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监管跨境电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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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监管跨境电商

跨境电商是电子商务的一种特殊业态,主要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从事商品或服务进出口业务。

《电子商务法》第七十一条、七十二条和七十三条,分别对跨境电商作出原则性规定、为建立与发展单一窗口与电子化两项制度提供了法律依据,核心要义在于表明国家重视和鼓励支持跨境电商发展。

适用于跨境电商的规则更多、更细、更复杂,现有立法不得不关注与国际法律的协调,《电子商务法》也未就跨境电商作出特殊法律规定和制度安排,但这并不影响《电子商务法》明确的一般性规范在跨境电商领域的普遍适用。其确定了“线上线下平等对待”的基本原则,明确了市场监管部门从网络经营主体的准入、经营行为的规范、违法经营的查处,到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基本职责。

2018年底,国务院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进一步完善跨境电商监管服务制度设计,市场监管部门对跨境电商的监管服务职责也逐渐明清晰。比如,2018年11月30日商务部等六部委《关于完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规定,市场监管部门加大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召回监管力度,督促跨境电商企业和跨境电商平台消除已售商品安全隐患,依法实施召回。可以说,跨境电商产业健康发展与市场监管部门科学履职密不可分。

本文以BA市场监管局保税区分局实践为例,重点分析市场监管部门主动介入跨境电商监管服务工作的逻辑起点、履职考量、路径选择,供读者借鉴和参考。

伴随高质量消费的需求越来越旺盛,进口商品越来越受到广大消费者的青睐,呈现从功能性刚需、补充性消费向全品类需求、日常性消费转变的趋势。全面深化改革开放,为中国跨境电商跨越式发展提供了优质土壤。

C保税区凭借毗邻C港的地理优势,以及持续创新的制度优势、日益完善的仓储物流优势和经营成本优势,抢占先机,于2012年成为全国首批5个开展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试点城市之一。

海关统计数据显示,2018年C保税区跨境电商进口额达100亿元,同比增长82%,占全市的70%、占全国的12%,保税区跨境电商产业链日趋完善。

跨境电商作为一种新业态,具备一般电子商务的基本特点,同时具有跨境化、国际化等特殊性,给监管工作带来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和新挑战。比如:对于境外的跨境平台和经营者,市场监管部门是否可以受理并处置相关消费投诉和举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七天无理由退货”是否可直接适用于跨境电商;因跨境进口商品未强制要求张贴中文背标且跨境进口商品涉及装箱、运输、卸货、仓储、快递等多个环节,相关消费教育和引导如何开展、由谁来主导;如何有效规制跨境电商违法行为等。

据统计,2014年至2017年C保税区共接到跨境消费投诉举报773件,呈逐年上升趋势;其中商品类占比89%,服务类占比11%。从投诉举报内容看,主要涉及广告宣传、商品质量、售后服务和商品价格等方面。一系列问题的存在,迫切需要以发展的眼光和发展的办法予以解决,推动跨境电商产业健康规范发展。

具体实践

有效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市场监管部门主动介入的切入点

消费者权益保护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这虽已成为社会共识,但大量的维权工作实际仍由市场监管部门承担,也是不争的现实。这主要因为市场监管部门构建了相对完善的消费维权体制机制,以及长期以来消费者形成的维权习惯。

跨境电商的“跨”,集中表现为注册主体与网站实际运营主体分离、注册主体与仓储物流主体分离;“境”可能是境内关外,也可能是境外关外。有的经营者是自建网站经营,有的是入驻第三方平台经营,有的只提供仓储服务,有的专业提供物流服务,有的代理报关服务,更多的是多种形式混合经营……法律关系上的不明确,直接导致跨境进口商品质量安全问题法律责任不明晰。

C保税区的保税备货模式为市场监管部门主动介入跨境电商监管服务工作提供

了空间。一是及时推出跨境电商登记制、跨境商品备案制。目前,C保税区聚集跨境电商试点企业共551家,均在保税区分局登记注册,并经海关备案;C保税区现有跨境备案进口商品超过34万件,出关商品加贴“C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进口商品防伪溯源码”。二是推出C跨境购平台模式,实现各类监管信息与各类商务、物流信息贯通,打通了消费争议解决的堵点。三是推动实体市场和网络市场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目前,C保税区入驻企业超过1600家,集聚全球6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5万多种消费品,并在全国8个省19个城市布点37个“C保税区进口商品直销中心”。

行政指导成为市场监管部门科学作为的有力武器

创新开展消费维权工作,得到广泛认可。保税区分局依托12315等消费投诉举报平台,积极开展消费投诉大数据分析和运用,为跨境消费提供参考,引导市场主体提高自治能力。比如,发布《C保税区跨境电商消费投诉举报情况分析报告》,引导消费者科学理性购买跨境进口商品;探索完善跨境电商消费投诉高效处置五项机制;推动建立互动合作和异地维权新平台,开通跨境消费维权绿色通道;推进放心消费示范区创建,全面落实七天无理由退货、放心消费承诺制;尝试通过线上“神秘买家”和线下“随机抽检”,开展评价性质量风险监测,评价性抽检结果在C保税区跨境电商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目前,C保税区市场监管分局接收的涉及跨境电商的消费投诉举报已由2017年的397件下降到2018年的15件。

加强法律培训。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基本原则,采取法律讲座、政策宣传、常态化沟通等多种方式加强法律法规培训,让跨境电商从业者清楚“应该怎么

做”“做到什么程度”;建立跨境电商日常联络制度,加强政策传递和动态沟通,及时回应企业的实际问题和需求;引导跨境电商企业签署《C保税区跨境贸易经营者自律承诺书》;开展经常性走访调研,主动倾听,做跨境电商从业者的“知心人”。

加大力度实施品牌战略。牵头制定了《C保税区跨境电子商务商标品牌创业创新基地建设方案》,引导跨境电商企业走品牌发展之路;开展“商标保险+维权+服务”试点,加大商标品牌保护力度。

主动对接,实现数据共享。建立由保税区分局牵头的C保税区网络市场监管联席会议制度,上线全国首个跨境电商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加强信息共享、协同联动,实现监管服务全程电子化、信息化。

依法实施行政处罚。保税区分局坚持以行政指导为主、以行政处罚为辅的监管执法原则,对严重违法行为,坚持做到发现一起、处罚一起、规范一片,实现行政处罚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主动开展跨境电商服务与监管示范区创建

创建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是市场监管部门切实推进“放管服”改革、主动深化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工作的创新举措和重要抓手,更是市场监管部门服务地方经济转型升级、释放网络经济发展红利的重要载体。示范区创建的根本目的在于鼓励先行先试,积极探索网络经济监管服务机制创新,致力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网络经济监管服务经验。创建的路径在于调动和汇集各方力量,把深化网络经济服务与加强网络经济监管有机融合,实现跨层级、跨部门、跨业务的协同服务与监管。

C保税区市场监管分局抓住契机,以提升跨境电商行业发展的核心竞争力和培育品牌示范区为切入点,主动为开发区管委会当好参谋,积极争取A局及B局的支持,于2018年3月启动创建省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工作。

一是建设“互联网+”产业集聚新市场,做到功能集中、服务集成、企业集群,实现跨境电商要素资源集聚,有效推动跨境电商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

二是建设“互联网+”智慧监管模式,放大跨境电商综试区的先发优势,探索大数据监管和信用协同监管的高效联动机制,打造适应跨境电商发展的依法管网、以网管网、信用管网、协同管网新模式。

三是建设“互联网+”高效服务机制,做到数据共享、资源开放、社会共治,构建集信息公开、网上办事、精准服务于一体的政务服务体系。

几点体会

做法律的实践者。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电子商务法》的出台从国家基本法层面解决了长期困扰基层的网络市场监管依据不充分、法律责任无法落实等问题。对基层而言,法律赋能的同时监管责任更加重大。基层市场监管部门既要率先懂法,做监管规则的“明白人”;又要积极普法,做监管对象的“引路人”;还要科学执法,做法律法规的“执行人”,以确保电子商务经营者的责任义务真正落地、消费者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护,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电子商务环境。

做示范区创建的执行者。良法,更需善治。示范区创建是市场监管部门贯彻实施《电子商务法》的有效载体,更是构建网络市场社会共治的有益探索和推动区域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举措。C保税区分局紧扣“放得更活、管得更好、服务更优”的创建目标,严格按照“互联网+监管+服务”的原则,以监管促规范,以规范促发展,助推保税区跨境电商的转型升级。作为创建的主要职能部门之一,分局将综合配置市场监管资源,举全局之力,不断优化网络监管服务,打造优质营商环境。同时,作为创建的牵头部门,既要为管委会继续当好参谋,因时因势,整体推动创建工作有序开展,还要更加主动协调海关、税务等部门,提升跨境电子商务服务监管服务效能。

做网络交易监管的探索者。示范区创建,是一个资源整合、集成创新的过程。一方面,保税区分局将进一步完善跨境电商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建设,做好年度网络交易主体数据分析报告,对消费投诉举报较为集中或反映问题较为突出的跨境商品深入展开评价性抽检,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另一方面,积极探索完善跨境电商“全景式”信用监管,根据企业不同信用情况实施差异化监管和服务,实现对重点跨境电商的扶优扶强和对违法违规跨境电商的跨部门联合惩戒,力争为跨境电商监管提供新路径,积累新经验。

做网络经济发展的助推者。监管的初衷在于助推经济健康有序发展,创建的意义在于服务经济提档升级。保税区分局以示范创建为契机,充分发挥保税区进口商品大通道的体制机制和区位功能优势,争取政策支持和指导,推动形成政策洼地、服务高地、技术领地,推动保税区跨境电商在更高水平上加快发展;完善保税区商品品牌名录库,提升跨境电商内在品质,释放跨境电商品牌效应;以服务高品质消费为出发点,彰显跨境电商服务高质量消费的优势,切实把示范区创建转化为实实在在的发展优势。

如何监管跨境电商

如何监管跨境电商 跨境电商是电子商务的一种特殊业态,主要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从事商品或服务进出口业务。 《电子商务法》第七十一条、七十二条和七十三条,分别对跨境电商作出原则性规定、为建立与发展单一窗口与电子化两项制度提供了法律依据,核心要义在于表明国家重视和鼓励支持跨境电商发展。 适用于跨境电商的规则更多、更细、更复杂,现有立法不得不关注与国际法律的协调,《电子商务法》也未就跨境电商作出特殊法律规定和制度安排,但这并不影响《电子商务法》明确的一般性规范在跨境电商领域的普遍适用。其确定了“线上线下平等对待”的基本原则,明确了市场监管部门从网络经营主体的准入、经营行为的规范、违法经营的查处,到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基本职责。 2018年底,国务院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进一步完善跨境电商监管服务制度设计,市场监管部门对跨境电商的监管服务职责也逐渐明清晰。比如,2018年11月30日商务部等六部委《关于完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规定,市场监管部门加大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召回监管力度,督促跨境电商企业和跨境电商平台消除已售商品安全隐患,依法实施召回。可以说,跨境电商产业健康发展与市场监管部门科学履职密不可分。 本文以BA市场监管局保税区分局实践为例,重点分析市场监管部门主动介入跨境电商监管服务工作的逻辑起点、履职考量、路径选择,供读者借鉴和参考。 伴随高质量消费的需求越来越旺盛,进口商品越来越受到广大消费者的青睐,呈现从功能性刚需、补充性消费向全品类需求、日常性消费转变的趋势。全面深化改革开放,为中国跨境电商跨越式发展提供了优质土壤。 C保税区凭借毗邻C港的地理优势,以及持续创新的制度优势、日益完善的仓储物流优势和经营成本优势,抢占先机,于2012年成为全国首批5个开展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试点城市之一。 海关统计数据显示,2018年C保税区跨境电商进口额达100亿元,同比增长82%,占全市的70%、占全国的12%,保税区跨境电商产业链日趋完善。 跨境电商作为一种新业态,具备一般电子商务的基本特点,同时具有跨境化、国际化等特殊性,给监管工作带来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和新挑战。比如:对于境外的跨境平台和经营者,市场监管部门是否可以受理并处置相关消费投诉和举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七天无理由退货”是否可直接适用于跨境电商;因跨境进口商品未强制要求张贴中文背标且跨境进口商品涉及装箱、运输、卸货、仓储、快递等多个环节,相关消费教育和引导如何开展、由谁来主导;如何有效规制跨境电商违法行为等。

跨境电商管理平台操作手册

目录 1产品介绍 (2) 2管理平台功能操作说明 (2) 2.1系统管理 (2) 2.1.1权限管理 (2) 2.1.2内容管理 (3) 2.1.3日志管理 (4) 2.2商品管理 (4) 2.2.1商品基础信息管理 (4) 2.2.2商品型号管理 (5) 2.2.3商品规格管理 (5) 2.2.4商品详情管理 (6) 2.2.5商品销售管理 (7) 2.2.6特色栏目商品发布 (8) 2.2.7商品入库 (8) 2.3订单管理 (9) 2.4发货管理 (9) 2.4.1待发货管理 (9) 2.4.2待签收管理 (10) 2.5栏目类别 (10) 2.6投票管理 (11) 2.7首页广告 (11) 2.8会员管理 (11) 2.9账户管理 (12) 2.9.1充值管理 (12) 2.9.2提现管理 (13) 2.10行为管理 (13)

1 产品介绍 跨境电商管理平台主要由订单管理、产品管理、客户资源管理、物流管理、前端展示页面管理等模块组成。系统覆盖了电商平台的所有功能与环节,能有效帮助供货商展示产品,采购商(个人)采购产品。 2 管理平台功能操作说明 2.1系统管理 2.1.1权限管理 权限管理包括:角色管理、管理员管理、用户导入功能。 1)角色管理 选择系统管理---权限管理---角色管理,填入用户名及勾选权限列表,点击确定即可。 2)管理员管理 选择系统管理---权限管理---管理员,填入管理员基础信息及角色,点击确定即可。

3)用户导入 选择系统管理---权限管理---导入用户,选择导入用户的类型、角色,并选择按预设格式编辑的人员信息excel文件,即可批量导入用户。 2.1.2内容管理 1)物流公司管理 选择系统管理---内容管理---物流公司管理,填写物流公司基础信息确认即可。

主流跨境电商的4种模式

模式1:“保税进口+海外直邮”模式 典型案例:天猫、亚马逊、1号店 亚马逊电商通过和上海自贸区的合作,在各地保税物流中心建立了各自的跨境物流仓,这种方式 规避了基本法律风险,同时获得了法律保障,压缩了消费者从订单到接货的时间,提高了海外直 发服务的便捷性,使得跨境业务在“灰色地带”打开了“光明之门”。这也是目前最受青睐的模式。 天猫在宁波、上海、重庆、杭州、郑州、广州6个城市试点跨境电商贸易保税区、产业园签约跨 境合作,全面铺设跨境网点。而亚马逊(中国)投资公司也在上海自贸区正式设立国际贸易总部。 他们都得到了国家政策允许,在保税区建立自己的物流中心。 而在国际物流方面,阿里采用的是第三方物流服务,相对来讲成本会低一点,覆盖面会更广。相 对而言,亚马逊在全球范围内的所有物流中心都是自己建造和自己管理的,包括整个仓储和配送,这是它们两者最大的不同。 1号店也是通过上海自贸区的保税进口模式或海外直邮模式入境,可以提前将海外商品进口至上 海自贸区备货。除此之外,1号店的战略投资方沃尔玛在国际市场的零售和采购资源整合优势将 利好“1号海购”业务。 模式2:“直营+招商”模式 典型案例:苏宁 “自营+招商”的模式就相当于发挥最大的企业内在优势,在内在优势缺乏或比较弱的方面就采取外 来招商以弥补自身不足。 苏宁选择该模式,结合了它的自身现状,在传统电商方面发挥它供应链、资金链的内在优势,同 时通过全球招商来弥补国际商用资源上的不足。2014年年初,苏宁成为国内电商企业首家取得国 际快递牌照的企业。如能利用好国际快递牌照的优势建立完善的海外流通体系、充分利用自有的 支付工具以及众多门店优势,苏宁进军跨境电商市场的前景就更加值得期待。其次,因为苏宁线 上线下的资源,国外品牌商借助苏宁进军中国市场也会有更多的发挥空间。苏宁进入跨境电商, 也是继天猫、亚马逊之后该市场迎来的又一位强有力的竞争对手。 模式3:“直营”模式 典型案例:聚美优品 “海淘”直营模式就是跨境电商企业将直接参与到采购、物流、仓储等海外商品的买卖流程。对物 流监控,支付体系都有自己的一套体系。 在物流上打速度战,聚美海外购先发制人,整合全球供应链的优势,直接参与到采购、物流、仓 储等海外商品的买卖流程当中,或独辟“海淘”“自营”模式。

跨境电商管理平台操作手册

跨境电商平台操作手册V1.0 目录 1产品介绍 (2) 2管理平台功能操作说明 (2) 2.1系统管理 (2) 2.1.1权限管理 (2) 2.1.2内容管理 (3) 2.1.3日志管理 (4) 2.2商品管理 (4) 2.2.1商品基础信息管理 (4) 2.2.2商品型号管理 (5) 2.2.3商品规格管理 (5) 2.2.4商品详情管理 (6) 2.2.5商品销售管理 (7) 2.2.6特色栏目商品发布 (8) 2.2.7商品入库 (8) 2.3订单管理 (9) 2.4发货管理 (9) 2.4.1待发货管理 (9) 2.4.2待签收管理 (10) 2.5栏目类别 (10) 2.6投票管理 (11) 2.7首页广告 (11) 2.8会员管理 (11) 2.9账户管理 (12) 2.9.1充值管理 (12) 2.9.2提现管理 (13) 2.10行为管理 (13)

跨境电商平台操作手册V1.0 1产品介绍 跨境电商管理平台主要由订单管理、产品管理、客户资源管理、物流管理、前端 展示页面管理等模块组成。系统覆盖了电商平台的所有功能与环节,能有效帮助供货商展示产品,采购商(个人)采购产品。 2管理平台功能操作说明 2.1 系统管理 2.1.1权限管理 权限管理包括:角色管理、管理员管理、用户导入功能。 1)角色管理 选择系统管理 --- 权限管理 --- 角色管理,填入用户名及勾选权限列表,点击确定即可。 2)管理员管理 选择系统管理 --- 权限管理 --- 管理员,填入管理员基础信息及角色,点击确定即可。

3)用户导入 选择系统管理 --- 权限管理 --- 导入用户,选择导入用户的类型、角色,并选择按预设格式编辑的人员信息 excel 文件,即可批量导入用户。 2.1.2内容管理 1)物流公司管理 选择系统管理 --- 内容管理 --- 物流公司管理,填写物流公司基础信息确认即可。

海关再发57号文:增设跨境电商监管代码

海关再发57号文:增设跨境电商监管 代码 8月1日消息,海关总署公办了2014年第57号文件,增列海关监管方式代码“1210”,全称“保税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简称“保税电商”。 文件中表示,新增的监管方式代码适用于境内个人或电子商务企业在经海关认可的电子商务平台实现跨境交易,并通过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监管场所进出的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境商品。 据亿邦动力网了解,不久前,海关总署公布了《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56号(关于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进出境货物、物品有关监管事宜的公告)》,对于跨境电子商务的监管进行了进一步的明确。其中文件明确区分了货物和物品的概念,对于两者将采用不同的监管方案,其中关于货物的监管将被纳入一般贸易的体系。 业内人士分析,增设监管方式代码,表示了海关对于跨境保税模式的肯定和重点。而监管代码分开,也就意味着未来保税模式有可能在监管方式上有所不同。 今年1月,海关总署特别针对跨境电商增设了监管方式代码。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12号,增列海关监管方式代码“9610”,全称“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简称“电子商务”。 以下为《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56号》全文: 为促进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进出口业务发展,方便企业通关,规范海关管理,实施海关统计,决定增列海关监管方式代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增列海关监管方式代码“1210”,全称“保税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简称“保税电商”。适用于境内个人或电子商务企业在经海关认可的电子商务平台实现跨境交易,并通过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监管场所进出的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境商品(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监管场所与境内区外(场所外)之间通过电子商务平台交易的零售进出口商品不适用该监管方式)。 “1210”监管方式用于进口时仅限经批准开展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进口试点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保税物流中心(B型)。 二、以“1210”海关监管方式开展跨境贸易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口业务的电子商务企业、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监管场所内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经营企业、支付企业和物流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向海关备案,并通过电子商务平台实时

跨境电商的主要模式分析

跨境电商的主要模式分析 据前瞻产业院以前公布的数据显示:2011年在全球经济增长放缓背景下,我国跨境电子商务小额出口业务的总体规模超过100亿美元,虽仅占2011年全国出口总额的0.5%,但同比增速超过100%。2011年全国电子商务用户增至2.03亿户,若以2009年跨境电子商务用户占全国电子商户总数13%来计算,则2011年跨境电子商务用户达2369万户,从电子商务发展速度上分析国内跨境电子商务用户实际增长额应远高于上述测算额。 下图是跨境进口电商的基本链条,以及需要搞定的各路环节的关键节点: 下面来剖析各类跨境进口电商模式的优劣: 一、M2C模式:平台招商。这一类的典型玩家如天猫国际,开放平台入驻国际品牌。 (1)优势是用户信任度高,商家需有海外零售资质和授权,商品海外直邮,并且提供本地退换货服务; (2)痛点在于大多为TP代运营,价位高,品牌端管控力弱,正在不断改进完善模式中。 二、B2C模式:保税自营+直采。这一类的典型玩家如京东,聚美,蜜芽。 (1)优势在于平台直接参与货源组织、物流仓储买卖流程,销售流转高,时效性好,通

常B2C玩家还会附以“直邮+闪购特卖”等模式补充SKU丰富度和缓解供应链压力。 (2)痛点在于品类受限,目前此模式还是以爆品标品为主,有些地区商检海关是独立的,能进入的商品根据各地政策不同都有限制(比如广州不能走保健品和化妆品);同时还有资金压力:不论是搞定上游供应链,还是要提高物流清关时效,在保税区自建仓储,又或者做营销打价格战补贴用户提高转化复购,都需要钱;爆品标品毛利空间现状极低,却仍要保持稳健发展,资本注入此刻尤为意义重大。在现阶段,有钱有流量有资源谈判能力的大佬们纷纷介入,此模式基本已经构建了门槛,不适合创业企业轻易入场了。 (3)母婴垂直品类。这里单独谈一谈大火的母婴垂直品类,前线玩家有蜜芽等。母婴品类的优势是,它是最容易赢得跨境增量市场的切口,刚需、高频、大流量,是大多家庭单位接触海淘商品的起点。母婴电商大多希望能在单品上缩短供应链,打造品牌,获得信任流量,未来逐步拓展至其他高毛利或现货品类,淡化进口商品概念。痛点在于,母婴品类有其特殊性,国内用户目前只认几款爆款品牌,且妈妈们还都懂看产地,非原产地不买。几款爆品的品牌商如花王等,国内无法与其直接签约供货。母婴电商们现状都是在用复合供应链保证货源供应,如国外经销商批发商,国外商超电商扫货、买手、国内进口商等。这样一来,上游供应链不稳定,价格基本透明,且无毛利,部分玩家甚至自断双臂大促战斗。目前基本所有实力派电商大佬都以母婴品类作为吸引转化流量的必备品类,而创业公司们则逐渐降低母婴比例或另辟蹊径,开始不同方向的差异化竞争。 三、C2C模式:海外买手制。典型玩家如淘宝全球购,淘世界,洋码头扫货神器,海蜜,街蜜,海外买手(个人代购)入驻平台开店,从品类来讲以长尾非标品为主。全球购目前已经和一淘合并,虽然看来是跨境进口C2C中最大的一家,但全球购也有很多固有问题,比如商品真假难辨,区分原有商家和海外买手会造成很多矛盾等等,在获取消费者信任方面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1)优势:C2C形态是目前笔者比较喜欢和看好的模式,构建的是供应链和选品的宽度,电商发展至今,不论进口出口线上线下,其本质还是商业零售和消费者认知。从工业经济到信息经济,商业零售的几点变化是:消费者主导化、生产商多元化、中间商信息化;而商品核心竞争力变成了个性需求和情感满足。 在移动互联网时代,人群的垂直细分,让同类人群在商品的选择和消费能力上有很大的相似度,人与人之间相互的影响力和连接都被放大了,流量不断碎片化是因为80、90后这一代人的价值观和生活消费方式决定的,千人千面个性化是这一代人的基本消费需求逻辑,因此移动电商应场景化。其次,面对商品丰富度如此之高的现状,提高资源分配效率,如何更快地选到我们想要的商品,节约选择成本也尤为重要——don'tmakemethink。C2C达人经

论海关对跨境电子商务的监管

论海关对跨境电子商务的监管 跨境电子商务指的是不同关境的交易主体,通过跨境电子商务平台达成交易、进行支付结算,并通过跨境物流送达商品、完成交易的一种国际商业活动,实际上这是一种互联网化电子化的新型的国际贸易方式。与内贸企业相比,外贸企业通常面对复杂,繁琐的问题,比如国际货款结算、货物通关、国际物流、运输保险等,同时还有风险控制以及安全性方面的考虑,这使得在以往外贸企业从事跨境电子商务时更多是平台展示,做产品展示和营销宣传,而进出口的后续环节还是依赖于线下,与内贸的电子商务相比存在很大差别。 我国跨境电子商务主要分为企业对企业(即B2B)和企业对消费者(即B2C)的贸易模式。电子商务源于英文 ELECTRONIC COMMERCE,简写为 EC,是基于电子信息的发展而衍生出来的一种新型的贸易方式包含电子信息和商贸活动两个方面而根据买卖双方不同的进行的分类中,目前主要存在四种广泛应用的电子商务模式: B2B:Business to Business,企业同企业之间直接进行电子商务贸易,企业之间的产品、服务和信息的交换都是通过互联网进行的。企业在互联网上通过比对信息以及对潜在合作伙伴进行了解,最后找到最合适的合作对象,企业寻找、定购、结算等这些交易的流程都是通过互联网来完成的。 B2C:Business to Customer,企业同消费者直接交易的电子商务形式,是指企业通过互联网来展示、宣传、推广自己的产品,消

费者可以通过互联网平台上的信息直接选购企业发布的产品,在网上直接购买并在网上直接支付。 C2C:Consumer to Consumer,消费者同消费者之间进行的电子商务,这样的模式主要存在于网上竞价拍卖的形式,即消费者将自己的产品在 C2C 商务平台展示,在网上提供拍卖信息,而买方对商品进行竞价购买。 O2O:Online To Offline,线下商务与互联网之间的电子商务,通过互联网在线上揽客,但是是在线下提供服务,消费者通过线上筛选服务,在线支付,通过这种方式卖家可以查询线上推广效果并且追踪每笔消费。 经历从信息服务,到在线交易、全产业链服务的跨境电商产业转型。跨境电商占进出口总额的比重进入上升通道,预计到2016 年该比重将达20%,不仅如此跨境电商在电商的占比也逐年提升,2014年跨境电商占电商的比重达30%。 跨境电商占进出口总额比重进入上升通道

解读跨境电商海关编码

解读跨境电商海关编码 0139、1039、1210、9610 众所周知,以前跨境电商的通关方式大都以灰色为主,国家也没有太好的管理或者服务方式,这样就造成了国家大量的外汇收益流失,且国内出口的货物无法正常退税。同时,电商的物流成本居高不小,也就严重影响了我国跨境电商的生长秩序与国际竞争力。 自2014年以来,海关频繁出台新的贸易监管方式:“1039”、“1210”、“9610”,印证了跨境贸易及电商的大势所趋。小订单、小包裹、碎片化、定制化、去中间商化、等成外贸新标签。以往单凭大咖国企、一张订单、十余集装箱齐发的盛况一去不复返,灵活运用好“保税”、“清单核放、汇总申报”、“市场采购”等模式,帮海量中小外贸商降低通关成本,激发其活力,乃顺势而为。这几种新鲜的监管方式都有神马特点,有何作用?且看分解。 “旅游购物商品”贸易方式——0139 所谓“旅游购物商品”贸易方式(海关监管代码0139),是指外国旅游者或外商采购货值在5万美元以下(含5万美元),以货物运输方式出口的小批量订购的货物。对于这类商品的出口申报,海关采取简化归类、便利通关的操作模式。 出境旅客携带有下列物品的,应如实填写《申报单》,并将有关物品交海关验核,办理有关手续:

1.文物、濒危动植物及其制品、生物物种资源、金银等贵重金属; 2.居民旅客需复带进境的单价超过5000元的照相机、摄像机、手提电脑等旅行自用物品; 3.人民币现钞超过20000元,或外币现钞折合超过5000美元; 4.货物、货样、广告品; 5.其它需要向海关申报的物品。 海关监管代码1039,即“市场采购”贸易方式 所谓“市场采购”贸易方式,是指由符合条件的经营者在经国家商务主管部门认定的市场集聚区内采购的、单票报关单商品货值15万(含15万)美元以下、并在采购地办理出口商品通关手续的贸易方式。目前,该贸易方式使用范围仅限于在义乌市场集聚区(义乌国际小商品城、义乌市区各专业市场和专业街)内采购的出口商品。 首票以“市场采购”贸易方式(海关监管代码1039),申报出口的小商品货物在浙江省义乌海关办结通关手续后顺利出口。这标志着为义乌小商品量身定制的“市场采购贸易方式”正式落地,单票报关单商品货值最高可达15万美元。1个集装箱内几十种甚至上百种商品,也可以在“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区别于此前的“旅游购物”贸易方式的最大不同是:“旅游购物”单票报关单货值不能超过5万美元,而“市场采购”放宽到最高不超过15万美元。同时,税务部门对市场经营户以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出口的货物,实行增值税免税;外汇管理部门允许市场采购贸易采

全国13个跨境电商综试区方案简介精编版

中国(杭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 (附件1) 通过构建信息共享体系、金融服务体系、智能物流体系、电商信用体系、统计监测体系和风险防控体系,以及线上“单一窗口”平台和线下“综合园区”平台等“六体系两平台”,实现跨境电子商务信息流、资金流、货物流“三流合一”,并以此为基础,以“线上交易自由”与“线下综合服务”有机融合为特色,重点在制度建设、政府管理、服务集成等“三大领域”开展创新,实现跨境电子商务自由化、便利化、规范化发展。 天津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附件2) 主要以跨境电商“信息流、资金流、货物流”三流合一为基础,重点在制度建设、政府管理、服务集成领域开展创新,建立以真实交易为背景的电商信用评

价体系,对企业和商品采用分类分级监管,并依托大数据分析运用,提供金融,物流等供应链综合服务。 设立三大平台支撑跨境电商综合实验区 天津市商务委、口岸办、天津海关和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搭建天津跨境电商公共服务平台、海关监管平台和检验检疫监管平台。并在天津港保税区、东疆保税港区和开发区出口加工区完成测试。不久的将来,北方消费者即可通过保税进口方式以“企对企”形式将商品从国外送入海关特殊监管区,然后按照行邮税进行报关以“商对客”形式送到买家手中。通过跨境电商渠道购买海外商品所缴纳的“行邮税”相比一般进口贸易缴税要低10%~30%。 物流支撑:天津市将依托、跨境电商综合实验区、自贸区和“跨境电子商务试点城市”的优势,以天津市快递专业类物流园区规划建设为契机,吸引大型电子商务企业和快递企业落户天津,构建“内贸、外贸”衔接、“线上、线下”协同的快递发展格局。推动快递企业转型,培育本地1~2家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快递企业走出去,拓展国际快递市场;在天津建设国际航空快件处理中心(转运站),大幅提升快件中转量,带动天津航空货邮吞吐量有效增长。 郑州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附件3) 郑州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加快构建信息支撑、物流带动、线上线下融合、多部门协调联动、通关一体的跨境电商新型监管服务模式,促进跨境电商服务企业、外贸企业、工业企业、中小网商积极参与,第三方跨境电商平台和自建平台相互补充,B2B B2C O2O等多种业务模式共同推进,扩大出口促转型,扩大进口促消费。 河南省商务厅厅长焦锦淼表示,郑州跨境电商综试区将把做大做强B2B作为主攻方向,把促进产业发展作为工作重点,进出口并重、以出口为主,着力在跨境电商B2B方式相关环节的技术标准、业务流程、监管模式和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先行先试。 搭建“三个平台”和“七个体系”在全省分阶段渐次推开 河南省结合实际,提出了积极开展“三个创新”,加快建设“三个平台”,探

跨境电商业务模式及税务处理.pdf

原创2017-03-21高金平高金平税频道高金平税频道 近年来,我国跨境电子商务(以下简称“跨境电商”)快速发展,已经形成了 一定的产业集群和交易规模。跨境电商,是指分属于不同国家的交易主体,通过电子商务 手段将传统进出口贸易中的展示、洽谈和成交环节电子化,并通过跨境物流或异地仓储送 达商品、完成交易的一种国际商业活动。同境内电商一样,跨境电商也包含B2B、B2C、C2C 等类型,其中B2B是一般跨境贸易,B2C或C2C是跨境零售。本文以实务中跨境电商的运营 模式为基础,结合相关现行税收政策,解析跨境电商相关法律主体的税务处理。 一、跨境进口电商 鉴于B2B的跨境进口按一般进口贸易处理,本文重点分析跨境零售进口业务。跨境零 售进口,最初的模式是海淘,即国内消费者直接在境外B2C平台上购物,并通过转运或直 邮等方式将商品邮寄回国。大部分海淘的商品无法直邮送达,需要通过在境外设有转运仓 库的转运公司代为收货(即在网上下单时,收货地址是转运仓库),再由转运公司将货物 自行或委托第三方物流公司运至境内,耗时较长。因语言、支付方式等限制,最初的海淘 在实际操作中较有难度,于是出现了代购,在分分钟买遍全世界的概念促使下,海淘与代 购的业务量与日俱增,随着天猫国际、京东全球购等大型电商平台的上线,消费者海淘更 为便捷。 目前,跨境零售进口的模式还可分为“直购进口”与“保税进口”,“直购进口”模 式是指符合条件的电商平台与海关联网,境内消费者跨境网购后,电子订单、支付凭证、

电子运单等有企业实时传输给海关,商品通过海关跨境电商专门监管场所入境。“保税进口”模式,又称B2B2C模式或备货模式,是指商家预先将海外商品大批量运至国内保税仓备货,当消费者在网上下单后,由国内保税仓进行配货打包,并为单个订单办理通关手续,再委托国内物流公司派送到消费者手中。 “直购进口”模式与“保税进口”模式对比: 对比项目直购进口保税进口 模式类型进口B2C模式进口B2B2C模式 海关监管特色电子订单、支付凭证、电子运单 实时传输,实现阳光化清关货物存放在海关监管场所,可实现快速通关 适用企业代购、品类宽泛的电商平台、海 外电商 品类相对专注、备货量大的电商企业发货地点国外保税港、保税区 时效7-10天5天以内 商品种类更丰富有限制 对于跨境零售进口电商业务,相关主体的税务处理如下: (一)电商平台 电商平台的收入主要有平台服务费;直营、直采取得的产品差价收入;广告收入。 1.平台服务费 电商平台向卖家收取的平台服务费及按照卖家交易量收取的佣金手续费均按“信息技 术服务——信息系统增值服务(电子商务平台服务)”缴纳增值税。 2.自营、直采取得的产品差价收入

跨境电商最完整的投资分析报告

“跨境电商”是指以电商方式进行的国际贸易(对一国而言,包括以电商方式进行的出口和出口)国贸新模式:跨境电商 1.大势所趋 1.1 全球贸易呈现自由化和便利化新格局 1.2自贸区是新一轮开放的试验田和起点 上海自贸区不是针对单一城市的“政策红利”,而是全国新一轮改革开放的试验田。全国新一轮改革开放的试验田?与新时期外贸突围目标相吻合,探索新的经济增长点与深化改革开放相呼应,成为部分制度改革的试点区与展示橱窗。 1.3上海自贸区设立拉开跨境电商发展的序幕 1.4中国进出口贸易增长进入平缓期寻求新方式/形式(电商)的国际贸易势在 必行,受世界经济复苏缓慢,中国新劳动法实施以来劳动力成本上升等因素的影响,中国进出口贸易增长进入平衡期 1.5跨境电商交易金额近四年增速维持在30%左右年跨境电商交易额为3.1万 亿元,其中出口2.7万亿元、进口0.4万亿元。艾瑞预计2014年跨境电商交易额为40000亿元 1.6财政收入增长乏力中央和地方本级财政收入增长均乏力:从此前20%左右增长降至10%左右 1.7第三方预计2014年海外代购规模超千亿中国电商研究中心预计2014年外代购规模超1000亿元 1.8互联网对一切商业模式的改造 客户选择更多,选择成本下降(时间成本&经济成本)?更为陡峭的供需曲线?更充分竞争的市场?信息不对称:供应商、客户、政府、竞争对手、代理商?规模化地满足个性需求:不受空间限制,收集低密度需求,关键是低成本?C2B 互动(预售、定制模式):精确地、跨越时间收集用户需求,可以控制库存 ?长尾需求释放vs.长尾供应 1.9中国消费升级和制造业产品输出 中国人均年收入突破拐点,更讲究消费品质(2014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突破2万元)中国高性价比制造输出全球。马云:“全球采购,全球销售”→全球消费 2. 政策支持 2.1 (跨境)电商政策酝酿已久 2004年以来跨境电商发展政策经历三个阶段,支持力度不断加大,电商政策力度加大,政策萌芽期:2004-2007初步规范电商行业。政策发展期2008-2012

完善跨境电商检验监管措施方式

近年来,我国跨境电商新业态发展迅猛,给广大消费者带来了极大便利。据统计,2014年,全国交易额达到3.75万亿元,预计2015年交易额将达到2478 亿元。按品类排名,海淘服饰、鞋包、奢侈品等消费品的需求量第一。但是,跨境电商入境消费品存在诸多质量安全隐患,消费者质量安全维权困难重重,而检验检疫监管由于制度的不健全,造成监管盲区,无法适应跨境电商新业态高速发展。 预防和降低质量安全风险,保护消费者权益,是检验检疫的职能所在。如何发挥检验检疫职能,完善跨境电商入境消费品检验检疫监管,亟待研究解决。我们要抓紧完善监管措施,为跨境电商的持续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跨境电商入境消费品检验检疫监管存在的主要问题 制度不健全,监管有盲区。目前,针对跨境电商入境消费品检验检疫监管只是出台《质检总局关于加强跨境电子商务进出口消费品检验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缺乏跨境电商入境消费品检验检疫监管工作规范及配套的制度,没有明确具体监管措施和操作要求,使跨境电商入境消费品监管缺乏科学性,无法完全跟上跨境电商发展趋势。 执法尺度不一,存在灰色地带。目前,各地检验检疫机构在跨境电商入境消费品监管方面因缺乏现有法规和制度的支持,执法的标准不统一,让跨境电商入境假冒产地、假冒品牌的消费品有机可乘,给消费者带来隐患。而且,跨境电商贸易纠纷解决机制尚未完善,跨境交易的维权渠道不畅,消费者的权益无法得到有效保障。 信息化建设滞后,没有全口径数据。检验检疫部门尚未建成与跨境电商平台无缝对接的信息化系统,对入境消费品的品种类别、货值、消费信息等情况,不能完整准确掌握,因而难以对跨境电商入境消费品实施风险评估和全面有效监管。 完善跨境电商入境消费品检验检疫监管措施的建议 检验检疫部门应结合消费品特点,建立和健全跨境电商入境消费品检验检疫监管机制,加快制定相应的工作规范及其配套制度,如:制定跨境电商入境消费品检验检疫监管工作规范,以及配套的风险布控查验制度、质量安全追溯调查和责任追究制度等;并应采取以下措施,实现对跨境电商入境消费品的“源头可溯、责任可究、风险可控”的有效监管。 对消费品实施清单分类管理。各检验检疫机构利用国家质检总局和直属检验检疫局对跨境电商入境消费品的质量安全风险等级结果,建立禁止入境类清单、重点监管类清单和一般监管类清单,对入境消费品实施清单分类管理。并根据国内外消费品质量安全监测状况信息,及时进行重点监管类清单的动态调整。 对经营主体实施备案管理。针对跨境电商(B2C、C2C)入境消费品品种多 而杂的特点,检验检疫机构以对跨境电商经营主体备案管理为主,把经营主体的

BBC跨境电商业务操作流程

B B C跨境电商业务操 作流程 SANY标准化小组 #QS8QHH-HHGX8Q8-GNHHJ8-HHMHGN#

国通达B2B2C跨境电商业务操作流程 (版本) 1.供应商评审及客户考察 市场部经理负责督促和组织部门营销主管根据电子商务分公司《跨境电商业务管理规范》对供应商评审管理要求,做好供应商资信调查和供货能力审核工作,填写供应商评审表,并定期进行复审。对业务量大,条件允许的,要定期对物品供应商(包括物流企业、电商商品经营企业)进行实地考察,了解其经营情况。 2.签订协议 市场部营销主管根据与客户业务磋商结果和《跨境电商业务管理规范》管理规定,结合客户业务开展模式,起草服务协议条款,明确双方权利责任及我方收费标准,市场部经理对相关协议条款内容进行审核后按电商分公司内部流程和公司合同审批流程完成《国通达跨境综合服务协议》和《国通达开放平台服务协议》的审批和盖章后方能开展业务。 市场部营销主管把经市场部经理审核完成的协议文本交客服部客服主管完成公司审批盖章流程。 市场部营销主管接到客服部客服主管协议完成审批盖章生效后可以开展下一步的企业备案、商品备案等相关工作。 3.业务开展前的准备和沟通 市场部营销主管在提交协议审批过程中把下列资料发给客户填写好并跟进发回进度,以便准备下一步工作:

(见附件一) 商品备案环节的T_product表(见附件二) 《海关HS编码》、《行邮税号及税率》 4. 政府职能部门备案 企业备案(海关系统和国检系统) 市场部营销主管在与客户业务商洽过程中明确告诉客户,如是客户自行提供的商城开展跨境电商业务的,必须由客户配合完成企业备案手续后才能开展业务,同时,做好客户提交企业备案资料进度的跟进工作,收到相关资料后及时提交客服部客服主管开展下一步工作。 4 客服部客服主管将经审批同意上报的资料以及申请表格以邮件形式发送到海关邮箱地址提交企业备案申请。在办理企业备案过程中,《申请表格》如有改动,需马上通知合作商户,要求重新打印盖章扫描,并办理内部审核流程后再向海关重新提交。 客服部客服主管发送申请邮件后的当天,注意登录邮箱检查是否收到海关邮件系统自动发出的企业备案号。 不代表已备案成功,客服部客服主管需按照海关邮箱提供的联系方式再跟相关人员沟通,跟进现场海关审核进度,现场海关在审核《申请表》及随附证件过程中,提出需要提供合作商户证件正本供核对,客服部客服主管及时和合作商户沟通,通知合作商户准备好证件正本,并约定时间,陪同合作商户共同前往海关审验;审核不通过

解读跨境电商海关编码

0139、1039、1210、9610 众所周知,以前跨境电商的通关方式大都以灰色为主,国家也没有太好的管理或者服务方式,这样就造成了国家大量的外汇收益流失,且国内出口的货物无法正常退税。同时,电商的物流成本居高不小,也就严重影响了我国跨境电商的生长秩序与国际竞争力。 自2014年以来,海关频繁出台新的贸易监管方式:“1039”、“1210”、“9610”,印证了跨境贸易及电商的大势所趋。小订单、小包裹、碎片化、定制化、去中间商化、等成外贸新标签。以往单凭大咖国企、一张订单、十余集装箱齐发的盛况一去不复返,灵活运用好“保税”、“清单核放、汇总申报”、“市场采购”等模式,帮海量中小外贸商降低通关成本,激发其活力,乃顺势而为。这几种新鲜的监管方式都有神马特点,有何作用?且看分解。 “旅游购物商品”贸易方式——0139 所谓“旅游购物商品”贸易方式(海关监管代码0139),是指外国旅游者或外商采购货值在5万美元以下(含5万美元),以货物运输方式出口的小批量订购的货物。对于这类商品的出口申报,海关采取简化归类、便利通关的操作模式。 出境旅客携带有下列物品的,应如实填写《申报单》,并将有关物品交海关验核,办理有关手续: 1.文物、濒危动植物及其制品、生物物种资源、金银等贵重金属; 2.居民旅客需复带进境的单价超过5000元的照相机、摄像机、手提电脑等旅行自用物品; 3.人民币现钞超过20000元,或外币现钞折合超过5000美元;

4.货物、货样、广告品; 5.其它需要向海关申报的物品。 海关监管代码1039,即“市场采购”贸易方式 所谓“市场采购”贸易方式,是指由符合条件的经营者在经国家商务主管部门认定的市场集聚区内采购的、单票报关单商品货值15万(含15万)美元以下、并在采购地办理出口商品通关手续的贸易方式。目前,该贸易方式使用范围仅限于在义乌市场集聚区(义乌国际小商品城、义乌市区各专业市场和专业街)内采购的出口商品。 首票以“市场采购”贸易方式(海关监管代码1039),申报出口的小商品货物在浙江省义乌海关办结通关手续后顺利出口。这标志着为义乌小商品量身定制的“市场采购贸易方式”正式落地,单票报关单商品货值最高可达15万美元。1个集装箱内几十种甚至上百种商品,也可以在“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区别于此前的“旅游购物”贸易方式的最大不同是:“旅游购物”单票报关单货值不能超过5万美元,而“市场采购”放宽到最高不超过15万美元。同时,税务部门对市场经营户以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出口的货物,实行增值税免税;外汇管理部门允许市场采购贸易采用人民币结算。 总署公告〔2014〕54号文件内容: 一、市场采购贸易方式是指由符合条件的经营者在经国家商务主管等部门认定的市场集聚区内采购的、单票报关单商品货值15万(含15万)美元以下、并在采购地办理出口商品通关手续的贸易方式。 以下出口商品不适用市场采购贸易方式: (一)国家禁止、限制出口的商品; (二)未在经认定的市场聚集区内采购的商品; (三)未经市场采购商品认定体系确认的商品; (四)使用现金结算的商品;

跨境电商ERP 系统

ACA ERP初级操作概述 一、关于ACA-ERP (2) 二、操作概述 (2) 1、订单管理及发货流程 (2) 1.1 订单的处理流程 (2) 1.2 订单核查 (3) 1.3 订单流程理解 (3) 1.4跨境电商平台账号绑定 (4) 1.5支付工具添加 (7) 1.6 基本资料 (8) 1.7仓库设置 (13) 1.8物流商设置 (17) 1.9 订单自动规则 (21) 2、邮件管理............................................................................................................................... 2.1 邮件处理流程.............................................................................................................. 2.2 订单跟踪...................................................................................................................... 3、采购管理............................................................................................................................... 3.1采购计划....................................................................................................................... 3.2供应商资料.................................................................................................................. 3.3欠货验收单.................................................................................................................. 4、出货管理 4.1配货中心...................................................................................................................... 4.2标记发货状态跟踪...................................................................................................... 4.3发货商品查询.............................................................................................................. 4.4海外仓库数据上传...................................................................................................... 5、仓库管理 5.1入库单....................................................................................................................... 5.2出库单....................................................................................................................... 5.3调拨出库................................................................................................................... 5.4调拨入库................................................................................................................... 5.5调拨差异明细........................................................................................................... 5.6报损单....................................................................................................................... 5.7盘点单....................................................................................................................... 5.8库存查询................................................................................................................... 5.9信封尺寸管理........................................................................................................... 6、用户权限设置....................................................................................................................... 6.1 角色管理...................................................................................................................... 6.2 用户管理......................................................................................................................

跨境电商整个流程详解

跨境电商整个流程详解

跨境电商整体流程 一、跨境电商的简洁 跨境电子商务是指分属不同关境的交易主体,通过电子商务平台达成交易、进行支付结算,并通过跨境物流送达商品、完成交易的一种国际商业活动。 跨境电商比单纯的境内贸易电商所涉及的工作环节或工作要件多很多,它包括商品引入、线上平台、线下门店、境外物流、保税仓储,报关报险、订单配送、结算结汇、营销推广及售后服务等等。由此跨境电商市场上派生出许多第三方专业服务服务公司,比如:境外物流、保税仓储,报关报险、订单配送、结算结汇等等。如果将上述环节委托第三方专业公司来完成的话,那么组建跨境电商工作的核心内容就是商品引入、线上平台和线下体验店了。 二、跨境电商的现状 跨境电商正处在“风口”。去年跨境进口交易额接近6000亿元,较2008年增加16.6倍,年均复合增长率59.71%。去年我国跨境电商平台企业超过5000家,境内开展跨境电商的企业超过20万家。 跨境电商是新时期下应运而生的时代产物,具有减少中间环节、降低信息成本、便捷支付等优势,有利于促进交易效率的显著提高。跨境电商融合了跨境和电商两个核心要素,通过电商平台实现分属不同关境交易主体的商业活动。 与传统外贸相比,跨境电商添加了电商这个新基因,是在信息化时代充分应用互联网技术手段,实现传统外贸信息化、网络化和智能化的重要途径;与国内电商相比,跨境电商拓展了跨境的新空间,是在全球化时代将电商拓展至全球大市场,实现更高开放水平的重要发力点;随着我国居民收入的提高,跨境电商是在新消费时代更好满足国内居民对更高品质生活的需求,以消费升级需求引领产业升级的重要抓手。 当前跨境进口电商业务形态 1、进口供应链分销平台:海豚B2BC 2、垂直电商:聚美、蜜桃、洋码头 3、国内电商平台:天猫、京东(含自营) 4、分销商入驻第三方平台开店:B2C或C2C 5、个人创业平台:如微店 现在广大进口电商在整个生态圈里面扮演的几个角色,无非分为五类:第一类,供应链,起点是做B出身给卖家提供货,如海豚网。但是,最终跨境电商的出路还是要转移到C。如果只做进口分销平台,对比做终端2C无法进行三单比对(“三单”即指电商企业提供的报关单、支付企业提供的支付清单、物流企业提供的物流运单。“三单”数据确认无误后,货物即可放行。),那这种模式很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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