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教委关于组织2013年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天津赛区)竞赛的通知

天津市教委关于组织2013年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

(天津赛区)竞赛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

•【公布日期】2013.04.15

•【字号】津教委办[2013]37号

•【施行日期】2013.04.1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

正文

天津市教委关于组织2013年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天津

赛区)竞赛的通知

(津教委办〔2013〕37号)

各普通高校、独立学院,驻津院校:

为提高大学生运用数学方法和计算机技术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团队精神,教育部高教司和中国工业与应用数学学会决定组织2013年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现将天津赛区竞赛组织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竞赛由天津市教育委员会主办,天津商业大学承办。

二、竞赛时间

2013年9月13日(周五)8时至9月16日(周一)8时。

三、竞赛报名

(一)各普通高校、独立学院、驻津院校具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高职高专学生均可报名参赛。

(二)竞赛分为本科组和高职高专组两个组别。本科学生只能参加本科组竞

赛,高职高专学生一般应参加高职高专组竞赛,也可参加本科组竞赛。参赛组别必须在报名时确定,报名后不得变更。

(三)竞赛以队为单位进行,每队由3名学生组成。每队可设指导教师1名,鼓励不设指导教师。

(四)2013年5月31日前,各参赛高校将参赛的队数和报名费报送到天津赛区组委会办公室(天津商业大学)。

报名地点:天津商业大学教务处(现代信息交流中心二楼)

联系人:梁楠;联系电话:26667526

E - mail:**************

四、奖项设置

(一)天津赛区组委会按照全国组委会指定限额,推荐我市优秀论文参加全国奖项的评选,同时评选出天津赛区一、二等奖。凡按时完成竞赛内容、达到基本要求的,均可获得“成功参赛奖”。

(二)对广泛发动学生参赛、组织工作严谨有序、竞赛整体成绩较好的学校,将颁发优秀组织奖。

五、其他事项

(一)请各校组织所有参赛学生认真学习《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章程》(2008年修订版),严格按照竞赛章程参赛。

(二)竞赛期间,各参赛队可使用各种图书资料和计算机网络资源,但不得以任何方式与指导教师及队外人员进行讨论交流。一经发现违规行为,将取消相关参赛队参赛资格。

(三)竞赛题目将于2013年9月13日(周五)上午8时前,在竞赛网站(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网站、中国大学生在线网站、高等教育出版社网站、中国数模网)公布。

(四)各参赛高校务必于2013年9月16日上午11点前,将竞赛答卷和参赛报名表(见附件2)送交至竞赛组委会。交卷地点:天津市教育委员会第四会议室(南开区水上公园北道50号2号楼一层)。

(五)被推荐参加全国奖项评选的参赛队,须通过天津赛区组委会组织的面试答辩。

(六)由教育部高教司与中国工业与应用数学学会颁发全国奖项获奖证书;由天津市教育委员会颁发天津赛区获奖证书。

附件:1.2013年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天津赛区)组委会名单

2.2013年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天津赛区)报名表

2013年4月15日附件1:

2013年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天津赛区组委会名单主任委员:

韩金玉天津市教育委员会

副主任委员:

陈永川南开大学

葛宝臻天津商业大学

张卫国天津市教育委员会

顾问:

边馥萍天津大学

秘书长:

于义良天津商业大学

委员:(以姓氏笔画为序)

陈万义南开大学

刘振航天津商业大学

何文章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

陈汝栋天津工业大学

陈博文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交通学院张大克天津科技大学

赵春天津师范大学

高有中国民航大学

高文杰天津职业大学

黄正海天津大学

宋眉眉天津理工大学

刘冰天津市教育委员会

组委会办公室主任:于义良(兼)

成员:梁楠、成桂英、韩莉莉

附件2

天津市教委关于组织2013年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天津赛区)竞赛的通知

天津市教委关于组织2013年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 (天津赛区)竞赛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 •【公布日期】2013.04.15 •【字号】津教委办[2013]37号 •【施行日期】2013.04.1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 正文 天津市教委关于组织2013年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天津 赛区)竞赛的通知 (津教委办〔2013〕37号) 各普通高校、独立学院,驻津院校: 为提高大学生运用数学方法和计算机技术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团队精神,教育部高教司和中国工业与应用数学学会决定组织2013年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现将天津赛区竞赛组织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竞赛由天津市教育委员会主办,天津商业大学承办。 二、竞赛时间 2013年9月13日(周五)8时至9月16日(周一)8时。 三、竞赛报名 (一)各普通高校、独立学院、驻津院校具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高职高专学生均可报名参赛。 (二)竞赛分为本科组和高职高专组两个组别。本科学生只能参加本科组竞

赛,高职高专学生一般应参加高职高专组竞赛,也可参加本科组竞赛。参赛组别必须在报名时确定,报名后不得变更。 (三)竞赛以队为单位进行,每队由3名学生组成。每队可设指导教师1名,鼓励不设指导教师。 (四)2013年5月31日前,各参赛高校将参赛的队数和报名费报送到天津赛区组委会办公室(天津商业大学)。 报名地点:天津商业大学教务处(现代信息交流中心二楼) 联系人:梁楠;联系电话:26667526 E - mail:************** 四、奖项设置 (一)天津赛区组委会按照全国组委会指定限额,推荐我市优秀论文参加全国奖项的评选,同时评选出天津赛区一、二等奖。凡按时完成竞赛内容、达到基本要求的,均可获得“成功参赛奖”。 (二)对广泛发动学生参赛、组织工作严谨有序、竞赛整体成绩较好的学校,将颁发优秀组织奖。 五、其他事项 (一)请各校组织所有参赛学生认真学习《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章程》(2008年修订版),严格按照竞赛章程参赛。 (二)竞赛期间,各参赛队可使用各种图书资料和计算机网络资源,但不得以任何方式与指导教师及队外人员进行讨论交流。一经发现违规行为,将取消相关参赛队参赛资格。 (三)竞赛题目将于2013年9月13日(周五)上午8时前,在竞赛网站(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网站、中国大学生在线网站、高等教育出版社网站、中国数模网)公布。

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报名和参赛须知

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报名和参赛须知 (参赛学校、指导教师及学生须知) 欢迎全国大学生积极报名参加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并感谢大家对数学建模竞赛活动的关注与支持。为了保证竞赛活动的公平、公正、规范有序的进行,进一步实现规范化管理,经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组委会研究决定,从2014年开始,将按照统一的规则对全国参赛队进行编号、由各参赛队利用电子邮件独立提交电子版论文。现对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竞赛报名和参赛流程 1. 参赛队学生向所在学校报名,由学校负责按全国组委会和赛区组委会统一要求为每一参赛队指定校内编号,并汇总报名信息。 2. 各赛区组委会按全国组委会的统一要求,为每一个参赛队指定一个由8位数字组成的参赛队号(参见图1,后三位数字就是校内编号),竞赛前通知各参赛学校和学生。 3. 在竞赛开始确定选题后,参赛队将所选题号附加到参赛队号前,三个队员的姓名附加在参赛队号后,一起构成该参赛队的论文编号(参见图2)。 4. 在竞赛结束前,参赛队将论文电子版以电子邮件附件的形式提交,以参赛队为单位发送到全国组委会指定的邮箱。同时,按所在赛区组委会的要求提交给赛区组委会。 5. 在竞赛结束时,各参赛队需打印纸质版论文,提交到所在学校,由学校负责一起送到各赛区组委会(赛区组委会另有要求的,按赛区组委会要求执行)。 二、关于参赛队号的构成 每一个参赛队在全国都有唯一的参赛队号,参赛队号由8位数字组成,第1-2位是赛区编号(简称“区号”,由全国组委会分配),第3-5位是学校编号(由各赛区组委会分配),第6-8位是校内编号(有所在学校分配)。例如:01010021,其含义如图1所示。 图 1 参赛队号示意图 三、关于论文编号的构成 在竞赛开始以后,一旦确定选题,则各参赛队的电子版论文的编号就已确定,即在参赛队号前附加题号(A、或B、或C、或D,一律用大写字母),在参赛队号后加下划线“_”和三个队员的姓名(队员之间也用下划线“_”连接),一起构成参赛队的论文编号。请注意,该论文编号将作为参赛队论文识别的唯一标识,请参赛同学务必牢记,并准确书写。 例如:参赛队“01010021”的三名同学为张三、李四、王五选做了A题,该队的论文编号是:“A01010021_张三_李四_王五”。其含义示意图如图2所示。 图 2 论文编号示意图

天津市教委关于公布2013年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天津赛区)竞赛结

天津市教委关于公布2013年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天津 赛区)竞赛结果的通知 【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津教委办[2013]152号 【发布部门】天津市教育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3.10.13 【实施日期】2013.10.1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天津市教委关于公布2013年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天津赛区)竞赛结果的通知 (津教委办〔2013〕152号) 各普通高校、独立学院,驻津院校: 2013年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已圆满结束。根据市教委《关于组织2013年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天津赛区)竞赛的通知》(津教委办〔2013〕37号)要求,全市32所高校、569个代表队的1707名学生参加了天津赛区比赛。 经专家组评审,此次竞赛共评选出天津赛区一等奖146项、二等奖172项,其中择优推荐60项参加全国奖项评选。10所高校获得优秀组织奖。现将获奖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 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学科竞赛活动,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不断创

新人才培养模式,增强和提高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附件:1.2013年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天津赛区获奖名单 2.2013年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天津赛区优秀组织奖名单 2013年10月13日 附件1 2013年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天津赛区获奖名单 学校名称参赛学生指导教师 一等本科河北工业大学 孙世丁冯茹张锦慧金少华 高飞张梦帆刘子晨刁心薇 李银宝张琳雅曹思宇郭献洲 王博白松宋朝霞谭春晓 魏少攀郭玉盼马一慧睢佰龙 李成磊赵立佳林硕孙丞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交通学院 王学全王作夫刘金鹏李梅英 邹梦张龙丁帅毅郭彦 高小龙卢杰张志祥刘俊 史天龙王鹤范刚刘俊峰 李硕马鹏李文昌索文莉 佘红甲曹志磊扶佳俊魏杰 夏宇驰李佩强刘威庞国楹 郭锐峰谢远大韩栋斌张新巍 陈家宝黄红雨王刚刘佳 汪治安姬鹏霄周彦彤胡宝安 李绍东李毅廖克非庞国楹 苏致远文正中吴春志李亚玲 张强钱仁军胡彬陈静 何滨兵左德仁刘长森夏军剑

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参赛规则

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参赛规则 根据《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章程》(以下简称《章程》)和竞赛活动的实践,为了促进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活动的健康发展,保障竞赛的公正公平,特制订本规则。 1、指导教师和参赛学生必须严格遵守《章程》和《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论文格式规范》(以下简称《规范》)中的各项规定,认真履行所签署的《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承诺书》中的各项承诺。对违反承诺及不符合《章程》和《规范》要求的论文,将无条件取消评奖资格。 2、参赛学校有责任结合本校的学风建设,敦促和指导参赛学生和指导教师严格遵守竞赛纪律,支持和配合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组委会(以下简称全国组委会)及各赛区组委会对违规违纪行为的处理。对出现违纪行为并处理不力的学校,全国组委会将不受理该校下一年参加本竞赛的报名申请。 3、指导教师主要从事赛前辅导和参赛的组织工作,但在竞赛期间必须回避参赛队员,不得进行指导或参与讨论(包括不得向同学解释赛题或提供选题、解题建议,不得为同学提供资料,不得为同学修改论文或提供修改建议等),否则一律按违反纪律处理。对出现违纪行为的指导教师,全国组委会两年内将不受理该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参加本竞赛的报名申请。 4、参赛论文引用他人的研究成果或其他任何公开的资料(包括网上查到的资料),必须按照规定的参考文献的表述方式在正文引用处和参考文献中明确列出,否则视为学术不端行为和违反竞赛纪律,相应的参赛队将被无条件取消评奖资格。 5、抄袭是严重违反竞赛规则的行为,有抄袭行为的参赛队在全国和赛区评阅时视为严重违反竞赛纪律;竞赛开始后参赛队员不能以任何方式(包括电话、电子邮件、网上咨询等)与队外的任何人,包括指导教师,研究及讨论与赛题有关的问题,否则也视为严重违反竞赛纪律。严重违纪的参赛队将被无条件取消评奖资格。对屡次出现严重违纪行为的学校,全国组委会将不受理该校下一年参加本竞赛的报名申请。学校须提出整改方案,将处理结果报所在赛区组委会;赛区组委会将处理结果报全国组委会审核。 6、各赛区评阅专家组和全国评阅专家组要严格按照《章程》和《规范》要求对违纪行为把关,并将发现的违纪行为分别书面报告各赛区组委会和全国组委会,由各赛区组委会和全国组委会对专家组的报告和其他渠道反映的违纪情况作出最终决定。对于查处违纪行为高度负责的赛区,全国组委会将予以表彰,在评选优秀组织工作奖时优先考虑;对于查处违纪行为严重不负责任的赛区,将按一定比例缩减下一年度该赛区送全国评阅论文的数量。 7、全国组委会(或赛区组委会)将把认定的违规违纪的相关材料寄送参赛队所属学校,建议学校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或给予相关处分。对严重、典型的违纪行为,全国组委会将以适当的方式给予公开通报批评。 8、全国组委会将与美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的组织机构在规范赛风赛纪方面加强合作,相互通报参赛队、指导教师及有关学校的违纪情况。 9、本规则的最终解释权属于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组委会。本规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组委会 2012年12月1日

天津市普通高等学校大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1 天津市普通高等学校大学生学科竞赛 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化我市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充分发挥学科竞赛在人才培养中的作用,提升大学生创新实践能力,加强本市普通高等学校大学生学科竞赛的组织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普通高校大学生学科竞赛组织与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大学生学科竞赛(以下简称竞赛)包括基础学科竞赛和创新竞赛两个类别。 基础学科竞赛,旨在促进基础学科课程质量标准建设,推动基础学科教育教学改革,为大学生的成才奠定宽厚的基础。 创新竞赛,旨在培养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团队意识,推动高校教学体系、教学内容和方法的改革。 第四条竞赛由天津市教育委员会(以下简称市教委)主办,坚持公益性,贯彻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五条市教委成立天津市大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统筹管理各项大学生学科竞赛。管委会下设秘书处和仲裁专家组。 秘书处由天津市教育委员会有关人员及高校相关负责人组成,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各项竞赛。 仲裁专家组由管委会聘请的相关专业资深专家组成,负责对在竞赛过程中涉及公平、公正等程序性问题所产生的争议进行仲裁。 第六条单项竞赛各自成立竞赛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具体负责单项竞赛的组织和实施工作。 组委会由管委会负责组建,由相关领域专家组成,原则上每4年换届一次,主要负责制定竞赛章程、审定重大事项及组织实施竞赛。 组委会应当设立评审专家组,主要负责竞赛评审工作。 第三章立项管理 第七条竞赛是激发大学生学习主动性、积极性,强化专业知识学习、研究,培育创新思维、实践能力、协作精神的重要途径,应积极提高竞赛水平,不断扩大宣传、吸引更多的大学生参与竞赛活动。 第八条竞赛组织开展程序为申请承办、批复立项、发布竞赛通知、组织报名、竞赛实施、组织评审、公示及发布竞赛结果

03第一届(1994年)竞赛有关文件

第一届(1994年)竞赛有关文件 文章日期:2007-08-13 11:52:49 第一届(1994年)竞赛有关文件 关于组织数学建模、机械设计、电子设计竞赛的通知 (教高司[1994]7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委、高教局,中国工业应用数学学会,电子部、机械部教育司:为了培养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创造精神,今年将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中组织数学建模、机械设计、电子设计竞赛。其中数学建模竞赛面向所有普通高等学校,机械设计竞赛今年在机械部所属高等学校中级进行试点,电子设计竞赛今年在北京、四川、陕西三个地区进行试点。 数学建模竞赛由中国工业应用数学学会具体组织,机械设计竞赛由机械部具体组织,电子设计竞赛由电子部具体组织,请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教委、高教局给予积极配合。 现把数学建模竞赛的具体通知、竞赛章程(草案)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和竞赛章程的精神做好组织工作,机械设计竞赛和电子设计竞赛的具体通知将另行发出。 国家教委高等教育司 一九九四年三月三十一日 关于组织大学生进行电子设计竞赛的通知 (电人教[1994]119号) 北京市高教局、四川省教委、陕西省教委: 根据教委高教司《关于组织数学建模、机械设计、电子设计竞赛的通知》(教高司[1994]76号)的精神,并商得有关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同意,一九九四年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决定在北京、四川、陕西三个地区进行试点。现将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章程(草案)发给你们,为做好本次电子设计竞赛的组织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根据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章程(草案),请你们尽快组建地区电子设计竞赛组织委员会,并于六月底之前将组委会负责人及成员名单报电子工业部人事教育司(包括姓名、单位、职务、职称、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2.请你们组织专家拟定竞赛题目,并于七月底之前将竞赛题目报电子工业部人事教育司。每个试点地区选送2个赛题,并注意保密。 3.本次电子设计竞赛采用统一命题、分区组织竞赛的形式,竞赛题目将由电子工业部人事教育司组织专家,对各地选送的题目进行审议,确定统一的竞赛题目。 4.各地区竞赛组织委员会应制定本赛区的竞赛实施细则(包括竞赛组织程序、报名办法、收费标准、评比办法等),并于七月底之前报电子工业部人事教育司备案。 5.各赛区应尽早向本赛区内的高等学校发出电子设计竞赛的通知,组织报名,以便各校组织竞赛队,进行赛前辅导、训练。 6.本次竞赛定于今年11月10日至13日在三个赛区同时进行,统一的竞赛题目将于10月上旬分送各赛区。 7.各赛区收到赛题后,即可进行印卷,印后封存。竞赛题目提前2天分送各参赛学校,各校教务处长按时启封发给参赛队员。

参加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的报名通知

参加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的报名通知 尊敬的全体同学: 大家好!我校将组织参加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现将报名相关 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概况: 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是我国高等学校数学类竞赛中最具影响力 和参与度的竞赛之一。竞赛旨在培养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提升 数学建模技巧和团队协作能力。通过竞赛的参与,不仅可以拓宽自身 学术视野,更能提升个人综合素质。 二、竞赛时间: 本次竞赛将于2022年X月X日正式开始,共计为期两天。参赛队 伍需在竞赛开始前一周准备相关资料和软件,并于规定时间内提交答卷。 三、参赛条件: 1.参加本次竞赛的队员为我校在读全日制本科生,不限专业和学年; 2.每支队伍由3-4名队员组成,允许跨专业组队; 3.队伍成员需具备扎实的数学基础和较强的逻辑思维能力; 4.参赛队员之间需有良好的协作能力和团队配合意识。 四、报名方式:

1.各有意参赛的队伍需于报名截止日期前向数学学院办公室提交报 名材料; 2.报名材料包括:队伍成员名单、指导教师意见书、队伍组建说明、个人简介等; 3.报名材料请使用Word文档或PDF格式,并以“学院-班级-姓名”命名。 五、奖励政策: 1.根据竞赛成绩,我校将评选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以及优秀 奖等级; 2.获奖队伍将获得奖金和荣誉证书的奖励,同时在学校内进行表彰; 3.优秀选手还将有机会代表学校参加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的决赛。 六、注意事项: 1.参赛队伍须严格按照竞赛规则进行,不得抄袭、剽窃他人成果; 2.参赛队伍自行准备计算机、软件等相关设备; 3.竞赛期间需佩戴学生证,并遵守竞赛现场秩序; 4.请参赛队伍携带有关材料和资料,以备查询和证明。

天津市教委关于组织2013年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TI杯天津赛区竞赛的通知

天津市教委关于组织2013年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 "TI杯"天津赛区竞赛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天津市教育委员会 •【公布日期】2013.05.02 •【字号】津教委办[2013]55号 •【施行日期】2013.05.0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 正文 天津市教委关于组织2013年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TI杯" 天津赛区竞赛的通知 (津教委办〔2013〕55号) 各普通高校、独立学院、驻津院校、高职高专院校: 为进一步推动高等学校信息与电子类学科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改革,提高学生针对实际问题进行电子设计和制作的综合能力,教育部高教司、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教司决定共同组织2013年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现将"TI杯"天津赛区竞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一)竞赛由天津市教育委员会主办,天津大学承办。 (二)成立2013年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天津赛区组委会(附件1),全面负责竞赛组织管理工作。组委会设办公室,负责竞赛日常工作的组织实施,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天津大学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二、竞赛时间 9月4日(周三)8:00至9月7日(周六)20:00。

三、竞赛内容 竞赛题目包括"理论设计"和"实际制作"两部分,以电子电路(含模拟和数字电路)设计应用为基础,着重考核参赛学生综合运用基础知识进行理论设计的能力、实践创新能力和实验综合技能(制作与调试),可以涉及模-数混合电路、单片机、嵌入式系统、DSP、可编程器件、EDA软件的应用。 四、参赛报名 (一)各普通高校、独立学院、驻津院校、独立设置的高职高专院校具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高职高专学生均可报名参赛。 (二)竞赛分为本科组和高职高专组两个组别,本科学生须选本科组题目,高职高专学生一般应选择高职高专组题目,也可选择本科组题目。参赛组别必须在报名时确定,报名后不得变更。 (三)竞赛报名以学校为单位,由学校教务部门统一组织。各参赛队须由3名学生组成。每队可设1名指导教师。 (四)6月23日前,各参赛高校将填写完整的《2013年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天津赛区报名表》(附件2),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印章后,报送到天津赛区组委会办公室。 报名地点:天津大学电子信息工程学院(第26教学楼D区215室)。 联系人:李萍 联系电话:27406956、27405714。 电子信箱:***************.cn。 五、奖项设置 (一)本次竞赛设天津赛区一、二、三等奖,获奖队数一般不超过参赛队总数的30%。按照全国竞赛组委会要求,按不超过赛区参赛队总数10%的比例,推荐我市优秀作品参加全国奖项的评选。凡按时完成竞赛内容,达到基本要求的,均可获

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大赛章程

本竞赛一般在每年9月中旬某个周末(周五8:00至下周一8:00,连续72小时)举行。 竞赛不分专业,但分本科、专科两组: 本科组竞赛所有大学生均可参加,专科组竞赛只有专科生(高职、高专生)可以参加。 同学可向本校教务部门咨询参赛事宜,如有必要也可直接与全国竞赛组委会或各省(市、自治区)赛区组委会联系。 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章程(2008年修订) 第一条总则 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以下简称竞赛)是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和中国工业与应用数学学会共同主办的面向全国大学生的群众性科技活动,目的在于激励学生学习数学的积极性,提高学生建立数学模型和运用计算机技术解决实际问题的综合能力,鼓励广大学生踊跃参加课外科技活动,开拓知识面,培养创造精神及合作意识,推动大学数学教学体系、教学内容和方法的改革。 第二条竞赛内容 竞赛题目一般来源于工程技术和管理科学等方面经过适当简化加工的实际问题,不要求参赛者预先掌握深入的专门知识,只需要学过高等学校的数学课程。题目有较大的灵活性供参赛者发挥其创造能力。参赛者应根据题目要求,完成一篇包括模型的假设、建立和求解、计算方法的设计和计算机实现、结果的分析和检验、模型的改进等方面的论文(即答卷)。竞赛评奖以假设的合理性、建模的创造性、结果的正确性和文字表述的清晰程度为主要标准。 第三条竞赛形式、规则和纪律 1.全国统一竞赛题目,采取通讯竞赛方式,以相对集中的形式进行。 2.竞赛每年举办一次,一般在某个周末前后的三天内举行。 3.大学生以队为单位参赛,每队3人(须属于同一所学校),专业不限。竞赛分本科、专科两组进行,本科生参加本科组竞赛,专科生参加专科组竞赛(也可参加本科组竞赛),研究生不得参加。每队可设一名指导教师(或教师组),从事赛前辅导和参赛的组织工作,但在竞赛期间必须回避参赛队员,不得进行指导或参与讨论,否则按违反纪律处理。 4.竞赛期间参赛队员可以使用各种图书资料、计算机和软件,在国际互联网上浏览,但不得与队外任何人(包括在网上)讨论。

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组织委员会2.doc

深圳市科学技术协会ﻫ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组织委员会南方科技大学联系地址:北京清华大学数学科学系电话:(010) 邮政编码:100084传真:(010)62773400网址: 关于“2015年‘深圳杯'数学建模夏令营”的通知 为了进一步促进数学建模活动的开展,培养和锻炼学生的社会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组委会(以下简称全国组委会)、深圳市科协和南方科技大学决定共同举办“2015年‘深圳杯'数学建模夏令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夏令营的师生名单 在全国组委会和各赛区组委会推荐的基础上,经过全国组委会专家组的审核,确定了邀请参加夏令营的师生名单,见附件1 (各队的报告时间为30分钟)。 本次夏令营原则上不接受附件1名单以外的师生参加(指导教师为集体名称或者多于1人时,每个队最多只能派一名教师参加)。 二、夏令营的时间和地点 夏令营将于2015年8月20-25日在深圳市南方科技大学举行。8月20日(周四)为报到时间,8月25日(周二)为离营时间。(具体报到地点等详细信息将于8月初发布在网站。)营务组不负责预订火车或飞机票,请与会人员安排好行程,自行提前预订或购买返程票。 三、活动经费的分担 应邀参加夏令营的学生(附件1名单中的学生)的差旅费自理,应邀参加夏令营的教师(附件1名单中的教师)的差旅费和住宿费自理,夏令营期间的其他相关费用由活动主办方承担. 四、具体时间安排 7月31日前,参加夏令营的师生将回执及论文摘要(见附件2,每个队填写一份)用同时发给:石瑶冰,464786796,电话3;;传真9 蔡志杰,163,电话 不反馈或不按时反馈回执者, 视为自动放弃参加本次夏令营。营务组收到回执后将会回复确认收到,如未收到确认邮件,请与上述联系人确认。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2008年天津市大学生计算机应用能力竞赛结果的通知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2008年天津市大学生计算 机应用能力竞赛结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天津市教育委员会 •【公布日期】2008.12.25 •【字号】津教委高[2008]47号 •【施行日期】2008.12.2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高等教育 正文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2008年天津市大学生计算机应用 能力竞赛结果的通知 (津教委高〔2008〕47号) 各普通高等学校: 为激发学生学习计算机知识的热情,培养学生创新意识、团队精神及综合运用知识的能力,进一步推动高校计算机教学改革的深入发展,促进产、学、研有机结合,我委与天津市普通高等学校计算机基础教学指导委员会于2008年11月8日¬至15日联合举办了“2008年天津市大学生计算机应用能力竞赛”,全市22所高校的1859名学生参加了竞赛。本次竞赛分为面向对象的程序设计、网页制作、专业应用创作、工业与艺术设计竞赛和“高新区希望”杯创新成果竞赛等5个组别。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华苑软件园管理中心、天津希望公司、天津市科学学研究所、北方网协办了“高新区希望”杯创新成果竞赛,天津市河北区创意产业发展中心协办了工业与艺术设计竞赛。 经专家认真、公正的评审,共评出参赛获奖项目152个,竞赛优秀组织奖7个,现将参赛获奖项目和获奖院校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1和附件2)。

希望各校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努力探索新的人才培养模式,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保证从整体上提高全市高校大学生的计算机水平。 附件:1.2008年天津市大学生计算机应用能力竞赛获奖名单 2.2008年天津市大学生计算机应用能力竞赛优秀组织奖名单 二○○八年十二月二十五日附件1 2008年天津市大学生计算机应用能力竞赛获奖名单

天津市教委关于公布2012年“TI杯”天津市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结果的通知-津教委办[2012]76号

天津市教委关于公布2012年“TI杯”天津市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结果的 通知 正文: ---------------------------------------------------------------------------------------------------------------------------------------------------- 天津市教委关于公布2012年“TI杯”天津市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结果的通知 (津教委办〔2012〕76号) 各普通高校、独立学院,驻津院校: 为进一步推动高等学校信息与电子类学科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改革,提高学生针对实际问题进行电子设计和制作的综合能力,市教委举办了2012年“TI杯”天津市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共有20所高校、193个代表队的579名学生参加。 经专家组对参赛作品的严格测试,共评选出一等奖23项、二等奖26项、三等奖32项。南开大学丁涛、张欢、张战战,天津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康博、文斌、刘治军获得“TI杯”。8所高校获得优秀组织奖。现将获奖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 附件:1.2012年天津市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获奖名单 2.2012年天津市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优秀组织奖名单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十四日 附件1 2012年天津市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获奖名单 奖项

学校名称 学生姓名 指导教师 TI杯 本科 南开大学 丁涛 张欢 张战战 赵二刚 高职 天津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康博 文斌 刘治军 张天然 一等奖 本科 南开大学 高诗简 石兰洁 白若文 王锦 胡浚逸 唐然 周润发

丁涛 张欢 张战战 赵二刚 天津大学 郭蔚林 封超 张鸿翔 李一博 韩晓健 曹梦超 崔鹏飞 XXX 天津工业大学毛少帅 刘旭光 成和鑫 张诚 韩冬 XXX 陈展望 XXX信 中国民航大学张革文 史东杰 谭胜鹏

天津市教委关于印发2013年天津市中等职业学校“圣纳杯”技能大赛获奖学校及学生名单的通知

天津市教委关于印发2013年天津市中等职业学校“圣纳杯”技能大赛获奖学校及学生名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天津市教育委员会 •【公布日期】2014.01.03 •【字号】津教委办[2013]191号 •【施行日期】2014.01.03 •【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 正文 天津市教委关于印发2013年天津市中等职业学校“圣纳杯” 技能大赛获奖学校及学生名单的通知 (津教委办〔2013〕191号) 各办学主管部门,各中等职业学校: 为贯彻落实《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年规划(2013-2015年)》(教职成函〔2013〕1号),进一步推动大赛对我市中等职业教育教学的引领作用,展示中职学校改革与发展成果做好迎接“2014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的准备工作,市教委于2013年12月13日至15日举办了“2013年天津市中等职业学校“圣纳杯”技能大赛”暨“2014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选拔赛”。 本次比赛实际开设计算机应用技术技能、现代制造技术技能、汽车运用与维修技能、电工电子技术技能、烹饪技能、建筑工程技术技能、会计技能、现代物流技能、农业技能、职业英语技能、职业生涯设计技能、酒店服务技能、中药传统技能等13大专业类别34个项目,全市45所中职学校的845名选手参加了决赛。经各项目评委认真评判,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第一职业中等专业学校郭旭等92名同学获得一等奖,天津市第一商业学校赵磊等132名同学获得二等奖,天津市劳动经济

学校曹蓬勃等164名同学获得三等奖,天津市电子计算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李静等83名教师获得优秀指导教师奖。同时,天津市中华职业中等专业学校等20所学校获得优秀组织奖,现予以公布(各项获奖名单见附件)。 希望获奖的同学及学校,戒骄戒躁,继续努力,不断创新,开拓前进,争取取得新的更大成绩。各中等职业学校要进一步巩固大赛成果,增强职业教育的影响力和吸引力,培养学生的职业道德、职业技能和就业创业能力,同时要宣传获奖选手的事迹,组织全体师生向获奖师生学习,营造行行出状元的良好社会氛围,为天津职业教育发展贡献力量。 附件:1.2013年天津市中等职业学校“圣纳杯”技能大赛暨“2014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选拔赛”获奖名单 2.2013年天津市中等职业学校“圣纳杯”技能大赛暨“2014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选拔赛”获优秀组织奖学校名单 2014年1月3日附件1 2013年天津市中等职业学校“圣纳杯”技能大赛暨“2014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选拔赛”获奖名单 一、计算机应用技术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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