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朝阳律师马长鹏律师投身法治建设成长之路报告文学—心存正义求公平

辽宁朝阳律师马长鹏律师投身法治建设成长之路报告文学—心存正义求公平
辽宁朝阳律师马长鹏律师投身法治建设成长之路报告文学—心存正义求公平

心存正义求公平

——辽宁朝阳律师马长鹏律师投身法治建设成长之路报告文学

有人说,律师不是天使,也不是魔鬼;律师既不代表正义,也不代表邪恶,只是在通过参与诉讼活动的整个过程中,来实现和体现法律的公正。而马长鹏说:在法制社会的中国,维护法律的公平公正才是律师的天职,只有心存正义,敬畏法律,才能在“打官司”中做到公平公正,才能真正地维护法律的尊严……

——题记

不知那是哪一年的事儿,电视剧《法不留情》给他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尤其一句:在法庭辩护中,律师应当是一位英勇善战的角斗士;在社会政治生活中,为正义和公道奔走呼号也是律师义不容辞的天职……,或许这就是他向往律师职业的一个动因。2002年在参加首次全国统一司法考试并顺利通过之后,他辞去公职,怀着对律师职业高尚公正的一种憧憬和心存正义、崇尚公平的一种追求跨入律师行业,“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这句名言,始终激励他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追求法律的公平公正的律师生涯中努力着、奋斗着、默默地奉献着,他就是辽宁亮法律师事务所主任,朝阳市政府法律顾问,朝阳市十佳律师马长鹏。

初试“牛刀”唱公平

初夏的山城,阳气正浓。马长鹏在办公室正伏案查阅近期出庭辩护案件的相关资料,办公室房门被一个农民模样,四十出头的男人推开,没等马长鹏问及何事,来人就一脸冤屈地对马长鹏讲了一句:“太冤了,律师要讲公道,帮我打官司……”马长鹏将来人让到沙发上,倒杯水说:“不要急,有事慢慢讲……”原来,登门找马长鹏打官司的这位是朝阳县十二台乡某村村民李某,2004年6月24日下午,李某在自家院内修缮厢房时,因滴水问题与邻居王某产生矛盾后发生口角,继而发生肢体接触,后被人劝开。谁知,本来是简单的邻里纠纷,被随后的一系列司法程序弄得复杂起来。与李某发生口角的邻居王某向当地公安派出所报了案,经公安派出所调查后认定李某与王某口角过程中用砖头击打王某,构成故意伤害,并做出对李某行政拘留10天,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李某觉得邻里纠纷中双方不过是普通的肢体接触而已,自己并未使用其他工具伤害对方,公安机关的这种处罚决定不公平,要马长鹏帮他打官司,讨一个公道。马长鹏听了李某简单介绍后,感到这是一件因民事纠纷而引发的行政处罚,公安机关的处罚决定让当事人李某感到

不公平,肯定存在一定的原因。对此马长鹏进一步深入地了解了事件的经过,认为没有直接证据来证明李某使用砖头等外物直接伤害了王某,公安机关的处罚决定认定事实可能不清,于是决定帮助李某打这场行政诉讼的官司。李某虽然来寻求帮助,但却心存疑窦,想着民告官能赢么?特别是与公安机关打官司能行吗?李某这个普普通通的老百姓心里着实有些犯怵。马长鹏对他讲:只要搞清事实,坚守法律,就能争取公平。李某看到马长鹏一脸正气,心里有了底气,决定委托马长鹏打这场民告官的“官司”。

马长鹏律师又进一步了解情况,理清思路,以李某与王某发生冲突的基本事实不清为由向上级公安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的申请,上级公安机关经过认真审查复核之后,以行政行为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撤销了下级公安机关对李某的行政处罚决定。到此,本来就应结束的一件行政处罚案件,却又出新的状况,原处罚公安机关以找到了新证据为由,重新做出了与原决定一致的处罚决定。这让马长鹏感到民告官确实不易,于是马长鹏经过认真思索,理清事实,代理李某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依法说理,认为做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公安机关据以认定李某触犯《治安管理条例》的直接证据互相矛盾。所谓认定李某实施“殴打他人”行为的直接证据都是王某及家人的证人证言,并相互矛盾,除此并无其他证据的佐证,与本案当事人无利害关系的证人均未有关于李某“殴打他人”行为证言,在李某与王某口角过程中,证人石某曾劝拉过李某,但未看到李某扔砖头。此外,尽管被告人(做出处罚决定的公安机关下同)随后又开展了诸如李某修缮房檐是否侵犯了王某合法权益的调查,且取得一些证据,但这些不过是原告与第三人王某之间的民事纠纷,与被告人做出对李某的行政处罚无必然联系。2004年12月28日,被告人重新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依然是依据前一次行政处罚决定的证据而做出的,明显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强制性规定,应该无效。经法院审理,完全采信了马长鹏的观点,判决被告人对李某的处罚决定违法,撤销该处罚决定。而被告人对县人民法院的判决不服,上诉至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中院依法维持了县人民法院的判决。当李某拿到市中院的判决书后,百感交集,他没想到与邻里的一件小小的民事纠纷竟使他有了民告官的经历,也没想到马长鹏律师的确真的为了维护老百姓的公平正义而仗义执言、依法行事。他紧紧地握着马长鹏的手,握了很久,眼角闪着泪花。而马长鹏此刻也很激动,他深深地体味到一个律师在尊重法律,维护公平公正所带来的社会效益,他也在此次代理中吟唱了律师生涯中“仗义唯公”的序曲。

亮法者,亮剑也

英国有位大法官曾说过:法律乃是一门艺术,一个人只有经过长期的学习和实践,才能获得对它的认识。在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实施中,律师作为其中的践行者之一,要在不断地学习和实践中提升自己的政治素质,法律水平和执业能力,尤其要不断提升法律自身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核心内涵。对此,马长鹏在他司法实践中总结出三句话:一要尊重法

律,独善其身,着实维护公平正义;二要坚守法理,立足当事人,达到个案平衡,在法律服务实践中维护公平正义;三要坚持以民为本,积极参与公益诉讼和法律援助,以仁爱之心去维护公平正义。马长鹏努力着,实践着,经过十几年的奋斗拼搏,由一名实习律师成为辽宁省律师法律顾问团的一员。2007年,他在组建自己的律师事务所时,怎么让自己律师所的名称更亮一些呢?他想着,想着,眼睛一亮:亮法,让法律更明亮。好!这就是一名律师的心声。亮法者,亮剑也。要做一名社会公平正义的维护者、践行者。至此,辽宁亮法律师事务所在三燕古城竖起一杆“亮法”的大旗,执旗人马长鹏。

“刑”与“非刑”。刑事犯罪与民事纠纷,这在法律上是截然不同的。2013年5月,马长鹏在委托代理“杨某合同诈骗”一案中依法依理,不仅将案件被告人从“刑”变为“非刑”,而且着实地维护了法律的公平。

2009年春,本案当事人杨某到北票投资铁矿生意,承包经营北票某矿业公司铁选厂,或许经营有方,或财运适时,在铁精粉市场走高的情况下,杨某挖得了第一桶金,不仅签订数万吨购销合同,且已经收到了数千万元的预付货款。谁知,铁精粉市场如孩儿脸,说变就变,其价格飞流直下,每吨由千元以上直落到三四百元,而此时的客户要钱不要货,杨某把预收货款多数投入再生产,无力偿还货款,多位客商联合将杨某告至市中级人民法院,因杨某与铁选厂是承包关系,故将铁选厂也列为共同被告,要求承担连带责任。在民事诉讼中,杨某败诉,而且法院判决铁选厂承担连带还款责任。败诉方不服均上诉。该说这是起普通的民事纠纷案件,谁承想铁选厂认为杨某只是承包经营,没有对外出售抵押铁选厂资产的权利,而杨某在对外签订合同时,均以铁选厂资产作抵押,否则不会签订了巨额购销合同,涉嫌合同诈骗罪,在一审诉讼过程中,认为杨某构成犯罪,但一审法院并未采纳铁选厂的观点,依然以民事案件结案。于是铁选厂向市公安经侦支队报案,市公安经侦支队很快决定对杨某合同诈骗罪立案侦查,并对杨某采取措施,予以逮捕。杨某妻子玄某在杨某被捕后,找到亮法律师事务所,向马长鹏进行咨询,马长鹏认真了解案情之后,认为该案只是普通的民事纠纷,应该不构成刑事犯罪,于是决定接受委托代理本案。为更详细了解案情,马长鹏与公安部门据理力争,最终取得了与杨某单独会见的机会,掌握了第一手资料,并决定为其做无罪辩护。在该案民事判决向省高院上诉过程中,马长鹏代理杨某出庭应诉,在充分分析案情,与庭审法官沟通后提出,该案民事判决基本正确,并表示了民事撤诉的意见,为杨某一案非刑审诉性质奠定了基础,对铁选厂将本案移送公安机关的上诉意见进行有理有据的驳斥。马长鹏依法依据陈述本案民事审理完全正确,民事判决程序符合法律规定,所谓合同诈骗是铁选厂在认为自己的利益不应受侵害而无中生有向公安部门报案,程序不合法。经过一番真情有物的辩护,省高院采纳了马长鹏的观点,将民事案件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而在省高院民事判决后,杨某所谓合同诈骗一案已移送市检察院审查起诉,进入了“刑”的阶段。为在“刑”与“非刑”上求得公正,

马长鹏依据本案案情及省高院的判决,多次与检察官沟通,坚持本案为普遍民事纠纷,虽然争议标的数额大,但也决不能因此构成合同诈骗,在经济形势瞬息万变的情况下,这种违约或破产的企业可谓不少,但决不能因此案连带第三方就认为涉嫌犯罪,尤其是在未撤销民事判决之前,认定杨某构成犯罪在程序上也是错误的。马长鹏的意见得到市检委会的高度重视,经过检委会的认真讨论,最终做出对杨某不起诉的决定,在“刑”与“非刑”的争议中,马长鹏以追求公平公正的法律实践,为杨某在此案划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

赔与不赔。在日常的社会生活中,意外伤害的赔偿是常见的,而马长鹏在2008年9月代理的徐某损害赔偿案的胜诉,可见马长鹏在法律服务中追求公平正义的执着……

2008年9月20日晚8时许,在某企业打工的徐某骑着电动车回家,当骑行到小区前的路上,突然眼前一片漆黑,连人带车掉进一个2米深的大坑里。当妻子找到他时已失去了知觉,后经一番施救将徐某从大坑中抬出,送进医院抢救,虽然这飞来的横祸未对徐某身体造成更大的伤害,可花掉的7000多元医药费向谁讨要,向谁说理呢?徐某在情急之中慕名找到马长鹏。马长鹏经过简单了解事情经过原委后,立即随徐某夫妇到事发现场实地考察,经徐某介绍,早上出门上班时此路并未挖沟,而晚上回家时掉进凭空挖出的深沟里,而在新挖深沟两侧均无警示标志和夜间照明设施。经过实地考察后,马长鹏认为徐某意外掉进沟里摔伤这是完全由施工人的明显过错而造成的。这对社会、对群众不负责任的做法,就是造成不公平、不公正的根源,应予以制止和惩罚,还社会一个公道。马长鹏决定代理此案,讨出一个公道。常言道,冤有头,债有主。可此案如何溯源,马长鹏经过认真调查取证,在找不到具体施工人的情况下,有充分的证据证明该处施工人是开发商雇用的,开发商应该有义务、有责任负责对徐某的伤害损失进行赔偿。而当找到开发商时,开发商以不知情为由拒绝承担责任。为维护百姓的合法权益,马长鹏将开发商告上了法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相关规定,与开发商论理,为百姓维权。虽说相关规定是关于施工人损害应否承担民事责任的强制规定,有证据证明,原告所入住的是被告开发的商品房,导致原告受伤的深坑就位于两楼之间,产权人就是被告。虽然民法通则规定因道路施工致人损害的,则施工人承担赔偿责任,但本案被告至今也没有举证说明谁是导致原告受伤的工地施工人。在自己产权范围内有人施工,应该与产权人签订施工合同,就算没有施工合同,自己家里有他人施工,自己也不会没有理由不知道是谁在施工,就算是因公益事业而施工,也应该与产权人签订施工合同,这是常理。若是在自己产权范围内施工而产权人却无法证明谁在施工,为何而施工,那就只能有一种解释:是产权人为了自己的事情而拒绝说出谁是自己产权范围内工地的施工人,人民法院就应该推定被告为本案施工现场的施工人,从而赔偿原告因被告的侵权而受到的各种损失。法院采信了马长鹏的观点,最终判决开发商赔偿徐某各项损失8万余元,一场“赔”与“不赔”的官司打赢了。

分与不分。虽然已成长为一名优秀的律师,但马长鹏却从未看轻过任何一个经手的案例。2012年春,北票农村一位外出打工的男子,因车祸不幸遇难,但对于这个不幸的家庭而言,却还面临一个更大的难题,那就是死难者遗产分割的问题(其实所谓的遗产也不过是一份意外伤害保险及区区数千元存款而已)。死者的父母认为儿子是自己生的,而且现在还在一起过,遗产自然是自己的,儿媳是外人,怎么能分儿子的遗产呢?而儿媳则认为是自己的丈夫遗产,公、婆虽然健在,毕竟丈夫与自己结婚多年,遗产就应该全是自己的。为此婆媳因遗产分与不分的问题已几近反目,这件事如果处理得好,可能对这个不幸的家庭算是一种不幸中的幸事;若处理不好,还可能使这个不幸的家庭雪上加霜,造成公、婆与儿媳反目成仇,更会使这个家庭走向分裂。儿媳赵某从网上得知马长鹏的联系方式后,便找到了马长鹏。经过详细地了解了事情的原委后,马长鹏决定亲自到这个家庭进行调解。经过从法律层面的讲解到亲情方面的劝解,使公婆和儿媳共同认定不分这笔钱了,一家人又合好如初。在整个事情的处理中,马长鹏不仅没有收取赵某的一分钱,而且自已出车搭工前往调解。事后赵某特意从北票农村赶到朝阳,无论如何要给马长鹏50元作为感谢,他婉言相拒地说:这是我应该做的。通过帮助你们,也让我学到了很多……因为“不分”与“和”的结果不仅是马长鹏用法律知识说服了当事人,更是用他自己的真诚感动了公婆儿媳一家人。通过这次法律调解,也使马长鹏深深地体会到:以理说法,保住亲情,守住公平,也是一个律师分内之责,只有心存正义、心系百姓才能让自己学到的法律知识更好地服务于百姓,服务于社会……

铁骨柔肠护民生

马长鹏从事律师职业十几年来,对于律师的职业操守和使命有着独到的见解。他通过自己的司法实践进一步认识到,在全面依法治国方略的推进过程中,律师作为法律实践参与者和服务人,在依法治国进程中的作用日显突出。尤其是法律援助服务中更能发出自己独特的优势,坚持用自己学到的法律知识为社会服务,为百姓谋福,就此马长鹏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向弱势群体散发着光和热。

无偿援助护花繁。2012年4月的一天,北票花园小学的操场上一片欢笑,正是课间休息的时候,这时突然一声惨叫惊动了三年一班的班主任,原来是本班的张某在跳跃学校的一个栅栏时摔伤了左臂。班主任立即通知了张某的父亲,并陪同家长将孩子送到北票市中心医院治疗。经诊断张某左桡骨下端骨折,住院治疗两个多月。出院后,张某家长与学校沟通,希望学校能补偿孩子一部分医药费,但学校认为自己并没有过错,拒不赔偿。无奈家长找到马长鹏。在详细了解了事件的全部经过后,马长鹏认为学校提供的证据并不足以证明已尽到了管理职责,应该承担事故的全部赔偿责任。鉴于张某是未成年人,家庭又比较困难,马律师决定对张某予以法律援助。在诉讼过程中,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及侵权责任法等相关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其

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就本案而言,学校无论是基础设施还是安全制度,均未尽到安全监管职责,致使张某在课间活动时受到身体伤害。显然学校应该承担本案的全部赔偿责任。所谓的赔偿,不仅仅是已发生的医药费,还包括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等多项赔偿。最终法庭采纳了马长鹏的意见,判决学校赔偿张某各项损失8万余元。家长在本来只要求2万多元医药费的请求都达不到的情况下,在马长鹏无偿法律援助下得到了8万余元的赔偿。因此,学生家长非要拿出5000元感谢马长鹏不可,但他笑着说,如果单纯是为了钱,我可以接更大的案子,挣更多的钱,但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维护社会的公平,我做这些都是应该的……

依法维权终无悔。2013年4月的一天,杨树湾乡报马村的一个养殖小区内,刘某和其他两位工友正在厂房内为小区内的羊铡草,突然不知哪来的火星,瞬间将饲草引燃。惊慌失措的刘某被这突如其来的火势给吓懵了,竟然跑向了屋内,被大火给围住了。幸好在外面的赵某及时相救,才把刘某从死亡的边缘上拉了回来,及时送往医院抢救治疗。经诊断二级烧伤,出院后的刘某几乎丧失了劳动能力。在这次火灾事故中,赵某虽被救出并送至医院治疗,而且用人单位也支付了医药费,但因为被重度烧伤,丧失劳动能力,且给生活造成很大困难,对此,刘某不知道自己还应该享受到什么待遇。经人介绍,他找到了马长鹏,求助马长鹏帮他想个办法,讨个说法。当了解到刘某的这种情况后,马长鹏决定帮助刘某,为其提供法律援助,但没想到这个小小的援助案件,却让马长鹏付出不小的精力和近三年的时光。经分析案情,马长鹏认为刘某不只是普通农民工,最简捷的方式就是提起民事侵权诉讼。在征得刘某同意的情况下,马长鹏代理刘某以侵害健康权为由将用人单位告上了法庭。但在法庭审理过程中,用人单位为了拖延时间,力主本案为工伤案件。无奈,根据规定马长鹏只好撤诉,另走工伤程序。但在进行工伤认定时,用人单位又不承认双方具有劳动关系,马长鹏只好把法院的一审笔录作为证据,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请求确认双方的劳动关系。一个月后,双方的劳动关系确认了,马长鹏随即向人社部门提出了工伤认定申请。但在用人单位的阻挠下,人社部门以刘某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为由,出具了不予受理通知书。这就让刘某陷入了两难的境地:人身损害单位主张是工伤,而认定工伤又超出年龄。下一步该咋办?马长鹏没有气馁,经过认真查阅最高院的司法解释,认为最高院已对这种农民工的超年龄是否认定工伤做出了明确的解释,是可以认定的。于是决定代理刘某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经人民法院判决,人社部门不受理的决定违法,责令人社部门重新做出行政行为。在人社部门做出了工伤认定的决定之后,用人单位还是拒不承担赔偿费用。至此,马长鹏又开始了依法维权,再次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结果支持了马长鹏的主张。但用人单位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经过二审法院审理,最终判决用人单位赔偿刘某各项损失20余万元。历经近三年的时间,一个法律援助的维权案,走过大大小小七个法律程序,终于帮助刘某拿到了赔偿判决书。如

果是收费案件,按照每个程序最低5000元的收费标准,马长鹏可能收入数万元。然而,他无偿实施了法律援助,且不说经济收入,其时间成本之巨大,对马长鹏也是个艰辛考验。但在拿到胜诉判决书的时候,看到依法维权,为百姓求得了公平公正,期间的艰辛与苦楚都抛在九霄云外,他只想这种付出是值得的,无怨无悔……

有人问,何谓律师?2007年《律师法》明确规定:律师是依法取得律师职业证书,接受委托或指定,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而律师的职能与使命又如何诠释呢?答案也是十分明确的。

律师,律者,法律也;师者,所以传道、授业、解惑也。其使命有三:一曰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二曰严格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三曰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对此,马长鹏牢记心中,始终以坚定的政治信仰、尊重法律为灵魂,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服务百姓为己任,严恪职业操守,严守道德底线,当一名合格的律师。自执业以来的十几年中,马长鹏办理案件近千件,不仅依法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近亿元,还无偿提供法律援助百余次。他以尊重法律,服务社会为己任,取得社会的认可和赞誉,他本人多次被评为省、市优秀律师,其创办的亮法律师事务所亦被评为优秀律师事务所。也许成绩只能说明昨天,今天的努力,明天的成功,依然始于足下。知法用法我先行,披肝沥胆写忠诚,鹏程万里公平路,但使正义护民生。也许这就是马长鹏一生不懈的追求……

关于律师工作心得体会五篇

关于律师工作心得体会五篇 做事重要,做人也重要。在工作过程中,人们所理解和看到的, 是一个能够埋头苦干,热心帮助同事,有着良好的人际关系魅力的人,这才是成功之处。身为律师的你对这个工作有什么样的感悟呢?今天小 编为大家带来了关于律师工作心得体会,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关于律师工作心得体会一 我热爱我的工作。我能在职场这条路上找到自己心仪的工作,跟 我所学及从工作历程中找到自己的特质,都有很大的关系。大学时我 读的法律,毕业后,就到了一家律师事务所做律师。我挺喜欢做法律 工作,特别是诉讼方面的工作。它让我发现自己的特质:很有亲和力,不怕与人接触,抗压性高。我在工作中,彷佛在做几份不同的工作, 秘诀在于我保持对公司与工作的兴趣。 我是今年3月进入公司的,刚到公司时,对同事和公司各部门情 况都不熟悉。不过我发现大家对我都很热情,同事之间的关系像家人 一样融洽。我很快也融入了这个大家庭中。 现在我主要负责处理公司的涉诉案件。由于公司发展速度很快, 涉及到纠纷数量和种类也比较多。公司的涉诉案件大体上分为几类, 有追索房东、客户佣金的,有要求公司返还佣金的,有房东或客户一 方违约另一方起诉要求公司承担连带责任的等。每一个案子都有他自 身的特点,没有哪两个案件是完全一样的。这就体现了这份工作的复 杂性,也是乐趣所在。在近三个月的工作中,我不仅熟悉了上海各个 法院的工作流程,而且了解了二手交易中应当注意的问题。 一个案子如果发生纠纷,一般会经过业务部门本身的调解或法律 部以非诉讼的方式处理。如果仍不能解决,那么很可能会通过诉讼途 径来解决了。案子一旦到了诉讼阶段,无论案情怎样,都将会产生一 个最终的结果。因此,在做诉讼工作时,对待每一个案件都要特别的 认真。每当我接到一个新案件时,我都会先跟涉诉的部门联系,了解 案件的具体情况。然后对收集到的案件材料,进行认真的分析。想尽 办法维护公司利益的最大化,为公司,我做到! 有人问我,这么辛苦工作,公司到底给我什么?我觉得公司给我一

2018青年律师工作个人感悟

2018青年律师工作个人感悟 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对于自己的未来充满了期待和向往,也能体会到一名律师工作的不易。在工作中,需要不断的学习法律知识,用专业的眼光去分析案件。下面是小编带来的2018青年律师工作个人感悟,有兴趣的可以看一看。 光阴如白驹过隙,转眼间在**已经执业三年有余了,这三年间,我对法律的信仰在逐渐加深,这不仅使我为自己能成为一名法律工作者而心生自豪,也对自己未来的执业生涯充满了期待与向往,更加体会到作为一名青年律师执业过程中的艰辛与不易,快乐与成长。 通过对过往案件的学习、对自己代理的案件的分析以及对案件的总结,自己对法条的理解不断加深,深刻体会到要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将理论知识运用到实践当中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办理案件并不是生硬的死搬法条,而是要灵活的区分每个案件的情况,具体分析。两个类似的案件也不能用同样的经验去办理案件,每个案件都有其复杂的地方,需要我们细心的分析每一个小细节,因为不管是法官还是对方律师,他们的思考角度和我们一定是不同的,也许我们得出的案件的完美的处理方案,对于对方律师来讲就是漏洞百出,对于法官来讲还有许多细节我们没有掌握,这些在庭审中有可能遇到的情形,在做案件分析时要充分考虑到并想出应对解决之法。对待案件想要取得优势就要从证据入手,不管是有利的证据还是不利的证据。这就要求律师具备基本的诉讼技能;而面对不利的事实或证据需要的就是熟练的诉讼技巧。而这些在书本上是学不到的。面对不断完善的法律

体系,面对不断出台、更新的法律法规正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正因如此,面对浩如烟海的法律条文,我们需要不断的通过自身努力认真学习并掌握它们,使它们能够成为我们的优势。律师真是一份需要不断学习的职业,大量层出不穷的法律法规需要我们的法律知识不断更新,因为当事人所需要解决的问题涉及社会的各个不同领域,我们更需要慢慢学会用专业的眼光去分析所接触到的案件,要做一名好的执业律师实为不易,但我们应当秉持坚定的法律人的信仰在这条道路上坚定前行。 谦虚内敛、不断进取是**所律师的共同特点。这一点也给我极大的启发,比你优秀比你聪明的人比你努力,这鞭策着我,看到他们工作的劲头,我不敢有丝毫懈怠。有人说律师行业是个高风险、高收益的行业;其实律师行业是高智商、高情商、高压力的行业。身处在一个充满挑战的行业,唯有不断充实自己,勤奋工作才能为当事人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取得当事人的信赖。沟通是律师重要的技能,甚至说是律师工作的重要手段之一。和委托人沟通,和受害人沟通,和证人沟通,和法官沟通,和检察官沟通,和对方律师沟通;当面沟通,电话沟通,信函沟通,电邮沟通。可谓是无处不在,各不相同。如此构建起了律师的交际网络。对待人,对待案件如何做到不卑不亢,不急不躁,细致耐心,条理清晰,言语得体,有理有据,更是要有足够的沉淀。这些都是我们要努力学习的方向。 也有过面对事情无力解决时的一种深深的无奈感,深觉自己的能力有限,对于事情只能尽力,而不会因为尽力就达到自己想要的结果。对于这个行业也曾感觉到有些力不从心,但是

辽宁朝阳律师马长鹏律师投身法治建设成长之路报告文学—心存正义求公平

心存正义求公平 ——辽宁朝阳律师马长鹏律师投身法治建设成长之路报告文学 有人说,律师不是天使,也不是魔鬼;律师既不代表正义,也不代表邪恶,只是在通过参与诉讼活动的整个过程中,来实现和体现法律的公正。而马长鹏说:在法制社会的中国,维护法律的公平公正才是律师的天职,只有心存正义,敬畏法律,才能在“打官司”中做到公平公正,才能真正地维护法律的尊严…… ——题记 不知那是哪一年的事儿,电视剧《法不留情》给他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尤其一句:在法庭辩护中,律师应当是一位英勇善战的角斗士;在社会政治生活中,为正义和公道奔走呼号也是律师义不容辞的天职……,或许这就是他向往律师职业的一个动因。2002年在参加首次全国统一司法考试并顺利通过之后,他辞去公职,怀着对律师职业高尚公正的一种憧憬和心存正义、崇尚公平的一种追求跨入律师行业,“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这句名言,始终激励他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追求法律的公平公正的律师生涯中努力着、奋斗着、默默地奉献着,他就是辽宁亮法律师事务所主任,朝阳市政府法律顾问,朝阳市十佳律师马长鹏。 初试“牛刀”唱公平 初夏的山城,阳气正浓。马长鹏在办公室正伏案查阅近期出庭辩护案件的相关资料,办公室房门被一个农民模样,四十出头的男人推开,没等马长鹏问及何事,来人就一脸冤屈地对马长鹏讲了一句:“太冤了,律师要讲公道,帮我打官司……”马长鹏将来人让到沙发上,倒杯水说:“不要急,有事慢慢讲……”原来,登门找马长鹏打官司的这位是朝阳县十二台乡某村村民李某,2004年6月24日下午,李某在自家院内修缮厢房时,因滴水问题与邻居王某产生矛盾后发生口角,继而发生肢体接触,后被人劝开。谁知,本来是简单的邻里纠纷,被随后的一系列司法程序弄得复杂起来。与李某发生口角的邻居王某向当地公安派出所报了案,经公安派出所调查后认定李某与王某口角过程中用砖头击打王某,构成故意伤害,并做出对李某行政拘留10天,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李某觉得邻里纠纷中双方不过是普通的肢体接触而已,自己并未使用其他工具伤害对方,公安机关的这种处罚决定不公平,要马长鹏帮他打官司,讨一个公道。马长鹏听了李某简单介绍后,感到这是一件因民事纠纷而引发的行政处罚,公安机关的处罚决定让当事人李某感到

让群众在每个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让群众在每个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大众日报 “建设法治中国,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维护人民权益,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弘扬宪法精神 宪法是保证党和国家兴旺发达、长治久安的根本法,具有最高权

威。保证宪法实施,就是保证人民根本利益的实现。只要我们切实尊重和有效实施宪法,人民当家作主就有保证,党和国家事业就能顺利发展。反之,如果宪法受到漠视、削弱甚至破坏,人民权利和自由就无法保证,党和国家事业就会遭受挫折。这些从长期实践中得出的宝贵启示,必须倍加珍惜。我们要更加自觉地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 《决定》指出,维护宪法的权威,要以宪法为最高法律规范,继续完善以宪法为统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把国家各项事业和各项工作纳入法制轨道,实行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实现国家和社会生活制度化、法制化。 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我们要坚持不懈抓好宪法实施工作,把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提高到一个新水平。当前,我国宪法在实施过程中还存在着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保证宪法实施的监督机制和具体制度还不健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现象在一些地方和部门依然存在;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执法司法问题还比较突出;一些公职人员滥用职权、失职渎职、执法犯法甚至徇私枉法严重损害国家法制权威;公民包括一些领导干部的宪法意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改革行政执法体制 目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初步形成,国家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已经基本实现了有法可依。与此不相适应的是,法律实施,

我的律师之路

此文仅献给演讲失败的我 (2012年4月20日) 我的律师之路 早就过了爱做梦的年纪,但命运让我走上了律师这条路。还依稀记得通过司法考试时候的那份喜悦,初踏法庭时那份忐忑。喜悦、忐忑、都随着切实的生活,变得的更加具体。一直困惑我的是怎么才能成为一名成的律师呢?我的律师 之路该怎么走呢? 有前辈同仁说:成功律师应当先会做人,人做的成功了律师之路也就走的顺了。也有前辈同仁说:律师要走知识分子明星化的路,会营销自己。营销成功了,律师之路也就成功了。在前辈同仁的言传身教下,我深知从一名小律师到一名成功律师的过程是一个艰苦的羽化的过程。没有前期的艰苦积累,就没有破茧成蝶时的那份喜悦。虽然每个律师走的成功之路不同。但成功律师之路是可以复制的,可以学习的。 我的成功律师之路应当这样走,内心常怀做成功律师的理想。做好律师职业规划,不断的学习、注重细节、严格要求自己从,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武装自己的头脑政治立场坚定与党中央保持一致,不断提高自己的职业技能。 哲人说,理想是天边一颗明亮的启明星,引导人们走上属于自己成功之路;因此:做一名成功律师的理想就是我律师之路上的启明星,他能让我到达成功的彼岸;做一名成功

律师的理想能让我奋发图强,只要努力,我的律师之路走的必然顺畅。诚然,要想到达成功的彼岸,前进的路上少不了坎坷与艰辛。守时待命的等待是寂寞与无助的。在,艰辛、坎坷、寂寞与无助面前我不能放弃、一切的逆境与不顺,都不能动摇我做成功律师的理想。理想之火,已在我心中雄雄燃烧;理想之花,已在心中熠熠绽放。我的律师之路虽然、布满荆棘的,但的我仍将追求不止、奋斗不息。 古人说:“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律师职业规划对于我这初踏律政之路的小律师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只有按照职业规划,谦卑谨慎的有步骤的锲而不舍的完成规划。才有希望成为成功的律师。 律师是一个终生学习的职业。不仅要专业功底过硬。还要广泛的涉猎历史、人文、哲学等知识。“腹有诗书气自华”知识深广了人的精神气质也就变得儒雅有内涵了。在待人接物的过程中方能流露出成功律师的自信与儒雅。知识广博,在庭审的时候才能真正做到“操两可之说,设无穷之辞。” 古之先圣老子说过“天下难事,必作于易;天下大事,必作于细。”细节到位,执业能力的提高也就不成问题。因此,我应把全心全意为公众提供法律服务做为义不容辞的责任,每个案子都要认真对待、注重细节。做事来不得半点马虎及虚假;以较高的标准来要求自己。 看不到细节,或者不把细节当回事的律师,则对工作缺

青年律师成长阶梯

引言: 一、职业基因 1. 心态 2. 结构——“呆” 3. 思维力 4. 表达力 5. 形象 (一)心态 心态:最重要的职业基因。 (二)结构——“呆” 一竖表示一个人的价值观、人生观,是所有其他构架的基础。 一撇表示法律专业支撑,这决定了从业者能否正确行使职业职能的基础。专业能力又分为三个层次:(1)法条熟;(2)法理通;(3)会操作。 另一捺指的是律师所涉及的产业领域的知识,这是律师专业化的体现方向之一。 一横表示两种不同的社会能力,好象两只手,一只手维护客户,一只手维护生活。 “口”指思维方式与运用法律的方法论。精研法律是基础,能够灵活运用才是律师职业的需求。 (三)思维力 1. 比较 2. 分析 老外---只关注法律, 中带外---法律书面,口头附加, 民营---只注结果不注过程,书面约定,不做承诺,预期不好的结果先提出. (四)表达力 1. 口头表达一半注意法官思路,一半对方法官 (1)论有的法官希望律师多说,有的不希望,但客户要,在法庭法官听基本不看代理词,(没有时间) (2)辩 2. 书面表达

(五)形象 1. 气质 2. 工作习惯(最重要)如资料整理(分颜色夹子)电子文件同样. 二、业务 1. 法律顾问 2. 诉讼仲裁 3. 非诉 (一)法律顾问 法律顾问是全面体现律师智慧、知识、与客户相处能力的业务门类。 企业在正常运营状态之下,没有诉讼,也没有投资,在这种非常平静的运营状态下,我们如何体现出律师存在的价值?例:我们给某百货公司做法律顾问,在它平静的运营状态之下,我们几个成型的做法: (1)每周电话沟通。 (2)每两周发送一些与其业务相关的资讯,包括典型案例、新的司法解释和社会事件。 (3)定期为其经理层或骨干员工做培训。 (4)定期做法律体检,关注其重点环节,比如对其近期签订的一些重点合同进行跟踪。 (二)诉讼仲裁 5个操作要点: 1. 事实基础 2. 证据留存 3. 法律运用 4. 庭审技巧 5. 人脉 (三)非诉 几点体会: 1. 全局感 2. 平衡感 3. 严密 三、市场 1. 现有客户:最佳服务,维护与延展 2. 潜在客户:发现与培育 开拓业务分为三种类型:(1)爬山虎型;(2)结网型;(3)秃鹫型。 3. 展业关系网 4. 社团、媒体、动(律师外部企业,经济论坛――出彩)融入生活圈针对性出书,针对性培训 四、管理与经营 判断一个律所能否稳健发展的标准: 1. 两端 所有出事的律所都是在两头出问题:一是制度设计不公平,二是分配不公平。 2. 玻璃钢 好的律所不在于大小,其制度应像玻璃钢一样:一是对谁都是透明的,二是刚性的。这样的律所它的发展是稳定的、良性的。

律师成长之路4:优秀的律师是如何修炼的

律师成长之路4:优秀的律师是如何修炼的 (一)主动做法律研究 律师都要勤做法律研究,包括资深律师和合伙人。低年级律师可能发现不了一个案子中需要研究的地方,哪些还不确定,哪些可能会有争议,这时就需要资深律师和合伙人的指导。资深律师和合伙人本身也要参与项目的分工合作,因而也需要自己去进行法律研究。即使能找到别人现成的研究结果,也要亲自检查验证一下其正确性,类似于诉讼中的证据一样以此支持自己的观点。没有牢固基础的法律意见,可能会产生不好的影响。 对低年级律师来说,对合伙人交代的法律问题应当仔细、深入地进行分析、思考,从中发现所有需要解决的相关问题。学会发现问题是成为一名好律师的必要条件。因为律师如果不能从客户的案件中发现需要解决的法律问题,就不可能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有时,如果法律研究不够全面,可能是因为客户的指示不够明确,也可能是因为低年级律师经验不足。作为低年级律师,在做法律研究之前,应当和客户充分沟通交流,搞清楚客户的具体要求。 律师必须要对法律有很深厚的理解,自己先研究一下法规、立法政策,然后形成自己的看法。有的律师接手一个案子,马上就在找谁参与过类似的案件,第一想法就是去询问,这是不对的。开始的时候一定要先自己进行法律研究,再针对不确定的问题进行询问。同时,要尽可能避免遗漏相关法规。在进行初步研究后,可向所内有相关工作经验的律师请教法律研究涉及的主要法规的范畴,经过多次这样的训练,再进行法律研究时,就可以很快形成明确的思路或方向。 对于合伙人或高年级律师交代的法律研究工作,可以从以下方面着手:利用搜索网站做大范围的新闻检索,对问题背景形成初步的了解;对该问题进行初步研究,知道问题的关键所在;对于宽泛的问题,可以自己先概括后找到问题所在,并及时与高年级律师或合伙人沟通,避免法律研究方向性的错误;最后,需要首先了解回答问题的繁简形式,并不是所有的研究都要有很正式的书面结论。 做法律研究时还应注意自己要对整个问题有个全面的了解。合伙人交给的任务可能本身就是一两个问题,但是也要注意这些问题之外的问题。要把重大的实质性问题研究透。合伙人要求研究A问题的时候,与A有关的周边的问题也应该能够鉴别出来。比如说要求初年级律师做的研究是什么审批?是否需要审批?需要多长时间?最好列表说明。法律研究不要只是抄法规,要学会抓重点,学会迅速看到问题。比如,合伙人要求研究审批程序,律师如果

与公平有关的事例素材

与公平有关的事例素材 公正不但必须做到,为了令人信服,它还必须被人看到。今天呢,查字典语文网小编就为大家推荐与公平有关的事例素材,希望能帮到大家哦~ 【交通部长超速行驶 (公平拒绝特权)】 法国政府两位部长曾被发现在一条乡间公路上超速行驶。 这两位部长分别是交通部长德罗比恩和负责管理交通执法的内政部长萨尔科奇,他们所乘的轿车分别以98公里和103公里的时速在一条最高限速每小时70公里的路上飞速行驶。 据悉,他们都是赶去参加法国第一部自动路边雷达测速装置的启用仪式。这一装置能够将超速行驶的司机记录在案。 交通部长办公室发言人称,德罗比恩没有否认这一事实。他还补充说:“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交通部长也不例外,赶去参加活动不是借口。” 【分粥】 有七个人曾经住在一起,每天分一大桶粥。要命的是,粥每天都是不够的。一开始,他们抓阄决定谁来分粥,每天轮一个。于是乎每周下来,他们只有一天是饱的,就是自己分粥的那一天。后来他们开始推选出一个道德高尚的人出来分粥。强权就会产生败落,大家开始挖空心思去讨好他,搞得整个小团体乌烟瘴气。然后大家开始组成三人的分粥委员会及四人的评选委员会,但他们常常互相攻击,扯皮下来,粥吃到嘴里全是凉的。最后想出来一个方法:轮流分粥,但分粥的人要等其他人都挑完后拿剩下的最后一碗。为了不让自己吃到最少的,每人都尽量分得平均,就算不平,也只能认了。大家快快乐乐,和和气气,日子越过越好。 同样是七个人,不同的分配制度,就会有不同的风气。所以一个单位如果有不好的工作习气,一定是机制问题,一定是没有完全公平公正公开,没有严格地奖勤罚懒。如何制订这样一个制度,是每个领导需要考虑的问题。 【上帝给谁的都不会太多】

律师事务所之间的业务合作之路

律师事务所之间的业务合作之路 我国律师业经过三十年的恢复重建,目前形成了不小的规模。律师事务所作为法律服务的媒介,它的成长与飞速发展的中国经济以及日益走向健康的法治建设是密不可分的。回顾我国律师业的发展历程,我们必须要承认的一个事实是:我国现有律师事务所的发展十分不平衡,综合实力相差悬殊。有些律师事务所快速成长,规模不断壮大;有些律师事务所举步维艰,停滞不前;律师事务所分分合合的现象比较普遍,律师转所现象也比较频繁。如何把律师事务所做大做强是每个合伙人都要思考的问题。由此我认为律师事务所之间的业务合作是个有效的途径。下面我就此谈一下个人的粗浅认识。 一、律师事务所之间业务合作的意义 1、可以最大限度地维护委托人的利益 在我国现有法律体系下,南北差异、地域限制对案件处理以及诉讼成本都有一定的影响。律师事务所处理本地案件相对于处理异地案件具有很多优势,比如在时间、地域方面更加高效、便捷,对当地司法环境更加熟悉,调查取证相对容易等。随着当事人法律意识的提高,他们会认识到影响自身利益的这些因素;作为承办这类异地案件的律师事务所,在实际代理过程中也会意识到与当地律师事务所合作的意义。在争得委托人同意的情况下,将案件的全部或部分转委托当地律师事务所,实为一种有效的优化配置的方式。一方面利用了诉讼发生当地律师事务所的前述优势,另一方面原受托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沟通方便,利于清楚掌握当事人的核心目的及相关背景情况。此外,异地律师事务所合作的方式也为委托人省去了律师跨地方办案的差旅费,减少了办案成本,提高了办案效率,更有利于委托人利益的实现。 2、通过业务合作实现优势互补,有利于律师事务所各自长远发展 中国法制化建设进程的不断加快,必然促使客户对法律服务的要求越来越高。每个律师事务所都会有自己的业务优势和盲点,有些律师事务所可能对民商法的案子很精通,但可能对海商法的纠纷不甚了解;有些律师事务所可能对破产清算业务很熟悉,但可能对股票上市业务很陌生。如果对于陌生领域的业务硬着头皮自己做,可能导致自己受累还无法有效维护客户利益;如果因担心不能胜任而推掉找上门的案源,则是很不理想的做法。因此,在遇到

2015关于学思践悟心得体会与2015律师依法治国心得体会合集

2015关于学思践悟心得体会与2015律师依 法治国心得体会合集 2015律师依法治国心得体会 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在京召开,主要讨论依法治国问题。我对十八届四中全会公报以及《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进行了全面学习。通过学习会议精神,并结合十多年的律师从业经验,学习体会如下: 一、律师应该用自身专业优势,为科学立法建言献策 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必须坚持立法先行,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律师作为专业的法律工作者,无论对于法律条文的熟悉程度还是对条文背后的法理都有着比较深刻的理解,加之律师一般实践经验都比较丰富,对于如何立法应该拥有一定的发言权。我们通常说实践是检验法律是否有成效的试金石,一部法律或者说一个法律条文是否符合当前经济情况的发展,是否能够保证公平正义,需要看它是否能够切

实解决实践中发生的问题以及解决问题后产生的法律效果如何。因此,立法不仅需要从公平正义角度考虑还要是否符合当代中国发展形势。在这样的大环境下律师应该充分利用自身优势,为更加科学的立法提出自己的建议,为不符合时代发展的法律条文提出修改意见,集众人之力,为增强立法的科学性以及可操作性贡献自己的力量。 二、律师应该充分发挥作用,促进国家机关依法行政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要“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政府的每一个决策、每一项行动都关系着人民的利益,政府是否依法决策、是否依法行动、是否严格执法都关系着法治社会是否能够健康、有效的建立。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全会提出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立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此项规定对于律师为政府决策提供法律保障具有重大的意义,无疑为我们律师提供了一个发挥自我价值的更为广阔的平台。作为律师,需要不断增强自身的硬实力,

青年律师在成长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青年律师在成长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四川伦典律师事务所—肖开国、王植 青年律师一般是指律师助理、实习律师或者是刚刚执业不久的律师,在这里我个人认为不以年龄作为判断标准,而是以一名律师的执业年限来判断其是否属于青年律师。青年律师们在业内执业经历尚浅、缺乏执业经验,不管是业务水平还是执业素养都亟待提高。根据第九次全国律师代表大会中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长王俊峰在工作报告获悉,截止2016年3月30日,全国执业律师人数已超过29.7万人,与四年前相比新增律师人数达到了38%,按照该数据计算,四年以来新增律师人数就达到了11.3万人,而这11.3万人就构成了我们这个律师行业中的新鲜血液。由于近年来高校开设法律专业数量的增加和扩招,有不少学生从高校毕业,取得法律执业资格证之后就径直进入到了律师事务所从事律师行业,因此最近几年,青年律师团体呈现出年轻化、具有专业背景化的趋势。这些刚入行的青年律师往往朝气蓬勃、拥有不错的法律知识背景、渴望在法律事业上一展拳脚,但同时又对自己的法律执业水平和法律事业前景充满困惑和焦虑。因此,如何让这些青年律师能够充实的在执业初期得到成长是我们必须考虑的问题。 律师作为运用法律知识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职业,要求律师们不但要有广博、深厚的法学理论知识,更需要通过不断的实践来提高专业技能。这就决定了一个律师的成长必须是学习和实践不断重复的过程,这一过程则需要一段相当长的时间。青年律师们在接受4年甚至更长的学院法学教育并通过司法考试,只是万里长征走完了第一步,无论从广度还是深度都远远无法应对律师执业的基本需要,将学校所学知识转换为实践应用,如果完全由年轻律师自己摸索,将会是一段艰辛而漫长的过程,甚至望不到尽头。因此,作为执业多年的资深律师及行业管理人士注重对青年律师的培养不仅是负有远见的表现,更是对整个律师行业长远发展的责任体现。 一、青年律师执业初期面临与存在的问题 (一)生存压力问题。 这是一个很现实的问题,青年律师刚刚进入社会,面临的首要问题就是生存。据粗略统计,四川省的多数律师事务所对助理律师仅仅提供基本的生活费,成都能到1800元左右,地市州就更少了。这些钱基本只能够基本生活开销,一旦再加上房租、交通、通讯等费用,这些助理律师们往往是入不敷出的。虽然“生活不仅是苟且,还有诗和远方”,但考虑到现实的经济压力,不少没有经济基础的年轻律师尚未看到远方,便已放弃律师行业投奔公司法务或者公检法行业了。 (二)青年律师缺乏社会经验和人脉资源。 律师作为一个与人打交道的行业,如何正确处理与当事人、检察官、法官之间的关系是一门很深的学问,往往需要青年律师们在执业初期不断的摸索,而青年律师人生阅历相对缺乏,尤其是刚走出大学校门的年轻律师们,他们虽饱含激情,却又对与人交往感到无从下手,不论是积累社会经验还是建立自己的人脉资

律师事务所工作总结报告

律师事务所年度总结大会讲话报告 律师事务所工作总结报告 把握形势找准定位 科学规划埋头实干 为实现五年发展纲要共同努力 尊敬的省厅领导、各位同仁: 岁末年初,又到一年一度总结的时间。今年的总结我们采取开放式的,我们邀请到了省厅有关领导,以及一些关心豫都发展的朋友参加,采取开门评议方式进行。让我们用掌声对省厅领导莅临指导表示衷心感谢,对领导、关心和支持过豫都的同志们表示真心欢迎! 今年这个总结不是我一个人执笔完成,而是让每一个合伙人都参与总结自己负责范围的工作情况,也让行政、财务人员加入写作,部分律师包括新进所律师也提出了部分宝贵的意见,体现今年总结的开放性。今年的总结还有一个特点,那就是紧紧围绕去年提出的工作思路和内容,逐一进行总结,通过对比,总结成绩、查找不足;通过剖析论证现实条件下律师发展趋势,进而再规划2013年的工作。我们坚持采取集体总结的方式,并且不吝惜占用大家的时间来总结,还有一个目的,那就是通过总结,让每个律师和行政人员加深对2013年度工作目标和计划的理解、重视,并要求大家自觉将总结变成行动指南。 ◆第一部分,2012年工作基本情况 一、在去年总结中,我们把2011年工作客观总结为“在停滞中、瓶颈中寻求突破”,把2012年工作内容具体规划、细化为七个方面。通过大家一年的奋斗,基本完成年初规划,尤其在业务收入、业务拓展,以及规范化管理、分配制度改革等方面取得突破,整体工作取得了令每一个豫都人完全可以自豪的成绩: (一)业务收入 2012年我所业务收费已经突破了1000万。对于我们豫都这样一个规模中等、重组时间不长的新所,在省直包括全省都算名列前茅,实属不易。 在上述收入中,非诉业务占65 %;从部门划分上,地产部收入占41%、公司证券部占33%;从收入群体上细分,合伙人和主要创收律师层面创收比重仍然较高,占70%左右,其他聘用律师创收比重占30%左右。 (二)业务拓展 “专业、创新、服务、高效”是我们豫都所的办所理念,专业性强是我们有别于其他所的亮点之一。几年来我们坚持充分践行这一理念,并在服务深度、广度上取得 。 使我所的注册资金达到108万元的实际投入;此举也完成了我们提出的在资金投入上“上规模”的发展战略。 三、办公环境改善方面 大家都看到了,09年豫都所重组后我们是在国贸大厦500平方米比较拥挤的写字楼办公:11年我们搬迁到国泰财富中心11楼,除去南面转租后自己装修使用的是800多平米;12年初因为特殊原因需要离开国泰财富中心,我们几经寻找,最后确定把绿地原盛国际7楼整个南面承

道德与法治八年级下册第八课《维护公平正义》教学反思(公平正义的价值、公平正义的守护)

道德与法治八年级下册第八课《维护公平正义》教学反思 公平正义的价值教学反思 本节课主要探究公平正义的价值。关于公平的价值结合一系列事例探究,逐渐认清公平的含义、公平的内涵和公平的意义;关于正义的力員,先从写岀与正义有关的词语开始,接着探究事例,逐渐认识正义的含义和正义的意义。通过学习懂得公平正义是一个美好社会应有的价值;建立一个公平正义的社会,是人类永恒的追求和共同的理想。 八年级学生正处于人生发展的重要阶段,这一时期在人的一生当中无论在生理上还是在心理上都是一个急剧变化的关键时期,这一时期的学生心理发展具有变化大、周期短的特点,并且充满依赖与独立、幼稚与成熟等种种错综复杂的矛盾,对一些非正义的行为认识不清,教师必须充分认识和掌握这一根本特点,鼓励学生自主地进行探究、体验,引导学生分辨是非、积德扬善、伸张正义。

公平正义的守护教学反思 通过这节课的教学,引导学生知道了如何坚守公平和如何守护正义。坚守公平需要个人维护公平,也需要制度保障公平;守护正义需要个人守护正义,也需要司法维护正义。在教学过程中结合案例指导学生懂得,在社会生活中要学会运用合理的方式对待生活中的`不公平现象,正确区分正义行为和非正义行为,增强公平、正义观念,做一个有正义感的人;自觉守护公平正义,面对不公平、非正义行为敢于斗争,能够做到见义“智”为。 本框题的教学过程分为:漫画导入、目标导航、自学梳理、合作解疑展示和点拨、合作探究、归纳小结、课堂检测七个步骤。教师主导、学生主体;传统常规教学方法和多媒体教学紧密结合;结构紧凑、有条不紊。学生始终积极投入,取得了较好的教学效果。 本堂课教学的不足在于,《将改革进行到底》第四集《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百度视频因白板故障未能播放;未能留出学生记诵时间;阅读感悟的内容未列入课堂教学内容等。 上好一堂课的前提是备好课。一方面依照常规教学要求备课,另一方面需要加强同头课集体备课,凝聚集体智慧,还要紧密联系网络资源勤于查询和学习,争做新时期人民教师的排头兵。

(公众演讲)律师梦,我之行演讲稿

律师梦,我之行演讲稿 ____(省、市、区、县)____年演讲大赛三等奖获得者温州大学瓯江学院杨泽军 大家好,很高兴能站在这里,分享我的法律职业梦想。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律师梦,我之行。做一名律师是我的法律职业梦想,不难理解,那么我从我之行谈起。 为什么要说行?《说文》中言:行,人之步趋也。前进,追随,人才能步步到达,步步趋近自己的前程,达到目的地。今天的我,是一个大二的学生,在经历了一年的法学之路,更加坚定了自己的梦想,更加坚定了自己的行程,更加坚定自己做出的选择,做一名的律师。 这里我要谈及一下为什么我追随律师这个职业,因为这是一个机遇与挑战并存的职业,是一个大浪淘沙百舸争流的职业,更是一个充满希望实现梦想的职业。正如胡乔木同志在____年为第一届全国律师大会题词《律师颂》中道:"你戴着荆棘的王冠而来,你握着正义的宝剑而来。律师,神圣之门,又是地狱之门,但你视一切诱惑为无物。你的格言: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唯有客观事实才是最高的权威。"而且在我看来,律师是最能发挥一个人的聪明才智、最大限度挖掘一个人的潜能的行业。律师能给你充足的自由度、宽裕的发展空间,让你尽显个人的魅力。律师又是一个永远需要勇气的职业,一个需要对自己的梦想充满坚定信念的职业,一个需要甘于在最艰苦的条件下为之奋斗的职业,一个需要面对各种压力而毅然为弱者权利斗争的职业。

梦想固然可贵,但光有梦想是远远不够的,我还要充分学习,做到术业有专攻。现在大学期间,我应当做的就是学好专业课,领悟老师讲的每一个案例,掌握每一部法律,并重点掌握一门核心法律,并积极参与法学技能训练,提高演讲,辩论,写作等技能,以便将来更好的服务于社会。同时向案件学习,总结其它案件的经验和教训,再推及到以后所办的案件中,做到温故而知新;向律师们学习,学习他们的办案技巧,为人之道都可以作为我们的知识库,成为我们的行动指南,因为"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向社会学习,复杂的社会形态造成了理论与现实的差距。从社会中来,到社会中去,我会多去参与学校组织的普法活动,关注社会民生。学习,不断的学习,唯有学习,才能让绚丽的梦想之花结出丰硕的现实之果。 这里我想到了的张明楷老师在对法学的新生的开学典礼里说过一段很有意 义的话,法学是典型的先苦后甜、胜者通吃的长线专业。你们必须经受各种痛苦的经历,无法承受的人趁早出局。入学第一天你们就应该知道,这个专业要背最厚的书,参加最难的考试,忍受最低的一次就业率,更重要的是,必须在精神上脱胎换骨。法学是成年人的工作,如果不快点毁掉你们的童年,你们怎么真正成熟!法学是统治者的事业,如果不毁掉你们的平民心态,怎么能进入领导者的行列!法学是研究人性恶的科学,如果不深刻的直面邪恶,你们又怎么能彻底的明白正义!这段话让我备受启发,同时更加坚定自己的追求。律师之路很漫长很艰难,但是这个职业深深吸引我,照亮我的前程,让我坚信未来,不畏困难。道阻且长,我不会迷茫,路途浩浩,我不会烦躁。我将耐心等待梅花香自苦寒来的那一天。 我是一个一个年轻的法科生,年轻没有失败,年轻经得起失败。在追求律师职业的道路上,虽然是鲜花与荆棘同在,可梦想已不再是梦,她已经悄然来到我

律师警示教育心得精选版

律师警示教育心得 Document serial number【KKGB-LBS98YT-BS8CB-BSUT-BST108】

律师警示教育心得 我在这次律师警示教育活动中,通过传达文件,学习我国《律师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使我在思想认识上有了很大提高;结合北京律师李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实例,对我的教育很大,教训极深。“前车之覆,后车之鉴”。兹特将我的真实感受和心得体会列述于下,谨请大家不吝赐教。 一、从各种报道可以看出李庄其人给人的普遍印象是:高调、嚣张、满口大话、趾高气扬、目中无人,从李庄在其他地方威胁公诉人,甚至开车撞向检察官的行为,足见其傲气十足。律师作为法律精英,李庄却给人没有一点“儒雅”的印象;鲁迅先生说得好:“恐吓和谩骂决不是战斗。”李庄正是因为不懂得这个道理,肆意玩火才酿成了他今天锒铛入狱。李庄今天沦为阶下囚,完全是咎由自取。广大律师要充分认清李庄违法犯罪对社会和律师业的违害性,从中汲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在执业活动中,无论是查阅案卷、调查取证、会见当事人还是分析案情、阐明观点、法庭论辩,都必须尊重事实、忠于法律,决不能与当事人及委托人串通一气,以捏造事实、歪曲法律去赢得不光彩的胜诉,妨害司法公正。一定要分清合法利益与非法利益的界线,要经得起名利、金钱的考验,正确对待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正确处理维护大局和拓展业务的关系,做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 二、通过学习我深刻认识到,如果中国没有了律师制度,那广大民众遇到法律问题,没有律师为其提供法律服务,就只有去找各级领导或者法院办案人员甚至院长,这将会产生什么样的恶劣后果,是不言而喻的。所以,律师的使命,是依法为缺少法律专业知识的人提供咨询,代理民事、行政诉讼,进行刑事辩护或者参与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活动,这就在公众与法律之间架起一道沟通的桥梁。因此,律师就应当尊重事实、忠于法律,依法行事,绝不能不顾事实和法律去搞歪门邪道。律师执业,只能依靠法律和事实去体现真理。遗憾的是,有个别的律师却法律信仰淡薄,职业道德缺失,见利忘义,见钱忘法,热衷于与司法人员“拉关系”、“搞勾兑”,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使法律的卫士演变成了法律的践踏者,使律师的称谓为之蒙羞。因此,律师必须自觉践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职责使命,始终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国家和人民利益至上、宪法和法律至上,坚持拥护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自觉地把律师职业与党和

青年律师的职业规划

青年律师的职业规划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牟楠律师) 一、简析青年律师 既然要探讨青年律师的职业规划,首先要明确的就是青年律师这一概念。何为青年律师?笔者认为,广义的说,青年律师就是指刚刚进入律师行业从业不久的或刚刚获得职业资格的,没有从业经验,年龄在24—35岁上下的执业律师群体。这个群体的共通特点是,普遍进入律师行业不久,对本行没有或没有深入的了解,尚未能够结合实际做出非常明确的职业计划,缺乏甚至没有稳定的客户源,职业经验匮乏甚至是没有任何职业经验,职业素养尚待完善。简而言之,这个群体相对于职业律师这个行业来说,只能是“半成品”甚至是“试用品”。 既有其成,必论其成因。近些年来,青年律师这个群体的大幅度增长,是有其现实原因的。随着近些年来司法考试门槛的放宽,曾经被戏称为“天下第一考”的司法考试实际上已经走下了其高高在上的神坛。很多没有太多职业经验甚至是毫无工作经历的应届毕业生被司法行业的诸多表面优势所吸引,在没有深思熟虑的情况下纷纷试水。然而在经过千辛万苦获得一纸证书后,却发现就业的困难远超当初想象。公检法部门指标有限,企业的法律部普遍门槛过高,法律研究部门更是遥远,这就导致越来越多的司考学子选择进入了相对入门容易的律师行业。某种意义上,

这种选择对于他们来说是半被迫的,而不是主动的,这种不够明确的职业选择让他们在职业竞争的起跑线上便输掉了一筹。 其实从律师行业的大目标上来说,青年律师群体的壮大是有利的。更多的从业者保障了律师行业后备人才库的充足,能更好地促进本行业的持续性发展。但从律师行业的大环境上来说,这种壮大却无形导致了青年律师从业压力的增大和就业恶性竞争的扩大。律师行业在大众眼中被冠以社会地位崇高、收入丰厚、工作机会多、工作时间自由等诸多金字招牌,但身在其中才发现,能获得以上这些优遇的,实际上只是金字塔顶端的小部分人。多数的律师尤其是青年律师,依然面临收入不稳定、高淘汰率、高工作压力的现实问题。而进入行业时的不明确,又进一步加大了这种差距。导致很多青年律师在竞争中败下阵来,或主动转岗或被迫下岗,金牌大律师之梦还未开始,就已结束,这也就是律师行业在前五年的淘汰率高达70%的原因。那么,如何弥补这样的缺失,如何在竞争中成为最终的胜利者?进行明确的职业规划就成为了青年律师迫在眉睫的课题。 二、关于职业规划 笔者曾经与很多的青年律师探讨过职业规划的问题,得到的答案不尽理想。很多人对于“职业规划”这四个字并无系统细致的认识。说起自己的前景,大抵就用寥寥数笔带过。首先进入律所--而后开拓客源--慢慢积累经验--成为独当一面的成名律师--当上合伙人--着书立说,最后功成名就。想法固然是好,但套

初中思品公平正义的教学研究与案例分析

初中思品“公平正义”的教学研究与案例分析 一、厘清关于“公平正义”概念的认识 初中思品课程涉及到的“公平正义”内容,基本概念应该怎样把握?有哪些相关的认识?怎样认识公平与正义的意义? (一)公平 1.公平的语义学解释 公平即是公正。《辞源》对于公正的解释是:“不偏私,正直”,“公正”与私相对,即不偏不倚、正直,没有私心。见于《荀子·赋篇》:“公正无私,反见纵横。”战国吕不韦《吕氏春秋·高义》:“其为人也,公直无私。”汉刘安《淮南子·修务训》:“若夫尧,眉八彩,九窍通洞,而公正无私,一言而万民齐。”班固《白虎通》:“公之为言,公正无私也。” 公正作为一个道德范畴,是摈弃了一己之私的高风亮节。 2.公平主要有两重含义 一是人们从既定概念出发对某种现象的评价。亦指一种被认为是应有的社会状况。反映社会生活中人们的权利与义务、作用和地位、行为和报应之间的某种相应关系。 二是指一种道德要求和品质。指坚持原则,按照一定的社会标准(法律、道德、政策等),实事求是地待人处事。公平带有明显的“价值取向”性,它所侧重的是社会的“基本价值取向”,并且强调这种价值取向的正当性。 3.公平具有时代性和阶级性。 公平观念和标准受社会历史条件的制约,具有时代性和阶级性。“希腊人和罗马人的公平观认为奴隶制度是公平的; 1789 年资产阶级的公平观则要求废除被宣布为不公平的封建制度。”(《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 18 卷第 310 页) 总之,公平是指按照一定的社会标准、正当的秩序合理地待人处事,是制度、系统、大型活动要遵循的标准。公平包含公民参与经济、政治和社会其他生活的机会公平、过程公平和结果分配公平。 人教版教材对于社会公平的定义是:社会公平就是社会政治利益、经济利益和其他利益在全体社会成员之间合理而平等的分配。 (二)正义

《我的律师生涯》之二.

《我的律师生涯》之二 郭国汀 【学科分类】律师【出处】《我的律师生涯》法律出版社【关键词】坎坷律师路、律师之路依然坎坷、坦荡律师路【写作年份】2002 年 【正文】 二、灭顶之灾 “幸运所需的是美德是节制,厄运所需的美德是坚忍”。逆境时常成为弱者心安理得地向命运屈服的借口,厄运往往成为强者与命运抗争、奋力拼搏的契机。多数人一生一帆风顺,平淡无奇;不少人曲折坎坷,九死一生;许多人历经磨难,磨砰了棱角、磨掉了斗志,最终听任命运摆布,随波逐流;唯有那些面对任何艰难困苦不屈不挠,奋斗不已的人,才有可能驾驭命运之舟,越过急流险滩,到达理想的彼岸。 事业和爱情是人生的两大支柱。功成名就而爱情失意者有之,得到爱却碌碌无为者有之,唯既有辉煌的事业又有甜蜜的爱情两全者甚少。“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古今中外无数英雄豪杰为了爱情,不惜赴汤蹈火,许多动人心弦的爱情诗篇,记载了人们的美好追求。然而因为寻觅真情、挚爱反遭恋人无情抛弃,落井下石,必欲置之于死地者虽较为鲜见,我竟不幸成了其中的一个。 从性格上说,我是个诚实、自信、刚毅、坚强的人,同时又很轻信,还有些虚荣。母亲的“听毛主席的话,做个勤劳、诚实的好孩子”的教诲,儿时读的:“狼来了”、“铁杵磨成针”、“孔融让梨”等课文,以及数十年的长跑训练,对我性格的形成影响极大。从骨子里看,我是个热情奔放,外刚内柔,情感丰富的男子汉,一方面,多情善感,对他人的点滴关心、帮助、鼓励、支持铭记在心;另一方面,无论环境如何艰难困基础,从不低下高傲的头。就本质而言,我则是个理想主义者,追求真、善、美,认为世界的本质就是爱,从不记仇,水不思报复。对爱情的憧憬也是理想化的,这也许注定了我在爱情生活中要扮演悲剧角色。 对事业的追求我确有一股锲而不舍、百折不挠的奋斗精神,因而几乎总是能够过关斩将,攻克堡垒;对爱情的追求则缺乏耐心、执着、过份的自尊和虚荣,自然屡战均败。1984 年的“精神病风波”,彻底摧毁了我在公众面前的形象,在昔日女友眼中则成了“四等残废”。然而我始终坚信自己的清白无辜,不仅能在事业上进取,也能找到那颗能信任和理解我的心。 1985 年7月初,我以一封英文信应一则特殊的征婚广告,认识了北国一位经历与我相似的L 姑娘,她容貌出众,而且热情如火。起初10天半月一封的情书,不久就变成两天一封,言辞越来越热,感情也与日俱增,很快我们便双双堕入情网,在不到4 个月时间里相互写了近百封情真意切、热情洋溢的信。阅读这些来信成为我最大的享受。两次北国相聚,双方均有相见恨晚之慨,海誓山盟,非尔莫嫁,非汝不娶之类的话语不绝于耳。当然在我们之间也发生了不少青年男女在热恋中自然发生的事。结婚已摆上议事日程。我奉行的绝对诚实准则,令我必须于婚前把自己的一切无保留地告诉她。1986年1月10日晚,我花了数小时,详细地把我如何思考哲学、法理,如何将自然科学原理与社会科学原理联系起来比较分析,以及一一论证得出的结论,向她讲述,她听得津津有味,不时点头称是。最后我坦诚地告诉她因此我被误当作精神病患者强制关入医院。她则表示理解我的想法。当时还真把我激动得热泪盈眶,我以为自己真的觅到了真情挚爱。可是事隔两月,事情便急转直下,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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