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坪县农业局农业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兰坪县农业局农业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兰坪县农业局农业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兰坪县农业产业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农业项目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云南省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财政资金管理规章制度,结合我县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农业项目资金主要指由中央、省、州县级财政安排用于推动农业产业发展的资金。其它农业项目资金、农业专项资金一并纳入本办法管理。中央和省级农业部门安排的农业项目资金参照本办法规定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农业项目资金使用的主要目标是以农业项目为载体,全面推动我县农业装备现代化、农业生产标准化、农业经营规模化、农业管理企业化、农业服务社会化、农产品流通市场化。通过扶持新型市场经营主体,发展具有国内(国际)先进水平的农业生产设施(农产品加工设备),扩大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规模,加快农业设施化生产步伐,提高农业企业管理水平,实现农业产业高效、优质、高产,带动农民增收致富,推动农村经济快速发展。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县范围内,中央、省级转移支付支农项目、县人民政府授权县农业局分配、实施、管理的农业项目、县财政局涉农整合分配的项目。

第五条县农业局项目办负责编制当年农业项目投资计划、项目实施的内容和建设地点,对农业项目的实施进展进行监督管理。

第二章立项原则

第六条农业项目资金扶持原则:突出重点、突出特色、突出规模;扶持创新、扶持增量、扶持品牌;项目公开、标准公开、结果公开。

县农业农村局根据产业发展规划和产业发展实际需要制定相应的具体扶持办法。

第七条县农业项目资金扶持重点:各类市场经营主体实施优势明显、特色鲜明、规模适度、效益显著,辐射范围广、带动功能强、增收效果好的项目;县人民政府确定的重点建设区域、重点建设项目、重点产业和重点农业龙头企业;农业服务企业开展服务创新、模式创新。

第八条县级农业项目资金支持对象:符合现代农业发展要求的成长型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业技术推广、科研、培训、服务机构,农业生产服务组织,农村家庭农场、农庄,农业生产大户等。

第九条农业项目资金的补贴标准及使用范围:

1、县农业农村局相关业务管理科室根据归口管理产业的发展规划及需要编制产业发展规划,引导市场生产主体按照市场需求实施农业产业发展项目,扩大适销对路产品的产量,提高产品

品质,增强产品的市场竞争能力,对本年度产业发展项目的种类、个数、补助标准进行详细具体的规定。

2、县级农业项目资金扶持的项目,县级财政补助资金原则上不超过项目新增投入的二分之一。

3、补助资金必须用于项目建设的直接开支,与项目相关的新技术引进和推广可列入项目开支,不得列支日常工作运转的经费支出费用。

第三章项目立项

第十条农业项目资金的申报应符合以下条件:申报的项目符合全县农业产业发展规划,具有地域特色、优势突出;项目集中连片,形成规模,能达到项目指南规定的起点规模要求;项目预期可取得良好的社会、经济、生态效益。

第十一条以下项目将优先扶持:申报单位农产品已获无公害(或无公害以上)等级产品认证,生产基地通过检测获得无公害(或无公害以上)等级产地认证;使用安全生产、清洁生产等实用技术;建设节地、节水、节电、节肥的集约型农业设施;农户通过组建合作组织等方式组织起来,开展高效设施农业生产;项目效益显著、示范性好、带动功能强、辐射范围大;对全县脱贫攻坚工作起积极推动作用的农业产业项目。

第十二条县农业局会同县财政局、县发改局根据农业产业发展规划和县委、县政府发展现代农业的要求,综合考虑州政府对县政府的考核目标任务等因素,依据县财政对农业产业发

展的财力安排情况,确定当年申报农业产业项目资金的控制指标及申报项目。

第十三条农业项目资金必须严格按照“公开申报、部门审核、专家评审、结果公示、绩效评价”的程序进行管理。

1、公开申报。根据控制指标及申报项目要求,由相关业务管理处室编制下年的农业项目指南,农业项目申报指南主要包括立项原则、开发目标、主导产业、资金规模、项目任务、主要建设内容等。农业项目申报指南由县农业局、县财政局会审后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申报资金总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项目需在怒江州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县农业局根据项目申报指南组织各市场经营主体进行申报。申报项目经县农业、县财政局、县发改局核实,进行初审后报州农业局、州财政局、州发改局按程序进行审核后再上报省农业局、省财政局、省发改局。

县农业局建立农业项目库,县农业局、财政局审核后确定的项目,由县农业局发展计划处按农业产业分类录入农业项目库。下年立项的农业产业发展项目原则上从农业项目库中抽取。根据产业发展需要或实际情况确需新增的项目,由业务管理处室提出,经局务会集体研究后可纳入当年项目。

2、部门审核。县农业局各相关业务管理处室根据当年的《产业发展指导意见》、《产业扶持办法》,按1:2的比例从农业项目库中挑选项目进行竞争性立项,提出立项项目名单,县农业

局组织财政局农财股和相关科室主管进行行政审查,审查后按1:1.5的比例提出竞争立项的初步名单。

3、专家评审。县农业局建立农业产业发展项目评审专家库。由各业务管理处室推荐对本专业有较高专业造诣、在业务上有一定影响的专家作为评审专家,入选专家库的专家原则上应有高级职称。评审专家候选人经业务处室推荐后填写评审专家审批表,经人事处审批后录入评审专家库。

县农业局、县财政局共同对竞争立项初步名单进行审核,并组织专家评审。评审专家由县农业局从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随机抽取的评审专家不少于5人。专家评审后必须出具专家评审意见。

4、结果公示。经专家评审符合条件的项目,由局党委会(或局务会)集体研究,根据项目的规模及当年的预算资金确定项目扶持资金的额度,扶持资金的额度安排方案经与县财政局沟通后报县政府分管领导审定。县政府分管领导同意后,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进行公示。

5、绩效评价。项目完成后,县农业局各相关业务管理处室应组织对项目实施情况、资金使用及绩效目标情况进行绩效自评。财政部门在自评的基础上进行复评。

第十四条项目申报需提交的材料:

1、县农业局和县级财政局、县发改委联合行文的正式申报文件。

2、申报项目以下资料需一并提供复印件:企业、合作组织营业执照,与基地农户的定单、收购合同、合作协议、参股证明、供种合同、技术服务协议、产品或产地认证书等;征用农民土地进行规模化种养殖或工厂化生产的项目,需提供有关土地流转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第四章项目管理

第十五条县农业局各相关业务管理科室对各项目单位的项目实施进行业务指导,对项目实施进度和质量进行检查监督,确保项目建设进度;按要求及时汇总上报归口管理项目的实施进度、存在问题、实施经验和成效。

第十六条县农业局会同纪检监察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监督农业项目管理主体履职情况,查处农业项目违规违纪行为。

第十七条对项目实施中出现的可能影响项目实施进度、建设质量及党风廉政等重大问题,由相关科室及时向分管领导报告,分管领导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并提交局务会集体研究。

第十八条县农业局和县级财政局要加强对支持的农业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指导。县农业局业务管理处室在项目完成后应督促项目单位完成项目绩效自评工作。

第五章项目验收

第十九条项目承担单位要在规定的建设期内及时完成项目任务,在项目完成前一个月向县级农业局提出验收申请,

县级农业局收到项目验收申请书后,及时会同县农业局相关业务管理科室和县财政局、县发改局进行项目验收。

第二十条县农业局相关业务管理科室和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对已完成的农业产业发展项目及时组织验收。可以通过委托、招标、购买等方式,确定第三方进行验收,第三方验收必须按照项目书的内容及县农业局规定的标准进行验收。县纪检监察部门、县审计部门可对委托验收的项目进行抽查,如发现第三方验收单位收受项目单位财物、不按规定标准验收的一律列入黑名单,今后不得再承担项目验收工作。

第二十一条项目验收小组由3-4名相关专业技术和管理专家组成,验收小组根据项目建设内容,听取项目执行情况汇报,对现场或实物进行核实,写出验收报告和评价意见。

第二十二条验收内容包括项目执行情况、项目建设任务完成情况、效益分析、资金管理等方面。验收以项目建设指标为依据,项目资金使用必须与项目规定的用途吻合,并符合报账制管理的要求。验收时进行量化指标考核。

第六章资金管理

第二十三条县农业局应将农业项目资金安排情况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资金总额超过1000万元的项目除在网站进行公示外,还应在《怒江报》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的监督。

第二十四条农业项目资金的拨付应在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前提下进行拨付,如有异议应查明情况后方能拨付。

第二十五条农业项目资金实行报账制,各项目单位要按照财政项目资金报账管理规范进行管理、使用和报账。

第二十六条县农业局会同财政局不定期对专项资金使

用情况进行检查,对重点项目需要委托社会中介机构进行审计。

第七章考核

第二十七条对项目执行成绩突出、效果显著的单位,在下年度的项目安排上可以优先考虑。对没有完成年度项目实施任务或者不按规定用途使用专项资金的项目单位或相关责任部门,将责令整改,无法整改的收回项目资金,并取消其下年市级项目资金申报资格。

第二十八条对严重违反项目资金管理制度,挪用、挤占、截留、私分项目资金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追回违规资金,并由有关部门依照有关党纪政纪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由县农业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兰坪县农业局农业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兰坪县农业产业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农业项目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云南省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财政资金管理规章制度,结合我县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农业项目资金主要指由中央、省、州县级财政安排用于推动农业产业发展的资金。其它农业项目资金、农业专项资金一并纳入本办法管理。中央和省级农业部门安排的农业项目资金参照本办法规定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农业项目资金使用的主要目标是以农业项目为载体,全面推动我县农业装备现代化、农业生产标准化、农业经营规模化、农业管理企业化、农业服务社会化、农产品流通市场化。通过扶持新型市场经营主体,发展具有国内(国际)先进水平的农业生产设施(农产品加工设备),扩大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规模,加快农业设施化生产步伐,提高农业企业管理水平,实现农业产业高效、优质、高产,带动农民增收致富,推动农村经济快速发展。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县范围内,中央、省级转移支付支农项目、县人民政府授权县农业局分配、实施、管理的农业项目、县财政局涉农整合分配的项目。

第五条县农业局项目办负责编制当年农业项目投资计划、项目实施的内容和建设地点,对农业项目的实施进展进行监督管理。 第二章立项原则 第六条农业项目资金扶持原则:突出重点、突出特色、突出规模;扶持创新、扶持增量、扶持品牌;项目公开、标准公开、结果公开。 县农业农村局根据产业发展规划和产业发展实际需要制定相应的具体扶持办法。 第七条县农业项目资金扶持重点:各类市场经营主体实施优势明显、特色鲜明、规模适度、效益显著,辐射范围广、带动功能强、增收效果好的项目;县人民政府确定的重点建设区域、重点建设项目、重点产业和重点农业龙头企业;农业服务企业开展服务创新、模式创新。 第八条县级农业项目资金支持对象:符合现代农业发展要求的成长型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业技术推广、科研、培训、服务机构,农业生产服务组织,农村家庭农场、农庄,农业生产大户等。 第九条农业项目资金的补贴标准及使用范围: 1、县农业农村局相关业务管理科室根据归口管理产业的发展规划及需要编制产业发展规划,引导市场生产主体按照市场需求实施农业产业发展项目,扩大适销对路产品的产量,提高产品

项目资金筹措方案样板

项目资金筹措方案 (一)项目总投资 本项目总投资估算约人民币,具体构成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 1.前期征地和拆迁费用; 2.土建工程费用; 3.装饰装修工程费用; 4.水电安装工程费用; 5.其他配套工程费用。 (二)项目投资计划 1.项目投资计划表 为保证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优化各种资金的利用,根据主管部门对项目所要求的开发顺序和时间要求,以及根据项目本身的实际情况和项目建设进度计划。具体投资计划投资计划安排如下表: 项目投资计划表 2.项目建设投资计划横道图 经研读招标及相关文件,根据本建设项目的特点,以及优化资金使用,将整个项目分专项工程实施建设,进行流水作业施工,优化投资方案,优化配套机械设备,对期中进度及投资目标进行跟踪管理,严格按计划控制进度及投资,通过进度及投资计划的对比分析,采取相应措施作出调整,确保工期以及投资目标。 具体投资计划见《建设项目投资控制计划横道图》。

建设项目投资控制计划横道图

(三)项目融资资金来源 我公司具有良好的融资能力,项目公司成立后,设立融资管理组,随即着手项目资金融资工作,本项目融资由六部分组成:一是公司银行账户上的流动资金;二是银行贷款,我公司已与湖北英山农村合作银行签订了流动资金贷款合同;三是公司全体股东及部分员工筹措的资金;四是我公司即将回笼嘉城名居项目的部分工程款;五是与我公司长期合作的材料供应商同意延期支付部分材料款,现已取得材料供应商就该项目建设可延期支付材料款的承诺书;六是英山县五环新型墙材有限公司注资。以上融资将是我公司对本项目建设投资的有力保障。 本项目资金来源如下表所示: 资金筹措来源一览表 (四)资金到位承诺 资金到位承诺书见附件1。 (五)投资收益 投资收益定为本项目建设总投资的8%。即:6000万元×8%=480万元。 (六)项目建设投资保证措施 为确保本项目按进度计划顺利进行,根据本项目特点,我们将采取如下具体措施: 1.将投资密度比较大的分部工程尽量押后施工,诸如其他配套工程等。 2.融资计划应比投入资金计划超前,时间及资金数量需有余地。 3.将整个项目分期,分段,进行项目分解、工期目标分解,按各项目的适应性安排施工,各主体工程的施工期错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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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项目管理制度

农业项目资金管理制度 各县(市)农业项目建设单位要贯彻落实《农业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办法》,建立严格的项目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条严格项目资金使用管理,不能挤占、挪用、套用项目资金。规范财务核算管理,项目资金要实行专 帐核算、专户管理,专款专用; 第二条各县 ( 市) 项目建设单位要按照《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规定,设置独立的 规范会计行为,严禁白条入 基建财务会计机构或在有关机构中指定专人负责基本建设财务会计工作,账,严禁 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或资料进行会计核算。 项目单位违反以上规定的,停止拨付工程款,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撤销该项目,追回全部中央投资,同 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于项目单位财会人员明知资金使用不符合规定,不予制止,又 不向有关领导和上级部门反映的,要追究有关财会人员的责任。情节严重的,建议当地财政部门吊销其会计证。 第三条不得擅自改变批复的投资规模和资金使用结构,财务管理不规范的要及时进行整改和规 范; 第四条认真落实配套资金。各地承诺的配套资金要明确,当年县(市)配套、自筹资金不到位的项目,下 年不得申报同类项目。 农业项目监督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项目监管工作力度,地区农业局成立了项目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地区农业局将把项目督查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来抓,把在建项目执行情况做为项目推荐申报的重要依据。 第一条项目县市应成立相应的项目管理机构并有专人负责、专人管理,同时由地区农业局项目办公室组织 牵头,局相关业务科 (室 )、局属单位参与组成督查组进行重点督查,最后形成总体督查情 况总结,并向局务会议汇报通过后,及时上报农业厅项目监管部门,并在一定范围内以书面形式进行情况通报; 第二条各相关业务科 (室) 、业务(中心)站要结合业务工作、调研任务对本行业项目进行认真 检查,完成项目建设阶段性或专项总结上报地区农业局项目办公室; 第三条局项目办公室及相关业务单位、科(室)结合地区负责的竣工验收项目,对在建的重点项目进行严 格抽查; 第四条项目建设单位按照今年项目督查的安排开展认真自查, 2 月、6 月、 9 月底前向地区农 业局项目办公室、相关业务单位上报自查自验报告;所有项目验收前必须进行竣工决算审计。 第五条各县(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项目监管职责,加强项目建设督促检查,检查辖 区内已建成竣工项目的验收准备情况。及时向地区农业局上报县、市项目督促检查工作情况总结。项

农业部门已经成为农业信息化的主力军

农业部门已经成为农业信息化的主力军 记者8月25日从农业部信息中心在青海省省会西宁市召开的“全国农业网站发展座谈会暨农业信息中心主任会议”获悉,我国农业信息化已经进入了以政府行政部门为主导、以农业部门开展公益性信息服务服务为基础,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和社会各方面力量作用,快速发展的新阶段。农业部门已经成为农业信息化的主力军,各级农业信息中心是农业信息化的重要技术支撑力量,农业网站是农业信息化的重要工作抓手。 农业信息化:进入快速发展的新阶段 在新世纪新阶段推进农业信息化,必须客观分析其发展趋势与脉络。现在,我国农业信息化已经进入了以政府行政部门为主导、以农业部门开展公益性信息服务服务为基础,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和社会各方面力量作用,快速发展的新阶段。 新阶段具有新特点:一是政府主导。提供公共信息服务作为政府的重要职能,政府必须高度重视、统筹规划、加大投入、加快建设,在推进农业信息化中发挥主导作用;二是公益服务。农业信息化建设为公益性、基础性事业,具有需求迫切、基础薄弱、覆盖面广、受益民众多的特点,是当前政府优先、重点支持的公益事业;三是需求复杂。不同部门、不同行业,各类企业、合作组织、农户等主体有不同的信息需求;四是渠道多样。由于各地社会信息化整体水平和经济实力的差别,农业信息化的推进方式也各不相同。在农业信息服务方面,必须因地制宜,积极探索,多渠道、多手段综合、多模式共用;五是渗透交织。信息技术在农业领域广泛应用,农业信息化渗透到农业生产、加工、流通、科研教育、技术推广、消费等各个环节,与农业各产业紧密地交织结合在一起。 因此,我们必须把握新阶段的新特点,在政府主导下,坚持公益性服务为基础,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多元化、全社会合力推进农业信息化建设事业不断向前发展。 农业部门:农业信息化的主力军 农业部门对农业信息工作高度重视,积极探索,卓有成效。1992年党的十四大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目标后,农业部随即提出了加强农村信息服务体系的总体构想并着力推进,十多年来,特别是“十五”以来,围绕实施“‘十五’农村市场信息服务行动计划”,狠抓信息服务网络延伸、信息资源开发和信息发布(服务)三个着力点,信息体系建设和信息服务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农业信息服务在政府职能转变中的重要地位得以确立,农业行政部门为主体的多元化的立体农业信息服务工作体系逐步形成。 目前,全国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均设立了信息工作职能机构和信息中心,97%的地(市)、80%左右的县级农业部门设置了农业信息管理和服务机构,56%的乡镇成立了信息服务站,发展农村信息员队伍近17万人,加上遍布县、乡的农技、畜牧、农机、经管、水产等推广队伍的信息服务人员,一个纵横交错的信息服务队伍已经初步形成。 农业部以农业影视中心、农民日报、农村杂志社、农广校、中国农业信息网“五个一”作为信息服务的核心媒体,通过一站通农村供求信息全国联播、网上展厅、全国农业网站信息联播、“三电合一”等应用系统纵向贯通全国。各地农业部门在多年的实践中,探索出了符合中国国情的、面向“三农”、打通信息服务“最后一公里”的“三电合一”、“电波入户”、“百万农民上网工程”和“信息进村入企”等丰富多彩又富有成效的信息服务模式。一个以农业部门为主体、多种方式服务的信息网络已经开始形成。在农业部门的组织和带动下,各涉农部门、各类农业中介组织、科研院所、农业企业也积极开展面向农民的信息服务,以政府为主导的农业信息服务多元化主旋律已经唱响。 农业信息中心:农业信息化的重要技术支撑力量 伴随着我国农业信息化的发展步伐,各级农业信息中心从无到有、从弱到强、从小到大、从可有可无到不可或缺,逐步成长壮大,发展到今天,已经成为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系统中

农业项目管理与评价

浅议农业项目管理与评价 浅议农业基本建设项目财务管理 【摘要】农业基本建设项目投资对今后农业的发展、提升农业生产抗灾能力至关重要。本文针对当前农业基建项目财务管理实践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从基建项目前期工作、实施、竣工验收三个环节提出了加强农业基建项目财务管理的建议。 【关键词】农业;基本建设项目;财务管理 近年来,随着国家对农业投入的力度加大,农业基本建设项目投资逐年增加,单项资金规模动辄成百上千万。以“十五”期间国家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为例,投资资金规模达181.2亿元,其中:中央财政共投入资金92.7亿元,地方配套和群众自筹资金88.5亿元。然而,这些庞大的基建资金在使用和管理上出现了诸多问题,贪污、挤占、挪用等违规违纪现象经常发生,给国家和人民造成了严重损失。为保证国家资金的安全、合理和有效使用,提高投资效益、规范农业基本建设项目财务管理、强化财务监督势在必行。 一、当前农业基本建设项目财务管理实践中存在的问题 (一)项目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执行不力 项目建设单位对建立内部控制制度不够重视,内部控制制度残缺不全或有关内容不够合理。更多的是有章不循,将已订立的内部控制制度“印在纸上,挂在墙上”,以应付有关部门的检查、审计,而不管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如何。遇到具体问题多强调灵活性,使项目内部控制制度流于形式,失去了应有的刚性和严肃性。 (二)建设资金管理不严,财务管理不规范 部分建设单位领导和财务人员不熟悉新的农业基本建设项目财务管理制度,不重视项目资金管理,部分资金不能专款专用,甚至改变了资金用途。项目资金管理不规范,财务人员的职能仅限于会计核算,既不参与项目前期工作,项目实施过程中又无法根据财务管理的需要主动参与监督,造成被动应付,弱化了项目财务管理的职能。 (三)项目概算科学性、合理性差,细化程度不够 有些基建项目的可行性论证流于形式,甚至捏造论证的基础数据,项目工程投资成本测算不合理,导致概算不切实际,造成项目投资建设内容不能完成。项目预算细化不够,概算不适应国库集中支付和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需要。 (四)重“争项目”、轻“建项目” 一些地方在申报项目时,受“跑步(部)前(钱)进”潜规则影响,抱着“不要白不要”的态度,只重视项目资金的争取,不注重调查研究和项目论证,设计方案不切实际、内容粗糙,不适应项目实际建设需要。项目执行时难以按正常的程序做出合理的调整变更,随意调整建设内容。 (五)地方财政困难,配套资金落实不到位 自1994年国家实施分税制改革以来,落后地区本级财政收入较少,基层财政可支配财力不多,保吃饭、保机构运行都有问题,基本上无力解决基本建设项目配套资金问题。但有些项

农业项目管理规定

农业项目管理规定 Prepared on 24 November 2020

农业项目资金管理制度 各县(市)农业项目建设单位要贯彻落实,建立严格的项目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条严格项目资金使用管理,不能挤占、挪用、套用项目资金。规范财务核算管理,项目资金要实行专帐核算、专户管理,专款专用; 第二条各县(市)项目建设单位要按照、等规定,设置独立的基建财务会计机构或在有关机构中指定专人负责基本建设财务会计工作,规范会计行为,严禁白条入账,严禁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或资料进行会计核算。 项目单位违反以上规定的,停止拨付工程款,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撤销该项目,追回全部中央投资,同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于项目单位财会人员明知资金使用不符合规定,不予制止,又不向有关领导和上级部门反映的,要追究有关财会人员的责任。情节严重的,建议当地财政部门吊销其会计证。 第三条不得擅自改变批复的投资规模和资金使用结构,财务管理不规范的要及时进行整改和规范; 第四条认真落实配套资金。各地承诺的配套资金要明确,当年县(市)配套、自筹资金不到位的项目,下年不得申报同类项目。 农业项目监督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项目监管工作力度,地区农业局成立了项目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地区农业局将把项目督查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来抓,把在建项目执行情况做为项目推荐申报的重要依据。 第一条项目县市应成立相应的并有专人负责、专人管理,同时由地区农业局项目办公室组织牵头,局相关业务科(室)、局属单位参与组成督查组进行重点督查,最后形成总体督查情况总结,并向局务会议汇报通过后,及时上报农业厅项目监管部门,并在一定范围内以书面形式进行情况通报; 第二条各相关业务科(室)、业务(中心)站要结合业务工作、调研任务对本行业项目进行认真检查,完成项目建设阶段性或专项总结上报地区农业局项目办公室; 第三条局项目办公室及相关业务单位、科(室)结合地区负责的竣工验收项目,对在建的重点项目进行严格抽查; 第四条项目建设单位按照今年项目督查的安排开展认真自查,2月、6月、9月底前向地区农业局项目办公室、相关业务单位上报自查自验报告;所有项目验收前必须进行竣工决算审计。 第五条各县(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项目监管职责,加强项目建设督促检查,检查辖区内已建成竣工项目的验收准备情况。及时向地区农业局上报县、市项目督促检查工作情况总结。项目监督检查应重点围绕项目程序、前期工作、工程质量、项目资金、招投标及合同、、开工条

项目开发资金筹措方案样板

. 项目资金筹措方案 (一)项目总投资 本项目总投资估算约人民币,具体构成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 1.前期征地和拆迁费用; 2.土建工程费用; 3.装饰装修工程费用; 4.水电安装工程费用; 5.其他配套工程费用。 (二)项目投资计划 1.项目投资计划表 为保证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优化各种资金的利用,根据主管部门对项目所要求的开发顺序和时间要求,以及根据项目本身的实际情况和项目建设进度计划。具体投资计划投资计划安排如下表: 项目投资计划表 2.项目建设投资计划横道图 经研读招标及相关文件,根据本建设项目的特点,以及优化资金使用,将整个项目分专项工程实施建设,进行流水作业施工,优化投资方案,优化配套机械设备,对期中进度及投资目标进行跟踪管理,严格按计划控制进度及投资,通过进度及投资计划的对比分析,采取相应措施作出调整,确保工期以及投资目标。 具体投资计划见《建设项目投资控制计划横道图》。

建设项目投资控制计划横道图

(三)项目融资资金来源 我公司具有良好的融资能力,项目公司成立后,设立融资管理组,随即着手项目资金融资工作,本项目融资由六部分组成:一是公司银行账户上的流动资金;二是银行贷款,我公司已与湖北英山农村合作银行签订了流动资金贷款合同;三是公司全体股东及部分员工筹措的资金;四是我公司即将回笼嘉城名居项目的部分工程款;五是与我公司长期合作的材料供应商同意延期支付部分材料款,现已取得材料供应商就该项目建设可延期支付材料款的承诺书;六是英山县五环新型墙材有限公司注资。以上融资将是我公司对本项目建设投资的有力保障。 本项目资金来源如下表所示: 资金筹措来源一览表 (四)资金到位承诺 资金到位承诺书见附件1。 (五)投资收益

农业服务领域视频信息平台解决方案

农业服务领域视频信息平台建设解决方案 西安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关旭 2009年3月29日发表于价值中国网 https://www.360docs.net/doc/051533268.html,/Blog/307848.aspx 关键词:农业服务信息网络视频电视移动视频远程诊断 今年来,基于互联网的视频会议软件在应用技术上已经比较成熟,随着互联网的普及,网络视频系统在政府、企业服务中有了较为广泛的应用。另外一方面,3G技术的应用和推广,进一步满足了无线上网对带宽的需求,从而将网络视频系统应用范围从室内拓展到田间地头和任何3G网络覆盖的地方。而农业服务领域对网络的需求更多地体现在田间地头,因此,在农业服务领域建设网络视频系统不仅条件更加成熟,而且充分利用网络视频系统和无线宽带上网技术,对创新服务模式、提高服务效能、降低服务成本方面带来新的机遇,将在农业服务领域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 根据农业服务信息化过程中视频技术应用的经验和做法,重点结合3G技术应用,总结农业服务领域视频信息平台建设解决方案如下,供参考: 一、农业服务领域视频信息平台的技术特点及基本用途 1、农业服务领域视频信息平台的技术特点 ①高清晰度的视频 网络视频软件采用了先进的视频编码技术,更大的压缩比使得无论在哪种网络环境下都能提供更高清晰度的视频。 ②无延时的清晰的语音 先进的音频编码和更合理的传输方式使我们的音频更加清晰和稳定、没有延时现象。真正的使您有面对面交谈的感觉。 ③适应各种网络环境 支持服务器分布和服务器集联,更好的利用的带宽资源。这种结构更好的为政府、企业节约了带宽的昂贵支出。同时支持移动视频终端3G上网接入,如果采用笔者推荐的移动音视终端,还能够实现动态调整焦距。 ④安全性 音频、视频、文档数据都采用了标准的256位加密方式,使您在进行通讯或会议的时候不必担心您的资料被盗取。

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财政部令84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4号) 财政部对《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29号、第60号)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已经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部长楼继伟 2016年9月6日 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保证资金安全有效和项目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以下简称预算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农业综合开发是指中央政府为支持农业发展,改善农业生产基本条件,优化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综合效益,设立专项资金对农业资源进行综合开发利用和保护的活动。 第三条农业综合开发的主要任务是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和生态建设,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带动农民增收,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和农业现代化。 第四条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包括土地治理项目和产业化发展项目。

土地治理项目包括高标准农田建设,生态综合治理,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等。 产业化发展项目包括经济林及设施农业种植基地、养殖基地建设,农产品加工,农产品流通设施建设,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等。 第五条农业综合开发实行国家引导、民办公助的多元投入机制,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资金和项目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因地制宜,统筹规划; (二)集约开发,注重效益; (三)产业主导,突出重点; (四)公平公开,奖优罚劣。 第六条依照统一组织、分级管理的原则,合理划分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以下简称国家农发办)和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广东省农垦总局(以下统称省)农业综合开发机构(以下简称农发机构)的管理权限和职责。 国家农发办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国农业综合开发工作,拟订农业综合开发政策制度和发展规划,管理和统筹安排中央财政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对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进行监管。 省级农发机构负责管理和指导本地区农业综合开发工作,拟定本地区农业综合开发具体政策和发展规划,分配本地区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组织开展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管理,确定本地区各级农发机构的管理职责,对本地区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进行监管。 第七条农业综合开发主要扶持农业主产区,重点扶持粮食主产

(完整版)项目申报资金筹措方案

项目申报资金筹措方案 (一)项目总投资 本项目总投资估算约人民币, 具体构成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 1. 平台开发费用; 2. 非物质文化曲艺发掘整理费用; 3. 音视频内容生产费用; 4. 非物质文化曲艺宣传推广费用; 5. 其他配套费用。 (二)项目投资计划 1. 项目投资计划表 为保证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优化各种资金的利用,根据主管部门对项目所要求的开发顺序和时间要求,以及根据项目本身的实际情况和项目建设进度计划。具体投资计划投资计划安排如下表: 项目投资计划表 2. 项目建设投资计划横道图 经研读招标及相关文件,根据本建设项目的特点,以及优化资金使用,将整个项目分专项工程实施建设,进行流水作业施工,优化投资方案,优化配套机械设备,对期中进度及投资目标进行跟踪管理,严格按计划控制进度及投资,通过进度及投资计划的对比分析,采取相应措施作出调整,确保工期以及投资目

标。 具体投资计划见《建设项目投资控制计划横道图》。

建设项目投资控制计划横道图

(三)项目融资资金来源 我公司具有良好的融资能力,项目公司成立后,设立融资管理组,随即着手项目资金融资工作,本项目融资由六部分组成:一是公司银行账户上的流动资金;二是银行贷款,我公司已与XX银行签订了流动资金贷款合同;三是公司全体股东及部分员工筹措的资金;四是我公司即将回XX项目的部分工程款;五是与我公司长期合作的材料供应商同意延期支付部分材料款,现已取得材料供应商就该项目建设可延期支付材料款的承诺书;六是XX有限公司注资。以上融资将是我公司对本项目建设投资的有力保障。 本项目资金来源如下表所示: 资金筹措来源一览表 (四)资金到位承诺 资金到位承诺书见附件1 (五)投资收益

农业部关于加强农业建设项目管理工作方案(农计发[2005]39号)

农业部关于加强农业建设项目管理工作方案(农计发[2005]39号)

【发布单位】农业部 【发布文号】农计发[2005]39号 【发布日期】2005-06-14 【生效日期】2005-06-14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文件来源】农业部 农业部关于加强农业建设项目管理工作方案 (农计发[2005]3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机、畜牧、农垦、渔业厅(委、局、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部有关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2005年中央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农业建设项目管理,确保建设进度和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按照农业部党组关于转变作风、推动工作、促进发展的要求,我部制定了《农业部关于加强农业建设项目管理工作方案》。现将方案印发执行,请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本单位加强农业建设项目管理工作方案,并于今年7月15日前报我部备案。 农业部 二○○五年六月十四日 农业部关于加强农业建设项目管理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2005年中央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农业建设项目管理,确保建设进度和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按照农业部党组关于转变作风,推动工作,促进发展的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必要性和紧迫性 党中央、国务院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近年来不断加大农业投入力度,对改善农业基础设施条件,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发挥了重要作用。加强项目管理,实现投资目标,是落实中央投入政策,促进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重要举措。

随着“两个趋向”论断的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将继续增加,农业建设领域将不断扩大,项目管理的任务越来越重;同时,基本建设管理法律法规逐步完善,对农业建设项目管理工作的要求越来越高。迫切需要各级农业部门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提高管理实效。 近年来,各级农业部门高度重视农业建设工作,采取了完善规划,健全制度,强化监管,落实责任等一系列措施,农业项目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不断加强,农业投资效益明显提高。但“重争取投资,轻项目管理”的倾向依然存在,前期工作不扎实,建设进度缓慢,财务管理薄弱,以及违反基本建设管理程序等问题时有发生。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抓紧解决上述问题十分必要而紧迫。 二、工作思路 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决定》,以完善规划为基础,加强前期工作;以制度建设为保障,规范管理行为;以队伍建设为手段,增强服务能力;以监督管理为重点,解决突出问题;以总结评价为依据,改进管理工作。通过项目管理水平的提高,实现投资效益提高,农业基础设施条件改善,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增强的目标。 从今年开始,力争用三年的时间,逐步建立一套比较完善的项目管理制度,培养一批业务熟悉的农业项目管理人才,创建一个透明高效的项目管理信息网络,形成责任明确、监管有力、协调高效的管理机制,更好地发挥投资效益。 三、工作重点 (一)完善建设规划,搞好前期工作 根据国民经济和农业发展“十一五”规划,抓紧制定和完善以农业“七大体系”为主体的重大农业建设规划。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紧密结合当地实际,与国家相关规划和地方发展规划相衔接,研究制定本区域的农业建设规划。以建设规划为基础,根据实际需要,区分轻重缓急,充分利用已有工作基础,加快项目前期准备工作,提高前期工作质量,储备一批重大项目,为争取投资打好基础。当前要重点做好优粮工程、种养业良种工程、动植物保护、渔政渔港、农村沼气和退牧还草等方面的项目前期工作。 (二)健全管理制度,规范建设行为 农业部根据国家投资体制改革决定和相关配套规章的要求,修改和完善基建项目管理和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管理规章。组织制定《农业建设项目专家评估办法》、《农业建设项目初步设计评审委托管理办法》、《农业建设项目检查工作细则》、《农业建设项目违规问题处理规定》和《农业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制度》等管理工作制度。同时,加快制定农业工程建设标准,进一步提高项目建设的规范化水平。 各级地方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应根据国家和农业部颁布的项目管理规章,结合本地实际,逐步完善项目管理制度体系,把项目管理真正纳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

农业财政资金项目申报标准文本(苗木培育

农业财政资金项目申报标准文本 森林生态效益补助资金-国有苗圃补助

项目名称良种苗木培育 项目实施单位安徽省滁州市来安县苗圃 项目申报部门安徽省滁州市来安县财政局 项目申报文号来林〔2011〕号 项目申报日期2011年7月28日 一、项目基本信息 单位:万元 1.项目名称良种苗木培育 2.资金类别森林生态效益补助资金-国有苗圃补助 3.项目属性 4.总投资21.00 其中:申请财政补助10.00

1).中央财政 2).省级财政10.00 3).市地财政 4).县及县以下财政 5.项目单位名称:安徽省滁州市来安县苗圃 地址:来安县新安镇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电话: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摘要 1·项目与项目单位概况立项背景:随着生产力水平和社会文明程度的提高,生态环境建设和城乡绿化美化成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改善人民群众生活质量的重要组成部分。花卉、园林苗木的生产是农民群众特别是青年人创业的一条重要渠道。来安县苗圃充分利用优越的自然气候条件和良好的群众基础,大力发展园林绿化苗木、花卉产业,以满足社会日益增长的绿化苗木、花卉市场需求。 建设目标:本项目建设目标是拟建成一个集品种选育、新技术开发、应用示范以及工厂化、规模化、标准化为一体,具有先进水平的花卉

苗木繁育与高新技术生产示范基地。为企业发展拓展新空间,同时通过加快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开发和推广,带动花卉苗木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换代,促进当地花卉苗木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项目单位情况:国有来安县苗圃成立于1959年,现有经营面积350亩,拥有总资产650万元,流动资产320万元,年施工能力达到100万元。有各类园林苗木面积达300亩,主要品种有乔木类、灌木类和花卉类计100多种。我场专门从事城市园林绿化景观工程的景观设计、施工和养护管理;并从事城市园林绿化植物材料花卉,苗木的生产经营。是一家以市场为导向,以诚信为根本,集专业性、技术性、科学性经营于一体的正在实现双赢发展的国有园林单位。努力树立国有苗圃的良好社会形象。我场技术力量雄厚,职工队伍技术素质高,具备丰富的园林苗木栽培、管理经营。现有干部职工50人,其中林业高级工程师1人,林业工程师4人,助理工程师2人,具有高级职称的林业技工20多人,中级技工10多人。" 2·投资必要性分析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产业政策和林业行业以及县域地方经济发展规划,具有较强的示范带动作用。项目具有优越的自然资源、良好的建设条件,业主单位具有现成的产品自销能力、有较强的资金投入能力,地方政府也积极支花卉苗木产业的发展。本项目建设能够产生较好的生态效益,对城市绿化和地区生态环

浙江省财政农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浙江省财政农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财政农业专项资金(以下简称农业专项资金)管理,进一步提高农业专项资金管理的科学性、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按照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由财政性资金设立的,具有特定目标和专门用途,实行项目管理的各类农业专项资金。 农业基本建设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特大防汛抗旱资金、农业救灾资金、财政扶贫资金、动植物疫病防治补助资金和面向农民的各类直接补贴资金等不适用于本办法。 第三条农业专项资金管理是指对农业专项资金设立、申报、分配、拨付、使用、监督和绩效评价的管理。 第四条农业专项资金管理的基本原则: 1.依法行政和规范管理原则; 2.公开、公正、公平和效率原则; 3.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并重原则; 4.公共财政和财权与事权相匹配原则; 5.资金整合和以绩效为导向原则。 第五条财政部门会同农口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主管部门)负责农业专项资金管理,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负责农业专项资金的项目管理。 第六条各级财政部门要建立健全农业专项资金整合工作机制,通过规划引导、部门协调、统筹安排,优化配置各部门、各渠道安排的支农资金,逐步形成项目安排科学、投向重点突出、使用规范高效的支农资金管理运行机制。要建立完善农业专项资金整合考评制度和考评结果应用制度。 第二章设立 第七条农业专项资金的设立要符合各级政府确定的农业农村发展重点领域重点项目扶持导向目录。

第八条设立农业专项资金须有必要性分析、政策依据和绩效目标,同时明确支持范围、支持对象、支持环节和资金用途、支持方式、起止时间等要素。 支持范围是对支持对象空间和时间上的限定。 支持对象是指符合农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或立项指南规定资格和条件的种养大户、规范化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业龙头企业、行政事业单位、村级经济组织和其他各类经济组织。 支持环节和用途是指资金用于项目建设全流程中的具体环节和支出内容。 支持方式即财政补助方式,包括补助、贴息、以奖代补、奖补结合、先建后补等具体方式。 起止时间是指农业专项资金初始设立和结束的期限。 第九条对申请设立的农业专项资金,主管部门应建立评审制度,进行可行性综合评价,明确相应的项目管理措施,并区分轻重缓急,按序排列,报送同级财政部门。 第十条财政部门对拟设立的农业专项资金各要素的完整性和合规性进行审核,进行综合平衡后,按规定程序报批。 第十一条农业专项资金设立后不得随意变更,执行过程中因政策等原因确需调整的,应按原程序报批。 第十二条已设立的农业专项资金,年度预算安排与绩效及预算执行进度挂钩。 第十三条农业专项资金执行到期后应自动停止。如需继续执行的,应按规定程序重新申报。 第三章项目申报 第十四条农业专项资金实行项目库管理。 第十五条农业专项资金的项目申请单位即项目建设单位,应按有关农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或立项指南的规定向所在地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提交项目申报书、项目申报标准文本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必要的附件,并按规定如实提供本单位的组织形式、财务状况、自筹资金以及项目实施拟达到的目标等有关情况。项目申请单位要保证提交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申报标准文本及附件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第十六条申报省级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联合立项的农业专项资金,应按照财政管理体制和有关农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或立项指南的规定,由当地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联合以正式文件上报省级主管部门,抄送省财政厅(另有规定的除外)。符合申请条件的省级部门或单位,可按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或立项指南的规定,向省级主管部门申报项目, 抄送省财政厅。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申报部门须对申报项目的真实性和上报文件的合规性负责。

项目申请书模板

项目申请书模板 项目申请报告通用文本 第一章申报单位及项目概况1、项目申报单位概况。包括项 目申报单位的主营业务、经营年限、资产负债、股东构成、主要 投资项目、现有生产能力等内容。 2、项目概况。包括拟建项目的建设背景、建设地点、主要建 设内容和规模、产品和工程技术方案、主要设备选型和配套工程、投资规模和资金筹措方案等内容。 第二章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行业准入分析1、发展规划分析。拟建项目是否符合有关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专 项规划、区域规划等要求,项目目标与规划内容是否衔接和协 调。 2、产业政策分析。拟建项目是否符合有关产业政策的要求。 3、行业准入分析。项目建设单位和拟建项目是否符合相关行 业准入标准的规定。 第三章资源开发及综合利用分析1、资源开发方案。资源开 发类项目,包括对金属矿、煤矿、石油天然气矿、建材矿以及水(力)森林等资源的开发,应分析拟开发资源的可开发量、自然品质、赋存条件、开发价值等,评价是否符合资源综合利用的要 求。

2、资源利用方案。包括项目需要占用的重要资源品种、数量 及来源情况;多金属、多用途化学元素共生矿、伴生矿以及油气 混合矿等的资源综合利用方案;通过对单位生产能力主要资源消 耗量指标的对比分析,评价资源利用效率的先进程度;分析评价 项目建设是否会对地表(下)水等其它资源造成不利影响。 3、资源节约措施。阐述项目方案中作为原材料的各类金属矿、非金属矿及水资源节约的主要措施方案。对拟建项目的资源消耗 指标进行分析,阐述在提高资源利用效率、降低资源消耗等方面 的主要措施,论证是否符合资源节约和有效利用的相关要求。 第四章节能方案分析1、用能标准和节能规范。阐述拟建项 目所遵循的国家和地方的合理用能标准及节能设计规范。 2、能耗状况和能耗指标分析。阐述项目所在地的能源供应状况,分析拟建项目的能源消耗种类和数量。根据项目特点选择计 算各类能耗指标,与国际国内先进水平进行对比分析,阐述是否 符合能耗准入标准的要求。 3、节能措施和节能效果分析。阐述拟建项目为了优化用能结构、满足相关技术政策和设计标准而采用的主要节能降耗措施, 对节能效果进行分析论证。 第五章建设用地、征地拆迁及移民安置分析1、项目选址及 用地方案。包括项目建设地点、占地面积、土地利用状况、占用 耕地情况等内容。分析项目选址是否会造成相关不利影响,如是

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全文

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全文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中的以工代赈资金依照发展改革委制定的有关以工代赈管理办法进行管理。下面YJBYS小编为大家精心搜集了关于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全文,欢迎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 到大家!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国家有关扶贫开发方针政策等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是国家财政预算安排用于支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村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边境地区、国有贫困农场、国有贫困林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贫困团场(以下简称各地)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改善扶贫对象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增强其自我发展能力,帮助提高收入水平,促进消除农村贫困现象的专项资金。 本办法所指扶贫对象是指根据中央扶贫标准、地方扶贫标准识别认定的农村贫困家庭、贫困 人口。 第三条中央财政预算安排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按使用方向分为发展资金、以工代赈资金、 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三西”农业建设专项补助资金、国有贫困农场扶贫资金、国有贫困林场扶贫资金、扶贫贷款贴息资金。 第四条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中的以工代赈资金依照发展改革委制定的有关以工代赈管理办法 进行管理。 “三西”农业建设专项补助资金依照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扶贫办制定的有关“三西”农业建设专项 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国有贫困农场扶贫资金和国有贫困林场扶贫资金的管理,由财政部分别 会同国家民委、农业部、国家林业局,根据资金用途的特点,依据本办法另行规定。

扶贫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的管理由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扶贫办、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根据资金用途的特点,依据本办法另行规定。 第二章资金预算与分配 第五条中央财政贯彻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精神,依据减贫工作需要和财力情况,在年度预算中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地方各级财政根据各地减贫工作需要和财力情况,每年预算安排一定规模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并逐年加大投入规模。省级财政安排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规模应达到中央补助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规模的一定比例,有关资金投入情况作为绩效评价的重要因素。 第六条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主要投向国家确定的连片特困地区和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贫困村,其中新增部分主要用于连片特困地区。 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坚持向西部地区(包括比照适用西部大开发政策的贫困地区)、贫困少数民族地区、贫困边境地区和贫困革命老区倾斜。 第七条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主要按照因素法进行分配。资金分配的因素主要包括各地扶贫对象规模及比例、农民人均纯收入、地方人均财力、贫困深度等客观因素和政策性因素。客观因素指标取值主要采用国家统计局等有关部门提供的数据。政策性因素主要参考国家扶贫开发政策、中央对地方扶贫工作考核及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绩效评价情况等。 地方各级财政安排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应主要采取因素法分配,资金分配的因素及指标取值由各地自行确定。 第三章资金使用与拨付 第八条各地应按照国家扶贫开发政策要求,结合当地扶贫开发工作实际情况,紧密围绕促进减贫的目标,因地制宜确定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范围。各地确定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范围必须遵循如下基本方向:

资金筹措方案

资金筹措方案 一、投融资能力(此项20分:根据投标人承诺出资的项目资本金额度、近三年期末货币资金存量及金融机构对投标人的授信额度情况进行评分) 此项主要为我方提供银行存款证明及各银行对我公司的授信额度及授信等级证书即可。目前资金结算中心正在办理银行存款证明及授信等级证书,建行对我公司的30亿授信协议已经签署。 二、项目投资方案(此项20分:根据投标人自有资金情况、拟投入项目投资公司的自有资金额度、资金来源及保障措施、其余建设资金额度、资金筹措的应急预案以及有关融资协议情况进行评分) 1、公司资金情况 我公司银行存款账面固定存款额为5亿元;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峡分行葛洲 坝支行签订了短期银行透支协议,透支额度为3亿元;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经通 过决议向葛洲坝第一工程有限公司苏州BT项目注资5.25亿元。(附件:集团公司董事 会关于苏州BT项目资本金注入的决议、一公司银行存款证明、短期银行透支协议) 2、融资方案 公司拟将投入自有资金2亿元、集团注入资金5亿元、项目贷款28亿元,共35亿元作 为项目建设资金。三种融资方式各占项目建设资金的比例为5.7%、14.3%、80% 。(附 件:苏州BT项目银行贷款意向书)

3、资金筹措应急预案:如果银行贷款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到位,我公司将会动用在银行的 固定存款5亿元和短期透支额3亿元,共计8亿元作为临时调剂资金,来保证项目建设 的资金需求。 4、项目投资公司增资方案:由于项目投资公司属于葛洲坝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独家全额 出资,当项目投资公司需增资时,一公司通过相关会议决策程序后,直接进行增资。 5、建设期保险方案:若我单位中标,在签订完工程合同后,一个月内完成与有实力的保险 公司联系及购买本工程的“工程一切险”和“第三方责任险”的足额保险,保险范围包 括建安工程和临时工程,同时购买足额的员工意外伤害险和财产设备保险,确保工程顺 利完成。 6、投资控制目标和保证措施 投资控制目标 1、建设期总控制投资控制在批准的概算内控制依据: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工程项目施 工预算文件,作为业主与施工、监理单位签订价款的基础和成本控制的主要依据。 2、主要费用: 建安工程费、工程质量监理费、勘察设计费、拆迁补助费、青苗赔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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