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权属证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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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权属证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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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权属证明书房屋权属证明书是一种用于证明房屋所有权归属的重要文件。

它是房地产交易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用于确认房屋所有权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以下是一份标准格式的房屋权属证明书的内容:一、证明主体信息:房屋权属证明书的首部应包含以下主体信息:1. 证明主体:证明主体是指出具该证明书的机构或个人,包括机关、企事业单位、公证机构等。

2. 证明主体的名称:证明主体的具体名称,如某某房地产交易中心、某某公证处等。

3. 证明主体的地址:证明主体所在地的详细地址,包括省、市、区(县)、街道(乡镇)、门牌号等。

二、证明申请人信息:接下来应包含证明申请人的相关信息:1. 申请人姓名:申请房屋权属证明的个人或单位的姓名或名称。

2. 申请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个人申请人需提供身份证号码,单位申请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号码。

3. 申请人联系方式:申请人的联系电话、邮箱等联系方式。

三、房屋基本信息:接下来应包含房屋的基本信息,以确保证明书的准确性:1. 房屋所在地:房屋所在的具体地址,包括省、市、区(县)、街道(乡镇)、门牌号等。

2. 房屋所有人:房屋的合法所有人,包括个人或单位的姓名或名称。

3. 房屋面积:房屋的建筑面积或套内使用面积。

4. 房屋用途:房屋的具体用途,如住宅、商业用房、办公用房等。

5. 房屋结构:房屋的建筑结构类型,如钢混结构、砖混结构等。

6. 房屋登记号:房屋在相关房地产登记机构登记的唯一编号。

四、权属证明内容:接下来应包含权属证明的具体内容,以证明房屋所有权的合法性:1. 房屋所有权归属:明确指出房屋的所有权归属,包括所有人的姓名或单位的名称。

2. 权属来源:详细描述房屋所有权的来源,如购买、继承、赠与等方式。

3. 权属证明依据:列举相关的法律、法规、合同或其他文件作为权属证明的依据。

4. 权属证明有效期:指明该权属证明书的有效期限,通常为一年或长期有效。

五、证明机构盖章:最后,应由证明主体对证明书进行盖章,以确保证明书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房屋权属证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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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权属证明书房屋权属证明书是指证明某一房屋的所有权归属及相关权益的官方文件。

该证明书是房地产交易、贷款、继承、拍卖等多种场合中必备的法律文件,它能够提供确凿的证据,保障房屋所有权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房屋权属证明书的标准格式包括以下几个部分:1. 证明书抬头:在纸张的顶端居中位置,写明“房屋权属证明书”字样,字体一般为宋体,字号适中。

2. 证明书编号:在抬头下方,左对齐,写明证明书的编号,编号一般由相关部门或机构统一编制。

3. 证明书正文:正文部分应包括以下内容:a. 房屋基本信息:包括房屋的地址、建筑面积、房屋结构、使用性质等信息。

这些信息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填写,确保准确性。

b. 房屋所有权人信息:包括房屋的所有权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等个人身份信息。

同时,还应注明该所有权人对房屋的所有权比例,以及是否存在其他共有人。

c. 房屋权属来源:应详细描述房屋的权属来源,包括购买合同、继承、赠与等方式,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或合同副本作为依据。

d. 房屋权属变更情况:如房屋曾经发生过所有权转让、抵押、查封等情况,应在证明书中详细记录,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或公证书。

e. 房屋权属的法律效力:应明确指出该房屋权属证明书具有的法律效力,即证明该房屋的所有权归属及相关权益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4. 证明书签发机关和日期:在证明书的末尾,左对齐,注明证明书的签发机关和签发日期。

签发机关一般为房屋所有权登记机关或相关政府部门。

5. 证明书盖章和签字:在证明书的末尾,右下角,应有盖有签发机关公章的印记,并由签发人员签字、注明职务和日期。

需要注意的是,房屋权属证明书应由相关部门或机构出具,具有法律效力。

在编写证明书时,应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避免出现任何虚假或误导性的内容。

同时,证明书的格式和内容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但必须满足法律规定和相关要求。

以上是关于房屋权属证明书的标准格式的详细描述,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了解,请随时与相关部门或机构联系。

房屋权属证明书

房屋权属证明书

房屋权属证明书房屋权属证明书本证明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由证明机构出具,证明以下房屋的权属情况,以及相关法律名词和注释。

一、土地使用权证明1-1 地块基本信息根据中国土地管理法规定,该房屋位于(地块地质),土地使用权归属(土地使用权人/土地所有权人)所有。

1-2 土地使用权证号土地使用权证号为(土地使用权证号),证明该房屋位于上述土地使用权范围内。

1-3 土地使用权期限土地使用权期限为(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期自动续期。

二、房屋建设情况2-1 建筑物基本信息该房屋自(建筑物竣工日期)竣工,建筑面积为(建筑物总面积)平方米,结构为(建筑物结构),共有(建筑物层数)层。

2-2 房屋交付情况该房屋(是否按合同期限交付),并进行了(交房验收情况)验收。

2-3 房屋所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规定,该房屋的所有权归属(房屋所有权人)所有。

2-4 共有情况该房屋目前存在以下共有情况:(如有,请描述共有人和共有份额)。

三、产权交易情况3-1 前后权属变更情况该房屋的前任所有权人为(前任所有权人姓名),最初登记日期为(前次登记日期),后转让给(现所有权人姓名),现所有权人登记日期为(现次登记日期)。

3-2 权属转让合同房屋权属转让合同编号为(权属转让合同编号),合同经过双方签字盖章,合同有效且合法。

3-3 其他权属变更情况如果这房屋曾发生过其他权属变更,将在这里详细描述。

四、权属证明附件4-1 土地使用权证明复印件4-2 建筑物竣工验收合格证明复印件4-3 房屋所有权证书复印件(根据实际情况,列出相应附件)附注:1-本文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机关颁布的保护公民财产权益的法律法规。

●土地使用权:指在土地管理制度下,国家依法授予依法使用土地的权利。

●共有权:指多个人对同一不动产享有的共同权利。

●产权交易:指不动产所有权在法律允许范围内,通过合法合规的交易活动进行权属转让。

权属证明书范文

权属证明书范文

尊敬的读者,今天我将为大家介绍“权属证明书”,它是一个具有重要意义的法律文件。

在本文中,我将详细介绍权属证明书的定义、内容、格式、作用以及一些注意事项。

希望这份长文能够对您有所启发。

一、定义权属证明书(又称产权证明书)指的是一份由房地产管理部门、土地管理部门或其他相关部门开具的证明文件,用于证明某个物业的权属归属情况。

权属证明书通常包括以下信息:物业地址、所有权人或权属单位、权属面积、权属形式、登记时间、权利限制等。

二、内容权属证明书的内容包括以下三个方面:1. 产权信息产权信息是权属证明书的核心内容,必须清晰、准确地反映物业的权属情况。

产权信息一般包括:产权人、产权单位、产权证号、产权面积、产权形式以及产权起止时间等。

2. 土地用途权属证明书还需要反映该物业所在的土地用途,例如:商业用地、住宅用地、工业用地等。

这个信息有助于购房者了解物业的地位以及所在的环境。

3. 权利限制除了产权信息和土地用途,权属证明书还需要说明该物业的权利限制,例如:抵押、查封、租赁等。

这个信息对购房者了解物业的风险非常重要。

三、格式权属证明书通常按照标准格式进行编写,各省、市、自治区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微调。

一般情况下,权属证明书分为三部分:表头、主体和落款。

表头主要包括开证单位、证明文件名称、证明编号、证明日期等。

主体通常分为产权信息、土地用途和权利限制,需要按照一定的顺序进行排列。

四、作用权属证明书是购房过程中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

它有以下几个作用:1. 证实物业的所有权权属证明书能够证实该物业的所有权归属情况,为房屋买卖交接提供证明。

2. 证明土地用途权属证明书能够证明该物业所在地的土地用途,为购房者了解物业的性质提供参考。

3. 保障产权权属证明书是保障产权的重要依据之一。

一旦发生产权纠纷,权属证明书就成了重要的证据。

五、注意事项在获得权属证明书的时候,我们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 核对信息我们在拿到权属证明书后,一定要认真核对其内容是否与买卖合同一致,确保信息的准确性。

房屋权属证明书范本

房屋权属证明书范本

房屋权属证明书范本
导读:本文提供的是房屋权属证明书的范本格式,仅供参考。

一、房屋权属证明书范本
房屋产权证明
兹证明位于我辖区_______________的房屋____幢_____间,面积______平方米,该房屋产权归属____________所有,土地性质属于__________所有,可安全使用。

特此证明
年月日
二、房屋租赁合同范本
租房协议
出租方(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甲、乙双方友好互利的原则,经共同协商特制定以下协议:
1、甲方将位于***的***结构房屋___间面积为______平方米房屋租赁给乙方使用,租赁房屋用途**。

2、租赁期内如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随意改变现有房屋建筑结构,如有损坏则由乙方维修,乙方在租赁期内必须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做到安全生产,合法经营;双方应服从城市建设拆迁规定。

3、租赁费每年为**,租金按**结算,由乙方在每**前交付,付款方式为**,第二年的租赁费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后决定,付款方式同前。

4、租赁期为**年。

自**年**月**日至 _____年 __月____日。

5、协议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6、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7、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甲方签字(盖字):联系电话:
乙方签字(盖字):联系电话:
年月日。

房屋权属证明书

房屋权属证明书

房屋权属证明书第一篇:房屋权属证明书房屋权属证明书是权利人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并对房屋行使拥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的唯一代理人凭证,房屋权属证书受到国家法律保护。

包括《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房屋他项权证》或者《房地产权证》、《房地产共有权证》、《房地产他项权证》。

建设部、新闻出版总署、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印发《房屋权属证书刻印印制管理办法》的通知各盛自治区、直辖市建设厅(房地产管理局)、新闻出版局、公安厅(局)、工商行政管理局:为了确保房地产权属登记发证制度的健康实施,维护房屋拥有权证书的权威性、统一性,进一步规范房地产标准规范市场秩序,保护房地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印刷业管理条例》,经研究,建设部、新闻出版总署、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共同制定了《房屋权属证书印制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地在执行投资过程中的情况,请及时报建设部、新闻出版总署、公安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我4月24号买了一个商铺,我4月30号把订金汇到了房产公司,由于是按揭,所以到现在金融机构按揭还没办下来,我想问一下,房屋权属证明书,是签了买卖合同三个同月后前日给我呢,还是银行按揭贷款成功后3个月给我呢??不知你这“三个月”是从哪里来的。

但有一点是肯定的,你在三个月以内是得不到房产证得不到的,因为按揭就是以你所购房屋为抵押的房贷贷款购房,只有在清偿了全部贷款后,房产证才能给你;在未清偿贷款前,房产证是作为抵押物存放在商业银行的。

从一般意义上讲,房屋产权证具体又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但有些地方也可能是由房屋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统一的《房地产权证书》。

办理产权证书本来是天经地义的事,可在具体实践中,的确存在不少换房忘了办理手续办证的人,甚至还有些人买房后才不想办证。

造成购房者买房不办证的原因较复杂,也不一定都是开发商的问题,比方说,有些买房者买到理想的房子后,重点考虑的是如何装修、如何确保顺利入住的问题,而对于办理房屋产权证未必却不上心,拖得时间长了,就忘了;有些买房者则是比较在意契税、公共维修基金等费用,认为,反正根据合同,房子已经是我的了,办了证,还要纳税,不办证则又可以省个上万元钱,所以根本不打算办证……其实,不管是什么原因,买房者即使交了房款,办理了入住手续,但从法律意义讲,房子还是不属于大多数买房者所有。

商品房权属证明书

商品房权属证明书

商品房权属证明书
商品房权属证明书
本证明书由甲方为乙方出具,证明乙方对位于某某省某某市某某区某某路某某号的商品房的所有权归属。

一、证明事项
1. 我们证明,乙方对上述商品房的所有权归属,并享有该房屋所带来的全部权益。

2. 该商品房为商业用途,由甲方依法取得了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和商品房销售许可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房屋基本信息
1. 房屋位置:位于某某省某某市某某区某某路某某号;
2. 建筑面积:XXX 平方米;
3. 房屋结构:该房屋为独立的住宅建筑,结构稳固,满足居住条件;
4. 产权年限:该房屋产权为70年,自XXX年XX月XX日起计算。

三、权属证明
1. 我们证明乙方已经依法向甲方支付了全部购房款项,并对该房屋的交付时间和方式予以确认;
2. 乙方已完成了商品房的交付手续,并对房屋的质量、设施等进行了验收;
3. 乙方已取得并保存了房屋的所有权证书,现出具本证明书是
为了提供给乙方的相关合作机构、金融机构等有关方面参考。

四、其他事项
1. 甲方声明,所出具的本证明书内容真实、准确,不存在虚假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 甲方承诺该商品房权属未被查封、冻结、判决或其他不良记录;
3. 乙方未将该商品房作为抵押、出租或其他质押行为,并未因此产生纠纷或法律纠纷。

五、法律效力
1. 本证明书内容为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约定,具有法律效力;
2. 如有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最后,特此证明!
甲方:(盖章)
日期:年月日
乙方:
日期:年月日。

村委会房屋证明范文_农村房屋所有权证明

村委会房屋证明范文_农村房屋所有权证明

村委会房屋证明范文_农村房屋所有权证明房屋产权证明是指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证件。

下面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了村委会房屋证明范文,希望能给你带来帮助。

村委会房屋证明范文篇一产权证明兹有村(居)民委员会(出租方: )将位于的房屋。

面积平方米,使用期限为至。

租给用于生产、经营场所(建、构筑物)使用,该生产、经营场所(建、构筑物)产权属于所有,因故未办理《房屋产权证》。

该生产、经营场所(建、构筑物)不属于租用、借用、非法买卖国有、集体土地擅自建盖,并同意该场所从事经营活动,不属于道路两侧私搭乱建、开窗破墙、破坏绿地擅自建盖;该场地产权发生争议,由我单位全权负责。

特此证明居民(村民)委员会年月日村委会房屋证明范文篇二房屋产权证明兹有我辖区居民/单位员工姓名:身份证号码:在以下地址:省市/县区/村/居委会路弄号室(无具体门牌号,房屋坐落于东邻南邻西邻、北邻 )拥有房屋一套,产权属于所有,面积为㎡。

特此证明。

证明机构名称:证明机构联系电话:证明机构经办人: (盖章) 日期:村委会房屋证明范文篇三证明万荣县工商局:兹证明我村村民,在Zx村第X居民组自建有房屋x间,房屋建筑面积XX平方米,该房屋产权归所有,情况属实。

特此证明万荣县X乡X村民委员会二○一X年X月X日村委会房屋证明范文篇四证明兹证明身份证:,在我居委/村委有房产一所,面积150平方米,性质自有,用途居住。

特此证明证明(签章)20xx年 3 月3 日农村房屋所有权证明一、为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保障房地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规范房屋权属证书的印制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印刷业管理条例》、《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二、房屋权属证书是房屋权利人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并对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唯一合法凭证。

三、房屋权属证书包括《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房屋他项权证》或者《房地产权证》、《房地产共有权证》、《房地产他项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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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质文档在您身边/双击可除 房屋权属证明书

第一篇:房屋权属证明书 房屋权属证明书是权利人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并对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的唯一合法凭证,房屋权属证书受到国家法律保护。包括《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房屋他项权证》或者《房地产权证》、《房地产共有权证》、《房地产他项权证》。 建设部、新闻出版总署、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印发《房屋权属证书印制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盛自治区、直辖市建设厅(房地产管理局)、新闻出版局、公安厅(局)、工商行政管理局: 为了确保房地产权属登记发证制度的健康实施,维护房屋权属证书的权威性、统一性,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保护房地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印刷业管理条例》,经研究,建设部、新闻出版总署、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共同制定了《房屋权属证书印制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地在执行过程中的情况,请及时报建设部、新闻出版总署、公安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我4月24号买了一个商铺,我4月30号把订金汇到了房产公司,由于是按揭,所以到现在银行按揭还没办下来,我想问一下,房屋权属证明书,是签了买卖合同三个月后给我呢,还是银行按揭成功后3个月给我呢?? 不知你这“三个月”是从哪里来的。但有一点是肯定的,你在三个月内是得不到房产证的,因为按揭就是以你所购房屋为抵押的贷款购房,只有在清偿了全部贷款后,房产证才能给你;在未清偿贷款前,房产证是作为抵押物存放在银行的。 从一般意义上讲,房屋产权证具体又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但有些地方也可能是由房屋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统一开据的《房地产权证书》。 买房办理产权证书本来是天经地义的事,可在具体实践中,的确存在不少买房忘了办证的人,甚至还有些人买房后不想办证。导致购房者买房不办证的原因较复杂,也不一定都是开发商的问题,比方说,有些买房者买到理想的房子后,重点考虑的是如何装修、如何确保顺利入住的问题,而对于办理房屋产权证却不上心,拖得时间长了,就忘了;有些买房者则是比较在意契税、公共维修基金等费用,认为,反正根据合同,房子已经是我的了,办了证,还要纳税,不办证则又可以省个上万元钱,所以根本不打算办证……其实,不管是什么原因,买房人即使交了房款,办理了入住手续,但从法律意义讲,房子还是不属于买房者所有。 《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规定:国家实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房屋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并对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力的惟一合法凭证。 《北京市房屋买卖管理暂行规定》中也明确规定:自房屋所有权证签发之日起,买方始取得房屋所有权。 可见,房地产权证虽然只是个小红本,但是在整个购房过程中,办理房地产权证优质文档在您身边/双击可除 是最关键的环节。 第二篇:权属证明书 权属证明书 **省盐业公司**县分公司位于城关镇城南东路15号地号为***,图号***的一宗国有土地。用途为仓储用地,土地等级为二级,使用权类型为划拨,使用权面积为**平方米,现该公司申请名称变更并分割登记。经地籍测量人员到现场勘测核实,该宗地未曾改变现状,但因原来是人工调绘有误,现用仪器勘测核实的面积为**平均数方米,该宗地界址清楚,权属无争议,特此证明。 二〇一四年四月十九日 第三篇:权属证明书 权属证明书在武汉南湖山庄买了1套房子,开发商佳和房地产公司说9月18日交房后大概3个月能在房产局完成初始登记(格式合同上也是这么说的),关于房屋权属证明书,合同上写明是8个月之内办理完成. 我想问的是,房屋权属证明书一般什么时候可以拿到手?有同事买房时交房就给房屋权属证明书.这个开发商需要这么长时间,会不会有诈啊? 你同事说的情况是属于现房或者存量的空置房,一般在交房后很快就可以办理产权,但是也需要在你缴纳契税、印花税、公共维修基金之后。 一般期房在交房后很多城市办理的速度不一样,有的城市规定,在开发商把所有文件齐备申报后180个工作日就可以办理产权证,不过只要合同经过登记备案,合同就生效了,房子就受到法律保护,办理户口、入学等手续凭合同就可以。 带上开发商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怔复印件,法人身份怔复印件,委托补办权属证明书,房屋合同,发票以及个人有效证件,到房屋所在房地局背案登记,然后申请挂失补办。在当地权威报刊上登报(遗失公告)。登报两个月(60天后),在去房地局申请补办。5个工作日内可以出怔。 就是购房时开发商给你的一个a4规格的黄色本子及5个白色本子,这6本里的内容相同。 你办房产证需要那黄色的本子。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十七条规定:”不动产权属证明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薄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薄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薄为准”。依此可以看出,不动产权属证明书以及不动产登记薄属于证据类型中的公文书证,具有证据属性的证明作用,表明登记机关已经根据事实、法律和当事人的申请,完成了相应的不动产物权登记。既然作为一种证据,那么其证明力是否具有绝对性呢?《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十九条规定“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薄记载的事项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登记。不动产登记薄记载的权利人书面同意更正或者有证据证明登记确有错误的,登记机构应当予以更正。不动产登记薄记载的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异议登记。登记机构予以异议登记的,申请人在异议登记之日起十五日内不起诉,异议登记失效。异议登记不当,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向申请人请求损害赔偿。”。因此,不动产权属证明书以及不动产登记薄不具有绝对的证明力,只是一种推定的证据效力,在存在登记瑕疵以及相反证据的情形下,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向登记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申请更正登记、异议登记或者起诉的方式,以获得权利的救济。 不动产登记是不动产物权的公示方式,具有推定效力和公信效力,其目的在于为优质文档在您身边/双击可除 物权的各种变动提供统一的、具有公信力的法律基础,从而维护物的占有秩序,保护市场的交易安全。登记的目的在于保护市场交易中善意第三人的利益,而在登记权利人与真正权利人之间并不产生对抗效力和推定效力,不具有绝对的证明力,在有证据证明真正的权利状况与不动产登记薄的记载不一致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采纳其证据,确认其权利,推翻不动产登记薄上的记载。 第四篇:商品房权属证明书 商品房权属证明书就是购房时开发商给你的一个a4规格的黄色本子及5个白色本子,这6本里的内容相同。 你办房产证需要那黄色的本子。 开发商建设完工,楼房竣工验收后,应当申请初始登记,被核准后,颁发房屋所有权证,就是“大产权证”。业主办理产权证,其实就是从这个“大产权证”中分出“小产权证”来的一个商品房转移登记过程。 1、整栋楼的权属证明就是“大产权”。开发商只有办理大产权以后才能为业主办理“小产权”,即通常所说的房产证。 2、如开发商拖延办理,业主则有权按合同向开发商主张相关的违约责任。 《房屋所有权证》或产权证明书:这个东西就是俗称的产权证。 他权证:也就是“他项权证”,是指除产权人及共有权人以外的其他团体或者个人对该房产涉及的权利,通常是指抵押权利,他项权证由他项权人持有。 简单点说,你在哪里办理的贷款,这个证就要压在哪里。将来房屋要买卖的时候,必须要先注销掉他项权证才可过户。 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说明你是农村用地,房屋产权印契证和房屋产权证明书说明房屋是你建造的,继承的话,只可以继承土地上的房屋,土地是不能继承的,只有使用权的. 房屋产权证明书上只写了一个人的名字,但那个房子是我们婚前一起买的,那个时候,呵呵,没有想过会有离婚的一天,而且也觉得那样的话会伤感情,可是现在看来太傻了。现在要离婚了,分财产就出现纠纷了。请问该怎么办呢? 律师解答: 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的房屋,房屋产权证明书上只登记了一方名字的情况下,根据不动产登记的原则,该房屋应为在婚前进行了产权登记的当事人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但是,婚前另一方当事人也为该房屋出资,并可以提供相关出资证明,应视为婚姻当事人一方向另一方借款,离婚时,另一方可以主张成立债权债务关系,要求对方偿还其婚前为购买房屋而出资的同等金额。但是,如果房屋升值,另一方则无权要求按目前的市场价进行分割。所以,为了保护自己的利益,双方婚前共同出资购买房屋的,应在房屋产权证上将双方的名字进行登记,若没有登记,就要对这共同出资这部分金额进行约定,这样才能确保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产权监理处、各房屋办证交易中心: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行政管理工作若干规定”(合房〔20XX〕45号)文件规定,行政审批事务处(房产窗口)在受理房地产开发企业申报涉及房屋拆迁的商品房预售项目时,应要求开发企业先携带被拆迁户的《房屋权属证书》等材料到产权监理处或房屋办证交易中心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再携带经以上单位签章的“《房屋权属证书》注销登记一览表”(详见附件)办理商品房预售手续。 二〇一四年九月十六日 附件:《房屋权属证书》注销登记一览表。 优质文档在您身边/双击可除 第五篇:房屋权属登记 房屋权属登记 摘要:房屋权属登记行为,是行政确认行为,它是指行政主体依法对相对方的法律地位、法律关系和法律事实进行甄别,给予确定、认可、证明并予以宣告的具体行政行为。在房地产开发、经营和管理过程中,当事人之间会经常出现因房地产权益而产生的争议,需要当事人运用法律知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关键词:初始登记;转移登记;变更登记;退房退契税 房屋权属登记,是指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代表政府对房屋所有权以及由上述权利产生的抵押权、典权等房屋他项权利进行登记,并依法确认房屋产权归属关系的行为。同时,我国物权法也规定了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和登记机构的行政性质。由此可见,房屋权属登记,是房屋登记主管部门依照相关权利主体的申请,运用职权对相对人的权利状态的一种确认,是典型的行政确认行为,体现了国家运用公权力对市民社会的干预和管理,以保护公民的财产权益,维护社会的交易稳定。从中可以看出房屋权属登记行为是行政机关基于行政职责而作出的具有行政法效果的强制性的单方服务行为。

房屋权属登记应由权利人(申请人)申请。房屋权利人(以下简称权利人),是指依法享有房屋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房地产他项权利的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权利人(申请人)为法人、其他组织的,应当使用其法定名称,由其法定代表人申请;为自然人的,应当使用其身份证件上的姓名;共有的房屋,由共有人共同申请;房屋他项权利登记,由权利人和他项权利人共同申请;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直管的公房由登记机关直接代为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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