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继续教育培训制度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继续教育培训制度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继续教育培训制度

中国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持和提升注册会计师的专业素质、执业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加强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培养,建立一支在质量和数量上都能够满足我国经济和资本市场发展战略,以及现代企业制度需要的执业队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加强行业人才培养工作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注册会计师享有继续教育的权利,任何个人或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或剥夺注册会计师参加继续教育的权利。

继续教育贯穿于注册会计师的整个执业生涯,注册会计师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要求接受继续教育。

第二章继续教育的形式与学时要求

第三条注册会计师可参加有组织形式及其他形式的继续教育活动。

第四条有组织形式的继续教育包括:

(一)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中注协)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地方协会)举办,或者委托专业培训机构举办的各种类型的培训班、专业论坛、研讨会、学术报告会等;

(二)经所在地地方协会认可的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事务所)内部培训;

(三)中注协或地方协会通过远程教育直播系统提供的注册会计师培训;

(四)中注协或地方协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第五条其他形式的继续教育包括:

(一)完成专业著作或专业论文,并公开出版或发表;

(二)担当中注协、地方协会举办或委托举办的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培训的授课人、研讨会的主持人或演讲人;

(三)参加行业执业质量检查;

(四)承担学术团体、行业、政府部门组织的专业课题研究,并取得研究成果;

(五)在境外事务所实习期间接受当地组织的继续教育培训;

(六)参加会计相关专业的在职学位教育;

(七)经中注协或地方协会认可的专业论坛、研讨会;

(八)中注协或地方协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第六条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每两年为一个考核周期,即从起始年度的1月1日起至次年的12月31日止。在每个考核周期内接受的继续教育时间累计不得少于80个学时,且任何一年均不得少于30个学时。

有关职业道德的培训,每个周期不得少于4个学时。

上一考核周期超过的学时数不得滚动到下一考核周期。

第七条注册会计师参加第四条所列的有组织形式的继续教育,至少45分钟为一个学时,按照实际参加时间确认。

第八条注册会计师参加第五条所列的其他形式的继续教育,按下列标准确认学时:

(一)参加中注协或地方协会组织的执业质量检查,每天可折算1个学时,每年最多可确认30个学时;

(二)担当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培训班的授课人、研讨会的主持人或

演讲人,可按实际授课、主持或演讲时间的三倍折算学时,每年最多可确认20个学时;

(四)公开出版专业著作、承担课题研究,每项可确定15个学时,每年最多可确认15个学时;

(五)公开发表专业论文,每篇可确认5个学时,每年最多可确认15个学时;

(六)在境外事务所实习期间接受培训,按照实际参加时间确认,每年最多可确认40个学时;

(七)参加在职学位教育,当年可确认30个学时;

(八)参加中注协或地方协会认可的专业论坛、研讨会,每半天可确认为4个学时,每年最多可确认20个学时。

在每个考核周期内,其他形式的培训学时最多确认60个学时。

本制度中未明确的其他形式的培训学时,由中注协或地方协会认定。其中,地方协会认定的,应当将其认定的其他继续教育形式及培训学时等情况报中注协备案。

第九条参加第五条所列继续教育的,可填写学时确认申请表,连同有关证明材料一并提交所在地地方协会确认。

第十条未按照本制度完成继续教育的注册会计师,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所在的地方协会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可以不参加当年度的继续教育培训,但不得影响下一年度继续教育学时的完成。

(一)在境外停留半年以上的;

(二)生育休产假的;

(三)因疾病半年以上无法正常工作的;

(四)7月1日之后新注册的;

(五)地方协会认可的其他情形。

注册会计师有以上情形,在考核周期内第一年免予接受继续教育的,次年应当接受不少于40个学时的继续教育;在考核周期内第二年的,在下一个考核周期按照本制度要求接受规定学时的继续教育。

第三章继续教育的组织

第十一条中注协和地方协会可以自行举办继续教育培训班。

第十二条中注协和地方协会可以委托专业培训机构举办继续教育培训班。

受托举办培训班的培训机构,应当按照中注协或地方协会的规划和要求及本制度的规定,合理设计培训内容,选择科学适用的培训方式,聘请具有胜任能力的师资,并向协会报告注册会计师培训班实施情况。

培训机构应当向培训合格的注册会计师提供证明文件,并妥善保管相关资料。保管期至少五年。

第十三条事务所或者事务所分所具备下列条件,可在每个考核周期起始年度的年初向所在地地方协会申请内部培训资格:

(一)至少50名注册会计师;

(二)具有健全的内部培训制度和科学的培训计划;

(三)能够提供符合培训要求的师资、场地和设施;

(四)地方协会要求的其他条件。

具有内部培训资格的事务所开展的内部培训,经地方协会认可,承认其有组织形式的继续教育学时。

事务所内部培训资格评估确认和管理办法由地方协会在本制度的基础上规定,并报中注协备案。

第十四条跨省设立分所的事务所,如具有本制度所称的内部培训资格,跨省分所所在地地方协会可以根据本地区培训工作实际情况,在对总所培训质量进行考核、评估的基础上,决定是否确认分所注册会计师在总所接受的培训学时,并就确认程序和要求做出具体规定。

分所注册会计师接受总所培训并申请确认学时的,应当提交书面申请和有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由总所所在地地方协会出据或者书面认可的学时证明、总所内部培训资格证明、培训师资及内容等。

第四章继续教育学时的确认与考核

第十五条地方协会负责确认和登记本地区注册会计师参加继续教育的学时,并考核其完成情况。

对未完成继续教育学时,且不符合本制度第十条规定情形的注册会计师,由地方协会进行公告,并限期接受强制培训。

第十六条培训班实行结业考试、考核制度,考试、考核不合格者不计算培训学时,不发给结业证明,同时要将培训结果通报所在事务所。

第十七条注册会计师应将继续教育的证明文件及相关资料至少保留3年,并在地方协会检查或抽查时予以提供。

第十八条转会的注册会计师,转出地方协会已经确认的继续教育学时,转入地方协会应当予以认可。

第五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制度自2007年1月1日起实施。1996年1月16日发布的《注册会计师后续教育培训制度(试行)》同时废止。

附表1

中国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学时确认申请表

说明:1.本申请表中,经地方协会确认的学时数可计入当年继续教育学时。

2.“继续教育形式”包括:

(1)完成专业著作、专业论文或专业课题研究;

(2)担当培训授课人、研讨会主持人或演讲人;

(3)参加行业业务质量检查;

(4)境外实习期间接受培训;

(5)参加在职学位教育;

(6)参加专业论坛、研讨会;

(7)其他形式。

3.申请人提交本申请表时,请一并报送相关证明材料。

附表2

注册会计师培训学时证明表

备注:1.注册会计师跨省转所时填写此表;

2.转入地注册会计师协会根据此证明确认注册会计师完成的培训学时数;

3.本表一式三份,转出、转入地注册会计师协会和注册会计师本人各留存一份。

9.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制度

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制度 为了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适应基础教育改革发展和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特制定本制度。 1、学校领导重视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的重要性,认真贯彻落实《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和国家有关继续教育的政策和措施,要有人负责、管理和实施,确保教师继续教育持续健康地发展。 2、教师继续教育是指对取得教师资格的在职教师为提高思想政治和业务素质进行的培训。参加继续教育是教师的权利和义务。 3、我校教师继续教育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按需施教、学用结合的原则,采取多种形式,注重质量和实效。 4、教师继续教育以提高教师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为重点,学习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教育和师德修养;专业知识及更新与扩展;现代教育理论与实践;教育科学研究;教育科学技能训练和现代教育技术;现代科技与人文社会科学知识。 5、教师继续教育分为非学历教育和学历教育。非学历教育包括新任教师培训,教师岗位培训,骨干教师培训。认真积极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非学历教育及各种教师培训,认真参加新课程的师资培训,适应新课程改革的需要。对具备合格学历的教师进行的提高学历层次的培训,鼓励教师积极参加学习,不断提高学历层次和文化专业知识。 6、学校有计划地安排教师参加各级各类继续教育,并组织开展多种形式,富有成效的校本培训。通过校本培训提高教师实施素质教

育的能力和水平。经学校批准参加继续教育的教师,学习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学费、差旅费按有关规定支付。 7、把教师继续教育作为教师资格认定、考核、评聘的必备条件,积极探索中小学教师“培养、培训、管理”一体化的有效机制,完善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制度,使教师继续教育工作逐渐走上有法可依,依法治训的良性发展轨道。 8、对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继续教育的教师,学校督促其改正错误行为,并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对继续教育工作成绩优异的教师,学校予以表彰和奖励。 砖垛小学 2012、9

会员管理办法

会员管理与服务办法 河北省家政行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是经河北省民政厅登记注册设立的行业管理组织,成立于2012年,是由河北省行政区域内大、中型家政企业、职业培训机构、专家学者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协会的宗旨是:维护会员单位合法权益;开展对家政行业发展方向的研究;组织行业经验交流;加强行业自律管理;发挥联系政府和企业的桥梁、纽带作用;促进全省家政行业健康、协调发展。 总则 会员是协会开展工作的基础,也是衡量协会影响力的重要标志。为使协会会员发展和管理工作迈上一个新的台阶,根据协会《章程》和办会指导思想,协会在新一届领导的统筹规划下,决定调整工作重心,提高协会的专业化服务能力和水平,加强会员工作的管理,进一步增强协会的凝聚力、吸引力和影响力。经过征询现有会员企业和行业内企业意见,在集思广益的基础上,提出了《会员管理与服务办法》供参照执行。 第一章会员管理办法 为了做好会员的组织和发展管理工作,根据协会《章程》,对申请加入协会会员的企业,要按照入会条件和《会员管理与服务办法》有关条款办理手续并遵照执行,会员管理办法介绍如下:

一、申请会员条件与申报程序 (一)申请会员条件: 1、会员单位:凡承认和拥护协会《章程》并自愿履行会员权力和义务,按时缴纳会费,在河北省辖区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注册登记的法人企业、社团、大专院校和科研单位,均可申请成为我会会员。 2、理事单位:在家政行业内有一定经济实力和影响力的企业、社团、大专院校和科研单位,注册资本在100万元以上,成立时间在3年以上的,可申请成为理事单位。 3、常务理事单位:入会满3年,并且注册资本在300万元以上,成立时间在5年以上,在所在地市具有一定影响力的企业,经会长办公会研究通过,可申请成为常务理事单位。 4、副会长单位:入会满5年,并且注册资本在500万元以上,成立时间在5年以上,在所在地市为龙头企业或标杆企业,经会长办公会研究通过,可申请成为副会长单位。 (二)申请加入会员程序: 1、按要求填写《河北省家政行业协会入会申请表》3份,并 加盖单位公章;提供单位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复印件1份,公司简介1份,法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并加盖公章。 2、副会长单位需要提交社会团体负责人备案表4份、负责人 身份证复印件1张、社会各类荣誉证书复印件1份。 3、申请入会的单位可以登陆“河北家政网”下载相关表格,

辽宁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与管理办法

转发《辽宁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与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落实卫生部、人事部继续医学教育有关规定,按照卫生部《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与管理办法》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学分要求 继续医学教育实行学分制。继续医学教育对象每年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所获得的学分不低于25学分,其中Ⅰ类学分5—10分,Ⅱ类学分15—20分。省、市级医疗卫生单位的继续医学教育对象五年内通过参加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获得的学分数不得低于10学分;县级医疗卫生单位的学分数不得低于5学分。继续医学教育对象每年获得的远程继续医学教育Ⅰ类学分不超过10分,Ⅱ类学分数按市级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规定办理。Ⅰ类、Ⅱ类学分不可互相替代。 二、学分分类 按照继续医学教育活动,学分分为Ⅰ类学分和Ⅱ类学分两类。 (一)Ⅰ类学分 1、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1)由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评审、批准并公布的项目。 (2)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申报,由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公布的项目。 2、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1)由省级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评批准并公布的项目。 (2)中华医学会、中华口腔医学会、中华预防医学会、中华护理学

会、中国医院协会、中国医师协会(以下简称指定社团组织)所属各学术团体申报的非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在分别经以上学(协)会组织批准后,由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统一公布的项目。 3、推广项目 推广项目是为适应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培训,以及面向全体卫生人员开展的培训需要(如职业道德法规教育),由卫生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组织和批准的项目(包括现代远程教育项目)。 (二)Ⅱ类学分 自学、发表论文、科研立项、单位组织的学术活动等其他形式的继续医学教育活动授予Ⅱ类学分。 三、学分授予标准 (一)Ⅰ类学分计算方法 1、参加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活动,参加者经考核合格,按3小时授予1学分;主讲人每小时授予2学分。每个项目所授学分最多不超过10学分。 2、参加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活动,参加者经考核合格,按6小时授予1学分。主讲人每小时授予1学分。每个项目所授学分最多不超过10学分。 3、国家级远程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和推广项目按课件的学时数每3小时授予1学分。每个项目所授学分最多不超过5学分。 (二)Ⅱ类学分计算方法 1、凡自学与本专业有关的知识,应先定出自学计划,经本科室领导

文联协会管理制度办法

精心整理凤岗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管理制度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协会建设,增强对所属各协会的管理,指导协会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的轨道,切实发挥协会的职能作用,推动我镇文艺发展,促进文艺繁荣,根据凤岗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以下简称文联)章程和工作职责,特制定本办法。 为协会开展工作提供保障,努力为协会工作创造良好条件。文联每年要定期召开协会工作会议,听取各协会汇报,研究有关情况,协调有关事宜,落实有关任务。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六条文联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文艺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加强对各

文艺家协会的领导,是文联的重要任务。 第七条作家协会、书法家协会、美术家协会、粤曲家协会、摄影家协会、音乐协会、舞蹈协会、凤岗民间文艺家协会、朗诵协会、麒麟协会、新莞人文化交流协会、国标舞协会共十二个协会是在凤岗社会事务办登记注册的社团法人,是凤岗文联的团体会员。文联是各协会的业务主管部门,对各协会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十三条各协会严格按照拟定的活动方案预算,控制经费的开支。经费使用采取超支自筹,余额调整公用的原则,使有限的经费全部用于协会活动、日常工作。 第四章经费开支范围 第十四条开展协会参加的市级以上文学艺术活动或自行组织的活动。

主要用于活动过程中发生的直接费用。如:活动组织管理劳务、参与活动会员劳务费、活动资料的印刷费、活动宣传费、活动奖励费、业务接待费等。 第十五条各协会工作经费开支范围: 1.经审定批准的年度活动方案将发生的直接费用; 2.开展艺术培训、比赛、评奖和理论研讨发生的直接费用; 3. 3. 术交流、深入生活、文艺创作、人才培训、理论研究、举办活动、文艺评奖、书刊出版、影视制作、对外交流和对会员的权益保障等。 第二十条各协会要举办具有示范性、导向性、群众性、连续性的文艺活动。举办活动要树立品牌意识,坚持高标准、高品位、高水平,使其真正成为推动文艺发展的有力杠杆、联系会员的有效方式、扩大影响的有效

继续教育培训制度

京城希望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培训管理制度为了规范我校教师继续教育培训管理,进一步完善我校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制度,有效推动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工作,根据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相关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校本培训管理 (一)申报审批制。每学期开学第一个月内,我校均需将该学期的校本培训方案(一式两份)交教导处;教导处对报批方案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审批同意后返回(一份)学校实施。 (二)检查通报制。教导处对学校的校本培训实施过程实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抽查,校本培训均应建立完整的档案资料,资料包括:方案、培训实施情况(培训时间、地点、内容、参训人员、主讲人员、培训方式、学时量、培训效果)、总结。对不认真做好校本培训,或培训中走过场的,学校将对其进行通报批评。 二、市级培训管理 (一)严格考勤管理,实行培训签到制度,参训人员不得无故请假、迟到、早退。 (二)培训学习时,参训人员应关闭通讯工具,认真听讲,做好笔记,不做与学习无关的事。 (三)培训结束,进修学校统一发放学时证明,各学校以此为凭证登记教师继续教育学时登记卡。

三、外派培训管理 (一)备案登记制度。凡参加外派培训的教师,均应到市师培中心进行登记;新取得学历的,应将学历证、学籍成绩卡交肥城市教育局人事师培科登记备案。 (二)传帮带制度。外派受训教师(校长),在培训结束返校后,均应就参训内容组织再培训。 各负责同志要认真做好教师的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并及时进行登记,于每学年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内,将教师的继续教育学时登记交进修学校审核盖章。 2009年12月京城希望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培训管理制度为了规范我校教师继续教育培训管理,进一步完善我校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制度,有效推动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工作,根据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相关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校本培训管理 (一)申报审批制。每学期开学第一个月内,我校均需将该学期的校本培训方案(一式两份)交教导处;教导处对报批方案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审批同意后返回(一份)学校实施。 (二)检查通报制。教导处对学校的校本培训实施过程实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抽查,校本培训均应建立完整的档案资料,资料包括:方案、培训实施情况(培训时间、地点、内

人力资源管理协会管理制度 (2)

为了加强管理,明确人力资源管理协会内部管理职责,使内务管理工作更加标准化、制度化和规范化,结合实际情况,特制订以下制度: 工作制度 学期初定立工作计划,学期末进行学期工作总结,并交由理事会会议讨论通过; 社团内部的信息档案资料都得妥善保管; 社团内部职责和任务做到事事有人负责,有问题追究部门和活动负责人的相关责任; 社团工作和活动都得把实现会员的最大权益放在首位,保证会员的正当权益。为社团会员谋福利。 理事值班制度 值班人员要按时到岗、坚守岗位、忠于职守,当班事务当班办结,并搞好交接班工作。 值班期间禁止大声喧哗,不要做与值班无关的事情。 值班期间办公室要做好值班签到工作,迟到或缺勤的人员要如实记录。 值班人员不得无故迟到、缺勤或早退,请假者必须提前向部长提交书面请假条。 值班期间,对外来反映情况、办理公务或找协会负责人的人员,要热情接待、认真记录、及时处理。 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要负责维护好值班室的卫生,要保持桌面、地面整洁,物品完好无损。值班期间各部门之间要协调合作,完成上级交代的工作。 值班期间各部门如因工作要借阅一般性文件,需严格履行借阅手续。 办公室管理人员要对文件借阅情况进行登记,做好借阅记录并限期归还。 值班期间各部门要做好本部门的工作,确保协会工作的正常运转。 例会制度 在协会的日常运行中采取小组工作制,一周召开一次组长会议。 在具体活动召开之前,组成临时活动小组,召开定期临时会议。 每月召开一次全体会员会议,主要的是总结协会这一个月的学习情况,出勤情况,还有协会下一个月的安排,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地方。 保证会员基本全部参加,且应提前通知理事们。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期召开时由部门负责人提前通知。 控制每次会议的时间,保证会议的质量。 会议前部门负责人要做好会员签到工作。会议原则上要求需有会议记录和与会人员名单并报办公室备案。且要求会议记录内容要详细,字体工整。 无故多次未参加会议的成员,经理事会会议表决可取消其评优资格,最高可以免除其职务。会议实行签到制度,与会者应准时到会。遵守开会纪律,做好相差会议记录。 重要决议以投票或举手表决的方式,采用少数服从多数的方法确定。会议决议的表决应由与会人员的3/5以上通过方可执行。部门例会由部门负责人组织本部门人员定期召开,每2周一次;具体会议时间由部门责任人根据部门工作情况确定。 开会时应提前5分钟到,若由于特殊原因不能参加例会,应提前半小时向部门负责人请假,若有迟到或未请假者,要记入考勤册中。 主持会议者在开会前必须做好准备工作,做到条理清晰,保证会议正常进行。 会议由各部门负责人主持,维持会议秩序。会议主要内容分为: (1)上次例会决定事项执行情况的跟进总结; (2)各理事通报上次例会工作总结、本次例会工作计划; (3)部门负责人传达解释上级的最新活动安排以及要求; (4)各部员就会议内容提出自己的观点与看法;

医务人员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制度

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制度 1、继续医学教育是医务人员的终身教育,是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技术水平的重要途径。各级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按国家的规定积极参加在职培训学习和继续医学教育,接受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的培训。继续医学教育的结果作为医务人员年度考核、岗位聘任、续聘,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和执业资格再注册的重要条件。 2、继续医学教育按国家卫生部、人事部《继续医学教育规定》,实行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制。医务人员每年参加在职继续医学教育学习的时间按照镇江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颁布的《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与管理办法》 3、继续教育的形式包括上送进修,参加各种类型学习班和各种学术交流会,院内院外组织的学术讲座,各大科专题讲座、病例例讨论和有计划组织的自学、外出参观学术活动等。 4、上送到上级医院进行3个月以上专科进修学习,每年底科室做好明年计划,经科负责人、医务科同意,主管领导审批,申请人再填写进修申请表交医务科联系进修单位。 5、参加省内外举办的专题培训班,主要选派科(区)副主任、副主任医师技术职务以上或专科骨干人员参加。原则上每人每年可有一次到省内参加学习的机会。副高职称以上人员每年有一次省外学习机会。外出学习的经科主任同意,主管院领导审批后报医务科 6、科内组织的专题讲课、病例例讨论要提前做好计划安排并通知科教科,并把讲稿送医务科备案。 7、医院每月有1-2个下午为全院学术讲座时间,由中、高级技术职务人员讲课。

# 8、严格执行继续教育证书制度,医务人员凡参加各类继续医学教育学习的需带“继教IC卡”,学分证需交到医务科办理登记手续,医务科将每年对学分进行审核登记。

协会管理制度

精心整理 XXXXX协会管理制度 为加强XXXXX协会的规范化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协会的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XXXXX协会管理制度。 一、人事招聘及管理制度 1、协会工作人员的聘用依照本制度进行。 2、协会的工作岗位设置及工资薪级等由负责人事管理的部长提出书面申请,报专职副秘书长审批后进行公开招聘。 3、招聘工作由负责人事管理的部长组织,并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最后由专职副秘书长审批后方可聘用。 4、协会可以采取各类招聘方式进行人员招聘,协会的任何人员有权向协会推荐优秀的各类人才。 5、应聘人员应进行笔试或面试,从中择优录用工作人员。聘用的工作人员应当具备勤、能、德、政的基本素质及专业素养,遵守协会的各项规章制度,胜任其受聘的岗位工作。 6、聘用的工作人员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合格后的工作人员应当与协会签订劳动合同,试用不合格的工作人员应予以辞退。 7、应聘及聘用工作必须符合国家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8、人事招聘的材料,包括履历表、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复印件、聘任合同等应及时归档并妥善保管。 9、人事档案及工资待遇等是协会的机密资料,任何人未经不得外传、泄露及公开。 二、公文处理工作制度

(一)收文处理 收文处理是指对协会收到的公文、信函、简报、资料等进行的接收、拆封、登记等工作。 1、收文工作由专人负责接收拆封并分类登记。登记项目包括来文单位、来文编号、收文日期、来文标题等。 2、收取的文电、信函等原则上当天登记完毕,急件随收随办。 3、文件登记后,统一呈交专职副秘书长审阅批示处理。 4、专职副秘书长批示的传阅性文件,由负责登记的专人跟踪回收归档。 (二)发文处理 拟办文稿的处理,是指以本协会名义印发的文稿的草拟、审核、呈批等工作。 1、由专人负责草拟的文稿,统一递交给专职副秘书长审核。 2、经专职副秘书长确认无误后,公文的正文应按规格打印好,盖上协会公章,正式行文。 3、所有正式行文的公文须由专人登记后存档。 三、考勤制度 1、协会全职工作人员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理业务前,须经专职秘书长同意。 2、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早上9:00-12:00,下午14:00-18:00,节假日按国家公布的法律法规执行。因工作需要加班的工作人员,须提前提出书面申请,由专职副秘书长批准后再统一交财务人员计算加班工资或者

高中学校学生社团管理制度

高中学校学生社团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X我校学生社团的管理机制,繁荣校园文化生活,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XX七中AA学校社团。 第三条学生社团是指我校学生自愿组成,为实现成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学生组织。学生社团必须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以及学生发展指导中心的有关规定。 第四条学生社团由学生发展指导中心负责进行管理,包括社团的资格审查、登记注册、社团招新等;保障社团的合法权益;规X社团的正常活动;查处社团的违纪行为。 第五条学生社团以培养、发展学生兴趣爱好,发挥学生特长,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及丰富校园文化生活为宗旨。 第六条学生社团的经费主要来源于会员会费。学生社团开展活动其财务应当遵守学生发展指导中心章程的有关规定,并接受学生发展指导中心的监督和管理。 第二章社团的成立、登记注册 第七条筹备、成立学生社团,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2名以上的学生联合发起,发起人必须具有开展该社团活动所必备的基本素质,且未受过校纪校规处分。

(二)有规X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 (三)有相对固定的活动场所。 (四)有至少一名社团指导教师。 (五)有规X的章程。 (1)学生社团的名称、宗旨、主要任务; (2)学生社团成员基本介绍; (3)学生社团组织机构及其权限; (4)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的任职条件、权限及产生和罢免的程序; (5)会员资格和流程; (6)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7)社团成员考评及奖惩制度; (8)学生社团财务管理办法、经费的来源和使用原则。 (六)学生社团的名称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背校园文明风尚。学生社团名称应当与其性质相符,准确反映其特征。 第八条社团成立申报程序: (一)成立学生社团前,发起人应先落实指导老师、制定详尽的社团章程,向学生发展指导中心提交书面申请。 (二)申请筹备、成立学生社团应提交申报材料包括: (1)学生社团的申请表; (2)学生社团基本情况介绍(包括:学生社团名称、社团指导教师及社长情况、社团名称由来、组织机构示意图、负责人产生的程

继续医学教育工作制度

继续医学教育工作制度 继续医学教育是适应医学科学技术的发展和社会的实际需要。为提高全院医务人员的素质,以人为本,提高教育质量和效益,增强我院核心竞争力及卫生技术人员整体水平,更好地为医疗卫生事业作出贡献,以创建“学习型”医院为工作目标,根据《继续医学教育学规定》、《广西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办法》制定如下继续医学教育制度: 一、继续医学教育的目的 继续医学教育是继医学教育毕业之后,以学习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为主的一种终生教育。继续医学教育的目的是使卫生技术人员在整个职业生涯中,保持高尚的职业道德,不断提高专业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提高服务质量,以适应医学科学技术和卫生事业的发展。 二、继续医学教育的对象 继续医学教育的对象为从事医疗、医技、护理的初级以上职称者,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是卫生技术人员应享有的权利和应履行的义务。 三、组织管理 1、由医务科、护理部具体负责组织本院卫生技术人员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并制定本院继续教育计划、实施方法。 2、各科室要为卫生技术人员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提供必要的条件;科主任要做好继续医学教育的组织协调工作,鼓励、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监督和组织卫生技术人员积极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 3、卫生技术人员要积极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并按照继续医学教育

的有关规定,服从安排,接受考核。在学习期间享受国家和本单位规定的工资、保险、福利待遇。在接受继续医学教育后,有义务更好地为本单位服务。 四、继续医学教育内容与形式 1.继续医学教育的内容,应以现代医学科学技术发展中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方法为重点,注重先进性、针对性和实用性,重视卫生技术人员创新能力的培养。根据学科发展和社会需求,开展多种形式的继续医学教育活动。 3、以科室为单位,每月组织一次以上的业务学习。 4、以科室为单位,每月进行一次业务闭卷考试或技能考核。 5、医务科、护理部等科室每季度组织三基闭卷考试或技能考核。 6、医务科、护理部、感控科组织的业务学习。 7、自学是继续医学教育的重要形式之一,应有明确的目标,制定自学计划,医务科、护理部根据综述质量授予自学分。 8、继续教育采用参加各种短期或较长期的专业培训、进修学习、研修班、学术进座、学术会议、案例分析、临床病例讨论会、技术操作示教、网络教育等形式。 9、外出参加学术活动必须经医务科、护理部同意;科主任安排好本科室工作,确保医疗安全。 10、取得各类学分证书后,一周内交医务科、护理部放入个人档案。 11、鼓励在职职工利用业余时间参加各类成人医学教育学习。

协会管理制度

协会管理制度

福建省商业行业协会秘书处 福建省连锁经营协会秘书处 管理制度(试行) 第一章、总则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福建省经济社团联合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行业协会内部管理的意见》为建立完善协会秘书处工作机制,完善内部管理,充分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以保证协会的可持续发展,制定本管理制度。 凡协会秘书处工作人员应遵守国家法规规章和相应的规定外,均需要遵守本制度规定。 第二章、协会组织结构 福建省商业行业协会 专家顾问团 会员大会 劳保用品专业委员会 农村经纪人专业委员会 拟成立批发市场建设专业委员会 理事会 秘书处

福建省连锁经营协会 专家顾问团 会员大会 特许经营工作委员会 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工作委员会联合采购工作委员会理事会 秘书处

第一节、秘书处各部门工作职责 (秘书处职责范围参考本协会章程) 协会秘书处是协会常务理事会的办事机构,由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主持日常工作,副秘书长协助,配置必要的机构和人员开展工作。秘书处对会长和常务理事会负责,定期或随时向常务理事会和会长汇报工作。 一、根据协会章程的规定,秘书处的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政策法规,结合实际制定协会各项规章制度。 (二)钻研探讨中国新的历史时期商业行业改革和发展的理论、方针、政策,围绕行业发展的不同阶段的中心工作,组织行业理论与实践研究,进行专题调研,向政府提出行业发展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法规等方面的建议。 (三)协助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宣传贯彻有关法律、法规,推进行业管理,协调执行中出现的问题,推动企业横向经济联合,促进经济技术合作进步,提高全行业的整体素质和经济效益、社会效益。 (四)接受委托或参与组织由政府主管部门统一部署开展的创先评优等活动。经社团管理机关批准,开展行业内的创先评优活动。 (五)组织交流行业经验,对本行业有关政策法规、经营管理等开展咨询服务。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继续教育培训制度

中国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持和提升注册会计师的专业素质、执业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加强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培养,建立一支在质量和数量上都能够满足我国经济和资本市场发展战略,以及现代企业制度需要的执业队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加强行业人才培养工作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注册会计师享有继续教育的权利,任何个人或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或剥夺注册会计师参加继续教育的权利。 继续教育贯穿于注册会计师的整个执业生涯,注册会计师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要求接受继续教育。 第二章继续教育的形式与学时要求 第三条注册会计师可参加有组织形式及其他形式的继续教育活动。 第四条有组织形式的继续教育包括: (一)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中注协)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地方协会)举办,或者委托专业培训机构举办的各种类型的培训班、专业论坛、研讨会、学术报告会等; (二)经所在地地方协会认可的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事务所)内部培训; (三)中注协或地方协会通过远程教育直播系统提供的注册会计师培训;

(四)中注协或地方协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第五条其他形式的继续教育包括: (一)完成专业著作或专业论文,并公开出版或发表; (二)担当中注协、地方协会举办或委托举办的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培训的授课人、研讨会的主持人或演讲人; (三)参加行业执业质量检查; (四)承担学术团体、行业、政府部门组织的专业课题研究,并取得研究成果; (五)在境外事务所实习期间接受当地组织的继续教育培训; (六)参加会计相关专业的在职学位教育; (七)经中注协或地方协会认可的专业论坛、研讨会; (八)中注协或地方协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第六条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每两年为一个考核周期,即从起始年度的1月1日起至次年的12月31日止。在每个考核周期内接受的继续教育时间累计不得少于80个学时,且任何一年均不得少于30个学时。 有关职业道德的培训,每个周期不得少于4个学时。 上一考核周期超过的学时数不得滚动到下一考核周期。 第七条注册会计师参加第四条所列的有组织形式的继续教育,至少45分钟为一个学时,按照实际参加时间确认。 第八条注册会计师参加第五条所列的其他形式的继续教育,按下列标准确认学时: (一)参加中注协或地方协会组织的执业质量检查,每天可折算1个学时,每年最多可确认30个学时; (二)担当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培训班的授课人、研讨会的主持人或

会员管理制度60447

滁州市个体医师协会天长分会会员管理制度 第一条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旨在加强会员的自律管理,保障会员合法权益,促进协会规范与健康发展。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协会全体会员。 第四条根据协会章程,会员入会程序如下: (一)填写《滁州市个体医师协会天长分会会员申请登记表》; (二)经协会会长办公会议讨论批准,同意接纳为协会会员的,由协会发给会员证,正式确认其会员资格。 第五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对本会工作有建议、批评权和监督权; (三)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优先获得本会相关的服务及信息资料; (四)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六条会员应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本会的决议; (二)维护本会合法权益; (三)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四)热爱本会工作,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有关活动,及时向本会反馈活动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五)会员之间互相支持、互相帮助; (六)按时缴纳会费,会费暂定360元/年的标准收缴,由协会办公室负责,入会时缴到办公室,以后每年1月份缴纳。 第七条会员的通信地址、联系电话、工作单位、所任职务和其他重要事项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协会。协会办公室安排专人管理会籍,实行会员数据库管理。 第八条会员有下列情况之一,其会员资格将被暂停或终止: (一)不再符合协会章程规定的会员条件; (二)凡会员无故不参加协会活动、不交纳会费、不履行应尽义务、不承担协会交办的工作,经协会大会或协会大会授权的会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作自动退会处理;

(三)会员自愿退会的,提交书面申请后,经通报协会会长办公会后,注销其会员资格; (四)会员退会时,应清理完其经济和其它未尽事务,协会收回其会员牌匾、会员证(卡),并在会员库中注销会员资格。 第九条会员之间倡导团结协作,相互促进,共同发展,加强沟通,增进了解。 第十条协会对自律表现良好和为协会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会员,给予以下奖励: (一)通报表彰; (二)物资奖励; (三)推荐政治安排。 第十一条协会将定期或不定期监督检查会员自律行为,对违反法律、法规,违反协会章程、本制度及会员自律公约,不履行会员义务的,进行谈话提醒并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以下纪律处分: (一)内部批评; (二)通报批评; (三)警告;

《北京市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办法(2019年)》

北京市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办法(2006年) [生效日期]:2006-11-01 [发布单位]:北京市卫生局 [发布文号]:京卫科教字[2006]75号 根据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办法》规定,结合北京地区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分类 (一)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批准和公布的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二)北京市卫生局、北京市中医管理局批准和公布的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三)北京市各区县卫生局批准和公布的区县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四)北京市卫生局、北京市中医管理局授权单位组织的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五)向北京市卫生局、北京市中医管理局专项备案的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六)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批准的继续医学教育基地和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北京市卫生局、北京市中医管理局批准的继续医学教育基地组织的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七)医疗卫生单位组织的继续医学教育自管项目。 (八)自学等其他形式的继续医学教育活动。 二、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类别 继续医学教育按照活动性质分为Ⅰ类学分和Ⅱ类学分。 (一)Ⅰ类学分 1.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2.北京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3.北京市卫生局、北京市中医管理局授权单位组织的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4.经北京市卫生局、北京市中医管理局专项备案的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5.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批准的继续医学教育基地和北京市卫生局、北京市中医管理局批准的继续医学教育基地组织的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6.省、部(北京市)级及以上科技成果奖。 (二)Ⅱ类学分 1.区县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2.医疗卫生单位组织的继续医学教育自管项目。 3.自学等其他形式继续医学教育活动。 4.区县级科技成果奖。 三、学分授予办法

社团(协会)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协会的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严肃财务纪律,确保经费合理使用,根据《会计法》、《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规定。结合本协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财务活动在理事长领导下,由财务部归口管理。财务支出管理工作坚持“一支笔”审批制度,实行单独设立账户、独立核算、理事长负责的财务管理原则。 第三条协会财务人员应严格执行《会计法》、《省社团财务管理办法》和本制度,保证财务工作合法、规范、有序。 第四条协会的财务管理工作,根据经济业务的需要设置专职财会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 第五条根据协会秘书处内设各部门提交的年度预收预支计划,负责编制年度收支计划和经营管理费用计划,报理事长审批同意后,组织贯彻执行。 第六条加强货币资金、财产物资的管理,及时清理拖欠款。 第七条做好固定资产增减变动的会计核算和监督以及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工作,全面反映和监督固定资产的增、减和变动情况。

第八条根据协会的收支和经营管理情况,按月编制财务报表,财务报表报理事长审阅。 第九条每季末和年末根据年度收支计划、经营管理以及资金动态,固定资产等情况进行财务经营活动分析,将财务经营活动分析编制内部财务报告,内部财务报告报理事长审阅。 第十条负责接受本协会会员大会、财税机关及上级主管部门对财务工作的检查、监督和财务审计工作。根据理事长要求,定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进行审计。 第十一条建立、健全会计档案,按照国家档案保管的规定,妥善保管好所有会计数据,不经理事长同意,财务数据不得随意外借、外传,严格做好财务保密工作。 第十二条本协会换届或更换理事长之前,财务人员必须接受财务审计。 第二章货币资金、财产物资管理 第十三条协会的货币资金往来,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现金管理办法在银行开立账户,办理财务收支的结算业务。 第十四条协会的现金收付应当严格手续,加强管理,实行会计、出纳岗位分设,钱、帐分管的原则,指定专职和兼职出纳员办理,坚持逐日登记现金收支,做到日清月结,帐帐相符,帐物相符。

协会会员管理办法

嘉禾县志愿者协会会员管理办法 总则 第一条为倡导“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科学、合理、有效地使用志愿者资源,以规范和促进志愿服务活动,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定义。志愿者是指不为物质报酬,基于良知、信念和责任,自愿为社会和他人提供服务和帮助的人。注册志愿者(下面称会员)是指按照一定的要求与程序在协会注册登记、参加服务活动的志愿者。 第三条志愿者招募、培训、考核与管理由协会政工组负责。 权利与义务 第四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本协会提供的培训; (二)参加协会组织的志愿服务,以及协会组织的其它活动;

(三)要求获得从事志愿服务的必需条件,志愿者在志愿服务活动中遇到困难和问题,可以请求志愿者组织的帮助解决; (四)享有本会内的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五)优先获得志愿者组织和其他志愿者提供的服务; (六)对本协会的所有工作享有监督、建议、批评的权利; (七)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五条会员履行以下义务 (一)执行本协会的决议; (二)维护本协会的合法权益; (三)遵守协会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服从协会的相关管理,自觉完成所承诺担负的志愿服务项目; (四)不得以志愿者身份从事任何以营利为目的或违背社会公德的活动; (五)自觉维护本协会及志愿者的形象; (六)按规定交纳会费; (七)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本协会规定的其它义务; (八)开展志愿服务时应当按要求统一着装或佩戴统一的标志; 注册与管理 第六条入会条件 (一)年龄在18-60周岁;

(二)遵纪守法,认同协会理念,遵守协会的规章制度,有爱心,并乐于奉献,热心公益事业,自愿参加社会公益服务并有意长期为公益事业服务; (三)具备相应的志愿者知识和志愿服务技能。 第七条入会程序 (一)准备入会。如果你准备入会,请认真仔细阅读《协会章程》、《会员管理办法》、《会员守则》、《活动免责声明》等规章制度,从网上下载或到协会办公室填写《志愿者入会报名表》,交纳会费,你就成了协会的会员了; (二)办理正式入会手续。待你参加3次以上的志愿服务活动(必须在3个月内完成),你可以正式向协会提出申请领取志愿者工作牌、《志愿者基础读本》、会服、会员帽等相关资料,你就正式成为福城志愿者协会的一员了; 第八条会费 (一)会员加入协会,需缴纳50元/年的会费(学生会员免费),会费一年交纳一次,一次交清; (二)会费主要用于协会内部联谊交流活动、日常管理工作、志愿者统一标识的制作等; (三)会费由协会财务管理部门具体管理; (四)志愿者退会,会费不退。 第九条工作牌、会服与会徽 (一)所有正式注册志愿者均可领取会服、志愿者工作牌、会徽,均不

医学继续教育管理制度

医学继续教育管理制度 一、医务科负责本院继续教育工作,日常工作由医务科指定科内工 作人员负责。 二、继续教育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工作汇报,根据省、市、 县继续教育工作需要制定年度业务培训、考核计划,并组织实 施。 三、专题类、学术类由各临床科主任根据本科室业务情况制定年度继续教育计划(并且是承办全县卫生系统的),报医务科备案,以备验收。各临床专业科室必须每年按各自的专业承办一次继续医学教育活动,如有科室当年度内完不成承办活动的,扣罚科室负责人当年度十二月份的全部绩效工资,当年度科室人员不能评为优秀。 四、本院卫生技术人员必须认真执行医院继续教育计划,学分完成情况列入个人年终考核。 五、继续教育管理要突出“四性”(针对性、实用性、全员性、先进性)、“四新”(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的特点,依法规范的进行组织管理。 六、建立计算机管理,完善电子版继续医学教育档案。 七、继续教育的项目包括: 1、国家、省、市、县公布的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2、院内的自学项目; 3、自学和其他形式项目; 4、远程医学继续教育(“好医生”网上医学教育项目)。 八、继续教育内容:

1、基础理论知识; 2、本专业技术知识; 3、相关学科知识、现代管理知识等。 九、继续教育形式: 1、以科室为单位,每周组织一次以上的业务学习。 2、以科室为单位,每季度末进行业务闭卷考试及技能考核。 3、每年10月份,医院组织召开一次医学论文交流会。 十、继续教育学分计算方法: 1、Ⅰ类学分:国家、省、市级继续教育项目及省部级科技成果奖; 2、Ⅱ类学分:县级、医疗卫生单位继续教育项目,发表医学论文或医学着作、远程教育、进修、在职高等医学学历教育、区县级科技成果奖,以及卫生局规定的自学学分。 十一、继续教育实行学分登记制度,卫生技术人员每年度一般不低于25学分,其中:1、职务到期续聘、执业注册需20学分:Ⅰ类学分5-10分、Ⅱ类学分15-20分;晋升专业技术职务需25学分:Ⅰ类学分5-10分、Ⅱ类学分15-20分; 2、取得各类学分证书后,一周内交院医务科备案入档。 十二、医院接到卫生局等上级部门的各类人员外出培训通知后,经院长批准,医务科负责通知有关科室,报医务科备案,并办理培训费用等事宜,外出学习期间的交通费自理。 十三、外出参加学术活动必须经科主任同意;科主任安排好本科室工作,确保医疗安全,医务科批准,由院长审批,报医务科备案。

企业协会组织管理制度_0

企业协会组织管理制度 各位读友大家好!你有你的木棉,我有我的文章,为了你的木棉,应读我的文章!若为比翼双飞鸟,定是人间有情人!若读此篇优秀文,必成天上比翼鸟! 现在很多公司都建立了自己的工会组织,但是很多员工因为对工会概念的不理解,没有通过工会组织争取自己合法的权益。集团公司为了广大员工的利益着想,特制订如下工会职工规章制度实施细则。工会是经济矛盾、主要是劳动关系矛盾的产物。中国工会是党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支柱,是职工利益的表达者和维护者,这是工会的社会定位。年10月,修正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六条明确规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工会既是劳动关系矛盾的产物,也是劳动者合法权益需要组织起来进行维护的产物。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协调劳动关系,理所应当成为工会的立

命之本。在国有企业中,工会的作用与地位,尤其是在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下,没有受到冲击与动摇。工人是企业的主人,工会成为“福利工会”,维权的职责体现不明显,劳动者的权益几乎不受侵害,工会处于“无权可为”的状况。工会是经济矛盾、主要是劳动关系矛盾的产物。中国工会是党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支柱,是职工利益的表达者和维护者,这是工会的社会定位。年10月,修正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六条明确规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工会既是劳动关系矛盾的产物,也是劳动者合法权益需要组织起来进行维护的产物。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协调劳动关系,理所应当成为工会的立命之本。在国有企业中,工会的作用与地位,尤其是在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下,没有受到冲击与动摇。工人是企业的主人,工会成为“福利工会”,维权的职责体现不明显,劳动者的权益几乎不受侵害,

继续教育管理制度汇编.doc

佛冈县金博士职业培训学校 继续教育管理制度汇编 目录 一、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管理制度 (1) 二、继续教育培训收费管理办法 (2) 三、继续教育基地教师聘任管理办法 (2) 四、任课教师备课、上课管理制度 (3) 五、教学质量督导评估制度 (3) 六、培训效果跟踪评估制度 (4) 七、班主任工作职责 (4) 八、学员考勤管理办法 (5) 九、考试管理制度 (5) 十、后勤保障工作制度 (6) 十一、继续教育证书登记制度 (6)

为深入贯彻省、市和我县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程的有关文件精神,加快财会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树立良好的教风和学风,保证继续教育培训质量,提高培训效果,结合专业技术人员特点,特制订以下的相关管理制度。 一、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管理制度 1、继续教育基地在佛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县财政局主管部门的领导和管理下,积极开展财会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活动。 2、按照物价部门规定收费标准收取培训费,不以任何名义擅自收取费用。 3、开展面向全县的财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活动,活动内容应侧重财会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法律、法规的培训。 4、按时制定年度培训计划,教学计划,编写教材,保证教学质量。 5、按照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财政厅公布的培训项目,组织培训与教学管理。 6、基地举办的继续教育培训,按照规定保证培训学时,严格考试,及时为合格的学员办理继续教育证书。 7、每年将基地工作总结和本年度举办的继续教育项目的执行情况等材料报上级主管部门。 8、按时参加上级主管部门的评估和审核,完善各项工作。

二、继续教育培训收费管理办法 1、严格执行物价部门和上级规定的收费标准,不以任何名义擅自收取任何费用。 2、学员的培训学习费用由继续教育基地统一上缴到县财政局并为学员出具收费发票。 3、所收培训费应主要用于课时费、管理费、培训基地设施建设和条件改善的开支,充分体现培训经费来自于专业技术人员,用于专业技术人员培训的原则。 三、继续教育基地教师聘任管理办法 1、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为人师表,教书育人,敬业精神强,热爱继续教育事业。 2、具有相关教师任职资格、本学科大学本科(含)或以上学历、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 3、具有所承担本课程教学任务的业务能力和教学水平,业务基础扎实、教学效果好。 4、能认真编写教材,对财会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及法律法规兴趣浓厚。 5、勇于进行教学改革和创新,不断总结教学经验,改进教学内容、方法和手段,提高教学质量。

协会会员管理制度

协会会员管理制度 -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5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协会会员管理制度 协会会员是协会的主体,为了提高协会会员质量、增强协会凝聚力、激发协会的组织活力,依据协会章程,作为章程的补充,特此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协会成立会员管理部,设专人管理会员工作。管理人员必须了解全疆会员的整体情况,了解核心会员的主要情况。会员管理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在会员管理部成立之前,会员管理工作由办公室负责。 第二条协会会员要分类管理,分类方法有4种: 1.按照会内职务, 2.按照会员单位类型, 3.按照会员所在区域, 4.按照会员所在行业。分类管理的目的是要对每一类别的会员的代表性进行评估,提高协会针对各类型会员工作的专业化程度。 第三条协会要为每一个会员建立会员档案,会员档案主要包括:1.会员登记表(包括会员照片),2.会员单位的情况简介,3.会员的会内工作记录。单位会员其会员登记表要加盖会员单位公章或用单位负责人的电子信箱递交的电子会员登记表;个人会员要有本人的亲笔签名或用本人电子信箱递交的电子会员登记表。对于登记表上的各个项目要准确、全面的填写。对于因故退出协会的会员,其档案也要妥善保管。 第四条协会要编制会员通信联络表,对于会员的主要情况及全部的联络方式,都要认真登记,包括:单位、职务、固定电话、手机、传真、电子信箱等,在通信方式方面不能存在盲点和错误,以便通过多种方式进行快捷、准确的联络。 第五条对于会员的会内工作,要进行会员考核登记。对会员参加活动、缴纳会费以及基于协会开展的各种交流与合作等,都要进行登记,并将考核结果作为确定其会内职务和待遇的重要依据。对于会员单位的社会表现,也要及时登记并记入档案,会员必须做社会公共准则的模范执行者,要为协会树立社会形象,一旦发现会员有不良社会行为,证据确凿且社会影响严重者,要依照章程规定提交理事会,讨论取消其会员资格。 第六条会员要坚持权利与义务对等的原则,取消会员资格的条件除了违犯法律、欠缴会费之外,还要将会员对其它会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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