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内机动车辆管理制度

有限公司标准

厂内机动车辆管理制度

201 -5-25发布 201 -6-1 实施

公司发布

厂内机动车辆管理制度

1、目的

加强厂内机动车辆管理,确保职工人身和车辆安全,杜绝安全事故,降低运行费用,提高使用效率。

2、适用范围

厂内机动车辆包括叉车、铲车、机动三轮车、拖拉机等。

3 职责

3.1 仓储科负责厂内机动车辆的归口管理,负责组织厂内机动车辆的日常使用管理;负责厂内机动车辆的维护、保养、检查、维修等管理工作;负责需外协保养、维修时的申请提报;负责车辆加油的记录统计工作。

3.2 设备科负责厂内机动车辆的固定资产管理;负责车辆挂牌、年审等相关工作。

4、管理内容

4.1叉车、铲车、翻斗车由仓储科车辆班班长统一管理。三轮车由仓储科装卸班班长统一管理。

4.2电瓶车、拖拉机、三轮车(转运预混料)由所属车间明确一名负责人统一管理。

4.3各负责部门在承担管理的同时负责考核,严格要求操作人员落实各类车辆使用(运行)维护安全操作规程规定。

4.4各部门明确车辆存放场地,实行定置管理,倒班作业的,严格执行车辆交接班制度,车辆排放整齐,车辆外观整洁干净、部件维护保养齐全。

4.5驾驶人员实行培训合格持证上岗制度,禁止无证操作,违反者按违章、违纪处理。4.6设备科负责对厂内机动车辆驾驶人员的持证备案管理。监督检查各部门机动车辆日常维护保养情况,车辆完好状况,对不按规定维护、修理,造成设备带病使用、部件不全、非正常损坏等,考核处理。

4.7为提高车辆的使用效率,加强车辆的维护和保养。日常的正常维护和保养,由各责任部门负责组织进行,需专业修理或外协修理的,由各部门提出申请到定点维修站进行,执行“车辆外协维修申请单”制度,外购机件的,按配件计划管理程序执行。

4.8车辆的检点保养:

4.8.1厂内机动车辆的日常检点及保养内容:

4.8.1.1厂内机动车辆的日常检点及保养由早班司机每日上班前10分钟完成。

4.8.1.2清洁车身:空气吹扫车身、底盘、前后桥及发动机体;用干净棉布擦洗车身、后视镜、灯罩;

4.8.1.3检查是否有漏油、漏水、漏气;

4.8.1.4检查各部件是否有变形、划伤、破裂、松动;

4.8.1.5检查转向:在圆周方向转动方向盘,并上下摇动检查其有无松动异常,按喇叭按扭,检查喇叭是否正常,使后轮成直线行走状态,检查方向盘自由行程,约20~50mm为宜。

4.8.1.6检查刹车:制动液面应低于储液箱盖5mm,通气孔无堵塞;脚踏制动踏板回位灵敏无异常,确认处于制动状态时,踏板不会继续下滑,将制动踏板踩到底时,与底板间隙为90mm,踏板自由行程为1~5mm为宜;停车制动器拉足时所需操作应为18~22Kg,自由行程应为1~3mm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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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1.7检查离合器:踏下离合器踏板有无异常阻力,踏板自由行程为5~10mm为宜。

4.8.1.8检查后视镜、灯光等部位是否完好正常;

4.8.1.9检查水箱水位:散热器液位不得低于散热管。

4.8.1.10检查机油油位:机油油位应不得低于L线高于F线。检查机油油位时应将车停在平坦处,检查机油应在发动机发动前或关闭了3分钟后再进行,抽出油位计并用干净的布擦拭后,将其再次插入,然后抽出检查油位是否在L线和F线之间。

4.8.1.11液压油油位:检查液压油位之前,须将车辆停在平地上,停止发动机并把货叉降低到地面,打开油盖,抽出油位计用干净布擦净,然插入油箱,再抽出油位计观察粘附的液压油是否在油位线之上。

4.8.1.12检查轮胎气压,手锤敲击声音清脆、反弹迅速(前轮7.0Mpa,后轮8.0Mpa)。

4.8.1.13在日常保养过程中如发现异常,及时送定点维修站修复。

4.8.2厂内机动车辆的周检点保养及保养内容(每工作250小时为一保养周期,原则上车辆班进行,暂不能进行的按“车辆外协维修申请单”执行):

4.8.2.1厂内机动车辆周检点保养工作由叉车维修班完成,每周各使用单位必须定期将车辆送至叉车维修班检点保养一次,并做好相关保养记录,司机、保养人签名确认后由叉车维修班存档并做出报表交工程部统计。

4.8.2.2 空气滤清器的清洗:卸下固定滤芯的三个销子后,取出滤芯,用压缩空气从内侧吹掉灰尘(气压应低于7Kg/cm2),然后除去真空阀内的灰尘。如果被严重污染须清洗滤芯,把滤芯浸泡在含有中性洗涤剂的水中约30分钟,然后清洗,注意不得划伤过滤纸,清洗后,用干净的水漂洗(水压不得高于2.5Kg/ cm2),洗后自然干燥,不得烘干或压缩空气吹干。注:如果出现滤纸被撕破损坏、清洗了6次或使用了2000小时后,应将其更换。

4.8.2.3风扇皮带的检查:检查风扇皮带是否有破裂、磨损,并检查其松紧度。

4.8.2.4蓄电池检查:蓄电池电解液保持在离极板顶端10~12mm,加注电解液必须要使用蒸馏水,电解液比重保持 1.28Kg/dm3。接线端子不得松动腐蚀,可用钢丝刷或砂布除去腐蚀物,然后将接线端子紧紧地与蓄电池连接,并涂上润滑脂。不得用干布擦拭蓄电池或用胶片盖住蓄电池,以防产生静电,引起爆炸,蓄电池上不应放置任何金属物件,以免短路起火。

4.8.2.5各润滑部位检点保养:厂内车辆周保养检点时必须对下列各部位加注黄油,以间隙中能微见油脂溢出为适量。①链条、②立柱支架衬套、③倾斜液压缸前销、④转向节主销、⑤后轴横梁前销、⑥后轴横梁后销、⑦变速连杆、⑧转向横拉杆后销、⑨后轴液压缸后销。

4.8.3定期保养:厂内机动车辆在工作过程中关键部件做到定期保养,定期检修(原则上不能自行完成的执行“车辆外协维修申请单”制度)。

4.8.3.1定期检修工作由车辆班完成。

4.8.3.2柴油滤芯的清洗:柴油滤芯500小时清洗保养,拆下柴油过滤器用压缩空气吹净脏物,把沉淀杯下方的排泄阀旋转一、二圈,上下操作起动泵,排出沉淀杯内的水,当水排净,轻油开始流出时,拧紧排泄阀,柴油滤芯使用1000小时更换。

4.8.3.3机油过滤器的更换:现场转运车辆在工作500小时后即更换机油滤芯。

4.8.3.4液压油滤芯的更换:现场转运车辆在工作1000小时(半年)后即需更换液压油过滤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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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3.5冷却水:现场转运车辆在工作500小时后即更换冷却水。

4.8.3.6定期润滑检点保养:现场转运车辆在工作1000小时(半年)后即对下列各部位进行润滑保养。①前、后轮轴承、②变速杆、③转动轴、④倾斜转向锁定装置。

定期更换润滑油:现场转运车辆在工作2000小时(一年)后即对下列各部位的润滑油进行更换,①差速器、②变速箱、③油箱(清洁)、④发动机、⑤液压油

4.9车辆的维修

4.9.1厂内现场转运车辆,在检点保养或工作过程中如发现故障,由车辆班或维修班进行修复处理,不能处理的由车辆班提出按“厂内车辆外协维修申请单”执行。

4.9.2故障修复后,由车辆班班长持维修记录,含更换材料、工时等,经设备科主管登录维修档案并确认签字,车辆班班长负责存档,作为定点维修站月底结算核算依据。

4.9.3零配件的计划及请购:①常备件,配件库管理员根据车辆定期保养的需要及零配件易损情况,做出常备数量,常备件由五金配件库仓管员负责及时申购。②非常备件,在日常保养或定期保养检点过程中,根据车况,及时申报待维修车辆所需配件。如在使用过程中突然发生故障,根据现场生产需要应申报紧急采购及时修复车辆。非常备件,五金配件库不得自备。

4.9.4厂内机动车辆若发现异常,未经相关仓储、设备主管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拆装及维修。

5、考核

5.1厂内机动车辆一般不得出厂,确因工作需要出厂时,应严格执行出门证制度;特殊情况下需经厂或部领导批准,违反者按违纪处理。

5.2各种机动车辆若不按规定路线行驶,发现一次罚款50-200元。所属部门负责检查,其它部门负责监督。

5.3非驾驶人员不得随意驾驶各种厂内机动车辆,违者一人次扣款200元。

5.4发生各类事故,按属地管理原则,执行公司《事故上报管理制度》;经检查考核,不胜任厂内机动车辆驾驶者或不服从公司工作安排、调度和指挥的,由所在部门提出,人事管理部门批准,取销厂内机动车辆驾驶资格。

5.4厂内车辆加油有五金配件仓管员负责填写“车辆加油记录表”,作为车辆驾驶人员的工作考核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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