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二00八年度_山西省
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评选2008年度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规范化工商所标兵单位暨优秀工商所长的通知

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评选2008年度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规范化工商所标兵单位暨优秀工商所长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布日期】2009.03.23•【字号】晋工商人字[2009]87号•【施行日期】2009.03.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评选2008年度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规范化工商所标兵单位暨优秀工商所长的通知(晋工商人字[2009]87号)各市(太原高新、经济开发区)工商行政管理局:2008年,全省工商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和国家工商总局的中心工作,努力践行“四个统一”和“三个过硬”工作要求,深入推进“五增五创”工作主题,认真履行工商行政管理职能,工作扎实推进成绩显著,为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维护了党和工商红盾卫士的光辉形象。
为进一步深入推进全省工商系统基层工商所五项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监管服务水平,省局决定在全系统评选表彰100个基层工商所规范化建设标兵单位暨100名优秀工商所长。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范围各县(区)级工商局(分局)和开发区工商分局所属的基层工商所暨被推荐为规范化工商所标兵单位的在职工商所长(名额分配见附件)。
二、评选条件规范化工商所标兵单位暨优秀工商所长评选条件1、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按照“五增五创”工作主题,全面履行工商行政管理职能,努力做到“四个统一”,为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贡献。
2、坚持改革创新,在省局验收“六有功能”达标的基础上,扎实推进工商所五项规范化建设且成效突出,具有比较健全的规章制度和科学管理程序,有相应的执行、监督、检查等内外制度措施,推进政务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各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
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8-2009年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先进集体和个人申报评选工作的通知

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8-2009年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先进集体和个人申报评选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09.04.14•【字号】晋高工宣[2009]1号•【施行日期】2009.04.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8-2009年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先进集体和个人申报评选工作的通知(晋高工宣[2009]1号)有关高等学校、有关单位:根据省文明办《关于做好2008-2009年全省群众性文明和谐创建活动先进集体和个人申报评选工作的通知》(晋文明办[2009]1号)和《山西省高校文明单位创建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现就2008-2009年省高校工委系统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先进集体和个人的申报评选工作通知如下:一、申报类型及规模2008-2009年度省高校文明单位创建申报的类型有省高校文明委文明单位标兵、省高校文明委文明单位、文明创建工作优秀领导干部、文明创建先进工作者。
申报范围是省高校文明委归口管理的单位(见附件1)。
按照省文明办关于文明单位增长不超过15%的比例要求,2008-2009年度推荐为省级文明单位标兵和省级文明单位的数额在16个以内,省高校文明委表彰的文明单位不超过12个。
申报单位可同时申报文明创建工作优秀领导干部、文明创建先进工作者各一名。
二、申报条件1、党政领导班子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文明创建工作有计划、有组织、有措施,取得明显成效。
2、扎实开展群众性文明创建活动和多种形式的和谐创建活动,教职员工广泛参与,创建了一定比例的校内文明单位,涌现了一批创建工作先进典型,形成知荣辱、讲正气、促和谐的良好风尚。
3、经认真自查,达到《山西省高校文明单位创建管理办法(试行)》(晋高工[2004]4号)中规定的文明单位标准。
申报省文明和谐单位的要同时达到《山西省文明和谐单位考评指标体系》(见附件3)规定的标准。
2008年山西省科技创新计划

2008年山西省科技创新计划(第二批)山西省科学技术厅二OO八年十一月1编制说明2008年第二批山西省科技创新计划是按照国家科技政策、产业政策和山西省“十一五”科技发展规划,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服务于全省产业结构调整战略、以市场为导向,围绕我省重点领域,面向省内行业、重点骨干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的重大需求编制而成。
旨在通过计划的实施,加强企业集成创新和引进、吸收、消化再创新,重点解决涉及全局性的、跨行业、跨地区的重大技术问题;着力攻克一批关键技术,突破瓶颈制约,开发具有市场竞争力和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山西品牌产品。
本批计划共安排9个项目,计划总投资11095万元,其中企业自筹9795万元,引导资金1300万元。
项目完成达产后,年可新增产值163700万元、新增利税35077万元。
目录2008102001 车用AVNT涡轮增压器研发 .............................................................................12008102002 HG70高强度焊接结构板成型制造技术及焊接工艺研究. (1)2008102003 航空高等级直流-直流电源转换模块 (2)2008102004 医用粒子扫描仪研制........................................... (2)2008102005 甲醇汽车及市政专用车 (3)2008102006 细纱机集聚纺技术研发 (4)2008102007 铁路客运专线500米小曲线半径多梁型箱梁运架设备研制 (4)2008102008 镁合金汽车轮毂制造技术及产品开发 (5)2008102009 铝镁合金铸造用电磁泵工程化技术及应用 (6)2008年山西省科技创新计划项目表(第二批)单位:万元、万美元。
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评选2005-2008年度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评选2005-2008年度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布日期】2009.03.23•【字号】晋工商人字[2009]86号•【施行日期】2009.03.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评选2005-2008年度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晋工商人字[2009]86号)各市(太原高新、经济开发区)工商行政管理局:近年来,全省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广大工商干部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的中心工作,认真履行工商行政管理职能,努力做到“四个统一”,扎实推进“五增五创”工作主题,为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取得了可喜的成绩,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激励广大工商干部爱岗敬业,奋发进取,开拓创新,勇创佳绩,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决定,评选表彰2005-2008年度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范围和表彰名额(一)评选范围1、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先进集体评选范围:各市(太原高新、经济开发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内设机构和各开发区分局及其内设机构、派出机构;各县(市、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分局)及其内设机构、派出机构。
2、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先进工作者评选范围:在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工作满5年的在职工作人员。
(二)表彰名额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先进集体71个,先进工作者77名(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二、评选条件(一)先进集体评选条件1、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认真履行工商行政管理职能,努力做到“四个统一”,不断引深“五增五创”工作主题,扎实推进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建设,努力构建长效监管机制,各项工作成绩显著,有较高的社会公认度。
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国土资源系统2008年政风行风评议实施方案》的通知

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国土资源系统2008年政风行风评议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公布日期】2008.05.14•【字号】晋国土资发[2008]123号•【施行日期】2008.05.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国土资源系统2008年政风行风评议实施方案》的通知(晋国土资发〔2008〕123号)各市国土资源局,厅机关各处室(部门),省测绘局及厅属各事业单位,各开发区土地分局,铁路土地分局:现将《山西省国土资源系统2008年政风行风评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二○○八年五月十四日山西省国土资源系统2008年政风行风评议实施方案为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优化发展环境,进一步提高行政效率、执法水平和服务质量,努力创建服务型行业、法制型行业、文明和谐行业,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实施意见》(晋政办发[2008]26号),经厅务会议研究决定,2008年在全省国土资源系统继续深入开展以“端正政风行风、优化发展环境”为主题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
为保证这项活动扎实有效地开展,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人为本、关注民生、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突出重点、统筹推进,进一步坚持“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严格落实政风行风建设责任制,强化对各级各部门的指导和监管责任,以社会各界群众的广泛参与为基础,以促进全系统转变作风、不断提高行政效率、执法水平和服务质量为目标,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为核心,以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为重点,以群众满意为标准,确保全系统作风建设进一步加强,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不断深化,为推进全省国土资源工作又好又快发展、构建文明和谐行业提供坚强保证。
2018年度山西省科学技术奖

2018年度山西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手册山西省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10月编制说明为深入贯彻全国科技创新大会精神,推进科学技术奖励制度改革,做好2018年度省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我办编制了《2018年度山西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手册》。
主要内容包括:山西省科学技术奖各奖种提名书及填写要求、提名项目汇总表、含配套音频的PPT电子文件制作流程、山西省科学技术奖学科(专业)评审组评审范围、专家回避申请表以及2018年度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公示内容等。
请提名者在2018年度省科学技术奖励的提名工作中严格依照执行。
目录山西省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一)提名书 (3)山西省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二)提名书 (25)山西省自然科学奖提名书 (53)山西省技术发明奖提名书 (79)山西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一)提名书 (106)山西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二)提名书 (135)山西省企业技术创新奖提名书 (162)山西省科学技术合作奖提名书 (180)山西省科学技术奖提名项目汇总表 (208)含配套音频的PPT电子文件制作流程 (209)山西省科学技术奖学科(专业)评审组 (211)专家回避申请表 (215)2018年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公示内容 (216)山西省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一)提名书( 年度) 一、被提名人基本情况学科(专业)评审组序 号姓 名 性 别 民 族贴 照 片 处 身份证号 党 派 出生日期出 生 地文化程度 学 位 授予时间职 称院 士当选时间职 务提名者 (盖章或签字)单位名 称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 真电子信箱住宅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住宅电话传 真受教育情况:山西省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办公室制工作简历:年月至年月工作单位职务、职称-------------------二、被提名人简介三、主要科学技术成就和贡献(纸页不敷,可另增页)四、主要的科学发现、技术发明或技术创新要点(纸页不敷,可另增页)五、被提名人在科学技术基础条件建设和人才培养等方面的主要贡献及当前所从事的研究开发工作情况(纸页不敷,可另增页)六、被提名人曾获奖励情况获奖时间获奖项目名称奖项名称奖励等级及排名授奖部门本表所填科技奖励及荣誉称号是指:1.国务院设立的科技奖励;2.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中国人民解放军设立的科技奖励;3.经科技部或省科技厅批准的社会力量设立的科技奖励;4.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设立的科技奖励;5.省部级和国家的荣誉称号、表彰。
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8年省级教学成果奖励工作的通知
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8年省级教学成果奖励工作的通知【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发文字号】晋教高[2008]4号【发布部门】山西省教育厅【发布日期】2008.02.26【实施日期】2008.02.26【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8年省级教学成果奖励工作的通知(晋教高[2008]4号)各普通高等学校:按照省政府颁布的《山西省教学成果奖励办法》的规定,我厅决定,2008年开展高等学校省级教学成果奖励工作。
本届奖励工作贯彻《山西省教学成果奖励办法》精神,并依照《2008年山西省高等学校省级教学成果奖励实施细则》开展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2008年省级教学成果奖设奖项160个,在所设奖项中一等奖约为总数的20%,二等奖约为总数60%,三等奖约为总数20%。
教学管理方面的奖励数额控制在总数的10%以内。
二、申报省级教学成果奖的教学研究项目必须有两年以上实践检验并已结题。
三、本次教学成果评奖实行限额申报,具有博士授权单位的本科院校限报8项,其他本科院校限报6项,独立学院和高职高专院校原则上不超过3项。
四、各校申报省级教学成果奖须由学校组织专家进行初评遴选后根据分配指标数统一上报,并将成果名称、完成人、立项单位(省级或学校填入备注一栏)、完成单位、推荐等级、类别、代码等以表格的形式汇总,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到:sxjytgjc@ (见附件4)。
五、推荐材料的填报应按照《山西省普通高等学校省级教学成果推荐书》等填报说明办理。
各校务于2008年4月15日前将全部材料报山西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联系电话:7011400,联系人:史俊华),逾期不予受理。
六、省级教学成果奖办公室设在省教育厅高教处。
联系电话(传真):0351-*******,联系人:李改香。
七、开展高等学校省级教学成果奖励工作,是贯彻落实新一轮高等教育强校工程和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的意见》(晋教高[2006]1号)、《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实施意见》(晋教高[2007]9号)精神,进一步加强教学工作,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办人民满意的高等教育的重要措施。
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表彰2008年度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统计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表彰2008年度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统计工作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正文:
---------------------------------------------------------------------------------------------------------------------------------------------------- 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表彰2008年度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统计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08年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统计工作在各市统计人员辛勤工作下,圆满完成了各期统计报表上报任务。
被评为省直2008年度贸易外经统计工作先进集体。
根据《统计法》和《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统计工作的评比办法》的规定,省局对一年来的统计工作进行了综合评比,评出了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通报如下:
先进集体:朔州市、大同市、临汾市、运城市
先进个人:长治市吴晋嫦、太原市马富荣、晋中市郑彦博、晋城市牛惠清、阳泉市陈肖吉、吕梁市张润萍、忻州市邓晓华、大同市皮锐。
二〇〇九年三月十八日
——结束——。
晋城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申报2008年度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晋城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申报2008年度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法规类别】科技计划科学研究与科技项目【发布部门】晋城市其他机构【发布日期】2008.01.14【实施日期】2008.01.14【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晋城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申报2008年度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各县(市、区)科技(教)局、市直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加快创新型晋城建设步伐,我市2008年度科技计划项目将围绕《晋城市科技发展十一五规划》和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重点进行申报。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申报方式二、申报时间2008年1月16日至2008年3月25日18时,在此时间段内,申报系统24小时开通。
文字材料由各组织部门统一集中报送,时间为2008年3月16--20日。
三、申报内容1、晋城市科技成果推广计划项目;2、晋城市工业科技计划项目;3、晋城市农业科技计划项目;4、晋城市社会发展及软科学计划项目。
四、注意事项1、各组织部门在规定的时间内一次性集中申报本部门推荐的项目。
2、项目申报单位必须是在我市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相当研发实力和工作基础,并能为项目任务的完成提供必要的条件和资金保障的企事业单位。
同一个单位只能通过一个归口组织部门进行申报。
3、各单位申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中级以上职称(含中级)的在职科研或管理人员,并有3年以上与项目相关的工作经历,年龄在60岁以下。
4、每人只能申报主持一个项目,不得多报。
5、目前正在主持承担市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项目的人员,不得申报主持本年度计划项目。
6、一个项目只能针对一个具体计划进行申报,不得多头申报。
7、对于不符合以上2-6条规定的申报项目,申报系统将自动予以排除,排除结果不作反馈。
8、各项目申报单位申报项目时,可先下载项目申报系统进行离线填写,请勿在线操作。
9、申报信息的填写,务必真实、准确,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三年内不得承担国家、省、市级科技计划。
山西2008年级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评选结果-山西住房和城乡
山西省2008年度省级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评选结果
山西省2008年度省级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评选结果
山西省2008年度省级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评选结果
山西省2008年度省级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评选结果
山西省2008年度省级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评选结果
山西省2008年度省级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评选结果
山西省2008年度省级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评选结果
山西省2008年度省级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评选结果
山西省2008年度省级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评选结果
山西省2008年度省级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评选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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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晋建协 [2008]30号 ★ 关于申报二00八年度“山西省 建筑工程汾水杯质量奖”的通知
省级各建设行业协会、各市建筑业协会、各会员单位: 现将申报二00八年度山西省建筑工程汾水杯质量奖工程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从即日起至二00八年八月底为止。“汾水杯”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进行初审并于九月上旬在本会会刊《山西建筑业》和协会网上进行公示。 二、申报资料:一式两份。 1、申报表 2、工程建设、施工等批准文件;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和会议记要(包括地基与基础、主体、消防、电梯、幕墙、设备安装等专业)及备案资料。 3、工程质量认证资料。 2
4、工程采用建筑业十项新技术具体而明了的简介资料。 5、工程开工时的创优计划(附封面)、重点保质措施、质保体系及QC小组在本工程施工过程中活动情况的典型事例(不要成果资料)。 6、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法人单位)对申报工程简明评价意见。 7、有代表性的工程彩照一份,并附有文字说明。 8、为反映施工过程和工程现状的真实质量情况,要摄制光盘一份,内容包括:①工程概况;②施工过程中的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装饰装修、建筑设备安装等专业施工质量水平的介绍,以及能反映主要施工方法和采用十项新技术情况;③地下室、设备层、屋面等现状;④竣工验收、备案等;光盘摄制要画面清晰,内容紧凑,简洁明了,同时解说要清楚,并与画面同步。演示不超过6分钟,详见附件3。 所有资料复印件一律用A4纸,图文清晰、标清页码,整理有序、装订成册,表格均要认真填写,企业单位必须是法人单位全称,不得简化。 三、必备条件: 1、所申报工程必须是二00七年九月三十日前正式竣工验收、备案,已投产使用并经过一个冬雨季考验未发生质量问题的工程。 2、工程勘察设计要符合“评审办法”的规定,并已评为厅 3
级以上优秀设计,勘察设计单位的资质必须符合相应的要求。施工图必须经过具备资质要求的审图单位审核,并出具审查证。 3、申报工程必须符合标准中强制性条文要求,没有影响安全使用功能的质量缺陷和隐患;没有影响观感的质量问题和质量通病;评省优良工程时,省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总站所提出的问题,必须全部做到真正的整改并有整改报告。上述几点,只要不符合其中任何一点或几点,复查组不预复查,取消其评选资格。 4、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检测必须符合标准要求。 5、工程必须经建筑节能设计认证以及竣工后经专项节能验收。 6、申报工程没有发生质量问题和生产安全事故,并不拖欠农民工工资。 7、初装饰的工程和住宅工程入住率达不到百分之百的工程不得申报。 四、申报要求:申报企业、推荐单位要严格按照《山西省建筑工程汾水杯质量奖评审办法》有关评审范围、申报条件和申报程序等要求进行申报推荐。 五、申报费:每个申报工程会员单位500元,非会员单位800元。 六、根据建筑市场形势的变化,经征求有关部门意见, 4
评审办公室对办法中的个别地方进行了补充和完善,希申报单位严格按申报条件填报。 附件: 1、山西省建筑工程汾水杯质量奖评审办法; 2、山西省建筑工程汾水杯质量奖申请表; 3、申报工程项目班子主要成员登记表 4、申报“汾水杯”工程影像资料要求 5、“汾水杯”工程现场复查工作的要求 联系人:董发明 吕苗林 电 话:(0351)3580264 地 址:太原市建设北路85号 邮 编:030013
二00八年六月二十三日 抄报:山西省建设厅 5
抄送:省有关厅局建设主管部门、各市建设局(委) 附件1
山西省建筑工程汾水杯质量奖评审办法 (二00六年五月二十五日山西省建筑业协会二届六次常务理事会修订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落实《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激励建筑施工企业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加强质量管理,进一步提高全省工程质量水平,多出精品工程,山西省建筑业协会在全省建筑行业组织开展“山西省建筑工程汾水杯质量奖”(以下简称“汾水杯质量奖”)评选活动。为保证评选活动健康有序地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汾水杯质量奖”是山西省建筑工程质量的最高奖。获奖工程的质量应是省内一流水平的代表。 第三条 “汾水杯质量奖”的评选对象是,山西省所有建筑业企业会员单位施工承建的境内外所有工程项目。 第四条 “汾水杯质量奖”与国家建筑工程鲁班奖接轨,本省境内凡申报“鲁班奖”的工程,必须是“汾水杯质量奖”获奖工程。 第五条 “汾水杯质量奖”由山西省建筑业协会组织实施,每年评审一次,奖杯不分等级。 6
第二章 评审范围 第六条 “汾水杯质量奖”的评审范围是: 一、大、中型工业、交通、邮电、国防军工等建设项目中的主体单项或单位工程,其规模为: 1、建筑面积在五千平方米以上的工业厂房; 2、建筑面积在五千平方米以上的邮件处理中心和生产综合楼; 3、长度在一千米以上的隧道工程; 4、长度在五百米以上的铁路桥梁; 5、长度在四十公里以上的铁路工程; 6、长度在三十公里以上的高速公路或长度在一百公里以上一级公路; 7、长度在三百米以上的公路桥梁; 8、高度二百米以上的烟囱; 9、容积六百吨以上的水塔; 10、直径一百米以上的凉水塔; 11、二百千伏以上的送变电工程; 12、年产45万吨以上规模的矿井及年产45万吨以上的选煤厂工程。 二、公共建筑和市政工程,其规模为: 1、一万个座位以上的体育场; 7
2、二千个座位以上的多功能体育馆; 3、一千五百个座位以上的游泳馆; 4、五百个座位以上(或多功能)的影剧院; 5、一百间客房以上的饭店、宾馆; 6、五千平方米以上的办公楼、写字楼、综合楼、营业楼、教学楼、图书馆等; 7、建筑面积三千平方米以上的城市立交桥; 8、建筑面积一千五百平方米以上的古建筑重建工程; 9、占地面积在三万平方米以上,其中房屋面积在三千平方以上的园林建筑工程; 10、占地一万平方米以上,并有喷泉、健身设施和环保绿化符合要求的城市活动的广场工程。 三、大型水利及给排水工程,其规模为: 1、容积一亿立方米的水库工程; 2、新建日供水五万吨以上的独立水厂; 3、新建日处理三万吨以上的污水处理厂。 四、住宅工程和新建的住宅小区,其规模为: 1、五千平方米以上的住宅楼或一万五千平方米以上的建筑群(三栋以上); 2、三万平方米以上配套设施齐全、庭院绿化初具规模,一次建成的住宅小区。 五、个别工程规模较小,达不到上述要求,但建筑风格 8
独特。且具有代表性,有一定社会影响的精品工程,也可申报。 六、无具体划分规模标准的工程项目,其建安工作量须在三千万以上。 七、下列工程不列入评选范围: 1、外国施工企业总承包的工程; 2、保密工程和竣工后隐蔽的工程; 3、在原工程基础上进行改造的工程。
第三章 申报条件 第七条 申报“汾水杯质量奖”的工程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申报工程必须是列入国家或地区(部门)建设计划,已经形成生产能力和使用功能的工程; 二、工程设计必须是评为省厅级以上的优秀设计,符合城市规划、国家和部颁发的设计标准规范;工程必须经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节能设计认定证书、施工图审查、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工程质量监督注册和安全监督注册; 三、经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总站评为质量优良工程、省建筑安全监督站评为建筑安全标准化工地并取得证书的,(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省内同类先进水平工程; 9
四、工程开始就立足于创优质工程,具有实施性的工程创优计划和措施; 五、工程必须是受有相应资质监理单位监理的工程; 六、工程主体结构和外装修必须在上年6月以前完成,并在上年9月底前竣工,经过一个冬雨期考验,没有发生质量问题和生产安全事故并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工程; 七、按规定已通过节能专项等竣工验收并具有竣工验收备案资料的工程。 八、住宅小区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所有建设项目都按批准的小区规划要求全部建成,并满足使用要求,有环保测试记录和报告单; 2、小区内各类建筑平面布置、立面造型以及房屋建筑结构、装修等符合设计和规范准标要求; 3、住宅小区的公共配套设施工程质量全部合格,其中60%以上的单位工程达到优良标准,设施配套的安装项目要达到优良标准。 第八条 申报“汾水杯质量奖”的对象: 一、省、市所属建筑施工企业和专业工程施工企业。 二、中央部委所属建筑施工企业或外地在晋的建筑施工企业。 三、股份制建筑施工企业和集体建筑施工企业。 四、工程的总承包或主承建单位。 10
五、个别情况特殊的建设单位。 第四章 申报程序 第九条 申报“汾水杯质量奖”由承建施工的企业申报,所属市建筑业协会、省级各建设行业协会(或主管部门、集团总公司)审查及出具书面推荐意见,按下列程序申报: 一、市所属建筑施工企业申报经市建筑业协会审查后以书面形式出具推荐意见,向“汾水杯质量奖”评委会办公室推荐。 二、中央、省属施工企业申报由省级建设行业协会(或企业主管部门、集团公司)审查后,以书面形式出具推荐意见,向“汾水杯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推荐。 三、集团公司本身承建的工程,经董事会审查后,可直接向“评审办”申报。 四、境外在晋的施工企业承建的专业工程,由企业申报、由省级建设行业协会审查后,出具书面推荐意见,向“汾水杯质量奖”评委会办公室推荐;承建的民用工程经由工程所在地市建筑业协会审查后,出具书面推荐意见,向“评审办”推荐。 第十条 申报资料: 一、申报表一式二份(表式附后)。有关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情况的文字材料,并附有工程质量认证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