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标管理办法

地标管理办法
地标管理办法

天津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为了加强地方标准的管理,提高标准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办法》及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天津市地方标准(以下简称地方标准)的立项、起草、征求意见、审查、批准、发布、备案、复审(确认、修订、废止),以及地方标准的实施与监督,适用本办法。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条对没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而又需要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统一的下列要求,应当制定地方标准:

(一)工业产品的设计、生产、检验、包装、储运、使用过程中的安全、卫生要求;

(二)信息、能源、资源、交通运输安全和技术要求;

(三)化肥、农药等与人身、财产安全密切相关的重要产品的质量、安全、卫生要求;

(四)防伪技术及其产品的质量要求;

(五)生产、经营和服务活动中的生产技术、管理技术、服务质量要求;

(六)农业(含林业、牧业、渔业)产品的品种、规格、质量及生产技术、管理技术要求;

(七)其他需要制定地方标准的要求。

第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制定地方标准:

(一)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政策规定的;

(二)不属于技术要求,需要通过立法或制定规章、规范性文件解决的;

(三)在全市范围内难以统一实施或不具有普遍性的技术要求。

第五条地方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涉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能耗限额、环境保护、种子及法律、法规规定执行的地方标准为强制性标准,其他为推荐性标准。

第六条地方标准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制定,统一审批、编号和发布。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七条制修订地方标准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体系协调配套;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有利于促进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

第八条制修订地方标准的工作程序:

(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地方标准年度计划的征集。各有关行业管理部门、区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各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各行业协会按照地方标准年度计划要求组织开展本部门、本行业的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的申报,提出地方标准计划项目建议。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计划项目建议进行协调、审查,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项目,编制年度计划并下达执行;

(二)天津市地方标准制定项目年度计划执行过程中,可以进行下列调整:

1、本市急需制定地方标准的重大项目,可以增补;

2、情况发生变化,已不适宜制定地方标准的项目,应当终止;

3、无法完成的项目,由地方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提出项目终止的

书面申请,经上级行业管理部门(或计划项目推荐单位)批准同意后,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或者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直接终止项目;

4、主要起草单位发生变更时,计划项目承担单位应提出书面变更申请,经上级行业管理部门(或计划项目推荐单位)批准同意后,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

5、主要起草人发生变更时,应由计划项目承担单位提出书面变更申请,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

(三)拟承担地方标准起草工作的部门或单位应撰写天津市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任务书(附件1)和标准草稿,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批;

(四)承担地方标准项目起草工作的部门或单位负责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的落实。同时,应当明确项目负责人,组成标准起草组,按计划要求编写出地方标准征求意见稿和编制(修订)说明并广泛征求意见。起草单位将意见进行分析、研究、处理后,填写地方标准征求意见处理汇总表(附件2);

(五)经征求意见修改后的地方标准,形成地方标准送审稿;标准起草部门或单位在送审稿完成后,应尽快将地方标准送审稿连同标准编制说明、地方标准征求意见处理汇总表及其他所需材料报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六)地方标准送审稿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或与市有关行业管理部门共同组织专家审查;或经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委托,相关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也可组织专家审查。审查会专家组成员一般可由行业管理部门、科研院所、高等院校、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企业等相关领域的专家组成。专家组人数根据情况不得少于5人(总人数应为单数),其中高级职称(或相当于高级职称)的专家人数一般不得少于总人数的一半;

(七)地方标准送审稿的审查,一般采取审查会的形式。标准起草部门或单位应在审查会前将全部必要资料(一般包括地方标准送审稿、标准编制说明、征求意见处理汇总表)提供拟参加审查的人员。审查会应听取地方标准的起草过程和意见处理情况,审查标准内容,形成标准审查结论及会议纪要;

(八)通过审查的地方标准,形成地方标准报批槁。地方标准报批稿应在审查会后三十日内,连同编制(修订)说明、地方标准征求意见处理汇总表、天津市地方标准审批表(附件3)、会议纪要及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一并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批、编号、发布。

环保标准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统一编号,市环境保护局和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发布;

(九)强制性地方标准发布前应向社会征求意见,一般情况下期限为一个月。

第九条地方标准发布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按照有关规定,分别向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和有关行业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条地方标准在编写格式、结构和表述规则上应符合GB/T1《标准化工作导则》的要求。

第十一条地方标准的代号和编号。

(一)地方标准的代号由“地标”二字的汉语拼音大写字头“DB”、本市行政区域代码的前两位数“12”和斜线,构成强制性地方标准代号。斜线下方加“T”,构成推荐性地方标准代号;

示例:天津市强制性地方标准代号DB12/

天津市推荐性地方标准代号DB12/T

(二)地方标准的编号由地方标准代号、标准顺序号和年代号构成。

示例1: DB12/ XXX -- XXXX

(强制性地方标准代号) (标准顺序号) (年代号) 示例1: DB12/T XXX -- XXXX (推荐性地方标准代号) (标准顺序号) (年代号) 第十二条地方标准发布实施后,标准归口部门、标准起草部门或单位应根据科学技术的发展和经济建设的需要,对标准适时进行复审,根据复审结果,向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地方标准继续有效、修订或废止的建议。复审周期一般不超过三年。

第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地方标准应当及时复审。

(一)相关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化;

(二)相关国家政策发生重大调整;

(三)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发生变化;

(四)标准内容已不适应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

第十四条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根据复审建议,确定地方标准的复审结果,按下列情况分别处理并公布:

(一)不需要修改仍适用的地方标准确认继续有效;标准编号不变,在公布的地方标准目录上注明“XXXX年确认有效”字样。标准再版时,在地方标准封面编号下注明“XXXX年确认有效”字样;

(二)需要作修改的地方标准作为修订项目,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列入年度地方标准修订计划,修订的标准顺序号不变,把年代号修改为修订的年代号;

(三)需要废止的地方标准,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废止通告。

第十五条地方标准在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实施后即行废止。

第十六条强制性地方标准的实施日期应充分考虑生产、流通、管理及出版方面的因素。有足够的实施过渡期,发布日期距实施日期一般不少于三个月。

第十七条各有关行业管理部门和标准提出、起草单位应在相关地方标准发布后,做好宣贯和实施工作。定期对地方标准的实施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和实施效果评估,及时向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反馈标准实施中的情况及问题,提出持续改进意见。

第十八条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应及时收集地方标准的实施情况,研究解决实施中的有关标准问题。对重要地方标准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第十九条市各有关标准化科研机构、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行业协会、学会及其他中介组织应当积极主动地开展或参与地方标准的宣贯,开展标准化咨询、培训等技术服务。

第二十条对于违反强制性地方标准的,各级行政管理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十一条地方标准是科学技术成果。对技术水平高、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显著的地方标准,起草单位可以申报本市各级科技进步奖。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由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自2013年月日起施行,有效期为五年。1997年4月29日发布的《天津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津技监局标发【131号】)同时废止。

附件1

天津市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

任务书

标准名称:

起草单位:

项目负责人:

报表时间年月日

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编制

专家论证意见

地方标准起草组人员名单

附件2:

地方标准征求意见处理汇总表标准名称:

附件3:

天津市地方标准审批表

标准名称:

起草单位:

协作单位:

组织审查单位:

审查日期:

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编制

标准审查委员会名单

地方标准征求意见处理汇总表标准名称:

一体化管理体系运行考核管理制度实用版

YF-ED-J1074 可按资料类型定义编号 一体化管理体系运行考核管理制度实用版 In Order To Ensure The Effective And Safe Operation Of The Department Work Or Production, Relevant Personnel Shall Follow The Procedures In Handling Business Or Operating Equipment. (示范文稿) 二零XX年XX月XX日

一体化管理体系运行考核管理制 度实用版 提示:该管理制度文档适合使用于工作中为保证本部门的工作或生产能够有效、安全、稳定地运转而制定的,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设备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下载后可以对文件进行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使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落实公司一体化管理方针 和管理目标,加大一体管理体系运行考核力 度,以确保一体化管理体系有效运行,特制定 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一体化管理体 系运行有关的部门、项目经理部和个人;本制 度应用于公司内部各项管理工作的考核;应用 于认证机构对公司的外部监督审核及认证。 第二章职责和权限

第三条公司总经理批准并发布实施本制度; 第四条公司总工程师是一体化管理体系运行考核奖惩实施的主管领导; 第五条企业发展部负责本制度的贯彻落实,并由机关各部门依据日常考核结果,适时提出奖惩建议,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实施。 第三章考核内容 第六条考核事项规定与要求 (一)按照一体化管理体系要求,公司各部门及项目部在规定的期限内及时落实相应的职责,杜绝无人管现象。 (二)按照职责要求及时进行管理策划并明确管理目标。 (三)按照相应的管理目标在一体化管理

咨询公司薪酬调整方案

某咨询公司薪酬调整方案一、咨询公司薪酬改革的动因 正略钧策咨询公司成立于1993年,为国有全资子公司。其人员一部分来自投资主管部门的“固定工”,另一部分来自社会招聘的合同制员工。其基本业务是为客户规划设计和工程设计提供咨询服务。但是由于种种原因,一直没有形成一个适合公司的、基于战略的、整体考虑的薪酬方案。到2004年,公司收入分配问题凸显: [编辑] 二、正略钧策咨询公司薪酬改革的指导思想和任务 (一)收入分配严重向个人倾斜 2000年以前,公司的分配水平一直略高于同行业平均分配水平,但从2001年起,员工分配水平提高加速,2004年达到顶峰,并大大超出同行业水平,劳动分配率高达69。尽管2004年公司的收入水平超过历史最好水平,但公司利润却几乎下降到历史最低水平。 (二)员工之间的分配关系不顺 工资标准、奖金标准及其计发,缺乏内部一致性的考虑,表现在: 一是业务部门之间,不论是容易操作的计划内项目,还是难以操作的市场项目,任务收入指标的下达和奖金的提取比例相同,造成计划内的项目收入高,市场项目收入低。 二是经理层成员的奖金随主管业务部门按比例浮动,导致经理层收入的不合理差距。三是职能管理部门人员比业务人员还多,人浮于事。司机平均每人每月完成的工作量只有几百公里,但一年的奖金却高达数万元。这些问题交织在一起,

形成了错综复杂的矛盾:业务人员与非业务人员之间的矛盾,高层管理人员与一般职能人员的矛盾,不同业务部门之间的矛盾。 (三)业务部门内部平均分配严重 在同一业务部门“官多”,一个业务部门两个人,一个是部长,另一个就是副部长,工资是按行政级别确定的,差距很小,奖金分配的差距更小。结果能干的人不肯多干,一是怕冒尖,二是干多了感觉不平衡。 (四)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和福利待遇缺少差别,且负担过重 由于分配水平较高,从公司经理岗位到司机岗位,所有人员的社会保险缴费都以上一年度北京市平均工资的300为基数缴纳;住房公积金都按最高额缴存。尽管合同制员工参加了当地基本医疗保险和大额医疗互助保险,但不论是来自主管上级单位的固定工,还是合同制员工,所有看病、住院的医疗费用全额在公司报销,虽然节约了政府统筹的医疗保险基金,但相应加大了公司开支。上述问题的存在,从公司本身来说,既限制了公司业务的做强做大,又阻碍了公司业务的拓展。如“代建制”尽管提出多年,并列入公司的战略方向,但由于分配制度不能支撑,也就一直未能起步。从公司外部来说,规划咨询、工程咨询,我国已经向国际市场开放,外国公司正在涌入并侵蚀国内咨询市场,公司面临着外部市场的挤压。要把公司做大做强,必须从分配问题入手,通过整合收入分配制度,从分配上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新的动力机制。 薪酬方案的指导思想是:从分配问题人手,建立一个适合公司发展的、基于战略考虑的薪酬方案。从分配上为公司的组织变革和战略发展提供新的动力机制和保障机制。薪酬改革方案拟确定的主要任务是: (一)转换收入决定机制

工务段生产安全风险预控体系运行管理与考核办法示范文本

工务段生产安全风险预控体系运行管理与考核办法 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工务段生产安全风险预控体系运行管理与考核办法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持续改进安全总体 绩效,确保生产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以下简称体系) 的规范运行,根据上级体系考核标准、奖罚办法及其他相 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规定了工务段对于体系的日常运行管理 要求与考核奖罚事宜。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工务段所属各区段、工区、机关 各科室及委外单位。 第四条体系运行管理和考核工作坚持统一管理、分工 负责、实时控制、实事求是、持续改进的原则。

第五条关键名词术语解释 风险预控:在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的基础上,预先采取措施消除或控制生产安全风险的过程。 持续改进:为改进安全总体绩效,根据体系安全生产方针,完善生产安全风险预控管理的过程。持续改进活动对于整个体系和体系中的每个要素、每项工作都适用。 不符合:不满足法律、法规、国家及行业标准、国务院部门规章、体系文件、体系要求及考核标准。不符合依据其性质分为两类,一类是一般不符合,指的是对于体系要素或体系文件的要求而言,存在个别、偶然、孤立或轻微的问题;第二类是严重不符合,指的是对于体系要素或体系文件的要求而言,存在以下任一情况:系统性失效,区域性失效,体系运行后仍然存在严重的安全危害。 体系文件:对段辖各级组织和个人在安全生产全过程中的管理、作业等活动作出的书面规范。体系文件应经过

最新咨询公司合伙人制度管理办法汇编

合伙人制管理办法 制订部门:总裁办制/修订日期:2017年7月30日发布日期:副本号: 合伙人制管理办法

1、目的 1.1实现公司的管理突破,通过公司股东和员工及外部人员的共同经营、共同创业,共担 风险,共负盈亏,凝聚志同道合的长期合作伙伴,形成高效的资金、团队、运营模式。 1.2规范和完善公司内部的治理机制,规范合伙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协调合伙人的责任、 利益和风险平衡关系。 1.3确保公司的顺利运作,形成互补能力结构,提升公司的总体竞争力,实现公司永续经 营,提升公司的品牌价值。 2、范围 公司经营范围内的咨询服务和项目工程管理。 3、定义及原则 3.1合伙人制度是指由公司内部员工及外部人员在认可公司价值观的基础上,通过签订相 关《合伙人协议》参与公司项目的业务、技术和资金等方面合作而发挥价值,履行相关义务和享受相关的权利及利益分配的新型合作经营模式。 3.2公司合伙人制度的实施原则 1)公司股权为公司投资人所有的原则; 2)逐步构建合伙经营模式和团队习惯的原则 3)利益分配按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4)收益与风险共担的原则; 5)能力配比,增量激励的原则; 4、公司合伙人类别及吸纳 4.1合伙人类别:公司合伙人因其在公司业务活动中的投入资金、技术和业务关系等资源 的不同,以及其所承担的责任和享受的权利不同分为四级合伙人类别:一级是创始合伙人,二级是项目合伙人,三级是独立合伙人,四级是业务合伙人。 4.1.1四级业务合伙人:是公司业务活动的实际执行者,合伙人具有丰富的社会资源, 能在公司业务营销过程中发挥作用,在认可公司价值观的条件下签定《业务合伙人协议书》成为业务合伙人以公司名义开展营销业务。 4.1.2三级独立合伙人:以个人身份与公司建立长期紧密合作关系,具有独立运作公司 项目的资本和能力,对所操作的项目实行公司化的运作,对项目收入采取按比例分成的方式,在认可公司价值观的条件下签定《独立合伙人协议书》,以公司名义开展相

XX咨询公司薪酬管理制度

咨询公司薪酬管理制度 2013年5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3) 第二章薪酬结构 (3) 第三章薪酬福利水平 (4) 第四章薪酬发放 (4) 第五章定薪和调薪 (5) 第六章假期与薪酬 (7) 第七章职业发展通道 (8) 第八章附则 (10) 附件1:岗位评估结果 (11) 附件2:薪酬标准表 (11) 附件3:补助标准表 (16) 附件4:现有人员定薪及员工成本 (1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本制度旨在完善公司薪酬分配体系,统一薪酬标准,最大程度发挥薪酬的激励作用。 第二条薪酬管理原则 坚持建立市场化薪酬的原则。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合理确定员工薪酬标准。 坚持以岗定薪的原则。根据岗位价值,确定薪酬标准。岗位评估结果见附件1. 坚持薪酬分配与个人绩效挂钩的原则。根据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分配薪酬,践行多劳多得的价值分配理念。 坚持实行薪酬总额与公司经营业绩挂钩的原则,打造公司与员工更为紧密的利益共同体。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主任办公会成员不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薪酬结构 第四条薪酬结构中,餐补、通讯补助、电脑补贴、五险一金作为福利,不列在薪酬结构中。 第五条咨询部薪酬结构 项目经理/咨询师薪酬结构=月岗位工资+项目奖金+差补+销售辅助奖金1+年终奖(根据年度经营情况确定)助理咨询师薪酬结构=月岗位工资+项目奖金+差补+年终奖(根据年度经营情况确定) 第六条评价部薪酬结构 分析师薪酬结构=月岗位工资+皮书奖金+评级奖金+年终奖(根据年度经营情况确定) 助理分析师薪酬结构=月岗位工资+皮书奖金+评级奖金+年终奖(根据年度经营情况确定) 第七条研究部薪酬结构 研究员薪酬结构=月岗位工资+项目奖金+年终奖(根据年度经营情况确定) 第八条外联部薪酬结构 外联专员薪酬结构=月岗位工资+销售提成+出差补贴+年终奖(根据年度经营情况确定) 宣传专员薪酬结构=月岗位工资+绩效奖金+年终奖(根据年度经营情况确定) 第九条办公室薪酬结构 办公室薪酬结构=月岗位工资+绩效奖金+年终奖(根据年度经营情况确定) 第十条财务法务部薪酬结构 法务与会计薪酬结构=月岗位工资+绩效奖金+年终奖(根据年度经营情况确定) 第十一条培训部薪酬结构 培训专员薪酬结构=月岗位工资+绩效奖金+年终奖(根据年度经营情况确定) 1销售辅助奖金为方案设计奖金。

苏州大学学生学习证明出具管理办法

苏州大学 苏大 [2008] 47号 关于印发《苏州大学学生学习证明出具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学院(部)、部门、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和简化我校学生学习证明出具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教育收费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及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订《苏州大学学生学习证明出具管理办法》,该办法业经学校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1.苏州大学学生学习证明出具管理办法。 2.苏州大学学生学习证明申办单。 苏州大学 二○○八年七月四日 主题词:学习证明管理办法印发通知 抄送:各党委、工委,校党委各部门,工会、团委。 校长办公室2008年07月04日印发 校对:洪晔 附件: 附件1: 苏州大学学生学习证明出具管理办法 为加强各类学生学习证明出具工作的管理,简化有关程序,规范收费行为,促进学校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教育收费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教财[2006]2号)和《江苏省高等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苏价费[2007]270号、苏财综[2007]68号、苏教财[2007]36号)等文件规定,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学习证明出具范围 学习证明是指学校应学生申请,为学生出具的学习成绩单、学历证明(含结业、肄业证明,下同)和学位证明。出具人员限于正在或曾在苏州大学接受学历教育的各类在读生或已毕业学生。 二、学习证明出具流程 1、申请者在网上填写并打印《苏州大学学生学习证明申办单》(以下简称《申办单》)。 2、申请者凭《申办单》向财务处缴纳费用并领取缴费收据,财务处在《申办单》上签署审核意见并 盖章。 3、申请者(已毕业学生)凭缴费收据和《申办单》至学校档案馆复印成绩单并盖章确认或对学历证明/学位证明中文文档进行核对并盖章确认;申请者(在读生)至所在学院打印成绩单并盖章确认。档案馆或所在学

体系运行管理办法

山东剑桥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体系运行管理办法 编号: 编制:年月日审核:年月日批准:年月日 山东剑桥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体系运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公司制订的手册、程序文件、管理制度和作业指导书、相关的外来文件是公司进行体系管理所必须遵守的重要文件,相应的记录是体系运行符合性的重要证据之一。 第二条本办法为公司公司体系管理手册的支持性文件,如本公司体系发生重大调整或体系标准发生变化,根据实际情况对管理手册和考核办法及时进行修订、评审。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公司体系管理体系的运行管理与考核。 第二章机构设置及职责 第四条公司总经理全面负责体系管理体系运行管理考核领导工作。 第五条管理者代表负责体系管理体系运行管理考核的组织与协调,指定公司内审员监督体系运行,并由公司负责组织培训。 第六条公司管理层其他成员协助管理者代表,并具体负责各专业体系管理体系运行管理和考核工作。 第七条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所辖范围内管理体系的运行工作,并指定审核联络员,负责认证工作的协调和信息沟通,协助体系内部组建、完善和改进。 第八条运营管理部负责归口管理:(一)负责体系管理体系的组织、协调、日常管理与考核;(二)负责公司内部审核、管理评审、体系文件记录管理等过程的管理;(三)负责与认证机构联络和协调,按审核计划进行工作安排;(四)组织开展管理体系标准知识及内部审核员培训工作;(五)对各部门管理体系进行日常的检查、监督与协调,并监督各部门进行风险和机遇应对、纠正和改进。 第九条各部门是公司管理体系运行的主要责任部门,负责本部门

管理体系运行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一)认真贯彻落实公司体系管理体系文件,做好管理体系知识宣贯,保证管理体系在本部门有效运行;(二)配合归口管理部门,做好内审、外审及监督检查和管理评审工作;(三)及时向认证机构和归口管理部门提供准确的信息和有关资料;(四)积极配合外审和监督检查工作,对各种不符合项按照要求进行整改,并接受主管部门对整改情况的验证。 第十条各单位的管理体系运行工作应与实际工作相结合,具体的管理职责遵循手册内的职责划分。 第三章教育与培训 第十一条公司组织跟踪评价、培训考核,建立培训计划、培训记录、培训评价、建档记录。各部门培训教材要求用PPT格式,简约醒目、美观大方、引人入胜。 第十二条每周进行认证知识的教育培训,审核联络员、部门负责人,必须参加;部门负责人不参加时,需报请公司管理者代表批准,并指定1人参加,做好记录。 第四章目标、形成文件信息的管理 第十三条公司目标主要以公司下发的年度安全生产计划、年度环境保护工作计划、年度产品销售计划和产品质量标准为依据,进行制定,并分解到相关部门车间。为确保目标的实现,必须制定具体的管理方案,管理方案中要明确控制措施、所需资源、负责人、时间要求、结果评价等。 第十四条各部门车间根据公司分解的或新制定的各项目标和有关要求,制定落实管理措施,确保目标实现。根据职责范围和分工,相应部门和单位每月分别考核相应层次的各项目标完成情况。 第十五条每月由运营管理部组织审核员进行一次综合性检查、不定

心理咨询中心工作人员管理办法

华南师范大学增城学院 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工作人员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改进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保障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以下简称“心理咨询中心”的工作能够规范、有序、高效地运行,根据《华南师范大学增城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之心理咨询中心工作人员包括: (一)心理咨询中心的专职教师和咨询员; (二)心理咨询中心聘任的兼职咨询员; (三)心理测验员; (四)在心理咨询中心内设工作机构中担任各种职务的学生干部和因工作需要聘用的学生骨干等。 第三条心理咨询中心工作人员必须服从学院及其学生工作处、心理咨询中心的领导与管理,接受本院聘请的专家以及与本院心理咨询中心有业务关系的专家的指导。 第四条心理咨询中心工作人员必须坚持诚心诚意为学生成才发展服务的工作宗旨,恪守职业道德和专业规范,遵循心理咨询的基本程序,忠于职守,尽职尽责,热情、真诚、耐心、认真地为来访者服务。 第五条心理咨询中心工作人员应当认真学习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知识,积极参加本中心举办的业务培训、心理讲座和其它有利于改善知识结构与提高能力的活动,努力提高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服务。 第二章心理咨询员 第六条心理咨询员包括专职心理咨询员和兼职心理咨询员。 专职心理咨询员由心理咨询中心专职教师担任。 心理咨询中心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聘任具有心理咨询资格的教师和在读心理学专业且有心理咨询经验的优秀研究生担任兼职心理咨

询员。 心理咨询中心根据工作需要以及个人的特点和专长,安排心理咨询员承担个体咨询、团体咨询、面谈咨询、电话咨询、网络咨询等任务。 兼职心理咨询员的名单、工作任务及和值班安排须报学院心理健康教育指导委员会和学生工作处备案。 第七条心理咨询员在个体咨询中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科学性原则。心理咨询必须以心理学、社会学、教育学和医学等科学理论为指导,遵循科学规律,禁止宣扬和采用宗教、迷信、虚幻等一切非科学的理论和方法; (二)保密原则。心理咨询员应当尊重来访者的人格、权利和隐私,对来访者的姓名、来访事件、咨询内容、测量结果、治疗方案等个人信息和资料予以保密,确因工作或研究需要而使用咨询资料时,必须以确保当事人的隐私权、名誉权等民事权利不受损害为前提; (三)积极关注和精神支持原则。心理咨询员应当与来访者建立良好的咨询关系,尊重当事人,热情接待来访者,积极关注当事人成长的潜力,适时、适度共情,认真耐心倾听,体现真诚一致; (四)价值中立原则。心理咨询员不能代替来访者作价值选择,对来访者以及与其心理问题相关的矛盾双方的各种个人风格、价值观、信仰,心理咨询员不应予以倾向性的批评,但可就上述问题与来访者进行平等的讨论; (五)至善原则。心理咨询员应当以来访者为中心,一切为了来访者心理健康的发展;在给予来访者精神支持的同时,亦不能伤害与来访者有矛盾的其他人; (六)行为有度原则。心理咨询员应该认识到心理咨询的功能、目标、时间和地点都具有一定的限制性,不得代替来访者做出任何行动决定,不得与来访者发生非咨询关系和不正当的关系; (七)知情同意原则。心理咨询员在实施有关人格、智力、情绪、和心理健康评估等心理测试时,应当向受试者说明测试的目的、作用、

管理咨询公司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x管理咨询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条目的 制定本方案的目的在于使全员一同分享公司发展所带来的收益,把短期收益、中期收益与长期收益有效结合起来。 第三条原则 薪酬作为分配价值形式之一,遵循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及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第四条依据 薪酬分配的依据是:贡献、能力和责任。 第五条总体水平 公司根据当期经济效益及可持续发展状况决定工资水平。 第二章薪酬体系 第六条公司员工分成4个职系,分别为管理职系、财会职系、行政后勤职系、销售/营销职系。针对这4个职系,薪酬体系分别采取三种不同类别:与企业年度经营业绩相关的年薪制;与年度绩效、季度绩效相关的等级工资制;与销售业绩相关的提成工资制。 第七条享受年薪制的员工,其工作特征是以年度为周期对经营工作业绩进行评估并发放相应的薪酬。这部分员工包括管理职系中的副总,市场总监等。 第八条实行等级工资制的员工是公司内从事例行工作且非销售业务的员工,包括财会职系、行政后勤职系的员工。 第九条实行提成工资制的员工是公司内管理职系中的销售体系中的项目总监、项目经理、项目主管和销售/营销职系的员工。 第三章薪酬结构 第十条公司员工收入包括以下几个组成部分: (一)基本工资,也就是等级工资;

(二)浮动工资,包括绩效工资、项目分红、年底奖金、销售提成; (三)附加工资,包括午餐补助、一般福利、企业为员工代交的个人收入所得税。 第十一条基本工资 (一)等级工资:按照岗位评价及销售额的结果确定四个等级,体现了岗位的内在价值和员工技能因素。 第十二条浮动工资 (一)浮动工资包括绩效工资、项目分红、年底奖金与销售提成几种形式。 (二)绩效工资与每月业绩及考核结果挂钩,体现员工在当前岗位和现有技能水平上通过自身努力为公司实现的价值。绩效工资按月计算,若当月没能完成公司规定的业绩,不予支付。 (三)项目分红与该项目经营情况挂钩,是在项目整体经营效益的基础上对员工的一种激励。整个项目结束后给与支付。 (四)年底奖金与年度考核结果和公司年度经营情况挂钩,是在公司整体经营效益的基础上对员工的一种激励。年底奖金下年初支付。 (五)销售提成专门针对与销售工作直接相关的人员,体现销售人员的业绩与能力,具体数额按照销售收入一定比例来确定,计算办法参见公司有关规定。 第十三条附加工资 (一)附加工资= 餐费+ 三险+个人所得税 (二)附加工资是公司正式在册员工所能享受到一种福利待遇。 (三)餐费是公司为每一位员工发放的一种就餐补贴。每月100元,计入当月工资。 (四)三险包括: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企业与员工各承担一部分。具体数额参见国家有关规定和企业相关政策。 (五)个人所得税,在预定范围内由公司承担,超出范围的由员工个人承担。 第四章提成工资制 第十四条提成工资制适用范围 提成工资制适用于管理职系中的销售中心。

体系运行管理规定

体系运行管理规定 文稿归稿存档编号:[KKUY-KKIO69-OTM243-OLUI129-G00I-FDQS58-

山东剑桥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体系运行管理办法 编号: 编制:年月日 审核:年月日 批准:年月日 山东剑桥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体系运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公司制订的手册、程序文件、管理制度和作业指导书、相关的外来文件是公司进行体系管理所必须遵守的重要文件,相应的记录是体系运行符合性的重要证据之一。 第二条本办法为公司公司体系管理手册的支持性文件,如本公司体系发生重大调整或体系标准发生变化,根据实际情况对管理手册和考核办法及时进行修订、评审。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公司体系管理体系的运行管理与考核。 第二章机构设置及职责 第四条公司总经理全面负责体系管理体系运行管理考核领导工作。 第五条管理者代表负责体系管理体系运行管理考核的组织与协调,指定公司内审员监督体系运行,并由公司负责组织培训。 第六条公司管理层其他成员协助管理者代表,并具体负责各专业体系管理体系运行管理和考核工作。 第七条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所辖范围内管理体系的运行工作,并指定审核联络员,负责认证工作的协调和信息沟通,协助体系内部组建、完善和改进。 第八条运营管理部负责归口管理:(一)负责体系管理体系的组织、协

调、日常管理与考核;(二)负责公司内部审核、管理评审、体系文件记录管理等过程的管理;(三)负责与认证机构联络和协调,按审核计划进行工作安排;(四)组织开展管理体系标准知识及内部审核员培训工作;(五)对各部门管理体系进行日常的检查、监督与协调,并监督各部门进行风险和机遇应对、纠正和改进。 第九条各部门是公司管理体系运行的主要责任部门,负责本部门管理体系运行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一)认真贯彻落实公司体系管理体系文件,做好管理体系知识宣贯,保证管理体系在本部门有效运行;(二)配合归口管理部门,做好内审、外审及监督检查和管理评审工作;(三)及时向认证机构和归口管理部门提供准确的信息和有关资料;(四)积极配合外审和监督检查工作,对各种不符合项按照要求进行整改,并接受主管部门对整改情况的验证。 第十条各单位的管理体系运行工作应与实际工作相结合,具体的管理职责遵循手册内的职责划分。 第三章教育与培训 第十一条公司组织跟踪评价、培训考核,建立培训计划、培训记录、培训评价、建档记录。各部门培训教材要求用PPT格式,简约醒目、美观大方、引人入胜。 第十二条每周进行认证知识的教育培训,审核联络员、部门负责人,必须参加;部门负责人不参加时,需报请公司管理者代表批准,并指定1人参加,做好记录。 第四章目标、形成文件信息的管理 第十三条公司目标主要以公司下发的年度安全生产计划、年度环境保护工作计划、年度产品销售计划和产品质量标准为依据,进行制定,并分解到相

造价咨询公司薪酬管理办法

湖北**造价管理咨询公司 薪酬管理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强化工程造价人员竞争意识,提高工程造价管理的质量与造价人员的劳动薪酬,规范公司工程造价员工薪酬计取程序,合理控制公司运营成本,正确评价员工劳动价值,结合全洲集团(以下简称集团)及**造价管理咨询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员工劳动薪酬结算。 第二章技能分等定级 第三条专业造价技术人员技能表现等级分为初级、中级、高级三个等级,享受对应级别的业务服务奖金。 第四条技能表现等级实行浮动考核制,每季度为一个考核周期,按考核标准及结果,确定该季度技能等级及业务服务奖金标准。 第五条专职造价人员考核标准为该考核周期内完成造价成果的算术平 。 均误差率,平均误差率=单位造价成果数量 ( / 复核调整造价/) 送审造价 第六条技能等级、平均误差率及业务服务奖金系数对应标准如下: 序号技能等级平均误差率业务服务奖金系数 1 高级2%以内(含2%) 1.2 2 中级2-4%以内(含4%) 1.0 3 初级4-6%以内(含6%)0.8 第七条考核周期内平均误差率大于6%,自动解除劳务合同。 第三章薪酬结算标准 第八条薪酬组成 一、总工室总经理、副总经理及行政人员薪酬按集团公司标准执行;

二、总工室专职复核人员,实行基本月工资+业务服务奖金+年终综合奖金; 三、专职造价人员,实行基本月工资+业务服务奖金+年终综合奖金; 四、总工程师及组长,另行享受岗位行政津贴; 五、业务引荐奖金,引荐人均可另行享受。 第九条薪酬标准 一、公司造价专业技术人员基本工资为3000元/月、2000元/月两个档次,组长行政津贴300元/月,总工程师行政津贴2000-3000元/月,总额控制在年度经营总收入的15%左右。不能独立工作的造价人员基本工资按 600-1000元/月执行。 二、公司专职复核人员业务服务奖金按公司制定的造价管理咨询服务定额标准及高级技能奖金系数执行。专职造价人员(小组)业务服务奖金按公司制定的造价管理咨询服务定额标准及对应核定的技能奖金系数执行。定额标准以外的项目或业务,由公司总工室另行制定业务服务奖金标准。 三、年终财务核算,确定经营利润后,发放年终综合奖金,具体奖金方案报集团审批后执行。 四、造价人员连续三个月月度平均业务服务奖金低于其月度基本工资时,取消其低于月份的基本工资;连续六个月时,自动解除劳务合同。 第十条业务引荐奖金,按该项合同服务收费金额的10%计取(含经营费用)。 第十一条造价成果评价 一、造价成果时间评价,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造价管理/咨询服务,时间评价系数为1(即要求完成工作时间),时间修正系数为(1-延后天数/定额天数)。 二、造价成果质量评价,达到预定标准,质量评价系数为1,质量修正系数为(1-复核调整造价/送审造价)。 专职造价人员业务服务奖金=基准业务服务奖金×时间修正系数×质量修正系数。 第十二条因造价管理咨询服务表现优异,委托人另行给予的奖励,专职造价人员、总工室及公司按3:3:4分享。 第十三条因造价管理咨询服务履职不全,委托人扣罚服务费,责任人不享受该项业务服务奖金,另承担扣罚金额的10-30%。

医学证明书管理规定

医学证明书管理规定 医学证明书是具有一定法律效用的医疗文件,是医生根据病情为病人开具的各种诊断医疗文书生效的最后凭证,维护着医生和病人双重的合法权益,并直接反映了医院的诊疗水平。为进一步加强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及《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等有关文件精神,特规定如下。 (一)每位医生都要以科学、严谨、求实的态度,亲自诊察病人,认真开具医学证明书。 (二)休假证明书:临床医师必须根据患者疾病的实际情况,合理开病假单,以就诊当日开始休假,不得跨日开病假单,严禁超期休假、补假、开假病假单。不得跨专业开假证明。 1.原则上急诊一般不超过三天,门诊不超过一周。可由主诊医师开具。 2.慢性疾病一般休假一周,慢性疾病影响劳动能力不能从事工作者可以休假两周,由主治医师以上资质开具。 3. 特殊情况需休长假者须经本科室主任同意并签字可以休假一月,在休假未结束期间不得重新开具新的诊断休假证明书。 4. 门诊休假证明须持有与休假时间一致的当日门诊病历,及当日收费凭证;住院及出院继续休假的病人休假证明须持有门诊病历,且记录与休假时间相符。5.休假证明书必须由门诊一站式服务中心加盖休假专用章后方能生效,盖章工作人员必须做好审核工作同时做好登记。 (三)诊断证明书: 1.凡需开具涉及司法办案、病退、评残、保险索赔、生育第二胎等的疾病诊断证明书,须持有关部门的介绍信,可由所在科室主治医师以上资质的医师开具,科主任签名。

2. 医学证明书的内容应有病历记载,并与门诊病历或出院小结相符。医生不得开具与自己执业范围无关或者与执业类别不相符的医学证明书。 3.医学证明书由门诊一站式服务中心加盖医疗证明专用章后方能生效,盖章工作人员必须严格审核,同时做好登记工作。 (四)对事后的医学诊断证明,一般不予补办。确有特殊情况的,要认真核实后开具医学证明,补办落款日期必须书写为补办当日日期,同时注明“补办”二字。 (五)医学证明书严禁涂改、伪造、弄虚作假、偷盖公章、冒充签名,以权谋私,开具虚假证明的医师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由于违规出具医学证明书引起的医疗纠纷所需费用,由出具医学证明书的个人承担。 (六)违反上述规定盖章工作人员有权拒绝盖章,将扣留病假单,根据情节轻重将酌情扣当事人所在科室当月医疗质量考核评分。 (七)本规定自公布日起生效。

内部控制体系运行管理办法

内部控制体系运行管理办法(试行)中铁XX 局内部控制体系运行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运行管理,根据局的相关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内部控制是指由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和全体员工实施的、旨在实现控制目标的过程。内部控制体系是指为实现内部控制目标和防范风险,保证内部控制工作有效运行的组织结构、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等。第三条内部控制体系运行管理包括以下内容:(一)内部控制体系的日常维护;(二)内部控制体系的有效运行;(三)内部控制体系的监督评价;(四)内部控制体系的持续改进。所属各单位要按照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相关第四条公司各部门、要求开展各项工作,并及时反馈信息,确保内部控制体系的有效运行和持续改进。组织机构及管理管理职责第二章组织机构及管理职责监第五条公司董事会负责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事会对董事会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情况进行监督。(由公司内控审计监察部第六条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查具体负责)、监督企业内部控制体系的有效实施,开展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协调审计单位对公司内部控制实施情况的审计及其他相关事宜。2 由公司总经理任组长,分管内控、第七条公司设立内控领导小组,审计、财务工作的公司领导任副组长,企业发展部、内控审计监察部、财务部、董监办、公司办、人资部、市场开发部、工程部、技开部、安质部、合同部、机电部、物资部、法律事务部、宣传部、组织部、工会办、团委、行管部、社管部、试验检测中心等部门负责人任组员。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内部控制体系的日常运行,定期听取内控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对内控体系运行中的重要事项进行决策。由公司总会计师第八条公司内控领导小组下设内控评价工作组,任组长,内控审计监察部部长任副组长,组员由内控审计监察部、财务部、企业发展部等相关部门业务管理人员组成,内控评价工作组负责全公司内控体系运行的专项监督与评价工作。主要第九条局企业发展部是内部控制体系运行的归口管理部门,职责是:(一)负责组织内部控制体系的日常维护管理和不断改进完善;(二)负责组织执行层面的各项管理制度、业务管理流程的评审;(三)负责组织公司层面重大、重要风险的定期评估,建立风险库和风险事件库,并编写《全面风险管理报告》;(四)负责组织内部控制相关知识培训;(五)负责指导监督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和完善。第十条公司内控审计监察部是内部控制体系评价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是:(一)负责组织实施内部控制体系评价,负责内部控制评价方案的制定;3 (二)负责开展内部控制专项监督检查工作;(三)负责拟定年度内部控制体系评价方案,内部控制评价记录、实施证据等相关资料的收集汇总;(四)负责组织编写《中铁XX 局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第十一条公司机关各部门、第十一各分公司是内部控制体系运行的执行机构,主要职责是:(一)在日常经营管理活动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管理制度、业务流程的执行,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二)结合各项业务活动和监督检查工作,开展内部控制体系的日常监督检查;(三)负责职责范围内的业务流程及相关制度执行情况的自我监督与评价;(四)协助参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提供评价所需证据资料;(五)负责职责范围内缺陷确认,并按期完成整改及监督整改;(六)负责编写职责范围内《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第十二第十二条公司各部门、分公司、项目部要确定具体的内控工作负责人,明确管理职责,开展内部控制体系运行管理工作。 第三章日常维护 第十三条内部控制体系的日常维护是从内部控制体系的设计和运行两方面,不断改进和完善内部控制体系文件、各项管理制度以及改进控制活动的过程。第十四第十四条当发生下列事项时,应修改和完善内部控制体系文件:4 (一)国家法律法规、行业从业规定、监管部门、股份公司和局要求等发生变化;(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配套指引》发生变化;、(三)公司战略调整、业务范围、组织机构、管理职责等内部环境发生调

《工程咨询行业管理办法》

《工程咨询行业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工程咨询行业的管理,规范从业行为,保障工程咨询服务质量,促进投资科学决策、规范实施,发挥投资对优化供给结构的关键性作用,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18 号)、《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73 号)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工程咨询是遵循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综合运用多学科知识、工程实践经验、现代科学和管理方法,在经济社会发展、境内外投资建设项目决策与实施活动中,为投资者和政府部门提供阶段性或全过程咨询和管理的智力服务。 第三条工程咨询单位是指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从事工程咨询业务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工程咨询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恪守行业规范和职业道德,积极参与和接受行业自律管理。 第四条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指导和规范全国工程咨询行 2 业发展,制定工程咨询单位从业规则和标准,组织开展对工程咨询单位及其人员执业行为的监督管理。地方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负责指导和规范本行政区域内工程咨询行业发展,实施对工程咨询单位及其人员执业行为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各级发展改革部门对工程咨询行业协会等行业组织进行

政策和业务指导,依法加强监管。 第二章工程咨询单位管理 第六条对工程咨询单位实行告知性备案管理。工程咨询单位应当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以下简称在线平台)备案以下信息:(一)基本情况,包括企业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在岗人员及技术力量、从事工程咨询业务年限、联系方式等;(二)从事的工程咨询专业和服务范围;(三)备案专业领域的专业技术人员配备情况;(四)非涉密的咨询成果简介。工程咨询单位应当保证所备案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备案信息有变化的,工程咨询单位应及时通过在线平台告知。工程咨询单位基本信息由国家发展改革委通过在线平台向社会公布。 第七条工程咨询业务按照以下专业划分:3 (一)农业、林业;(二)水利水电;(三)电力(含火电、水电、核电、新能源);(四)煤炭;(五)石油天然气;(六)公路;(七)铁路、城市轨道交通;(八)民航;(九)水运(含港口河海工程);(十)电子、信息工程(含通信、广电、信息化);(十一)冶金(含钢铁、有色);(十二)石化、化工、医药;(十三)核工业;(十四)机械(含智能制造);(十五)轻工、纺织;(十六)建材;(十七)建筑;(十八)市政公用工程;(十九)生态建设和环境工程;(二十)水文地质、工程测量、岩土工程;(二十一)其他(以实际专业为准)。 第八条工程咨询服务范围包括:(一)规划咨询:含总体规划、

投资公司薪酬管理制度

xx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了制定适合市场化运作的分配体系,激发员工活力,共同分享发展所带来的收益,把员工个人业绩和团队业绩有效结合起来,促进员工价值观念的归合,形成留住人才和吸引人才的机制,推进投资公司总体发展战略实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参照国内VC机构的管理经验,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其他下属公司和单位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薪酬分配的依据 薪酬分配的依据是:岗位价值、能力和业绩。 第四条薪酬分配的基本原则 薪酬作为价值分配形式之一,应遵循竞争性、激励性、公平性和经济性的原则。 (一)竞争性原则:在薪酬结构调整的同时,根据市场薪资水平的调查,对于市场水平差距较大的岗位薪酬水平有一定幅度的提高,使投资公司的薪酬水平具有一定的市场竞争力。 (二)激励性原则:打破工资刚性,增强工资的弹性,通过绩效考评,使员工的收入与公司业绩和个人业绩紧密结合,激发员工积极性;另外,开放多条薪酬通道,不同岗位的员工有同等的晋级机会。 (三)公平性原则:薪酬设计重在建立合理的价值评价机制,在统一的规则下,通过对员工的绩效考评决定员工的最终收入。 (四)经济性原则:人力成本的增长幅度应低于总利润的增长幅度,用适当工资成本的增加引发员工创造更多的经济增加值,保障出资者的利益,实现可持续发展。 第五条薪酬的特征 (一)可计量性:除了将与员工薪酬相关因素量化为工资数额外,将福利性支出转化为工资性收入,并与绩效考评挂钩。 (二)除投资奖金等外,员工根据其所在岗位、工作努力程度和工作业绩,可预期到个人的年总收入。 第六条薪酬体系

体系有效运行管理办法

1.目的 1.1为提升公司整体运营业绩,建立、健全体系的管理工作,确保质量管理体系相关过程的有效性,不断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并获得持续改进; 1.2提升产品质量、系统质量、人员质量; 1.3建立全员参与、持续改进的企业文化。 2.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质量管理体系覆盖的全过程的导入及评鉴的一切活动的规范,适用于各个单位不符合公司质量管理体系的考核管理。 3.定义 3.1 未实施项:不符合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实施整改,包括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交原因分析、整改措施、整改证据; 3.2 延迟实施项:不符合整改措施有提交,但整改证据延时提交,导致不符合项不能关闭; 3.3 整改不到位:整改措施、整改证据有按时提交,但在对不符合项进行整改验证时,发现整改证据敷衍了事。 3.4 不合格项定义 a.严重不合格项:可能造成产品不合格、体系运营失效或五个以上一般不符合项; b.一般不符合项:不符合体系标准,可能导致过程或产品受控能力降低; c.建议项:发现的问题未构成不合格,但有变成不合格的趋势。 3.5 审核方类别定义: a.第一方审核:公司内部审核; b.第二方审核:客户审核; c.第三方审核:外部机构审核。 3.6 复发问题:在各种审核活动中,同一问题重复出现。 3.7 内部异常:因责任人不作为或不按照流程制度执行造成的异常。 3.8 内部异常来源:内部质量异常、外部客户投诉、平行职能部门反馈的异常、检查或审核发现的异常。 4.职责

4.1 质量体系委员会: 4.1.1 质量体系委员会是对公司质量管理体系所需的全过程进行识别,导入相应的控制标准和规范,并通过对过程的监控、统计及分析,对发现的不合格项采取必要的改正措施,以促进持续改进和公司经营业绩的提升。 4.1.2 本机构同归对公司各单位及岗位实施培训、建立对日常工作的要求,实施持续的监控和改善活动,以有力的保障各职能单位对公司产品实现过程的控制及维护; 4.1.3 本机构委员除本职工作外,在管理委员会工作开展工作时,将必须承担本机构委托的相关工作任务,必要时,各位全有权召集管委会工作会议。 4.1.4 为确认体系控制内管理职责的实现,组织内成员具体职责如下: 总经理: 1)委员会政策目标的批准; 2)委员会重大工作计划的批准; 3)公司体系运作检查奖惩批准; 4)委员会事物中争议事项的决议; 5)管理者代表及委员任命的批准。 管理者代表: 1)向总经理汇报质量管理体系的现状及改进的需求; 2)负责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运作; 3)确保质量管理体系所需的过程得到建立、实施和保持; 4)负责纠正预防措施的审批及对实施过程的监督、协调; 5)组织内部审核与管理评审工作的开展及总结报告的批准; 6)有权对不符合质量管理体系的工作程序进行纠正; 7)负责与体系有关的外部适宜的联络; 8)体系运行检查奖惩的审核,各单位体系运营得分的批准; 9)承担对公司各级岗位职工的教育培训。 体系经理: 1)向管理者代表汇报质量管理体系的现状及改进的需求;

全过程咨询服务质量管理制度.doc

全过程造价咨询质量管理制度 为了不断完善和提高全面质量管理,落实质量责任制,保证全过程造价咨询成果的真实性、完整性、科学性,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日常质量监管机制管理模式 公司常务质量管理机构将全面负责全公司质量的动态管理。主要通过调阅下属项目咨询成果资料和检查正在实施过程中的咨询项目程序的合规性等方式进行监管。 1、监管方式 (1)定期和不定期检查 定期和不定期检查是指公司对下属单位档案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完整性,实施的集中检查。 (2)抽查 抽查是指公司对下属单位咨询过程的规范性情况,进行的监督抽查。 (3)专项稽查 专项稽查是指公司依据投诉、举报和重大质量事故,进行的专门监督检查。 2、监管检查结果的评价办法 公司综合了影响咨询质量的各种因素,制定了执业质量检查评价的评分标准。检查评分实行百分制,得分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60分至80分的为合格,80分以上的为优良。对多个项目的质量检查结论,按最低得分项目的得分来确定。 3、监管检查结果的处理 (1)检查情况应形成文字书面意见。检查意见应与被检项目进行充分沟通。被检项目收到检查结果书面意见后10天内,应将项目整改

意见和整改情况回复公司。 (2)单位技术负责人对咨询初步成果审核后,应在《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质量控制流程单》上签署审核意见,并按照《质量检查评分标准》对审核后的咨询初步成果进行评分。咨询成果在三级复核范围内出现的问题,实行质量问题问责制,由复核人员承担责任。 (3)年度检查结果在公司内部进行公布。对获得全公司优良评价第一名的项目,给予奖励。对低于60分和问题严重的下属项目,在下一年度质量检查中需进行复查,同时对其项目参与人员进行处罚。 (4)对获得全公司优良评价第一名的项目组奖励元,其业绩作为执业人员晋升的参考依据。 对低于60分的项目组,对项目参与人员及单位相关负责人的处罚额度为: ①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元; ②项目组专业造价工程师(或造价员)元/人; ③单位技术负责人元/人。 (7)专项稽查检查结果涉及到个人职业道德或造成严重经济损失、名誉损失的,由公司常务质量管理机构按规定程序进行上报并按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置。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