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税合同与纳税筹划

涉税合同与纳税筹划

市场经济是一种契约经济,各种交换行为的规范,是通过符合法律条款的经济合同加以约束和实现,从而维护权益,恪尽义务;然而,在现实经济生活中:交易双方在订立合同时,往往比较注重合同的格式,注重法律文书的表述方式,以避免日后合同履行过程中引起法律纠纷而往往忽视了合同与税收的关系,以致由于合同的原因垫付或多缴税款现象时有发生。因此,涉税合同必须注重纳税筹划,要求纳税人依法对纳税事宜作出事先安排并承担合理的税负,这是每个纳税人应注意的问题。

一、采购合同

在采购合同纳税筹划的问题上,一般要把握的原则是:尽可能延迟付款,善于利用“借鸡生蛋再还鸡”的技巧:具体来说,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去着手:未付出货款,先取得对方开具的发票;使销货方接受托收承付与委托收款结算方式,尽量让对方先垫付税款;采取赊销和分期付款方式,使供货方垫付税款,而自身获得足够的资金调度时间;尽可能少用现金支付货款等等。

二、销售合同

企业产品销售收入实现时间,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企业纳税人

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早晚又为利用税收屏蔽、减轻税负提供了筹划机会。而不同的销售结算方式,决定着产品销售收入的实现时间不同,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也不同,适用的税收政策往往也不同。在销售方式的筹划过程中,必须遵循以下一些基本原则:1.未收到货款不开发票。2.尽量避免采用托收承付与委托收款的结算方式,防止垫付税款。因为采取这两种结算方式销售货物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发出货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3.在赊销方式或分期收款结算方式中,避免垫付税款。4.尽可能地采用支票、银行本票和汇兑结算方式销售产品。5.多用折扣销售刺激市场,少用销售折扣刺激市场。根据税法规定,采取折扣销售方式,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体现,那么可以以销售额扣除扣额后的余额为计税金额。税法为纳税人采取折扣销售提供了节税空间。而销售折扣是不得从销售额中扣除。因此,企业在确定销售额时,应把折扣销售和销售折扣严格区分来。6.把握好销售折让的税务处理方法。7.采用预收货款能为企业创造税收屏蔽效应。简历大全/html/jianli/

三、企业产权重组合同

在企业合并行为中,应注意产权支付方式的选择问题,吸收合并时,兼并方既可以用现金支付,也可以用其证券(如普通股,公司债券等)支付。在国际税收实践中,如果兼并方用现金或其公司债券支

付,则被兼并方股东收到现金时就要立即纳税。但如果被兼并方股东收到兼并方股票时可以免税,待股票出售后方计算损益,作为资本利得课税,而且世界上多数国家对其实行轻税办法。因此,支付股票对被兼并公司的股东而言,可以得到延迟纳税和减轻税负的优惠。不过,两种不同的支付方式也分别对应不同的折旧方法。如果兼并企业采用股票方式支付,那么兼并中取得的资产将按该资产原来的折旧基础计提折旧;如果兼并企业采用债券或现金支付方式,则兼并中所取得的资产将支付价格作为计提折旧的基础。一般而言,支付价格往往高于被兼并资产折旧基础上的账面价值,这个差额又会对企业税负产生重大影响。折旧额越大,应税所得越小,则企业就可少纳所得税,这就是“折旧抵税”的作用。因此应该对两种支付方式的获利情况进行比较。当然以股票方式支付折旧基础帐面价值较高的资产是最佳选择。

四、筹资合同

企业的发展,离不开筹资活动,而对筹资方式的不同选择会对企业的纳税产生影响。从纳税筹划角度来看,企业内部集资和企业之间拆借资金方式产生的节税效果最好,金融机构借款次之,自我积累方式效果最差。这是因为:通过企业的内部融资和企业之间拆借资金,这两种行为涉及到的人员和机构较多,容易寻求降低融资成本、抵销纳税利润规模、提高投资规模效益的途径。金融机构借款次之,借款利息一般可以在税前冲减企业利润,从而减少企业所得税。自我

积累方式由于资金的占有和使用融为一体,税收难以分割或抵销,因而难于进行纳税筹划。而且从税负和经济效益的关系来看,自我积累资金要经过很长时间才能完成,同时,企业投入生产和经营后,产生的全部税负由企业自负。负债筹资则不一样,它不需要很长时间就可以筹足,投资产生效益后,出资机构实际上也要承担一定的税收,所以,负债筹资的财务杠杆效应主要体现在节税及提高效益资本收益率等方面。其中节税功能反映为负债利息记入财务费用抵减应税所得额,从而相对减少应纳税额。毕业论文

筹资合同的纳税筹划,主要在筹资利息纳税筹划下功夫。具体操作方法是:借款方尽量提高利息支付,冲减企业利润,减少企业所得税税基;出款方再用某种隐蔽形式将获得的高额利息返还给借款企业,出款方也可以用更加方便的形式为企业提供担保、租赁等服务,从而达到减轻税负的目的。

租赁是一种特殊的筹资方式。对承租人来说,经营性租赁既可避免因长期拥有机器设备而承担资金和经营风险,又可通过支付租金的方式,冲减企业的计税所得税额,减轻所得税税负对出租人来说,出租机器设备可获得租金收入,而租金收入系按5%缴纳营业税,其税收负担较产品销售收入缴纳的增值税为低。当出租人与承租人同属一个利益集团时,租赁可以使他们俩个分主体将利润以不正常租金的形式进行转移。同一利益集团的企业出于某种税收目的,将盈利性非常

强的项目或设备租给另一个企业,但却只收取少量租金,最终使该利益集团所享受的税收优惠最多,税负最低。此外,租赁产生的节税效应,也可在专门租赁公司提供租赁设备的情况下实现,承租人仍可获得减轻税负的好处。另外,融资性租赁的纳税筹划也大有文章可做。转贴于

企业经济合同涉税问题

财务天地 经济合同是税务风险的主要载体,是合理避税的主要工具。日常经济活动中,无不涉及经济合同,而经济合同的某些条款会给企业带来重大的税收风险或税收利益。签合同的人不了解合同的税务风险,会无意识埋下税务地雷;签合同的人不了解合同的节税功能和应用技巧,会陷入“多交税、交糊涂税”的管理误区,甚至会做出错误的决策。针对此情况,根据企业实际,研究分析企业涉及的常见业务合同涉税风险。 一、买卖合同涉税处理 企业生产经营过程,购销业务离不开合同,因合同的约定条款不通直接涉及税收差异,从我公司采购、销售过程中解析涉税条款。 (一)购买的涉税处理 1.选择一般纳税人采购。一般纳税人向小规模纳税采购物资,取得普通发票不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但可以要求其在税务机关代开发票,代开发票税率为3%,但是如果向一般纳税人购买物资,便可以要求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般税率为17%,取得专用发票可以抵扣17%进项税额。 2.采购合同与安装合同分别与两个公司签订。购买设备时供应商选择时,一般纳税人采用包工包设备方式建造设备,无法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应将采用包工包设备方式建造设备合同,改签为设备采购合同和安装合同,且分别与两个公司签订合同。 3.购买设备价格选择。企业购置设备时,采购员往往只懂得买能满足使用功能价格便宜的,忽视了属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和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的通知》,应该选择即使价位略高,但是低于企业所得税价值的设备。 相反,如果是用不征税收入购买设备的,则因购买能满足使用功能价格便宜的。因为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企业利用自筹资金和银行贷款购置专用设备 (二)销售的涉税处理 1.以物易物合同涉税处理。以物易物条款就是我们所得税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此类合同不得约定不开发票、不付货款等无效条款。以物易物属于是同销售行为计算缴纳增值税;同时以非货币资产交易视同售后缴纳营业税。 2.视同销售涉税处理。对已列入增值税征收范围视同销售行为,如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关联方销售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等。要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按下列顺序确定销售额: (1)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2)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3)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 二、租赁合同涉税处理 (一)经营租赁涉税处理 1.出租宿舍给职工暂免征收房产税。依据《关于调整住房租赁市场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0]125号规定的,对按政府规定价格出租的公有住房和廉租住房,包括企业和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向职工出租的单位自有住房;房管部门向居民出租的公有住房;落实私房政策中带户发还产权并以政府规定租金标准向居民出租的私有住房等,暂免征收房产税、营业税。 2.无租使用、借用房屋涉税处理。关联方无租使用、借用房屋按《征管法》规定计算缴纳营业税、房产税;非关联方按《征管法》规定的明显低于市价来征收营业税、房产税。 (二)融资租赁涉税处理 1.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归出租人所有的属于营业税的征收范围。法律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融资租赁业务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0〕第514号)规定,对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经营融资租赁业务的单位所从事的融资租赁业务,无论租赁的货物的所有权是否转让给承租方,均按《营业税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征收营业税,不征收增值税。其他单位从事的融资租赁业务,租赁的货物的所有权转让给承租方,征收增值税,不征收营业税;租赁的货物的所有权未转让给承租方,征收营业税,不征收增值税。租赁期承租方按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计提折旧。 2.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设备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方所有的,属于分期收款销售增指数的征收范围。法律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融资租赁业务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0〕第514号)规定其他单位从事的融资租赁业务,租赁的货物的所有权转让给承租方,征收增值税,不征收营业税;视同分期收款销售货物。 出租方应开具增值税发票给承租方作进项税抵扣。 3.售后回租涉税处理。售后回租属于销售和租赁两项业务,应分别计算各环节的应税额。 通过上述分别从购销合同、租赁合同、建筑合同经常遇到问题的分析与筹划,虽不能全面概括所有业务,但希望能够与起到一定的指导意义。通过此文让大家了解涉税处理在签订经济合同中的必要性及重要性,使财务人员事前介入经济合同的规划和签订,提出合理化涉税条款,同时使其他部门了解经济合同的涉税事项,避免在签订合同时给企业造成税收损失。 企业经济合同涉税问题浅谈 梁建利 (开滦(集团)蔚州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130 现代营销

总承包合同中设备涉税范文

总承包合同中设备涉税范文 税务筹划对于企业而言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既要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税收法规,又要为企业创造最大的经济效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作为EPC工程总承包方在进行税务筹划时,可以采取如下几种方式。 一、合理签订合同,提供支持文件 (一)合理分解设计、采购和安装合同额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从事EPC工程总承包时,由于合同区分为设计、材料设备和建筑安装,不可避免地遇到混合销售的情形。 相关税法规定,纳税人以签订建设工程施工总包合同或分包合同方式开展经营活动时,销售自产货物、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对销售自产货物和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取得的收入增收增值税,提供建筑业务收入征收营业税:第一,具备建设行政部门批准的建筑业施工(安装)资质;第二,签订建设工程施工总包或分包合同中单独注明建筑业劳务价款。凡不同时符合以上条件的,对纳税人取得的全部收入增收增值税,不征收营业税。 针对上述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如果长期从事EPC总承包项目,应办理相关建筑业施工(安装)资质。这也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实务工作中容易忽视的一个问题。在此基础上,针对设计、材料设备和建筑安装分别适用营业税或增值税中5%、17%和3%税率的不同情况,在同甲方签订总包合同时,企业原则上应将合同额向适用低税率

的设计和建筑安装部分倾斜。但是,在采购固定资产的增值税能够抵扣的情况下,客户也希望适用增值税税率的设备采购部分价格尽量提高,以便享受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这需要企业同甲方友好协商,尽量达成一致并区分不同项目签订合同。为便于理解,举例如下: [例1]xx年初,甲公司与某钢铁公司签订了一台连铸机的总承包合同,合同总额为2000万元。其中,设计部分为100万元,设备部分为1800万元,建筑安装部分为100万元。假设甲公司具有相应的施工资质,项目施工所在地城市维护建设税适用税率为7%,教育费附加适用税率为3%。为简化计算,暂不考虑其他相关税费。另外假设该项目当年全部完工并办理了相关结算手续c甲公司外购材料 设备成本为1300万元且均能取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合法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此合同条款下.甲公司应承担的相关税费计算如下,称之为方案一: 1应交增值税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800÷1.17×17%:261.54万元 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300×17%:221.00万元 实际应交增值税=261.54-221.00=4054万元 2应交营业税 (1)设计部分应交营业税=100×5%:5.00万元 (2)建筑安装部分应交营业税=100×3%:3.00万元 实际应交营业税=5.00+3.00:8.00万元 3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涉税合同与纳税筹划

涉税合同与纳税筹划 市场经济是一种契约经济,各种交换行为的规范,是通过符合法律条款的经济合同加以约束和实现,从而维护权益,恪尽义务;然而,在现实经济生活中:交易双方在订立合同时,往往比较注重合同的格式,注重法律文书的表述方式,以避免日后合同履行过程中引起法律纠纷而往往忽视了合同与税收的关系,以致由于合同的原因垫付或多缴税款现象时有发生。因此,涉税合同必须注重纳税筹划,要求纳税人依法对纳税事宜作出事先安排并承担合理的税负,这是每个纳税人应注意的问题。 一、采购合同 在采购合同纳税筹划的问题上,一般要把握的原则是:尽可能延迟付款,善于利用“借鸡生蛋再还鸡”的技巧:具体来说,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去着手:未付出货款,先取得对方开具的发票;使销货方接受托收承付与委托收款结算方式,尽量让对方先垫付税款;采取赊销和分期付款方式,使供货方垫付税款,而自身获得足够的资金调度时间;尽可能少用现金支付货款等等。 二、销售合同 企业产品销售收入实现时间,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企业纳税人

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早晚又为利用税收屏蔽、减轻税负提供了筹划机会。而不同的销售结算方式,决定着产品销售收入的实现时间不同,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也不同,适用的税收政策往往也不同。在销售方式的筹划过程中,必须遵循以下一些基本原则:1.未收到货款不开发票。2.尽量避免采用托收承付与委托收款的结算方式,防止垫付税款。因为采取这两种结算方式销售货物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发出货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3.在赊销方式或分期收款结算方式中,避免垫付税款。4.尽可能地采用支票、银行本票和汇兑结算方式销售产品。5.多用折扣销售刺激市场,少用销售折扣刺激市场。根据税法规定,采取折扣销售方式,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体现,那么可以以销售额扣除扣额后的余额为计税金额。税法为纳税人采取折扣销售提供了节税空间。而销售折扣是不得从销售额中扣除。因此,企业在确定销售额时,应把折扣销售和销售折扣严格区分来。6.把握好销售折让的税务处理方法。7.采用预收货款能为企业创造税收屏蔽效应。简历大全/html/jianli/ 三、企业产权重组合同 在企业合并行为中,应注意产权支付方式的选择问题,吸收合并时,兼并方既可以用现金支付,也可以用其证券(如普通股,公司债券等)支付。在国际税收实践中,如果兼并方用现金或其公司债券支

经济合同管理办法

经济合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加强我院经济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管理,防范法律风险、经营风险和经济纠纷,维护我院的合法权益,保障我院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院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称的经济合同,是指我院对外开展经济业务与其他法人之间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书面签订的协议。 第三条院属各单位(部门)以院名义签订的合同,适用本办法。院下属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单位对外签订合同,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合同订立 第四条合同订立要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合法原则。 第五条合同作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依据,具有法律约束力,因此,凡以单位名义对外发生经济活动的,均须签订经济合同。 第六条合同起草:合同起草原则上由承办部门人员负责。合同起草应做到标的明确、互利平等、措辞精当、条款严密、内

容全面、责权明确、把握风险。 第七条合同应由我院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委托人签订。院属法人实体的经济合同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签订。凡法定代表委托人受委托签订的,合同应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委托书应注明委托权限、期限等。 第八条院属非法人单位(部门)原则上不得对外签订经济合同,如遇特殊情况,必须经法定代表人授权同意后,在授权范围内签订合同。 第九条合同的内容 签订的合同有格式合同的应尽量采用或参照格式合同条款内容,具体条款内容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合同内容必须合法可行,一般合同应包括以下条款: 1.合同名称及编号 2.合同方的称谓、法定代表人姓名和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合同标的(指货物、劳务、工程项目等); 4.数量、质量及标准、规范条款; 5.价款、报酬及支付方式; 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7.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8.违约责任; 9.不可抗力因素的范围;

签订合同过程中应注意的税务问题

签订合同过程中应注意的税务问题(一) 我们公司目前签订合同主要就是:国内购销合同。 下面主要就国内购销合同中的涉税事项进行介绍: 一、购销合同涉及的税费 购销合同牵涉的税费有: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企业所得税等。 税务基本知识: (一)、增值税的概念:增值税是对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现的增值额征收的一个税种 (二)、现行增值税的特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普遍征收 现行增值税普遍适用于生产、批发、零售和进口商品及加工、修理修配等领域的各个环节。 2、价外计税 增值税实行价外计税的办法。即以不含增值税税额的价格为计税依据。销售商品时,增值税专用发票上要分别注明增值税税款和不含增值税的价格,以消除增值税对成本、利润、价格的影响。需要指出的是:增值税的价外计税决非是在原销售价格之外再课征增值税,而要求在销售商品时,将原来含税销售款中的商品价格和增值税,分别列于增值税的专用发票上。例如,甲工厂销售给乙批发企业应交增值

税商品若干,计收款项100元,增值税率17%。则这100元中,销项税额为100÷(1+17%)×17%=14.53元,实际商品销售价款只有100元-14.53元=85.47元。乙批发企业购买甲工厂的商品时,除了需向甲工厂支付85.47元的商品价款外,应同时负担甲工厂的销项税额14.53元。甲工厂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分别填列销售价款85.47元和销项税额14.53元。 3、税率简化 增值税的税率分别为17%和13%两档。即除了税法规定的少数项目的增值税率为13%外,其他应税项目的税率一律为17%。 对于会计核算不健全或不能按会计制度和税务机关要求准确核算销项税额、进项税额以及应纳税额的小规模纳税企业,其应纳增值税额需按应税销售额的3%计算,不再抵扣进项税额。当小规模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并能提供准确税务资料时,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亦可视为一般纳税人,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按规范的方法计征增值税。 4、实行抵扣制度 现行增值税制充分体现了“道道课征、税不重复”的基本特性,反映出公平、中性、透明、普遍、便利的原则精神,对于抑制企业偷税、漏税发挥了积极有效的作用。 然而,税法中的多种选择项目依然为纳税人进行税务筹划提供了可能性。 (三)、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增值税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销售额*适用税率-进项税

建筑工程合同涉税审核关键点

编号:_______________ 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建筑工程合同涉税审核关键点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备注发票抬头全称承包人全称备注项目公司开票,授权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备注发票备注栏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第二条规定二、建筑企业与发包方签订建筑合同后,以内部授权或者三方协议等方式,授权集团内其他纳税人以下称第三方为发包方提供建筑服务,并由第三方直接与发包方结算工程款的,由第三方缴纳增值税并向发包方开具增值税发票,与发包方签订建筑合同的建筑企业不缴纳增值税。 发包方可凭实际提供建筑服务的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进项税额。 总公司中标、签署合同,后成立项目公司干活、开票及收款,签署授权书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备注增值税预收款预缴地点财税〔2017〕58号、企业所得税预缴地点国税函[2010]156号、跨境免税总局公告2016年第69号。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4资金来源。 5工程内容。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6工程承包范围备注能否适用清包工、甲供材政策,将甲方提供材料范围明确财税201636号,通用合同条款中材料与设备部分需要明确详见详见施工图所示范围、工程量清单编制范围和招标、投标文件内容,其中***等材料、工程设备由发包人自行购买,详见《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 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备注建筑工程老项目判定财税201636号。 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天。

签订合同时企业应如何处理涉税条款

签订合同时企业应如何处理涉税条款 2013-01-30 14:34:08 作者:蔡昌来源:中华财会网 2013.01.28 财会信报 C3 作者:蔡昌 20130204 上传 企业在签订合同时,应关注合同中的涉税条款以避免不必要的税务风险和损失。企业在签订合同时应重点关注的涉税条款主要有:价格条款 在价格条款中要注意以下方面: (1)价格是否包含税金。 (2)合同收付款除合同订明价款以外,是否包括其他款项,如包括其他款项则应送财务部门审核。 (3)适当利用模糊金额。有些合同在签订时无法确定计税金额,比如,技术转让合同中的转让收入,规定按销售收入的一定比例收取,或是按其实现利润多少分成;又如,财产租赁合同,只是规定了月(天)租金标准而无租赁期限。按照《印花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这类合同可在签订时先按5元贴花,以后结算时再按照实际的金额计税,补贴印花。纳税人可以利用这一规定延缓税款的缴纳时间,即在签订数额较大的合同时,即使能够明确合同金额,也有意使合同所载金额不最终确定,以达到暂时少缴印花税税款的目的。 例如,某设备租赁公司欲和某生产企业签订一租赁合同。如果在签订合同时明确规定年租金为365万元,则两企业均应缴印花税为3 650元。

如果两企业在签订合同时只规定每天的租金为1万元,而不确定租赁合同的执行时限,则根据上述规定,两企业只须各自先缴纳5元印花税,余下部分等到最终结算时才缴纳。这样,企业通过延缓纳税,获得了货币资金的时间价值。 结算方式条款 在结算方式条款中要注意以下方面: (1)是否明确了收付款的方式; (2)赊销合同是否有明确的赊销时间段或者赊销的天数; (3)分期收款合同是否有明确的付款期和每次付款金额或者百分比; (4)按进度付款的合同是否明确了确定进度的方法。 交易双方采取的结算方式不同,其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也不同。 若想获得结算方式上的税收利益,必须将结算方式体现在合同中。根据税法规定,纳税人在采取赊销和分期付款结算方式销售货物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是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因此在签订合同时,企业要做好签约前的准备工作,明确合同条款,尤其是要明确结算方式以及准确的收款时间,这样不仅可以获得税收利益,而且可以加强对购买方的监督。企业应组织有经验的、与销售有关(财务部门)的人员参与合同谈判。在谈判过程中,应加强履约管理,实时监测购买方的生产经营状况及现金流转情况,做到对购买方的情况了如指掌,避免陷入被动的催收货款的状态。如果对方生产经营出现问题,应及时利用代位权或请求人民法院行使撤销权等权利保护自己的利益。在

税收筹划合同

税收筹划合同 编号: 甲方(委托方):重庆总公司 乙方(受托方):重庆正则税务师事务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注册税务师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共识: 一、甲方委托乙方服务的事项(委托请在□内√) (1)新建企业的税务筹划□; (2)企业扩展的税务筹划□; (3)企业在融资、投资及利润分配过程中的税收筹划□。 二、双方的权利和责任 1、甲方的权力: (1)甲方有权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要求乙方保质保量的如期完成委托的服务事项; (2)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服务人员提出有利于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自己的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等企业信息保密; (4)甲方有权拒绝服务人员的个人行为。 2、甲方的责任: (1)甲方应根据工作需要指派专人积极配合乙方的服务工作; (2)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真实、完整、合法的办理委托事项需要的相关资料。否则,由此影响税收筹划工作的时间、质量等责任由甲方承担。 3、乙方的权利: (1)乙方有权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服务工作中发现的违法违规信息进行披露,并建议其进行纠正;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指派(或增、减、更换)专人积极配合乙方工作。 4、乙方的责任: (1)乙方应在合同生效3日内,指派工作人员在双方协议地方开展受托服务工作; (2)乙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服务工作; (3)乙方有责任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4)在甲方提供真实、完整、合法的办理受托事项需要的相关资料的情况下,由于乙方工作疏忽或差错,直接导致甲方经济损失时,乙方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责

常见合同的涉税管理

常见合同的涉税管理 作者:蔡昌 企业重要的经营活动大多需要运用合同规范管理,企业与利益相关者关系的确立与规范也应当以合同明确。如投资者之间要签订企业设立合同,企业才能生产;企业要与政府部门(财政、税务、工商等)以签订合同的形式,明确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企业要与普通员工(中层以下经营、管理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才能形成合法的劳动关系;企业通过与高管人员(董事长、总经理等)签订经营责任书这种合同,保障经营任务的完成;最重要的是,企业要与市场上的各类合作者(供应商、客户以及其他)签订各类业务开展经营活动。 采购合同 对于采购合同,一般要把握的原则是:尽可能延迟付款,善于利用“借鸡生蛋再还鸡”的技巧。具体来说,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去着手:未付出货款,先取得对方开具的发票;使销货方接受托收承付与委托收款结算方式,尽量让对方先垫付税款;采取赊销和分期付款方式,使供货方垫付税款,而自身获得足够的资金调度时间;尽可能少用现金支付货款等。 采购合同一般常用的条款是:全部货款付完后,由供货方开具发票。然而在现实生活中,由于质量问题、标准差异等原因,经常会出现销售折让,无法全部付清款项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根据合同是无法取得发票的,也就无法抵扣税款,从而会影响税负,多缴税款。若将条款改为按实际支付金额,由供货方开具发票,则问题就简单多了。 劳务合同 目前,劳务报酬合同中比较常见的条款是:甲方支付全部劳务报酬,费用由乙方自负。其实,这种条款不利于节省税款。最好的劳务合同模式应该是由甲方承担相关费用,乙方获得净报酬。 这里涉及劳务报酬合同的设计技巧。很多人在签订劳务报酬合同时只注意法律含义,往往忽略其税收含义,因而自己多缴了税款也不知道。如果费用由乙方自负的话,从合同字面上看,好像可以获得很大收益,但扣除掉应纳税款及各项费用开

建筑总承包合同的涉税风险管控

建筑总承包合同的涉税风险管控 建筑总承包合同是指具有建筑总承包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与业主或甲方或建设方所签订的 建筑施工合同、安装合同、装修合同和其他建筑工程合同的总称。在这些建筑总承包合同中,涉及到包工包料、甲供设备和甲供材料现象,其中的税收风险是不同的。 要控制其中的涉税风险,根源在于如何正确签订合同。本文基于现有的税收法律,对建筑总承包合同中的涉税风险进行分析,并提出一定的涉税风险管控策略。 一、建设方代施工方扣缴水电费的税收风险及控制策略(一)税收风险分析在实践中,由于水电费用都是由电力公司和自来水公司委托其开户银行进行代收,实际承担水电费用的主体是水表和电表的所有权人,施工方在施工过程中往往是租用或借用甲方的水表或电表,因此,施工方在施工过程中所消耗的水电费用,往往是由水表和电表的所有权人建设方或甲方进行代缴,并于今后与施工方进行工程结算时,从应给予施工方的工程款中进行扣缴。 这种由建设方代施工方支付水电费存在一定的税收风险,主要体现在,施工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前无法扣除建设方代施工方支付的水电费。因为,施工方承担的水电费用,由建设方进行代扣代缴,而自来水公司和电力公司收取水电费用后,开具的发票抬头是建设方的名字,建设方把该张发票交给施工方进行账务处理。根据国税发〔2008〕40号和国税发〔2008〕80号文的规定,对于不符合规定的发票和其他凭证,包括虚假发票和非法代开发票,均不 得用以税前扣除、出口退税、抵扣税款,企业取得的发票没有开具支付人全称的,不得扣除,也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申请退税。因此,自来水公司和电力公司收取水电费用后,开具发票抬头是建设方名字的发票,该发票给予施工方入账是不可以在施工方企业所得税前进行扣除。 (二)控制策略为了控制和化解建设方代施工方扣缴水电费的税收风险,应采取以下控制策略:施工方与建设方在签订建设总承包合同时,必须在总承包合同中明确约定:建设方代施工方缴纳施工方在施工过程中所消耗的水电费,并与今后与施工方进行工程结算时,从工程结算款中进行扣缴。建设方必须把扣缴的水电费发票或水电费分割表和扣缴的水电费发票复印件交给施工方进行入账。

经济合同管理细则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经济合同管理细则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经济合同管理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以下简称公司)的合同管理,维护公司的利益,防范法律风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公司经济合同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公司依据分公司授权的经营范围签订相关的生产经营、油田基本建设、广品储运销售、技术开发与服务、生活服务等合同,启用分公司合同专用章”。 第三条公司所有与其它单位合同(国内)的签订,均适用本细则。涉外合同适用相关法律和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外事经济活动规则。 第四条签订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符合公司生产和市场的要求,贯彻诚实信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 第五条根据中油股份公司要求,工程服务类项目在签订经济合同的同时必须单独签订安全合同。 第六条合同管理包括合同文本起草、合同会审、合同签章、合同履行、合同归档、合同统计等内容。 第二章合同管理分工与授权 第七条按照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公司合同管理机构分 为综合管理部门和专业管理单位。 第八条公司企管法规部是合同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全公司合同的综合管理工作,其职责是: 1、宣传贯彻经济及合同法律、法规及油田分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

2、负责制定公司的合同管理规章制度; &负责向公司分管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工作,及时反映合同签订与履行中出现的问题,并提出解决意见; 4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对公司合同纠纷进行处理; 5对各专业合同管理与执行单位的合同管理及执行情况进行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和考核; &负责对合同文本和签订依据进行审查,负责统一管理和使用公司合同专用章和委托代理人印章;负责公司下属单位授权合同专用章使用的监督和检查; 7、提供有关合同方面的法律咨询和帮助; &负责企管法规部签订的经济合同及相关资料的归档管理工作; 以负责向上级部门上报合同统计资料。 第九条公司直属各单位是专业合同管理单位,其主要职责: 1、依照本细则制订本单位的合同管理具体细则; 2、根据职责范围,负责本单位的合同文本起草、会审、送签、发放工作;根据授权,负责签订授权范围内的合同。 &对合同履行实施跟踪管理,监督合同的履行,及时向合同主管

涉税鉴证合同(合同示范文本)

( 合同范本 ) 甲方: 乙方: 日期:年月日 精品合同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涉税鉴证合同(合同示范文本) The contract concluded after the parties reached a consensus through equal consultations stipulates the mutual obligations and the rights they should enjoy.

涉税鉴证合同(合同示范文本) 说明:合同书是当事人经过平等协商达成一致意思后订立的协议,规定了相互 之间的必须履行的义务和应当享有的权利,下载后可直接打印使用。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约定: 一、委托事项: (甲方)现委托(乙方)对年度甲方的财产损失(明细见财产损失鉴证范围)之所得税前扣除出具经济鉴证意见。 约定的财产损失鉴证范围: (一)货币资产损失类的鉴证×××;(二)非货币性资产损失的鉴证×××;(三)资产发生永久或实质性损害的鉴证×××;(四)其他特殊财产损失的鉴证×××。 二、双方的责任与义务 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一)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保证申报、会计资料的真实、合法、完整,保证会计报表及账册、凭证、纳税申报资料充分披露有关信息是甲方管理当局的责任。如因委托方提供的涉税资料失实,造成鉴证结果错误,受托方不负赔偿责任。 (二)甲方应依照财经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并按税法有关规定进行纳税调整。 (三)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人员工作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四)甲方应向乙方及时提供与委托事项有关的报表、会计凭证、账册、记录、文件及其他税务资料,供乙方审阅,并答复乙方人员对有关问题的询问。甲方应对乙方工作质量提供协助,此项协助包括编制财产损失明细表、资产盘点表、资产历史价值证明等。 (五)甲方不得授意乙方人员实施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行为。如有此类情况,经劝告仍不停止的,乙方有权终止业务,依约所收费用按未服务时间计算退还甲方。

税务筹划协议书

税务筹划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甲方聘请乙方根据甲方提出的“混凝土销售过程中增值税负担较重”一事,依据有关税收政策法规进行合理合法避税的税收筹划,现将有关事项协议如下: 一、甲方的权力和义务 (一)甲方就上述事宜要求乙方提供正式的税务筹划文书,并对乙方提供的税务筹划文书保守秘密。 (二)对乙方的工作给予充分的合作,提供必要条件,提供完整的真实的合法的各种资料信息(凭证、帐册、报表、合同、协议及证明等),并对此承担责任。 (三)要求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各种资料信息保守秘密。 (四)指定专人配合乙方的工作。 二、乙方的权力和义务 (一)代表甲方负责就本《税务筹划书》涉及的筹划项目的实施,并全权负责与国税部门的协调。 (二)要求甲方给予充分的合作,提供必要的条件,提供完整的真实的合法的各种资料信息(凭证、帐册、报表、合同、协议及证明等),并对此承担责任。 (三)对甲方提供的各种资料信息进行调查核实,并进行合理合法的分析,在事实清楚、政策明确、程序合法的基础上提出解决方案。 ---------------------------------------------------------精品文档 ---------------------------------------------------------------------

(四)为甲方提供的各种资料信息保守秘密,不准泄露给第三者。 三、服务收费与支付形式 (一)按节约扣缴增值税金额或合理避税金额的25%收取服务费。 (二)支付形式为一次性付清。 (三)服务收费时间。分为两段计算交纳,一是从2011年8月1日起至12月31日按帐面数进行核实,一次性全额交清服务费;二是从201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为测算预计数,经双方协商数目后交清。此后纳税人因本次筹划享受的筹划优惠可以继续执行,但不需再交纳服务费。如顺延至年底前交清,则服务收费延长一年即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但收费率降为10%。 四、违约责任 (一)甲乙双方都不得无故终止本协议。如单方面违约,另一方需支付2万元违约金。此后纳税人因筹划享受的筹划优惠不再收费。 (二)甲乙双方都不得泄露对方提供的各种信息,如单方面违约,另一方可以投诉追究对方的责任。 (三)甲方必须及时足额的支付乙方服务费用,如有违约,应支付乙方30%的违约金。 五、其他 (一)本协议书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二)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从签定之日起生效。 ---------------------------------------------------------精品文档 ---------------------------------------------------------------------

bzovxc企业经济合同管理制度

秋风清,秋月明,落叶聚还散,寒鸦栖复惊。 企业经济合同管理制度(1) 企业经营与管理2006-11-10 16:40:32 阅读45评论0字号:大中小订阅 第一节总则 第1条为加强经济合同管理,减少失误,提高经济效益,根据《经济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2条公司各部门及下属公司、企业对外签订的各类经济合同一律适用本制度。 第3条经济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搞好经济合同管理,对于公司经济活动 的开展和经济利益的取得,都有积极的意义。各级领导干部、法人委托人以及其他有关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切实执行本制度。各有关部门必须互相配合,共同努力,搞好公司以重合同、守信誉”为核心的经济合同管理工作。 第二节经济合同的签订 第4条签订经济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及有关规定。 第5条对外签订经济合同,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须是持有法人委托书的法人委托人。法人 委托人必须对本企业负责,对本职工作负责,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签约权。超越代理权限和非法委托人均无对外签约,但经总经理特别授权并发给委托证明收的例外。 第6条签约人在签订经济合同之前,必须认真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情况。包括:对方单位是 否具有法人资格、有否经营权、有否履约能力及其资信情况,对方签约人是否法定代表人或法人委托人及其代理权限。做到既要考虑本方的经济效益,又要考虑对方的条件和实际能力,防止上当受骗,防止签订无效经济合同,确保所签合同有效、有利。 第7条签订经济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和价廉物美、择优签约”的原则。 第8条签订经济合同,如涉及公司内部其他单位的,应事先在内部进行协商,统一平衡,然后签约。 第9条经济合同除即时清洁者,一律采用书面格式,并必须采用统一的经济合同文本。 第10条合同对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规定必须明确、具体、文字表达要清楚、准确。合同内容应注意的主要问题是: 1?部首部分,注意写明供需双方的全称、签约时间和签约地点。 2.正文部分,注意:产品名称应具体写明牌号、商标、生产厂家、型号、规格、等级、花色、是否成套产品等;技术质量要求要明确、具体;数量要明确计量单位、计量方法、正负尾差、合理称差及自然损耗率等;馐、运输方式及运费负责应具体明确;交(提)货期限、地点及验收方法应明确;价金必须执行现行的国家定

税务合同(标准版)范本

The obligee in the contract can accomplish the goal in a certain period by discussing the agreed rights and responsibilities.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 税务合同

编号:FS-DY-57302 税务合同 客户名称:____ 签定日期:____ 负责人:____ 档案号:____ 甲方:____ 法定代表人:____ 乙方:____税务师事务所 法定代表人:____ 甲方因工作需要,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聘请____税务师事务所的税务师为税务顾问。经双方协商订立下列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一、税务顾问的工作范围和职责:________ 二、甲方应为税务顾问工作的正常进行提供以下条件: 1.甲方应提供乙方要求的全部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

合法、完整。如果甲方提供的资料不及时、不全面给乙方工作造成重复,由此产生附加工作量,甲方有义务支付额外费用。如果甲方提供的资料不真实,造成偷税、欠税以及由此而受到处罚,由甲方负完全责任; 2.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及合作; 3.按本协议书之规定向乙方及时足额支付顾问服务费用。 三、税务顾问的工作方式:税务顾问原则上采取“随时联系制”与“定期走访制”相结合的工作方式。 四、服务费及相关费用 1.双方同意就乙方依本协议提供的服务,甲方应按下述规定向乙方支付顾问服务费: a.服务费总额:人民币???? b.在本协议签署之日,…… 2.如甲方无故终止履行协议已收的顾问费用不退,如乙方无故终止协议已收的顾问费用全部退还甲方。 3.乙方在与相关政府部门协调联系时,如需必要应酬的,经甲方同意并由甲方主持;该应酬费用由甲方承担。

税务咨询协议书

税务咨询协议书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址:四川省〃 邮政编码: 乙方:江苏华瑞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韩登攀 住址:南京市秦淮区中华路518号 邮政编码:210001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依据中国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就甲方:“”项目建设工程,现行南京市地方税务机关要求按工程营业收入1%计算扣缴个人所得税一事,聘请乙方帮助甲方正确处理上述税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1 就上述税务事宜,要求乙方给出税务解决方案,且该方案扣缴个人所得税金额与甲方自行按工程营业收入1%计算扣缴个人所得税之处理方法相比较低。 1.2 要求乙方的解决方案是合法的,且对甲方是可行的。 1.3 要求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各种资料和信息保守秘密,并对甲方商业秘密和公司机密保密。 1.4 对乙方的工作给予充分的合作;提供必要的条件;提供完整的会计凭证、账册、报表以及合同、协议、证明等其他乙方所需要的各种资料和信息;鉴于本协议约定事项的特殊性,甲方应指定固定联络人员且应当充分信任乙方,并向乙方及时、充分地提供相关信息,以便乙方全面、及时地处理此项税务事宜。 1.5 保证提供的会计凭证、账册、报表以及合同、协议、证明等其他各种资料和信息真实、合法、完整,并对此承担责任。 1.6 乙方认为必要时,甲方有义务提供管理当局声明书,对有关情况作必要的说明。

1.7 应正确使用乙方提供的解决方案,使用不当的责任与乙方无关。 1.8 对乙方提供的解决方案负有保密责任。 1.9 甲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及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服务费。 1.10 乙方依据本协议提供的税务解决方案,违反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被税务机关查处的,乙方认为需要向有关单位陈述、申请听证、行政复议或诉讼的,甲方须委托乙方作为代理人并依法积极配合。 第二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2.1 要求甲方给予充分的合作、提供必要的条件、及时提供完整真实的各种资料和信息。 2.2 对甲方的相关经营情况和经济状况进行调查。 2.3 应按照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对甲方提供的涉税资料和其他相关的各种资料等,实施必要的调查(包括案头审查、实地考察、访谈等),进行合理与合法的分析,以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内容适当、程序合法为原则,提供合法的解决方案。 2.4 对在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和公司机密负有保密责任。 2.5 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甲方提供的资料和信息泄露给第三者。 2.6 乙方应合法、勤勉、诚信地完成本协议约定的工作。 第三条生效 3.1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四条服务费金额与支付方式 4.1 本协议约定:乙方以提供的税务解决方案比甲方自行按工程营业收入1%计算扣缴个人所得税金额之差按比例收取咨询服务费用。即乙方依据税务解决方案实施的结果以下列标准向甲方收取

建筑工程合同涉税审核关键点

合同编号:2021-xx-xx 合同/协议(模板) 合同名称: 甲方: 乙方: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建筑工程合同涉税审核关键点 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备注:发票抬头全称)承包人(全称):(备注:项目公司开票,授权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备注:发票备注栏)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补充政策】《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第二条规定:“二、建筑企业与发包方签订建筑合同后,以内部授权或者三方协议等方式,授权集团内其他纳税人(以下称“第三方”)为发包方提供建筑服务,并由第三方直接与发包方结算工程款的,由第三方缴纳增值税并向发包方开具增值税发票,与发包方签订建筑合同的建筑企业不缴纳增值税。发包方可凭实际提供建筑服务的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进项税额。”【实务案例】总公司中标、签署合同,后成立项目公司干活、开票及收款,签署授权书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备注:增值税预收款预缴地点(财税〔2017〕58号)、企业所得税预缴地点(国税函[2010]156号)、跨境免税(总局公告2016年第69号)。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 4.资金来源: 。 5.工程内容: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6.工程承包范围:(备注:能否适用清包工、甲供材政策,将甲方提供材料范围明确(财税(2016)36号),通用合同条款中“材料与设备”部分需要明确)【示例】详见详见施工图所示范围、工程量清单编制范围和招标、投标文件内容,其中***等材料、工程设备由发包人自行购买,详见《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备注:建筑工程老项目判定(财税(2016)36号))。计划竣工日 期:年月日。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

合同涉税风险与纳税筹划案例分析

合同涉税风险与纳税筹划案例分析 第一部分通用合同涉税条款风险分析与筹划应对 合同管理是企业完善的内部管理体系中的重要一环,是税务风险管理中的重要环节,合同条款的具体内容将直接影响纳税人的税负承担及税款交纳。作为纳税人,在签订合同时,需要关注相关合同条款的拟定,以享受减税效应,避免争议。 一、真实案例告诉你合同条款涉税风险有多大 (一)某合同条款:无知者无畏,明目张胆虚开发票 (二)某合同条款:无知者无畏,多缴冤枉税还要被处罚(三)律师把关过的合同,你以为就没有税务风险吗?(四)企业聘请的是税务砖家还是税务专家,很重要! 二、通用合同涉税条款风险分析与筹划应对 (一)企业名称和相关信息的准确性 (二)根据交易的实质来描述合同标的 (三)合同价款相关条款约定要明确(特殊情况下价款或报酬确定方法的规定、价外费用、混合销售、兼营等) (四)代扣代缴费用的约定 (五)发票条款要特别重视的三大纪律八项注意 (六)税费的承担方式约定 (七)履约地点和方式 (八)违约金条款

(九)涉税担保条款 (十)具体合同涉税条款逐项分析及改进建议 (十一)合同涉税条款示例讲解 (十二)合同无效、撤销、解除、违约涉及的税收问题(特别要关注无效性涉税条款) (十三)合同、发票、资金、业务四者的关系 第二部分各类合同涉税条款风险分析与筹划应对 一、采购合同涉税条款分析与筹划应对 (一)供应商提供发票的时间要求 (二)明确供应商提供发票类型的要求 (三)明确供应商对发票问题的赔偿责任 (四)在采购合同中要避免出现具有风险的合同条款(五)采购合同的运费 (六)采购礼品合同 (七)在固定资产采购合同中是否明确增值税专用发票类型(八)合同中要明确合理损耗的范围,否则将产生税企纠纷(九)签订采购合同时,在合同中不能出现违约金跟销售额挂钩的违约金条款 (十)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合同涉税问题 (十一)采购供应商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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