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社会热点问题及分析

问题之一:拖欠民工工资问题

1、问题的提出:总理关注引出“清欠风暴”

2003年10月产24日傍晚,重庆市云阳县龙泉村村民熊德明,回家后发现自家门前围了一大堆人,然后。她见到一位她以前在电视上见过的“大人物”——国务院总理温家宝。

在犹豫了一会后,熊德明告诉总理,现在农民收入主要*打工,但她爱人李建明有2000多元钱的工钱已拖欠了一年,影响娃儿们交学费。总理听后表示:拖欠农民的钱一定要还。人群中立即响起热烈的掌声。当天夜里11时,熊德明和丈夫拿到了拖欠的2240元务工工资。

2003年月日《中国政法报》发表了题为“如果不是总理过问”一文,随后,从中央到地方,全国掀起了一场“清欠风暴”。

拖欠民工工资的现象不仅在个体和私营企业村在,在某些国有企业也相当严重。

2、问题的原因:

专家分析,民工工资被拖欠的主要原因有五点:

一是一些地方不切实际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以及一些房地产项目资金来源不落实,是造成拖欠的重要原因。

二是部分开发商资金不足,盲目立项、开工;

三是施工企业垫资施工,导致总包单位无力垫资又要求分包单位垫资施工的恶性循环,进而造成民工工资的拖欠;

四是包工头为了自身利益多赚利润,故意拖欠;

五是包工头不与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导致民工投诉时缺乏法律依据;另外,不按时发工资也是造成民工工资被拖欠的原因之一。

3、解决民工工资拖欠的对策:

首先,充分认识解决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的重要性。

第一,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对于维护人民利益,维护社会稳定大局,化解人民内部矛盾具有重要意义。

第二,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保证国民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

第三,是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制止“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的要求。

其次,要采取有力措施,完善相关制度。

(1)、应该建立一个认定拖欠民工工资的制度。国家应该制定统一的《民工拖欠工资管理条例》,而不是各地自搞一套;

(2)、要建立民工任职的资质人定,以此遏制我国由于民工进城没有管理造成的巨大浪费;

(3)、要建立劳动合约的认定制度,通过第三者公证,在法院打官司的时候就具有法律效力;

再次,要加强民工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的教育,增强其维权观念。

问题之二:土地征用和拆迁问题:如何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

1、问题的提出:

2003年7月《中国青年报》发表了《一个拆迁百姓的心里话》,开始了向社会公开拆迁问题的矛盾。8月22日,南京市民翁彪在玄武区邓俯巷拆迁指挥部办公室点燃了自己浇满汽油的身体;9月15日,安徽农民朱正亮在天安门前“自焚”。一时间,媒体哗然,举国震惊。

9月19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城镇房屋拆迁工作维护社会稳定的紧急通知》。随后,中央又派出4路人马,分赴山东、上海、南京、杭州等地,突击调查拆迁问题,为中央最高决策层制定消除动迁纠纷隐患的方案提供参考。

10月产29日,北京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两起因野蛮拆拆迁引发的恶性事件,并宣布其中一起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另一起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警方也向检察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政府部门如此作为,尚属首次。

在具体行动展开的同时,制度层面的工作也在跟进。目前,全国已有近20个省市修改了有关拆迁的法规,明确规定“补偿金不落实不得拆迁”,“拆迁中不得粗等”,开始把利益的天平倾向弱势的一端。

12月23日,建设部发布了《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要求规范城市房屋拆迁估价行为,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这个文件从2004年1月1日起正式执行。

近日,建设部向媒体通报了刚刚制定的《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包含6个方面的主要内容。

2、造成拆迁纠纷广泛存在的原因:

一是直接原因,即汹涌的城市化浪潮和近乎疯狂的开发区“圈地运动”,必然使与之相连的“拆迁”成为一个历史现象。

二是根本原因,在于私权和公权的矛盾,即当私权面对公权的时候,总是显得那么的无力和无助。

3、对策

(1)、应以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权益为前提。尊重公民的合法权益。

(2)、调整和规范政府在拆迁过程中的各种行为,完善和规范相关的制度,对拆迁人权益的保护予以程序化。

(3)、解决问题的根本在于让权力逐步退出拆迁领域,重新界定政府在城市拆迁中的职能,消除以政代法。

孙志刚事件:人权的保障

1、问题的提出

2003年3月20日,湖北青年孙志刚因未带证件,在广州被收容并致*。其加人找有关方面反映未有结果。4月25日,《南方都市报》以较大篇幅披露了这一重大恶性事件,引起媒体和公众的广大关注。舆论和公众的声音,很快引起各级政府的重视,均批文要正确对待案情,坚决严惩凶手。在此之后一个星期内13名涉案人员纷纷落网,并最终受到了应有的严惩。同时,以孙志刚案为由头,中国政府废除了运行21年的《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并出台了新的《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草案)。为我国城市化和现代化扫除了障碍,影响极其深远。

1、从孙志刚案中的几点反思

(1)、时刻牢记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以人为本”、“保障人权”是我们党执政的出发点和归宿。通过孙案,在全社会达成一种价值共识:人的价值是宝贵的,生命为大。我们的一切,包括制度、措施等,都应该是为了人。正是一个一个的人,汇聚起来构成了我们政治述语中的“人民”,而人民正是我们执法的出发点和归宿点。

(2)、严格执法,依法办事,是维护公民合法权益的基本前提。在现实中,“严格执法”、“为人民服务”等口号往往被一些执法部门的工作人员喊得颇响,但做的时候又是另一样了。甚至是执法犯法。

(3)、杜绝孙案再发生的根本在于真正做到变“人治”为“法治”。

问题之四:刘涌案件:展示了公民意识的普遍觉醒和公众对执法公正的渴望。

1、刘涌案件始末

刘涌黑社会性质组织从1995年末初步形成,至2000年7月被沈阳警方打掉,在4年半时间里,共计作案47起,致*至伤42人,其中1人*亡,16人重伤,14人轻伤。涉及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14项罪名。

2002年7月,辽宁省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非法经营罪、故意毁坏财物罪、行贿罪、妨碍公务罪、非法持有枪支罪等多种罪名一审判处刘涌及其手下宋健飞等人*刑。1年零4个月后的2003年代月15日,刘涌被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以近乎相同的罪名改判*刑,缓期两年执行。此判决结果出来后,舆论哗然,引起强烈的民众质疑。在这样的情况下,2003年12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提审刘涌一案,并于22日作出终审,判决刘涌*刑,并立即执行。

2、从刘涌案中的启示

(1)、通过刘涌案的三审过程,公众对“公开与正义”关系的强烈追问,体现了公民意识的普遍觉醒和公众对审判公正的渴望。

(2)、最高人民法院的提审,彰显出司法界对民意的尊重。

问题之五:选举现象:经济变革影响政治文明

(1)、问题的提出:

2003年的上半年和下半年,深圳和北京分别进行了一次区县人大代表选举。从深圳肖幼美贴出第一张竟选海报,到北京许志永当选后广发致谢信,整个过程涌现出一大批自荐侯选人,风起云涌,气氛活跃。

在这些候选人当中,业主代表作为一个最重要的群体引人注目。他们以维权为直接诉求,寻求自己的政治表达渠道。他们参与政治,不再是凭单纯的热情,而是把民主活动与自己的利益紧紧联在了一起。

(2)、“选举现象”的启示

首先,业主参选表明,一种活跃的、真正意义上的基层民主在城市里慢慢扎根。从农村突破到城市,中国的基层民主才有了一幅完整的图景。民主一旦与个人的利益结合在一起,才有了坚实的基础,才更有可持续性。

其次,“选举现象”更深刻的意义在于它表明经济改革的影响日益明显地在政治领域里显现出来,财产权的确立带来了相应的政治诉求。

再次,表明了我国政治文明迈出了新的一步。

从上述五个问题的分析表明:

第一,在依法治国,依法行政方面,我国当前仍然存在着许多不尽人意的地方:

(1)、法律、法规不够完善,无法可依现象仍然存在。

(2)、执法不严,执法水平不高,甚至是执法犯法。

(3)、民众的法律意识、维权意识不强。

第二,应该看到,在加强法制建设,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过程中我们已迈出了可喜的一步:如收容制度的废除、刘涌案的提审、深圳和北京的“选举现象”等。

第二,我国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任重道远2005年国家公务员申论考试模拟题及答案

2005年国家公务员申论考试模拟题及答案

一、简答题(第一小题20分,第二小题30分,第三小题50分,共100分)请将您对本题目的答案填入下面输入框,修改无误后点“提交”

资料

(1)3年多了,身兼患者家属和医生双重身份的余幼鸣还在冲着自己所在的医院苦苦喊冤。余幼鸣说:“我的亲身经历让我明白了,为什么会有那么多人到医院闹事,甚至殴打医务人员,为什么本来很简单的医疗纠纷会演变成尖锐的社会矛盾?”今年38岁的余幼鸣是珠海市中医院副主任医师。其母亲于金容1997年12月15日被车撞伤,在其供职的医院住院治疗31天后*亡。余幼鸣认为医院在对其母亲的治疗过程中有重大过错,决心要讨个说法。而卫生局的医疗鉴定说这不是医疗事故,接着法院一审、二审都判决医院不承担责任。

(2)余幼鸣是内科医生,但通过查找资料、走访专家,他认为自己已经对脑外科的治疗非常了解了,可以对医院的过错说得很专业,也很到位。余幼鸣的母亲被车撞伤后,就近被送往珠海市拱北医院,CT检查为脑挫裂伤伴颅内出血。余幼鸣说,当时对脑外科不是很了解,我就给我们院创伤科主任胡顺祥打电话,问我母亲能否到中医院治疗,胡说可以。1997年12月15日上午

9∶30,我母亲转到珠海市中医院创伤科,接诊医师是丁文清。到17日中午,整整50个小时,医院没有遵循医疗规范按脑外伤的处理原则及时复查CT和输血小板,没及时进行手术。在护理过程中又误打杜冷丁,导致我母亲*亡。

胡顺祥说,当时没有及时复查CT不是我们的错,是余幼鸣不让。至于血小板,我们有证明,不是说要输就能马上有的。

余幼鸣说,我怎么可能去阻止他们实施必要的检查和治疗呢?说是我不让复查C T,是医院为了推卸责任而编造的谎言,一点证据也没有。

胡顺祥说的证明,是珠海市中心血站办公室出具的,意思是通常使用血小板都要预约。而该血站技术室的邝主任则补充了一个对中医院不利的说法:1998年以前是手工分离血小板,如果紧急需要,也可以组织人员采血,但要多付钱。她解释说,血小板的功能是止血,对创伤病人合并血小板减少的情况,应及时输血小板成分。

关于注射杜冷丁,创伤科医师丁文清说,医嘱中无注射杜冷丁的记录。余幼鸣则一口咬定,我是亲眼看见的,打了100毫克,当时我还拿注射过的小药瓶问丁文清,现在丁文清也不敢承认了,我让他发誓,他不敢。

关于手术是否延误,丁文清说,余母入院时,我根据拱北医院的CT报告,认为不需要做手术,48小时以后复查CT,发现病情加重。于是由人民医院的骆太顺主任和我一起做了手术。

(3)骆太顺是珠海市人民医院脑外科主任,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专家。他说:像小余母亲这样的情况,入院当天也可以不进行手术治疗,但24小时内一定要复查CT,24小时内手术越早越好,这是脑外科医生的基本常识。如果病情变坏,不复查CT就得马上手术治疗。病人一直处于昏迷状态,更应该再做CT检查。假如16日复查CT,当天就得做手术。17日晚上做手术,延误了病情。

骆太顺还认为,像小余母亲这样的病人,中医院按规矩就不能接收。一是中医院没有脑外科,二是没有脑外科专科医师。如果收了,应当转院治疗。现在的情况是乱了套,中医院中不中西不西的,为了经济利益,是病人就收,不管能不能治。血和生命换来的医疗制度不能改,医院的功能应当明确,哪些病人应当收,哪些不该收。

(4)珠海市中医院医务科刘科长说,当时珠海市中医院曾规定,医生每接收一个病人,医院奖励50元,开一个CT检查,奖励30元。但现在已经取消了。

(5)广州军区总医院脑病医疗中心主任、医学博士王伟民也认为,目前在治疗脑外伤方面,主要问题是医疗市场不规范,一些医院不是以人为本,而是以经济效益为本,没有资格和条件收治脑外伤病人,却不仅收了,还要做手术,这哪能不出问题。哪一级的医院治疗哪一级的病,这是规范,不能乱。

(6)余幼鸣后来申请珠海市卫生局做医疗事故鉴定。此时,中医院原院长已升任珠海市卫生局常务副局长,分管医疗事故鉴定。余幼鸣说,鉴定之前,那位副局长对我说:你们夫妻俩都在中医院工作,你读了这么多

年书,还是研究生,也能干活,你还来申请医疗事故鉴定,告中医院,你不是自毁前程吗?珠海就这么大,你能调到哪里去?

(7)1999年2月25日,珠海市中医医疗技术鉴定委员会作出结论,余母之*不属于医疗事故。与骆太顺医生的看法有所不同的是,鉴定分析不认为中医院有任何过错:各期的检查及时准确,治疗措施积极。

(8)受理鉴定申请的珠海市卫生局中医科单科长说,参加鉴定的,除了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的成员外,还聘请了一些专家。具体是哪些人参加,都发表了什么意见,对外保密,这是惯例。表决时投票,少数服从多数。我们不给当事人解释为什么这样鉴定。

(9)余幼鸣说,鉴定的依据主要是病历,而医院的病历早已被篡改。而且改动的部分都是关键医嘱。关于“篡改病历”,丁文清医师说,我们考虑到余幼鸣以后要和肇事方打官司,就把病历朝有利于余幼鸣的方面写。

余幼鸣不服鉴定,向广东省中医药管理局递交了重新鉴定申请。省局曾派专人来珠海市中医院主持调解,当时余幼鸣提出了3点要求:一是赔礼道歉,二是退回医药费8.4万元,三是给5万~10万元的经济补偿。后来不知是什么原因,调解不了了之。

(10)医疗鉴定这条路走不通了,余幼鸣只好去法院起诉中医院。官司打了一年多,珠海市两级法院一致认为,因为不是医疗事故,不能认为医院有民法上的过错责任,医院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珠海市中级法院曾要求珠海市卫生局到法庭公开对鉴定结论进行质证,卫生局没有到庭参加质证。但是法院最后还是采纳了卫生局的鉴定结论。

珠海市中级法院作出终审判决的日期是2000年12月19日。此前,2000年10月29日全国民事审判工作会议结束,最高人民法院对外公布了关于审理医疗赔偿的指导性意见:是否构成医疗事故,不是认定医疗过失损害赔偿责任的必要条件;医疗单位是否承担赔偿责任,不能仅仅依据医疗事故鉴定,医疗事故鉴定只能作为法院审查认定事实的证据,是否作为医疗单位承担赔偿责任的依据,应当经过法庭质证。

余幼鸣认为,珠海市卫生局的医疗事故鉴定结论没有在法庭上进行质证,法庭就予以采纳;珠海市中级法院仅仅以不属医疗事故为由就否认了中医院的过错责任,这两点显然违反了最高人民法院的指导性意见精神。他想到了最后一条路:申请检察院抗诉,或者由法院再审。

(11)“指导性意见不是法律规范。”珠海市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科梅科长说,法院可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指导性意见决定再审,但检察机关不能据此提出抗诉。珠海市中级法院立案庭赵庭长对记者说,整个广东省法院都是这样做的,最高人民法院的指导精神具体*作起来比较困难。

(12)鉴定也做了,法院也判了,余幼鸣还要到有关单位和新闻媒体投诉,还去过北京。余幼鸣说:医院有过错,鉴定暗箱*作,法院判决不公,倒霉的事情都让我碰上了。现在要医院退回医疗费、赔钱,已经没有意义了,我从母亲去世这件事,看到了目前我们的医疗制度确实存在很多缺陷,一些医疗机构为了多收病人、多收钱,已经达到了“谋财害命”的程度。3年多了,我专门研究、撰写了一本20万字的书,书名《如何应对及预防医疗欺诈和伤害》。我已经不再是单纯为我母亲这件事呼吁了,我要告诉广大患者,在和医院打交道时,一定要多一个心眼。同时我认为,一些医院和医生之所以视病人为摇钱树,不顾客观条件,来者皆收,对病人既不会诊,也不转院,是《医疗事故鉴定办法》等法规在保护他们,而医患纠纷的仲裁机构又是医院的主管部门卫生局,在这种制度框架下,患者想讨回公道,可以想像有多难了。

(13)丁文清医师说:“余幼鸣和医院打这个官司是无聊。我当时很气愤,你余幼鸣几乎参与了整个治疗过程,肺部感染*亡不是很正常的现象吗,这是不可避免的并发症。我看他是钻牛角尖,不闹出个结果来不算完。想在鸡蛋里挑骨头,真不可理喻。医生的工作是高技术、高风险、高体力劳动,但收入偏低,又没有医疗事故保险。”

医务科刘科长说,母亲*了,我们理解他的感情,但他的一些行为是不可思议的。想推翻现在的医疗事故鉴定结论以及法院二审,我看很难。

1、请用不超过150字的篇幅,概括出给定资料所反映的主要问题。

(本题分值:20分)

【正确答案】

观点提炼分析

对这起医疗纠纷,有人可能认为这是一个特例,也可能有人认为,医院应当反思,中医院要有特色,搞不了的东西就不要搞。但从一个更高的角度看,这个例子浓缩了我国现今医患纠纷的一些主要问题,一是制度不完备,很多情况下无论是医生还是病人都缺乏可依照的尺度。二是现有的制度也没能得到严格的执行,人情关系、经济利益掺杂其中,纠缠不清。三是现有的制度框架严重地存在着不合理的因素,患者的权利难以得到保障,医方的风险无人分担。有关管理人员应认真分析余幼鸣的医疗纠纷事件,这对医疗纠纷的认识和对这一工作的改进,必将是一种难得的启示。

2、用不超过350字的篇幅,提出解决给定资料所反映问题的方案。要有条理地说明,要体现针对性和可行性。

(本题分值:30分)

【正确答案】

对策分析

对医疗纠纷根本解决的途径是健全完善各种制度法规,加强监管力度,切实保证弱者的利益不受侵犯。近期内应做的是加强对医护人员在业务和医德方面的培养,加强医患的沟通,增进理解和信任。

3、就给定资料所反映的主要问题,用1200字左右的篇幅,自拟标题进行论述。要求中心明确,内容充实,论述深刻,有说服力。

(本题分值:50分)

【正确答案】

文章结构设计

文章开头可由所给的材料引发开去,并可适当列举一些更典型的事例,归纳分析其产生的原因,点出本文所要论述的观点。针对问题可提出解决的方案。因为造成医患纠纷的根源是方方面面制度不健全,这给文章的行文提供了很大的论述空间,作者应有所取舍,注意点和面的结合。在阐述解决途径时可参照国内外的一些成功的经验,有所发挥。

参考文章

病人信不过医生

有人有过这样的遭遇:第一次去一家大医院看病,医生二话不说,先让他去做核磁,做一次2300多元。他没做,找了个关系去另一家大医院,连挂号带吃药,只花60元钱就把病治好了。朋友后来说:“要是没熟人,得花多少冤枉钱呐!”

另外一人的妻子在一家三甲医院住院,要做开胸手术。他找到主刀医生送上红包,没想到医生坚决不收,倒把他搞得六神无主。他说:“根据我的经验,这可是个惯例。医生不收,我还真不踏实。”

还有很多人曾有过这样的经历,请了假来医院看病,挂号候诊等了近两个小时,可大夫两分钟不到就把方子开完了,看都没看病人一眼,叫病人怎么相信他们?一种对医生不信任的情绪弥漫在病人及其亲友之中。

面对病人的种种怀疑,大多数医生觉得很委屈。一位医生曾实言相告:“医院会定期考核各科室的经济效益,如果光治病不赚钱,科室就会被取消。”

患方有不信任医生的根据,医生有屈服于现实的理由,医患关系在相互怀疑和提防中渐渐趋向对立。于是,一旦治疗效果达不到病人及其亲友的要求,或者,患方认定医方有什么过错,医疗纠纷就会立即爆发。来自北京市医师协会的统计显示,近年来,对医院和医务人员的投诉每年以30%的速度递增。过去的4年中,北京市发生的殴打医务人员的事件多达525起,致伤致残94人。

2001年7月25日,北京协和医院的王任直教授在巡视病房时被一名患者家属用镜框砍伤了右臂,从此可能再也做不了手术了。7月10日,湖南中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的王万林教授惨*在他曾医治过的一名白血病患者的刀下。4月间,在成都的华西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医生王恺被过去医治过的一名病人砍伤,造成终身残疾。

接连发生的血案,引起了社会各界的极大关注,如何缓和、改善医患关系,如何预防、消解医患纠纷,成了摆在人们面前的一道亟待解决的难题。

在一次有关医患纠纷的座谈会上,北京隆福医院院长寇志泰说,现在的医疗纠纷,大多数是医疗收费纠纷。听到最多的是诸如“医药费太贵”、“看不起病”的抱怨。以前是享受公费医疗,看病不用花钱,而现在是“小毛病几百块,住院开刀好几万”,患者心中有怨气。带着怨气看医生,医患纠纷当然就会加剧。对此,卫生部卫生经济研究所所长蔡仁华分析说:“看病贵,主要是药费、检查费贵。长期以来,政策许可医院在药上挣利润,对医生高智力的诊治劳动却定价极低。由此,多开药、开贵药的风气愈演愈烈。这就是' '以药养医''制度的缺陷。”

制度的问题只能*改革来解决。医疗保险制度就是“看病贵”的解决之道。蔡仁华是这样描述医疗保险制度的:“平时交保费,看病时就只需要交很少的钱,甚至不交钱”,因为“你看病,医院找保险公司结账”。国外看病很贵,但很多人上医院从来都不花钱,因为老板给他们上了全额的医疗保险。国内医疗保险制度的改革已经在许多城市展开,但目前这一制度还很不完善。最大的不足之处是,国内保险公司把赢利的文章全做在投保者身上了,限制保险病种、限制报销条件、限制报销额度、报销手续繁琐……总而言之,千方百计地给病人设置报销障碍。而成熟的医疗保险制度则正相反,保险公司要想方设法用优惠的条件来吸引人们参加医疗保险,同时,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是监督医院和医生,不让他们开不该开的药,做不该做的检查,收不该收的费,一旦发现,保险公司将拒付医药费。这项工作由许多专业人士来完成。保险公司这么做的动力,是他们要支付医疗费中的绝大部分。中国已经“入世”,国外成熟的医疗保险公司进入国内市场,肯定会促进国内医疗保险制度的完善。那时由医疗经济负担太重而诱发的种种医疗纠纷也将大大减少。

以病人为中心已经成为许多医院的共识。北京大学人民医院的戴谷音医生说:“过去,不少医生看病是以病为中心,现在,看病首先是看人,要以人为中心。”

一位医生说得实在:“怎样彻底解决医患纠纷,我想不出办法。但是,最好我自己不要惹出医患纠纷,这我可以注意。说话亲切点,看病认真点,改善小环境,还是可以做到的。”

另外,病人也要心平气和,不要动不动就吵,就打,更不能去伤害医生;打伤医生不仅无助于病人治病,而且还违反了法律,重者还要坐牢,这不是病上加“病”吗?。

关注矿难问题

中国最近几年来重大安全事故经常发生,引起了一些人哭哭啼啼的批评,说什么黑心了,见利忘义了等等文科思维。而文科思维是解决不了社会问题的。因为社会就是一个大系统,稳定运行需要理工科思维。

一些人找的原因对不对呢?比如农民贫困,矿主黑心,官员腐败这些原因看起是正确的,但是这些都不是主要原因。

解决问题需抓住主要矛盾,重大安全事故频发的根本原因是什么呢?就是中国的发展偏离了有计划按比例发展的道路。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国民经济有计划、按比例发展的规律,要求国民经济各部门之间和各部门内部必须保持一定的比例关系,按比例地分配生产资料和劳动力,要求国民经济各部门的发展必须服从国家的统一计划。国民经济发展中最重要的比例关系,是生产资料地生产和消费资料的生产之间的比例关系。

中国老百姓的生活改善不多,耗能却极大的增加,单看频繁造成事故的采煤业,煤产量达到了惊人的19亿吨。如此巨大的产量仍然不能满足需求,所以煤矿都在加紧生产。如此高强度的采煤,怎么能不发生事故?而中国的煤主要是来发电,为什么需要这么多电呢?

中国改革以来的发展,是以摸着美元过河为指导方针,以赚取外汇为导向的,即所谓的出口导向,据有关资料显示,中国能源增长的三分之一与出口有关系。中国生产了大量的初级产品出口,而初级产品是能源消耗的大头,后期的深加工、精加工耗能要低于初期,比如大量的粗钢、电解铝之类的耗能极大。中国这些年承接了大量的由美国等发达国家转移来耗能极大的产业,而美国这些年的能耗却几乎是稳定的,没有大量增加,反而还有所下降。

同样还有一些行业也是高强度的生产,比如化工企业,为了提高效益,都在减少检修时间,加长检修间隔,从一年一检修,到三年两修,到两年一修,设备超负荷运转,在大修之前都是到处是隐患,勉强维持,可以说工人也是把脑袋挂载裤腰上。前一阵子日本的那个核电站锅炉就是因为长时间没有检修造成的。如果效益第一的思想不改变,说不定哪个大化工企业也会爆炸。

中国要减少矿难,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协调各种比例关系。首先要把耗能的出口降下来,减少对能源的需求,要减少出口,就必须停止出口退税,改为出口加税。还要减少对外资的优惠,对那些把耗能的环节转移到中国的产业,一律增加税收。

要做到这些,就必须加强中央的调控的能力,虽然要发挥市场的作用,但是在能源相关领域,一定要保持计划经济时期的做法,就是要做到有计划按比例的发展。但是在资本主义制度下,国民经济各部门之间,客观上也存在着一定的比例关系。但是,由于生产资料为资本家所占有,社会生产是无政府状态的,比例关系只能通过周期性经济危机去强制地实现。

中国要做到在能源相关领域的有计划按比例发展,就必须结束生产资料资本家所有的局面。

在舆论界,也要批判那些对计划经济的丑化攻击。

那些右派关于计划经济的说法就跟当年“共产共妻”的说法一样可笑。

当有人对老是把时间花在“回忆”上的努力颇不以为然的时候,或许再过一段时间,后一辈人对共产主义的认识又会重新回到“共产共妻”的理解也不是不可能的。

其实从共产主义运动一来,类似这样的可笑说法一直是不绝于耳,从“共产共妻”,到杜勒斯们的人民公社是“集中营”,到这几天对计划经济的说法,都是一脉相承的,右派如果不这样做,那才真叫奇怪了,这是本性所决定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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