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大学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成果的奖励办法(修订)

东华大学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成果的奖励办法(修订)
东华大学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成果的奖励办法(修订)

东华大学

东华研…2012?11号

关于印发《东华大学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成果

的奖励办法(修订)》的通知

各学院、部、处、室,直属单位:

经2012年第11次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将《东华大学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成果的奖励办法(修订)》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东华大学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成果的奖励办法(修订)

东华大学

二○一二年五月十五日

主题词:研究生培养学术成果奖励办法通知

东华大学校长办公室2012年6月4日印

打字:李锐利校对:林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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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东华大学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成果的奖励办法(修订)为鼓励我校研究生在学期间积极参加科学研究,撰写高质量科学论文,增强创新意识,提高创新能力,取得创新成果,形成有利于研究生科研创新的激励机制,根据东华大学研究生教育的有关管理规定,经2011年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2012年第11次校长办公会议审定,决定对《东华大学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成果的奖励办法》(东华研…2003?8号)进行修订,新的奖励办法如下。

一、奖励对象及条件

东华大学在学或毕业不满一年的研究生。

奖励成果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以东华大学为第一单位发表,并由研究生本人和导师共同

署名。

2.学生第一作者或者导师第一作者学生第二作者。

二、奖励项目及标准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获奖金2,000元。

①在国外版SSCI、SCI源刊上发表1篇学术论文;

②获得国家发明专利1项。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获奖金1,000元。

①在国外版EI源刊上发表1篇学术论文;

②在国外版A&HCI源刊上发表1篇学术论文。

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获奖金400元。

①在CSSCI、CSCI(核心库)源刊上发表1篇学术论文;

②获得国家实用新型专利1项。

4.同一篇论文被不同引文数据库检索的按奖励金额高的认定。如论文既被SCI检索又被EI检索,则按SCI认定。

5.获得多项学术成果,奖金可累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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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受理时间

每学期一次,时间为第10周。

四、受理程序

1.申请人在数字化校园信息门户中,输入自己公开发表的学术成果的相关信息。

2.将论文的期刊封面、目录、论文的首页、检索证明和专利证书的复印件连同其原件一并交学院审核。

3.学院负责打印学院的“研究生公开发表学术成果情况汇总表”,并审核研究生递交的成果材料,确保表内信息与原件一致。审核结束将原件返还申请人。

4.学院将已审核好并加盖学院公章的“研究生公开发表学术成果情况汇总表”及研究生各类学术成果的复印件提交研究生部。

5.研究生部复核结束后下发奖励。

五、本办法适用于2013年1月1日以后发表的论文。办法有效期至2015年12月31日。

六、本办法由校长办公会议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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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东华大学金融硕士招生复试录取方案

https://www.360docs.net/doc/095160658.html, 2017年金融硕士招生复试录取方案 一、招生计划 拟招录30人。 二、复试分数线 第一志愿报考东华大学金融硕士的考生复试分数线:总分≥335分,单科(满分=100)≥46分,单科(满分>100)≥69分。 接受少量调剂,第一志愿报考东华大学经济学类的考生总分≥335分,单科(满分=100)≥46分,单科(满分>100)≥69分,可以申请调剂。 三、复试、录取原则 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并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性,依据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综合考虑考生思想政治表现、专业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录取。 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规定,严肃招生纪律,加强自律,坚持公平、公正,维护研究生招生工作的良好信誉和研究生招生考试制度的公信力。 四、复试安排 (一)第一志愿报考东华大学金融硕士考生 1.报到 时间:2017年3月30日(周四)9:00-11:30 地点:上海市延安西路1882号东华大学旭日楼400报告厅 携带以下资料供审核:

(1)复试通知书(东华大学研究生招生平台下载打印); (2)身份证原件; (3)本科毕业证书(往届生)原件、学生证(应届考生)原件; (4)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验证未通过者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出具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以上资料不齐全者不得参加复试。 审核后需提交以下资料: (1)《考生自述表》(a、考生登录东华大学MBA/MPAcc/MEM招生系统https://www.360docs.net/doc/095160658.html,/index填写信息,b、申请批次为“ 2017年3月28日周二MF(仅限东华大学一志愿金融硕士考生填写)”,c、提交之后点击右上角“打印”,d、用订书机订好,在每一页右下角签名); (2)大学本科成绩单(应届生加盖教务处公章;非应届生加盖所毕业学校教务处公章或者档案保管单位公章); (3)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体检报告》(考生自行去二级甲等或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报到当日携带此《体检报告》,也可以使用医院的体检报告,3个月内的体检报告视为有效,考生可点此下载《体检报告》样本)。 2.笔试 时间:2017年3月30日(周四) 13:30-15:30 西方经济学笔试(闭卷) 地点:上海市延安西路1882号东华大学第四教学楼 备注:请携带身份证原件、准考证、黑色水笔、计算器、圆规、量角器、三角板、

西南大学重要学术成果评选办法

西南大学重要学术成果评选办法 为营造校园学术氛围,促进全校师生员工对学术研究工作的关心了解,加强我校重要学术成果的宣传,鼓励广大师生潜心研究,勇于创新,产出能够提升我校学术影响力的高水平成果,西南大学学术委员会决定组织开展“西南大学重要学术成果”评选活动,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审原则 (一)质量第一、宁缺勿滥; (二)公开、公平、公正; (三)实行回避制度。 二、评审范围与条件 (一)“西南大学重要学术成果”应是由我校教学科研人员为主要完成人、我校为成果署名第一单位且成果知识产权完全或主要由我校享有的人文社会科学或自然科学研究成果。 (二)“西南大学重要学术成果”评选原则上四年举办一次。参评成果原则上应为近四年公开发表、出版发行或获得奖励认定的成果,截止时间为评选当年12月31日。 (三)参评成果必须是具有创新性和前沿性的优秀成果,应填补了学科领域的某些空白,具有较高的理论或实践价值,对学术发展或解决实践问题具有一定推动作用;在校内外产生一定影响,得到国内同行的认可与好评,能够代表西南大学学术水平并提升西南大学学术影响力的高水平成果。 (四)入选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中国科学十大进展”、“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一等奖及以上级别等国家级奖项的成果自动入选“西南大学重要学术成果”。

三、评选程序 (一)通知发布。学术委员会办公室在评选当年12月发布通知,并对当年评选活动提出具体要求。 (二)成果推荐。参评成果采取委员推荐和组织推荐两种方式,坚持高标准,宁缺毋滥。 委员推荐主要由校学术委员会委员推荐,原则上每位委员可推荐参评成果1项。 组织推荐主要由学术分委员会、社会科学处及科学技术处推荐。原则上各学术分委员会可推荐参评成果1项,科学技术处与社会科学处可各推荐参评成果2-3项。 (三)形式审查。社会科学处、科学技术处对参评成果进行形式审查。 (四)专委会审议推荐。学术评价与学术道德专委会审阅材料并进行评议,推荐20-30个参评成果作为“西南大学重要学术成果”候选成果。 (五)校学术委员会审定。校学术委员会审阅候选成果材料,经充分评议后投票确定“西南大学重要学术成果”入选成果名单。 (六)入选成果名单公示。公示“西南大学重要学术成果”入选成果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全校师生和社会各方的监督。 (七)结果公布。学术委员会公布“西南大学重要学术成果”评选结果,并颁发荣誉证书。 四、附则 (一)本办法制定和修订经校学术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审议通过后颁布实施。 (二)本办法解释权在校学术委员会。

学院科研奖励办法

学院科研奖励办法 第一条为充分调动教师和科研人员科学研究的积极性,进一步健全、完善科研激励机制,不断增加标志性科研成果,提高学校创新能力和科研实力,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设立以下科研奖励类别: (一)科研成果奖类。科研成果奖是指政府及国家准予登记的社会力量设立科研成果奖励。科研成果获得政府设立的省级及以上、国家准予登记的社会力量设立的奖励后,在各类奖励颁发奖金的基础上,学校将对成果获得者再给予配套奖励。 (二)规划设计类。凡以我校名义承担的建筑与规划设计获得由政府部门评选出的省部级及以上优秀规划与设计奖的,学校将对规划设计者给予奖励。 (三)项目培育类。国家级科技奖励和国家级重大科技课题的组织与申报,学校对拟申报项目组给予奖励。 (四)学术著作、论文类。出版著作、学术论文在中文核心期刊或国外正式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被一些重要索引收录等,学校将对作者给予奖励。 (五)美术及设计作品类。凡以我校名义创作的美术及设计作品获得政府部门设立的省部级及以上奖励的,学校将对作品创造者给予奖励。 (六)职务知识产权授权类。对取得职务知识产权授权的发明者或设计者,学校根据授权种类给予奖励。 (七)技术成果转让类。为进一步调动我校科研人员的积极性,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对在科学技术成果转化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我校教师进行奖励。 (八)科技先进类。科技先进包括学校在授奖年度内评选出的申报科研成果奖先进组织、科技先进集体和科技先进个人。

第三条对我校为第一(含唯一)完成单位且我校教师和科研人员为第一完成人的科研成果,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政府奖励后,学校将根据获奖级别给予获奖者以奖励。 1. 对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的教师和科研人员,学校的奖励金额为80万元;获得上述奖励二等奖的教师和科研人员,学校的奖励金额为50万元。 2. 对科研成果获得政府设立的省级(含教育部)科技进步奖、人文社会科学类科研成果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获得者,学校的奖励金额分别为20万、10万和5万。 3. 对获得国家级奖励或省级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的科技成果的学科或科研基地,学校将进行重点投入。 第四条对我校为非第一完成单位且获得政府奖的科研成果(限第三条涉及奖项),按以下原则确定奖励金额: (一)国家级奖励 1. 我校为第二完成单位,学校的奖励为第一完成单位同样情况下的75%。 2. 我校为第三完成单位,学校的奖励为第一完成单位同样情况下的50%。 3.我校为第四完成单位及以后的,学校的奖励为第一完成单位同样情况下的25%。 (二)省级(含教育部)奖励 1.我校为第二完成单位,学校的奖励为第一完成单位同样情况下的60%。 2.我校为第三完成单位,学校的奖励为第一完成单位同样情况下的30%。 3.我校为第四完成单位及以后的,学校的奖励为第一完成单位同样情况下的10%。 第五条对以个人名义获得国家级奖励的科研成果,按以下原则给予获奖人以奖励: 1. 获得国家级奖励一等奖的科研成果,学校给予获奖人2万元奖励; 2. 获得国家级奖励二等奖的科研成果,学校给予获奖人1万元奖励。

东华大学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成果的奖励办法(修订)

东华大学 东华研…2012?11号 关于印发《东华大学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成果 的奖励办法(修订)》的通知 各学院、部、处、室,直属单位: 经2012年第11次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将《东华大学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成果的奖励办法(修订)》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东华大学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成果的奖励办法(修订) 东华大学 二○一二年五月十五日 主题词:研究生培养学术成果奖励办法通知 东华大学校长办公室2012年6月4日印 打字:李锐利校对:林琳 —1—

附件: 东华大学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成果的奖励办法(修订)为鼓励我校研究生在学期间积极参加科学研究,撰写高质量科学论文,增强创新意识,提高创新能力,取得创新成果,形成有利于研究生科研创新的激励机制,根据东华大学研究生教育的有关管理规定,经2011年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2012年第11次校长办公会议审定,决定对《东华大学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成果的奖励办法》(东华研…2003?8号)进行修订,新的奖励办法如下。 一、奖励对象及条件 东华大学在学或毕业不满一年的研究生。 奖励成果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以东华大学为第一单位发表,并由研究生本人和导师共同 署名。 2.学生第一作者或者导师第一作者学生第二作者。 二、奖励项目及标准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获奖金2,000元。 ①在国外版SSCI、SCI源刊上发表1篇学术论文; ②获得国家发明专利1项。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获奖金1,000元。 ①在国外版EI源刊上发表1篇学术论文; ②在国外版A&HCI源刊上发表1篇学术论文。 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获奖金400元。 ①在CSSCI、CSCI(核心库)源刊上发表1篇学术论文; ②获得国家实用新型专利1项。 4.同一篇论文被不同引文数据库检索的按奖励金额高的认定。如论文既被SCI检索又被EI检索,则按SCI认定。 5.获得多项学术成果,奖金可累计。 —2—

上海财经大学学术成果认定办法校发

上海财经大学学术成果 认定办法校发 Company number【1089WT-1898YT-1W8CB-9UUT-92108】

上海财经大学文件 校发﹝2015﹞39号 关于印发《上海财经大学学术成果认定办法》的 通知 校内各单位: 《上海财经大学学术成果认定办法》已于2015年6月25日上海财经大学第六届学术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该认定办法自2016年1月1日起开始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上海财经大学 2015年7月7日上海财经大学2015年7月8日印发

上海财经大学学术成果认定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深化我校学术成果评价改革,完善学术成果认定标准体系,调动全校师生科研积极性和主动性,鼓励多出高质量、高水平的学术成果,扩大国内外学术影响力,大力提升科研创新能力和综合竞争力,支撑学科发展,服务国家重大需求,全面推进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建设,根据《教育部关于深化高等学校科技评价改革的意见(教技[2013]3号)》的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认定原则 1.坚持质量导向。学术成果认定按照国内外公认的学术评价机构发布的学科分类体系和评价体系,以学术成果的学术影响力和贡献度作为认定依据。 2.鼓励多元发展。鼓励多元发展,将各类学术成果纳入评价认定体系,充分尊重教师研究兴趣,发挥研究专长,最大限度激发教师创新潜能和创新活力,对接学校功能定位,鼓励教师在不同领域、不同岗位做出特色,追求卓越。 第三条认定范围 1.科研类成果包括学术论文、学术着作、科研课题、科研获奖、决策咨询等从事科学研究和科研活动所产出的成果。 2.教学类成果包括课程建设、教材建设、教学研究项目等从事教学研究和教学活动所产出的成果。

荆楚理工学院科研奖励办法

荆楚理工学院科研绩效计分办法 第一条为强化我校教师的科研工作,促进学校的学科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实施目标管理,考核教职员工的科研业绩,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把教职员工年度科研业绩量化为分值,并以此作为科研绩效津贴计算的依据。 第三条科研业绩范围包括:项目的立项、结题;项目经费;成果鉴定;政府成果奖;公开出版、发表的成果;艺术作品发表和获奖;专利及成果应用转化;政府决策研究成果;学术活动;其他议定的科研业绩。 第四条所有业绩由各单位登记、核查、汇总、报科研处审核、公示,科研处不受理个人登记。 第五条各单位须向科研处提供的成果原件及其他证明材料包括:①国家级、省部级、市厅级成果鉴定证书及成果奖证书;②专著、编著、教材;③核心期刊以上的论文和艺术作品;④专利证书及成果应用转化证明材料;⑤国家、省和地级以上政府签阅采纳的研究报告。其他成果由各单位核查,科研处进行必要的抽查,并对弄虚作假的行为予以扣分处罚。 第六条项目经费由科研处根据财务处的经费到账情况计分第七条论文、项目、成果奖励等排名位次的权系数标准。 第八条专著、编著、教材等排名位次的权系数标准。 主编:权系数0.5/A 副主编:权系数0.3/B 参编:0.2/C 注:A B C为主编、副主编、参编的人数,满足总的权系数等于1。 第九条科研绩效由科研处根据本办法量化,由人事处根据估价发放各单位科研绩效津贴。 第十条有关的其他规定如与本办法相冲突,以本办法为准。 第^一条本办法由科研处解释。 备注:①此方案对教师科研工作量未做硬性规定,只作为科研激励奖,直接计算给个人,不纳入二次分配;②此方案参考了其他院校结合我校实际制定而成,50元/分计算;③此方案为试行方案,如有变化,以补充规定为准。

东华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办法

东华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在全面实行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的情况下更好地支持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13〕219号)精神,设立东华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以下简称学业奖学金)。为做好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根据研究生学业成绩、科研成果、社会服务以及家庭经济状况等因素,确定学业奖学金的覆盖面、等级、标准和评审条件。学业奖学金的评审工作必须坚持公正、公平、公开、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评审规则,杜绝弄虚作假。 第二章评审对象 第三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经学校录取,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在籍、注册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可参评,其中会计硕士(MPAcc)、工商管理硕士(MBA)、金融硕士(MF)、应用统计硕士、新闻与传播硕士等实施特殊收费政策的和超出基本修业年限(学制)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除外。 第四条硕博连读学生、长学制研究生原则上一年级按硕士生身份,后四年半按博士生身份参评。期间,如果由博士生身份退回到硕士生身份,则按硕士生身份参评。 第三章奖励标准、名额和条件 第五条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设三个等级,奖励标准和覆盖面为:一等奖1万元/生/年,名额不多于参评人数的10%;二等奖0.8万元/生/年,名额不多于参评人数的80%;三等奖0.6万元/生/年,名额不多于参评人数的10%。

长学制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单独评选,一等学业奖学金名额不多于参评人数的35%,二等学业奖学金名额不多于参评人数的65%。 第六条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全覆盖且不分等级,金额为1.8万元/生/年。 第七条学业奖学金申请基本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 (三)勤奋学习,硕士研究生凡申请一等奖学金者,所有课程无补考记录;申请二等奖学金者,学位课程无补考记录; (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五)按学校规定报到和注册; (六)纪律处分未解除的,不具备参评资格。 第四章组织和程序 第八条学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领导机构为东华大学奖助学金评定委员会(以下简称校评定委员会)。各学院学业奖学金评审领导机构为学院奖助学金评定委员会(以下简称学院评定委员会),学院应制订学院评审实施细则,并报学校备案。 第九条每年9月,学校下发评审通知,各学院组织评选。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依据评审条件,进行资格审核。硕士研究生依据入学综合成绩评定一年级新生学业奖学金;依据第一学年学习成绩、科研成果和导师意见等情况,进行第二学年学业奖学金评定。第三学年上学期学业奖学金直接延用第二学年学业奖学金的结果,不另行评定。 第十条各学院评定委员会确定本学院获奖学生名单后,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须在学院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提交校评定委员会审定,校评定委员会也可根据学生

东华大学2018年硕士《无机非金属材料物理化学》考试大纲

东华大学2018年硕士《无机非金属材料物理化学》考试大纲 参考书目: 《无机材料科学基础》(硅酸盐物理化学)重排版,陆佩文主编,武汉工业大学出版社,1996第一版,2009年重印 第一章结晶学基础 1-1晶体的基本概念与性质 1-2晶体的宏观对称性 1-3晶体的对称分类 1-4晶体定向和结晶符号 1-6晶体结构的基本特征 1-7晶体化学基本原理 掌握:基本概念,晶体的对称要素,对称类型,晶体结构的基本特征,配位法则(鲍林规则)。 第二章晶体结构与晶体中的缺陷 2-1典型结构类型 2-2硅酸盐晶体结构 2-3晶体结构缺陷 掌握:基本概念,典型晶体结构配位形式和特性,硅酸盐晶体结构类型机典型代表,缺陷化学方程等。 第三章熔体和玻璃体 3-2熔体的性质 3-3玻璃的通性 3-5玻璃的结构 掌握:基本概念,熔体的粘度和表面张力,玻璃的结构学说。 第四章表面与界面 4-1固体的表面 4-2界面行为 4-3晶界 4-4粘土——水系统胶体化学 掌握:基本概念,利用界面表面性能解释实际现象,黏土的离子吸附与交换。 第六章相平衡 6-1硅酸盐系统相平衡特点 6-2单元系统 6-3二元系统

6-4三元系统 掌握:基本概念和规则,理解并解释相图。 第七章扩散和固相反应 7-1晶体中扩散的基本特点与宏观动力学方程 7-2扩散过程的推动力 7-3固体材料的扩散及影响扩散的诸因素 7-4固相反应及其动力学特征 7-6影响固相反应的因素 掌握:基本概念,扩散过程的基本特征及其影响因素。 第八章相变 8-1相变的分类 8-2液-固相变过程热力学 8-3液-固相变过程动力学 8-4液-液相变过程 掌握:基本概念,在不同体系中晶体析出的动力及热力学,影响析晶能力的因素等。 第九章烧结 9-1概念 9-2固态烧结 9-3液相参与的烧结 9-4晶体生长和二次再结晶 9-5影响烧结的因素 掌握:基本概念,烧结过程激励及其影响因素。 文章来源:文彦考研

东北财经大学科研工作考核评价与奖励办法

东北财经大学科研工作考核、评价与奖励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我校科研评价制度,提高科研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我校的科研评价工作应以提高科研成果质量为核心,遵守学术道德规范,提倡学术自由。 第三条科研工作评价与科研奖励的范围是我校在岗教研人员(包括教师和专职科研人员)以“东北财经大学”或“ Dongbei University of Finance and EconomicS' 的名义取得的科研成果。 第四条科研成果分为学术类科研成果和决策咨询类科研成果二大类。其中,学术类科研成果包括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公开出版的著作(含专著、译著和教材)、科研项目和科研获奖,依据本办法进行核算与奖励;决策咨询类科研成果依据《东北财经大学决策咨询类科研成果认定与奖励办法(试行)》(东北财大校发[2014]32 号)进行核算与奖励。 第五条科研工作量以“分'为计量单位,每年(自然年)核算一次,岗位津贴中科研工作量要求实行三年移动平均的滚动方式进行核算。科研奖励每年(自然年)进行一次,根据当年科研成果登记情况集中发放,奖金为税 后金额。 第二章科研成果的认定 第六条学术论文的级别认定根据不同引文索引的主题(或学科)分区方法,将学术期刊分为四个区。具体分区情况如下:

1.科学引文索引SCI 来源期刊采用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发布的最新SCI.JCR 期刊分区。 2. 社会科学引文索引SSC、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和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来源期刊按其主题(或学科)分类的最新排序百分比(排名数/ 总数)进行期刊分区,排序在(0,5%]之间的为一区期刊,排序在(5%,20%]之间的为二区期刊,排序在(20%,50%]之间的为三区期刊,排序在(50%,100%]之间的为四区期刊。 3. 四大引文索引(SSC、SCI、CSSCI和CSCD的扩展版来源期刊为四区期刊论文,CSSCI来源集刊为四区期刊论文。 4 .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中缺少二区及以上期刊的大类学科,可将本学科中排名第一的期刊提升一个区;高校综合性学报类不设一区期刊;《财经问题研究》的封面文章为提升一个区论文,《东北财经大学学报》为四区期刊。 5. 工程索引EI 来源期刊为三区期刊。 6. 非SSC、SCI、CSSCI和CSCD来源期干刊的英文或中文学术期刊原则上为其它期刊。 7. 非英文的外文期刊级别由校学术委员会科学研究专门委员会认定,原则上不高于二区期刊 8.发表在重要报纸或书籍上的学术论文由校学术委员会科学研 究专门委员会认定,原则上不高于三区期刊论文。 具体的学术期刊分区参照《东北财经大学认定的学术期刊分区一览

东华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大纲-619设计理论

东华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大纲 科目编号:619科目名称:设计理论 一、考试总体要求 设计理论是设计艺术学的许多学科专业的基础理论,它的主要内容包括设计导论、艺术设计的历史、艺术与设计的关系、科学技术与设计、设计的方法、程序和管理、设计哲学、设计与文化、设计师与设计、国际设计发展方向等。要求考生了解和掌握设计艺术学的基本原理和方法,能够系统地正确了解设计艺术的规律,熟练掌握设计艺术的基本方法,并具有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考试内容及比例 (一) 导论 1、艺术设计的概念与意义 2、设计的范畴 3、当代中国艺术设计实践简要分析 (二)艺术设计的历史 1、中国古代的艺术设计 2、西方的艺术设计 (三)艺术与设计 1、造型与形态

2、装饰艺术与设计 (四)科学技术与设计 1、古典技术与现代技术 2、艺术与技术的关系 3、科学技术与艺术的统一与整合(五)设计方法、程序和管理 1、设计方法论 2、设计程序 3、设计管理 (六)设计哲学 1、人的需求与造物的功能 2、人的尺度 3、设计的内容与形式 4、设计美学 (七)设计与文化 1、人与文化 2、造物与文化 3、生活方式与设计 4、文化与传统 (八)设计师与设计 1、设计思维 2、设计师的社会意识与职责

3、设计教育与人才培养 4、设计与“中国制造” (九)国际设计发展方向 1、未来的社会与设计的未来 2、生态设计 3、非物质设计与信息设计 4、艺术的生活与艺术的设计 三、试卷类型及比例 1、填空题:15%左右 2、选择题:15%左右 3、简答题:20%左右 4、论述题:50%左右 四、复习要求: 1、理清思路,用比较宏观的眼光了解设计艺术学的框架结构2、掌握基本概念和基本原理,理解典型的设计观点 3、重点掌握指定复习书每个章节后面的习题 4、记住对设计史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关心设计界的时事动态5、能够结合设计理论,对设计现象提出自己的看法

2013主要科研成果一览表

2013年度主要科研成果一览表 字数单位:万字序号课题类型成果名称成果形式字数署名人课题组人数发表/出版单位发表/上报时间备注 1 《中国海外投资促进体系研究》专著57.8裴长洪社科文献出版社2013年5月 2 《减贫与包容:发展经济学研究》专著37.30朱玲中国社会科学出 版社 2013年1月 3 院重大课题《包容性发展与社会公平政策的 选择》专著51.1朱玲、杨春学、 魏众等 经济管理出版社2013年3月 4 宏观经济篮皮书:中国经济增长 (2011-2012)专著43 张平、刘霞辉、 袁富华等 社科文献出版 社 2013年1月 5 宏观经济篮皮书:中国经济增长 (2012-2013)专著22 张平、刘霞辉、 袁富华等 社会科学文献 出版社 2013年10月 6 增长方式转变的理论基础和国际 经验专著30.5 杨春学、姚宇、 刘剑雄等 社会科学文献 出版社 2012年11月 7 《中国城市创新报告(2013)》专著28 旷建伟主编 周济副主编社会科学文献 出版社 2013年7月 8 国情调研项 目 《转型发展—浙江省台州市路桥 经济社会发展调研》 专著33.6 胡家勇中国社会科学出 版社 2012年12月 9 《经济危机整体论——马克思主 义经济危机理论再研究》专著30.1裴小革中国社会科学出 版社 2013年4月 10 院重大课题《中国经济可持续增长研究》专著64刘霞辉 黄志钢 经济管理出版社2013年8月 11 社科基金项 目 《历史上西北民族贸易与民族地 区经济开发》 专著25 魏明孔 杜常顺 中国社会科学 出版社 2012年12月 12 《浙西中心镇扩权与绿色增长》专著31.5 王宏淼、魏枫、 贵斌威中国社会科学 出版社 2013年4月

机械学院研究生在学期间取得学术成果的规定(试行)

河北工业大学文件校政字〔2013〕248号签发人:檀润华 河北工业大学研究生在学期间取得学术成果的 实施方案(试行)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引导和促进研究生在学期间取得高水平的学术成果,现对我校硕士、博士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和取得学术成果的要求规定如下,其中研究生发表论文的类别依据《河北工业大学论文分类办法》确定: 一、硕士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和取得学术成果的要求 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应作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并且第一署名单位为河北工业大学,在国内外C类及以上核心学术期刊或被EI检索的重要学术会议上发表1篇与硕士学位论文题目紧密相关的学术论文(含论文被期刊录用),或者申报获得1项发明专利(含发明专利取得公开号)。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B级及以上学术论文应作为论文综合评价为高水平的重要参考。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不含MBA、ME)在学期间应作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并且第一署名单位为河北工业大学,在国内外D类学术期刊或学术会议上发

表1篇与硕士学位论文题目紧密相关的学术论文(含论文被期刊录用),或者申报获得1项实用新型以上专利(含专利取得公开号),或者参加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10万元以上的横向科研项目并提交一份研究报告。以在校外实习基地为主完成学位论文工作的研究生,应取得参与新技术新经验应用于企业技术革新与工程改造过程的企业证明。 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可根据学科的具体情况制定高于本规定要求的硕士研究生学术论文和学术成果要求,并形成书面规定报学位办备案后执行。 二、博士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和取得学术成果的要求 (一)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应作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并且第一署名单位为河北工业大学,在学术期刊上发表至少3篇与博士学位论文课题紧密相关的C级及以上学术论文,其中,至少发表有1篇B级及以上的学术论文,研究生本人为第一作者的学术论文至少有1篇。 (二)在学位授予单位举办的学报及研究生所在单位举办的学报上发表的多篇论文,仅统计1篇。 (三)多篇被SCI、EI、ISTP、SSCI、ISSHP、A&HCI收录的会议论文,仅统计1篇C级论文。 (四)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如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技奖励(包括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技术发明奖,社会科学奖),其获奖项目内容与博士学位论文课题紧密相关,有个人获奖证

个人主要科研成果(2002-2008)

李中原 一、个人主要科研成果(2002-2008): 1、关于知识产权纳入民法典的设想,载《东吴法学》2002年号。8千字 2、参加李昌麒主编:《民法、商法、经济法实用辞典》,中国经济出版社2002年版,本人 撰写4万余字。 3、潘得克吞体系的解释、完善与中国民法典的体系建构,载《私法研究》第2卷,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1.8万字 4、人身关系六题——与徐国栋先生商榷,载《法学》2003年第1期。(被人大复印资料《民商法学》2003年第4期全文转载)。1万字 5、合同期前救济制度的比较研究,载《法商研究》2003年第2期。9千字 6、参加陈小君主持:《农村土地法律制度研究——田野调查解读》,教育部人文社科“十五”规划项目,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本人撰文近2万字。 7、反思诚信,载《河南警官学院学报》2005年第4期。5千余字 8、中世纪罗马法的变迁与共同法的形成,载《北大法律评论》第7卷第1辑(2005年出版)。 2.8万字 9、欧洲大陆近代民法学思潮流变考纲——以法国和德国为中心,载《私法研究》第5卷(2005年版)。1.3万字 10、罗马法在中世纪的成长,载《环球法律评论》2006年第1期。2万字 11、关于“为第三人利益订立的合同”的研究——兼评《合同法》第64条,载《东吴法学》2006年。 12、中国担保法简介,载Masini等主编《纪念马可?波罗诞辰750年文集》,意大利TIELLEMEDIA出版社(罗马)2006年版,第二作者。 13、自然权利与近代民法学上的权利本位——对欧陆主观权利学说的历史考察,载易继明主编《私法》总第14卷,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 二、个人主要教学成果(2002-2008): 1、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十一五”教育科学研究规划课题《我国法律体系法典化后对法学本 科教育的影响及对策》于2006年底立项,课题编号:06AIJ0090118,主持人:史浩明(苏州大学法学院),本人排名第三。 2、 3、参编《中国民事法律制度继承与创新》,人民法院出版社2006年版,第四作者(8万字)。 三、参加课题 1、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2006年度规划项目《现代中国民法的知识转型:知识社会学的考察》(项目批准号:06JA820047),主持人:徐涤宇(湖南大学法学院教授),本人排名第三。 2、司法部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2007年度中青年课题《物权法领域公私法接轨问题研究》(项目批准号:07SFB3025),主持人:徐涤宇(湖南大学法学院教授),本人排名第三。

黄山学院科研奖励办法

黄山学院科研奖励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充分调动我校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鼓励多出高水平科研成果,促进学校科研水平的提升和学科建设发展,推动地方应用型高水平大学建设,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各类成果所有权为黄山学院,奖励对象为我校教职工,实施奖励时已经调离或因其他原因离职人员不予奖励。 第三条同一成果同时符合几项奖励条件时,按最高奖励标准执行。 第二章学术论文奖励 第四条学术论文奖励基本条件 1.学术论文应是发表在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对某一学科领域的某一问题进行深入研究、探索和整理得出的新的认识和总结,且具有一定创新性和学术价值的研究性文章。 2.必须是第一作者,通讯作者不予奖励。 3.论文或作品必须冠以学校单位名称并以第一单位发表。 4.文艺作品(包括小说、散文、诗歌等)、译文(包括编译)、重刊、增刊、论文集、笔录与报告等不予奖励。 第五条学术论文奖励范围和标准 1.发表在英国《自然》(NATURE)或美国《科学》(SCIENCE)这两本国际学术界公认的顶尖刊物上的论文,由学校研究给予重奖。 2.SCI一区收录,每篇奖励10000元;

SCI二区、《社会科学引文索引》(SSCI)、《新华文摘》(全文)以及全国社科规划办《成果要报》上收录,每篇奖励8000元; SCI三区收录、《艺术和人文引文索引》(A&HCI)收录,每篇奖励6000元; SCI四区、《工程索引》(EI/JA)、MEDLINE收录,每篇奖励4000元。 以上论文发表或收录以国家一级科技查新咨询机构出具的检索报告为准;SCI分区以上一年度的中科院JCR分区(大类)为准。 3.发表在当年《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和《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上的学术论文每篇奖励3000元。 4.论文字数在0.3万字以下或仅一个版面(包括图表)的,按同级别论文奖励标准的50%奖励。 5.公开发表在上述各类期刊的美术、艺术设计及音乐作品,每幅(件)按所发表刊物的论文奖励标准予以奖励;同一作者发表在同一期刊物上的多幅(件)作品按一篇论文奖励。 6.同一论文被不同检索系统索引时,就高奖励一次。 第三章学术著作奖励 第六条著作类奖励条件 1.奖励包括专著、编著、译著、规划教材、校注、工具书、古籍整理、美术/音像作品等。 2.相关成果必须公开出版发行,专著、编著、译著、校注、工具书、古籍整理、美术/音像作品只奖励第一作者(其他成员由第一作者分配)。

东华大学关于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要求的暂行规定

东华大学 关于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要求的暂行规定 科研创新能力的培养是研究生培养工作的重要方面。为了提高研究生的培养质量,检验研究生的科研成果和学术论文的写作能力,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决定,对我校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作如下规定。 一、硕士研究生 硕士研究生在申请学位论文答辩之前,必须以东华大学名义并以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第一作者必须是该硕士生的导师)在正式出版的学术刊物上发表或录用学术论文至少一篇(综述性文章不算)。 二、博士研究生 1、攻读理学和工学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在申请学位论文答辩之前,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质量要求 在SCI(科学引文索引)或EI(工程索引)国外学术源刊上以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第一作者必须是该博士生的导师)发表或录用与学位论文内容相关的学术论文一篇。或被ISTP(科学技术会议索引)检索的以第一作者发表与学位论文内容相关的学术论文一篇。 攻读“纺织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下属史论类专业(方向)博士学位的研究生也可在“史论类专业期刊目录”(参见附录一)中所列刊物上以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第一作者必须是该博士生的导师)发表或录用与学位论文内容相关的学术论文一篇。 (2)数量要求 必须再在《东华大学研究生教育中文核心期刊目录》或《中文社会科学引文CSSCI收录期刊》或《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收录期刊》所列刊物或国外学术期刊或国际学术会议(以正式出版的论文集为准且其论文必须是外语)上发表或录用学术论文至少2篇。累计发表列入统计范围的学术论文不得少于3篇。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以一篇计,第二作者(第一作者必须是该博士生的导师)以1/2篇计,第三作者及以后不计。如论文发表在《东华大学研究生教育中文核心期刊目录》、《中文社会科学引文CSSCI收录期刊》、《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收录期刊》外的中文学术期刊上,须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特别认定。 2、攻读管理学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在学期间必须在国内外核心期刊或国际学术会议上公开发表与学位论文内容相关的学术论文若干篇,积分数达到10分(参见附录二);其中一篇必须在附表的1-4类刊物上发表,并必须有一篇用外文发

学术成果的价值实现

第一,国家社科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的评审方式,到了终评阶段,评审组组长对申报人有具体的了解。关键环节在于通讯评审,在通讯评审环节,一个申报课题组5个专家打分,匿名评审。要求每个人入围的比例不能超过25%。如何设计课题、怎么把课题表填好,显得十分重要。 国家社科基金,一共26个学科。各个学科有自己的分配评审部门。课题申报人在选择申报课题时,没有必要和课题指南完全对应,自选课题需要课题的精心设计,“不要为申报而申报”,要根据自己的专业方向进行设计,选题的时候,要和自己的专业定位相关,要和自己的专业方向和身份相关。课题评审专家看重的,除了选题之外,最重要的就是作为课题牵头人,以前做过什么,例如发表过的文章、所获得奖项。课题设计非常重要。 进入终评阶段,毕竟还要淘汰三分之一。申报者一定要投本专业的。对于相同的课题,在终评阶段,靠对你的熟悉程度。这是年度申请。 重大招标,整个过程都是专家组来评。社科处,有必要把历年申报成功的案例挂到网站上供参考。 国家社科基金走出去。现在国家社科基金鼓励走出去,这对于掌握国际话语权有着重要意义。今天我希望我们的学者,要把自己的研究站在全球的高度来设计。 国家社科基金每年评审两次“中华学术外语项目”,这个项目目前的资助项目费是最高的。每一个项目的最高资助额度是30万。申请的规则是“反映中国内容的原创性作品”、同时要求国家社科基金规划办认可的国际上有影响的出版

公司拿到出版合同,这是必备条件。常年申报,每年评审两次。这个课题的组织申报是靠规划办系统,比如由华大社科处组织申报,到省社科规划办,再到国家社科规划办;还有一个方向是,直接交出版社(国内目前认定的不到20家)。出版社中拿到资助较多的,有社科文献出版社、人民大学出版社等。另外,还可以通过出版社,到国家广电总局的“经典中国翻译工程”;还有一个外宣办的中华文化走出去项目评审,这个个人不能申报,需要通过出版社去申报,每年资助的量比较大。目前在走出去翻译资助的项目上。 国家社科基金还有另外一个项目,叫后期资助,没有获得过教育部、中国社科院的课题资助,就可以去申报后期资助,视同为国家社科基金的课题。后期资助的申报方式,一个是通过社科规划办,另一个是全国的16家出版社,可以直接申报,通过出版社申报的,不用专家推荐,由出版社直接推荐,比例比自己的申报的比例高。通过出版社申报的中标比例,是20%-23%左右,而社科文献出版社的比例在50%左右。 最后一项,大家最应该关注的,国家到目前为止,没有哲学社会科学的奖项,改成“国家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文库”,已经编辑出版四年,社科文献出版社是主要的出版单位之一。《文库》有规则,不分是否为国家社科基金资助,只要已经形成成果的,要有全稿,一年评审一次,常年申报。2014年申报后,国家社科规划办要给每一位作者颁发证书,前两年颁发证书的时候,会有中央政治局常委的话。列入《文库》的图书,文史哲占的比重大。华侨大学可以有意识的去争取,去利用好这些平台,更好的实现成果价值。

2022年东华大学考研招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东华大学关于选拔普通高校优秀考生进入研究生阶段学习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对普通高校毕业生进入硕士阶段学习提出如下要求。 一、报考事项安排 1.每年报考我校的考生很多,要早复习,早准备。按照考试范围复习。 2.我校考生,到学校考试中心,办理内部试卷。 3.每年有很多考生,不知道考试重点范围,不知道考试大纲要求,盲目复习,浪费时间和精力,复习效果很差,影响考试。 4.每年有很多考生,选择错误的复习资料,解题思路及讲解答案都是错误的,具有误导性,不利于复习。 5.学校为考生正确复习,印刷内部试卷。 6.内部试卷:包含考试范围、历年真题、考试题库、内部复习资料。 7.专业课,学校出题。一定要按照内部试卷复习,每年都有原题出现。 8.内部试卷联系QQ363.916.816张老师。学校安排邮寄,具体事项联系张老师。 二、选拔对象条件 1.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主干课程成绩合格,在校学习期间未受到任何纪律处分。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三、招生专业计划 1.招生要求和专业,详见《教育部选拔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生进入硕士阶段学习招生及专业总表》。 2.学校计划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拟招生人数(含推免生),实际招生人数将根据国家下达我校招生计划、各专业生源情况进行适当调整。我校部分专业将另设计划用于接收调剂生,具体事项及拟招生人数将在初试成绩公布后另行通知。 四、报名资格审核 1.报考考生按照《教育部选拔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进入研究生阶段学习专业对照及考试课程一览表》以下简称《专业对照及考试课程一览表》选择报考专业,并填写《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进入研究生阶段

吉林大学研究生学术业绩奖学金评定暂行办法

吉林大学研究生学术业绩奖学金评定暂行办法 校发【2014】296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精神,学校决定设立吉林大学研究生学术业绩奖学金,为做好奖学金评定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吉林大学研究生学术业绩奖学金主要奖励在校期间在论文发表、专利申请、科研及竞赛获奖等方面表现突出的研究生。由研究生院负责组织实施,每年发放一次,所需资金按照预算管理程序列入部门年度预算。 第三条研究生学术业绩奖学金奖励对象为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在籍研究生。 第二章奖励标准 第四条研究生学术业绩奖学金将依据学校预算下达的奖励经费额度,参照科学技术处、社会科学处对成果奖励的条件,结合研究生获得学术业绩的年度总积分情况进行核算,按自然年度进行奖励。研究生学术业绩奖学金奖励记分标准见附件。 第五条获得研究生学术业绩奖学金的研究生,不影响

参评学校其他类别的评奖评优项目。 第六条学校每年核算与审定上一自然年度的研究生学术业绩奖学金并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将研究生获得学术业绩奖学金情况记入学生学籍档案。 第三章组织管理 第七条成立吉林大学研究生学术业绩奖学金评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研究生学术业绩奖学金审定办法,分配方案,统筹领导、协调、监督学术业绩奖学金审定与分配工作,受理研究生对学术业绩奖学金评定工作的申诉。 第八条吉林大学研究生学术业绩奖学金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研究生培养处,负责研究生学术业绩奖学金评定工作的日常事务。 第九条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成立研究生学术业绩奖学金评定工作小组,由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或副书记任组长,研究生导师、研究生秘书、研究生代表任成员,负责本单位研究生学术业绩奖学金的申请、组织、审核等相关工作。 第四章奖励程序 第十条研究生学术业绩奖学金评定工作坚持“公正、公平、公开、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教育法规,杜绝弄虚作假。 第十一条研究生学术业绩奖学金的评定工作按照“学生申请、导师初审、资格审查、培养单位审核、学校审批、

河南大学科研奖励实施办法

河南大学文件 校发〔2009〕286号 河南大学 关于印发《河南大学科研奖励实施办法》的 通知 全校各单位: 《河南大学科研奖励实施办法》已经学校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十八日

河南大学科研奖励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调动广大教师和科研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鼓励多渠道申请高层次科研项目,推出高质量研究成果,推动我校科研事业全面发展,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对科研业绩的衡量坚持以量化为形式,以质量为内涵,鼓励科研精品的产出。 第二条科研奖励范围包括科研论文、学术著作、科研项目、科研成果奖、文艺创作、发明专利和成果转化。具体如下:(一)科研论文 1.自然科学学术论文 在《SCIENCE》、《NATURE》杂志上发表的论文,由校学术委员会讨论决定奖励金额; 发表在SCI一区的论文每篇奖励100000元; 发表在SCI二区的论文每篇奖励50000元; 发表在SCI三区的论文每篇奖励20000元; 其它被SCI收录论文或发表在学校规定的A类期刊的论文每篇奖励8000元; 被EI收录论文每篇奖励6000元; 发表于学校规定的B类期刊上的论文每篇奖励4000元; 发表于学校规定的C类期刊上的论文每篇奖励2000元。 2.人文社会科学学术论文 被SSCI收录的论文或被《新华文摘》全文转载的论文每篇

奖励50000元; 发表于学校规定的A类期刊的论文每篇奖励20000元; 发表于学校规定的B类期刊的论文每篇奖励8000元; 发表于学校规定的C类期刊上的论文每篇奖励2000元。 3.根据权威部门发布的SCI论文引证数据,从论文发表第二年起,三年内单篇他引次数大于10次(含10次)者,每次奖励1000元。 4.根据中国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心数据,从论文发表第二年起,三年内单篇他引次数大于10次(含10次)者,每次奖励1000元。 5.书评和会议综述分别按所刊载期刊奖励标准的50%和30%计算奖金。 6.同一论文被不同索引或收录源收录,按层次较高者认定,如已按低层次计算的,可补发奖金差额。 (二)学术著作 1.在学校规定的30家出版社出版的学术著作按每万字1000元奖励,教材、编著、译著按每万字500元奖励。 2.在其他出版社出版的学术著作按每万字500元奖励,教材、译著按每万字200元奖励。 3.文学作品、音像出版社出版的电子书籍按每万字500元奖励,教材、编著、译著按每万字200元奖励。 4.论文集既不能以论文形式单独申报,也不能作为著作类成果整体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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