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辅材料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原辅材料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原辅材料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原辅材料进货查验记录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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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辅材料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1、目的为了确保采购产品符合规定要求。

2 、适用范围本程序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原材料,外购、外协产品的采购活动的控制。

3、职责

4、采购部负责对供方的评定工作,确定合格供方名单并负责从名单中挑选厂家或商店实施采购。

5、质检部负责采购产品的验证。

6、4、工作程序

7、对供方的评价依据(以下条款至少满足一条)

8、a、供方(厂、商)需经有关部门批准,准予生产经营。 b、产品能提供证明其质量合格或取得各类证明其质量保证能力的,如 QS 许可证、体系认证证书、产品检测报告等。 c、与本公司发生业务关系 6 个月以上且没有出现质量问题。

9、对供方的评价

10、a 采购部根据评价依据,对供方进行调查,并由供方填写“供方调查表”,加以评价,在“供方调查表”上,针对评价结果确定是否列入“合格供方名单”。 b 根据评价结果,采购部编制“合格供方名单”。

11、对供方的控制

12、a 凡供应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原材料、配套件、辅助材料的供方,可

13、不进行实地考查,只进行供方质量信誉考查。考察结果填入“供方评价表”。

b 由质检部对每批进公司的物资进行验收,并将结果报告采购部,如有质量问题,由采购部通知供方退货或调换,并限期改进,同样问题出现两次以上,报请总经理取消其合格供方资格。

采购资料a 生产科提供采购计划,采购计划中表明:需购材料名称、规格、数量、到货日期等,采购计划经总经理批准后发放至采购部。采购部负责实施采购。

b 如情况特殊,需要到合格供方名单外的供方去采购,采购部应填写“采购申请单”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实施。

采购产品验证

a 本公司按“产品检验规范(原材料检验规范)”中的规定方法对采购产品入公司后进行验证。

b 本公司或顾客如要在供方处对供方产品进行验证时,应在采购计划或有关合同/协议中规定验证和放行的方法。

2、食品原辅料的运输和贮存管理制度

1、目的

对各类原辅料、产成品的贮存、运输等环节进行控制和管理,确保库存、运输途中原辅料、产成品质量。

2、范围

适用于我公司原辅料、产成品仓库和运输管理。

3.食品贮存管理

食品入库前要将仓储室卫生清理干净,建立入库出库食品登记制度,食品及食品原料入库时要详细记录入库产品的名称、数量、产地、进货日期、生产日期、保质期、包装情况、索证情况,并按入库的时间分类存放,做到先进先出、以免贮存时间过长而生虫、发霉。

食品入库前应确保贮存食品的场所、设备应当保持清洁、通风良好,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如:鼠药、杀虫剂、洗涤剂、消毒剂等)及个人生活用品;

食品应当分类、分架,距离墙壁、地面均在 10cm以上存放。

保管员要每天对仓库进行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避免造成不应有的损失。

贮存肉类食品要生熟分开。冷库里要将冷冻的食品分类码放。

在不锈钢架上。冷冻温度保持在―18℃左右。

4.食品运输管理

运输工具必须清洁、干燥、无异味。

严禁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易污染的物品混装、混运。

运输前必须进行食品的质量检查,在标签、批号和货物三者符合的情况下才能运输。

填写的运输单据、要字迹清楚、内容正确,项目齐全。

运输包装必须牢固、整洁、防潮、并符合相关的包装规定。在运输包装的两端有明显的运输标志,

运输过程中装叠稳固、防雨、防潮、防暴晒。装卸时应轻装轻卸,防止碰撞。

5.记录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义务,严把商品质量关,建立和执行以下与经营食品相适应的经营管理,确保食品经营安全。

一、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本单位采购食品,应当认真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文件,建立索证档案,不从无合格经营资质的供货者处进货,不接受来历不明的上门送货行为,不经销三无(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的食品和过期变质等违法食品,保证所售食品质量安全。本单位采购食品,应当向供货者索取“一票通”进货凭证。从事食品批发业务时,应当向购货者提供“一票通”销货凭证。要按工商部门要求,收集规范“一票通”凭证作为食品进(销)货台帐,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

期、供(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销)货日期等内容。妥善保管书式台帐档案,条件允许情况下,建立电子台帐,台帐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二、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管理制度。

1、从业人员必须有健康证明方可上岗,每年至少要进行一次健康体检。从业人员患上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时,应立即离开原岗位。病愈须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重新上岗。

2、从业人员必须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不留指甲、不染指甲油、不戴金银首饰,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勤理发、勤洗衣服、勤洗被褥、勤换工作衣帽。

3、从业人员进入经营场所前必须清净、消毒双手,穿戴整洁的工作服、工作帽、工作鞋,工作服应当盖住外衣,头发不得露于帽外,不得及从事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活动。

4、应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档案至少保存三年。

三、从业人员学习培训制度

1、本单位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和从业人员必须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工作。

2、认真制定,在有关主管行政部门的指导下,定期组织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卫生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的培训以及卫生操作技能培训。

3、定期组织本单位食品从业人员学习《食品安全法》、《山东食品流通许可实施细则(暂行)》等,及时掌握和了解国家及地方的各项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做知法守法的模范。

4、培训方式以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离岗学习一周。

四、不合格食品下柜销毁制度。本单位发现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当立即停止经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停止经营者和通知情况,并向工商部门。对过期、变质的食品和国家监管部门通报要求下柜停售的食品,要主动及时下柜,采取无害化处理、就地销毁等措施,不再退回供货者,不改头换面重新上市;对群众反映大、投诉集中的重要食品,先予下柜,经鉴定合格再重新上柜销售。

五、消费者投诉处理制度。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商品售后服务规定,努力提高售后服务水平,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积极配合工商部门、消保委处理消费者投诉,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积极主动争取与消费者达成处理协议,不无理拒绝和故意拖延。

六、食品信息公示制度。在经营场所显着位置设立“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栏”,及时公布涉及食品安全的消费、监管等信息,必要时通过广

播、电视媒体等途径公布,并建立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档案,接受有关单位检查和消费者查询。

七、日常卫生管理制度。

1、经营场所应做到清洁、整齐,不准乱堆、乱放杂物,不得乱扔、乱倒垃圾,不准随地吐痰;经营场所每天一清扫,每月一大扫,保持地面、天花板的清洁,不积尘、不积水。

2、商品陈列有序,分类分架、离地离墙摆放,不与有毒有害或者其他不洁物品混放。

3、仓储的食品做到先进先出,由专人定期检查,严防食品过期变质。食品贮存区应采取防鼠、防虫、防潮、通风等措施,确保存放的储物保持干燥清洁,整齐有序。

4、散装食品应设置专门的销售区域,以明显的标志区分或隔离。根据所销售食品的需要,设置相应的温度调节、洗涤和存放设备、设施;在盛放散装食品容器或隔离设施上显着标识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直接入品的食品应当有小包装或者使用无毒、清洁的包装材料、餐具;散装食品销售应使用专用的售货工具分拣。

八、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紧急报告及处理制度。

1、食品经营企业应当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定期检查本企业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

2、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应当立即予以处置。对导致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原料、工具、设备等,立即采取封存等控制措施,并自事故发生之时2小时内向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防止事故扩大。

3、积极配合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不得对食品安全事故隐瞒、谎报、缓报、不得毁灭有关证据。

食品添加剂和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的使用制度

一、目的:规范了食品添加剂(加工助剂)管理,确保食品卫生与食品质量安全。

二、范围:适用于本企业食品佳佳基(加工助剂)的采购、贮存、采购与使用。

三、使用与管理

1、食品添加剂(加工助剂)的采购

采购人员必需掌握食品添加剂(加工助剂)的使用性能和潜在的危险,考虑到采购物品的重要性和危险性,食品添加剂(加工助剂)一般由采购部经理负责购买。采购时,应注意其特性要求及有关注意事项,其包装物应有标识,并符合国家规定,采购时还要向供货商索取相关的评价资料,食品添加剂(加工助剂)的入库也需采购部经理本人办理。

2、食品添加剂的贮存

食品添加剂(加工助剂)在入库前由库管员负责对其进行检查和登记检查无误后方可办理入库手续。食品添加剂(加工助剂)应单独加锁保管,并粘贴有明显标志,以防误领。贮存期间应定期检查,注意保留其原有标识。

3、食品添加剂的领发

食品添加剂(加工助剂)的领取必须限定使用部门和领用人,领取时应根据规定的标准用量填写与领料单,领料单必须由使用部门第一负责人

审核签批后方可领用,同时库管员应认真审核领料单内容,经审核无误后进行登记和发放。

4、食品添加剂的使用

使用部门按标准要求使用食品添加剂(加工助剂),每种食品添加剂(加工助剂)的使用严禁超过其规定的最大使用量,操作时必须由专人监督检查,并认真记录,由使用人和检查人签字确认。

防止化学污染和异物污染的管理制度

防止化学污染,避免化学药品污染食品,有效防范化学污染途径,杜绝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此制度。

范围:主要使用化学试剂的部门,如生产车间、设备维修、化验室等部门。

1. 化学污染的主要途径主要有试剂泄露、消毒剂的残留、认为蓄意等。

2. 化学药品,包括化验试剂、消毒剂、有机溶剂等入库后要专人管理,设立专柜(防盗锁柜),领取时按需领取,未使用完的化学试剂及时退回库房,出入库要做好严格的登记。

3.化学药品使用单位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如有违反按公司质量事故处理。

4. 在生产现场不得存放化学药品(消毒剂、消毒水除外),使用化学药品的部门,使用完毕后应及时清理现场,避免化学试剂混入食品中。

5.质检科定期进行对消毒剂浓度、消毒剂残留进行检验。

6.发现化学污染事件应立即上报领导,积极查找原因,本批次产品按照食品安全事故进行处理。

7.人为蓄意的化学污染事件,一经发现交由公安部门处理。

食品贮存管理制度

1、应根据不同规模和操作需要设置食品储存库房和存放设施,如冰

箱、存放架(柜)等。

2、食品仓库实行专间专用,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如杀鼠杀虫剂、

洗涤消毒剂等),不得存放药品、杂品及个人生活用品等物品。食品成品、半成品及食品原料应分开存放。

3、库房应用无毒、坚固、易清扫材料建成。库房可分常温库和冷库,

冷库又包括高温冷库(冷藏库)和低温冷库(冷冻库)。

4、常温库应设置防鼠、防虫、防潮、防霉的设施,并能正常使用;必

须设置机械通风设施,并应经常开窗通风,定期清扫,保持干燥和整洁,清库时应做好清洁消毒工作。

5、冷库(包括冰箱)应注意保持清洁、及时除霜;冰箱、冰柜和冷藏

设备必须正常运转并标明生、熟用途,冷藏库、冰箱(柜)应设外显式温度(指示)计并正常显示。

6、6、低温冷库(冷冻库)温度必须低于-18℃,高温冷库(冷藏库)

温度必须保持在0~10℃;冷藏设备、设施不能有滴水,结霜厚度不能超过1cm。

7、

8、冷库内不可存放腐败变质食品和有异味食品。食品之间应有一定空

隙,直接入口食品与食品原料应分库冷藏。

9、食品要分类、分架、隔墙离地上架存放,各类食品有明显标志,有

异味或易吸潮的食品应密封保存或分库存放,易腐食品要及时冷

藏、冷冻保存,植物性食品、动物性食品和水产品冷藏冷冻时应分类摆放。

10、

11、各类餐饮单位应建立食品进出库专人验收登记制度。要详细记录入

库食品的名称、数量、产地、进货日期、生产日期、保质期、包装情况、索证情况等,并按入库时间的先后分类存放。

12、食品储存要做到先进先出,尽量缩短储藏时间,定期清仓检查,防

止食品过期、变质、霉变、生虫,及时清理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

品。

不合格品管理制度

一、目的

二、为防止不合格的原、辅材料、半成品和成品的非预期转序和出厂,对不合格品进行有效的控制。

三、二、职责

四、1 质检部负责对不合格原辅材料和半成品、成品的判定、记录、评审。

五、2 总经理负责对不合格品让步接收的处置决定。

六、3 产车间负责生产过程中不合格品的标识和隔离,其他相关部门负责对不合格品的其他处置。

七、三、工作程序

八、a)采购产品不合格的控制

九、1)记录:应在《不合格及纠正措施处理单》上,记录不合格情况及其后的评审、处理情况。

十、2)采购不合格品的评审

十一、◆评审时限:发现不合格品后,应在24 小时内完成评审工作。十二、◆评审目的:通过评审决定对不合格采购品的处置方式,包括:十三、——拒收:退货应为首选方式;

十四、——让步接收:仅限于辅料(外包装材料)的情况下方可。

十五、◆评审程序与权限:质检科主管组织综合科、生产车间对不合格品进行评审,明确处置方式。

十六、◆不合格品的处置及跟踪

十七、——拒收

十八、①由检验员向综合科主管退交不合格品,说明理由;

十九、②供销部主管办理退货,将处理结果(如时间等)通报质检科主管。

二十、——让步接收

二十一、①由检验员在检验记录上注明让步情况,向综合科主管移交让步产品;

二十二、②供销部主管组织办理入库。

二十三、b)不合格的半成品及成品

二十四、1)不合格品的鉴别

二十五、◆由检验员负责,生产中发现不合格品或不能满足工艺要求时,当事人应及时通知质检员鉴别。属于不合格品时,质检员应根据情况采取必要措施对以前可能涉及的产品进行检查,情况严重者应向质检科和总经理报告。

二十六、◆记录:发现不合格品后,质检员应明确不合格品的责任人,在《不合格及纠正措施处理单》上做好记录,记录不合格情况及其后的评审、处理情况。

二十七、2)不合格品的隔离

二十八、◆不合格品应进行隔离放置,不得与合格品或待检品混放,不合格品应标志清楚,以防误用。

二十九、◆生产中发现的不合格品可存放在车间的不合格区内,不合格品在未经评审前不得动用。

三十、3)不合格品评审

三十一、◆评审时限:应在24 小时内完成评审工作。

三十二、◆评审目的:确定对不合格品的处置方式,包括:返工、改为他用(降级)、报废(对于成品,只能采取改为他用(降级)、报废的措施)。

三十三、◆评审程序与权限:

三十四、——现场发现的个别缺陷明显的不合格品,评审工作由质检员负责。

三十五、——进货物资,最终产品批量不合格品的评审工作,质检科主管组织生产科主管、质管人员评审不合格品,明确处置意见。

三十六、——不合格品的评审工作应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进行,间隔时间不能太长。

三十七、4)不合格品的处置及跟踪

三十八、◆质检部主管向车间下达《不合格及纠正措施处理单》,组织检验员对不合格品的处置进度及结果进行跟踪。

三十九、◆返工的控制

四十、①质检部主管应对返工过程进行跟踪指导。

四十一、②返工作业人员,应按要求进行返工,完成后提交重新检验;四十二、③检验员对返工品进行检验,在《不合格及纠正措施处理单》上记载检验结果。

四十三、3)报废的控制

四十四、①生产车间对判报废的产品移放到指定的废品区;

四十五、②生产部主管每天组织对废品进行清理、处置,质检科主管予以监督、见证。

四十六、c)交付后发现的不合格品

四十七、1) 任何情况下,发现已交付的产品出现不合格时,应当即通知质检科主管、综合科主管。

四十八、2) 质检部主管在组织确认了不合格属实后,提请供销部主管向有关顾客通报。

四十九、3)质检科主管填写《不合格及纠正措施处理单》,组织评审,供销部主管参加。

五十、4) 通过评审,以确定:

五十一、◆不合格品的性质、影响程度;

五十二、◆拟采取的措施。5)评审后,供销部主管与顾客进行沟通,就

处理办法达成一致,通常按照订货时规定的承诺和有关法律法规,根据

不合格造成的影响或潜在影响的严重程度与顾客协商处理的办法,取得

顾客的谅解和满意。处理的办法包括让步接收、更换、退货、赔偿等。6)质检部主管在《不合格品处置单》上记载最终处理决定并组织、监督实施,记录实施结果。d)纠正措施1)对发生的不合格品,质检科主管应组

织分析产生的原因,制订并组织实施相应的纠正措施。2)应在《不合格

及纠正措施处理单》上做好记录。

食品出厂检验制度

出厂检验是食品生产中的最后一道工序,是食品生产者能够控制的

最后一道关卡,食品生产者如果不能严格把关,就有可能使不符合食品

安全标准的食品流入市场。

1、品管员应经劳动和质监部门培训考试合格后,获得化验员资格证书,并具备相应产品的出厂检验能力。

《安全管理制度》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管理制度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管理制度 一、指定经培训合格的专(兼)职人员负责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专(兼)职人员应当掌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法律知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基本知识以及食品感官鉴别常识。 二、采购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应当到证照齐全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或批发市场采购。长期定点采购的,与供应商签订包括保证食品安全内容的采购供应合同。 三、从生产加工单位或生产基地直接采购时,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加盖有供货方公章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四、从流通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采购时,应当查验并留存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等复印件;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五、从农贸市场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经营户出具的加盖公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从个体工商户采购的,应当查验并留存供应者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或复印件、购物凭证和每笔供应清单。 六、从食品流通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和农贸市场采购畜禽肉类的,应当查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从屠宰企业直接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 七、采购乳制品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八、采购集中消毒企业供应的餐饮具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集中消毒企业盖章(或签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的批次出厂检验报告(或复印件)。

九、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入库前,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查验所购产品外包装、包装标识是否符合规定,与购物凭证是否相符,并建立采购记录。采购记录应当如实记录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应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 十、按产品类别或供应商、进货时间顺序整理、妥善保管索取的相关证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和进货记录,不得涂改、伪造,其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进货查验记录管理制度

进货查验记录管理制度为加强我公司产品质量管理,保证产品质量符合要求,严把材料质量进货关,促进我公司产品质量更上一个台阶,特制定本制度。 一、职责 1、险部是产品质量检验的归口部门,负责公司材料进货的检验、试验的委托 工作。 二、工作程序 1、质检员对公司产品所需材料按标准或合同的规定进行进货查验,经查验合 格后,方可办理入库手续。 2、当某些检验或试验项目本公司不能进行时,由质检部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 行检验或试验,对委托单位能力、资质进行评价,填写供方评价记录。 3、检验结束后,质检员及时做好状态表标识,经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原材料作好记录,原则上按退货处理,在不影响质量情况下,经公司经理和分管经理批准,也可做让步接受处理,具体执行《不合格品控制制度》 4、对无标准、又无明确指导性文件,也无生产厂合格证的,或采购商品不在合格厂评估范围内的,质检员有权拒绝验收。 5、质检员应做好验收记录,做到记录完整、及时、准确。并有质检人员签名. 6、质检员有质检部门负责人授权,并在授权范围内实施质检工作。 三、检验规程 1、原材料进场应按合同要求验收相关质量证明文件。

2、进货材料按进货5%进行抽样,检查技术参数的准确性。 生产过程控制管理制度 目的:确保产品质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范围:适用于生产部所有部门、车间和个人。 1、生产经理负责该项工作的制定及研究 2、车间主任对生产过程控制负责并推广执行,对车间员工进行监督。 制度: 1、人员管理 2、生产车间是生产任务的具体完成部门。 3、生产经理负责检查监督车间整体工作情况,统一一进行班组间的协调和出现问题的解决. 4、生产经理负责工人进行技术培训,确保培训合格上岗。 5、生产负责人员,每天生产结束填写生产工作日记,并于当天上报生产经理。 管理方法: 1、生产经理和生产负责人在生产前工艺条件,技术文件进行确认,确认无误后方可生产. 2、车间主任应指导工人按工艺文件操作,并进行监督管理

原辅材料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通用范本

内部编号:AN-QP-HT867 版本/ 修改状态:01 / 00 In A Group Or Social Organization, It Is Necessary T o Abide By The Rules Or Rules Of Action And Require Its Members To Abide By Them. Different Industries Have Their Own Specific Rules Of Action, So As To Achieve The Expected Goals According T o The Plan And Requirements. 编辑: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原辅材料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通用范本

原辅材料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通用范本 使用指引: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团体或社会组织中,需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并要求其成员共同遵守,不同的行业不同的部门不同的岗位都有其具体的做事规则,目的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资料下载后可以进行自定义修改,可按照所需进行删减和使用。 1.为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管理,保证上市食品质量安全,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2.对于原材料,检验人员应记录《原辅料进货查验记录》,记录内容包括:原料名称,规格型号,数量,批次,生产日期,保质期,供货商,以及感官检验结论。 2.索证索票制度是指为保证食品安全,在购进食品时,本单位员工必须向供货方索取有

食品进货查验制度范本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食品进货查验制度 一、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加强对食品经营食品质量监督管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食品经营者必须遵守本制度。 三、列入进货查验的食品,是指消费者经常食用的食品,包括肉、禽、畜,粮食及其制品,蔬菜、水果,奶制品,豆制品,饮料和酒类等食品。 四、经营者购进食品时,应查验证明供货方主体资格合法的有效证件,并按批次向供货方索取证明食品质量符合标准或规定以及证明食品来源的票证,并保存原件或者复印件。 需要查验和索取的具体票证,由《食品索证索票制度》作出规定。 五、经营包装食品的,要对食品包装标识进行查验核对,内容包括: (一)中文标明的商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厂址; (二)商标、性能、用途、生产批号、产品标准号、定量包装。 (三)根据商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的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分和含量; (四)限期使用商品的生产日期、安全使用期(保质期、保存期)和失效日期; (五)对使用不当、容易造成商品损坏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食品的警示标志或中文警示语。 六、食品经营者经营的农产品及其他散装食品,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检验或者检疫的,经营者必须查验其有效检验检疫证明,未经检验检疫的,不得上市销售。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应经有关产品质量检测机构检测合格才能上市销售。 七、经营者应经常检查食品的外观质量,对包装不严实或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应及时予以处理,对过期、腐烂变质的食品,应立即停止销售,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八、经营者按照食品广告指引购进食品时,要注意查验是否有虚假和误导宣传的内容。 九、市场开办者应配备相应的检测设施,对在市场内销售的食品进行自检,经检测合格才能上市销售,并登记检测结果存档备查。 十、市场开办者要指导经营者做好食品进货查验工作,检查督促经营者进货查验工作的落实,

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第二章、工作管理制度 一、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一、为了使采购的原辅料(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 能够满足生产合格产品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单位购进的原辅材料一律应当进行实地查验,经过验证后方 可入库。 三、在进货查验原辅材料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时,应 查验供货方主体资格的合法有效证件,按批次向供货方索取证 明产品质量符合标准或规定的相关文件,保存原件或者复印 件,记录生产许可证编号、复印产品合格证明文件,以备日后 检查。 四、进货查验记录包括以下内容:运送车辆的清洁状况、产品包装是 否完好、原料是否受到污染(虫害、微生物、化学和物理危害)、 原料温度(冷冻产品温度是<-18℃,净菜运输温度<5℃)是否失 控、产品名称、规格、数量、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 期以及生产许可证编号、生产日期及批号、产品质量合格证明。 对本企业自行检验食品原料的,要记录检验结果集保存检验记 录。其中,联系方式中应当注明供货者联系电话和联系地址。 五、对原辅材料包装标识进行查验核对,主要查验内容包括:(一)查验包装标识是否有中文标注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厂址,是否在包装上显著位置清晰标注净含量、规格、型

号等项目。 (二)是否标明生产日期、保质期、贮存说明、产品执行标准、质量等级。 (三)经感官鉴别是否存在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有其他感官性状异常。 (四)是否符合产品说明书的质量情况。 (五)是否存在应当检验、检疫而末检验、检验,是否伪造检验、检疫结果,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情况。 (六)进口产品是否有中文标注的原产国国名或者地区名已经在中国依法登记注册的代理商、进口商或者经销商名称和地 址。 (七)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经过检验检疫的,必须查验其有效检验检疫证明,未经检验检疫的,不得采购。法律、 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应由供货者提供产品质量合格证明 方可采购进货。 六、应加强原辅材料的外观质量检查,对包装不严、破损或不符合卫 生要求的,应及时予以处理;对过期、变质的,不得入库, 并立即停止进货和使用,进行返厂或无害化处理。 七、在进货查验时,发现产品不合格和无合法来源的,应拒绝验收。 发现有假冒伪劣时,应及时报告。

原辅材料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原辅材料进货查验记录制 度 High quality manuscripts are welcome to download

原辅材料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1、目的为了确保采购产品符合规定要求。 2 、适用范围本程序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原材料,外购、外协产品的采购活动的控制。 3、职责 4、采购部负责对供方的评定工作,确定合格供方名单并负责从名单中挑选厂家或商店实施采购。 5、质检部负责采购产品的验证。 6、4、工作程序 7、对供方的评价依据(以下条款至少满足一条) 8、a、供方(厂、商)需经有关部门批准,准予生产经营。 b、产品能提供证明其质量合格或取得各类证明其质量保证能力的,如 QS 许可证、体系认证证书、产品检测报告等。 c、与本公司发生业务关系 6 个月以上且没有出现质量问题。 9、对供方的评价 10、a 采购部根据评价依据,对供方进行调查,并由供方填写“供方调查表”,加以评价,在“供方调查表”上,针对评价结果确定是否列入“合格供方名单”。 b 根据评价结果,采购部编制“合格供方名单”。 11、对供方的控制 12、a 凡供应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原材料、配套件、辅助材料的供方,可

13、不进行实地考查,只进行供方质量信誉考查。考察结果填入“供方评价表”。 b 由质检部对每批进公司的物资进行验收,并将结果报告采购部,如有质量问题,由采购部通知供方退货或调换,并限期改进,同样问题出现两次以上,报请总经理取消其合格供方资格。 采购资料a 生产科提供采购计划,采购计划中表明:需购材料名称、规格、数量、到货日期等,采购计划经总经理批准后发放至采购部。采购部负责实施采购。 b 如情况特殊,需要到合格供方名单外的供方去采购,采购部应填写“采购申请单”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实施。 采购产品验证 a 本公司按“产品检验规范(原材料检验规范)”中的规定方法对采购产品入公司后进行验证。 b 本公司或顾客如要在供方处对供方产品进行验证时,应在采购计划或有关合同/协议中规定验证和放行的方法。 2、食品原辅料的运输和贮存管理制度 1、目的 对各类原辅料、产成品的贮存、运输等环节进行控制和管理,确保库存、运输途中原辅料、产成品质量。 2、范围 适用于我公司原辅料、产成品仓库和运输管理。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食品进货查验制度 一、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加强对食品经营食品质量监督管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食品经营者必须遵守本制度。 三、列入进货查验的食品,是指消费者经常食用的食品,包括肉、禽、畜,粮食及其制品,蔬菜、水果,奶制品,豆制品,饮料和酒类等食品。 四、经营者购进食品时,应查验证明供货方主体资格合法的有效证件,并按批次向供货方索取证明食品质量符合标准或规定以及证明食品来源的票证,并保存原件或者复印件。 需要查验和索取的具体票证,由《食品索证索票制度》作出规定。 五、经营包装食品的,要对食品包装标识进行查验核对,内容包括: (一)中文标明的商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厂址; (二)商标、性能、用途、生产批号、产品标准号、定量包装。 (三)根据商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的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分和含量; (四)限期使用商品的生产日期、安全使用期(保质期、保存期)和失效日期; (五)对使用不当、容易造成商品损坏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食品的警示标志或中文警示语。 六、食品经营者经营的农产品及其他散装食品,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检验或者检疫的,经营者必须查验其有效检验检疫证明,未经检验检疫的,不得上市销售。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应经有关产品质量检测机构检测合格才能上市销售。 七、经营者应经常检查食品的外观质量,对包装不严实或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应及时予以处理,对过期、腐烂变质的食品,应立即停止销售,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八、经营者按照食品广告指引购进食品时,要注意查验是否有虚假和误导宣传的内容。 九、市场开办者应配备相应的检测设施,对在市场内销售的食品进行自检,经检测合格才能上市销售,并登记检测结果存档备查。 十、市场开办者要指导经营者做好食品进货查验工作,检查督促经营者进货查验工作的落实,对经营者索取的重要食品的相关票证,应统一保管,集中备案,随时接受工商部门的检查。 十一、经营者在进货时,对查验不合格和无合法来源的食品,应拒绝进货。发现有假冒伪劣食品时,应及时报告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 年月日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管理制度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管理制度 为规范食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行为,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指定经培训合格的专(兼)职人员负责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专(兼)职人员应当掌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法律知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基本知识以及食品感官鉴别常识。 二、采购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应当到证照齐全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或批发市场采购,并应当索娶留存有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购物凭证应当包括供货方名称、产品名称、产品数量、送货或购买日期等内容。长期定点采购的,与供应商签订包括保证食品安全内容的采购供应合同。 三、从生产加工单位或生产基地直接采购时,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加盖有供货方公章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四、从流通经营单位(商尝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批量或长期采购时,应当查验并留存加盖有公章的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等复印件;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五、从流通经营单位(商尝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少量或临时采购时,应当确认其是否有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六、从农贸市场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市场管理部门或经营户出具的加盖公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从个体工商户采购的,应当查验并留存供应者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或复印件、购物凭证和每笔供应清单。

11食品原辅材料及包装材料采购管理制度

食品原辅材料及包装材料采购管理制度 1.1目的原辅材料及包装材料是食品生产加工的必备条件,其质量直接影响到产品质量,必须进行严格控制,以确保其质量符合规定的要求。1.2适用范围原辅材料及包装材料采购、验收、验证和进货检验的控制。1.3管理职责1.3.1供销部负责制订原辅材料及包装材料的采购计划、采购清单及审批后的采购实施。1.3.2食品安全质量负责人负责原辅材料及包装材料的采购计划的审批。1.3.3仓库管理员负责原辅材料及包装材料的进货验证及原辅材料及包装材料的收发和贮存管理。1.3.4检验员员负责对原辅材料的质量检验。1.4原辅材料及包装材料采购制度1.4.1采购控制程序1.4.1.1合格供应商的选择 1.4.1.1.1合格供应商必须具备有效期的营业执照(有年检章)、生产许可证(涉及生产许可的),经销商应具备有效期1 的营业执照(有年检章)、食品流通经营许可证。1.4.1.1.2供销部应依据供应商提供的资料、考查情况及“样品”检验记录进行全面分析。1.4.1.1.3供销部应从供应商的生产设施、技术力量、质量管理体系、检测装置、质量控制及产品质量、交货能力、产品价格、服务质量等进行综合选择。 1.4.1.2采购计划:供销部应根据车间的生产计划、实际进度申报采购厂家、品种、 规格、数量、质量要求等情况,经食品安全质量负责人审批后,方可组织进货。 1.4.1.3采购清单:根据批准的采购计划,制订合理的采购清单或合同。1.4.1.4采购监督:品管部、仓库对采购的原辅材料及包装材料实行监督,是否按“供应商清单”采购原则采购,否则,品管部应拒绝进货检验,仓库拒绝入库。1.5原辅材料及包装材料验收制度1.5.1原辅材料及包装材料进厂后,仓库管理员及时到场验收。 1.5.2依照原辅材料及包装材料的相关标准进行检验,检验项目如下: 1.5. 2.1原辅材料:感官、净含量、数量、标识、包装。1.5.2.2包装袋:感官、数量、标识。

幼儿园食品进货查验制度

食品进货查验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本经营单位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确保本经营单位按照法定条件、要求从事食品经营活动,销售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凡进入本经营单位的食品都应当实行进货检查验收,审验供货方的经营资格,验明食品合格证明和食品标识,索取相关票证。应当检验检疫的,还应当向供货方按照产品生产批次索要符合法定条件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或者由供货方签字或者盖章的检验报告复印件。 第三条经营包装食品的,本经营单位的经营者要对食品包装标识进行查验核对,内容包括: (一)中文标明的商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厂址; (二)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三)商标、性能、用途、生产批号、产品标准号、定量包装商品的净含量及其标准方式; (四)根据商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的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分和含量; (五)限期使用商品的生产日期、安全使用期(保质期、保鲜期、保存期)和失效日期; (六)对使用不当、容易造成商品损坏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的警示标志或中文警示语。 第四条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检验或者检疫的农产品及其他食品,经营者必须查验其有效检验检疫证明,未经检验检疫的,不得上市销售。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应经有关产品质量检测机构或市场设立的检测点检测合格才能上市销售。 第五条本经营单位的经营者应经常检查食品的外观质量,对包装不严实或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应及时予以处理,对过期、腐烂变质的食品,应立即停止销售,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第六条本经营单位的经营者按照食品广告指引购进食品时,要注意查验是否有虚假和误导宣传的内容。

第七条规模较大的商场或市场,要配备相应的检测设施,对在场内销售的食品进行检测,经检测不合格的禁止上市销售,并登记检测结果存档备查。 第八条本经营单位管理人员要指导场内经营者做好食品进货查验工作,检查督促经营者落实进货查验工作,对重要食品的相关票证,应统一保管,集中备案,接受行政执法部门的检查。 第九条本经营单位的经营者在进货时,对查验不合格和无合法来源的食品,应拒绝进货。发现有假冒伪劣食品时,应及时报告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进货采购查验记录管理制度

进货采购查验记录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对公司进货查验记录进行规范,确保所采购原物料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内所有生产原物料的采购、进货管理。 三、职责 采购负责合格供应商的评估、供应商档案的建立、更新。仓库负责采购进货产品的数量、品种核对、记录填写;质量部负责供应档案、《合格供应商名录》的审核,进货产品票证的查验、原物料的验收。 四、作业内容 4.1 所有公司采购的原物料均严格按照《采购及供应商控制程序》、《采购索证管理制度》选择、建立供应档案和合格供应商名录,审验供应商的经营资格(如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食品生产许可证、流通许可证、产品官方检验报告等); 4.2 指定经培训合格的人员负责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 4.3 大宗原物料、食品添加剂的采购应从《合格供应商名录》的供应商中采购,并与供应商签订包括保证食品安全内容的采购供应合同或采购订单;每批原物料来货时,应由供应商提供送货单(必须包括但不限于供货方名称、产品名称、数量、

送货日期等信息)和出厂检验报告或合格证文件; 4.4 零星物料的采购应到从事流通经营单位(如超市、经销商、定点批发市场等)采购,应当查验并留存加盖有公章的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等复印件;留存盖有供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送货单或每笔购物凭证。 4.5 如含有畜禽肉类采购时,还应提供生产企业屠宰许可证明,经年审动物防疫合格证明,每批次来货时应提供当批次产品检验验疫合格证明原件; 4.6 原物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入库前,应当查验所购产品外包装、包装标识(内容包括产品名称、生产厂家、厂址、生产许可证编号、生产日期或批号、产品标准号、净含量、保质期等信息)是否符合规定,与购物凭证是否相符,并记录于《原材料检验报告》和《入库单》中。《入库单》应当如实记录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等。 4.7 按产品类别或供应商、进货时间顺整理、妥善保管索取的相关证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和进货记录,不得涂改、伪造,其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五、相关文件 《采购及供应商控制程序》、《采购索证管理制度》 六、相关记录 《合格供应商名录》、《原材料检验报告》、《入库单》 生产过程 控制管理制度 为确保在生产加工环节过程中,杜绝因操作不慎造成损失及违反作业指导书等问

食堂进货查验记录制度(20200515191007)

食堂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1. 库房要由专职管理人员负责库房物资的验收、出入库、储存、保管 等日常工作,认真做好出入库登记。严禁采购腐败、变质、过期及标识不 全的食品。 2. 库房物资实行“先进先出”的原则,并按物资类别决定物资的储存 方式及摆放位置。 3 .库房管理人员每周对库房内的物资进行检查,对地面、货架、门窗、墙壁进行全面清洁。发现变质、破损、过期等物资要立即进行处理。 4 .入库干杂调料要分类整理,严禁食品与非食品混放,堆放的食品隔 墙(大于20厘米)、离地(大于30厘米),整齐存放,并标明品名及入库的时间。检查生产日期和有效期(保质期)。 5.库房内所有的货架、货墩、货柜都必须贴上标签,在标签上注明品 名及规格,并在进出标签备注栏上注明进货批次、数量、日期及发货的数 量、日期。 6. 严格控制库房内的温度,随时对库房内的温度进行检查,保证通风 良好,防止因温度过高或受潮而引起库存物质过早过期霉变。 7. 库房内严禁存放任何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易污染的物品及原材 料。禁止在库房内存放私人物品及从事与库房贮藏无关的活动。 8. 采购食品时必须向商家索要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检验合格证明 等资料备案存档。 9. 定型包装食品和食品添加剂必须有产品说明书和产品标识,标出品

名、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内容。 10.运输包装、容器应符合卫生要求,运输车辆应专用清洁,不得与有毒物、污物混运,防止交叉污染食品。 11.食品添加剂存放在固定场所或橱柜并上锁,包装上应标示“食品添加剂”字样,专人保管。添加剂的使用须由专门制作加工人员操作,严禁 其他人员擅自取用,对其使用种类及数量须由专人记录在案。 12.食品冷藏、冷冻贮藏的温度应分别符合冷藏和冷冻温度范围的要求。 13. 食品冷藏、冷冻应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严格分开存放,应有 明显区分标志。 14. 食品在冰箱(柜)内贮藏时,应做到植物性食品、动物性食品和 水产品分类摆放,使用时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变质和过期食品应及时 清除。 15. 用于冷藏、冷冻食品的冰箱(柜),应定期除霜、清洁和维修,以确保其温度达到要求并保持卫生。

原辅料进货查验规章制度

北大荒亲民有机食品有限公司 有机酸菜分公司 原辅料进货查验制度 目的 为加强原辅料质量安全管理,保证产品原辅料质量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范围 凡是本公司购进原辅料都必须遵守本制度。 内容 1、购进的任何原辅料一律应当进行实地查验。 2、在购进原辅料时,应查验证明供货方主体资格合法的有效证件,并按批次向供货方索要证明原辅料质量符合标准或规定,以及证明原辅料来源的票证,并保存原件或者复印件。 3、经营包装原辅料的,要对原辅料包装标识进行查验核对,主要查验内容包括: 3.1查验原辅料包装是否有中文标明的商品名称、生产厂家厂名、厂址;是否在包装上显著位置清晰标明原辅料名称、配料清单、配料定量、净含量和沥干物(固形物)含量。特殊膳食用原辅料是否在显著位置予以清晰标示能量营养素、食用方法和适用人群的。 3.2是否标明生产日期、保质期、贮藏说明、产品执行标准、质量等级。 3.3对使用不当,容易造成损害及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原辅料是否标警示标记或中文警示语。 3.4经感官鉴别是否存在已经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

混有异物或者有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3.5原辅料是否符合产品说明书的质量情况。 3.6是否存在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者伪造检验、检疫结果,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 3.7进口原辅料是否用中文标明的原产国国名或者地区名以及在中国依法登记注册的代理商、进口商或者经销商名称和地址的。 3.8辐照原辅料、转基因原辅料是否在显著位置予以清晰标示的。 4、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检验或者检疫的,必须查验其有效检验检疫证,未经检验检疫的,不得上市销售。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应经有关产品质量检测机构或市场设立的检测点检测合格才能上市销售。 5、应加强检查原辅料的外观质量,对包装不严实或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应及时予以处理,对过期、腐烂变质的原辅料,不得进入库,并立即停止销售,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6、审查原辅料是否与其广告宣传相一致,是否存在有虚假和误导宣传的内容。 7、在进货时,对查验不合格和无合法来源的原辅料,应拒绝进货。发现有假冒伪劣原辅料时,应及时报告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精品文档word文档可以编辑!谢谢下载!

食品与食品原料采购进货查验制度

食品与食品原料采购进货查验制度 第一条购进的任何食品一律应当进行实地查验。 第二条在购进食品时,应查验证明供货方主体资格合法的有效证件,并按批次向供货方索取证明食品质量符合标准或规定,以及证明食品来源的票证,并保存原件或者复印件。 第三条经营包装食品的,要对食品包装标识进行查验核对,主要查验内容包括: ①查验食品包装是否有中文标明的商品名称、生产厂家厂名、厂址;是否在包装上显著位置清晰标明食品名称、配料清单、配料定量、净含量和沥干物(固形物)含量。特殊膳食用食品是否在显著位置予以清晰标示能量营养素、食用方法和适宜人群的。 ②是否标明生产日期、保质期、贮藏说明、产品执行标准、质量等级。 ③对使用不当,容易造成损害及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食品是否标警示标记或中文警示语。 ④经感官鉴别是否存在已经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有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⑤食品是否符合产品说明书的质量情况。

⑥是否存在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者伪造检验、检疫结果,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 ⑦进口食品是否用中文标明的原产国国名或者地区名以及在中 国依法登记注册的代理商、进口商或者经销商名称和地址的。 ⑧辐照食品、转基因食品是否在显著位置予以清晰标示的。 第四条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检验或者检疫的,必须查验其有效检验检疫证,未经检验检疫的,不得上市销售。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应经有关产品质量检测机构或市场设立的检测点检测合格才能上市销售。 第五条应加强检查食品的外观质量,对包装不严实或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应及时予以处理,对过期、腐烂变质的食品,不得进入库,并立即停止销售,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第六条审查食品是否与其广告宣传相一致,是否存在有虚假和误导宣传的内容。 第七条在进货时,对查验不合格和无合法来源的食品,应拒绝进货。发现有假冒伪劣食品时,应及时报告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食品索证索票制度 第一条索证索票制度是指为保证食品安全,在购进食品时,本单位员工必须向供货方索取有关票证,以确保食品来源渠道合法、质量安全。

进货查验记录管理制度

进货查验记录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对公司进货查验记录进行规,确保所采购原物料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 二?适用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生产原物料的采购、进货管理。 三、职责 采购负责合格供应商的评估、供应商档案的建立、更新。仓库负责采购进货产品的数量、品种核对、记录填写;质量部负责供应档案、《合格供应商名录》的审核,进货产品票证的查验、原物料的验收。 四、作业容 4.1 所有公司采购的原物料均严格按照《采购及供应商控制程序》、《采购索证管理制度》选择、建立供应档案和合格供应商名录,审验供应商的经营资格(如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食品生产许可证、流通许可证、产品官方检验报告等); 4.2 指定经培训合格的人员负责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 4.3 大宗原物料、食品添加剂的采购应从《合格供应商名录》的供应商中采购,并与供应商签订包括保证食品安全容的采购供应合同或采购订单;每批原物料来货时,应由供应商提供送货单(必须包括但不限于供货方名称、产品名称、数量、送货日期等信息)和出厂检验报告或合格证文件; 4.4 零星物料的采购应到从事流通经营单位(如超市、经销商、定点批发市场等)采 购,应当查验并留存加盖有公章的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等复印件;留存盖有供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送货单或每笔购物凭证。 4.5 如含有畜禽肉类采购时,还应提供生产企业屠宰许可证明,经年审动物防疫合格证明,每批次来货时应提供当批次产品检验验疫合格证明原件; 4.6 原物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入库前,应当查验所购产品外包装、包装标识(容包括产品名称、生产厂家、厂址、生产许可证编号、生产日期或批号、产品标准号、净含量、保质期等信息)是否符合规定,与购物凭证是否相符,并记录于《原材料检验报告》和《入库单》中。《入库单》应当如实记录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等。 4.7 按产品类别或供应商、进货时间顺整理、妥善保管索取的相关证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和进货记录,不得涂改、伪造,其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为确保在生产加工环节过程中,杜绝因操作不慎造成损失及违反作业指导书等问题

进货查验制度

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一、为了使采购的原辅料(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能够满足 生产合格产品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单位购进的原辅材料一律应当进行实地查验,经过验证后方可入库。 三、在进货查验原辅材料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时,应查验供货 方主体资格的合法有效证件,按批次向供货方索取证明产品质量符合标准或规定的相关文件,保存原件或者复印件,记录生产许可证编号、复印产品合格证明文件,以备日后检查。 四、进货查验记录包括以下内容:产品名称、规格、数量、供货者名称及联系 方式、进货日期以及生产许可证编号、生产日期及批号、产品质量合格证 明。对本企业自行检验食品原料的,要记录检验结果集保存检验记录。其中,联系方式中应当注明供货者联系电话和联系地址。 五、对原辅材料包装标识进行查验核对,主要查验内容包括: (一)查验包装标识是否有中文标注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厂址,是否在包装上显著位置清晰标注净含量、规格、型号等项目。 (二)是否标明生产日期、保质期、贮存说明、产品执行标准、质量等级。(三)经感官鉴别是否存在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有其他感官性状异常。 (四)是否符合产品说明书的质量情况。 (五)是否存在应当检验、检疫而末检验、检验,是否伪造检验、检疫结果,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情况。 (六)进口产品是否有中文标注的原产国国名或者地区名已经在中国依法登

记注册的代理商、进口商或者经销商名称和地址。 (七)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经过检验检疫的,必须查验其有效检验检疫证明,未经检验检疫的,不得采购。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 应由供货者提供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方可采购进货。 六、应加强原辅材料的外观质量检查,对包装不严、破损或不符合卫生要 求的,应及时予以处理;对过期、变质的,不得入库,并立即停止进 货和使用,进行返厂或无害化处理。 七、在进货查验时,发现产品不合格和无合法来源的,应拒绝验收。发现 有假冒伪劣时,应及时报告。 八、进货查验记录应如实记录进货时原始情况,不得涂改,保存期限不少 于二年。

食品进货查验制度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食品进货查验制度??一、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加强对食品经营食品质量监督管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食品经营者必须遵守本制度。 三、列入进货查验的食品,是指消费者经常食用的食品,包括肉、禽、畜,粮食及其制品,蔬菜、水果,奶制品,豆制品,饮料和酒类等食品。 ?四、经营者购进食品时,应查验证明供货方主体资格合法的有效证件,并按批次向供货方索取证明食品质量符合标准或规定以及证明食品来源的票证,并保存原件或者复印件。 需要查验和索取的具体票证,由《食品索证索票制度》作出规定.??五、经营包装食品的,要对食品包装标识进行查验核对,内容包括: (一)中文标明的商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厂址;??(二)商标、性能、用途、生产批号、产品标准号、定量包装。 (三)根据商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的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分和含量;?(四)限期使用商品的生产日期、安全使用期(保质期、保存期)和失效日期;??(五)对使用不当、容易造成商品损坏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食品的警示标志或中文警示语。??六、食品经营者经营的农产品及其他散装食品,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检验或者检疫的,经营者必须查验其有效检验检疫证明,未经检验检疫的,不得上市销售。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应经有关产品质量检测机构检测合格才能上市销售。??七、经营者应经常检查食品的外观质量,对包装不严实或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应及时予以处理,对过期、腐烂变质的食品,应立即停止销售,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八、经营者按照食品广告指引购进食品时,要注意查验是否有虚假和误导宣传的内容。 ?九、市场开办者应配备相应的检测设施,对在市场内销售的食品进行自检,经检测合格才能上市销售,并登记检测结果存档备查。 十、市场开办者要指导经营者做好食品进货查验工作,检查督促经营者进货查验工作的落实,对经营者索取的重要食品的相关票证,应统一保管,集中备案,随时接受工商部门的检查。 十一、经营者在进货时,对查验不合格和无合法来源的食品,应拒绝进货。发现有假冒伪劣食品时,应及时报告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管理,保证上市食品质量安全,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索证索票制度是指为保证食品安全,在购进食品时,本单位员工必须向供货方索取有关票证,以确保食品来源渠道合法、质量安全. ?第三条与初次交易的供货单位交易时,应索取证明供货者和生产加工者主体资格合法的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管理制度

编号:SM-ZD-45495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管理制 度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管理制度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一、指定经培训合格的专(兼)职人员负责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专(兼)职人员应当掌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法律知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基本知识以及食品感官鉴别常识。 二、采购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应当到证照齐全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或批发市场采购。长期定点采购的,与供应商签订包括保证食品安全内容的采购供应合同。 三、从生产加工单位或生产基地直接采购时,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加盖有供货方公章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四、从流通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采购时,应当查验并留存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等复印件;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医疗器械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医疗器械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为建立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为保证进货查验记录完整,特制定本制度: 一、验收人员应经过培训,熟悉医疗器械法律及专业知识,考试合格上岗。 二、医疗器械验收应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的规定办理。对照商品和送货凭证,进行品名、规格、型号、生产厂家、批号(生产批号、灭菌批号)、有效期、产品注册证号、数量等的核对,对货单不符、质量异常、包装不牢固、标示模糊等问题,不得入库,并上报质管部门。 三、医疗器械验收应符合以下规定: 1、供货单位必须提供加盖供货单位的原印章《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等的复印件。 2、进货查验检查项目: 1)核对进口医疗器械包装、标签、说明书,进口医疗器械需有中文说明书及标签; 2)标明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是否与产品注册证书规定一致; 3)说明书的适用范围是否符合产品注册证中批准的适用范围; 4)产品商品名的标注是否符合《医疗器械说明书、标签管理规定》 5)标签和包装标示是否符合国家、行业标准或注册产品标准的规定。 6)采购合同(采购记录) 3、验收首营品种应有首批到货同批号的医疗器械出厂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单。 4、医疗器械验收记录必须保存至超过有效期或保质期满后2年。无有效期的,不得少于5年。植入类医疗器械进货查验记录和销售记录应当永久保存。

医疗器械销售记录制度 为建立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保证销售记录完整,特制定本制度: 一、医疗器械的销售必须严格贯彻执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经济合同法》、《产品质量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合法经营。 二、销售人员须经培训合格上岗。 三、销售医疗器械应选择具有法定资格的单位。 四、售出医疗器械按要求开具合法票据,按规定建立销售记录,记录内容要详细具体,便于质量追踪,销售记录包括:销售日期、销往单位、品名、规格(型号)、数量、单价、生产厂商、质量情况、经手人等,记录要按照规定保存至超过有效期或保质期满后2年。无有效期的,不得少于5年。植入类医疗器械进货查验记录和销售记录应当永久保存。 五、医疗器械销售应做到100%出库复核,保证质量,杜绝不合格品出库。 六、销售员应定期或不定期上门征求或函询客户意见,认真协助质管部处理客户投诉和质量问题,及时进行改进服务质量。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管理制度

食品进货查验管理制度 1 目的与适用范围 1.1为加强职工食堂饮食卫生管理,从源头上确保饮食卫生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1.2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食堂的食品原料采购过程。 2 职责 2.1 食堂负责人负责本制度的编制、修订,并监督执行情况。 2.2 采购人员应保证食品所用的原料符合卫生和营养要求。 2.3 仓库管理员负责食品原料的验收和保管工作。 2.4 采购人员、仓库管理员均应保持个人卫生,以保证食品卫生。 3 内容和要求 3.1 采购 3.1.1 指定经培训合格的专(兼)职人员负责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的采购、进货查验和采购及检验记录。专(兼)职人员应当掌握食品安全法律知识、食品经营安全基本知识以及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和鉴别技能,掌握对食料真伪、质量好坏的判定标准及鉴定方法。 3.1.2 采购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应当到证照齐全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或批发市场采购。长期定点采购的,与供应商签订包括保证食品安全内容的采购供应合同。 3.1.3 从流通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采购时,应当查验并留存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等复印件;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3.1.4 从农贸市场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经营户出具的加盖公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从个体工商户采购的,应当查验并留存供应者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或复印件、购物凭证和每笔供应清单。 3.1.5 从食品流通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和农贸市场采购畜禽肉蛋类的,应当查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从屠宰企业直接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 3.1.6 从生产加工单位或生产基地直接采购时,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加盖有供货方公章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3.1.7 瓜果蔬菜类食料必须由供应商提供相关检验证明,保证农药残留不超标。 3.2 检验 3.2.1 送货到公司的食品入库前必须进行检验;自行采购的食品,采购前采购员进行初步检验记录,采购后入库前必须进行二次检验。 3.2.2 验收标准及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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