音乐美学中的自律论和他律论_音乐美学中的自律与他律
论音乐自律与他律的和谐统一--以音乐美学视角审视上海音乐课程标准(可编辑)

论音乐自律与他律的和谐统一--以音乐美学视角审视上海音乐课程标准学校代码: 学号::上骖脚范大誓博士学位论文论文题目论音乐自律与他律的和谐统一以音乐美学视角审视上海音乐课程标准学院教育学院专业课程与教学论●研究方向课程与教学原理研究生姓名’曹景谐指导教师夏惠贤教授完成日期年月:,:::::...:,.摘要近年来,随着音乐理论研究与音乐教育比较研究的深入与发展,音乐学科教育研究得以不断深入,音乐教育功能论、音乐教育实践论、音乐教育语境论等多种音乐哲学价值观进入音乐研究者的视野,在我国音乐教育研究中掀起讨论的热潮,研究者纷纷以新的研究视角看待“音乐是什么”、“音乐的本质价值是什么”、“音乐教育的哲学归属”等音乐教育的相关本质性问题。
在这种情况下,音乐课程标准“以音乐审美为核心”的概念备受争议,以形式论为主体的审美哲学不断受到挑战,国内部分知名学者对“以审美为核心”的课程理念提出质疑。
对此笔者认为,以审美教育为主体的美育是我国音乐教育的一项基本教育方针,音乐教育研究者应该以历史唯物主义的态度客观地看待音乐教育流派不同意见的争论,能够对多种流派理念进行兼容运用,为我国音乐学科教育寻找一条切合实际的发展之路。
音乐美学是音乐学体系中的基础学科,它的基本原理为音乐学科教育研究提供理论依据。
音乐美学自律论与他律论的辨析焦点,关乎音乐学科教育的哲学价值基础,关乎学科课程内容的可行性分类方法,关乎促进音乐课程标准制定的科学化。
笔者将音乐美学中的自律与他律概念运用于音乐学科教育中,以此作为理论基础逐一分析音乐学科教育中各种流派的美学立场,将它们进行同质化分类,以获得音乐学科教学中自律与他律的概念基础。
课程标准是学科教育课程理念、课程定位、课程内容、课程实施的整体显性表现。
本研究通过分析音乐课程标准、建构音乐课程标准中音乐自律与他律和谐统一的分析框架来达到促进音乐学科教育健康发展的目的。
在篇章结构上,本研究分为七章。
前六章着力于理论探究,通过文献法、比较法、内容分析法对音乐学科教学中自律与他律、英美两地音乐课程标准、我国音乐课程标准及教学大纲进行分析,以解决“音乐课程标准中自律与他律问题的课程价值”、“上海音乐课程标准中自律与他律的具体表现”、“现行上海音乐课程标准是否达到自律与他律的和谐统一等问题,从而建构“在音乐课程标准中实现自律与他律和谐统一的分析框架。
艺术自律与他律的辨析

艺术自律与他律的辨析艺术的自律性是指艺术系统自身的发展规律。
艺术的自律性可以从两个角度进行思考。
1、纵向来看。
它是指艺术在历史长河中的继承与革新。
2、横向来看。
它是指不同民族艺术之间的相互交流与借鉴,即艺术的民族性与世界性。
艺术的他律性是指社会系统中的其他因素对于艺术发展的影响,它包含着我们最底层的经济对于艺术的影响,中层是指政治对艺术的影响,最上层有道德、宗教、科技等意识形态对艺术的影响。
艺术的自律性是是他律性(它性、外部性、社会性)对举的,艺术生活永远是以人工性为住的创造生活,艺术家必须遵循艺术的内部规律。
但是我们也要避免轻视科学技术,把技术手段放在艺术自律性外的倾向现,在科技是艺术创作的有力辅助,它可以成为自律性有个住成不分,关于现代的技术手段的介入,艺术的创作和欣赏已在工具作用、间接终合、捕捉机遇、替代性体验放面发生了一些新的变化。
艺术体现和物化着人的一定审美观念、审美趣味与审美理想。
无论艺术的审美创造抑或审美接受,都需要通过主体一定的感官去感受和传达并引发相应的审美经验。
对艺术的审美分类,主要应根据主体的审美感受、知觉方式来进行。
依据这个原则,艺术可以分为语言艺术、造型艺术、表演艺术和综合艺术四大类。
在艺术自律论盛行之前,西方历史长期存在独白式的他律论。
即以艺术之外的种种因素和特定关系界定艺术的性质、价值、意义;注重政治意识和道德教化的功能。
例如,在古希腊时期,希腊神话的“神意”,柏拉图哲学的“理念”,基督教神学中的“秩序”。
柏拉图倡导文艺应为政治服务,起到应有的教化作用,为国家、人生而艺术;进而贬斥模仿式艺术远离真理、丑化英雄、亵渎神灵。
亚里士多德同样倾向于以功利眼光看待艺术,提出“艺术是对现实的模仿”。
所不同的是,亚里士多德把艺术当作劳作之余的精神享受。
中世纪时期,宗教神学在西方思想文化中占据统治地位。
上帝不仅被视为万物的创造者,而且也被视为“创造者的创造者”。
文艺成为神学的附庸,处于从属地位,缺失独立地位和自主功能。
音乐美学

名词解释1音乐美学:是一门古老而又年轻的学科,美学与音乐学相结合的一门交叉学科,是具有哲学性质的音乐基础理论学科,音乐美学既可说是用美学的观点和方法来研究音乐美和审美的部门美学,又可以说是音乐美学中侧重于研究音乐艺术基础规律与特征的一门基础性的理论学科。
音乐美学的特点在与美学与音乐的结合。
2巴洛克美学:是继文艺复兴之后西方音乐美学发展的另一个重要历史阶段。
这个时期的艺术具有一种共同的美学特征,即:着重表现激情的状态并为加强这种表现的力度而有意识突破固有的平衡与协调。
3浪漫主义情感论美学:是西方哲学、美学领域中的一种将感情表现视为音乐艺术本质所在的美学思想。
4自律论音乐美学:自律论音乐美学的基本观点,用汉斯立克的话来是说,就是认为“音乐美是一中独特的只为音乐所特有的美。
这是一种不依附、不需要外来内容的美,它存在与乐音,以及乐音的艺术组合中。
填空:1四种音乐的基本要素:音高、音强、音色、音长。
2,墨家的音乐美学思想:墨家创始人墨子。
其音乐美学思想集中反映于:《非乐》,也散见于《三辩》、《公孟》等篇可慨称为“非乐“思想。
其要点有三:承认音乐能使人快乐给人美感,但认为作乐、赏乐应以“事成功立,无大后患”为前提(〈三辩〉);认为当时“饥者不得食,寒者不得衣,劳者不得息”,天下不得治,而音乐“”非所以治天下“(〈三辩〉),于政治、生产无用,于解决上述问题无补,故不具备“事成功立,无大后患”的条件,不能作乐、听乐;认为音乐无益,而且有害,享受音乐就会劳民、伤财、误政以至亡国,故应“乐之为物不可不禁而止”(〈非乐〉)。
有不合理的一面即是否定休息、娱乐的积极意义,无视音乐的净化心灵、陶冶情操的作用,视音乐为无益有害之物,提出音乐亡国论,主张禁止音乐。
这是一种狭隘功利主义的音乐美学思想。
1、音乐美的三个基本条件组成:足感性、有序性、丰富性。
2、音乐学一半从领域划分来讲一般侧重:音乐学和历史音乐领域3、萌芽时期春秋末年人先奏〈国语〉〈左传〉史书涉及:A关于音乐美的构成,B关于音乐与自然的关系C关于音乐与社会的关系D关于音乐的审美准则。
什么是音乐美学5篇

什么是音乐美学5篇第一篇:什么是音乐美学什么是音乐美学什么是美?美学的研究开始于柏拉图对美的千古疑问“美是什么?”,古往今来的哲学家、美学家都在苦苦寻求答案,寻找美是什么。
美的定义是什么呢?答案是丰富多彩的。
事物不存在一种叫做美的东西,事物身上只存在形象,形象与积极的审美感受(美感)、消极的审美感受(丑感)的联系不是绝对的,它有可能激发积极的审美感受,有可能激发消极的审美感受。
为什么有些事物能激发人的美感呢?这是因为审美是功利性追求的前提,在审美观没有发生变异的一般情况下,能激发美感的事物,多数都是对人有利的,如美味的食物、聪明温和的人(聪明温和的人在容貌上会有所体现,虽然不是绝对)、规律的乐音。
没有审美能力,人类将无法辨别食物的好坏,无法辨别聪明、温和的人与愚蠢、凶恶的人(智商较低的人、性格较坏的人在容貌上会有所表现),无法避免噪音对身体的危害。
什么是音乐?物体规则震动发出的声音称为乐音,由有组织的乐音来表达人们思想感情、反映现实生活的一种艺术就是音乐。
分为声乐和器乐两大部门。
什么是美学?简单地说,美学是研究人与现实审美关系的学问。
它既不同于一般的艺术,也不单纯是日常的美化活动。
什么是音乐美学?音乐和美学相结合的一门交叉学科。
音乐美学是从哲学-美学的高度,对音乐进行规律性的研究,具有系统化和理论化的特点,同一般美学、音乐技术理论、音乐史学、音乐评论等都有密切的内在联系,而且音乐美学这门学科的发展和深化,往往离不开从上述这些领域的成果中吸取营养。
是音乐学学科中的具有哲学性的理论学科。
音乐美学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的历史并不长,但人类的音乐美学思想的产生却可以追溯到古代。
在西方,公元前6世纪,毕达哥拉斯学派就开始探索音乐与数的关系,并提到音乐的“净化”作用;柏拉图(Plato,前427~前347)强调音乐为政治理想服务,并将艺术模仿论建立在唯心主义的基础上;亚里士多德(Aristoteles,前384~前322)总结了前人的贡献,将音乐与人的感情相联系,并且首次指出音乐所具有的运动特征,肯定音乐的娱乐作用等。
西方自律论音乐的演进历史及其哲学转向——基于于润洋《现代西方音乐哲学导论》的思考

59SONG OF YELLOW RIVER 2020/ 15以申克的音乐理论分析,体系了形式——自律论在音乐理论研究方面的深刻影响。
③申克的音乐理论分析面向的是音乐作品的内部结构,强调的是音乐作品的“内部分析”,探寻音乐作品的内在规律。
在二十世纪30年代后期,形式——自律论从申克的“结构”观念中已经发展到“秩序”、“组织”观念中并且进一步深化。
其中斯特拉文斯基明确地对“情感论”持否定态度。
④认为情感主要是某种生理现象,情感的产生是一种生理反射并不能成为音乐创作的前提。
那么音乐作为理性、智力的产物,本质上讲是通过人类创造性的意识活动赋予声音和时间以形式的。
60年代初叶,出现了后现代主义艺术思潮。
建立在结构主义思想基础上,将音乐视为乐音的有组织的、具有特定秩序的结构的这种观念开始动摇。
斯托克豪森前期的音乐观念是建立在结构主义原则之上的,认为作曲就是将以序列为原则的音乐材料组织在一起。
后期斯托克豪森的高度组织化的结构开始解体,首先将音乐的秩序化演奏解体,其次电子音乐标志着乐音的秩序结构解体,那么传统意义上的音乐“形式”也自然就解体了。
约翰·凯奇认为:音乐是一种纯粹可观的东西,是音响自身而不是主观的情感的表现。
也反对音乐成为人为理论的工具或者表现人类情感的工具。
那么在这种观念之下,凯奇走向了音乐的“不确定性”。
所谓的“偶然音乐”也是建立在他对音乐目的和意义的放弃,对无欲无为的强调。
以上则是形式——自律论的演进过程,从建立十二音体系到申克音乐分析法,再到“秩序”、“组织”的深化,随后逐渐慢慢打破乐音的高度秩序结构到最后直接破除了音乐的存在形式,都是自律论的深刻影响之下走向的极端。
实际上以上所探讨的几位音乐家都并不是坚决的自律论音乐观念的绝对拥护者,他们都在不同程度上包含着对自律论的批判性内容。
那么在凯奇全面放弃音乐的控制时,也出现了自律论音乐哲学逐渐向东方艺术哲学的转型,或者说出现了东风西渐的哲学影响。
音乐的自律_他律问题思考

[收稿日期]2009-02-10[作者简介]王洪(1974-),女,辽宁海城人,沈阳音乐学院艺术美学专业研究生。
音乐的自律、他律问题思考王洪(沈阳音乐学院,辽宁沈阳110004)辽宁教育行政学院学报Journal of Liaoning Educational Administration Institute第26卷第5期2009年5月Vol.26No.5May 2009[摘要]自律与他律概念在艺术理论中经常被使用,但往往在用法上不明确,在理论阐释上易产生歧义。
在《现代西方音乐哲学导论》中,作者也始终贯穿着对自律、他律问题的关注与探讨。
虽然音乐中从不同的角度看的确存在自律或他律的因素,但将自律与他律对立起来,并以其作为不同音乐学派划分的依据是不够严谨的。
因而,可以从自律、他律的概念入手,以内容———形式关系对自律、他律观的影响揭示出音乐既是自律的又是他律的,是自律与他律的辩证统一关系。
[关键词]自律;他律;内容—形式;意义[中图分类号]J60[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6002(2009)05-0096-04音乐中自律、他律问题作为对音乐本体的阐释在音乐美学中是经常被探讨的,也是于润洋先生在《现代西方音乐哲学导论》(在以下论述中简称为《导论》)中所关注的问题。
在音乐美学中,自律、他律无论作为概念还是作为不同学派划分的依据都缺乏严谨性,但从不同角度又确有合理性,从而对这一问题的理解容易产生困惑。
一、自律、他律内涵释义自律与他律,是德国音乐学家卡茨从康德哲学中借用来的概念,并在《音乐美学的主要流派》中作为对音乐流派划分的依据,将自18世纪末以来的德国音乐美学划分为相互对立的流派———他律美学和自律美学。
作者在《导论》中对这两个学派的音乐哲学观作了概括:“他律美学认为制约着音乐的法则和规律是来自音乐之外的,也就是说,音乐是受某种外在的规律决定的。
从这个意义上说,音乐是他律的……同他律美学相反,自律美学则认为,制约着音乐的法则和规律不是来自音乐之外,而是在音乐自身当中,音乐的本质只能在音响结构自身中去理解,只能从音乐的自身去把握音乐。
浅析音乐的本质_走出自律与他律的双重困境

对于音乐的自律与他律问题, 至今仍未获得一致的共
日所 说 言 美 与 不美) 之 分 , 而 这 种 善 与不 善 、美 与 不 美 完全 识, 各种理论派别也都有其合理的成分。笔者认为, 不能单
在于自然音声是否和谐, 在于对音乐创作中音声相和规律 纯得从自律或者他律一方面来考虑美学这一问题。因为任
等) 决定的。所以音乐的内容是乐音的运动形式。
夸大音乐区别于其他艺术的特殊性质, 从而把音乐同现实
这一 流 派 以 奥 地 利音 乐 理 论 家 爱 德华·汉 斯 立 克 为 代 脱离开来; 而马克思主义音乐美学发展的初期则过分强调
表, 他 在《论 音 乐 的 美》一 书 中 认 为 :“音 乐的 美 是 一 种 不 依 了音乐同其它艺术之间那些共同的一般准则, 满足于对音
论被人称之为形式主义音乐理论。这一派还认为歌曲不在 用, 以及音乐的持续存在性和阶级性等一系列问题从特殊
音乐之列, 因为歌词影响了音乐的规律。
性的角度进行了探讨。
在我 国 音 乐 美 学 发展 历 程 中 , 嵇 康 的《声 无 哀 乐 论》首
三、综 述
次创造性地提出“音声之作”只有善与不善( 好或不好, 即今
魂深处。那种在悲观和绝望面前别样的态度正体现者作为 伟大思想者的高妙之处。不管是以死反抗悲观和绝望, 还是 突破桎梏更大的反抗死亡, 都是一种负有中华民族人格精 神的张扬和表现, 是我们后学为之学习的典范。
②《中国小说史略题记》,一九三○年十一月二十五日之夜,鲁迅 记。 ③《鲁迅学术论著》吴俊编校之“编者叙意”第 3 页,1997 年 8 月。 ④吴俊著《鲁迅评传》导论第 13 页,百花洲文艺出版社,1997 年 12 月第 1 版。
2007 年第 2 期
浅析音乐的内容与形式的关系_兼谈音乐的自律与他律问题

严格说来,乐曲的形式是听众直接通过感性所感知的对象, 也成为信息的一部分。即关于形式的信息,要传达给听众所知。 作为音乐内容的信息,情况各异,内涵也很复杂,但总是现实音 乐家脑海中的反映,并具有一定感情色彩,它通过形式而具体 音响化:听众听到这些音响,就通过形式先引起情感反应转而感 知、理解、接受这种信息。
因此,音乐的内容与形式也正如其它艺术一样,是内容规定 了形式,形式表现了内容,也具有相互制约、相互转化的辩证统 一关系。所以,在论及音乐的内容与形式的关系上,二者是辩证 统一的,二者既相互依存、相互渗透,又是相互矛盾的。
二、音乐的自律与他律
在对音乐的自律和他律的问题上,也是一个 “仁者见仁, 智者见智”的问题,由于对音乐的内容和音乐的形式的关系的不 同理解,就自然而然地有着不同的理解,单纯地把音乐的内容看 作是用来表达音乐音响以外的东西,这样就走向了他律论的方 向,而把形式等同于内容就走向了自律论的一面。因此,对音乐 内容与形式的关系的理解是解析自律他律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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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美学中的自律论和他律论_音乐美学中的
“自律”与〃他律"
音乐美学中的自律论和他律论_音乐美学中的“自律“与“他律” 把音乐哲学或者音乐美学进行自律与他律的划分应该是伽茨着眼于音乐美学的主要流派的划分而借用的一个普通美学来自康德的标准。
这样的一个借用,一方面为音乐美学主要的流派进行分类提供了个简约的坐标系,另一方面彰显出自舒巴特创造音乐美学这个概念以来,人们对于音乐美学理解的悬殊。
对于音乐是什么,音乐美是什么,关于音乐的内容与形式、现象与本质等等一系列的问题并没有因伽茨的自律与他律的划分而清晰,相反,在现代与后现代并存的语境中,若不是固执地信仰般地选定某个固定的基础,理解音乐似乎就成了一件不可能的事情。
本文尝试以一种我们称之为历史主义的感性论的观点,立足为音乐而音乐的视角,对音乐美学的所谓自律与他律做一种辩证统一的理解。
一、音乐美学中自律与他律的争论自伽茨引进康德的自常与他律这两个概念以来,迄今80年间,音乐的自律与他律问题之争就一直没有停息过,现在学界仍没有一个统一的共识。
有的学者把音乐的自律与他律属性简单固化并对立起来,认为音乐要么是自律的要么就是他律的,非此即彼,没有第三种可能。
而有的学
第1页共5页者则把音乐美学的自律与他律之争看做是二元对立的思维方式的结果,提倡抛弃二元对立的思维方式,从音乐的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此两大根本属性人手来把握音乐的自律与他律的双重本质。
而问题在于这种解决方式仍然陷于二元对立的思维方式之中,而且,由于对音乐
的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的关系问题不能给出一个令人信服的解释,从结
果上来看就仍然是一种二元对立的思维模式。
此外,对于内容形式这样
的区分的批判也难以超出二元对立的思维模式。
很多提倡对音乐的自律与他律作辩证统一式的理解也没有超出阿多诺否定的辩证法式的理解,
而这种理解仍然没有超出传统的黑格尔式的本质主义的视域。
既然音乐美学中自律与他律的观念是来自康德,那么我们就把这个问题追溯至康德。
众所周知,康德以人为自然立法实现了哲学史上的哥白尼式的革命。
但是出于调和经验论与唯理论的考虑,康德又不得不悬设一个物自体出来,这样就固化了自柏拉图以来现象本质式的二元对立。
把知识限制在现象领域,如康德所说,这样是为信仰留出地盘,也就是为实践理性即道德实践留出地盘。
在自然领域,理性要服从于自然规律,而在实践领域,理性是自由的,不服从于任何外在的东西。
赵敦华认为按照康德的术语,纯粹实践理性、自由、自律都是相通的。
的确如此,康德在道德形而上学基础中就明确指出自由概念是说明意志自律性的关键,以此看来,道德规律,即,意志的自律性原则,恰当的说,
第2页共5页似乎只是在自由观念里被假定为前提,就好像我们不能够证明它本身的现实性和客观必然性由此,我们可以理解康德意义上的自律实际上是一个本体论层面上的概念与之相对,他律亦如此。
让我们来比照一下最初伽茨在音乐美学的主要流派中对自律与他律的相关界定。
按照伽茨的理解自律美学认为,音乐是自成一体的,它不暗示音响之外的东西。
音乐既不是作为音乐内容的音响之外的东西的表达、语言、映像、比喻、象征、符号和标记,也不是音响之外东西的躯体和化身,而是事物本身,亦即是一种只有从其自身角度被理解的现象。
就此意义而言,音乐只相当于其自身。
而他律美学认为对于音乐而言,音乐的原
理和规则是一种外来的东西。
就此意义而言,音乐是他律的;或者说音乐的本质在音响之外在这里,对于音乐的自律性理解,实际上是坚持一种柏拉图式的理念论。
这个自身角度的事物本身只能是音乐的先在的理念,正是这个先在的理念决定了音乐自身的本质,音乐的理念构成了音乐自律的前提和本体。
相对的,就他律而言,既然是强调音乐的本质在音响之外,那么无论是所谓内容美学包括教条的内容美学、形式美学、部分的内容美学和假定论的内容美学四种还是化身美学,也不论是作一元的还是二元的理解仍然超脱不出传统形而上学的基础主义或本质主义的窠臼。
至多,他们实际上是以一种亚里士多德式的基础主义来理解音乐的本质。
第3页共5页
那么,对比自律、他律在康德哲学和音乐美学中的不同应用,很明显地我们能够发现其中的异同。
其异在于,康德的自律与他律概念尤其是前者是在悬设上帝存在、悬设人的自由本质的前提下,从人的这种已被悬设的自由本质中直接推出了人的道德自律的本性,从而构建所谓的道德形而上学基础。
这是康德式的典型的先验论证方式。
而在音乐美学中的自律和他律事实上是对于音乐本质的理解的不同,是对音乐是什么的回答。
就自律而言,在康德那里与自由同义,自律是人这一主体的自律自由;而在音乐美学那里,自律至多是先在的理念的自由,是个外在于主体的需要去探索、认识的自由。
它们都是基于传统形而上学,准确的说是基于本质主义或说基础主义。
在持一种基础主义或本质主义的观点,也即坚持认为音乐有其固定
的本质的前提下,音乐的自律和他律问题就成为一种典型的康德意义上的背反或说背论而不是悖论。
正题音乐的本质由其自身的理念而决定反题音乐的本质由其外在的理念而决定。
一般情况下,这两个命题是非此即彼的,也即对于音乐来说,其本质要么是由于自身而决定的,要么是由于外在于自身的其他因素而决定的。
除非是持一种双重本质的观点,这两个命题是可以兼顾的,即音乐的本质是由于其自身和外在于自身的因素决定的。
当然,还有一种就是黑格尔式的理解音乐甚而是艺术只是绝对精神的自身发展的过程中的个环节,在音乐的精神理念发
第4页共5页展自身的过程中,自我否定产生出与其相对立的对象进而过渡到下个环节。
这样来,音乐的本质就不再是固化的东西而成为流变的甚而是自身成长的个过程。
正如阿多诺所说,另则,黑氏美学把艺术的精神实体视为本质的限定特征。
只有立足这个过程的全体才能看清其本质。
因此阿多诺评价道在康德那里,发端于必然性意义,但同时由否定
必然性之存在的歧义性解释,与黑格尔那种试想从内部、而非从外在主
观性组成方式来理解艺术的较为摩登的志向相比,更切合审美经验。
因此,就黑格尔而言,从逻辑上来讲,把音乐的自律与他律作一辩证统一
式的理解可以自圆其说,但是其逻辑的起点却是建立在客观唯心主义的
基础之上的。
作为内容的辩证法,其自身所具有的历史性与逻辑性的统
一固然还可以得到论证,但是其源头的客观即绝对精神神然脱不开柏拉
图式的理念的预设。
所以,真正形成对音乐的自律与他律的辩证统一的理解,必须超越黑格尔。
第5页共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