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样、销样管理制度
留样管理规定

留样管理规定留样管理规定为了确保产品质量和产品追溯能力,规范留样管理流程,保证生产过程的合规性和追踪能力,特制定该留样管理规定。
一、留样类别1. 原材料留样:包括所有原材料,必须从每批次原材料中留样,并留存至少两年。
2. 半成品留样:指在生产制造过程中产生的未完成产品和半成品,必须留样,并留存至少一年。
3. 成品留样:指最终生产出来的成品产品,必须按照规定的比例留样,并留存至少三年。
二、留样比例1. 原材料留样比例:选取每批次原材料中的10%进行留样。
2. 半成品留样比例:选取每个生产批次中的10%半成品进行留样。
3. 成品留样比例:选取每批次成品产品中的5%进行留样。
三、留样位置1. 留样原则上按照留存年限和类别顺序进行储存。
2. 原材料留样:留样的原材料必须妥善保存,防潮、防尘、防腐,确保留样品的完整性和质量。
3. 半成品留样:留样的半成品必须妥善保管,标示清晰,确保留样品的完整性和质量。
四、留样记录1. 严格按照留样管理流程登记留样信息。
登记包括留样的类别、批次号、留样人、留样数量、留样时间等。
2. 在产品追溯过程中必须能够随时查询留样记录,确保产品质量和追踪能力。
五、留样检验1. 留样品必须进行检验,确保留样品符合质量标准和要求。
2. 检验结果必须记录在留样记录中,并与实际生产情况进行比对。
六、留样使用1. 留样主要用于质量问题的调查与分析、市场投诉的解决以及监管部门的检查。
2. 留样品不得随意调取和使用,必须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和记录。
七、留样销毁1. 留样的保管期满后,必须进行销毁。
2. 销毁过程必须有相关部门的监督和记录,确保留样品不会被滥用或再利用。
八、留样整改1. 对于检验不合格的留样品,必须立即进行整改,并记录整改过程。
2. 整改情况必须经过内部审核,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九、留样追溯1. 在产品质量问题出现或市场投诉时,必须能够追溯到相应批次的留样品。
2. 留样追溯记录必须详细、准确,并配备相应的检验报告。
化验室采样留样及样品管理守则

化验室采样留样及样品管理制度4化验室采样、留样及样品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保证分析数据、样品的准确性和具有可追溯性,便于抽查、复查,满足监督管理要求、分清质量责任,特制定本管理制度.二、依据标准本管理制度在安全采样方面依据GB3723—99《化学产品采样安全通则》标准.在具体采样方面依据GB6678—86《化工产品采样总则》标准。
三、采样管理要求1、根据技术部下发的检验计划实施采样.采样必须严格执行GB6678-86《化工产品采样总则》、GB6679—86《固体化工产品采样通则》、GB6680-86《液体化工产品采样通则》、GB6681-86《气体化工产品采样通则》和GB3723-99《用化学产品采样安全通则》等标准。
采样人员要认真研究并严格按取样标准的规定实施取样操作,保证所取的样品具有代表性和真实性。
2、取样前,根据物料性质准备取样工具和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涉及干冰、液化气、液态氧氮等的取样,操作时除了应注意烫伤外,还要使用保温不渗透手套。
3、槽车取样必须现场管理人员,并要求一同前往取样点,由现场管理人员启**盖。
4、到装置现场取样时,要注意现场作业环境,必要时找操作工配合采样。
若现场环境恶劣,没有安全保证,可停止采样操作,并生产调度和工艺人员.如确因生产急需非采样不可,有关部门和领导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保证采样者的人身安全和所采的样品具有代表性和真实性。
凡发生以下情况应停止采样并立即与厂调度室联系。
4.1取样现场通道发生障碍(如并车作业、错车作业、大量积雪、无通道等);4.2雨天且风速在4级以上(直接影响采样样品品质);4.3采样通道有大量积水;4。
4所采的样品外观有异常;4。
5槽车取样无现场管理人员配合;4.6无雨但风速在6级以上(包括6级)。
5、涉及防爆区域采样,要求使用防爆工具(一般准备铜质活扳手12英寸两把或F型扳手一把),严禁使用其它不防爆工具.不得在雷电、暴雨期间或风力超过7级以上(含7级)的气候条件下进行采样作业。
留样室管理制度

留样室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留样室的管理,保证留样工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留样室的管理,包括留样品的接收、储存、养护、使用、销毁等。
第三条留样室管理应遵循合法、合规、科学、安全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公司设立留样室,由质量管理部负责统一管理留样工作。
第五条质量管理部的主要职责:(一)制定和完善留样室管理制度;(二)组织实施留样工作,确保留样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三)负责留样室的设施配置和维护;(四)对留样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五)提供留样室管理的培训和指导。
第六条各部门应按照职责分工,配合质量管理部做好留样工作。
第三章留样管理第七条质量管理部应根据生产、质量控制的需要,确定留样品种和留样量。
第八条留样品种包括原材料、在产品、成品等。
第九条留样品的接收、储存、养护、使用、销毁等应按照规定的流程和规范进行。
第十条留样室应保持清洁、干燥、通风,符合产品储存要求。
第十一条留样室应建立留样登记制度,详细记录留样品的名称、规格、数量、来源、留样时间、有效期等。
第十二条留样品的使用应严格按照规定进行,确保留样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第十三条留样品的销毁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确保不影响环境和产品安全。
第四章留样室安全管理第十四条质量管理部应制定留样室安全管理制度,确保留样室的安全。
第十五条留样室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第十六条留样室工作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第五章监督与检查第十七条质量管理部应定期对留样室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八条公司审计部门应定期对留样室进行审计,确保留样室管理符合本制度要求。
第六章违规处理第十九条对违反本制度的部门或个人,公司将按照内部管理规定进行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管理层所有。
样品留样管理制度

样品留样管理制度一、目的和适用范围1.目的:确保样品的完整性和准确性,规范样品的留样操作和管理流程,保证样品的可追溯性和可信度,从而提高样品管理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2.适用范围:适用于所有需要留样的实验室、企事业单位和相关科研机构。
二、留样操作流程2.样品留样登记:实验室、企事业单位和科研机构收到样品留样申请后,按照留样申请表上的信息进行登记,包括样品的基本信息、留样人员、留样日期等。
同时,对样品进行编码和标记,确保样品的唯一性和可追溯性。
3.样品留样存储:根据样品的特点和要求,选择适当的存储条件和设备,进行样品的存储。
要保证存储环境的稳定性和安全性,避免样品受到污染和损害。
4.样品留样检查:定期对留样样品进行检查,包括外观、数量、标记等方面的检查,确保样品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对于检查出问题的样品,及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5.样品留样销毁:留样期限到期的样品,经过审批后进行销毁。
销毁过程要记录详细,包括销毁的样品名称、编号、数量、销毁日期等信息,并保存销毁证明材料。
三、留样管理要求1.留样样品:应根据实际需要和科研要求,选择具有代表性和典型性的样品进行留样。
2.留样期限:留样期限应根据样品的性质和特点进行确定,一般不超过原本样品有效期限。
对于需要长期保存的样品,应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3.留样环境和设备:留样样品的存储环境和设备要符合相应的要求,包括温度、湿度、光照等方面。
存储设备要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4.留样登记和记录:对样品留样过程的登记和记录要详细、准确,包括样品的基本信息、留样人员、留样日期等,确保留样过程的可追溯性和可信度。
5.留样安全和保密:留样样品要保证安全和保密,防止样品受到人为破坏或泄露。
对于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机密的样品,要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
四、样品留样管理制度的执行和监督1.管理制度的执行:实验室、企事业单位和科研机构要认真贯彻执行样品留样管理制度,加强对样品留样操作流程的培训和宣传,确保所有人员都能按照制度要求进行样品留样管理。
药厂留样室管理制度范文

药厂留样室管理制度范文药厂留样室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药厂留样室的管理工作,确保留样的准确性、及时性和可追溯性,保证药品质量的稳定性和合规性,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二条药厂留样室负责药品留样的接收、保管和管理工作。
第三条留样操作人员负责药品留样的具体操作工作,并负责留样记录的填写。
第四条质量控制部门负责对留样室的留样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对药品的留样结果进行评估和分析。
第三章留样操作规程第五条物料留样:每批药品投入生产前,应按照规定从堆料口、原料库等取得样品,保留其数量符合要求,标明样品来源、生产批号、厂商、规格等信息。
第六条中间体留样:对于进行两步法合成的中间体,应在两个合成步骤结束后取样,保留其数量符合要求,标明样品来源、生产批号、厂商、规格等信息。
第七条成品留样:每批生产的药品,应根据药品的特点,按规定的数量取样放入不同规格的容器,密封保存,标明样品来源、生产批号、厂商、规格等信息。
第八条留样室应定期对药品的留样进行检查,对已超过保留期限的药品进行销毁,并做好销毁记录。
第四章质量控制规程第九条留样室应建立留样记录,记录包括留样时间、来源、数量、品名、规格、批号、留样人等信息,并保证记录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第十条质量控制部门应定期对留样室的留样记录进行核查,对存在问题的记录进行整改并及时报告。
第十一条留样室应定期进行库存盘点,核实库存与留样记录的一致性,对不一致的情况及时调查并纠正。
第十二条留样室应定期对留样品进行检验,确保留样的质量和稳定性。
第十三条留样室应定期向上级质量控制部门提交留样品的抽查样,确保留样品的可追溯性和质量可靠性。
第五章异常情况处理第十四条对于发生异常情况的药品留样,例如异常外观、异味、异色、变质等情况,留样室应及时通知质量控制部门,并对该批药品进行留样和销毁处理。
第十五条对于因为外部原因(如水灾、火灾、地震等)导致的留样室受损或药品留样受损的情况,留样室应立即通知上级质量控制部门,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保护现场和留样品。
农药产品留样管理制度

农药产品留样管理制度1. 引言本文档旨在制定农药产品留样管理制度,以确保农药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留样管理是指将每一批农药产品中抽取的样品保存一段时间,以备日后检验和调查。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生产、销售和使用农药产品的单位。
2. 留样程序2.1 样品抽取每一批农药产品在生产过程中,应按照规定的抽样方法从不同位置和批次抽取样品。
样品的数量和抽取位置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2 样品保存抽取的样品应保持完整和原样,并妥善保存。
每一批样品应分装至密封的中,并标明样品的编号、日期、批号和抽样人员。
保存期限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确定。
2.3 样品存放留样的样品应存放在专门设立的样品库中。
样品库应符合卫生要求,确保样品的安全性和保存质量。
2.4 样品使用样品的使用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
样品应仅用于检验、监测和调查等合法目的。
3. 留样管理责任3.1 生产单位责任生产单位应建立健全样品留样管理制度,并指定专人负责样品的抽取、保存和存放工作。
生产单位还应定期对样品库进行检查,确保留样工作的合规性和有效性。
3.2 销售单位责任销售单位应严格按照留样管理制度的要求,接收并保存生产单位提供的样品。
销售单位还应配合相关部门进行样品的检验和调查工作。
3.3 使用单位责任使用单位应按照规定的程序接收并保存销售单位提供的样品。
使用单位还应按照需要配合相关部门对样品进行检验和调查。
4. 留样信息管理4.1 样品登记每一批样品应在样品登记簿上进行登记,包括样品的基本信息、存放位置和保存期限等。
4.2 样品档案对于每一批样品,应建立相应的样品档案。
样品档案应包括样品的编号、日期、批号、抽样人员、存放位置和保存期限等信息。
4.3 样品监管相关部门应加强对留样工作的监督和管理,确保样品的安全性和保存质量。
定期抽查和检验样品,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
5. 处理不合格样品对于检验结果不合格的样品,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处理。
处理结果应做好记录,以备日后检查和追溯。
留样管理制度

留样管理制度留样管理制度一、概述留样是在质量检验过程中常见的一种质量控制手段,是将样品存留备查以便于事后再次检验的一种操作。
留样管理制度是针对企业质量管理的一项制度,其主要目的是规范留样工作,确保留样的完整性、可追溯性和准确性。
本制度适用于企业生产过程中相关质量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包括留样人员和留样使用人员。
二、留样的范围1. 原材料留样:包含企业采购的原材料、辅料等,应在到货时进行留样。
2. 零部件留样:对于进口零部件或其他需要进行留样的零部件,应在进厂时进行留样。
3. 生产过程留样:包括生产加工中各工序的中间产品、废品和退料等。
4. 成品留样:对于企业生产的每批成品,应进行留样。
5. 包装留样:对于生产的每批成品包装材料,应进行留样。
三、留样的标准1. 原材料、零部件和包装材料等,应留样不少于一份。
2. 生产过程中的中间产品、废品和退料等,应留样不少于一份。
3. 成品留样应留不少于5%的产量,其中至少一件应从每个品种、规格、颜色、款式等方面选择。
四、留样的方法1. 进行留样操作前,留样人员应认真核对样品名称、品种、批号、生产日期等信息。
2. 留样时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将最早生产的产品放在最下面。
3. 原材料、零部件和包装材料等,应使用无菌瓶、玻璃瓶或塑料袋进行包装,密封性能应良好。
4. 中间产品、废品和退料等应进行相应礼盒或纸箱包装。
5. 成品留样应选择外观和包装完好的产品进行留样,应使用防潮、耐压、耐磨等包装材料进行包装,标记留样日期。
五、留样的保存1. 留样室应选择不受阳光直射、温度适宜,干燥通风的地方进行保存,留样间内设备温湿度记录仪。
2. 不同种类和批次的样品应分开存放,分类标识明显。
3. 留样箱应使用防潮、防尘、防虫等功能材料制作,密封性能应良好,防潮柜应配置干燥剂。
4. 留样记录应保存不少于一年,记录内容包括:留样名称、编号、批次、数量、留样日期、颜色、原产地、存储位置等。
样品及留样管理制度

样品及留样管理制度文件编号:发行版本:编制部门:编制日期:发行日期:1目的:1.1样品的代表性、有效性和完整性将直接影响检测结果的准确度,因此必须对样品的采集、储存、标识和样品的处理等各个坏节实施有效控制,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可靠,并做好样品的保密与安全工作;1.2为确保公司产品质量,便于对每批产品质量状况的可追溯性提供客观依据,为处理质量问题提供实物依据;1.3为规范留样室的营理,正确管理留样室人员与物品的进出,确保留样室的安全使用,制定本程序。
2.范围2.1适用于样品的采集、标识、储存、处理等管理。
2.2适用于原辅料、半成品、成品及线上异常样品的留样管理;3职责3.1化验室主管负责规范检测原辅料、半成品及成品留样的制备、保存、定期检查及整理,负责标准样品留样管理;3.3品控部经理负责日常管理的监督,每年至少组织1次留样室管理状况检查,并形成书面材料上报质量管理中心。
4. 留样程序:4.1样品采集:4.1.1原辅料:化验员按原辅料验收标准规定的品种进行留样收集。
按原料分类不同可采用不同的贮藏容器,如:取样袋、塑料瓶、无色玻璃瓶、棕色玻璃瓶等。
4.1.2半成品:按现场品控制程巡检(或定检)所需的检测指标进行取样,而需要化验室检测理化指标的半成品则由现场品控负责取样并送至化验室进行检验。
4.1.3成品:一般情况下由现场品控代为取样留样并送至化验室,特殊情况下由化验员直接到车间或成品仓库取样。
4.1.4标准样品:①、对香精等原料,为尽可能减小个人感官上的差别,应留取标准样品”以便比对检测,由采购向供应商索取并经硏发部确认后方可成为标样;②、对包材样品,为方便及正确检测文字、图样、颜色、材质,应留取设计部签字版包材标样;③、对其它进货原料,如有必要或为检测的准确性,也可以留取标准样品。
4. 2留样标识及存放要求:4.2.1在留样包装上贴好留样标签,标签上填写好各项内容。
原料留样需注明原料名称、口味、供应商、生产批号、取样数量、留样时间,成品必要时需注明留样代号、留样时间点、机台号、生产日期及认为有必要添加的任何信息。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留样、销样管理制度
一、样品的接收、登记、标识、入库、发放、留样、处理等由样品
管理员负责。
二、建立样品入库和出库台帐,登记抽检样品的名称、规格、数量、
日期等。
三、样品管理员须将样品入库,并按类别进行统一标识、摆放整齐。
四、检测完毕后必须按规定数量留样,留样务必做到标识清楚,摆
放有序。
五、保持样品的清洁,妥善保管,在规定的留样期限内,不得随意
挪动样品,严禁随意处置样品。
六、样品室环境条件及设施应满足存放样品的要求,确保样品不变
质损坏或降低性能。
七、管理员须随时统计各类样品的抽检频率和数量,并及时上报室
主任。
八、在到达规定的留样期限后,要将样品集中销毁,不得污染环境,
并且要在留样台账注明到达留样期限样品的处理时间和处理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