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料与产品管理规程

物料与产品管理规程
物料与产品管理规程

物料与产品管理规程

江西省芙蓉药业有限公司GMP文件

管理标准文件(五)

物料与产品管理规程

江西省芙蓉药业有限公司发布

前言

江西省芙蓉药业有限公司是一家从事中成药制剂生产为主的现代药品生产企业,企业最早的前身是国营江西会昌制药厂,1996年企业合资重组更名为江西侨业制药有限公司,2003年,江西侨业制药有限公司与福建省力菲克药业有限公司合资并迁址到会昌县燕子窝工业园进行GMP异地改造,同时更名为江西省力菲克药业有限公司,并按GMP的要求制定了GMP规范化管理所需药品生产和质量管理文件。2004年11月12日,在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公司顺利通过了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的药品GMP现场认证,并获得药品GMP认证证书(证书号:赣

F0091 )。2009年10月 18日,公司再次通过了省局组织的五年到期GMP再认证,证书号为:赣K0320。在多次GMP认证或跟踪检查之后,我司根据专家的意见对部分药品生产和质量管理文件进行了合理的修订,但部分文件仍存在可操作性不强等缺陷,与新版GMP的要求还有较大的差距。据此,公司领导组织有关人员对现行文件进行了全面的审核,并要求结合新版GMP的实施对有关文件进行必要的修订或整体修改。根据审核结果,经多次讨论和反复论证,为使制定的GMP文件更具可操作性及符合新版GMP的要求,决定对现行文件进行整体修改。本版文件即为修改后的文件。

确认与验证管理规程编号为: SMP /QR/〇〇〇/??

确认与验证管理规程修订版本号,以数字表示确认与验证管理规程编号流水号,以数字表示确认与验证管理规程亚分类代号

管理标准文件代号

修订版本号00表示按新版GMP要求制定的文件初始版本号,01为第一次修订版本号,02为第二次修订版本号,以此类推。

本标准由质量部组织起草

本标准由质量部负责审核

本标准由质量管理负责人批准

文件目录

1 制定目的为规范物料与产品管理,防止差错、污染、交叉污染、混淆,保证产品质量,特制定本规程。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原料(原药材、中药饮片、化学原料药、中药提取物)、辅料、包装材料、中间产品或待包装产品、成品及其它物料的采购、接收、贮存、发放、使用和发运等方面的管理。 3 职责要求

所有参与物料与产品管理活动的人员对实施本规程负责,相关部门负责人负责监督检查,质量部部长负责抽查执行情况。

4 规程内容

4.1 应按要求制定物料与产品管理相关流程,确保做到规范购入、合理贮存、控制放行、有效追溯。

4.2 物料存放或使用的现场应始终保持整齐规范、区位明确、标识清楚、卡物相符,保证物料的输入、输出整个过程无差错、不混淆、无污染现象发生。

4.3 应当严格执行物料和产品管理的相关操作规程,确保物料和产品的正确接收、贮存、发放、使用和发运,防止污染、交叉污染、混淆和差错。物料和产品的处理应当按照操作规程或工艺规程进行,并有记录。

4.4 药品生产所用的原辅料、与药品直接接触的包装材料应当符合相应的质量标准。药品上直接印字所用油墨应当符合食用标准要求。

4.5 进口原辅料应当符合国家相关的进口管理规定。

4.6 物料供应商的确定及变更应当进行质量评估,并经质量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采购。

4.7物料和产品的运输应当能够满足其保证质量的要求,对运输有特殊要求的,在入库前或发货前应当对其运输条件予以确认。

4.8 原辅料、与药品直接接触的包装材料和印刷包装材料的接收应当有操作规程,所有到货物料均应当检查,以确保与订单一致,并确认供应商已经质量管理部门批准。采取核对或检验等适当措施确认每一包装内的原辅料正确无误。

4.9 到库物料的外包装应当有标签,并注明规定的信息。必要时,还应当进行清洁,发现外包装损坏或其它可能影响物料质量的问题,应当向质量管理部门报告并进行调查和记录。

4.10 物料的接收和成品生产后应当及时按照待验管理,直至放行。一次接收数个批次的物料,应当按批取样、检验、放行。

4.11 物料和产品应当根据其性质有序分批贮存和周转,发放及发运应当符合先进先出和近效期先出的原则。

4.12 仓储区内的原辅料应当有适当的标识,并至少标明下述内容:

4.12.1 指定的物料名称和企业内部的物料代码;

4.12.2 企业接收时设定的批号;

4.12.3 物料质量状态(如待验、合格、不合格、已取样);

4.12.4 有效期或复验期。

4.13 只有经质量管理部门批准放行并在有效期或复验期内且贮存期间贮存条件相符、未被污染的原辅料方可使用。贮存期间发现对质量有不良影响的特殊情况应当进行复验。

4.14 应严格按照相关操作规程进行配料,核对物料后,精确称量或计量,并作好标识。

4.15 配制的每一物料及其重量或体积应当由他人独立进行复核,并有复核记录,

4.16 用于同一批药品生产的所有配料应当集中存放,并作好标识。

4.17 中间产品和待包装产品应当在适当的条件下贮存。

4.18 中间产品和待包装产品应当有明确的标识,并至少标明下述内容:

4.18.1 产品名称和企业内部的产品代码;

4.18.2 产品批号;

4.18.3 数量或重量(如毛重、净重等);

4.18.4 生产工序(必要时);

4.18.5 产品质量状态(必要时,如待验、合格、不合格、已取样)。

4.19 与药品直接接触的包装材料和印刷包装材料的管理和控制要求与原辅料相同。

4.20 应按照有关操作规程规范印刷包装材料的设计、审核、批准,确保印刷包装材料印刷的内容与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一致,并建立专门的文档,保存经签名批准的印刷包装材料原版实样。

4.21包装材料应当由专人按照操作规程发放,并采取措施避免混淆和差错,确保用于药品生产的包装材料正确无误。

4.22 印刷包装材料的版本变更时,应当采取措施,确保产品所用印刷包装材料的版本正确无误,并及时将作废的旧版印刷模版收回,予以销毁。

4.23 印刷包装材料应当设置专门区域妥善存放,未经批准人员不得进入。切割式标签或其他散装印刷包装材料应当分别置放于密闭容器内储运,以防混淆。

4.24 印刷包装材料应当由专人保管,并按照操作规程和需求量发放。

4.25 每批或每次发放的与药品直接接触的包装材料或印刷包装材料均应当有识别标志,标明所用产品的名称和批号。

4.26 过期或废弃的印刷包装材料应当予以销毁并记录。

4.27 成品放行前应当待验贮存,其贮存条件应当符合药品注册批准的要求。

4.28 特殊管理的物料和产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包括药材)、放射性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及易燃、易爆和其他危险品)的验收、贮存、管理除应符合上述要求外还应当执行国家有关的规定。

4.29 不合格的物料、中间产品、待包装产品和成品的每个包装容器上均应当有清晰醒目的标志,并在隔离区内妥善保存。

4.30 不合格的物料、中间产品、待包装产品和成品的处理应当经质量管理负责人批准,并有记录。

4.31 产品回收需经预先批准,并对相关的质量风险进行充分评估,根据评估结论决定是否回收。回收应当按照预定的操作规程进行,并有相应记录。回收处理后的产品应当按照回收处理中最早批次产品的生产日期确定有效期。对退货进行回收处理时,回收后的产品应当符合预定的质量标准和本条款的要求。

4.32 制剂产品不得进行重新加工。不合格的制剂中间产品、待包装产品和成品一般不得进行返工。只有不影响产品质量、符合相应质量标准,且根据预定、经批准的操作规程以及对相关风险充分评估后,才允许返工处理。返工应当有相应记录。

4.33 对返工或重新加工或回收合并后生产的成品,质量管理部门应当考虑需要进行额外相关项目的检验和稳定性考察。

4.34 应按要求建立药品退货的操作规程,并有相应的记录,内容至少应当包括:产品名称、批号、规格、数量、退货单位及地址、退货原因及日期、最终处理意见。同一产品同一批号不同渠道的退货应当分别记录、存放和处理。

4.35 只有经检查、检验和调查,有证据证明退货质量未受影响,且经质量管理部门根据操作规程评价后,方可考虑将退货重新包装、重新发运销售。评价考虑的因素至少应当包括药品的性质、所需的贮存条件、药品的现状、历史,以及发运与退货之间的间隔时间等因素。不符合贮存和运输要求的退货,应当在质量管理部门监督下予以销毁。对退货质量存有怀疑时,不得重新发运。

4.36 退货处理的过程和结果应当有相应的记录。

1 制定目的为确保公司所有物料及产品的编码方法规范化,便于物料与产品的在库管理,保证公司的物料与产品得到有效的控制,避免差错发生,特制定本规程。

2 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物料与产品管理所涉及的原料(原药材、中药饮片、化学原料药、中药提取物)辅料、包装材料、中间产品、产品(成品)等的分类编码管理。

3 职责要求

仓库主任、仓管员对实施本规程负责,生产部负责人负责监督检查,质量部部长负责抽查执行情况。

4 规程内容

4.1 物料(产品)代码编制

4.1.1 概述

物料(产品)代码也称物料(产品)编码或物料(产品)号,是物料(产品)的标识,是对每种物料(产品)使用无含义的顺序数字的唯一编号,主要用于记录在生产活动中运动的物料(产品),是人和计算机使用所有其他数据元素的基础。

4.1.2 编码原则

不同的物料(产品)其代码应有所不同,编码必须具有唯一性;编码位数有一定限制,简短为易;编码应是无含义的顺序数字编码;物料(产品)代码应具有稳定性,每种物料(产品)应有一个特定的代码,且不得因物料(产品)的有无而随意更改或删除。

4.1.3 编码方法

本公司物料(产品)代码一律采用×〇〇〇格式进行编码,具体见以下图示: × 〇〇〇

物料(产品)代码顺序数字,由3位数组成,从001,999中选取

物料(产品)类别代号,以大写汉语拼音字母表示

4.1.3.1 左边的×为物料(产品)类别代号,以具有代表性的一个大写汉语拼音字母表示,具体按表1中有关规定执行。

4.1.3.2 右边三个〇〇〇为同一类别物料(产品)的编号顺序数字,以三位数表示。

4.1.4 公司现有物料(产品)代码

4.1.4.1 按上述编码方法对公司现有原料(原药材、中药饮片、化学原料药、中药提取物)、辅料、包装材料、中间产品、产品等进行编码,确保一物一码。

4.1.4.2 各物料(产品)具体代码见附件1,6。

4.2 物料(产品)入库编号编制

4.2.1 概述

为规范物料(产品)的入库管理,使物料(产品)的管理活动井然有序和可追溯,我们需对入库物料(产品)进行统一编号,且编号应能表明物料(产品)的进厂时间(生产时间)、累计次数(批次)。物料(产品)入库编号由仓管员根据物料(产品)入库编号方法给定,由质量部负责日常监督检查。

4.2.2 物料入库编号方法

本公司所有物料入库一律采用×〇〇〇-??????格式进行编号,具体见以下图示: ×〇〇〇-??????

物料编号(流水号)或批号,由6位数组成。

3位数组成

4.2.2.1 左边的×〇〇〇为公司内部使用的物料代码,应与附件1,附件6中的代码保持一致。

4.2.2.2 中间的????表示:物料入库的年月;中间产品、产品生产的年月;

4.2.2.3 最右边的??表示:物料当月入库批次数;中间产品、产品当月生产流水号;

4.2.2.4 物料代码与物料编号或批号之间用“-”线分隔开。

4.2.3 物料入库编号范例

4.2.3.1 原料(原药材、中药饮片、化学原料药、中药提取物)入库编号

Y001-130502

表示:药材(原药材),笔管草,2013年5月入库,月累计入库2次。

4.2.3.2 辅料入库编号:

F001-130502

表示:辅料类,蜂蜜,2013年5月入库,月累计入库2次。

4.2.3.3包装材料入库编号:

B001-130502

表示:包装材料,通脉降脂片纸箱,2013年5月入库,月累计入库2次。

4.2.3.4中间产品入库编号:

Z001-130502

表示:中间产品,通脉降脂片药粉,2013年5月生产第2批次。 4.2.3.5 产品(成品)入库编号:

C001-130502 表示:产品(成品),阿胶补血口服液(10ml×12支×48盒),2013年5月生产第2批次。 4.3 物料(产品)分类编号注意事项

4.3.1 物料(产品)名称必须与质量标准名称一致。

4.3.2 同一次入库的同一种物料若有不同批号时,应按不同批号分别编制入库编号。

4.3.3 如入库物料本身有批号,则该物料在库管理时应以该批号作为物料先进先出等管理的控制依据;当入库物料无批号时,则物料入库编号作为批号使用,并作为在库物料管理的控制依据。 4.3.4物料(产品)入库编号一经确定,在各生产环节或其他管理活动中不得擅自更改。 4.3.5 当生产品种发生改变,应由生产部在工艺规程确定前根据生产需要修订物料(产品)代码,及时向其他部门提供新增物料(产品)的代码,并立即更换代码表。

附件1:原料(原药材、中药饮片、化学原料药、中药提取物)代码一览表

附件2:辅料代码一览表

附件3:包装材料代码一览表(1)

附件3:包装材料代码一览表(2)

附件3:包装材料代码一览表(3)

附件3:包装材料代码一览表(4)

附件4:中间产品代码一览表

附件5:产品(成品)代码一览表(1)

1 制定目的为规范物料采购管理,保证物料供应系统的相对稳定,确保用于生产的物料能够达到规定的标准,特制定本规程。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生产所需原料、辅料、包装材料采购及供应的管理。

3 职责要求

供应部负责人、采购员对本规程的实施负责,质量管理负责人、生产管理负责人负责对本规程实施的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4 规程内容

4.1 物料供应商的确定

依据《供应商评估和批准管理规程》,由质量部、供应部、生产部等部门对公司物料供应商进行考察评估,由质量管理负责人批准后下发执行。

4.2 采购计划

生产部根据销售部提供的销售计划及仓库物料库存情况编制“物料采购计划表”,上报公司领导批准后报供应部,供应部应保质保量,按要求从经过批准的供应商名单中定点采购。采购员应了解所采购物料名称、数量、规格、质量标准,根据物料到货的供货周期,制定采购计划。在制定采购计划时应考虑到在路途的物料数量。

4.3 物料采购周期

供应部根据市场供需、供货时间等情况,协助生产部制订合理储备,存量适宜,不造成积压。供应部会同质量部等相关部门按《供应商评估和批准管理规程》进行现场审计,了解掌握供应商供货能力,物料质量保证情况,争取主动,保证供应。记录访问情况,建立“物料供应商台帐”。采购人员须熟悉供货方单位及基本供货能力,采购资金预算、使用情况,根据以上标准,确定物料的采购周期。

4.4 供货合同

供应部从批准的物料供应商中筛选出最终供应厂商,供货厂家确定后,供应部拟定供货合同。合同主要内容有:供货厂商全称、物料名称、物料规格、数量、生

产日期(范围)、质量标准、包装要求、运输方式(对运输有特殊要求的物料应在合同中注明,如温湿度控制等)、供货日期、其它协议等。

4.5 采购人员须执行企业规定的采购工作程序,遇有特殊情况,须有批准手续。不得采购未经批准的供应商物料。不符合采购工作程序所采购的物料仓管员有权拒收。

4.6 特殊药品采购:按照《特殊管理物料管理规程》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4.7 危险品的采购

4.7.1 危险品在装卸交接和运输等有关事项应执行现行的《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条例》。

4.7.2 强酸、强碱、腐蚀等其它危险品应注意包装的密封性和包装标识,做好装卸、运输过程中的安全工作。

4.8 标准品、对照品、检定菌、培养基与检验用化学试剂、试液的采购

4.8.1 标准品、对照品应采购经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标定的标准品、对照品。

4.8.2 特殊情况如需采购进口的标准品、对照品或试剂、试液时,应从具有进出口资质的单位采购。

4.8.3 需要在冷处贮存的标准品、对照品、检定菌等在运输过程中应有冷藏保护措施。

4.8.4 检定菌应按菌种号采购,应采购经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生产的检定菌。

4.8.5 培养基应定点从有生产资质的单位采购,不宜随意变化,若变更供应商时,供应部应及时通知质量部进行确认。

4.8.6 用于定量分析的分析纯、优级纯化学试剂试液应从规模较大、生产质量有保证的单位采购。

4.9 不合格物料的退货:供应部应及时与供应商联系办理,有质量争议时,由质量部协助处理。

4.10 主要物料(指原料、辅料、内包装材料、印刷包装材料)采购如需更换供应商,由供应部写出变更申请单,经质量部审核无误后,报质量管理负责人审批,再按《供应商评估和批准管理规程》重新确定新的物料供应商,对主要原辅料变更需报送省局备案。

4.11 采购人员须严格按规定的物料质量标准组织采购。采购的物料应符合质量标准,其包装、标识等由双方商定,但至少应标明品名、批号、厂家等相关信息且不得对物料产生污染或不良影响。采购运输应保证物料在运抵工厂时,符合其质量标准、文字标识清楚,易辨认,具有可追溯性。

4.12 采购注意事项

4.12.1 供需合同先实行短期合同,以免因不合适造成生产的贻误。

4.12.2供需业务中,应不定期进行质量监督检查,随时进行选优劣汰的筛选工作。物料采购经一段时间的考察后,对供货质量好、重合同、守信誉的生产供应商可履行长期合同签订手续。

4.12.3 采购的进口原辅料要向对方索取《进口药品注册证》(或者《医药产品注册证》)复印件、《进口药品批件》复印件;《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或者注明“已抽样”并加盖公章的《进口药品通关单》复印件,上述各类复印件均需加盖供货单位公章。

4.12.4 采购的药品上直接印字所用油墨应符合食用标准要求。

4.12.5 采购的切割式标签或其他散装印刷包装材料要求供货商置于密封容器内储运,以防混淆。

4.13 质量部、生产部应不定期对物料采购情况进行检查。

1 制定目的为规范在库物料状态标识的管理,防止库存物料的混淆,确保产品质量,特制定本规程。

2 使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在库物料(包括原辅包装材料和成品等)状态标识的管理。

3 职责要求

仓库管理员对本规程的实施负责,仓库负责人负责监督检查,质量管理负责人、生产管理

负责人负责抽查执行情况。

4 规程内容

4.1 物料标识分类

物料标识包括物料信息标识和物料质量状态标识两类。

4.1.1 物料信息状态标识

物料信息状态标识有标签和货位卡两种,其目的是避免物料在储存、发放、使用过程中发生混淆和差错,并通过货位卡的作用是物料具有可追溯性。

4.1.1.1 货位卡是用于标志一个货位一单批物料的物料名称、企业内部的物料代码、规格、企业接收时设定的批号、数量、有效期或复验期和来源去向的卡片,是识别货垛的依据,并能记录和追溯该货位的来源和去向。

4.1.1.2 物料标签是标志每一件物料的产品名称、批号和数量的卡片,用于识别单独一件物料或中间产品的依据和标识。

4.1.2 物料质量状态标识

物料的质量情况状态标识分为三类,分别为待检、合格和不合格。并用黄、绿、红三种不同色标来进行醒目区分。

4.1.2.1 待验:黄色色标,其中印有“待验”字样。其含义是:物料在允许投料前所处的搁置、等待检验结果的状态。

4.1.2.2 合格:绿色色标,其印有“合格”字样,其含义是:物料可允许使用或批准放行的状态。

4.1.2.3 不合格:红色色标,其印有“不合格”字样,其含义是:物料不能使用或不准放行的状态。

4.2 管理要求

4.2.1 物料储存区域可以物理区分或者也可以通过状态标识来区分。合格区只能存放质量部检验合格并批准放行的物料。

4.2.2 物料经过质量部门评价合格后,发出物料合格标签,通常要求合格标签贴于每一个包装容器上。对一些大宗原辅料而言,将一托同一批号的物料采用绑带固定并与其他物料分隔开,在此前提下,可以采用一个固定分隔保护好的托盘贴挂一张合格标签的方法,同时规定物料在发放进入车间后,在使用过程中(即部分包装容器巳被使用时)应专人负责保管合格状态标识,防止合格状态标识被混淆和误用。

4.2.3 如果物料评价为不合格,可以在不合格的包装容器上贴上不合格标签,物料管理人员将物料移至不合格区域。如果物料包装上带有生产商的物料状态标签,在贴本企业状态标签时将原状态标签划“× ”或清除或采取其他方式,避免引起混淆。

4.2.4 所有信息标签和状态标识都应放在包装容器的醒目位置,对于物料标识建立定期检查规程,防止标识脱落造成的混淆和差错。

4.5 仓库负责人、质量监督员应定期对在库物料状态标识规范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各类在库物料处于受控状态。

1 目的

为加强特殊管理物料的管理,规范特殊管理物料的购进、贮存、使用等行为,防止特殊管理物料的流失、损毁、被盗与滥用,确保安全,特制定本规程。

2 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公司所涉及特殊管理物料的管理。

3 职责

所有参与特殊管理物料管理活动的人员对实施本规程负责,相关部门负责人负责监督检查,质量部部长负责抽查执行情况。

4 容

4.1 本公司特殊管理物料主要是指麻醉药品、易制毒化学品、医疗用毒性药品(药材)等,具体品种包括:半夏(毒性中药)、水飞雄黄粉(矿物质毒性中药雄黄炮制)及有关化学试剂等。

4.2 特殊管理物料的管理除须执行《物料与产品管理规程》中的有关规定外,还须符合以下要求:

4.2.1三氧化二砷等医疗用毒性药品的购进等应符合《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3号)中的有关规定。

4.2.2 安全管理

企业法定代表人为特殊管理物料生产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各部门应认真执行本管理制度,确保特殊管理物料的安全生产和储存。

4.2.3.1 特殊管理物料专用仓库必须位于库区建筑群之内,不靠外墙,仓库采用无窗建筑形式,整体为钢筋混凝土结构,具有抗撞击能力,入口采用钢制保险库门。储存特殊管理物料必须建立专用账册,做到账物相符。仓库保管人员凭专用单据办理领发手续,详细记录领发料和出入库日期、规格、数量并有经手人签字。特殊管理物料出入仓库,必须由双方当场签字、检查验收。专用账册保存期限应当自药品有效期期满之日起不少于5年。

4.2.3.2 使用特殊管理物料生产普通药品的药品生产企业,应当设立电视监控中心(室),统一管理监控系统与防火防盗自动报警设施。企业应当定期检查监控系

统和报警设施,保证正常运行。仓库应当安装自动报警系统,并与公安部门报警系统联网。

4.2.3.3 使用特殊管理物料生产普通药品时,应对出入特殊管理物料相关区域的人员、物品与车辆按安全检查制度实行安全检查。

4.2.3.4 严格执行库房与车间特殊管理物料的交接制度。生产车间应当坚持“领料不停产,停产不领料”的原则,生产过程中应当对特殊管理物料严格管理。特殊管理物料需要在车间暂存的,要设特殊管理物料专库(柜)。生产过程中要按需发料。特殊管理物料专库以及生产车间暂存库(柜)要建立专用账册,详细记录领发日期、规格、数量并有经手人签字。必须做到账物卡相符,专用账册保存期限应当自药品有效期期满之日起不少于5年。

4.2.3.5 必须同时两人以上方可进入车间的生产岗位,不允许一人单独上岗操作。生产工序交接应当实行两人复核制。

4.2.3.6 专库、生产车间暂存库(柜)以及留样室实行双人双锁管理。

4.2.3.7 检验部门应严格执行特殊管理物料的取样、留样、退样管理制度,严格履行领取登记手续,按需取样,精确称重计数,做好记录,并由检验部门与被取样部门双方签字。检验部门应当及时检验、妥善保管样品(留样)以及可回收利用的残渣残液。退回的样品要称重计数,登记消耗和退回的数量,由交接双方签字。

4.2.3.8 对过期、变质的特殊管理物料应当登记、造册,由仓管员或车间提出销毁申请,由质量部负责人签署处理意见和销毁方法,及时向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销毁。销毁时应由管理员核对品名、复核数量,并在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公司质量管理员监督下负责销毁。特殊管理物料的销毁必须注意公共安全和环境安全。

4.2.3.9 按要求建立能反映特殊管理物料安全管理和质量管理要求的批生产记录。批生产记录保存至药品有效期满后5年。

4.2.3.10特殊管理物料的标签应当印有专用标志

4.3 其他规定

4.3.1 特殊管理物料进厂,两位仓管员按货物凭证或购货单核对实物后,检查包装是否受潮、破损、标签是否完好,与货物是否一致;检查本批货物是否附有检验报告单。凡不符合上述要求,应立即上报处理。

4.3.2 两位仓管员负责称量特殊管理物料,送料人员负责复核,仓管员登记特殊管理物料称量记录,称量人、复核人签名。称量数量必须同购货数量相符,如有出入,应予以拒收。

4.3.3 登记特殊管理物料总帐、分类帐和库存货位卡。

4.3.4 仓管员填写请验单,通知QA取样检验。

4.3.5 仓管员接到合格检验报告单后,办理入库手续。

4.3.6 仓管员将“待验”标志换成“合格”标志,贴上“合格证”,登记分类帐。

4.3.7 特殊管理物料一律存放于特殊管理物料专库,双人双锁保管,专人专帐保管。

4.3.8 仓管员应不定期检查管理情况,保证帐物相符。

4.3.9 仓管员必须凭QA审核、车间主任批准的领料单发放。

4.3.10 二位仓管员负责发放称量,领料人员负责复核,称量必须准确无误。仓管员及时登记库存货位卡,填写特殊管理物料称量记录。

4.4 注意事项

4.4.1 仓管员必须熟悉各种特殊管理物料的特性,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特殊管理物料(药品)中的各项规定。

4.4.2 提高警惕,做好安全保卫和防盗工作。

1 制定目的为加强原辅料的管理,规范原辅料接收、储存、发放行为,防止污染、交叉污染、差错和混淆,保证产品质量符合规范要求。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生产中各种原料、辅料的储存和发放、使用。

3 职责要求

3.1仓库管理员、物资采购员、取样员、使用车间对本规程的实施负责。

3.2 质量部、生产部负责本规程执行情况的监督和检查

4 规程内容:

4.1原辅料的验收

4.1.1原辅料的初验、编号、请验

4.1.1.1 仓管员按购货合同或供货通知与实物进行核对,并确认运输符合相关物料要求。

4.1.1.2初验:

4.1.1.2.1原辅料、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等主要物料货源应是质量部出具的经审查合格的供应厂商,每个批次均应有生产厂家的检验报告单。

4.1.1.2.2逐件检查包装形式和外观等应一致、无受潮、污染、破损;物料的标签完好,并标明物料名称、规格、批号、数量、批准文号、执行标准、供货单位等相关信息。

4.1.1.2.3进口原辅料要有《进口药品注册证》(或者《医药产品注册证》)复印件、《进口药品批件》复印件;《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或者注明“已抽样”并加盖公章的《进口药品通关单》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供货单位公章。

4.1.1.2 清洁:按照《物料入库清洁标准操作规程》对进厂物料进行清洁。

4.1.1.3编号: 进厂物料在仓库按照《物料和产品分类编码管理规程》进行编号。按供货单位批号分批收料、存放,不能混批。

4.1.1.4请验:原辅料按定置管理要求,设待验标识,并及时填写原辅材料请验单,连同供货单位检验报告单一起交质量部抽样检验。如一次收货的物料由几个批号构成,应按每个批号分开放置管理并逐批填写请验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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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5 仓管员根据检验结果和签发的放行单,将“待验”标识换成“合格”或“不合格”标识。

4.1.1.6不合格的原辅料要存放在不合格区,逐件贴上不合格证,按《不合格品管理规程》

进行处理,并建立不合格品台帐。

5.1 原辅料储存

5.1.1 物料存放的通用条件:通风、干燥、清洁、避免阳光直射。

5.1.2 库房温湿度规定:

5.1.2.1 冷库:温度在2-10?;

5.1.2.2 阴凉库:温度不高于20?;

5.1.2.3 常温库:温度在10-30?;

5.1.2.4 相对湿度:45-75%。(特殊物料除外)

5.1.3 未作特殊要求的物料应储存在常温库中,相对湿度控制在45,75%。

5.1.4 对储存条件有特殊要求的物料应严格按其相关物料规定储存,在储存中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启动相关设施进行处理。

5.1.5 特殊管理的物料:半夏、水飞雄黄粉等。存放条件:专库(柜),双人双锁,通风干燥处保存。

5.1.6危险品:乙醇(95%)。存放条件:密封、通风,在危险品库中保存。

5.1.7需要阴凉保存或密闭保存物料:川芎、当归、白术、枸杞子。存放条件:在阴凉干燥处保存。

6.1原辅料的发放:

6.1.1生产部依据生产计划开具批生产指令发放至生产车间、仓库。仓库依据生产指令核对在库原辅料库存情况。

6.1.2车间核算员根据批生产指令开具批领料单,经车间主任审核签字后,领料员持领料单至仓库领料。

6.1.3仓库根据批生产指令、领料单进行发放。

6.1.4仓管员对批生产指令与领料单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发放。如有异常可以暂缓发放并及时上报仓库主任、生产部。

6.1.5仓管员发放时检查原辅料的包装应完好,有“合格证”和质量部签发的物料放行单,并有该批的检验报告单,物料的标签与标识应与物料一致。

6.1.6发放时要按供货批号先进先出、近效期优先、逐件称重或其他方法计量发放,并填写货位卡和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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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7仓管员和领料员应认真核对原辅料的编码、品名、生产厂家、来源、规格、批号、数量、合格证、检验单号、购进日期等内容。其编码、品名、规格、数量应与领料单一致时方可发料,车间主任、仓库主任、车间领料员、仓管员均在领料单上核对签名。

6.1.8 超过规定限额的原辅料由车间填写领料单上报生产部,经生产部核实批准后给予发料。 6.1.9 每次发料,仓管员应及时在领料单“发料”栏上签字,并及时在库存物料货位卡和库存物料分类帐上填写货物去向,包括所生产的品种、批号,数量。

附件1:原料储存条件规定一览表(1)

物料管理办法59401

物料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一、为规范物料的计划、采购、仓储、出入库等内部管理流程,控制存货采购成本,防范存货呆滞积压的损失风险,促进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的提高,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中存货范围是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为生产或销售而储存的各种有形资产,包括原材料、辅助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委托加工材料。 三、存货管理的一般原则: 1、计划性原则:存货的采购、生产领用应按已审批的计划进行; 2、合同控制原则:除临时性的零星采购外,所有存货采购均应先签订合同,并按审批程序报批后方可实施; 3、职责分离原则:存货管理的不相容职务应实行部门或岗位的职责分离,如存货的计划与采购,采购与价格(合同)批准,采购与入库(验收),仓管与财务记录,销售与仓管,收、付款与账务处理等实行分离; 4、凭证记录原则:存货的收、发、转移等应有相关凭证记录; 5、账实相符原则:存货的记录应与实际的数量、品质、状态相一致。 第二章职责划分 四、存货管理中仓储部门的责任划分 ①以“订货通知单”为依据对存货办理验收入库; ②通知质检部门及时检验; ③打印或填写“收料入仓单”并提交审核签字; ④制作登记“物料存卡”; ⑤拒收料的堆放及备查; ⑥编制及保送“仓存日报表”; ⑦依据“定额”或“超定额”、“补充领料单”发料; ⑧存货盘点。 五、PMC部门职责划分 ①编制月度(季、年)物料需求计划; ②对采购部门采购实绩的考核; ③编制外协件的需求计划; ④临时性采购计划的下达及审批; ⑤生产领料单的制作及下达; ⑥“超定额”或“补充领料单”的审批及下达; ⑦参与合格供应商的评审; ⑧参与对生产环节物料及半成品的盘点分析。 六、采购部门职责划分 ①依据“物料需求计划”拟订“采购合同”; ②分解“月度采购计划”; ③下达“订货通知单”; ④对市场价格调整的收集处理; ⑤对“订货调整(取消)通知书”的处理及执行; ⑥协助物管及质检部门对存货进行验收入库; ⑦订单执行情况进行跟进;

车间物料管理规程

车间物料管理规程集团公司文件内部编码:(TTT-UUTT-MMYB-URTTY-ITTLTY-

生产物料管理流程目的: 规范物料运作管理,提高生产效率,简化物料流程,及时了解物料信息. 使用范围: 生产管理部。 1、领料流程: 1.1接PMC计划部生产任务单、领料单。 1.2核对生产任务号(制造单号)与所下单生产线是否一致,如不一致及时反馈PMC计划部重新下单。 1.3接到领料单2小时后,到PMC部材料仓领取套料。 1.4领料原则是每个物料员针对自己所领的每一个物料必须与套料单上的物料编码相一 致,若不一致应向PMC仓管员及时反馈,确认无误后再对每种物料逐一点数,并且在套料单领料一栏所填写的领料实数后签名,如果发现套料单所填写物料数量与实物数量不相否时,及时向仓管员反馈补齐数量,套料单据不得涂改。 1.5物料员领料后,核对套料单上所有物料是否领齐,如全部领齐仓管员、物料员双方确 认后在领料单上签名,没有领齐的单据物料员只在领料数量后签名,此领料单一式三份,生产部黄联、PMC部蓝联、财务部白联各执一联,留底存根。 1.6领料进车间后,物料员须将物料按结构、电子料的种类分别整齐摆放在货架上,大件 物料(塑料类)放在地面上摆放整齐,对试用、超差、挑选等的物料用红色油性笔做特别标识,且及时填写物料收发本贴在物料堆放处,最后按生产制造单号将各物料套料欠记入自己欠料账本,以便于及时跟催套料欠物料。

1.7物料员必须按生产线将领料单据整理好,按规定区域摆放好,未经统计员允许物料员 不得私自拿走单据,只允许查看领料数量及填写第二次领料数量,统计员录入电子档后将所有领齐单据按生产线别整理好存入文本档,未领齐单据整理后按规定区域再摆放好。 1.8备好物料准备生产,发料时应注意试用、超差、挑选加工、异常的物料,必须通知线 长,否则绩效考核处理。 2、退料流程: 2.1生产过程中,将不良品物料挑选出,做上标识放在不良品区。 2.2将不良品给质管部巡线技术员确认是否可以接受,若能接受则在不良标识上写上 “OK”表示已确认;若不能接受,放回不良品区做好标识,下班后统一交给生产线退料员,退料员确认数量且记录退料数后退到物料房相应生产线。 2.3生产线对组装好的半成品进行检验,将不良品挑出贴上箭头纸指向不良点并在箭头纸 上写明不良现象,放在吸塑盒中堆放好,及时通知生产线小组长让修理进行维修,维修好的下拉,无法进行维修的按原材料拆开后整理好退料。 2.4物料员将生产线当天的坏料全部整理好,按来料不良与生产不良分开摆放,打退料单 退料,打退料单时注意贵重料和装配料区分开进行打单。 2.5将来料不良品及退料单送IQC检验。若不良品中有能接受品,IQC在此物料上贴上合 格品,此物料退回生产线重新找质管部技术员确认下拉;若确认为来料不良的按来料不良流程退料(物料员—生产线长—装配料巡检确认/电子器件PE确认—IQC确认—物控—仓管员)。 2.6将生产不良品及退料单送生产技术部确认,若不良品中有能接受品,将质管部技术员 找来一起确认是否可以接受,若能接受贴上标识“OK”生产,不能接受,PE签名按

物料入库验收及请验管理规程

关于物料取样的管理规程 物料取样管理规程 1、对各种需要检测的样品均应建立各自的取样标准操作规程。 2、取样类型:常规取样、复检取样、无菌取样等。 3、取样方式:均匀物料可以在总体的任意部位取样;非均匀物料采取随机取样。 4、取样量:指一次抽取的样品总量,一般为一次全检量的3-5倍;贵细药材取一次全检量的2-3倍。需要留样物料的取样量、特殊留样物料的取样量可执行相应的取样操作规程。 5、取样人员:应熟练掌握取样操作标准、操作步骤、注意事项等;应熟悉取样器具、辅助工具、盛放样品容器的名称、材质及取样时容器应达到的洁净、无菌、干燥程度; 6、取样地点 6.1、物料可在仓储区内取样。原料、辅料、内包材等直接入药或直接接触药品物料的取样必须在洁净取样车内或与生产环境相一致的洁净区域内取样。 6.2半成品、成品的取样地点的空气洁净度级别应与生产环境一致。 7、取样操作 7.1、原辅料、包装材料的常规取样及无菌取样: 7.1.1、QA人员接到仓库开具的物料请验单时,应尽快到取样现场取样;具体时间以不影响生产、入库并和检验时间密切配合为原则; 7.1.2、QA人员到现场后应首先核对实物请验单上各项内容是否相符、包装是否相符, 原药材取样前,应注意品名、产地、规格及包件式样是否一致,检查包装的完整性、 清洁程度以及有无水迹、霉变或其它物质污染等情况,详细记录,准确一致后,按规定方法计算取样量,凡有异常情况的包件,应单独取样检验。 7.1.3、对已取样的物品容器贴好取样证,及时填写物料取样及退库记录。 7.2、半成品(中间体)取样 7.2.1、半成品(中间体)系指生产过程中流转的产品,QA人员在接到生产部门(车间)的请验单后按批次在生产结束时或在生产过程的前、中、后期取样(具体取样按工序质量监控点执行),并及时填写半成品取样记录,对已取样的物品容器贴好取样证。 7.2.2、在特殊情况下,半成品(中间体)工序需要进行增加检验的,由QA主管及QA人员决定抽检次数。若生产人员取样送检,QC人员有权拒绝检验。 7.3、成品取样 7.3.1、QA在产品外包装工序抽样,并及时填写成品取样记录。 7.3.2、QA在抽取退货产品及入库后发现异常的成品时,根据具体情况,由部门主管领导决定取样数量及抽样次数。 8. 取样件数 8.1、原料 8.1.1、中药材按批随机取样,设总包件数为n。 8.1.1.1、当n≤5时逐件取样; 8.1.1.2、当5<n≤100时,取样5件; 8.1.1.3、当100<n≤1000时,按5%取样; 8.1.1.4、当n>1000时,超过部分按1%取样。 8.1.2、贵细药材,逐件取样。 8.2、辅料、包装材料:按进货件数随机取样,设总件数为n。不同批号分别取样。 8.2.1、当n≤3时,逐件取样;

供应商管理规程

供应商管理规程 1.目的:规范供应商的管理,使物料来源处于可控状态,确保产品质量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2.范围:物料供应商的审计、评估和管理。 3.职责:质量受权人、质量管理部、生产技术部、物料储运部。 4.程序: 4.1 供应商管理流程图: 4.1.1 供应商开发管理:新物料的供应商,由研发部门或物料储运部负责开发。如在进行研发产品工艺交接时,应同时进行产品的供应商及其供应商资料交接。质量管理部根据交接的供应商资料进行质量审计确认。 4.1.2 供应商审计管理 供应商选用:质量管理部门应对供应商进行质量审计,综合评估供应商质量管理体系、

物料的质量情况等,并经质量受权人批准确认,才能成为合格供应商。对达不到要求的供应商由质量受权人进行否决,只能在经质量受权人批准的供应商中选购物料,其他人员不得干扰。 4.1.2.1 供应商审计方式 供应商审计前,应根据物料对产品质量的风险程度,将物料的安全级别分级。 物料的安全级别表: 4.1.2.1.1 资质审计:由物料储运部向供应商索取各种资质材料并提供给质量保证部,质量保证部根据提供的资料审核,对供应商进行质量评估。 资质审计内容见下表: c. 如果内包材需要印字,还必须有印刷经营许可证。 d. 食用级辅料必须有卫生许可证。 e. 有药用批准文号的辅料,应优先选用。进口辅料,不必提供营业执照、药品生产许可证,但应提 供进口药品注册证、进口注册标准、对应样品批次的药品口岸检验所检验报告和出厂检验报告。 f. 没有药用批准文号辅料、API物料,如为应许可生产的工业产品,应提供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g. 属安全许可生产的化工产品,还应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完整版)供应商管理细则

1. 目的 系统整合供应商资源,选择适合公司发展需要的供应商,获得最具性价比的产品或服务,开发潜在供应商,建立和维持长期的供应商合作关系。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所有与公司(含市外分公司)业务相关的服务类和物资采购类供应商的选择与评价工作。 3. 管理职责 3.1. 供应商管理部门 3.1.1. 根据业务需求开发合格供应商,负责组织供应商(含新增供应商)相关评审工作; 3.1.2. 组织采购部门(服务中心、案场、职能部门和市外公司)开展供应商日常服务/ 质量评价、信用评价和综合评价等工作; 3.1.3. 负责合格供应商名录的编制、更新和供应商档案管理工作。 3.2. 相关职能部门 3.2.1. 配合完成相应专业线供应商评审工作,协助完成评估报告; 3.2.2. 协助开展相应专业线供应商日常评价、信用评价与年度综合评价等工作。

4. 供应商分类 4.1. 服务类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 4.1.1. 环境服务类:保洁、绿化养护、绿化租摆、除四害、生活垃圾清运、装修垃圾清运、化粪池清理、水池清洗及其他环境类服务; 4.1.2. 工程服务类:电梯维保、智能化维保、消防维保、中央空调维保、中央空调水处理、高压配电维保、室内外装饰装修、停车场划线、门禁、监控、车场、周界防卫系统加装改造等工程类服务; 4.1.3. 专项服务类:安防服务、交楼现场设计布置、标志设计制作、物业管理系统服务等专项类服务。 4.2. 物资类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 4.2.1. 业务类:保安器材、消防器材、五金配件、客用品等; 4.2.2. 行政后勤类:日常办公用品、宿舍用品、福利物资等; 4.2.3. 固定资产类:各类大型设备、工具,项目配套设施,办公设备等。 5. 供应商管理 5.1. 供应商评审 5.1.1. 供应商评审流程 5.1.1.1. 资信材料审核:供应商管理部门根据公司业务需求开发新增各类供应商,须要求供应商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以及企业简介、服务/ 产品介绍及合作方名录等资料以供

物料安全管理规范

物料安全管理规范 1.目的: 1.1为了严格落实危险品安全管理责任制度,加强对危险品、使用、储存环节的管控,保障员工人身安全,防止职业危害。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特制定本规定。 2.范围: 2.1制三科、储存、使用及危险废气物转移的人员均适用。 3.定义: 3.1危险化学品的定义:危险化学品是指物质本身具有某种危险特性,当收到摩擦、撞击、振动、接触热源或火源、日光曝晒、遇水受潮、遇性能相抵触物品等外界条件的作用,会导致燃烧、爆炸、灼伤及污染环境事故发生的化学品。具有易燃易爆特性,毒性强、腐蚀性强等特性的物品。 3.2危险品的种类: 3.2.1制三科涉及到的危险化学品包括:丁酮、环己酮、甲醇、混合溶剂等。 3.2.2制三科涉及到的易制毒品包括:丁酮、环己酮、甲醇。 4.职责: 4.1危险化学品储存管理人员职责。 4.1.1对危险化学品严格管控,保证危险化学品用于生产。 4.1.2对危险化学品操作人员定期进行安全教育。

4.1.3保证劳动防护用品及时请购,定期及时发放。 4.1.4组织本部门人员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4.1.5组织制定本部门安全操作规程,规章制度。 4.2危险品储存区操作人员职责。 4.2.1严格遵守安全管理制度,按照安全操作规程工作。 4.2.2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能够处理立即解决。 4.2.3发生险情应在保障自身安全情况下及时施救。 4.2.4易制毒品发生丢失、被盗等情况必须立即报告直属主管,其主管将情况如实报告公司主要负责人,并报警处理。 4.3危险品使用人员职责: 4.3.1危险品领用必须如实填写领用记录单,其记录必须真实可靠。 4.3.2丁酮、环己酮、甲醇为易制类毒品,不得用于非法用途或挪作他用。 4.3.3使用人员在接打危险品时必须采取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4.3.4危险品在车间内必须保持密闭状态,严禁危险品敞口作业。 4.3.5危险品使用时,必须保持设备良好通风状态。 4.3.6当现场危险品浓度超过职业卫生接触限值时,操作人员必须佩戴相应劳动防护用品。 4.5.2发生危险废弃物污染环境事故必须上报环保部门,不得瞒报。 5.危险物品管理作业指导书: 5.1危险化学品储存安全技术要求:

生产过程中剩余物料处理标准操作规程

生产过程中剩余物料处理标准操作规程 1 目的 为了规范对生产过程中剩余物料的处理,避免差错和混淆,制定本标准操作规程。 2 范围 适用于生产过程中所有剩余的原辅料、包装材料的处理。 3 责任 中药饮片车间、生产技术部、质量管理部。 4 内容 4.1 生产过程中剩余原辅料处理程序 4.1.1 准备好盛装剩余物料的容器或自封袋。 4.1.2 用饮用水、干净抹布清洗干净容器,并晾干。 4.1.3 统计剩余原辅料品名、批号、来源、数量、规格并记录清楚,交车间材料员。 4.1.4 把剩余原辅料分品种、批号、规格来源装入容器或封口袋内密封,并用状态标签贴在容器或包装袋上醒目的地方,标签应标明所装物料的品名、规格批号、来源、数量,贴好标签后,将其存放在原辅料暂存间,下批生产时优先使用;如不连续生产则将原辅料退回仓库。 4.1.5 车间负责人不定期检查剩余原辅料处理情况。 4.1.6 本工序负责人对剩余原辅料的处理负管理和监督的责任。 4.2 生产过程中剩余包装材料处理程序 4.2.1 准备干净包装袋。 4.2.2 统计剩余包装材料的名称、批号、来源、数量后记录清楚,交车间材料员。 4.2.3 把剩余包装材料按名称、批号、来源分类装入包装袋内包装完好,并用状态标签贴在包装袋醒目的地方,标签应标明名称、来源、批号、数量,贴好标签后退回包装材料暂存间,下批生产时优先使用。如不连续生产,时间超过七天则将包装材料退回仓库。PE

编码:SW09-01-010 生产过程中剩余物料处理标准操作规程第2页共2页包装袋不进行退库处理。 4.2.4 车间负责人不定期检查剩余包装材料的处理情况。 4.2.5 本工序负责人对剩余包装材料的处理负管理和监督的责任。 ————————————————

新版GMP--物料供应商管理系统规程

物料供应商管理规程 文件编码:SMP-QA-001 版本:02 页码:1/9 颁发部门:质管部禁止复印分发号: 分发范围 质管部〔〕QA处〔√〕QC处〔√〕生技部〔√〕前处理车间〔〕洁净区车间〔〕外包装车间〔〕设备处〔〕物料供应处〔√〕人资部〔〕综合管理部〔〕财务部〔〕注册部〔〕营销中心〔〕行政部〔〕 审批表起草审核审核批准 部门 姓名 签名 日期 生效日期

目的 明确物料供应商的管理要求,通过对供应商的评估,批准,年度回顾,确保其满 足物料供应的质量要求,确保供应物料质量和供应渠道的稳定,减少采购风险。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对药品生产过程使用的主药成分、辅料、内外包装材料供应商管理。责任 ●物料供应处:负责筛选供应商,收集供应商资质,完成供应商调查,提供样品; 从合格供应商处采购物料;评价供应商物料运输及包装质量状况,供货及时性。 ●QA处:组织评估对供应商质量评估和供应商供货质量年度综合评价;建立、 更新供应商档案,更新供应商台帐。 ●QC处:负责对样品检验和供应商检验报告结果的一致性进行评估,以及试验 药品稳定性考察;评价供应商供货质量状况。 ●生技部:负责组织物料现场试验;评价物料在使用过程中的质量状况。 相关术语 无 相关文件 无 程序 1供应商分类 1.1关键供应商:供应的物料是活性药物成分、内包材或供应量大、涉及产品多、且 对多个产品质量有关键影响因素的辅料供应商。 1.2非关键供应商:除关键供应商以外的原(辅)料供应商。 2物料供应商评估 2.1初选 物料供应处接到采购新物料指令或物料需变更供应商时,依据批准的质量标准, 了解有哪些生产厂家的产品能达到本公司的质量要求,意向性选出2~3家。2.2初步调查 2.2.1物料供应处对意向选择的生产厂家的供货能力、质量保证能力进行初步调查。调 查的方式可由采购人员收集该供应商的一般信息,必要时与质管部人员一同 去生产厂家进行实地考察。供应商一般信息的主要内容:

合格供应商管理办法

合格供应商管理办法 公司合格供应商管理办法 ------------(A) 1 1、目的和适用范围 1.1、加强选择合格供应商管理,使采购的各类原、然材料,工矿配件,钢材,物资能够满足公司生产经营要求。 1.2、做到采购“货比三家、质优价廉”努力降低生产经营成本。 1.3、严格按照公平、公正、科学、合理的原则,充分利用合格供应商的资源,使其在同一平台展开有序竞争,以达到供需双方共同发展,实现“双赢”。 1.4、对合格供应商的评价更加公平、公正、科学、合理,增强操作可行性和透明度,并形成制度化和规范化。 1.5、本管理办法适用于进入本公司合格供应商名册的供应商。 2、合格供应商的要求: 2.1、具有独立法人的公司,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证件。 2.2、合格供应商必须具有与供货规模相一致的资金实力。 2.3、合格供应商应基本了解我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采购需求。 2.4、供应的物资、工矿配件等必须优质、低价、按时、服务好。 2.5、合格供应商必须服从我公司的管理,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及规定。 2.6、合格供应商应具有熟悉供货物资的业务人员,确保供应物资符合采购要求。 2.7、合格供应商必须严格遵守商业操守,没有我司的同意,不得向第三方的企业/公司/个人透露/发表/刊登我司的任何商业秘密。 3、合格供应商的确认

3.1、新进入的供应商,必须经过试供料。经评价后可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录 的,报请公司主管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供应部备案。 3.2、下一年度的合格供应商名录的确认,由供应部负责依据上年度评价结果,结合本年度的供货及服务情况组织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提出拟定合格供应商名录,报请公司主管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供应部执行。 3.3、经过考评,成为我司的合格供应商必须缴纳1-5万元的履约there shall be no deformation. 3, and process description: put line process: familiar understand drawings requirements, check drawings whether has not clear of place, whether has lane not understand of problem prepared all of workers apparatus, do prepared work, and in construction site find associate by Ravel of location, and in key layer playing horizontal, and looking for auxiliary layer playing horizontal, and find vertical box put line positioning points positioning points reinforcement pulled horizontal check horizontal of errors adjustment errors for level segmentation review level segmentation of accuracy hanging vertical line Fixed vertical line vertical check 保证金。 4、合格供应商作业规范 4.1、按照供应商上月评分情况,供应部每月27日发询价单进行询价,急需物 资按各家供货优势,挑选2-3家进行询价。 4.2、供应商必须已接到询价单后4天内将报价单返回供应部,逾期1天视为弃权,弃权一次,下月作为考察期,不发询价单。 4.3、询价单的填写必须整齐、字迹清楚(主要有:单价、厂家、供货时间),对询价单的内容(规格型号、厂家等)有疑议及时与采购员咨询,否则,造成 的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物料退库管理规程(精选.)

物料退库管理规程 目的:制定物料退库的管理规程,确保退库的物料按规定的程序进行管理,避免混淆与差错。 适用范围:适用于原辅料、包材等生产物料的退库处理 责任人:仓库保管员、车间相关岗位人员、QA人员对本程序的实施负责。 1程序 1.1每批生产及包装所剩余的原辅料、包装材料都需要由车间相关岗位操作人员 与仓库保管员办理退库手续。 1.2批生产结束后,由车间工艺员及时统计剩余物料,填写退库单一式二份(见 附录),交质量保证部审核。 1.3质量保证部接到退库单后由现场QA进行复核: 1.3.1未开封的物料,检查其包装是否完整,封口是否严密,确认物料无污染、 数量准确; 1.3.2已开封的物料,检查其扎口是否严密,确认物料无污染、无混淆、数量准 确; 1.3.3当QA对剩余原辅料的质量有疑问时,可填写请验单,取样交质量控制部检 验: 1.3.3.1检验结果合格时,继续正常退库流程; 1.3.3.2检验结果不合格时,按《不合格品处理管理规程》的规定进行处理。 1.3.4已打印批号、有效期等信息的包装材料不得退库,按《不合格品处理管理 规程》的规定进行处理。 1.3.5质量保证部经理根据现场QA复核结果在退库单上签字,确认是否可进行退 库; 1.4车间接到经批准的退库单后,清点物料,由车间相关岗位操作人员与仓库保管员 办理交接手续。 1.5仓库保管员凭退库单核对物料的品种、规格、数量和批号,检查物料的包装情况, 确认无误后签收物料,办理入库,并按相关管理规定将物料放置到相应位置,填 写库卡,及时入账,做到帐、物、卡一致; 1.6在连续生产时,上一批产品的剩余物料可只进行退库的账务处理,实物暂存车间, 待下批生产发料时,由仓库从账面上扣除。 1.7退库物料在下一批产品生产时优先发放。

供应商管理办法

供应商管理办法

沿德八标材料供应商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供应商的管理,创造良好的采购环境,保障沿德八标项目材料集中采购,依据中交第一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物资设备供应商管理办法》(一公局施发[ ]315号),特制定沿德八标材料供应商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供应商是指向沿德八标项目提供材料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按生产经营性质可分为生产商和销售商。 第三条供应商管理的工作目标是建立由合格供应商组成的供应商网络,为项目在招标采购过程中提供及时、准确信息。工作方法是对供应商实行准入审核、动态考核和退出机制。 第四条沿德八标材料部是材料供应商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制定供应商管理制度,审核并推荐上报公司合格供应商,建设并管理本项目供应商信息。配合公司物资设备科建设和完善供应商网络建设工作。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沿德八标材料供应商的管理。 第二章供应商管理 第六条供应商管理实行责任追究制。按照供应商准入“谁推荐,谁考察,谁负责”、供应商选取“谁采购,谁负责”的原则执

行。 第七条项目材料部对供应商实行准入审核制度 (一)由项目推荐的供应商经过初步考察筛选后,上报公司物资设备科审核,审核批准方可进入公司合格供应商范围内。 (二)推荐前项目材料部应严格审核供应商的资质、生产经营能力和商业信誉等基本条件。 1、产品的质量要求 供应商应提供产品的质量检测报告,产品质量合格是选择合格供应商的基本条件。 2、供应商的资质要求 供应商应提供工商注册文件、税务登记证、生产许可证、质量体系认证文件等资料。如供应商为销售商的,则不但应提供产品生产厂家和销售商的以上资料,还应提供产品生产厂家与销售商签订的委托代理销售协议。供应商应提供纳税人身份信息,合格供应商必须属于一般纳税人身份。 3、供应商的资源、资历和营业额考评 主要考察产品的产量和供货能力、质量体系的运行状况、生产环境、供应商供货到现场的运输能力和设备状况等,同时应调查了解供应商近几年的供货历史和服务能力,包括在服务方面的具体部署,服务网点,对服务的响应时间等。 4、供应商资信考评

新增、变更物料供应商评估批准标准管理规程

标准管理规程(SMP)
规程名称:
新增、变更物料供应商评估批准 规程编号:
标准管理规程
SMP-B-004-00
编订部门: 质保部
起草人:

月日
审核部门: 质保部长
审核人:

月日
批准部门: 总经理
批准人:

月日
变更申请: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批准日期:

月日
变更内容:
本 SMP 下发至: 质保部、物资部、生产部
生效日期:

月日
存放部门: 质保部□ 物资部□ 生产部□ 有效控制印章:
1 目的:建立一个新增、变更物料供应商评估批准的标准管理规程,确保新增或变更的供应商的质 量,以保障企业生产产品的质量及物料供应的稳定性。 2 范围:适用于企业外购的原料、辅料、包装材料、化学试剂等所有供应商新增、变更的全过程。 3 责任:物资部负责人、质保部负责人、生产部负责人。 4 程序: 物资部
收集供应商资质证明文件、索取物料样品、检验报告单及质量标准、确保证明文件在有效期内。 提出新增/变更供应商申请,填写《新增、变更供应商审核流程表》。 对质保部对供应商的现场质量审计工作提供支持。 协助质保部起草《合格供应商名单》。 建立购入物料台账。包括购入物料日期、数量、检验情况、供应商等。 质保部 审核拟新增/变更供应商资质的证明性材料,确保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 组织必要的现场质量审计。 审批《新增、变更供应商审核流程表》。 起草和管理《合格供应商名单》。 建立供应商质量档案。包括证明文件、质量协议、质量标准、检验报告单及厂内检验数据及报告。 做好供应商质量档案的动态管理工作。 生产部/各生产车间 对物料供应商提供的样品按照生产工艺及配套使用原则要求进行试生产,并作出具体总结报告。 对新物料供应商提出生产适用性意见。 化验室 负责对供应商提供的样品进行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

物料平衡的管理规程

物料平衡的管理规程 1 目的 建立物料平衡的管理规程。建立物料平衡的审核标准,掌握生产过程中物料收率变化,防止差错和混药。 2 范围 适用于每个批次产品生产过程的关键工序都要进行物料平衡的计算及偏差处理。 3 职责 生产技术部部长、生产车间主任、工艺员、操作工,QA监控员。 岗位操作人员负责本岗位平衡的计算,并对计算结果进行判断; 生产车间主任负责批平衡收率的计算,工艺员负责各岗位平衡收率的审核及对出现偏差进行分析和说明; QA负责批生产平衡的审核。 4 内容 物料平衡是产品或物料实际产量或实际用量及收集到的损耗之和与理论产量或理论用量之间的比较,并考虑可允许的偏差范围。 物料平衡的计算是为了防止物料误用和非正常流失 每个品种各关键生产工序的批生产记录(批包装记录)都必须明确规定平衡的计算方法,以及根据验证结果和生产实际确定的平衡限度范围。 物料平衡计算: 产出量+废品量+剩余量 物料平衡=×100%(99-100%) 投入量 投入量:领料的净量。 产出量:为生产过程中实际产出量,包括合格产品和不合格产品。 废品量:过程抛撒受污染后收集的扫地料及检测后不能再使用的产品或料粉。 物料平衡计算单位: 4.5.1 中间产品、成品:中间体采用重量单位(kg);说明书、包装袋、包装盒、包装箱等,

分别采用“张”、“只”、“套”、“个”计算。 结果处理: 4.6.1 凡物料平衡在规定平衡限度范围之内,经质量部QA检查确认后,产品可以递交下工序。 4.6.2 凡物料平衡超出规定平衡限度范围的,应立即贴示“待验”标志,产品不得递交下工序,操作工应及时填写《偏差通知单》,通知生产车间主任及QA监控员按《生产过程偏差处理管理规程》中有关偏差处理程序进行调查,采取处理措施,并详细记录。 4.6.2.1 每个关键工序必须进行物料平衡计算,物料平衡计算是避免或及时发现差错的有效方法之一。因此每个品种各关键生产工序的批生产记录都必须明确规定物料平衡计算的方法,以及根据验证结果确定物料平衡合格范围。 4.6.2.2 物料平衡计算的基本要求: 4.6.2. 物料平衡计算: 实际值 物料平衡= ×100% 计划值 其中: 计划值:为批生产指令规定的各种物料投料量。 实际值:为生产过程中实际产出量, 包括:本工序产出量。 收集的废品量。 取样量。 丢弃的不合格物料(如捕尘系统、真空系统、管理系统中收集的残余物)。 4.6.2. 在生产过程中如有跑料现象,应及时通知生产车间主任及QA监控员,并详细记录跑料过程及数量。跑料数量也应计入物料平衡之中,加在实际值的范围之内。 5 饮片生产需进行物料平衡计算的主要工序。 净制、切烘、炒制、包装。 物料平衡的计算单位:以重量计算(饮片袋、纸箱等无法用重量计算的可用数量计)。 6 数据处理 凡物料平衡在合格范围之内,经QA监控员签字后,递交中间站或下工序。 凡物料平衡高于或低于合格范围,操作工应及时填写《偏差通知单》,通知生产车间主任及QA监控员按《生产过程偏差处理管理规程》中有关偏差处理程序进行调查,采取处理措施,并详细记录。

供应商管理规程

目的:建立物料供应商质量审计批准、变更的办法,评估现有的或可能的供应商,促使供应商不断改善内部质量情况,以保证所供产品的质量符合本厂的生产要求。 范围:适用于本公司所有用于生产的原料、辅料、包装材料、试剂、等供应商的审计批准和变更的管理。 职责: 物料部负责拟新增或变更物料供应商审核确认的提出。 质量部负责对所有生产用物料的供应商进行质量评估,会同有关部门对关键物料供应商(尤其是生产商)的质量体系进行现场质量审计,负责及关键物料供应商签订质量协议,并对质量审计或评估不符合要求的供应商行使否决权。 仓库负责及时反馈接受到物料的包装、数量情况。 质量负责人负责供应商的最终批准。 企业法人代表、企业负责人及其他部门人员不得干扰或妨碍质量部门对物料供应商独立做出质量评估。 内容: 1、供应商选择原则要求 1.1供应商必须是经过国家有关部门注册批准、具有相应生产或经营批文的合法企业。 1.2 具有相应产品的生产、检测设施设备条件和较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产品满足相应的质量标准要求,售后服务完善。 1.3 在选择供应商时,对主要物料应有备用的合格供应商。 1.4 物料供应本着优质、定点、就近、经济、合法、及时的原则。 2、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2.1原辅料生产商需提供以下证明文件并加盖公司红章: 2.1.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1.2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2.1.3GMP证复印件。 2.1.4药品注册证复印件。 2.1.5企业标准、国家或行业标准。 2.1.6税务登记证 2.1.7组织机构代码证。

2.1.8质量保证协议书。 2.1.9质量检验报告书。 2.1.10法人授权书和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2.1.11进口药品应提供药品注册证和口岸检验所的报告书。 2.1.12包装材料则应视种类增加以下内容:包装印刷品印刷许可证、药品包装用材料、容器生产许可证、药品包装材料和容器注册证。 2.1.13属于危险化学品的必须有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 2.2经销商需提供以下证明文件并加盖公司红章: 2.2.1企业营业执照。 2.2.2企业内控标准、国家或行业标准 2.2.3税务登记证。 2.2.4组织机构代码证。 2.2.5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若是危险化学品经销商) 3、供应商分类原则 质量部对品种涉及的物料进行风险评估,根据对产品质量的风险程度,确定物料的安全等级。按其对药品质量及安全性的影响程度,分为I、II、III类物料供应商。 3.1 I类物料供应商 I类物料供应商也称作关键物料的供应商,指影响产品的内在质量的物料(如口服制剂直接入口的物料)的供应商,主要包括原料、部分辅料(如缓控释功能辅料、包衣剂等)的供应商。 3.1.1对于I类(影响产品内在质量的物料)的供应商,除了必须符合法定的资质外,还要进行现场审计。 3.1.2若需变更I类物料供应商,必须重新对拟选定的物料供应商进行上述审计和批准。还需要对产品进行相关的验证及稳定性考察,主要的物料供应商变更需要及时上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备案。 3.2 II类物料供应商 II类物料供应商指产品对药品质量及安全用药有影响但程度非常有限的物料供应商,包括用量很小的辅料(如包衣用食用色素、虫蜡)、中药材炮制用辅料、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及标签、说明书等的供应商。 3.2.1对II类物料(对产品内在质量有一定影响的物料)供应商,企业首先要对供应商提供的物料进行风险分析,视物料对产品质量的风险程度决定是否进行现场审计。风险较低的物料只审计资质即可。 3.3 III类物料供应商 III类物料供应商指对产品质量没有影响物料的供应商,主要包括打包带、油墨、热收缩膜、托盘、纸箱等的供应商。 3.3.1对III类物料(对产品内在质量没有影响的物料)的供应商一般只考察其资质,只要其产品适用,均可以批准供货。

车间物料管理规程

生产物料管理流程 目的: 规范物料运作管理,提高生产效率,简化物料流程,及时了解物料信息. 使用范围: 生产管理部。 1、领料流程: 1.1接PMC计划部生产任务单、领料单。 1.2核对生产任务号(制造单号)与所下单生产线是否一致,如不一致及时反馈PMC计划部重新下单。 1.3接到领料单2小时后,到PMC部材料仓领取套料。 1.4领料原则是每个物料员针对自己所领的每一个物料必须与套料单上的物料编码相一致,若不 一致应向PMC仓管员及时反馈,确认无误后再对每种物料逐一点数,并且在套料单领料一栏所填写的领料实数后签名,如果发现套料单所填写物料数量与实物数量不相否时,及时向仓管员反馈补齐数量,套料单据不得涂改。 1.5物料员领料后,核对套料单上所有物料是否领齐,如全部领齐仓管员、物料员双方确认后在 领料单上签名,没有领齐的单据物料员只在领料数量后签名,此领料单一式三份,生产部黄联、PMC部蓝联、财务部白联各执一联,留底存根。 1.6领料进车间后,物料员须将物料按结构、电子料的种类分别整齐摆放在货架上,大件物料(塑 料类)放在地面上摆放整齐,对试用、超差、挑选等的物料用红色油性笔做特别标识,且及时填写物料收发本贴在物料堆放处,最后按生产制造单号将各物料套料欠记入自己欠料账本,以便于及时跟催套料欠物料。 1.7物料员必须按生产线将领料单据整理好,按规定区域摆放好,未经统计员允许物料员不得私 自拿走单据,只允许查看领料数量及填写第二次领料数量,统计员录入电子档后将所有领齐单据按生产线别整理好存入文本档,未领齐单据整理后按规定区域再摆放好。 1.8备好物料准备生产,发料时应注意试用、超差、挑选加工、异常的物料,必须通知线长,否 则绩效考核处理。 2、退料流程: 2.1生产过程中,将不良品物料挑选出,做上标识放在不良品区。

呆滞物料管理办法最新

呆滞物料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规范公司库存呆滞物料的管理及呆滞物料处理流程,减少公司 库存物料积压,减少资金的占压、浪费,使呆滞物料管理工作有章可循,特制订本呆滞物料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所指的呆滞物料包括外购的物料和半成品以及产成品。 三、呆滞物料的定义 经检验合格入库的物料自购入之日起,间隔时间超过180天,至盘查时仍存在于库存的,称为呆滞物料。 四、呆滞物料管理工作机构 (一)公司设立呆滞物料处理领导小组,职责:负责呆滞物料处理的目标及项目推进方案的设定,项目参与人员的选择、进度的管控、最终处理方案是否可行的批准、项目实施优劣的评判及奖惩方案的建立。

(二)公司设立呆滞物料处理小组(以下简称专项小组),职责:负责呆滞物料清单的梳理、呆滞物料处理方案的拟定、按呆滞物料领导小组批准的方案进行呆滞物料的处理。 (三)相关部门职责 1、物流科:负责呆滞物料的接收、储存管理工作;负责提供呆滞物料清单;配合相关部门作好呆滞物料处置工作,包括呆滞物料的更换、退换等联系工作。 2、生产部:负责生产经营过程中呆滞物料产生的预防控制工作,分析呆滞物料产生的原因,负责定期对制造部门的物料进行盘点、清理、退库工作,同时配合返工返修工作,下达返修工单指令。 3、财务部:负责对呆滞物料处置过程的监控、核价、评估及账务处理等工作。 4、质检部:负责呆滞物料质量的判定工作,判定结果可分为:合格、不合格等。负责按照技术通知单或工艺通知单,对所有呆滞物料使用过程的监控。 5、技术中心:负责呆滞物料处置的判定工作,判定的结果可分为:返工返修、回收利用等。对呆滞物料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 6、销售部门:接受呆滞物料处理小组的安排,参与评审,并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

供应商管理制度

供应商管理制度1.总则 1.1制定目的 为规范供应商管理,提高经营合理化水准,特制定本规章。 1.2适用范围 凡本公司之供应商管理,除另有规定外,悉依本规章办理。 1.3权责单位 (1)采购部负责本规章制定、修改、废止起草工作。(2)总经理负责本规章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 2.供应商管理规定 2.1供应商开发

供应商开发程序如下: (1)供应商资讯收集。 (2)供应商基本资料表填写。 (3)供应商接洽。 (4)供应商问卷调查。 (5)样品鉴定。 (6)提出供应商调查申请。 2.2供应商调查 供应商调查程序如下: (1)组成供应商调查小组。 (2)分别对供应商之价格、品质、技术、生产管理作评核。

(3)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列。 2.3订购、采购 订购、采购程序如下:(1)请购。 (2)询价。 (3)比价。 (4)议价。 (5)定价。 (6)订购。 (7)交货。 (8)验收。 2.4供应商评鉴

供应商评鉴程序如下: (1)每月对供应商就品质、交期、价格、服务等项目作评鉴。 (2)每半年进行一次总评。 (3)列出各供应商之评鉴等级。 (4)依规定奖惩。 2.5供应商复查 (1)每年对合格供应商进行一次复查。 (2)复查流程同供应商调查。 (3)有重大品质、交期、价格、服务等问题时,随时可以作供应商复查。 2.6供应商辅导 (1)对C等以下之供应商采取必要的辅导。

(2)不合格供应商应予除名。 (3)不合格供应商欲重新向本公司供货,应予辅导及重新作调查评核。 2.7供应商奖惩 对优秀之供应商有下列奖励方式: (1)A等供应商,可优先取得交易机会。 (2)A等供应商,可优先支付货款或缩短票期。 (3)A等供应商,可获得品质免检或放宽检验。 (4)对价格合理化及提案改善,品质管理、生技改善推行成果显着者,另行奖励。(5)A、B、C等供应商,可参加本公司举办之各项训练与研习活动。 (6)A等供应商,年终可获公司“优秀供应商”奖励。 (1)凡因供应商品质不良或交期延误而造成之损失,由供应商负责赔偿。 (2)C等、D等之供应商,应接受订单减量、各项稽查及改善辅导措施。

长期合作供应商管理办法

长期合作供应商管理办法 一、总则 1、为了提高工作效率,保证机构采购物资及服务的连贯稳定,建立长期互惠供求关系,特制定本办法。 2、本办法适用于向机构长期提供办公室装修设计、建设项目管理咨询、固定资产及较大金额办公用品及设备物资采购的供应商。 二、管理原则和体制 1、行政部主管办公及地产类供应商,其他部门予以协助。 2、对选定的长期合作供应商,行政部与之签订长期供应合作协议,在该协议中具体规定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双方互惠条件。 3、行政部负责对供应商评定信用等级,实行交货/服务质量、交货/服务 及 时、配合/服务到位等评分制,满分100分,每一项评分由每次采购得出其中每一项的分数,另设年度汇总表格。 4、行政部定期对供应商进行评价,不合格的解除长期供应合作协议。 三、供应商的筛选与评级 行政部制定如下筛选与评定供应商级别的指标体系。 1、质量水平。包括:(1)物料来件的优良品率;(2)质量保证体系;(3)对质量问题的处理。权重:30% 2、交货能力。包括:(1)交货的及时性;(2)扩大供货的弹性;(3)样品的及时性;(4)增、减订单的应变能力。权重:20%

3、价格水平。包括:(1)优惠程度;(2)消化涨价的能力;(3)成本下降空间。权重:30% 4、后援服务。包括:(1)突发订货保证;(2)配套售后服务能力。权重:15% 5、现有合作状况。包括:(1)合同履约率;(2)年均供货额外负担和所占比例;(3)合作年限;(4)合作融洽关系。权重:5% 筛选与评级供应商,根据形成的指标体系、各指标的权重和打分标准进行打分。 四、筛选程序 1、对每项采购和服务,行政部经市场调研或与机构有过成功合作案例的供应商中,提出候选供应商名单; 2、由行政部门组织供应商填写供应商信息表; 3、经对各候选供应商逐条对照打分,并计算出总分排序后决定取舍。 4、核准为长期合作供应商的,始得享有优先采购政策;没有通过的,请其继续改进,保留其未来候选资格。 五、公司每年对长期合作供应商予以重新评估,不合要求的予以淘汰,从候选队伍中再行补充合格供应商。 六、管理措施 1、行政部对供应商供应的物资或提供的服务进行每批次质量检查。 2、行政部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供应商进行实地质量检测或现场检查。 3、减少对个别供应商大户的过分依赖,分散采购风险。

供应商管理规程

物料供应商标准管理规程 1、目的:规范物料供应商的管理,通过建立供应商的评估,批准,年度回顾标准程序,确保供应物料质量和供应渠道的稳定,减少物料对产品质量造成的风险。 2、范围: 适用于本厂所有正常生产产品的原辅料、与药品直接接触的包装材料、外包装材料、及其他物料(如滤芯、培养基等)的供应商管理。 3、责任者:质量管理科、生产技术科、供销科、仓库 4、规程 4.1. 原则 4.1.1 质量管理科应对所有生产用物料的供应商进行质量评估,会同有关部门对主要物料供应商(尤其是生产商)的质量体系进行现场质量审计。质量受权人有权对质量审计或评估不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有权行使否决权。主要物料的确定应当综合考虑企业所生产的药品质量风险、物料用量以及物料对药品质量的影响程度等因素。 4.1.2 本厂指定专人负责物料供应商质量审计和质量评估,被指定的人员应具有相关的法规和专业知识,具有足够的质量审计和评估的实践经验。 4.1.3 质量管理科应根据供应商审计结果向供应部和仓储部门分发经批准的合格供应商名单,供应部门必须从经批准的合格供应商名单中选择物料供应商,仓储部门凭经批准的合格供应商名单验收入库,否则有权拒绝验收入库。

4.1.4 企业法人代表、企业负责人及其它部门的人员不得干扰或妨碍质量管理科对物料供应商做出质量评估。 4.1.5质量管理科应当与主要物料供应商签订质量协议,在协议中应当明确双方所承担的质量责任。 4.1.6应当建立物料供应商评估和批准的操作规程,明确供应商的资质、选择的原则、质量评估方式、评估标准、物料供应商批准的程序。如质量评估需采用现场质量审计方式的,还应当明确审计内容、周期、审计人员的组成及资质。需采用样品小批量试生产的,还应当明确生产批量、生产工艺、产品质量标准、稳定性考察方案。 4.1.7现场质量审计应当核实供应商资质证明文件和检验报告的真实性;核实是否具备检验条件。应当对其人员机构、厂房设施和设备、物料管理、生产工艺流程和生产管理、质量控制实验室的设备、仪器、文件管理等进行检查,以全面评估其质量保证系统。现场质量审计应当有报告。 4.1.8 质量管理科应当定期对物料供应商进行评估或现场质量审计,回顾分析物料质量检验结果、质量投诉和不合格处理记录。如物料出现质量问题或生产条件、工艺、质量标准和检验方法等可能影响质量的关键因素发生重大改变时,还应当尽快进行相关的现场质量审计。 4.1.9 改变物料供应商,应当对新的供应商进行质量评估;改变主要物料供应商的,还需要对产品进行相关的验证及稳定性考察。 4.2. 物料供应商的分类管理 4.2.1 物料分类 本厂现在生产的产品有非最终灭菌的小容量注射剂、最终灭菌的小容量注射剂、口服固体制剂,综合了生产产品的质量风险、物料用量以及物料对药品质量的影响程度等因素对现有物料进行风险分析,确定物料的安全等级,将物料分为A、B、C三类:A类:是对药品质量和安全性有重要影响的物料,如制剂处方中的原料和主要的辅料、与药品直接接触的内包装材料及其他关键物料(如除菌过滤器的滤芯)。 B类:是对药品质量及安全用药有影响但程度有限的物料,如印有批准文号的包装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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