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法德政治制度比较

英法德政治制度比较
英法德政治制度比较

摘要:现在的议会脱胎于中古封建时期的等级会议(Estates-General,Etat-generaux)。一个良好的,有效的议会制度是一个国家政治文明发展水平的反映。本文从英法议会制度的起源、发展、职能等方面对英国和法国的议会制度进行了比较,阐述了议会制度在国家政治中的作用,以及对中国人大制度的启迪。

关键词:议会制度两院制职能中国人大制度

西方国家的议会制度是资本主义民主制度的核心组成部分,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议会的前身是等级会议,由国王不定期召开,由贵族、教士和市民三个不同等级的代表组成。“在英国,当国王召集平民代表开会时,御前会议就改称为议事会议(a Council in Parliament),仍由国王主持。不过实际上贵族和平民是分开开会的,所以英国议会由贵族和平民组成。当法国爆发革命时,第三等级即市民代表单独开会,自称“国民议会”。国民议会是最高权力机关,它镇压了国王、王后、大贵族、大主教,没收了他们的土地和财产,这就是历史上雅各宾党专政(Jacobin Dictatorship)。”【①】后来英国实行议会内阁制,而法国则实行的是一个兼有议会制性质的半议会半总统制。因此,在同是实行议会制度的英国和法国,由于其历史、文化等原因,议会制度存在着很大的差别。

一、英、法议会的起源、发展

议会制度是资产阶级革命的产物。在资产阶级革命初期,新兴的资产阶级为了反对封建专制统治,削弱国王的权力,利用封建等级会议与封建王权展开了激烈的斗争。随着资本主义制度的确立,封建等级会议逐步演变为资产阶级议会,成为资本主义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英国是现代议会制度的发源地,有"议会之母"的称誉。它是英国最高的司法和立法机构,由国王、上院和下院组成,英国议会是在王权专制和限制王权的斗争中产生的。早在1215年,英王约翰被迫签字接受《大宪章》。大宪章对王权作了限制,规定未经合法裁判,不得对自由人加以逮捕,没收财产。还规定,非经贵族和骑士会议同意,不得征收额外税金。大宪章被人们称为 "英国自由的奠基石",是英国的第一部“宪法”。继位的亨利三世(1216—1272)继续与贵族对抗,但是为了解决财政问题,于1256年召集了由贵族、主教、骑士、城市代表组成的等级会议,这便是英国议会制度的雏形。随之,爱德华一世(1272—1307)统治时,曾在1295年召开了一个由各等级共同参加的议会,封建国家的统治者在议会的形式下,形成了统一阶层的联合,同时议会也逐渐分成两院:上议院叫“贵族院”,由教士、贵族组成;下议院叫众议会,由代表各郡的骑士和市民组成。这专制王权和资产阶级间统治阶层的联盟至伊丽莎白女王(1558-1603)时才开始出现裂痕。

1689年议会通过的《权利法案》规定议会的权力高于王权,议员要经自由选举产生,议会应定期开会讨论立法、税收等问题,从而确立了“议会至上” 的资本主义议会制原则。 1701年颁布的《王位继承法》,进一步明确议会是凌驾于国王之上的最高立法机关,享有立法、财政、决定王位继承等重大权力,这就使两院制议会在实行君主立宪制的英国最终确立。

议会在英国产生后,随之传播到美国和法国。法国的两院制也是由封建等级会议演变而来的,在1302 年法国召开了第一次由僧侣、贵族和市民三个等级组成的封建等级会议,通过此三级会议,国王加强了自己的地位,逐渐消灭了封建割据势力,实现了中央集权和国家政治上的统一。以后时断时续,等级会议的召开,完全取决于国王的意愿。在召开等级会议时,三个等级各组、院,分别召开,因而法国的封建等级会议是三院制。在1789年法国

大革命时,市民代表与王权发生冲突,退出等级会议自行集会,称为国民议会。自1795 年以来,法国议会一直实行两院制。1958年6月1日刚上任不满48小时的戴高乐政府就制定了一部新的宪法,并将其付诸公民投票,整部宪法旨在使整个国家运作变得赋有效率并重新确立了国会的地位,同时结束了以前国会的运作方式。1958 年10月4 日宪法的正式公布生效,标志着一个近乎完美的或可以称之为理性的议会制度的诞生【②】。

二、英、法议会的组成

西方国家议会的组成,大致可分为两院制和一院制两种主要类型。从地区分布来看,采用一院制的国家大多数是亚、非、拉三大洲战后新独立的国家,而采用两院制的国家则主要是西欧、北美等资本主义经济比较发达,资本主义民主发展比较充分的西方资本主义国家。

可以说,两院制是西方议会制度典型的组成形式。而英、法两国是比较典型的两院制的国家,下面从议会的组成方面对英法两国的议会制度进行比较:

从议员人数和议员代表的利益方面比较。英国议会由上院( 贵族院) 、下院 ( 贫民院) 、国王共同组成,行使国家的最高立法权。上院议员是通过贵族世袭、国王册封、贵族内部推选等三种方式产生。由宗教贵族、世袭贵族、终身贵族、上诉审贵族组成,共1000多名议员。下议院议员是由公民普选产生的,有议员635人。按照法律规定,凡满21岁的拥有选举权的人也同时享有被选举权。【③】国王被看成是“一切权力的源泉” 、“国家的化身”,在政治生活中处于“临朝而不理政” 、“统而不治” 的地位,具有国家的象征意义。法国议会的两院制中的两院是指国民会议和参议院。国民议会由577名议员组成,每名议员都是从众多选区中直接选举产生。总统在与总理和两院的议长磋商后有权解散国民议会。参议院议员共416名,由间接选举产生,绝大多数议员从各省、个省级行政区域中产生。

从议员任期方面比较。英国议会上议院共1000多名议员,无任期限制;目前下院一般有议员635人,每届议员任期5年。法国议会两院制中的国民议会的任期是5年;参议院议员的任期是9年,每三年改选三分之一,这样使参议院具有某种确定性,而且参议院不能被解散。

三、英、法议会两院职权

在西方不同的国家中,议会的法律地位不尽相同。议会是英国政治的中心舞台,是英国的最高立法机关。政府从议会中产生,并对其负责。法国立法体制的突出特点是,在中央与地方的纵向权力关系上,强调的是中央集权,而不注重地方分权;在立法权与行政权的横向权力关系上,强调的是总统的行政权,而不注重议会的立法权。但总的看来,西方各国议会两院都拥有立法权、财政权、监督权及其他一些重要职权。

第一,立法权。“立法权即制定、修改和废止法律的权力。”【④】在立法范围上,在理论上英国是最广的,它可制定一切它希望制定的法律,没有限制。立法是英国议会的第一项职责。所谓议会的至尊地位就是指议会的立法权。此外,英国法律不承认任何人和单位有权推翻或废弃议会所通过的法律。从这个意义上说,议会是英国“权力的基础” ,英国中央的一切宪政权力皆由选民赋予了议会,然后议会再将行政权授予政府,将司法权授

予法院,而自己直接行使立法权。议会集三权于一身,高于政府和法院。它通过掌握立法权来体现自己的地位,同时也是借助于立法来实现对政府和法院的约束。“法国就普通法律的制定而言,现行宪法虽然规定了‘所有法律均须经议会通过’,但同时又明文规定了议会的立法项目,限制了议会进行立法的范围。现行宪法则规定, 总统不仅可以解散国民议会, 还可以把法案直接提交公民投票决定, 总统在“非常时期”有权根据形势采取必要的措施, 颁布法令, 这些都无需经过国民议会的同意。另外,宪法也为政府反过来制衡议会创造了宪法依据。由于宪法规定,‘政府决定并执行国家的政策’(第20条),‘(总理)保证法律的执行’(第21条),这为政府规章制定权或行政规范权的自主性提供了宪法上的依据。”【⑤】

第二,财政权。财政权又称钱袋权,管理国家的权力,指掌握国家的收支大权,控制和监督政府财政的重要权力。议会的这项职权是通过它对财政法案的审议来实现的。所谓预算案者,其种类甚多,其中数预算案与决算案最为重要。英国的财政预算的财政年度起于当年的4月1日,止于次年的3月31日,;而法国的财政年度和中国的财政年度起止起算是相同的,是同自然年度一样,起于元月1日止于12月31日。【⑥】在英、法两国,财政权往往偏重于下议院。英国议会的历史与争夺控制财政权分不开。议会就是通过掌握财政来控制政府的政策和工作的。主要体现在:第一,任何财政提案必须首先向议会下院提出,由下院审议、表决;第二,任何财政议案必须转化为立法,才具有法律效力。虽然,“从更实际的意义上说,政府控制着下院” ,但议会毕竟是法定的最高权力机关,它有权监督政府。法国议会有权决定国家年度总预算,追加预算,以及各项经济建设法案。然而,预算的编制却是由政府负责。在法国第四共和国时期(1946~1958),议员提出的财政法案若增加国家开支时,可以在以后剩余的预算里予以补偿。这种补偿的办法在第五共和国(1958至今)里是不被容许的,现行宪法第四十条规定,议会议员提出的建议案和修正案,如果通过后其结果将减少国家收入或者将新增或加重国家支出时,则不予接受。这又一次将财政预算的最终决定权给了政府,因为政府可以利用该条来支持其预算案。

第三,监督权。监督政府的权利主要表现为质询权、弹劾权和不信任表决权等。英国是议会内阁制国家,其议会的监督权主要表现是质询权、不信任表决权和议会行政监察专员的监督权,其中行政监察专员的监督在法国是没有的。

所谓质询权是指议会或者代表机关成员就行政事务或其他事务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政府及其他国家机关提出质询、询问,要求他们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权力,起源于英国。质询在英国可以分为口头质询和书面质询,在质询中不可含有刺激的词语,不可对英王和王室有实际或可能的影响等内容。书面质询分为附有星标和未附有星标两种,前者由政府口头回答,后者则需要书面答复。一般的质询在两天前提出,对不满政府某项政策及措施的质询需在10天前提出。法国议员提问可以采用书面或口头质询的方式, 也可以对政府的政策声明开展辩论。但质询只能以议员个人身份提出,不得用决议的形式提出, 并且不进行表决。议员提出问题,有关部长按规定要在一个月内给予答复。【⑦】议员提出的问题又分为不可以讨论和可以讨论两类。

不信任表决权,又称倒阁权,是指实行议会内阁制国家的议会对政府(内阁)表示不信任,而导致政府(内阁)总辞职的权力,它是议会监督、控制政府的权力,起源于英国。在英国不信任表决权分为明示不信任和默示不信任两种,其中明示不信任是指议会明确通过不信任案表示对政府的不信任;默示不信任是指议会不公开表示对政府不信任,只是故意通过政府不希望通过的法案,或不通过政府已经通过的法案,以迫使政府主动提出议会是否不信

任政府的质询。法国宪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国民议会得通过一项不信任案追究政府的责任。” 如果国民议会通过投不信任票对政府进行改组获得成功,“总理必须向共和国总统提出政府的辞职” ( 宪法第五十条) 。但是,不信任案的操作程序非常复杂。不信任案必须至少有国民议会十分之一议员的签名方能受理,并且为给政府留有调整政策的机会,在提出48小时后才能进行表决。表决时仅统计对不信任案的赞成票,没有投票的议员则算作政府方面的支持者;不信任案只有获得国民议会全体议员过半数票赞成时才能通过。一旦不信任案经表决通过,内阁必须辞职或提请总统解散下议院,重新举行大选。如果不信任案被否决,签名的议员不得在同一次例会期间提出新的不信任案。有了这么多的限制,所谓议会对政府的不信任案表决权,实际上很难实现。

四、英、法议会与政府的关系

西方国家的政治体制建立在分权制衡原则上,两院与政府之间存在着不同的权力分配和相互制约关系。从总的发展趋势看,议会在自由资本主义时期,在国家政治生活中起着主导作用,其权力高于政府。这一时期是议会的黄金时代,亦称“议会至上” 时期。进人帝国主义阶段后,随着资本主义政治、经济形势的变化,使少数垄断资本家控制国家权力成为可能。于是采用削弱议会权力,提高政府地位的方式来加强统治,政府开始操纵议会的活动。出现了议会的地位和作用相对下降,行政权力不断扩张的局面。但是,这种局面只是相对而言,实际上议会仍是西方民主制度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不同的政府体制下,议会两院与政府之间的关系有所不同。

在英国议会内阁制下的两院与政府的关系。英王是“虚位君主” ,名义上拥有很大的权力,但实际上政治权力都握在内阁和下议院手中。内阁政府由在下议院占多数席位的政党领袖来组成,对下议院负责。在立法方面, 19 世纪中期以前,绝大多数议案由议会提出,20世纪以来,政府提出议案的比例越来越大,而且增加开支和税收等法案只能由政府提出。在财政上,由于政府提出的财政预决算案受议会讨论的程序、技术、时间等限制,一般都能顺利通过,一旦实施,就完全由政府控制,议会无法再过问。在监督方面,政府常以国家安全等借口回避监督。议会对内阁监督比较有效的手段是对内阁的“不信任案” ,下议院一旦通过“不信任案” ,内阁就应当集体辞职,但内阁也可以提请英王解散议。【⑧】

在法国是一种混合体制下的两院与政府的关系。法国实行的是“半议会制、半总统制”的混合政体。其特点是总统成为国家权力的中心,政府的地位大大提高,议会的作用明显下降。总统拥有广泛的行政权力,无须对议会负责。议会对政府的倒阁权也受多重限制,使之很难行使。据统计,从1958年到1979年21年中,议会提出的24次不信任案,只有1 次被通过

英美政治体制的比较

Contrasts between the American and British Political Systems We have learned The society and culture of major English-speaking countries this semester. Now I will take something about the similarities and differences between the American and British political systems. Similarities The first western capitalist political systems created by British are praised as the source and model of the western political system. On the basis of absorbing and drawing lessons from Britain ,U.S.A. has formed the most perfect political system in the contemporary capitalist countries. So there are many similarities between the American and British political systems. 1. Head of State Both the U.S. and British political systems have a head of state . The president is the official head of state in the US. The president is indirectly elected by the people through the Electoral College to a four-year term.

主要国家政体

主要国家政体、国家结构形式及政党制度一览表国家政体国家结构形式政党制度备注中国社会主义民主共和制(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单一制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 ... 主要国家政体、国家结构形式及政党制度一览表 国家政体国家结构形式政党制度备注 中国社会主义民主共和制(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单一制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 美国总统制共和制联邦制两党制 俄罗斯总统制共和制联邦制多党制 英国议会制君主立宪制单一制两党制 法国总统制共和制单一制多党制 德国议会制共和制联邦制多党制与美、英、法、俄为“八国集团” 日本议会制君主立宪制单一制多党制 意大利议会制共和制单一制多党制 加拿大议会制君主立宪制联邦制两党制 澳大利亚议会制君主立宪制联邦制两党制大洋洲国家 新西兰议会制君主立宪制——两党制 西班牙议会制君主立宪制——多党制欧洲国家 葡萄牙总统制共和制———— 比利时议会制君主立宪制联邦制※多党制 荷兰议会制君主立宪制——多党制※ 丹麦议会制君主立宪制——多党制※ 挪威议会制君主立宪制——多党制※ 瑞典议会制君主立宪制——多党制 芬兰议会制共和制单一制※多党制※ 奥地利议会制共和制——多党制※ 瑞士——联邦制多党制※ 匈牙利议会制共和制※单一制多党制※ 波兰总统制共和制※单一制多党制※ 土耳其共和制※——多党制亚洲国家 新加坡议会制共和制———— 韩国总统制共和制单一制多党制 印度议会制共和制联邦制多党制 泰国议会制君主立宪制———— 印度尼西亚总统制共和制——多党制※ 巴基斯坦——联邦制※多党制※ 蒙古——单一制多党制 缅甸——联邦制—— 伊朗政教合一下的总统内阁制※———— 菲律宾总统制共和制———— 埃及总统制共和制——多党制※非洲国家 南非总统制共和制——多党制※ 墨西哥总统制共和制联邦制※多党制※美洲国家 巴西总统制共和制联邦制多党制 阿根廷总统制共和制联邦制※多党制 说明:1.有“——”和“※”者为教材中未涉及到的内容,供参考。“——”者表示暂未查到相关资料。 2.除了熟记上述主要国家,还要注意掌握不同政体、国家结构形式及政党制度的特点,并据此判断上述国家以外的其他国家的政体、国家结构形式及政党制度。例: 2007年1月5日,5名中国工程人员在尼日利亚被不明身份的武装人员劫持。尼日利亚总统当即要求政府相关部门迅速行动,解救中国人质,并直接对其负责,这说明尼日利亚实行的政体:A.君主立宪制B.议会制共和制C.总统制共和制D.民主共和制。此题答案为C。 推荐“记忆口诀”: 一、政权组织形式 君主立宪制主要是议会制君主立宪制,典型国家有:英国、日本、泰国、比利时、西班牙、瑞典、挪威……【口诀:女王与天皇在瑞典看人妖与斗牛比威。(英国女王、日本天皇、泰国人妖、西班牙斗牛巧妙联系起来,富有联想,记忆深刻)】议会制共和制的典型国家:意大利、芬兰、奥地利、印度、新加坡……【口诀:北京申办新奥运,十分得意(新奥运分别是指新加坡、奥地利、印度;分得意分别指芬兰、德国、意大利)】 总统制共和制的典型国家:美国、墨西哥、巴西、阿根廷、埃及、印度尼西亚。【口诀:莫怕印尼,埃及美啊!(墨西哥、巴西、印度尼西亚、埃及、美国、阿根廷)】 二、国家结构形式

2020年考研政治考点预测:法律制度(经济、刑事)

2020年考研政治考点预测:法律制度(经济、刑事)经济法律制度 1.经济法的概念和原则 经济法是调整国家在监督与协调经济运行过程中所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经济法原则主要有:一是国家适度干预原则。二是效率公平原则。三是可持续发展原则。 2.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制度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调整在保护消费者权益过程中所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3.税收法律制度 税法是调整税收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刑事法律制度 1.刑法的概念和原则 刑法就是规定犯罪和刑罚的法律。狭义的刑法是指规定犯罪和刑罚的一般原则和具体犯罪与刑罚的法律规范的刑法典;广义的刑法是指刑法典和单行刑事法律及非刑法规范性文件中的刑事规范。 刑法明文规定了三个基本原则:一是罪刑法定原则。二是罪刑相当原则。三是适用刑法一律平等原则。 2.犯罪构成与刑罚体系 犯罪是指严重危害社会,触犯刑法并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 犯罪构成是指按照《刑法》的规定,决定某一具体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其水准,而为该行为构成犯罪所必需的一切主观要件和客观要

件的总和。犯罪构成包括:犯罪主体、犯罪主观方面、犯罪客体、犯 罪客观方面。 《刑法》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实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 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 任。”“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 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 刑罚是由刑法规定的,由国家审判机关依法对犯罪分子所适用的 限制或者剥夺其某种权益的最严厉的法律制裁方法。我国《刑法》所 规定的刑罚体系由主刑和附加刑构成。主刑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与死刑。附加刑是指补充主刑适用的刑罚方法。它既能 够作为主刑的附加刑,也能够独立适用。《刑法》规定的附加刑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以及适用于犯罪的外国人的驱逐出境。 对具体法律的掌握应着眼于宏观层面,注重基本原则、基本规定,从与社会生活息息相关的角度出发,灵活使用相关的基本原理和基础 概念,分析和解决现实生活中常见的法律问题,这对于法律基础这部 分知识的掌握自然大有裨益。

法德政治制度比较

法德政治制度比较 [内容摘要]:当今的德国是欧洲经济增长的发动机,而法国也在欧洲经济增长中占据着至关重要的地位。两国都属于共和制政体,但法国是半总统共和制,德国是议会共和制,两者的国体都是资产阶级专政国家。两国政治制度从本国国情出发各有侧重,又可以互相借鉴,为世界政治制度的发展与完善作出了突出贡献。 [关键词]:共和政体宪法政治制度选举 政治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中,统治阶级通过组织政权以实现其政治统治的原则和方式的总和。从宽泛的角度看,政治制度是指社会政治领域中要求政治实体遵行的各类准则或规范,政治制度是随着人类社会政治现象的出现而产生的,是人类出于维护共同体的安全和利益,维持一定的公共秩序和分配方式的目的,对各种政治关系所做的一系列规定。 下面就法德两国政治制度的异同进行比较: 一、国体与政体 国体即国家性质,具体的说,就是社会各阶级在国家中所处的地位。统治阶级的性质决定国家性质。 政体即国家政权的组织形式,指统治阶级采取何种形式去组织反对敌人、保护自己的政权机关,政体与国体是相适应的。 世界各国所采取的国家组织和基本制度纷繁多样,千差万别。西方大国不是实行总统制,就是实行议会制,像法国的半总统半议会制独此一家。应当看到,历史上曾出现过德国魏玛共和国半总统制,目前西方某些小国如芬兰等也实行半总统制,但这些国家的半总统制同法国的半总统半议会制有所不同。总之,第五共和国政体在西方国家中确实别具一格。 法兰西第五共和国创始人戴高乐对第五共和国政体的选择具有决定性的作用。他断然地拒绝某些人提出建立美国式总统制和英国式议会制的主张,选择了半总统半议会制,对它的内涵和外延、基本构架都做了具体的指导。 自第五共和国成立以来历次的改革证明,法国政体能够发挥自身的调节机制,对政体各个环节进行改革和调节,应付各方的挑战,暂时克服危机,使当代法国资本主义社会得以较长期的生存和发展。 德国在二战后根据雅尔塔会议决议和《波茨坦协定》,德国作为战败国分别为美国、英国、法国和苏联四个战胜国分区占领。但随着冷战的开始和东西方集团对立的加剧,1949年先后成立了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和德意志民主共和国两个独立的德意志国家。联邦德国于1949年颁布《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基本法》,规定其为实行议会民主制的联邦共和国,并于1954年通过《巴黎协定》结束被占领状态,成为真正的主权国家。 1990年,随着冷战趋于缓和以及苏东发生剧变,两个德国在分裂了40多年后走向了统一,民主德国整个加入联邦德国,以《基本法》为统一德国的根本大法,实行统一的货币,沿用原联邦德国的政治经济制度。 二、行政制度 行政制度即政府制度,是以一定的行政思想和观念作指导的,由国家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有关国家行政机关的产生、职能、权限、组织结构、领导机制活动规程等方面的准则体系以及政府体制内各权利主体的关系形式。 法国总统的职务始见于19世纪中叶的第二共和国,实行的是共和政体下的总统制。第三和第四共和国也设置总统,却是议会制。作为政府行政“拱顶石”的第五共和国总统,与第二、第三和第四共和国总统有所不同。

国家形式(政体)

国家形式君主制(有君 主) 专制君主制(绝 对君主制)世袭 君主独裁制 代表:沙特阿拉伯, 科威特,卡塔尔,巴 林,阿曼 有限君主制(立 宪君主制) 二元君主制 君主与议会两个权力 中心 特点:虽然 名义上是君 主立宪,但 是君主掌握 相当的实 权,与内阁 两权分力, 可以看成是 君主独裁制 到君主立宪 制的过渡阶 段。 代表:战前德国日 本,斯威士兰、柬埔 寨,文莱,约旦,摩 洛哥,莱索托,汤 加,不丹(如今), 政变前的尼泊尔王 国, 议会君主制 特点:君主为国家法 定元首。君主乃虚 权。 实权规内阁 首相负责。 议会是立法 机关和最高 权力机关 代表:英国、日本, 泰国,挪威,瑞典, 丹麦,列支敦士登, 荷兰,卢森堡,摩纳 哥,西班牙,安道 尔,圣马力诺、比利 时(联邦制) 英联邦女王制 特点:大多 数英联邦国 家,国家元 首为英国女 王。有女王 派总督为其 代表统治国 家。

代表: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巴布亚新几内亚、图瓦卢、所罗门群岛,巴哈马,安提瓜和巴布达,巴巴多斯,伯利兹,圣基茨和尼维斯,圣卢西亚,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格林纳达,牙买加。 其他君主制酋长联合制 特点:由所家国家的 各个部落酋长联合 (轮流)统治 代表:阿拉伯联合酋 长国、马来西亚 神权君主制 特点:教皇是宗教领 袖,也是国家元首, 政教合一 代表:梵蒂冈 军政府寡头独裁制 特点:军人通过政 变,寡头独裁统治, 并且宪法规定本国为 君主制。 代表:1939-1975年 的西班牙佛朗哥政府 参考书马基雅维利

共和制(无君主)议会制(内阁 制) 特点:议会总揽国家 行政权力,政府首脑 由执政党领袖担任, 并对议会负责。 国家元首无实权 单一制代表:意大 利、新加坡,以色 列,土耳其,冰岛 (全世界最早的议 会),芬兰,爱沙尼 亚,立陶宛,摩尔多 瓦,匈牙利,斯洛伐 克,爱尔兰,葡萄 牙,马耳他,斯洛文 尼亚,克罗地亚,希 腊,毛里求斯,瓦努 阿图,萨摩亚,马绍 尔群岛,多米尼加共 和国,特立尼达和多 巴哥,苏里南 联邦制代表德国,意 大利,奥地利,希 腊,印度,新加坡 总统制 特点:由选民分别选 举总统和国会, 由总统担任国家元 首,同时担任政府首 脑。以总统为行政首 脑,行政机关从属于 总统而非议会。即使 有总理也不是政府首 脑 立法(国会)与行政 (总统)分割 类型 典型总统制 厄瓜多尔、 智利、哥伦 比亚、印 尼、巴拉圭 具有半总统制色彩的 总统制 议会对内阁 有一定的人 事权,总统 任命内阁部 分成员必须 得到议会批 准,体现了 半总统制的 特点 韩国、加 纳、菲律宾 具有总统制色彩的监 督式半总统制 乌拉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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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非正义的事情发生在自己身上,自己能够采用正当方式,奋起抗争; (2)如果看到非正义的事情发生在他人身上,能够见义勇为、匡扶正义,及时对受害者给予声援和救助; (3)未成年人,既要有见义勇为的精神,又要做的见义巧为,要尽量在不伤害自己的前提下,维护正义。 (4)从小树立以自觉遵守各项社会制度和规则为荣的意思,养成自觉遵守各项社会制度和规则的良好习惯,以实际行动维护正义。 8.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有什么意义? (1)有利于社会和谐稳定;(2)有利于人们共享经济发展成果;(3)有利于社会的发展;(4)有利于构建和谐社会。 9.开展见义勇为英雄模范评选活动有什么意义? (1)有利于弘扬社会正气;(2)有利于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3)有利于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尚。 10.请你为实现社会公平建言献策? 国家:建立健全的法律法规保障公民权利,为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提供法律依据; 政府及相关部门:依法严厉打击破坏社会公平的违法犯罪行为; 社会:加强维护社会公平的舆论宣传,提高公民的权利意识和公平意识; 公民:树立维护社会公平的意识;崇尚公平、主持公道;积极同破坏社会公平的行为作斗争。

英美政治法律制度的比较

英美政治法律制度的比较 工业革命的浪潮使得全世界的生产力得到了飞速的提高,那时的英国作为产业革命的最大收益者之一,毫无悬念的成为了领导世界的霸主。而随着一战、二战的结束,人类在受到极大的创伤的同时,英国也丢失了自己世界霸主的地位。当然,即使是现在,任何人都无法忽视英国在政治经济文化方面对世界的影响力。无数的杰出的思想家、政治理论家、法律学者在英国诞生,引领了几个世纪的政治法律制度的发展方向。 作为一个仅仅拥有几百年历史的国家,美国给世界政治法律制度史带来的,不仅是一次思想领域的革命,更是一场实践领域的革命。无论是她对三权分立理论的实践,还是她对人权内涵的扩大等问题的探讨,都成为近现代各国纷纷称赞、学习与效仿的对象。除去美国强大的经济实力不谈,她在政治法律制度上的世界影响力,也是至今为止世界上没有任何一个国家或地区可以超越的。 政治制度(Political Regime)属于上层建筑范畴,一般是指与本国的社会性质相适应的国家权利机构和基本制度。法律所指的是一个国家用来规范国家各方管理的一个政策,在法律制度里,包含很多的法规和政策。广义的法律制度则是指在法律调整各种社会关系时所形成的体现社会制度的各种法律制度.它调整了多少社会关系就包含有多少种具体的法律制度如政治法律制度、经济法律制度、家庭法律制度、文化法律制度及狭义的法律制度等。 我国现如今正处在国家转型的关键时期,学习并借鉴英美国家的政治法律制度来补充和完善本国的制度是十分重要的。比较两国政治制度的异同,能够加深对政治文明的理解,更加有针对性的加于借鉴。本着此精神,本文拟就英美的基本政治法律制度作一比较。 一、英美宪法之比较 宪法自问世以来,极大的推动了人类社会的文明进程。宪法在整个法律体系中居于根本法的地位,它是诸法中最具权威性的社会规范。宪法及其实施的状况是衡量一个民主国家的法制是否健全的重要标志。然而,在近现代宪法史上,许多的关于宪法制度最为基本的问题是在不断地宪法实践中才逐步找到答案,英美两国作为宪法制度的集大成之国,在许多问题上也存在者分歧。 1、成文法与不成文法 成文法主要是指国家机关根据法定程序制定发布的具体系统的法律文件。不成文法(Unwritten Law)是指非经国家立法机关以特定程序制定的,亦不以条文化形式展示法律内容的,却具有国家法律效力的法律形式。它包括习惯法(Common Law)和判例法(Case Law)两种形式。不成文法主要不仅指判例,还包括惯例。成文法是“不成文法”的对称。国家机关依立法程序制定的、以规范性文件的形式表现出来的法,不成文法在法学上称为法的间接渊源。一些法学著作中也称为“非制定法”,其主要特点是未经立法程序,而非无文字记载。 英美法系,又称为普通法法系,是以不成文法为特征的法系,但是在宪法采用何种形式时,英美两国产生了比较大的分歧。 殖民地时代的美国对于英国法律的批判的焦点之一就是不成文法形式本身的弊病,因而当时美国许多的法律学家都倾向于采用成文法的形式制定一部稳定的、较为明确的宪法,以弥补不成文法本身的缺陷会给宪法制度带来的隐患,以确保宪法对人权的保护和对政府权力的有效限制,经过无数的美国宪法制度的开拓者们的争论和衡量,最终近现代世界上第一部成文的宪法诞生了。

英法德政治制度比较

摘要:现在的议会脱胎于中古封建时期的等级会议(Estates-General,Etat-generaux)。一个良好的,有效的议会制度是一个国家政治文明发展水平的反映。本文从英法议会制度的起源、发展、职能等方面对英国和法国的议会制度进行了比较,阐述了议会制度在国家政治中的作用,以及对中国人大制度的启迪。 关键词:议会制度两院制职能中国人大制度 西方国家的议会制度是资本主义民主制度的核心组成部分,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议会的前身是等级会议,由国王不定期召开,由贵族、教士和市民三个不同等级的代表组成。“在英国,当国王召集平民代表开会时,御前会议就改称为议事会议(a Council in Parliament),仍由国王主持。不过实际上贵族和平民是分开开会的,所以英国议会由贵族和平民组成。当法国爆发革命时,第三等级即市民代表单独开会,自称“国民议会”。国民议会是最高权力机关,它镇压了国王、王后、大贵族、大主教,没收了他们的土地和财产,这就是历史上雅各宾党专政(Jacobin Dictatorship)。”【①】后来英国实行议会内阁制,而法国则实行的是一个兼有议会制性质的半议会半总统制。因此,在同是实行议会制度的英国和法国,由于其历史、文化等原因,议会制度存在着很大的差别。 一、英、法议会的起源、发展 议会制度是资产阶级革命的产物。在资产阶级革命初期,新兴的资产阶级为了反对封建专制统治,削弱国王的权力,利用封建等级会议与封建王权展开了激烈的斗争。随着资本主义制度的确立,封建等级会议逐步演变为资产阶级议会,成为资本主义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英国是现代议会制度的发源地,有"议会之母"的称誉。它是英国最高的司法和立法机构,由国王、上院和下院组成,英国议会是在王权专制和限制王权的斗争中产生的。早在1215年,英王约翰被迫签字接受《大宪章》。大宪章对王权作了限制,规定未经合法裁判,不得对自由人加以逮捕,没收财产。还规定,非经贵族和骑士会议同意,不得征收额外税金。大宪章被人们称为 "英国自由的奠基石",是英国的第一部“宪法”。继位的亨利三世(1216—1272)继续与贵族对抗,但是为了解决财政问题,于1256年召集了由贵族、主教、骑士、城市代表组成的等级会议,这便是英国议会制度的雏形。随之,爱德华一世(1272—1307)统治时,曾在1295年召开了一个由各等级共同参加的议会,封建国家的统治者在议会的形式下,形成了统一阶层的联合,同时议会也逐渐分成两院:上议院叫“贵族院”,由教士、贵族组成;下议院叫众议会,由代表各郡的骑士和市民组成。这专制王权和资产阶级间统治阶层的联盟至伊丽莎白女王(1558-1603)时才开始出现裂痕。 1689年议会通过的《权利法案》规定议会的权力高于王权,议员要经自由选举产生,议会应定期开会讨论立法、税收等问题,从而确立了“议会至上” 的资本主义议会制原则。 1701年颁布的《王位继承法》,进一步明确议会是凌驾于国王之上的最高立法机关,享有立法、财政、决定王位继承等重大权力,这就使两院制议会在实行君主立宪制的英国最终确立。 议会在英国产生后,随之传播到美国和法国。法国的两院制也是由封建等级会议演变而来的,在1302 年法国召开了第一次由僧侣、贵族和市民三个等级组成的封建等级会议,通过此三级会议,国王加强了自己的地位,逐渐消灭了封建割据势力,实现了中央集权和国家政治上的统一。以后时断时续,等级会议的召开,完全取决于国王的意愿。在召开等级会议时,三个等级各组、院,分别召开,因而法国的封建等级会议是三院制。在1789年法国

英美政治制度比较

同中有异——英美政治制度比较 08小教英语(30)夏苹 0835010150 摘要:英美两国同属西方文明体系,两国政治制度是其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世界各国政治制度建设颇具影响。英国创立的第一套西方资本主义政治制度体系被誉为西方政治制度的源泉与典范;美国则在吸收、借鉴英国的基础上,形成了当代资本主义国家中最为完善的政治制度。比较两国政治制度的异同,有助于对两国的制度有准确、清晰的比较和把握,从而吸收和借鉴两国政治制度中的优秀因素。 关键词:英美政治制度比较 政治制度属于上层建筑范畴,一般是指与本国的社会性质相适应的国家权利机构和基本制度。“政治制度与人类社会的各种制度一样,是历史发展的产物,带有时间与空间的烙印。”1300多年前,英国资产阶级革命后,资本主义国家逐步建立和实践了民主政治,颁布了宪法并逐步实行宪政,使资本主义在各个领域都得到了长足的发展。 英国创立了第一套西方资本主义政治制度体系,一向被誉为西方政治制度的源泉与典范;美国则在吸收、借鉴英国政治制度的基础上,结合本国国情加以调整,使本国的政治制度体系趋于完善。 英美两国政治制度具有相同的理论基础:“天赋人权”学说和“三权分立”原则;政治制度的具体内容都包括议会制度、选举制度、司法制度、政府制度、公务员制度和政党制度等;都标榜“人民民主”,以代议制为民主的主要形式;政权体制都实行分权制衡和“法治”原则的特点。而最根本的是,作为资本主义国家政治制度的两个典型代表,英美两国在维护资产阶级利益、维护资本主义私有制度、实行资产阶级专政等方面具有相同的本质。但在具体政治制度层面,又各自呈现不同的特点,本文仅从宪法、政党制度、选举制度三个角度探讨比较英美两国的政治制度。 一、英美宪法的比较 英国是典型的拥有不成文宪法的国家,没有统一、完整的书面形式,它的宪法体系极为复杂,由各种成文的法律和不成文的习惯、判例和宪法性惯例构成。如1215年的《自由大宪章》(the Great Charter),1628年的《权利请愿书》(the Petition of Rights),1689年的《权利法案》(the Bill of Rights)等。

当代中国政治制度名词解释

政治制度 革命 统治秩序 制度建设 法律建构 宪法 人民主权原则人民民主就是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拥有国家主权。我国现行宪法把人民主权作为政治制度的首要原则。人民主权原则是中国政治制度的重要原则,是中国政治合法性的重要理论来源,与之相应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则为中国政治合法性提供了制度来源与保证。 依法治国原则作为党和国家执行方略与原则的“依法治国”原则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得到体现和实行:依法治国的核心是“良法之治、宪法至上”;依法治国在当代中国政治中应侧重于限制与规范国家和政府的权力与保障人权;依法治国还要求司法独立,以保障法律所体现的正义与公正得以实施。 四项基本原则四项基本原则是指在中国要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坚持社会主义道路是中国共产党总结长期历史经验得出的基本结论;人民民主专政是人民主权原则在中国政治中的具体形式;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四项基本原则的核心,不可动摇;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是中国共产党和建设社会主义的指导思想。 民主集中制原则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含义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作为中国政治制度基本原则的民主集中制,在实践中有三个层面的表现:它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它是中国政治制度运作的基本原则、它是一种具体的决策机制 公民的权利与义务原则公民的权利是法律所规定的公民所应该享受的权利,也是国家政府及其法律应该保障的权利。公民的义务是法律所规定的公民必须履行的义务。中国公民的权利是人民主权这一政治原则的具体表现;我国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所规定的权利,同时也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党和国家领导体制党和国家的领导体制是从社会主义政治体制改革实践中衍生出来的一个概念,实际上就是政治体制。政治体制是社会主义基本政治制度的实现形式,是为实现社会主义政治制度而建构的各种具体的政治形式、制度和运作机制的综合。狭义上的“党的领导体制”就是党组织自身的组织制度,包括体现中央、地方和基层各级党组织权限和地位的中央集权制的领导体制,以及体现党组织实施决策的集体领导制度。 归口管理制度归口管理是一种管理方式,一般是按照行业、系统分工管理,防止重复管理、多头管理。归口管理实际上就是指按国家赋予的权利和承担的责任、各司其职,按特

试析吐蕃王朝的政治与法律制度

包头师范学院 本科学年论文 论文题目:试析吐蕃王朝的政治与法律制度院系:历史文化与管理学院 专业:09历史 学号:0903090038 姓名:秦鑫 指导教师:宁侠 撰写学年:2010 至2011 学年 二零一零年十二月

试析吐蕃王朝的政治与法律制度 中文摘要:中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藏族是我国历史悠久、勤劳勇敢、富有智慧的民族之一。数千年来,藏族人民繁衍生息在青藏高原上,在征服大自然的斗争中、在社会发展的演变中,藏族人民以自己的智慧和勤劳,创造了独特而丰富的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并一直为世界所瞩目,成为中华民族文化宝库的一颗璀璨明珠。本文从隋唐时期吐蕃的政治制度和法律制度粗略介绍了当时的社会状况。 关键词:吐蕃政治制度法律制度 公元633年,松赞干布继承父业,成为吐蕃赞普,同时也开创了吐蕃历史的新纪元,吐蕃也由《大唐西域记》中最初记载的原史游牧民族成功的过度成为历史中有名的封建制少数民族王国。松赞干布担任吐蕃赞普后,在强大唐朝的感染下,改革政治制度,创建自己民族的文字,仿唐制进行政治改革,设置各级官职,不仅与强大的唐朝交好,还与南诏,尼婆罗等相对小的国家发展友好关系。经过吐蕃人民和松赞干布多年的努力,吐蕃社会终于实现了统一和安定,在社会安定的新形势下,松赞干布积极发展社会生产力,不久便呈现出一派经济发展、管理有效、人民安居乐业的新局面。在社会发展的基础上,松赞干布依照唐制,确立了赞普专制政体,划分辖境,建立军制和设置军政区划组织,健全官制,制定各种刑律等一系列巩固政权的措施: 一、政治方面 吐蕃王朝的建立是与庞大的行政管理系统的逐渐完善相辅相依的,而这套系统的形成又有力地保障了吐蕃王朝这台机器的正常运行,当时把整个地方区划分为五茹六十一东岱进行管理,在中央设有各级各类机构和相应的职官执掌大权,而居于权力中心的则是赞普王权。 首先是至高无上的赞普王权,赞普由过去部落联盟时代的盟主过渡为不容侵犯的专制君主。藏汉文史书中以表露当时赞普权力被神化的事实,至于反叛赞普而遭受诛灭整个家族的记载在史书中也是络绎不绝的,藏史上因反叛而遭受诛杀的琼保邦色苏孜和严厉处罚的葛尔家族是这一方最好的例证。 在赞普之下,有所谓“尚”、“论”等贵戚大臣。“尚,即舅氏母族;论,即父族”。带有明显的氏族部落制时代的色彩。吐蕃王朝建立以后,这一切得到根本的改变。吐蕃仿照唐制职官制度,结合自身特点,建立起自己的直职官制度,中央集权空前加强。中央可划分为三个系统: (一)、贡论系统:即大相“论吕(庆)”、副相“论吕芭莽”、都护“悉(色)编(本)掣逋”三人。“论吕(庆)”,又称“大论”,最初设一个,后为防

英美法德四国政体的比较

法国与德国政体之比较 英国与美国政体之比较 英国 美国 国家元首 国王 总统 元首产生及任期 世袭,终身制 选民间接选举,4年 元首权力 统而不治,虚位元首 国家元首,政府首脑,三军统帅 政府首脑 首相 总统 内阁(政府)产生 由议会产生,对议会负责,内阁成员兼任议员 总统任命,不对议会负责,仅 备顾问,不兼议员。 权力中心 议会 总统 议会与内阁的关系 相同点: 1、都是资产阶级代议制,议会行使立法权,同时对政府有一定的监督权。 2、都实行主权在民。 3、坚持法制原则。 法国 德国 代议制形式 议会制共和制 二元制君主立宪制 政体的主要特征 总统和参议院权力较大 君主立宪是虚,君主专制是实 政府产生 由议会产生 皇帝任命 国家元首、议会和政府之间的关系 政府由议会产生,对议会负责。当议会通过政府的不信 任案,政府下台或者解散议 会 政府官员由皇帝任命,首相和内阁 对皇帝负责。 国家元首的地位、职权。 赋予总统极大权力,现实中总统权力有限。 皇帝掌握最高权力。 政府首脑 总理 帝国宰相 确立标志 《1875年宪法》 1871年《德意志帝国宪法》

英国、美国、法国、德国政体之比较 英国美国法国德国 政体君主立宪制民主共和制民主共和制君主立宪制 确立标志《权利法案》颁布 1689 1787年《联邦宪 法》 《法兰西第三共和 国宪法》 《德意志帝国宪 法》 国家元首 及权力大 小 国王,权力小总统,权力大总统,权力较大,皇帝,权力大 议会组成及权力大小上下议院,权力大参、众议院,权力 大 参、众院,权力大联邦议会、帝国议 会,权力小 行政权首相总统总统皇帝 政府首脑 及权力 首相总统总统帝国宰相 国家元首、议会与政府的关系政府(内阁)由议 会选举中的多数 党产生,对议会负 责, 政府由当选总统 组织,政府对总统 负责;总统行使权 力是,对议会不负 政策上的责任,一 会只有在总统违 宪是,总对总统提 出弹劾;总统无权 解散议会。 政府有议会产生, 对议会负责,当议 会通过政府的不信 任案时,政府辞职 或国家元首解散议 会。 政府官员有皇帝 任命,首相和内阁 对议会负责。 整体主要特征君主虚位,议会至 上 分权制衡总统和参议会权力 较大 民主立宪是虚,君 主专制是实 相同点: 政体性质上:资产阶级代议制,都是资本主义整政体政体的形成方式上:都是法律形式确定的政体。 在民主原则上:坚持法治原则、三权分立、主权在民

当代中国政治制度论述题及答案汇总

1.什么是人民民主专政制度?它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人民民主专政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体,它居于中国政治制度多层次结构中的内 层,是中国最根本的政治制度。我国的人民民主专政是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在领 导中国人民进行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过程中,把马克思主义的无产阶级专政学说同中国革命的 具体实践相结合而发展出来的具有中国特色的无产阶级专政形式。(5分)人民民主专政制度规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首先是国家权力)属于人民。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在我国现阶段,人民指的是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 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全体人民当家作主,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享有各项民主权利。这是人民民主专政最基本、最重要的内容,它表明我国实行的民主是历史上最广泛、最 真实的民主。人民民主专政制度还规定工人阶级是中国的领导阶级,工农联盟是中国国家政 权的阶级基础。人民民主专政的一个显著特点是建立了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5分)考试大自考站,你的自考专家! 人民民主专政作为我国最根本的政治制度,决定和制约着其他一切政治制度。它体现在国家基本政治制度和其他具体政治制度之中,并且贯穿这些制度的全过程。(5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集中体现。(2分) 人民民主专政的核心是坚持工人阶级对国家的领导权。(2分) 人民民主专政制度只规定了国家的性质和人民有权行使国家权力,但就“如何行使”以及“采取何种组织形式去行使”等具体问题却没有作详细的规定。这需要由其他的制度来具体规 定和实施(1分)。 2.联系实际说明宪法的基本原则。 宪法的基本原则主要有人民主权原则、人权保障原则、权力制约原则和法治原则。 人民主权原则:主权是指一个国家所拥有的独立自主地处理其内外事务的最高权力。人民主权原则指的是国家中的绝大多数人拥有国家的最高权力,或者说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社会主义国家确立了人民主权的原则,在宪法中予以确认,并且规定了人民行使主权的 方式。(4分) 人权保障原则:人权是指人依据其自然属性和社会本质所应平等享有的权利。社会主义国家在本质上由人民当家作主,人民在国家生活中处于主导的支配地位,而公民的权利和自由是人民当家作主的首要前提和直接表现,这就必然要求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来确保公民能 够享受各种权利和自由。因此,社会主义国家理所应当地在宪法中确认了人权保障原则。(4分) 权力制约原则:权力制约原则是指国家权力的各部分之间相互牵制、彼此约束、互相监督,以保障国家权力正常运行并进而保障公民权利的原则。社会主义国家虽然不认同三权分 立的原则,但也主张国家机关的职能分工和相互制约、相互监督。首先,社会主义国家设立国家权力机关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在此基础上一般将国家权力划分为立法、行政和司法三部分,分别由三个不同的机关独立行使(其中立法权由国家权力机关行使);其次,作为权力机关的人民代表大会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其他国家机关如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等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再次,各级行政机关和 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在执行国家法律的时候要互相配合,互相制约。(4分)法治原则:法治也称“法的统治”,是指统治阶级按照民主原则把国家事务法律化、制度 化,并严格依法进行治理的一种思想理念、制度体系和运行状态。我国宪法所确立的国家制 度和社会制度是民主制度,人民通过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不允许有任何破坏社会主义民主、侵犯公民权利的专制权力。宪法第五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任何组

政治制度及其功能

【数据库】马列、哲学、政治、法律、社科总论2000年 【文献号】3352 【原文出处】郑州大学学报:社科版 【原刊期号】200005 【原刊页号】11~15 【分类号】D0 【分类名】政治学 【复印期号】200006 【标题】论政治制度及其功能 【作者】马德普 【作者简介】马德普(1955—),男,河南禹州人,天津师范大学政法系、政治文化研究所教授,从事政治理论研究。(天津300073) 【内容提要】政治制度是为维护和增进公共利益而限制、调节、疏导各阶级、集团或个人政治活动的规范体系。其社会功能是目标定向功能,促进价值生产的创制功能、维护价值生产的保障功能、促进合作的整合功能、社会价值的分配功能。 【关键词】制度/政治制度/功能 【正文】 什么是“政治制度”?人们为什么要创立政治制度?或者说政治制度有什么样的社会作用或功能?这些问题本是政治学研究中的基本问题。然而到目前为止,这些基本问题还没有令人满意的答案,以至于在实践中理论常常不能发挥有效的指导作用。本文拟就上述问题略陈管见,以就教于学界的同仁。 一 要明确什么是“政治制度”,首先要弄明白什么是“制度”。不过遗憾的是,尽管人们很早就创造了“制度”一词,并在日常语言中频繁地加以使用,但对其含义却众说纷纭,莫衷一是。 以研究制度见长的制度学派经济学家们,对“制度”就有各种各样的解释。制度学派的创始人凡勃伦把“制度”看作是“个人或社会对有关的某些关系或某些作用的一般思想习惯”[1](P110)。康芒斯则把“制度”解释为“集体行动控制个体行动”[2](P87)。格鲁奇在《比较经济制度》一书中把“制度”定义为“构成统一整体的各个项目相互依存或相互影响的综合体或图式。”认为“各种类型的制度,都具有规则性、系统性或规律性的共同特点”[3](P5)。诺斯在《经济史上的结构和变革》一书中,给“制度”一词下过两个形式不同但实质一致的定义。他说:“制度实际上是人和资本存量之间及资本存量、产品劳务的产量和收入分配之间的过滤器。”“制度是为约束在谋求财富或本人效用最大化中个人行为而制定的一组规章、依循程序和伦理道德行为准则。”制度的作用就是“提供人类在其中相互影响的框架,使协作和竞争的关系得以确定,从而构成一个社会特别是构成了一种经济秩序”[4](P195—196)。T·W舒尔茨将“制度”定义为“一种行为规则,这些规则涉及社会、政治及经济行为。”[5](P253)除了经济学家以外,社会学家、法学家和政治学家们也给制度下过各种不同的定义。例如,帕森斯在《社会系统》一书中曾经指出:“制度可以叫做复杂的制度化的角色整合,这种整合在所谈及的社会系统中具有战略性结构的意义。”[6](P521—522)在《政治学分析辞典》中,美国政治学者把制度(institution )解释为“在有关价值的框架中由有组织的社会交互作用组成的人类行为的固定化模式”[7](P77)。英国法学家麦考密克在《制度法论》一书中,曾经试图区分“制度”和“规则”两个概念,认为“哲学意义上的制度(和制度事实)显然与规则有某些关系,但并不与规则等同”[8](P63)。制度“存在于规范或规则的背景中,并为规范或规则而存在,这些规范或规则(以复杂的组合形式)各自对人在社会背景中的行为赋予意义、使之合法、加以管理甚至予以认可”[8](P20)。作者指出,制度概念“是用规

美英政治制度比较

美英政治制度比较 李晓东 摘要:英美两国同属西方文明体系,两国政治制度是也是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世界各国政治制度建设颇具影响。比较两国政治制度的异同,有助于进一步认识西方政治文明,不断借鉴西方西方政治制度模式,加快中国现代政治文明建设。 关键词:英美政治制度比较 英国曾雄霸世界一时,经过两次世界大战的劫难,它已经雄风不再。但二战后,英国重振雄风的努力从未停止过,英国资本主义的活力也未丧失殆尽,及至今日,它在国际格局中的地位和作用仍不容忽视。这些同几个世纪以来英国在行政、立法和司法方面不断发展和完善起的一套较为成熟的政治制度有极大关系,可以说,适应英国社会需要的政治制度是它雄霸世界的重要基础。美国自1789年成立联邦政府以来虽然只有短短200 多年的历史,但己发展成为举世瞩目的超级大国。与此同时,在继承西欧民主思想的基础上,同时结合现代资本主义发展的需要,形成了具有美国特色的政治制度,从而促进了美国社会的稳定和发展。英美两国同是西方大国,又是西方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两国的政治文明不仅对本国而且对世界各国政治制度建设颇具影响。今天,中国在不断加深“改革、开放”,并借鉴西方和世界各国的先进经验致力于现代化建设。英美两国在政治制度建设上的经验对中国政治文明建设应该有一定的借鉴意义。比较两国政治制度的异同,能够加深对政治文明的理解,更加有针对性的加于借鉴。 一、英美两国国家形式比较 国家是阶级社会的产物,是统治阶级实现统治的工具。国家一经建立,统治阶级势必要随之建立起适应自身利益需要的政权组织形式和相应的国家结构。这种与统治阶级利益相适应的政权组织形式及相应的国家结构就是国家形式。国家形式包括了两方面的内容,一方面是国家政权机构的组织形式,即政体;另一方面是国家整体与部分、中央机关与地方机关之间的关系结构,即国家结构。 1、英美两国政体比较。 政体指国家政权机构的组织形式。各国政体在形式上的差别主要表现为国家权力主体的设置、产生、组织、运行方式等方面。比如、在当代西方国家,有以议会立法机构作为权力主体的政体形式,也有以国家元首作为权力主体形成的政体。 当代西方国家的政体主要分为君主立宪制和共和制两种。英国是西方最早实行议会君主制的国家。其政体经历了从 1 7世纪末到1 8世纪上半叶数十年的形成和演变过程。英国资产阶级通过与封建专制统治进行长期斗争,于1688年“光荣革命”后确立了君主立宪制。确立这一政体的法律依据主要是1689年颁布的《权利法案》和1701 年颁布的《王位继承法》。其后,历经演变,直到18 世纪,行政权才开始从国王手里转到责任内阁手中。此后,英国议会、内阁、国王的地位及相互关系才最终确立下来并一直延续至今。美国是实行总统共和制的国家。这一体制的特点是:第一,总统掌握国家最高行政权,直接任命并领导内阁,内阁对总统负责,内阁中可不设总理职位。第二,在总统制政体下,行政机关与立法机关权力分离,并相互制约。 2、英美两国国家结构比较。 西方国家结构主要有两种形式,即单一制和复合制。 英国是单一制国家。它有单一的宪法,有统一的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国民具有统一的国籍。国内各行政单位和自治单位均受中央政府统一领导,没有脱离中央实行独立的权力,对

中西方政治制度的比较

中西方政治制度的比较 中西方政治制度的不同在于三点。政党制度不同,政体制度不同以及选举制不同。而中西方经济最大的相同点在于都同为间接民主,西方的代议制与中方的代表制从本质上看都大同小异。 首先政党制度的不同导致政治制度的不同。在西方资本主义的政党制度大体可分为两种,一种为以英美为代表的两党制,另一种为以法德为代表的多党制。而中方的社会主义政党制度则为一党专政,即为一党制。政党制度的不同又可以分为经济基础不同、代表利益不同和原则不同。政党制度作为上层建筑的一部分,是建立在一定的经济基础之上的。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经济基础是私有制,社会生产资料主要掌握在资产阶级手中,资本主义国家的多党制和两党制是适应这种私有制而产生的。我国经济基础是公有制,生产资料为全民或集体所有,尽管目前非公有制经济有了较大发展,并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重要组成部分。由于经济基础不同从而导致了代表利益的不同。资本主义国家政权的阶级实质是资产阶级对无产阶级和广大劳动人民的专政,而多党制、两党制则是为巩固资产阶级的。因此,西方政党制度所代表的是资产阶级的利益。中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中国的政党体制则是从根本上有利于巩固人民民主专政。因此,我国政党制度所代表的是广大劳动人民的利益。西方是以主权在民为基本原则,而我国则是以人民当家作主为本质原则。 其次政体制度不同导致政治制度的不同。政体是一个国家的根本政治制度。中国是人民代表大会制,西方国家多为共和制。中国政体的运作方式、组织活动原则是民主集中制,西方有三权分立制、君主立宪制民主共和制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对应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西方是资产阶级专政的资本主义国家。因为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所以人大制与社会主义公有制的经济基础相适应西方则是建立在资本主义私有制上。 最后选举制不同导致政治制度的不同。选举制度是国家民主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在我国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由人民选举出代表来组成代议机关和担任国家特定公职人员,代表人民行使权力。这种组织推荐候选人的作法,存在一定的有利之处,它能够集中各政党、各人民团体和广大选民的智能。但长期以来,由于我们在理论上简单地将选举权等同于投票权,将被选举权等同于当选权,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本应具备的一些基本权利形态被忽略,从而使选举活动失去其本来面目,让人感到,似乎选举本身是与选民或代表无关的事情,选民或代表除了被动地给他人投票之外,再无别的作为。西方的选举制度,从候选人的提名和酝酿、正式候选人的确定等等,有关法律都离不开了组织、管理的色彩;对选举制度的核心问题——选举权与被选举权的运作和保障,却缺乏具体的、可操作性的规定,在选举实践中,很多人甚至干脆将选举活动当成了人事安排活动。选举制度的人事制度化,也使选举往往只有举而没有选,当选者有职而无责,民主也因而失去其本来意义,并使国家面临政治民主虚化的风险。无论是资本主义社会的国家,还是社会主义制度的国家,选举在政治生活中都是举足轻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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