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金融机构信用管理

第四节金融机构信用管理
第四节金融机构信用管理

第四章金融机构信用管理

一、重难点解析

(一)金融机构信用管理的主要内容

金融机构信用管理是指金融机构按照一定的信用管理政策,对信用风险进行识别、衡量和处理的一系列活动的总和,它能够帮助金融机构实现风险和收益的配比。

1.对客户的授信管理

2.对具体业务的信用管理

3.对自身信用水平的管理

(二)金融机构信用风险管理的定位

从流程上来看,金融机构信用管理主要针对于信用风险的管理,并可以定位于如下几个方面:

1.信用风险的识别

2.信用风险的衡量

3.信用风险的选择

4.信用风险的反馈和调整

(三)商业银行信用管理的内容

1.存款业务信用风险的管理

2.贷款业务信用风险的管理

3.中间业务信用风险的管理

(四)证券公司信用风险管理的内容

1.证券承销业务的信用风险管理

2.证券经纪业务信用风险管理

3.证券投资咨询业务信用风险管理

4.证券自营业务信用风险管理

5.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业务信用风险管理

(五)保险公司信用管理的基本内容

1.保险产品开发环节的信用风险管理

2.保险展业过程中的信用风险管理

3.保险承保过程中的信用风险管理

4.保险理赔过程中的信用风险管理

(六)信托公司的信用风险管理

1. 对信托贷款业务的信用风险管理

(1)做好对贷款对象的资信调查工作

(2)做好对贷款项目的考查工作

(3)做好贷款的担保准备工作

(4)健全贷款管理机制

2. 对信托投资业务的信用风险管理

(1)做好信托投资项目的选择工作

(2)做好对投资企业的监督管理工作

(3)投资分散策略

(4)做好风险的化解工作

(七)租赁公司的信用风险管理

对租赁公司的信用风险管理,具体可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从微观层面上,包括租赁公司自身强化对信用风险的管理(如:谨慎做好项目前期调查研究、做好对租赁项目的经济效益分析、建立早期风险预警体系、资产质量分析指标体系等方面);从宏观层面上看,包括完善租赁行业的法律法规,从制度上减少租赁公司面临的信用风险。

二、典型例题

(一)例题

一、单项选择题

1.以下风险中,属于系统风险的是()。

A. 信用风险

B. 操作风险

C. 利率风险

D. 流动性风险

2.将许多类似的但不会同时发生的风险集中起来考虑,从而使这一组合中发生风险损失的部分能够得到其他未发生损失的部分的补偿,属于()的风险管理方法。

A. 风险补偿

B. 风险分散

C. 风险转移

D. 风险回避

3.下列不属于风险转移方式的是()。

A. 资产证券化

B. 担保

C. 贷款

D. 客户分散

4.当商业银行面临流动性危机时,会出现的情况是()。

A. 大量存款人出现挤兑行为

B. 结算系统出现故障,导致结算失败

C. 贷款银行无法把在他国的贷款汇回本国

D. 银行出现经营决策错误,决策执行不当

5.()是证券公司最本源、最基础的业务活动。

A.证券承销B.证券经纪业务C.委托理财D.证券自营业务

6.证券公司代发行人发售证券,在承销期结束后,将未出售的证券全部退还给发行人的承销方式是()。

A.证券承销B.证券代销C.委托理财D.证券包销

7.从税收的角度对租赁分类,可分为节税租赁和()。

A.融资租赁

B. 经营租赁

C. 非节税租赁

D. 杠杆租赁

8.信托存款按其特点可分为普通信托存款和()。

A. 单位信托存款

B. 公益基金信托存款

C. 个人特约信托存款

D. 特约信托存款

二、多项选择题

1.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的主要手段有()。

A.风险回避

B.风险分散

C.风险转移

D.风险补偿

E.抵押

2.或有债权/债务业务主要包括()。

A.贷款承诺

B.银团贷款

C.担保类中间业务

D.金融衍生品类中间业务

E.存款

3.以下风险中,属于非系统风险的是()。

A.信用风险

B.操作风险

C.利率风险

D.流动性风险

E.购买力风险

4.属于商业银行回避风险的策略有()。

A.资产结构短期化的策略

B.避重就轻的投资选择原则

C.“收硬付软”、“借软贷硬"的币种选择原则

D.扬长避短、趋利避害的债务互换策略

E.扩大资产投放的对象

5.风险转移的具体方法有以下几种( )。

A.担保

B.贷款证券化

C. 贷款出售

D.浮动利率贷款

E.浮动利率票据

6.保险公司的信用管理是指保险公司在()等各环节的管理。

A.产品设计B.展业C.承保D.理赔 E.投保

7.从租赁交易业务规范的角度对租赁的分类,对租赁的分类包括()。

A. 直接租赁

B. 转租赁

C. 回租

D. 杠杆租赁

E. 经营租赁

8.融资租赁的当事人包括()。

A. 承租人

B. 出租人

C. 商业银行

D. 供货商

E.保险公司

9.信托公司的两个基本职能是()。

A. 财产管理职能

B. 资金融通职能

C. 社会保障职能

D. 资金管理职能

E.社会福利职能

三、判断正误

1.金融机构的信用管理只是为了防范风险,不会给金融机构带来收益。()

2.证券公司的核心业务主要包括证券承销、经纪业务、自营业务、兼并与收购、委托理财等。()

3.商业银行的流动性就是要求银行能够随时满足存款者提现的需求。()

4.风险偏好是银行对风险的基本态度。()

5.银行面临风险时应该首先选择风险规避策略。()

6.我国对证券公司实行分类管理,分为综合类证券公司和经纪类证券公司。( )

7.融资租赁是指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其所有权最终必定

会转移。()

8.在信托公司的委托投资业务中,投资风险由信托公司负责。()(二)答案

银行业金融机构授信管理制度

银行业金融机构授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银行客户信用风险管理,提高信贷管理水平和金融服务水平,根据银监会《商业银行授信工作指引》、《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以及人民银行《商业银行授权、授信管理暂行办法》、《商业银行实施统一授信制度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银行的《内部控制指引》、《信贷审查委员会议事规则》关于授信的相关规定,结合银行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统一授信是指在银行对客户的风险和财务状况进行综合评价的基础上,对单一法人客户统一确定最高综合授信额度,实施集中统一控制客户信用风险的信贷管理制度。银行对客户提供的本外币贷款、承兑、贴现、信用证、国际结算项下贸易融资、担保等表内外信用余额之和不得超过最高综合授信额度,该授信额度可在授信期限内滚动使用。 第三条银行实施统一授信制度。统一授信所指“统一”,包括以下四个方面的统一: (一)授信主体的统一。即银行作为一个整体统一向客户提供授信。信贷审查委员会是按上会标准审核批准银行客户授信的最高权力机构。 (二)授信形式的统一。银行按照统一的标准识别和评价客户的整体信用风险。并将客户的授信风险总量控制在授信风险限额之内。 (三)不同币种授信的统一。将本币业务授信与外币业务授信置于同一授信额度之下。 (四)授信对象的统一。授信对象必须是符合银行授信条件的企业法人客户。 第四条银行在确定对法人客户的最高综合授信额度的同时,应根

据风险程度获得相应的担保。有条件授信时,必须先落实条件后实施授信,条件未落实或条件变更,不得实施授信。 第五条银行建立统一的授信审批程序及执行程序。 (一)授信审批程序。 1.未达信贷审查委员会审议标准的,按业务部门发起授信申请、风险管控部授信审查、总经理审批的流程执行; 2.达到信贷审查委员会审议标准的,按业务部门发起授信申请、风险管控部授信审查、信贷审查委员会审议、总经理审批的流程执行。 (二)授信执行程序。最高授信额度确定后,各种具体授信形式的发放应由各业务部门按银行审批流程逐笔办理审批。 第六条银行统一授信管理管理方式为公开统一授信与内部统一 授信两种形式。通常情况下,银行采用内部统一授信的形式。公开统一授信需要与客户签订授信协议。 第七条根据客户信贷业务单一的情况,银行可以对信贷业务单一的客户实行单笔专项授信,专项授信额度在授信期限内不得滚动使用。 第八条授信期限分为短期授信和中长期授信。短期授信指一年以内(含一年)的授信,中长期授信指一年以上的授信。 (一)统一授信有效期为一年,最高综合授信额度一年一定,授信批准后方可生效使用。 (二)专项授信可根据业务特点确定授信期限。 第九条银行各业务部门对原授信必须在届满前一个月,按本办法的规定重新办理授信,不办理或过期办理的,原授信到期自然失效。 第十条客户未结清的授信业务,仍然占用新的授信额度。即在新的年度核定综合授信额度后计算的可使用额度,应扣减未结清的信贷业务。 第十一条企业法人客户统一授信制度主要包括企业信用评级、核定授信风险限额、计算授信风险总量和授信风险度。

农商银行金融机构股权质押贷款管理办法

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类金融机构股权质押贷款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农商银行(以下简称“本行”)业务发展和满足客户需要,更好地拓宽企业融资渠道,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法律法规及本行有关信贷管理制度,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银行类金融机构股权(以下简称“银行股权”),是指本行认可的银行类金融机构非上市流通股权(上市流通股权质押按照《农商银行股票质押贷款管理办法》执行)。银行类金融机构股权质押贷款,是指借款人以本人或第三人依法取得并合法持有的本行认可的银行股权为质押的贷款。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借款人是指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第二章贷款条件 第四条本行接受的银行股权包括(如有变化,将另行下文通知): (一)全国性大型商业银行:工行、中行、建行、农行、交行五家;

(二)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中信、招商、光大、民生、浦发、华夏、兴业、深发、广发、浙商、恒丰、渤海银行十二家; (三)城商行:四川省内的城商行、被银监部门批准可以在异地开设分支机构的四川省外的城商行; (四)农商行及农信系统:北京农商行、上海农商行、天津农商行、天津滨海农商行、重庆农商行、武汉农商行、深圳农商行,江苏、浙江、广东省的农商行。 超出该范围的,一律上报总行审批。 (按照《农商银行金融同业客户信用评级管理办法》评级在C级以上的银行类金融机构) 第五条用于提供担保的银行股权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一)依法发行,出质人依法取得并持有,并符合本办法的第四条规定; (二)发行人(行)章程等内部规章、法律文件未对股权的质押、担保、转让做出限制或禁止性规定; (三)出质人应对其股权拥有完全的所有权与处分权。用于提供担保的股权应当是未设立质押、质押已解除或未向他人提供担保。 第六条借款人除具备《农商银行信贷管理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该具备以下条件:

金融业信息科技风险管理

信息科技风险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有效防范运用信息系统进行业务处理、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过程中产生的风险,促进我行各项业务安全、持续、稳健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商业银行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指引》、《营口沿海银操作风险管理指引》,以及国家信息安全相关要求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所称信息科技是指计算机、通信、微电子和软件工程等现代信息技术,在我行业务交易处理、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方面的应用,并包括进行信息科技治理,建立完整的管理组织架构,制订完善的管理制度和流程。 第三条本管理办法所称信息科技风险,是指信息科技在我行运用过程中,由于自然因素、人为因素、技术漏洞和管理缺陷产生的操作、法律和声誉等风险。 第四条信息科技风险管理的目标是通过建立有效的机制,实现对我行信息科技风险的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促进我行安全、持续、稳健运行,推动业务创新,提高信息技术使用水平,增强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第二章机构职责 第五条根据我行信息科技治理的要求,法定代表人是本机构信息科技风险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本管理办法的贯彻落实, 董事会应履行以下信息科技管理职责: (一)遵守并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信息科技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落实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监会)相关监管要求。 (二)审查批准信息科技战略,确保其与银行的总体业务战略和重大策略相一致。评估信息科技及其风险管理工作的总体效果和效率。 (三)掌握主要的信息科技风险,确定可接受的风险级别,确保相关风险能够被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 (四)规范职业道德行为和廉洁标准,增强内部文化建设,提高全体人员对信息科技风险管理重要性的认识。 (五)设立一个由来自高级管理层、信息科技部门和主要业务部门的代表组成的专门信息科技管理委员会,负责监督各项职责的落实,定期向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汇报信息科技战略规划的执行、信息科技预算和实际支出、信息科技的整体状况。 (六)在建立良好的公司治理的基础上进行信息科技治理,形成分工合理、职责明确、相互制衡、报告关系清晰的信息科技治理组织结构。加强信息科技专业队伍的建设,建立人才激励机制。

企业信用管理制度汇编范本

目录 一、法律法规学习制度 二、信用管理机构、人员岗位责任制度 三、法人授权委托及合同签订前的评审制度 四、合同签订、履行、变更和解除制度 五、客户授信与年审评价制度 六、客户信用档案建立与管理制度 七、应收账款与商账追收管理制度 八、失信违法行为责任追究制度

法律法规学习制度 1、定期组织合同法律法规的系统学习,制订学法的内容、时间安排计划表,组织人员学习,并做好每次学习记录。 2、董事长、经理、各部门负责人必须带头参加合同法律法规的学习。信用管理人员、销售、供应、财务等部门业务人员必须经过合同法规的系统培训和考核,取得合格证书;专、兼职信用管理员还必须取得信用管理员培训合格证书。 3、公司分管信用工作的负责人,部门分管信用负责人及信用管理员定期组织活动,结合信用管理中碰到的实际问题,学习新法规,解决新问题。组织研讨会,案例分析会等,并做好书面记录。

信用管理机构、人员岗位责任制度 公司内部设立专门的信用管理机构,公司副总为信用管理机构的分管领导,任命信用管理机构负责人/经理,有专职(或兼职)的信用管理工作人员。 一、信用(合同)管理机构职能: 1、组织宣传、贯彻合同法律法规条例,培训信用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依法保护本企业的合法权益。 2、制定、修订本公司信用政策、信用管理制度、办法,组织实施信用管理工作的考核。 3、对客户进行资信调查,建立客户信用档案,并进行动态化管理。 4、客户授信管理:进行客户信用审批,跟踪客户,定期对客户的信用状况统计分析。 5、应收账款管理:控制应收账款平均持有水平,日常监督应收账款的账龄,随时将潜在的不良账款进行技术处理,防范逾期应收账款的发生。 6、商账处理:建立标准的催账程序和一支工作高效的追账队伍,及时制定对逾期应收账款处理的方案,并组织有效的追账。 7、利用征信数据库资源,帮助销售部门开拓市场。 二、岗位责任制度: 1、法定代表人的主要职责: ●加强信用管理工作,支持信用管理机构开展工作,解决信用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授权委托合同承办人员对外签订合同; ●对本公司合同承办人员进行考核、奖惩; ●定期了解合同的签订、履行情况。 2、信用管理机构负责人的主要职责: ●组织合同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组织信用管理研讨会、案例评析会; ●制定、修订本公司信用政策、信用管理制度、办法,组织实施信用管理工作的考核; ●统一办理授权委托书,严格管理本公司合同专用章的使用;

金融机构演讲稿

金融机构演讲稿 ----WORD文档,下载后可编辑修改---- 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范本,欢迎您借鉴参考阅读和下载,侵删。您的努力学习是为了更美好的未来!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评委:大家好! 农村信用社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求得生存发展并不断壮大,坐稳农村金融的头把交椅,只有不断加大改革力度,在改革中不断创新,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联社这次开展中层干部竞聘上岗,这是历史的必然,也是改革发展的需要,更是改变传统用人观念的必然趋势,为此,我将参加盘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新民信用社负责人的竞聘。我叫***,今年39岁,大专文化,1993年参加信用社工作,历任信用社出纳员、记账员、信贷员,1998年至今任保田信用社负责人。我参与竞聘的优势和对于今后的工作有以下几点设想: 第一、农村信用社是我最热爱并要为之奋斗一生的事业。参加农村信用社工作近20年来,通过不断的学习和工作实践,对农村信用社的性质、发展历程、办社宗旨、服务对象等有了进一步的理解和认识。在半个多世纪的发展历程中,虽然经历了各种风雨和坎坷,但从建社至今始终坚持为“三农”服务、为中小企业服务、为私营企业和民营经济服务,虽然农村信用社改革在不断深化,但农村信用社姓“农是永远不会改变的。我出身农村,长于农村,工作在农村,深知农民急需金融服务的期盼和信贷资金支持的渴望,我竞聘的新民信用社所服务的对象基本上是农户,主要与种养殖为主,并且基本上才能

解决温饱,新民信用 社目前属于独家经营,但要服务好千家万户和所辖企业,只有把信用社做大做好,才无愧于老百性,无愧于组织对我的信任。第二、团结的队伍,健全的制度,严格的管理,才能实现效益最大化。多年的工作和管理经验,使我深深懂得“以人为本”的治社理念。我所竞聘的信用社虽然是几个人的团队,但要实现每个人思想的高度统一,自己必须从小事做起,以“老老实实做人,勤勤恳恳做事”为信条,清正廉洁,模范自觉的遵守和执行好各项规章制度和规定。行业特点已经决定,只要不怕吃苦,人人爱岗敬业,踏踏实实,兢兢业业,一切从大局出发,不计较个人得失,不怨天尤人,人人领悟“发展才是硬道理”的科学论断,不断创新工作思路,把上级要求完成的各项任务变成是自己必须要做好的工作,才能实现自身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丰收。 第三、坚持存款立社,效益兴社、严把信贷资产质量关。良好的人际关系和优质的服务是拓宽资金来源渠道的重要手段;协调好与当地党政企事业单位和广大农户的关系是必要条件;支持服务好广大农户和中、小企业是工作重点;把好信贷资产质量关是生存之本;良好的社会形象是生存的基础。如果我竞聘上,我将处处以身作则,努力学习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政治理论水平,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提高管理水平,真正成为员工信任,老百姓支持,领导放心的好“班长”,真正成为“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的好班长,真正成为信合战线上称职的优秀员工。

第四节金融机构信用管理

第四章金融机构信用管理 一、重难点解析 (一)金融机构信用管理的主要内容 金融机构信用管理是指金融机构按照一定的信用管理政策,对信用风险进行识别、衡量和处理的一系列活动的总和,它能够帮助金融机构实现风险和收益的配比。 1.对客户的授信管理 2.对具体业务的信用管理 3.对自身信用水平的管理 (二)金融机构信用风险管理的定位 从流程上来看,金融机构信用管理主要针对于信用风险的管理,并可以定位于如下几个方面: 1.信用风险的识别 2.信用风险的衡量 3.信用风险的选择 4.信用风险的反馈和调整 (三)商业银行信用管理的内容 1.存款业务信用风险的管理 2.贷款业务信用风险的管理 3.中间业务信用风险的管理 (四)证券公司信用风险管理的内容 1.证券承销业务的信用风险管理 2.证券经纪业务信用风险管理 3.证券投资咨询业务信用风险管理 4.证券自营业务信用风险管理 5.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业务信用风险管理 (五)保险公司信用管理的基本内容 1.保险产品开发环节的信用风险管理 2.保险展业过程中的信用风险管理 3.保险承保过程中的信用风险管理 4.保险理赔过程中的信用风险管理 (六)信托公司的信用风险管理 1. 对信托贷款业务的信用风险管理 (1)做好对贷款对象的资信调查工作 (2)做好对贷款项目的考查工作

(3)做好贷款的担保准备工作 (4)健全贷款管理机制 2. 对信托投资业务的信用风险管理 (1)做好信托投资项目的选择工作 (2)做好对投资企业的监督管理工作 (3)投资分散策略 (4)做好风险的化解工作 (七)租赁公司的信用风险管理 对租赁公司的信用风险管理,具体可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从微观层面上,包括租赁公司自身强化对信用风险的管理(如:谨慎做好项目前期调查研究、做好对租赁项目的经济效益分析、建立早期风险预警体系、资产质量分析指标体系等方面);从宏观层面上看,包括完善租赁行业的法律法规,从制度上减少租赁公司面临的信用风险。 二、典型例题 (一)例题 一、单项选择题 1.以下风险中,属于系统风险的是()。 A. 信用风险 B. 操作风险 C. 利率风险 D. 流动性风险 2.将许多类似的但不会同时发生的风险集中起来考虑,从而使这一组合中发生风险损失的部分能够得到其他未发生损失的部分的补偿,属于()的风险管理方法。 A. 风险补偿 B. 风险分散 C. 风险转移 D. 风险回避 3.下列不属于风险转移方式的是()。 A. 资产证券化 B. 担保 C. 贷款 D. 客户分散 4.当商业银行面临流动性危机时,会出现的情况是()。 A. 大量存款人出现挤兑行为 B. 结算系统出现故障,导致结算失败 C. 贷款银行无法把在他国的贷款汇回本国 D. 银行出现经营决策错误,决策执行不当 5.()是证券公司最本源、最基础的业务活动。 A.证券承销B.证券经纪业务C.委托理财D.证券自营业务 6.证券公司代发行人发售证券,在承销期结束后,将未出售的证券全部退还给发行人的承销方式是()。 A.证券承销B.证券代销C.委托理财D.证券包销 7.从税收的角度对租赁分类,可分为节税租赁和()。 A.融资租赁 B. 经营租赁 C. 非节税租赁 D. 杠杆租赁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实施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金融机构管理 条例实施细则》等规章的通知 【法规类别】银行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银发[1996]153号 【失效依据】本篇法规已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发布日期:2002年1月29日实施日期:2002年1月29日)废止 【发布部门】中国人民银行 【发布日期】1996.04.30 【实施日期】1996.04.30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 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规章的通知 (1996年4月30日银发[1996]153号) 中国人民银行广东、福建、四川、陕西、河北、安徽、浙江、江苏、辽宁、海南、云南、湖北、北京、上海、天津、深圳、厦门、大连、青岛、宁波、珠海、汕头、重庆、苏州省、市分行: 为进一步加强对外资金融机构的监管,总行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试行)做了修改。现将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

实施细则》、《外资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缴存管理办法》及《委托注册会计师对外资金融机构进行审计管理办法》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及时将执行中发现的问题报告总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试行)同时废止。 附: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以下称《条例》),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条例》所称“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系指中国人民银行省分行(外资金融机构设在省会城市的)及中国人民银行市分行(外资金融机构设在非省会城市的)。 第三条《条例》第二条所称“外国的金融机构”系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注册、经所在国或地区金融监管当局认可并受到有效监管的金融机构。 第四条外国银行申请在华增设分行的,申请者除应当具备《条例》第七条所规定的条件外,还需具备下列条件: (一)申请者及其在华分行经营情况良好,业绩显著; (二)最近在华设立的一家分行已正式营业1年以上。 第五条设立外资金融机构的申请书需由申请机构的董事长、总经理(首席执行官、行长)签署,致中国人民银行行长。 第六条设立外资金融机构的申请材料需由申请者递交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经审

金融押运管理信息系统基本功能

金融押运管理信息系统基本功能简介 1、用户管理 用户管理包括安邦公司人员管理和银行人员管理两块。安邦公司人员管理包括调度人员管理和押运人员管理,银行人员管理包括金库人员管理和网点人员管理。 1.1安邦公司人员管理 安邦公司人员管理包括调度人员管理和押运人员管理。 安邦公司调度人员管理主要实现调度人员具有输入押运任务基本信息,包括银行、库区、网点、线路、车辆、押运人员信息的功能和调度押运任务、监控押运任务的功能。系统需要给每个调度人员发管理卡,调度人员凭自己的卡登陆系统,调度任务。 调度人员的基本信息包括以下几个要素:人员姓名、工号、身份证、家庭住址、性别、年龄、照片、联系等。 押运人员管理主要实现押运人员具有执行押运任务的功能。 押运人员的基本信息包括以下几个要素:人员姓名、工号、身份证、类别(驾驶员、交接员、押运员)、家庭住址、性别、年龄、照片、联系以及人员当前状况(待命、执行任务、休假等)等。押运人员的当前状况应该根据任务的执行情况自动进行修改。也可以由系统授权的用户进行手动修改。 其中系统会给交接员发交接卡,交接员在执行任务时,从调度室领含有任务信息交接卡,并凭卡到金库和银行各个网点执行任务。 1.2银行人员管理 银行人员管理包括金库人员管理和网点人员管理。 金库人员管理主要实现金库人员具有复核任务、核销任务、向安邦公司发送任务请求、监控任务执行的功能。系统会给金库人员发管理卡,金库人员凭卡登陆系统,进行相应操作。 金库人员的基本信息包括以下几个要素:人员姓名、工号、身份证、家庭住址、性别、

年龄、照片、联系等。 银行网点人员管理主要实现押运车队到底网点后,和押运人员进行正常交接的功能,银行网点也可以通过本系统向所属金库发送任务请求的功能。 金库人员的基本信息包括以下几个要素:人员姓名、工号、身份证、所属网点、家庭住址、性别、年龄、照片、联系等。 2、基础信息管理 基础信息管理包括银行管理、库区管理、线路管理、网点管理、车辆管理、车队管理、枪支管理。 2.1银行管理 安邦公司同时和多家银行合作执行押运任务,所以系统要对各个银行进行设置,基于银行设置库区、线路、网点信息。 银行的基本要素包括:银行编号、银行名称。 2.2库区管理 库区管理是指在现有模式下,根据一定的片区,一个银行在地区可能存在多个金库,所以我们要设立库区,对每个金库进行管理,基于每个库区组织网点和线路。 库区的基本要素包括:库区编号、库区名称,所属银行。 2.3线路管理 安邦公司每组押运人员执行固定的早送晚收任务,都是到指定的几个固定网点执行任务的,可以根据这几个固定的网点,组织一条线路,便调度。 线路管理的基本要素包括:线路编号、线路名称、所属库区,以及线路所包含的各个网点。

企业信用管理制度(全)

企业信用管理制度 xxxxxxxxxxxx公司 人资行政部

为建设信用企业,实现企业良性、可持续发展目标,公司成立信用(合同)管理机构——xxxxxxxxxxxx公司信用(合同)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法律法规学习制度 一、公司信用(合同)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制订每年的学法计划,内容包括学法的内容、时间安排、授课人员、参加人员等。做到至少每月组织一次相关人员(或全体员工)参加的合同法律法规系统学习,并做好学习记录。 二、法人代表、副总经理及各部门负责人必须带头参加合同法律法规的学习,每次学习除做好学习记录外,还应实行签到制,因故未参加学习者应进行补学。 三、信用(合同)管理人员以及业务、财务部门的人员必须经过有关部门或本公司合同法规的系统培训和考核,领取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其中专、兼职信用(合同)管理员必须取得有关部门的信用(合同)管理员培训合格证书。 四、公司分管领导必须定期组织部门分管信用(合同)管理负责人及信用(合同)管理员开展活动,结合信用(合同)管理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学习新法规,解决新问题。 五、公司信用(合同)管理领导小组须定期开展研讨会和案例分析会,对本公司在信用(合同)管理工作中出现的情况进行研讨分析,结合具体案例提高自己的信用(合同)管理水平。 信用管理岗位责任制度 一、为加强企业信用管理,健全企业信用管理机制,提高企业信誉,降低和减少企业经营风险,公司领导研究决定成立信用管理工作机构,并明确工作职责。 二、公司内部设立专门的信用管理机构,公司副总为信用管理机构的分管领导,任命信用管理机构成员。 三、信用管理机构职能: 1.组织宣传、贯彻合同法律法规条例,培训信用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依法保护本企业的合法权益。 2.制定、修订本公司信用政策、信用管理制度、办法,组织实施信用管理工作的考核。 3.对客户进行资信调查,建立客户信用档案,并进行动态化管理。 4.客户授信管理:进行客户信用审批,跟踪客户,定期对客户的信用状况统计分析。 5.应收账款管理:控制应收账款平均持有水平,日常监督应收账款的账龄,随时将潜在的不良账款进行技术处理,防范逾期应收账款的发生。

人民银行信用评级管理指导(doc 9)

人民银行信用评级管理指导(doc 9)

中国人民银行信用评级管理指导意见 颁布单位:中国人民银行 银发〔2006〕95号 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大连、青岛、宁波、厦门、深圳市中心支行: 为指导中国人民银行分支行管理信用评级工作,规范信用评级机构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和信贷市场信用评级执业行为,促进信用评级业的健康发展,现就信用评级管理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本指导意见适用于中国人民银行对信用评级机构

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和信贷市场从事金融产品信用评级、借款企业信用评级、担保机构信用评级业务的管理和指导。 二、信用评级机构应拥有相当的有一定经验的金融、会计、证券、投资、评估等专业知识的专业评估人员。 三、信用评级机构应向中国人民银行提供下列材料: (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税务管理部门核发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并出示副本原件; (二)公司章程; (三)注册资本验资报告复印件并出示原件; (四)信用评级工作制度和内部管理制度; (五)最近三年的财务报表;

(六)经物价部门核定或备案的收费标准; (七)办公场所及组织机构的设置情况; (八)法定代表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指副总经理以上人员)的身份证明复印件、简历及有关资料。 四、信用评级机构应具备以下信用评级工作制度和内部管理制度: (一)信用评级程序细则; (二)信用评级方法规则; (三)专业评估人员执业规范; (四)信用评级报告准则; (五)信用评级工作实地调查制度;

(六)信用评级评审委员会管理制度; (七)跟踪评级及复评制度; (八)防火墙制度、回避制度等避免利益冲突的相关制度; (九)业务信息保密制度; (十)违约率检验制度; (十一)信用评级结果公示制度。 五、从事信用评级业务的信用评级机构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开展信用评级业务;

人行金融业机构信息管理规定

附件 金融业机构信息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金融业机构信息管理工作,确保金融业机构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促进金融业机构信息管理系统互联互通,提升共享效率,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金融业机构信息,是指在金融业机构信息管理系统中登记的金融业机构及中国人民银行认定的相关机构信息。 本规定所称金融业机构信息管理系统,是指中国人民银行依据《金融机构编码规范》(JR/T 0124-2014)开发,对金融业机构信息进行管理,并对外提供查询服务的应用系统。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以下金融业机构信息新增、变更和撤销: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货币当局、监管当局及其境内外派出机构。 (二)境内银行、证券、保险类等金融机构的法人机构及其境内外具有经营许可的分支机构。 (三)交易结算类金融机构及其境内外分支机构。 (四)境内设立的金融控股公司。 (五)境外金融机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具有

经营许可的非法人分支机构。 (六)中国人民银行认定的其他金融机构。 以上所称“境内”均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的地区。 第二章 金融业机构信息的管理与使用 第四条 中国人民银行遵循“统一管理,分级维护,实时发布”的原则对金融业机构信息进行管理、维护和发布。 中国人民银行总行、上海总部、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和地市中心支行负责金融业机构信息的编制、备案、维护和发布。 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统一管理金融业机构信息,负责金融业机构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运行和维护,负责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国家外汇管理局、监管当局信息的编制、备案、维护和发布,负责全国性金融机构法人机构和代报机构分类名录的编制、备案、维护和发布,负责中国金融机构境外分支机构信息的编制、备案、维护和发布。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负责辖区内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和监管当局分支机构信息的编制、备案、维护和发布。 中国人民银行地市中心支行以上分支机构负责辖区内区域性法人金融机构、金融机构分支机构和事业部信息的编制、备案、维护和发布。 第五条 金融业机构信息的主管部门为中国人民银行

企业信用管理工作总结

企业信用管理工作总结 篇一:企业信用管理工作总结 江苏禾友化工有限公司 信用管理工作总结 一、信用管理现状 1、我公司领导一直把信用管理工作作为企业的一项重要管 理内容,在日常工作中不断加强对企业信用管理工作的投入。坚持不懈地抓《合同法》、《税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培训工作。公司多次举办员工《合同法》、《税法》等相关知识学习班,还请来专业人员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进行现场讲解。公司领导也在繁忙的工作中挤出时间,带头学习,起到了很好的示范作用。 2、我公司积极响应宿迁市关于企业信用管理“万企贯标, 百企示范”工程,特成立信用管理贯标推进工作小组,设立信用管理部门,明确信用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职责,保证企业信用管理工作标准化工作体系持续有效运行。根据信用管理体系标准,我公司建立了信用管理方针,明确信用管理目标,建立了信用管理岗位责任制度、信用管理档案制度、客户资信管理制度、客户授信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商账管理制度、失信行为责任追 究制度等制度,并经信用管理推进小组领导批准后发布执行。 3、公司信用管理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具有丰富的信用管理经 验,并有相应的财务、金融、法律等专业知识人员担任,岗位工作人员经过信用管理知识培训,具有较强的信用管理意识。信用管理部

门依据企业信用管理方针、管量目标和管理制度建立了主要职责内容,包括客户资信管理、信用管理档案制度、客户资信管理、客户授信管理、合同管理、商账管理、外部信用工具应用及其他方面信息管理内容。将这些管理内容编写为电子文字档案 和纸质文件档案分别进行管理,以便于及时、准确查找客户信息、信用情况。按照各项管理程序开展工作,我公司生产经营取得了良好成绩,信誉度得到广大客户的积极好评价和充分信赖。 4、在社会责任方履行方面,我公司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支援抢险救灾及其他有益工作。经营管理方面,依法合规经营,依法诚信纳税,促进了地方经济发展,为社会创造财富。同客户业务往,始终坚持诚实信用准则,实行公平交易,最大限度保护消费者权益。节能环保方面,采用国家推荐的节能环保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进行技术改造,防止污染环境,节约土地和其他资源,实现节能减排,保持和 恢复生态平衡。 二、持续改进情况 1、由信用管理部门组织各相关部门管理人员进行《合同法》、《税法》、其他法规和信用管理知识培训,积极参与上级各部门组织信用管理培训,利用外出机会学习其他企业信用管理经验,加强信用管理组织机构建设,不断总结编写完善我公司信用管理体系。 2、经营管理部门积极走访客户,多方位和客户进行交谈、交流,增加相互之间的信赖。同时利用外部信用工具,进一步掌握客户各方面信息、信用情况,通过整理汇编客户资料进行全面分析和总合评估,确

信用管理的国际比较与国内商业银行信用管理模式研究(一)

信用管理的国际比较与国内商业银行信用管理模式研究(一) 信用在任何经济形态下都是不可缺少的,尤其是在现代市场经济中。市场化程度越高,对社会信用管理的要求也越高。随着我国金融全球化进程加快和金融开放程度的加快,信用管理是我国商业银行参与国际化竞争的一个必备条件,因此,借鉴发达国家信用管理的成熟经验,探索我国商业银行信用管理模式尤为重要。 一、发达国家信用管理的国际比较 (一)美国信用管理制度的特征 美国现代市场意义上的赊销起源于19世纪30年代末期,由美国带动的全北美地区的信用管理体系在20世纪70年代趋于完善,其结果是在美国形成了全球最大的信用交易市场,该地区全面进入市场经济的信用经济阶段。目前,在欧美国家中,个人信用消费已占全社会消费总量的10%以上,企业之间的信用支付方式已占到社会经营活动的80%以上。 1.建立完善的信用管理相关的法律体系是信用行业健康发展的基础 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北美市场的信用交易迅速膨胀,各种信用工具纷纷问世。但伴随着信用交易的增长和信用管理行业的发展,征信数据和服务方式方面出现了许多问题,诸如公平授信、准确报告消费者信用状况等问题,其中特别敏感的是保护消费者隐私权问题。信用交易的扩大必然改变原有市场规则及个人生活方式,而信用交易扩大的基础是对企业和消费者个人进行征信,并将大量处理过的企业和消

费者个人数据公开加以传播,从而涉及到敏感的个人隐私问题,于是,必须有法律将涉及个人隐私的数据和合法征信数据加以区分,达到既保护消费者的隐私权不受侵犯的目的,又让信用管理行业的从业人员有法可依开展工作。鉴于这种状况,在20世纪60年代末期至80年代期间,美国开始制定相关的法律并由此形成了一个较完整的框架体系。美国基本信用管理的相关法律共有17项,构成了美国国家信用管理体系正常运转的法律环境。美国信用管理相关法律的执法机构,就联邦政府而言,并没有专门设立一个信用管理局来管理信用和信用管理行业的事物,它的信用管理功能是随着市场发展和有关法律的建立而指派或自然分配给各有关部门。美国制定的信用管理相关法律体系可以分为银行相关类和非银行相关类。因此美国的执法机构也按着银行和非银行分为两类:银行系统的执法机构包括财政部货币监理局、联邦储备系统和联邦储蓄保险公司;非银行系统的执法机构包括联邦贸易委员会、司法部、国家信用联盟管理办公室等。在美国生效的信用管理相关的基本法律中,直接规范的目标都集中在规范授信、平等授信、保护个人隐私等方面。 2.具有发达的(个人)资信资料网络 20世纪70年代中期,计算机和通讯技术开始飞速发展,促进了信用管理行业的技术升级和观念改变,由此,个人收支情况都可以通过发达的信息网络反映出来,银行和资信机构可以通过互联网获取较全面的资料。个人信用档案的内容通常从第一次消费开始,以后的每一次信

金融机构管理

(3)良好的安全性 数据库存储的数据较多,包括金融方面的数据信息、用户操作方面的数据信息等,系统应具备良好的数据备份恢复机制,以此提升系统的安全性。 3.4 本章小结 本章主要的工作内容是对综合评价管理系统进行需求分析,主要的工作内容分为两个方面,第一个是系统的业务功能,主要通过用例图对其进行建模,第二个方面是叙述了性能需求方面的内容,从而明确了系统开发的可行性,为后续系统的设计与实现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第4章系统设计 对系统进行需求分析之后,下一步的是对综合评价管理系统进行系统设计,首先叙述了系统的设计原则,在此工作基础上,对系统的架构及各个业务功能模块进行设计,详细的工作内容如下面所示。 4.1设计原则 对于金融机构综合评价管理系统而言,设计原则主要叙述了系统在进行设计方面遵循的业务规则,采用软件工程的实现方式对系统的业务流程进行展现,便于用户进行操作,主要工作目标是提升系统的可扩展性、安全性等,从而使系统具备良好的实用性,具体系统遵循的设计原则详细的内容如下面所示。 1.系统安全可靠:此是系统进行设计时候首先需要遵循的原则,由于系统之中存储着许多银行的数据信息,这些数据都是银行的核心利益所在,因此需要从硬件角度、软件角度等多方面采取措施确保系统的安全性,主要的工作重点是两个方面的内容,一个是系统应用程序的安全性;另外一个方面是系统数据信息的安全性; 2.开放性原则:主要的工作内容是确保综合评价管理系统具备良好的跨平台性,不限制于采用的数据库及操作管理系统。系统的接口设计规范,包括与银行其他业务管理系统的操作接口、业务功能模块之间的操作接口、逻辑程序与数据库之间的操作接口; 3.可扩展性原则:此是综合评价管理系统的重要开发原则,后续根据用户的使用,难免需要对系统进行优化及升级操作,因此良好的可扩展性可以降低系统各个业务功能模块之间的耦合度,从而提升系统开发的效率,降低后续维护的成本; 4.准确性原则:对于综合评价管理系统而言,其操作涉及到银行的

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

银行信用风险管理 一、比较分析现代信用风险度量模型的异同点及应用时注意事项。(一)模型概述 1.信用监测模型(Credit Monitor Model) 1993年,KMV公司利用布莱克—斯科尔斯-莫顿模型(BSM Model)提出了着名的信用监测模型(Credit Monitor Model),并经Longstaff和Schwarz (1995)、Dsa(1995)和Zhou(1997)对此作了进一步的发展,现已基本成熟并成为当今世界最为着名的信用风险度量模型之一。 由于该模型是在BSM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因而有满足BSM模型的基本假设,即公司股票价格是个随机过程、允许卖空、没有交易费用和税收、证券可分性、不存在套利机会、证券交易的连续性、无风险利率在借款人还清债务前保持不变。KMV模型认为上市公司持有的资产分布及其资本结构特征决定了借款人的信用质量特征,并且借款人资本结构只有所有者权益、短期债务、长期债务和可转化的优先股。当借款人资产价值小于违约点就可能违约,并认为违约点在数量上是短期债务与半倍的长期债务之和。由于假设上市公司市场价值服从布朗运动,并且借款人资产收益服从正态分布,这样可以应用到期权理论求出预期违约率,因为银行发放贷款所获得的收益与卖出一份借款人企业资产的看跌期权是同构的,因而还可以计算贷款的价差。显然,该模型是用解析式来计算违约率的,它不像信用度量术和死亡模型是用统计的方法得出来的。 该模型的主要优势在于:它拥有强大的理论基础,即现代公司理财和期权理论的“结构性模型”;它采用的主要是股票市场的数据,因此,数据和结果更新很快,具有前瞻性;由于该模型将股权视为企业资产的看涨期权,所以它可以用于任何公开招股公司。然而,该模型也存在缺点:假设比较苛刻,尤其是资产收益分布实际上存在“肥尾”(fat-tailedness)现象,并不满足正态分布假设;对于非上市公司,不得不采用历史财务数据,数据的时效性大打折扣;没有根据借款人信用品质、担保情况、可转换性等区分长期债券;它是违约式(Default-Mode, DM)模型,对企业的杠杆比率捕捉钝化,具有静态性;不能处理非线性产品,如期权、外币掉期。 2.信用度量术(CreditMetrics) 1997年,.摩根联合当时世界一流银行和KMV公司共同开发出信用度量术(CreditMetrics),采用二阶段法度量信用风险,此后,A. Nyfeler(2000)、Lawrece R. Forest和Kpmecpeat Marwick(2000),David Jones和John Mingo (2001)对此作了进一步解释和拓展,现已基本成熟并成为当今世界最为着名的信用风险度量模型之一。 该模型计算起来比较复杂,也有很多假设:债券未来市场价值和风险完全由其远期利率分布曲线决定(相同信用等级的远期利率分布曲线是相同的),在模型中,唯一的变量是信用等级;信用等级是离散的,在同一级别的债券具有相同的迁移矩阵和违约率,迁移概率遵循马尔可夫过程(Markov Process),同

关于规范金融机构同业业务的通知(银发[2014]127号)

袇关于规范金融机构同业业务的通知 [2014]127号 膃银发 薀近年来,我国金融机构同业业务创新活跃、发展较快,在便利流动性管理、优化金融资源配置、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存在部分业务发展不规范、信息披露不充分、规避金融监管和宏观调控等问题。为进一步规范金融机构同业业务经营行为,有效防范和控制风险,引导资金更多流向实体经济,降低企业融资成本,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更好地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同业业务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金袀一、本通知所称的 融机构之间开展的以投融资为核心的各项业务,主要业务类型包括:同业拆借、同业存款、同业借款、同业代付、买入返售(卖出回购)等同业融资业务和同业投资业务。 羇金融机构开展的以投融资为核心的同业业务,应当按照各项交易的业务实质归入上述基本类型,并针对不同类型同业业务实施分类管理。

同业拆借业务是指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薄二、 拆借市场的金融机构之间通过全国统一的同业拆借网络进行的无担保资 金融通行为。 (中国人民银行令〔2007〕莂同业拆借应当遵循《同业拆借管理办法》 第3号发布)及有关办法相关规定。同业拆借相关款项在拆出和拆入资金会计科目核算,并在上述会计科目下单独设立二级科目进行管理核算。 同业存款业务是指金融机构之间开展的同业资金存入与存出业蕿三、 务,其中资金存入方仅为具有吸收存款资格的金融机构。同业存款业务按照期限、业务关系和用途分为结算性同业存款和非结算性同业存款。同业存款相关款项在同业存放和存放同业会计科目核算。 是指现行法律法规赋予此项业务范围的金融机构开展的同肇同业借款 业资金借出和借入业务。同业借款相关款项在拆出和拆入资金会计科目核算。 同业代付是指商业银行(受托方)接受金融机构(委托方)的羅四、 委托向企业客户付款,委托方在约定还款日偿还代付款项本息的资金融通

外资金融机构驻华代表机构管理办法(doc 15)

外资金融机构驻华代表机构管理办法(doc 15)

外资金融机构驻华代表机构管理办法 中国人民银行2002年6月27日在其网站上发布了《外资金融机构驻华代表机构管理办法》,以下是全文,详细内容可以登陆中国人民银行网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对外开放和经济发展的需要,加强对外资金融机构驻华代表机构的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外资金融机构,包括外国金融机构和在中国境内注册设立的外资金融机构。 外国金融机构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注册并经所在国家或地区金融监管当局或行业协会认可的金融机构。 在中国境内注册设立的外资金融机构包括:总行在中国境内的外国资本的银行,外国的金融机构同中国的公司、企业在中国境内合资经营的银行,总公司在中国境内的外国资本的财务公司、货币经纪公司、信用卡公司,外国的金融机构同中国的公司、企业在中国境内合资经营的财务公司、货币经纪公司、

项条件。 第五条申请设立代表处,申请人应向拟设机构所在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领取申请表,并将填写好的申请表附下列资料提交拟设机构所在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 (一)由董事长或行长(首席执行官、总经理)签署的致中国人民银行行长的申请书; (二)所在国家或地区有关主管当局核发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合法开业证明(复印件); (三)公司章程、董事会成员及最大十家股东名单或主要合伙人名单; (四)申请前3年的年报; (五)由所在国家或地区金融监管当局出具的对其在中国境内设立代表处的意见书,或者由所在行业协会出具的推荐信; (六)拟任首席代表的身份证明、学历证明、简历及由拟任人签字的有无不良记录的陈述书; (七)由董事长或行长(首席执行官、总经理)或其授权签字人签署的委任首席

金融管理信息服务系统

第七章金融管理信息服务系统 金融管理信息服务系统是连接各金融业务子系统,对基础数据进行采集、加工、分析和传递,为管理者提供及时、准备、全面的信息及各种信息分析工具的核心系统。它主要包括金融信息增值服务系统和金融监管信息系统两大部分,它的建设和完善,对全面提高金融业的经营管理水平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是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必由之路,也是金融现代化的重要标志。 第一节金融信息增值服务系统 金融信息增值服务系统一般包含金融综合业务管理系统、客户信息评估系统、信贷业务管理系统、银行内部管理系统、企业理财的智能化服务系统工程以及金融监控与预警系统等内容,是一个建立于庞大业务信息系统与金融基础交易数据上的复杂管理信息系统。一、金融综合业务管理系统 金融综合业务管理系统是所有金融电子系统的信息和数据来源,其规范的业务处理流程是建立金融信息分析管理系统、信息服务系统、决策支持系统和金融监控系统等的基础。有效的金融信息增值服务系统要把信息采集渠道直接延伸到每一个金融业务系统中去,使金融信息分析处理系统能采集到准确、完整、实时的数据,并及时对采集到的数据进行分析研究,才能为金融宏观决策和金融信息服务提供高价值的信息。因此,完善金融业务处理系统是建立完善的金融服务系统的必要前提和条件。 以我国的现代商业银行为例,它的综合业务系统应做到以下几点: (1)采用国际银行通用的会计方法,有效减少业务处理的沟通成本。商业银行综合业务系统应该与国际接轨,采用国际银行通用的会计方法,如多币种记账,多支行核算等。系统将自动按银行的行政结构,按统一的业务品种、业务类别的会计核算科目及其币种,汇总产生综合核算数据和报表。 (2)建立与客户为中心的运营管理体系。新一代劳商业银行综合业务系统应通过采用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体系,一方面右以提供更好、更多的客户服务品种;另一方面可以加强对客户的账户和资金管理,综合反映客户在银行各项结算业务的信息,为银行建立客户风险管理体系,避免或降低银行的信贷和信用风险,使银行的决策过程更加科学化、合理化。 (3)建立新型的业务架构,合理划分应用系统。现代商业银行综合业务系统是按业务种类和业务特性划分应用子系统、统一本外币的处理,不再区分公司存款和对私储蓄系统,不再区分人民币业务和外币业务系统,提供多种多样的本外币业务系统的计息方法,支持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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