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简介

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简介
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简介

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简介

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成立于1998年12月18日,作为人民银行总行的派出机构,在陕西、甘肃、宁夏、青海和新疆五省区行政区划内履行中央银行职责。西安分行辖区位于我国广袤的西北地区,地处西部大开发的前沿。分行机关位于陕西省西安市,经总行批准,内设职能处室和直属单位31个。

下辖西安分行营业管理部和兰州、银川、西宁、乌鲁木齐4个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以及47个市(地、州)中心支行、204个县支行。

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现有内设处室33个,分别是:

办公室(党委办公室)、货币信贷管理处、金融稳定处、调查统计处、会计财务处、支付结算处、科技处、货币金银处、国库处、国际收支处、经常项目管理处、资本项目管理处、内审处、事后监督中心、法律事务处、人事处(党委组织部)、金融研究处、征信管理处、保卫处、党委宣传部、机关党委办公室、纪检监察一处、纪检监察二处、党委巡察办公室、离退休干部处、工会办公室、团委、后勤服务中心、钞票处理中心、清算中心、反洗钱处、外事处、基建办公室。

陕西省:

西安分行营业管理部、咸阳市中心支行、渭南市中心支行、铜川市中心支行、宝鸡市中心支行、汉中市中心支行、安康市中心支行、商洛市中心支行、延安市中心支行、榆林市中心支行。

甘肃省:

兰州中心支行、定西市中心支行、武威市中心支行、临夏州中心支行、庆阳市中心支行、酒泉市中心支行、天水市中心支行、金昌市中心支行、甘南州中心支行、张掖市中心支行、嘉峪关市中心支行、白银市中心支行、平凉市中心支行、陇南市中心支行。

在总行的领导下,人民银行西安分行按照“唯实、从严、致和”的治行理念,依法履职,开拓创新,积极采取各项措施,有效执行货币政策,坚定维护辖区金融稳定,高效提供金融服务,推动了辖区经济金融又好又快发展。

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机构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总行的有关政策规定,根据总行的授权,在本辖区发布履行职责的命令和规定。

二、负责在辖区内贯彻执行中央银行资金、存款准备金、再贴现、利率等有关货币信贷政策,监督管理金融市场。

三、防范化解西安分行辖区及陕西省系统性金融风险,维护地区金融稳定。

四、分析、研究西安分行辖区及陕西省宏观经济金融形势,为总行的货币政策决策提供政策建议和依据。

五、负责管理陕西省金融统计工作及信贷征信业务,推动建立社会信用体系。

六、管理陕西省货币发行、现金管理和反假人民币业务,管理总行人民币重点库。

七、管理陕西省人民银行系统的会计财务、支付结算业务,负责对大额资金异常流动的监测,管理协调陕西省反洗钱工作。

八、管理陕西省外汇、外债和国际收支业务。

九、经理陕西省国库业务。

十、管理陕西省人民银行系统的科技和安全保卫工作。

十一、根据管理权限负责西安分行辖区人事、内审、党群等工作。

十二、承办总行交办的其他事项。

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机关内设机构简介

分行机关共由33个部门组成。各部门具体职责如下:

办公室(党委办公室)职责:组织协调本行机关日常工作,组织行长办公会、行务会议及重要工作会议,承办有关文秘、信息综合、外事、信访、档案、保密、新闻报导等工作,督办本行重要事项。

货币信贷管理处职责:(一)贯彻落实国家货币信贷政策,指导辖区货币信贷工作;(二)负责陕西省经济金融运行状况及货币政策执行情况监测与分析;(三)负责制定信贷支持区域经济发展指导意见,开展窗口指导,引导信贷投向,调整信贷结构;(四)根据总行授权,负责再贷款、再贴现、存款准备金等货币政策工具管理工作;(五)指导辖区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工作,负责农村信用社专项票据兑付;(六)负责利率管理工作,监督辖区金融机构贯彻落实利率政策;(七)负责辖内金融市场的监督管理和监测与分析;(八)承担分行货币政策执行分析小组办公室工作,负责起草区域金融运行报告。

金融稳定处职责:负责研究陕西省内银行、证券和保险业协调发展问题,会同有关部门综合研究陕西省金融业改革发展规划;评估陕西省金融稳定状态,研究实施防范和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的政策措施;实施对陕西省内运用中央银行最终支付手段机构的检查,并参与有关机构市场退出的清算或重组等工作;负责陕西省内金融控股公司和交叉性金融工具的监测;承办陕西省内涉及运用中央银行最终支付手段的金融业重组方案的论证和审查工作;管理陕西省金融风险处置或金融重组中以中央银行最终支付手段所置换的资产。

调查统计处职责:收集、汇总陕西省及西北五省区金融统计数据,编制金融统计报表,按旬、月上报陕西省地方中小金融机构及人民银行统计数据,对陕西省辖内金融机构执行统计法规情况以及统计工作质量进行监督检查;负责陕西省工业景气、物价、银行家问卷调查和居民储蓄问卷调查的指导,组织完成总分行布置的专题快速调查,进行陕西省宏观经济金融与货币监测分析,创建、维护区域经济金融数据库,向省政府和金融机构提供金融统计信息咨询服务;负责陕西省金融学会秘书处日常工作,组织开展陕西省群众性金融学术研究与交流活动。

会计财务处职责:组织陕西省内人民银行系统贯彻落实人民银行会计、财务、基建制度,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组织陕西省内人民银行系统开展会计财务年终决算工作,编制会计财务决算报表;编制陕西省内人民银行系统财务预、决算;管理陕西省内人民银行系统的财务、基建、固定资产和集中采购等工作;协同人事部门审核各市中心支行会计主管人员的任职资格;履行会计财务监督、组织会计财务检查、开展会计财务调研与分析;对陕西省内金融机构报表资料实施管理等。

支付结算处职责:组织陕西省内人民银行会计核算,推进现代化支付系统建设;贯彻落实支付结算法规制度、实施银行账户管理办法、组织同城票据清算;开展支付结算制度执行检查,维护支付结算秩序;负责支付结算业务咨询、受理支付结算举报、调解结算纠纷。

反洗钱处职责:负责统筹安排全省各分支机构反洗钱工作,实时对全省银行、证券、保险等各类金融机构开展反洗钱现场和非现场监管,通过日常反洗钱大额和可疑交易资金监测,发现案件线索,预防和打击洗钱及其上游犯罪,维护经济金融秩序的有序稳定。

货币金银处职责:(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货币发行和金银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二)制定有关货币发行和金银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和实施细则;(三)按照国家货币发行的需要,对人民币发行基金的出入库、保管、调拨进行管理;(四)负责编制上报发行基金计划和年度回笼券清分、残损人民币销毁计划;(五)负责现金管理的执法检查和统计分析工作;(六)负责辖区发行库的建设和安全检查工作;(七)负责反假货币和票样管理工作;(八)负责钱币市场的管理和钱币研究工作;(九)负责陕西重点库和西安分库的管理工作;(十)负责出纳机具和运钞车辆的配备和管理工作;(十一)负责配备并派遣销毁专职督查员对钞票处理中心的日常残损人民币销毁工作进行监督与检查。

国库处职责:经理陕西省国家和地方金库业务,拟定本级国库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为省级财政部门开设国库单一账户;对国库资金收支进行统计分析;定期向同级财政部门提供国库单一账户的收支情况,并与同级财政部门核对国库单一账户的库存余额;监督管理预算资金的收纳、支拨、退付等事项,维护国库资金的安全和完整;监督各金融机构发行、兑付国债。

国际收支处职责:负责陕西省内国际收支、外汇收支统计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对国际收支和外汇收支状况进行监测、预警和分析;负责对外汇指定银行结售汇业务、银行间外汇市场运行和人民币汇价实施情况进行管理。

经常项目处职责: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外汇管理局经常项目外汇管理的各项方针、政策。负责制定陕西省经常项目外汇管理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辖经常项目外汇管理工作,包括:贸易外汇管理、服务贸易外汇管理、保险外汇业务管理、出口加工区外汇管理和境内经常项目外汇账户管理。负责指导、监督和检查各中心支局和外汇指定银行经常项目外汇管理工作。

资本项目处职责:负责全辖资本项下外汇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所辖中心支局资本项目外汇管理;监管外汇指定银行资本项目外汇业务运行;管理辖内外商直接投资和境外直接投资资本项下外汇资金流入、流出、汇兑及

外商投资企业验资询证;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外汇)和境外投资联合年检;管理辖内机构借用国外商业性债务性资本、发行外币债券、对外担保、对外发生债权等资本交易及其外汇资金的流入、流出、汇兑;外债项下统计监测;管理证券投资项下外汇市场准入及其外汇资金的流入、流出、汇兑;管理辖内资本项下外汇账户;管理辖内个人资产对外转移等业务。

内审处职责:(一)根据总行的内审工作规章、制度和办法,制定全辖内审工作的具体操作办法和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二)组织、指导、检查辖内人民银行系统内审工作;(三)审计中国人民银行分行营业管理部、中心支行、直属单位的预算决算、财务收支、固定资产和基本建设等财务活动;(四)审计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营业管理部、中心支行、直属单位、国家外汇管理局中心支局及其工作人员执行金融政策法规、依法履行公务、经办各项业务情况;(五)审计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营业管理部、中心支行、直属单位、国家外汇管理中心支局计算机信息系统开发、运行、内部控制及计算机信息系统基础设施管理和科技综合管理情况;(六)按照分行党委要求,依据人事部门的离任审计建议书,对分行营业管理部、中心支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离任审计;(七)对审计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及其责任人,依据国家和人民银行有关法规制度提出处理建议;(八)对辖内人民银行系统加强风险管理和健全内部控制提出改进建议。

事后监督中心职责:对所在行的会计、发行、国库、外汇等核算业务进行事后监督。(分行的事后监督中心负责分行营业管理部相关业务的事后监督)

法律事务处职责:(一)负责本行和组织全辖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备案清理工作,参与起草本行的规范性文件;(二)负责本行行政处罚和行政复议日常工作,审查本行行政处罚建议,组织行政处罚听证工作,受理辖区行政复议案件;(三)承办本行法律事务工作,向行领导和各部门提供法律顾问服务,承办对内对外的法律咨询事项,依法对外提供法律协助,承办本行渉诉案件;(四)开展金融、经济法律制度评估和调研工作,协助总行和政府、人大做好金融立法工作;(五)负责执法监督工作,组织开展相关法律执行情况的常规检查,根据工作需要开展专项检查等。

人事处(党委组织部)职责:(一)负责辖区党的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党员教育、培训、发展和党费收缴、管理、使用;(二)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辖区干部考核、任免、调配、交流、奖惩及离退休等工作;(三)负责分行系统行员录用、工资管理、绩效考核、劳动保护、人事报表统计等工作;(四)负责辖区分支行机构和编制管理;(五)负责辖区养老保险政策执行,基金征集、支付、结算以及业务指导、检查;(六)负责分行机关干部及辖区省会中支行级领导、地市州中支副处级以上干部人事档案与人事信息管理工作;(七)负责辖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管理,研究拟定辖区干部教育培训方案,并组织实施;(八)负责辖区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推荐、聘任和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考核。

金融研究处职责:负责围绕货币政策决策,对辖区及所在省(区、市)经济增长及运行进行分析预测;对货币信贷等各项政策执行情况及经济金融运行中的深层次、重大问题进行跟踪研究,提供决策建议;推动本地区金融研究工作的开展。

征信管理处职责:负责陕西省企业、个人征信系统建设及陕西省信贷征信市场与机构的管理工作以及相关金融知识宣传普及工作。

党委宣传部职责:协助分行党委抓好全辖和分行机关的宣传思想工作,做好分行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秘书工作,加强广大干部职工的理论学习和理论武装工作,对各级干部进行马列主义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教育;在党委的领导下,积极组织全辖各级行大力开展群众性的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实现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推进各级行的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金融业务的发展,不断加强内部管理和民主管理,做好综合治理工作,促进各级行的全面建设和发展。

机关党委办公室职责:(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总、分行党委决议,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二)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议、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决议,进行形势、政策、理想、纪律、法纪、勤政廉政和职业道德教育。(三)负责机关党的组织建设,做好分行机关支部的换届工作,领导和管理分行机关党支部。(四)对党员进行严格教育和管理,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实行有效监督,督促党员履行义务,严格执行党的纪律,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五)指导所属机关党支部做好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推进机关双文明建设。了解、反映群众的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六)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和考察,做好党的组织发展工作和党务干部的培训工作。(七)协助党委管理分行机关党组织和群众组织的干部;配合干部人事部门对机关行政领导干部进行考核和民主评议;对分行机关行政干部的任免、调动和奖惩提出意见和建议。(八)组织好民主评议党员的工作和所属党支部工作量化考核办法的实施,认真做

好党费收缴管理和党内统计工作。

纪检监察一处职责:纪检监察一处作为纪委的综合部门,担负着办文、办会、纪检监察目标管理考核评比及内部服务工作,编办《纪检监察简报》,负责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和培训;作为纪委重要的职能机构,还承担以下工作:全辖党风廉政建设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监督检查与考评;警示训诫防线的建设;进行廉政谈话和管理廉政档案;群众来信来访的调查处理,信访举报信息的管理;受理申诉;审理重要案件;指导县(市)支行监督管理机制建设工作。

纪检监察二处职责:纪检监察二处是在人行西安分行党委领导下的纪律监督检查工作部门,负责西安分行辖区人民银行系统干部职工纪律监督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工作职责主要包括:防范和查处辖区人行系统违法违纪案件;案件信息管理;反腐败抓源头工作;纠风和行风建设工作;组织开展执法监察工作;进行案例教育等。

巡察办公室职责:是分行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的日常办事机构(常设机构),主要负责巡察工作的综合协调、政策研究、制度建设、文件起草、巡察人员管理、服务保障,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等。

离退休干部处职责:(一)贯彻中央、国务院及总行制定的离退休干部工作方针政策和规定,根据总行和分行党委的要求,结合本系统实际情况,拟定具体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二)组织离退休干部政治学习等活动;做好离退休老同志的思想政治工作,发挥老同志在“三个文明”建设中的作用;(三)组织离退休干部开展适合老年人特点的文化体育活动;(四)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生活福利等服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办理离退休干部的丧葬和善后事宜;(五)指导、检查全辖离退休干部工作;(六)负责离退休干部的来信来访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信息统计工作。

后勤服务中心职责:(一)负责分行机关行政经费的使用管理及财务分析和预决算上报;(二)负责分行机关固定资产增减账务管理,配合会计财务处做好固定资产清查工作;(三)负责分行机关办公用房、职工用房的管理修缮以及分行机关办公楼的通讯线路、用电用水、清洁卫生工作;(四)负责分行机关有关工作会议的会务保障工作;(五)负责分行机关办公用品采购发放,承办大批物资报批采购;(六)负责分行机关公务用车的购置、调整、维修、报废,保障公务机关用车;(七)负责分行机关培训中心和食堂的管理工作。

外事处职责:(一)负责西安分行外事管理规定、工作制度的制定和监督执行;(二)负责就相关外事工作事宜与总行国际司进行沟通协调;(三)安排并参与外事会见、会谈,负责相关资料的准备及翻译工作;(四)编译国际金融动态信息,完成对国际金融机构、业务开展情况的调研工作;(五)负责陕西、甘肃、宁夏、青海、新疆五省区人民银行工作人员因公出国(境)访问、交流、培训的资格初审以及相关证照的管理工作。

清算中心职责:负责支付系统城市处理中心(CCPC)的日常业务运行和系统运行维护;负责陕西省内与支付系统连接的中央会计核算系统(ABS)、国库综合业务系统(TBS)和商业银行前置机(MBEE)等系统接入条件的保障和改善;负责陕西省内支付系统运行维护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负责对支付系统参与者(如MBEE等)提供必要的运行维护方面的指导;根据清算总中心要求,承担有关系统监控和维护服务工作。

钞票处理中心的职责:(一)负责组织完成总行下达的回笼券清分、残损人民币机械销毁定额任务以及其他各项工作任务目标;(二)负责内部的日常管理,制定内部各工作流程和规范化管理的具体实施细则;(三)负责填制本中心回笼券清分、残损人民币抽查复点、销毁等业务工作情况登记簿,填写相关凭证并报货币金银处进行会计核算;(四)负责内部回笼券清分、残损人民币抽查复点、销毁数据的汇总统计并上报,以及有关档案资料的保管;(五)负责各类设备的维护、保养和安全管理,保证钞票处理中心所有设备设施的安全正常运行;(六)负责内部人员的岗位培训和其他业务培训;(七)负责内部安全管理,落实防火、防盗、防破坏、防事故等方面的责任制,制定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中国人民银行网站介绍

中国人民银行网站介绍 中国人民银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央银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成部门之一。其网站版块分为多个。 首先最顶上是术语表,网站地图和RSS订阅。术语表就是各种有关金融银行货币的专业术语,如我们平常都有学到的“再贴现”,“存款准备金“等等;网站地图就是大概介绍每个版块包括哪些内容,如”会计财务司“就包括”会计财务司简介“”工作动态“”制度法规“”教育培训“四个部分;RSS订阅就是关于中国人民银行的新闻。 接着就是信息公开和服务互动栏。信息公开共包含20个部分。一是新闻发布,主要是用于发布有关中国人民银行最新的新闻和各种经济金融银行货币的报告,如“2014年前三季度社会融资规模统计数据报告”;二是人民币,它包括人民币发行,人民币管理,反假币工作,普通纪念币,贵金属纪念币,其中人民币发行还包含了人民币发行现状和人民币票样,从人民币票样我们可以得知各年份发行的人民币的样式;三是法律法规,它包括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和立法征求意见,比如在国家法律中我们可以看到各种有关金融银行法律的具体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就是为了预防洗钱活动,维护金融秩序,遏制洗钱犯罪及相关犯罪而制定,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的;四是经理国库,它包含动态信息,规章制度和理论研究和经验交流,其中动态信息大部分是有关中央国库现金管理商业银行定期存款的情况;五是货币政策,它又包括货币政策委员会,货币政策工具,人民币汇率,货币政策执行报告,跨境人民币业务和货币合作,在货币政策工具中就为我们详细地介绍了存款准备金(存款准备金是指金融机构为保证客户提取存款和资金清算需要而准备的资金,金融机构按规定向中央银行缴纳的存款准备金占其存款总额的比例);六是国际交往,它包括国际交往和国际金融信息,主要是为我们提供最新的国外金融资讯;七是信贷政策(是中央银行根据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产业政策、区域经济发展政策和投资政策,并衔接财政政策、利用外资政策等制定的指导金融机构贷款投向的政策),它包括政策动态和业务简介;八是人员招录,它主要是用来公布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招录人员的公告和信息;九是金融市场,它包含金融市场运行分析,货币市场,银行间债券市场,黄金市场,外汇市场和房地产与汽车金融,除了金融市场运行分析是描述当年每月金融市场运行情况外,其他都是相关的政策法规,监管动态和业务简介;十是金融研究,它包括各种学术活动,研究刊物和科研服务;十一是金融稳定(金融稳定是指一种状态,即

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简介

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简介 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成立于1998年12月18日,作为人民银行总行的派出机构,在陕西、甘肃、宁夏、青海和新疆五省区行政区划内履行中央银行职责。西安分行辖区位于我国广袤的西北地区,地处西部大开发的前沿。分行机关位于陕西省西安市,经总行批准,内设职能处室和直属单位31个。 下辖西安分行营业管理部和兰州、银川、西宁、乌鲁木齐4个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以及47个市(地、州)中心支行、204个县支行。 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现有内设处室33个,分别是: 办公室(党委办公室)、货币信贷管理处、金融稳定处、调查统计处、会计财务处、支付结算处、科技处、货币金银处、国库处、国际收支处、经常项目管理处、资本项目管理处、内审处、事后监督中心、法律事务处、人事处(党委组织部)、金融研究处、征信管理处、保卫处、党委宣传部、机关党委办公室、纪检监察一处、纪检监察二处、党委巡察办公室、离退休干部处、工会办公室、团委、后勤服务中心、钞票处理中心、清算中心、反洗钱处、外事处、基建办公室。 陕西省: 西安分行营业管理部、咸阳市中心支行、渭南市中心支行、铜川市中心支行、宝鸡市中心支行、汉中市中心支行、安康市中心支行、商洛市中心支行、延安市中心支行、榆林市中心支行。 甘肃省: 兰州中心支行、定西市中心支行、武威市中心支行、临夏州中心支行、庆阳市中心支行、酒泉市中心支行、天水市中心支行、金昌市中心支行、甘南州中心支行、张掖市中心支行、嘉峪关市中心支行、白银市中心支行、平凉市中心支行、陇南市中心支行。 在总行的领导下,人民银行西安分行按照“唯实、从严、致和”的治行理念,依法履职,开拓创新,积极采取各项措施,有效执行货币政策,坚定维护辖区金融稳定,高效提供金融服务,推动了辖区经济金融又好又快发展。 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机构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总行的有关政策规定,根据总行的授权,在本辖区发布履行职责的命令和规定。 二、负责在辖区内贯彻执行中央银行资金、存款准备金、再贴现、利率等有关货币信贷政策,监督管理金融市场。 三、防范化解西安分行辖区及陕西省系统性金融风险,维护地区金融稳定。 四、分析、研究西安分行辖区及陕西省宏观经济金融形势,为总行的货币政策决策提供政策建议和依据。 五、负责管理陕西省金融统计工作及信贷征信业务,推动建立社会信用体系。 六、管理陕西省货币发行、现金管理和反假人民币业务,管理总行人民币重点库。 七、管理陕西省人民银行系统的会计财务、支付结算业务,负责对大额资金异常流动的监测,管理协调陕西省反洗钱工作。 八、管理陕西省外汇、外债和国际收支业务。 九、经理陕西省国库业务。 十、管理陕西省人民银行系统的科技和安全保卫工作。 十一、根据管理权限负责西安分行辖区人事、内审、党群等工作。 十二、承办总行交办的其他事项。 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机关内设机构简介 分行机关共由33个部门组成。各部门具体职责如下:

人民银行县支行履职能力建设思考

人民银行县支行履职能力建设思考 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银行县(市)支行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提出,要按照“定位清晰、职责明确、管理科学、运转协调”的总体要求切实推进县支行的发展。此《意见》的出台为县支行的建设与发展提供了明确的思路,如何按照《意见》的要求切实加强县支行建设,更好地履行央行基层行职责,为县域经济发展提供高效的金融服务,成为央行各级分支机构当前要深入研究的一个重要课题。 人民银行县支行履行职责面临的挑战 目前,人民银行县支行普遍存在货币政策传导不够畅通、职能定位不够清晰、履职重点不够突出、机构岗位设置不切合实际、队伍素质不适应履职需要等问题,很大程度上制约和影响了县支行职能的有效发挥。 履职定位不适应货币信贷政策传导与实施的要求 目前,人民银行基层机构贯彻执行信贷政策的手段普遍较为单一,督导商业银行加大对“三农”和县域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主要是通过“窗口指导”,但“窗口指导”约束力较弱,导致信贷政策的传导作用弱化。同时,银行监管职能分离后,上级行对县支行职能权限上收过多,新增加的职能授权不清,导致人民银行县支行对县域金融体系的主导功能弱化。尤其是地方政府成立金融协调部门参与金融管理,直接加大了人民银行县支行疏通货币政策传导机制和维护县域金融稳定的难度。县支行没有操作货币政策工具的自主权,不能根据当地经济金融运行实际,有针对性地实行总量控制和结构调整,难以激励约束辖区金融机构。另外,货币信贷政策传导和实施需要全面的经济金融监测信息体系作为支撑,目前信息反馈的指标体系没有建立,信息获取难度加大且时效性不高,难以形成稳定长效的数据采集和信息反馈机制。货币信贷政策执行还涉及与政府综合部门、金融监管部门、金融机构甚至社会各界的协调配合,一些工作性质超出了人民银行传统职能范畴。 金融服务水平不适应县域经济和农村金融发展的需求 近些年,撤销发行库尽管整合优化了资源并降低了风险隐患,但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例如,撤销发行库部分割断了县支行与县域金融机构的主业联系,无法迅速准确地掌握县域货币流通的情况,对辖内存取款商业银行现金投放回笼起不到监控、调剂和指导作用;使县域和农村客户合理的大额现金支取很难得到及时的满足,流通中的残损人民币回收渠道不畅也使得小面额人民币的供应不足和市场流通中人民币整洁度较差;商业银行异地交取款给押运工作增加了风险,并

中国人民银行与银监会的职能定位与关系协调

题目:中国人民银行与银监会的职能定位与关系协调 摘要: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人民银行的独立性不断增强,但也存在许多问题。银监会的成立将改变中央银行同时负有银行监管与货币政策职能的状况,大大增强中央银行的独立性。我国中央银行与银监会在职责上都是为了维护金融稳定,在职责上的不同点主要体现在行使职责的手段不同、行使职责的范畴不同以及二者行使职责侧重点不同等三方面。 关键词: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职责分工关系协调 正文: 一、中国人民银行的性质与职能概述 中国人民银行(简称央行或人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央银行,于1948年12月1日在石家庄组成。中国人民银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的规定,在国务院的领导下依法独立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履行职责,开展业务,不受地方政府、各级政府部门、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中国人民银行作为我国的中央银行,一直行使着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对金融机构实施监管职能。然而,直到1983年与国有商业银行的分离,它才成为真正意义上的中央银行。人民银行作为中央银行传统上包揽的监管中国金融体系的职责涵盖了证券监管、保险业监管和对银行业的监管。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进一步发展,央行的职责越来越得以专业化,即它已不再像以前那样负责金融业的方方面面,而是将监管职责逐步剥离开来:使其更关注于货币政策的制定与执行上,1992年证监会的成立,对证券市场的监管职责从人民银行中剥离;1998年保监会的成立,对保险市场的监管职责也从其中剥离;及至2003年银监会的成立,

其职责再次得以细化。2003年3月,我国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决定。将中国人民银行对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及其他存款类金融机构的监管职能分离出来,并和中央金融工委的相关职能进行整合。成立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银监会成立后,开始履行对银行业的监管职能,由此我国的银行业监管开创了新格局。 二、银监会性质与职能概述 银监会即中国银行业监督委员会。是在2003年成立的,它将原属于人民银行的金融监管职能分离出来交由其代为行使,这样就使得人民银行更加独立自主地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加强宏观调控。作为国务院直属的正部级事业单位,银监会将根据授权,统一监管银行、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及其他存款类金融机构,主要职责是拟订有关银行业监管的政策法规,负责市场准入和运行监督,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等。 监管职能分离使银监会享有了银行业监督管理的职权。其主要的八项职责为:制定有关银行业金融机构监管的规章制度和办法;审批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分支机构的设立、变更、终止及其业务范围;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实行现场和非现场监管,依法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审查银行业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负责统一编制全国银行数据、报表,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公布;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存款类金融机构紧急风险处置的意见和建议;负责国有重点银行业金融机构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银监会将根据授权, 统一监管银行、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及其他存款类金融机构, 主要职责是拟订有关银行业监管的政策法规,负责市场准入和运行监督, 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等。而中国人民银行将主要负责货币政策和跨行之间的资金往来, 具体包括利率的调整、银行之间的现金结算支付和一些新业务等。 三、央行与银监会职能的不同点 银监会作为银行业监管部门,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具有机构监管的权力,但不排斥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的功能监管权。而且,银监会的机构监管与人民银行的功能监管也各有不同的侧重点,两者在现实操作中是完全可以加以区分的。中央银行与银监会在职责上的不同点主要体现在行使职责的手段不同、行使职责的范畴不同以及二者行使职责侧重点不同等三方面。 1、二者行使职责的手段不同 虽然央行与银监会的最终目标都是为了维护我国金融稳定,但他们所采取的手段却有所不同。央行职责的行使主要运用各种工具调节货币供给、进而影响宏观经济的方针和政策的总和来实现,而银监会则通过对各金融机构具体、微观的监管来实施其职责。央行的着眼点是为了维护整个宏观金融秩序的稳定;而银监

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部简介

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部(大家亲切的称她为五道口)成立于改革开放伊始、金融业百废待兴的1981年,凭借时任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副行长的刘鸿儒先生以其敏锐的触角、超前的意识,以及各商业银行(专业银行)、金融机构的大力支持而创办我校。在外人眼里,研究生部因其低调的作风,突出的成就不免显得有几分神秘和高不可攀,有人将她称为金融界的"黄埔军校",也有人将她比作美国的哈佛商学院。"在美国,获得哈佛工商管理硕士被认为是走向商界成功的通行证,那么在中国,这张通行证便是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部的学位证书。"香港《南华早报》的报道即是她在中国金融界地位的一个真实写照。截至2008年7月,已经有1353名硕士毕业生、111名博士毕业生从研究生部迈向中央银行、各金融监管机构、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保险公司等领域,他们曾经参与创办了中国第一家证券公司、中国第一家法人股份制银行、中国第一家上市银行、中国第一只基金、中国民间最大信用社、中国第一家柜员制银行……“道口人”已成为金融业一道独特的风景而遍布中国金融业。 研究生部简介 一、专业课程设置 研究生部硕士研究生均为金融学专业,下设四个研究方向:货币银行学、国际金融学、证券投资学和保险学。四个方向的基本课程相同,只是在个别专业课的设置上有所差别,以体现各个研究方向的特点。研究生部北边与清华大学毗邻,西边与北京大学接壤。"北沐清华情,西承燕园风",借着便利的地理条件,研究生部在教学、科研方面与北大、清华等高校保持着紧密的联系。 二、教学特色 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专家学者担任导师,他们有学识、有经验,对中国乃至国际经济金融问题有符合中国实际的深刻感受,真正教书又育人。建校以来,人行研究生部聘请的历届硕士生、博士生导师基本上都是金融界的杰出人士。在研究生部的导师中,约有40%来自中国人民银行系统,60%来自证监会、保监会等金融监管部门和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证券公司、证券交易所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 重大特色。二十年来,研究生部除了聘请北京大学和中国人民大学的著名教授担任学术顾问外,基础理论与工具课的国内教授主要来自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央党校、国际关系学院等院校。外聘而非固定,保证了教师授课的灵活性和高质量。外籍教授的聘请是外聘制的一个重要内容。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部自1981年建校以来,一直坚持开放办学的方针,不断从国外聘请专家、学者及教授来校讲学。二十年来,站在研究生部讲台上的外籍专家、学者及教授不乏国际著名教授、大金融机构高级主管。另外,利用北京外资银行多的优势,经常请外资银行驻京代表来校介绍各国银行制度与业务。现在,每学期至少有两门由国外大学教授用英语主讲的专业课,采用国外最新版的教材,运用最新国际案例,使学生的知识水平、知识结构直接与国际接轨,既拓宽了学生的思路,又提高了外语能力。

人民银行县支行工作总结及2018年工作计划

人民银行县支行工作总结及2018年 工作计划 人民银行怀远县支行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国家的货币政策,不断高金融服务水平,促进县域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维护辖区金融稳定,为全县经济和金融和谐可持续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深入宣传和贯彻国家的货币政策,确保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得到有效实施 5年间,我国相继实施了稳健的货

币政策、积极的货币政策、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这些货币政策是针对各阶段国际国内经济形势而实施的,对于做好国家宏观调控,确保国家宏观调控目标的实现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为确保国家货币政策的实施,我县支行每年都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汇报上级行年度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并利用全县金融工作联席会议和政银企座谈会等机会向社会各界加以宣传,争取各界的支持理解,确保货币政策得到有效实施。 二、积极开展政银企合作与交流,促进县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为促进县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我县支行加大信贷窗口指导,积极促进县域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入,支持县域经济发展。并通过召开座谈会、项目推介会、银企对接会等多种形式加强银企合作与交流。5年间,我县支行共组织召开10次金融工作联席会、12次银企座谈会、14次银企对接会。期间:2008年、2009

年我县支行积极配合县政府相关部门先后召开了8次银企对接会和项目推介会,促成签约项目475个,签约金额达54亿元,大大改善了企业贷款难的状况。2010年,怀远县结合实际,创新银企合作方式,采取银企合作、银农合作等多种方式,开展一对一、一对多等对接活动,尤其是邮政储蓄银行。2010年2月,怀远邮政储蓄银行与县农委合作,开展了银农对接活动,与怀远县各农业专业合作社签订合作协议,对社员实行联保贷款方式给予信贷支持。并采取主动下乡与农户面对面对接的方式,逐个乡镇开展对接活动,现场办理贷款手续。2011年,还实行银镇对接的方式,金融办、人民银行和商业银行深入龙亢、陈集等乡镇开展银企对接活动,银行与企业面对面对接,当场解决企业资金难问题。 三、不断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设良好的县域金融生态环境 我县支行不断加大金融知识和金融法律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开展金

中国人民银行知识点

中国人民银行(简称央行或人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央银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成部门之一,于1948年12月1日组成。中国人民银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的规定,在国务院的领导下依法独立执行货币政策,履行职责,开展业务,不受地方政府、各级政府部门、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中国人民银行总行位于北京,2005年8月10日在上海设立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 中国人民银行1948年在华北银行、北海银行、西北农民银行的基础上合并组成 中国人民银行标志 的。1983年国务院决定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国家中央银行职能。含金融风险防范与化解、统计数据、银行卡、金融规章、反假货币工作、公告栏等。 一、基本资料 中国人民银行(简称央行或人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央银行,于1948年12月1日组成。中国人民银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的规定,在国务院的领导下依法独立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履行职责,开展业务,不受地方政府、各级政府部门、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分别位于北京和上海,2005年8

月10日在上海设立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 1998年年末,按照国务院的要求,中国人民银行对其内部管理架构实施了重大改革,设立了9个具有跨行政区域管辖职责的分行,各省除金融服务类工作组 中国人民银行 织管理职责由省会城市中心支行承担外,其余金融监管、货币政策类以及内部管理类工作组织管理职责全部由所在区域分行承担,央行管理体制改革措施在实施一段时间之后,因管理环节增加而产生的问题不断暴露,遭受了央行内部人士、业内人士以及各地政府部门的普遍诟病。 2001年起,原由分行承担的各项业务管理工作职责在人民银行总行的统一组织下,陆续划归各省会城市中心支行承担,从业务角度评价,1998年起实施的央行管理体制改革没有获得成功。目前,各分行仍然掌握着辖区内重要职务的人事任免权力。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从2009年7月开始的试点城市,扩大到全国20个省市自治区,扩大后城市的进出口量占全国的90%。 二、法律地位

中国人民银行文件

中国人民银行文件 银发〔2001〕404号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银行磁条卡自动柜员机 (ATM)应用规范》行业标准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汇局: 《银行磁条卡自动柜员机(ATM)应用规范》行业标准,业经全国金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审查通过,现予以印发,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标准的编号和名称: JR/T0002—2001《银行磁条卡自动柜员机(ATM)应用规范》 二、凡受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行和使用的人民币银行磁条卡的各种自动柜员机设备,必须严格遵循本标准。 三、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至2002年12月31日为过渡期。2003年1月1日起,各类不符合规范的ATM必须退出国内市场。各有关单位自标准发布之日起,应尽快组织开展做好你单位ATM应用系统的改造工作。 四、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其他相关标准中与本标准不符的内容应以本标准为准。 五、本标准由全国金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银行磁条卡自动柜员机(ATM)应用规范 二○○一年十二月十三日主题词:金融科技标准通知 内部发送:办公厅,科技司。 联系人:张龙清联系电话:66016450 (共印50份)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2001年12月17日印发

附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行业标准 JR/T0002—2001 银行磁条卡自动柜员机(ATM)应用规范 Functional Specification of Bank Automatic Teller Machine (ATM) for Magnetic Stripe Card 2001年12月13日发布2001年12月13日实施 中国人民银行发布

中国人民银行县级支行实习报告

中国人民银行县级支行实习报告 寒假期间,我在中国人民银行孟州市支行参加了为期半个月的实习。通过这次实习,我对人民银行县级支行的工作内容有了比较清楚的认识,区分了中国人民银行总分行与县级支行的职责划分。 中国人民银行孟州市支行有办公室、综合业务部、调查信息部和纪检监察室等“两部两室”组成。与普通商业银行相比,在这里工作的职员主要局限于完成自己的工作任务,没有额外的业务指标,工作相对轻松与模式化。他们时有任职资格考试,但这也是在类似国家机关工作的特点。 我被安排在调查信息部实习,这个科室有三个主任,四个科员(原来有五个,有一个生病休假了)。由于人员少,每个科员要承担不少的工作任务,而由于他们要负责地方货币信贷月报、季报、年报的呈报,所以在月中与月末时工作繁忙,而月初较为空闲。这也就导致一个月的事常常要集中在半个月的时间内完成。主任形象地说,在工作最繁重的那段时间,他们忙地抬不起头来。 刚到调查信息部时,一个同事拿了一些他们以前做好的材料给我看,有孟州市金融运行报告,金融统计月报,货币政策执行报告等等,通过这些资料的阅读,我对调查信息部的工作内容有了一个大概的印象,同时也了解了家乡的金融运行情况。 一、人行孟州市支行调查信息部主要任务 经过了解,人行孟州市支行调查信息部主要任务,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货币信贷管理。执行货币政策(只有中央有制定货币政策的权力,从省一级往下就只是执行货币政策。国家人民银行的货币政策针对的总量的控制,而信贷管理负责的是结构的调控,贷款在哪些领域鼓励投入,在哪些领域有限制); (二)金融市场监控(地方银监局主要监管金融市场中的各个主体,而市中心支行主要监管金融市场中跨区域的领域,如果经济运行中的一片区域都出现了问题,这是需要他们负责的); (三)确保金融稳定。由于权限有限,他们的工作做的不可能很深入,往往是表面文章。实际上他们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分析地方政府的经济政策,还有分析监控地方金融运行情况和货币政策执行情况。另外,还有一个“2+1”2指学生助学贷款和下岗工人贷款,但这两项的不良贷款比例很高,后者高达20%,前者更高,目前还没有统计数字。1指房地产贷款。 (四)金融统计与分析。负责辖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包括农发行、国有商业银行、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和小额贷款公司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统计与分析,编制统计月报,向地方政府和统计部门提供辖内的统计数据。 (五)征信业务。负责辖内中小企业的贷款卡办理、要素变更和年审,征集中小企业的信用信息;个人信息信息的查询和异议受理。今年3月15日国务院《征信管理条例》将正式实施,人民银行的征信业务将有法可依。

中国人民银行历史沿革与职能

中国人民银行从成立到2008年的60年中,在履行中央银行职责、发挥中央银行宏观调控职能、维护金融稳定、构建和完善多元化的金融机构体系、改进和提高金融服务、代表国家参与国际金融事务与国际金融合作、支持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历史沿革] 中国人民银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央银行,是在国务院领导下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对金融业实施监督管理的宏观调控部门。成立于1948年12月1日,由原华北银行、北海银行、西北农民银行合并而成,以华北银行为总行,地点设在河北省石家庄市。1983年9月,国务院决定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不再兼办工商信贷和储蓄业务。1995年3月18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至此,中国人民银行作为中央银行以法律形式被确定下来。 中国人民银行相对于国务院其他部委和地方政府具有明显的独立性。财政不得向中国人民银行透支;中国人民银行不得直接认购政府债券。中国人民银行分支行是总行派出机构,它执行全国统一的货币政策,依法对金融机构进行监管,其职责的履行不受地方政府干预。 1998年1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对中国人民银行管理体制实行改革,撤销32个省级分行,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置9家分行(包括20个金融监管办事处),2个营业管理部,333个中心支行,1660个县(市)支行。9家分行是:天津分行(管辖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沈阳分行(管辖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分行(管辖上海、浙江、福建);南京分行(管辖江苏、安徽);济南分行(管辖山东、河南);武汉分行(管辖江西、湖北、湖南);广州分行(管辖广东、广西、海南);成都分行(管辖四川、贵州、云南、西藏);西安分行(管辖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撤销北京分行和重庆分行,由总行营业管理部履行所在地中央银行职责。 [主要职能] 调整后,中国人民银行的主要职责有十四项: (一)起草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完善有关金融机构运行规则;发布与履行职责有关的命令和规章。 (二)依法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 (三)监督管理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和银行间债券市场、外汇市场、黄金市场。 (四)防范和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维护国家金融稳定。

人民银行机构性质的理想目标模式及其实现途径

人民银行机构性质的理想目标模式及其实现途径(一) 摘要:本文在对中国人民银行机构性质回顾的基础上,提出了人民银行机构性质的目标模式,并对如何实现这一模式进行了深入探讨。 关键词:人民银行,机构性质,实现途径 随着中国银监会的成立,银行监管职能从人民银行进一步分离,人民银行的机构性质和自身职能面临着新的调整。如何进一步明确人民银行的机构性质,科学界定人民银行的职能对于做好新形势下的人民银行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文从人民银行的工作实际和未来发展出发,就人民银行的机构性质及其实现途径谈几点看法。 一、人民银行机构性质的理想目标模式 (一)人民银行机构性质演变的历史回顾 人民银行的机构性质是指人民银行自身所具有的属性,这是由其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所决定的。中国人民银行成立50多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自身职能的不断调整,其自身性质也在不断发生着变化。主要经历了以下几个阶段: 1、建国初期至1978年底。这段时间,我国只有人民银行一家银行,虽然也出现过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等一些专业银行和金融机构,但时间都不长,他们也没有真正意义上的金融业务。此时,中国人民银行同时具有中央银行和商业银行的双重职能,既执行中央银行职能,如发行货币、代理国库、管理金融等,又从事一般商业银行业务,如信贷、储蓄、结算、外汇等,并在金融业中具

有高度垄断性。因此,这一时期的中国银行体系被称为“大一统”的银行体系。从银行制度来看,属于复合性的中央银行制度。这种“大一统”的银行体系和复合的中央银行制度是与当时国家实行的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此时,中国人民银行的性质,是既履行中央银行职能、又具有商业银行性质的综合性的中央银行。 2、1979年至1983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经济体制和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各专业银行以及其他金融机构相继恢复和建立。1979年2月,原中国人民银行农村业务部和国外业务部分别独立出去,成立中国农业银行和中国银行。1980年1月1日,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从中国人民银行独立出来,并恢复了中断20年之久的国内保险业务。人民银行的经营性业务逐渐减少,双重职能逐步剥离,中央银行职能逐步得到加强。1983年国务院作出《关于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的决定》,对中国人民银行的基本职能、组织机构、资金来源及其与其他金融机构的关系作出了比较系统的规定,以利于中央银行职能的强化。这一阶段的人民银行,其机构性质处于一个由复合性中央银行逐步向单一中央银行体制演化的阶段。 3、1984年至今的人民银行。1984年1月1日,中国工商银行正式成立。至此,我国结束了复合的中央银行体制,转而实行单一的中央银行制度。1986年1月7日,国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管理暂行条理》,首次以法规形式规定了中国人民银行的性质、地位和职能。1995年3月18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中华

1,下列不属于中央银行法律性质的是(D)

单选题 1、下列不属于中央银行法律性质的是(D ) A、政府的银行 B、银行的银行 C、发行的银行 D、监管的银行 2、商业银行的下列违规行为哪一项依法应由中国人民银行负责查处?、(A) A.提供虚假财务报告 B.出借营业许可证 C.未经批准代理买卖外汇 D.未经批准设立分支机构 3、根据我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的规定,在我国境内设立的下列哪一机构不属于银行业监督管理的对象?(D ) A.农村信用合作社 B.财务公司 C.信托投资公司 D.证券公司 4、根据《商业银行法》的规定,商业银行不得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下列哪一类人属于该规定所指的关系人?(A) A.商业银行的董事、监事、管理人员、信贷业务人员及其近亲属 B.与商业银行有业务往来的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C.商业银行的上级主管部门的负责人及其近亲属 D.商业银行的客户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多选题 1、依据《中国人民银行法》的规定,下列属于中国人民银行的职责有(A、 B、D) A依法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 B监督管理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和银行间债券市场;

C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审查批准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设立、变更、终止以及业务范围。 D实施外汇管理,监督管理银行间外汇市场; 2、根据我国《商业银行法》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C、D ) A中国建设银行不能向企业投资 B 中国银行不能投资于股票市场 C招商银行可以购买国债 D中国民生银行可以上市发行股票筹集资金 3、中央银行为实现货币政策目标,可以采取一些有效的手段。西方国家号称的“三大法宝”包括(A、B、C) A、再贴现率 B、法定存款准备金 C、公开市场业务 D、央行基准利率 判断题 1、中国人民银行并没有在各省设立省级分行,而是设立跨区分行,这是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T ) 2、公开市场业务是指中央银行在公开市场上买进或者卖出有价证券、外汇。这种业务的目的在于通过扩张或者紧缩 信用,调节社会货币供应量。(T ) 3、简答题 1、简述金属货币制度被信用货币制度取代的根本原因。 首先,金属藏量和产量的有限性与商品生产和交换扩大的无限性的矛盾,是金本位制崩溃的根本原因;其次,金属货币的价值稳定也是相对的;再次,金本位制不利于国家实行独立的经济正政策(金自由流动、固定汇率制)。 不兑现纸币取代金属货币的理由 第一,在金属货币流通的情况下,由于流通造成的磨损或人为削刮,是铸币的名义价值与实际价值经常背离,是铸币的金属存在同他的职能存在分离,所以在货币流通中就隐藏着一种可能性:可以用其他材料做得记号或用象征来代替金属货币执行铸币的职能。第二,不兑现纸币能执行货币的各项职能。 2、简述信用货币制度的特征。 第一,他以不兑现的纸币为本位币,一般是由国家授权中央银行发行的;第二,不兑现纸币不代表任何贵金属,实行发行准备制度,用作发行准备的主要是政府证券、黄金、外汇和商业票据;第三,非现金结算占据主导地位。活期存款成为货币供应量的绝大部分,由中央银行、商业银行和公众共同创造;第四,信用货币的性质使得保证流通中的货币量与经济增长的需求量相适应这一任务,从本位制下的金属货币自发调节转移到由各国政府机构人为控制。 3、简述中国人民银行的法律性质。 答案要点:是中国的中央银行,(1)是政府的银行(2)是银行的银行(3)是发行的银行,然后对含义作适当解释。 4、简述我国中央银行货币政策工具制度的种类,并对含义作适当分析。 (1)法定存款准备金制度;(2)基准利率制度;(3)再贴现制度;(4)公开市场操作制度;(5)向商业银行提供贷款制度 5、简述我国商业银行法定业务范围。 (一)吸收公众存款;(二)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三)办理国内外结算;(四)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 (五)发行金融债券;(六)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七)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

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大型修缮项目管理实施细则.doc

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大型修缮项目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西安分行陕西辖内大型修缮项目管理, 强化大型修缮项目预算编制科学性和预算执行严肃性,规范大型修缮项目申报、审批、建设管理等工作,提高修缮资金的使用效益,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大型修缮项目报批程序规定》(银办发〔2016〕161号文印发)、《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大型修缮项目预算管理办法》(银办发〔2011〕190号文印发)、《中国人民银行基本建设管理办法》(银发〔2011〕217号文印发)等规章制度,结合辖区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西安分行陕西辖内各级机构的大型修缮项目管理适用本实施细则。 第三条本实施细则所称大型修缮项目,是指总投资30万元(含)以上的危旧房屋、建筑物及附属设施、配套设备的修缮、修复及更新等,以及不超过原建筑面积15%的小型改扩建项目。 第四条申报大型修缮项目须至少满足以下一项条件: (一)使用年限在15年及以上,影响正常业务或办公。 (二)存在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风险。 (三)外观损毁严重。 (四)使用功能不能满足业务发展需要。 (五)不符合安全环保、节能和消防等强制性规定。 (六)其他客观原因确需进行大型修缮。

第五条大型修缮项目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体制。 第六条大型修缮项目采取逐级上报、逐级审查、分级审批的方式进行报批。各级机构开展大型修缮项目须严格按照规定履行报批程序。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开展大型修缮。 第七条分行和各地市中心支行应将大型修缮项目纳入业务中长期规划管理,根据各项目实际需求,统筹兼顾制定三至五年长期发展规划。 第八条分行和各地市中心支行应按照建立“项目需求储备库”的方式对大型修缮项目进行管理,即建立大型修缮项目数据库,全面归集相关信息,规范项目管理,为预算编制与执行提供客观、科学的依据。 第九条大型修缮项目预算应坚持“审核严格、管理规范、务求高效”的原则,各级分支机构应完善并严格执行审批制度,确保大型修缮项目预算真实、准确;规范资金管理,确保预算资金落实到实际项目。 第十条大型修缮项目的修缮工作应参照国家有关建设和修缮标准,本着简朴节约、经济适用、坚固安全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和总行有关管理规定,科学合理组织实施,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十一条项目所在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项目廉政责任制,切实防范预算资金风险和预防项目中的腐败行为。

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人民银行发展历史: 中国人民银行(简称央行或人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央银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成部门之一,于1948年12月1日组成。1948年12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在河北省石家庄市宣布成立。1949年2月,中国人民银行由石家庄市迁入北平。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把中国人民银行纳入政务院的直属单位系列,接受财政经济委员会指导,与财政部保持密切联系,赋予其国家银行职能,承担发行国家货币、经理国家金库、管理国家金融、稳定金融市场、支持经济恢复和国家重建的任务。1984年国家将商业银行的职能剥离出去成立中国四大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后,中国人民银行成为专职的中央银行。中国人民银行在国务院的领导下依法独立执行货币政策,履行职责,开展业务,不受地方政府、各级政府部门、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中国人民银行总行位于北京,2005年8月10日在上海设立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我国实行单一的中央银行制度,即全国只在首都北京设立一个中央银行--中国人民银行。中国人民银行总行作为中央银行的总行,根据履行职责的需要设立分支机构。分支机构是中国人民银行的派出机构。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制定或发布的货币政策、有关金融监督管理和业务的命令和规章等,在中国人民银行授权的范围内,对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进行监督管理,承办有关业务。中国人民银行对分支机构实行集中统一领导和管理。 ●。中国人民银行组织机构:。 中国人民银行设13个职能司(厅):办公厅(党委办公室)、条法司、货币政策司、金融市场司、金融稳定局、调查统计司、会计财务司、支付科技司、科技司、货币金银局、国库局、国际司、内审司、人事司(党委组织部)、研究局、征信管理局、反洗钱局(保卫局)、党委宣传部。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的人选,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决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任免。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由国务院总理任免 ●中国人民银行的主要职责: (一)起草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完善有关金融机构运行规则;发布与履行职责有关的命令和规章。 (二)依法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 (三)监督管理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和银行间债券市场、外汇市场、黄金市场。 (四)防范和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维护国家金融稳定。 (五)确定人民币汇率政策;维护合理的人民币汇率水平;实施外汇管理;持有、管理和经营国家外汇储备和黄金储备 (六)发行人民币,管理人民币流通。 (七)经理国库。 (八)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支付结算规则,维护支付、清算系统的正常运行。 (九)制定和组织实施金融业综合统计制度,负责数据汇总和宏观经济分析与预测。(十)组织协调国家反洗钱工作,指导、部署金融业反洗钱工作,承担反洗钱的资金监测职责。(十一)管理信贷征信业,推动建立社会信用体系。

中国人民银行名词解释

银行校园招聘考试专项辅导——名词解释 1.信用货币——是以信用活动为基础产生的,能够发挥货币作用的信用工具.它的形式主要有商业票据,银行券和存款货币 2.存款货币——是指存在商业银行使用支票可以随时提取的活期存款 3.准货币——本身是潜在的货币而非现实的货币,一般由定期存款,储蓄存款,外币存款以及各种短期信用工具等构成 4.货币存量——一国在某一时点上各经济主体所持有的现金和存款货币的总量 .货币增量——一国在某一时期内各经济主体所持有的现金和存款货币的总量 5.货币制度——又称”币制”或”货币本位制”,是国家以法律形式确定的货币流通的结构和组织形式,简称币制 6.国家货币制度——一国政府以法律形式对本国货币的有关要素,货币流通的组织与调节等加以规定所形成的体系.资本主义产生以来,国家货币制度经历了银本位制,金银复本位制,金本位制和不兑现的信用货币制度 7.国际货币制度——也称国际货币体系,是支配各国货币关系的规则以及国际间进行各种交易支付所依据的一套安排和惯例.包括1国际储备资产的确定2汇率制度的安排3国际收支的调节方式 8.无限法偿——有限法偿的对称.是指本位货币具有无限的支付能力,既法律上赋予它流通的权力不论每次支付的金额多大,受款人均不得拒绝收受,否则视为违法 9.格雷欣法则——在双本位制下,虽然金银之间规定了法定比价,但市场价格高于法定价格的金属货币就会从流通中退出来进入贮藏或输出国外;而实际价值较低的金属货币则继续留在流通中执行货币职能,产生“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统称“格雷欣法则” 10在特里芬难题;布雷顿森林体系中——,美国若大量对外输出美元,会导致美元自身的危机,若限制输出美元,国际货币体系就会面临国际货币的数量短缺.布雷顿森林体系的这种内在缺陷后来被称为在特里芬难题 11.牙买加体系——它是在1976年形成的,沿用至今的国际货币制度,主要内容是国际储备货币多元化,汇率安排多样化,多种渠道调节国际收支.它对维持国际经济运转和推动世界经济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12.外汇——国际汇兑的简称.外币和以外币表示的可用于国际结算的支付手段. 具有动态和静态两方面的含义:外汇的动态含义是指把一国货币兑换成另一国货币的国际汇兑行为和过程,即藉以清偿国际债权和债务关系的一种专门性经营活动.外汇的静态含义是指以外币表

谈谈人民银行县支行在县域经济金融中的作用

谈谈人民银行县支行在县域经济金融中的作用 ——中国人民银行甘南县支行孙强 县级人民银行作为总行的“神经末梢”,处于最前沿位置,人民银行的金融服务和金融管理地位不可替代,其工作任重道远,在支持县域经济金融发展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一、县域经济与金融的发展亟需人民银行县支行的支持 (一)人民银行县支行在金融支持县域经济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人民银行县支行作为中央银行的分支机构,处在最前沿,加强金融服务和促进金融稳定职能,充分体现了其在县域金融体系中的核心地位,表明了其在金融支持县域经济发展中起着关键性作用,特别是当前在县域金融中出现的县域中小企业融资难、农民贷款难、金融服务不到位、信用环境差等一系列问题,亟需人民银行通过认真履行职责来加以完善与解决。 (二)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加快农民奔小康步伐,需要央行的大力支持。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主要矛盾和关键点在农业,解决“三农”问题已列入国家重要的战略决策。而农村信用社在支持“三农”中发挥着主力军作用,但由于农村信用社点多面广,农村信用社的发展与改革亟需中央银行给予更多的支持和特殊的政策,如支付结算方面、货币供应、支农再贷款服务等。 (三)协调与各方面的关系,维护金融部门的利益。人民银行县支行在金融系统龙头地位无法动摇,金融系统需要这样一个“代言人”,为金融机构的健康发展提供沟通协调服务,增进银政、银企相互了解,促进相互合作,共同发展。 二、人民银行县支行职能定位决定了其在支持县域经济发展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一)人民银行县支行作为传导货币政策的“末梢”,提高

其贯彻货币政策的水平,事关县域经济的持续发展。一是通过有效实施货币政策监测及协调机制,疏导政、银、企三方面联系渠道,可有效推动地方经济发展。人民银行县支行作为政府银行的代言人,通过组织召开金融工作汇报会、金融运行分析会、金融联席会、银行座谈会等多种有效形式,构建地方政府与银行、企业全方位的信息交流平台,向政府和有关部门通报货币政策措施、金融运行、金融风险等情况,提出贯彻落实货币政策、支持经济发展、调整信贷结构、防范金融风险的意见,通过多边交流和共同协商,互相沟通,增强地方政府、金融机构和企业执行货币政策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可以有效实现银行、企业、区域经济共赢。二是通过实施货币政策反馈制度,为上级决策提供可靠的参考依据。人民银行县支行为中央银行的最前沿,通过对辖区内执行货币政策效应进行分析研究,及时反映、预测经济金融运行中的热点、难点和突出问题,及时提出具有针对性、操作性和前瞻性的对策和建议,同时,在监测的基础上,掌握当地主导产业、龙头产品、重点企业的经营情况,积极探索和把握经济运行规律,调查了解信贷资金运行情况及存贷款变动情况,研究如何在县域经济发展中运用货币政策手段提供金融支持的问题,可以为上级领导决策提供重要依据。三是通过强化窗口指导功能,促进辖区金融健康平稳运行。根据上级行货币政策要求,结合辖内济金融运行特点,制定出支持辖区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借助行政手段,可积极引导当地金融机构做好信贷营销;运用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重点是发放支农再贷款,提升辖内金融机构支持经济发展的能力,能有效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二)人民银行县支行肩负着维护辖区金融稳定的职责。一是通过加强反洗钱管理,打击洗钱犯罪,积极维护辖区正常的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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