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试验数据管理系统-RealDa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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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试验数据管理系统-RealData!1

临床试验数据管理工作技术指南

2012年3月12日

目录

一、概述(1)

1.1国内临床试验数据管理现状(1)

1.2国际临床试验数据管理简介(2)

1.2.1ICH-GCP 对临床试验数据管理的原则性指导(3)

1.2.221 CFR Part 11对电子记录和电子签名的基本要求(4)

1.2.3“临床试验中采用计算机系统的指导原则”提供计算机系统开发的参照标准(4)

1.2.4GCDMP (Good Clinical Data Management Practice)提供全面具体的数据管理要求(5)

二、数据管理相关人员的责任、资质及培训(6)

2.1相关人员的责任(7)

2.1.1申办者(7)

2.1.2研究者(7)

2.1.3监查员(8)

2.1.4数据管理员(8)

2.1.5合同研究组织(CRO)(9)

2.2数据管理人员的资质及培训(10)

三、临床试验数据管理系统(11)

3.1临床试验数据管理系统的重要性(11)

3.2数据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和实施(12)

3.3临床试验数据管理系统的基本要求(13)

3.3.1系统可靠性(13)

3.3.2临床试验数据的可溯源性(Traceability) (14)

3.3.3数据管理系统的权限管理(Access Control)(15)

四、试验数据的标准化(16)

4.1临床数据标准化的现状与发展趋势(16)

4.2临床试验的数据标准化(17)

4.2.1CDISC和HL7 (18)

4.2.2医学术语标准(21)

4.2.3临床试验报告的统一标准(CONSORT)(26)

五、数据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28)

5.1CRF的设计与填写(28)

5.1.1CRF的设计(28)

5.1.2CRF填写指南(29)

5.1.3注释CRF (29)

5.1.4CRF的填写(30)

5.2数据库的设计(30)

5.3数据接收与录入(30)

5.4数据核查(31)

5.5数据质疑表的管理(33)

5.6数据更改的存档(33)

5.7医学编码(33)

5.8试验方案增补修改(34)

5.9实验室及其他外部数据(34)

5.10数据盲态审核(36)

5.11数据库锁定(37)

5.11.1数据库锁定清单(37)

5.11.2数据库锁定后发现数据错误(39)

5.12数据备份与恢复(39)

5.13数据保存(40)

5.14数据保密及受试者个人私密性的保护(43) 5.14.1数据保密(43)

5.14.2受试者个人私密性的保护(43)

六、数据质量的保障及评估(44)

6.1质量保障(44)

6.1.1质量控制(45)

6.1.2质量保证(48)

6.2质量评估(52)

七、安全性数据及严重不良事件报告(54)

7.1不良事件的获取、管理和报告(55)

7.2实验室数据(57)

7.3其他数据(58)

7.4严重不良事件数据(59)

八、参考文献(60)

一、概述

临床试验数据质量是评价临床试验结果的基础。为了确保临床试验结果的准确可靠、科学可信,国际社会和世界各国都纷纷出台了一系列的法规、规定和指导原则,用以规范临床试验数据管理的整个流程。同时,现代新药临床试验的发展和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特别是计算机、网络的发展又为临床试验及其数据管理的规范化提供了新的技术支持,也推动了各国政府和国际社会积极探索临床试验及数据管理新的规范化模式。

1.1国内临床试验数据管理现状

我国的《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GCP,Good Clinical Practice)对临床试验数据管理提出了一些原则性的要求,但关于具体的数据管理、操作的法规和规定目前还处于空白。由于缺乏配套的实施细则和有效的监管措施,导致我国在药物临床试验数据管理方面的规范化程度不高,临床试验数据管理质量良莠不齐,进而影响到新药有效性和安全性的客观科学评价。其次,国内临床试验数据管理系统的开发和应用尚处于起步阶段,临床试验的数据管理模式大多基于纸质病例报告表(CRF,Case Report Form)的数据采集阶段,电子化数据采集与数据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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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临床试验运行管理制度和流程

药物临床试验是指任何在人体(病人或健康志愿者)进行的药物的系统性研究,以证实或发现试验药物的临床、药理和/或其他药效学方面的作用、不良反应和/或吸收、分布、代及排泄,目的是确定试验药物的安全性和有效性。遵照《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及ICH GCP要求,参照国外开展药物临床试验的经验,制定本制度与流程。 1.步骤一:立项准备 1.1.申办者/CRO与机构共同商定主要研究者(PI)。 1.2.PI提出研究小组成员,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并参照如下人员组成组 建研究团队:⑴临床医师;⑵病区护士;(3)研究护士;(4)药物管理人 员;(5)药代研究人员(如必要);(6)相关科室人员(如必要)。 1.3.研究人员的资质:⑴研究团队成员必须经GCP培训并获取证书;⑵ 临床医务人员必须为本院在职在岗人员。 1.4.如需机构派出研究护士的项目,请递交《研究护士申请》(附件6)。 1.5.若本中心为组长单位,申办方/CRO协助PI主持召开研究者会议,机 构应派人参议;若为参加单位,PI等研究人员参加研究者会议。 1.6.申办者/CRO按照附件1准备申请临床试验的相关材料,由监查员交 机构办公室秘书(5)进行形式审查,正式受理后通知PI。 2.步骤二:立项审核 机构对送审材料及研究小组成员资质进行审核、立项。(具体事项可参考《立项审核的SOP》)。 3.步骤三:伦理审核

3.1 申办者按伦理委员会的要求准备材料,将申报材料交伦理委员会进 行伦理审评。 3.2 最终的“伦理委员会审批件”交机构办公室秘书存档。 4.步骤四:合同审核 4.1申办者/CRO与PI拟订合同/经费预算,按《临床试验合同签订SOP》的 要求,递交机构办公室秘书。 4.2经费管理小组审核合同/经费预算,通过后由机构办公室秘书交主管院长 签字盖章生效。 4.3协议正式签署后,方能开始临床试验。 5.步骤五:项目实施 5.1申办者/CRO应尽快将临床试验材料交研究小组。 5.2申办者/CRO按照《药物的接收、保存、分发、回收、退还的SOP》将药 物交予药学部临床试验药房(药物管理员,7)。如有特殊保管需求的,需报机构办公室和药学部。 5.3申办者/CRO协助PI主持项目启动会,具体事宜可参照《药物临床试验 项目启动的SOP》。 5.4项目管理实行PI负责制。PI对受试者安全、研究质量、进度负全责。 5.5研究者遵照《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及ICH-GCP、试验方案及相关 SOP,实施临床试验。涉及知情同意、医疗判断、医嘱等环节,须由本院注册的,经PI授权的临床医生负责执行;临床试验相关医疗病历、文书的书写,需由PI授权的临床医生签名确认。 5.6试验过程中,若发生AE,参照《不良事件及严重不良事件处理与记录 的标准操作规程》;如判断为SAE,按照《药物临床试验SAE报告的标准操作规程》及时上报,并同时报告机构SAE专员(:6)。 6.步骤六:质量管理

2020版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试题

2020版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试题 1. 以下哪个法律法规不是《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制定的根据: A.《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B.《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 C.《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 D.《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2. 研究者在临床试验过程中应当遵守试验方案,凡涉及医学判断或临床决策应当由以下哪个角色做出? A.临床试验协调员 B.临床医生 C.伦理委员会 D.监察员 3. 以下哪项不是临床试验的质量管理体系的重点? A.受试者保护 B.试验结果可靠 C.试验药物潜在收益 D.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4. 独立的数据监查委员会(数据和安全监查委员会,监查委员会,数据监查委员会)由谁设立? A.申办者 B.研究者 C.试验中心 D.药政部门 5. 告知一项试验的各个方面情况后,受试者自愿认其同意参见该项临床试验的过程是: A.知情同意 B.知情同意书 C.试验方案

D.研究者手册 6. 通过签订合同授权,执行申办者或者研究者在临床试验中的某些职责和任务的单位是什么? A.伦理委员会 B.监查员 C.协调研究者 D.合同研究组织 7. 受试者被告知可影响其做出参加临床试验决定的各方面情况后,确认同意自愿参加临床试验的过程。该过程应当以书面的、签署姓名和日期的文件是: A.研究者手册 B.试验方案 C.知情同意书 D.标准操作规程 8. 对临床试验相关活动和文件进行系统的、独立的检查,以评估确定临床试验相关活动的实施、试验数据的记录、分析和报告是否符合试验方案、标准操作规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的行为是: A.监查 B.稽查 C.检查 D.直接查阅 9. 受试者接受试验用药品后出现死亡、危及生命、永久或者严重的残疾或者功能丧失、受试者需要住院治疗或者延长住院时间,以及先天性异常或者出生缺陷等不良医学事件指的是: A.不良事件 B.药物不良反应 C.严重不良事件 D.危险信号 10. 以下对于伦理委员会的组成和运行描述不正确的是: A.伦理委员会的委员组成、备案管理应当符合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的要求。 B.伦理委员会的委员均应当接受伦理审查的培训,能够审查临床试验相关的伦

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运行管理制度及流程

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运行管理制度和流程 医疗器械的临床试验是对申办方申请注册的医疗器械的临床试用或验证的过程。本机构按照国务院颁发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以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制定的《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并参照国内、外开展临床试验的规范和要求,制定本制度与流程。 1. 步骤一:立项准备 1.1申办者与机构共同商定主要研究者(PI)。 1.2 PI提出研究小组成员,PI及至少两名研究成员应接受过GCP培训,并提供证 书。 1.3若本单位为该项目的组长单位,PI主持召开研究者会议;若为参加单位, PI、机构代表应参加研究者会议。 1.4申办者按照附件1准备申请临床试验的相关材料,交机构办公室秘书(电话020- 87343565 )进行形式审查,正式受理后通知PI。 2. 步骤二:立项审核 机构对送审材料及研究小组成员资质进行审核、立项。(具体事项可参考《立

项审核的SOP》)。 3. 步骤三:伦理审核 3.1 申办者按照伦理委员会的要求准备材料,将申报材料交伦理委员会进行伦理审 评。 3.2 最终的“伦理委员会审批件”交机构办公室秘书存档。 4. 步骤四:合同审核 4.1申办者与PI拟订合同/经费预算,按《临床试验合同签订SOP》的要求, 递交 机构办公室秘书。 4.2 经费管理小组审核合同/经费预算。 4.3 取得伦理委员会审批件后,审核通过后的合同由机构办公室秘书交主管院长签 字盖章生效。 4.4 如为第二类医疗器械,申办者还应向申请人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 案,将备案回执或相关证明交机构办公室存档。 5. 步骤五:项目实施 5.1 PI 参照“ PI 工作指引”开展临床试验工作。 5.2 申办者将试验用医疗器械及相关材料交项目研究小组,由研究者派专人负责接 收、保管、使用、回收和退还并记录。 5.3 申办者和研究者共同召开启动会。 5.4 研究者遵照GCP 规范、试验方案及相关SOP 实施临床试验。

临床试验数据管理工作技术指南51577

附件 临床试验数据管理工作技术指南 一、概述 临床试验数据质量是评价临床试验结果的基础。为了确保临床试验结果的准确可靠、科学可信,国际社会和世界各国都纷纷出台了一系列的法规、规定和指导原则,用以规范临床试验数据管理的整个流程。同时,现代新药临床试验的发展和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特别是计算机、网络的发展又为临床试验及其数据管理的规范化提供了新的技术支持,也推动了各国政府和国际社会积极探索临床试验及数据管理新的规范化模式。 (一)国内临床试验数据管理现状 我国的《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Good Clinical Practice,GCP)对临床试验数据管理提出了一些原则要求,但关于具体的数据管理操作的法规和技术规定目前还处于空白。由于缺乏配套的技术指导原则,我国在药物临床试验数据管理方面的规范化程度不高,临床试验数据管理质量良莠不齐,进而影响到新药有效性和安全性的客观科学评价。此外,国内临床试验中电子化数据管理系统的开发和应用尚处于起步阶段,临床试验的数据管理模式大多基于纸质病例报告表(Case Report Form,CRF)的数据采集阶段,电子化数据采集与数据管理系统应用有待推广和普及。同时,由于缺乏国家数据标准,同类研究的数据库之间难以做到信息共享。

(二)国际临床试验数据管理简介 国际上,人用药品注册技术要求国际协调会议的药物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以下简称ICH E6 GCP)对临床试验数据管理有着原则性要求。对开展临床试验的研究者、研制厂商的职责以及有关试验过程的记录、源数据、数据核查等都直接或间接地提出了原则性的规定,以保证临床试验中获得的各类数据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和可靠。 各国也颁布了相应的法规和指导原则,为临床试验数据管理的标准化和规范化提供具体的依据和指导。如:美国21号联邦法规第11部分(21 CFR Part 11)对临床试验数据的电子记录和电子签名的规定(1997年),使得电子记录、电子签名与传统的手写记录与手写签名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从而使得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FDA)能够接受电子化临床研究材料。据此,美国FDA于2003年8月发布了相应的技术指导原则,对Part 11的规定作了具体阐释,并在计算机系统的验证、稽查轨迹,以及文件记录的复制等方面提出明确的要求。 2007年5月,美国FDA颁布的《临床试验中使用的计算机化系统的指导原则》(Guidance for Industry: Computerized Systems Used in Clinical Investigations)为临床试验中计算机系统的开发和使用提供了基本的参照标准。 而且由国际上相关领域专家组成的临床试验数据管理学会(Society of Clinical Data Management, SCDM)还形成了一部《良好的临床数据管理规范》(Good Clinical Data Management Practice,GCDMP),该文件为临床试验数据管理工作的每个关键环节都规

药品临床试验管理规范(GCP)

药品临床试验管理规范(GCP) 赫尔辛基宣言人体医学研究的伦理准则本宣言于1964年在芬兰赫尔辛基召开的第18届世界医学协会(WMA)大会上首次通过,此后进行过多次修改,并经1975年日本 东京第29届世界医学大会、1983年意大利威尼斯第35届 世界医学大会、1989年香港第41届世界医学大会、1996 年南非第48届世界医学大会、2000年苏格兰爱丁堡第52 届世界医学大会通过。一、前言 1. 世界医学协会起草的赫尔辛基宣言,是指导医生和其它人员进行人体医学研究的伦理准则的声明。人体医学研究包括对人体本身或相关资料的研究。2. 促进和保护人民的健康是医生的职责。医生的知识和道德正是为了履行这一职责。3. 世界医学协会的日内瓦宣言用“病人的健康必须是我们首先考虑的事”这样的语言对 医生加以约束,而国际医学伦理准则宣告“只有在符合病人的利益时,医生才可提供可能对病人的生理和心理状态产生不利影响的医疗措施。”4. 医学的进步是以研究为基础的,这 些研究在一定程度上最终有赖于以人体为对象的试验。 5. 在人体医学研究中,对受试者健康的考虑应当优先于科学和社会的兴趣。 6. 人体医学研究的主要目的是改进预防、诊断和治疗方法并提高对疾病病因学和发病机理的认识。即使是已被证实了的最好的预防、诊断和治疗方法都应当不断地

通过研究来检验他们的有效性、效率、可行性和质量。7. 在目前的医学实践和医学研究中,大多数的预防、诊断和治疗方法都有风险和经济上的负担。8. 医学研究要遵从伦理标准,更加尊重所有人群,并保护他们的健康和权利。有些受试人群十分脆弱需要特殊的保护。要认识到处于经济上、医疗上不利地位的人的特殊需求。对那些不能作出和拒绝知情同意的人们、和那些可能在胁迫下才作出同意的受试者、对那些从研究中个人得不到受益的受试者以及那些同时接受治疗 的受试者要特别加以关注。9. 研究者必须懂得他们自己所在国家关于人体研究方面的伦理、法律和规章的要求,并且要符合国际要求。任何国家的伦理、法律和规章都不允许减少或取消本宣言中对受试者所规定的保护。二、医学研究的 基本原则10. 在医学研究中,保护受试者的生命和健康,维护他们的隐私和尊严是医生的职责。11. 涉及人体的医学研究必须遵从普遍接受的科学原则,应对科学文献和相关资料全面了解,并有充分的实验和动物试验(如有必要)的基础上进行。12. 研究中要注意可能对环境的影响,并要尊重用于研究的实验动物的权利。13. 每一项人体试验的设计和实施均应在试验方案中明确说明,并应将试验方案提交给专门任命的伦理审批委员会进行审核、评论、指导,可能的话,进行审查批准。该伦理委员会必须独立于研究者和申办者,并且不受其它方面的影响。该委员会应当遵守试验所在国的

药物临床试验运行管理制度和流程

临床试验运行流程 吉林大学第一医院药物临床试验机构,遵照中国GCP及ICH GCP要求,参照国内、外开展药物临床试验的经验,结合我机构药物临床试验的特点,制定本制度与流程。 步骤一:申办者/CRO若有意在我院开展药物临床试验,请首先与本机构就研究科室、PI等相关问题进行商洽。 步骤二:申办者/ CRO递交临床试验申请材料 申办者或CRO按照(附件1)准备申请临床试验的相关材料,并提交《伦理审核申请书》(附件2)递交机构办公室秘书。 步骤三:审核 1.申办者/CRO与临床科室和机构共同商定主要研究者(PI) 2.PI提出研究小组成员 3.机构对送审材料及研究小组成员资质进行审核 步骤四:主持或召开研究者会议 1.PI遵照“PI指引”开展临床试验工作。 2.若本单位为该项目的组长单位,PI主持召开研究者会议;若为参加单 位,主要研究者、机构代表应参加研究者会议。 步骤五:伦理委员会审核 由申办者/CRO按照(附件1)要求,将伦理申报材料递交给机构办公室秘书,秘书审核资料齐全后,转交伦理委员会进行伦理评审,最终将审批意见交机构办公室秘书存档。 步骤六:临床协议及经费审核

伦理委员会讨论同意并取得伦理批件后,申办者/CRO与研究者初步拟定协议和经费预算,签字确定后递交机构办公室秘书,并呈交机构负责人(主管院长)签字生效。 步骤七:临床试验材料及药物的交接 申办者/CRO应尽快将临床试验材料交项目研究小组,按照“吉林大学第一医院临床试验用药品管理制度”和“药物的接收、保存、分发、回收、退还的SOP”的原则,将试验药物交予药剂科保管(苏兴国) 步骤八:临床启动会的召开 协议签署后,由申办者/CRO负责召集、PI主持本研究单位现场项目启动会,对GCP等法规、试验方案及相关SOP进行培训。所有该项目的成员均应参加。 步骤八:项目实施 1.实施项目管理、PI负责制。PI对研究质量、进度、协调负全责。 2.研究小组遵照GCP规范、试验方案及相关SOP,实施临床试验。 3.机构将定期对试验项目质量、项目进度进行监督管理,对存在的问题提 出书面整改意见,研究者予以整改并给予书面答复。对违背方案并造成 严重后果者,机构办公室将与相关部门协商,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4.在试验过程中,若发生SAE,PI按照相关的SOP积极处理,并及时通 报机构及伦理委员会。 5.项目执行过程中如遇管理部门或申办方发出稽查通知,本项目的PI应会 同研究小组和机构成员共同参加稽查,并将稽察结果交机构备案。 6.如本单位为组长单位,机构将协助申办者/CRO在临床试验中召开项目 中期总结会、电话会等。 7.临床试验进行超过1年以上,申办者/CRO须向伦理委员会和机构办公 室递交年度总结报告。 步骤九:药物回收与材料归档

临床试验的数据管理与统计分析SOP

临床试验的数据管理与统计分析SOP I目的:建立临床试验中数据管理与统计分析的流程,使其规范化、标准化。 II适应范围:所有的临床试验 III规程: 一、临床试验的数据管理 1、数据库的创建,录入、核查程序的编写。 1)根据CRF的内容,利用数据管理系统建立数据库,编写录入程序。 2)对数据库及录入程序进行数据的预录入测试,错误之处进行修改调试。 3)利用SAS或APSS等专业统计软件编写数据核查程序,并对预录入的数据进行核查,错误之处进行修改调试。 2、交接已完成的CRF,交接双方清点CRF数量,确认无误后双方签收; 3、由两名录入员分别录入本次接收的所有CRF,录入完成后进行双录入的程序比对,不同之处要查阅CRF进行修改,直至双录入比对无差异。 4、待所有CRF已录入并已完成双录入比对后,利用核查程序对数据库进行随机化、计算、逻辑等方面的核查,核查出的问题,先查阅CRF,若属录入错误可直接对数据库进行修改,若录入无误,则应就此问题发出疑问表,疑问表的基本内容应包括问题所在CRF的试验药物编号、问题所在位置、问题描述、研究者修改项、签字项及时间。 5、在进行程序核查的同时,对数据库进行人工复核,人工复核的数量不少于5份CRF,或不低于CRF总量的5%。 6、数据库所有疑问均已返回,重复程序核查无问题后,则可将数据递交生物统计人员。 二、临床试验的统计分析 1、由生物统计专业人员撰写统计分析计划书并不断修订完善。统计分析计划书的主要内容包括: 1)临床试验概述; 2)统计分析集的定义; 3)缺失值与离群值的处理; 4)数据变换方法; 5)主要指标及次要指标的统计分析方法等。 2、生物统计专业人员收到数据管理员提交的试验数据库后,进行数据的盲态核查。

CTMS项目管理系统

LinkerMed项目管理系统---CTMS 1.系统现状 虽然各大CRO公司使用CTMS都有一段时间了,但随着网络化的不断发展,CTMS也在不断更新。现在各大CRO公司的CTMS都是网络化的了,也就是说CRA 直接将相关的信息输到网络化的数据库中。CRA可以及时输入并更新各基地的状况,例如入选情况、患者访视情况、不良事件情况、方案违背情况、监查情况、甚至差旅花费和付费情况等等。这种网络化管理可以将临床研究各项数据的采集、归档到报告一步到位。精简了项目经理的工作,减少了项目管理的层次。特别是对于那种在几十个国家同时进行的、上千个基地同时参加的临床研究,这种优势更为明显。而传统的层层汇报的模式,会产生堆积如山的文件。 2.CTMS系统应用作用 是否有成熟的CTMS系统,现在已经成为申办方对一个专业CRO公司的评价指标。因为CTMS系统的建立后,在给予申办方相关人员授权的情况下,申办方的人员也可以直接通过CTMS系统得到临床研究的相关数据,让项目管理更直接、更透明。随着临床研究的专业化发展,北美的各大药厂都逐渐将临床研究项目外包。公司内部虽然保留了一些CRA,但这些CRA已经不再行使监查的职能,而主要行使项目管理的职能了。有的药厂干脆将CRA的称呼改成了CRM,Clinical Trial Management,但也不是Manager(经理),因为他们毕竟是CRA这个级别的,还不是经理,但却在从事项目管理的职责。药厂的CRM可以直接通过CTMS 系统了解项目的进展情况,从而行使相应的管理职能。近年来很多公司都在强调项目管理在临床研究中的作用,实际上临床研究中最关键的是现场工作,而非项目管理。项目管理功能逐渐会被这些软件所替代。 3.目前存在的问题 CTMS的应用也会带来一些问题,那就是CRA的工作量增加了。首先所有的CTMS都需要一个复杂的培训过程,CRA需要花费大量时间去通过这些培训和考试。同时由于系统的不断更新,每次更新都伴随新的培训。有的公司每隔几年就需要购买全新的系统,那培训量就更大了。一些公司采用CTMS系统是希望这个系统能够更全面的概括临床研究的所有方面。但系统过于庞大导致速度下降,同时CRA必须接受的培训量大大增加。而绝大多数的模块CRA根本就用不上。CRA面

临床试验管理规范

临床试验管理规范 目录 前言 1.术语 2.ICH GCP 的原则 3.机构评审委员会/独立的伦理委员会(IRB/IEC) 3.1职责 3.2组成、职责和操作 3.3程序 3.4记录 4.研究者 4.1研究者的资格和协议 4.2足够的资源 4.3试验对象的医疗保健 4.4与IRB/IEC交流 4.5对试验方案的依从性 4.6试验用药品 4.7随机化程序和破盲 4.8试验对象的知情同意 4.9记录和报告 4.10进展报告 4.11安全性报告 4.12试验的中止或暂停 4.13研究者的最终报告 5.申办者 5.1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5.2合同研究机构(CRO) 5.3医学专家 5.4试验设计 5.5试验管理、数据处理和记录保存

5.6研究者的选择 5.7责任的分配 5.8给对象和研究者的补偿 5.9财务 5.10向管理当局通报/提交 5.11IRB/IEC审评的确认 5.12有关试验用药品的资料 5.13试验用药品的生产、包装、标签和编码5.14研究产品的供应和管理 5.15记录访问 5.16安全性资料 5.17药品不良反应报告 5.18监察 5.19稽查 5.20不依从 5.21一个试验的过早终止或暂停 5.22临床试验/研究报告 5.23多中心试验 6.临床试验方案和方案的修改 6.1概要资料 6.2背景资料 6.3试验的目标和目的 6.4试验设计 6.5对象的选择和退出 6.6对象的治疗 6.7有效性评价 6.8安全性评价 6.9统计 6.10直接访问源数据/文件 6.11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 6.12伦理学

6.13数据处理和记录保存 6.14财务和保险 6.15结果发表办法 6.16补充 7.研究者手册 7.1前言 7.2一般考虑 7.3研究者手册的内容 7.4附录1 7.5附录2 8.临床试验必需文件 8.1引言 8.2临床试验开始之前 8.3临床试验进行期间 8.4临床试验完成或终止之后

药物临床试验运行管理制度和流程-

药物临床试验就是指任何在人体(病人或健康志愿者)进行得药物得系统性研究,以证实或发现试验药物得临床、药理与/或其她药效学方面得作用、不良反应与/或吸收、分布、代谢及排泄,目得就是确定试验药物得安全性与有效性。遵照《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及ICH GCP要求,参照国内外开展药物临床试验得经验,制定本制度与流程。 1.步骤一:立项准备 1.1.申办者/CRO与机构共同商定主要研究者(PI)。 1.2.PI提出研究小组成员,根据项目得具体情况并参照如下人员组成组建 研究团队:⑴临床医师;⑵病区护士;(3)研究护士;(4)药物管理人员;(5) 药代研究人员(如必要);(6)相关科室人员(如必要)。 1.3.研究人员得资质:⑴研究团队成员必须经GCP培训并获取证书;⑵临 床医务人员必须为本院在职在岗人员。 1.4.如需机构派出研究护士得项目,请递交《研究护士申请》(附件6)。 1.5.若本中心为组长单位,申办方/CRO协助PI主持召开研究者会议,机 构应派人参议;若为参加单位,PI等研究人员参加研究者会议。 1.6.申办者/CRO按照附件1准备申请临床试验得相关材料,由监查员交机 构办公室秘书(电话)进行形式审查,正式受理后通知PI。 2.步骤二:立项审核 机构对送审材料及研究小组成员资质进行审核、立项。(具体事项可参考《立项审核得SOP》)。 3.步骤三:伦理审核 3.1 申办者按伦理委员会得要求准备材料,将申报材料交伦理委员会进行 伦理审评。 3.2 最终得“伦理委员会审批件”交机构办公室秘书存档。

4.步骤四:合同审核 4.1申办者/CRO与PI拟订合同/经费预算,按《临床试验合同签订SOP》得要 求,递交机构办公室秘书。 4.2经费管理小组审核合同/经费预算,通过后由机构办公室秘书交主管院长 签字盖章生效。 4.3协议正式签署后,方能开始临床试验。 5.步骤五:项目实施 5.1申办者/CRO应尽快将临床试验材料交研究小组。 5.2申办者/CRO按照《药物得接收、保存、分发、回收、退还得SOP》将药 物交予药学部临床试验药房(药物管理员,电话)。如有特殊保管需求得, 需报机构办公室与药学部。 5.3申办者/CRO协助PI主持项目启动会,具体事宜可参照《药物临床试验 项目启动得SOP》。 5.4项目管理实行PI负责制。PI对受试者安全、研究质量、进度负全责。 5.5研究者遵照《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及ICH-GCP、试验方案及相 关SOP,实施临床试验。涉及知情同意、医疗判断、医嘱等环节,须由本院注册得,经PI授权得临床医生负责执行;临床试验相关医疗病历、文书得书写,需由PI授权得临床医生签名确认。 5.6试验过程中,若发生AE,参照《不良事件及严重不良事件处理与记录得 标准操作规程》;如判断为SAE,按照《药物临床试验SAE报告得标准操作规程》及时上报,并同时报告机构SAE专员(电话:)。 6.步骤六:质量管理 6.1.申办者派出合格得、为研究者所接受得监查员,参照GCP要求对整个试验 过程进行监查。 6.2.机构质量管理员对试验项目进行质量检查,对存在得问题提出书面整改 意见,研究者予以整改并给予书面答复。具体要求可参考《临床研究质量检查得SOP》与《临床研究得问题分级与处理SOP》。对违背方案并造成严重后果者,机构办公室将与相关部门协商,采取相应得处理措施。具体措施可参考《临床研究缺陷管理办法》。

临床试验数据管理系统CDMS现在国际领先产品有哪些

临床试验数据管理系统CDMS现在国际领先产品有哪些? 目前,国际上充斥着各种各样的EDC系统。有的来自专业的软件公司,有的是制药公司或合同研究组织(CRO)自己开发的EDC系统。这些系统一般都具有电子数据采集的功能,也就是说满足了EDC系统的基本功能,但在使用的便利性,性能与安全性等方面,各种系统也常参差不齐。每年国际药物信息大会(DIA)上参展的CRO公司30余家,但是国际一致认可,功能完善,被临床试验行业的一些实力雄厚的制药企业和CRO公司广泛使用的EDC是以下三大系统:甲骨文公司的Oracle Clinical (OC)/RDC 系统,也是美国FDA目前使用的EDC系统;PhaseForward公司开发的InForm,目前已经被甲骨文公司收购;美国MediData的Rave系统。 其实EDC的核心是临床试验进行时对数据进行任何修改都能在其数据库留下痕迹(何时、谁、修改了什么等信息),就是美国FDA法规CFR 21 Part 11 规定的内容。而证明自己的软件符合法规必须经过专业的第三方验证公司对软件的开发、安装、使用、各个功能进行逐项的认证(validation)。这需要花大把银子和软件的改建。由于这些国产EDC软件尚没有令人信服的第三方验证的证据,多数跨国制药企业在临床试验中不敢采用他们的产品。应当注意,有些个别公司设计一个具有数据库功能的网页就声称是EDC了,其实与上述三家开发的真正EDC相去甚远。相信随着他们自身努力和验证的完善,一定会受到越来越多客户的青睐。 国内临床试验常用的EDC有哪些?

目前国内能够为客户开展临床试验和科学研究使用的EDC软件选择性并不多,下表列出截止到2016年12月国内可用的EDC系统以及提供EDC服务的公司。目前国内主流的EDC软件还是甲骨文OC/RDC,InForm和Medidata的Rave,其他软件公司尚未在中国立足,而国产的EDC软件目前还难以通过大企业的国际稽查。 目前国内大型临床试验和国家级的研究课题,主要使用的还是国际上一致接受的甲骨文OC/RDC。因为国内数个CRO公司购买了他们的永久使用版权,这样她在价格上就有了巨大优势。而InForm的Rave和Medidata因为只提供EDC服务和数据托管,即软件即服务(Software as a Service,SaaS),不卖软件,使得他们的使用费用极其高昂。基本上每一例患者的使用费在500-700USD之间。而且每一次修改方案、每增加一个新的研究者,每导出一次数据,临床试验每延期几天,都还会产生不菲的额外费用。因此即使是财大气粗的著名外商制药企业,他们在国内开展的临床试验也用不起这些软件即服务(SaaS)类型的EDC。 目前在中国能够有能力提供EDC服务的主要是几家有实力的CRO公司。

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备案信息平台操作手册及填报详情

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备案管理信息平台 系统操作手册 (版) 厦门市南方科宇科技有限公司 2019 年12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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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章系统总体说明 (1) 1.系统功能综述 (1) 1.2系统角色划分 (1) 1.3系统主要流程 (2) 第二章注册与登录 (3) 注册 (3) 统一注册平台 (3) 新用户 (5) 老用户 (15) 登录 (20) 系统登录 (20) 首页 (25) 第三章机构注册管理 (27) 待核对 (27) 已核对 (29) 第四章药物机构备案管理 (31) 机构信息维护(机构填报人) (31) 基本信息 (32) 组织管理机构 (34) 备案专业 (36) 伦理委员会 (39) 年度总结 (40) 4.16接受境外药监部门检查情况报告表 (40) 4.17提交备案内部审核 (42) 第五章咨询单位联系方式 (44)

第一章系统总体说明 1.1系统功能综 述 本系统采用 JAVA 开发语言,使用 B/S 架构。为了达到更好的使用效果,建议使用 Windows7 及以上版本的操作系统;及以上的浏览器,如使用 360 浏览器,请使用极速模式;屏幕分辨率建议设置为 1366*768 及以上。 表功能模块表 表角色划分表

角色角色说明 请。查询监督检查信息。 系统管理员拥有系统所有权限。 图系统主要流程图

第二章注册与登录 通过网址,进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上办事大厅,至少完成法人账号 和一个个人账号的注册。 1.新用户:首次使用本系统的临床试验机构,账号注册成功后,需要在本系统中补充资料,并等待监管部门核对,补充资料核对通过后,才能登录系统。 2.老用户:之前已在本系统成功注册的临床试验机构,需要完成新注册的法人账号和一个个人账号,与本系统之前注册的内审和填报账户之间的绑定。 无论是新用户还是老用户,最终法人账号应绑定为系统的内审账户,个人账 号应绑定为系统的填报账户。 2019 年12 月1 日,随着《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发布,“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备案管理信息系统”升级为“药物和医疗器械临 床试验机构备案管理信息系统”,开放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备案功能,原来已经在“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备案管理信息系统”中完成账号申请的,并且已经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上办事大厅完成账号绑定的,可直接选择子系统进行后续操作;如果 没有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上办事大厅完成账号绑定的,按照老用户进行后续操作。如果原来没有在“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备案管理信息系统” 中完成账号申请的,按照新用户进行后续操作。 2.1注册 2.1.1统一注册平台 A.机构用户点击网址,进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上办事大厅,至少完成一个机构法人账号和一个个人账号的注册,注册方法见网页右侧“帮助”—“注册”。如图和所示。

药品临床试验管理规范(GCP)

药品临床试验管理规范(GCP) 药品临床试验管理规范(GCP)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13号) 一九九九年九月一日发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药品临床试验过程规范,结果科学可靠,保护受试者的权益并保障其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参照国际公认原则,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药品临床试验管理规范是临床试验全过程的标准规定,包括方案设计、组织、实施、监查、稽查、记录、分析总结和报告。 第三条凡药品进行各期临床试验,包括人体生物利用度或生物等效性试验,均须按本规范执行。 第二章临床试验前的准备与必要条件 第四条所有以人为对象的研究必须符合《赫尔辛基宣言》(附录1)和国际医学科学组织委员会颁布的《人体生物医学研究国际道德指南》的道德原则,即公正、尊重人格、力求使受试者最大程度受益和尽可能避免伤害。参加临床试验的各方都必须充分了解和遵循这些原则, 并遵守中国有关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 第五条进行药品临床试验必须有充分的科学依据。准备在人体进行试验前,必须周密考虑该试验的目的,要解决的问题,预期的治疗效果及可能产生的危害,预期的受益应超过可能出现的损害。选择临床试验方法必须符合科学和伦理标准。 第六条临床试验用药品由申办者准备和提供。进行临床试验前,申办者必须提供该试验用药品的临床前研究资料,包括处方组成、制造工艺和质量检验结果。所提供的药学、临床前和已有的临床数据资料必须符合开始进行相应各期临床试验的要求,同时还应提供该试验用药品已完成和其它地区正在进行与临床试验有关的疗效和安全性资料,以证明该试验用药品可用于临床研究,为其安全性和临床应用的可能性提供充分依据。 第七条开展临床试验单位的设施与条件必须符合安全有效地进行临床试验的需要。所有研究者都应具备承担该项临床试验的专业特长、资格和能力,并经过药品临床试验管理规范培训。临床试验开始前,研究者和申办者应就试验方案、试验的监查、稽查和标准操作规程以及试验中的职责分工等达成书面协议。 第三章受试者的权益保障 第八条在药品临床试验的过程中,必须对受试者的个人权益给予充分的保障,并确保试验的科学性和可靠性。伦理委员会与知情同意书是保障受试者权益的主要措施。 第九条为确保临床试验中受试者的权益并为之提供公众保证,应在参加临床试验的医疗机构内成立伦理委

药物临床试验信息化管理系统的研究与分析

药物临床试验信息化管理系统的研究与分析 摘要临床试验是新药研究开发过程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对新药上市前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的评价起到关键性的作用。随着计算机技术和网络技术的飞速发展,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数据库管理技术在医疗卫生行业领域得到广泛应用,药物临床试验的数据信息化管理也在不断进步。本文通过探讨信息化管理系统在药物临床试验中的应用,按照《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GCP)的要求,明确药物临床试验数据管理标准和原则,研究适用于局域网络环境下的药物临床试验信息化管理系统。 关键词临床试验;信息化;管理系统 1 国内外研究现状 目前,国际上比较成熟的电子化数据管理系统有甲骨文公司的Oracle Clinical(OC)、Medidata Solutions 公司的RA VE、赛仕软件公司的SAS? Clinical Data Integratio 和JMP/SAS Clinical、Study Builder 公司的Study Builder、Clinical,Phase Forward 公司的Clin Trial,Nextphase 公司的CT Series,Clinsource 公司的Trial XS等等。国内一些临床试验机构和企业开发并应用了相关的临床试验信息管理系统,如南京海泰公司的临床试验数据采集与管理系统、中国中医科学院临床评价中心研制的Clin Research、宏能软件公司开发的Magnsoft GL Padmin、博奥生物有限公司开发的GCP-DMS(Good Clinical Practice Data Man-agement System)和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研制的DataFax等[1]。 国外开发的临床试验数据管理系统虽然功能比较齐全,操作方便,但是价格却非常昂贵,且操作界面都为英文,对于国内用户而言却实用性不强。以甲骨文公司的产品为例,该公司的OracleClinical系统最初价格为200万至250万人民币,而且每年还需支付20%的使用费,即40万至50万人民币,一般国内企业无法承担这样的费用。国内的一些软件开发公司开发的临床试验数据管理系统,一般都采用中文界面,但功能相对较少,在应用过程中或多或少存在一些缺陷,而且稳定性不够,如数据的录入过程不方便、用户界面的美化程度不够、系统的可扩展性和兼容性不佳等。而且,目前国内科研机构引入EDC的不多,实际使用中价格不菲,需求分析过于烦琐,不适用我国临床研究的实际情况。 2 系统业务流程分析 2.1 药物临床试验信息化管理系统项目结构 药物临床试验信息化管理系统(简称系统)是一款基于网络操作的规范化、集成化的项目综合数据管理平台,为实现药监监管部门及药品临床试验研究机构对药品临床试验项目及数据的基于GCP的标准规定,建立全程性、安全性、时效性和权威性强的药物临床试验信息化管理信息平台来改进传统管理方式,从而提高监管信息传递的数量和质量,提高试验过程监管的水平与力度,而管理信息

临床试验项目标准操作规程(SOP)

临床试验项目标准操作规程(SOP) 临床试验项目 标 准 操 作 规 程

临床研究流程图文件编码: 起草人:审核人: 执行日期:批准人: Ⅰ. 目的:建立临床试验的流程图,临床试验的SOP按此图制定。Ⅱ. 范围:适用于所有临床试验SOP。 Ⅲ. 规程 临床研究流程图

Ⅰ. 目的:为使项目管理人员有所参考,提高项目管理质量和效率,特撰写此总纲。 Ⅱ. 范围:医学部。 Ⅲ. 规程 1、项目管理的定义: 项目的管理者,在有限的资源约束下,运用系统的观点、方法和理论,对项目涉及的全部工作进行有效地管理。即对项目的全过程进行计划、组织、指挥、协调、控制和评价,以实现项目的目标。 2、项目管理的内容包括以下9个部分: 1、项目范围管理 是为了实现项目的目标,对项目的工作内容进行控制的管理过程。它包括范围的界定,范围的规划,范围的调整等。 2、项目时间管理 是为了确保项目最终的按时完成的一系列管理过程。它包括具体活动的界定,如:活动排序、时间估计、进度安排及时间控制等项工作。 3、项目成本管理 是为了保证完成项目的实际成本、费用不超过预算成本、费用的管理过程。它包括资源的配置,成本、费用的预算以及费用的控制等项工作。 4、项目质量管理 是为了确保项目达到客户所规定的质量要求所实施的一系列管理过程。它包括质量规划,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等。 5、项目人力资源管理 是为了保证所有项目关系人的能力和积极性都得到最有效地发挥和利用所做的一系列管理措施。它包括组织的规划、团队的建设、人员的选聘和项目的班子建设等一系列工作。 6、项目沟通管理 是为了确保项目的信息的合理收集和传输所需要实施的一系列措施,它包括沟通规划,信息传输和进度报告等。 7、项目风险管理 涉及项目可能遇到各种不确定因素。它包括风险识别,风险量化,制订对策和风险控制等。 8、项目采购管理

临床试验用药物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20180713

附件 临床试验用药物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临床试验用药物的生产质量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临床试验用药物包括试验药物、安慰剂生产、质量管理全过程,以及已上市对照药品更改包装、标签等。免疫细胞个体化治疗等新兴治疗产品、已获准上市批准后因新增适应症等需要重新开展临床试验的不适用本规范。 第三条临床试验用药物应当遵循《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通用原则,并根据临床试验期间药物的研究特点,以最大限度降低生产环节引入的风险,确保临床试验用药物质量,保障受试者的安全。 第二章质量管理 第四条临床试验用药物生产单位应当参照《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和相关法律法规,建立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该体系

应当涵盖影响临床试验用药物质量的所有因素,并建立完整的文件系统,确保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 第五条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临床试验用药物的生产应当建立有效的安全管理体系,以防止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及其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具有身体依赖性或精神依赖性的中间产品或副产物、衍生物等丢失或流入非法渠道。 第六条申请人应当对临床试验用药物的质量负责,当申请人与临床试验用药物生产单位不同时,申请人应当对生产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进行审计,并签订质量协议,明确规定各方责任,确保临床试验用药物质量符合预定的用途。 第七条涉及临床试验用药物生产场地/车间、处方工艺、生产规模、质量标准、关键原材料等的所有变更,应充分评估变更对临床试验用药物带来的安全性风险,所有变更研究均须保留完整记录,确保可追溯性。 第三章人员 第八条所有参与临床试验用药物生产和质量管理的相关人员都应具有相应的资质并经培训合格,具备执行相应任务的能力。负责生产和质量管理的负责人员不得互相兼任。 第九条临床试验用药物生产应当配备放行责任人。放行责任人承担临床试验用药物放行的职责,确保每批临床试验用药物—2 —

中山大学附属肿瘤医院药物临床试验运行管理制度和流程-发布版

药物临床试验就是指任何在人体(病人或健康志愿者)进行的药物的系统性研究,以证实或发现试验药物的临床、药理与/或其她药效学方面的作用、不良反应与/或吸收、分布、代谢及排泄,目的就是确定试验药物的安全性与有效性。遵照《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及ICH GCP要求,参照国内外开展药物临床试验的经验,制定本制度与流程。 1.步骤一:立项准备 1.1.申办者/CRO与机构共同商定主要研究者(PI)。 1.2.PI提出研究小组成员,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并参照如下人员组成组建 研究团队:⑴临床医师;⑵病区护士;(3)研究护士;(4)药物管理人员;(5) 药代研究人员(如必要);(6)相关科室人员(如必要)。 1.3.研究人员的资质:⑴研究团队成员必须经GCP培训并获取证书;⑵临 床医务人员必须为本院在职在岗人员。 1.4.如需机构派出研究护士的项目,请递交《研究护士申请》(附件6)。 1.5.若本中心为组长单位,申办方/CRO协助PI主持召开研究者会议,机 构应派人参议;若为参加单位,PI等研究人员参加研究者会议。 1.6.申办者/CRO按照附件1准备申请临床试验的相关材料,由监查员交机 构办公室秘书(电话)进行形式审查,正式受理后通知PI。 2.步骤二:立项审核 机构对送审材料及研究小组成员资质进行审核、立项。(具体事项可参考《立项审核的SOP》)。 3.步骤三:伦理审核 3.1 申办者按伦理委员会的要求准备材料,将申报材料交伦理委员会进行 伦理审评。 3.2 最终的“伦理委员会审批件”交机构办公室秘书存档。

4.步骤四:合同审核 4.1申办者/CRO与PI拟订合同/经费预算,按《临床试验合同签订SOP》的要 求,递交机构办公室秘书。 4.2经费管理小组审核合同/经费预算,通过后由机构办公室秘书交主管院长 签字盖章生效。 4.3协议正式签署后,方能开始临床试验。 5.步骤五:项目实施 5.1申办者/CRO应尽快将临床试验材料交研究小组。 5.2申办者/CRO按照《药物的接收、保存、分发、回收、退还的SOP》将药 物交予药学部临床试验药房(药物管理员,电话)。如有特殊保管需求的, 需报机构办公室与药学部。 5.3申办者/CRO协助PI主持项目启动会,具体事宜可参照《药物临床试验 项目启动的SOP》。 5.4项目管理实行PI负责制。PI对受试者安全、研究质量、进度负全责。 5.5研究者遵照《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及ICH-GCP、试验方案及相 关SOP,实施临床试验。涉及知情同意、医疗判断、医嘱等环节,须由本院注册的,经PI授权的临床医生负责执行;临床试验相关医疗病历、文书的书写,需由PI授权的临床医生签名确认。 5.6试验过程中,若发生AE,参照《不良事件及严重不良事件处理与记录的 标准操作规程》;如判断为SAE,按照《药物临床试验SAE报告的标准操作规程》及时上报,并同时报告机构SAE专员(电话:)。 6.步骤六:质量管理 6.1.申办者派出合格的、为研究者所接受的监查员,参照GCP要求对整个试验 过程进行监查。 6.2.机构质量管理员对试验项目进行质量检查,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书面整改 意见,研究者予以整改并给予书面答复。具体要求可参考《临床研究质量检查的SOP》与《临床研究的问题分级与处理SOP》。对违背方案并造成严重后果者,机构办公室将与相关部门协商,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具体措施可参考《临床研究缺陷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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