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溪县河长制工作实践与探索

绩溪县河长制工作实践与探索

摘要:习近平总书记在2017年新年贺词中特别强调,“每条河流要有‘河长’了”。同年3月,安徽省出台了《安徽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2017年以来,我

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部署,迅速行动,高位推动,在

全市率先启动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创新工作机制,以河长制工作“六大任务”为

抓手,推进县域河流管护工作。

关键词:河长制;实践;管理

1我县主要河道基本情况

绩溪地处皖南山区,山连皖浙、水分南北,是黄山山脉与天目山山脉的结合带,长江水系与钱塘江水系的分水岭,素有“宣徽之脊”之称,是新安江、青弋江、水阳江的源头,境内河流交错,水资源富集。全县2公里以上河流达到117条,

河流总长831公里,河网密度为0.75公里/平方公里,其中主要河流16条;主河

道长30公里以上的有登源河、大源河和扬之河,流域面积585平方公里,占全

县总面积的53%。河水均外流,无客水过境。市界河流主要有练江(扬之河下游)、棉溪(半茶河下游)、华源河(大障河下游),省界河流有分水江(荆州河下游)、颊口

溪(永来河下游)。全县现有小型水库40座,其中小(一)型4座,小(二)型36座,

各类小型塘坝7300多处。

2推行“河长制”工作的主要做法

2.1高度重视,全面部署河长制工作。

2017年以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深刻认识到全面推行河长制,不但是落

实习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必须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具

体举措,更是改善我县生态环境,建设生态宜居绩溪的必由之路。基于此认识,

我县更加重视此项工作,成立了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全面推行河

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将河长制工作列全县重点工作,在全省率先启动实施县级河

长制工作,在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的亲自带动下,各级河长积极行动,狠抓落实,形成了上下联动、共同发力的工作局面,实现了从率先启动到全面见效。

2.2完善组织体系,建立“四长共治”格局

2.2.1率先启动河长制。设立四级行政河长499名,其中县级河长29名、乡

级河长96名、村级河长181名、组级河长193名,河长牵头联系部门82个,实

现了县、乡、村、组四级河长全覆盖,机关单位部门参与协作全覆盖。同时,县、乡(镇)级均按要求设立河长制办公室,配备专人专职从事河长制工作。

2.2.2率先建立“民间河长”机制。通过向社会招募,共设立县级民间河长165名,其中县级民间河长27名,乡村级民间河长138名,实行“五个一”管理(建立

1个微信群,向每位民间河长发放1张聘书、1个巡查标识、1份自律书、1本巡

查日志),发挥民间河长的巡查员、宣传员、参谋员、联络员、示范员的“五员”

作用。同时,出台了《绩溪县“民间河长”考评奖励办法(试行)》,建立工作激励

机制,进一步调动“民间河长”工作热情与积极性。

2.2.3率先建立“河道警长”机制。设立河道警长106名,其中县级河道警长27名、乡村级河道警长79名,通过建立“河道警长制”,充分发挥公安机关的职能作用,全面强化涉水、涉河违法犯罪打击查处力度,促进涉水矛盾纠纷多渠道化解,为各级河长巡查提供执法保障与决策部署依据。

2.2.4率先建立“技防河长”机制。在登源河、扬之河、翚溪水库等13处重点

河库段建设视频监控系统,实现监控区域24小时预警、监控、跟踪,尤其是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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