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学制的发展历程考点梳理

我国学制的发展历程考点梳理
我国学制的发展历程考点梳理

我国的学制一般以单选题的形式考查,考查角度一般考查特点和地位。

1.壬寅学制(《钦定学堂章程》)

中国首次颁布但是没有实施的第一个现代学制。

我国最早规定义务教育阶段的学制。

2. 癸卯学制(《奏定学堂章程》)

(1)指导思想为“中学为体,西学为用”。

(2)中国开始实施的第一个现代学制。

(3)实行新学制的开端。

(4)中国职业教育体系初步形成于这一学制。

3.壬子癸丑学制

(1)第一次规定男女同校,废读经讲经。

(2)第一次提出男女平等思想的学制。

(3)我国教育史上第一个具有资本主义性质的学制。

4.壬戌学制

(1)以美国学制为蓝本.

(2)最早兼顾学生升学和就业两种准备。

(3)别称:“1922年学制”,“壬戌学制”,“新学制”“六三三学制”。

(4)最早按照儿童的身心发展特点制定的学制。

(5延用时间最长的学制。

5.新中国成立以来的第一个学制:1951年《关于学制改革的决定》

前三个学制都是以日本为蓝本,最后一个是以美国为蓝本,另外在记这部分知识时,还可以用口诀帮助记忆壬颁布;癸实施:资产找癸丑,长期戌美国

《高等教育政策法规》复习题及答案要点教学内容

《高等教育政策法规》复习题及答案要 点

《高等教育政策法规》复习题及答案要点 1、我国新时期依法治教的背景(P11-13页) 答: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党和国家领导人在总结历史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依法治国”和“行业依法而治”的口号,国家管理的法制化必然要求教育也要依法而治。依法治教、依法治校、依法管理和依法办事是“依法治国”对教育事业和教育工作者的基本要求。 当前我国虽然已建立了教育法律法规的基本框架,但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仍然很严重,特别是在我国加入WTO的形势下,依法行政面临着许多挑战,解决这些问题,有赖于广大教育工作者和全社会的共同努力。 2、我国已经通过的教育法律(P20-22页,共7部)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3、高等学校的法律地位(P56-60) 答:学校是指经教育行政主管机关批准或登记注册,以实施学制系统内各阶段教育为主的教育机构。《高等教育法》第六十八条:本法所称高等学校是指大学、独立设置的学院和高等专科学校,其中包括高等职业学校和成人高等学校。学校的法律地位是指其在法律上享有的权利能力、行为能力和责任能力。 4、高等学校的权利和义务(P73-85) 答:高等学校的权利: 1、按照章程自主管理学校权; 2、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权; 3、招收学生权; 4、学籍管理权; 5、对受教育颁发相应的学业证书权; 6、聘任并管理教师及其他职工权; 7、对本单位设施和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权; 8、拒绝对教育教学活动的非法干涉权;9、其他合法权益。 高等学校的义务: 1、遵守法律、法规; 2、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国家教育教学标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3、维护受教育者、教师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 4、以适当方式为受教育者及其监护人了解受教育者的学业成绩及其

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感想

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感想 通过对本章教材的阅读,我首先懂得了教育在改革中发展,在发展中改革,创新是教育进步的不竭动力。同时,在这个基础上教育的发展又要求保持相对稳定。 现代教育到现在一共进行了三次改革 1.现代教育的曙光(19世纪末—20世纪30年代) 2.“二战”后的教育大发展(20世纪50年代中期到70年代) 3.面前新世纪的教育改革(20世纪80年代至今) 下面我就具体分析及感悟三个阶段的教育改革 现代教育的曙光 第一阶段的大背景是工业革命大浪潮的兴起,这个阶段的教育是大工业生产所孕育的产物。工业的发展要求所有劳动者不仅要有读写算的能力,还必须具有一定的文化科学技术知识,同时需求大量的中高级技术人才,为这一阶段的教育发展和变革规定了方向。 这阶段的主要特征有以下几个方面:延长普及教育年限、发展初等教育、发展中等职业技术教育、改革中等教育等。在中国,教育的近代化也在19世纪的下半叶展开,但与世界改革的潮流不同,中国教育改革的核心在科举制的废改,传统文化的改造与扬弃,对西方教育经验的吸收与接纳中推进。 这阶段的教育改革适应了社会发展同时满足了社会的需要,成为时代进步的推动力,不仅促进了世界的近代化的进程,并且也促进了教育的近代化脚步。 “二战”后的教育大发展 第二阶段的教育改革的推动力是科学技术的进步,对技术工人特别是高技术工作者的更大需求,强烈刺激了教育的发展。美苏两大阵营的国际竞争也成为改革和发展教育事业的重要动力。 这个阶段特征有:教育投资大幅度增加以及教育规模迅速扩大、教学内容科学化教学手段现代化等。在中国,由于帝国主义的封锁和我们自我封闭,因此我们没有及时跟上这一改革步伐。 这个阶段教育改革目标大致是为美苏两大阵营培养新生力量,不断充实各自阵营的实力,为争霸提供强有力的科技人才。 面向新世纪的教育改革 这个阶段的大背景时代处于大变动,全球范围内各种矛盾的加剧和新技术革命的兴起改变了世界基本力量的对比,孕育着世界格局的根本转折。为应对全球内的经济和科技的竞争,很多国家纷纷制定了教育发展战略。 这个阶段教育改革最大的特点就是面向21世纪进行教育规划,教育不再是被动追随时代,而主动适应时代。除此,这个阶段的教育改革的特征是高度重视教育改革突出教育的战略地位、课程改革是教育改革的核心、加强和改进道德教育重视提高师资水平、教育公平逐渐成为教育改革的主题。 这个教育改革具有持续性、整体性的特点。在中国,建设和谐社会的战略思想指导下教育公平在中国也备受关注;这次改革是全面的和整体性的,涉及多层次教育,与整个国家经济发展状况、社会保障机制相联系。把这三次教育改革连起来看,每一次教育改革都是为了适应社会的需求而做出的改革,这一改革不仅为社会提供了高技术人才同时也促进教育本身的发展。 创新教育是小学教育改革的趋势教育适度超前,建立合理的教育发展理论已经成为政府、学界和民众的共识。但小学教育改革的体制应如何构建?仍需认真研讨。面对2

对《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认识

对《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认识 摘要 今天的中国,正在科学发展的航道上,走向新的辉煌;今天的中国教育,正在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征程上谋划新的发展。教育,是民族最根本的事业;教育,是国家跨越式发展经久不衰的力量源泉。 我国经济社会已经发展到一个新的历史时期。我国在国际教育与人才竞争中存在着巨大危机:发达国家已经迈入知识型经济社会,而我国人处于工业化中期,教育发展和人才培养面临工业化和知识经济的双重挑战,与发达国家存在着较大的差距。没有一流的教育就没有一流的人才,也就建设不成强大的国家。这就需要我们对目前的教育进行较大的改革,对未来的教育进行合理的规划和设计,是教育的发展与经济和社会的进步相匹配。否则,教育将会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 关键字:《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解读;体会 2010年7月8日,是一个注定要载入中国教育史册的重要节点。这一天,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从我国现代化建设的总体战略出发,规划描绘了我国未来10年教育改革发展的宏伟蓝图,科学确定了到2020年我国教育改革发展的战略目标、工作方针、总体任务、改革思路和重大举措。这是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第一个教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是指导我国教育改革发展的纲领性文件。 《纲要》的制定共分四个阶段:调研阶段、起草阶段、公开征求意见阶段和审议完善阶段。《纲要》的制定是党中央、国务院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增强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的重大战略部署,是社会主义民主生动而具体的实践,是全党全社会集体智慧的结晶,是科学民主决策的伟大实践。《纲要》的制定充分做到了广开言路、广纳群言、广集众智、凝聚共识、问需于民、问计于民、问政于民、全民参与。尤其在《纲要》文本公开征求意见阶段,社会各界反响热烈,各界人士踊跃参加。上至94岁的耄耋老人,下到八九岁的小学生,甚至包括正在监狱服刑的犯人,纷纷以热烈的主人翁意识提出意见建议。从中央到地方各类媒体对公开征求意见工作给予了大力支持,纷纷进行报道,参与热情前所未有。 涓涓细流,汇成江海。万众一心,众志成城。一条条充满热切期盼、一句句发自肺腑之言、一篇篇凝聚智慧的意见和建议,如股股清泉、似烈烈热火,为教育规划纲要文本广集众智,注入生机活力。 《纲要》分为四个部分:总体战略、发展任务、体制改革、保障措施。其中发展任务部分主要明确了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继续教育、民族教育和特殊教育的发展目标。体制改革部分确定了人才培养体制改革、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建设现代化学校制度、办学体制改革、管理体制改革和扩大教育开放的总体改革目标。保障措施部分要求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保障经费投入、加快教育信息化进程、推进依法治教、重大项目和改革试点、加强组织领导。 通过对《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学习,我认为《纲要》主要有以下亮点。 学前教育纳入规划 “把发展学前教育纳入城镇、新农村建设规划。”“积极发展公办幼儿园,大力扶持民办幼儿园。”“制定学前教育办园标准和收费标准。”“重点发展农村学前教育。”到2020年全面普及学前一年教育。将基本普及学前两年教育,有条件的地区普及学前三年教育。 目前,我国学前教育“入园难”、“入园贵”等问题十分突出。2009年,我国学前三年毛入学率仅为50.9%,学前一年毛入园率也只有74%。以上各条例的颁布,表明学前教育将作

我国汽车保险发展历程

试论我国机动车保险发展历程 机动车辆保险是以机动车辆本身及其第三者责任等为保险标的的一种运输工具保险。其保险客户,主要是拥有各种机动交通工具的法人团体和个人;其保险标的,主要是各种类型的汽车,但也包括电车、电瓶车等专用车辆及摩托车等。机动车辆是指汽车、电车、电瓶车、摩托车、拖拉机、各种专用机械车、特种车。2012年3月份,中国保监会先后发布了《关于加强机动车辆商业保险条款费率管理的通知》和《机动车辆商业保险示范条款》,推动了车辆保险的改革。 我国清朝前期以及以前的几千年,由于自然环境、经济条件和长期的中央集权统治,决定了中国古代不可能具备建立像西方国家那样的现代保险制度的条件,直至清朝后期帝国主义入侵,才将西方的保险制度带入中国。从鸦片战争爆发,我国沦为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开始,外国的保险公司进入我国,并一直在我国的保险市场占据主导地位。在旧中国,民族保险业虽然有所发展,却始终未能摆脱外国保险公司支配的局面。新中国成立以后,形势发生了根本变化,外国保险公司的垄断地位被彻底打破,但也经过整顿、发展、倒退的曲折过程。直到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国家实行改革开放政策,才使我国的保险事业迎来了一个崭新的发展时期。 我国的汽车保险业务的发展经历了一个曲折的历程。汽车保险进入我国是在鸦片战争以后,但由于我国保险市场处于外国保险公司的垄断与控制之下,加之旧中国的工业不发达,我国的汽车保险实质上处于萌芽状态,其作用与地位十分有限。 新中国成立以后的1950年,创建不久的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就开办了汽车保险。但是因宣传不够和认识的偏颇,不久就出现对此项保险的争议,有人认为汽车保险以及第三者责任保险对于肇事者予以经济补偿,会导致交通事故的增加,对社会产生负面影响。于是,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于1955年停止了汽车保险业务。直到70年代中期为了满足各国驻华使领馆等外国人拥有的汽车保险的需要,开始办理以涉外业务为主的汽车保险业务。 我国保险业恢复之初的1980年,中国人民保险公司逐步全面恢复中断了近25年之久的汽车保险业务,以适应国内企业和单位对于汽车保险的需要,适应公路交通运输业迅速发展、事故日益频繁的客观需要。但当时汽车保险仅占财产保险市场份额的2%。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社会经济和人民生活也发生了巨大变化,我国机动车辆保险发展也有了变化。1983年11月汽车保险改为机动车辆保险使其具有更广泛的适用性,在1980年至1999年的20年间,全国保险市场承保的机动车辆从7922辆迅速上升到1494.47万辆,总保险费也从人民币728万元猛增到人民币306亿元,赔款支出人民币170.9亿元,赔付率为55.7%。

教育政策法规整理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1986年六届四次会议通过 2006年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二条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 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 国家建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保证义务教育制度实施。 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保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学校应当按照规定标准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第六条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改善薄弱学校的办学条件,保障家庭经济困难的和残疾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第七条义务教育实行国务院领导,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筹规划实施,县级政府为主管理的体制。 第八条人民政府教育督导机构对义务教育工作执行法律法规情况、教育教学质量以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状况等进行督导,督导报告向社会公布。 第九条违反本法的重大事件,妨碍义务教育实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负有领导责任的人民政府或者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应当引咎辞职。 第十条对在义务教育实施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社会组织和个人,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第二章学生 第十一条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 第十二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 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军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予以保障。 第十四条禁止用人单位招用应当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 儿童、少年进行文艺、体育等专业训练的社会组织,应当保证所招收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自行实施义务教育的,应当经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第三章学校 第十五条县级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调整学校设置规划。 第十六条。 第十七条县级人民政府根据需要设置寄宿制学校,保障居住分散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 第十八条经济发达地区设置接收少数民族适龄儿童、少年的学校(班)。 第十九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需要设置相应的实施特殊教育的学校(班),对视力残疾、听力语言残疾和智力残疾的适龄儿童、少年实施义务教育。 第二十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需要,为具有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的严重不良行为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学习心得体会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学习心得体会 开学以来,我们认真地学习了《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深受鼓舞, 感受、感触颇深,学习《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后,我不仅了解了国家对 教育的宏观政策,了解了党和国家对教育的重视,同时对教育中的一些细小环节也找到了 充分的理论依据和证据,也明白了教育在民族振兴和社会发展进步中的重要作用!认真学 习了《纲要》,根据《纲要》内容,我们应该将教育的眼光放得更长远,从国家社会对人 才的需求和培养方面提出我们的教育观:必须要适应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应该把教育摆在 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坚持以人为本、推进素质教育是教育改革发展的战略主题。 本纲要在全面分析了我国教育发展现状的前提下,提出了20xx至2021年发展教育的 宏伟蓝图。全纲要有五部分构成:序言,总体战略,发展任务,体制改革,保障措施及实施。 纲要指出战略目标是,到2021年,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基本形成学习型社会,进 入人力资源强国行列。发展任务包括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职业教育,高 等教育,继续教育,民族教育,特殊教育。体制改革包括人才培养体制改革,试招生制度 改革,建设现代学校制度,办学体制改革,管理体制改革,扩大教育开放。保障措施包括 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保障经费投入,加快教育信息化进程,推进依法治教,重大项目和改 革试点,加强组织领导。结合教育教学工作,谈几点认识: 一、以人为本 纲要再一次提出:把育人为本作为教育工作的根本要求。人力资源是我国经济社会发 展的第一资源,教育是开发人力资源的主要途径。以学生为主体,以教师为主导,充分发 挥学生的主动性,把促进学生成长成才作为学校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关心每个学生,促进每个学生主动地、生动活泼地发展;尊重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为每个 学生提供适合的教育,培养造就数以亿计的高素质劳动者、数以千万计的专门人才和一大 批拔尖创新人才。明确了教育的方向,可见推进素质教育就是要解决好培养什么人、怎样 培养人的重大问题,要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着力提高学生服务国家人民的 社会责任感、勇于探索的创新精神和善于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 二、德育为先 纲要指出:坚持德育为先。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国民教育全过程。引导学生 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加强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教育,增强学生爱国情感和改革创新精神;加强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培养学生团结互助、诚实 守信、遵纪守法、艰苦奋斗的良好品质。加强公民意识教育,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 由平等、公平正义理念,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公民。把德育渗透于教育教学的各个环节,贯 穿于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的各方面。构建大中小学有效衔接的德育体系,创新 德育形式,丰富德育内容,不断提高德育工作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增强德育工作的针对性

污染场地风险管控方案设计(更新版)

污染场地风险管控方案设计(更新版) 1.污染风险管控总体目标 场地目标污染物:苯、TPH、MTBE 污染情况:土壤及地下水污染 土壤深度深度:0-5m 地下水深度:2-8m 依据前期污染调查所获取的污染空间分布和水文地质条件,并结合场地未来用地规划进行风险评估的结果显示,场地部区域土壤和地下水中苯、萘健康风险超过了可接受水平。 地下水中苯的空间分布特征显示存在生物降解的可能,但缺乏直接监测数据。但是,地下水中污染羽继续扩散的环境风险依然存在。 基于以上风险因素,本项目污染风险管控总体目标包括三方面: (1) 针对高风险污染区域的土壤和地下水中污染源目标实施主动修复,将关注目标污染物浓度消减至可接受风险水平下允许浓度限值以下,最终确保未来公园中活动人群的健康风险可接受; (2) 通过实施一定的阻隔等措施,切断土壤和地下中目标污染挥发并垂直向上迁移进入地表大气的途径(即工程控制),或者通过实施相应的措施限制人群进入局部的污染区域(即制度控制); (3) 通过实施一定的措施,确保地下水中污染羽不进一步扩大、造成周边原本未受污染的地下水受到污染。 2. 源消减和风险管控策略根据地块前期调查和风险评估结果、未来地块利用规划、风险管控目标

等因素考虑,结合地块污染概念模型,从污染源控制、暴露途径阻断、受体防护等关键环节,按照“分级分区和分阶段”的总体思路制定风险管控策略,具体内容包括: (1)高风险污染区域的风险管控策略 前期调查结果显示,污染地块A1和污染地块A2为高风险污染区域,该区域范围内土壤和地下水中苯污染严重,部分区域地下水中存在NAPL 相污染。从保护人体健康和风险管控角度,针对高风险污染区域,本项目将按照时间顺序依次实施“源”消减、“工程阻隔”、“长期监测”和“风险管控”措施: “源”消减减措施:通过“多相抽提(气相抽提)+化学氧化”联合修复方式,一方面清除地下水中NAPL 相污染,另一方面降低土壤和地下水中苯污染浓度,使之达到可以开展风险管控的水平。 “工程阻隔”措施:高风险污染区在完成修复治理后,针对土壤和地下水中残留的苯污染物,通过实施工程阻隔措施切断其挥发暴露途径,以达到保护人体健康风险目的。 “长期监测”和“风险管控”措施:地块再开发使用后,利用土壤和地下水的环境自净能力,使污染物逐渐降低消除。在这个过程中,通过对土壤气、环境空气和地下水进行长期监测,结合公园管理制度控制措施,以保护达到人体健康和环境风险的目的。 (2)中度污染区域的风险管控策略前期调查结果显示,污染地块B 属于中度污染区,其风险管控策略组合为“工程阻隔”、“长期监测”和“风险管控”。“工程阻隔”措施:切断苯类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暴露途径;“长期监测”和“风险管控”措施:以达到地块再利用后,保护人体健康风险目的。 (3)低污染区域的风险管控策略

谈谈你对现有的教育体制改革的看法

谈谈你对现有的教育体制改革的看法 模拟题 把孩子从“教育GDP枷锁”下解放出来,改革现有的教育体制,真正的实现教育的本质,对此请谈谈你的看法。 面试热点相关背景 2013年12月,中央组织部印发《关于改进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工 作的通知》提出:不能简单地把经济增长速度与干部的德能勤绩廉画等号,将其作为干部 提拔任用的依据,作为高配干部或者提高干部职级待遇的依据,作为末位淘汰的依据。上 述要求落实到教育考核上,就必须摒弃唯考试成绩和升学率是从,告别简单依据考试成绩 和升学率对教育干部、校长和老师进行奖惩的做法。2014年是全面深化改革头一年,高考招生制度改革正迈出实质性步伐。但是,片面追求高考升学率的现象依然相当普遍。记者 调查发现,一些市县政府和教育部门大会小会仍把高考升学率“晒”一下、排排名,学校依 然把班主任和任课老师奖金与升学挂钩,老师依然把升学排名压力转移到学生身上,而学 生则因此被赶上“时间加汗水”的题海升学之路。地方政府重视高考升学并不错,但只抓高 考升学率,就像经济只抓GDP一样,必然导致种种问题。一些教育专家指出,中央提出 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一些地方政府把“人民满意”等同单一的升学率指标,于是“经济看GDP,教育看升学率”成了考核指挥棒。 面试热点独家解析 教育是兴国之要,随着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入,从高考改革,高考招生制度的改善,我 们可以欣喜的看到教育改革的成果。但是在收获成果的时候,我们也看到了很多不足之处。片面追求高考升学率的现象依然相当普遍。一些地方政府把“人民满意”等同单一的升学率 指标,于是“经济看GDP,教育看升学率”成了考核指挥棒。中央早就提出了不以考试成绩 和升学率论英雄的要求,缺的是地方对违规者的监管和查处。无论是社会大众还是媒体, 包括教育界的一些人士,大多数人对高考改革的关注比较狭隘,基本局限于今后到底考几 门科目、考几天、成绩怎么算等问题。英语到底还重不重要,该花多少精力等等,地方政 府重视高考升学并不错,但只抓高考升学率,就像经济只抓GDP一样,必然导致种种问题。 我们要向更好的解决这些问题,真正的减轻学生的负担,让学生在教育的过程中体会 到快乐,实现教育的最终目标,应该从以下几点入手。 第一,完善相应的管理考核制度。必须尽快出台地方政府教育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和考 核办法,并把着力点指向每个学生的健康发展。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建立师德建设长 效机制。

高等教育政策法规知识要点

高等教育政策法规知识要点 1.我国新时期依法治教的背景 一、新《宪法》的理念 1、以人为本 2、尊重和保障人权 3、正当程序原则 二、教育法律的范式转型 1.从单向度的政府选择模式到政府、市场、公民社会的相互博弈; 2.从制度意义上的公益性到实践意义上的公益性; 3.从教育效率到教育公平。 三、事业单位改革 1.事业单位的概念 “国家为了社会公益的目的,由国家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2. 传统事业单位制度的特征 (1)政治、社会保障、服务功能的合一性; (2)资源的不可流动性 (3)事业单位主体之间的身份关系 3.事业单位改革的内容 (1)从单位到法人:自主权 (2)从财政拨款制到分类管理:经费体制改革 (3)从任命制到聘任制:人事制度改革 (4)从平均分配到差别分配:分配制度改革 2.我国已经通过的教育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1980年2月12日通过,1981年1月1日起施行,共20条); 《义务教育法》(1986年4月12日通过,1986年7月1日起施行,共18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1993年10月31日通过,1994年1月1日起施行,共43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1995年3月18日通过,1995年9月1日起施行,共84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1996年5月15日通过,1996年9月1日起施行,共40《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1998年8月29日通过,1999年1月1日起施行,共69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02年12月28日通过,2003年9月1日起施行,共68条)。 3.高等学校的法律地位 学校是指经教育行政主管机关批准或登记注册,以实施学制系统内各阶段教育为主的教育机构。 《高等教育法》第六十八条:本法所称高等学校是指大学、独立设置的学院和高等专科学校,其中包括高等职业学校和成人高等学校。 学校的法律地位是指其在法律上享有的权利能力、行为能力和责任能力。 4.高等学校的权利和义务 高等学校的权利: (1).按照章程自主管理学校权 (2).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权 (3).招收学生权 (4).学籍管理权 (5).对受教育颁发相应的学业证书权 (6).聘任并管理教师及其他职工权 (7).对本单位设施和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权

深化教育改革心得体会

深化教育改革心得体会 深化教育改革心得体会怎么写,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深化教育改革心得体会今天,我认真听了教育局领导《改进管理,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的讲座,深有感触。 教育在现代化建设中具有基础性、先导性和全局性作用,优先发展教育是党和国家长期坚持的一项重大战略方针。教育理念的更新对教育工作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改进管理,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成为学校实践“三个代表”思想、的重要举措。 作为一名教师,一定要坚定信心,抓住机遇,不失时机地开展教育教学工作,在工作中提高自己,完善自己,发展自己。一定要提高认识,下大的决心,花大的力气,勤奋学心,务实工作,就一定能够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做出不平凡的事情来,就一定能够成为人民满意的教师。 首先要静心思考,认真研究。思考什么?思考怎样才能为学生创造和提供一个和谐愉悦的环境,从而促进每一个学生健康快乐地成长,为人生打下坚实的基础。在这个环境中,学生的学习不再是枯燥乏味的,不再是脱离生活和实践活动的;自己的教育教学活动,也不再仅仅以教书本知识为主,而是自觉融入师生互动的良好氛围之中,将自己的教学与学生的生活实践紧密联系起来,将自己组织的活动与学生的学

习联系起来。研究什么?研究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策略和方法。要针对不同的教学对象,针对不同的教学内容,选择不同的教育方法。要注重因材施教,善于循循诱导。 其次要提高使命感,加强责任感。作为一名教师,必须认清自己的责任。教师就是教师,教师的存在特征,注定同普通人不一样,也只有这“不一样”,教师才能在精神的世界里,保持特立独行的清醒与尊严。一个教师,也只有拥有这份“特立独行的清醒与尊严”,才能在这个物欲横流的世界上,气宇轩昂,昂首挺胸。作为一名教师,必须对自己的教育人生有一个清醒的认识和规划,而不是做一天教师撞一天钟。 深化教育改革心得体会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上审议通过了《中国共产党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全会公报高瞻远瞩,继往开来,不但承继了35年来改革开放的历史逻辑,又有新的视角和立意。尤其是公报上将教育领域的改革,描述为“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三个“最”完全体现了党对教育事业发展的关怀,表明了对民生问题的持续关注,更加明确了教育彻底改革创新的鲜明态度。公报中在教育领域的改革叙述中,首次使用了“综合改革”的字眼,这实际上是拓展了教育改革的范畴。这不仅意味着基础教育、义务教育要强化履行政府的法定义务,还意味着技能教育、高校教育将向更加注重教育规律,

论“从做中学”学习理论对我国基础教育改革的启示-2019年教育文档

论“从做中学”学习理论对我国基础教育改革的启示 0 引言 杜威是美国著名的哲学家、教育学家和心理学家,是20世纪对东西方文化影响最大的人物之一。他的实用主义教育思想体系在世界许多国家都产生了深远影响。“从做中学”理论是其教育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杜威教育思想中的一个学习论命题,反应了杜威的生存论学习观。杜威对“从做中学”思想的系统论述,对世界各国的教育教学改革都发挥了积极的作用。100多年过去了,杜威的“从做中学”理论仍然充满了生命力,然而,由于没能准确把握其精神实质――实践品性,许多人误认为“从做中学”只是一种带有盲目摸索性的个人活动,否定理智因素,是一种简单的躯体运动和操作。理论上的偏颇,致使其在当前的教育实践中也出现了种种误区。本文力图从“实践”的角度认识“做中学”的内涵及其真义,希望对当前教学改革有所启示。 1 杜威“从做中学”学习理论 “教育即生活”、“教育即生长”、“教育即经验的改造”是杜威教育理论的三个核心命题,三者紧密相联,从不同侧面揭示了杜威对教育基本问题的看法。在此基础上,他对知与行的关系进行了论述,提出了举世闻名的“做中学(Learningbydoing)”原则。

1.1 提出的时代背景 杜威“从做中学”理论是顺应社会发展和教育改革的需要提出的。美国的传统教育一方面脱离社会,一方面脱离儿童。当时正值美国工人运动迅猛发展,要求普及教育,而资产阶级也需要能为他们创造剩余价值而又不惊扰他们安宁的顺服而文化高的工人。杜威的理论研究围绕两个课题开展:一是,使美国学校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合拍;二是,使美国学校和儿童以及青少年的身心发展规律合拍。这正符合美国社会的现实需求。 1.2 提出的现实依据 以赫尔巴特为代表的传统教育,提倡学校采用被动的“静坐”“静听”的方式,,杜威则根据自己的教育理论与实践明确提出“从做中学”的方式。杜威认为: 1.2.1 “从做中学”是自然发展进程的开始 在《民主主义与教育》一书中,杜威指出,儿童和青少年学习的第一阶段的知识表现为聪明、才力,就是做事的能力,而人们最初的、保持最牢固的知识,是关于怎么做的知识,例如怎样走路、怎样谈话、怎样读书、怎样写字、怎样售货、怎样待人接物等。自然的发展进程总是从包含着从做中学的那些情景开始,“从做中学”,儿童能在自身的活动中进行学习,因而开始他的自然的发展进程。杜威认为,美国许多进步学校的实验表明,正是通过“从做中学”,儿童得到了进一步的生长和发展,获得了关于怎样做的知识。

中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历史沿革与改革现状

中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历史沿革与改革现状 1.中国养老保险制度发展的历史沿革 (1)养老保险制度的初创期(1950~1957) 标志着中国社会保险制度建立的是1951年2月26日政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此条例对城镇企业职工的养老保险制度从实施范围、实施内容、待遇标准等方面做出了各种具体的规定。 (2)养老保险制度的扩充、发展期(1958~1966) ①国务院在1958年2月9日和3月7日分别颁布了《关于工人、职员退休处理的暂行规定》、《关于工人、职员退职处理的暂行规定》,至此,养老保险从劳动保险条例中脱离出来,成为了独立的、统一的企业、机关的养老保险制度。 ②为了解决城镇集体经济中从业人员及他们的退休养老问题,1966年4月20日发布了《关于轻、手工业集体所有制企业职工、社员退休统筹暂行办法》和《关于轻、手工业集体所有制企业职工、社员退职暂行办法》,建立了集体所有制企业职工的退休统筹制度。 ③在1958年、1959年,国务院还颁布了有关军人的退休管理的规定,在制度方面进一步完善了养老保险体系。 (3)养老保险制度的停滞、倒退期(1967~1977) ①1966年开始的“文化大革命”使养老保险的组织管理机构遭到了严重的破坏,原有的退休、退休制度也近似于瘫痪,造成了实际上的干部、职工的终身制。 ②1969年2月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国营企业财务工作中几项制度的改革意见》(草案),使原有的养老保险制度失去了社会统筹的功能,职工的退休养老成了其所在单位内部的事务,使社会保险退化为企业保险、社会保障倒退为企业保障。 (4)养老保险制度的恢复期(1978~1986) 1978年6月2日,国务院颁布了《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这标志着养老保险制度从此进入了制度恢复期,但同时也将1958年统一起来的企业和机关退休、退职制度重新分化为两个分离的制度。 (5)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发展期(1986~) ①从体制上对传统养老保险制度革命的标志是1986年7月12日国务院颁布的《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 ②1991年6月26日,为扩大传统养老保险的缴费基础,国务院发布了《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明确了养老保险制度的社会统筹,意味着现代养老保险制度将从此得以确立。 ③1993年10月15日,国务院颁布《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统筹问题的批复》,确立了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原则。 ④1995年3月1日,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进一步确立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原则。 ⑤1997年7月16日,国务院根据两年来各地方的实践,颁发了《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提出了“七统一”。 ⑥1998年3月成立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对全国的社会保险体制进行统一的管理。

教育政策法规知识

材料5教育政策法规知识 学校法律地位的涵义 学校是指经教育行政主管机关批准或登记注册,以实施学制系统内各阶段教育为主的教育机构。我国学制系统内的基本教育阶段分为幼儿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和高等教育。所谓学校的法律地位,是指法律根据学校这种社会组织的目的、任务、性质和特点而赋予其的一种同自然人相似的“人格”。我们可以从以下几方面进一步理解这个概念的基本含义。 1.学校法律地位的实质是其法律人格。我们知道,做为生命体的自然人具有自己独立的人格。法学上借用“人格”一词,把社会组织体看成一个“人”(民法上称“法人”),其人格主要是指该社会组织从事某种活动的权利能力、行为能力及相应的责任能力,并主要以这三种能力在某种法律关系中取得主体资格。学校的法律人格,主要从其从事教育教学活动的权利和义务中反映出来,是其办学自主权的抽象化、形象化。 2.学校法律地位的内容体现其任务、条件和特点。从民法意义上讲,学校的法人权利能力的范围决定于成立该法人的宗旨和业务范围,法人无权进行违背它的宗旨和超越其业务范围的民事活动。我国《教育法》规定的学校的具体权利,体现了学校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育人宗旨。而对不同条件和特点的学校,如中小学和高等学校,其权利义务内容也不完全相同。 3.学校法律地位在形式上是由法律赋予的。学校是相对独立的组织教育活动的实体,必须具有相应的法律地位,这是无庸置疑的。学校成为法人的实体要求是必须符合我国《民法通则》规定的条件:(一)依法成立,(二)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三)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同时,《教育法》第31条明确规定了“自批准设立或登记注册之日起取得法人资格”。这些规定,为进一步落实学校的法律地位,扩大学校依法办学的自主权,促使教育机构广泛参与民事活动,提供了基本的法律依据。应当指出,学校的法律地位不仅包括它在民事法律关系中的法人地位,也包括它在行政法律关系中的法律地位。学校在行政法律关系中法律地位,则由宪法和行政法所规定。(二)学校法律地位的特点 1.学校法律地位具有公共性 在许多国家,都有“公法人”的概念。所谓公法人,一般指行使、分担国家权利或依属于公法的行政法等特别法,以公共事业为成立目的的法人。换言之,是按照涉及公共利益的法律建立的,能够作为公权力并承担义务的组织,是为公共利益而存在的主体,它与依照民法、公司法等法律设立的私法或合伙组织不同。国外教育立法中或明文规定学校为公法人,或强调其公共性。如德国规定,学校

(精选)学习《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心得体会

教育教学改革一直是我们教师所关注的问题,近期,在韩校长的带领下,我们学习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 务教育质量的意见》。通过此次学习,让我了解到改革动向,明白在 当下身为教师应该在教育教学方面做好哪些准备,现就这次学习谈谈我的心得体会。 1、注重德育工作。曾经我所理解的德育工作就是所有有关于“爱” 的工作,但在这次学习中,我更加具体的了解到德育工作的范围和重点。身为教师要从文化、活动、实践、管理等方面进行道德方面的教 育与提高。让学生从小坚定理想信念,通过学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等方面引导学生坚定爱国主义,让学生把国家放在心中,把党牢记在脑中。有了坚定的信念,把自己的根牢牢扎在中国 这片土地上,才能让国家的发展蓬勃向上。 2、强化体育锻炼。在我还是学生的时候,无论家长、老师还是自己 都觉得身为学生,学习就是最重要的事,所以语数老师经常占用体育课来讲课。如今看来,这种做法非常不利于学生的全面发展。意见中 提到科学安排体育课运动负荷,开展好学校特色体育项目,大力发展校园足球,让每位学生掌握1至2项运动技能。广泛开展校园普及性体育运动,定期举办学生运动会或体育节。我想好的身体是一切个人发展的基础,学校注重学生的体育锻炼,保证学生的身体健康。加强 体育锻炼不仅可以达到强身健体的目的,还能在体育锻炼中加强学生

的团结合作精神,锻炼学生的意志与能力。 3、加强劳动教育。曾经我们看到过不少关于学生在学习上堪称“神童”,生活上却是“低能儿”的新闻报道。由此可见,学生劳动教育 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我想没有经历过劳动磨练的孩子,往往不懂得劳动成果来之不易。他们不知道我们的幸福生活是劳动人民辛勤创造出 来的。现在,有不少孩子花钱大手大脚,不爱护东西,浪费现象严重。这些不良的现象大抵都可以直接或者间接的从缺少劳动教育中找到 根源。所以加强学生的劳动教育绝不可以掉以轻心。只有在劳动实践中,才能培养学生珍惜劳动的成果,养成艰苦、朴素的好作风。 4、完善作业考试辅导。学生的校园生活应该是丰富多彩,才能充满 童年的美好回忆。但在考试评价制度的驱使下,有些学习任务的下达渐渐偏离了方向。这次意见中提到统筹调控不同年级、不同学科作业数量和作业时间,对于这项意见我非常赞同但也觉得稍显片面,学生程度不同导致完成学习任务的速度不同,如果单单以学生完成作业的时间来评定任务量的话,我觉得不够全面,也不够客观。所以我觉得 身为教师在布置作业时可以因生而异,针对不同程度的学生布置相应的作业,加强学困生对基础知识的掌握,提高优秀生的探索能力。 通过这次学习,我更加宏观的了解了教育改革的实情,认清教育教学改革的努力方向。我想,教育存在很大的灵活性,我们要努力在其中

污染场地土壤环境管理暂行办法

污染场地土壤环境管理暂行办法 (征求意见稿)发布 环境保护部发布时间:2012-08-0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加强污染场地土壤环境监督管理,有效控制污染场地土壤对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的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污染场地土地利用方式或土地使用权人变更时,场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和治理修复等活动的监督管理。放射性污染场地土壤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第三条(污染场地术语)本办法所称污染场地是指因从事生产、经营、使用、贮存有毒有害物质,堆放或处理处置有害废弃物,以及从事矿山开采等活动,使土壤受到污染的土地。 第四条(土地利用方式变更术语)本办法所称土地利用方式变更是指污染场地开发利用为住宅、商业、学校、公园、绿地、游乐场以及农业用地等敏感性用地。

第五条(管理职责)环境保护部对污染场地土壤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污染场地土壤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六条(技术文件)环境保护部负责制定污染场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治理修复等土壤环境保护标准和技术文件。 第七条(污染场地责任人术语)污染场地责任人是指造成场地土壤污染的责任人或污染场地土地使用权人。 第八条(污染场地责任人义务)污染场地责任人应当承担污染场地调查评估和治理修复的义务,并负担有关费用。 因改制或者合并、分立而发生变更的,污染场地责任人所承担的调查评估和治理修复责任,依法由变更后承继其债权、债务的单位承担。变更前有关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是不得免除当事人的调查评估和治理修复责任。 土地使用权依法转让的,由土地使用权受让人负责调查评估和治理修复,并负担有关费用。有关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是不得免除当事人的调查评估和治理修复责任。 由于历史原因不能确定污染场地责任人的,污染场地由有关地方人民政府依法负责调查评估和治理修复,并负担有关费用。

(完整版)浅谈对当前基础教育改革的几点认识

浅谈对当前基础教育改革的几点认识 县河镇中心学校任筠 《正道》一片以西安教育领域综合改革为例,分为挑战、均衡、素质3个部分,立足中国基础教育现状,提出问题,分析问题,探讨中国教育改革创新的途径与方法,通过展现西安教育领域综合改革主要内容,评价其对中国教育改革的先锋意义和对中国教育未来的启示和价值。 西安所推行的大学区改革,毫无疑问是一个智慧、伟大而又充满挑战性的方案。这一改革方案,以强校带动弱校的方式,使各个学校资源共享,共同进步,无疑促进了教育的均衡发展,尤其对于资源匮乏的学校来说,是一个难得的契机。同时,大学区改革制度能够带来卓越的成果和飞速的进步,离不开西安各个学区长学校的敬业与奉献。纪录片中对西安市第一中学创新素质教育做法的报道,是学校依照办学理念,着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社会责任感、人文素养和审美情趣的真实写照。 当前基础教育面临着重大改革,其主要改革内容有:一、减免学生学杂费,严格执行一费制;二、严格控制家庭作业量;三、控制学生在校就读时间;四、严禁学校乱收费、乱办班;五、即将改变对学生的评价办法等等。 基础教育改革是基础教育的全面回归,是走基础教育健康发展的正道,未来教育发展的方向是教师乐教,学生乐学;减轻负担,弱化分数,提高综合素质,推行综合评估。我认为必须抓好以下工作: 一、教师必须更新教学观念,从传统教育走向现代教育。 在这种新形式下,学校应该树立以人为本的观念,统领整个教育,更加关爱学生,更加把握现代教育发展的趋势,以此适应教育的步伐。 根据自己的实际工作,作为一线教师都已经习惯了应试教育,对教育改革是有不同态度的。要进行改革,我觉得既是阻力,也可以变成动力。对他们,需要先从观念上进行改革,在认同他们的教学经验前提下缓慢推行改革才是良方,绝对不能一夜之间改变所有一切,那样他们是无法接受的。而大多数新教师,是欢迎新课程改革的,他们年轻有活力,对新事物都保持较强的好奇心,只要利用好,

中国社会保障制度发展历程.

中国大陆社会保障制度 框架:1、中国大陆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历程及其特点2、中国大陆社会保障模式 3、中国大陆社会会保障制度目前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 4、小组成员看法及启示 一、中国大陆社会保障制度发展历程及其特点 第一阶段:创建与调整阶段第二阶段:停滞阶段第三阶段:恢复与发展阶段 创建与调整阶段: 时间;新中国成立初期至1966年内容:两项主体,三项补充 两项主体: 1、企业职工的劳动保险 2、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社会保障 三项补充: 1、农村社队集体保障 2、社会救济 3、对革命军人的优待和抚恤 停滞阶段: 时间:1966—1978年 内容: 1、各级组织、机关被撤销 2、各项制度被否定和废止,社会工作无法可依 3、社保变成企保 恢复与发展阶段 时间:1978年至今 内容; 开始恢复国家--单位保障制(是指计划经济年代,建立在“单位体制”上的“低工资高福利”的社会保障体系。职工作为单位人,生老病死全部费用都由财政和企业负担,个人基本上不用交纳任何费用。 正式进入国家-单位保障制向国家-社会保障制(现行的社会保障制度的转型时期,完成了国有企业改革服务的历史使命。 成为市场经济的主要支柱,国家---单位保障制与国家—社会保障制并存 二、中国大陆社会保障模式

--中国现阶段是一个二元经济结构的社会,二元经济结构表现为城乡对立,传统农业生产方式与现代工业生产方式的对立。实施这一既定目标的前提是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的健全与完善。城乡社会保障一体化是中国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的发展方向。 中国城镇的社会保障模式 城镇社会保障逐步形成了多元化的行为主体,个人是基础,单位负有缴费责任,社会承担补充和服务保障, 政府规范、组织社会保障。通过建立了多渠道的资金筹措方式,构成了法定的基本保险、企业的补充保险、互助保险和个人储蓄保险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在此基础上,逐步向社会保障社会化、一体化方向发展。 农村的社会保障模式 中国政府在农村地区推行过两项社会保障措施 ,即合作医疗和社会养老保险。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随着农业互助合作化运动的兴起而逐步发展起来的,而社会养老保险也逐渐得到了政府有关部门的重视。现阶段,我国农村的养老形式根据担任主体的不同,主要有家庭养老、社区养老和社会养老三种形式。由此可以看出,农村的社会保障模式大部分是由国家和企业支助的,尽量保障农村村民的基本生活水平。 我国现行的社会保障体系存在的问题 1、制度不统一(按照《宪法》的精神和社会保障的原理,任何一个社会成员都享有社会保障的权利,但是现行的社会保障制度不同的项目在不同的社会成员中在制度安排上有较大的差别,一部分社会成员享有较高的社会保障,而另一部分的社会成员只能享受较低的社会保障水平,或者其保障待遇有较大的差别。这种差别主要表现在城乡之间、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和其他劳动者之间。在城乡之间,根据现行的社会保障制度,城镇劳动者一般享有政府提供的比较完整的社会化风险保障服务,而农村就没有这么多的保障,他们缺乏社会化的生育保障、就业保障、职业伤害保障、住房保障等。这几年推行的合作医疗制度的保障水平很低,社会养老险实际覆盖率和保障待遇也很低。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和其他劳动者之间,社会保障的待遇差别也很大。养老保障方面,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的退休人员的退休金一般是企业退休职工的养老金的两倍以上而在广大的农村,其保障水平和支持力度差距更是大。) 2、覆盖范围小(社会保险权是现代社会中劳动者的基本权益健全的社会保障制度应该是覆盖全体公民的,也就是说,社会保障制度没有排他性。虽然说五险的覆盖范围基本全面,可以说是“应保尽保,”但是仍有一大批劳动者的社会保险权益尚未实现。从全国来看,我国现行的社会保障资金的征集对象主要是国有、城镇集体企业及其职工三者缴费。但是仍有一部分的人参保率很低,他们是私营企业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以及个体劳动者、灵活就业的人、外地农民工。原因主要是,制度设计不合理,现行的社会保障制度主要是适应国有企业的,二是,政府认识不到位,社会保险执法不够。) 3、资金管理隐患大(近年来,随着资金管理的不断加强,行政方面的风险有所降低,但是社会保险基金仍存在着管理主体不明、投资渠道单一、效率低下等问题。在通货膨胀的前提下,存在贬值的可能,且从长远来看,基金的增值能力和支付能力也令人担忧。我国的社保基金缺乏一个明确的投资运营管理主体。在我国现阶段,大部分省市的社保基金是县级统筹管理,基金结余基本只是存在银行。我国的社保基金在投资运营渠道单一的前提下,安全性有保证,但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很难规避通货膨胀的风险,存在贬值的可能,我国大部分省市的养老保险统筹账户和个人账户都是用的混合管理模式,个人账户很大程度上被弥补于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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