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黄岛区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实施方案

青岛市黄岛区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实施方案
青岛市黄岛区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实施方案

青岛市黄岛区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办发…2015?70号文件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15?55号)和《青岛市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实施方案》(青政办发…2016?27号)要求,扎实做好分级诊疗试点工作,加快构建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制度,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提出的“共建共享、全民健康”的战略核心要求,按照“以人为本、群众自愿、统筹城乡、创新机制”的原则,以提高基层医疗服务能力为重点,遵循医学规律,以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为突破口,引入“互联网+”信息化创新思维模式,进一步完善服务网络、运行机制和激励机制,引导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建立符合黄岛区实际的分级诊疗制度体系,逐步形成科学合理有序的就医秩序。

二、基本原则

(一)科学引导。充分尊重患者知情权、选择权,发挥医保、物价调控和提升转诊服务水平等综合手段,引导患者有序就医。

(二)合理分流。根据不同疾病及所患疾病的程度,指导患者合理选择医疗机构就诊、转诊,合理分流患者,努力缓解大医院“看病难”问题。

(三)资源共享。以协同服务为核心,以医疗技术为支撑,以利益共享为纽带,规范医联体建设,探索集团化运行,推进区镇村一体化管理,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提高基层诊疗服务能力,实现卫生资源有效利用。

(四)连续便捷。建立规范、便捷、畅通的转诊程序,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提供系统性、连续性医疗服务,逐步建立完善防、治、康一体化、无缝隙医疗服务模式。

(五)专病专治。充分考虑医院专科、专病特点,提高转诊患者疾病诊治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六)稳步推进。注重宣传引导,试点先行,不断完善,适时推开,转变群众传统就医观念,逐步形成符合我区实际的分级诊疗制度体系。

三、工作目标

围绕“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总体要求,不断完善医疗服务体系分工协作机制和科学保障机制,逐步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构建以协同服务为导向的医疗服务体系。

2017年,选择至少30种常见病、慢性病作为突破口实施分级诊疗试点。分级诊疗服务体系和体制机制初步形成,居民2周患病首选基层医疗机构比例达到70%以上。2020年,分级诊疗服务能力全面提升,保障机制逐步健全,布局合理、规模适当、层级优化、职责明晰、功能完善、富有效率的医疗服务体系基本建成。

四、主要任务

(一)畅通双向转诊渠道

1.完善分级诊疗服务体系。参考《青岛市分级诊疗管理规范(试行)》(见附件2)和《县域内住院诊疗病种参考目录》(见附件3)要求,进一步明确分级诊疗的转诊原则、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功能定位和疾病转诊指征,鼓励并逐步规范常见病、多发病患者首先到基层医疗机构就诊,推动优质医疗资源合理配置和纵向流动。对于超出基层医疗机构功能定位和服务能力的疾病,由基层医疗机构为患者提供转诊服务,逐步形成分级诊疗的就医新格局。

责任单位:区卫生计生局、区人社局(排在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2.规范双向转诊管理流程。一是建立稳定转诊渠道。各级医疗机构在尊重病人就医习惯和就近便捷的前提下,以畅通向下转诊为重点,逐级选择定点转诊医疗机构,签订双向转诊协议,形成相对稳定、紧密衔接、高效有序的双向转诊渠道;急危重、疑难复杂病例可直接转二、三级医院或专科医院就诊。每所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根据自身情况和地理位置至少与2家以上二级以上医院签订双向转诊协议。推进二级以上综合、中医医院与康复、护理等接续性服务机构和专科医院建立横向转诊关系,充分发挥不同举办主体的医疗机构在分工协作机制中的作用。二是严格双向转诊程序。各级医疗机构要设立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双向转诊管理工作,加强医疗、医保工作衔接,建立有

效、畅通的转诊程序,制订合理的转诊流程和管理制度,实行转出医疗机构负责制。建立双向转诊沟通机制。转诊时,必须征得患者同意并充分尊重自主选择权,按照就近转诊的原则,落实转诊制度,履行转诊程序。由二、三级医院向基层医疗机构、慢性病医疗机构转诊人数年增长率在10%以上。

责任单位:区卫生计生局、区人社局

3.优化双向转诊服务工作。建立不同层级医疗机构之间的便捷转诊通道,为基层转诊患者提供优先就诊、检查、住院等便利。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的专家门诊号源向基层医疗机构倾斜,实施基层转诊预约优先。试行大型仪器检查预约向基层医疗机构开放绿色便民预约与缴费,方便基层首诊病人预约挂号、检查。鼓励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与基层医疗机构签约,探索建立“互联网+医生团队”联合门诊病房。有条件的二级以上医院要探索成立入院准备中心、检查预约中心、远程会诊中心等内设机构,负责向上转诊需住院患者的住院预约、床位协调和特殊检查预约等。对向下转诊患者,上级医院要提供患者在院期间的诊治信息和后续治疗方案,要充分利用远程医疗、跟踪回访等形式做好对转出患者后续治疗、康复的指导。建立上下级医疗机构之间用药衔接机制,逐步使政府办基层医疗机构在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的用药与二级及以上医院衔接和同步。允许政府办基层医疗机构配备山东省基本药物增补品种及青岛市市级补充基层医疗机构药品品种。

责任单位:区卫生计生局、区人社局

(二)大力推进签约服务

4.深入实施基层签约服务制度。以高血压、糖尿病、心脑血管疾病等慢性病规范化诊疗和健康管理为切入点,组建二级以上医院专科医师、基层医疗机构全科医师和健康管理师工作团队,建立责任医生团队与居民之间良好的契约服务关系。签约服务内容不拘泥于12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界限,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与基本医疗服务融合起来综合提供,使城乡居民获得连续、综合、便捷、个性化的健康管理服务。探索执行由医保基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签约居民付费等多渠道签约支付方式,并不断丰富服务内容和病种范围,鼓励探索提供差异化服务、分类签约、有偿签约等多种签约服务形式。

责任单位:区卫生计生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

5.推广基层签约服务随访系统。利用青岛市慢病一体化管理平台,积极总结并推广区第三人民医院的“慢病知己管理”试点经验,实现对全区签约服务重点人群的规范化、系统化、全程化跟踪管理。逐步建立常见病、多发病病种的预警工作机制,在明确转诊原则的基础上,实现疾病转诊的实时提示,督促和引导双向转诊工作顺利实施。

责任单位:区卫生计生局、区人社局、区财政局

(三)发挥医保支付杠杆作用

6.完善医保待遇政策。按照保基本、促公平、兜底线的原则,完善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补偿政策,重点保障大病和较大疾病,适度控制一般性疾病补偿费用,满足群众基本医疗需求。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分别达到90%以上和

70%以上,逐步缩小与实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之间的差距。探索康复医院、护理院等为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慢性病、康复期、晚期肿瘤患者等提供医养康护服务,将远程诊疗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范围,重点向远程诊疗技术成熟的基层医疗机构倾斜,进一步减轻群众就医负担。

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卫生计生局

7.实行差异化支付政策。对参保人在不同级别医疗机构就医实行差异化医保报销政策,对符合规定向上转诊的住院参保患者可以连续计算起付线,向下转诊的住院参保患者不再另设基层住院起付线。

责任单位:区人社局

8.推进支付方式改革。强化医保基金收支预算,建立以医保服务质量和服务数量绩效考核为基础,以总量控制付费方式为主,以病种付费、次均费用付费、服务单元付费、人头付费、项目付费等方式为补充的复合性支付方式,探索基层医疗机构慢性病患者按人头打包付费。积极探索建立基于医联体(医疗集团)、区镇村一体化等分工协作机制的打包支付模式,引导二级以上医院主动承担疑难复杂疾病患者诊疗服务,促进医联体(医疗集团)内部和区域内的双向转诊。在定点医疗机构按病种收费的基础上,推进按病种付费的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卫生计生局

9.完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加大护理保险筹资水平,不断扩大受益覆盖面,推进护理康复机构建设,逐步解决大医院向下转

诊难题。

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民政局、区卫生计生局

(四)提高基层服务能力

10.全面提升区级公立医院综合能力。充分发挥区级公立医院龙头和纽带作用,加强综合服务能力建设,鼓励实力较强的区级公立医院按照三级医院建设管理,达到三级医院服务能力和水平。根据服务人口、疾病谱、诊疗需求等因素,合理确定区级公立医院数量和规模。适当放开区级公立医院医疗技术临床应用限制,重点加强区域内常见病、多发病相关专业,以及传染病、精神病、急诊急救、重症医学、肾脏内科(血液透析)等临床专科建设,大力推进胸痛中心、脑卒中中心建设与认证工作。区级中医医院重点加强内科、外科、妇科、儿科、针灸、推拿、骨伤、肿瘤等中医特色专科和临床薄弱专科建设,提高中医优势病种诊疗能力和综合服务能力。巩固完善区级医疗机构与青大附院、市立医院等上级医疗机构“医联体”合作共建模式,打造新区“东有青医、西有市立”就医格局。到2017年,区域内就诊率达到90%左右,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区。

责任单位:区卫生计生局、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

11.实施基层医疗机构能力提升工程。启动镇街卫生院标准化建设与管理工程,按规定配备医护人员和医疗设施设备,重点提升中心镇(街道)卫生院急诊急救、二级以下常规手术、正常分娩等医疗服务能力。支持发展慢性病、社区康复、骨伤科、老年病等特色服务项目,推进基层医疗机构医养融合,积极承接上

级医院下转患者,提供医疗、护理和康复等服务。加强国医馆(中医药特色诊疗区)建设,推广中医药综合服务模式,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常见病、多发病和慢性病防治中的作用。到2017年,基层医疗机构建设达标率100%,提供中医药服务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占同类机构的比例分别达到100%、100%、85%、70%,基层医疗机构中医诊疗量占同类机构诊疗总量的比例不低于30%。

责任单位:区卫生计生局、区发改局、区民政局、区人社局、区财政局

12.加强基层医疗机构人才培养和使用。加强以全科医师为重点的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全科医生、家庭医生医疗服务能力,引导全科医生到基层医疗机构执业,优化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医生队伍。研究制定适合基层医疗机构发展的全科医生培养政策措施,探索区管镇用、区镇村一体化等基层人才管理模式。推进基层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强化绩效考核,调动基层医务人员积极性。到2017年,每万名城市居民拥有2名以上全科医生,每个镇卫生院拥有1名以上全科医生。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探索建立乡村医生免费医学生定向培养机制。以乡村医生为重点,大力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实现中医药服务“广覆盖”。落实老年乡村医生生活补助政策,巩固提高在岗乡村医生待遇,稳妥推进到龄退出乡村医生阶段返聘工作。

责任单位:区卫生计生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

13.提高医疗资源整体利用效率。引导部分二级医院转型为

慢性病医疗机构或开展养老、康复服务,提供接续性医疗服务。推进建立区域性病理诊断、影像检查、医学检验机构,向医疗机构提供集中化检查检验服务。二级以上医院现有检查检验、消毒供应等资源,向基层医疗机构、慢性病医疗机构、社会办医疗机构开放。加强医疗质量控制和质量评价,进一步扩大临床检验结果互认项目和机构范围,推进医学影像检查结果互认,整体提升资源利用效率。

责任单位:区卫生计生局、区民政局、区人社局

(五)强化政策导向扶持

14.加强价格调整引导作用。在完善补偿机制的基础上,根据服务项目成本和收入结构变化,建立价格适时动态调整机制,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拉开不同等级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价格梯度,引导患者分流就诊,就近选择基层医疗机构首诊。推进按病种收费方式改革,在国家推荐按病种收费目录范围内确定不少于50种疾病按病种收费。

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卫生计生局

15.探索开展“医生工作室”试点。根据省卫生计生委医师多点执业相关规定,鼓励区域内医师多点执业,充分发挥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优质人才资源下沉作用,到基层、社区组建团队,强化基层医疗机构医疗水平,为患者就近提供优质医疗服务。试行放开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医学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从事同一专业临床工作5年以上,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医师多点执业工作,最近连续两个周期医师定期考核合格的临床、口腔和中医类别医

生可申请多点执业,第二执业地点重点向镇街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服务站倾斜。

责任单位:区卫生计生局

16.支持和鼓励医养结合产业。制定出台推进医养结合的政策措施和具体方案,鼓励养老机构与周边医疗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协议合作,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医养结合机构。充分依托社区各类服务和信息网络平台,实现基层医疗机构与社区养老服务机构无缝对接。鼓励镇、村医疗机构对辖区内失能人员开展长期巡护服务工作。

责任单位:区卫生计生局、区民政局、区人社局

17.强化基层绩效考核。探索有效激励的绩效工资实施办法,动态调整绩效工资总量,合理提高绩效工资平均水平,鼓励基层医疗机构增收节支;完善基层绩效考核,科学设定指标体系,将医务人员个人收入与服务质量、数量和患者满意度等挂钩,突出社会效益、工作数量和质量指标,绩效分配向签约服务的医务人员倾斜,充分调动基层医务人员的积极性。

责任单位:区卫生计生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

(六)加快信息服务体系建设

18.推进医疗服务信息化建设。利用信息化手段推进区域医疗协同发展,实现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的连续记录和不同医疗机构之间的信息共享,探索建立基于区域人口健康信息平台的远程医疗服务体系。将远程医疗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为远程医疗服务的发展营造适宜的政策环

境。提升远程医疗服务能力,鼓励二、三级医院向基层医疗机构提供远程会诊、远程诊断、远程培训、远程预约等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医院探索“基层检查、上级诊断”的有效模式,利用信息化手段促进优质医疗资源纵向流动,提高优质医疗资源可及性。到2017年,远程医疗服务覆盖全部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和80%以上的镇、街道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区卫生计生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

三、实施步骤

(一)全面启动实施分级诊疗工作。2017年2月底前,研究制定《青岛市黄岛区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实施方案》,召开分级诊疗专题会议,全面启动全区分级诊疗工作。

(二)完善分级诊疗各项制度措施。2017年4月底前,区发改、人社、财政、卫生计生等部门按职责分工制定相关配套政策,保障分级诊疗工作有效启动实施。

(三)初步形成分级诊疗政策体系。2017年底前,全区基本形成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机制,推进优质医疗资源有序有效下沉,全面加强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医疗资源利用效率和整体效益,着力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量占总诊疗量比例,建立更加合理规范的就医秩序。

(四)基本建立符合区情的分级诊疗制度。2020年底前,全区分级诊疗服务能力全面提升,保障机制进一步健全,基本构建布局合理、规模适当、层级优化、职责明晰、功能完善、富有

效率的医疗服务体系,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管委区政府成立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工作协调推进领导小组(见附件1),负责分级诊疗制度设计、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等工作。区发改、财政、人社、卫生计生等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整体推进落实。区卫生计生部门要加强对医疗机构规划、设置、审批和医疗服务行为的监管,明确双向转诊制度,制定和优化转诊流程,牵头制定常见疾病入出院、双向转诊标准和双向转诊考核标准。区人社部门要加强医保监管,完善医保支付政策,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完善绩效工资分配机制,会同卫生计生部门做好医疗卫生领域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培训。区财政部门要落实财政补助政策。区物价部门要完善医药价格政策。其他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及时采取措施,抓好贯彻落实。

(二)实施政策联动。要综合施策,加强医疗、医保、医药有关政策的联动。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医疗保险用药目录,做好二级以上医院与基层医疗机构、综合医院与康复医疗机构之间的用药衔接,保障分级诊疗用药需求。完善绩效考核管理政策,融入分级诊疗执行率、治疗效果、医疗费用下降度、病人康复效果、病人满意度等综合指标,引导公立医院落实分级诊疗要求。

(三)搞好宣传引导。要广泛开展分级诊疗政策宣传,提高知晓率。主动回应群众关切,重点解读敏感政策措施,积极争取

广大群众与各界的理解与支持。广泛宣传疾病防治科普知识,引导群众按照疾病就诊规律进行科学有序就诊。加强培训教育和绩效考核,让医务人员牢固树立分级诊疗意识,自觉落实双向转诊。

(四)严格督导落实。要严格按照“三严三实”的要求,以工作落实为目标,将推进分级诊疗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作为全面深化改革和深化医改的重点任务,建立督导机制,通过工作调研、专项督导、效果评估等方式,确保各项措施有效落实。

附件:1、黄岛区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工作协调推进领导小组

2、青岛市分级诊疗管理规范(试行)

3、区域内住院诊疗病种参考目录

4、分级诊疗试点工作考核评价标准

附件1:

黄岛区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工作协调推进

领导小组

组长:张磊娜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曲波区卫生计生局局长

张秀山区发改局副局长,区医改办主任成员:刘守田区卫生计生局副局长

邢燕区发改局副局长

逄境全区财政局副局长

宋云情区社会保障事业管理服务中心主任

管玲区民政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卫生计生局,刘守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青岛市分级诊疗管理规范(试行)

一、转诊标准

(一)向上转诊标准

1、临床急危重症,难以实施有效救治的病例;

2、不能确诊的疑难复杂病例;

3、重大伤亡事件中,处置能力受限的病例;

4、疾病诊治超出核准诊疗登记科目的病例;

5、因技术、设备条件限制不能明确诊断或处置的病例;

6、依据有关法律法规,需转入专业性防治机构治疗的病例;

(二)向下转诊标准

1、急性期治疗后病情稳定,需要继续康复治疗的病例;

2、诊断明确,不需特殊治疗的病例;

3、各种恶性肿瘤病人的晚期非手术治疗和临终关怀;

4、需要长期治疗和护理的慢性病病例;

5、精神疾病病情稳定可在社区进行恢复性治疗的患者;

6、可在基层医疗机构诊治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病例。

二、转诊流程

(一)实行逐级转诊,基层医疗机构原则上按照“逐级转诊原则”进行转诊,急危重症可直接转三级或二级医院就诊;传染

病、职业病、精神障碍性疾病患者,可有针对性地上转至相应的专科医疗机构或有相应专业的综合医院。

(二)需要转到上级医院进一步治疗的患者,经科室主任、患者及家属同意,由科室医生登记、填写《转诊意见书》后由双向转诊管理部门联系好上级医院,必要时医护人员要护送患者转院,确保患者安全转诊和病情交接。

(三)转诊病人持《转诊意见书》到对应的医疗机构后,在双向转诊管理部门进行转诊登记,实行优先就诊、检查、交费、取药;需住院者优先安排;

(四)转诊病人病情稳定、符合下转条件者,经科室主任、患者及家属同意,由科室医生登记、填写《转诊意见书》后由双向转诊管理部门联系好下级医院。由患者家属附带相关诊疗资料,将患者转送至下级医院。

(五)双向转诊平台建设完成后,上下转诊均需通过平台完成。

三、工作要求

(一)各级医疗机构要成立双向转诊管理部门,建立双向转诊绿色通道,指定专人负责双向转诊工作,设立专线电话,实行24小时连续服务。

(二)上级医院要建立转诊优先、门诊专家预约优先制度。对只需进行大型医疗设备检查及诊断性治疗手段的转诊患者,下级医院(医疗机构)直接向上级医院预约检查,不需重复排队等

待,不作不必要的重复检查;对需住院的病人,由下级医院(医疗机构)直接上级医院机构预约,确定入院时间后直接入院,不需在上级医院重复开具住院凭证。

(三)上级医院要定期到签定“双向转诊协议”的基层医疗机构巡诊,协助处理疑难病症,免费开展健康教育、保健咨询和业务培训。

(四)下级医院要熟悉上级医院的基本情况、专家特长、常用检查项目及价格,协助病人选择合适的专家和检查项目,及时将符合条件的患者转往上级医院,减少患者不必要的奔波和医疗开支。

(五)与上级医院签定“双向转诊协议”的医疗机构或医联体(医疗集团)内的医务人员可以针对转院患者到上级医院进行咨询及查房;上级医院的相关医务人员对转诊至下级医院进行后续治疗或康复的患者必须予以追踪和指导。

附件3:

区域内住院诊疗病种参考目录

县医院分级诊疗实施方案

**县人民医院医院分级诊疗工作实施方案为加快我院分级诊疗制度的实施,逐步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诊、上下联动”的就医格局,形成“小病在基层,大病到医院,康复回社区”的就医制度,加快缓解广大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因病施治;综合运用医疗、医保、价格、宣传等手段,完善上下联动、对口支援、增强能力、签约服务、政策引导等机制,同步加强城镇职工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对分级诊疗制度的支持保障,逐步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就医制度,形成小病在基层,大病到医院,康复回社区”的就医格局。 二、工作措施 (一)构建合理分级诊疗流程 分级诊疗是按照疾病的轻、重、缓、急及治疗的难易程度进行分级,不同级别的医疗机构承担不同疾病的治疗,实现基层首诊和双向转诊。分级诊疗制度的核心在于实现基层首诊,基层首诊是指当参保(参合)人员住院就医时,就近选择居住地或发病时地域所在地的县级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就医。双向转诊包括从下级医疗卫生机构向上级医疗机构转诊和从上级医疗机构向下级医疗卫生机构转诊。 我院与**省人民医院以及我县37个乡镇卫生院(社区医疗服务中心) 开展双向转诊服务

1、基本程序 (1)下级医疗卫生机构向上级医疗机构转诊 参保(参合)人员县内住院就医时,应遵循乡镇医疗机构及社区医疗服务中心为首诊医疗机构一县内二级综合医疗机构一市级三级医疗机构”的分级诊疗程序,在同等级内自主选择首诊和转诊医疗机构。 65岁以上老年人、0—6岁的婴幼儿、重度残疾人、重症精神病人,按 照就近就医”原则自主选择定点医疗机构诊治。 (2)上级医疗机构向下级医疗卫生机构转诊 我院根据疾病的临床诊疗规范和相关转诊标准及时将康复期的病人转入下级医疗卫生机构。 2、转诊程序 县内参保(参合)人员在乡镇或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就医需转我院治疗 时,乡镇或社区医疗卫生机构经治医生填写双向转诊单,由当地医保办人员审核签字,然后转我院治疗,双向转诊单作为患者报账必要手续。 我院住院治疗的参保(参合)人员因病情需要县外医疗机构治疗的,由 我院经治医生填写双向转诊单,医务科签章,由县合医办(县社保局)审核签字并登记住院信息,然后转县外医疗机构治疗,登记信息和转诊转院证明一并作为患者报账必备手续。 3、特殊情况住院程序 县内突发危重、急症患者,按就近、就急”原则进行抢救和住院治疗。 医生开具的急诊、病重、病危等相关医疗文书作为报账必备手续。 县外突发危重、急症患者,按就近、就急”原则进行抢救和住院治疗。 患者或其家属在入院3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形式向县合医办(社保局)登记住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务院行政法规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建立分级诊疗制度,是合理配置医疗资源、促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的重要举措,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立中国特色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的重要内容,对于促进医药卫生事业长远健康发展、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保障和改善民生具有重要意义。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精神,指导各地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立足我国经济社会和医药卫生事业发展实际,遵循医学科学规律,按照以人为本、群众自愿、统筹城乡、创新机制的原则,以提高基层医疗服务能力为重点,以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分级诊疗为突破口,完善服务网络、运行机制和激励机制,引导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形成科学合理就医秩序,逐步建立符合国情的分级诊疗制度,切实促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公平可及。 (二)目标任务。 到2017年,分级诊疗政策体系逐步完善,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机制基本形成,优质医疗资源有序有效下沉,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得到加强,医疗资源利用效率和整体效益进一步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量占总诊疗量比例明显提升,就医秩序更加合理规范。 到2020年,分级诊疗服务能力全面提升,保障机制逐步健全,布局合理、规模适当、层级优化、职责明晰、功能完善、富有效率的医疗服务体系基本构建,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逐步形成,基本建立符合国情的分级诊疗制度。 基层首诊。坚持群众自愿、政策引导,鼓励并逐步规范常见病、多发病患者首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对于超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功能定位和服务能力的疾病,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患者提供转诊服务。 双向转诊。坚持科学就医、方便群众、提高效率,完善双向转诊程序,建立健全转诊指导目录,重点畅通慢性期、恢复期患者向下转诊渠道,逐步实现不同级别、不同类别医疗机构之间的有序转诊。 急慢分治。明确和落实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急慢病诊疗服务功能,完善治疗-康复-长期护理服务链,为患者提供科学、适宜、连续性的诊疗服务。急危重症患者可以直接到二级以上医院就诊。 上下联动。引导不同级别、不同类别医疗机构建立目标明确、权责清晰的分工协作机制,以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为重点,推动医疗资源合理配置和纵向流动。 二、以强基层为重点完善分级诊疗服务体系 (一)明确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诊疗服务功能定位。城市三级医院主要提供急危重症和疑难复杂疾病的诊疗服务。城市三级中医医院充分利用中医药(含民族医药,下同)技术方法和现代科学技术,提供急危重症和疑难复杂疾病的中医诊疗服务和中医优势病种的中医门诊诊疗服务。城市二级医院主要接收三级医院转诊的急性病恢复期患者、术后恢复期患者及危重症稳定期患者。县级医院主要提供县域内常见病、多发病诊疗,以及急危重症患者抢救和疑难复杂疾病向上转诊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康复医院、护理院等(以下统称慢性病医疗机构)为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康复期患者、老年病患者、晚期肿瘤患者等提供治疗、康复、护理服务。 (二)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通过基层在岗医师转岗培训、全科医生定向培养、提升基层在岗医师学历层次等方式,多渠道培养全科医生,逐步向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过渡,实现城乡每万名居民有2-3名合格的全科医生。加强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基地建设和管理,规范培养内容和方法,提高全科医生的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发挥全科医生的居民健康“守门人”作用。建立全科医生激励机制,在绩效工资分配、岗位设置、教育培训等方面向全科医生倾斜。加强康复治疗师、护理人员等专业人员培养,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健康服务需求。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分级诊疗工作实施方案

2018年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分级诊疗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强基层首诊、分级诊疗、双向转诊工作,形成上下联动、资源共享、疾病诊治连续化管理的机制,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决定》(湘发〔2006〕11号)精神,充分发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在公共卫生及基本医疗体系中的基础性作用,逐步建立二三级医院与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之间上下对口业务联动、优势互补、疾病整治连续化管理的工作机制,最终实现小病在社区,大病进医院,康复回社区的就医格局。特制订《雨花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分级诊疗工作实施方案(初稿)》。 一、工作目标 以病人利益为导向,综合运用省市医疗机构、医保、价格等手段,形成有效的医疗分流机制,逐步建立完善基层首诊、双向转诊、分级诊疗的就医制度;构建稳定的省市医院与我区基层医疗机构、城市医院分工协作机制,形成科学合理的医疗服务体系;推进责任医生签约服务,完善预约诊疗服务机制,提升医疗服务便捷性和可及性;建立各级医疗机构之间的便捷转诊通道,控制外转诊比例,力争18年底前实现区域内就诊率达到90%左右的目标。 二、工作原则 ——科学引导。以为病人提供合理、有效、便捷的医疗服务为导向,运用医保差别化支付、拉开价格差距、强化医疗机构间转诊服务平台建设等手段,引导病人合理有序就医。 ——分级管理。常见病、多发病和慢性病病人在基层医疗机构诊疗为主,急危重症、疑难疾病病人在省市医院诊疗,康复期的病人回基层医疗机构诊疗。 ——专病专治。充分考虑医院专科、专病特色,提高转诊患者疾病诊治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资源共享。建立有效、畅通的转诊程序,利用信息化手段实现资源共享和无缝衔接,并原则上实行检查结果通用。 三、主要内容 (一)实行基层医疗机构首诊制。 除危急患者需要采取紧急措施以及手术病人复诊、急诊和特殊情况(如在外

分级诊疗实施方案

分级诊疗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我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之间分工协作和对口帮扶机制的建立,加快形成“小病在乡镇,大病进医院,康复回乡镇”的就医新格局,加快实现小病不出乡、大病不出县和90%的患者在县内治疗的医改工作目标,加快缓解广大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根据“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医改基本原则等文件精神,根据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因病施治;统筹共享、合理利用乡村医疗卫生资源,构建就医新格局;加快推进新农合支付制度改革,确保新农合基金安全,全面落实各项惠农便民举措。 二、基本原则 (一)患者知情自愿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切实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充分尊重患者的知情权、选择权。 (二)就近分级治疗原则。根据病情需求,能在门诊治疗的不收住院;能在村卫生室治疗的,不到卫生院治疗;能在卫生院治疗的,不到县级医院治疗;能在县级医院治疗的,不到市级医院治疗;能在市级医院治疗的,不到省级医院治疗;因病情需要转上级医院治疗的坚决按程序转上级医院或专科医院治疗;按规定需要转诊到定点医院诊疗的病种,坚决按要求转定点医院治疗。 (三)医技资源共享原则。认真落实同级医院检验检查结果互认的相关规定,建立同级医疗机构之间和对上级医疗机构相关

检查“直通车”,减少不必要的重复检查,减轻参合农民就医的经济负担,促进卫生资源的合理利用。 (四)“无缝隙”对接原则。逐步建立上下协调、严密有序、高效实用的转诊渠道,为患者享受到分级诊疗带来的连续、完整、快捷、有效、价廉的医疗服务。 三、就诊范围划分 (一)村卫生室:一般常见病、多发病诊治。 (二)乡镇卫生院:主要接诊A型病例暨病种单纯,病情较稳定的一般门诊、住院病例以及与技术水平、设施设备条件相适应的病例,包含: 1、急性期治疗后病情稳定,需要继续康复治疗的病人; 2、诊断明确,不需特殊治疗的病人; 3、各种恶性肿瘤病人的晚期非手术治疗和临终关怀; 4、需要长期治疗与管理的慢性病人; 5、老年护理病人; 6、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病人; 7、上级医院下转的康复期病人。 (三)县二级医院就诊范围:主要接诊B型、C型病例暨急需紧急处理但病种单纯的一般急诊和病情复杂或有复杂的合并症、病情较重的急、慢性病人、诊断治疗均有很大难度预后差的病例以及与技术水平、设施设备条件相适应的部分D型病例,包含: 1、临床各科危急重症,基层医院难以实施有效救治的病例; 2、基层医疗机构及一级医院不能确诊的较疑难复杂病例; 3、较大伤亡事件中受伤的病人。

分级诊疗规章制度

第六部分分级诊疗制度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面推进我市医改工作,落实省委、省政府卫生计生惠民政策,确保我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以下简称:新农合)规范、健康、平稳运行,推进医疗资源合理利用,引导农村居民合理就医、合理诊治,建立健全分级诊疗制度,实现“小病不出乡,大病不出县,急、危、重和疑难杂症到三级医院”的工作目标。结合我省实际,提出新农合分级诊疗制度工作细则。 一、门诊首诊负责制 首诊负责制是分级诊疗的基础,首诊医院、首诊医生是实施新农合分级诊疗工作的主体;首诊负责制又是防止患者“重复参保、重复报销”及造假骗取医保资金的重要环节。 主体的责任和作用: (一)确保将新农合常见病病人分流到乡(镇)卫生院及县(市、区)级医疗机构。 (二)告知患者“限治病种”在不同级别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不同。 (三)负责急、危、重和疑难杂症病人的转诊工作。 二、住院首诊负责制 (一)实施住院首诊告知制。患者入院后,经治医生为首诊医生,并实施住院首诊负责制。经治医生应先了解患者

的参合身份,核对参合患者的身份证、参合证及转诊证明,防止冒名顶替,进行分类管理。告知新农合患者本级别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报销比例、起付线及新农合用药情况,并在告知书(由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自行制订)上签字确认。患者住院期间不出具参合证明的,首诊医生有义务告知其就医费用不予以报销,并由患者签字。 (二)实施分类标识制。对不同的参合患者需分类标识,新农合患者需在其病志首页及出院结算按票据(发票联及存根联)右上角空白处加盖红色印泥“新农合”字样标识印章(印章样式由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自行设计)。加盖新农合印戳的病志和出院结算票据新农合管理部门给予报销。为防止患者事后以“票据丢失”、“伪造假票据”等方式诈骗新农合资金,首诊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必须妥善保管好患者出院票据及病志等材料以备核查。首诊医生未履行职责,或没盖戳没签字或盖戳未签字,产生后果由首诊医生自己负责。 三、就诊患者转诊制 为方便急、危、重和疑难患者转诊,减少转诊程序,实施被授权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科主任负责制。凡本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无诊治能力或因患者病情危重、病因不明、无法确诊等多种因素需要转诊到上一级医疗机构的,须遵循以下程序。

青岛市黄岛区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实施方案

青岛市黄岛区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办发…2015?70号文件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15?55号)和《青岛市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实施方案》(青政办发…2016?27号)要求,扎实做好分级诊疗试点工作,加快构建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制度,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提出的“共建共享、全民健康”的战略核心要求,按照“以人为本、群众自愿、统筹城乡、创新机制”的原则,以提高基层医疗服务能力为重点,遵循医学规律,以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为突破口,引入“互联网+”信息化创新思维模式,进一步完善服务网络、运行机制和激励机制,引导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建立符合黄岛区实际的分级诊疗制度体系,逐步形成科学合理有序的就医秩序。 二、基本原则 (一)科学引导。充分尊重患者知情权、选择权,发挥医保、物价调控和提升转诊服务水平等综合手段,引导患者有序就医。 (二)合理分流。根据不同疾病及所患疾病的程度,指导患者合理选择医疗机构就诊、转诊,合理分流患者,努力缓解大医院“看病难”问题。

(三)资源共享。以协同服务为核心,以医疗技术为支撑,以利益共享为纽带,规范医联体建设,探索集团化运行,推进区镇村一体化管理,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提高基层诊疗服务能力,实现卫生资源有效利用。 (四)连续便捷。建立规范、便捷、畅通的转诊程序,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提供系统性、连续性医疗服务,逐步建立完善防、治、康一体化、无缝隙医疗服务模式。 (五)专病专治。充分考虑医院专科、专病特点,提高转诊患者疾病诊治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六)稳步推进。注重宣传引导,试点先行,不断完善,适时推开,转变群众传统就医观念,逐步形成符合我区实际的分级诊疗制度体系。 三、工作目标 围绕“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总体要求,不断完善医疗服务体系分工协作机制和科学保障机制,逐步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构建以协同服务为导向的医疗服务体系。 2017年,选择至少30种常见病、慢性病作为突破口实施分级诊疗试点。分级诊疗服务体系和体制机制初步形成,居民2周患病首选基层医疗机构比例达到70%以上。2020年,分级诊疗服务能力全面提升,保障机制逐步健全,布局合理、规模适当、层级优化、职责明晰、功能完善、富有效率的医疗服务体系基本建成。

分级诊疗方案

分级诊疗方案(讨论稿) 为加强分级诊疗、基层首诊、双向转诊工作,形成上下联动、资源共享、疾病诊治连续化管理的机制,充分发挥医院承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在基本医疗体系中的引领作用,逐步建立三级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之间上下联动、优势互补、疾病整治连续化管理的工作机制,最终实现小病在社区,大病进医院,康复回社区的就医格局。特制订《分级诊疗工作实施方案(初稿)》 一、工作目标 以病人需求为导向,逐步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分级诊疗的就医制度,构建稳定的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分工协作机制,形成科学合理的医疗服务体系;推进责任医生签约服务,完善预约诊疗服务机制,提升医疗服务便捷性和可及性;建立医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之间的便捷转诊通道,控制外转诊比例,实现医院所属社区诊治和转诊率逐步提高的目标。 二、工作原则 1、科学引导。以医院承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基础,为病人提供合理、有效、便捷的医疗服务,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信息化平台和远程医疗建设,做好社区信息化职能导医、专家团队、预约诊疗、一键呼叫、健康管理等内容介绍并推送给辖区居民,为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间转诊服务搭建好平台,合理引导病人有序就医。

2、分级管理。常见病、多发病和慢性病病人在基层医疗机构诊疗为主,急危重症、疑难疾病病人转医院救治,康复期的病人回基层医疗机构诊疗。 3、健全机制 (1)建议医院临床科室组建家庭医生服务团队,帮扶医院承办的社区做好签约服务、分级诊疗、双向转诊、慢病管理、中药先行、医养结合、居家养护等工作,积极培育基层医疗机构特色科室,使社区卫生服务内容和能力不断提升,让社区居民在辖区享受三级医院的专家技术水平的同时提升医院和社区的社会影响力。 (2)规范服务内容,为居民提供方便可及的基本医疗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全程健康管理。医院和社区联合形成院前、转诊、住院、院后服务工作。 (3)加强帮扶工作,医院专家定时、定点、定人到社区坐诊,参与社区健康教育和健康咨询活动,对辖区居民进行健康干预,以选配院内专家导师对社区基层卫生服务人员进行一对一传、帮、带的形式,逐步帮扶社区卫生服务人员提高技术力量,做好社区人员梯队建设。 4、建立分级诊疗管理制度 成立分级诊疗转诊办公室,制定分级诊疗流程,并指定专人负责,对外公布双向转诊办公电话。制订合理便捷的转诊流程和相关制度,建立可追踪、可调控、可监管的分级诊疗网络平台。

2017年分级诊疗工作总结

两当县分级诊疗工作情况总结 为了进一步推动医改向纵深发展,合理有效分配现有的优质医疗资源,根据根据《甘肃省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实施意见》(甘政办发[2016]49号)和甘肃省卫计委《关于认真做好分级诊疗和医师多点执业等相关工作的通知》(甘卫基层发[2014]505号)文件精神,我局紧紧围绕“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工作要求,充分发挥县、乡两级医疗机构服务职能,加强领导,上下协调,积极推进全县分级诊疗工作的开展,现总结如下: 一、工作目标 建立分级诊疗制度是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主要是通过加强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建立上下联动、资源共享、疾病诊治连续化的诊疗机制,使县域内就诊率达到90%,群众自费费用逐年减少,达到方便群众就医的目标。 二、工作任务 一是确定分级诊疗病种。按照《甘肃省分级诊疗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了《两当县分级诊疗工作实施方案》,确定我县分级诊疗县级病种100种,乡级病种45种,报销比例为县级75%、乡级85%,在全县县、乡两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中执行,实行按病种付费。今年6月,

根据《甘肃省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实施意见》(甘政办发[2016]49号)和市卫计委《关于进一步完善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补充意见》(陇卫计发[2017]104号)文件要求,在原基础上修改完善了分级诊疗病种和补偿标准。 二是医疗费用报销实行按病种付费制度。对纳入分级诊疗的病种,定点医疗机构在确保质量的基础上,有效控制医疗费用,并向参合患者提供及时结算服务。新农合按病种定额报销医疗费用,超额部分由医疗机构自已承担,患者不予承担。2017年共报销分级诊疗病种446人次,报销金额69.6万元。三是严格执行双向转诊制度。按照政策要求,我们严格了转诊政策,明确要求本级诊疗病种不得向上级医疗机构转诊,除特殊情况外,凡未规定办理转院手续,擅自外出就医患者新农合资金一律不减少报销直至不予报销。 三、主要工作措施 1.加强宣传引导。我局印发了1.5万份分级诊疗告知书,明确了转诊、补偿等政策要求,并通过召开培训会、卫生下乡及公众微信等平台进行了大量宣传。今年,我们印制了宣传挂图,配套分级诊疗及慢性病报销政策,发放到各村和医疗机构,通过村医给广大群众解读。 2.全面提高县级医院的诊疗技术水平。县医院为扎实开展分级诊疗工作,建立了医师多点执业制度,由省人民医院选派主治医师常住县人民医院,每三个月更换一次人选进行技术帮扶。县医院在本院内选聘执业主治工程师负责科室的

南丹县中医院分级诊疗实施方案

南丹县中医医院分级诊疗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快我院分级诊疗制度的实施,逐步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 慢分诊、上下联动”的就医格局,形成“小病在基层,大病到医院,康复回 社区”的就医制度,加快缓解广大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根据 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因病施治;综合运用医疗、 医保、价格、宣传等手段,完善上下联动、对口支援、增强能力、签约服务、 政策引导等机制,同步加强城镇职工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对分级诊 疗制度的支持保障,逐步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就医制度,形成“小病在基层,大病到医院,康复回社区”的就医格局。 二、工作措施 (一)构建合理分级诊疗流程 分级诊疗是按照疾病的轻、重、缓、急及治疗的难易程度进行分级,不 同级别的医疗机构承担不同疾病的治疗,实现基层首诊和双向转诊。分级诊疗制度的核心在于实现基层首诊,基层首诊是指当参保(参合)人员住院就 医时,就近选择居住地或发病时地域所在地的县级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就 医。双向转诊包括从下级医疗卫生机构向上级医疗机构转诊和从上级医疗机 构向下级医疗卫生机构转诊。 我院与河池市人民医院以及我县12 个乡镇卫生院(所)开展双向转诊服务。

1、基本程序 (1)下级医疗卫生机构向上级医疗机构转诊 参保(参合)人员县内住院就医时,应遵循“乡镇医疗机构及社区医疗服务中心为首诊医疗机构→县内二级综合医疗机构→市级三级医疗机构”的分级诊疗程序,在同等级内自主选择首诊和转诊医疗机构。 65 岁以上老年人、 0—6 岁的婴幼儿、重度残疾人、重症精神病人,按照“就近就医”原则自主选择定点医疗机构诊治。 (2)上级医疗机构向下级医疗卫生机构转诊 我院根据疾病的临床诊疗规范和相关转诊标准及时将康复期的病人转入 下级医疗卫生机构。 2、转诊程序 县内参保(参合)人员在乡镇或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就医需转我院治疗时, 乡镇或社区医疗卫生机构经治医生填写双向转诊单,由当地医保办人员审核签字,然后转我院治疗,双向转诊单作为患者报账必要手续。 我院住院治疗的参保(参合)人员因病情需要县外医疗机构治疗的,由 我院经治医生填写双向转诊单,医务科签章,由县合医办(县社保局)审核 签字并登记住院信息,然后转县外医疗机构治疗,登记信息和转诊转院证明 一并作为患者报账必备手续。 3. 特殊情况住院程序 县内突发危重、急症患者,按“就近、就急”原则进行抢救和住院治疗。医生开具的急诊、病重、病危等相关医疗文书作为报账必备手续。 县外突发危重、急症患者,按“就近、就急”原则进行抢救和住院治疗。患者或其家属在入院 3 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形式向县合医办(社保局)登记

分级诊疗工作归纳-其他工作归纳例文.doc

分级诊疗工作总结-其他工作总结范文 201*年,我县开展了分级诊疗工作,按照“试点先行、逐步推开”的原则,抓重点、促难点,抓协作、形合力,着力提升县域医疗服务能力,扎实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全面助力深化医改,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加强领导,强化协作,形成分级诊疗工作的合力 建立分级诊疗制度,形成科学有序的就医格局,提高医疗资源的配置效率,是深化医改的一项重要内容。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特别是201*年我县确定开始分级诊疗工作后,及时将医改领导小组组长调整为县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并专门成立了由主管县长任组长,卫计、发改、财政、人社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的分级诊疗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按照上级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研究制定下发了《××县分级诊疗工作实施意见》《××县分级诊疗双向转诊实施细则》,确定了高血压、糖尿病2个病种,明确了实施范围、工作重点、推进难点和时间节点。卫计、发改、财政、人社等各相关部门根据自身职责,进一步细化了相关配套方案。领导小组定期召开调度会议,不定期深入基层进行现场指导,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困难和问题,形成了领导重视、部门协作共同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整体合力。目前,我县高血压、糖尿病2个病种基层首诊、双向转诊、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工作机制基本形成。 二、夯实基础,提升能力,为分级诊疗工作奠定基石 县域综合服务能力提升,是提高县域内就诊率,实现“大

病不出县”目标的有力保障。一是加强县乡村三级医疗机构建设。我县两所县级医院新院区均在建设中,保障医疗条件达到全省县级医院一流标准。县中医院新建工程预计2019年完工。二是强化医疗设备建设。投资3000万元购置了16排CT、1.5T核磁、日本东芝DR和数字胃肠、西门子彩超和GE四维采超等大型辅助检查设备,为高质量医疗服务提供了有力支撑。三是加快重点医学专科建设。县医院骨科成为市医学重点培养学科,妇科、心血管内科和儿内科被确定为市级临床重点专科项目培育单位,医学影像科已经申报市级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同时,2所县级医院还不断加强重症医学科、血液透析、介入、肿瘤等专科的建设水平,减轻群众域外就医负担,保障了医保基金安全。四是强化中医药能力项目建设。先后建成了7个乡镇卫生院“中医馆”、乡镇卫生院标准化中医科和中医特色村卫生室,使全县中医药中医药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 三、规范管理,优化服务,为分级诊疗工作提供支撑 建立健全完善、有序和规范、高效的运行机制,是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关键举措。一是规范医院管理。在教育培训、岗位设置、绩效考核等方面优化了管理模式,在住院结算窗口设立转诊、转院优先结算窗口,转诊、转院病人优先就诊,及时、快速地办理转诊病人的住院手续,为就诊患者开辟了医疗、医保绿色通道,形成了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机制。二是实施对口帮扶。主动对接省市县三级帮扶,重点在内、妇、儿科等乡村常见病方面,采取上级派员下乡坐诊巡诊、下级派员到上级医院进修学习等方式,大力度培养乡镇全科医生,切实提高医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综合水平。目前,全县15个乡镇卫生院部分实现了二级以

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对策建议

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对策建议 现行医疗体制下,我国整体医疗资源分布不均,使得患者就医过度集中在较高层级的医疗机构,造成"看病难、看病贵"的现象及频发的医患冲突,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2015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部署加快推进分级诊疗制度的建设,形成科学有序的就医格局,提高人民的健康水平,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2016年3月,李克强总理代表国务院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作《政府工作报告》提到要在70%左右的地市开展分级诊疗试点。在这一背景下,研究分级诊疗制度的实施现状并探讨加快实施分级诊疗制度的措施成为新时期医疗体制改革的重大课题。 1分级诊疗制度的实施现状 本文以山东某地级市为例来研究分级诊疗制度的推行现状,对本市居民进行问卷调查,采用自填式问卷,随机抽样204名居民,共收回问卷204份,其中有效问卷200份,有效回收率为98%。200名调查对象中含男107人,占53.5%、女93人,占46.5%;其中长期居住地是城市的113人,长期居住地在农村的87人;调查对象中20~40岁最多,共73人,占36.4%。 1.1居民对分级诊疗制度的了解程度 大部分居民对该制度并不了解,还有约27%的人表示对该制度完全不了解;只有27%的居民表示听说过分级诊疗制度,但是不清楚这

一制度的具体内容;43%的居民表示对分级诊疗有一点了解,但不清楚这一制度的具体运行机理;只有3.5%的居民表示对这一制度的内容非常了解。 1.2居民对分级诊疗制度的态度 2009年的新医改方案中提到逐步开展社区首诊试点工作,并且建立双向转诊制度,以此来控制医疗费用的过快增长,改善目前的就诊现状[1]。居民作为医疗需求方,其对该制度的态度至关重要,因此,在调查过程中调查了居民对分级诊疗的态度。调查结果表明:大部分居民支持分级诊疗制度,认为政府应在实施过程中让老百姓切身感受到分级诊疗给自己带来的好处,这样才能得到群众的支持。在200名调查对象中,有102名表示支持,认为这样可以缓解居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这表明这一制度是被大部分居民所认可的;有31名表示担忧,认为这一制度实施困难,无法有效落实;有28名表示这一制度仍有很多问题,持观望态度,这表明不能深入了解该制度运行机制的居民对该制度缺乏信心;有39名表示不清楚状况。1.3居民对医疗机构的选择情况 在调查居民对医院的选择及选择的原因方面,根据当地医院的类别和层级,主要划分了附近诊所、社区医院(城市)和乡镇医院(农村)、二级医院和三级医院四个层级。居民基本实现了就医意愿按照医院级别呈现“正金字塔”形状,在城乡比较中可看出,城市居民相对农村居民对医疗机构的选择更加合理,城市居民选择到诊所就诊的比例高于农村居民。113名城市居民中,有52.2%的居民选择附近诊

分级诊疗解决方案讲课讲稿

分级诊疗解决方案

分级诊疗解决方案 背景 与门可罗雀的基层医疗机构相比,大医院长期处于“人潮涌动”,医务人员经常保持高负荷的劳动状态。为扭转这一格局,实现疑难杂症、急危重症去大医院,常见病、多发病去基层医院,减少医生和病人的医疗成本,分级诊疗已被确立为本轮医改第一要务和重中之重。8月19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发布《关于推进分级诊疗试点工作的通知》,确定在北京市等4个直辖市、河北省石家庄市等266个地级市进行分级诊疗试点,我国分级诊疗试点工作全面展开。 分级诊疗痛点 现在医疗领域存在的一系列的弊端,其根源之一就是就医格局不合理。当然,导致就医格局不合理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体制问题、机制问题、资源配置结构和布局的问题,也有供方的问题、需方的理念问题,所以,构建分级诊疗制度,可谓牵一发而动全身。

第一,基层医院的医疗水平低、宣传力度小。在我国,基层医院与大医院相比,无论是医疗器械,信息化管理,还是人员配置都存在很大差距,这些差距也从根本上造成很多病人不愿意去基层医院就医。从卫计委今年最新的统计数据来看,2016年1-3月,全国医疗卫生机构总诊疗人次达18.9亿人次,同比提高3.1%。其中:医院7.6亿人次,同比提高8.2%;基层医疗卫生机构10.6亿人次,同比降低0.8%。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1.6亿人次,同比提高1.4%;乡镇卫生院2.5亿人次,同比提高5.4%;村卫生室诊疗人次4.7亿人次。虽然基层医疗机构接待病人的总量大,但是同比却降低了,而大医院的同比却大幅提高,说明病人倾向大医院看病的热情没有退却,这也加大了分级诊疗的难度。 第二,供需双方信息不对称。基层首诊的难点在于基层医院对区域患者基本信息不了解,区域患者对基层医院的医疗水平不知情、不信任。作为需方的患者由于缺乏专业知识,对自己的病情并不了解,他们为了早日康复,将会对供方即医生和医院言听计从。基层医院应该充分认识到这一痛点,利用移动医疗系统,建立医院网站、微信公众号进行

XX医院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工作实施方案

XX医院 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工作实施方案 建立分级诊疗制度,是合理配置医疗资源、促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的重要举措,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立中国特色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的重要内容,对于促进医药卫生事业长远健康发展、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保障和改善民生具有重要意义。为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我院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立足我国经济社会和医药卫生事业发展实际,遵循医学科学规律,按照以人为本、群众自愿、统筹城乡、创新机制的原则,以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分级诊疗为突破口,完善服务网络、运行机制和激励机制,形成科学合理就医秩序,逐步建立符合国情的分级诊疗制度,切实促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公平可及。 (二)目标任务。 到2017年,分级诊疗分工协作机制基本形成,优质医疗资源有序有效下沉,医疗资源利用效率和整体效益进一步提高,就医秩序更加合理规范。 到2020年,分级诊疗服务能力全面提升,保障机制逐步健全,布局合理、规模适当、层级优化、职责明晰、功能完善、富有效率的医疗服务体系基本构建,基本建立符合国情的分级诊疗制度。

二、完善分级诊疗服务体系 (一)明确诊疗服务功能定位。城市三级医院主要提供急危重症和疑难复杂疾病的诊疗服务。城市二级医院主要接收三级医院转诊的急性病恢复期患者、术后恢复期患者及危重症稳定期患者。县级医院主要提供县域内常见病、多发病诊疗,以及急危重症患者抢救和疑难复杂疾病向上转诊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康复医院、护理院等为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康复期患者、老年病患者、晚期肿瘤患者等提供治疗、康复、护理服务。 (二)提升基层卫生机构服务能力。通过组建医疗联合体、对口支援、医师多点执业等方式,鼓励医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多点执业,或者定期出诊、巡诊,提高基层服务能力。 (三)整合推进区域医疗资源共享。整合二级以上医院现有的检查检验、消毒供应中心等资源,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慢性病医疗机构开放。探索设置独立的区域医学检验机构、病理诊断机构、医学影像检查机构、消毒供应机构和血液净化机构,实现区域资源共享。加强医疗质量控制,推进同级医疗机构间以及医疗机构与独立检查检验机构间检查检验结果互认。 (四)加快推进医疗卫生信息化建设。提升远程医疗服务能力,利用信息化手段促进医疗资源纵向流动,提高优质医疗资源可及性和医疗服务整体效率。促进跨地域、跨机构就诊信息共享。发展基于互联网的医疗卫生服务,充分发挥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手段在分级诊疗中的作用。 三、建立健全分级诊疗保障机制

《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的解读

专家解读《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 的指导意见》 分级诊疗是医疗服务精细化的必由之路 专家解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分级诊疗是我国当前医改的重要内容,扎实有序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标志着我国医改进入新阶段,医疗服务发展模式开始转型。由过去几年重点建立和完善医疗保障制度,强化患者费用保障机制,到同步重视精细化管理服务;从强调包括公立医院改革在内的体制改革,到同步重视医疗资源配置和使用,分级诊疗将供方和需方有机连接起来,将改革和发展统一起来,将管理和服务结合起来。深入认识和理解分级诊疗的文件精神,做好分级诊疗试点工作,需要把握以下几点。 一、深入领会文件关于合理配置和科学使用医疗资源的精神,明确各层级医疗机构定位是做好分级诊疗工作的基础。当前我国在看病问题上与过去的情况相比发生了很大的转变,出现了新的特征,既不是过去的整体上“缺医少药”的问题,也不是简单的“看病贵,看病难”的问题,而是看病就医过多集中在大医院,导致医疗成本增高,大医院人满为患,挂专家号难的问题。解决这个问题的治本之策,就是合理配置医疗资源,使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同时,建立分级诊疗体系,使医疗资源发挥最佳的效能。

文件提出城市三级医院主要提供急危重症和疑难复杂疾病的诊 疗服务;城市二级医院主要接收三级医院转诊的急性病恢复期患者、术后恢复期患者及危重症稳定期患者。县级医院主要提供县域内常见病、多发病诊疗,急危重症患者抢救和疑难复杂疾病向上转诊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康复医院、护理院等(以下统称慢性病医疗机构)为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康复期患者、老年病患者、晚期肿瘤患者等提供治疗、康复、护理服务。这个工作目标不仅是分级诊疗的工作目标,也是医改工作的重要内容,更是研究制定“十三五”规划所必须重点谋划的问题,逐步建立与分级诊疗工作相适应的、完善的医疗服务体系。 二、按照文件要求,建立以患者为中心的医疗机构之间的分工合作机制是分级诊疗工作的核心。分级诊疗的精髓是以患者为中心的整合式医疗,医疗机构提供连续性的医疗服务。医疗服务资源布局围绕需求来配置,医疗服务的流程围绕方便患者来设计,分级诊疗的目标就是方便群众看病就医,为他们提供高质量的便捷服务。过去,由于缺乏分级诊疗,经常出现患者有病乱投医的情况,既影响了诊治,又浪费了医疗资源。在分级诊疗体系下,患者是否需要转诊,转诊到那家医院,找哪位专家合适,医疗机构和医生之间应该发挥应有的作用,医疗机构之间建立起制度化的沟通机制,重新优化医疗机构的分工合作机制,以最大程度的方便患者就医。

扬起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龙头

扬起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龙头 ——WORD文档,下载后可编辑修改—— 导读:分级诊疗,一般是指按照疾病的轻、重、缓、急及治疗的难易程度进行分级,不同级别的医疗机构承担不同疾病的治疗。以“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模式,让一部分常见病、慢性病的诊疗分流在基层医院,从而提高优质稀缺医疗资源的配置效率。以下是由小编J.L为您整理推荐的扬起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龙头”,欢迎参考阅读。 分级诊疗制度建设驶入快车道 近日,云南、湖北、新疆、甘肃等地发布相关政策,推动分级诊疗试点。2019年,分级诊疗政策体系逐步完善,“小病在基层、大病到医院、康复回社区”的就医格局将形成。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完善分级诊疗制度的实施意见》提出,加快建立完善分级诊疗制度,到2020年基本实现“小病不出村大病不出县”。 根据安排,2019年,云南省在昆明市、玉溪市先行试点的基础上,将进一步扩大分级诊疗试点范围,各州、市至少选择1个县(市、区)开展分级诊疗试点工作。《湖北省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实施方案》提出,2019年全省全面启动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全面提升县级公立医院综合能力,将县域内就诊率提高到90%左右。 新疆发布《关于自治区分级诊疗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各级医疗机构在分级诊疗中的作用和功能定位,提出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医保支付比例,对于没有按照程序就医的,将降低报销比例或不予报销医药费用。 甘肃省卫计委提出,在县级医疗机构原有100种分级诊疗病种的基础上,今年甘肃省新增150种县级分级诊疗病种。参加新农合的患者,除急危重症外,原则上不得越级诊疗。 分级诊疗病种患者执意要求转诊,且经过医疗机构和同级新农合管理机构同意的,2019年分别按照县、乡两级分级诊疗确定病种相应定额的 20%比例报销,2019年及以后新农合不予报销。青海省卫生计生委出台《青海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常见病出入院标准和双向转诊指征》,明确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50种常见病的出入院标准和双向转诊指征。 专家认为,伴随老龄化、城镇化等社会经济转型过程,居民基本健康需求增长迅速,呈现出多样化特点,给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建立与完善带来了挑战,医疗服务体系布局不完善、优质医疗资源不足和配置不合理等问题凸显。 另一方面,以三级医院为主提供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不仅使用了大量优质医疗资源,还引起居民就医不便,造成医疗费用负担加重,不利于从根本上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分级诊疗,一般是指按照疾病的轻、重、缓、急及治疗的难易程度进行分级,不同级别的医疗机构承担不同疾病的治疗。以“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模式,让一部分常见病、慢性病的诊疗分流在基层医院,从而提高优质稀缺医疗资源的配置效率。

分级诊疗制度建设试点实施方案(最新)

分级诊疗制度建设试点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我区综合医改和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构建科学有序就诊秩序、缓解看病就医矛盾,根据《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x〔x〕70号)、《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工作的实施意见》(x〔x〕180号)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成立x市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的意见等推进综合改革试点工作配套文件的通知》(x〔x〕2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根据x、市、区党委、政府推进综合医改和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总体安排,立足全区经济社会和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实际,遵循医学科学规律,按照群众自愿原则,以提高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为重点,以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分级诊疗为突破口,优化资源配置,完善服务网络,创新运行机制,强化保障措施,引导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形成科学合理的就医秩序,逐步建立符合我区的“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 (二)基本原则。坚持医疗卫生事业的公益性质,将维护人民健康权益放在首位;坚持以人为本,通过各项措施鼓励和引导患者自愿有序分级诊疗;坚持从实际出发,分级诊疗制度与经济社会和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水平相协调,与财政和医疗保障能力相适应;坚持统筹协调,将完善分级诊疗模式与各项医改任务统筹安排。

(三)目标任务。x年,全面开展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加强部门协调,完善配套政策,大力推进优质医疗资源有序有效下沉,进一步提升基层服务能力,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组建规范医疗联合体,科学实施急慢分治,加快推进医疗卫生信息化建设,促进区域医疗资源共享,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量占比明显提升。到x年,区乡村医疗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全覆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率达到60%,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率达到100%,辖区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量占总诊疗量的70%以上,辖区内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的诊疗量占应诊疗病种目录总量的90%以上。 二、主要措施 (一)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服务能力 1.明确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诊疗服务功能定位。城市三级综合医院主要提供急危重症和疑难复杂疾病的诊疗服务,同时要结合重点专科建设,组建区域诊疗中心。城市二级医院主要接收三级医院转诊的急性病恢复期患者、术后恢复期患者及危重症稳定期患者;提供辖区内常见病、多发病诊疗,以及部分疾病的康复、护理服务,向上级医院转诊超出自身服务能力的常见病、多发病及危急和疑难重症病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康复期患者、老年病患者、晚期肿瘤患者等提供治疗、康复、护理服务。 2.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落实辖区医疗卫生机构属地化管理责任,强化区域内统筹保障,通过政府举办或购买服务方式,科学布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合理划分服务区域。在城市区建设以社

分级诊疗策略分析

分级诊疗的实现之日,也就是医改的成功之时。”前段时间,国家卫计委相关负责人如是说。在去年9月国务院出台的《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70号文)明确提出了分级诊疗的目标,“两年逐步完善,初见成效;五年全面提升,成熟定型”。目前,全国共有近20个省市出台了分级诊疗政策,医联体、“三师共管”、“1+1+1自愿签约”多种形式精彩纷呈。试点的病种包括高血压、糖尿病、心脑血管疾病和肿瘤等领域,涵盖最集中的疾病谱。 供给侧改革逐渐发力,将对市场格局产生哪些影响?企业如何应对? 影响未来市场格局 ⒈市场结构变化 国内外多家专业机构联合对中国的疾病进行了全面评估。研究表明,城市化、收入增加和老龄化导致非传染性疾病突增。在1990年,中国与其他发展中国家非常类似,导致居民健康损害的主要疾病是慢性阻塞性肺疾病、下呼吸道感染、卒中。20年后,损害健康的主要疾病是恶性肿瘤、心脏病、脑血管病。评估还显示,膳食因素、高血压和烟草是影响中国居民预期寿命的主要危险因素。 疾病结构的变化决定了药品市场的结构变化,与前四大疾病密切相关的大类,抗肿瘤、心血管、中枢神经、消化道的市场份额持续上升。预计2019年这四大类药物的市场份额合计超过一半,达到51.8%。在IMS研究的11个慢病中,高血压、血脂异常和糖尿病是三个最大用药规模的病种。基层市场的品类结构将发生重大变化,与慢病相关的高血压、糖尿病、心脑血管疾病、呼吸系统疾病、晚期肿瘤、慢性肾病等将成主角,市场规模和市场比重双双提升。 终端市场结构中,公立医院仍占据绝对的主导地位,2014年达到了69%。基层医疗机构的比重由8%上升到9%,零售终端则由26%降低到23%。随着分级诊疗的全面深入推进,城市大型公立医院的用药比重有望下降,基层市场快速上升。零售在电商和医保等相关政策支持下,迎来新的发展拐点。电商可能成为重要的终端渠道。大医院、基层市场、零售、电商等终端市场的多元化和均衡发展,更好地适应了医疗服务和用药需求的新变化。 2消费行为变化 我国因慢病导致的死亡人数占全国总死亡人数的85%,医疗费用负担占全国疾病负担的70%。由于基层能力不强、药物种类较少等原因,大量慢病患者习惯上涌向大医院。调研发现,到大医院就诊的门诊患者中,83%-85%是慢性病患者,其中高血压和糖尿病占据了慢性病的主体,他们仅单纯开药就为三级医院贡献了30%的门诊量。 厦门市的分级诊疗实践则表明,2015年1-7月,全市三级医院的普通门诊量同比下降15.5%,基层社区诊疗服务量同比上升了36.3%。厦门的改革目标是,到2015年底三级医院的门诊量要同比下降35%以上,基层上升35%以上。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