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场地使用费土地使用费
房地产开发前期费用明细及项目成本费用组成【范本模板】

房地产开发前期费用明细及项目成本费用组成一、房地产开发商都需要缴纳哪些税1。
契税建筑用地在承接出让土地时,房地产开发商需向土地管理部门缴纳3%~5%税率的契税。
2.营业税自建建筑物出售,按建筑业3%税率计缴营业税,出售建筑物,按销售不动产的5%税率计缴营业税。
3。
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在缴纳营业税的同时,应以实际缴纳的营业税税额为计税依据,按适用税率缴纳城市建设维护税和3%的教育费附加。
城市建设维护税为比例税,按纳税人所在地区的不同,适用不同档次税率,具体是:纳税人所在地为城市市区的,税率为7%;纳税人所在地为县城、镇的,税率为5%;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城市市区或者镇的,税率为1%。
4.城镇土地使用税房地产开发商使用国有土地,以使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照规定的适用税额计缴。
年应纳税额=计税土地面积(平方米)×适用税额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期向土地所在地税务机关缴纳。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3]89号)文件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本企业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5。
房产税以拥有的房产的计税余值为计税依据,按1。
2%税率计缴房产税。
应纳税额=房产余值×(1-10%~30%)×1.2%房产税按年计征,分期向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缴纳。
根据国税发[2003]89号文件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售出之前不征收房产税;但售出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本企业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6。
车船使用税以拥有自用的应税车船适用的计税标准、年税额分别计税.车船使用税按年征收,分期缴纳,纳税期限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汽车适用的车辆使用税税额是每年每辆60~320元,由纳税人所在地税务机关征收。
上海市房地产开发阶段的收费项目汇总表

·.上海市房地产开发阶段的收费项目汇总表开发用地、补偿;设计勘测、申请开工;建筑施工企业;小区配套、竣工;取消的收费项目;开发用地、补偿方面序号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执收单位备注1 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参照基准地价市、县土地部门①2 土地垦复基金1万元/亩市、县土地部门3 菜地建设基金 1.8-3万元/亩市、县土地部门4 土地补偿费粮棉地5200、蔬菜地8800元/亩起市、区征地事务部5 青苗补偿费粮棉地900、蔬菜地1600元/亩起市、区征地事务部6 地上地下附着物补偿按《国家建设征地财物补偿标准》市、区征地事务部7 征地包干管理费土地补偿等费用总额的2%市、区征地事务部8 征地包干不可预见费土地补偿等费用总额的2%市、区征地事务部9 征地劳动安置补助费按不同安置方式确定劳动部门10 征地养老安置费签订养老安置协议养老机构11 征地农业人口安置管理费劳动力安置费用总额的1.4% 劳动部门12 征地安置不可预见费劳动力安置费用总额的1.4% 劳动部门13 征用占用林地补偿费按《实施办法》具体规定林业局14 拆除私房补偿费《上海房屋估价暂行标准》被拆除房屋业主15 拆除公房补偿费按协商签订的补偿协议被拆除房屋业主16 动迁货币化安置费四级地段3000元/平方米应安置居民17 房屋拆迁安置补助费补助费、奖励费、设施移装费等应安置居民18 房屋拆迁管理费按补偿安置费用0.2-0.5% 市、区拆迁处注:①采用协议、招标、拍卖等手段。
设计勘测、申请开工方面序号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执收单位备注19 规划设计按委托项目收费设计院20 规划测绘按委托项目收费测绘院21 档案利用费保护、复印、证明、查阅、咨询等档案馆22 人口资料查询并打印查询4元/人次、打印报表20元/张公安警署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执照费按土建、水电设备工程造价0.1%市、区规划局审照手续费按执照费的50%市、区规划局24 拨地钉桩费及界桩成本1304元/件(四个桩),10-20元/根房地测绘中心、所25 临时用电电费保证金按核准的装接容量,每千瓦50元电力部门26 供气设施拆除费150元/户煤气公司27 绿地补偿费按所缺绿地面积3000-5000元/平方米市、区绿化管理处28 绿化建设保证金区50-90元,县40元/平方园林局、林业局29 人防工程拆除补偿费按被拆工程面积3500元/平方市、区民防办30 人防工程建设费按地面建筑面积60元/平方市、区民防办②31 住宅建设配套费363.75元/平方市、区民防办32 工程设计投标管理费按工程总投资额的0.02%市招标办33 工程施工招投标管理费按中标价招标单位会0.04%,市、区县招标办中标单位付0.02%34 建设工程招投标业务代理费按委托服务项目服务有资质的代理机构35 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服务费信息、交易服务、场地租赁等费用交易中心、分中心36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费按建安工作量(直接费)0.15%,市工程质量监督站已实施监理的为0.1%注:②已结建的无需缴纳建筑施工企业注:②已结建的无需缴纳建筑施工企业序号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执收单位备注37 本市建筑施工企业管理费按建安工作量(直接费)0.15%建筑业管理办公室38 外省市进沪施工企业管理费工程合同造价(直接费)0.1%建筑业管理办公室39 使用外地劳动力管理基金每人每月25元建筑业管理办公室40 建筑工程质量检测费按委托项目收费工程质量检测机构41 工程建设施工监理费按工程造价一定比例计社会监理机构算,可浮动42 临时使用带征土地统筹费施工场地0.20-2.60元/月·平方米所在区县土地局43 清理场地保证金按临时使用带征土地统筹费的25%土地部门③44 临时占路费0.5-2.0元/平方米·天市、区路政大队45 临时占路保证金按临时占路费的50%市、区路政大队③46 建筑垃圾及渣土申报手续费按吨位10-100元/次市、区环卫局47 建筑垃圾及渣土申报管理费0.5-2元/吨市、区环卫局48 工程定额编制管理费按工程直接费0.05%市建设工程定额总站49 市政定额管理研究费按工程直接费0.09%市政定额站注:③结束使用清退小区配套、竣工序号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执收单位备注50 住宅小区内供水管道工程费按17.5元/平方市自来水公司51 自来水增容费按最高日用量825元/吨市自来水公司④52 住宅小区内燃气管道工程费煤气21元,天然气24.5元/平方米市煤气公司53 煤气增容费按最高日用量450元/立方市煤气公司④54 配电、临时用电业扩工程费电力部定额规定供电局55 供、配电贴费400-450元/KV A(10千伏) 供电局56 电度表保证金单相表80元,三相表150元/只供电局⑤57 电话通讯工程费挂空式6.50元/平方米住宅通讯配套室暗埋式:多层20元,高层12.5元/平方58 有线电视安装费市区240元,城镇330元/终瑞有线电视台⑤农村不高于480元/终端59 房地产初始登记费按总额的0.2-0.02%房地登记部门60 房地产勘丈费0.6-0.7元/平方测绘部门61 地籍图25元,65-120元/幅房地档案馆、室62 建设工程审价费按送审价的核增、减额的比例社会审价机构注:④住宅项目免收⑤入住居民支付被宣布取消的收费项目序号收费项目收费标准1 地名(建筑物)申请费建筑物命名申请费3500元2 临时性施工棚执照费每平方米1元3 征购解困房或交差价按开发量的20%被征购或缴纳差价4 新型墙体材料专项资金按总投资额交0.7%保证金5 粮油差价补偿费蔬菜地2500元,其它耕地1800元/亩6 开发企业资质年鉴复评费即年审费,每户每年200元7 竣工档案编制咨询费工程造价0.06%8 建设档案保证金按工程造价0.1-1%9 建设工程勘察招投标管理费按总投资额交0.01%(民用项目)10 (建筑设计)卫生审核费按建筑面积0.3元/平方米11 污废水排放增容费按最高日水量850元/吨12 开发企业资质审查评审费评定费500元,开户时一次性收取13 物业管理注册资格审查费审查费600元,开户时一次性收取。
房地产开发规费

北京市的房价主要由四大块构成:一是成本;二是费用;三是税金;四是利润。
构成成本的主要因素有:征地及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建安工程费、基础设施费、配套设施费等5项.费用主要有4项:管理费、财务费、销售费、代收代缴的行政性收费.其中代收代缴的行政性收费有10项:土地出让金、大市政费、四源费、用电权费、电贴费、开发管理费、绿化费、建材基金、新菜田基金、粘土砖费。
对开发企业征收税款有两项:一是按销售收入的5。
5%征收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附加费,二是按销售收入扣除成本费用及营业税的余额征收33%的所得税。
销售收入减去成本、费用和税金后的余额即为企业的利润。
差别性主要表现在征地拆迁补偿费,从几百到几千元。
如此巨大的差别性对规范征地拆迁补偿费、实现土地费用真实化带来了很大的难度。
房地产企业开发流程概要房地产暴利,做房地产赚大钱之言至今不绝于耳,却不知做房地产多么难!现在人们抱怨房价太高,你却不知为什么?房地产成本有六大成本要素构成:土地成本,建造成本,环境成本,营销成本,融资成本,税费成本.房地产产业链最多可延伸至七十多个产业,在相当多的地区己成为当地支柱产业,是当地主要财政收入源泉.在房地产成本中当地财政仅从土地成本和税费两项最高拿走54%-—64%.本人曾担任一企业集团置业公司CEO.深知其内情.请看一看房地产开发流程你便知个中艰辛困苦。
第一步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立项和可行性研究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立项和可行性研究阶段的法律程序1, 选定项目,签订合作意向书2,初步确定开发方案3 申报规划要点4,申报、审批项目建议书5,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6,申报、审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房地产开发项目立项和可行性研究阶段的相关税费1、可行性研究费用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执照费第二步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规划设计和市政配套房地产开发项目规划设计和市政配套阶段的法律程序一、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规划设计1、申报选址定点2、申报规划设计条件3、委托做出规划设计方案4、办理人防审核5、办理消防审核6、审定规划设计方案7、住宅设计方案的专家组审查8 落实环保“三废”治理方案9、委托环境影响评价并报批10、建设工程勘察招、投标11、委托地质勘察12、申报、审定初步设计二、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市政配套14、征求主管部门审查意见15、落实市政公用设施配套方案16、报审市政配套方案17、市政各管理部门提出市政配套意见18、市政管线综合房地产开发项目规划设计和市政配套阶段的相关税费1、工程勘察(测量)费2、工程设计费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执照费(建筑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开工证、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共“五证",商品房质量保证书、商品房使用说明书)4、竣工档案保证金5、临时用地费6、临时建设工程费7、建设工程勘察招标管理费8、勘察设计监督管理费9、估建园林工程设计费第三步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使用权的取得取得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使用权的法律程序一、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1、办理建筑用地规划许可证2、办理建设用地委托订桩3、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申请4、主管部门实地勘察5、土地估价报告的预审6、委托地价评估7、办理核定地价手续8、办理土地出让审批9、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10、领取临时国有土地使用证11、领取正式国有土地使用证1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返还二、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划拨13、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用地申请14、主管部门现场勘察15、划拨用地申请的审核、审批16、取得划拨用地批准取得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使用权的相关税费1、地价款(土地出让金)2、资金占用费3、滞纳金4、土地使用费5、外商投资企业土地使用费6、防洪工程建设维护管理费7、土地闲置费8、土地权属调查、地籍测绘费9、城镇土地使用税10、地价评估费11、出让土地预定金12、征地管理费13、土地补偿费14、青苗及树木补偿费15、地上物补偿费16、劳动力安置费17、超转人员安置费18、新菜田开发建设基金19、耕地占用税第四步、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开工、建设、竣工阶段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竣工阶段的法律程序一、房地产开发项目开工前准备工作1、领取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2、项目转入正式计划3、交纳煤气(天然气)厂建设费4、交纳自来水厂建设费5、交纳污水处理厂建设费6、交纳供热厂建设费7、交纳供电贴费及电源建设集资费8、土地有偿出让项目办理“四源"接用手续9、设计单位出批图10、出施工图11、编制、报送工程档案资料,交纳档案保证金12、办理消防审核意见表13、审批人防工程、办理人防许可证14、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15、领取开工审批表,办理开工登记二、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工程建设招、投标16、办理招标登记、招标申请17、招标准备18、招标通告19、编制招标文件并核准20、编制招标工程标底21、标底送审合同预算审查处确认22、标底送市招标办核准,正式申请招标23、投标单位资格审批24、编制投标书并送达25、召开招标会,勘察现场26、召开开标会议,进行开标27、评标、决标28、发中标通知书29、签订工程承包合同30、工程承包合同的审查三、房地产开发项目开工手续的办理31、办理质量监督注册登记手续32、建设工程监理33、办理开工统计登记34、交纳实心黏土砖限制使用费35、办理开工前审计36、交纳投资方向调节税37、领取固定资产投资许可证38、报装施工用水、电、路39、协调街道环卫部门40、协调交通管理部门41、交纳绿化建设费,签订绿化协议42、领取建设工程开工证四、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工程施工43、施工现场的“三通一平”44、施工单位进场和施工暂设45、工程的基础、结构施工与设备安装46、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质量监督五、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竣工验收47、办理单项工程验收手续48、办理开发项目的综合验收,领取《工程质量竣工核验证书》49、商品住宅性能认定50、竣工统计登记51、办理竣工房屋测绘52、办理产权登记房地产开发项目开工、建设、竣工阶段的相关税费1、三通一平费2、自来水厂建设费3、污水处理厂建设费4、供热厂建设费5、煤气厂建设费6、地下水资源养蓄基金7、地下热水资源费8、市政、办公设施建设费(大市政费)9、开发管理费10、城建综合开发项目管理费11、建筑行业管理费12、绿化建设费13、公园建设费14、绿化补偿费15、路灯维护费16、环卫设施费17、生活服务设施配套建设费(小区配套费)18、电源建设集资费(用电权费)19、外部供电工程贴费(电贴费)20、建安工程费21、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费22、合同预算审查工本费23、质量管理监督费24、竣工图费25、建材发展补充基金26、实心黏土砖限制使用费27、工程监理费28、工程标底编制管理费29、机电设备委托招标服务费30、超计划用水加价31、夜间施工噪声扰民补偿费32、占道费33、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第五步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经营阶段房地产开发项目经营阶段的法律程序1、提交完成建设项目投资证明2、签署预售内销商品预售款监管协议3、办理《内销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4、销售项目备案5、委托中介代理结构进行销售6、与购房者签订认购书7、与购房者签订买卖契约8、办理预售登记9、办理转让登记10、办理房地产低钾登记手续11、楼宇交付入住12、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13、办理产权立契过户手续开工建设和竣工验收的详解内容作者:商海粟、潘麒麟开发程序税费2004-9—13 第八部分: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开工建设和竣工验收阶段法律程序:1、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开工手续办理(1)建设工程档案资料的编制;(2)建设工程施工图的审查;(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办理;(4)房地产项目开工计划的审批与备案;(5)工程建设项目报建表的备案;(6)建设工程施工的招投标;(7)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草案的审查;(8)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签署;(9)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的备案;(10)建设项目开工前统计登记;(11)开工前审计的办理;(12)临时占道、掘路的审批;(13)古树名木移植的审批;(14)占用绿地及伐移树木的审批;(15)建设工程规划验线与检查;(16)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办理。
房地产开发建设fdsafdasfdsa税费汇总表

城建局
63 64 65 66 67 68 69 70 71
配套
道路设施补偿费 排水设施接驳费 排水设施占用费 占用城市绿地费 绿化损坏补费 垃圾排放处置费 垃圾回填处置费 煤气气源和管网建设费 燃气设计、监理、检测、接口 等四项费用 供热挂网费
城建局 城建局 城建局 城建局 城建局 城建局 城建局 燃气公司 燃气公司
专业 55 人防质量监督费
56
文物勘探工程费
文物局
57 58 59 60
环境检测费 噪音超标排污费 门牌制作费 邮箱制作费
检测单位 环保局 地名办 制作单位
61
城市道路临时占用费
城建局
62
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
1、沥青路面:345元 /m2;2、条(料)石路 面:330元/m2;3、水泥 砼路面:300元/ m2; 90~110元/平方米 100~4000元/处 0.05~0.2元/平方米。日 0.3元/天 依情况不等 2元/吨 1元/吨 23元/平方米 约2000元/户 一、二网次合计在80~130 元/平方米不等
100元/人 按照上年度全市职工年均 工资50% 2.1元/份 0.1元/㎡ 90平方米以下按1%;90平 方米以上或单价在10000 元/平方米以上按1.5% 按房产局规定执行 暂免 暂免 暂免 100元/件*50% 80元/件*50%
人事局 残疾人服务中心 劳动局 国土规划局
104
契税
税务局
105 106 107 108 109 110
审图单位 质监站 质监站 质监站代收 劳动局 房产局 房产局 房产局 房产局 房产局 房产局 房产局 房产局 编制单位 气象局 编制单位 评估中心 消防局 消防局 人防办 人防)有权证工本费 房产抵押(他项权利)登记费 房屋租赁手续费 房地产交易网上备案 项目申请报告的编制费(项目 立项所需) 防雷检测费 环评报告编制费 环境评估费 消防培训费 消防检测费 人防异地建设费 人防设计审查费
【建设】房地产项目开发程序及税费缴纳

【关键字】建设房地产开发程序及相关税费房地产开发程序复杂、税费名目繁多,行政审批要和众多政府职能部门打交道,各地区程序和收费略有差别。
现将搜集整理到的相关内容整理如下,仅供参考。
一、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设立(一)、内资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的设立1、公司设立准备2、申请资质等级审批3、申请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4、办理工商注册登记5、办理税务登记(二)、外资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设立1、申请批准项目建议书2、办理企业名称登记3、送审合资或合作合同、章程4、申领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5、办理企业登记房地产开发公司设立阶段的相关税费1、企业法人开业登记费2、企业法人变更登记费3、企业法人年度检验费4、补、换、领证照费二、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立项和可行性研究1、选定项目,签定合作意向书2、初步确定开发方案3、申报规划要点4、申报、审批项目建议书5、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6、申报、审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房地产开发项目立项和可行性研究阶段的相关税费1、可行性研究费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执照费三、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规划设计和市政配套(一)、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规划设计1、申报选址定点2、申报规划设计条件3、委托作出规划设计方案4、办理人防审核5、办理消防审核6、审定规划设计方案7、住宅设计方案的专家组审查8、落实环保“三废”治理方案9、委托环境影响评价并报批 10、建设工程勘察招、投标 11、委托地质勘探 12、委托初步设计 13、申报、审定初步设计(二)、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市政配套1、征求主管部门审查意见2、落实市政公用设施配套方案3、报审市政配套方案4、市政各管理部门提出市政配套意见5、市政管线综合房地产开发项目规划设计和市政配套阶段的相关税费1、工程勘察(测量)费2、工程设计费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执照费4、竣工档案保证金5、临时用地费6、临时建设工程费7、建设工程勘察招标管理费8、勘察设计监督管理费9、古建园林工程设计费四、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使用权的取得(一)、公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1、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2、办理建设用地委托钉桩3、办理公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申请4、主管部门实地勘察5、土地估价报告的预审6、委托地价评估7、办理核定地价手续8、办理土地出让审批9、签订公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10、领取临时公有土地使用证 11、领取正式公有土地使用证 12、公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返还(二)、公有土地使用权的划拨1、公有土地使用权划拨用地申请2、主管部门现场勘察3、划拨用地申请的审核、报批4、取得划拨用地批准(三)、集体土地的征用1、征用集体土地用地申请2、到拟征地所在区(县)房地局立案3、签订征地协议4、签订补偿安置协议5、确定劳动力安置方案6、区(县)房地局审核各项协议7、市政府下文征地8、交纳菜田基金、耕地占用税等税费9、办理批地文件、批地图 10、办理冻结户口 11、调查户口核实劳动力 12、办理农转工工作 13、办理农转居工作 14、办理超转人员安置工作 15、地上物作价补偿工作 16、征地结案取得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使用权的相关税费1、地价款(土地出让金)2、资金占用费3、滞纳金4、土地使用费5、外商投资企业土地使用费6、防洪工程建设维护管理费7、土地闲置费8、土地权属调查、地籍测绘费9、城镇土地使用税 10、地价评估费 11、出让土地预订金 12、征地管理费 13、土地补偿费 14、青苗及树木补偿费 15、地上物补偿费16、劳动力安置费 17、超转人员安置费 18、新菜田开发建设基金 19、耕地占用税五、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拆迁安置1、委托进行拆迁工作2、办理拆迁申请3、审批、领取拆迁许可证4、签订房屋拆迁责任书5、办理拆迁公告与通知6、办理户口冻结7、暂停办理相关事项8、确定拆迁安置方案9、签订拆迁补偿书面协议 10、召开拆迁动员会,进行拆迁安置 11、发放运作拆迁补偿款 12、拆迁施工现场防尘污染管理 13、移交拆迁档案资料 14、房屋拆迁纠纷的裁决 15、强制拆迁房地产开发项目拆迁安置阶段的相关税费1、房屋拆迁补偿费2、搬家补助费3、提前搬家奖励费4、临时安置补助费(周转费)5、清理费6、停产停业综合补助费7、对从城区位置较好的地区迁往位置较差的地区或远郊区县的居民的补助费8、一次性异地安置补助费9、房屋拆迁管理费 10、房屋拆迁服务费六、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开工、建设、竣工阶段(一)、设计招标邀请招标程序:1、编制招标文件 2、向拟被邀请的设计单位进行投标探询 3、购买或领取招标文件 4、报送投标申请书 4、资格审查 5、召开招标文件说明会6、投标单位勘察现场 7、投标单位编制标书 8、按规定的时间密封报送标书 9、开标,共同确认标书的有效性,并由投标单位介绍标书 10、评标,定标 11、发出中标通知书 12、与中标单位签定合同议标程序:1、编制招标文件 2、向拟被邀请的设计单位进行投标探询 3、投标单位正式签询或领取招标文件 4、投标单位编制标书 5、按规定的时间密封报送标书 6、评标,并分别与投标单位商议 7、选定中标单位 8、与中标单位签定合同公开招标程序:1、编制招标文件 2、发表招标广告 3、购买或领取招标文件 4、报送投标申请书 5、资格审查 6、召开招标文件说明会 7、投标单位勘察现场 8、投标单位编制标书 9、按规定的时间密封报送标书 10、开标,共同检查确认标书的有效性,并由投标单位介绍标书 11、评标、定标 12发出中标通知书 13、招标单位与中标单位签定合同。
房地产行政管理费用明细科目

房地产行政管理费用明细科目1.工资:指企业管理部门职工的各种工资、奖金、工资性津贴、补助及其他工资性费用。
2.职工福利费:指按管理部门职工工资总额及福利费开支的职工工资总额的14%提取的职工福利费。
3.折旧费:指企业管理部门使用的各种固定资产计提的折旧费。
4.办公费:指企业管理部门发证的各项办公费用。
5.差旅费:指企业管理部门职工出差而实际发生的车、船、飞机、市内交通费、住宿费、住勤补助费、误餐补助、司机出车补助和单位核定的差旅费包干费用等。
6.运输费:指企业管理部门的使用内部、外部运输车辆费用和租用交通车的租用费、过桥费、养路费、市内交通费、以及企业职工上下班使用的家用车辆所发生的费用和职工为上下班办理乘车证费用等。
7.保险费:指企业管理部门使用的房屋、设备及其他资产向保险机构投保而应支付的保险费用。
8.租赁费:指企业管理部门采用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各类管理用资产而支付的租金,包括办公用租赁费、生活用租赁费等。
不包括融资性租赁固定资产的租赁费。
9.修理费:指企业管理部门使用的房屋、日常办公用品修理发生的人工及材料费等。
10.咨询费:指企业因业务需要向有关咨询机构进行生产技术咨询和经营管理咨询所支付的费用或支付企业经济顾问、法律顾问、技术顾问等所发生的费用。
11.诉讼费:指企业向法院起诉或应诉而支付的各项费用。
12.排污费:指企业根据环保部门的规定交纳的排污费用,以及超标准排污加收的排污费。
13.绿化费:指企业对生产经营场所进行绿化而发生的零星费用。
不包括纳入基本建设预算进行的配套绿化费用。
14.物料消耗:指企业管理部门领用或购买的消耗性物料的费用,包括电脑软盘、色带、配件、办公用品设备配件等。
购买的复印纸、打印纸、传真纸和财会部门购买和印制的账簿、凭证、报表的费用也在本科目核算。
15.低值易耗品的摊销:指企业管理部门领用的低值易耗品。
16.无形资产摊销:指企业无形资产的摊销费,包括专利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和商誉等的摊销费。
房地产开发企业成本核算项目及其内容

房地产开发企业成本核算项目及其内容一、土地取得成本土地取得成本,是指为取得土地开发使用权(或开发权)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土地买价或出让金、大市政配套费、契税、耕地占用税、土地使用费、土地闲置费、农作物补偿费、危房补偿费、土地变更用途和超面积补交的地价及相关税费、拆迁补偿费用、安置及动迁费用、回迁房建造费用等。
在实务中,通常可以根据管理要求进一步分为政府地价及市政配套费、合作款项、红线外市政设施费、拆迁补偿费。
1、政府地价及市政配套费:支付的土地出让金、土地开发费,向政府部门交纳的大市政配套费、交纳的契税、土地使用费、耕地占用税,土地变更用途和超面积补交的地价等。
2、合作款项:补偿合作方地价、合作项目建房转入分给合作方的房屋成本和相应税金等。
3、红线外市政设施费:红线外道路、水、电、气、通讯等建造费、管线铺设费、接口补偿费。
4、拆迁补偿费:有关地上、地下建筑物或附着物的拆迁补偿净支出,安置及动迁支出,农作物补偿费,危房补偿费等。
二、前期工程费前期工程费,是指项目开发前期发生的政府许可费、招标代理费、临时设施费以及水文地质勘察、测绘、规划、设计、可行性研究、咨询论证费、筹建、场地通平等前期费用。
在实务中,通常可以根据管理要求进一步分为勘察设计费、报批报建增容费、“三通一平”费、临时设施费。
1、勘察设计费包括勘测丈量费、规划设计费、建筑研究用房费、其他。
勘测丈量费:包括初勘、详勘等。
主要有:水文、地质、文物和地基勘察费,沉降观测费,日照测试费、拨地钉桩验线费、复线费、定线费、施工放线费、建筑面积丈量费等。
规划设计费:规划费:方案招标费、规划设计模型制作费、方案评审费、效果图设计费、总体规划设计费。
设计费:施工图设计费、修改设计费、环境景观设计费等。
其他:可行性研究费、制图、晒图、赶图费、样品制作费等。
建筑研究用房费:包括材料及施工费。
2、报批报建增容费报批报建增容费包括报批报建费、项目整体性报批报建费、增容费。
湖南省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费收缴使用管理办法

湖南省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费收缴使用管理办法1关于印发《湖南省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费收缴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农税字[1999]28号各市、州财政局、国土管理局:为了加强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费的收缴、使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财政部、国土资源部《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收缴使用管理办法》(财综字[1999]117号)的规定,特制订《湖南省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费收缴使用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湖南省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费收缴使用管理办法2、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征收标准3、全国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征收等别划分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国土测绘管理局一九九九年十一月十二日附件1湖南省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费收缴使用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费的收缴使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财政部和国土资源部《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收缴使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费是指以出让、租赁、作价出资或入股等方式有偿使用国有土地的单位或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向国家缴纳的土地资源性收益。
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费不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其范围包括:土地出让金、土地租金、土地收益金、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场地使用费等。
第三条对以协议方式出让、租赁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取的土地出让金、土地租金、土地收益金等有偿使用费,实行最低价控制制度。
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应缴纳金库的土地纯收益不得低于基准地价的25%;土地租金、土地收益金等以年为单位收取的土地有偿使用费不得低于基准地价的2%。
并视经济发展水平定期调整。
第四条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原则上都要实行招标拍卖。
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在制订供地方案时,要明确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方式、使用年限、出让底价,并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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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场地使用费、土地使用费和土地使用税
前一阵子在修改一个外商投企业租赁厂房的租赁合同过程中,遇到一个问题,出
租方要求承租方承担有关的土地使用费、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房产税很清楚,
因为有相应规定,土地使用费倒是很少接触,很容易和土地使用税混淆,于是这
两天作了一下研究,其间发现还有一个名词,场地使用费,于是一并作为学习内
容。今天总算是有了个结论,具体如下:
1、土地使用费
对于内资企业而言,土地使用费是个历史概念,因为自1988年11月1日起施行
的《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十四条明确规定,自该条例施行之日起,各地
制定的土地使用费办法同时停止执行,也就是说以土地使用税代替了土地使用费。
不过,关于外商投资企业是否也缴纳土地使用税,而不再缴纳土地使用费的问题,
该暂行条例并未明确。为解决这个问题,财政部于1988年11月2日发布《财政
部关于对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在华机构的用地不征收土地使用税的通知》明
确规定,《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十四条中关于各地制定的土地使用费办
法同时停止执行的规定,是指各地制定的对内资企业以及单位和个人的用地计收
土地使用费的办法,但不影响各地依照国家法律和国务院有关规定制定和对外商
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在华机构用地计收土地使用费办法的执行。也就是说,外商
投资企业仍须缴纳土地使用费,但无需缴纳土地使用税。同时,1997年3月27
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征免土地使用税问题的批复》也明确外商投
资企业不适用《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即外商投资企业不用缴纳土
地使用税。
由此,土地使用费成为只对外商投资企业收取的费用。
2、场地使用费
场地使用费是专门针对外商投资企业在中国使用土地收取的一种费用。《中外合
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第七章对土地使用费有专章规定;《外资企业法实施细
则》 第三十六条规定,外资企业在领取土地证书时,应当向其所在地土地管理部
门缴纳土地使用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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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缴纳土地使用费问题的批复》,场地使用费包括场地
开发费和土地使用费。场地开发费是外商投资企业必须支付的一次性缴纳的土地
开发费用,包括征地拆迁费用和基础设施建设费用。土地使用费是外商投资企业
有偿使用土地资源的费用,在使用土地的期限内都要缴纳。
目前,各地都有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场地使用费方面的规定。2008年8月21日,
财政部发布《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场地使用费征收问题的意见》(财企[2008]166
号),对场地使用费的征收作出了明确规定,主要内容如下:
(一)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外商投资企业由于没有支付土地出让金,
应当按规定缴纳场地使用费。
(二)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外商投资企业由于已支付了土地出让金,
不再缴纳场地使用费。
(三)以租赁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如租金计算时已考虑场地开发和土地使用
费因素,则不需缴纳场地使用费;如租金中未予考虑场地开发和土地使用费因素,
则由承租人即外商投资企业缴纳场地使用费。
(四)在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中,外商投资企业的中方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或提
供合作条件的,应当由中方投资者区别以上情况缴纳场地使用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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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见,外商投资企业出以出让方式去的土地使用权无须缴纳场地使用费外,以其
他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都须缴纳。这里面有个概念需要澄清,即土地使用权。根
据物权法的规定,土地使用权是一种用益物权,即对土地进行占有、使用、收益
的权利,其中的使用,根据土地的性质,应该是对土地进行开发、利用和经营。
实践当中,很多外商投资企业并不享有土地使用权,而只是因为租赁办公地和厂
房而实际使用土地,在此情形下,外商有权使用土地,但并不是使用权人,是否
应缴纳场地使用费。关于这个问题,财政部的财企[2008]166 号文件并未明确,
其他文件规定的也比较混乱。财政部1993年9月21日《关于外商投资企业租用
场地如何缴纳土地使用费问题的答复》([1993]财工便字第39号)规定,外商投
资企业租用厂房、场地、饭店;宾馆、招待所等做为生产、经营场所的,其土地
使用费由出租方依法缴纳,但租金计算时,应包含土地费因素。若租金计算未考
虑土地使用费因素,则应由承租人缴纳。然而,1997年11月04日《财政部关于
外商投资企业交纳场地使用费有关问题的批复》又规定,外商投资企业以租赁方
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场地使用费的交纳按照财政部《关于外商投资企业租用场
地如何缴纳土地使用费问题的答复》([1993]财工便字第39号)的规定执行。但
对于出租方已依法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可不再交纳场地使用费。在实践中,
除依法免交土地使用税的部分情况外,大部分企业都需要缴纳土地使用税。如此,
在大部分情况下,租赁办公地和厂房的外商投资企业都不需要缴纳土地使用费。
此外,由于场地使用费是有地方征收,有些地方的规定也不尽相同。比如,北京
市规定由承租方或由租赁合同规定的一方缴纳土地使用费(《北京市征收外商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