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50284-98飞机库防火设计规范.doc

GB50284-98飞机库防火设计规范.doc
GB50284-98飞机库防火设计规范.doc

GB50284-98《飞机库设计防火规范》

8电气

8.1 供配电

8.1.1 飞机库消防用电设备的供电设备的供电电源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配电系统规范》GB50052的规定。I、II类飞机库的消防电源负荷等能应为一级,III类飞机库消防电源等级应为二级。

8.1.2 消防用电的正常电源宜单独引自变电所,当难以设置单独的电源线路时,应接自飞机飞机库低压电源总开关的电源侧。

8.1.3 消防用电设备的两回电源线路应分开敷设。

8.1.4 电源总进线处的开关和倒换电源的开关,应采用能断开相线和中性线的开关。

8.1.5 飞机库低压线路应按下列规定设置接地故障保护:

1飞机库的低压线路电源总进线处或库内变电所低压出线上应设置能延时发出信号的漏电保护器。

2插座回路上应设置额定动作电流不大于30m A、瞬时切断电路的漏电保护器。8.1.6 飞机库内应采用不延燃的铜苡电线、电缆。

8.1.7 飞机库内电源插座距地面安装高度应大于1.0m。

8.1.8 飞机库内爆炸危险区域的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1区:飞机停放和维修区地面以下与地面相通的地沟、地坑及其相通的地下区域。

2 2区:

1) 飞机停放和维修区及与其相通而无隔断的地面区域,其空间高度到地面上0.5m 处;

2) 飞机停放的维修区内距飞机发动机或飞机油箱水平距离1.5m,并从地面向上延伸到机翼和发动机外壳表面上方1.5m处.

8.1.9 1区和2区的电气设备和电气线路的选用、安装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的有关规定。

8.1.10 消防配电设备应有明显标志。

8.2 电气照明

8.2.1 飞机停放和维修区内疏散用应急照明的地面照度不应低于0.51x 。

8.2.2 当应急照明采用蓄电池电源时,其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少于20min 。

8.2.3 安全照明用的特低电压电源应为由降压隔离变压器供电的电源。特低电压回路导线和所接灯具金属外壳不得接保护地线。

8.3 防雷和接地

8.3.1 飞机库的防雷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的有关规定。防直接雷击应满足第三类防雷建筑物要求,防感应雷击应满足第二类防

雷建筑物要求。

8.3.2 在飞机停放和维修处应设置泄放飞机静电电荷的接地插座。插座的接地导线宜就近接通地下基础钢筋或金属管道。

8.3.3 飞机库低压电气装置应采用TN——S系统,应急发电机电源装置宜采用IT 系统。

8.3.4 飞机库内电气装置应实施等电位联结。

8.4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8.4.1 飞机库应设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8.4.2 在飞机停放和维修区内设置的火灾控测器宜按下列要求选择:

1 屋顶承重构件区宜选用感温探测器。

2 在飞机维修工作区宜选用火焰探测器、约外光束感烟探测器。

3 在地面以下的地下室和地沟内有可燃蒸气聚集的空间宜选用可燃气体探测器。

8.4.3 除本节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J 116的有关规定。

8.5 灭火设备的控制

8.5.1 消防泵的电气控制设备应具有手动和自动启动方式,并应防止两台或多台消防泵同时启动。内燃机驱动的消防泵定多台同时启动。

8.5.2 稳压泵应按灭火设备的稳压要求自动启停。当灭火系统的压力达不到稳压要求时,控制设备应发出声、光信号。

8.5.3 泡沫一水雨淋系统应由感温探测器组合控制自动启动。

8.5.4 翼下泡沫灭火系统、远控泡沫炮灭火系统和高倍数泡沫灭火系统宜由火焰探测器或红外光束感烟探测器组合制自动启动。

8.5.5 泡沫一水雨淋系统启动时,应能同时启动的相关的翼下泡沫灭火器系统。8.5.6 泡沫枪、移动式高倍数泡沫发生器和消火栓旁应设置手动启动消防泵的按钮,并应将反馈信号引至消防控制室。

8.5.7 I、II类飞机库应设消防控制室,消防控制室应靠近飞机停放和维修区。II 类飞机库的消防控制室应设观察窗。

8 电气

8.1 供配电

8.1.1 本条为飞机库消防用电负荷分级的个体划分。消防用电设备包括机库大六传动机构、人员疏散照明、火灾报警和控制系统等。当不采用柴油机泵时,电动消防也属消防用电设备。关于电源的设置,《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条文中已有较具体

的说明。

8.1.2 消防用电的正常电源单独引自变电所或接自低压电源总开关的电源侧时,可在飞机库断开电源进行电气检修时仍能保证由正常电源供给消防用电。

8.1.3 两回电源线路经分开敷设可避免被同时烧断电源的危险。

8.1.4 电源线路发生接大地故障或其他某些故障可导致中性线对地电位带危险电位,当在飞机库内进行电气检修时,此电位可引起电击事故,也可因对地打火引起爆炸或火灾事故。因此电源总进线处和两个电源倒换处的开关应能断开相线的中性线,以实施电气隔离,消除电气检修时的电击和爆炸火灾事故。

8.1.5 接地故障可引起人身电击事故,也可因电弧、电火花和高温引起电气火灾。由于其故障电流较小,熔断器、断路器等过流保护电器往往不能有效及时地将其切断,故需设二级漏电保护器,以其高灵敏度的动作性能可靠和及时地切断接地故障。插座回路上30mA瞬时漏电保护器用作防人身电击兼防电气火灾;电源进线上的带延时的漏电保护器主要用于防电火灾。

8.1.6 铝导体极易氧化,氧化层具有高电阻率使边接处电阻增大,通过电流时易发热。铜、铝接头处容易形成局部电池而使铝表面腐蚀,增大接触电阻。加上其他一些原因,铝线连接如处理不当很易起火。而铜线的连接接头起火的危险小得多。电缆的绝缘材料不延燃,可减少火势蔓延危险。

8.1.7 燃汕蒸气比重较空气大,易积聚在低处,而插座在接用电源时易产生火花,因此即便在1区和2区外的区域内,插座的安装高度也不宜小于1.0m,以策安全。

8.1.8飞机库的爆炸和火灾危险的性质见本规范总则的说明。由于现行国家标准《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内无飞机库类型的等级和范围划分的典型示例,故本规范等效采用《美国国家电气法规》(NFPA70)第513节飞机库的规定进行划分。

8.2 电气照明

8.2.1、8.2.2 两条规定的应急照明用于人员疏散。发生火灾时需将存放的飞机拽出飞机库,这时另有专用的带照明灯的拖车将飞机拖出,不由飞机库内固定安装的照明光源来照明。

8.2.3 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与民用电力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GBJ65第2.0.7条关于安全特低电压的规定不符合国际电工标准的规定,在应用中屡发生电气事故,在新修订的《交流电气装置接地设计规范》送审稿中已将此条删除。本条系按国际电工标准IEC 364-4-1第411.1条编写。按此条要求进行设计后,当220/380V线PE 线带故障电压和特低电压回路绝缘损坏时,都不会发生包括电气火灾在内的电气事故。

8.3 防雷和接地

8.3.1 飞机库内爆炸火灾危险区域仅属局部区域,根据《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第3.5.2条规定,按第三类防雷建筑物防直接雷击,按第二类防雷建筑物感应雷击。8.3.2 泄放飞机机身所带静电电荷的接地极接地电阻不大于1000 即可,本条规定就近接通地下基础钢筋和金属管道接地已满足要求。

8.3.3、8.3.4 两条系国际电工标准《爆炸性气体环境(矿井除外)中的电气装置》IEC 79-14第6.2条、6.3条和现行国家标准《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 50054的有关规定制订。TN-S系统的PE线不通过工作电流,不产生电位差;等电位联结能使电气装置内的电位差减少或消除,它对一般环境内的电气装置也是基本电气安全要求,它们都能在爆炸和火灾危险电气装置中有效地避免电火花的发生,总等电位联结可消除TN-C-S系统电源线路中PEN电压降在库内引起电位差,因此飞机库内实施总等电位联结后也可采用TN-C-S系统,但PE线和N线必须在总配电箱内即开始分开。

关于飞机库应急发电机电源装置采用IT系统的规定系引用国际电工标准《保安电源》IEC 364-5-56的第561.1及561.2条,在短路故障中绝大多数为接地短路故障,而IT系统在发生第一次接地适中故障后仍能安全地继续供电,提高了消防应急电源持续供电的可靠性。由于我国一般工业与民用电气装置彩IT系统尚缺乏经验,因此条文采用了“宜”这一严格程度用词。

8.4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8.4.1 针对飞机载油进库维修和飞机价值昂贵的特点,本条规定I、II、III类飞机库均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8.4.2 屋顶承重构件区设感温探测器的目的的主要是保护钢屋架。飞机维修工作区设火焰探测器的作用是快速发现燃油火。为了减少误报,一般选用红外一紫外火焰探测器。但目前四内外生产的探测航空煤油火焰的探测器,其探测距离均在20~40m 范围内,由于飞机维修工作区内安装探测器的位置受到限制,仅安装红外一紫外火焰探测器必然有相当大范围内存在“盲区”。故补充设置红外光束线型感烟探测器。

8.5 灭火设备的控制

8.5.1 同时启动多台电动消防泵,使供电电压过低,消防泵电动机将无法启动,故规定逐台启动消防泵。如果需多台泵同时启动时,可采用内燃机直接驱动的消防泵。

8.5.2 灭火系统达不到稳定的压力,说明系统发生漏水事故,控制设备应发出信号通报值班人进行检查找出原因及时维修,恢复灭火系统的正常工作压力。

8.5.3 I类飞机库包括若干套泡沫一水雨淋系统,其保护区应和感温探测器位置相对应,从而实现分区控制。

8.5.4 对飞机库的灭火设计要求是快速反应,快速灭火。美国消防协会NFPA-409飞机库防火标准要求30s内控制火灾,60s内扑灭火灾。所以要求自动灭火。

8.5.5 泡沫一水雨淋灭火系统喷出的泡沫被飞机机翼遮挡,所以要同时启动翼下泡沫灭火系统。单独启动翼下泡沫灭火系统时,不要求同时启动泡沫一水雨淋系统。

8.5.7 Ⅱ类飞机库需要在消防控制室内手动操纵远控泡沫炮,观察窗的位置要使消防值班人员看到整个飞机停放和维修区,尽量避免飞机遮挡视线使值班人员无法看到泡沫炮转动的情况。

情感语录

1.爱情合适就好,不要委屈将就,只要随意,彼此之间不要太大压力

2.时间会把最正确的人带到你身边,在此之前,你要做的,是好好的照顾自己

3.女人的眼泪是最无用的液体,但你让女人流泪说明你很无用

4.总有一天,你会遇上那个人,陪你看日出,直到你的人生落幕

5.最美的感动是我以为人去楼空的时候你依然在

6.我莫名其妙的地笑了,原来只因为想到了你

7.会离开的都是废品,能抢走的都是垃圾

8.其实你不知道,如果可以,我愿意把整颗心都刻满你的名字

9.女人谁不愿意青春永驻,但我愿意用来换一个疼我的你

10.我们和好吧,我想和你拌嘴吵架,想闹小脾气,想为了你哭鼻子,我想你了

11.如此情深,却难以启齿。其实你若真爱一个人,内心酸涩,反而会说不出话来

12.生命中有一些人与我们擦肩了,却来不及遇见;遇见了,却来不及相识;相识了,却来不及熟悉,却还要是再见

13.对自己好点,因为一辈子不长;对身边的人好点,因为下辈子不一定能遇见

14.世上总有一颗心在期待、呼唤着另一颗心

15.离开之后,我想你不要忘记一件事:不要忘记想念我。想念我的时候,不要忘记我也在想念你

16.有一种缘分叫钟情,有一种感觉叫曾经拥有,有一种结局叫命

中注定,有一种心痛叫绵绵无期

17.冷战也好,委屈也罢,不管什么时候,只要你一句软话,一个微笑或者一个拥抱,我都能笑着原谅

18.不要等到秋天,才说春风曾经吹过;不要等到分别,才说彼此曾经爱过

19.从没想过,自己可以爱的这么卑微,卑微的只因为你的一句话就欣喜不已

20.当我为你掉眼泪时,你有没有心疼过

防排烟系统设计规范

建筑防排烟的一般规定 1.1 建筑中的防烟可采用自然通风方式或机械加压送风方式;排烟可采用自然排烟方式或机械排烟方式。 1.2 民用建筑下列部位应设置防烟设施: 1 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 2 消防电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 3 高层建筑的避难层(间); 4 人民防空工程避难走道的前室; 1.3 民用建筑下列部位应设置排烟设施: 1 高层建筑面积超过100m2非高层公共建筑中建筑面积大于 300 m2且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地上房间; 2 总建筑面积大于200 m2或一个房间建筑面积大于50 m2且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地下、半地下建筑或地下室、半地下室; 3 多层建筑设置在一、二、三层且房间建筑面积大于200 m2或设置在四层及四层以上或地下、半 地下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高层建筑内设置在首层或二、三层以及设置在地下一层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 4 长度超过20m的疏散走道;多层建筑中的公寓、通廊式居住建筑长度大于40m的地上疏散走道; 5 中庭; 6 非高层民用建筑及高度大于 24m的单层公共建筑中,建筑占地面积大于1000 m2的地上丙类仓库;

7 汽车库。 1.4 防烟与排烟系统中的管道、风口及阀门等必须采用不燃材料制作,且风道不宜采用土建风道; 当防排烟系统采用金属管道时,其钢板厚度按《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02》高压系统选用。 1.5 机械加压送风系统、排烟系统和补风系统的风速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采用金属管道时,不宜大于20m∕s; 2 采用内表面光滑的混凝土等非金属管道时,不宜大于15m∕s; 3 机械加压送风口不宜大于7m∕s;排烟口不宜大于10m∕s;机械补风口不宜大于10m∕s,公共聚集场所不宜大于5m∕s;自然补风口不宜大于3m∕s0 1.6 加压送风机、排烟风机和用于排烟补风的送风机宜设置在通风机房或室外屋面上。风机房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h的隔墙和1.5h的楼板及甲级防火门与其他部位隔开。若确有困难时,可设置在吊顶等专用空间内,空间四周的围护结构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 1.0h的不燃烧体,风机周围应有大于600mm勺操作空间。若风机设在屋面上,应有防护措施,防止雨水、虫、鸟等异物等进入。 1.7 防烟与排烟管道在防火阀、排烟防火阀两侧各2.0m范围内的风管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5h ,以保证火灾时防火阀、排烟防火阀正常工作。 1.8 机械加压送风管道和用于机械排烟的补风管道不宜穿过防火分区或其他火灾危险性较大的房 间,当必须穿越时,应在穿过处设置防火阀,加压送风管道防火阀的动作温度为70C ,补风管 道防火阀的动作温度可为280 °C。 1.9 防烟系统和补风系统的室外进风口宜布置在室外排烟口的下方,且高差不宜小于 3.0m;当水平 布置时,水平距离不宜小于10m 09年最新修订防排烟设计规范(修订稿) 一?建筑防排烟的一般规定 1.1建筑中的防烟可采用自然通风方式或机械加压送风方式;排烟可采用自然排烟方式或机械排 烟方式。

GB50284-98飞机库防火设计规范.doc

GB50284-98《飞机库设计防火规范》 8电气 8.1 供配电 8.1.1 飞机库消防用电设备的供电设备的供电电源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配电系统规范》GB50052的规定。I、II类飞机库的消防电源负荷等能应为一级,III类飞机库消防电源等级应为二级。 8.1.2 消防用电的正常电源宜单独引自变电所,当难以设置单独的电源线路时,应接自飞机飞机库低压电源总开关的电源侧。 8.1.3 消防用电设备的两回电源线路应分开敷设。 8.1.4 电源总进线处的开关和倒换电源的开关,应采用能断开相线和中性线的开关。 8.1.5 飞机库低压线路应按下列规定设置接地故障保护: 1飞机库的低压线路电源总进线处或库内变电所低压出线上应设置能延时发出信号的漏电保护器。 2插座回路上应设置额定动作电流不大于30m A、瞬时切断电路的漏电保护器。8.1.6 飞机库内应采用不延燃的铜苡电线、电缆。 8.1.7 飞机库内电源插座距地面安装高度应大于1.0m。 8.1.8 飞机库内爆炸危险区域的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1区:飞机停放和维修区地面以下与地面相通的地沟、地坑及其相通的地下区域。 2 2区: 1) 飞机停放和维修区及与其相通而无隔断的地面区域,其空间高度到地面上0.5m 处; 2) 飞机停放的维修区内距飞机发动机或飞机油箱水平距离1.5m,并从地面向上延伸到机翼和发动机外壳表面上方1.5m处. 8.1.9 1区和2区的电气设备和电气线路的选用、安装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的有关规定。 8.1.10 消防配电设备应有明显标志。 8.2 电气照明 8.2.1 飞机停放和维修区内疏散用应急照明的地面照度不应低于0.51x 。 8.2.2 当应急照明采用蓄电池电源时,其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少于20min 。 8.2.3 安全照明用的特低电压电源应为由降压隔离变压器供电的电源。特低电压回路导线和所接灯具金属外壳不得接保护地线。 8.3 防雷和接地 8.3.1 飞机库的防雷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的有关规定。防直接雷击应满足第三类防雷建筑物要求,防感应雷击应满足第二类防

商场防火设计要求

仅供参考[整理] 安全管理文书 商场防火设计要求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第1 页共5 页

商场防火设计要求 商场的新建、扩建和改建,除必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外,还应注意以下要求: (一)提高耐火等级 1、商场营业厅的建筑耐火等级,一般应不低于二级。 2、商场内的吊顶和其他装饰材料,应严加控制,不准使用可燃材料。吊顶宜采用轻钢龙骨,装饰材料须选用不燃烧并经过防火测试合格、核准销售的防火装饰材料和绝缘隔热材料。 3、对原有的可燃木结构建筑和耐火极限较低的钢架结构建筑,以及可燃的吊顶等,必须进行改建,提高其耐火极限。在钢屋架和钢柱上可喷涂防火涂料或敷贴防火隔热材料。 4、商场内的货架和柜台,应采用金属框架和玻璃板组合制成。柜台外侧与地面之间应密封。如有空隙,需用非燃烧材料封堵,以免顾客乱丢烟头,进入柜台内,引燃抛落在地面的可燃物。 (二)注意布局和分隔 1、商场作为公共场所,顾客所占的面积应认真予以考虑。这方面目前国家尚无规范明确规定,但根据实际情况和参照国外经验,应满足下列要求: (1)柜台、货架同顾客所占的公共面积应有适当比例。综合性大型商场或多层商场,一般应不小于1:1.5,较小的商场最低不小于1:1。 (2)柜台分组布局时,组与组之间的距离,应不小于3m。 (3)顾客所占公共面积,按高峰时间顾客平均流量计算,人均占有面积应不小于0.4m2。 第 2 页共 5 页

2、面积超过1000m2的大型商场,按高层一类建筑要求,应采取防火分区的分隔措施,即每1000m2一个区,区与区之间应加设耐火极限不低于1.2小时的防火卷帘分隔;如商场内装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防火分区的面积限制可增加一倍,即不超过2000m2。 3、对于原有的电梯间及楼梯间、自动扶梯等贯通上下楼层之间的孔洞,如再增加耐火的围蔽结构,安装防火门封闭确有困难时,可以在这些垂直的孔洞口上,安装水幕或距离加密(每1.8m长度安装一个)的自动喷水头保护。 应该阐明的是,当今世界上规定大型公共建筑物必须安装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观念,已经从原来只是为了及时扑灭火火灾以减少财产损失,上升到更主要的为保护人的生命,也包括消防人员进入灭火时的生命安全。 4、商场的小型中转仓库,应同营业厅分开独立设置。无条件开时,应用防火墙分隔。(三)安全疏散 鉴于商场是人员最集中的公共场所,安全疏散尤须重视。 1、影剧院、体育馆等公共场所的入口和出口是分开设置的,出口专门用于散场时安全疏散。商场则不同,集入口和出口于一门,既是入场的大门,又是商场的疏散通道。根据这一特点,商场的门应着重考虑安全疏散的问题。门不仅要有足够的数量,而且应该多方位地均匀设置。 2、商场的门既要考虑顾客进出方便,又要考虑安全疏散的需要,因此不宜设置影响顾客进出和安全疏散的旋转门、弹簧门等。如设置旋转门,必须旁边另设备用的安全疏散门。 3、商场楼梯走道的最小宽度指标,按一、二层0.85m/100人,三层0.77m/100人,四层0.6m/100人的标准计算。 第 3 页共 5 页

高层建筑防火排烟设计规范标准

高层建筑防火排烟设计规范 第一节一般规定 1.1 高层建筑的防烟设施应分为机械加压送风的防烟设施和可开启外窗的自然排烟设施。 1.2 高层建筑的排烟设施应分为机械排烟设施和可开启外窗的自然排烟设施。 1.3 一类高层建筑和建筑高度超过32m的二类高层建筑的下列部位应设排烟设施: (1)长度超过20m的内走道。 (2)面积超过100m2,且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房间。 (3)高层建筑中的中庭和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地下室。 1.4 通风、空气调节系统应采取防火、防烟措施。 1.5 机械加压送风和机械排烟的风速,应符合下列规定: (1)采用金属风道时,不应大于20m / s。 (2)采用内表面光滑的混泥土等非金属材料风道时,不应大于15m / s。 (3)送风口的风速不应大于7m / s;排烟口的风速不应大于10m / s。 第二节自然排烟 2.1 除建筑高度超过50m的一类公共建筑和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居住建筑外,靠外墙的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间前室和合用前室,宜采用自然排烟方式。 2.2 采用自然排烟的开窗面积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防烟楼梯间闪室、消防电梯间前室可开启外窗面积不应小于2.00m2,合用前室不应小于

3.00m2 (2)靠外墙的防烟楼梯间每五层内可开启外窗总面积之和不应小于2.00m2 (3)长度不超过60m的内走道可开启外窗面积不应小于走道面积的2% (4)需要排烟的房间可开启外窗面积不应小于该房间面积的2%。 (5)净空高度小于12m的中庭可开启的天窗或高侧窗的面积不应小于该中庭地面积的5%。 2.3 防烟楼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利用敞开的阳台、凹廊或前室内有不同朝向的可开启外窗自然排烟时,该楼梯间可不设防烟措施。 2.4 排烟窗宜设置在上方,并应有方便开启的装置。 第三节机械防烟 3.1 下列部位应设置独立的机械加压送风的防烟设施: (1)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的防烟楼梯间、消防电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 (2)采用自然排烟措施的防烟楼梯间,其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的前室。 (3)封闭避难层(间)。 3.2 高层建筑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合用前室和消防楼梯间前室的机械加压送风量应由计算确定,或按表3.2-1至表3.2-4的规定确定。当计算值和本表不一致时,应按两者中较大值确定。 防烟楼梯间(前室不送风)的加压送风量表3.2-1

飞机库设计防火规范2008版

飞机库设计防火规范

目录 1 总则 (4) 2 术语 (4) 3 防火分区和耐火等级 (4) 4 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 (5) 4.1 一般规定 (5) 4.2 防火间距 (6) 4.3 消防车道 (6) 5 建筑构造 (7) 6 安全疏散 (7) 7 采暖和通风 (7) 8 电 (8) 8.1 供配电 (8) 8.2 电气照明 (8) 8.3 防雷和接地 (9) 8.4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与控制 (9) 9 消防给水和灭火设施 (9) 9.1 消防给水和排水 (9) 9.2 灭火设备的选择 (10) 9.3 泡沫-水雨淋灭火系统 (10) 9.4 翼下泡沫灭火系统 (11) 9.5 远控消防泡沫炮灭火系统 (11) 9.6 泡沫枪 (11) 9.7 高倍数泡沫灭火系统 (11) 9.8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12) 9.9 泡沫液泵、比例混合器、泡沫液储罐、管道和阀门 (12) 9.10 消防泵和消防泵房 (13) 附录A 飞机库内爆炸危险区域的划分 (14) 本规范用词说明 (14) 3

1 总则 1.0.1 为了防止和减少火灾对飞机库的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的安全,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飞机库的防火设计。 1.0.3 飞机库的防火设计,必须遵循“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针对飞机库火灾的特点,采取可靠的消防措施,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1.0.4 飞机库的防火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 飞机库aircraft hangar 用于停放和维修飞机的建筑物。 2.0.2 飞机库大门aircraft access door 为飞机进出飞机库专门设置的门。 2.0.3 飞机停放和维修区aircraft storage and servicing area 飞机库内用于停放和维修飞机的区域。不包括与其相连的生产辅助用房和其他建筑。 2.0.4 冀下泡沫灭火系统foam extinguishing system for area under wing 用于飞机机翼下的泡沫灭火系统。 3 防火分区和耐火等级 3.0.1 飞机库可分为Ⅰ、Ⅱ、Ⅲ类,各类飞机库内飞机停放和维修区的防火分区允许最大建筑面积应符合表3.0.1 的规定。 表3.0.1 飞机库分类及其停放和维修区的防火分区允许最大建筑面积 注:与飞机停放和维修区贴邻建造的生产辅助用房,其允许最多层数和防火分区允许最大建筑面积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 3.0.2 I类飞机库的耐火等级应为一级。Ⅱ、Ⅲ类飞机库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飞机库地下室的耐火等级应为一级。 3.0.3 建筑构件均应为不燃烧体材料,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表3.0.3的规定。 4

商场消防设计规范

一、建筑设计防火要求 商场的新建、扩建和改建,除必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外,还应注意以下要求: (一)提高耐火等级 1、商场营业厅的建筑耐火等级,一般不应低于二级。 2、商场中的吊顶和其他装饰材料,应严加控制,不准使用可燃材料。吊顶应采用轻钢龙骨,装饰材料须选用不燃烧并经过防火测试合格、核准销售的防火装饰材料和绝热材料。 3、对原有可燃的木结构建筑和耐火极限较低的钢架结构建筑,以及可燃的吊顶等,必须进行改建,提高其耐火极限。在钢屋架和钢柱上可喷涂防火涂料或敷贴防火隔热材料。 4、商场内的货架和柜台,应采用金属框架和玻璃板组合制成。柜台外侧与地面之间应密封。如有空隙,需用非燃烧材料封堵,以免顾客乱丢烟头,进入柜台内,引燃抛落在地面的可燃物。 (二)注意布局和分隔 1、商场作为公共场所,顾客所占的面积应认真予以考虑,满足下列要求: (1)柜台、货架同顾客所占的公共面积应有适当比例,综合性大型商场或多层商场,一般应不小于1:1.5,较小的商场最低应不小于1:1。 (2)柜台分组布局时,组与组之间的距离应不小于3米。 (3)顾客所占公共面积,按高峰时间顾客平均流量计算,人均占有面积应不小于0.4米2。 2、面积不超过1000米2的大型商场,按高层建筑要求,应采取防火分区的分隔措施,即每1000米2为一个区,区与区之间应加设耐火极限不低于1.2小时的防火卷帘分隔;如商场内装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防火分区的面积限制可增加一倍,即不超过2000米2。 3、对于原有的电梯间及楼梯间、自动扶梯等贯通上下楼层之间的孔洞,安装防火门封闭确有困难时,可以在这些垂直孔洞上,安装水幕或加密(1.8米长度安装一个)自动喷水头保护。 4、商场的小型中转仓库,应同营业厅分开独立设置;无条件分开时,应用防火墙分隔。 (三)安全疏散 1、商场的门要有足够的数量,而且应该多方位地均匀设置。 2、商场的门,不宜设置影响顾客人流进出和安全疏散的旋转门、弹簧门等。如设置旋转门,必须在旁边另设备用的安全疏散门。 3、商场楼梯走道底层的最小宽度指标,要符合《建筑防火设计规范》的规定,一、二层为0.65米/100人,三层为0.75米/100人,四层及四层以上为1.00米/100人的标准计算。 4、商场供疏散的门、楼梯等通道,应设置明显的标志和事故照明。 (四)空调冷冻机房及通风管道 1、由于商场多布置在城市繁华中心地段,在选用供空调使用的冷冻机组时,应选择使用氟里昂或不造成破坏大气臭氧层的溴化锂冷冻机组。因为氨冷冻机房属于乙类火灾危险的厂房,氨气泄漏时既会造成人员的严重惊慌(有强烈的刺激气味),在与空气混合达到一定浓度时,遇到明火或电气火花会发生爆炸。 2、空调机房进入每个楼层或防火分区的水平支管上均应按规定设置发生火灾时能自动关闭的防火阀门。 3、空调风管上所使用的保温隔热材料,应选用不燃烧的硅酸铝或岩棉制品。 (五)消防设施 商场的消防设施,应按公共场所从严要求: 1、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淋灭火系统。 2、必须配置足够的灭火器。 二、电气照明设备与线路防火要求 商场的电气装置和线路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电气路线和设备安装,必须符合低压电气安装规程的要求。 2、在吊顶内敷设电气线路,应选用铜芯线,并穿金属管,接头处必须用接线盒密封。 3、电气线路的敷设配线应根据负载情况按不同的使用对象来划分分支回路,以达到局部集中控制又便于检

建筑电气防火规范

电气 第一节消防电源及其配电 第10.1.1条建筑物、储罐、堆场的消防用电设备,其电源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建筑高度超过50m的乙、丙类厂房和丙类库房,其消防用电设备应按一级负荷供电; 二、下列建筑物、储罐和堆场的消防用电,应按二级负荷供电: 1.室外消防用水量超过30L/s的工厂、仓库; 2.室外消防用水量超过35L/s的易燃材料堆场、甲类和乙类液体储罐或储罐区、可燃气体储罐或储罐区; 3.超过1500个座位的影剧院、超过3000个座位的体育馆、每层面积超过3000m2的百货楼、展览楼和室外消防用水量超过25L/s的其他公共建筑。 三、按一级负荷供电的建筑物,当供电不能满足要求时,应设自备发电设备; 四、除一、二款外的民用建筑物、储罐(区)和露天堆场等的消防用电设备,可采用三级负荷供电。 第10.1.2条火灾事故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可采用蓄电池作备用电源,但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少于20min。 第10.1.3条消防用电设备应采用单独的供电回路,并当发生火灾切断生产、生活用电时,应仍能保证消防用电,其配电设备应有明显标志。 第10.1.4条消防用电设备的配电线路应穿管保护。当暗敷时应敷设在非燃烧体结构内,其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3cm,明敷时必须穿金属管,并采取防火保护措施。采用绝缘和护套为 非延燃性材料的电缆时,可不采取穿金属管保护,但应敷设在电缆井沟内。 v 第二节输配电线路、灯具、火灾事 故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 第10.2.1条甲类厂房、库房,易燃材料堆垛,甲、乙类液体储罐、液化石油气储罐,可燃、助燃气体储罐与电力架空线的最近水平距离不应小于电杆(塔)高度的1.5倍,丙类液体储罐不应小于1.2倍。但35kV以上的电力架空线与储量超过200m3的液化石油气单罐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40m。 第10.2.2条电力电缆不应和输送甲、乙、丙类液体管道、可燃气体管道、热力管道敷设在同一管沟内。 配电线路不得穿越风管内腔或敷设在风管外壁上,穿金属管保护的配电线路可紧贴风管外壁敷设。 第10.2.3条闷顶内有可燃物时,其配电线路应采取穿金属管保护。 第10.2.4条照明器表面的高温部位靠近可燃物时,应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保护措施。 卤钨灯和额定功率为100W及100W以上的白炽灯泡的吸顶灯、槽灯、嵌入式灯的引入线应采用瓷管、石棉、玻璃丝等非燃烧材料作隔热保护。 第10.2.5条超过60W的白炽灯、卤钨灯、荧光高压汞灯(包括镇流器)等不应直接安装在可燃装修或可燃构件上。 可燃物品库房不应设置卤钨灯等高温照明器。 第10.2.6条公共建筑和乙、丙类高层厂房的下列部位,应设火灾事故照明: 一、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前室; 二、消防控制室、自动发电机房、消防水泵房; 三、观众厅,每层面积超过1500m2的展览厅、营业厅,建筑面积超过200m2的演播室,人员密集且建筑面积超过300m2的地下室; 四、按规定应设封闭楼梯间或防烟楼梯间建筑的疏散走道。 第10.2.7条疏散用的事故照明,其最低照度不应低于0.5LX。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自备发电机房的照明支线,应接在消防配电线路上。

2019《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整合修订版共10页

最新2019《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整合修订版)解答 1. 问:高层建筑的地下商场若兼作人防,其防火设计能否参照《人防防火规范》来执行? 答:可以。新规范1.0.3条“人民防空工程……当有专门的国家标准时,宜从其规定。” 2. 关于商业服务网点的相关要求: 1)在住宅建筑下面,由首层进入,可以上到该网点的二层,上下两层相加面积不超过300平方的小型营业用房,即进入套内空间后的上下面积之和不超过300平方。 2)仅在首层设置不超过300平方的商业网点是否可行?可行。 3)仅在二层设置商业服务网点是否允许?不允许。 4)如首层设置60平方,二层设置240平方是否可行?如果二层240平方对应的首层也是商业服务网点,则可行,若做其他用途则不行。 5)门的宽度数量等无规定,从商业经营考虑,一般会开的比较大。 6)可否在三层打通楼板使用?不可。 7)网点内是否需要设置封闭楼梯间或者对楼梯本身有燃烧性能及耐火极限的要求?首先不需要封闭楼梯间,其次二层如果不做营业用房,仅供业主辅助使用,不做防火要求;若二层也作为营业用房,楼梯的宽度、坡度等应满足疏散楼梯的要求。宽度一般做1400较好,至少不小于住宅楼梯的疏散宽度。 8)网点内任一点到安全出口的距离应按“不宜大于30M”来执行。理论依据老《高规》6.1.7《建规》5.3.13。 9)相邻商网之间的隔墙做防火墙,墙上装甲级防火门,可否?否。 10)可否设在地下一层和首层。否。 11)首层可否向下开设地下室作为该网点的仓库?不可。 12)是否设消火栓? 对低层而言,无需设置。当面积大于200平方时,则应设消防软管卷盘或轻便消防水龙,《建规》8.3.3。 对高层而言要分别对待: a.下述高层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建筑高度超过100米,无论户内是否设有集中空调的住宅。高度不超过100米,设有集中空调的一类高层建筑。注意:切忌将“商业网点”等同于“户内用房”,前者强调商业功能,后者强调居住功能。(7.6.1条>100M高层、7.6.2条≤100M 的一类高层住宅的户内用房不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b.无自动喷水的应设消防软管卷盘或轻便消防水龙。 对商业服务网点而言,只能设在首二层,因此其疏散,均可按照《建规》执行。 3.厂房内的操作平台、检修平台是否一定要计入防火分区总面积之中?可以不计入。 4.饮料厂建厂房,9层高,下面4层为厂房,上面5层为办公,可否?可以。但是必须明确该厂房属于丙、丁、戊类厂房。

商场的主要防火要求详细版

文件编号:GD/FS-6426 (操作规程范本系列) 商场的主要防火要求详细 版 The Daily Operation Mode, It Includes All The Implementation Items, And Acts To Regulate Individual Actions, Regulate Or Limit All Their Behaviors, And Finally Simplify Management Process. 编辑: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商场的主要防火要求详细版 提示语:本操作规程文件适合使用于日常的规则或运作模式中,包含所有的执行事项,并作用于规范个体行动,规范或限制其所有行为,最终实现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文档所展示内容即为所得,可在下载完成后直接进行编辑。 一、建筑耐火等级 根据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规定,新建商场的耐火等级一般应不低于二级,商场内的吊顶和其他装饰材料,不准使用可燃材料,对原有的建筑中可燃的木构件和耐火极限较低的钢架结构,必须采取措施,提高其耐火等级。商场内的货架和柜台,应采用金属框架和玻璃板组合制成。 二、商场的布局及防火分隔

1.保证人员通行和安全疏散通道面积。商场营业厅作为公共场所,顾客人流所需的面积应予充分考虑。货架同人流所占的公共面积的比例:综合性大型商场或多层商场一般不小于1:1.5;较小的商场最低不小于1:1。人流所占公共面积,按高峰时间顾客平均流量人均占用面积不小于0.4m2。柜台分组布置时,组与组之间的距离不小于3m。 2.商场应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划分防火分区。多层商场地上按2500m2为一个分区,地下按500m2为一个防火分区;如商场装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防火分区面积可增加一倍;高层商场如果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并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装修时,防火分区面积可扩大到4000m2,地下商场防火分区面积可扩大到2000m2。

排烟设计规范

防排烟系统设计的规定与要求 一、防排烟系统在防灾救灾中起的重要作用 当今世界很多重特大火灾事故造成人员大量伤亡和财产的重大损失,主要是火灾现场中的浓烟与烈焰。两者之间更为危害的还是浓烟。浓烟给火灾现场受困人员向外逃生增添了很多艰难险阻,乌黑的浓烟使人视线不清,找不到逃生之路,呼吸困难,吸入浓烟还会中毒,甚至窒息死亡,逃不出火场。另外,浓烟还给进入火场进行救援的人员增加障碍,使人看不见前进道路,行动延缓,搜救目标看不见,错过了很多救人的时间和机会。有时甚至救人未成,反而被烟火所困,危及救援人员的自身安全。造成火灾现场人员逃生难,救援人员救灾难的两难现象。例如:2003年2月18日韩国大邱市地铁火灾,火灾发生后,车站电力照明设备立即自动断电,没有事故照明灯光,更有毒气浓烟弥漫,浓烟排不出去,地铁站内漆黑一片,车上被困人员无法逃生,救援人员因有毒气浓烟威胁,一时难以接近现场救人,造成140人死亡,99人失踪,130人受伤。又如,2004年8月1日巴拉圭首都亚松森市的“Ycuo Bolanos”多层超市火灾,火灾发生后熊熊大火和滚滚浓烟几分钟内席卷了整个超市,因为没有机械排烟系统排烟,救援人员难以开展有效的救人和救火工作,被烟火围困人员无法逃生,造成464人死亡,520人受伤。这两起特大伤亡的火灾事故足以说明火灾浓烟的危害性,更说明了机械排烟系统的重要性。如果这两起火灾的建筑和车上装设了机械排烟系统,且系统启动运作正常的话,及时启动自动排烟风机,把有毒气体和浓烟排走,就不会造成如此重大的伤亡事故。很多高层建筑、地下工程、交通隧道、公共娱乐场所火灾事故造成人员重大伤亡的惨重教训,使人们清楚地认识到设计安装好防排烟系统和确保系统的

飞机库设计防火规范

[全国]《飞机库设计防火规范》 493 页面功能【字体:大中小】【打印】【关闭】 1 总则 1.0.1 为了防止和减少火灾对飞机库的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飞机库防火设计。 1.0.3 飞机库的防火设计,必须遵循“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针对飞机库发生火灾的特点,采取可靠的消防措施,做 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确保质量。 1.0.4 飞机库的防火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 飞机库aircraft hangar 用于停放和维修飞机的建筑物。包括飞机停放和维修区及其贴邻建造的生产辅助用房。 2.0.2 飞机库大门aircraft access door 为飞机进出飞机库专门设置的门。 2.0.3 飞机停放和维修区aircraft storage and servicing area 飞机库内用于停放和维修一架或多架飞机的区域。不包括 与其贴邻建造的生产辅助用房和其他建筑。 2.0.4 泡沫一水雨淋系统foam – water deluge system 既能喷洒泡沫又能喷水的灭火系统。 2.0.5 翼下泡沫灭火系统foam extinguishing system for area under wing 用来扑灭飞机机翼下流散火的泡沫灭火系统。 3 防火分区和耐火等级 3.0.1 飞机库应分为三类。其飞机停放和维修区的防火分区允许最大建筑面积应符合表3.0.1规定。 注:与飞机停放和维修区贴邻建造的生产辅助用房,其允许最多层数和防火分区允许最大建筑面积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 火规范》GBJ16的有关规定。 3.0.2 飞机库的耐火等级应分为一、二两级。Ⅰ类飞机库的耐火等级应为一级。Ⅱ、Ⅲ类飞机库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飞机库地 下室的耐火等级应为一级。 3.0.3 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均应为不燃烧体,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表3.0.3规定。 3.0.4 在飞机停放和维修区内,支承屋顶承重构件的钢柱和柱间钢支撑应采取防火隔热保护措施,并应符合本规范第3.0.3条规定的 耐火极限。

最新《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2整合修订版)

最新《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2整合修订版) 解答 1. 问:高层建筑的地下商场若兼作人防,其防火设计能否参照《人防防火规范》来执行?答:可以。新规范1.0.3条“人民防空工程……当有专门的国家标准时,宜从其规定。” 2. 关于商业服务网点的相关要求: 1)在住宅建筑下面,由首层进入,可以上到该网点的二层,上下两层相加面积不超过300平方的小型营业用房,即进入套内空间后的上下面积之和不超过300平方。 2)仅在首层设置不超过300平方的商业网点是否可行? 答:可行。 3)仅在二层设置商业服务网点是否允许? 答:不允许。 4)如首层设置60平方,二层设置240平方是否可行? 答:如果二层240平方对应的首层也是商业服务网点,则可行,若做其他用途则不行。5)门的宽度数量等无规定,从商业经营考虑,一般会开的比较大。 6)可否在三层打通楼板使用? 答:不可。 7)网点内是否需要设置封闭楼梯间或者对楼梯本身有燃烧性能及耐火极限的要求? 答:首先不需要封闭楼梯间,其次二层如果不做营业用房,仅供业主辅助使用,不做防火要求;若二层也作为营业用房,楼梯的宽度、坡度等应满足疏散楼梯的要求。宽度一般做1400较好,至少不小于住宅楼梯的疏散宽度。 8)网点内任一点到安全出口的距离应按“不宜大于30M”来执行。理论依据老《高规》6.1.7《建规》5.3.13。 9)相邻商网之间的隔墙做防火墙,墙上装甲级防火门,可否? 答:否。 10)可否设在地下一层和首层。 答:否。 11)首层可否向下开设地下室作为该网点的仓库?

答:不可。 12)是否设消火栓? 答:对低层而言,无需设置。当面积大于200平方时,则应设消防软管卷盘或轻便消防水龙,《建规》8.3.3。 对高层而言要分别对待: a.下述高层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建筑高度超过100米,无论户内是否设有集中空调的住宅。高度不超过100米,设有集中空调的一类高层建筑。注意:切忌将“商业网点”等同于“户内用房”,前者强调商业功能,后者强调居住功能。(7.6.1条>100M高层、7.6.2条≤100M 的一类高层住宅的户内用房不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b.无自动喷水的应设消防软管卷盘或轻便消防水龙。 对商业服务网点而言,只能设在首二层,因此其疏散,均可按照《建规》执行。 3.厂房内的操作平台、检修平台是否一定要计入防火分区总面积之中? 答:可以不计入。 4.饮料厂建厂房,9层高,下面4层为厂房,上面5层为办公,可否? 答:可以。但是必须明确该厂房属于丙、丁、戊类厂房。 5.端部房间面积小于75平方,甚至小于60平方,门是否可小于1.4M? 答:不可以。 6.5.2.2条注2、两个不同防火分区的相对外墙之间的间距应满足不同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要求。此条相比原规范严了很多,原为4M,现在要6、9、13等。注3、通过连廊连结的建筑物不应视为同一座建筑。也提高了要求。 7、5.3.1注:住宅建筑的防火分区按单元进行划分,不考虑其建筑面积,通廊式仍应划分防火分区。本条明确了单元式住宅的防火分区划分原则,既按单元划分。 8、楼梯间等疏散通道的隔墙耐火极限为2h,只满足人的疏散时间要求即可;防火墙耐火极限为3h,是为了隔火,使一个防火分区的火不蔓延到另外一个防火分区。二者之间不同。9.在使用预制构件的时候,应注意审核构件的检测报告,一般为四川所、天津所检测。 10、5.5.5条规定公共建筑剪刀楼梯可以采用,但是应分别设置前室。剪刀梯之间的隔墙采用防火玻璃都可以,只要满足耐火极限即可,实际很少采用。 11、5.5.8条4.6层及以上的其他建筑。此条明确了采用封闭楼梯间的层数范围。5层及以下的均可不设,如5F的教学楼、办公楼等。 问:若不设封闭楼梯间,防火分区如何划分?如某教学楼5层,总面积为4000平方,每层

高层建筑防火排烟设计规范

编号:AQ-JS-02513 ( 安全技术)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 高层建筑防火排烟设计规范Code for design of fire protection and smoke extraction of high rise buildings

高层建筑防火排烟设计规范 使用备注:技术安全主要是通过对技术和安全本质性的再认识以提高对技术和安全的理解,进而形成更加科学的技术安全观,并在新技术安全观指引下改进安全技术和安全措施,最终达到提高安全性的目的。 第一节一般规定 1.1高层建筑的防烟设施应分为机械加压送风的防烟设施和可开启外窗的自然排烟设施。 1.2高层建筑的排烟设施应分为机械排烟设施和可开启外窗的自然排烟设施。 1.3一类高层建筑和建筑高度超过32m的二类高层建筑的下列部位应设排烟设施: (1)长度超过20m的内走道。 (2)面积超过100m2,且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房间。 (3)高层建筑中的中庭和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地下室。 1.4通风、空气调节系统应采取防火、防烟措施。 1.5机械加压送风和机械排烟的风速,应符合下列规定: (1)采用金属风道时,不应大于20m/s。

(2)采用内表面光滑的混泥土等非金属材料风道时,不应大于15m/s。 (3)送风口的风速不应大于7m/s;排烟口的风速不应大于 10m/s。 第二节自然排烟 2.1除建筑高度超过50m的一类公共建筑和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居住建筑外,靠外墙的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间前室和合用前室,宜采用自然排烟方式。 2.2采用自然排烟的开窗面积应符合下列规定: (1)防烟楼梯间闪室、消防电梯间前室可开启外窗面积不应小于 2.00m2,合用前室不应小于 3.00m2 (2)靠外墙的防烟楼梯间每五层内可开启外窗总面积之和不应小于2.00m2 (3)长度不超过60m的内走道可开启外窗面积不应小于走道面积的2%

消防部分_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电气专业】

1 1、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 5.5.23 建筑高度大于100m 的公共建筑,应设置避难层(间)。避难层(间)应符合下列规定:(摘录电气相关条文) 7 应设置消防专线电话和应急广播; 8 在避难层(间)进入楼梯间的入口处和疏散楼梯通向避难层(间)的出口处,应设置明显的指示标志; 《火规》6.7.4条3款:各避难层应每隔20m 设臵一个消防专用电话分机或电话插孔。 《民规》13.2.4条3款:各避难层内应设独立的火灾应急广播系统,宜能接收消防控制中心的有线或无线两种播音信号。 指示标志设臵举例

5.5.24 高层病房楼应在二层及以上的病房楼层和洁净手术 部设置避难间。避难间应符合下列规定:(摘录电气相关条 文) 4 应设置消防专线电话和消防应急广播; 5 避难间的入口处应设置明显的指示标志; 高层病房楼避难间设臵举例 2

3 3)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 8.1.7 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需要联动控制的消防设备的建筑(群)应设置消防控制室。消防控制室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单独建造的消防控制室,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3 不应设置在电磁场干扰较强及其他可能影响消防控制设备正常工作的房间附近; 4 疏散门应直通室外或安全出口。 4)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2013 3.4.1 具有消防联动功能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保护对象中应设置消防控制室。 5)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2013 3.4.4 消防控制室应有相应的竣工图纸、各分系统控制逻辑关系说明、设备使用说明书、系统操作规程、应急预案、值班制度、维护保养制度及值班记录等文件资料。 6)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2013 3.4.6 消防控制室内严禁穿过与消防设施无关的电气线路及管路。 本条 1款:注意当利用门卫岗亭兼做消控室的情况 本条4款:规定中“疏散门应直通室外”,要求进出消控室不需要经过其他房间或使用空间而直接到达建筑外,开设在建筑首层门厅大门附近的疏散门可以视为直通室外;“疏散门应直通安全出口”。要求消控室的门通过疏散走道直接连通到进入疏散楼梯的门,不需要经过其他空间。 本条2款(非强制性条文):附设在建筑内的消防控制室,宜设臵在建筑内首层或地下一层,并宜布臵在靠外墙部位。 《浙江省消防技术规范难点问题操作技术指南》规定:新建的消防控制室宜设臵在地上1层或直通下沉式广场等室外开敞空间。消防控制室净面积不应小于10m 2,〃〃〃 消控室设臵举例

【建筑设计总结】第二期 GB50016-201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最新最全解读

5月1日已经开始执行新建规。总体来说,最新版相比上一版调整的地方比较多,但总的来说,相关规范是放宽了。下面是子衿在网上找的比较全的规范解读,希望能给大家做个参考。 ☆☆☆新规范整体解读☆☆☆ 一、整合后的规范标准的修订整体趋于严格。 二、整合后的规范文字更加严谨、细致。 三、整合后的规范章节设置更加合理,条理更加清晰,删除了原规范一些重复出现的条款,合并统一了一些内容相近的条款。 四、整合后的规范将一些含糊不清或容易产生歧义的内容具体化,更便于实际操作。 五、整合后的规范与其他防火设计规范联系更加紧密 术语解读——变化条文对比

常见问题及回答 问题1:在实际工程中,除适用于或者不适用以外的建筑可以套本规范吗? 回答:不要套用,但可以参考。如广播电视建筑等。 问题2:如果专业规范与本规范相互冲突以哪个为准? 回答:通常以本规范为准,因为这是防火规范。但是有些专业比较强的规范,有特殊要求时,应以专业规范为准。 术语解读——建筑高度的计算

常见问题及回答 问题1:夹层的处理 回答:如果坡屋顶内有夹层应计算到最高夹层的楼面。

问题2:山地、台地建筑中一面或两三面外墙全部或局部凌空,其他外墙面覆土的空间算首层还是地下室?建筑高度如何计算? 回答:坡地高层民用建筑在不同条件下进行防火设计时对防火设计高度的确定。防火设计高度确定之后,按照国家现行消防技术标准执行。同时本规范还对坡地建筑消防扑救场地和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设置楼层做了明确的规定。防火分隔(楼板耐火极限、挑檐)、疏散独立且直通室外、消防扑救。 术语解读——裙房的最新界定

术语解读——综合楼的最新界定 常见问题及回答 问题:商业网点中的300平方,指的是一层?还是一、二层之和?如有净高5米多的底层店铺,面积300平方,装修后隔成二层使用,是否可以定义为商业网点?

商场消防规范要求14条详解

商场消防规范要求14条,你造吗 2015-10-20 商业空间作为现代人生活购物、体验、社交的重要场所,近年来商场的消防规范要求也越来越严格,全面了解和掌握消防知识,是每个商业地产规划人必须具备的素质。 一、商场的火灾危险性有哪些? (1)营业大厅面积大,且每层空间上下连通,容易造成火灾蔓延扩大; (2)可燃商品多,容易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3)商场人员聚集、流动量大,容易造成重大伤亡; (4)电气照明设备多,导致火灾的因素多; (5)扑救难度极大。 二、商场电器照明设备火灾危险性有哪些? 商场内电气照明设备的火灾危险性,按功能和用途有以下特点: (1)安装在商场顶、柱、墙上的照明、装饰灯,多采用带状方式或分组安装的 荧光灯具,有些商场采用满天星式深罩灯。这些灯具都采用埋入式安装在吊顶里面,数量比较大,且荧光灯的镇流器易发热起火,深罩灯如采用功率较大的白炽灯,也易烤着附近的可燃物。

(2)安装在商品橱窗和柜台内的照明灯具,除了荧光灯外,还有各种射灯:射灯除采用冷光源的以外,其他光源的射灯,表面温度都较高,足以将可燃物烤着。 (3)商场内和商品橱窗里除了大量安装广告霓虹灯和灯箱外,有的还安装了操纵活动广告的电动机,霓虹灯的变压器具,有较大的火灾危险性。 (4)在节假日,商场内外还要临时安装各种彩灯,增添节日气氛。 (5)商场经营照明器材和家用电器的柜台,为了测试的需要,还装设有临时的 电源插座,没有空调系统的商场,在夏季还大量使用电风扇降温等。以上各种电气、照明设备,品种数量之多和线路错综复杂程度,都是其他公共建筑难以比拟的,加上每天营业时间长,如若设计、安装、使用不慎,极易引起火灾。 (6)其他致灾因素也很多,如有的商场为了方便用户,还附设有服装加工部, 家用电器维修部,钟表、眼镜、照相机等修理部,这些部位常常需要使用电熨斗、电烙铁等加热器具。 三、为什么商场火灾扑救难度大? 商场发生火灾,可燃物多,空间大,蔓延快;顾客向外疏散,消防人员逆方向进入扑救,抢救和疏散人员、扑灭火灾都相当困难;加之发生火灾后,由于浓烟和高温,使消防人员侦察火情困难,难以迅速扑灭火灾。 四、商场耐火等级有何要求? 根据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规定,新建商场的耐火等级一般应不低于二级,商场内的吊顶和其他装饰材料,不准使用可燃材料,对原有建筑中可燃的木构件和耐火极限较低的钢架结构,必须采取措施,提高其耐火等级。商场内的货架和柜台,应采用金属框架和玻璃板组合制成。 五、商场内人员通行和安全疏散通道面积有何要求?

防排烟设计规范

防排烟设计规范 (09年最新修订) 一.建筑防排烟的一般规定 1.1建筑中的防烟可采用自然通风方式或机械加压送风方式;排烟可采用自然排烟方式或机械排烟方式。 1.2民用建筑下列部位应设置防烟设施: 1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 2消防电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 3高层建筑的避难层(间); 4人民防空工程避难走道的前室; 1.3民用建筑下列部位应设置排烟设施: 1高层建筑面积超过100m2、非高层公共建筑中建筑面积大于300 m2且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地上房间; 2总建筑面积大于200 m2或一个房间建筑面积大于50 m2且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地下、半地下建筑或地下室、半地下室; 3多层建筑设置在一、二、三层且房间建筑面积大于200 m2或设置在四层及四层以上或地下、半地下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高层建筑内设置在首层或二、三层以及设置在地下一层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 4长度超过20m的疏散走道;多层建筑中的公寓、通廊式居住建筑长度大于40m的地上疏散走道; 5中庭; 6非高层民用建筑及高度大于24m的单层公共建筑中,建筑占地面积大于1000 m2的地上丙类仓库; 7汽车库。 1.4防烟与排烟系统中的管道、风口及阀门等必须采用不燃材料制作,且风道不宜采用土建风道;当防排烟系统采用金属管道时,其钢板厚度按《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02)》高压系统选用。 1.5机械加压送风系统、排烟系统和补风系统的风速应符合下列规定: 1采用金属管道时,不宜大于20m/s; 2采用内表面光滑的混凝土等非金属管道时,不宜大于15m/s; 3机械加压送风口不宜大于7m/s;排烟口不宜大于10m/s;机械补风口不宜大于10m/s,公共聚集场所不宜大于5m/s;自然补风口不宜大于3m/s。 1.6加压送风机、排烟风机和用于排烟补风的送风机宜设置在通风机房或室外屋面上。风机房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 2.0h的隔墙和1.5h的楼板及甲级防火门与其他部位隔开。若确有困难时,可设置在吊顶等专用空间内,空间四周的围护结构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1.0h的不燃烧体,风机周围应有大于600mm的操作空间。若风机设在屋面上,应有防护措施,防止雨水、虫、鸟等异物等进入。 1.7 防烟与排烟管道在防火阀、排烟防火阀两侧各 2.0m范围内的风管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5h,以保证火灾时防火阀、排烟防火阀正常工作。 1.8机械加压送风管道和用于机械排烟的补风管道不宜穿过防火分区或其他火灾危险性较大的房间,当必须穿越时,应在穿过处设置防火阀,加压送风管道防火阀的动作温度为70℃,补风管道防火阀的动作温度可为280℃。 1.9 防烟系统和补风系统的室外进风口宜布置在室外排烟口的下方,且高差不宜小于3.0m;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