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到课率考核办法(试行)

学生到课率考核办法(试行)
学生到课率考核办法(试行)

学生到课率考核办法

(试行)

为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准确了解学生学习状况,遏制学生迟到、旷课的行为,提高学生到课率,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课堂管理水平,同时为学院学生管理工作考核提供真实、科学的参考依据,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到课率统计方式

到课率=实到人数/应到人数×100%

注:应到人数每学期初由学工处进行核定;若中途有学生提前就业(实习)、请假、休学等情况导致人数变动的,各系须凭相关证明材料及时到学工处备案。

二、到课率等级评定

1、统招班级:

2、中职、高级、自考、技师班级:

三、到课率考核

1、各班级的到课率每月底统计,到课率等级评定为月度平均分数(即各班该月到课率总数除以抽查次数),将在班主任月度考核中奖罚。月

度到课率计算方式如下:

月度到课率=累计到课率/抽查次数

2、月度到课率等级分别为:优秀、合格、不达标、不合格,到课率低于不合格的扣除班主任津贴20元;到课率不达标的扣除班主任津贴10元;到课率认定为优秀的奖励班主任30元;认定为到课率合格的班主任不奖不罚。

3、各系总到课率情况,作为学院月度考核各系学生工作的重要指标,并按照与学院签定的责任状,纳入年度对系部领导干部的奖罚。

四、措施要求

1、学院将安排人员(需2名以上)每天不定期随机抽查,确保一周内覆盖所有系;每次检查完毕,工作人员填写《到课率抽查表》签字确认、归案。

2、每次对各系到课情况抽查,原则上不低于该系班级数量的20%。对于到课率长期低下的系部,可开展集中检查。

3、学院抽查结果实行按日向系部进行通报,并每月底将检查统计的总结果通报班主任,纳入月度考核。

4、各系要严格要求本系任课教师如实考勤,凡抽查三次以上教师未如实考勤者,按教学事故处理。一月内抽查学生到课率三次不达标的老师予以通报,并与任课教师绩效考核评定挂钩。

5、各系领导对本系的学生到课率检查应有具体的措施,并落实好检查与统计工作,对到课率高的班级和老师进行表扬,对出勤率较低的班级予以整改。

6、各系要认真做好检查结果的分析工作,针对迟到、早退、旷课等现象要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问题严重的,要及时根据学院相关规定进行处理;针对课堂教学效果不佳或教师、班主任工作责任心不强等现象,各系负责人要及时了解情况并采取相关措施。

五、附则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由学工处、教务处负责解释。

学生资助工作绩效考核办法

学生资助工作绩效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学生资助管理工作,更好地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出台的一系列的资助政策,根据登封市教体局、石道乡中心校《资助工作考核标准及考核细则》的要求,特制定本校《学生资助管理办法》。 一、考评内容 (一)工作机制和制度建设 1、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资助工作领导小组”,以财务负责人为组长的“资助工作小组”各班主任为“资助工作组”成员开展全校的资助工作,按登封市教体局、石道乡中心学校的有关要求开展资助工作。 2、建立健全学生资助的各项规章制度,制定本校的资助工作方案、资助工作行事历。 (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资金发放管理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要根据相关政策规定,按照家长(或学生)申请——班级评审——学校评审组评审——中心校审核——提交教体局资助中心的工作流程进行。认定工作要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坚决杜绝因学生资助发生上访时间,坚决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贫困而辍学。 2、资金发放根据上级要求上报材料,及时装订、归档发放资料。

(三)宣传教育 1、要利用校讯通、黑板报、微信公众平台、家长会、电子屏等载体,把上级的资助政策向社会及学生家长进行深入宣传。使国家的资助政策家喻户晓,让每个学生家庭了解资助政策。 2、对学生进行诚信教育,让资助资金真正用到真正贫困的学生身上,;对学生进行感恩教育,让受资助学生懂得饮水思源,懂得感恩社会,努力学习,立志成才回馈社会、报效国家。 (四)资助档案管理 1、资助工作小组要根据上级要求及时填报、装订、归档资助档案。 2、资助工作要遵循谁经手谁签字,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资助工作管理责任制。 二、考核办法及考核结果运用 (一)考核办法 1、对参与资助工作的人员从事资助工作的工作量计入该人员总工作量。 2、资助工作绩效基础分100分。开展资助工作时,按照要求的时间节点上交材料的奖励10分,不能按时完成的酌情扣分(5——20分);所负责工作或审核的资料有错误的扣10分,受到上级表扬的奖励10分;因工作失误被上级通

学校学生宿舍管理量化考核实施细则

学校学生宿舍管理量化考核实施细则 作者:admin 资源来源:本站原创点击数: 为了实现学生宿舍管理的规范化,营造一个文明、健康、舒适的住宿环境,保证住宿生正常的生活秩序。根据学校宿舍管理制度要求,特制定此宿舍管理量化考核细则,在宿舍管理上对住宿生从出勤、纪律、内务卫生、安全等方面,进行量化考核,使宿舍管理更具有科学性,从而培养住宿生形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养成住宿生团结协作、乐于助人、文明守纪的优良品质,为未来的全面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一。具体要求: (一)出勤方面 1. 住宿生要按时离开寝室去上课、上自习,迟到者扣1分。 2. 午休时要求按规定时间返回寝室,不得在休息时间出入寝室,以免影响他人休息,违者扣个人1分;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向宿舍管理员说明情况,记录在案。 3. 晚自习后,要求在规定时间返回寝室就寝,按时熄灯。晚归者扣个人2分。 4. 住宿生未履行请假手续,而夜不归宿者给予停宿处理。 5. 节假日结束后未按规定时间返校,未能够正确办理请假手续者扣个人2分。 (二)纪律方面 1. 宿舍楼保持安静,禁止在宿舍楼内大声喧哗、打闹、追逐,以免影响他人休息,违者扣个人1分。 2. 宿舍楼内禁止吸烟、吸毒、喝酒、赌博或者进行不利于身心健康的活动,违者给予停宿处理。 3. 宿舍内严禁大声吵闹、斗殴,违者扣个人3分,情节严重者给予停宿处理。 4. 寝室内不允许下棋、打扑克、玩球,违者没收其物品并扣个人1分。 5. 爱护公物,不撬门砸锁,更不能故意破坏宿舍内设施,违者扣个人3分,并赔偿损失,情节严重者给予停宿处理。 6. 上课、晚自习期间,没有请假条而进入寝室者扣个人1分,没有正当理由而滞留在寝室内的扣个人2分;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向宿舍管理员说明情况,记录在案。 7. 不经学校同意,私自串室就寝者扣个人2分。 8. 未经允许在寝室内私贴乱画各种印刷品、广告、启示等,违者责成恢复宿舍原状,并视其情节轻重扣个人1-3分。 9.对无视检查,态度生硬,谎报姓名等的住宿生扣个人3-5分,并视情节给予公开批评或停宿处理。 10.不经班主任或宿舍管理员允许,私自离开学校者扣个人2分。 11. 熄灯后不能按时就寝,还在宿舍内走动者扣个人1分。 12熄灯后住宿生应立即上床休息,不得做任何与就寝无关的事情,如亮灯、刷牙洗脸、吃东西、讲话聊天、开电筒看书、播放音乐和晾洗衣服等,影响他人休息,违者扣个人2

课堂教学评价制度及考核办法

课堂教学评价制度及考核办法 一、课堂教学评价的原则 1、方向性原则:评价的主要依据是国家课程标准对各学科、各学段的教学要求,及国家对不同阶段的学生在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等方面的基本要求。 2、适应性原则:教学方案的设计及其实施过程应能依据课程标准的基本要求,确定教学目标,使之适合于学生的经验、兴趣、知识水平、理解能力和其它能力。 3、多元性原则:强调教师对自己教学行为的分析与反思,建立以教师自评为主,学校、教师、学生共同参与的评价制度,使教师从多种渠道获得信息,不断提高教学水平。 4、发展性原则:课堂教学评价是教师发展性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课堂教学评价所得出的结论主要用来进行纵向比较,发现教师变化的轨迹,提高教师教育教学能力以及促进教师自我价值的实现。 二、课堂教学评价的内容 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应与学生积极互动、共同发展,要处理好传授知识与培养能力的关系,注重培养学生的独立意识和自主精神,引导学生质疑、探究,积极实践,促进学生在教师指导下主动地、富有个性地学习。教师应尊重学生的人格,关注个体差异,满足不同学生的学习需要,创设能引导学生主动参与的教学环境,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培养学生掌握和运用知识的态度和能力,使每个学生都能得到充分的发展。 (一)知识与技能 1、教学目标 (1)符合课程标准教学要求:能根据学科课程标准对学科的要求,结合教材来确定本节课的教学目标。 (2)适合学生学习实际:能根据学生的年龄心理特点、学科认知水平及学习需求确定教学目标。 (3)基本能按教学目标完成课堂教学任务。 2、学习知识 (1)教师在课堂中应与学生积极互动、共同发展,要处理好学习知识与培养能力的关系。能组织、指导学生学习学科知识,利用相关的学习资源拓宽学生的知识面,让学生从中去感悟知识、学习知识,并能掌握知识。 (2)改变课堂教学注重知识传授的倾向,帮助学生形成积极主动的学习态度,促进学生在教师指导下主动地、富有个性地学习,乐于探究知识的生成、变化和发展。 3、培养技能 (1)能根据学科特点创设形式多样的实践情景,把学到的知识运用到实践中去,培养学生搜集和处理信息的能力、获取新知识的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2)能根据学生的生理、心理和年龄特点,注意学生良好学习行为的养成。 (二)过程与方法 1、教学过程 (1)学习活动的组织:课堂教学过程就是教师精心安排和组织下学生的学习活动过程,教师与学生要共同创造学习环境。教师应紧扣学习主题,有序地组织、指导学生开展学习、实践活动,实现在活动中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意识的目标。 (2)学习方式的引导:课堂能为学生提供讨论、质疑、探究、合作、交流的机会,充分让学生主动参与、乐于探究、勤于动手,提倡交流与合作的学习方式。学生自主探索、合作的过程要真实、自然,具有实效。 (3)思维的发展:课堂上的问题设计、实验操作、作业布置等,能激发学生的思考和想象,具有可操作性,有利于学生的思维发展,有助于培养观察力、想象力及反思意识。

小学学生资助管理制度

小学学生资助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和规范我校学生资助管理工作,有效地实施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切实解决我校贫困生因家庭、低保家庭、残疾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问题,深入做好学生防流控辍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资助对象 资助对象一是小学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二是我校学前教育阶段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孤儿、残疾学生、贫困军烈属家庭子女、残疾家庭子女、享受农村低保或特困救助(特困户)的家庭子女、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子女、贫困单亲家庭子女、家庭贫困的少数民族学生、因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农村计划生育独生子女及双女户家庭学生、移民贫困户子女是重点资助对象。贫困程度相同条件下,品学兼优学生优先。 二、资助项目 贫困生资助项目一是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寄宿贫困生生活费补助;二是学前教育保教费。我校资助贫困生的具体方式是在核定资助对象时,根据贫困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确定。我校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规定的方式对资助对象进行资助,不随意改变资助方式,更不随意更换资助对象。 三、资助程序 资助对象按下列程序及要求核定: (一)指标下达。我校贫困学生资助名额、经费由区教育局确定,再按比例分到各年级进行上报、审核、公示、发放、备案。 (二)信息公开。学校通过召开学生大会、班会、在校内醒目处张贴公告等方式向学生及学生家长公开资助信息,包括资助条件与名额、资助方式与标准、申请时间与评审办法等。 (三)资助申请。学生或学生家长(监护人)向学校提出书面资助申请,填写由学校发给的《特殊家庭困难学生教育资助申请审核表》。《资助申请表》经受助学生所在村委会(社区)、乡镇(街道)民政办公室分别审核、确认、签字盖章后,送交学校作为评审确定资助对象的依据。 (四)评审公示。学校成立由学校领导、学生家长和教师代表组成的评审小组(成员不少于7人),按资助名额,依据《资助申请表》所记载的学生家庭经济贫困程度确定资助对象。资助对象确定后,学校应在《资助申请表》上签署明确的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然后将资助对象名单分别在学校和学生家庭所在的村(社区)进行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学校及评审小组要对有关情况进行重新核实。

学生工作岗位月度绩效考核办法

学生工作岗位月度绩效考核办法 为激励学生工作岗位职工的工作积极性,通过绩效考核来实现学生工作岗位职工在学生管理工作过程中积极发现问题、改进问题、寻找差距、提升能力和实现双赢的管理目的,特制订如下学生工作岗位月度绩效考核办法。 一、学生工作岗位的月度绩效考核由各项目(校区)具体实施。由总部人力资源部进行监督。 二、学生工作岗位的月度绩效工资核算方法 1.绩效工资=绩效工资标准1(或标准2或标准3)×学生工作岗位月度绩效考核系数 2.学生工作岗位月度绩效考核系数,根据学生工作岗位月度绩效成绩确定。 3.学生工作岗位月度绩效考核成绩计算方法 (1)学工主管岗位月度绩效考核成绩=月度绩效考核工单成绩×60%+(校区主任评分成绩×50%+总部评分成绩×50%)×40% (2)辅导员岗位月度绩效考核成绩=月度绩效考核工单成绩×60%+学工主管评分成绩×40% 4.月度绩效考核工单的执行方法 (1)根据岗位考核内容,由总部或各项目(校区)主任下发月度绩效考核工单至各项目(校区)学工主管,各项目(校区)学工主管(含兼职学工主管)下发月度绩效考核工单至学生工作岗位各人员。

(2)工单下发人根据月度绩效考核工单列明的任务、完成情况和任务权重比例进行评分。 (3)校区主任评分成绩、总部评分成绩、学工主管评分成绩和公司各级执行的月度绩效考核工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 三、学生工作岗位月度绩效考核成绩和学生工作岗位月度绩效考核系数对照表 四、执行时间 本办法自2017年5月1日起试行,试行期间本办法由互联网职业教育事业部负责解释和修订工作。 北京打造前程互联网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互联网职业教育事业部 2017年5月9日

学生到课率考核办法(试行)1.doc

学生到课率考核办法(试行)1 学生到课率考核办法 (试行) 为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准确了解学生学习状况,遏制学生迟到、旷课的行为,提高学生到课率,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课堂管理水平,同时为学院学生管理工作考核提供真实、科学的参考依据,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到课率统计方式 到课率=实到人数/应到人数×100% 注:应到人数每学期初由学工处进行核定;若中途有学生提前就业(实习)、请假、休学等情况导致人数变动的,各系须凭相关证明材料及时到学工处备案。 二、到课率等级评定 1、统招班级: 2、中职、高级、自考、技师班级: 三、到课率考核 1、各班级的到课率每月底统计,到课率等级评定为月度平均分数(即各班该月到课率总数除以抽查次数),将在班主任月度考核中奖罚。月

度到课率计算方式如下: 月度到课率=累计到课率/抽查次数 2、月度到课率等级分别为:优秀、合格、不达标、不合格,到课率低于不合格的扣除班主任津贴20元;到课率不达标的扣除班主任津贴10元;到课率认定为优秀的奖励班主任30元;认定为到课率合格的班主任不奖不罚。 3、各系总到课率情况,作为学院月度考核各系学生工作的重要指标,并按照与学院签定的责任状,纳入年度对系部领导干部的奖罚。 四、措施要求 1、学院将安排人员(需2名以上)每天不定期随机抽查,确保一周内覆盖所有系;每次检查完毕,工作人员填写《到课率抽查表》签字确认、归案。 2、每次对各系到课情况抽查,原则上不低于该系班级数量的20%。对于到课率长期低下的系部,可开展集中检查。 3、学院抽查结果实行按日向系部进行通报,并每月底将检查统计的总结果通报班主任,纳入月度考核。 4、各系要严格要求本系任课教师如实考勤,凡抽查三次以上教师未如实考勤者,按教学事故处理。一月内抽查学生到课率三次不达标的老师予以通报,并与任课教师绩效考核评定挂钩。 5、各系领导对本系的学生到课率检查应有具体的措施,并

2015年学生资助管理工作方案

2015年学生资助管理工作方案 2015年学生资助管理工作方案 为了进一步完善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管理体系,帮助各级各类教育阶段家庭经济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各阶段的学业,促进教育公平,根据国家、省、市有关学生资助工作文件会议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基本思路 以民生实事为重点,全面落实国家各项学生资助政策,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加强资助资金监管,引进监督机制,加强常规管理,扩大社会捐资助学影响,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捐资助学氛围,确保全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因贫困而辍学。 二、工作目标 1. 拟资助学前教育阶段儿童X人,发放资助金X万元。 2.拟资助义务教育阶段学生X人,发放资助金X万元。 3.拟资助普高学生X人,发放资助金X万元。 4.做好中职全日制学生国家助学金和免除学费的申报、审核、发放工作,预计发放中职助学金X万元,免学费资金X万元。 5.做好金秋助学工作,力争各级各项资助资金X万元,资助大一贫困新生X人。以上五项资助资金共X万元。 6.营造氛围,广辟渠道,积极开展社会捐资助学活动。 7.全面开展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确保应贷尽贷。

8.开展中小学生感恩教育活动,举办“立志成才”演讲赛。 9.做好资助调研工作,撰写资助论文,争取在省学生资助研究会刊物上发表3-4篇论文。 三、重点工作 1.做好做实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阶段贫困生的资助工作。做好学前教育资助的宣传工作,完善学前教育资助制度,摸准情况,摸实对象;加大对义务教育阶段特困学生尤其是孤儿的资助力度,尽量做到免除他们在校的所有学习生活费用,特困学生继续按小学阶段1200元/每期,初中阶段X元/每期给予资助,对于那些遭遇突发性灾害或是通过以上资助还不能保障其在校顺利就读的学生,在每学期期末可以由学生家庭所在地村委及学校证实困难情况再向教育局提出申请,经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核实后呈报局领导批示,给予适当金额的特困补助。 2.全面落实施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制度。按照《XX省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全面落实国家助学金制度,确保按普高在校生X%的比例落实国家助学金。 3.做好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发放和免学费工作。认真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中职国家助学金的申报、审核、资金发放、督查工作,并鼓励和发展XX职业教育。 4.大力推进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进一步加大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宣传和工作力度,按照“应贷尽贷,不留空白”的原则,继续在全县范围内全面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 5.做好金秋助学申报工作。充分利用媒体等宣传手段,多方筹措资金,确保大一贫困新生顺利进入大学深造。 6.开展好“立志成才”演讲大赛。号召各校开展感恩教育活动。 7.力争论文在省市研究会论文评选活动中获奖。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管理机制和保障制度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管理机制和保障制度为使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能够真正得到贯彻实施,发挥其评价功能,真正体现评价结果的公开、公正、公平,确保诚信度,切实加强制度建设,建立起与之相配套的支撑保障本系。 一、完善机构建设,形成组织保障机制 1、成立学校评价工作领导小组 组成人员:霍六荣、郭纪辰。 主要职责: ①组织培训和宣传工作; ②负责领导和管理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 ③负责制订《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相关制度和具体操作程序; ④组织实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及时对评价实施的过程、效果进行监控,表彰先进,惩戒违规违纪人员; ⑤审定评价结果,受理咨询、申诉和复议申请。 2、成立综合素质评价办公室(实施小组) 组成人员:袁明芹、李爱果。 主要职责:①负责实施《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②学生成长记录袋的完善与管理;③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相关信息的采集输入、输出、公示工作; ④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册的印制发放;⑤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档案管理;⑥初步审订评价结果,协调评价过程的相关工作。 具体分工: 赵慧如:具体组织实施、检查指导评价工作。 丁江立、李钧:负责社会实践的组织管理、班主任评价手册中的监督管理、培训指导、检查评比、总结反馈,并对下步工作提出改进意见。 栾英慧:负责评价相关信息的采集输入、输出、公示、评价表册的印制发放工作;负责班主任教师评价工作的日抽查、周反馈、参与月检查和学期评比工作;负责评价工作的档案管理。 3、成立年级评价工作领导小组 组成人员:年级主任、各班班主任

主要职责:①做好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和相关制度的宣传工作;②根据学校统一安排以班级为单位成立班级评价小组并组织各项目的评价实施;③监督和指导各班综合素质评价工作;④检查指导学生建立成长记录袋;⑤审定上报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和相关材料。 4、成立班级评价工作领导小组 组成人员:班主任、副班主任、任课教师、家长代表、班干部代表、学生代表。 主要职责:①按照学校的要求对学生及家长进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宣传和培训;②组织学生开展自评和互评、指导家长评价和社区评价③按照评价程序完成各项工作,指导本班学生做好原始数据的收集整理,建立《成长记录袋》并妥善保管;④负责对班级学生综合素质进行评定;⑤接待家长来访和咨询。 二、完善制度建设,形成管理保障机制 1、建立培训制度 (1)学校要组织教师认真学习省厅文件、《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吃透精神、领会实质,使教师对评价工作的各个环节和细节把握清晰、明了,同时也要加强职业道德培训,使每个教师都要真正树立起对评价工作的责任心,真正意识到做好评价工作是对学生终生负责,才能保证做好评价工作。 (2)要利用多种形式,向家长、向学生、向社会宣传国家课程改革的有关政策和新的课程理念,印发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向学生、家长、社区人士和实践基地宣传解读,使其熟悉并掌握各项评价体系的操作规程。 (3)学校要按照工作安排采取措施,保证每位参与综合素质评价的人员得到及时有效的培训,提高职业道德水平和综合评价能力,以确保评价结果的权威性与可信度。 2、建立公示制度 (1)学校在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确定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并把评价的内容、方法、程序、等级界定和结果使用进行公示,通过学生家长会、致家长一封信、媒体等形式,向家长做出明确说明,征得家长和社会的理解与支持。 (2)学校各评价领导小组的组成办法及组成人员名单,学校要进行公示,以便学生、家长以及社会进行监督。

义务教育学校资助管理工作绩效考评办法

义务教育学校资助管理工作绩效考评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学段学生资助管理工作,切实贯彻落实好国家、省、市出台的一系列学生资助政策,根据招远市义务教育学段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爱心救助”学生名单的统计认定及资助资金的发放;住宿生生活费补助学生名单的统计认定及资助资金的发放;积极探索和开展多渠道捐资助学)和有关文件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考评的主要内容 (一)工作机制和制度建设。 1.资助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对学生资助工作负主要责任。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和由校财务负责人任组长的“学生资助工作小组”根据上级要求指导所属学校开展学生资助工作。所属各学校成立学生资助评审工作小组,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明确职责分工,落实责任。 2.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办法和制度。制订切实可行的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及相关学校的考核办法,将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纳入学校的年度工作计划。所属各学校要制定学生资助评审办法。 (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管理。 规范工作程序。按规定程序开展组织学生个人申请-班级推荐---学校评审小组评议确认-上报校(镇)审核通过。然后上报教体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批。评审工作要公开、公正、公平,效果好。由学校学生资助工作小组按审批通过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逐一建立电子信息档案,每学期初要根据复查、核实情况及时进行调整。

(三)资助资金的发放和管理。 按规定标准、时间和程序发放有关资金;专款专用,分账核算,建立档案。 (四)多渠道资助政策。 积极争取社会各界资助资金,设置临时困难补助并留好相关工作资料存档。 (五)政策宣传与诚信教育。 1.政策宣传。大力宣传国家出台的各项资助政策,使资助政策家喻户晓,让学生了解自己应享受的资助权利。 2.诚信、感恩教育。把诚信和感恩教育作为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内容。积极开展诚信教育、感恩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主题活动。 (六)资助报表和信息报送。 1.资助报表报送。按规定时间、程序和要求报送各类学生资助工作报表。 2.资助工作信息报送。及时将学校资助工作开展情况的相关信息报送教体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第二条考评指标及组织实施办法 (一)考评指标及评分标准,详见附件。 (二)学校自评。每学期学校按照本考评办法进行自评,对未达标的考评内容进行整改。教体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上级时间要求进行督导检查。 (三)组织检查。教体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随机抽查。 第三条考评结果的运用 教体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对考评情况予以通报,对考评优秀单位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对不合格的学校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学生资助绩效考评成绩将累记于各校(镇)的督导评估分数并作为学生资助工作“评先选优”的主要依据。 招远市教育体育局 二〇一〇年九月六日

班主任职责及管理考核办法

马尚中心小学班主任职责及管理考核办法 班级管理是学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有效的班级管理是维护学校优良秩序、实现学校优良校风、学风的基本保障。为了优化班主任队伍,调动班主任工作的主观能动性,提高班主任工作水平,促进班级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精细化,特制订以下管理和考核细则。 一、班主任的选拔和培训 班主任工作是学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份,承担班主任工作是教师的光荣职责。学校根据教师的工作情况,每学年都要对班主任进行选拔任用。实施班主任每月工作例会制度,班主任必须准时参与。学校将以“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在每学年至少对班主任进行一次培训,并优先推荐参与职称评审。 二、班主任的任务 班主任工作是学校教育中特殊重要的岗位,应注意营造以从事班主任工作为荣的氛围。班主任在学生的全面健康成长中起着导师的作用,班主任负责协调本班的各科教育教学工作,协调学校与家庭、社会之间的联系。班主任应按照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要求,开展班级工作,全面教育、管理、指导学生的品行、学习、身心健康、教育活动、安全自护等,负责管理班级日常事务,执行学校的各种规章制度和决定,完成学校交办的各项工作。 三、班主任工作职责 (一)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和道德教育,保护学生身心健康,培养学生高尚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创新主题班队会或班队活动,并上交相关材料(方案、总结中插入图片资料进行说明)。 (二)教育学生努力完成学习任务。会同各科任教教师教育、帮助学生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掌握正确的学习方法,养成良好学习习惯。 (三)教育、组织学生参加学校安排的各种活动,关心学生的课间及课外活动,指导学生参加各种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鼓励学生参加各种学生社团活动,鼓励学生发展正当的兴趣和特长。引导学生养成自己的事自己做,别人的事帮着做,不会的事学着做的良好习惯。 (四)进行班级的日常管理,建立班规,成立班队委,培养学生干部自主管理的能力。实施班级工作岗位责任制,培养学生参与班级管理的意识和能力,形成良好的班风,把班级建设成为奋发向上、团结友爱的集体。 (五)发挥评价的激励导向功能,认真做好本班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和有关评优工作。 (六)成立班级家委会,认真做好与家长的沟通和家访工作,争取家长和社会有关方面的配合,共同做好学生教育工作。 (七)班主任应关注安全,对学生做好安全教育。班主任应与学生同步在规定时间到校,

学生到课率考核办法(试行)

学生到课率考核办法 (试行) 为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准确了解学生学习状况,遏制学生迟到、旷课的行为,提高学生到课率,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课堂管理水平,同时为学院学生管理工作考核提供真实、科学的参考依据,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到课率统计方式 到课率=实到人数/应到人数×100% 注:应到人数每学期初由学工处进行核定;若中途有学生提前就业(实习)、请假、休学等情况导致人数变动的,各系须凭相关证明材料及时到学工处备案。 二、到课率等级评定 1、统招班级: 2、中职、高级、自考、技师班级: 三、到课率考核 1、各班级的到课率每月底统计,到课率等级评定为月度平均分数(即各班该月到课率总数除以抽查次数),将在班主任月度考核中奖罚。月

度到课率计算方式如下: 月度到课率=累计到课率/抽查次数 2、月度到课率等级分别为:优秀、合格、不达标、不合格,到课率低于不合格的扣除班主任津贴20元;到课率不达标的扣除班主任津贴10元;到课率认定为优秀的奖励班主任30元;认定为到课率合格的班主任不奖不罚。 3、各系总到课率情况,作为学院月度考核各系学生工作的重要指标,并按照与学院签定的责任状,纳入年度对系部领导干部的奖罚。 四、措施要求 1、学院将安排人员(需2名以上)每天不定期随机抽查,确保一周内覆盖所有系;每次检查完毕,工作人员填写《到课率抽查表》签字确认、归案。 2、每次对各系到课情况抽查,原则上不低于该系班级数量的20%。对于到课率长期低下的系部,可开展集中检查。 3、学院抽查结果实行按日向系部进行通报,并每月底将检查统计的总结果通报班主任,纳入月度考核。 4、各系要严格要求本系任课教师如实考勤,凡抽查三次以上教师未如实考勤者,按教学事故处理。一月内抽查学生到课率三次不达标的老师予以通报,并与任课教师绩效考核评定挂钩。 5、各系领导对本系的学生到课率检查应有具体的措施,并落实好检查与统计工作,对到课率高的班级和老师进行表扬,对出勤率较低的班级予以整改。 6、各系要认真做好检查结果的分析工作,针对迟到、早退、旷课等现象要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问题严重的,要及时根据学院相关规定进行处理;针对课堂教学效果不佳或教师、班主任工作责任心不强等现象,各系负责人要及时了解情况并采取相关措施。 五、附则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由学工处、教务处负责解释。

学生管理工作考核办法

南昌工学院学生管理工作考核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深化学校内部管理,提升办学水平和办学效益,激发二级学院的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切实加强学生管理工作,激励和 促进相关工作人员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促进学校和谐、稳定发展,特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考核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仅涉及学生管理工作,未涉及二级学院其他工作。 其考核坚持定性和定量相结合,坚持过程考核与结果考核相结合,坚持教育与管理相结合,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的原则。 第三条坚持考核结果与经济效益挂钩的原则。 第二章考核内容 第四条考核内容分为“规定工作”、“附加工作”和“特色工作、创新与奖励”三部分。具体包括辅导员队伍建设、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校风和学风建设、校园文化与社会实践、安全稳定工作、心理健康教育、学生资助工作等内容。 (一)规定工作:各学院所要完成的日常工作或在某一时间段所应完成的任务,多为常规性工作。 (二)附加工作:在学校安排的日常工作之外的各项任务,包括开展学校要求的各类活动以及对各类活动的支持等。 (三)特色工作、创新与奖励:

1. 特色工作是指与其他二级学院相比较而言的“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优我精”的相关工作。特色工作应围绕学校的大政方针和政策,立足长远规划,力争保持相对稳定性;同时,结合当前工作,力争取得新进展、新突破。 2. 创新包括理论上的创新、业务技能上的创新和管理方法与成果上的创新,包括集体和个人的各类科研成果、项目发表的论文,学生工作中的特色案例,以及科学有效的管理方法与成果。 3. 奖励则指校级及以上的各类集体和个人荣誉。 第三章考核办法与程序 第五条考核办法 (一)成立学校学生工作考核工作小组,由分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为组长,学工处、人事处、校团委等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 (二)考核方式根据考核内容的不同分为三类: 1. 规定工作考核采取“抽查制”,由学工处、团委组织相关人员对 各学院常规性工作的进行和完成情况随机检查;其评比方式采取“减分制”,满分为100分,对于未完成规定工作或未达到规定指标的,将根据相关考核细则以学院为单位进行扣分。 2. 附加工作考核采取“评比制”,由学工处、团委对各学院开展各 项附加活动的情况和结果进行打分,满分为100分,其最终结果将计 入学院考核总成绩内;附加工作考核的相关评分细则,以当月活动通知为准。

学校课程考核管理办法

学校课程考核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考核管理工作,提高教学质量,严肃考风考纪,促进学风建设,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全校的考核工作在分管教学副校长领导下,由教务与科研管理处制订有关规定,对考核的全过程实行规范化管理。各系部负责考核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二章 考核形式 第三条 各专业凡教学计划开设的课程,每学期教学任务完成时,都要进行考核,考核方式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课程考核,原则上考试的科目不少于三分之二,考查的科目不超过三分之一。 第四条 课程考核可采取闭卷笔试、开卷笔试、口试、调查报告、课程论文、课程设计、案例分析、实验操作、技能演示、艺术创作、表演等形式。 第五条 考核形式应根据课程性质、特点和全面考核学生知识与能力的要求来确定。无论采用何种方式都必须保证真实地检测学生的学习状况和教师的教学质量。 第三章 考核资格的审查 第六条 凡正常参加课程教学活动,并遵守学校学籍管理规定的在籍学生(或经学校办理进修、旁听手续的人员),均可参加课程考核。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参加课程考核的资格: (一)未选课者; (二)未完成规定的作业、实践环节或教师布置的其他学习任务者; (三)旷课时数超过该课程总教学时数三分之一者; (四)未按规定办理注册手续者; 对第(二)、(三)款的情形,教师应于考核周前两周将不具备考核资格的学生名单报各系教学秘书。 对第(四)款情形,由各系部负责人考核前两周报教务与科研管理处。 第八条 对不具备考核资格的学生,各系部要于上报前告知学生本人,确认无误后,再报教务与科研管理处备案。 第九条 学生如对取消考核资格存在异议,应于接到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书面反映到相关系部。相关单位2天内认真核实后作出明确答复。 第十条 学生因故不能按时参加考核,需由本人在考核前提出缓考申请报告并附上有关证明,经所在系部领导批准后方可缓考,否则,按旷考处理。重考一般不办理缓考手续。缓考学生名单由相关系部于考前通知课程主讲教师。主讲教师在登录该生成绩时注明“缓考”字样。 第四章 笔试的组织与实施 第十一条 试题由课程所在教研室组织命制。 第十二条 命题要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既要考虑全面系统地考核

最新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制度

学生资助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学生资助行为,加强学生资助管理,提高资助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学校工作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学生资助政策,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生资助管理的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生资助规章制度;坚持教育公益性和普惠性,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战略目标;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学生资助行为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三条学生资助管理的主要任务是:依法多渠道筹集资助资金;加强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管理,专款专用;对学校资助金的使用进行控制和监督。 第四条学校学生资助项目包括:国家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校内资助资金、贫困高一新生慈善爱心捐助等。 第二章管理体制 第五条学校成立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学生资助工作的开展。 第六条校长是学校资助工作第一负责人,学校资助活动在校长的领导下,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教务处统一管理。 第三章资金管理 第七条资助经费来源包括财政预算安排、社会捐赠、学校自筹等。 第八条学校要严格按照各资助项目的评审办法,开展申请、评审、

公示和核定工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第九条学校从有关部门取得的有指定资助项目和用途并且要求单独核算的资助资金,应当按照要求向上级报送资金使用情况;资助项目完成后,应当做好资金发放表和使用效果的书面总结,并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验收。 第十条资助金的支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资助项目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国家有关资助政策没有统一规定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规定,但不得违反法律和国家政策。 第十一条学校要加强对资助资金的管理,各项支出应按实际发生数列支,不得虚列虚报,不得以计划数和预算数代替。 第十二条学校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规定,对学生资助资金实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同时应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主管机关等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第四章资助实施细则 第十三条资助对象为在校各方面表现良好,无不良行为或处分记录、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并属以下情况之一的: 一、本校家庭困难的在校学生; 二、进入低保线的或有农村贫困证家庭就学的子女; 三、因特殊情况导致家庭困难的学生; 四、父母(双方或一方)丧失劳动能力,无经济来源的; 五、因其它特殊原因(如家庭成员因重大疾患、意外事故等)造成经济困难的; 六、没有享受其他类似的助学金资助(享受政策性减免除外),但家庭特别困难的可以推荐。 第十四条各班审送人数:各班资助审送人数根据实际情况控制,因特殊原因确需增加人数的,应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方可。 第十五条受助学生审批办法:

关于提高学生到课率的实施办法(讨论稿)

4、教务处每周汇总处(室)巡查考勤情况,并与系(部)上报数据进行核对,每周出一份考勤通报,对考核认真到课率高的系(部)和老师进行表扬,对考核不认真到课率较低的系(部)进行提示,对考勤误差较大的老师予以通报,并与绩效考核挂钩。 5、学生处每周汇总学生缺勤情况,对旷课学时达到处分者,及时予以公布。 二、各系(部)领导及辅导员职责 1、各系(部)应成立本系学生考勤工作小组,小组成员应由系主任、总支书记、辅导员、班学习委员、系学生干事等组成。 2、系部领导对本系的学生考勤应有具体的措施,并落实好检查与统计工作,对出勤率较低的班级给予整改。 3、各系应建立考勤值班机制 (1)各系应严格要求本系任课教师必须每一堂课进行如实考勤,系主任每周定期检查本系任课老师的《考勤登记册》,并与本人抽查的数据进行核对。

(2)各班学习委员每天课后将当天到课情况,交到各系办公室教务员处进行汇总。辅导员每周抽查的班级学生出勤情况,要与学生学习委员上报考勤情况相核实,出现差距要找出原因理清责任。学生虚报考勤者,取消该学期的免考和评优资格。 (3)各系将每天学生考勤情况进行汇总后,当天出一份考勤通报,发到本系每个班级并抄送学生处,并在系宣传栏进行张帖。 (4)学生由于某种原因不能上课,必须按学生处的有关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否则一律按旷课处理。 三、各任课教师职责 教师肩负着教书育人的双重责任,本着对社会、对学校、对家长、对学生负责的态度,任课教师应采取一定措施,严格要求学生到课率。 1、强调学校对旷课、缺课学生的处理意见,要求学生原则上不能因事因公请假。要求学习委员上课时,首先向任课教师报告出勤情况。 2、狠抓课堂纪律,绝不能放手不管。要求学生上课不要迟到、吃东西、睡觉、随意进出教室。上课不能使用手机及其他数码娱乐设备。 3、要求学生上课应靠前居中就座,上大课的应按班级或专业分片按指定位置就座。 4、任课教师要经常对学生上课情况进行抽查点名,认真核对考勤,并如实填写考勤登记表。凡抽查一次教师未如实考勤者,将进行全校通报,抽查三次以上教师未如实考勤者,按教学事故处理。

课程考核管理办法(试行)

XX学院课程考核管理办法(试行) (二00六年八月修订) 院政发〔2006〕34号 为了优化考风、学风,健全教学管理制度,完善考核机制,促进学生积极主动学习,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XX省教育厅有关课程考核管理的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课程考核管理办法。 第一章考核的目的及作用 第一条考核是教学过程中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对学生是一个再学习的过程。通过考核促使学生全面系统地复习、巩固和加深理解所学知识,督促学生更加注意学习的质量,同时起到对教师的教学效果及学生知识、技能的掌握程度和运用能力的双重检查作用。第二条考核对学生的学习有导向性作用。教师通过考核内容和手段的改革以及科学的命题,可以引导学生不断改进学习方法,拓宽知识面,提高学习质量,使学生更加注重学习方法和效果。 第三条通过考核对学生学习方法、学习能力和学习效果做出鉴定,考核的结果是学生毕业和评定学位的重要依据。 第四条通过考核,可以获得更多的反馈信息,使教育及其管理部门总结经验,改进教学,提高教育教学水平;为深化教育改革,特别是对教学内容、方法及手段的改革提供科学可靠的信息。 第二章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 第五条考核工作在主管院长领导下,教务处统一组织,各系(部、室)具体实施。(一)教务处职责: 1、负责制定考核的有关管理规定,统筹安排全院考核工作计划,审核协调各系(部、室)的考核安排; 2、对考前动员、命题和审题、考场管理、考试纪律、评卷、补考、成绩登统等进行督促和检查; 3、安排院级公共课程的考试时间和地点; 4、提出对在考试中违纪、作弊学生的处理意见,报学生处处理;提出因学习成绩造 成的学籍异动的处理意见,报学生处处理;

天津科技大学学生资助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试行

天津科技大学学生资助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试行) 为落实执行各项学生资助政策,进一步做好学生资助管理工作,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我市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通知》(津政发〔2007〕56号)和《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学生资助工作机构建设的通知》(津教委〔2009〕39号)的文件精神,参考全国《学生资助工作考核评价体系》,结合学校的实际工作情况,制定天津科技大学学生资助管理工作考核办法。 第一条考核坚持“注重实施效果,力求客观公正;简化考核方式,硬化考核指标;实行抽样扣分,规范评分操作”原则。 第二条考核实行自我评价与抽查相结合,各学院对照指标先进行自评与完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再组织抽查。 第三条考核工作实行百分制,对照考核指标逐项进行测评打分,发现未达到指标要求的作扣分处理,扣分以实证材料为依据。 第四条考核指标主要分为基础工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奖助学金评定、国家助学贷款等七项指标,逐项设置基准分。 一、基础工作(12分) 二级学院领导重视程度,资助工作队伍建设及人员配备、人员业务素质情况,办公条件落实情况,制度建设及资助手段完善情况。 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18分)

困难学生认定程序是否规范,过程是否公开、公平、公正,是否严格按照民主评议量化分值,对已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公示是否符合学校规定,是否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复查、抽查。 三、奖助学金评定(15分) 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评定程序规范,获奖、助名单是否按照规定公示。报送材料是否正确、及时、规范。相关评审材料是否保存完好。 四、国家助学贷款(15分) 贷款政策是否了解清楚、宣传到位,贷款相关材料如贷款合同、借据、历年冲抵学费收据等是否按时上报、下发,相关数据信息是否准确,违约贷款催缴情况。 五、教育宣传(20分) 开展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工作情况以及主题教育、实践教育和学长关怀计划等活动情况;学院困难生社团建设情况;开展特色教育活动情况;开展公益劳动情况,活动宣传情况。 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管理(12分)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否建档,是否实时更新,管理是否规范;非在册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否建档。 七、其他(8分) 各项相关工作落实及开展情况。 第五条考核工作主要通过听取汇报、核查资料、实地查看、访问师生等方式进行。 第六条考核分定期和不定期进行,每年奖助学金评定后进行定期抽查,同时以不定期访问师生、核查材料等形式进行考核。 第七条考核情况和结果由资助中心进行记录,作为评价学院学生工作的重要依据。

学生资助中心工作职责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工作职责 一、认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关于资助家庭困难学生的方针、政策; 根据上级相关文件,制定、完善我校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及勤工助学等资助家庭困难学生工作的相关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 二、统一管理国家、自治区及各类社会资助奖学金及助学金、特殊困 难补助的评定、审核及发放工作,积极联系和争取各类社会资助。 三、负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调查、核实、统计工作,并对特 困生建档管理。负责全校受助家庭困难学生的跟踪调查,并提供咨询服务。 四、监督、指导、检查各学院学生资助工作,监督各学院落实高校贫 困家庭学生资助政策。 五、负责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的组织协调及审核工作。 六、负责国家奖助学金的评选审与发放等相关工作。 七、负责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的信息报送及专款发 放等工作。 八、定期向上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汇报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的进展 与落实情况。 九、负责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的后续工作,积极落实学生生源地信用助 学贷款的有关政策和精神,通过不同形式对大学生进行诚信教育。 十、负责学校勤工助学岗位安排及工资发放工作 十一、认真完成上级单位交办的其他工作。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科长岗位职责 一、在校党委、学生处行政的领导下,资助中心主任主持学生资助中 心的全面工作。 二、根据上级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中心年度 工作计划,监管资助工作程序,总结年度工作。 三、以做好贷款学生的诚信教育工作为突破口,加强贷前、贷后管理, 保证贷款工作的良性发展,为贫困生解决切实困难。 四、负责勤工助学岗位设置、调整和勤工助学工资发放及对勤工助学 的招聘、用工等环节进行监督指导。 五、负责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确认和建立经济困难学生 档案工作。 六、负责学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发 放等管理工作。 七、督促检查本中心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做好本中心工作 人员的年度考核工作。 八、认真完成校领导及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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