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案件审判流程管理工作规则

人民法院案件审判流程管理工作规则
人民法院案件审判流程管理工作规则

XX县人民法院案件审判流程管理工作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我院案件审判流程管理工作,促进和实现案件审理在程序上的公平、公正,根据有关法律、司法解释和省、市两级法院的相关规定,并结合我院案件审判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是我院在立案、收取案件费、案件审限、结案、移送卷中等各环节的工作进行跟踪管理,以保证案件以法律规定的程序高效、有序运转。

第三条立案庭是案件审判流程管理工作的考评部门,负责本院各类案件在审判个环节工作情况的统计、分析、汇报和通报。

第二章立案管理

第四条立案庭对本院各类案件实行审查立案和登记立案。

第五条各类案件立案审限的期限审查权限:

一审民商事案件应在收到起诉书的三日内完成审查、审批及移送,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七日内完成。立案接待员接受相关材料后,经庭长审批后立案。重大、疑难-、新型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经主管院长同意可报审判委员会研究决定,必要时可请示上级法院。

一审行政案件、一审刑事案件分别由相关审判庭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由相关审判庭庭长签字后交立案庭于当日登记立案。

立案庭收到其他法院移送的材料及卷中后,应在三日内完成案件立案审查工作。此类案件由立案接待员审查,经庭长审批后立案。

上级法院指令再审、发回重审的案件,自收到裁定书及相关文书的二日内,有立案接待员完成审查和登记立案。

暂予监外执行案件,相关业务庭科在接受相关材料后,经庭长审查审批后,在三日转交立案庭。

收到执行申请书及相关法律文书的执行案件,连接待员应在二日内核实据以执行的裁判文书是否生效。裁判文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应在二日内登记并经庭长审批后立案。

第六条立案庭对审查立案和登记立案的案件应在二个工作日内移送相关审判庭审理。

第七条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起诉,当事人坚持要求立案的,立案庭应依法作出不予受理的裁定。

第八条立案庭应对各类案件的立案实行微机管理,及时录入审查立案,登记立案的相关信息和完成工作的实现等。

各审判庭应及时完善微机信息管理工作。

第九条各审判庭接到立案庭转来的案件,认为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及时与立案庭沟通。立案庭接受审判庭意见的,由立案庭办理相关手续;立案庭不接受审判庭意见的,有双方的主管院长协商,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报院长决定或由院长提交委员会讨论解决。

第三章诉讼费管理

第十条法院收取诉讼费应严格执行公务院颁布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禁止违规多收费或巧立名目乱收费。

第十一条案件移送审判庭或执行局前,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及执行费的核算、收取、以

及对申请缓交、减交、免交诉讼费的审批手续,由立案庭负责办理,并按规定报本院院长审批。

案件移送审判庭后,缓交案件的案件受理费、保全费、执行费由相关审判庭收取。

如审判庭对立案庭案件受理费的计算有异议,由审判庭与立案庭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报主管立案庭的领导决定。

第十二条当事人对交纳案件受理费金额有异议的,立案庭及相关审判庭应当认真复核,对确实违规的收费应予退还。

第十三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收取案件诉讼费:

1、为方便诉讼,向当事人提供的诉讼用纸、诉讼指南、诉讼风险须知和诉讼知识材料等;

2、未实际发生的勘验、鉴定、公告费用等;3

3、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等未实际出庭的交通、住宿、生活和误工补助等费用;

第四张排气、送达

第十四条我院受理的各类诉讼案件均由相关审判庭自行排期,自行送达。

第十五条中院委托我院送达的开庭传票及法律文书,由原审判庭的承办人员负责送达。

第十六条我院审理的一审案件神节后,上诉或申诉到中院,中院委托送达的,由承办人负责送达;外地法院委托送达的,由我院对应庭可负责送达。

第五章审限管理

第十七条审限管理是指法院专门管理机构依据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规定,对案件受理和执行各个环节的运行的运行时间进行跟中、警示和督办的管理活动。;

审限管理由立案庭负责,各审判庭应积极协助和配合。

第十八条案件审理期限和执行期限应严格执行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有关案件审限期限的规定。并由立案庭按照我院对各类案件审限的具体规定进行监督和催办,以促使案件在法定期限内尽可能提前审结。

第十九条立案庭对临近审限的案件应进行提示,民商事、行政、执行、审监案件的提示期限为法定期限的前一个月;并书面发出提示单;在跟踪读出期限审结的同时,要做好有关情况的统计、分析和通报工作。

第六章结案管理

第二十条各审判庭应当严格依照有关规定办理案件结案手续,不得弄虚做假。各审判庭结案后应当于每月报表将结案案号,结案时间报立案庭登记,并将结案的法律文书报研究室。立案庭根据报结的情况对案件审限按月进行通报。

第二十一条我院应当严格执行最高院人民法院关于案件结案时间的规定。要以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送达最后一名当事人的日期为结案时间;

委托宣判、送达的,应当在审限届满前将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送达受委托人民法院;

裁判文书送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结案时间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留置送达的,以裁判文书留在送达人住所地之日为结案时间;

(二)公告送达的,以公告刊登之日为结案时间;

(三)邮寄送达的,以回执注明之日为结案时间;

(四)通过有关单位转交送达的,以送达回证上当事人签收的日期为结案时间。

第二十一条对虽未超过归档期限,但因领导或上级法院急需调用的已结案件,相关审判

庭(承包人)应在接到档案室发出的急用档案催归单后的三日内归档。

第二十四条档案室接到归档的案卷后,应在一周内验收完毕。归档验收不合格的案卷,案件承办人应在一周内补正完毕并送交档案室。

第七章案件移送

第二十五条一审刑事案件提出上诉或抗诉的,应当在上诉期限届满后三日内由安监相关审判庭将上诉状或抗诉书连同卷中、证据等移送至上级法院。

第二十六条一审民商事或行政案件当事人提出上诉的,相关审判庭应在收到上诉庄后的三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还应在此后的三日内交立案庭提议办理向上级法院移送本院的卷宗、证据等。

第二十七条我院在接到上级法院调卷通知后,立案庭应在二日内将全部卷宗和材料交办公室,办公室在三日内送中院。

第二十八条我愿上诉的卷中,应到立案庭办理审查登记手续,登记交办公室办理移送手续;上级法院结案后直接将卷中退回审判庭(承办人)的,接到卷中的审判庭(承办人)应将卷中及法律文书交由立案庭登记后,根据上级法院的裁判结果立案或由审判庭(承办人)归档。其中更审改判和发回重审的案件,立案庭收到后的二日内将案件更改情况报纪检监察室。

第八章考评通知

第二十九条对各类案件的审判流程管理工作进行每季通报。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15日为工作统计截止日。每季的通报情况积累为年度考评的依据,按绩效考评标准考核。

第三十条立案庭对每季度案件审判流程管理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并提出下一步工作意见。每季的总结分析材料,应在该季结束后十日报个中院。

第九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此前制发的《案件流程管理规则(试行)》以及与本规定相抵触的其它规则、办法等,均停止执行。

第三十二条本规则由我院审判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三条本规则下发之日起实施。

民事诉讼法庭审理基本程序

民事诉讼法庭审理基本程序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实行公开审理。根据我国三大诉讼法规定,中级法院开庭审理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适用普通程序进行审理。基层法院除采用合议制审理案件外,还可以适用简易程序,由一名审判人员审理案件。对决定适用普通程序开庭审理的案件,法官除进行必要的审理前准备外,将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双方当事人。 开庭审理大致分为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和评议、宣判等几个阶段。在案件正式开庭审理之前,由书记员首先核对双方当事人和应到庭的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到庭及身份情况,包括您的姓名、年龄、职业等情况,并向审判长报告。能正常开庭的,由书记员宣布法庭纪律,然后请审判长、审判员入庭。随后,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宣布正式开庭,宣布案由以及独任或合议庭组成人员名单,并询问您是否申请审判人员回避。如果您提出回避申请,您需要说明理由。如果您不提出申请或者申请被驳回,庭审将继续进行。 在法庭调查阶段,审判长或审判员将组织双方当事人,针对自己的请求和主张,按下列顺序分别举证、质证: 1、先由原告出示证据,被告、第三人与原告进行质证; 2、由被告出示证据,原告、第三人与被告进行质证; 3、第三人出示证据,原告、被告与第三人进行质证。 质证时,当事人要围绕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针对证据有无证明力以及证明力大小,进行质疑、说明和辩驳。如果您申请法院依职权调查有关证据并获得准许,法院所调查收集的证据将作为您提供的证据在法庭上出示并听取双方当事人的意见。法庭调查结束后,庭审就进入法庭辩论阶段。 在法庭辩论阶段,审判长或审判员将组织双方当事人针对争议焦点,围绕全案事实、法律责任等发表意见。先由原告及其代理人发表辩论意见,然后是被告、第三人及其代理人。在法庭辩论中,您的发言要紧紧针对争议焦点,如果发言与案件无关,审判长或审判员有权予以制止。如果您觉得在开庭时未能充分发表您的意见,还可以在休庭后将您的意见写成书面材料提交法庭。法庭辩论结束后,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互联网法院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互联网法院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互联网法院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已于2018年9月3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47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8年9月7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 2018年9月6日 法释〔2018〕16号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互联网法院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2018年9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47次 会议通过,自2018年9月7日起施行) 为规范互联网法院诉讼活动,保护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合法权益,确保公正高效审理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法律,结合人民法院审判工作实际,就互联网法院审理案件相关问题规定如下。 第一条互联网法院采取在线方式审理案件,案件的受理、送达、调解、证据交换、庭前准备、庭审、宣判等诉讼环节一般应当在线上完成。 根据当事人申请或者案件审理需要,互联网法院可以决定在线下完成部分诉讼环节。 第二条北京、广州、杭州互联网法院集中管辖所在市的辖区内应当由基层人民法院受理的下列第一审案件: (一)通过电子商务平台签订或者履行网络购物合同而产生的纠纷; (二)签订、履行行为均在互联网上完成的网络服务合同纠纷; (三)签订、履行行为均在互联网上完成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小额借款合同纠纷; (四)在互联网上首次发表作品的著作权或者邻接权权属纠纷; (五)在互联网上侵害在线发表或者传播作品的著作权或者邻接权而产生的纠纷; (六)互联网域名权属、侵权及合同纠纷; (七)在互联网上侵害他人人身权、财产权等民事权益而产生的纠纷; (八)通过电子商务平台购买的产品,因存在产品缺陷,侵害他人人身、财产权益而产生的产品责任纠纷; (九)检察机关提起的互联网公益诉讼案件; (十)因行政机关作出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互联网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管理等行政行为而产生的行政纠纷; (十一)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其他互联网民事、行政案件。 第三条当事人可以在本规定第二条确定的合同及其他财产权益纠纷范围内,依法协议约定与争议有实际联系地点的互联网法院管辖。 电子商务经营者、网络服务提供商等采取格式条款形式与用户订立管辖协议的,应当符合法律及司法解释关于格式条款的规定。 第四条当事人对北京互联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提起上诉的案件,由北

竞赛裁判工作流程

2015年武汉市技工院校汽车修理工技能竞赛 裁判员工作细则

一、裁判评分须知 1、由组委会指定裁判长和现场裁判。 2、裁判长负责比赛的监考和各项评分工作,裁判员在裁判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参赛学生的评分工作。实操竞赛评分,均采用双人裁判取平均分,即每名选手都有两名裁判执裁、同时每个学校的裁判不在同一组。裁判员根据评分标准对过程和结果进行评判。所有选手的评分表都要求注明扣分值和扣分原因,由裁判员签字,再由裁判长审核后签字确认,若出现对同一选手的总评分两裁判相差20分(含20分)以上、根据视频由裁判长组织相关裁判重新评分。确认后的评分表由专人送往统计组,进行审核、统计后录入电脑统计系统,由系统自动转换成百分制后作为竞赛赛成绩。 3、裁判人员在比赛前,必须熟悉评分标准。 4、在正式比赛中,裁判人员不能对比赛内容作任何宣讲和解释,只能对印刷不清楚的文字、符号等作说明。 5、裁判长对有违规、舞弊行为的选手,应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警告、扣分、取消比赛资格等处分。 6、裁判员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大公无私的精神,做到公平、公正,切实做到宽严适度,消灭错误,记分清晰,不涂、不抹,保证质量。 7、裁判评分中出现问题,由裁判长裁决。 8、裁判员按比赛规则、评分标准对其所裁判的内容予以评分并签名。 9、裁判人员对评分过程严格保密,未经裁判长允许,无权向选手、其他人员提供比赛成绩。 10、竞赛前30分钟,由考务组组织本场参赛选手抽签,抽取工位号,并由各参赛选手对抽签结果签字确认。 11、竞赛前20分钟,参赛选手凭学生证进入考场,按抽取的工位号进行考前的准备工作。裁判员对各参赛选手进行身份检查,并检查其所带的物品是否符合竞赛规定并作好纪录。

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庭审提纲

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案件 庭审提纲 书记员:(书记员开庭前应依次进行以下准备工作。) 1、查明原告人、被告人、诉讼代理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到庭情况。 2、入庭宣布法庭规则。 书记员(站立)现在宣布法庭纪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规定,旁听人员必须遵守下列纪律: (1)不准录音、录像和摄影; (2)不准随意走动和进入审判区; (3)不准发言、提问; (4)不准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它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 (5)关闭无线通讯工具。 对于违反法庭纪律的人,审判长给予口头警告、训诫;没收录音、录像和摄影器材,责令退出法庭或者经院长批准予以罚款、拘留。对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请审判长、审判员入庭;审判人员入庭时,书记员宣布全体起立;审判人员进入法庭后,审判长宣布全体坐下。 4、合议庭组成人员、诉讼参与人就座后,书记员当庭向审判长报告庭前准备工作就绪,可以开庭。 审判长:全体起立(敲击法槌后宣布)现在开庭。 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身份。 审判长: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当事人是法人的,核对法人名称和所在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和职务) 原告(被告、第三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判长: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委托代理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系近亲属的,核对与当事人的关系。委托代理人系律师,核对姓名、工作单位和职务(要求出示律师执业证和宣读委托书及代理权限)。

委托代理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判长:原告对被告方(第三人)出庭人员有无异议? 原告: __________________无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判长:被告对原告方(第三人)出庭人员有无异议? 被告: ________________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判长: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身份经核对无误,且当事人对对方出庭人员没有异议,各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符合法律规定,准许参加本案的诉讼活动。 审判长:本院民事审判庭第一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20 条之规定,在本院第×审判庭,依法公开(或不公开)开庭审理原告×××与被告×××、第三人×××,(案由)一案。(不公开审理的应当说明理由)审判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40条之规定,依法由审判员×××担任审判长和审判员×××、×××组成合议庭。书记员×××担任法庭记录。 审判长:现在向当事人交待诉讼中的权利、义务以及应当遵守的法庭纪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第7条规定,诉讼参与人应当遵守法庭规则,维护法庭秩序,不得喧哗、吵闹;发言、陈述和辩论,须经审判长许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45条、第46条之规定,当事人有权申请审判人员、书记员回避的权利。对合议庭以上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回避: (1)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 (2)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3)与本案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50条规定:当事人有权委托代理人,提出回避申请,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提起上诉,申请执行;当事人必须依法行使诉讼权利,遵守诉讼秩序,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所确定的主文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51条、第52条规定: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

厨师长岗位职责及每日工作流程[修订]

厨师长岗位职责及每日工作流程[修订] 五凌电力黑糜峰会所工作卡 适用部门 餐饮部岗位名称 厨师长 页号 第 页 共 页 类别 餐饮部管理 工作等级 周期 天 控制工时 小时 工作项目 厨房管理及生产 一、 工作职责 在餐饮主管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厨房管理工作,负责接待菜式安排和生产督 导管理工作,向客户提供优质菜点。 二、工作内容 负责制作菜牌,根据季节更换菜牌 负责每日接待菜点制作计划,负责根据 会所用餐标准进行每周一次员工用餐菜单制定 组织厨房例会,每月对厨师烹饪技术培训一次 了解厨部各岗位人员的技术水平和专长,合理安排工作岗位及每日工作 负 责检查、考评厨师的工作,及时对员工奖惩,确保厨部工作的正常运转 带领厨师做好每日出品工作,听取领导及相关人员对出品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不断改进工作,提升出品质量 根据经营情况审核厨房申购及领用计划单 每月推陈出新研发新菜式 每月至少 次 每月至少两次对原材料进行市场 调查 严格贯彻落实《食品卫生法》,确保厨部饮食安全 检查厨部卫生清洁工作,保持厨部卫生干净 负责节能降耗工作,严格控制水、电、气的用量,以免浪费 、 检查监督各类厨部设备维修保养情况,安排专人负责,确保使用安全与效率 严格遵守会所规章制度,完成上司交代的一切工作 三、每日工作流程 上班前 分钟签到或打上班卡,整理好仪容仪表,带好厨师帽 参加班前例会,了解当日接待任务及早会传达内容 主管不在时,由厨师长 此项负责

根据当日接待合理分工厨师各项工作 检查每日出品各项物资是否配备齐全 并督促厨师补充到位,如顾客特殊要求菜式,会所暂无提供时,需与会所采 购沟通,督促采购到位 检查每日到货原材料质量,定期成本核查 组织每月两次对原材料的市场调 查 检查各项设施设备运行情况,出现故障及时上报维修部门,确保每日出品能 顺利进行 督促厨师根据菜单准时制作员工三餐用餐菜品 可根据每日厨房急销菜品适 当修改菜单,控制成本 根据当日接待,协助制定每次菜单,根据菜单所需配备各项原材料、配料及 器皿,带领厨师按照出品要求做好择菜、洗菜及切配工作 要求原料新鲜, 无变质过期等食品,配菜严格按照菜式出品标准,严格控制成本 ,根据用餐 人数准备相应数量的米饭,根据季节准备好当日煲汤及凉菜 带领厨师烹制各种菜肴,准确使用各种烹饪方法,合理使用原材料、配料、 调料,及时调整出品份量和味型,确保出品质量。具体要求为 菜品内无头 发、草等杂物 菜品温度、颜色、口味合标准 器皿无破损 份量吻合出品 标准 出品吻合顾客要求并在规定时间内 督促厨师日常操作习惯,随时保持操作台面等整齐干净,操作时严格按照要 求保证卫生 督促厨师随时保证厨房地面干净,避免地面滑而导致员工摔倒 情况 严格控制出品成本,杜绝浪费及员工偷吃偷拿现象 督促厨师将每日所剩可 利用食品及时回收及保管 米饭、半成品菜式等 ,合理出品到下餐接待或员 工用餐中 负责监督厨房节能降耗工作,严格控制水、电、煤气等能源的用量,杜绝浪 费

职业技能竞赛裁判工作流程1

北京市职业技能竞赛 裁判员培训考核 制图员职业技能大赛 裁判工作流程 姓名: 等级:裁判员 工作单位:北京市第 59 职业技能鉴定所培训单位:北京市职业技能鉴定管理中心考核单位:北京市职业技能鉴定管理中心完成时间: 2009年11月20日 联系方式:

目录 一、赛前准备----------------------------------------- 1 (一)了解大赛基本情况,掌握相关各种信息------------- 1 (二)制定工作计划----------------------------------- 1 (三)检查竞赛场地设施------------------------------ (四)制定抽签方案,确认参赛选手-------------------- (五)竞赛之前召开工作协调会------------------------ 二、竞赛实施----------------------------------------- 3 (一)检录------------------------------------------ (二)裁判就位-------------------------------------- (三)复查竞赛场地---------------------------------- (四)竞赛开始-------------------------------------- 三、赛后总结---------------------------------------- 8 (一)核对竞赛成绩---------------------------------- (二)进行技术点评---------------------------------- (三)宣布竞赛成绩,颁奖---------------------------- (四)整理技术文档资料,上交竞赛组织委员会存档 --------------------------------------------------

人民法院民事案件立案受理操作流程

人民法院民事案件立案受理操作流程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地址电话 地址:嘉定镇博乐路73号电话:59521000 邮编:201800 一、人民法院民事案件立案受理操作流程 (一)起诉 原告向法皖起诉应提交诉状和有关的证据材料,并按照被告人数递交证据材料,同时填写诉状清单一式二份,一份交法院,一份原告留存。 原告在递交起诉状时,为公民(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为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法人的应提供工商登记资料银业执照副本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明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被告为法人的应提供其工商登记资料,被告为公民(自然人)的应提供其户籍证明。 (二)立案及排期 法院接受当事人递交诉状后,应在诉状清单上署名;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当即立案。立案后,符合当即进行排期的,可同时确定开庭日期、时间、法庭和案件承办法官。无论当场作出是否立案决定的,民、商、行政案件应当在收到起诉状之日起七日内予以答复、决定立案或裁定不予受理:刑事自诉案件应当在收到起诉、口头告诉第二日起十五日内决定立案或者裁定驳回起诉。 (三)送达 当场立案的案件由立案法官将相关信息及时录入审判管理系统,并及时向原告送达立案通知书、法律文书送达地确认书、缴费通知书等材料;不是当场立案的上述材料可以通过邮政快递方式送达。案件立案后法院送达人员将在立案后五日内,将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及其所附证据副本、法律文书送达地确认书、举证通知书及传票等以邮政快递方式或直接送达方式向被告送达。 (四)缴纳诉讼费用 当事人收到法院开出的缴纳诉讼费用通知起七日内可至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市分行(以下简称农行)派驻本市各法院的收费点交款。 (五)付款方式 以现全、本票方式付款的,由农行直接开出《代收诉讼费收据》;以支票、汇票方式付款的,当事人凭农行出具的对号单圭日后到交付银行凭单领取银行出具的《代收诉讼费收据》;支票收款人是出票人的,必须背书,盖出票人银行留存印鉴;支票收款人是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不用盖背书单; 以电汇(外埠)方式付款的,汇款时,应注明立案法院出具的诉讼费用缴纳通知单编号、案号,若代单位或个人交款,应注明所代单位或个人的名称及付款内容。农行收款后开出《代收诉讼费收据》。 二、民事诉讼审理期限的一般规定 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三个月。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期限为三个月。 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期限为三十日;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但审理选民资格案件必须在选举日前审结。 对罚款、拘留民事决定不服申请复议的,审理期限为五日。 审理涉外民事案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条的规定,不受上述案件审理期限的限

厨师长工作职责和工作流程

厨师长工作职责和工作 流程 Revised by Petrel at 2021

厨师长工作职责和工作流程 一.早班:09:00-14:0016:30-20:30 晚班:16:30-24:00 二.9:00前检查原料质量、货源价格、货源渠道,检查合格后给供货商签单,不合格原料及时通知采购和供货商及时调换,采购申购原料回来后做账,做好监督,现金单每天签字核对价格和数量,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三.仪容仪表检查合格进入工作状态(帽子、围裙、工作服、口罩、手套),9:00点名开例会划考勤,总结上餐出现问题并解决问题,提高员工积极性,增加凝聚力,为下一餐设定目标,讲解下餐餐前准备和注意事项。 四.9:00-11:00之间监督协助各部门人员做好餐前准备。开餐11:00前对各部门设定的餐前准备时间,具体做到的标准进行检查。 五.11:00-14:00开餐高峰期监督出品质量(口味、颜色、数量、上菜速度),有需要加汤、加辣椒油、木炭等及时通知,厨房和前厅工作协调和解决。 六.高峰期13:30检查原料短缺情况,如短缺及时通知采购补充原料,原料到店后,安排好收货人员,谁收货谁负责(质量数量),并做好各部门考核单入账记录。 七.中午14:00以后检查各部门餐后收尾工作,包括检查每天值班人员的工作(水、电、煤气、排风、新风、油烟机、电炸锅、煲炭炉、烤鱼炉等的关闭情况),发现没关及时关闭,下餐通报批评处罚。 八.晚餐20:00之前同午餐程序。 20:00后检查各部开申购单情况,检查申购单了解申购的原料,济南短缺和不合格原料是补或退写清楚,21:00早班下班了解交接班情况。 和前厅经理开碰头会,了解一天的菜品质量,解决出现的问题(烤鱼、凉

法院民事立案流程表(卡片)

人民法院民事一审案件立案审查、审判流程管理信息表民事一审案件立案审查情况案号:()南民初字第号案由:收到诉状日期:年月日 案件来源: 管辖依据: 涉诉标的:先于执行(无) 当事人基本情况 诉讼地位姓名或单位名称 自然人居住地、经常居住地或单位住 所地 联系电话邮政编码原告 被告 审查人意见审查人: 审查日期:年月日 审批人意见审批人: 审查日期:年月日 对不予受理裁定上诉()收到上诉状日期: 年月日 二审裁定日期: 年月日二审裁定结果:

应收受理费:元预交日期: 年月日 减免缓交金额: 元 实收受理费: 元预交受理费: 元 司法救助对象法人或组织社会公共福利事业单位()特困企业()破产企业()其它()自然人 残疾人()生活困难接受国家救济的人()因自然灾害或不可抗力造成生活困难的 人()孤寡老人()未成年孤儿()其它() 收案信息统计在年月法综10(13、16、19、21)表、法综31表、法综35表备注:承办人:审判长或庭长: 民事一审案件审判流程管理情况 立案日期:2006 年 6 月10 日移交审判庭日期:2006年6 月21日审判庭或法庭名称:民事一庭接收人:张海 适用程序简易()普通(V )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邱凤仪承办人:张海 其它合议庭成员:黄霞、黄芳芳陪审员参加()书记员:黄欣 参加诉讼的代理人:蔡婕,江苏南京联合律师事务所律师; 叶灵珊,江苏国泰新华律师事务所律师。 反诉()回避申请人:无申请回避原因:申请回避结果: 不公开审判()不公开审判的法律依据: 排期 日程庭次 开庭 时间 开庭地点 法庭 记录员 扣除审 限期间 案件中止审理及其他 法定扣除审限原因 批准延长 审限时间 申请延长 审限时间

径赛裁判法与流程

三、径赛裁判法 径赛裁判包括检录、发令、检查、计时、终点、风速测量等,各组在径赛裁判长的统一领导下相互协作,密切配合。 [一]、检录工作 检录的主要任务是根据运动会竞赛秩序所规定的时间,在每个径赛项目比赛前召集运动员点名,凡点名不到者应取消其比赛资格。(一)检录组的职责与分工 1.检录主裁判:负责该组的全面工作,签收各组径赛检录表和成绩记录卡片。了解此比赛进行情况与径赛裁判长、记录公告组、起点、终点等各方面取得联系。 2.检录员:负责召集运动员点名,处理运动员抽签决定道次,并将道次写在检录表和成绩记录卡片上。带领运动员入场等。 (二)检录工作方法 1.比赛前布置检录处,准备好需要用物品,拟订竞赛检录时间表和运动员须积压。按竞赛秩序核对检录表和成绩记录卡片。了解各径赛项目起点、接力区、确定带领运动员入场的路线。 2.检录员须于赛前一小时到达检录处,竞赛检录时间表(如P91),做好准备工作。 3.按规定时间,准时点名,点名不到者就取消其比赛资格。点名可结合检查运动员服装、(检录处应备有针线,供运动员借用)。 4.组织运动员抽签,排定道次,并填入检录表和成绩记录卡片上。一般在比赛前10-15分钟,把运动员一次或分批带到起点处,将检录表

交给助理发令员,并说明运动员缺席情况。同时,将检录表和成绩记录卡片分送检查长和终点记录台。如遇组别或运动员有变动时,应将变动情况报告径赛裁判长。 5.进行长距离竞走比赛时,如彩小的裁判方法,检录员应在前一天就按编排的秩序,将小发给参加该项比赛的运动员,也可以在赛前临时发给,并将运动员与小对照在检录表上注明,该项比赛后,要用及收回小。 6.在4*100米接力项目检录时,应由两个或四个检录员,分别带领运动员入场,并场检录表分别交给助理发令员和接力区检查员。 7.全能和田赛项目的比赛,分别由全能和田赛裁判员直接到检录处点名,并带领运动员入场。检录员应主动协助他们做好工作。 8.检录员带领运动员入场时,应在检录时间表上签字,以示该项已点名完毕已带入场。 [二]、发令工作 发令员的主要任务,只根据运动员竞赛秩序规定的径赛项目比赛时间,组织运动员准时进行比赛。在执行工作中,应使各运动员在符合规则规定、机会均等的情况下合理地起跑,并应耐心热情的做好运动员的思想工作,尽量合运动员不犯规少犯规。 (一)发令员的职责与分工 1.发令员:根据规则规定,判定运动员的起跑是否犯规,有权警告和取消起跑犯规的运动员的比赛资格,解决起跑中的各种问题。

最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全文

诉讼时效司法解释全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已于2008年8月11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50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9月1日 起施行。 二○○八年八月二十一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 (2008年8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50次会议通过) 法释〔2008〕11号 为正确适用法律关于诉讼时效制度的规定,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的规定,结合审判实践,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当事人可以对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但对下列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请求权; (二)兑付国债、金融债券以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企业债券本息请求权; (三)基于投资关系产生的缴付出资请求权; (四)其他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规定的债权请求权。 第二条当事人违反法律规定,约定延长或者缩短诉讼时效期间、预先放弃诉讼时效利益的,

人民法院不予认可。 第三条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人民法院不应对诉讼时效问题进行释明及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进行裁判。 第四条当事人在一审期间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在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其基于新的证据能够证明对方当事人的请求权已过诉讼时效期间的情形除外。 当事人未按照前款规定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申请再审或者提出再审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五条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第六条未约定履行期限的合同, 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可以确定履行期限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不能确定履行期限的,事实上民事诉讼经济纠纷。诉讼时效期间从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但债务人在债权人第一次向其主张权利之时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债务人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 注明: 第六十一条【合同内容的补充】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第六十二条【合同内容不明时的履行原则】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

厨师长每日工作流程

厨师长每日工作流程 9:00~9:15:上班开门,检查厨房得冰柜,炉灶各方面得水源,电源就是否正常运作,就是否影响当天得工作出品。 9:20~9:30:例会,总结昨天工作,安排今天工作,传达公司指示与精神。 9:30:各部门各岗位开始工作。 9:30~11:00:厨师长开始按采购单验货,核对数量质量。对不符合要求得原材料提出退换。对符合要求得原材料按部门分类。并要求各岗位要及时加工,保鲜好原材料。 9:30~11:00:跟进各岗位得工作出品情况,并一起参与工作;检查好味道。 11:00~11:30:做好餐前准备工作检查,跟进各部门员工各就各位,为午市开市做冲刺准备。 13:45~14:10:安排员工准备好午市餐得员工餐。 14:10~14:30:午市打扫卫生并做好收档得工作。 14:30: 员工就餐时间。 16:30: 例会,总结上午工作,安排下午工作。 16:35:各部门各岗位开始工作出品。 17:20:进行餐前工作检查,检查好出品得味道。 17:30:跟进各岗位得员工就位为晚市做冲刺准备。 20:00: 下第二天得进货单,并了解当天得用货量。 20:30:向各供货商报第二天得进货单。

20:30~21:00:总结一天得工作情况。 21:00: 参与员工一起搞卫生,并检查卫生。 21:30: 安排员工做好员工餐,并做好收档工作准备。 21:40: 员工用餐时间。 22:00检查卫生,做好3关1锁得闭店得工作登记。确保各方面检查并做好水、电、气得关闭。方才能下班。 每星期日举行一次大扫除。 每月举行一次消防培训。 每月举行一次《食品卫生法》培训。 林英培 2013年7月24日 银鼎餐饮娱乐有限公司金凤分司后厨部 常清洁格言 我不会随地倒水 我不会把物品弄脏 我不会随地乱掉物品 我马上清理物品 我会把掉下来得标识再贴上 我会注意个人卫生

人民法院案件审判流程管理工作规则

XX县人民法院案件审判流程管理工作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我院案件审判流程管理工作,促进和实现案件审理在程序上的公平、公正,根据有关法律、司法解释和省、市两级法院的相关规定,并结合我院案件审判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是我院在立案、收取案件费、案件审限、结案、移送卷中等各环节的工作进行跟踪管理,以保证案件以法律规定的程序高效、有序运转。 第三条立案庭是案件审判流程管理工作的考评部门,负责本院各类案件在审判个环节工作情况的统计、分析、汇报和通报。 第二章立案管理 第四条立案庭对本院各类案件实行审查立案和登记立案。 第五条各类案件立案审限的期限审查权限: 一审民商事案件应在收到起诉书的三日内完成审查、审批及移送,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七日内完成。立案接待员接受相关材料后,经庭长审批后立案。重大、疑难-、新型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经主管院长同意可报审判委员会研究决定,必要时可请示上级法院。 一审行政案件、一审刑事案件分别由相关审判庭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由相关审判庭庭长签字后交立案庭于当日登记立案。 立案庭收到其他法院移送的材料及卷中后,应在三日内完成案件立案审查工作。此类案件由立案接待员审查,经庭长审批后立案。 上级法院指令再审、发回重审的案件,自收到裁定书及相关文书的二日内,有立案接待员完成审查和登记立案。 暂予监外执行案件,相关业务庭科在接受相关材料后,经庭长审查审批后,在三日转交立案庭。 收到执行申请书及相关法律文书的执行案件,连接待员应在二日内核实据以执行的裁判文书是否生效。裁判文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应在二日内登记并经庭长审批后立案。 第六条立案庭对审查立案和登记立案的案件应在二个工作日内移送相关审判庭审理。 第七条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起诉,当事人坚持要求立案的,立案庭应依法作出不予受理的裁定。 第八条立案庭应对各类案件的立案实行微机管理,及时录入审查立案,登记立案的相关信息和完成工作的实现等。 各审判庭应及时完善微机信息管理工作。 第九条各审判庭接到立案庭转来的案件,认为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及时与立案庭沟通。立案庭接受审判庭意见的,由立案庭办理相关手续;立案庭不接受审判庭意见的,有双方的主管院长协商,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报院长决定或由院长提交委员会讨论解决。 第三章诉讼费管理 第十条法院收取诉讼费应严格执行公务院颁布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禁止违规多收费或巧立名目乱收费。 第十一条案件移送审判庭或执行局前,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及执行费的核算、收取、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互联网法院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互联网法院审理案件 若干问题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互联网法院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已于2018年9月3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47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8年9月7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 2018年9月6日 法释〔2018〕16号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互联网法院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2018年9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47次 会议通过,自2018年9月7日起施行) 为规范互联网法院诉讼活动,保护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合法权益,确保公正高效审理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法律,结合人民法院审判工作实际,就互联网法院审理案件相关问题规定如下。 第一条互联网法院采取在线方式审理案件,案件的受理、送达、调解、证据交换、庭前准备、庭审、宣判等诉讼环节一般应当在线上完成。 根据当事人申请或者案件审理需要,互联网法院可以决定在线下完

成部分诉讼环节。 第二条北京、广州、杭州互联网法院集中管辖所在市的辖区内应当由基层人民法院受理的下列第一审案件: (一)通过电子商务平台签订或者履行网络购物合同而产生的纠纷; (二)签订、履行行为均在互联网上完成的网络服务合同纠纷; (三)签订、履行行为均在互联网上完成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小额借款合同纠纷; (四)在互联网上首次发表作品的著作权或者邻接权权属纠纷; (五)在互联网上侵害在线发表或者传播作品的著作权或者邻接权而产生的纠纷; (六)互联网域名权属、侵权及合同纠纷; (七)在互联网上侵害他人人身权、财产权等民事权益而产生的纠纷; (八)通过电子商务平台购买的产品,因存在产品缺陷,侵害他人人身、财产权益而产生的产品责任纠纷; (九)检察机关提起的互联网公益诉讼案件; (十)因行政机关作出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互联网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管理等行政行为而产生的行政纠纷; (十一)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其他互联网民事、行政案件。 第三条当事人可以在本规定第二条确定的合同及其他财产权益纠纷范围内,依法协议约定与争议有实际联系地点的互联网法院管辖。 电子商务经营者、网络服务提供商等采取格式条款形式与用户订立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案件改判和发回重审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案件改判和发回重审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 (试行) 新法速递2009-12-04 17:04:04 阅读99 评论0 字号:大中小 粤高法发[2008]48号 为进一步统一和规范我省民事二审、再审案件的改判和发回重审标准,提高民事二审、再审案件的审判质量和效率,促进服判息诉,维护司法权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结合我省民事审判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意见。 一、一般规定 第一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二审案件,应当按照依法维持、慎重改判、严格发回重审的要求,尽力促使 当事人服判息诉。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再审案件,应当正确处理依法纠错和维护生效裁判既判力的关系。原生效裁判认定事实或适用法律确有错误,严重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依法改判。 第二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具体的上诉、再审请求范围内或在抗诉支持当事人请求范围内就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理。但可能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以及他人合法权益的除外。 第三条原审法院行使自由裁量权所做的判决,若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幅度和法律的基本原则,也不存在明显不当的情形,二审、再审法院应当予以维持。 第四条对于原审判决确有错误需要改判的,应当根据具体情况慎重处理,尽量不对原审判决结果作重 大调整。 原审判决事实认定不清或适用法律不当,导致必须改变案件处理结果的,可以在查明事实或纠正适用法律后,对原审判决结果予以维持,再增加判项;或者维持原审判决的部分判项,变更部分判项;或者撤销 原判,予以改判。 第五条改判的判决书、发回重审的裁定书(含发回重审函)应明确、充分阐述改判、发回重审的理由。 二、民事二审案件的裁判 第六条一审裁判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裁定撤销原判,驳回起诉: (一)不属于人民法院民事诉讼受案范围的;

厨师长岗位职责及每日工作流程

五凌电力黑糜峰会所工作卡 一、工作职责 在餐饮主管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厨房管理工作,负责接待菜式安排和生产督导管理工作,向客户提供优质菜点。 二、工作内容 1.负责制作菜牌,根据季节更换菜牌;负责每日接待菜点制作计划,负责根据 会所用餐标准进行每周一次员工用餐菜单制定; 2.组织厨房例会,每月对厨师烹饪技术培训一次; 3.了解厨部各岗位人员的技术水平和专长,合理安排工作岗位及每日工作;负 责检查、考评厨师的工作,及时对员工奖惩,确保厨部工作的正常运转;4.带领厨师做好每日出品工作,听取领导及相关人员对出品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不断改进工作,提升出品质量; 5.根据经营情况审核厨房申购及领用计划单; 6.每月推陈出新研发新菜式(每月至少2次);每月至少两次对原材料进行市场 调查 7.严格贯彻落实《食品卫生法》,确保厨部饮食安全; 8.检查厨部卫生清洁工作,保持厨部卫生干净; 9.负责节能降耗工作,严格控制水、电、气的用量,以免浪费; 9、检查监督各类厨部设备维修保养情况,安排专人负责,确保使用安全与效率; 10. 严格遵守会所规章制度,完成上司交代的一切工作; 三、每日工作流程 1.上班前5分钟签到或打上班卡,整理好仪容仪表,带好厨师帽; 2.参加班前例会,了解当日接待任务及早会传达内容(主管不在时,由厨师长 此项负责); 3.根据当日接待合理分工厨师各项工作;检查每日出品各项物资是否配备齐全

并督促厨师补充到位,如顾客特殊要求菜式,会所暂无提供时,需与会所采购沟通,督促采购到位; 4.检查每日到货原材料质量,定期成本核查;组织每月两次对原材料的市场调 查; 5.检查各项设施设备运行情况,出现故障及时上报维修部门,确保每日出品能 顺利进行; 6.督促厨师根据菜单准时制作员工三餐用餐菜品(可根据每日厨房急销菜品适 当修改菜单,控制成本); 7.根据当日接待,协助制定每次菜单,根据菜单所需配备各项原材料、配料及 器皿,带领厨师按照出品要求做好择菜、洗菜及切配工作(要求原料新鲜,无变质过期等食品,配菜严格按照菜式出品标准,严格控制成本),根据用餐人数准备相应数量的米饭,根据季节准备好当日煲汤及凉菜; 8.带领厨师烹制各种菜肴,准确使用各种烹饪方法,合理使用原材料、配料、 调料,及时调整出品份量和味型,确保出品质量。具体要求为:菜品内无头发、草等杂物;菜品温度、颜色、口味合标准;器皿无破损;份量吻合出品标准;出品吻合顾客要求并在规定时间内; 9.督促厨师日常操作习惯,随时保持操作台面等整齐干净,操作时严格按照要 求保证卫生;督促厨师随时保证厨房地面干净,避免地面滑而导致员工摔倒情况; 10.严格控制出品成本,杜绝浪费及员工偷吃偷拿现象;督促厨师将每日所剩可 利用食品及时回收及保管(米饭、半成品菜式等),合理出品到下餐接待或员工用餐中; 11.负责监督厨房节能降耗工作,严格控制水、电、煤气等能源的用量,杜绝浪 费; 12.负责根据次日接待菜单列出菜品采购计划; 13.下班前督促厨师将厨房卫生清洁到位,餐具、厨具摆放整齐,检查设施设备 电源、煤气、水是否关好; 14.做好当日工作总结,列出次日工作计划; 15.签退或打卡下班。

银行卡纠纷案件的审理流程与思路

银行卡纠纷案件的审理流程与思路 近日,北京西城法院甘琳法官结合审判实践和理论研究,总结梳理了欠款类银行卡纠纷案件、盗刷类银行卡纠纷案件、维权类银行卡纠纷案件等三类银行卡纠纷案件的审理流程与思路,具有一定的实践价值。 一、欠款类银行卡纠纷案件的审理流程与思路 (一)案件审理的时间节点管理 (二)程序问题的处理 (三)实体审理中的常见抗辩事由及处理思路 二、盗刷类银行卡纠纷案件的审理思路 (一)民刑交叉情形下的受理 (二)侵权责任或违约责任的认定 (三)伪卡交易情形下举证责任的分配与责任认定 (四)无卡交易情形下的举证责任分配与责任认定 三、维权类银行卡纠纷案件的审理思路 (一)主体资格的审查 (二)格式条款的效力认定 (三)增值业务效力的认定 一、欠款类银行卡纠纷案件的审理流程与思路 欠款类银行卡纠纷案件,指以发卡行作为原告,以持卡人作为被告,以持卡人经催收仍欠款不予偿还为基础诉讼事实,以要求持卡人偿还信用卡透支欠款本金、利息、手续费、超限费及滞纳金为诉讼请求的信用卡合同纠纷案件。当前,欠款类银行卡纠纷已经成为困扰银行的一类高发纠纷,也成为基层法院近年来审理数量较大的一类案件。近年来,欠款类银行卡案件数量增长迅猛,并呈现出标的额不断增加、公告送达比例高、被告到庭应诉率低、案件审理成本高等特点,特别是人口流动加剧人户分离现状,虚假填报申领表导致冒名申卡现象突出等问题的出现,给此类案件的审理带来了一定的困难。 (一)案件审理的时间节点管理 欠款类银行卡案件在诉讼主体、诉讼基础事实以及诉讼请求等要素上相对固定,案件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但由于案件数量大,送达困难多,司法辅助性工作量大,因此在审判实践中应注重提高效率,形成规范化的审理流程。为此,我们制定了审理此类案件的时间节点管理流程图及相应的具体工作要求。 1、收案后5天内完成:

中级人民法院一审案件受理范围

中级人民法院一审案件受理范围 一、一审案件受理范围 1、民事诉讼 (1)国内案件: 第一类:双方当事人的住所地都在东莞市或都不在东莞市,且争议标的额为人民币5000万---3亿。 第二类:有一方当事人的住所地不在东莞市,且争议标的额为人民币4000万---2亿。 (2)标的额:人民币4000万---2亿。 : 标的额:人民币600万---2亿。(3)、争议标的金额依前款规定虽属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但中级法院认为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民商事案件; (4)、知识产权纠纷案件、期货纠纷案件。 (5)、用人单位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所在地中级法院提出。 注:所有婚姻、继承、家庭、物业服务、人身损害赔偿、交通事故、劳动争议、群体性纠纷案件,都由基层人民法院受理。 公司解散、清算案件由公司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受理。 2、行政案件 (1)确认发明专利权的案件、海关处理的案件;

(2)对国务院各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 (3)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包括:a、被告为正处级以上行政机关且基层人民法院不适宜审理的案件;b、社会影响重大的共同诉讼、集团诉讼案件;c、重大涉外或者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地区、台湾地区的案件;d、其他重大、复杂案件)。 3、刑事案件(一审由市检察院向本院提起公诉) (1)、危害国家安全案件; (2)、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普通刑事案件; (3)、外国人犯罪的刑事案件; (4)、中级人民法院在必要时可以审判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 二、二审、再审案件受理范围 当事人等对东莞市第一、二、三人民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裁定不服,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当事人等对本院作出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 裁定的民事案件,认为有错误的,应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二年内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二年后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以及发现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

起点工作细则

发令裁判组工作细则 发令协调员:万宋斌 一、发令裁判组工作任务: 根据田径竞赛规则《2010-2011》、国际田联《竞赛规则2012-2013年》修改部分和全国大奖 赛总决赛竞赛规程中的相关规定,按照本次大奖赛两天的竞赛日程,认真有效地组织参加径赛项目运动员进行公平、合理起跑,工作中严肃、认真、公正、准确地执行相关的裁判工作,严格准时开始比赛,执行有关起跑时的规则。 二、人员设置: (一)发令协调员:1名(万宋斌) (二)发令员:2名(1号发令员:曾少明,2号发令员:国派裁判) (三)召回发令员:2名(1号召回发令员:徐致诚,2号召回发令员:李子宜) (四)助理发令员:2名(1号助理发令员:孙培岩,2号助理发令员:黄丽红) (五)起点志愿者:9名(1名组长,组员8名) 三、职责与分工: (一)发令协调员 1、组织发令组裁判员学习规则和规程,协调其它各裁判组商谈联系事宜,制定工作细则,组织联调实习工作。 2、安排发令组裁判员的工作,确定其职责。 3、监督发令组每一名裁判员履行职责。 4、与径赛裁判长(终点)确认各裁判组准备就绪,收到现场指挥的有关命令后开始发令程序,通知发令员开始发令程序。 5、作为计时设备公司技术人员和裁判员之间的通话者。 6、保存所有发令过程中的文件(起跑反应时、有可能起跑犯规的波形图、起跑登记表)。 7、为每一名召回发令员确定专门的任务和位置。

8、遇到特殊情况及疑难问题,及时向起点裁判长报告。 9、带领起点裁判员按时间要求准时入场,严格按时间流程规定上岗执行工作,等待由检录处带入比赛场地的该组运动员。 10、每组比赛结束后,根据比赛项目的间隔时间带领裁判员整齐退场或转场。 (二)发令员 1、职责:根据发令协调员下达指令准时发令。对于起跑犯规的运动员提出警告或取消比赛资格。 2、分工:1号发令员:男子组,2号发令员:女子组。 (三)召回发令员 1、职责: 1.1根据发令协调员确定的任务和位置,协助发令员检查参赛运动员起跑是否符合竞赛规则规定。 1.2如出现起跑犯规或不公允时应立即鸣枪召回,并向发令员说明运动员犯规情况。 1.3发令员未鸣枪时,运动员出现犯规,召回发令员不能鸣枪召回。 2、分工:1号:内侧主看1-4道;2号:外侧主看5-8道。 (四)助理发令员 1、职责: 1.1接受参赛运动员,根据检录表核对运动员的项目、组别、组次、道次、号码,髋侧号码佩戴规范; 1.2监督运动员整理服装,组织运动员上道(正确的道次或站位),再次核查道次、号码、小 号码; 1.3督促起点服务员整齐列队将运动员的衣物送往赛后控制中心; 1.4接力比赛时为第一棒运动员准备接力棒,该组比赛结束后应及时收回接力棒。 1.5当发令员“各就位”口令下达后检查运动员是否符合规则要求,如有违反规则情况应用手势令其改正。(直道项目助理发令员一前一后进行检查,梯形起跑两名助理发令员应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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