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道口安全应急预案

铁路道口安全应急预案

【篇一:铁路道口故障应急预案】

上海铁路局文件

上铁工发〔2009〕436号

关于重新印发《上海铁路局铁路道口故障

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运输站段、合资公司:

现将重新修订的?上海铁路局铁路道口故障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并结合本单位实际,修订完善本单位道口故障应急预案的细化措施,报路局备案。本预案自2010年1月1日起实行,路局前发?关于印发〖上海铁路局铁路道口故障应急预案〗的通知?(上铁工函〔2008〕8号)文同时废止。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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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铁路局铁路道口故障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规范铁路道口故障应急处理程序,预防和最大程度地减少铁路道口故障或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对铁路运输秩序的影响,正确、及时、有效地处置铁路道口故障或交通事故,尽快恢复铁路运输及道口公路交通正常秩序,特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铁路行车设备故障调查处理办法》、上海铁路局《行车组织规则》等法律、法规、条例和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应急预案适用于上海铁路局管内国家铁路和国家铁路控股的合资铁路上的道口发生危及行车安全的故障或交通事故时的应急响应。地方铁路和非国家铁路控股的合资铁路、专用铁路、铁路专用线发生铁路道口故障或交通事故时,按管理权限,由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制定相应应急预案,并按其规定组织处置。

1.4 工作原则

1.4.1坚持预防为主,提高铁路道口故障或事故的防范水平。积极采

用先进的预测、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技术,避免危及行车安全的

道口故障或交通事故发生。

1.4.2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程度地

减少道口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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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道口发生故障,道口看守人员应迅速果断地执行“先防护,后处理”的原则,尽力做到“宁停勿撞”,及时正确的设好防护,拦停列车。

1.4.4要以先开通铁路为原则,分秒必争,清除一线开通一线,故障

排除后迅速撤除防护,放行列车,尽快恢复铁路运输和道路交通秩序。

1.4.5道口故障

发生后,道口的看守力量和现有设备无法保证道口安全的,则对该

道口暂时采取关闭处理,限制机动车辆和行人在道口通行。

2.组织机构及职责

2.1 组织机构

2.1.1路局成立铁路道口故障应急领导小组,由主管副局长担任组长,路局公安局局长担任副组长,组员为路局安监室主任,运输、工务、机务、电务处处长,调度所主任。

2.2.2下设路局道口故障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工务处处长担任主任,道口办主任、事故发生所在地基层单位负责人担任副主任,工务、电务、机务、运输处,安监室等相关工程师,公安处有关人员

为成员。

2.3.3铁路道口看守管理单位应成立道口故障应急处置组,由主管安

全生产的副段(站)长、副总经理任组长,铁路公安部门负责人、

设备管理单位负责人担任副组长,道口车间(道口整修工队)、相

关线路车间负责人为组员。

2.2 组织机构职责

2.2.1铁路道口故障应急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1)统一指导局管内铁路道口危及行车安全的故障或交通事故的恢复及应急救援工作。

(2)对铁路道口交通事故达到其他预案响应条件的,决定启动相关

应急预案。

(3)协调有关基层站段与地方人民政府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4)决定向铁道部应急管理机构报告及其他有关重大、紧急事项的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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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应急办公室主要职责

(1)负责与应急管理办公室、调度指挥中心及有关部门的协调、联系,落实应急领导小组的指示。

(2)负责提出完善本预案的意见、建议,并提出预案修订的建议方案;指导相关运输站段、合资公司编制、修订同类预案。

(3)负责编制本预案演练计划,并协调预案演练工作;指导相关运输站段、合资公司开展相关预案演练工作。

(4)负责与本预案有关的各项基础工作。

2.2.3相关运输站段或铁路控股的合资铁路公司应急处置组的主要职

(1)全面负责管内的道口故障应急工作。

(2)每天安排领导干部和调度24小时值班,保证信息畅通。

(3)在路局应急办公室成员到达事故现场前,道口看守管理单位、铁路公安部门负责人为组长,组成事故现场临时处理小组,负责抢

通线路、抢救伤员、抢修设备、勘察现场、保存物证并做好记录;

在路局应急办公室到达事故现场后,对已经采取的防护措施、对事

故的直接关系人询问、调查情况进行汇报,并在应急办公室的指挥下,全力做好伤员抢救和设备、设施抢修工作。由临近事故现场的

铁路单位、铁路公安部门负责人为组长,组成事故现场临时处理小组。

3.预防预警

3.1预防

3.1.1铁路局要联合铁路公安局,在铁路局管内(含铁路控股的合资

铁路公司)每年两次开展铁路道口安全检查,检查道口设备标准化、作业标准化和管理标准化的工作质量,不断提高道口安全管理水平。

3.1.2铁路各相关基层单位(含铁路控股的合资铁路公司),要建立

健全本单位铁路道口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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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及行车安全的故障或交通事故的应急处置预案和工作机制,明确

责任部门和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加强对道口看守员(监护员)应急故障处理能力的培训,不断提高预防和应急处置能力。

3.1.3铁路公安局和各铁路公安处,要坚决依法打击破坏道口设备设

施和在铁路上擅自设置非法通道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强治安综合治理,保证铁路运输安全畅通。

3.1.4现有铁路与道路的平面交叉按照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和要求,分

期分批进行拆、并、改。新建、改建铁路,必须依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规定设置立交。

3.2预警

各基层单位要对管内惯性故障或事故发生的道口,分析原因,提出

防范和控制措施。

3.3预警支持

加快铁路道口平交改建立交步伐,有条件进行平改立的道口,应制

订计划,在地方人民政府支持下,分批实施平改立。暂时没有条件

改建立交的道口,设备设施必须按照标准装备。

4. 应急响应

本预案根据道口故障或交通事故影响列车和人员伤亡情况分Ⅰ、Ⅱ、Ⅲ级响应。

4.1 Ⅰ级响应:符合以下标准之一的启动Ⅰ级响应。

4.1.1 铁路道口上发生列车、调车车列及自轮运转设备与机动车辆相撞,其后果达到较大及以上所列事故等级的。

4.1.2 铁路道口上发生交通事故,群众情绪激动发生集体性上道事件的。

符合Ⅰ级响应标准的,由看守管理单位应急处置组报请路局道口故

障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启动,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相关

成员立即赶赴现场协调、指挥、组织处理。

4.2 Ⅱ级响应:符合以下标准之一的启动Ⅱ级响应。

4.2.1 铁路道口、人行过道、站内平过道上发生列车、调车车列及自

轮运转设备与行人、机动车、非机动车、牲畜及其他障碍物相撞,

其后果尚未达到一般a类以上所列事故等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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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铁路道口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送审稿)9_10】

大连市铁路道口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征求意见稿)

大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二○一二年九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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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铁路道口交通事故应急预案目录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1.2 编制依据

1.3 适用范围

1.4 工作原则

2 组织体系及职责

2.1 组织体系

2.2 市应急指挥部

2.3 市应急指挥部职责

2.4 成员单位职责

2.5 区市县应急指挥部及职责

3 预防与预警

3.1 道口监控管理

3.2 信息报告

3.3 预警行动

4 应急响应

4.1 分级响应

4.2 应急响应程序

4.3 现场处置措施

4.4 信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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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应急结束

5 后期处置

5.1 事故调查和评估

5.2 总结经验

6 应急保障

6.1 通信与信息保障

6.2 应急救援队伍保障

6.3 应急专家保障

6.4 应急装备保障

7 预案管理

7.1 预案演练

7.2 预案修订

7.3 预案实施

8附件

8.1 相关机构和人员联系方式

8.2 应急专家名单及联系方式

8.3 事故应急处置措施

8.4 危险性分析

8.5 组织体系图

8.6 应急处置基本程序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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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规范大连市铁路道口交通安全应急管理工作,科学应对铁路道口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铁路无人看守道口监护管理规定》、《辽宁省铁路无人看守道口安全管理办法》和《大连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大连市行政区域内的一般、较大、重大、特别重大铁路道口交通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1.4 工作原则

1.4.1 地方主体原则

铁路道口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遵循地方主体的原则。充分发挥区市县铁路道口安全委员会和铁路运输企业的作用,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1.4.2 分级响应原则

大连市铁路道口交通事故按事故严重性、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实施分级响应,启动相应级别预案,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 4 -

1.4.3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原则。

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铁路道口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1.4.4 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原则。

成立市铁路道口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我市铁路道口交通

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组织我市铁路道口交通事故的预警、响应、结

束及善后处置等工作。各区市县铁路道口安全委员会(以下简称道

口委)制定本地区铁路道口交通事故应急预案,并与大连市生产安

全事故应急预案有机统一。

2 组织体系及职责

2.1 组织体系

大连市铁路道口交通事故应急组织体系,由大连市铁路道口委会员

和区市县铁路道口安全委员会组成。成立大连市铁路道口交通事故

应急指挥部,具体负责铁路道口重特大交通事故应急救援的组织领

导和指挥工作。各区市县铁路道口安全委员会依据职责,负责本辖

区内铁路道口交通事故应急救援的组织领导和指挥工作,同时要求

与市铁路道口安全委员会信息互通、资源共享。

2.2 市应急指挥部

总指挥:

市道口委主任、市安监局局长杨吉奎

副总指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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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东陵区运输管理处重特大铁路道口交通安全事

故应急救援预案】

东陵区运输管理处重特大铁路道口

交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东陵区重特大铁路道口交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采取有效措施应对可能发生的重、特大铁路道口交通安全事故,高效、有效地组织开展事故抢险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

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特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重、特大铁路道口交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坚持“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预防与救援工作相结合”的原则。在上级主管部门的

领导、指挥、部署下,迅速、高效、有序的开展救援工作。

二、组织机构

为做好区重、特大铁路道口交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成立东陵

区运输管理处重、特大铁路道口交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

总指挥:赵岩松

副总指挥:赵国秋盖秀芹

成员:赵维光张霁虹谢国相

应急救援指挥部设在东陵区运输管理处,在发生重、特大铁路道口

交通安全事故时,按照上级应急救援指挥部的要求,做好应急救援

工作;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它事务。

三、主要职责

(1)建立完善的交通运输指挥系统,并与具有大型起重设备的

企业建立快速应急联动机制。

(2)负责重、特大铁路道口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物资、设备等运输工作,按指挥部指定时间,及时把救援物资和设备运送到事故抢救现场。

四、要求

应急救援指挥部各成员接到报告或通知后,要在30分钟之内赶赴事故现场。保持24小时开机,保证通讯畅通。

五、现场救援

(1)根据现场总指挥的命令,保证应急救援物资及时运输到位。(2)抢险救灾过程中,紧急调用的物资、设备、人员及占用的场地,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阻拦或拒绝。抢险救灾工作结束后,区政府给

予合理补偿。

附:东陵区运输管理处重特大铁路道口交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成员名单

东陵区运输管理处重特大铁路道口交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车辆

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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