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斯抽放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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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斯抽放管理制度

瓦斯抽放管理制度

瓦斯抽放管理制度为进一步规范矿井瓦斯抽放管理工作,结合矿井瓦斯抽放现状及要求,从技术、工程到现场管理等方面综合考虑,做到责任明确、执行到位、监督有据,严格奖惩,制定以下矿井瓦斯抽放制度:1、通风防突科是瓦斯抽放的主管部门,负责矿井瓦斯抽采技术、设计、制度修订等的全面管理工作。

2、需要安装抽放泵站或抽放管路的,由通风防突科提出计划,矿平衡施工力量后,施工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设计要求进行安装,安装结束后由施工单位提出验收申请,通风防突科组织相关部门验收,安装不合格,对施工单位罚款300元,对施工单位负责人罚款50元,施工单位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处理完毕,否则每推迟一班对施工单位罚款300元,对责任单位负责人罚款50元。

3、回采或掘进工作面抽放钻场由通风防突科提出计划, 施工队按时间和设计要求进行施工,钻场不按设计要求施工的,对施工队罚款300元,对施工单位负责人罚款50元;钻场施工完毕后,由通风防突科组织验收,验收不合格的按期整改,否则对施工单位罚款300元,施工单位负责人罚款50元。

4、公司物资管理科必须保证抽放所需设备及时到位,影响瓦斯抽放工程时对物资管理科罚款200元/次,对单位负责人罚款50元/次,执行力考核扣1分。

5、回采工作面抽放管路及附件由抽注队负责回收,其它地点抽放设备由通风防突科安排施工队回收,抽放泵站由矿平衡力量进行回收,回收时不得损坏设备,应及时装车运走,否则对责任单位罚款300元/次,对单位负责人罚款50 元/次。

6、抽注队必须分类建立抽放设备台账,内容包括设备使用地点、在用、库存、报废数量、规格型号、生产厂家等, 每月更新后26日前报通风防突科材料员存档,否则对抽注队罚款300元/次,对负责人罚款50元/次。

7、瓦斯抽采系统必须定期进行巡查,否则按抽放系统巡查制度进行处罚。

8、抽放泵站必须执行现场交接班及班中巡检制度,对设备运行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汇报并处理,否则对责任人罚款50元/次。

瓦斯抽放泵站管理制度

瓦斯抽放泵站管理制度

瓦斯抽放泵站管理制度一、泵站人员管理:1.泵站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在安装、运行、维护和故障处理方面能够胜任工作。

2.泵站人员应按规定定期进行培训,掌握最新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技术要求,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和事故处置演练。

二、泵站的操作管理:1.泵站设备应符合国家标准和矿井安全规定,进行定期的检修、维护和保养。

2.泵站操作人员应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并将操作过程和操作情况进行记录。

3.泵站设备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维修人员进行处理,并记录故障原因和处理过程。

4.泵站应按照煤矿瓦斯抽放计划进行抽放,抽放量应符合要求并进行记录。

三、泵站的安全管理:1.泵站设备应配备完善的安全保护装置,如防爆措施、防火措施等,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

2.泵站设备周围应设置明显的安全标识,禁止非相关人员进入,并定期进行巡视和维护。

3.泵站应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作业,操作人员应佩戴符合要求的个人防护装备。

4.泵站设备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检查内容包括设备运行状况、安全保护装置、管道连接等,并及时处理发现的问题。

四、泵站的环境管理:1.泵站周围应保持清洁,防止杂物堆积和垃圾产生,定期进行清理和消毒。

2.泵站应定期检查通风设备和照明设施的运行状况,确保环境的安全和舒适性。

五、泵站管理的监督与评估:1.泵站应定期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配合检查人员进行检查和测试。

2.泵站应建立管理档案,包括设备维修记录、巡视记录、事故处理记录等,以备查阅和评估。

六、泵站管理的应急措施:1.泵站应建立应急预案,明确各类事故的应急处理措施和责任分工,确保在事故发生时能够及时有效地处理。

2.泵站操作人员应熟悉应急预案,定期进行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总之,瓦斯抽放泵站的管理制度对于煤矿安全生产至关重要。

通过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可以提高泵站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技术水平,确保泵站设备的安全可靠运行,有效降低煤矿瓦斯事故的发生概率,为煤矿安全生产提供有力保障。

瓦斯抽放先抽后采例会制度

瓦斯抽放先抽后采例会制度

瓦斯抽放先抽后采例会制度瓦斯是煤矿生产过程中不可避免的危险因素之一,而瓦斯爆炸事故也是近年来煤矿安全事故的重要形式。

为保障煤矿生产安全,控制瓦斯危害,瓦斯抽放先抽后采例会制度应运而生。

瓦斯抽放先抽后采例会制度,顾名思义就是在采煤过程中,采前先进行瓦斯抽放,再进行煤炭采掘及相关作业的制度。

本制度的基本目的在于对瓦斯开采和煤炭采掘进行有效的控制和管理,以保障矿工安全、提高煤炭采集效率和加快煤矿开采速度。

该制度的主要执行流程分为三个步骤:瓦斯开采、工程抽采和煤炭采掘。

首先,在瓦斯开采阶段,煤矿场地要进行瓦斯浓度检测,并按照要求采取合适的瓦斯抽放数量。

其次,进行工程抽采,这是将瓦斯从煤矿中抽出,并送至安全地点纯化和储存。

最后,进行煤炭采掘,坚持先抽后采。

这里的“先抽”指的是在采煤前进行充分的瓦斯抽放,以将煤矿中的瓦斯排除,确保煤炭生产和矿工安全;“后采”指的是在大量瓦斯抽取之后,进行煤炭采集,以保证煤炭开采效率,并缩短煤炭采集周期。

瓦斯抽放先抽后采例会制度对矿区瓦斯控制和煤炭采掘均产生卓有成效的影响,一方面提高了产品质量和煤炭开采效率,另一方面为危险煤层的安全开采提供了技术支持和保障。

同时,该制度也可以强制煤炭企业加强健康安全意识,推动企业进一步提高自身生产安全和管理水平。

具体来说,瓦斯抽放先抽后采例会制度的实施,可以在以下几个方面发挥作用:第一,通过及时的瓦斯抽采,控制瓦斯爆炸事故的风险。

为了提高瓦斯抽取的效果,煤炭企业可以将制度实施前的瓦斯抽取数量与制度实施后的瓦斯抽取数量进行对比,以检测制度的实施效果。

第二,通过建立瓦斯抽放先抽后采例会制度,促进煤炭企业的技术创新和发展。

煤炭产业是世界工业领域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地政府、企业必须加强对煤炭产业的技术研究、创新和推广,推动中国煤炭产业在未来的发展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第三,通过瓦斯抽放先抽后采例会制度的实施,提高煤矿自身管理水平。

建立完善的管理和监督机制,加强对煤矿生产及安全生产的监测和预警,实现统一的管理和控制,保障煤炭的安全稳定生产。

矿井瓦斯抽采管理制度

矿井瓦斯抽采管理制度

矿井瓦斯抽采管理制度一、一般规定:1、一个采煤工作面的瓦斯涌出量大于5m7min时或一个掘进工作面瓦斯涌出量大于3m7min时,用通风方法解决瓦斯问题不合理的必须进行瓦斯抽采。

抽采系统不健全的工作面不准投入生产。

2、矿井建立专门的瓦斯抽采队伍,配备专业技术人员,每半年必须对抽采人员进行核定,建立抽采各工种人员岗位责任制。

抽采岗位工人必须接受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3、矿总工程师对矿井瓦斯抽采工作负全面技术责任,将抽采工作纳入通风例会内容,每月制定瓦斯抽采计划,定期落实进度、平衡抽采工作。

根据抽采计划完成情况制定相关人员的工资分配标准。

4、凡进行瓦斯抽采的工作面或地点,必须编制瓦斯抽采专门设计。

设计主要内容应包括:(1)工作面(或抽采地点)概况:包括工作面(或抽采地点)煤层赋存条件、抽采区域划定,抽采区域煤炭储量、巷道布置、采煤方法及通风状况等内容;(2)瓦斯基础数据:包括邻近区域瓦斯涌出量,抽采区域煤层瓦斯压力、瓦斯含量、瓦斯储量及可抽量、煤层透气性系数、钻孔瓦斯流量衰减系数等内容;(3)抽采方法:包括抽采原理,钻孔(巷道)布置数量、位置、角度、长度及到达层位,封、联孔方法、材料及长度等内容;测及安全装置,抽采工艺参数等内容;(5)抽采效果预计:包括抽采时间、抽采量、抽采率等内容。

5、认真执行“多打孔、严封闭、综合抽”的提高抽采效果原则。

6、抽采系统支、干、主管路的选择,应根据瓦斯抽采混合量确定,做到管路内流速经济合理(一般取5~12m∕s),矿井各采掘面抽采管路尽可能保持通用性。

7、工作面瓦斯抽采设计的审批程序:抽采瓦斯方法应根据矿井的具体情况由矿通防副总、通风矿长、总工程师确定。

凡进行抽采瓦斯的工作面,必须编制专门设计,经通防副总、通风矿长、总工程师审批,并按规定上报。

8、瓦斯抽采工程施工,必须严格按设计进行,不得随意改变设计参数,如确需修改时必须经矿总工程师审批同意。

9、矿井新水平和新采区瓦斯抽采系统延伸,由矿总工程师批准;采区、回采工作面或掘进巷道瓦斯抽采管路的延长或拆除,由通防副总批准。

煤矿瓦斯抽采管理制度

煤矿瓦斯抽采管理制度

贵州省监狱管理局瓦斯抽采管理制度贵州省监狱管理局XX煤矿瓦斯抽采管理制度一、总则(一)公司、矿两级主要领导和分管技术、生产、安全领导必须按能投集团瓦斯治理五十条及相关规定要求抓好瓦斯抽采的技术方案制定、现场落实和监督管理;通风安全副总工程师和防突区门负责矿井瓦斯抽采具体业务的落实与监督管理.(二)矿井瓦斯抽采,必须坚持综合抽采原则,做到“掘抽、采抽、钻抽”平衡。

(三)矿井、水平、采区、采掘工作面设计中应包括瓦斯抽采设计,新井、新采区、新工作面,在投产验收的同时要对瓦斯抽采工程及系统进行验收,不合格不得投产。

(四)公司将矿井瓦斯抽采计划列入质量标准化管理进行考核,对抽采工作做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要进行表彰和奖励,对完不成抽采计划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处罚。

二、矿井瓦斯抽采技术规范(一)实施条带预抽、网格预抽、煤巷掘进本层预抽、回采本层预抽、保护层回采时对被保护层卸压抽采及采空区抽采等综合抽采。

具有突出危险的薄煤层掘进前6个月形成掘进条带预抽,无条带预抽条件的采取本层预抽;具有突出危险的薄煤层回采时必须采取本层预抽,并超前于采面不少于300m,预抽时间不少于4个月;保护层工作面开采时,必须对被保护层瓦斯进行抽采,并超前于保护层采面不少于100m。

(二)钻孔施工1.必须根据采掘部署及施工条件及时安排施工.2.突出煤层穿层预抽钻孔必须穿透煤层进入顶板不少于0。

5m,石门进入顶板不少于2m;有喷孔的穿层钻孔要诱导喷孔穿透煤层。

3.钻孔施工用钻割(扩)一体化钻头,在保护层或喷孔严重煤层使用水力割缝技术增加煤层透气性。

但必须严格控制割(扩)排除煤粉量,并在专门措施中明确规定.4。

在瓦斯喷孔严重地段施工时,钻孔施工前段,必须扩孔不少于1m,孔径100mm,便于安装导流管。

5。

抽采钻孔穿煤层前必须安装上导流管,接上瓦斯抽采管,用于钻孔施工过程中瓦斯喷出时抽采瓦斯。

6。

钻孔施工期间,必须有验收员或管理人员现场跟班,如实收集填报钻孔施工资料。

低浓度瓦斯抽采输送及利用技术管理制度

低浓度瓦斯抽采输送及利用技术管理制度

低浓度瓦斯抽采输送及利用技术管理制度低浓度瓦斯抽采输送及利用技术管理制度第二百一十一条为确保低浓度瓦斯抽采、输送及发电安全,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低浓度瓦斯管道输送安全保障系统设计规范》(AQ1076-2009)及《煤矿瓦斯往复式发电站安全要求》(AQ1077-2009)等规章和标准要求,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百一十二条凡抽采、输送低浓度瓦斯(甲烷体积浓度大于等于3%且小于30%的煤矿瓦斯)及利用低浓度瓦斯发电的矿井,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二百一十三条矿井必须建立低浓度瓦斯抽采、输送及发电安全管理岗位责任制。

矿长对低浓度瓦斯抽采、输送及发电安全工作全面负责;负责建立、健全机构和责任制,保障人、财、物的投入。

矿总工程师对矿井低浓度瓦斯抽采、输送及发电安全等技术管理全面负责;建立低浓度瓦斯发电站的矿井,瓦斯发电站安全管理由机电矿长负责;未设机电矿长的,由分管机电的矿长负责;驻矿安监处长负监督检查责任。

其它岗位对其分管范围的低浓度瓦斯抽采、输送及发电安全管理负责。

第二百一十四条矿井必须建立专门的瓦斯电站组织管理机构,设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工作人员必须经过相关业务培训,并取得上岗合格证。

低浓瓦斯抽采泵房及瓦斯发电站,应建立门卫进入允可登记制度、岗位工安全循检制度、电站值班管理制度、电站交接班管理制度、电站安全操作制度、电站设备润滑管理制度、电站消防管理制度、电站文明生产管理制度、电站安全操作制度、电站消防管理制度、电站设备润滑管理规定、电站站长岗位职责、电站运行工岗位职责、瓦斯电站安全操作规程、电站设备维护保养规范等制度,并制定相应的监督考核办法。

第二百一十五条矿井应建立低浓度瓦斯抽采、输送及发电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安全隐患排查制度等。

矿每月组织消防部门、机电部门、通防部门、安监部门联合对地面瓦斯泵站、瓦斯电站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安排处理。

集团公司每季度检查一次,纳入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

第二百一十六条抽采管路管材应符合抗静电、耐腐蚀、阻燃、抗冲击等要求。

瓦斯抽采管理规定

瓦斯抽采管理规定

瓦斯抽采管理制度一、抽采泵站工管理制度1、熟悉掌握有关规定及标准及抽采泵的性能和操作规程;掌握一般故障的处理方法..2、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交接班前后;认真检查本班次抽采泵运转情况;并向下一班交待清楚当班运转情况..3、每小时对抽采参数检查测定一次;并认真填写台帐、记录..4、按时检查维护、保养抽采泵及附属设备;保证抽采泵的正常运转;如有异常情况;立即查找原因并汇报请示处理;排除故障..5、瓦斯泵站经常清扫、冲刷;牌板、管线吊挂整齐;保持清洁;不得出现脏、乱、差等现象;由抽采队长负责检查..6、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做到二十四小时不失控;严禁脱岗;如发现问题及时向区值班或公司信息中心汇报;否则;不得停泵..7、地面泵站内及周围20米内严禁烟火和用火取暖..8、机房车间内不准会客;非本车间人员不经允许不得擅自入内..参观人员按有关制度履行手续;出入登记;否则;司机有权拒绝..9、值班期间;在一台泵出现故障不能正常运转时;及时启动备用泵..10、积极参加各种业务技术培训;努力提高自身的业务技术水平..二、地面与井下抽采统计制度1、抽采统计由防突区负责;建立月、旬、周统计报表;报表编制逾期;罚技术队长100元..2、抽采统计数据要详细、分类要清楚;能充分反映井下、地面不同地点、不同时间的抽放情况3、抽采统计报表数据要求真实精确;出现虚假捏造、数据不符;要追究责任人责任..4、抽采统计报表由防突区技术队长、主管技术员、区长审核后报通风副总审核;公司总师批准..5、所有抽采统计报表由防突区负责存档;出现存档缺少或丢失;要追究责任人责任..6、每月统计报表送报局通防处存档..三、抽采管路系统维护检查制度1、防突区是抽采管路系统维修检查主管单位;必须按照规定安排好系统管路维修工作..2、维修工要悉井下抽放系统;并对干支管上的放水器、流量计、闸阀、法兰盘和安全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3、加强钻场及抽放管道维护;做到钻场内瓦斯不外溢、泄漏、确保安全抽放..4、抽放管路系统认真检查维护确保不进漏气、不积水;钻场瓦斯抽放参数测定准确;有记录;必须每班按时记录数据及工作情况..5、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严禁空班漏检和漏报情况..6、流量工按规定测定流量等参数;及时做送报表..7、坚持井下汇报制度;按时与井上、下泵房进行联系;及时查出抽放系统出现的异常情况;并将有关问题汇报给区值班..8、及时填写管路牌板;记录准确;内容包括检查日期、检查结果、责任人..9、抽采管路的各干管和支管上要安装自动计量装置和涡街流量计;没有按规定安装的罚责任单位200元..10、移动式瓦斯抽放泵应安装在抽放地点附近的新鲜风流的峒室中;并有独立的回风系统;配风量不小于120m3/min;峒室内要配有专用电话、瓦斯检测断电装置、消防器材、抽放泵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抽放系统图、负压、浓度、流量测定装置、高低浓瓦斯鉴定器、抽放观测记录等;并有专人值班..移动泵两台同型号;一台使用;一台作备用;要求用双回路供电并有停水自动断电和气矸分离保护装置..通风区必须按要求进行配风;风量不够的罚通风区100元;没有将泵站内附属设备安装到位的罚责任单位100元..11、局部瓦斯抽放监测系统必须与矿井监测系统联网;能随时反映各系统的抽放参数;并按规定打印抽放报表;按规定进行报批;发现没有按规定打印报批报表的罚通风区监测队100元..12、抽放负压、流量、瓦斯浓度;泵站1小时测定一次;干、支管和钻场每周至少测定1次..没有按规定测定的每次罚责任人100元..13、移动泵站抽出的瓦斯必须排至总回风道或采区回风巷;在抽放管路出口通风区必须分别在管路出口的上、下风侧各5m和30m处设置栅栏;并揭示警标;下风侧栅栏外5m内悬挂瓦斯监测传感器;并能按要求实现断电功能;没有栅栏和瓦斯监测传感器的罚通风区100元.. 14、长度大于6m的高位抽放钻场;无论在施工还是打钻、抽放时;都应采用机械通风;高位钻场的瓦斯检查次数;与回采瓦斯检查次数相同..采煤工作面过钻场前;必须把钻场充满填实..没有按规定执行的罚责任单位500~1000元..15、管路敷设要做到“平、直、牢”;离地离度不小于0.3m..在运输巷中敷设管路时;应悬挂架空于帮上;其高度不少于1.8m..所有抽放管路不得与电缆等带电物体同侧敷设;如果同侧;管路与电缆必须保持300mm距离..管路敷设不符合要求的罚防突区安装队200元;电缆缠绕管路的罚责任单位500元..16、瓦斯管路敷设必须能满足排除积水的要求..巷道低凹处、钻场应安装等径T型管联接放水器;采区上山、下山的下部均要安装自动放水器..要加强抽采管路的巡查;消除管路积水现象;出现有积水及漏气现象罚责任人100元..17、利用上隅角埋管抽放的瓦斯管在进入上隅角前应加绝缘段;联接抽放系统的软管;其断面不应小于联管断面的0.8倍;采煤单位负责保护挑棚段抽放管..没有安装绝缘段的罚防突区安装队200元;抽放管路有损坏的罚采煤区200元..18、掘进工作面顺层抽放钻孔和管路由掘进单位负责;四、矿井瓦斯治理工程备案制度1、所有瓦斯治理工程都要有、;并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2、所有瓦斯治理工程实施后必须按照公司有关规定组织验收;验收要有记录可查..凡是施工存在质量问题的都要按照公司及上级有关规定进行追查处理..3、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方案设计、批复等技术资料生产技术部和防突区要按照划分存档备查;防突打钻钻孔原始记录由防突区分类建立存档;详细记录钻孔施工地点、钻孔参数、开钻收钻日期、打钻及责任人、打钻期间钻孔情况说明;防突区要存档备查;检查发现管理不到位的对责任人要追查处理..4、各种瓦斯抽放情况记录、报表防突区要设专人负责收集整理存档..包括地面与井下流量人工测定记录、地面与井下各主干管路的负压、浓度、流量、纯量、责任人及备注说明等..5、地面与井下抽采计量记录由通风区分类建立存档;详细记瓦斯抽采管理规定第一节一般规定1、各矿要加强瓦斯抽采技术管理;提高抽采瓦斯效果;防止瓦斯事故;保证矿井安全生产;保护环境和开发瓦斯资源..2、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建立瓦斯抽采系统开展瓦斯抽采工作:1回采面绝对瓦斯涌出量大于5m3/min;掘进工作面绝对瓦斯涌出量大于3 m3/min 的;必须进行瓦斯抽采..2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达到以下条件的:——大于或等于40 m3/min;——年产量1.0~1.5Mt;大于30m3/min;——年产量0.6~1.0Mt;大于25 m3/min;——年产量0.4~0.6Mt;大于20 m3/min;——年产量等于或小于0.4Mt的矿井;大于15m3/min..3开采具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煤层..4所有的高瓦斯矿井、低瓦斯矿井具有高瓦斯区的..3、符合第2条规定;并同时具备下列两个条件的矿井;应建立地面永久瓦斯抽采系统:1瓦斯抽采系统的抽采量可稳定在2m3/min以上;服务年限在10年以上..2瓦斯资源可靠、储量丰富;预计瓦斯抽采系统服务年限在五年以上..4、矿井瓦斯抽采率应达到的指标:6、抽采矿井应建立以下管理制度:1抽采瓦斯设备检修制度..2抽采设备停、运审批制度..3抽采工程质量验收制度..4抽采瓦斯基础参数定期检测制度..5泵房人员交接班制度..6抽采瓦斯效果检验制度..7瓦斯抽采钻场施工管理制度..8瓦斯抽采管路安装、巡检、维护制度..7、矿技术负责人全面负责矿井瓦斯抽采技术工作..负责组织编制、审批、检查抽采瓦斯工作的长远规划;年度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保证抽采瓦斯工作的正常接替;做到“掘、抽、采”平衡..8、回采工作面预抽时间不得少于2年..9、通风矿长无通风矿长的由矿技术负责人负责定期检查;协调瓦斯抽采工作;解决所需设备、器材和资金;落实分管范围内的瓦斯抽采工作..10、矿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对本职能范围内的抽采瓦斯工作负责;抽采瓦斯所需要的费用、材料和设备等;必须列入矿财务、供应计划..11、瓦斯抽采的矿井在进行采区、采掘工作面设计时;对符合瓦斯抽采条件的采掘工作面必须同时进行瓦斯抽采设计;投产验收时;必须同时对瓦斯抽采工程验收;瓦斯抽采工程不合格不得投产..12、各矿通风部门应根据本矿生产衔接;至少提前一个月对即将开口掘进的工作面进行瓦斯预测;对该工作面是否实施瓦斯抽采提出书面报告;以便有关部门提前做好准备..书面报告递交公司通风处备案..对在瓦斯预测当中弄虚作假者;要追究责任..各矿地质部门对即将开口掘进的巷道进行地质情况预测;提供地质报告..13、坚持预抽、边掘边抽、边采边抽和采空区抽采等多种综合抽采技术手段相结合的原则;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装备..14、集团公司根据各矿生产接替和瓦斯治理计划;研究、编制全公司年、季度瓦斯抽采计划;并分解落实到各瓦斯抽采矿井..抽采矿井要将下达的抽采计划逐月分解落实到具体地点;并上报集团公司包括简要文字说明和抽采系统图..集团公司下达年度瓦斯抽采指标;列入抽采矿井年度生产和经营承包指标进行考核..15、瓦斯泵司机、瓦斯抽采钻机操作工均为特殊工种;必须经过专门的抽采专业技术培训;并持证上岗..16、为促进矿井瓦斯抽采和利用工作;各矿要制定相应的奖励办法;对抽采瓦斯工作做出突出成绩的个人和单位给予必要的表彰奖励..17、按时完成公司下达的抽采工程和瓦斯抽采量计划..18、瓦斯抽采矿井必须建立专门的瓦斯抽采队伍;负责打钻、管路安装回收等工程的施工和瓦斯抽采参数测定等工作..第二节永久瓦斯抽采系统1、设施要求:1地面泵房其距进风口和主要建筑物不得小于50m;必须用不燃性材料建筑;要用栅栏或围墙保护..并必须有防雷电装置..2泵房周围20m范围内;禁止堆积易燃物和有明火..3抽采瓦斯泵及其附属设备;至少有一套备用..4泵房内所有电气设备、照明和其它电气仪表都应采用矿用防爆型..5泵房必须有直通矿调度室的电话和检测管道瓦斯浓度、流量、压力等参数的仪表;并与矿井安全监控系统联网;能随时反映各抽采系统的抽采参数;并能打印抽采报表..泵房要建立抽采台帐;台帐记录数据要准确..6抽采瓦斯泵吸气侧管路系统中;必须装设有防回火和防爆炸安全装置;并定期检查;保持性能良好..抽采瓦斯泵站放空管的高度应超过泵房房顶3m..7泵房必须有专人值班;经常检查各参数;做好记录..当抽采瓦斯泵停止运转时;必须立即向矿调度室报告..进行利用的瓦斯泵停止运转后和恢复运转前;必须通知使用瓦斯的单位;取得同意后;方可供应瓦斯..8利用瓦斯时;瓦斯浓度不得低于30﹪低浓度瓦斯发电除外;且在利用瓦斯的系统中必须装设有防回火、防回气和防爆炸作用的安全装置..9抽采泵房和泵房附近的放空管必须安装避雷装置;避雷装置的高度应超过泵房、放空管5米以上;并将避雷导线埋入地下3米以下..10泵房内必须设置干粉灭火器和砂箱等灭火器材;不得存放与抽采工作无关的设备和材料..泵房内无积水..11地面抽采泵站院内及外部消防通道必须保持畅通无阻..2、新建瓦斯抽采系统必须由矿技术负责人组织瓦斯抽采工程设计;上报集团公司批准..抽采系统竣工后;由抽采单位向公司通风部门提出申请;经公司通风部门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投运..3、新建或改扩建矿井;根据地质部门提供的瓦斯资源达到煤矿安全规程第145条之规定时;必须将抽采瓦斯工程纳入矿井设计中;但设计所依据的瓦斯参数必须经国家授权的专业科研机构认定..4、抽采系统的能力应满足矿井最大抽采量需要;抽采管径应按抽采流量分段选配..地面瓦斯抽采泵能力应有一定的富余系数;其富余系数不小于1.5..5、在各干管和支管上要安装计量装置孔板流量计应设旁路..6、矿井永久瓦斯抽采工程设计应符合设计规范..7、对抽采瓦斯泵的参数抽采泵进出口的瓦斯浓度、压力、流量、电机温度、电流、电压、观测时间等每半小时检测一次;并做好记录..8、瓦斯抽采泵站必须具有双回路供电..第三节井下临时瓦斯抽采系统1、井下临时瓦斯抽采泵应安设在抽采地点附近的新鲜风流的硐室中;并有独立的通风系统;配风量不小于80 m3/min..2、抽采硐室内要配有直通矿调度室的电话、瓦斯检测断电装置、消防器材、抽放泵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抽采系统图、负压、浓度、流量测定装置、高低浓度瓦斯鉴定器、抽采观测记录等;并有专人值班..3、移动泵至少一台作备用;双回路供电并有停水自断电和气水分离保护装置..若瓦斯泵备用台数少于使用的台数;则备用泵的能力不低于使用泵能力的60﹪..4、应根据瓦斯抽采的混合流量确定移动泵和抽采管径;移动泵与抽采管径的选择匹配;具体选择应按瓦斯抽采设计标准进行计算后选择..5、井下临时瓦斯抽采监测系统必须与矿井监测系统联网;能随时反映各系统的抽采参数;并能打印抽采报表..6、健全瓦斯抽采计量装置..抽放负压、流量、瓦斯浓度;泵站1小时测定一次;干、支管和钻场每两天测定1次..重点考察的钻孔根据需要增加测定次数;一月内对所有钻孔进行一次普测..7、移动泵站抽出的瓦斯必须排至总回风巷或采区专用回风巷;在抽采管路出口处必须采取安全措施;分别在管路出口的上、下风侧各5m和30m处设置栅栏;悬挂警标;两栅栏间禁止人员通行和任何作业..下风侧栅栏外1m内必须设甲烷断电仪或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的甲烷传感器..8、移动泵站硐室和排放瓦斯巷道内的瓦斯检查每小班不少于3次..9、移动泵站硐室内空气中瓦斯浓度不得大于0.5﹪;排气管末端30m外的瓦斯浓度在采区回风巷不得大于0.8﹪;在矿井总回风巷不得大于0.75﹪;否则;必须切断瓦斯电源;停止瓦斯泵的运转;进行处理..10、井下移动瓦斯抽采泵站必须实行“三专”供电;即专用变压器、专用开关、专用线路..第四节瓦斯抽采管路的敷设1、抽采管路应具有良好的气密性、足够的机械强度;并必须满足防冻、防腐蚀、阻燃、抗静电的要求..2、抽采管路应安装在专用回风巷内;管路敷设要做到“平、直、牢”;离地高度不小于0.3m..运输巷中敷设管路时;应悬挂架空于巷道帮上;高度不少于 1.8m;与运输材料最大轮廓安全间距不小于0.2 m..3、瓦斯管路敷设在巷道低凹处、采区上山、下山的下部时均要安装放水器..4、瓦斯抽采干管的每一分支都应设置全通隔离阀;以便维修和支管拆除或延伸;在钻场和分支应设置流量、负压、瓦斯浓度观测装置..支管与钻场联接根据现场条件;做具体设计;确保管道畅通;不漏气..根据需要设置气水分离器..5、抽采系统投入运行前;应进行一次全面气密性试验..一般采用压风正压试验法;试漏气压要达到0.3-0.5MPa..以试验时间不少于2小时、压力降不大于试验气压的5﹪为合格..6、移动泵抽出的瓦斯需要送至永久抽采系统的管道内时;必须制定相应措施;不能影响永久抽采系统..7、利用上隅角埋管抽采的瓦斯管在进入上隅角之前应加装绝缘段非导电体管路除外..8、瓦斯抽采管路的材质选择应符合煤矿安全规定;当条件适当时;可选用新材料的瓦斯管;但井下瓦斯抽采管路禁止采用玻璃钢管..机械化采煤工作面顺层钻孔封孔管应禁止使用金属管..9、地面管路无论是架空或埋在地下;均必须在管道外表设置保温层埋在冻土层以下除外;以防冬季管路冻裂..10、在平巷或斜巷铺设的管路必须用可缩木支垫;以防底鼓折损管路..垫木高度应不小于0.3米;且垫木间隔根据管路的长度;至少每节管路架一排垫木.. 11、抽采管路与巷帮间距应保留一定的安全间隙;以防巷帮膨胀挤损管路以及便于安装和检修..12、倾斜巷道内悬挂的管路应用卡子将管路固定在巷道支架上..每根管路在管路两端各安装一套卡子;卡子安装必须牢固可靠;在外力作用下不发生晃动..13、瓦斯流经管路的弯头角度应不小于90o;禁止采用直角急弯头..14、井上下敷设的瓦斯抽采管路不得与带电物体接触..若与电缆悬挂在巷道的同一侧;其安全间距不少于0.3m;并应有防止管路砸坏的安全措施..15、地面瓦斯抽采管路不得和动力电缆、照明电缆及通讯电缆等敷设在同一条地沟内..同时;瓦斯管路不得从地下穿过房屋或其它建筑物;一般情况下也不得穿过其它管网;当必须穿过其它管网时;应按有关规定采取措施..16、当采用专用钻孔敷设瓦斯管路时;专用钻孔的直径应比管道外形尺寸大100mm;当沿竖井敷设抽采管道时;应将管道固定在罐道梁上或专用管架上.. 17、通往井下的抽采管路应采取防雷措施..第五节瓦斯抽采技术规范1、利用钻场抽采的工作面;在工作面投产前;第一个钻场的钻孔必须施工结束;钻孔联接完毕;随着工作面的推进下一个钻场距工作面30m前;钻孔并网待抽..2、回采工作面预抽钻孔在顺槽内按间距不大于5米布置..当选用单侧布孔时;钻孔长度小于采长15-20米;当选用双侧布孔时;钻孔累计深度应大于工作面采长;即钻孔中部交叉15-20米..3、钻孔的封孔长度:岩孔不得小于5m;煤孔不得小于6m;确保钻孔封堵严密不漏气..4、钻孔的拆除必须经主管抽采的部门负责人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拆除..5、施工钻孔单位应制订施工安全措施;防止事故发生..6、钻场应保持干净整洁无杂物;钻场内及钻场两侧3米范围内无积水;无浮煤杂物;支护良好;管线安设符合要求..7、钻场在施工完毕之后及时设置栅栏;悬挂警标;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栅栏规格统一;栅栏设置距巷道不大于2米;留设供检查人员出入的进出口..8、钻场内的瓦斯检查每班至少一次..9、钻孔内瓦斯浓度不得低于40﹪且钻孔的实际施工深度不得小于设计深度的70﹪;否则属报废钻孔..报废钻孔必须在原钻孔附近补打;同时报废的钻孔不得计入月、年抽采钻孔总进尺当中..10、瓦斯抽采工程施工;必须严格按照设计进行..钻孔角度及钻孔直径和终孔深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11、边掘边抽钻场设计规范:1掘进工作面必须采用两帮抽采布置方式..2巷道同一帮钻场间距保持在50-80米范围内..3距离掘进工作面最近的钻场内;边掘边抽钻孔终孔位置应超前掘进工作面的水平投影距离不小于10米..4一个钻场内应保证边掘边抽钻孔数量不少于4个5钻孔角度可根据各矿不同情况进行设计..6钻场深度不得超过6米;各矿可根据本矿实际情况掘进钻场;能满足钻机正常施工即可..7对于瓦斯涌出异常的掘进工作面;应在掘进之前施工瓦斯释放钻孔;钻孔长度不小于20米;钻孔数量1个/m2..12、正在施工的钻场内应悬挂便携式瓦检仪..13、已施工完毕的边掘边抽钻孔必须立即封孔;并网进行抽采..14、每个钻场必须具备抽采参数测量条件;能够满足钻孔测量需要..15、钻场内钻孔施工完毕后;由矿生产、通风及安监部门组织验收;并填写验收合格记录;由各单位验收人员签字确认..16、掘进工作面正头超出钻场边掘边抽钻孔抽采范围时;严禁掘进..17、长度大于6m的高位抽采钻场;在施工时应采用机械通风..施工完毕之后;应及时采取措施防止瓦斯积聚或超限..第六节瓦斯抽采日常管理1、凡进行瓦斯抽采的矿井;必须建立专门的瓦斯抽采队伍;人员配备必须满足抽采瓦斯的要求;由通风部门统一管理;必须配备专职专业技术人员一名;负责瓦斯抽采技术工作;总结分析抽采瓦斯效果;研究和改进抽采技术方案;组织新技术推广等..2、对抽采工作人员要进行业务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后可上岗..凡因抽采队伍不健全和人员不足影响抽采瓦斯的;要追查安全第一责任者的责任..3、工作面无抽采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的;不准进行钻孔施工..4、抽采工程施工结束时;由施工单位提出申请;本矿通风部门组织有关人员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要提交验收报告..凡未验收;未提交验收报告的工作面;按不具备回采条件处理..5、抽采量的计算要统一用标准状况下的大气压101.325KPa和温度20℃..采用自动计量的;要通过监控系统打印抽采日报;采用孔板计量的;每班要计算抽采总量;再根据三班抽采量编制..6、抽采台帐必须由队长审签;抽采日报由通风科长审核;报矿技术负责人、通风矿长审签;抽采月报由矿技术负责人、通风科长、审核、编制签章生效并上报公司通风部门..7、抽采矿井每10天组织一次对抽采管路的检查;及时堵漏、放水、排除故障..每月应组织人员对全矿的抽采系统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8、对瓦斯抽采参数的观测应做到“四对口”;即观测牌板、观测记录、观测班报和抽采日报“四对口”..9、各矿通风调度每天下午必须向公司通风调度汇报当天的瓦斯抽采情况;内容包括瓦斯泵站的抽采参数以及当日瓦斯抽采量、抽采工程施工情况等;汇报内容必须真实准确;不得弄虚作假;一经查出;严肃处理..第七节瓦斯抽采技术资料1、图纸资料:1瓦斯抽采系统图..2泵站平面与管网布置图..3抽采钻场及钻孔布置图4泵站供电系统图..2、报表:1抽采工程年、季、月报表..2抽采量年、季、月、日报表3、记录:1抽采工程质量验收记录2抽采参数测定记录3泵房站值班记录巡回检查记录4、台帐:1抽采设备、仪表管理台帐2抽采工程台帐5、牌板:1抽采钻孔钻场施工管理牌板..内容包括:钻孔设计平面图、钻孔设计参数、钻孔施工负责人等;悬挂在施工钻场内..2抽采钻孔钻场观测牌板..内容包括:钻孔场编号、钻孔场终孔日期、钻孔参数、验收人;以及钻孔的抽采负压、流量、瓦斯浓度、观测日期、观测人姓名等;悬挂。

瓦斯抽放泵站管理制度

瓦斯抽放泵站管理制度

瓦斯抽放泵站管理制度一、瓦斯抽放泵站管理制度的制定目的为了加强对瓦斯抽放泵站的管理,保障煤矿安全生产,制定并严格执行瓦斯抽放泵站管理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其目的是:1、规范瓦斯抽放泵站的使用、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安全运行;2、明确瓦斯抽放泵站管理的职责和权限,建立完善的管理体系;3、加强对泵站设备的巡视检查和日常维护,提高设备运行效率;4、加强对瓦斯抽放泵站操作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技能水平和责任意识。

二、瓦斯抽放泵站管理制度的内容1、泵站的管理机构和职责分工。

明确瓦斯抽放泵站的管理机构和各职责部门,建立责任清晰、权责明确的管理体系。

2、泵站设备的使用管理。

规定瓦斯抽放泵站设备的使用范围和限制条件,明确使用人员的操作规程和安全注意事项。

3、泵站设备的维护保养。

规定泵站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内容和频率,建立完善的记录和台账制度,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4、泵站操作人员的培训和考核。

对泵站操作人员进行系统的培训和考核,提高其技能水平和责任意识。

5、泵站的安全管理。

规定瓦斯抽放泵站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种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措施和责任分工。

6、泵站的管理监督。

建立泵站的日常巡视检查制度,定期进行设备安全评估和维修计划制定,确保泵站设备的安全和可靠运行。

7、泵站的数据管理。

规定泵站设备运行数据的记录和分析,建立完善的设备运行统计分析系统,为泵站设备的管理和维护提供科学依据。

三、瓦斯抽放泵站管理制度的执行和监督1、瓦斯抽放泵站管理制度的执行。

矿方应当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建立健全的管理检查和考核制度,确保瓦斯抽放泵站管理制度的严格执行。

2、瓦斯抽放泵站管理制度的监督。

矿方应当建立瓦斯抽放泵站管理的监督和评估制度,定期对泵站设备的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改进。

四、瓦斯抽放泵站管理制度的总结和改进1、总结经验,不断改进。

矿方应当及时总结泵站设备管理的经验和教训,不断改进和完善瓦斯抽放泵站管理制度。

2、加强宣传和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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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斯抽放管理制度
瓦斯是地下煤矿开采过程中经常出现的一种有害气体,可能会导致爆炸事故和人员伤亡。

为了保障矿工的安全,各国煤矿管理部门都会制定瓦斯抽放管理制度,规范和管理煤矿瓦斯的释放和利用。

瓦斯抽放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瓦斯抽放的时间安排:矿山必须根据瓦斯产生的规律和矿区的煤层特点,制定不同的抽放方案,确保矿井内的瓦斯浓度达到规定的安全标准。

2. 瓦斯抽放的设备和技术:瓦斯抽放采用特殊的设备和技术,包括瓦斯抽放井、牵引装置、瓦斯压缩机等。

这些设备必须经过专业的维护和检修,确保在矿井操作中能够正常使用。

3. 瓦斯抽放的安全措施:瓦斯抽放过程中,必须采取多项安全措施,包括瓦斯检测和监测、通风回旋、抽放井的井口、管道和值守。

同时,必须对可能发生的瓦斯爆炸事故作出及时的应急处理措施。

4. 瓦斯的利用与回收:瓦斯抽放后,可用于发电、加热、热处理和作为化学原料等用途。

这些应用不仅可以降低生产成本,还能减少对环境的影响,促进可持续发展。

5. 瓦斯抽放的资质要求:瓦斯抽放必须由具有合法资质的企业进行,他们需要取得相关的瓦斯抽放证书,履行相关监测记录
和报告制度。

总之,瓦斯抽放管理制度对于保障煤矿安全具有重要的作用。

仅有制度的建立是不够的,必须建立完善培训制度,确保工作人员熟悉规程,并掌握利用瓦斯的技术和方法,确保对瓦斯的抽放、利用、监测等工作的安全稳定进行。

同时,进行瓦斯抽放管理制度的完善和推行,也有助于提高能源利用率,实现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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