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级诊疗工作实施方案

分级诊疗工作实施方案
分级诊疗工作实施方案

分级诊疗工作实施方案

建立分级诊疗制度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为认真落实分级诊疗工作,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有序就医新格局,逐步实现全市医疗资源的高效利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X〕70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按照国家及省深化医改总体部署,立足我市实际,以提高基层医疗服务能力为重点,以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分级诊疗为突破口,不断完善服务网络、运行机制和激励机制,引导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形成科学合理就医秩序,逐步建立符合我市实际的分级诊疗制度。

(二)基本原则

坚持医疗卫生事业的公益性质;坚持政府主导、部门配合、试点先行、稳妥推进;坚持以人为本、群众自愿;坚持因地制宜,分级诊疗制度与经济社会和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水平相适应;坚持政策导向,推动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提高医疗服务整体效能;坚持中西医并重,遵循中医发展规律,促进中西医协调发展。

(三)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分级诊疗制度,实现小病进社区、大病进医院、康复回基层的就医格局。X年,在X区、X县开展试点,其他县区结合自身

实际探索开展;X—X年,完善政策措施,全市所有县区全面开展分级诊疗;X年,基本建立符合市情的分级诊疗制度,全面实施分级诊疗。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1.合理调控医疗资源配置。各县(区)要依据我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以及卫生资源配置标准,编制并组织实施本地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强化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在医疗资源配置方面的引导和约束作用,构建布局合理、规模适宜、结构优化、功能完善、分级分工、运行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各县(区)要至少建好一所公立综合医院、一所公立中医医院、一所保健院。按照有序发展增量、合理调整存量的原则,统筹城乡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合理设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床位,增强常见病、多发病诊疗能力,并为亚急性患者和术后恢复期患者提供治疗和护理服务。大力发展儿童、精神、传染和中西医结合等资源紧缺的专科医疗机构。完善接续性医疗服务体系,大力发展康复、护理、临终关怀等慢性病长期照护机构,鼓励部分一、二级医院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所属医疗机构转型为慢性病长期照护机构,为慢性病、老年病、晚期肿瘤患者等提供接续性医疗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以与二级以上医院、慢性病长期照护机构等协同服务,为慢性病、老年病等患者提供各类护理和家庭病床等服务。

2.明确各级医疗机构功能定位。三级医院主要提供急危重症和疑难复杂疾病的诊疗服务。三级中医医院充分利用中医药技术方法和现代科学技术,提供急危重症和疑难复杂疾病的中医、中西医结合诊疗服务和中医优势病种的中医门诊诊疗服务。城市二级医院(中医医院)主要接收三级医院转诊的急性病恢复期患者、术后恢复期患者及危重症稳定期患者,同时,提供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县级医院(中医医院)主要提供县域内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以及急危重症患者抢救和疑难复杂疾病向上转诊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康复医院、护理院等医疗机构主要承担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和健康管理等服务,为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康复期患者、老年病患者、晚期肿瘤患者等提供中西医治疗、康复、护理服务。

3.科学调控公立医院规模。根据经济社会发展、人口数量和卫生资源配置等情况,合理配置公立医院床位,严格控制不符合功能定位的公立医院规模扩张。“十三五”期内,原则上全市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和三级综合医院不得扩张单体规模,为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留足空间。三级医院要逐步减少常见病、多发病复诊和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慢性病等普通门诊,提升急危重症的医疗救治能力,同时分流慢性病患者,缩短平均住院日,提高运行效率。三级中医医院要逐步限制普通门诊增长幅度,加强专科和门诊综合诊疗服务,逐步改善住院病人结构。

(二)加强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建设

1.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各县(区)要优先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改善基础设施和设备装备条件,推进基层医疗机构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完善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全科医学学科建设,三级医院要承担全科医生培养任务,为基层首诊、双向转诊创造条件。到X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达标率≥95%。

强化乡镇卫生院基本医疗服务功能,提升急诊抢救、二级以下常规手术、正常分娩、高危孕产妇筛查、儿科等医疗服务能力。鼓励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与其功能、承担任务相适应的外科手术。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服务能力,全面推进中医特色诊疗区(中医堂、馆)建设,推广中医药综合服务模式,普及中医药适宜技术,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防治和疾病康复中的作用。支持基层医疗机构开展养老服务,鼓励社会资本到基层开办医养结合结构,提升为居家老人提供上门医疗服务的能力。合理确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药品(包括中药饮片和中成药)品种和数量,加强二级以上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药衔接,满足患者需求。到X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量占总诊疗量比例≥65%。提供中医药服务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占同类机构之比分别达到100%、100%、85%、70%,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诊疗量占同类机构诊疗总量比例≥30%。

2.加强基层卫生人才培养。全面贯彻落实《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基层卫生人才工程的意见》(X政办〔X〕161号),加强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采取引进培养、在职培训和

帮扶支援3种基本途径,为县、乡两级医疗机构培养一批下得去、用得好、留得住的优秀医疗卫生人才,建立选才、X、留才的人才工作机制。

充分利用好我市三级医院全科医生培训基地、X理工学院、X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等卫生资源优势,立足基层医生“本土化”,采用定向培养、在职学习等方式,加大对基层卫生人才知识更新和学历教育,建立适合我市农村基层卫生人才专门培养渠道。根据农村在职卫生人员和在岗乡村医生的教育需求,实行弹性学制,允许农村卫生人员分阶段完成学业。

多渠道培养全科医生,逐步向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过渡。加强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基地建设和管理,规范培养内容和方法,提高全科医生的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发挥全科医生的居民健康“守门人”作用。建立全科医生激励机制,在绩效工资分配、岗位设置、教育培训等方面向全科医生倾斜。加强康复治疗师、护理人员等专业人员培养,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健康服务需求。X年底,每万名城乡居民拥有2名以上全科医生,每个乡镇卫生院拥有1名以上全科医生。

3.巩固完善基层机构运行新机制。统筹推进基层卫生综合改革,健全多渠道补偿机制,进一步完善基层医疗机构分配机制和补偿机制,完善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激励分配机制,逐步扩大绩效工资总量,不断优化绩效工资结构,落实好职工福利基金、奖励基金和津补贴政策,加大向工作一线、关键岗位、业务骨干、贡献突出人员的倾

斜力度,合理拉开收入差距,加快形成符合基层医疗卫生行业特点的分配制度。推动建立基层医务人员执业风险化解机制,充分调动基层卫生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减轻发展压力,增强改革动力,激发人才活力。落实一般诊疗费、门诊统筹等医保支持政策和价格政策。深入推进社区卫生服务提升工程,建设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质量和效率。

4.全面提升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服务能力。以县域内常见病、多发病相关专业能力建设为重点,重点加强传染病、精神病、急诊急救、重症医学、肾脏内科(血液透析)、妇产科、儿科、中医、康复等临床专科建设以及县外转诊率较高的病种所在临床专业建设。在具备能力和保障安全的前提下,推进新技术在县级公立医院的开展应用。同时加强县级中医医院特色专科和临床薄弱专业、医技科室建设,提高中医优势病种诊疗能力和综合服务能力。提升县域内综合医疗服务水平,力争将县域内就诊率提高到90%左右,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

(三)探索建立基层首诊制度

1.引导群众基层首诊。以各类基本医疗保障制度为依托,以慢性病为突破口,以支付方式改革为抓手,通过各种途径引导和支持患者首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逐步建立城乡居民基层首诊制度。各县(区)选择至少50种慢性病、常见病作为突破口开展基层首诊,并逐步扩大病种范围,逐步下调非基层首诊的报销比例。要区别对待中医医院,将中医医院中医门诊诊疗服务纳入首诊范围。

2.开展城乡居民健康签约服务。在全市积极推进城乡居民健康签约服务,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服务载体,同步推动城乡居民或家庭自愿与签约医生团队签订服务协议,为签约对象提供主动、连续、综合的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和健康管理服务。签约医生团队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医务人员和上级医院医师共同组成。鼓励二级以上医院医师通过到基层多点执业参与签约服务。探索个体诊所开展签约服务。重点推进老年人、慢性病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孕产妇、儿童、残疾人等重点人群的签约工作,逐步扩展到普通人群,提高签约服务覆盖率。明确签约服务内容和签约条件,确定双方责任、权利、义务及其他有关事项。规范签约服务收费,完善签约服务激励约束机制。签约服务费用主要由医保基金、签约居民付费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等渠道解决。具体标准和保障范围由各县(区)根据本地医疗卫生服务水平、签约人群结构以及医保基金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承受能力、服务内容等因素确定。探索提供差异性服务、分类签约、有偿签约等多种签约服务形式,满足居民多层次服务需求。

(四)探索建立双向转诊制度

1.以技术、管理为纽带推动医疗资源上下联动。本着政府主导、上下联动、优化组合、方便群众的原则,以区域协同、分工协作机制为出发点,研究制定组建医疗资源纵向医疗协作或医疗集团方案。以县级优势资源为平台,通过县帮乡、乡管村,积极推动实施县、乡、村医疗服务体系一体化,建立上下联动、分工协作机制。明确牵头医院与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区域性协作关系,推动医疗资源纵向流

动。明确纵向医疗协作、医疗集团内各医疗机构职责任务,积极推进急慢分治。鼓励非公立医疗机构参与医疗资源纵向联合和医疗集团建设。到X年底,所有县(区)实现上下联动、分工协作机制全覆盖。充分利用社会资本,积极支持设置独立的区域医学检验机构、病理诊断机构、医学影像检查机构等医疗机构,实现区域资源共享。加强医疗质量控制,推进检查检验结果互认。

2.以便民为导向建立双向转诊关系。按照科学就医、方便群众、提高效率的原则,逐步建立健全科学合理有序的双向转诊制度。依托各类医疗保障制度,明确分工协作机制内各医疗机构间责权利关系,按照《X市医疗机构双向转诊管理规范(试行)》(X卫〔X〕268号)要求,签订双向转诊协议,形成长期稳定的业务合作关系,一般不得越级转诊。双向转诊的重点是在按规定上转患者的同时,促进上级医院尽可能将恢复期(康复期)患者下转。每所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根据自身情况和地理位置与2家以上的二级以上医院签订双向转诊协议。推进二级以上综合、中医医院与康复、护理等接续性服务机构和专科医院建立横向转诊关系。由二、三级医院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慢性病医疗机构转诊人数年增长率在10%以上。

3.以满足需求为目标规范双向转诊管理。各级医疗机构要确定双向转诊管理部门并指定专人负责,制定合理的转诊流程和相关制度,建立符合自身实际的可追踪、可调控、可监管的双向转诊平台。实行医院首诊负责制,对于需要转诊的患者,上级医疗机构和下级医疗机

构通过转诊平台将患者的诊治情况、病历资料等传送到相应医院,并负责联系转诊事宜,转诊患者优先获得转入医院的门诊与住院服务。患者需要后续治疗、康复治疗时,经转诊平台转下级医疗机构。鼓励上级医院出具药物治疗方案,在下级医院或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治疗。避免盲目转诊,保障医疗安全及服务连续性。

4.以信息化为载体推进非急诊预约诊疗服务。城市医院专家门诊号和住院床位优先向首诊医疗机构开放,二级以上医院均应开展非急诊预约诊疗服务。三级医院对需要住院治疗的预约转诊病人设立绿色通道,预约诊疗率应≥50%(中医医院≥30%)。X年起,城市医院用于基层转诊号源每年增加5—10%,实施基层转诊预约优先。

(五)积极推进医保支付制度改革

发挥城乡居民医保对医疗服务供需双方的引导和对医疗费用的控制作用。加快完善医保门诊统筹等相关政策,明确基本医保参保对象实行基层首诊的相关规定,促进患者有序就医。实施差异化的医保报销比例和起付线政策,适当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保支付比例;对符合规定的上转住院患者可以连续计算起付线,对下转继续康复治疗的取消起付线;引导参保、参合人员充分利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在基层首诊、向基层转诊。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规范转诊率纳入医保结算考核范围,使转诊率控制在合理水平。

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完善医保付费总额控制措施,建立以按病种付费为主,按人头付费、按服务单元付费等复合型付费方式,探索将日间手术费用、特殊病种门诊费用和中医优势专科专病门诊费用

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完善医疗服务、药品供应、医保报销等配套政策。落实国家和我省出台的关于中医药服务提供和应用的医保政策,不得在国家规定之外以任何理由和形式限制中医药服务的临床应用。

(六)稳妥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

完善医疗服务价格体系,对医疗机构落实功能定位、患者合理选择就医机构形成有效的激励引导。坚持调放结合,逐步建立分级分类管理、动态调整、多方参与的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配合医师多点执业制度实施,建立与之相适应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服务价格体系,利用价格政策促进远程会诊等远程医疗和基层中医药服务发展。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则,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在降低药品、医用耗材费用、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检验价格的基础上,提高诊疗、手术、康复、护理、中医等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进一步拉开不同等级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服务价格梯度,有效引导患者基层就诊和优势资源下沉。加强价格、医保相关政策衔接,确保医疗机构发展可持续、医保基金可承受、群众负担不增加。

(七)着力加强医疗卫生信息化建设

大力整合卫生计生信息资源,加快推进全市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制定切实可行的区域协同医疗业务流程和管理方法。鼓励二、三级医院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远程会诊、远程病理诊断、远程影像诊断、远程心电诊断、远程培训等服务,逐步建立覆盖各级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区域医疗协同平台,促进医疗资源纵向流动,提高

优质医疗资源可及性和医疗服务整体效率,逐步构建贯通市、县、乡、村四级的立体化卫生信息服务网络。注重中医医疗机构和中医诊疗服务特点,实现中医诊疗服务在分级诊疗中互联互通。到X年底,分级诊疗信息管理功能基本覆盖全部二、三级医院和80%以上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分级诊疗制度是合理配置医疗资源、促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的重要举措,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具有长期性和复杂性,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医改领导小组要统筹推动建立辖区内分级诊疗制度,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负责。X区、X 县作为X市试点县(区)要在X年3月底前,其他县(区)要在X年6月底前,制定完成分级诊疗专项改革任务具体实施方案,落实牵头部门,明确时间表、路线图,积极稳妥组织实施,确保改革任务和措施落到实处。

(二)明确职责分工。各县(区)政府要充分发挥对分级诊疗实施的领导责任、管理责任、保障责任和监管责任,各县区政府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各相关部门要建立分工协作机制,履职尽责,加强配合,共同推进分级诊疗工作深入开展。卫生计生部门要加强对医疗服务行为的监管,明确双向转诊制度,优化转诊流程,牵头制定常见疾病入、出院和双向转诊标准。发展改革(价格)部门要制定完善相关的医疗服务价格政策,合理核定医疗服务价格,充分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

值,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制定完善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政策,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推进基本医疗保险联网结算,推动建立适应医疗卫生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及职称制度,要在基层人才的建设上给予政策倾斜和支持。财政部门要落实好财政补助政策。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药品的日常监管,保障用药安全。市医改办要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及时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具体问题。其他部门要按照部门职责,积极配合做好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相关工作。

(三)严格监督考核。市医改办负责牵头,市级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制定分级诊疗工作监督考核制度,建立督促检查、考核问责机制,通过工作调研、专项督导、深化评估等方式,确保分级诊疗制度落到实处。各县(区)医改办要认真总结成功经验,定期会同相关部门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问题。市、县(区)医改办要与相关部门签订目标责任书,并负责对建立分级诊疗制度工作情况的监督考核。对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市医改领导小组在全市进行通报表扬;对重视不够,群众反映问题较多的部门和个人,要约谈负责人并限期整改,必要时在全市通报批评。

(四)注重政策宣传。充分发挥公共媒体作用,加强分级诊疗政策宣传和解读,引导群众提高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分级诊疗的认知度和认可度,改变就医观念和习惯,合理、就近、优先选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同时,开展针对行政管理人员和医务人员的政策培训,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增强主动性、积极性。

县医院分级诊疗实施方案

**县人民医院医院分级诊疗工作实施方案为加快我院分级诊疗制度的实施,逐步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诊、上下联动”的就医格局,形成“小病在基层,大病到医院,康复回社区”的就医制度,加快缓解广大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因病施治;综合运用医疗、医保、价格、宣传等手段,完善上下联动、对口支援、增强能力、签约服务、政策引导等机制,同步加强城镇职工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对分级诊疗制度的支持保障,逐步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就医制度,形成小病在基层,大病到医院,康复回社区”的就医格局。 二、工作措施 (一)构建合理分级诊疗流程 分级诊疗是按照疾病的轻、重、缓、急及治疗的难易程度进行分级,不同级别的医疗机构承担不同疾病的治疗,实现基层首诊和双向转诊。分级诊疗制度的核心在于实现基层首诊,基层首诊是指当参保(参合)人员住院就医时,就近选择居住地或发病时地域所在地的县级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就医。双向转诊包括从下级医疗卫生机构向上级医疗机构转诊和从上级医疗机构向下级医疗卫生机构转诊。 我院与**省人民医院以及我县37个乡镇卫生院(社区医疗服务中心) 开展双向转诊服务

1、基本程序 (1)下级医疗卫生机构向上级医疗机构转诊 参保(参合)人员县内住院就医时,应遵循乡镇医疗机构及社区医疗服务中心为首诊医疗机构一县内二级综合医疗机构一市级三级医疗机构”的分级诊疗程序,在同等级内自主选择首诊和转诊医疗机构。 65岁以上老年人、0—6岁的婴幼儿、重度残疾人、重症精神病人,按 照就近就医”原则自主选择定点医疗机构诊治。 (2)上级医疗机构向下级医疗卫生机构转诊 我院根据疾病的临床诊疗规范和相关转诊标准及时将康复期的病人转入下级医疗卫生机构。 2、转诊程序 县内参保(参合)人员在乡镇或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就医需转我院治疗 时,乡镇或社区医疗卫生机构经治医生填写双向转诊单,由当地医保办人员审核签字,然后转我院治疗,双向转诊单作为患者报账必要手续。 我院住院治疗的参保(参合)人员因病情需要县外医疗机构治疗的,由 我院经治医生填写双向转诊单,医务科签章,由县合医办(县社保局)审核签字并登记住院信息,然后转县外医疗机构治疗,登记信息和转诊转院证明一并作为患者报账必备手续。 3、特殊情况住院程序 县内突发危重、急症患者,按就近、就急”原则进行抢救和住院治疗。 医生开具的急诊、病重、病危等相关医疗文书作为报账必备手续。 县外突发危重、急症患者,按就近、就急”原则进行抢救和住院治疗。 患者或其家属在入院3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形式向县合医办(社保局)登记住

分级诊疗制度汇编

分级诊疗制度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面推进我市医改工作,落实省委、省政府卫生计生惠民政策,确保我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以下简称:新农合)规范、健康、平稳运行,推进医疗资源合理利用,引导农村居民合理就医、合理诊治,建立健全分级诊疗制度,实现“小病不出乡,大病不出县,急、危、重和疑难杂症到三级医院”的工作目标。结合我省实际,提出新农合分级诊疗制度工作细则。 一、门诊首诊负责制 首诊负责制是分级诊疗的基础,首诊医院、首诊医生是实施新农合分级诊疗工作的主体;首诊负责制又是防止患者“重复参保、重复报销”及造假骗取医保资金的重要环节。 主体的责任和作用: (一)确保将新农合常见病病人分流到乡(镇)卫生院及县(市、区)级医疗机构。 (二)告知患者“限治病种”在不同级别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不同。 (三)负责急、危、重和疑难杂症病人的转诊工作。 二、住院首诊负责制 (一)实施住院首诊告知制。患者入院后,经治医生为首诊医生,并实施住院首诊负责制。经治医生应先了解患者

的参合身份,核对参合患者的身份证、参合证及转诊证明,防止冒名顶替,进行分类管理。告知新农合患者本级别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报销比例、起付线及新农合用药情况,并在告知书(由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自行制订)上签字确认。患者住院期间不出具参合证明的,首诊医生有义务告知其就医费用不予以报销,并由患者签字。 (二)实施分类标识制。对不同的参合患者需分类标识,新农合患者需在其病志首页及出院结算按票据(发票联及存根联)右上角空白处加盖红色印泥“新农合”字样标识印章(印章样式由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自行设计)。加盖新农合印戳的病志和出院结算票据新农合管理部门给予报销。为防止患者事后以“票据丢失”、“伪造假票据”等方式诈骗新农合资金,首诊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必须妥善保管好患者出院票据及病志等材料以备核查。首诊医生未履行职责,或没盖戳没签字或盖戳未签字,产生后果由首诊医生自己负责。 三、就诊患者转诊制 为方便急、危、重和疑难患者转诊,减少转诊程序,实施被授权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科主任负责制。凡本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无诊治能力或因患者病情危重、病因不明、无法确诊等多种因素需要转诊到上一级医疗机构的,须遵循以下程序。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分级诊疗工作实施方案

2018年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分级诊疗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强基层首诊、分级诊疗、双向转诊工作,形成上下联动、资源共享、疾病诊治连续化管理的机制,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决定》(湘发〔2006〕11号)精神,充分发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在公共卫生及基本医疗体系中的基础性作用,逐步建立二三级医院与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之间上下对口业务联动、优势互补、疾病整治连续化管理的工作机制,最终实现小病在社区,大病进医院,康复回社区的就医格局。特制订《雨花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分级诊疗工作实施方案(初稿)》。 一、工作目标 以病人利益为导向,综合运用省市医疗机构、医保、价格等手段,形成有效的医疗分流机制,逐步建立完善基层首诊、双向转诊、分级诊疗的就医制度;构建稳定的省市医院与我区基层医疗机构、城市医院分工协作机制,形成科学合理的医疗服务体系;推进责任医生签约服务,完善预约诊疗服务机制,提升医疗服务便捷性和可及性;建立各级医疗机构之间的便捷转诊通道,控制外转诊比例,力争18年底前实现区域内就诊率达到90%左右的目标。 二、工作原则 ——科学引导。以为病人提供合理、有效、便捷的医疗服务为导向,运用医保差别化支付、拉开价格差距、强化医疗机构间转诊服务平台建设等手段,引导病人合理有序就医。 ——分级管理。常见病、多发病和慢性病病人在基层医疗机构诊疗为主,急危重症、疑难疾病病人在省市医院诊疗,康复期的病人回基层医疗机构诊疗。 ——专病专治。充分考虑医院专科、专病特色,提高转诊患者疾病诊治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资源共享。建立有效、畅通的转诊程序,利用信息化手段实现资源共享和无缝衔接,并原则上实行检查结果通用。 三、主要内容 (一)实行基层医疗机构首诊制。 除危急患者需要采取紧急措施以及手术病人复诊、急诊和特殊情况(如在外

分级诊疗实施方案

分级诊疗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我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之间分工协作和对口帮扶机制的建立,加快形成“小病在乡镇,大病进医院,康复回乡镇”的就医新格局,加快实现小病不出乡、大病不出县和90%的患者在县内治疗的医改工作目标,加快缓解广大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根据“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医改基本原则等文件精神,根据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因病施治;统筹共享、合理利用乡村医疗卫生资源,构建就医新格局;加快推进新农合支付制度改革,确保新农合基金安全,全面落实各项惠农便民举措。 二、基本原则 (一)患者知情自愿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切实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充分尊重患者的知情权、选择权。 (二)就近分级治疗原则。根据病情需求,能在门诊治疗的不收住院;能在村卫生室治疗的,不到卫生院治疗;能在卫生院治疗的,不到县级医院治疗;能在县级医院治疗的,不到市级医院治疗;能在市级医院治疗的,不到省级医院治疗;因病情需要转上级医院治疗的坚决按程序转上级医院或专科医院治疗;按规定需要转诊到定点医院诊疗的病种,坚决按要求转定点医院治疗。 (三)医技资源共享原则。认真落实同级医院检验检查结果互认的相关规定,建立同级医疗机构之间和对上级医疗机构相关

检查“直通车”,减少不必要的重复检查,减轻参合农民就医的经济负担,促进卫生资源的合理利用。 (四)“无缝隙”对接原则。逐步建立上下协调、严密有序、高效实用的转诊渠道,为患者享受到分级诊疗带来的连续、完整、快捷、有效、价廉的医疗服务。 三、就诊范围划分 (一)村卫生室:一般常见病、多发病诊治。 (二)乡镇卫生院:主要接诊A型病例暨病种单纯,病情较稳定的一般门诊、住院病例以及与技术水平、设施设备条件相适应的病例,包含: 1、急性期治疗后病情稳定,需要继续康复治疗的病人; 2、诊断明确,不需特殊治疗的病人; 3、各种恶性肿瘤病人的晚期非手术治疗和临终关怀; 4、需要长期治疗与管理的慢性病人; 5、老年护理病人; 6、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病人; 7、上级医院下转的康复期病人。 (三)县二级医院就诊范围:主要接诊B型、C型病例暨急需紧急处理但病种单纯的一般急诊和病情复杂或有复杂的合并症、病情较重的急、慢性病人、诊断治疗均有很大难度预后差的病例以及与技术水平、设施设备条件相适应的部分D型病例,包含: 1、临床各科危急重症,基层医院难以实施有效救治的病例; 2、基层医疗机构及一级医院不能确诊的较疑难复杂病例; 3、较大伤亡事件中受伤的病人。

分级诊疗规章制度

第六部分分级诊疗制度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面推进我市医改工作,落实省委、省政府卫生计生惠民政策,确保我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以下简称:新农合)规范、健康、平稳运行,推进医疗资源合理利用,引导农村居民合理就医、合理诊治,建立健全分级诊疗制度,实现“小病不出乡,大病不出县,急、危、重和疑难杂症到三级医院”的工作目标。结合我省实际,提出新农合分级诊疗制度工作细则。 一、门诊首诊负责制 首诊负责制是分级诊疗的基础,首诊医院、首诊医生是实施新农合分级诊疗工作的主体;首诊负责制又是防止患者“重复参保、重复报销”及造假骗取医保资金的重要环节。 主体的责任和作用: (一)确保将新农合常见病病人分流到乡(镇)卫生院及县(市、区)级医疗机构。 (二)告知患者“限治病种”在不同级别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不同。 (三)负责急、危、重和疑难杂症病人的转诊工作。 二、住院首诊负责制 (一)实施住院首诊告知制。患者入院后,经治医生为首诊医生,并实施住院首诊负责制。经治医生应先了解患者

的参合身份,核对参合患者的身份证、参合证及转诊证明,防止冒名顶替,进行分类管理。告知新农合患者本级别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报销比例、起付线及新农合用药情况,并在告知书(由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自行制订)上签字确认。患者住院期间不出具参合证明的,首诊医生有义务告知其就医费用不予以报销,并由患者签字。 (二)实施分类标识制。对不同的参合患者需分类标识,新农合患者需在其病志首页及出院结算按票据(发票联及存根联)右上角空白处加盖红色印泥“新农合”字样标识印章(印章样式由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自行设计)。加盖新农合印戳的病志和出院结算票据新农合管理部门给予报销。为防止患者事后以“票据丢失”、“伪造假票据”等方式诈骗新农合资金,首诊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必须妥善保管好患者出院票据及病志等材料以备核查。首诊医生未履行职责,或没盖戳没签字或盖戳未签字,产生后果由首诊医生自己负责。 三、就诊患者转诊制 为方便急、危、重和疑难患者转诊,减少转诊程序,实施被授权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科主任负责制。凡本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无诊治能力或因患者病情危重、病因不明、无法确诊等多种因素需要转诊到上一级医疗机构的,须遵循以下程序。

分级诊疗方案

分级诊疗方案(讨论稿) 为加强分级诊疗、基层首诊、双向转诊工作,形成上下联动、资源共享、疾病诊治连续化管理的机制,充分发挥医院承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在基本医疗体系中的引领作用,逐步建立三级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之间上下联动、优势互补、疾病整治连续化管理的工作机制,最终实现小病在社区,大病进医院,康复回社区的就医格局。特制订《分级诊疗工作实施方案(初稿)》 一、工作目标 以病人需求为导向,逐步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分级诊疗的就医制度,构建稳定的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分工协作机制,形成科学合理的医疗服务体系;推进责任医生签约服务,完善预约诊疗服务机制,提升医疗服务便捷性和可及性;建立医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之间的便捷转诊通道,控制外转诊比例,实现医院所属社区诊治和转诊率逐步提高的目标。 二、工作原则 1、科学引导。以医院承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基础,为病人提供合理、有效、便捷的医疗服务,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信息化平台和远程医疗建设,做好社区信息化职能导医、专家团队、预约诊疗、一键呼叫、健康管理等内容介绍并推送给辖区居民,为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间转诊服务搭建好平台,合理引导病人有序就医。

2、分级管理。常见病、多发病和慢性病病人在基层医疗机构诊疗为主,急危重症、疑难疾病病人转医院救治,康复期的病人回基层医疗机构诊疗。 3、健全机制 (1)建议医院临床科室组建家庭医生服务团队,帮扶医院承办的社区做好签约服务、分级诊疗、双向转诊、慢病管理、中药先行、医养结合、居家养护等工作,积极培育基层医疗机构特色科室,使社区卫生服务内容和能力不断提升,让社区居民在辖区享受三级医院的专家技术水平的同时提升医院和社区的社会影响力。 (2)规范服务内容,为居民提供方便可及的基本医疗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全程健康管理。医院和社区联合形成院前、转诊、住院、院后服务工作。 (3)加强帮扶工作,医院专家定时、定点、定人到社区坐诊,参与社区健康教育和健康咨询活动,对辖区居民进行健康干预,以选配院内专家导师对社区基层卫生服务人员进行一对一传、帮、带的形式,逐步帮扶社区卫生服务人员提高技术力量,做好社区人员梯队建设。 4、建立分级诊疗管理制度 成立分级诊疗转诊办公室,制定分级诊疗流程,并指定专人负责,对外公布双向转诊办公电话。制订合理便捷的转诊流程和相关制度,建立可追踪、可调控、可监管的分级诊疗网络平台。

科室分级诊疗管理制度之欧阳光明创编

科室分级诊疗管理制度 科室在科主任负责制的管理体制下,实行临床医生分级管理制度。医师为一级医生,主治医师为二级医生,科主任、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为三级医生。分成两个诊疗小组(见诊疗小组名单),两名主治医师为诊疗小组组长,在科主任的领导下负责住院病人的管理工作为了明确各自的职责和义务,避免推卸责任,导致诊疗过程出现缺陷,甚至发生医疗纠纷(或事故),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分级管理是在科主任安排下完成的,科内的一切诊疗活动,科主任均有权参加,并提出意见,同时负责科室医疗质量和安全的管理责任。 二、一级医生和二级医生负责床位管理,一级医在制定诊疗计划时须向二级医生汇报、请示,特别是危重病人和疑难病人时必须及时汇报,让上级医生做心中有数,得到及时指导,这时所发生诊治程序、计划、错误而导致医疗纠纷(或事故)的,上级医生为第一责任人,下级医生仅承担个人行为的责任。否则下级医生要承担全部责任。 三、主治医师为二级医师,根据主治医师的职责,仍是收治病人诊治的主导者,负床位主管医师责任,在制定诊疗计划时须向三级医

生汇报、请示,特别是在危重病人和疑难病人时必须及时汇报如其上级医师参与制定诊治计划,并参与完成。 四、三级医生是诊疗活动的主导者,全面负责病区所有病人的诊疗活动,确定病人的诊疗计划,决定会诊、转科、出院、转院、为重病人的抢救等。 五、医师在诊疗活动中,无论是几级医生均要为个人行为承担责任。 六、各级医生应完成自己职称岗位职责所须完成的工作和责任,不称职者,将予高职低聘。 七、原则上一、二级医生均要参加科室夜班,三级生和科主任可不参加夜班排班,要把主要精力放在科管理上。

南丹县中医院分级诊疗实施方案

南丹县中医医院分级诊疗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快我院分级诊疗制度的实施,逐步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 慢分诊、上下联动”的就医格局,形成“小病在基层,大病到医院,康复回 社区”的就医制度,加快缓解广大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根据 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因病施治;综合运用医疗、 医保、价格、宣传等手段,完善上下联动、对口支援、增强能力、签约服务、 政策引导等机制,同步加强城镇职工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对分级诊 疗制度的支持保障,逐步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就医制度,形成“小病在基层,大病到医院,康复回社区”的就医格局。 二、工作措施 (一)构建合理分级诊疗流程 分级诊疗是按照疾病的轻、重、缓、急及治疗的难易程度进行分级,不 同级别的医疗机构承担不同疾病的治疗,实现基层首诊和双向转诊。分级诊疗制度的核心在于实现基层首诊,基层首诊是指当参保(参合)人员住院就 医时,就近选择居住地或发病时地域所在地的县级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就 医。双向转诊包括从下级医疗卫生机构向上级医疗机构转诊和从上级医疗机 构向下级医疗卫生机构转诊。 我院与河池市人民医院以及我县12 个乡镇卫生院(所)开展双向转诊服务。

1、基本程序 (1)下级医疗卫生机构向上级医疗机构转诊 参保(参合)人员县内住院就医时,应遵循“乡镇医疗机构及社区医疗服务中心为首诊医疗机构→县内二级综合医疗机构→市级三级医疗机构”的分级诊疗程序,在同等级内自主选择首诊和转诊医疗机构。 65 岁以上老年人、 0—6 岁的婴幼儿、重度残疾人、重症精神病人,按照“就近就医”原则自主选择定点医疗机构诊治。 (2)上级医疗机构向下级医疗卫生机构转诊 我院根据疾病的临床诊疗规范和相关转诊标准及时将康复期的病人转入 下级医疗卫生机构。 2、转诊程序 县内参保(参合)人员在乡镇或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就医需转我院治疗时, 乡镇或社区医疗卫生机构经治医生填写双向转诊单,由当地医保办人员审核签字,然后转我院治疗,双向转诊单作为患者报账必要手续。 我院住院治疗的参保(参合)人员因病情需要县外医疗机构治疗的,由 我院经治医生填写双向转诊单,医务科签章,由县合医办(县社保局)审核 签字并登记住院信息,然后转县外医疗机构治疗,登记信息和转诊转院证明 一并作为患者报账必备手续。 3. 特殊情况住院程序 县内突发危重、急症患者,按“就近、就急”原则进行抢救和住院治疗。医生开具的急诊、病重、病危等相关医疗文书作为报账必备手续。 县外突发危重、急症患者,按“就近、就急”原则进行抢救和住院治疗。患者或其家属在入院 3 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形式向县合医办(社保局)登记

分级诊疗制度最新版

驻马店市第一人民医院 分级诊疗制度 为确保我院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和城乡居民医保”)制度规范运行,切实减轻参保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以下简称“参保职工和居民”)医疗费用负担,引导参保职工和居民合理选择医疗机构就诊,使职工和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更加合理、安全、平稳运行,参照国家有关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总体要求 实行分级诊疗制度,是落实“首诊在基层,分级诊疗,双向转诊”机制,实现“小病不出村,常见病不出乡,大病不出县,急、危、重症和疑难杂症不出省”的一项重要措施,是强化基金支出管理,降低参保职工和居民医药费用负担的一项重要举措。职工和城乡居民医保经办机构和定点医疗机构要切实加强政策宣传,使参保职工和居民住院流向趋于合理,要严格执行职工和城乡居民医保分级诊疗制度,建立健全工作制度,确保分级诊疗制度得以规范、有效落实。 二、分级诊疗和转诊程序 (一)分级诊疗和转诊基本程序。 参保患者需住(转)院,应在统筹地区内遵循“乡镇中心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一级定点医疗机构(首诊医疗卫生机构)→二级定点医疗机构→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分级诊疗和转诊的程序。原则上可在统筹区域内自主选择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在统筹区域外住院治疗,须经相应的医疗机构认定且通过职工和城乡居民医保经办部门审批。 (二)转诊审批程序。 参保职工和居民在首诊医疗卫生机构就诊,经医生确认无法诊治的疾病,出具《职工和城乡居民医保分级诊疗审批表》(以下简称《审批表》),医疗卫生机构出具《审批表》,经二级医疗卫生机构主管院

长签字、单位盖章,经县(区、市)级职工和城乡居民医保经办机构审批出具《审批表》后转往三级医疗卫生机构(《审批表》见附件)。 (三)特殊情况住院审批程序。 离退休定居内地,省内异地居住,县、乡(社区)医疗卫生机构确认必须向上级医疗机构转诊的特殊、急、危、重症参保患者,参保的异地就读大学生,参保的外地务工农民工,参保职工和居民在出差、旅游、探亲途中突发急、危、重症患者可以先按“就近、就急”的原则进行抢救和住院治疗。患者或其家属应在72小时告知当地职工和城乡居民医保经办机构,并在7个工作日内由家属凭医生开具的急诊(或病重、病危)通知书到统筹地区职工和城乡居民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备案和审批手续。 (四)实行双向转诊制度。 转入上一级医疗卫生机构的患者,对诊断明确,经治疗病情稳定,可在下一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治疗和康复的,应转回下一级医疗卫生机构。 三、管理制度 (一)实行首诊负责制和转诊审批责任制。 各级定点医疗机构要负责辖区内参保职工和居民住院首诊治疗,明确转诊审批责任,转诊患者名单定期报统筹地区职工和城乡居民医保经办部门备案。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认真登记参保职工和居民转诊转院基本情况、转诊原因、转诊医生和审批人,对转出病人要逐一登记以备核查。 (二)加强定点医疗机构分级诊疗和转诊管理。 二级、三级医疗卫生机构在接收参保患者住院时,有责任要求患者先出具《审批表》,之后办理住院手续。特殊、急、危、重症患者除外。 (三)严格控制转诊率和平均住院日。

XX医院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工作实施方案

XX医院 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工作实施方案 建立分级诊疗制度,是合理配置医疗资源、促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的重要举措,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立中国特色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的重要内容,对于促进医药卫生事业长远健康发展、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保障和改善民生具有重要意义。为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我院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立足我国经济社会和医药卫生事业发展实际,遵循医学科学规律,按照以人为本、群众自愿、统筹城乡、创新机制的原则,以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分级诊疗为突破口,完善服务网络、运行机制和激励机制,形成科学合理就医秩序,逐步建立符合国情的分级诊疗制度,切实促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公平可及。 (二)目标任务。 到2017年,分级诊疗分工协作机制基本形成,优质医疗资源有序有效下沉,医疗资源利用效率和整体效益进一步提高,就医秩序更加合理规范。 到2020年,分级诊疗服务能力全面提升,保障机制逐步健全,布局合理、规模适当、层级优化、职责明晰、功能完善、富有效率的医疗服务体系基本构建,基本建立符合国情的分级诊疗制度。

二、完善分级诊疗服务体系 (一)明确诊疗服务功能定位。城市三级医院主要提供急危重症和疑难复杂疾病的诊疗服务。城市二级医院主要接收三级医院转诊的急性病恢复期患者、术后恢复期患者及危重症稳定期患者。县级医院主要提供县域内常见病、多发病诊疗,以及急危重症患者抢救和疑难复杂疾病向上转诊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康复医院、护理院等为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康复期患者、老年病患者、晚期肿瘤患者等提供治疗、康复、护理服务。 (二)提升基层卫生机构服务能力。通过组建医疗联合体、对口支援、医师多点执业等方式,鼓励医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多点执业,或者定期出诊、巡诊,提高基层服务能力。 (三)整合推进区域医疗资源共享。整合二级以上医院现有的检查检验、消毒供应中心等资源,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慢性病医疗机构开放。探索设置独立的区域医学检验机构、病理诊断机构、医学影像检查机构、消毒供应机构和血液净化机构,实现区域资源共享。加强医疗质量控制,推进同级医疗机构间以及医疗机构与独立检查检验机构间检查检验结果互认。 (四)加快推进医疗卫生信息化建设。提升远程医疗服务能力,利用信息化手段促进医疗资源纵向流动,提高优质医疗资源可及性和医疗服务整体效率。促进跨地域、跨机构就诊信息共享。发展基于互联网的医疗卫生服务,充分发挥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手段在分级诊疗中的作用。 三、建立健全分级诊疗保障机制

分级诊疗制度

四川省十月份起实行分级诊疗制度 一、何为分级诊疗 即按照疾病的轻、重、缓、急及治疗的难易程度进行分级,不同级别的医疗机构承担不同疾病的治疗,常见病、多发病在基层医疗治疗,疑难病、危重病在大医院治疗。 二、患者如何选择转诊? 患者在进行一般诊疗时,应首先到其所在地的基层医疗机构就医。但特殊人群(65岁以上老年人、0-6岁婴幼儿、重度残疾人等)、急危重症患者、同类疾病需再次入院治疗者、孕产妇、专科疾病患者等,可根据病情需要自主选择省内首次就诊医疗机构。参加新农合的患者就医时,原则上应首先到其所在地的基层医疗机构就医,再根据病情救治需要、基层救治能力、当地医疗条件、个人就医愿望等因素由医患双方综合决定是否转往上级城乡医务人员定点医院救治,未履行转诊转院手续的新农合患者,越级治疗原则上不予报销。 三、哪些基层首诊患者可上转到二级以上医院? 1.涉及医疗服务内容超出医疗机构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范围的; 2.依据《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医疗机构手术分级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不具备相关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资质或手术资质的; 3.各种损伤(工伤、交通事故、房屋倒塌、烧、烫伤等)伤情严重或较重,处理能力受限的病例;

4.各种急性中毒(毒物、毒气、毒品等)症状严重或较重者; 5.慢性病急性发作期或急、慢性疾病患者病情较危重以及需要进行高压氧等特殊治疗,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难以实施有效救治的病例; 6.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不能明确诊断的疑难复杂病例,需要进一步诊治的; 7.依据有关法律法规,需转入专业防治机构治疗的; 8.精神障碍疾病的病情不稳定患者或病情基本稳定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处理无效的患者; 9.市(州)、县(区)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它情况。 四、哪些在二级以上医院就诊的患者将下转往基层医疗机构治疗或管理? 1.普通常见病、多发病,急、慢性病缓解期,基层医疗机构有能力诊治的; 2.诊断明确的患者,处理后病情稳定,已无需继续住院或特殊治疗,但需长期管理的; 3.各类手术后病情稳定,仅需康复医疗或定期复诊的; 4.各种疾病晚期仅需保守、支持、姑息治疗或临终关怀的; 5.急性传染病症状已控制并渡过传染期的病人; 6.老年护理病例; 7.病情稳定的精神障碍患者; 8.自愿转回基层医疗机构的病人;

分级诊疗制度

分级诊疗制度 集团标准化小组:[VVOPPT-JOPP28-JPPTL98-LOPPNN]

第六部分分级诊疗制度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面推进我市医改工作,落实省委、省政府卫生计生惠民政策,确保我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以下简称:新农合)规范、健康、平稳运行,推进医疗资源合理利用,引导农村居民合理就医、合理诊治,建立健全分级诊疗制度,实现“小病不出乡,大病不出县,急、危、重和疑难杂症到三级医院”的工作目标。结合我省实际,提出新农合分级诊疗制度工作细则。 一、门诊首诊负责制 首诊负责制是分级诊疗的基础,首诊医院、首诊医生是实施新农合分级诊疗工作的主体;首诊负责制又是防止患者“重复参保、重复报销”及造假骗取医保资金的重要环节。 主体的责任和作用: (一)确保将新农合常见病病人分流到乡(镇)卫生院及县(市、区)级医疗机构。 (二)告知患者“限治病种”在不同级别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不同。 (三)负责急、危、重和疑难杂症病人的转诊工作。 二、住院首诊负责制

(一)实施住院首诊告知制。患者入院后,经治医生为首诊医生,并实施住院首诊负责制。经治医生应先了解患者的参合身份,核对参合患者的身份证、参合证及转诊证明,防止冒名顶替,进行分类管理。告知新农合患者本级别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报销比例、起付线及新农合用药情况,并在告知书(由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自行制订)上签字确认。患者住院期间不出具参合证明的,首诊医生有义务告知其就医费用不予以报销,并由患者签字。 (二)实施分类标识制。对不同的参合患者需分类标识,新农合患者需在其病志首页及出院结算按票据(发票联及存根联)右上角空白处加盖红色印泥“新农合”字样标识印章(印章样式由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自行设计)。加盖新农合印戳的病志和出院结算票据新农合管理部门给予报销。为防止患者事后以“票据丢失”、“伪造假票据”等方式诈骗新农合资金,首诊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必须妥善保管好患者出院票据及病志等材料以备核查。首诊医生未履行职责,或没盖戳没签字或盖戳未签字,产生后果由首诊医生自己负责。 三、就诊患者转诊制 为方便急、危、重和疑难患者转诊,减少转诊程序,实施被授权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科主任负责制。凡本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无诊治能力或因患者病情危重、病因不明、无法确诊等多种因素需要转诊到上一级医疗机构的,须遵循以下程序。

分级诊疗解决方案讲课讲稿

分级诊疗解决方案

分级诊疗解决方案 背景 与门可罗雀的基层医疗机构相比,大医院长期处于“人潮涌动”,医务人员经常保持高负荷的劳动状态。为扭转这一格局,实现疑难杂症、急危重症去大医院,常见病、多发病去基层医院,减少医生和病人的医疗成本,分级诊疗已被确立为本轮医改第一要务和重中之重。8月19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发布《关于推进分级诊疗试点工作的通知》,确定在北京市等4个直辖市、河北省石家庄市等266个地级市进行分级诊疗试点,我国分级诊疗试点工作全面展开。 分级诊疗痛点 现在医疗领域存在的一系列的弊端,其根源之一就是就医格局不合理。当然,导致就医格局不合理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体制问题、机制问题、资源配置结构和布局的问题,也有供方的问题、需方的理念问题,所以,构建分级诊疗制度,可谓牵一发而动全身。

第一,基层医院的医疗水平低、宣传力度小。在我国,基层医院与大医院相比,无论是医疗器械,信息化管理,还是人员配置都存在很大差距,这些差距也从根本上造成很多病人不愿意去基层医院就医。从卫计委今年最新的统计数据来看,2016年1-3月,全国医疗卫生机构总诊疗人次达18.9亿人次,同比提高3.1%。其中:医院7.6亿人次,同比提高8.2%;基层医疗卫生机构10.6亿人次,同比降低0.8%。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1.6亿人次,同比提高1.4%;乡镇卫生院2.5亿人次,同比提高5.4%;村卫生室诊疗人次4.7亿人次。虽然基层医疗机构接待病人的总量大,但是同比却降低了,而大医院的同比却大幅提高,说明病人倾向大医院看病的热情没有退却,这也加大了分级诊疗的难度。 第二,供需双方信息不对称。基层首诊的难点在于基层医院对区域患者基本信息不了解,区域患者对基层医院的医疗水平不知情、不信任。作为需方的患者由于缺乏专业知识,对自己的病情并不了解,他们为了早日康复,将会对供方即医生和医院言听计从。基层医院应该充分认识到这一痛点,利用移动医疗系统,建立医院网站、微信公众号进行

国家分级诊疗制度

国家分级诊疗制度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立足我国经济社会和医药卫生事业发展实际,遵循医学科学规律,按照以人为本、群众自愿、统筹城乡、创新机制的原则,以提高基层医疗服务能力为重点,以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分级诊疗为突破口,完善服务网络、运行机制和激励机制,引导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形成科学合理就医秩序,逐步建立符合国情的分级诊疗制度,切实促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公平可及。 (二)目标任务。 到2017年,分级诊疗政策体系逐步完善,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机制基本形成,优质医疗资源有序有效下沉,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得到加强,医疗资源利用效率和整体效益进一步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量占总诊疗量比例明显提升,就医秩序更加合理规范。 到2020年,分级诊疗服务能力全面提升,保障机制逐步健全,布局合理、规模适当、层级优化、职责明晰、功能完善、富有效率的医疗服务体系基本构建,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逐步形成,基本建立符合国情的分级诊疗制度。 ——基层首诊。坚持群众自愿、政策引导,鼓励并逐步规范常见病、多发病患者首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对于超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功能定位和服务能力的疾病,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患者提供转诊服务。 ——双向转诊。坚持科学就医、方便群众、提高效率,完善双向转诊程序,建立健全转诊指导目录,重点畅通慢性期、恢复期患者向下转诊渠道,逐步实现不同级别、不同类别医疗机构之间的有序转诊。 ——急慢分治。明确和落实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急慢病诊疗服务功能,完善治疗—康复—长期护理服务链,为患者提供科学、适宜、连续性的诊疗服务。急危重症患者可以直接到二级以上医院就诊。 ——上下联动。引导不同级别、不同类别医疗机构建立目标明确、权责清晰的分工协作机制,以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为重点,推动医疗资源合理配置和纵向流动。 二、以强基层为重点完善分级诊疗服务体系 (一)明确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诊疗服务功能定位。城市三级医院主要提供急危重症和疑难复杂疾病的诊疗服务。城市三级中医医院充分利用中医药(含民族医药,下同)技术方法和现代科学技术,提供急危重症和疑难复杂疾病的中医诊疗服务和中医优势病种的中医门诊诊疗服务。城市二级医院主要接收三级医院转诊的急性病恢复期患者、术后恢复期患者及危重症稳定期患者。县级医院主要提供县域内常见病、多发病诊疗,以及急危重症患者抢救和疑难复杂疾病向上转诊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康复医院、护理院等(以下统称慢性病医疗机构)为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康复期患者、老年病患者、晚期肿瘤患者等提供治疗、康复、护理服务。 (二)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通过基层在岗医师转岗培训、全科医生定向培养、提升基层在岗医师学历层次等方式,多渠道培养全科医生,逐步向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过渡,实现城乡每万名居民有2—3名合格的全科医生。加强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基地建设和管理,规范培养内容和方法,提高全科医生的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发挥全科医生的居民健康“守门人”作用。建立全科医生激励机制,在绩效工资分配、岗位设置、教育培训等方面向全科医生倾斜。加强康复治疗师、护理人员等专业人员培养,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健康服务需求。 (三)大力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通过政府举办或购买服务等方式,科学布局基

分级诊疗制度

分级诊疗制度:50病种首诊在基层,进一步缓解“看病难”问题 患了感冒、高血压等常见病,你是不是已经习惯了去三甲医院排队挂号看病?好不容易排到号了,不好意思,号没了!这样的就诊经历,不少人都有过吧!今后,这一就医思维可能要转变了。 昨日,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首批将推出50个常见病在基层首诊试点,即第一次看病就在基层医院完成。引导市民首诊在基层,以形成“小病在基层,大病去医院”的就医新格局,进一步缓解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患感冒不用去大医院挂号住院更便捷 三甲医院门诊大厅挤满了人,可其中很多都是患感冒、咳嗽、慢性胃炎、颈椎病等常见病、多发病患者。其实,这些病完全可以在社区医院等基层医疗机构得到治疗。 此次我市建立分级诊疗制度的核心内容包括“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等四方面。基层首诊,即鼓励并逐步规范常见病、多发病患者首先到基层医疗机构就诊。首批选择50个病种在基层医疗机构试点首诊制度,适时扩大病种范围。 双向转诊,即建立健全转诊渠道、程序和标准,实现不同层级和类别医疗机构之间的有序转诊。急慢分治,即明确和落实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急慢病诊疗服务功能,完善治疗—康复—长期护理服务链,为患者提供科学、适宜、连续的诊疗服务。急危重症患者、儿童疾病可直接到二级以上医院治疗。 上下联动,即引导不同层级、不同类别医疗机构建立目标明确、全责清晰的分工协作机制,以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为重点,推动医疗资源合理配置和纵向流动。我市分级诊疗制度实施后,对各级医疗机构诊疗服务功能也有了更明确、清晰的定位。 签约家庭医生上门服务将普及 家庭医生的概念,在美剧中深入人心,现在,这样的就诊制度,也将来到你身边。根据意见要求,各级机构将引导居民或家庭自愿与签约医生团队签订服务协议,参保人员可就近就便选择一家基层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作为签约首诊医院,明确签约服务条件和内容。基层医疗机构医务人员按约定为参保人员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 签约服务的对象最开始是老年人、慢性病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孕产妇、儿童、残疾人等重点人群,然后逐渐扩展到普通人群。也就是说,普通人也可拥有家庭医生。 就分级诊疗制度的实施,记者昨日采访了重医附二院学府医院院领导 记者:推行分级诊疗制度的意义何在?是否有其必要性? 院领导:由于群众对“看病难”问题反应强烈,但实际上,“看病难”多集中在大型三甲医院,病情轻的患者、病情重的患者都往三甲医院跑,致使很多大型医院的医疗资源不够用,而基层医疗机构的医疗资源用不上。分级诊疗制度就是把各级医疗机构的职责明确下来,合理安排、利用好各自的医疗资源,小医院治小病,大医院治大病。同时,让大型医院的就诊患者得到分流,基层医疗机构为大型医院“减负”。

二级医院分级诊疗工作实施方案

永中医发[2016] 号 永宁县中医医院 分级诊疗及双向转诊工作实施方案 各科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为了全面贯彻落实?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银川市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银政办发…2015?211 号)和自治区人社厅、财政厅、卫计委?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基本医疗保险转诊转院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宁人社发…2015?179 号)精神,推动医改向纵深发展,运用医疗、医保、医药手段引导患者形成合理就医格局,切实缓解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特制定本院分级诊疗、双向转诊工作实施方案,望认真贯彻执行。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因病施治;统筹共享,合理配置利用医疗资源,构建科学有序的就医秩序,有效缓解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坚持“合理就诊、基层首诊、自主选择、畅通转诊、稳步推进”的原则,保证医疗质量、确保医疗安全,提升医疗服务,统筹医疗卫生体系发展,合理利用卫生资源,为公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促进人民健康水平不断提高。 二、工作目标 建立本院与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合理、服务规范、分级诊疗、双向转诊、运转有效的医疗服务管理机制,引导一般常见病、慢性病、康复等患者下沉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及时将危重患者转送上级医院救治,确保人民群众健康与生命安危。形成“小病在基层、大病进医院、康复回基层”的就医格局。力争实行基层首诊率55%以上,县域内就诊率90%以上;到2016年底,形成较为完善的分级诊疗制度体系。 三、工作措施 (一)健全组织,加强领导。 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成立医院分级诊疗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分级诊疗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监管与考核。 组长:吴自平 副组长:刘建忠保金林 成员:刘宝生徐如平张丽芝刘艳玲周学梅王文俐

二级医院分级诊疗工作实施方案

永中医发[2016] 号 永宁县中医医院分级诊疗及双向转诊工作实施方案各科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为了全面贯彻落实《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银川市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银政办发〔2015 〕211 号)和自治区人社厅、财政厅、卫计委《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基本医疗保险转诊转院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宁人社发〔2015 〕179 号)精神,推动医改向纵深发展,运用医疗、医保、医药手段引导患者形成合理就医格局,切实缓解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特制定本院分级诊疗、双向转诊工作实施方案,望认真贯彻执行。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因病施治;统筹共享,合理配置利用医疗资源,构建科学有序的就医秩序,有效缓解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坚持“合理就诊、基层首诊、自主选择、畅通转诊、稳步推进”的原则,保证医疗质量、确保医疗安全,提升医疗服务,统筹医

疗卫生体系发展,合理利用卫生资源,为公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促进人民健康水平不断提高。 二、工作目标建立本院与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合理、服务规范、分级诊疗、双向转诊、运转有效的医疗服务管理机制,引导一般常见病、慢性病、康复等患者下沉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及时将危重患者转送上级医院救治,确保人民群众健康与生命安危。形成“小病在基层、大病进医院、康复回基层”的就医格局。力争实行基层首诊率55% 以上,县域内就诊率90% 以上;到2016 年底,形成较为完善的分级诊疗制度体系。 三、工作措施 (一)健全组织,加强领导。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成立医院分级诊疗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分级诊疗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监管与考核。 组长:吴自平 副组长:刘建忠保金林 成员:刘宝生徐如平张丽芝刘艳玲周学梅王文俐 (二)完善制度,加强管控。 1、建立健全首诊制度、首接制度、双向转诊制度、分级诊疗制度和分级诊疗工作实施方案,将分级医疗工作实施情况与具体任务科室绩效考核挂钩。 2、完善双向转诊流程:规范本院转诊程序,明确转出、转入标准。建立有效、严密、实用、畅通的上下转诊渠道,为病人提供整体性、连续性的医疗服务,对下级医疗机构转入我院的病人开通绿色通道,方便转入患者及时获得诊疗服务;同时协助和指导转出的病人选择合适的三级医院,并提供相关诊疗资料,方便转入医院获得可靠信息,减少重复检查。 3 、把分级诊疗工作列入医疗质量、安全与服务考核的指标体系,同步进行监管、考核与持续改进的分析评价,与科室和个人的绩效考核挂钩。

浙江省分级诊疗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浙江省分级诊疗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强基层首诊、双向转诊、分级诊疗工作,形成上下联动、资源共享、疾病诊治连续化管理的机制,最终实现小病在社区,大病进医院,康复回社区的就医格局,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财政部、中央编办、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意见的通知》(国卫体改发〔2014〕12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分级诊疗推进合理有序就医的试点意见》(浙政办发[2014]57号)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目标 以病人利益为导向,综合运用医疗、医保、价格等手段,形成有效的医疗分流机制,逐步建立完善基层首诊、双向转诊、分级诊疗的就医制度;构建长期稳定的县级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机构、城市医院分工协作机制,形成科学合理的医疗服务体系;推进责任医生签约服务,完善预约诊疗服务机制,提升医疗服务便捷性和可及性;建立各级医疗机构之间的便捷转诊通道,控制县外转诊比例,力争2015年底前实现县域内就诊率达到90%左右的目标。 (二)工作原则 ——科学引导。以为病人提供合理、有效、便捷的医疗服务为导向,运用医保差别化支付、拉开价格差距、强化医疗机构间转诊服务平台建设等手段,引导病人合理有序就医。 ——分级管理。常见病、多发病和慢性病病人在基层医疗机构诊疗为主,急危重症、疑难疾病病人在医院诊疗,康复期的病人回基层医疗机构诊疗。 ——专病专治。充分考虑医院专科、专病特色,提高转诊患者疾病诊治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资源共享。建立有效、畅通的转诊程序,利用信息化手段实现资源共享和无缝衔接,并原则上实行检查结果通用。 二、试点对象 当地医院已经与省市级三级甲等医院开展紧密型合作办医的县(市、区)先行先试;鼓励有条件、有积极性的设区市开展试点,温州、绍兴市为省级试点联系城市。 三、主要任务 (一)建立以病人利益为导向的分级诊疗工作机制 实行当地医疗机构首诊制,除危急患者需要采取紧急措施以及手术病人复诊、急诊和特殊情况(如在外地工作等)外,参保人员未经转诊,自行到常住的县(市、区)域外医疗机构就诊的,其医疗费用报销比例要在原有基础上明显下降。健全差别化支付制度,拉大不同等级医疗机构和跨统筹区域医疗机构就诊的报销比例,全面执行不同等级医疗机构不同起付标准的住院起付线政策,转诊病人采用累计起付线政策。合理设定不同等级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价格,使不同等级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价格保持适当差距,引导患者分流就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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