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组织定期报告工作制度实施细则

党组织定期报告工作制度实施细则
党组织定期报告工作制度实施细则

党组织定期报告工作制度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发展党内民主,健全党的民主集中制,推进各级党组织决策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央、省、市、县委有关规定,结合会宁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党组织定期报告工作是指县委常委会向全委会、各级党委向党代会或党员大会、各党支部(党总支)向党员大会、下级党组织向上级党组织定期报告工作并接受监督的制度。

第三条党组织定期报告工作是落实党员对党内事务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表达权、监督权的重要举措,对于密切党组织与党员的关系,增强党的工作透明度,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具有重要意义。

第二章报告工作的主要形式

第四条县委常委会一般采取主持召开全委会议的形式,向全委会报告工作,原则上一年报告两次。遇有重要情况可随时报告。县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工作的形式可分为

综合报告、单项报告和紧急情况报告三种。综合性报告每年不少于一次,单项报告、紧急情况报告的次数根据需要确定。全委会闭会期间,常委会可通过印发《常委会会议纪要》或《情况通报》等方式,向全委会委员报告常委会的工作情况。

第五条党委一般采取召开党代会或党员大会的形式报告工作(党员人数在500名以上的一般应召开党代会,500名以下的一般应召开党员大会),原则上在换届期间进行。试行党代会常任制和党代会年会制的县和乡镇党委,可通过召开年会的形式向党代会报告工作。党代会或党员大会闭会期间,可通过印发《会议纪要》、《情况通报》和组织党代会代表、基层党员代表开展活动等方式报告党委的工作情况。

第六条党支部(党总支)一般采取召开支部党员大会的形式报告工作,原则上每半年报告一次。遇到特殊情况或上级党组织布置的紧急任务,或者涉及对重大问题、事件的处理,以及需要及时向党员大会报告的有关事项,可根据情况及时召开党员大会,向全体党员报告。

第七条下级党组织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一般采取书面报告的形式,也可结合“三述”、“联述联评联考”等工作一并进行,原则上每季度报告一次。

第三章报告工作的主要内容

第八条县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并接受监督的内容:

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实施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工作部署及本级全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的情况;②组织领导本地区政治、经济、文化、生态、社会事业等方面的情况;③组织、协调人大、政府、政协等机关,经济、文化组织和人民团体积极主动、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的情况;

④推进党的建设的重要情况,包括干部教育培养、选拔任用、管理监督中的重大问题,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的重大问题,党风廉政建设中的重大事项及大案要案的查处情况,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中的重大问题,宣传思想、统一战线、政法、群团等其他方面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等;⑤按照“三严三实”要求开展党内教育活动的情况、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打算;⑥遵守党内法规、重要制度的情况;⑦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改进领导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及常委会成员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⑧其他应向全委会报告及接受监督的重大事项。

第九条党委向党代会或党员大会报告并接受监督的内容:①遵守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维护中央权威,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及工作部署的情况;②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方面的重要情况,包括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建议,经济运行中的重点工作、重大工程和项目安排,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大事项,重大民生问题和社会稳定事项,重大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精神文明、民主法制建设等其他方面的重大事项;

③履行管党职责推进党的建设情况,包括党风廉政建设,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开展党的组织、宣传、统战等工作的情况,基层组织建设、党员教育管理和党费收缴、管理、使用等方面情况,按照“三严三实”要求开展党内教育活动的情况、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打算等;④遵守宪法、法律、坚持依法执政的情况;⑤密切联系群众,实现、维护、发展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情况;⑥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差距和问题,本地本单位发展面临的形势、机遇与挑战;⑦近期本地本单位的发展目标、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⑧其他应向党代会或党员大会报告及接受监督的重大事项。

第十条党支部(党总支)向党员大会报告并接受监督的内容: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情况;②贯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决策、决定、规定情况;③本年度工作情况和下一年度工作计划;④按照“三严三实”要求开展党内教育活动的情况、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打算等;⑤工作中的经验教训或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以及改进工作的措施办法等;

⑥其他应向党员大会报告及接受监督的重大事项。

第十一条下级党组织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并接受监督的内容: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工作部署及本地本单位党组织作出的决议、决定情况;

②本地本单位年度工作安排以及在某一阶段内完成的主要工作和对下一阶段工作的安排部署;③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的决策、重大事项的安排以及重大干

部人事制度改革与人事安排等;④按照“三严三实”要求开展党内教育活动的情况、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打算等;⑤本地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班子廉洁自律情况;⑥其他需要报告的重要事项。

第四章报告工作的主要程序

第十二条县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工作的程序:

(一)会议准备。常委会事先对提请全委会讨论决定的工作报告或有关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意见和方案,由分管领导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准备。重大问题和重要议题会前充分调研、协调和论证,形成比较成熟的意见,有的问题应当提出两个以上可供比较、选择的方案,有的问题应当听取同级人大、政协、人民团体、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的意见,有的问题应当组织专家、学者进行分析论证、作出评估。全委会召开的时间、议题,一般在会议召开5天前通知到每一名全委会委员,常委会向全委会所作的工作报告等会议有关材料一般应同时送达。全委会委员要认真熟悉材料,酝酿意见,做好发言准备。

(二)工作报告。全委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到会方能举行。委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应在会前以书面形式向常委会请假,并经书记或主持工作的副书记同意。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工作,应委托书记作工作报告或有关事项说明。

书记不能参加会议时,可委托副书记进行。

(三)会议讨论。全委会委员对常委会提交全委会讨论的工作报告或有关事项进行审议,充分发表个人意见。委员对工作报告或有关事项的相关问题提出询问或质询,常委会或受常委会委托的工作机构应负责地作出说明,也可以在闭会后及时作出答复。未到会委员的意见,可用书面形式表达。

(四)大会表决。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以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委员人数的半数为通过。未到会委员的书面意见不能计入票数。表决可根据讨论事项的不同内容,分别采取举手、无记名投票、记名投票或其他方式进行。会议决定多个事项的,应逐项表决。未获通过的,常委会应在3个月内重新向全委会报告。对党的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作出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开除党籍的处分决定,必须由全委会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同意,并经上级党的委员会批准。

(五)督办落实。全委会决定的事项、作出的决议和决定,根据需要一般可采用文件、通知、会议纪要等形式上报和下发,宜予公布的,应及时通过有关渠道予以公布。会议形成的决议,由常委会负责组织实施、督查落实。党委办公室负责对全委会决定事项进行转办、督办,对全委会决定的重大事项制定分解落实方案,督促有关方面抓好落实。具体承办实施部门认真抓好有关决定的贯彻落实,定期向常委会

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反馈决策落实过程中存在的具体问题和困难,确保决策的全面落实。

第十三条党委向党代会或党员大会报告工作的程序:(一)会议准备。召开党委班子全体会议研究召开党代会或党员大会的时间、议题、日程等相关事宜,并向上级党组织报送请示报告。上级党组织批复同意后,确定分管领导和相关部门进行会议前期筹备。

(二)工作报告。党代会或党员大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代表或党员到会方能举行。党代会或党员大会进行选举时,参加选举的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方能进行选举。党代会代表因故不能参加党代会,应在会前以书面形式向党委请假,并经书记或主持工作的副书记同意;党员因故不能参加党员大会,应在会前以书面形式向党支部请假,由党支部统一报上级党委审批。会议由党委书记主持,全体党委委员出席会议。党委书记代表班子作工作报告,书记不能参加会议时,可委托党委副书记进行,并邀请上级党组织派员参加。可根据报告内容适当扩大列席范围,列席人员有发言权,没有表决权。

(三)会议讨论。党代会代表或党员审议党委工作报告,讨论重大问题,充分发表个人意见。党代会代表或党员对工作报告或有关事项的相关问题提出询问或质询,党委班子或受党委班子委托的工作机构应负责地作出说明,也可以在闭会后及时作出答复。未到会党代表或党员的意见,可用

书面形式表达。

(四)大会表决。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对于需要表决的事项,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采用口头、举手、无记名或记名投票等方式进行表决,获得应到会人员半数以上同意方可通过。未到会党代表或党员的书面意见不能计入票数。会议决定多个事项的,应逐项表决。未获通过的,应在3个月内重新向党代会或党员大会报告工作。

(五)督办落实。党代会或党员大会决定的事项、作出的决策和决议,根据需要一般可采用文件、通知、会议纪要等形式上报和下发,宜予公布的,应及时通过有关渠道予以公布。会议形成的决议,由党委领导班子负责组织实施,全体党代表和党员必须坚决执行。党委办公室负责对党代会或党员大会决定事项进行转办、督办,对党代会或党员大会决定的重大事项制定分解落实方案,督促有关方面抓好落实。具体承办实施部门认真抓好有关决定的贯彻落实,定期向党委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反馈决策落实过程中存在的具体问题和困难,确保决策的全面落实。

第十四条党支部(党总支)向党员大会报告工作的程序:

(一)会议准备。召开党支部(党总支)委员会研究召开党员大会的时间、议题、日程等相关事宜,并向上级党组织报送请示报告。上级党组织批复同意后,由党支部(党总支)书记或指定其他支部(党总支)委员进行会议前期筹备。

(二)工作报告。党员大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党员到会方能举行。党员大会进行选举时,参加选举的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方能进行选举。党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应在会前以书面形式向党支部(党总支)请假,并经书记或主持工作的副书记同意。会议由党支部(党总支)书记主持,并代表班子向党员大会作工作报告,书记不能参加会议时,可委托副书记进行,并邀请上级党组织派员参加。可根据报告内容适当扩大列席范围,列席人员有发言权,没有表决权。

(三)会议讨论。党员审议党支部(党总支)工作报告,讨论重大问题,充分发表个人意见。如有批评意见和质疑,党支部(党总支)书记应负责地作出说明和回答,也可以在闭会后及时作出答复。未到会党员的意见,可用书面形式表达。

(四)大会表决。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采用口头、举手、无记名或记名投票等方式,对工作报告或需要表决的事项进行表决,获得应到会人员半数以上同意方可通过。未到会党员的书面意见不能计入票数。会议决定多个事项的,应逐项表决。

(五)督办落实。党员大会决定的事项、作出的决策和决定,须报上级党组织备查并通过党务公开栏进行公示。会议形成的决议,由党支部(党总支)领导班子负责组织实施,全体党员必须坚决执行。

第十五条下级党组织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的程序:(一)起草工作报告。下级党组织指定相关部门、内设机构或组织委员起草综合性工作报告和上级党组织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重大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与人事安排等阶段性专题报告。

(二)完善工作报告。综合性工作报告和阶段性专题报告初稿形成后,广泛征求本级领导班子成员的意见建议,必要时组织召开班子会议专题讨论研究,并进行修改完善。

(三)报送工作报告。工作报告定稿后,以专题报告或专题材料的形式报上级党组织及相关部门单位。

第五章报告工作的责任追究

第十六条县委常委会成员和各级党组织班子成员有下列行为的,对本人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的纪律处分:应当提交全委会、党代会、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事项不提交,并擅自作出决定的;无正当理由不按期召开全委会、党代会、党员大会的;全委会、党代会、党员大会未达到规定人数召开或未按照规定程序议事、表决的;应当报告上级党组织而未及时报告,或报告后尚未批复就作出决定,造成严重后果和不良影响的;对持有不同意见的同志进行刁难或打击报复的。

第十七条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对全委会、党代会、

党员大会所作的决定,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或者向上级党组织提出。在上级或本级党组织未改变决定前,必须无条件执行。对不履行职责或违反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的,应当批评纠正,追究责任;造成重大损失的,要视情况给予党的纪律处分。

第十八条全委会、党代会、党员大会内容除经组织同意在党内传达或对外公布外,与会人员不得向外传播或泄露,违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要给予党纪处分。

党支部报告工作制度

党支部报告工作制度 为发扬党内民主,保障党员权利,接受党内监督,提高党支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根据党章及上级党组织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对坚持党支部工作报告制度作如下规定。 第一条党支部工作报告制度是指党支部向党员大会报告工作的制度,主要包括:党支部日常工作报告制度、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报告制度。 第二条党支部日常工作报告制度分为定期报告制度和不定期报告制度。 第三条党支部在每年末,要向党员大会报告一年来的主要工作;年初,党支部要向党员大会报告新一年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要听取全体党员的意见和建议,并讨论通过。 第四条支部工作总结要对照支部目标管理方案和支部工作计划的内容,认真总结支部在自身建设、党员教育管理和组织发展、党费收缴、联系群众、完成上级党组织布置的工作和本单位任务等方面所取得的成绩,客观评价支部和党员作用的发挥状况,实事求是地分析存在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供党员审议通过。 第五条支部工作计划要根据院党委的工作部署,结合本单位中心工作和支部、党员的实际,以及支部目标管理方案的内容,认真规划各项工作,作出具体分工和日程安排。要针对存在问题,落实整改措施。要发挥支部自身优势,体现支部工作的特色和创新。

第六条遇到特殊情况或上级党组织布置的紧急任务,或者涉及对重大问题、事件的处理,以及需要及时向党员大会报告的有关事项,可根据情况及时召开党员大会,向党员报告。 第七条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报告制度,是指党支部换届选举,必须召开党员大会,由上届支部委员会作工作报告的制度。 第八条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报告的内容,主要是汇报本届支委会贯彻落实党章规定的党的基层 组织的八项基本任务和党支部目标管理,以及完成上级党组织任务等方面的情况,并针对本届支部委员会工作中的经验和问题,对下届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提出建议。同时,应当报告本届支部委员会党费的收缴情况。 第九条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报告要贯彻实事求是的精神,支部委员会在起草工作报告的过程中,要走群众路线,广泛听取意见。支部委员会经过认真讨论,拟出工作报告的提纲,由支部书记或另指定支部委员执笔。工作报告在正式提请支部大会讨论前,支部委员会要讨论通过。 第十条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报告要提请支部党员大会讨论通过,并作出决议。 第十一条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报告经党员讨论、党员大会通过后,应一式两份打印,一份报送上级党组织,一份留存。 (此文档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告知删除,文档可自行编辑修改内容,供参考, 感谢您的支持)

工作报告制度

工作报告制度(周报、月报、出差报告) 一、目的: 为加强公司各部门之间的日常管理,及时发现问题、有效沟通并解决问题,促进公司效率的提升,特制订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上海瞬渺光电技术有限公司的所有员工。 1、促使员工经常自我总结,逐步达到自我管理; 2、促使上下级、各部门之间及时沟通信息,利于领导和协作; 3、通过工作报告反馈,促进准确的合理分配员工的工作任务,培养员工有计划地安排自身 工作的良好习惯,加强工作效率; 4、及时发现工作中的问题,以便为领导提供决策信息支持。 二、适用范围及工作报告呈报时间: 1、周报:销售部、技术部、市场推广部等部门员工为每周周报;工作周报每周5下午5点30分之前以邮件形式呈报; 2、月报:人事部、市场部、采购部等部门员工为每月月报;工作月报于每月28日下午5点30分之前以邮件形式呈报; 3、出差报告:为总结性报告,注重时效性。请于出差结束2天内,邮件递交出差报告给主管、总经理、人事部; 4、年报:每年春节前一个月为全体员工年报时间;邮件递交给主管、总经理、人事部;年报作为年度工作考核之一。 5、培训报告:相关工作培训结束后,邮件递交培训报告给主管及人事部。如培训内容涉及其他部门配合,需及时将培训知识通知到相关。 三、工作报告内容(周报、月报;出差报告;年报) 1、周报、月报内容: 1)、本周(或本月)主要工作内容总结:包括完成的工作事项、跟进中事项的进展情况、各项目的进展情况(项目进展情况需以附件形式发送在工作报告中); 2)、下周(或下月)工作计划:工作计划要有时间节点和相应责任人; 3)、存在的问题和建议(这部分内容为工作报告重点):填写自己在工作中或者和配合中存在的问题,理清思路,提出合理化建议; 2、出差报告内容(销售请尽量安排附近城市多家客户拜访,提高客户拜访的工作效率、有效促进销售) 1)、出差信息(重要、请第一时间反馈):及时的把此次出差的客户需求、预算反馈给主管及总经理;第一时间收集有效信息; 2)、出差工作的概述(需详细写):出差期间的工作内容、工作效果;通过你的工作得出什么样改进工作意见或建议 3)、出差的经验或失败:好的经验分享、传扬;失败的教训吸取、下次避免;

党组织定期报告工作制度实施细则

党组织定期报告工作制度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发展党内民主,健全党的民主集中制,推进各级党组织决策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央、省、市、县委有关规定,结合会宁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党组织定期报告工作是指县委常委会向全委会、各级党委向党代会或党员大会、各党支部(党总支)向党员大会、下级党组织向上级党组织定期报告工作并接受监督的制度。 第三条党组织定期报告工作是落实党员对党内事务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表达权、监督权的重要举措,对于密切党组织与党员的关系,增强党的工作透明度,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具有重要意义。 第二章报告工作的主要形式 第四条县委常委会一般采取主持召开全委会议的形式,向全委会报告工作,原则上一年报告两次。遇有重要情况可随时报告。县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工作的形式可分为

综合报告、单项报告和紧急情况报告三种。综合性报告每年不少于一次,单项报告、紧急情况报告的次数根据需要确定。全委会闭会期间,常委会可通过印发《常委会会议纪要》或《情况通报》等方式,向全委会委员报告常委会的工作情况。 第五条党委一般采取召开党代会或党员大会的形式报告工作(党员人数在500名以上的一般应召开党代会,500名以下的一般应召开党员大会),原则上在换届期间进行。试行党代会常任制和党代会年会制的县和乡镇党委,可通过召开年会的形式向党代会报告工作。党代会或党员大会闭会期间,可通过印发《会议纪要》、《情况通报》和组织党代会代表、基层党员代表开展活动等方式报告党委的工作情况。 第六条党支部(党总支)一般采取召开支部党员大会的形式报告工作,原则上每半年报告一次。遇到特殊情况或上级党组织布置的紧急任务,或者涉及对重大问题、事件的处理,以及需要及时向党员大会报告的有关事项,可根据情况及时召开党员大会,向全体党员报告。 第七条下级党组织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一般采取书面报告的形式,也可结合“三述”、“联述联评联考”等工作一并进行,原则上每季度报告一次。 第三章报告工作的主要内容 第八条县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并接受监督的内容:

党支部工作报告制度

内蒙古额济纳旗盛源矿业公司 党支部工作报告制度 为加强支部党建工作领导,强化党建工作监督,切实发挥好基层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报告的范围 (一)党员个人向党支部报告; (二)党支部书记代表支部向党员大会报告工作; (三)党支部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二、报告内容 (一)党员个人向党支部报告工作的主要内容 1.对党的性质、政策、纲领、路线、方针的认识; 2.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知识的体会; 3.参加党组织活动的感想与收获; 4.贯彻执行党员大会决议和完成党组织所分配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 5.履行党员义务和行使党员权利过程中的情况和问题; 6.个人思想、工作状况,成长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矛盾,今后一个时期的打算,以及其他需要向党支部汇报的情况等。 (二)支部书记向党员大会报告支部工作的主要内容 1.本支部阶段性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2.党员队伍建设情况,支部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或存在问题,

今后一段时期的工作目标、努力方向,以及需要报告的支部其他工作内容。 (三)党支部向上级党总支报告工作的主要内容 1.本支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 2.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决策、决议、指示、规定等情况;年度支部党建工作目标、计划、措施及落实情况; 3.支部党建工作遇到的新情况、新矛盾、新问题,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工作内容。 三、工作报告方法途径和要求 (一)党员向党支部报告工作的主要方法 要求每季度报告一次,一般在参加支部组织生活时报告;遇有特殊情况时随时报告。党员外出时间较长的,可通过书信或电话等方式报告。 (二)党支部书记代表支部向党员大会报告工作的主要方法一般要求每年报告一次,由支部书记对支部年度工作进行全面回顾,总结经验,分析问题,提出下一步支部工作目标和措施,并提请支部党员大会审议。根据工作实际,党员大会可约请党员行政负责人在党员大会上报告行政工作。 (三)党支部向上级党总支报告工作的主要方法 由支部负责人通过书面材料或在专题会议上进行汇报,一般每季度或半年汇报一次;上级另有要求的根据情况随时汇报。

工作报告管理制度(1)

员工工作报告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总经办和各部门之间的信息对称、及时并准确的沟通,规范工作日报、工作周报和工作月报的报送工作,完善员工的激励、约束和绩效考核机制,促进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工作报告是指工作日报、工作周报和工作月报。 工作日报是指公司员工。中层干部以及分管领导在每天工作后,向各自的上级领导报告当天的工作情况,内容包括:当日完成的工作、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计划执行的情况和建议、明日工作计划。 工作周报是指公司员工、中层干部以及分管领导在每周工作后,向各自的上级领导报告当周的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和下周的工作计划。 工作月报是指公司员工、中层干部以及分管领导在每月工作后,向各自的上级领导报告当月的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和下月的工作计划。 第三条员工工作日报、工作周报和工作月报应当通过OA办公系统的上报方式上传给各自的直接上级主管领导。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与公司员工工作报告相关的所有人员。 第二章报告填报 第五条所有工作报告都应通过《OA办公系统》来按时限要求报送,工作日报的格式按照《工作日报表》(附件1)表格要求填写,工作周报和工作月报应当按照《工作周/月报表》(附件2)的格式填写,工作报告应当语气通顺、层次分明、简明扼要、突出重点。 第六条报送工作日报应当按照《员工工作日报/周报/月报表报送流程图》(附件3)所列的时限要求按时报送。如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报送的,报送人必须在次日8:30之前补报。每周六的工作日报内容合并到工作周报中一起提交,不再单独提交。 第七条工作报告内容应当实事求是,凡严重失实或凭空捏造的工作报告,一经查实视为缺报,并按缺报的2倍缴纳团建费并通报批评。

浙江某公司定期报告工作制度(doc 7页)

浙江大东南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定期报告工作制度 (2009 年7月5日四届一次董事会制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浙江大东南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期报 告的编制和披露流程,确保公司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认 真履行公司信息披露义务,维护投资者和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 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规以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定期报告包括年度、半年度和季度报告。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 计报告应当经由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在会计年度、 半年度、季度结束后,公司应当及时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编制 定期报告的相关最新规定编制定期报告。 第二章董事、监事、高管和其他内幕知情人员的职责第三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内幕知情人员应当遵守本制 度的要求,履行必要的传递、审核和披露流程,提供年报编制所需材料,并关注 个人签字责任和对定期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所负有的法律责任。 第四条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内幕知情人员在定期报告编 制期间,负有义务。公司在定期报告披露前十五日内应尽量避免进行投资者 关系活动,防止泄漏未公开重大信息。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途径向外界或特 定人员泄漏定期报告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业绩座谈会、分析师会议、接受投资 者调研座谈等方式,严防内幕信息泄露、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生。公司如 需向银行、税务、工商、统计、国资委、外管局等外部使用人提供定期报告统计 报表的,其提供时间不得早于公司业绩快报的披露时间,业绩快报的披露内容 不得少于向外部使用人提供的定期报告统计报表。 第五条公司及相关人员应加强对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的管理。对于无法律 法规依据的外部单位定期报告统计报表等报送要求应拒绝报送;依据法律法规的 要求应当报送的,需要将报送的外部单位相关人员作为内幕知情人登记在案备查及时在定期报告中进行披露,登记、披露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内幕知情人的姓名、 单位部门、职务、身份证号码以及获取信息的时间。公司应将报送的相关信息作 为内幕信息,并书面提醒报送的外部单位相关人员履行义务。 第六条在定期报告披露前30 日内、披露后2 个交易日内以及业绩预告或 业绩快报披露前10 日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内幕信息知

工作报告管理制度.doc

工作报告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完善公司日常管理,促使员工经常自我总结,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公司各部门之间的信息对称并促进公司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工作报告是指工作周报和工作月报。 工作周报是指每周五下班之前,员工向部门主管、部门主管向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向总经办报告本周工作内容、完成结果、下周工作计划和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工作建议的口头汇报或书面材料。 工作月报是指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下班之前,员工向部门主管、部门主管向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向总经办报告本月工作内容、完成结果、下月工作计划和工作发现的问题及工作建议的书面材料。 第三条员工工作报告应当以书面形式,通过QQ或E-mail发送电子文档进行报送。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工作人员。 第二章工作报告要求 第五条员工在填报工作报告时,原则上应当按照《工作周报》(见附件)、《工作月报》(见附件)的格式填写,工作报告内容应详实、完整,表达清楚、确切。 第六条下级员工在工作汇报中“遇到的困难”“需要的支

持”部门领导应及时作出反应,并对下周或下月工作计划中不完善之处,加以补充。 第七条如出差无法上网报送,应每天做好工作笔记,回公司当日补报。 第八条员工本人须独立完成工作报告,不得相互抄袭,不得以他人名义为他人代报,也不得要求他人以自己名义为自己代报,更不得将自己工作报告事务安排给其他人办理。 第三章汇总及考核 第九条公司领导可以通过工作报告了解所属部门和员工每月工作计划完成情况、员工岗位职责履行、胜任能力情况,适时加以督导、纠偏,以确保公司各项工作顺利进行。公司领导以员工工作报告作为员工晋升、调薪、培训、换岗、续签劳动合同等人事决定的依据。 第十条行政办公室对接收的工作报告等所有材料,应当严格按照公司保密制度要求做好保密工作,确保上报材料内容不外泄、丢失。 第十一条行政办公室每月根据有关报告汇总情况对报告人员进行考核: 1.工作报告弄虚作假1次,处罚20元; 2.工作报告应当在当日20:00以前报送,如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报送的,报送人必须于次日9:00以前及时补报。超过时间未能报送视为缺报。缺报一次扣10元;经提醒仍未补报者,工作报告未写当天视为拒绝工作,扣发当天工资。 3.所扣款项在当事人员月度薪酬中直接扣除。对工作报告情况的考核 结果计入当期员工绩效考评,并作为年度考评的重要依据。

标准化党支部建设情况汇报

一、抓保障,阵地建设标准化,夯实创建基础 加强基层党支部标准化建设,铸造坚强的战斗堡垒,是全面推进税收工作的重要保障。我们重点抓了三项工作:首先,结合实际,科学设置基层党支部。我们按照国税工作延伸到哪里,党的工作就做到哪里;行政组织延伸到哪里,党的组织就建到哪里的原则,以局党总支为中心,在全系统范围内设置了7个党支部,其中2个机关党支部,1个稽查局党支部,1个办税服务厅党支部,3个基层分局党支部。形成了一个横到边、纵到底、完整高效的税收党务工作网络。为税收工作的发展上档提供了坚强的组织领导保证。其次,因地制宜,完善党支部基础建设。根据各支部的实际情况,我局先后为基层支部从改善和完善党员活动室、电教设备等活动场所设施入手,为各支部统一制作配发了应该上墙的“党建制度”、“党员学习园地”等,并全部落实了办公场所和活动场所,使全局7个基层党支部活动阵地全部达到了“四有”标准。标准化党支部活动阵地的建立,极大增强了党员的归属感、光荣感、责任感,调动了党员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再次,明确标准,合理配备党支部班子。在基层分局党支部书记的选拔任用上,我们实行政治、业务双向选择、两职兼任的办法,使支部书记不仅成为贯彻党的方针、路线、政策的模范,而且还要是税收业务的骨干和能手。目前,7个基层党支部书记已配备完备,这样不仅有效地增强了支部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同时也保证了支部工作始终围绕上级党组的中心工作来开展。 二、抓机制,制度建设系统化,增强创建动力 在标准化党支部建设工作中,我们注重加强机制建设,以良好的机制推动工作的顺利进展。一是建立领导机制。我们成立了以党组书记任组长、有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标准化党支部创建工作领导组,加强对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同时,从加强分工管理、“一岗双责”入手,根据各支部的实际情况,每位党组成员都分别挂靠支部,形成了党总支、支部、党员三级同抓同创的工作格局。二是健全工作机制。县局党总支作为全局标准化党支部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者,主要进行了两方面工作:首先是坚持目标管理。制定了全局年度争创标准化党支部工作目标,并对工作目标进行细化分解,建立了基层党支部标准化台帐,详细确定了党支部五个标准化应完成的内容、时间、责任人和取得的效果。同时,把党支部标准化建设目标与实际工作目标相结合,将优化办税服务、组织税收收入、精神文明创建等方面内容与标准化建设相互渗透,用标准化建设推动国税工作的全面发展。其次是狠抓制度落实。指导基层支部健全了报告工作制度、“一课三会”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等制度,促进党内生活制度化、规范化。三是完善考核机制。一方面,我们把标准化党支部建设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之中,实行奖优罚劣。并考核结果作为评优创先的重要条件,从而促进税收工作上档次,上水平。另一方面,在基层单位设置党员示范岗,树立先进,开展争先创优活动。 三、抓载体,党员活动经常化,激发创建活力

长期护理保险定期工作汇报制度

长期护理保险定期工作汇报制度为了加强对定点医护机构的监督和日常管理,提升问题解决的合理性、准确性,更好的提高定点医护机构的服务质量,同时为了更好的接受经办机构的指导,加强与经办机构的协调沟通,我公司遵循《》、《》及相关配套文件,特制定向经办机构定期汇报工作的管理办法。 1、目的 为了规范长期护理保险重点事项报告工作,加强经办机构对长期护理保险经办工作的指导与管理,及时掌握经办过程中出现的情况,发现苗头性、倾向性和普遍性存在的问题,预防和控制重大经办风险。我公司承诺,自承办之日起,实施定期工作汇报制度,定期按规定格式撰写工作汇报,其目的在于:(一)将我公司的稽查监督具体工作以文档形式汇报并保留,作为定期考核监督巡查人员的依据。 (二)为了提高解决问题的速度和质量,使工作实施起来更为合理。 (三)尽早发现定点医护机构存在的问题,在经办机构指导下进行相应的处理。 (四)通过工作汇报反馈,加强经办机构对长期护理保险经办项目的指导与跟进。 2、汇报原则 定期汇报工作制度实行领导负责制,我公司长期护理保险专项工作小组组长是工作汇报制度第一责任人,负领导责任,其他负责人按照工作分工负相应责任,监督核查负责人负直接责任。 定期的工作汇报要由主要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我公司对所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3、汇报要求 长期护理保险经办过程中的基本情况实行季度汇报,涉及重大事件的情况要在发现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进行上报。 工作汇报报告应当以书面形式送达、重大事件在以书面形式送达之前可通过

传真、电子邮件或电话等方式先行报告。 4、汇报范围 涉及长期护理保险经办工作、参加人数10人以上的群体性上访事件; 涉及长期护理保险基金安全,有可能造成基金损失的事件; 经公共媒体披露,涉及本地长期护理保险经办工作的负面事件,或公共媒体对本地长期护理保险经办工作的重大正面报道; 涉及定点医护机构或护理人员的违规行为; 涉及长期护理保险业务数据或参保人员权益记录的丢失、损毁、失窃及失密事件; 涉及长期护理保险经办过程中的护理纠纷等民事纠纷事件; 应上报的其他重大事件。 5、汇报内容 主要工作情况的汇报内容: (一)发生事件的时间、地点和涉案人员的基本情况; (二)事件的初步情况; (三)事件报告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各类事件的处理报告应该在结案后10个工作日内报出,情况复杂的可以适当延迟,但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结案报告的内容包括: (一)基本案情; (二)处理的基本情况: (三)责任认定及对责任人的处理情况: (四)教训总计及今后防范措施; (五)遗留的问题及其他。 我公司对隐瞒不报或报告不及时的监督核查人员施行问责制,并查明瞒报原因,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我公司对汇报的内容进行统计分析,以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四项原则为着眼点,从如何着力解决我市长期失能人员生活照料和医疗护理需求,如何加强对定点医护机构的监督管理等方面进行总结,形成总结报告并向经办部门汇报。

【报告】定期报告工作制度

【关键字】报告 定期报告工作制度 篇一:党员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制度 党员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制度 1、党员每半年要将本人的思想、工作情况向支部和党小组汇报一次。 2、外出的流动党员及离退休党员要主动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对外出时间较长的,要用书面形式每季度与党组织联系一次。 3、党员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时,应当坦率、真实,勇于谈出自己的真实思想和遇到的矛盾问题,以争取党组织的教育和帮助。 4、对汇报中不正确的思想,党组织应善意引导和帮助,及时反馈,不能采取打击和排斥的态度。对汇报中涉及个人秘密和不宜扩散的内容,党组织应负责地予以保密。 5、党员领导干部更应模范遵守“党管干部、党管党”的原则,主动向所在党小组和支部汇报思想,参加其组织生活。 篇二:党支部报告工作制度 塔什店镇党支部报告 工作制度 中共塔什店镇委员会XX年3月1日 党支部报告工作制度 为发扬党内民主,保障党员权利,接受党内监督,提高党支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根据党章及上级党组织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对坚持党支部工作报告制度现做如下规定: 第一条党支部工作报告制度是指党支部向党员大会报告工作的制度,主要包括:党支部日常工作报告制度、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报告制度。 第二条党支部日常工作报告制度分为定期报告制度和不定期报告制度。 第三条党支部在每年结束时或开始时,要向党员大会报告本年度的主要工作;年末时党支部要向党员大会报告来年工作计划、工作总结,要听取全体党员的意见和建议,并讨论通过。 第四条支部工作总结要对照支部目标管理方案和支部工作计划的内容,认真总结支部在自身建设、党员教育管理和组织发展、党费收缴、联系群众、完成上级党组织布置的工作和本单位任务等方面所取得的成绩,客观评价支部和党员作用的发挥状况,实事求是地分析存在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 的办法和措施,供党员审议通过。 第五条支部年初工作计划要根据镇党委的工作部署,结合支部、党员的实际,以及支部目标管理方案的内容,认真规划各项工作,作出具体分工和日程安排。要针对存在问题,落实整改措施。要发挥支部自身优势,体现支部工作的特色和创新。 第六条遇到特殊情况或上级党组织布置的紧急任务,或者涉及对重大问题、事件的

报告工作制度

报告工作制度 报告工作制度,是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的具体体现,是支委会接受支部党员大会检查和监督的重要形式。 (1) 开展时机: 基层党支部委员会每半年报告一次或者按工作阶段报告,机关党支部委员会每半年报告次。报告般在重大任务完成后、工作阶段结束后、半年和年终总结时。正副书记一般每半年进行一次述职。 (2) 主要内容: 报告工作,通常由书记或者副书记代表支部委员会,向支部党员大会报告履行职责、自身建设情况和其他重要事项。主要包括:①党支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决议、指示,加强党支部政治思想领导的情况;②支委会、党小组和党员执行、落实支部党员大会决议的情况;③坚持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加强党支部自身建设的情况;④基层主要任务完成、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⑤领导共青团等组织开展工作的情况;⑥今后工作打算和加强支部自身建设的措施建议等。 (3) 程序方法:一是准备工作报告。①报告工作前,正副书记要交心通气,商定有关事宜,并事先通知各委员,提前做好思想准备;② 召开支委会,分析工作形势,研究工作报告的起草意见,各支委按分工梳理回顾前阶段工作,提出今后工作建议;③会后由支部书记或指定其他支委,负责起草工作报告;④报告初稿写好后,召开支委会集体讨论修改,进行充实完善,形成工作报告;⑤支委会结束后,向全体党员发出“安民告示” ,为下步组织党员审议好报告作准备。二是

作工作报告。在进行充分准备后,即可召开支部党员大会。①由组织委员清点统计人数; ②支部书记主持宣布开会; ③支部书记宣布支部党员大会议题,并提出具体要求; ④由书记或副书记代表支委会向支部党员大会作工作报告;⑤全体党员讨论、审议工作报告,就支委会的工作和自身建设情况,广泛发扬民主,作出评价,提出批评和建议;⑥支部书记将每个党员意见的精华进行归纳总结;⑦大会举手表决,形成决议;⑧宣布闭会。三是做好会后工作。①支部书记及时将报告相关材料整理归档,并将报告工作情况及党员大会审议结果形成书面材料上报上级党组织;②党支部按照决议要求抓好相关事项分工落实,并进行检查监督。 (4) 落实要求: ①落实报告工作制度,要防止只讲评不报告的倾向,防止只讲工作任务不谈自身建设的倾向,防止有报告无审议的倾向,防止用行政工作报告代替党的工作报告的倾向;②团政治处或机务大队党委要视情审阅工作报告提纲,凡提纲过于简略或问题找得不准,整改措施针对性不强的,要令其返工:③支委会、支部党员大会要做好会议记录,相关登统计上要有所体现。

沟通与汇报管理制度

沟通与汇报管理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管理工作,改善工作方式和方法、检验各周期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规范沟通与汇报的方式方法与程序,达到持续改进、提高工作效果的目的,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一切以工作为中心,了解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全体员工。 二、沟通 第四条沟通的方式 (一)沟通是为了设定的目标,把信息,思想和情感在个人或群体间传递,并达成共同协议的过程。 (二)沟通原则:谈论行为不谈论个性;要明确沟通;积极聆听。 (三)沟通形式:正式沟通及非正式沟通,其常见为会议、面谈、电邮、备忘录、报告。 第五条沟通对象 (一)下行沟通(与下属沟通):指上级对下属所做的书面或口头沟通。 (二)上行沟通(与上级沟通):是指下属依规定向上级提出的书面或口头报告而言。 (三)同事沟通(与平级沟通、水平沟通、跨部门沟通)指组织内同一层级部门间或部门内个人之间的沟通而言。 (四)外部沟通(组织外沟通):指与组织外部相关单位或个人的沟通。

第六条沟通的心态 (一)积极的心态:积极的心态不但使自己充满奋斗的阳光,也会给你身边的人带来阳光。 (二)感恩的心态:感恩不仅是指要感谢大恩大德,感恩是一种境界,一种胸怀,一种善于发现美并欣赏美的道德情操。 (三)宽容的心态:胸怀宽阔,才能容人、容事、容物。海纳百川,有容乃大。退一步海阔天空,忍一时风平浪静。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 (四)合作的心态:了解自身、发现他人、尊重他人;学会分享、学会协作;在合作中竞争,在竞争中合作。由单赢到双赢、三赢和多赢。 (五)换位的心态:打破我们突破固有的思考习惯,学会变通,解决常规思维下难以解决的问题;使我们了解别人的需求,感受到他人的情绪,将管理沟通进行到底。 第七条沟通基本态度 (一)与上级沟通:尊重而不吹捧,主动而不越权。 (二)同事之间的沟通:彼此尊重,从自己先做起;易地而处,站在他人立场;平等互惠,不让对方吃亏;了解情况,选用合适方式;依据信息,把握适当时机。 (三)与下属沟通:明确表示出尊重、关心下属的态度;对于下属反映的情况,要真诚聆听,表示理解;同下属一起寻求解决问题的方法;分配任务应明确、准确,保证下属清楚明了;尽量不要以领导的权威来完成管理;营造和谐、愉快的沟通氛围;关注下属利益;关注下属成长;让下属快乐工作。 (四)与外部沟通:平等礼貌,尊敬友爱;亲切交流,取长补短;

基层党组织工作报告制度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基层党组织工作报告制度 篇一:基层党组织汇报请示工作制度 基层党组织汇报请示工作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工作,提高党组织工作水平和质量,根据党章及上级党组织的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制定党员向党组织、党小组向党支部、基层党组织向上级党组织汇报请示制度。 一、党员向党组织汇报请示制度 汇报请示的主要内容为:党员自己的学习、思想、工作情况,需要党组织帮助解决的有关问题,其他党员和党外群众中的先进事迹或不良倾向,群众的情绪和要求。 汇报请示的方法有:党员定期参加党支部和党小组生活会,在会上进行汇报请示,一般每两个月口头或书面汇报一次,也可以个别向党支部书记、委员或党小组长口头汇报。党员外出,应当以适当方式主动与党组织保持联系,汇报外出期间的思想和工作情况。党员自己或发现别人思想或工作有什么问题、出现什么情况,应随时向党组织汇报请示。要

提高党员坚持汇报请示制度的自觉性,启发引导党员讲真话、讲心里话。党支部要健全配套措施,按期召开党支部和党小组组织生活会。党员干部要带头汇报,自觉接受党组织的管理和监督,为普通党员树立榜样。党支部或党小组要以认真的态度听取党员汇报,要科学分析、正确对待党员汇报的情况,对党员存在的缺点和不足,要及时给予热情的 指点和帮助。 二、党小组向党支部汇报请示制度 汇报请示的主要内容: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的情况或需要向上级党组织说明、解释的问题;工作中的经验教训或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改进工作的措施和今后的打算;上级党组织布置的工作任务的落实、完成情况。 汇报请示的方法:党小组长代表党小组每季度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党支部汇报请示一次;遇到特殊情况应及时向党支部汇报请示。 三、基层党组织向上级党组织汇报请示制度 基层党组织向上级党组织汇报请示的主要内容除了按 规定报告工作情况外。在召开党员(代表)大会前须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每年年初要以书面形式汇报当年的工作计划、发展党员计划、组织生活安排意见;年末也要以书面形式汇报当年的工作总结、发展党员小结、民主评议党员小结;学

信息披露制度 (1)

信息披露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信息。 第二条发行人、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第三条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任何知情人不得公开或者泄露该信息,不得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交易。 第四条信息披露文件主要包括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上市公告书、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等。 第五条上市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披露信息,应当将公告文稿和相关备查文件报送天交股权交易所登记,并在天交股权交易所指定的媒体发布。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网站及其他媒体发布信息的时间不得先于指定媒体,不得以新闻发布或者答记者问等任何形式代替应当履行的报告、公告义务,不得以定期报告形式代替应当履行的临时报告义务。 第六条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将信息披露公告文稿和相关备查文件报送上市公司注册地证监局,并置备于公司住所供社会公众查阅。 第七条信息披露文件应当采用中文文本。同时采用外文文本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保证两种文本的内容一致。两种文本发生歧义时,以中文文本为准。 第八条天津股权交易所依法对信息披露文件及公告的情况、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活动进行监督,对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行为进行监督。 证券交易所应当对上市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信息进行监督,督促其依法及时、准确地披露信息,对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实行实时监控。证券交易所制订的上市规则和其他信息披露规则应当报天交股权交易所批准。 第九条天津股权交易所可以对金融、房地产等特殊行业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作出特别规定。 第二章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和上市说明书

管理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的汇报

XXX物业管理制度执行情况报告 众所周知,物业管理作为房地产开发的延续和售后服务,亦逐渐形成了一个不可替代的新兴行业,并逐步在人们心目中占有一席之地,和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密不可分。 近年来,随着人们对物业管理服务品质的关注度不断上升,天鸿展物业的规模越来越大,客观上要求物业管理要跟上业主服务需求的变化,必须要加强物业管理规范化、物业服务标准化。为此,天鸿展物业公司制定短期及长期企业发展规划,并派出各小区负责人到全国各地的优秀物业管理小区去学习,并认真贯彻执行物业管理制度,使企业各项工作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为适应规范管理要求,公司层面率先实施体制改革,首先理顺管理体制,根据现代企业管理要求,全面贯彻总经理负责制,各小区经理责任制,与各小区经理签订《年度管理经济指标责任书》全面负责各小区的经营和管理,并进一步完善职能部门的作用,从自身特点出发,设置客服部、工程部、保洁部、保安部、财务部、行政管理部构成完备的监管体系,采用矩阵式管理方法, 充分发挥职能部门的作用,通过公司职能部门对项目各项计划、指标、工作状态进行指导、检查和考核,以横向和纵向联系的管理方式,较好解决了企业运营中分权与集权平衡问题,使各个管理、业务部门之间相互协调和相互监督,提高企业的快速反应机制,大幅提升了工作效率,更加高效地实现企业的工作目标; XXX物业的内部管理制度的建立从公司成立之初就本着“系统、全面、适用”的原则,在工作中调整,在实践中完善的指导思想,建立了一整套涵盖领导制度,行政人事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服务质量保证制度,发至每个部门及各作业员工手中并严格执行。我公司严格执行并不断完善管理规范,实施了《物业经理职责》、《客服管理制度》、《保安管理制度》、《保洁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规范性制度文件,进一步加强了制度的严肃性和可操作性。在实际工作中,为了全面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公司重点抓以下几项制度落实:

党支部委员会工作报告_2

党支部委员会工作报告 一、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单位整体素质 近年来,本届党支部以队伍建设为主要抓手,从班子、党员、职工等方面入手,加强廉政建设,致力于提高队伍整体素质,从而为主体工作的全面开展奠定坚实的组织保证。 (一)加强“四好班子”创建工作,提高班子整体合力 一是坚持中心组学习制度。在学习内容上做到政治理论学习与业务学习相结合,廉政学习与工作实际相结合,提高班子成员的学习能力、工作能力和决策能力。 二是加强班子成员工作作风、工作能力建设,在注重日常交流谈心的基础上,召开班子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组织实施班子整改措施的落实。 三是坚持“三重一大”、民-主集中制等制度,不断健全领导班子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制。 四是开展以“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主题实践活动,提高班子成员党性修养,加强表率作用。 通过加强班子建设,班子的整体合力、工作战斗力得到进一步增强。 (二)加强党员队伍教育,提高党员队伍综合能力 一是调整完善组织架构,开展责任区评选工作。根据人员调动、岗位变化等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各党小组成员构成及党员责任区分布,制定新的党员责任区一面旗评选标准,加入个人自定标准,充分发挥

党员在工作岗位上的表率作用。 二是加强党员学习教育。编制党员月、季度学习活动计划,根据时事形势及有关要求布置学习内容,根据各党小组所在班组的工作内容与性质设计活动方案。组织党员开展参观革命纪念馆、上网学习党性知识、观摩《高考1977》等活动,以各种形式和内容充实党员教育,提高党员素质。 三是落实“三会一课”及“党内三先”制度。以党员“三会一课”为载体,搭建党员交流、学习的平台。充分发扬党内民-主,让党员先知道,先讨论,先行动。 四是做好“党员双结对”工作。通过与处本部党小组结对、一名党员结对两到三名职工、党员结对积极分子等形式关心好党员、职工的思想、生活和学习;同时,班子成员不定期地到各科室、各分站同党员、职工交心谈心,了解他们的所思所想,对患病的职工也及时上门慰问。 五是开展各类党员主题活动。结合不同阶段的工作重点,开展如“争当世博先锋”、“我为亲水平台洗脸”、“爱护一块绿地、维护一处环境”、“同在一面旗帜下,同为一个目标而奋斗”等主题的党员活动,使党员们在参与活动的过程中激发对自身工作岗位的热爱,发挥党员模范作用。 六是落实党员民-主评议工作。以民-主评议党员为抓手,开展“三测评”工作。通过组织党员在党旗下重温入党誓词、群众座谈、个别访谈、党小组民-主生活会等形式,认真查找党员身上存在的不足,

热控定期工作管理制度1

大唐鲁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热控定期工作制度(试行)

前言 本标准由山东大唐鲁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设备部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金标 本标准主要修改人:刁月峰 本标准主要审定人: 本标准批准人: 本标准委托设备部负责解释。 本标准是首次发布。 2

热控定期工作管理制度 为加强热工检测仪表及控制装置的监督管理,确保热控设备测量稳定准确、控制灵活可靠。据《华北电力集团公司热工技术监督制度》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厂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明确了热控专业定期工作项目及周期;所有定期工作都必须有详细的工作记录。明确规定的,要有必要的试验或校验报告;所有的定期工作记录、试验或校验报告,都必须按规定的相应周期保存、归档。定期工作记录、试验报告班组保存,校验报告热控班组保存;超过保存期的定期工作记录、试验或校验报告等交车间处理;每年末结合新年计划检修工期安排。按本制度要求建立各机组全年的定期工作计划表;逐步建立和完善对应各项定期工作的措施手册。 一、定期工作项目 1、主要仪表定期调校:机组主要检测仪表(见附录一)的检验 周期不能超过一个检修期。正常按每台机组每月不少于5块进行现场抽检。相关设备班组要在确保机组安全运行的前提下,结合各机组的实际情况,并参考每年的计划检修工期安排。在上年末编制本班全年的《主要检测仪表定期现场抽检计划表》,报设备部审核后,由热控班备案并监督执行。 2、主要检测仪表校验报告必须认真填写,字迹端正、清晰,并执行 校验人、班长、主管三级验收制度。校验报告保存三个周期备查。 3、主要自动调节系统(见附录二)应做定期试验,在机组大、小修 3

汇报管理规定

汇报管理规定 集团文件版本号:(M928-T898-M248-WU2669-I2896-DQ586-M1988)

汇报管理制度为建立良好的工作秩序,确保上传下达,以及全面了解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及存在的问题,为公司管理层提供决策参考,依据实际情况实行临时、天、周、月、半年、年度工作汇报制度,具体要求如下: 一、汇报内容及方式 1、临时报: 上级临时安排的工作或突发紧急需要处理的事情,在规定时间内向上级汇报工作处理结果,汇报方式有口头或书面汇报材料。 2、天报: 当天完成工作内容、存在问题与解决措施、未完成工作及原因、明天工作计划、需部门协助配合或上级明确解决事宜。(附日报表) 3、周报: 本周完成工作内容、下周工作计划、未完成工作及原因、需部门协助配合或上级明确解决事宜。(附周报表) 2、月、半年、年报: (1)大事记(重大成绩或重要事项);(2)本月/半年/年度主要完成工作情况;(3)下月/半年/年度工作具体计划; (4)存在问题及对策,需其它部门协助或公司领导协调解决事宜 汇报管理制度 二、汇报类别及时间 1、临时报:上级安排的工作的中途或完成后的回报(口头、便条、书面)。

2、天报:次日09:00以前提交; 3、周报:每周六下午16:00前提交; 4、月报: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结束前提交; 5、半年报:每年6月30日工作结束前提交; 6、年报:完成日期为次年1月5日前;特殊情况以行政部通知为准。 7、有半年、年报的月份同时需交月报,年报当月不需提交半年报。 以上汇报内容提交时间如遇节假日应按规定提前在放假前一个工作日内完成。 三、汇报对象及程序 1、临时报:由接受工作任务的下属对指派工作任务的上级汇报。 2、2、天报、周报、月报、半年报、年报 由销售部与财务部向总经理汇报;会计(各项生产采购数据)、生产部、技术部、开发部、仓库、跟单、采购部、行政部、设备部、品管部向副总经理汇报副总经理收集汇总汇报总经理 3、所有员工必须严格遵守逐级汇报制度,不得越级。 四、汇报要求: 1、汇报方式严格按照统一格式提交; 2、汇报内容要真实、详尽,一事一项;日常或简单工作事项不用陈述; 3、汇报内容使用文字要简洁、精炼,将事件陈述清楚即可; 4、汇报事件尽量使用时间说明,如确实无法用时间表述的除外。 五、考核 1、没有按时执行汇报制度,没有造成工作影响,每次处罚10元/次。

2019年定期报告编制管理制度

2019年定期报告编制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2) 第二章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的职责 (3) 第三章独立董事工作职责 (4) 第四章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 (5) 第五章定期报告编制和披露流程 (6) 第六章附则 (1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流程,确保公司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认真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维护投资者和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制定的《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等内控制度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和季度报告。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由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在每一会计年度、半年度、第一季度、第三季度结束后,公司应当及时根据当时有效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编制定期报告的规定编制和披露定期报告。 公司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前三个月、九个月结束后的一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公司第一季度季度报告的披露时间不得早于公司上一年度的年度报 告披露时间。 公司预计不能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的,应当及时向上海证

券交易所报告,并公告不能按期披露的原因、解决方案及延期披露的最后期限。 第二章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的职责 第三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应当遵守本制度的要求,履行必要的传递、审核和披露流程,提供编制定期报告所需材料,并承担个人签字责任和对定期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所负有的法律责任。 第四条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能够获取相关信息的人员在定期报告编制期间负有保密义务。在定期报告公布前,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途径向外界或特定人员泄露定期报告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业绩座谈会、分析师会议、接受投资者调研座谈等方式。 第五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前述人员的配偶以及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 (一)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二)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三)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二个交易日内; (四)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