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疾病分类-(ICD-10)-应用

国际疾病分类-(ICD-10)-应用
国际疾病分类-(ICD-10)-应用

国际疾病分类 (ICD-10) 应用

国际疾病分类(international Classification of diseases ,ICD),是依据疾病的某些特征,按照规则将疾病分门别类,并用编码的方法来表示的系统。

国际疾病分类 (ICD-10) 应用网络填报死因常见问题及纠正

一、ICD-10相关名字的定义

(一)死亡原因

定义:所有导致或促进死亡的疾病、病态情况或损伤以及造成任何这类损伤的事故或暴力的情况。

不包括症状、体征和临死方式,如心力衰竭或呼吸衰竭。死亡原因可以有多个,包括疾病、损伤中毒及外因;不包括临死时的表现形式,如说心力衰竭、呼吸衰竭、呼吸循环衰竭等。

(二)根本死亡原因

定义:引起一系列直接导致死亡事件的那个疾病或损伤;或产生致命损伤的事故或暴力的情况。

根本死亡原因只有一个,用于进行单原因统计分析,对疾病导致的死亡需一直报告到最早的那个疾病。对损伤中毒导致的死亡需报告损伤中毒的外部原因,所有报告的死因均可以被用于进行多原因统计分析。

二、国际死亡通知书表格基本格式

各国在填报死亡原因的时候,都需要使用国际死亡通知书,其中的最基本的内容叫做基本格式。这里大致分为三个部分。

如图1(国际死亡证明书基本格式)

(一)第一部分

死亡原因中间的罗马字的第一部分(图1黄色部分),照ICD-10的格式,设计成ABCD四行。

这四行之间,他们又存在着一定的因果关系,按照表上的提示,报告在A行的这个死亡原因是直接导致死亡的这个疾病或情况,所谓的情况,可以把它理解为损伤或者中毒这样的一些疾病。而当A行的一个疾病或者损伤中毒是由下面更早的一个原因所引起的话,那么就要把它报告在B行,也就是第一部分要求B行比A 行报告的更早的疾病,同样的道理,如果B行的疾病,还可能由更早的疾病引起,那么就要依次把那个疾病报告在C行,甚至D行、E行上面,一直报告到最早的一个疾病为止。

(二)第二部分

第二部分就是在死亡原因中间的罗马字的第2部分(图1蓝色部分)。

第二部分的死亡原因,应该是促进死亡,但与导致死亡的疾病或者情况无关的其他有意义的情况。当值的临床医生,对导致该病人死亡的疾病,以及损伤、中毒进行了考虑以后,其中有因果关系的直接导致死亡的那些内容,按照顺序填写在罗马字的第1部分里面,而这个人身上同时还存在着其他的一些疾病的影响,而且这些疾病促进了这个人的死亡,那么就可以依次地把它填写在第2部分各行上面,在第2部分填写的内容彼此之间,不要求他们有什么顺序。

(三)第三部分

第三部分就是右面的一列(图1绿色部分),此处记录发病至死亡至今的大致时间间隔。

每一种情况从发生到死亡大概的时间写在对应的右面的各行里面,那么在这个里面,时间间隔还是非常重要的,特别是第一部分的死亡原因,因为前面已经提到报告在第一部分各行A、B、C、D各行之间他们应该存在一个合理的顺序,所以从时间间隔上大致可以看出来,在第1部分A行的时间间隔,应该是距离死亡时间是最近的,B行,就应该时间要远一点,C行,更远,D行是最远的,如图2。每一个死亡原因,它从发生到死亡之间大概的时间间隔,应该尽可能地填写在右面的各行上面。因为在ICD的编码里面,当对某些疾病进行编码的时候,ICD有一些特殊的规定,其中提到有一点就是有些疾病在它发生的期间导致的死亡,要编到疾病本身,而当这个疾病从发生到死亡已经超过一年了,而且疾病也禁止、停止了,而是由于这个病的后移的影响造成的死亡,那么要编码到疾病的晚期效应。

(四)举例说明基本格式的填写

根据这样一个基本的格式,对于因为疾病造成的死亡,和因为损伤中毒造成的死亡,如何填写,自此分别举例说明。

1.首先来看一下疾病的死因链以及填写

在这里面所谓的死因链,就相当于是链条一个这样的一个形容词,因为导致一个人的死亡,常常不是一个原因造成的,那么在这里面很可能是两个、三个、甚至更多个死亡的原因,它们彼此之间一个引起一个,因此也就形成了一个合理的死因链,如果在导致病人死亡的这样一些疾病,它的死因链的情况,能够搞清楚以后,那么在填写证明书基本内容的时候,就非常方便了。

比如(图2)说在死亡原因的第一部分A行可以填写肺心病,这样的一个导致,直接导致死亡的原因。而它从发病到死亡大概的时间间隔如果知道是5年的话,那么在右面很快就写上5年。而肺心病,追溯上去,认为是B行的肺气肿所引起的,那么肺气肿写在B行,它的时间间隔大概是10年,而肺气肿,又是由于更早的C行的慢性支气管炎所引起的,那么就要把慢性支气管炎写在C行,它的时间间隔大概是30年。按照这样填写的内容,说就基本上能够满足ICD填写的要求了。

2.报告损伤、中毒造成的死亡时还应该写明它的临床表现和外部原因。

对于损伤、中毒造成的死亡,也可以采用同样的办法来填写(图3)。但是在报告任何一例损伤、中毒它的死因链的过程中间,至少应该有两个环节,一个就是直接导致死亡的这个损伤或者中毒它的临床表现,也就是医生能够看到,能够诊断的这样一些情况,而另外一点,就是在任何一例损伤、中毒中间,都要进一步的追溯导致这个损伤或者中毒的外部原因是什么,要填写在下面,而且这个外部原因,应该是尽可能的详细,内容,会更多一些,使在将来编码的时候可以得到一个更精确的编码。

图3

3.举例说明:

所以看下面,在第一部分的A行可以填写一个颅内损伤。那么它从发生到死亡大概的时间间隔是1小时,而在B行,假如认为这个颅内损伤是由于几乎同时发生的颅骨骨折造成的,那么也可以在B行继续地填写一个损伤的表现形式,颅骨骨折,但是由于它的时间间隔几乎是同一时间发生,所以就不再在对它区别了,时间间隔写1小时就可以。最重要的是在下面的C行,假如了解到,这是由于行人在道路上行走意外被卡车撞倒,这样的一个外部原因造成的损伤,那么就要在C 行详细地来描述这个外部原因,而它的时间间隔,因为几乎是同时,所以就填写1小时,在这样的一个填写里面,可以看到,除了要正确的填写导致死亡的不管是疾病、还是损伤、中毒它的一些表现形式,特别是要注意损伤、中毒的外部原

因,还有从发生到死亡大概的时间间隔,这样一些情况,这就能够保证了的填写是基本上能够符合ICD的要求。

三、基本要求

(一)必须由熟悉死者情况的医生填写

一个人的死亡对他情况最了解的往往是直接经治这个病人的医生,那么他可以把导致这个人死亡的生前的一些疾病、一些情况进行综合分析以后,能够列出一个符合逻辑关系的这样一个死因链条正确地来填写。如果由其他医生,或者非医生来填写的话,往往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在填写过程中间,就不能够把准确的这样一些导致死亡的一些原因提供出来,所以这是非常重要的一条。

(二)第Ⅰ部分按顺序填写直接死因

在第一部分填写中间,一定要按照顺序填写直接死因,也就是第一部分的内容,他们是有顺序的,而且由于这样一个顺序,导致一个人的直接的死亡。

(三)第Ⅱ部分按程度填写其他死因

罗马字第2部分,则只要求按照程度来填写其他的死因,那么当有一些病人身上存在的情况,并没有促进死亡的话,也可以不填。

(四)时间间隔应尽量填写

时间间隔对于判断顺序是否准确,以及在编码中间涉及到疾病本身和后遗症影响的这样的情况,都非常有用,所以希望尽量地能够把时间间隔也填写上,填写在上面。特别需要说明的是每行只能填写词,尽管证明书的格式中间只保留了三行或四行,但是在对每一例导致死亡的原因填写过程中,医生可以根据情况增加行数,如果一个合理的顺序是由三行组成的,那么就填三行,如果是由五行组成的,就可以增加行填写五行,总之,要按照要求把它有关的内容尽可能地填上。(五)每行只能填写一种死因

不要再一行上面填写两种以上的死亡,因为这样的填写会导致后面来确定哪一个是所需要的根本死亡原因,发生困难。

(六)临死前的表现不需填写

由于这样的一些临死前的表现,它没有特异性,不能够代表一种具体的疾病,所以在ICD里面实际上是不去把它作为死亡原因来看待的。

(七)不明确情况及症状体征一般不需填写

如果在导致死亡的原因中间,已经有明确的疾病诊断的话,就不需要再填写了。除非是导致这个人死亡的所有原因都是不明确的情况或者症状、体征,那么不得不把这些不明确的情况按照顺序或者依次填写在证明书上面。

(八)优先填写更严重、更特异的疾病诊断

这一条也特别的重要,因为在ICD编码中间,有很多的编码是用来表达那些更特异的疾病诊断,所以在填写过程中间,千万不要图省事,把一些复杂的诊断简单化,因为这样可以会影响编码的细致程度。

(九)损伤中毒报告临床表现和外部原因

对损伤中毒特别需要注意,要报告临床表现和外部原因两方面的内容。千万不要仅仅报告临床表现,或者只报告外部原因,因为这样,都会对将来确定根本死因和正确的编码造成一些影响。

国际疾病分类 (ICD-10) 应用网络填报死因常见问题及纠正(二)

一、临死方式的填写

(一)尽量向知情人了解死者生前有关的健康情况,并客观填写到证明书背面的调查记录里面

来院已死、死于途中、死于家中、死时无人在场、死因不明等这样的一些叙述,虽然可以给它编出一个ICD-10的编码R99,这些描述都没有给出任何与疾病、损伤中毒有关的情况,既不是死因也不是证明书中需报告的内容。也就是说一旦遇到这样一些情况,确实由于来院已死,已经于途中、家中,等等这样一些情况,发生了,那么就必须要向其他的知情人,向家属去了解死者在临死前他都因为是哪些疾病,或者哪些临床的病变,哪些异常的情况,导致了这样一个人的死亡。然后把这样情况,填写在证明书背面的调查记录里面。这就表明不是简单地把它作为一个死因不明来报告,而是由于已经千方百计的去收集了这样一些导致这个人死亡的临死前的情况,最终究竟哪些是根本死亡原因,要由更进一步的专家或者有关的一些专业人员来进行推断。

(二)疾病表现形式不应作为病因填写在报告中

临死方式的报告中间,也经常能够遇到报告为各种各样的衰竭,如呼吸衰竭J96.9、循环衰竭 R57.9、中枢性呼吸循环衰竭 J96.9、多器官功能衰竭 R99、多脏器衰竭 R99、全身衰竭 R53等,虽然同样也可以给他编上ICD-10的编码,甚至有一些编码确实也对应到某一个系统的疾病上面去,但是实际上,这些仍然都是一个疾病或者一个损伤中毒在临死时的各种表现的形式,这些都不是死因统计中需要报告的内容。可以不填。但是由于目前的一些填写的习惯和包括医生、包括家属的一些想法,所以为了避免发生一些不必要的纠纷,所以当医生认为一定要把这些内容填写在A行的话,那么就强调必须要从B行开始,按照真正的顺序,来填写直接导致死亡的原因,并且更早的原因,因为既要能够比较满意的使死者的家属、同情人,得到一个答复,同时,又要尽可能的把按照ICD-10的要求,需要填写的这样一些死亡原因,填写在证明书上,使这样的一些材料,才能够更客观,更科学的来描述一个死亡的情况。

(三)报告的顺序应追溯到导致死亡的最早的原因

报告的顺序不能停止在一些秣陵两可的死因上,应继续追溯到导致死亡的最早的原因并填写在证明书上。

比如猝死 R96.0、癌性恶病质 C80、酸碱失衡 E87.4、电解质紊乱 E87.8、肺性脑病 G93.1、肺部感染 J98.4 等,也同样可以给它进行ICD-10的编码,但是实际上,进一步的去分析的时候,就会发现,他们虽然都是一些比较具体的诊断名称,但仍然不是死因统计中需要的那样一些确切的死因。所以如果知道的话,报告的内容不能简单的停止在这些死因上,应该继续的追溯,一直追溯到导致死亡的最早的原因,并且,把他们按照一个合理的顺序填写在证明书上,比如说猝死它也许可能是由一个心血管疾病,或者脑血管疾病,或者其他的一些严重的疾病,像癌性恶病质,它很可能是一个明确的一个部位的恶性肿瘤逐渐造成的,等等及所以只有把它更早的原因,直至最早的原因,都按照要求填写在说明书上,这样

填写才是符合ICD要求的。

(四)举例说明:

1.【例1】【例2】

I (a) 急性心肌梗死I (a) 过敏性紫癜性猝死

根本死因:急性心肌梗死 I21.3 根本死因:过敏性紫癜 D69.0

错误:从报告内容中无法核实根本死因是否真实,必须将直接导致死亡的原因以及更早直至最早的原因都报告在第一部分各行上,然后从中确定其根本死因。

错误原因:对填写要求不了解。

2.【例3】

I (a) 呼吸衰竭 (b)大肠癌

根本死因:大肠癌 C18.9

错误:从报告内容中可以确认其根本死因是:大肠癌,编码应为C18.9,而不是大肠原位癌。

错误原因:使用网络报告查找编码出错,对恶性肿瘤编码与原位癌编码的区别不了解。

二、死因顺序的填写

(一)死因顺序的填写的基本方法:填写顺序主要问题表现在颠倒、混乱、无序的情况,无法应用规则和注释去正确选择根本死因。填写时首先应结合医学知识和死者情况形成合理的死因链,然后把直接导致死亡的原因填写在第Ⅰ部分a行,把引起a行的原因填写在b行, 依此类推,直至死因链内容全部填写完毕。如果还有死因链以外的死因则依次填写在第Ⅱ部分。

(二)实例分析

1.例1:

(1)错误:Ⅰ(a) 高血压正确Ⅰ(a) 急性心肌梗死

(b) 冠心病(b) 冠心病

(c) 急性心肌梗死(c) 高血压

(d) 贫血

(2)贫血本例存在两个问题:

a.把高血压、冠心病、急性心肌梗死的顺序写颠倒

b.把无关的贫血作为最早的原因填写在下面

(3)错误原因:对第一部分各行填写内容应自下而上形成顺序的填写要求不了解。

2.例2:

(1)错误:Ⅰ

a)心力衰竭

(b)冠心病和风湿性心病

正确1:Ⅰ(a)心力衰竭或者:

Ⅰ(a)心力衰竭

(b) 冠心病

(b) 风湿性心脏病

(2)本例在一行填写了两个死因,使报告中可能存在的顺序超过一个,造成确定

根本死因时的困难。

(3)错误原因:对每行填写一个诊断的要求不了解。

3.例3:

(1)错误:Ⅰ

(a) 肺脓疡

(b) 纳呆

正确:Ⅰ(a) 肺脓疡

(b)

(c)高血压

(c)

(2)本例在三行填写的死因中很难得出合理的顺序,而且B行显然不是一个西医的临床诊断。

(3)错误原因:对第一部分应按因果顺序填写的要求不了解。

三、死因诊断的填写

(一)规范性:

填写诊断要规范,应来自标准诊断名称、国家统编教材或比较权威的辞典、出版物等。以外国人名、地名为诊断时,应尽量附加英文名称。

例如:菌痢→细菌性痢疾中风→ (脑)卒中烟雾病→脑底异常血管网病巴洛病(Balo)[同心圆性硬化] 巴洛综合征(Barlow)[婴儿坏血病]

(二)缩写的应用:

以缩写形式书写诊断可能导致编码困难或错误。应尽量避免缩写式诊断,如果确实要用缩写形式,应同时附加其他同义词或相应的英文名称以便于正确编码。如:CPD、头盆不称(cephalopelvic disproportion)、儿童多囊病(childhood polycystic disease)、慢性肺病 (chronic pulmonary disease)……(三)特异性: 1.填写诊断不特异,可能影响编码的精确性。

填写的诊断名称应尽量具有特异性,即在诊断中尽量体现疾病的主要特征,包括疾病的病因、分型、部位、程度、主要并发症等。在一个顺序中涉及报告同一类疾病的两种诊断时,应优先报告更特异的诊断名称。

2.实例:

错误:

Ⅰ(a) 脑出血

(b) 脑血管意外 I64

正确:

Ⅰ(a) 脑出血

I61.9

(四)一元性:

在一个顺序中报告的两种或多种诊断及并发症,如果能够合并成一个更特异的诊断名称,则应把诊断合并后再填写。

实例:

错误:

Ⅰ(a) 尿毒症 N19

(b) 糖尿病 E14.9

(c) 胰岛素依赖 E10.9

正确:

Ⅰ(a) 胰岛素依赖型

糖尿病伴有

尿毒症 E10.2

四、时间间隔的填写

没有或忽略报告时间间隔,可能导致编码错误,因为时间可以用来区分是因为各种原因本身导致的死亡,还是其后遗症导致的死亡。所以应尽可能报告每个死因从发生到死亡的大概时间间隔,以便于正确选择根本死因并进行编码。

错误:

脑出血 I61.9

意外被小汽车碰撞 V87.0

原因:

报告的死因容易被理解为近期发生的情况

正确:

脑出血 1年+ I69.1

意外被小汽车碰撞1年+ Y85.0

报告的死因实际是至少1年以前发生的情况

一、外部原因的填写

(一)基本原则:

当报告损伤、中毒造成死亡时,必须在下面继续填写导致损伤中毒的外部原因。未填写或填写过于简单、不明确,均无法确保正确编码。应尽可能向知情人了解导致损伤中毒外部原因的详细情况并摘要报告在证明书上。如果无法确认信息是否属实时,可以在背面写明由“xxx提供……”。

(二)实例分析

1. 过于简单:

(1)错误:

Ⅰ(a) 车祸

V89.2

正确:

Ⅰ(a) 创伤性颅脑损伤

(b) 驾驶小汽车与对面

重型卡车意外碰撞

V44.5

在上面的第一行只写了车祸这样一个情况,当然也可以对它编码,编码的结果是V89.2,这是一个非常笼统的机动车的交通事故的编码,而在同一例里头,如果能够了解到一些相关的情况,那么应该像右边这样的来进行正确的填写,也就是说在第一部分的A行,应该填写损伤或者中毒,他的临床表现形式。比如说A行是

创伤性脑损伤,而在他的B行要进一步的填写造成也许一个损伤的外部原因,比如说是驾驶小汽车与对面重型卡车意外碰撞,那在这里面,就给出了很多的信息,因为在ICD-10里面,对损伤中毒的外部原因在设计编码的时候,考虑了很多很多的影响因素,可以通过编码把它体现出来,那么最后,得到根本死因的编码是V44.5,比较V89.2,显然是有很大的差别,所以这也就是希望能够尽可能的把这些外部原因详细填写的这样一个目的。

(2)

错误:

Ⅰ(a)服毒自杀

X69.9

正确:

Ⅰ(a) 有机磷农药中毒

(b) 因与邻居发生纠纷

在家服农药自杀

据xxx提供

X68.0

如果只在第一部分的A行报告是服毒自杀,可以确定编码是X69.9,但是实际这一例子,如果已经知道了一些更具体的情况,那应该像右面这样来填写,在第一部分的A行,应该填写有机磷农药中毒,B行是因与邻居发生纠纷在家服农药自杀,根据某某某提供。这就表明这个原因确实是从别的人那听来的,究竟是不是准确,也不好核证,但是至少现在了解到这样一个情况,提供在证明书上。假如情况属实,统计编码人员确定它的根本死因是一个有机磷农药发生的自杀,在家食用农药,所以最后的编码和根本死因是X68.0,表明他是一个服用有机磷农药在家服药自杀的情况。

(3)

错误:

Ⅰ(a) 摔死

W19.9

正确:

Ⅰ(a) 重度颅脑损伤

(b) 在家中从高处意外

跌落据家属提供

W17.0

此例在第一部分A行假如只写了一个摔死,这样的一个描述,可以对它编码,但是编出来的ICD-10的编码,是非常笼统的一个W19.9,而实际上这一例,如果已经了解到了相关的一些情况,那就应该像右面这样来正确地来报告,第一部分的A行,应该填写中度颅脑损伤,而B行填写是在家中高处意外跌落,这是根据家属的提供,表明是在家里面,意外的从高处跌落,发生颅脑损伤,导致的死亡,而他的根本死因的编码,应该编到W17.0上头,所以也可以看出来,这两个不同的填写方式,得到的根本死因的编码也是完全不相同的。

2.意外死亡的填写:

(1)根本死因未填报或编码为损伤

在意外死亡中,根本死因没有填报,或者,把根本死因编码到一个损伤或者中毒的范围里面去了,这个显然是不对的,比如说下面这个例子,在第一部分A行,报告有一个溺水窒息,这样一个情况,那么根据这样一个情况,溺水窒息在查找根本死因编码的时候,按照ICD-10的规定,是要到书上第三卷其中的第二部分去查找根本死因是窒息,由于溺水造成的,得到编码。但是假如不会使用这个ICD-10的三卷书,或者直接通过应用软件根据的自己的想象去查找编码,很可能会得到一个损伤的编码,就是T75.1,而实际这一例的编码,应该是在正确的了解了导致这一例溺水窒息的情况以后,把它填写成第一部分A行是窒息,这是一个损伤的表现,B行是在河中游泳时意外的溺水,根本谁谁谁提供。所以按照这样的一个报告内容确定根本死因,是在河中游泳时意外的溺水,所以确定根本死因的编码应该是W74.8,而左边原来报告的这个编码T75.1,实际上是一个损伤的编码,在ICD的单原因统计里面规定,导致死亡的原因中间是不会出现损伤或者中毒的临床表现编码,而这个损伤中毒的临床表现编码都是以第一个字母S、或者T打头的,所以特别要记住,当确定一个根本死亡原因是损伤和中毒的外部原因的时候,它的编码不能是S或者是T打头的编码,一定是V或者这个W,或者是X、Y 这样的一些字母打头的,才可能是一个根本死因。

错误:Ⅰ(a) 溺水窒息

T75.1

正确:Ⅰ(a) 窒息

(b) 在河中游泳时

意外溺水

据xxx提供

W74.8

(2)直接致死原因被填报或编码为疾病

就是在意外死亡中间,直接致死的原因被填报或者编码为一个疾病的情况,这是不对的。

a.

错误:Ⅰ(a)溺水窒息

J70.8

正确:Ⅰ(a) 窒息

(b) 在河中游泳时

意外溺水

据xxx提供

W74.8

同样报告的第一部分A行,就是溺水窒息,而在查找编码的时候,错误的把它作为一种疾病去看待,以至于查到一个呼吸系统的疾病这样的一个情况,编码到J70.8。因为已经了解到了这一例,它实际是由于在河中游泳时意外造成的窒息,所以根本死因,应该是一个损伤的外部原因,W74.8,而刚才前面举这个例子的时

候,得到的编码是T编码,而这一次举例子得到的这个编码是一个J编码,凡是在T以前的所有包括疾病的编码,包括损伤、中毒、临床表现的编码,都不能够在这里面作为根本死因来使用,一旦是由于损伤中毒、造成的死亡,它的根本死因的编码一定是从V开始包括W、包括X、还有Y这样四种字母打头的其中的一个,所以不要的把一些意外死亡编码到疾病里面去。

b.

错误:Ⅰ(a) 车祸导致脑出血

I61

正确:Ⅰ(a) 创伤性脑出血

(b) 机动车交通事故

据xxx提供

V89.2

第一部分的A行报告是车祸导致脑出血,那么在这个,看上去好象是一个疾病的脑出血,而实际上由于已经提到了是车祸造成的,所以这个脑出血是一个创伤性的脑出血,它和疾病的脑出血是完全不一样的,所以加入确定根本死因而且查找了疾病的编码,会得到一个I61这样一个编码,而实际上这一例,在填报的时候,第一部分A行应该强调的、突出的描述一下是创伤性脑出血,而B行是造成这个损伤的外部原因,假如是一个机动车交通事故,根据某某某提供的。那么就要确定这一例的外部原因的编码应该是V89.2,而不是一个疾病的编码。尽管这个疾病的编码脑出血是非常特异的,但是在这一例损伤造成的死亡中间,它不代表一个疾病类的脑出血。

c.

错误:I (a) 失血性休克

(b) 左锁骨下动脉破裂

I77.2

正确:I (a) 失血性休克

(b) 左锁骨下动脉破裂

(c) 被他人刺中

X99.9

第一部分的A行是失血性休克,B行是左锁骨下动脉破裂。按照这样的一个锁骨下动脉破裂引起失血性休克这样一个报告,也有可能把它确定为是一个疾病类的休克,所以,查找到一个编码是I77.2,而在实际内容中间,了解到这一例它是由于一个损伤造成的后面的一些,这个由于一个损伤的事故,造成的一个什么。

d.

错误:Ⅰ(a) 脑溢血

(b) 自杀

I61

正确:Ⅰ(a) 脑溢血

(b) 跳楼自杀

X80.9

第一部分的A行,报告是脑溢血,B行是自杀。根据这样的一个报告,根本死因确定,脑溢血是疾病的I61这个编码显然不对,因为B行的自杀已经提示这不是一个疾病的死亡,那么按照正常的一个填写,应该是在第一部分,填写脑溢血相当于是一个创伤性的脑溢血,而B行,可以填写跳楼自杀,就表明造成死亡的这个外部原因是跳楼自杀,所以根本死因的编码应该是X80.9而不是疾病的I61。

二、其他填写问题

(一)报告内容不完整,没有提及可能的根本死因

比如说像下面的例1,第一部分A行报告脑衰,编码是G93.9,例2的第1部分A 行,报告是肺心病,编码是I27.8,而在下面,就没有继续地再报告其他的病,认为像脑衰,或者像肺心病这样的一些原因,应该是还有更早的一些疾病所引起的,所以要结合死者生前的情况,来进一步的寻找并且填报可能引起A行疾病的那些更早的原因,只有这样,才能找到根本死因。而简单的停止在第一部分A行的疾病,作为根本死因这上面是不对的。正确的填写方法是在例1A行脑衰的下面,应该进一步的填写B行、甚至C行、D行,把更早的原因提供出来,同样的道理例2在A行的肺心病的下面也应该进一步的追溯到更早的一些其他相关的疾病上面去。

【例1】

I (a) 脑衰G93.9

(b) xxx

【例2】

I (a) 肺心病I27.8

(b) xxx

【纠正】结合死者生前情况,寻找并填报可能引起(a)行疾病更早的原因。(二)报告内容与根本死因没有关系

在第一部分A行,报告有急性腹膜炎,而根本死因,最后报告的是呼吸衰竭这样一个情况,例64,在第一部分的A行报告了类风湿性关节炎,而根本死因,填写的是心率衰竭。这两个根本死因,在证明书报告的证明书里面都是看不到的,所以这样填写是不对的,而根本死因特别需要注意,必须是从填写的各个ABCD的报告的死因中间把它产生出来,而不能够脱离这样的报告内容,凭空的去形成一个根本死因。比如例3第一部分A行急性腹膜炎,那么将来确定根本死因也一定是急性腹膜炎编码到K65.0。而例4第一部分A行,只填写了类风湿性关节炎,那么根本死因,也应该停留在类风湿性关节炎上,编码到M06.9,表明这个根本死因,是来自报告的死亡原因的。

【例3】

I (a) 急性腹膜炎

【根本死因】

急性腹膜炎K65.0

【例4】

I (a) 类风湿关节炎

【根本死因】

类风湿关节炎 M06.9

【纠正】

根本死因必须从填写的死因中产生。

(三)确定的根本死因超出报告死因的内容

当确定的根本死因,和报告的内容之间有很大的出入了以后,那么这些出入除非是根据这个在ICD-103卷书中给出的提示来产生以外,一般的情况下,不能够随意的把超出死因报告一些内容加到里面去,比如说例5,在第一部分A行提到了有肺炎,没有填写B行,而根本死因确定为是流行性感冒伴有肺炎,编码到J11.0,因为在例5里面没有看到流行性感冒这样的一些描述,所以根本死因确定为流感伴有肺炎的话,这显然不对。但是如果在证明书里第一部分A行是肺炎,B行是流行性感冒,这样确定根本死因,得到一个流行性感冒伴有肺炎的编码,这是合理的,因为在根本死因里涉及到的内容,作证明书中,都已经给予了报告。

【例5】

I (a) 肺炎

(b) 流行性感冒

【根本死因】

流行性感冒伴有肺炎 J11.0

【纠正】

根本死因的内容必须体现在填写的死因中。

(四)把恶性肿瘤作为其他类型肿瘤编码

肿瘤大致可以分成四类,第一类,最主要的一类就是恶性肿瘤,第二类是良性肿瘤,第三类叫原位癌,另外还有一些动态未定、未特指的一些肿瘤,所以像这个例6第一部分的A行,报告的是食管癌,但是得到的根本死因以及编码,是口腔食管和胃原位癌的编码,对应的编码D00,这显然不对,也就是相当于把一个恶性肿瘤查找到了原位癌对应的编码上面去。那么若想避免这种错误,就需要通过使用一些数据库来查找确定编码的时候,特别需要仔细地去核对诊断的内容和所查找到的某一个对应的编码诊断的内容是不是基本一致。如果想查找食管癌,而得到的结果是一个胃或者食管的原位癌的编码,那么显然是不合适的,在这一例,实际上应该查找食管的恶性肿瘤,最终得到根本死因是食管癌编码也是C15.9,这才是一个正确的编码。

【例6】

I (a) 食管癌

【根本死因】

食管癌 C15.9

【纠正】

从数据库中查找和确定编码时应仔细核对。

(五)把继发性恶性肿瘤作为根本死因编码

比如说例7,在第一部分A行,报告有结肠癌肝转移这样一个死因。而在这个死因里面确定根本死因的时候,假如把肝的继发性恶性肿瘤作为根本死因来报告,那么将来查找的编码C87.7,实际上是一个继发性的恶性肿瘤,而不是一个原发

的部位,而在对根本死因来进行定义的时候,就是明确强调要找到最早的那个原因,而这个继发性恶性肿瘤,都是有原发部位的,在这一例里面,实际上它的原发部位已经明确给出了,就是结肠,所以必须使用原发性的恶性肿瘤作为根本死因进行编码,所以针对本一例,应该是填写第一部分的A行是肝转移癌,造成的死亡,而B行,原发部位是结肠癌。统计时确定根本死因应该是结肠癌,编码在C18.9上面。

【例7】

I (a) 肝转移癌

(b) 结肠癌

【根本死因】

结肠癌 C18.9

【纠正】

必须用原发性恶性肿瘤作为根本死因进行编码。

(六)在确定根本死因时没有应用规则或注释

没有应用确定死因的那些规则或者注释,而是简单化,这样也会造成报告的根本死因的某些问题。

比如说左边的例8,第一部分A行报告市心肌梗死,B行是冠心病,而确定根本死因,使用的是B行的冠心病,编码在I25.1,右面的这个例69,第一部分A行是脑出血,B行高血压,确定的根本死因是B行的高血压,编码是I10,这两例从表面上看上去都是不错的,要找到最早的这样一个原因,但是由于在ICD-10里面,有很多帮助来确定根本死因要使用的规则,还有注释,所以必须通过进一步的来应用ICD的有关规则和注释,最终来确定根本死因,那么针对这两个例子,在例68实际上在最后确定根本死因是A行的心肌梗死,编码是I21.9,而例69,确定根本死因应该是A行的脑出血,编码在I61.9上面。所以通过这样两个例子,实际也提示,就是在了解了ICD10填写死因的有关要求以后,还要进一步的学习和了解如何应用ICD-10的有关规则和注释,才能够正确地来帮助确定根本死因和得到根本死因编码。

【例8】【例9】

I (a) 心肌梗死

(b) 冠心病

【根本死因】

心肌梗死 I21.9

I (a) 脑出血

(b) 高血压

【根本死因】

脑出血 I61.9

【纠正】

必须充分应用ICD有关规则和注释来确定根本死因。

三、其他注意事项

在正确填写死亡医学证明书有关内容实际工作中,在正确填写死亡医学证明书有

关内容以后,还必须严格按照ICD-10的规则和注释进行根本死因的选择和重新选择及修饰,并最终得出用于单原因统计的根本死亡原因。只有这样才可以说我们的反映居民健康状况非常重要的指标之一,死因统计指标达到了国际标准化的要求。

国际疾病分类ICD

国际疾病分类(ICD-10) 国际疾病分类(international Classification of diseases ,ICD),是依据疾病的某些特征,按照规则将疾病分门别类,并用编码的方法来表示的系统。目前全世界通用的是第10次修订本《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仍保留了ICD的简称,并被统称为ICD-10 ICD-9与ICD-10区别 首先,分类的名称由“国际疾病分类”改为“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全书由二卷改为三卷。增加了分类章节,扩大了核心内容,由原来的l7章变为2l章。涉及免疫机制的某些疾病,各章的排列顺序做了适当的调整。其次,ICD-10 首次引用了字母编目,由原来的“纯数字编码”改为“字母和数字的混合编码”。I CD-10另一个革新是在某些章接近末尾的类目设立操作后的疾病。再次,ICD-9每章开头的不包括“注释”,在ICD-10扩展用于解释各章的某些内容。ICE-10中将星号信息归纳为82个单纯星号的三位数类目中数供选择使用。 ICD的发展历史 ICD已有110年的发展历史,早在1891年为了对死亡进行统一登记,国际统计研究所组织了一个对死亡原因分类的委员会进行工作,1893年该委员会主席Jacques Bertillon提出了一个分类方法《国际死亡原因编目》,此即为第一版。以后基本上为10年修订一次。1940年第6次修订版由世界卫生组织承担该工作,首次引入了疾病分类,并强调继续保持用病因分类的哲学思想。1994年在日内瓦第10次修改版本在世界得到了广泛的应用这就是目前全球通用的ICD-10.

ICD的分类原理 ICD分类依据疾病的4个主要特征,即病因、部位、病理及临床表现(包括:症状体征、分期、分型、性别、年龄、急慢性发病时间等)。每一特性构成了一个分类标准,形成一个分类轴心,因此ICD是一个多轴心的分类系统。 ICD分类的基础是对疾病的命名,没有名称就无法分类。但疾病又是根据他的内在本质或外部表现来命名的,因此疾病的本质和表现正是分类的依据,分类与命名之间存在一种对应关系。当对一个特指的疾病名称赋予一个编码时,这个编码就是唯一的,且表示了特指疾病的本质和特征,以及他在分类里的上下左右联系。 ICD的使用方法 (1)ICD的分类编码查找 疾病分类编码的操作方法,基本上可分为4个步骤: (1)首先要确定主导词,相当于在图书馆中检索时所用的主导词。 (2)确定主导词后,在字母索引中(第三卷)查找编码。 (3)把查到的编码在类目表中(第一卷)核对编码,看是否正确。 (4)对于肿瘤的编码操作,由于要求有两个编码,所以要再次操作。 (2)主导词的选择 主导词的确定是编码操作环节中重要的一步,其选择方法有以下几条:

国际疾病分类标准编码[ICD-10] 眼科部分

国际疾病分类标准编码[ICD-10] 眼科部分 ICD码疾病名称 睑板腺炎 睑腺炎[麦粒肿;迈博姆;察司] 眼睑蜂窝织炎 眼睑脓肿 眼睑疖肿 睑板腺囊肿[霰粒肿] 睑(缘)炎 新生儿睑缘炎 溃疡性睑(缘)炎 鳞状性睑缘炎 眼睑皮炎 眼睑的盘形红斑狼疮 眼睑的干皮病 眼睑湿疹性皮炎 眼睑变应性(过敏性)皮炎 眼睑瘘 眼睑肉芽肿 睑板炎 眼睑炎 瘢痕性倒睫 眼睑倒睫 眼睑内翻 痉挛性睑内翻 瘢痕性睑内翻 睑外翻 老年性睑外翻 麻痹性睑外翻 兔眼 睑皮肤松驰 上睑下垂 睑疤痕性闭合不全 睑裂闭合不全 睑裂狭小 睑缘粘连 上睑退缩症 眼睑闭锁 眼睑粘连性疤痕 眼睑黄斑瘤 睑板腺脂肪变性 眶脂肪脱垂 眉毛脱落 眉缺损 眼睑坏死眼睑睫毛脱落 眼睑白癜风 陈旧性眼睑异物 后天性内眦畸形 后天性外眦畸形 眼睑水肿 烧伤后睑畸形 烧伤后眉毛缺损 眼睑出血 眼睑黑变病 眼睑后天性畸形 眼睑囊肿 眼睑皮脂腺囊肿 眼眦后天畸形 眦畸形 眼睑充血 莫尔腺囊肿 眼睑新生物 眼睑肿物 眼睑疾患NOS 急性泪腺炎 慢性泪腺炎 慢性泪腺肥大 泪腺脱出 泪眼 泪液分泌过少 眼干燥综合征 泪器囊肿 泪器萎缩 外伤性泪器萎缩 泪溢 泪腺分泌过多 化脓性泪囊炎 急性泪囊炎 泪囊脓肿 泪囊炎 泪小管炎 急性泪囊周围炎 急性泪小管炎 慢性泪囊炎 泪囊粘液溢 慢性泪囊周围炎 鼻泪管闭锁 鼻泪管阻塞 泪道梗阻 泪道狭窄 泪道阻塞 泪小管阻塞 泪管闭锁 泪石 泪点外翻 泪囊瘘 泪囊囊肿 泪囊粘液囊肿 泪管肿大 泪囊膨出 泪道(管)扩张 泪小管断裂 泪器系的疾患NOS 眶蜂窝织炎 眶内脓肿 球筋膜炎 眼眶骨膜炎 眼眶骨髓炎 眶内肉芽肿 眶内炎性假瘤 眼眶非特异性炎症 眼眶炎性肉芽肿 眼球后炎症 眶部出血 眶内血肿 眼球突出 眼眶水肿 眼球移位 搏动性突眼 间歇性突眼 外伤性突眼 眼眶外生骨疣 眼眶畸形 眼眶萎缩 眼球陷没 眶内陈旧性异物 陈旧性球后异物 眶部囊肿 眶部粘液囊肿 眶内上皮样囊肿

国际疾病分类-(ICD-10)-应用

国际疾病分类 (ICD-10) 应用 国际疾病分类(international Classification of diseases ,ICD),是依据疾病的某些特征,按照规则将疾病分门别类,并用编码的方法来表示的系统。 国际疾病分类 (ICD-10) 应用网络填报死因常见问题及纠正 一、ICD-10相关名字的定义 (一)死亡原因 定义:所有导致或促进死亡的疾病、病态情况或损伤以及造成任何这类损伤的事故或暴力的情况。 不包括症状、体征和临死方式,如心力衰竭或呼吸衰竭。死亡原因可以有多个,包括疾病、损伤中毒及外因;不包括临死时的表现形式,如说心力衰竭、呼吸衰竭、呼吸循环衰竭等。 (二)根本死亡原因 定义:引起一系列直接导致死亡事件的那个疾病或损伤;或产生致命损伤的事故或暴力的情况。 根本死亡原因只有一个,用于进行单原因统计分析,对疾病导致的死亡需一直报告到最早的那个疾病。对损伤中毒导致的死亡需报告损伤中毒的外部原因,所有报告的死因均可以被用于进行多原因统计分析。 二、国际死亡通知书表格基本格式 各国在填报死亡原因的时候,都需要使用国际死亡通知书,其中的最基本的内容叫做基本格式。这里大致分为三个部分。 如图1(国际死亡证明书基本格式) (一)第一部分 死亡原因中间的罗马字的第一部分(图1黄色部分),照ICD-10的格式,设计成ABCD四行。

这四行之间,他们又存在着一定的因果关系,按照表上的提示,报告在A行的这个死亡原因是直接导致死亡的这个疾病或情况,所谓的情况,可以把它理解为损伤或者中毒这样的一些疾病。而当A行的一个疾病或者损伤中毒是由下面更早的一个原因所引起的话,那么就要把它报告在B行,也就是第一部分要求B行比A 行报告的更早的疾病,同样的道理,如果B行的疾病,还可能由更早的疾病引起,那么就要依次把那个疾病报告在C行,甚至D行、E行上面,一直报告到最早的一个疾病为止。 (二)第二部分 第二部分就是在死亡原因中间的罗马字的第2部分(图1蓝色部分)。 第二部分的死亡原因,应该是促进死亡,但与导致死亡的疾病或者情况无关的其他有意义的情况。当值的临床医生,对导致该病人死亡的疾病,以及损伤、中毒进行了考虑以后,其中有因果关系的直接导致死亡的那些内容,按照顺序填写在罗马字的第1部分里面,而这个人身上同时还存在着其他的一些疾病的影响,而且这些疾病促进了这个人的死亡,那么就可以依次地把它填写在第2部分各行上面,在第2部分填写的内容彼此之间,不要求他们有什么顺序。 (三)第三部分 第三部分就是右面的一列(图1绿色部分),此处记录发病至死亡至今的大致时间间隔。 每一种情况从发生到死亡大概的时间写在对应的右面的各行里面,那么在这个里面,时间间隔还是非常重要的,特别是第一部分的死亡原因,因为前面已经提到报告在第一部分各行A、B、C、D各行之间他们应该存在一个合理的顺序,所以从时间间隔上大致可以看出来,在第1部分A行的时间间隔,应该是距离死亡时间是最近的,B行,就应该时间要远一点,C行,更远,D行是最远的,如图2。每一个死亡原因,它从发生到死亡之间大概的时间间隔,应该尽可能地填写在右面的各行上面。因为在ICD的编码里面,当对某些疾病进行编码的时候,ICD有一些特殊的规定,其中提到有一点就是有些疾病在它发生的期间导致的死亡,要编到疾病本身,而当这个疾病从发生到死亡已经超过一年了,而且疾病也禁止、停止了,而是由于这个病的后移的影响造成的死亡,那么要编码到疾病的晚期效应。 (四)举例说明基本格式的填写 根据这样一个基本的格式,对于因为疾病造成的死亡,和因为损伤中毒造成的死亡,如何填写,自此分别举例说明。 1.首先来看一下疾病的死因链以及填写

国际疾病分类

国际疾病分类(ICD)International Classification of Diseases 国际疾病分类(ICD)是目前国际上共同使用的统一的疾病分类方法,是国际标准分类,它由世界卫生组织疾病分类合作中心负责进行国际疾病分类的修订、推广和应用工作。ICD 的目的是对不同国家或地区在不同时间收集到的死亡和疾病数据进行系统地记录、分析、解释和比较,其中包括对各人群组一般健康状况的分析,疾病发病和患病的监测以及其有关的其他健康问题。ICD把疾病诊断和其他健康问题的词句转换成字母数字编码,从而易于对数据进行贮存、检索和分析。国际疾病分类是国际标准,是各国进行卫生信息交流的基础,世界卫生组织每年出版一本《世界卫生年鉴》就是以它为标准收列了各国的死亡原因的统计资料。 国际疾病分类的临床目的和意义 1、国内与国际交流 我国是世界卫生组织成员国,按照世界卫生组织的规程要求,它的成员国有义务按照ICD的体系和编码报送卫生情报。我国卫生部每年的卫生统计汇编是按照ICD的分类原则,收集和编辑我国的卫生信息,它包含了大量的医院住院病人信息,是国家卫生状况的反映,也是卫生资源投入,卫生行政管理、决策的依据,甚至对于涉及卫生领域的厂商都是一份珍贵的信息资料。 随着ICD的推广和普及,一些国际会议文章交流、杂志在涉及到疾病的诊断时,要求提供疾病的国际编码,甚至病人转诊时医院提供的病历摘要也被要求填写ICD的疾病编码。 2、医院中的医疗、科研与教学 在病案首页中有大量的疾病诊断和手术操作信息,这些信息以ICD 疾病分类编码的形式录入电脑数据库中储存,当临床医生需要有关疾病和手术资料时,病案工作人员就是通过ICD的分类系统进行疾病和手术资料的检索和统计的。 3、医院管理的需要 病案中的信息是丰富的,通过疾病分类,可以将信息按不同的用途加以归纳,如:按病种进行检索统计,可了解各病种住院的人数、平均医疗费用、最高或最低医疗费用、平均住院天数、最长或最短的住院天数等,

国际疾病分类能力认证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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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其他和未特指传染性病因的肠炎、胃肠炎原分类于K5 2.9。新版IcD-10将其分类于A09。 2.疾病分类轴心是分类的尺度(标准),它取自于疾病的某一种特征。 3.编码时对病案进行分析,最低限度应当分析的部分包括病案首页、出院摘要、手术报告、病理组织学报告等。 4.第十五章妊娠、分娩和产褥期是对其并发症的分类,从时间上可分为三个阶段,此章最佳主导词分别是妊娠、分娩、产褥期。 5.IcD-10有的肿瘤部位编码在索引的形态学编码之后直接列出,他们是无法区分部位的肿瘤、不区分部位的肿瘤、特殊组织的肿瘤和某些未指出部位的肿瘤。 6.我国对围生期的规定是从妊娠的第28周开始至产后的7整天结束。二、选择题(共5分,每题1分) 1、归类于影响健康状态和与保健机构接触的因素一章的是(b) A、肾功能实验异常b、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c、血糖水平升高D、颅内占位性病变 2、禽流感性肺炎被分类于(b) A、传染病与寄生虫病b、呼吸系统疾病c、用于特殊目的的编码 D、消化系统病 3、第二版IcD-10的各章排列是(c) A、严格按照英文字母排序b、完全打乱字母排序c、个别章没有按字母顺序排列D、与第一版一样排序4、“骨疡型中耳炎”的主导词查(D) A、中耳炎b、耳炎c、炎D、骨疽本题要求掌握:“中耳炎”的分

国际疾病分类-ICD编码

国际疾病分类-ICD编码 一、什么是国际疾病分类-ICD编码 国际疾病分类编码-ICD,是对疾病、损伤及死亡等进行同级分类的国际公认标准,是目前疾病分类的黄金标准。 二、国际疾病分类的历史 起源于1853年,经历了100多年的历史,世界卫生组织国际家族分类合作中心不定期进行修订,以更好的满足临床医学的发展,第十次修订本的名称改为《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世界卫生组织还保留了ICD的简称。 三、ICD在我国使用时间表 1、1987年我国正式使用ICD-9进行疾病与死因统计 2、1993年5月国家技术监督局将ICD-9正式列为国家疾病分类代码标准 3、1983年ICD-10开始修订,1989第43届世界卫生大会正式通过,1993 年1月1日起正式生效 4、2002年起我国正式使用ICD-10进行疾病与死因统计 5、1999年成立了ICD-10更新顾问委员会对原文版开始修订 6、2005年正式出版了《国际疾病分类第十次修订本(ICD-10)第二版》 四、目的和意义 我国作为世界卫生组织的成员国,有义务执行世界卫生组织的有关规定,向世界卫生组织报送本国的卫生统计信息。目前卫生部推广实行的病例首页库,是居民健康档案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目的是实现各级卫生部门医疗信息资源的共享,而疾病分类实行统一的标准,就有着重要的意义: 1、国内与国际交流 (1) 世界卫生组织每年都要出版一本《世界卫生统计年鉴》,根据ICD分类原则收集各国的死亡原因分类资料。 (2) 国际会议文章、杂志的交流在涉及疾病时,也要求有疾病的国际编码。 (3)病人转诊时医院提供的病历摘要也被要求填写ICD疾病分类编码。 2、医院中的医疗、研究与教学 病案除了医疗参考,更被用于教学和科研,而规范的疾病编码是病案检索的

国际疾病分类(ICD-10)

国际疾病分类(international Classification of diseases ,ICD),是依据疾病的某些特征,按照规则将疾病分门别类,并用编码的方法来表示的系统。目前全世界通用的是第10次修订本《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仍保留了ICD的简称,并被统称为ICD-10 ICD-9与ICD-10区别 首先,分类的名称由“国际疾病分类”改为“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全书由二卷改为三卷。增加了分类章节,扩大了核心内容,由原来的l7章变为2l章。涉及免疫机制的某些疾病,各章的排列顺序做了适当的调整。其次,ICD-10首次引用了字母编目,由原来的“纯数字编码”改为“字母和数字的混合编码”。ICD-10另一个革新是在某些章接近末尾的类目设立操作后的疾病。再次,ICD-9每章开头的不包括“注释”,在ICD -10扩展用于解释各章的某些内容。ICE-10中将星号信息归纳为82个单纯星号的三位数类目中数供选择使用。 ICD的发展历史 ICD已有110年的发展历史,早在 1891年为了对死亡进行统一登记,国际统计研究所组织了一个对死亡原因分类的委员会进行工作,1893年该委员会主席Jacques Bertillon 提出了一个分类方法《国际死亡原因编目》,此即为第一版。以后基本上为10年修订一次。1940年第6次修订版由世界卫生组织承担该工作,首次引入了疾病分类,并强调继续保持用病因分类的哲学思想。1994年在日内瓦第10次修改版本在世界得到了广泛的应用这就是目前全球通用的 ICD-10. ICD的分类原理 ICD分类依据疾病的4个主要特征,即病因、部位、病理及临床表现(包括:症状体征、分期、分型、性别、年龄、急慢性发病时间等)。每一特性构成了一个分类标准,形成一个分类轴心,因此ICD是一个多轴心的分类系统。 ICD分类的基础是对疾病的命名,没有名称就无法分类。但疾病又是根据他的内在本质或外部表现来命名的,因此疾病的本质和表现正是分类的依据,分类与命名之间存在一种对应关系。当对一个特指的疾病名称赋予一个编码时,这个编码就是唯一的,且表示了特指疾病的本质和特征,以及他在分类里的上下左右联系。 ICD的使用方法 (1)ICD的分类编码查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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