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健康管理办法

职业健康管理办法

目录

第一章总则 (2)

第二章编制依据 (2)

第三章管理思路和管理目标 (3)

第四章组织机构与职责 (3)

第五章工作要求 (6)

第六章考核 (8)

第五章奖惩 (8)

第七章附则 (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项目职业健康管理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电建股份有关管理制度和工作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项目职业健康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劳动者职业健康及相关权益,有效防止职业病和职业伤害。

第三条项目应严格遵守国家职业健康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依法接受国家、地方政府以及上级单位职业健康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本暂行办法适用于项目部和各工区项目部。

第二章编制依据

第五条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3、《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进一步加强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2〕75号);

4、《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规范的通知》(安监总厅安健〔2014〕111号);

5、《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号);

6、《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

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3号);

7、《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7号);

8、《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8号);

9、《关于印发<职业病分类和目录>的通知》(国卫疾控发〔2013〕48号);

10、《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

11、《个人防护装备选用规范》(GBT 11651-2008);

第三章管理思路和管理目标

第六条管理思路

1、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工作方针;

2、坚持“源头治理、科学防治、精细管理、严格考核”、“分级管理与相关部门协同配合”的工作原则;

3、通过制度化、规范化,实现常态化管理。

第七条管理目标

1、不发生较大及以上环境责任事故;

2、不发生职业健康重大违法违规事件;

3、不被国家职业健康主管部门通报;

4、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职业健康考核目标。

第四章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八条为搞好项目职业健康工作,项目部成立项目职业健康工作领导组(以下简称领导组), 领导组负责项目部和工区项目部职业健康工作的统一领导,包括总体策划,有

关方案、活动的确定。领导组成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第九条领导组每半年(6月份和12月份最后一个星期)召开一次专题会议,总结、部署职业健康工作。会议由领导组组长或委托副组长召集并主持。参加会议人员为领导组成员和各工区项目部职业健康工作领导组组长、副组长。

第十条领导组设立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项目部安全质

量环保部,办公室主任由安全质量环保部负责人担任。领导组办公室是领导组的日常工作机构,负责本管理办法的制定、修订,负责领导组确定的有关决议、安排的执行和监督。

第十一条项目部安全质量环保部是项目部对各工区项

目部职业健康工作的主要监管部门,主要负责:

1、贯彻落实国家职业健康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标准

及相关规定,严格执行上级单位下达的职业健康工作要求和工作目标;

2、指导、监督工区项目部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管理体系,制定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3、制定项目职业健康工作计划;

4、对工区项目部职业健康工作,包括机构设置,制度、目标和措施制定,宣传培训,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和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告知等,进行检查、指导、监督;

5、对工区项目部职业健康工作进行考核;

6、组织全线职业病防治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科技创新及技术改造项目的研发工作;

7、监督工区项目部职业健康专项资金的使用;

8、组织开展职业健康的宣传、培训和统计工作;

9、参与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并按规定向国家有关部门报告;

10、组织开展上级单位委托的职业健康工作。

项目部其它部门,按各自职能分工,配合、协助安全质量环保部对各工区项目部职业健康工作进行管理。

职业健康事故应急处置按《项目部生产安全、自然灾害、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执行。

第十二条各工区项目部主要职责:

1、按照本办法要求,结合自身特点,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管理体系,制定并不断完善职业健康管理办法,建立并落实职业病防治责任制;

2、根据《关于建立健全安全环保工作机构的通知》,设立职业健康归口管理部门及岗位,并配备专职管理人员;

3、负责落实有关职业健康工作计划,并制定本单位的职业健康工作计划;

4、负责对所属作业队职业健康工作的指导、监督和考核工作;

5、负责分包单位职业健康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

6、依法开展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识别分析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或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7、按照有关规定,向深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

8、将工作场所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如实告知劳动者,在醒目位置设置职业病防治公告栏,并在可能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以及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材料、贮存场所等设置警示标识;

9、依法开展职业卫生培训,使劳动者了解警示标识的含义,并针对警示的职业病危害因素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10、做好职业健康的统计工作;

11、负责处理职业健康违规事项以及职业病危害事故,并根据相关要求及时报告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项目部等有关部门。

第五章工作要求

第十三条工区项目部应将职业健康工作列为项目的重要工作,统筹职业健康和施工生产的关系,将职业健康贯穿在施工筹划、方案编制、技术创新、日常管理全过程,确保满足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主管部门对职业健康工作要求。

第十四条工区项目部负责人是职业健康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职业健康工作资源配置,统筹协调职业健康和企业发展的关系。职业健康工作分管领导,负责组织建立职业健康管理规章制度,组织开展职业健康管理工作,对职业健康工作负分管领导责任;职业健康管理职能部门负责人负责职业健康日常管理工作;工区项目部要建立从第一责任人、分管责任人、部门负责人、作业队、班组到岗位等覆盖全员

的职业健康责任体系,逐级落实责任事项和内容。

第十五条工区项目部应当制定职业病危害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第十六条工区项目部在安排生产经营活动时,应把职业健康工作与安全生产工作同规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第十七条工区项目部应编制职业健康年度预算,用于预防和治理职业病危害、工作场所卫生检测、健康监护和职业卫生培训等方面,同时保证职业健康投入的有效实施。

第十八条工区项目部要加强职业健康的宣传和教育培训,提高劳动者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十九条项目部对工区项目部职业健康工作进行年度考核;工区项目部要对作业队职业健康工作进行年度考核。

第二十条工区项目部应根据国家以及电建公司要求,扎实开展职业健康各项基础管理工作,日常管理工作内容见附件1。

第二十一条实施职业健康工作报告制度。

1、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和对股份公司有重大影响的职业健康事件,应及时上报股份公司,并按相关要求上报深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相关监管部门。

2、各工区项目部于每年12月15日前报送年度职业健康总结报告,报告内容包括:

1)日常管理情况(根据附件1的职业健康日常管理工作内容以及国家、地方政府有关监督管理部门监督检查的情

况);

2)统计职业病病例发生情况(根据附件3职业病病例

发生统计报表填报);

3)年度自评结果(根据附件2职业健康日常管理工作

考核评价计分表开展自评得分);

4)重大违规情况;

5)成效及存在的问题;

6)下年度工作计划;

7)其它工作内容。

第六章考核

第二十二条工区项目部对职业健康管理工作情况进行

自评总结,并将自评结果报送项目部安全质量环保部;项目部安全质量环保部,根据工区项目部职业健康工作开展情况、自评结果等,通过现场核查和重点抽查等方式,对工区项目部进行评价考核,形成评价考核意见;意见报项目部职业健康工作领导组讨论并确定最终考核结果。

第二十三条职业健康管理工作考核采用量化办法,按

照考核内容相应设置考核指标,采用扣分制,满分为100分,考核分数=100-被扣分数,具体考核指标计分方法见附件2(职业健康日常管理工作考核评价计分表)。

第五章奖惩

第二十四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扣除工区项目部年度职业健康考核全部分值并通报批评,处以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的经济罚款;对工区项目部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及相

关责任领导、直接责任人处以三千元至二万元经济处罚,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发生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

2、发生职业健康重大违法违规事件;

3、被国家及地方职业健康主管部门通报、处罚,给企业信誉造成严重不良影响。

第二十五条项目部每年度将职业健康管理考核结果90分以上,以及在日常职业健康管理工作、有利于防治职业病危害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技术创新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评选为职业健康管理先进单位并予以表彰,给予10万元奖励;对考核不合格企业进行通报批评并处以10万元处罚。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由项目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职业健康管理办法

职业健康管理办法

目录 第一章总则 (2) 第二章编制依据 (2) 第三章管理思路和管理目标 (3) 第四章组织机构与职责 (3) 第五章工作要求 (6) 第六章考核 (8) 第五章奖惩 (8) 第七章附则 (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项目职业健康管理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电建股份有关管理制度和工作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项目职业健康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劳动者职业健康及相关权益,有效防止职业病和职业伤害。 第三条项目应严格遵守国家职业健康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依法接受国家、地方政府以及上级单位职业健康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本暂行办法适用于项目部和各工区项目部。 第二章编制依据 第五条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3、《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进一步加强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2〕75号); 4、《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规范的通知》(安监总厅安健〔2014〕111号); 5、《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号); 6、《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

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3号); 7、《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7号); 8、《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8号); 9、《关于印发<职业病分类和目录>的通知》(国卫疾控发〔2013〕48号); 10、《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 11、《个人防护装备选用规范》(GBT 11651-2008); 第三章管理思路和管理目标 第六条管理思路 1、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工作方针; 2、坚持“源头治理、科学防治、精细管理、严格考核”、“分级管理与相关部门协同配合”的工作原则; 3、通过制度化、规范化,实现常态化管理。 第七条管理目标 1、不发生较大及以上环境责任事故; 2、不发生职业健康重大违法违规事件; 3、不被国家职业健康主管部门通报; 4、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职业健康考核目标。 第四章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八条为搞好项目职业健康工作,项目部成立项目职业健康工作领导组(以下简称领导组), 领导组负责项目部和工区项目部职业健康工作的统一领导,包括总体策划,有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办法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办法 简介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是保障员工身体健康和安全的重要措施之一。它包括对工作 场所的安全、卫生和环境等方面的管理,旨在预防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确保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相关法规和标准 在国内,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法规主要有以下几种: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职业病防治法》 •《工伤保险条例》 •《劳动安全卫生管理规定》 此外,国家标准中也有关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相关规定,主要包括:•GB/T 28001-201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 •GB/T 45001-2020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内容 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是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中非常重要的内容之一。在生产过程中,应遵循 以下原则: •实施风险评估和安全评估,及时发现潜在的危险源,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控制; •采取防范措施,减少事故的发生和影响,如提供安全培训、明确操作规程等; •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和防护装备,确保员工在工作过程中的人身安全。 职业卫生 职业卫生也是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合理规划、布局和维护谨慎的排气、通风、洁净、消除粉尘、烟尘、细菌等污染源,保持工作环境清洁卫生; •提供防护设施、饮用水、洗浴篮、厕所等基本设施,给员工提供健康的工作环境;

•做好室内环境的治理工作,避免室内空气不清新造成的职业病; •做好人身卫生、防护工作,为员工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安全检查和事故处理 安全检查是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中的一个关键步骤。在工作中,应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进行整改;同时,在遇到安全事故时,应做好事故处理工作,避免次生灾害的发生。 总结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是保障员工身体健康和安全的重要措施,需要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进行全面的规范和管理。只有逐步健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才能够真正确保员工的健康和安全。

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制度(通用5篇

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制度(通用5篇 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制度1 为履行对接触职业危害的从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监护的法定职责,规范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加强职业健康监护管理,保护员工健康,根据《职业病防治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企业职业健康管理部门根据企业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的类别、接触水平等情况,严格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的规定,组织从事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从业人员有计划地到法定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员工接受职业健康检查应当视同正常出勤。 二、组织拟从事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作业的新录用人员(包括转岗到该作业岗位的人员)、拟从事有特殊健康要求作业的员工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新进厂员工必须经职业健康检查合格后,方可从事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作业。 三、对长期从事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作业的员工应组织进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健康检查。由企业职业健康管理部门负责核实人员名单,制定体检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对即将离岗的从事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作业的员工,职业健康管理部门应组织其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未进行离岗体检的,不得解除或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五、对体检中发现有职业禁忌证或有从事与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员工应调离原作业岗位,并妥善安置;发现健康损害或需要复查的,应如实告知员工本人,并按照体检机构要求的时间,进行复查或医学观察。 六、对疑似职业病病人应当按规定向所在地安监和卫生部门报告,并按照体检机构的要求安排其进行职业病诊断或者医学观察。 七、在设备生产、检修过程中如出现职业危害因素严重超标,对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职业健康管理部门应当及时组织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 八、职业健康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员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和企业职业健康监

职业健康体检管理办法

职业健康体检管理方法 职业健康体检是指用于识别职场中员工健康情形的综合性医学 检查,它不仅仅是为了确保员工身体健康,更是为了保证生产安全 以及员工能够胜任工作。职业健康体检是企业管理的一项紧要内容,也是维护员工身体健康、提高工作效率的紧要举措。为此,应当建 立一套完善的职业健康体检管理方法,加强职业健康体检的规范管 理和实质性操作。 一、体检计划和管理 1.1企业应当建立和实施职业健康体检制度,并适时更新和完 善该制度,确保其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职业健康相关标准。 1.2依据员工的职业危害因素特征、风险等级,以及其健康情 形依据职业病防治法和相关规定建立职业健康档案,确保档案信息 真实、完善、适时。 1.3职业健康体检计划应每年由企业人力资源部门依据公司的 实际情况订立,并按时公布,确保员工知情、参加度。 1.4企业应当遵从职业健康体检项目的专业标准和技术规范, 定期评估健康体检服务机构和技术人员的业务水平及服务质量。 1.5企业应依照规定向体检员工供给必要的职业健康引导和建议,以及其他适当的健康管理服务。 二、体检流程和方法 2.1企业应当依据不同岗位工作特点、职业危害因素及员工的 健康情形,订立适用的职业健康体检项目,并公布于众,确保员工 知情。

2.2企业应当规定职业健康体检有关程序和要求,由专业医疗 机构进行体检,确保体检结果精准、科学。 2.3企业应向体检员工布置合理的体检时间和地点,保障员工 隐私和体检安全。 2.4企业应定期开展员工职业卫生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职 业健康水平,养成良好的职业健康行为,防备职业危害。 三、体检结果和应对措施 3.1企业应适时向员工公布体检结果,对体检结果异常的员工,供给适时处理和引导,帮忙他们恢复身体健康。 3.2企业应针对不同病情,实行不同的应对措施,对有需要的 员工予以跟踪和重点管理。 3.3企业应建立健康扶持制度,对职业患病员工进行健康扶持,提高其生活质量和生产本领。 3.4企业应加强职业病防备和掌控,对职业病不安全因素进行 评估和掌控,充分发挥职业健康体检的防备性和早期发觉的紧要作用。 四、体检保密和技术保障 4.1企业应保护员工个人隐私,保证职业健康体检相关信息的 机密性,对于涉及个人敏感信息,应当严格保密处理。 4.2企业应与职业健康体检机构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实现数 据库联通,提高数据精准性和操作效率。 4.3企业要求职业健康体检机构务必严格遵从相关法律法规和 行业标准,对体检仪器和设备进行规范维护、更新和管理。

职业健康管理办法

职业健康管理办法 第一条预防、控制职业危害对作业人员健康的影响,保护作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第二条本办法规定了职业健康的工作要求、职业危害控制等管理要求,适用于企业职业健康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职业危害: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中,由于接触生产性粉尘、有害化学物质、物理因素、放射性物质等方面对劳动者身体健康所造成的危害。 第四条职业病:指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第五条经理全面领导企业职业健康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管理责任体系;确保预防职业危害的设施费用投入。安全部是职业健康的主管部门,对职业危害作业人员实行职业健康档案管理。各部门对本部门员工进行上岗前和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培训。 第六条职业健康的工作要求 (一)职业健康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 (二)全面分析企业各生产作业场所的职业危害因素。 (三)建立健全职工职业健康档案。 (四)建立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办法。 (五)不得将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转移给不具备职业卫生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 第七条对可能造成职业病的作业环境、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或扩大的职业卫生隐患,应纳入企业安全隐患治理计划,并由安全部负责整改。

第八条企业在与员工签定劳动合同时,应将工作过程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后果、职业健康防护条件等内容如实告知职工,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 第九条加强对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情况的检查监督,凡不按规定使用劳动防护用品者不得上岗作业。 第十条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对工作场所存在的各种职业危害因素(噪声、粉尘、空气质量、有毒有害气体、饮用水)进行监测,检测结果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如不符合,应立即采取相关措施。 第十一条认真做好防尘、防毒、防噪声等工作,采取综合措施,消除尘、毒、噪声等危害,不断改善劳动条件,保障职工的安全健康,防止职业病的发生。 第十二条对非接触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岗位职工,应每二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并建立职工健康档案。 第十三条企业提取专项费用用于职业危害防治。包括购买劳动保护用品;职业危害防护知识宣传、教育;职工的身体健康的体检等。 第十四条按规定,及时、如实地向当地主管部门申报生产过程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 第十五条本办法由安全部负责解释。

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办法

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办法 一、背景 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是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预防和控制职业病的 重要举措。我国自2002年开始实施《职业病防治法》,并于2017年颁布实施了《职业安全健康法》,从国家立法层面加强了对职业安全健康的监督管理。近年来,职业病发病率呈逐年上升趋势,增加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的重要性也日益凸显。 二、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办法的基本要求 1. 制定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制度 企业应根据职业卫生、劳动安全等方面的特点,制定相应的职业安全健康监督 管理制度。制度应包括职业卫生、劳动安全、职业病防治、应急救援等内容。 2. 实施职业卫生防护措施 企业应采取技术、管理和人员三位一体的综合措施,保证职业卫生防护设施的 配置、使用和维护达到相关标准,用人单位应向职工提供符合职业卫生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和设备。 3. 建立健全职业病预防措施 企业应努力降低职业病发生率,防范职业病发生,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机构, 制定职业病预防措施,组织职业健康检查和报告制度,及时掌握职业病发生的情况。 4. 强化职业卫生监测 企业应加强职业卫生监测,对生产过程中可能产生的有害物质和影响职工健康 的因素进行定期监测,并建立相应档案,对监测结果进行分析和评估。 5. 完善职业病报告制度 用人单位应及时向行政部门报告职业病病例和疑似职业病病例,相关部门应及 时采取措施进行调查核实,防止职业病继续发生。同时,应建立职业病报告制度,及时报告职业病、职业病危害和职业卫生事故。

三、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的责任分工 1. 国家的责任 国家应制定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加强对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的指导和监督,加大对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的投入,提高全社会的职业安全健康意识。 2. 行业主管部门的责任 行业主管部门应根据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行业性的职业安全健康标准和规范文件,进行指导、监管和评估。 3. 用人单位的责任 用人单位应负有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的主要责任,应按照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建立健全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制度,开展职业卫生、劳动安全和职业病防治工作,加强职工职业健康知识的宣传教育,确保职工的身心健康。 4. 职业安全健康监督机构的责任 职业安全健康监督机构应对用人单位的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协助用人单位开展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及时处理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方面的突发事件。 四、结论 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是维护职工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重要途径,企业应该积极登录健全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制度,依法依规开展职业卫生、劳动安全和职业病防治工作,确保职工不受职业病危害,建立健康的工作环境,提高生产效率与生产质量。(1200字)

职业健康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职业健康安全监督管理方法 职业健康安全监督管理方法 随着经济的进展和产业结构的调整,职业健康安全问题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关注。在企业中,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成为一个紧要的议题。如何有效地保障职工健康和安全,成为企业管理者必需解决的问题。本文就职业健康安全监督管理方法打开阐述。 一、职业健康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意义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是为了保障企业职工健康和安全的一种必要措施。而职业健康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则是为了推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完善和有效实施,确保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可持续性和稳定性。实在而言,职业健康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应当发挥如下几方面的作用: 1. 引导企业建立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是保障职工健康和安全的基础。职业健康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对企业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进行引导和监督。 2. 开展职业卫生评价和监测 职业卫生评价和监测是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核心。职业健康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家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法规和标准,开展职业卫生评价和监测,为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供给科学依据。 3. 开展职业健康安全宣扬和教育

职业健康安全宣扬和教育是提高职工职业健康安全意识的关键。职业健康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应当激励企业加强职业健康安全宣扬和 教育,让职工了解职业卫生学问和安全操作规程。 4. 监督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安全生产工作是保障职工安全的紧要措施。职业健康安全监督 管理机构应当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实时监督,适时发觉和排出 隐患。 5. 适时处理职业健康安全事故事件 职业健康安全事故事件一旦发生,必需适时处理。职业健康安 全监督管理机构应当组织专业气力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为职员供 给相应的应急措施和救援服务。 二、职业健康安全监督管理机构的构成和职责 职业健康安全监督管理机构是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主体。 职业健康安全监督管理机构的构成和职责如下: 1. 中央职业健康安全监督管理机构 中央职业健康安全监督管理机构是负责全国职业健康安全监督 管理工作的机构,其职责重要包括订立职业健康安全监督管理政策 和法规、组织开展职业健康安全评价和监测、引导地方职业健康安 全监督管理工作等。 2. 地方职业健康安全监督管理机构 地方职业健康安全监督管理机构是依据中央职业健康安全监督 管理机构的引导和要求,负责本地区职业健康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 机构。其职责重要包括执行职业健康安全监督检查、组织开展职业

职业健康体检管理办法

职业健康体检管理办法 一、背景 随着现代社会的快速发展,人们的生活工作方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其中职业工作变化尤为明显,不仅工种越来越复杂化、机械化,而且加班、超负荷工作等现象也愈加普遍。在这样的情况下,职业健康问题日益受到人们的重视,特别是通过职业健康体检来检查身体体检状况,以保持身体健康。针对这种情况,我们制定了职业健康体检管理办法以规范企业的职业健康体检管理。 二、目的 本文旨在规范企业的职业健康体检管理办法,保证职工的身体健康,提高企业效益,使得企业与职工共同发展。 三、适用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所有拥有员工超过50人的企业,且员工从事的工种存在职业健康问题,并非只适用于某一个行业或职业。 四、管理体系 1.职业健康体检委员会 每个职业单位应当设立职业健康体检委员会,由主要领导、人力资源部门、保卫部门、工会、职工代表组成,实行“主任负责、各人负责”的原则,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职业健康管理和日常监督工作。 2.职业健康体检医院 职业健康体检医院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具备从事常见职业病检查和其他检查的资质。在职业健康体检时,应当根据职工的工种、从业时间和暴露情况,综合考虑职业病危害因素等,制定了详细的体检项目和标准。 3.职业健康档案 职业健康档案是指企业员工职业健康体检的情况记录。企业要对员工进行职业健康体检,检查结果如体检报告必须保存每一项数据,记录职工的基本情况、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状况、职业健康体检项目和实验室检查结果以及其他相关信息。

4.职业病危害因素评价和控制 对于有职业病危害的职业集体,要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评价,明确职业病危害的范围,采取有效的防护、控制措施,确保职业健康安全,同时定期进行检查,保证毒害物在安全范围内使用。 五、职业健康体检的管理流程 1.预约体检 员工可以根据自己的时间安排进行预约。在预约体检时,企业要告知员工有关体检的时间、地点、内容和费用等情况。 2.集体报到 体检当天,员工应当提前到达体检地点,并准备好体检所需的各类证件。 3.体检过程 职业健康体检护士会指导员工接受体检,并对一些可能存在的危险或风险进行告知,员工应当积极配合检查。 4.风险评估 医生会根据体检结果告知职工身体状况,并根据职业病危害因素评估风险。 5.费用支付 员工应当根据企业规定的方式支付体检费用,并保留费用发票。 6.领取体检结果 职业体检护士或医生会对检查结果进行确认,将结果录入职业健康档案,并告知员工结果。 六、职业健康体检的监督和检查 为了确保职业健康体检的质量和效益,本管理办法规定的职业健康体检对于有关监督和检查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予以配合和接受,并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 七、附则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现有企业应当在本办法发布之日起一年之内按照要求进行职业健康体检,并做好职业健康档案的建立和管理工作。对于违反本办法的企业,将按照职业健康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惩罚。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办法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办法 1. 管理范围 该管理办法是针对企业内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具体规定,包括企业全员必须严格遵守的安全操作规范、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措施等。 2. 企业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责任 2.1 领导责任 企业领导要把职业健康安全作为企业经营管理的重要内容,明确企业管理规定、安全责任,确保安全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 2.2 职工依法参与安全生产管理 企业职工根据工作性质和岗位危险程度,参与安全生产管理,履行自我保护义务,投诉安全事故隐患,要求企业从事安全生产活动,并享有相应的权利。 2.3 相关部门协同合作 企业各相关部门要密切合作,制定并落实应急预案,及时防范、控制和处理安全事故。 3. 安全教育及培训 3.1 入职培训 企业领导要明确入职培训的目标和流程,确保职工在加入企业前了解企业安全规范和常用危险源,以及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3.2 在职培训 企业职工在职期间应定期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掌握和熟练运用有关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4. 安全风险评估 企业应对有关危险源和风险事项进行评估,并列出相应的控制措施和安全管理措施。 4.1 危险源辨识 企业要积极探查并辨识危险源,对发现的隐患进行记录,并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估。 4.2 风险评估 针对危险源和隐患,企业应根据评估结果制订相应的控制措施和安全管理措施,确保职工在工作过程中的安全。 5. 安全控制措施 5.1 人身安全防护 针对职工的人身安全,企业应在相关区域设置警示标志,使职工能够清楚地了解和认识风险,从而采取正确的安全措施。

5.2 物品安全管理 针对企业生产过程中的物品安全管理,企业应制定相应的操作规范,明确在线管控、人工检查等管理措施,确保生产物品质量合格、员工 身体健康。 6. 安全应急处理 6.1 应急预案制定 企业应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确保发生突发事件时能够及时进行紧 急处置,早期防范和减少损失。 6.2 应急演练 企业应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及职工进行应急演练,模拟真实情况,提 高职工安全意识和应对突发事故的能力。 7. 安全考核评估 企业需要定期对安全管理工作进行评估,以检测出业务运营中的安 全风险,以及不断改进和完善安全管理工作。 8. 后续监管与更新 企业必须定期检测和评估实际的安全管理方案的有效性,并根据经 验做出相应的调整和完善,保证公司的管理措施始终处于行业的前沿 位置。

职业健康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职业健康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引言 随着经济发展和科技进步,职业健康安全问题越来越受到关注。为保障劳动者的健康安全,控制职业病、职业伤害等职业健康安全问题的发生和发展,国家颁布了《职业健康安全法》,其中明确了职业健康安全监督管理的职责和任务,要求落实全过程、全方位、全员参与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本文主要阐述职业健康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内容。 职业健康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适用范围 职业健康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适用于所有从事劳动的单位和个人,包括生产经营单位、事业单位、行政机关、军队、企事业单位等。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建立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和工作台账,设立和配备管理组织和人员; •采取必要的措施,确保劳动者的职业健康和人身安全; •进行职业健康安全教育、培训、检查、评估、监测、防护等工作; •安排职业健康安全检查和劳动防护用品的检测,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职业健康安全监督管理的主要职责 建立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 职业健康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要制定规范、科学、有效的职业健康安 全管理制度,包括风险评估、安全生产指导、职业健康体检等方面的 管理细则,并及时修改和完善现行管理制度。 开展职业健康安全检查 职业健康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要开展对各个企业的职业健康安全检查 工作,对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不达标的企业,要立即对其给予整改要求,并进行整改督导。对于违反《职业健康安全法》规定的企业,要根据 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组织职业健康安全勘察 职业健康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要按照《职业健康安全法》的要求,通 过实地勘察、监测数据分析等方式,了解各个企业的职业健康安全状况,采取措施动态监测职业健康安全状况,及时发现并纠正职业健康 安全问题。 开展职业健康安全培训 职业健康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要组织相关专家为企业从业人员开展职 业健康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安全技能,促进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

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

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预防和控制职业病风险, 提高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有 关问题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文件规定,并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 管理办法。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二条公司负责组织开展全员年度性及特殊岗位上岗前后必 要时期进行各类专项医学检查。 (一)公司领导层:对整个文档内容负总体监督; (二)部门经理:按需求组织并推进具体项目落地执行; (三)HR 部门:主管日常操作流程以及记录保存。 第三章检测范围与周期 第四条根据不同类型、级别或者环境条件下从事相应行当所 存在可能引发之潜在伤害因素而确定适用对象。包括但不限于: (1) 噪声接触量超过标准值的岗位;

(2) 有毒、有害物质接触量超过标准值的岗位; (3) 高温或低温环境下工作时间达到一定要求的岗位。 第四章检测流程 第五条职业健康检查分为以下步骤: (一)预约:员工提前向HR部门申请职业健康检查,并 确定具体日期和地点。 (二)登记:在指定地点进行个人信息登记,包括姓名、性别、年龄等基本信息。 (三)医学问卷调查:填写相关问题以了解员工身体状 况及潜在风险因素暴露情况。 (四)生理参数测试与化验项目采集: 包括血压测量, 心电图记录, 血液样品收集等. (五)专项评估与咨询: 根据不同需求安排相应科目之后 由专家团队对结果进行综合判断并给出建议. 第五章结果处理 第六条对于符合法律规范且正常范畴内者予以通过认可。如 发现异常,则根据实际情况制订针对控制方案。

... 【注释】: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是中国的一部基本劳动法律,旨 在保护工人合法权益。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加强职业病防治 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该文件规定了企事业单位应当采取措施预防、检测并处理职业病风险。 【附件】: 1. 职业健康检查登记表 2. 医学问卷调查模板

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

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 职业健康是指个体在工作过程中,不受有害物质和条件的侵害,保持身心健康的状态,对个体、家庭和社会都具有重要意义。随着工业化和劳动力市场的快速发展,职业健康问题日益突出,对劳动力管理和公共卫生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针对职业健康问题,一个有效的管理制度是极为必要的,好的职业健康管理办法能够保护职工的健康,同时提高企业的生产效率和质量。下文将从职业健康的重要性、职业健康检查的流程、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的重要性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职业健康的重要性 随着社会经济发展,职业健康问题越来越重要。在工作环境中,职业病、工作压力等问题逐渐加深,职业健康问题将直接影响社会的稳定和经济发展。职业健康的管理是一项较为重要的社会服务,它可以保护职工的健康,提高职工工作效率和安全生产水平,同时还能有效保护企业的利益。因此,加强职业健康管理,建立健全的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已成为当前劳动力保障的重要工作之一。 二、职业健康检查的流程 职业健康检查是对职工的身体健康状况进行综合的检查和评估,是保证职工身体健康的关键流程。职业健康检查分为前置期、定期和退出期三个阶段。 1.前置期

前置期指在新员工进入企业岗位前进行的职业健康检查流程,目的是确认员工身体状况是否适合工作要求。前置期需要进行以下几个步骤: (1)收集基本信息:员工基本信息如年龄、籍贯、教育 水平等信息。 (2)身体检查:首先进行全面身体检查,包括测量血压、视力、听力等。 (3)职业健康史调查:通过询问员工的过往职业、暴露 于化学物质和放射性物质的情况等来判断员工是否健康适宜工作。 2.定期检查 定期检查指在员工在岗位中工作一段时间后,要进行定期检查。定期检查目的是发现身体问题和职业病早期症状,防止职业病的发生。定期检查需要进行以下几个步骤: (1)体检:进行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等检查。 (2)职业健康史调查:如接触危害因素的时间、频率、 程度和稳定度等。 3.退出期检查 退出期检查指在职工离岗后进行的职业健康体检流程,目的是发现潜在职业疾病,并对职工的健康状况进行评估。退出期检查需要进行一系列身体检查,例如X光片检查、肺功能测定、肝功能测试等。

公司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办法

公司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办法 公司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办法是指为了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公司制定并执行的一系列规章制度。该管理办法从制度建立、安 全培训、事故预防、紧急救援等方面保障了员工的安全与健康。本文 将对公司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办法进行详细的介绍。 一、制度建立 为确保员工的职业安全与健康,公司需建立一套完善的制度体系。 首先,应制定与职业安全健康相关的法规政策,明确责任与义务。其次,需要制定操作规范,包括工作时间、作息休假、保护措施等。此外,还需建立安全检查与奖惩机制,通过定期检查和巡视,发现问题 及时解决,并给予奖励或处罚,提高员工对职业安全健康的重视程度。 二、安全培训 安全培训是保障员工职业健康与安全的基础。公司应组织全员参加 强制性的职业安全健康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安全操作流程、事故预防 与处置、急救知识等。通过培训,员工将掌握正确的安全操作技能, 增强安全意识,有效预防和减少职业事故的发生。 三、职业危害防护 公司需对可能存在的职业危害进行防护措施的设计和实施。主要包 括个人防护用品的配备、危险区域的警示与封闭、安全设备的安装与 维护等。公司还要建立职业病防治的制度,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定 期进行职业卫生检测,确保员工的健康与安全。

四、事故预防与应急救援 事故预防是公司保障员工安全的重要环节。公司应建立健全的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制度,并及时进行整改。此外,公司还要建立应急救援机制,及时组织人员进行事故抢救与处置。同时,应制定事故应急预案,并开展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置能力。 五、职业健康监护 公司应对员工进行职业健康监护,及时了解员工的健康状况。监护内容包括定期体检、职业病筛查、健康咨询等。通过监护,可以发现员工健康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矫正,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 结语 公司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办法是保障员工安全与健康的重要措施。通过制度建立、安全培训、职业危害防护、事故预防与应急救援以及职业健康监护等措施,公司能够有效地预防职业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的安全与健康。同时,员工也应加强安全意识,主动参与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共同营造一个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 总结:公司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办法对于保障员工的安全与健康至关重要。只有通过制度建立、安全培训、职业危害防护、事故预防与应急救援以及职业健康监护等措施的全面落实,才能有效地预防职业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的职业安全与健康。公司与员工的共同努力将为建设一个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做出重要贡献。

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

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 一、总则 为加强企业职业病防治工作,推进职业健康管理,保护职工身体健康,制定本《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从事职业病危害作业的企业或从业单位。 二、职业健康检查实施要求 1.企业或从业单位应当制定职业健康检查计划,确保全员定期接受职业健康检查。 2.职业健康检查应当包括体检和询问,具体内容应当包括:职业病危害接触情况、身体健康状况等,以及根据具体岗位确定的其他检查项目。 3.职业健康检查应当在职工离岗或在工作时间内进行。 4.职业健康检查记录应当妥善保管,记录应当真实、完整、准确。 三、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和人员的要求 1.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应当具备国家认可的检查条件和能力,符合相关法规要求。 2.职业健康检查的医生应当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具备从事职业健康检查的能力。 3.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应当进行质量管理,建立健全质量控制程序和质量保证体系。 四、职业健康检查结果的处理 1.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应当按照相关要求记录和报告,对发现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应当按照规定采取相应措施加以控制或

消除。 2.职业健康检查记录应当妥善保管,密切配合企业或从业单位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 3.职业健康检查结果的处理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保护职工个人隐私权。 五、法律责任 1.企业或从业单位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实施职业健康检查的,由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以罚款。 2.职业健康检查结果造假或者故意隐瞒职业病危害因素导致职工受害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和刑事处罚。 3.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违反职业健康检查管理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罚并吊销证书。 六、附则 1.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本办法解释权属于有关主管部门。 3.本办法中涉及的相关术语、内容应当遵守国家相关规定和标准。

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

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加强职 业健康监护的监督管理,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用人单位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 (以下简称劳动者)的职业健康监护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其实施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职业健康监护,是指劳动者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应急的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 制度,依法落实职业健康监护工作。 第五条用人单位应当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 对其职业健康监护工作的监督检查,并提供有关文件和资料。 第六条对用人单位违反本办法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 人均有权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举报或者报告。 第二章用人单位的职责 第七条用人单位是职业健康监护工作的责任主体,其 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全面负责。 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办法以及《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235)等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要求,制定、落实本单位职业健康检查年度计划,并保证所需要的专项经费。 第八条用人单位应当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并承担职业健康检查费用。 劳动者接受职业健康检查应当视同正常出勤。 第九条用人单位应当选择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 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职业健康检查工作,并确保参加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身份的真实性。

第十条用人单位在委托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对从事接触 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时,应当如实提供下列文件、资料: (一)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 (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及其接触人员名册; (三)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评价结果。 第十一条用人单位应当对下列劳动者进行上岗前的职 业健康检查: (一)拟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X录用劳动者, 包括转岗到该作业岗位的劳动者; (二)拟从事有特殊健康要求作业的劳动者。 第十二条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 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 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 第十三条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者所接触的职业病危 害因素,定期安排劳动者进行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检查。 对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检查,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等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规定和要求,确定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的检查项目和检查周期。需要复查的,应当根据复查要求增加相应的检查项目。 第十四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立即组 织有关劳动者进行应急职业健康检查: (一)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在作业过程中出现与所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相关的不适症状的; (二)劳动者受到急性职业中毒危害或者出现职业中毒症状的。 第十五条对准备脱离所从事的职业病危害作业或者岗 位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在劳动者离岗前30日内组织劳 动者进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劳动者离岗前90日内的 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检查可以视为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

《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

《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 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工作,保障劳动者的健康权益,根据《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类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等用人单位 的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工作。 第三条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工作应遵循科学、公正、保密的原则,加强宣传教育,提高职工健康意识,确保职业健康检查工作的顺利 开展。 第四条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工作应当建立健全相应的制度和流程,保障检查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第二章职业健康检查的内容和要求 第五条职业健康检查应包括以下方面的内容: ⒈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评估和监测。 ⒉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的分析和报告。 ⒊职业病危害因素控制措施的制定和实施。

⒋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和控制措施的评估。 第六条职业健康检查的要求包括以下方面: ⒈检查内容应根据用人单位的行业特点和工作岗位确定。 ⒉检查应定期进行,确保职工的健康状况得到及时评估和干预。 ⒊检查结果应及时反馈给职工,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保护职工的 健康。 第三章职业健康检查的组织与实施 第七条职业健康检查应由用人单位组织和实施,职业健康管理 机构可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第八条职业健康检查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医务 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职业健康检查知识和技能。 第九条职业健康检查应包括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评估、职工基础 健康状况的评估、职工的医学检查和评估报告的编制等内容。 第十条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应记录在职工个人健康档案中,用人 单位应妥善保存并定期更新。 第四章职业健康检查数据的管理和保密 第十一条职业健康检查数据的管理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 保密要求,防止泄露和滥用。

企业职业健康管理管理制度(4篇)

企业职业健康管理管理制度(4篇) 企业职业健康管理管理制度(4篇) 企业职业健康管理管理制度1 1.目的和依据 1.1为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预防职业病,保护全体员工的身体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职业病防治法》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1.2职业卫生管理与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的原则。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职业卫生管理工作。 3定义 3.1职业危害: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职业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有害因素。 3.2职业病:指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并列入国家公布的职业病名单的疾病。 4机构设置

公司成立职业卫生管理领导小组,总经理任组长,各车间及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为组员;安管办为职业卫生的日常管理机构。 5职责 5.1职业卫生领导小组职责: 5.1.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职业卫生管理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法律、法规,并将此工作列入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 5.1.2审定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目标以及实现目标的方案,并定期监督检查方案的落实情况,解决各部门关系协调、所需资金落实等问题。 5.2安管办职责: 5.2.1宣传、贯彻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并监督实施。 5.2.2确定公司的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点,协助卫生部门对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点进行监测,并对监测结果进行公示;对超标场所,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方案,监督整改。 5.2.3负责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负责企业劳动卫生档案的建立工作; 5.2.4负责组织进行建设项目的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5.2.5负责在职员工职业病档案的归档工作。 5.2.6会同人力资源部门联合开展职业卫生教育工作,普及

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全文(优秀6篇)

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全文(优秀6篇) 章职业健康检查规范篇一 第九条按照劳动者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职业健康检查分为以下六类: (一)接触粉尘类; (二)接触化学因素类; (三)接触物理因素类; (四)接触生物因素类; (五)接触放射因素类; (六)其他类(特殊作业等)。 以上每类中包含不同检查项目。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应当根据批准的检查类别和项目,开展相应的职业健康检查。 第十条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应当与用人单位签订委托协议书,由用人单位统一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也可以由劳动者持单位介绍信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第十一条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应当依据相关技术规范,结合用人单位提交的资料,明确用人单位应当检查的项目和周期。 第十二条在职业健康检查中,用人单位应当如实提供以下职业健康检查所需的相关资料,并承担检查费用: (一)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 (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及其接触人员名册、岗位(或工

种)、接触时间; 章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篇二 第四条医疗卫生机构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应当经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批准。 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批准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名单、地址、检查类别和项目等相关信息。 第五条承担职业健康检查的医疗卫生机构(以下简称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涉及放射检查项目的还应当持有《放射诊疗许可证》; (二)具有相应的职业健康检查场所、候检场所和检验室,建筑总面积不少于400平方米,每个独立的检查室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 (三)具有与批准开展的职业健康检查类别和项目相适应的执业医师、护士等医疗卫生技术人员; (四)至少具有1名取得职业病诊断资格的执业医师; (五)具有与批准开展的职业健康检查类别和项目相适应的仪器、设备;开展外出职业健康检查,应当具有相应的职业健康检查仪器、设备、专用车辆等条件; (六)建立职业健康检查质量管理制度。 符合以上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由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颁发《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资质批准证书》,并注明相应的职业健康检查类别和项目。 第六条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具有以下职责: (一)在批准的职业健康检查类别和项目范围内,依法开展职业健康

2021年最新职业健康管理办法

2021年最新职业健康管理办法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前期预防 第三章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 第四章职业病诊断与职业病病人保障 第五章监督检查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宪

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职业病防治活动。 本法所称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职业病的分类和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制定、调整并公布。 第三条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建立用人单位负责、行政机关监管、行业自律、职工参与和社会监督的机制,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 第四条劳动者依法享有职业卫生保护的权利。 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

工会组织依法对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督,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用人单位制定或者修改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应当听取工会组织的意见。 第五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对本单位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 第六条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全面负责。 第七条用人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保险。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工伤保险的监督管理,确保劳动者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第八条国家鼓励和支持研制、开发、推广、应用有利于职业病防治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加强对职业病的机理和发生规律的基础研究,提高职业病防治科学技术水平;积极采用有效的职业病防治技术、工艺、设备、材料;限制使用或者淘汰职业病危害严重的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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