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刺桐杯”优质工程评审规定

泉州市“刺桐杯”优质工程评审规定

发布日期:2013-11-08

总则

一、为提高工程质量安全水平,根据福建省建设厅《福建省创建省优质工程暂行管理办法》(闽建建〔2007〕2号)、《福建省<闽江杯>优质工程奖评审办法》及泉州市建设局《泉州市建筑工程奖优罚劣暂行规定(试行)》精神,制定泉州市“刺桐杯”优质工程(以下简称市优质工程)评审规定。

二、市优质工程奖是泉州市设立的全市建设工程质量最高荣誉奖。获得市优质工程奖的工程称市优质工程。本市行政区域内已建成投入使用的各类建设工程,符合本办法所规定的申报条件的,均可参加评选。

三、市优质工程由主承建单位申报,市住建局委托市质量安全协会每年组织核验一次,核验结果由市质量安全协会汇总报市住建局核查、评审、确认并公布。

四、创建市优质工程的工程项目,应有工程所在地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该工程结构施工质量的现场抽查记录,以验证其验收资料的准确性;应有对抽查的项目是否发现存在重大结构或严重质量缺陷问题的记载;应有所在地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该工程的工程结构质量及单位工程质量综合评价的报告。

创建市优质工程的工程项目,应有监理单位对该工程的工程结构质量及单位工程质量综合评价的报告。

市质量安全协会对创建市优质工程项目的工程结构质量综合评价进行不少于一次的过程抽查评价(高层、超高层、规模较大工程及结构较复杂的工程可分段评价,原则上不超过二次)。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监理单位、市质量安全协会对创优过程检查情况作为市优质工程评选的参考内容之一。

申报条件

五、申报市优质工程的工程项目,应为创优计划报备的、符合建设程序的、经竣工验收的、工程质量达到本办法相关条款规定的新建和扩建工程(具有独立生产能力的,建设规模详见附表1)。

六、工程设计合理、先进,符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有关规定,且无结构隐患和明显的使用功能缺陷。

七、申报市优质工程评选的工程应当创建市级文明工地。

八、申报市优质工程的项目,整体工程质量应符合(附表

2)的要求,专业工程由主管单位或专业协会或质量监督部门认可的优良工程。

九、申报市优质工程的项目,应注重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节能技术产品的应用,注重原材料、过程工序质量控制及功能效果测试。采用性能优良的材料和设备,或经各方确认的样板材料。在进入装饰装修阶段应建立样板工程制度,并提供样板工程先行施工及验收记录和音像材料。

十、申报市优质工程的项目,应根据工程特点,按照工程部位、系统进行施工现场质量保证条件、性能检测、质量记录、尺寸偏差及限值实测、观感质量等项目的评价。评价标准按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和本省相关规定执行。市政、园林工

程和专业工程按其相关的国家标准规范进行评定。评价情况应与实物质量相符,不得闭门造车、弄虚作假。

十一、单体住宅、带商场的住宅、商务写字楼及公共建筑等工程,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完成的基本要求(涉及变更和审图的,应按规定办理;安装工程功能应完整,不得随意甩漏项):(一)单体住宅工程室内初装饰装修应按图(经图审合格的图纸)施工全部到位。

(二)带商场的单体住宅工程,其住宅部份建筑面积原则上应占总建筑面积的70%以上。商场部份的装修应按图施工全部到位,且已交工验收,若有设计变更的,应出具按规定的变更证明。

(三)商务写字楼工程应按图全部施工到位,且已交工验收,室外装饰装修全部到位,室内装饰装修达建筑总面积的60%及其以上,其中电梯前室、疏散通道、楼梯间和卫生间的装饰装修应完成,消防通过验收。

十二、申报市优质工程的主承建单位和参建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主承建单位:

(一)在以安装工程为主体的工业建设项目中,承担了主要生产设备和管线、仪器仪表、电气设备的安装;在以土建工程为主体的工业建设项目中,承担了主厂房和其他与生产相关的主要建筑物、构筑物的施工。

(二)在交通、水利、市政和园林工程中,承担了主体工程和工程主要部位的施工。

(三)在公共建筑和住宅工程中,承担了主体结构和部分装饰装修的施工。

(四)两家以上施工企业联合承包一项工程,并签订有联合承包合同,可以联合申报市优质工程。住宅小区或小区组团如果由多家施工企业共同完成,应由完成工作量(按建筑面积计)最多的企业申报。

参建单位:

一项工程允许有2—3家施工企业申请作为市优质工程评选的主要参建单位。主要参建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与总承包企业签订了分包合同。

(二)完成的工作量占工程总量的20%以上。

(三)完成的单位工程或分部工程的质量全部达到优良等级。

申报程序

十三、拟申报市优质工程的施工单位,应当在地基基础子分部工程验收前填写《泉州市优质工程创建活动备案登记表》(附件6),报工程所在地行业主管部门、市住建局和市质量安全协会备案。

十四、已创优备案的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申报单位填报《泉州市<刺桐杯>优质工程申报表》(详见附件5)报送市质量安全协会。住宅小区由总承包企业或工程的主承建企业申报,交通工程中的公路项目由项目法人组织申报,申报的工程(非专业工程)由各县(区、市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审核后推荐,专业工程必须由行业主管单位或专业协会审核后推荐。

申报市优质工程的主要参建单位,由主承建单位一同申报。

十五、申报资料的内容和要求:

(一)泉州市《刺桐杯》优质工程申报表一式两份;

(二)申报资料总目录(详见附表3)并注明各类资料份数。

十六、市质量安全协会秘书处依据本办法对所有申报工程的资料进行初审,并将不符合申报条件的工程告知申报单位。

工程核验

十七、市质量安全协会于每年第四季度组织专家现场核验,并将核验结果汇总上报市住建局。

现场核验专家在专家库中随机确定,市质量安全协会可以根据需要,设立若干核验小组(或专业小组),每个核验小组设小组长1名、组员若干名,专业应搭配合理。

核验小组的成员,原则上采取定期轮换制和项目回避制度,核验组成员不得对所咨询的工程进行核验。

十八、工程核验程序:

(一)召开座谈会,听取建设单位、建设监理单位、用户代表、县(区、市)工程质协、工程所在地监督机构对工程质量的意见,分析用户及相关单位对工程质量的满意程度,申报单位有关人员应回避。

(二)申报单位简要介绍工程质量特点、难点以及质量保证的措施,并提供图像(10-20张)幻灯片光盘(应突出结构工程施工过程的实际质量控制情况)。

(三)核验组实地核验工程的观感质量,并进行实测实量。凡是核验组要求查看或抽测的工程部位,相关单位应予以配合,现场应提供必要的实测仪器设备。

(四)查阅有关工程技术、质量保证资料;按照有关规定是原件的,必须提供原件或由档案管理部门在复印件上盖章确认;获奖情况应有获奖证书原件。

(五)特色工程等加分规定(详见附表4)。

(六)核验采取量化评分办法。凡经核验组核验的工程结构质量综合评价及单位工程质量综合评价均达88分以上的工程,其核验结果计分及权重值分配如下:

1、工程结构质量综合评价核验得分P1=(A1+B1+C1+D1),其中:A1为由核验组核验评价得分权重值30%的分值;B1为县(区、市)质量监督站评价核查得分权重值50%的分值;C1为监理单位评价得分权重值20%的分值;D1为特色工程等加分。

2、单位工程质量综合评价核验得分P2=(A2+B2+C2+D2),其中:A2为由核验组核验评价得分权重值85%的分值;B2为县(区、市)质量监督站评价核查得分权重值10%的分值;C2为监理单位评价得分权重值5%的分值;D2为特色工程等加分。(七)核验小组内部评议,提出书面核验情况材料并向市优质工程专家评审组报告。

组织评审

十九、市住建局接到市质量安全协会汇总上报的核验情况后,可组织专家抽查核查。

二十、市住建局成立市优质工程评审组,组长由市住建局分管副局长担任,成员由市住建局有关科、站负责人和总工办、市质量安全协会专家组成(13-19人)。市优质工程评审程序如下:(一)听取现场核验情况和抽查核查情况汇报;

(二)市优质工程评审组审阅推荐工程的申报资料;

(三)市优质工程评审组评议;

(四)进行无记名投票,投票结果当场统计、公布。

(五)讨论确定推荐上报参评省优质工程项目名单。

市优质工程评审组邀请驻市建设系统监察室到会监督。

市优质工程的评审工作必须坚持标准、严格、认真、公正、公平的原则。市优质工程评审组成员不得委派代表出席。评选的工程应获得到会评审组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的赞同票方为评审通过。

二十一、公示。市优质工程评审组评审通过的工程项目,应当在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二十二、公布表彰。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公示期间出现异议但经复查不影响评审结果的项目,市住建局予以确认并公布表彰。

纪律和奖励

二十三、申报市优质工程的单位不得弄虚作假,不得请客送礼,不得干扰现场核验和评审的正常工作。违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取消申报和获奖资格。以上行为情节严重的或隐瞒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停止该企业三年申报市优质工程的资格。

二十四、现场核验和评审组人员必须秉公办事、廉洁自律,坚持标准,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不得收受申报单位和有关人员的礼品、礼金。对违者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十五、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复制市优质工程奖杯和奖状证书。违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二十六、对荣获市优质工程的单位,颁发市优质工程奖杯、奖状证书。

附则

二十七、不列入评选范围的工程:

(一)曾申报市优质工程,但未被评选上的工程;

(二)军事工程及保密工程;

(三)因质量问题被部、省、市处罚或记入不良记录的工程;

(四)因质量问题存在群体投诉造成恶劣影响的工程;

(五)违反《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第3.4.4条规定的,不进行优良评价;

(六)违反国家政策等其他不宜评审的工程。

二十八、对获市优质工程称号的工程,若发现有影响结构安全的工程质量问题,市质量安全协会有权提请批准机关撤消该工程获奖称号的决定。

二十九、本规定授权市质量安全协会解释。

三十、本规定施行时,以前的评优规定同时废止。

附表1:申报泉州市“刺桐杯”优质工程工程项目应具备的规模附表2:申报泉州市“刺桐杯”优质工程项目整体质量标准

附表3:申报资料总目录表

附表4:特色工程等加分规定

附表5:泉州市“刺桐杯”优质工程申报表

附表6:泉州市优质工程创建活动登记表

附表1:

申报泉州市“刺桐杯”优质工程

附表2:

申报泉州市“刺桐杯”优质工程

附表3:

申报资料总目录表

附表4:

特色工程等加分规定

附表5:

泉州市“刺桐杯”优质工程

申报表

项目名称

申报单位(盖章)

参建单位(盖章)

年月日

申报材料及填表说明

1、凡申报泉州市“刺桐杯”优质工程项目,都要如实地填写此表。

2、项目名称填写全称,建设地点和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单位的地址、联系人、电话号码、邮政编码等必须填写详细。建设性质栏填写新建、扩建工程。

3、申报理由:根据申报条件,对申报工程予以说明。

4、勘察设计主要优缺点栏,填写内容要突出特点,•如可行性研究总体规划和设计中所采用的新结构、新技术、新工艺的具体内容以及主要优缺点。

5、施工主要优缺点栏,•要突出填写保证工程质量的施工组织措施和所采用的先进施工技术、施工工艺的具体内容以及存在的缺点。

6、主要经济效益栏,填写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后,达到设计能力、投资回收等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情况。

7、单位工程、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评定结果栏,填写优良和合格。

8、每个项目按申报材料要求附工程彩色及黑白照片各一套(不需每表附一套)。

9、工业建设项目及专业建设项目在填表时,•其中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评定情况及分部或部位工程质量验收评定情况,这两张表不适合时,可自行补充和修改。

10、申报材料应附地基及桩基工程、结构工程评价及工程结构综合评价、单位工程综合评价情况;县(市、区)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巡查情况评价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协会对评价抽查情况。

11、申报材料应附“文明工地达标考评”情况。

12、申报材料应附消防专项验收报告及室内环境检测报告。

13、音像材料、VCD光盘一盘。

工程质量验收评定情况

泉州市“刺桐杯”优质工程评审规定

泉州市“刺桐杯”优质工程评审规定 发布日期:2013-11-08 总则 一、为提高工程质量安全水平,根据福建省建设厅《福建省创建省优质工程暂行管理办法》(闽建建〔2007〕2号)、《福建省<闽江杯>优质工程奖评审办法》及泉州市建设局《泉州市建筑工程奖优罚劣暂行规定(试行)》精神,制定泉州市“刺桐杯”优质工程(以下简称市优质工程)评审规定。 二、市优质工程奖是泉州市设立的全市建设工程质量最高荣誉奖。获得市优质工程奖的工程称市优质工程。本市行政区域内已建成投入使用的各类建设工程,符合本办法所规定的申报条件的,均可参加评选。 三、市优质工程由主承建单位申报,市住建局委托市质量安全协会每年组织核验一次,核验结果由市质量安全协会汇总报市住建局核查、评审、确认并公布。 四、创建市优质工程的工程项目,应有工程所在地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该工程结构施工质量的现场抽查记录,以验证其验收资料的准确性;应有对抽查的项目是否发现存在重大结构或严重质量缺陷问题的记载;应有所在地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该工程的工程结构质量及单位工程质量综合评价的报告。 创建市优质工程的工程项目,应有监理单位对该工程的工程结构质量及单位工程质量综合评价的报告。

市质量安全协会对创建市优质工程项目的工程结构质量综合评价进行不少于一次的过程抽查评价(高层、超高层、规模较大工程及结构较复杂的工程可分段评价,原则上不超过二次)。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监理单位、市质量安全协会对创优过程检查情况作为市优质工程评选的参考内容之一。 申报条件 五、申报市优质工程的工程项目,应为创优计划报备的、符合建设程序的、经竣工验收的、工程质量达到本办法相关条款规定的新建和扩建工程(具有独立生产能力的,建设规模详见附表1)。 六、工程设计合理、先进,符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有关规定,且无结构隐患和明显的使用功能缺陷。 七、申报市优质工程评选的工程应当创建市级文明工地。 八、申报市优质工程的项目,整体工程质量应符合(附表 2)的要求,专业工程由主管单位或专业协会或质量监督部门认可的优良工程。 九、申报市优质工程的项目,应注重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节能技术产品的应用,注重原材料、过程工序质量控制及功能效果测试。采用性能优良的材料和设备,或经各方确认的样板材料。在进入装饰装修阶段应建立样板工程制度,并提供样板工程先行施工及验收记录和音像材料。 十、申报市优质工程的项目,应根据工程特点,按照工程部位、系统进行施工现场质量保证条件、性能检测、质量记录、尺寸偏差及限值实测、观感质量等项目的评价。评价标准按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和本省相关规定执行。市政、园林工

泉州市刺桐杯奖优质工程评审办法

泉州市刺桐杯奖优质工 程评审办法 文稿归稿存档编号:[KKUY-KKIO69-OTM243-OLUI129-G00I-FDQS58-

泉州市《刺桐杯》奖(优质工程)评审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福建省建设厅《福建省创建省优质工程暂行管理办法》(闽建建〔2007〕2号)、《福建省《闽江杯》优质工程奖评审办法》及泉州市建设局《泉州市建筑工程奖优罚劣暂行规定(试行)》精神,泉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协会(以下简称市质量安全协会)制定泉州市《刺桐杯》奖(优质工程)(以下简称市优质工程)评审办法。 第二条市优质工程奖是泉州市设立的全市建设工程质量最高荣誉奖。获得市优质工程奖的工程称市优质工程。本市行政区域内已建成投入使用的各类建设工程,符合本办法所规定的申报条件的,均可参加评选。 第三条市优质工程由主承建单位申报,市质量安全协会每半年组织评审一次,评审结果由市质量安全协会公示后报市建设局核查、批复。 第四条加强市优质工程创建活动过程的管理指导。创建市优质工程的工程项目,应有工程所在地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该工程结构施工质量的现场抽查记录,以验证其验收资料的准确性。多层建筑至少抽查一次,高层、超高层、规模较大工程及结构或功能较复杂的工程应增加抽查次数。应有对抽查的项目是否发现存在重大结构或严重质量缺陷问题的记载。 创建市优质工程的工程项目, 应有监理单位对该工程的工程结构质量及单位工程质量综合评价的报告。 市质量安全协会对创建市优质工程项目的工程结构质量综合评价进行不少于一次的过程抽查评价(高层、超高层、规模较大工程及结构较复杂的工程应增加次数)。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监理单位、市质量安全协会对创优过程检查情况作为市优质工程评选的参考内容之一。 第二章申报条件

项目经理个人简历表格2015项目经理个人简历表格2016

项目经理个人简历表格2015项目经理 个人简历表格2016 在编写个人简历中其实是很忌讳提到薪水的,所以很确定的告诉广大求职者在简历中并不适合提到简历,当然如果你自身条件非常优秀让用人单位觉得你是不可多得的人才的话,也可以在简历中明确说出你理想的薪水是多少。薪水是可以商量的,可以在面试中提出,如果不满意可以跟招聘官商量,不用在简历中提到一锤定死。 在个人简历中不建议提到薪水其一是说如果通过投简历而获得面试的机会,就可以在面试时双方面谈薪水的问题,不管哪方不满都能够商量。其二是招聘官很反感在应聘者的个人简历中看到薪水要求,如今很多用人单位都有多劳多得的政策,资薪报酬是根据员工的工作能力发放的,应聘只是第一步,还没做什么就开始谈报酬让很多招聘官觉得很厌恶。 基本信息个人相片姓名:fwdq 性别:男民族:汉族出生年月:1971年12月18日证件号码:婚姻状况:已婚身高:168cm 体重:65kg 户籍:福建泉州现所在地:福建泉州毕业学校:武汉理工大学学历:专科专业名称:土建类建筑工程施工技术毕业年份:

2015年工作经验:二十年以上最高职称:中级职称求职意向职位性质:全职职位类别:工程/机械/模具建筑装饰工程 房地产职位名称:技术负责人,生产经理,项目经理; 工作地区:福建-莆田市区,福建-莆田城厢区,福建-莆田涵江区,福建-莆田荔城区,福建-莆田秀屿区,福建-莆田仙游县,福建-厦门市,福建-宁德市,福建-武夷山市,福建-龙岩市,福建-南平市,福建-三明市,福建-漳州市,福建-安溪,福建-南安市,福建-福州市,福建-福清市,福建-长乐市,福建-泉州市,福建-石狮市,福建-晋江市; 待遇要求:(面谈)元/月可面议; 需要提供住房到职时间:可随时到岗教育培训教育背景:时间所在学校学历1990年9月- 1993年7月厦门市建筑工程中等专业学校中专2013年3月- 2015年9月武汉理工大学专科工作经历所在公司:福建省闽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时间范围:2011年3月- 2013年2月公司性质:股份制企业所属行业:建筑、房地产、物业管理、装潢担任职位:生产经理工作描述:工作职责: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施工质量,施工工期,施工成本的控制。与设计单位,监理单位进行有效沟通,及时解决施工中遇到的各类问题。工作业绩:按施工合同的要求如期完成施工任务。项目获得泉州市“刺桐杯”优质工程奖,泉州市安全文明示范工地。离职原因:项目完成所在公司:福建省惠

泉州市创建市优质工程管理暂行规定

泉州市创建市优质工程管理暂行规定 一、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项目创建市优质工程活动,适用本规定。 前款所称市优质工程是指具有肯定建设规模,工程施工质量经市工程建设质量平安协会评审,由市建设局复查、确认并公布的优质工程。 前款所称肯定建设规模的详细标准应符合市建设工程质量平安协会负责制定的《泉州市(刺桐杯)优质工程评审方法》的详细规定。 二、市建设局负责市优质工程创建管理工作。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市优质工程创建的监督管理工作。 三、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要树立质量品牌意识,下列建设项目应当大力开展市优质工程创建活动。 (一)标记性、纪念性建筑物,中型以上(含中型)公共建筑和政府投融资建设工程,应当创建市优质工程。 (二)一级房地产开发企业,每年度新开工项目应当至少创建二项市优质工程,二级房地产开发企业,每年度新开工项目应当至少创建一项市优质工程;其它房地产开发企业应主动创建市优质工程。 四、创建市优质工程应严格执行国家和省现行有关工程标准规范以及我市工程建设有关规范性文件。 市优质工程评价详细评价标准应按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泉州市(刺桐杯)优质工程评审方法》和本市相关规定执行。 创建市优质工程的质量限制重点应突出原材料、过程工序质量限制及功能效果测试。市优质工程应当采纳性能优良的材料和设备,或经各方确认的样板材料。 五、创建市优质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应当按有关规定创建市级文明工地,未被评为市级文明工地的,不得参与市优质工程评比;属于房屋建筑的,必需评为市优质结构工程方可参与市优质工程评比。 六、市优质工程应当实行优质优价。优良工程增加费按分部分项工程费乘以费率在其他措施费中列项计算。 招标人在编制预算造价(招标限制价)时,市优质工程增加费费率的详细标准按省优质工程创建增加费总额测算方法(详见附件1)的80%进行测算,并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费率限制在2%-5%范围内,详细如下: 1

泉州市《刺桐杯》奖(优质工程)评审办法

泉州市《刺桐杯》奖(优质工程)评审办法

泉州市《刺桐杯》奖(优质工程)评审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福建省建设厅《福建省创建省优质工程暂行管理办法》(闽建建[2007]2号)、《福建省《闽江杯》优质工程奖评审办法》及泉州市建设局《泉州市建筑工程奖优罚劣暂行规定(试行)》精神,泉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协会(以下简称市质量安全协会)制定泉州市《刺桐杯》奖(优质工程)(以下简称市优质工程)评审办法。 第二条市优质工程奖是泉州市设立的全市建设工程质量最高荣誉奖。获得市优质工程奖的工程称市优质工程。本市行政区域内已建成投入使用的各类建设工程,符合本办法所规定的申报条件的,均可参加评选。 第三条市优质工程由主承建单位申报,市质量安全协会每半年组织评审一次,评审结果由市质量安全协会公示后报市建设局核查、批复。 第四条加强市优质工程创建活动过程的管理指导。创建市优质工程的工程项目,应有工程所在地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该工程结构

施工质量的现场抽查记录,以验证其验收资料的准确性。多层建筑至少抽查一次,高层、超高层、规模较大工程及结构或功能较复杂的工程应增加抽查次数。应有对抽查的项目是否发现存在重大结构或严重质量缺陷问题的记载。创建市优质工程的工程项目,应有监理单位对该工程的工程结构质量及单位工程质量综合评价的报告。 市质量安全协会对创建市优质工程项目的工程结构质量综合评价进行不少于一次的过程抽查评价(高层、超高层、规模较大工程及结构较复杂的工程应增加次数)。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监理单位、市质量安全协会对创优过程检查情况作为市优质工程评选的参考内容之一。 第二章申报条件 第五条申报市优质工程的工程项目,应为创优计划报备的、符合建设程序的、经竣工验收的、工程质量达到本章程相关条款规定的新建和扩建工程(具有独立生产能力的,建设规模详见附表1)。 第六条工程设计合理、先进,符合《工程建

质量目标及各分部分项工程质量保证措施

质量目标及各分部分项工程质量保证措施 施工质量保证体系是企业质量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为确保企业质量方针和本工程质量目标如期实现,本项目部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建立健全质量管理的相关部门,配备满足需要的各专业工长、质监员、安全员、试验员、测量员、内业技术员、材料员等人员,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组织机构。本项目部将严格执行企业质量体系程序文件,确保施工中每一过程都处于受控状态,并为此提供充分的资源。 1.1.1 工程施工质量目标、体系 1.1.1.1 质量目标 合格、一次性验收合格率100%;泉州市“刺桐杯”优质工程奖。 1.1.1.2 质量保证体系 施工质量保证体系是确保工程施工质量的管理要素,而整个质量保证体系又可分为施工质量管理体系、施工质量控制体系两大部分。本工程将积极贯彻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标准。 1、施工质量管理体系 施工质量管理体系是整个施工质量控制的关键,而本工程质量的优劣是对项目班子质量管理能力的最直接的评价,同样质量管理体系设置的科学性对质量管理工作的开展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1)质量管理组织机构 施工质量的管理组织是确保工程质量的保证,其设置的合理、完善与否将直接关系到整个质量保证体系能否顺利地运转及操作,在本工程中,我们将成立合理的组织机构来全面地进行质量的管理及控制。质量管理体系见下图。

质量管理体系图 (2)质量管理职责 施工质量管理组织体系中最重要的是质量管理职责,施工质量管理组织机构中各部门只有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位,才能有效管理,才能将质量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①项目经理的质量职责 对整个工程的质量全面负责,并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平衡进度计划,经济效益等各项指标的完成,并督促项目所有管理人员树立质量第一的观念,确保项目《质量保证计划》的实施与落实。 ②项目总工程师的质量职责 项目总工程师确保按照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标准要求建立、实施和保持项目部质量体系;经常向项目经理报告质量体系的运行情况,以作为质量体系改进的基础。同时,作为总工程师应组织编写审核各种方案、作业指导书、施工组织设计等,主持质量分析会,监督各施工管理人员质量职责的落实。 ③项目副经理质量职责 项目副经理作为负责生产的主管领导,把工程质量放在首位,在布置施工任 各施工层 项目施工管理人员 项目经理 项目总工程师 项目副经理 项目部质检人员 质量总监 总包负责人 技术质量工程师 各分包单位 上级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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