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安装注册流程

特种设备安装注册流程
特种设备安装注册流程

移动式新设备注册流程

外省流动式起重机注册流程(产权在本市、使用地在外省)

设备报废流程

直饮水项目方案

设计方案 项目名称:直饮水项目方案 设备用途: 直饮水

目录 一、公司简介 (2) 二、设计基础 (5) 三、产品图片及功能介绍 (6) 四、整体方案设备清单及报价 (7) 五、售后服务条款 (8) 六、现场服务计划 (9) 七、设备加工过程质量控制方案 (10) 八、部分成功案例 (11) 一、公司简介

北京丰茂上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二零零八年,是一家集产品研发、生产、销售、服务于一体的水处理设备高新技术企业,拥有专业的科技研发团队和营销团队。公司总部位于北京丰台区总部基地南四环西路188号六区2号楼10层,生产基地在北京大兴工业园区,是目前中国北方较大的水处理设备OEM生产商,涉及家用直饮机、商用机及大型水处理设备。 公司一贯秉持科技领先、质量第一的精神,依托强大的研发生产团队,推出“福浩达”牌家用、商用系列水处理产品。涉及单位、企业集中供水的大型水处理系统、工业高纯水处理设备、矿泉水、纯净水生产线、投币式售水机、家用直饮水机等多个领域。今天,您工作所在地北京丰茂上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地处北京南五环外,环境优美的大兴工业园区,占地面积8000m2,车间使用面积4000m2,是北京丰茂上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全额投资800 余万元建成的生产基地。以拥有国际最先进的生产线、质量检测分析设备,产品经国家国家卫生部检测中心检测,质量达到国家标准,一期工程投产后设计生产能力为年产量8万只,产值1.4 亿元,可实现利税100余万元。 在丰茂上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发展过程中,依靠科技、尊重人才的政策始终贯穿于企业的经营方针之中。公司在为客户提供一流产品的同时,引进高素质的技术和管理人才,已研制开发了多项新产品。公司正致力于不断完善管理机制,吸引优秀人才,树立竞争意识,发展名牌战略,力争用最短的时间冲出国门,走向世界。丰茂上达人将不断致力于传递和谐幸福理念,改善人类健康饮水发展,以深厚的企业文化为思想载体,以卓越的产品质量为先导,以强大的销售渠道、诚信的售后服务,致力于打造一流的中国环保净水行业的标杆。 企业文化体系 核心价值观:科技为环保服务,环保为健康护航 经营理念:得客户心者得天下 企业精神:诚信、团结、创新、做精、做强、共赢 做事之道:不怨天,不尤人,下学而上达 管理之道:人人有目标,执行有程序,过程有监督,结果有反馈 服务理念:因为专业,所以卓越 企业使命:健康千万人,幸福千万家 企业宗旨:传递和谐幸福理念,改善人类饮水健康 二、设计基础 设计依据及原则: 1、无详细水质报告,按一般市政供水标准处理 2、客户方实际用水情况报告: 酒店,约50人用水。根据以上客户实际情况,我司提供两套方案,供客户选择:

特种设备网上告知流程解析

特种设备网上告知流程解析 中油吉林化建辽阳项目部 编制人: 年月日 摘要:本文主要讲述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在网上申报的程序。 关键词:特种设备网络告知 一、引言 在网络飞速发展的今天,各项工作都与网络息息相关。在我们辽阳项目部目前的日常工作中网上工作主要包括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网络告知、上网报ERP材料计划、通过E6软件上网编制交工资料目录等。 辽宁省是全国第一批进行特种设备网上安装改造维修告知的试点省份,在这里介绍一下网络告知的具体流程。 二、告知流程 2.1注册 2.1.1单位注册 登陆IE浏览器,在地址栏里输入,然后打开辽宁特种设备公众信息网网页(如图1); 图1 辽宁特种设备公众信息网主页 点击网站右侧的“监管系统单位注册”,即打开“单位注册”页面(如图2),在“注册平台信息”中选择“生产单位”,在“单位基本信息”、“单位管理员基本信息”(电子邮箱及密码提示问题须认真填写,它是找回密码的依据)和“登陆信息”(账号和密码即为登陆系统时的用户名和密码)中填写所需内容; 图2 单位注册信息填写页面 所有信息填写无误后,点击“提交”后,单位注册申请就提交到了省级系统管理员处,需等待省级系统管理员的审批, 注册申请提交后,将化建公司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等公司资质文件带到辽宁省技术质量监督局省级系统管理员处,经审批合格后单位及单位管理员注册完毕,可以进入系统登陆。 2.1.2人员注册 单位及单位管理员注册成功后,使用监管系统的人员才可以注册,点击网站右侧的“监管

系统人员注册”,即打开“人员注册”页面(如图3),在“人员基本信息”和“登陆信息”中填写所需内容, 图3 人员注册信息填写页面 所有信息填写无误后,点击“提交”后,注册申请就提交到了单位管理员处,单位管理员的审批后,人员注册完毕,可以进入系统登陆。 2.2业务流工作设置 2.2.1打开点击辽宁特种设备公众信息网网站右侧“辽宁特种设备动态信息-监管系统登录”,此时会弹出一个对话框提示安装软件,点击“是”后将自动下载程序控件,等待1至2分钟时间以后,如果网速慢的话等待时间可能会稍微长一些,下载完毕将自动进入到监管系统的登陆界面(如图4); 图4 监管系统登陆界面 2.2.2输入单位管理员用户名和密码登陆后,即进入系统的操作界面(如图5)。 图5 监管系统操作界面 2.2.3打开“系统管理”中的“业务工作流”可对设备工作流程进行定义(如图6),在“人员设置”中对本单位起草申请人员、审核人员、审批人员及发送申请人员的权限进行设置,以便在发送告知书及检验约请时进行逐级确认。 图6 业务工作流设置 2.3设备录入 设备使用单位采购一台设备后,有可能不知道设备的基本参数,这时需要生产单位代替使用单位把设备录入到系统中。 2.3.1“工作流”中设置的起草人员登陆系统后,在“数据录入”中打开“设备录入”,从列表中选择要录入的设备类型(如图7),这里以压力容器为例,双击所选择的类型,即可进入该类压力容器的设备信息录入操作界面(如图8); 图7 设备类型选择 2.3.2录入所需要填写的设备各种信息,需要注意的是红色字体显示的是必须填写的项目,使用单位需要已注册完毕,否则查找不到使用单位,生产单位应通知使用单位先进行注册,安全管理部门和安全管理人员是由使用单位来设置的; 图8 设备信息录入 2.3.3录入完设备信息后,点击“校验”,系统自动校验所填的信息是否符合要求,当屏幕弹出窗口显示为“设备基本信息校验完整”时,点击“新设备信息入库”,系统会提示“保存成功”,如果有多台该类型的设备信息要录入,可点击“复制新增设备”(如图9),将会

《机电类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规则(试行)》

《机电类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规则(试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文件 国质检锅[2003]17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各有关单位: 为了规范机电类特种设备制造许可工作,确保机电类特种设 备的制造质量和安全技术性能,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3号)和《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 安全监察规定》(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令第13号),总局制定了《机电类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规则(试行)》。现印发你们,请认 真贯彻执行。执行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报总局锅炉压力容器安 全监察局。 二OO三年六月十七日 为了规范机电类特种设备制造许可工作,确保机电 类特种设备的制造质量和安全技术性能,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 察条例》和《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制定本规则。 本规则适用于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 乐设施和厂内机动车辆等机电类特种设备(以下简称特种设备) 及其安全保护装臵。取得制造许可的特种设备方可正式销售。 制造许可分为以下两种方式: (一)产品型式试验; (二)制造单位许可。 不同特种设备制造的许可方式见《特种设备制造许可目录》 (附件1,以下简称《目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 构(以下简称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负责全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工作的统一管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以下简称省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按本规则分工负责管理相关制造许可工作。 执行本规则规定的型式试验的检验检测机构(以下 简称型式试验机构)和申请单位制造条件鉴定评审机构(以下简称评审机构),由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核准和确定,并予以公布。 制造条件评审或型式试验,必须按照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 机构制定的制造条件评审细则或相应特种设备的型式试验规程执行。 具有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 的营业执照。注册资金必须与申请项目范围相适应,具体要求详见《特种设备制造许可单位基本条件》(附件2,以下简称《基本条件》)。 取得制造许可的特种设备必须符合安全技术规范 和国家有关标准的要求。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型式试验的,必须经符合第四条规定的型式试验机构型式试验合格。 当取得制造许可的特种设备所执行的国家有关安全技术规 范或标准修订后,应按照修订后的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的规定执行。安全技术规范或标准修订内容较多,变化较大的,经专家论证确有必要时,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有权要求重新进行产品型式试验。

管道直饮水工程施工方案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一、总体说明: 管道直饮水工程施工方案及方法和主要生产资源要素的优化配置等诸多方面的施工保障等均要遵循科学、严谨、细致、实用、合理的原则,按照甲方提供的工程信息,编制设计方案是工程施工中的必备文件,该工程安装要求严格,施工专业性强,必须精心组织设计各单位多方配合,方可保证该直饮水系统工程具有高度的安全性,可靠性和稳定性,以及设备安装的整体美观,方便实用,维护便利,达到质量优良,按期顺利完成工程的综合说明。 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按工程全部竣工的施工工期考虑,将与甲方土建工程施工进度为依据统筹安排编制的,设计考虑安排的施工总进度计划。 本设计因限于各种可能潜在的因素的影响,在考虑安排施工方案及方法、施工程序、工艺流程、工期计划、质量技术、安全保证措施以及未尽事项等方面难免有遗漏,有待以后设计组织施工时修正、补充、完善,成为本工程施工中的必须指导文件。 管道直饮水工程施工项目包括:管网系统工程、RO反渗透制水供水系统工程、用户终端系统工程四个大的系统工程。 1、管网系统工程,包括小区供水管网系统和回水管网系统,这是本项工程的重点,工程量大,施工情况复杂。 2、RO反渗透制水供水系统:这是饮用水生产的核心,也是直饮水工程的核心系统。 3、用户终端系统,包括智能水表、笼头组、后置抑菌装置等。此系统工程是体现我公司服务质量、服务意识的关键环节。 4、客户服务系统,客户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客户智能卡的写卡与发卡,培训管理公司收费的系统操作,培训管理公司对整个系统的维护要领。 二、主要编制依据 1、《建筑给水聚丙烯管道(PP-R)工程技术手册》 2、《饮用净水水质标准》(CJ/94-1999) 3、《瓶装饮用净水卫生标准》(GB17324-1998) 4、系统设备供应商及厂商对设备、材料的安装要求 5、现行国家有关规范和施工标准 6、《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7、有关专业提供的技术资料和要求 8、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审批和管理规定 9、施工图及各子系统技术设计方案 10、《管道直饮水系统技术规程》 三、工程人员组织 1、工程负责人员组成

TSG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08-2015 .doc

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 08-2015 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 (征求意见稿)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 20 年月日

前言 2013年12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以下简称特种设备局)向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以下简称中国特检院)下达了《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的起草任务书。2014年1月,中国特检院组织有关专家成立了起草组,在北京召开工作会议,讨论本规则的制定原则、重点内容及主要问题、结构(章节)框架,并且就起草工作进行了分工,制定了起草工作时间表,同时确定了本规则的编制大纲。2014年9月,起草组在江苏召开起草组工作会议,提出修改意见,形成了征求意见稿。2014年12月,国家质检总局以质检特函[2014]?号文征求有关部门、单位和专家及公民的意见。?年?月,根据征求到的意见,起草组在北京召开会议对征求意见稿进行了修改并形成送审稿。?年?月,特种设备局将送审稿提交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技术委员会审议,起草组修改后形成了报批稿,?年?月?日,由国家质检总局批准颁布。 本规则依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的规定,明确了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责任,规定了特种设备使用管理的各项要求,统一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的程序,达到规范特种设备使用管理的目的。 本规则主要起草单位和人员如下:

目录 1 总则--------------------------------------------------------------------------------------(1) 2 使用安全管理---------------------------------------------------------------------------(2) 3 使用登记和变更-----------------------------------------------------------------------(10) 4 附则-------------------------------------------------------------------------------------(14) 附件 A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式样)--------------------------------------------------(16) 附件B 特种设备检验标志(式样)------------------------------------------------------(17) 附件C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编号编制方法-----------------------------------------(18) 附录ca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填写说明-----------------------------------(20) 附录cb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编号编制方法----------------------------(25)附件D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变更证明-----------------------------------------------(27) 附件E 特种设备使用标志(式样)------------------------------------------------------(28) 附件 F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车牌(式样)-----------------------------------------(29) 附件G 特种设备停用、报废、注销申请表---------------------------------------(30)

起重机械制造许可规则

起重机械制造许可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起重机械制造许可工作,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特种设备目录》范围内的起重机械的制造许可,制造许可分为制造单位资质许可(以下简称资质许可)和型式试验备案(以下简称型式备案)两种方式。 其中,汽车起重机、随车起重机、全路面起重机、高空作业车,以及境外制造在境内使用的起重机械和安全保护装置(以下简称进口起重机械)实施型式备案;输变电施工用抱杆和起重机械安全保护装置不实施资质许可和型式备案;其他起重机械实施资质许可。 第三条资质许可按照设备类别和参数,划分为A1、A2、B、C四个许可级别。同类别许可级别从高向低覆盖,覆盖关系见附件A。 型式备案以同一型号,按照规格(指主参数,下同)从高向低覆盖。 注1:型号,是指主要结构(特指主梁、主支撑腿、主副吊臂、标准节)形式相同,起升机构形式相同的一种机型的代号,代号由产品品种名称、结构形式、机构形式组成,并以字母、数字或者其组合表示。 注2: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流动式起重机、升降机、铁路起重机、缆索起重机、桅杆起重机、轻小型起重设备、旋臂式起重机、门座起重机规格,以额定起重量(t)表示;塔式起重机规格,以额定起重力矩(t·m)表示(具体含义见附件B);机械式停车设备规格,以层数表示;其中,装卸桥规格,以生产率(t/h)表示。 注3:进口起重机械安全保护装置的起重量限制器规格,以额定起重量(t)表示;起重力矩限制器规格,以额定起重力矩(t·m)表示;起升高度限制器(限传动式)规格,以传动比表示;防坠安全器规格,以额定制动载荷表示;制动器(鼓式)规格,以直径(mm)表示;制动器(钳盘式)规格,以夹持力(kN)表示;制动器(制动电机)规格,以功率(kW)表示。 第四条资质许可程序,包括申请、受理、鉴定评审、审查发证和公告;型式备案程序,包括申请、受理、型式试验、审查备案和公告。 第五条A1、A2级资质许可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负责受理、审查发证和公告;B、C级资质许可由申请资质许可的起重机械制造单位(以下简称资质申请单位)注册地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以下简称省级质监部门)负责受理、审查发证和公告(国家质检总局和省级质监部门以下统称“发证机关”)。 型式备案由国家质检总局负责受理、审查备案和公告。 第六条起重机械制造单位应当具备一定的条件,按照本规则要求取得《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以下简称《制造许可证》,格式见附件C)后,方可在许可范围内从事相应的起重机械制造活动。首次申请取证、申请增项(指提高许可级别、增加设备类别、增加制造地址)、或者将原许可的制造地址搬迁到新制造地址申请许可证变更(以下统称首次取证)的,经受理

直饮水系统采购及指导安装

直饮水系统采购及指导安装 一、采购项目: 学校直饮水系统采购及指导安装,设计水量:用水量标准取2升/人·天。净水站机组设备产水量为2.0m3/h以上。采购数量:3套。系统设计:采用预处理+反渗透制水机组+后置处理工艺全封闭循环回流供水管系统。主干管及立管回流工艺,处理后的水由净水站接管通过室外管网供至各用水点,每楼栋根据用水需求设置直饮水供水点,各楼栋与外网的连接为一供一回,供水管上设总给水调节阀,回水管设平衡阀及防倒流阀。系统最高点设自动排气阀。供应商负责直饮水系统的深化设计、产品供货、技术指导安装、调试,并对运行人进行必要的培训服务等。具体参数要求详见技术规范部分(本文档第1页后)。 二、设备生产工期: 工期为90天,完成设备供货及指导安装、调试至正常使用。供应商必须合理安排设计、生产、集成、技术指导、调试等进度计划,工期不因雨天、假期等因素而延长。(具体发货时间以正式通知为准,具体交货方式在合同中拟定)。质保期:18个月。 三、出口地区: 四、资格要求: (1)企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类似供货业绩和服务经历(至少提供2宗国内工程案例,以提供的合同复印件为准,加盖公章,原件备查),良好售后服务; (3)在人员、专业技术、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制造、供货、实验指导、培训服务等能力。 如贵司可以提供优质的直饮水系统产品及技术服务支持,请及时与我司联络,并请尽快给予报价方案(价格总体构成:包含的所有配置,标配外的备品备件、易损件、专用工具、指导安装、培训)。 第二章技术规格和要求 1概述 1.1设计水量:用水量标准取2升/人·天。净水站机组设备产水量为 2.0m3/h以上。 1.2系统设计:采用预处理+反渗透制水机组+后置处理工艺全封闭循环回流供水管系统。主干管

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许可规则.doc

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07-201X 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许可规则Regulation for production unit licensing of special equipment (征求意见稿)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布 2019年月日

目录 1 总则(1) 2 许可条件(2) 3 许可程序和要求(4) 4 附则(9) 附件A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许可证样式(10) 附件B锅炉生产单位许可条件(12) 附件C压力容器生产单位和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许可条件(23)附件D气瓶生产单位和充装单位许可条件(45) 附件E压力管道生产单位许可条件(62) 附件F安全附件生产单位许可条件(89) 附件G电梯生产单位许可条件(99) 附件H 起重机械生产单位许可条件(111) 附件J 客运索道生产单位许可条件(123) 附件K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生产单位许可条件(133) 附件L大型游乐设施生产单位许可条件(140) 附件M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求(152)

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许可规则 1 总则 1.1 目的和依据 为了规范特种设备生产(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和充装单位许可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则。 1.2适用范围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的特种设备目录范围内的产品,其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充装单位的许可,适用本规则。 1.3 许可实施主体 实施特种设备许可的部门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市场监管总局)和省级人民政府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以下简称省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市场监管总局和省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以下统称发证机关)。 1.4 许可范围 许可范围包括许可类别、许可项目和许可参数级别,其具体含义如下: (1)许可类别,包括设计单位许可、制造单位许可、安装改造修理单位许可、充装单位许可; (2)许可项目,包括压力容器设计、压力管道设计,锅炉制造、压力容器制造、安全附件制造、压力管道元件制造、境外特种设备制造、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起重机械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客运索道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制造(含修理、改造)、大型游乐设施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电梯安装(含修理)、起重机械安装(含修理)、客运索道安装(含修理)、大型游乐设施安装(含修理)、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修理,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许可项目下再按照设备种类、类别、品种及相应的参数级别,分为若干子项目; (3)许可参数级别,按照特种设备参数及其危险程度,并且根据许可工作的需要划分为若干级别。 1.5 许可目录

特种设备安装、使用、维修制度

编号:SY-AQ-00177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 特种设备安装、使用、维修制 度 Special equipment installation, use and maintenance system

特种设备安装、使用、维修制度 导语:进行安全管理的目的是预防、消灭事故,防止或消除事故伤害,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在安全管 理的四项主要内容中,虽然都是为了达到安全管理的目的,但是对生产因素状态的控制,与安全管理目的关 系更直接,显得更为突出。 为了加强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特种设备的安装在施工前将拟进行的特种设备安装、维修情况书面告知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告知后即可施工,在施工过程中,为保证对特种设备的调试能够符合设备的设计性能和相关的技术规范、国家标准、使用单位应当对使用过程和结果进行记录。 二、特种设备验收合格后,使用单位须将设备使用说明书、产品合格证、试验报告等有关资料报所在地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办理注册登记书后方可投入使用。 三、使用单位必须将特种设备《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及相关牌照和证书固定在规定的位置上,《安全检验合格》的标志超过有效期限或未按照规定张挂《安全检验合格》标志的特种设备不得使用。 四、使用单位必须指定专人负责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

安全管理人员应当掌握相关的安全技术知识,熟悉有关特种设备的法规和标准。并认真履行以下职责: 1、检查和纠正特种设备使用中的违章行为。 2、管理特种设备技术档案。 3、编制定期检查计划并落实定期检验的报验工作。 5、组织紧急救援演习。 6、组织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培训工作。 7、配合使用单位制定:(1)各相关人员的职责。(2)操作人员守则。(3)安全操作规程。(4)常规检查制度。(5)维修保养制度。(6)定期报检制度。(7)作业人员及相关运营服务人员的培养制度。(8)意外事件和事故的紧急救援措施及紧急救援演习制度。 五、对在用的特种设备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安全重点部件,每月至少检查一次。 六、建立完整、准确的特种设备技术档案,并长期保存。 七、定期培训特种设备操作、维修、保养等作业人员。须去的

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

《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将于2017年8月1日起施行 第三方检测论坛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以下简称《使用管理规则》)将于2017年8月1日起施行。为确保《使用管理规则》规范有效实施,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关于使用登记(一)流动作业的特种设备。流动作业的特种设备(起重机械除外)是指移动式压力容器、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不需要拆卸、重新安装即可流动作业的特种设备。起重机械按照《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相关要求执行。(二)锅炉。对国务院或地方政府明确限制新建的燃煤锅炉,登记机关不得办理使用登记,检验机构不得实施安装监督检验。对已超出国务院或地方政府规定淘汰时限的燃煤锅炉,检验机构不得实施定期检验,使用单位应及时报废并办理注销手续;使用单位不按时办理注销手续的,登记机关采用公告的方式予以注销使用登记证。办理使用登记时,余热锅炉不需要提供锅炉能效证明文件。(三)工业管道和气瓶(车用气瓶除外)。《使用管理规则》施行前,已经按只使用登记的气瓶(车用气瓶除外)、按条使用登记的工业管道,使用单位应在2018年3月31日前重新按单位办理使用登记。办理工业管道使用登记时,对《中华

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实施后安装的管道,使用单位应提供安装监督检验证明。(四)车用气瓶。车用气瓶的产权属于个人的,产权单位所在地是指机动车注册登记地。(五)随锅炉一同办理使用登记的分汽(水)缸、压力管道和随压力容器一同办理使用登记的压力管道。登记机关发放锅炉或压力容器使用登记证时,应同时附带一个明确登记设备范围的表格并加盖登记机关的公章。(六)变更登记。原使用登记证和使用登记表遗失、损毁而无法提供的,办理改造变更、移装变更、更名变更、达到设计使用年限继续使用的变更时,使用单位或者产权单位应出具遗失、损毁的自我声明;单位变更时,原使用单位或者产权单位应出具遗失、损毁的自我声明,方可办理变更登记。按台(套)登记的特种设备改造、移装、变更使用单位、使用单位更名两种以上情形同时发生时,可以一并办理,简化程序。二、关于证件和牌照(一)证件和牌照有效期。《使用管理规则》施行以前,按台(套)办理使用登记的特种设备,已经发放的使用登记证、使用标志、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车牌,继续有效。(二)使用登记证补发。《使用管理规则》施行以前,已经办理使用登记、尚未发放使用登记证的,登记机关应在2018年3月31日前补发新格式的使用登记证。(三)使用标志和牌照发放。办理特种设备改造变更、移装变更、单位变更、更名变更时,

机电类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规则(全文版)

机电类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机电类特种设备制造许可工作,确保机电类特种设备的制造质量和安全技术性能,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厂内机动车辆等机电类特种设备(以下简称特种设备)及其安全保护装臵。取得制造许可的特种设备方可正式销售。 制造许可分为以下两种方式: (一)产品型式试验; (二)制造单位许可。 不同特种设备制造的许可方式见《特种设备制造许可目录》(附件1,以下简称《目录》)。 第三条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以下简称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负责全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工作的统一管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以下简称省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按本规则分工负责管理相关制造许可工作。 第四条执行本规则规定的型式试验的检验检测机构(以下简称型式试验机构)和申请单位制造条件鉴定评审机构(以下简称评审机构),由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核准和确定,并予以公布。

制造条件评审或型式试验,必须按照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制定的制造条件评审细则或相应特种设备的型式试验规程执行。 第二章制造许可的单位条件 第五条具有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注册资金必须与申请项目范围相适应,具体要求详见《特种设备制造许可单位基本条件》(附件2,以下简称《基本条件》)。 第六条取得制造许可的特种设备必须符合安全技术规范和国家有关标准的要求。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型式试验的,必须经符合第四条规定的型式试验机构型式试验合格。 当取得制造许可的特种设备所执行的国家有关安全技术规范或标准修订后,应按照修订后的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的规定执行。安全技术规范或标准修订内容较多,变化较大的,经专家论证确有必要时,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有权要求重新进行产品型式试验。 第七条须有申请许可制造设备的图纸和技术文件,并符合安全技术规范和相关标准的要求。客运索道和大型游乐设施的设计文件,须经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核准的检验机构鉴定合格。 第八条须有一批能够保证进行正常生产和产品质量的专业技术人员、检验人员及技术工人。应任命至少1名技术负责人,负责本单位特种设备制造和检验中的技术审核工作。技术负责人应掌握与取证产品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具有国家承认的电气或机械类专业工程师以上技术职称,且不得在其他单位兼职。各类人员数量等具体要求见《基本条件》。

新特种设备注册登记流程

特种设备合法使用流程图

特种设备办理使用登记一次性告知单

行政许可申请书 申请人(单位名称/姓名):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电话: 住(地)址: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电话: 行政许可申请事项: 行政许可申请的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签名(公章):委托代理人签名(公章):年月日年月日 注:1、本申请书由行政许可实施机关免费提供。 2、申请人应当如实向实施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情况,并对申请材料实 质内容真实性负责。

特种设备安装告知使用登记办理指南 一、2015年5月1日起,凡在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辖区范围内安装使用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的开工告知均由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受理。 二、实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的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将拟进行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情况书面告知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施工单位办理开工告知后到检验检测机构申报监督检验。 三、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竣工后,施工单位应当在验收合格后30日内将特种设备安装告知书、特种设备监督检验合格报告及相关技术资料移交给使用单位。 四、凡在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安装使用的锅炉、压力容器、起重机械、电梯、压力管道、厂(场)内机动车辆、大型游乐设施及客运索道8类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在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向开发区(头屯河区)质量技术监督局申请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取得使用登记证书(所需资料见流程图)。 五、质监局接到使用单位办理使用登记申请后,及时审核申请资料是否符合要求。对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按法定期限办理使用登记,对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使用单位需要补正的材料或说明理由。 六、对于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的使用单位,开发区(头屯河区)质监局将责令限期办理使用登记,限期未办理的将予以行政处罚。 七、本指南适用于《特种设备安全法》所定义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厂(场)内机动车辆、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 备注: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相关资料、表格可到QQ群252741022下载。 每周五下午学习,不受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告知业务 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质监局 地址:开发区维泰南路1号维泰大厦二楼 电话:3775820

机电类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规则

机电类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规则(试行) (2003年6月17日,国质检锅[2003]174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机电类特种设备制造许可工作,确保机电类特种设备的制造质量和安全技术性能,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厂内机动车辆等机电类特种设备(以下简称特种设备)及其安全保护装置。取得制造许可的特种设备方可正式销售。 制造许可分为以下两种方式: (一)产品型式试验; (二)制造单位许可。 不同特种设备制造的许可方式见《特种设备制造许可目录》(附件1,以下简称《目录》)。 第三条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以下简称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负责全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工作的统一管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以下简称省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按本规则分工负责管理相关制造许可工作。 第四条执行本规则规定的型式试验的检验检测机构(以下简称型式试验机构)和申请单位制造条件鉴定评审机构(以下简称评审机构),由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核准和确定,并予以公布。 制造条件评审或型式试验,必须按照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制定的制造条件评审细则或相应特种设备的型式试验规程执行。 第二章制造许可的单位条件 第五条具有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注册资金必须与申请项目范围相适应,具体要求详见《特种设备制造许可单位基本条件》(附件2,以下简称《基本条件》)。 第六条取得制造许可的特种设备必须符合安全技术规范和国家有关标准的要求。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型式试验的,必须经符合第四条规定的型式试验机构型式试验合格。

直饮水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方案

直饮水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方案 (一)项目组织机构 本项目的人员有明确安排及责任划分制。 1、项目经理岗位责任制 负责项目技术主管及质量安全员执行,各专业配合,各班组自检、自查,采购密切配合,做到全员行动,全面管理。实行每周质量安全例会,天天小检查,周周大检查,奖罚分明,责任到人。 2、质量安全岗位责任制 ◆工程管理部质量岗位职责:负责现场的协调管理工作,还包括与单位内部各专业间、部门间的协作,保证施工用物料的及时供应、技术支持、质量安全监督等的顺利开展,保证对工程质量、安全进度的有效控制。 ◆工程项目经理质量岗位职责:负责现场具体事务,包括与现场各方的协调,作为工程质量的直接负责人,合理安排调配人力、物力,组织各项工作的计划与实施,对进度、工艺、安全等全面控制,定期向工程管理部汇报,解决施工过程中的各种问题,保证工程按计划进行。 ◆工程技术主管及质量安全检查员岗位职责:在项目经理领导下,负责检查监督施工组织设计的质量保证措施的实施,组织建立各级质量监督体系。严格按图施工、以标准规定检验工程质量,判断工

程施工的正确性,做出合格的结论,对因错、漏检造成的质量问题负责。对不合格部位按类别和程度进行分类,做出标识,及时填写不合格品通知单、返工通知单、废品通知单,做好废品隔离工作。监督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情况,严格执行“三检制”,并做好被检查部位的检验标识,发现质量问题及时反映:正确填写工序质量表,做好各种原始记录和数据处理工作,对所填写的各种数据、文字问题负责。检查督促我公司制定的生产安全、防火、防盗,安全措施的落实执行,并作安全学习记录及早消除隐患。按时统计汇报工程质量情况,按时填写质量情况报表,对准确性负责。严格监督进场材料的质量、型号和规格。监督班组操作是否符合规范。 (二)实施方案 1、货物包装方案 我公司所交付的所有货物符合国家标准中的关于包装、储存指标标志的规定及货物承运部门的规定,具体适合长、短途运输、多次搬运喝装卸的坚固包装,以确保合同设备安全、无损地运抵招标人指定现场。 包装应保证在运输、装卸过程中完好无损,并有减振、防冲击的措施。根据设备部件的形状及特性进行包装,并采取防潮、防雨和防震等保护措施,对设备进行妥善的摆放,以保证货物在没有任何损坏和防腐的情况下将设备安全运抵安装现场。

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规定

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规定 1.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使用单位,在特种设备采购、安装、改造、维修、维保、操作、检验检测、报废等活动中,应当遵守本规定。 2.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履行安全管理义务,保障特种设备安全运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使用特种设备的法人、其它组织和个体工商户,为特种设备使用单位。 个人或者家庭使用电梯、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且不涉及公共安全的,不属于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范围。 4.出租特种设备,租赁合同约定由承租人履行安全管理义务、承担法律责任的,承租人为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租赁合同约定双方分别负有安全管理义务、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双方均为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租赁合同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清的,出租人为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承担法律责任。 5.住宅小区中的共有产权特种设备,由业主或者业主委 员会聘请的物业管理单位作为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承担安全管理义务和法律责任。在未向物业管理单位交接前,由该住宅建设单位承担安全管理义务和法律责任。

特种设备产权共有人未委托物业管理单位实施管理的,共有人为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共有人应当共同指定管理代表,履行相关法定安全管理义务,但法律责任由共有人共同承担。 6.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委托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对特种设备 的使用实施合同管理的,使用单位的界定参照第七条规定执行。 7.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和强制性标准的规定,履行下列义务:(一)按规定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并配备安全管理人员,或者委托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实行合同管理; (二)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三)采购符合相应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特种设备; (四)选择有特种设备安装资质的单位安装特种设备; (五)聘用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人员作业,并定期进行安全、节能教育培训; (六)按规定程序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 (七)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并配备有效版本的相关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标准; (八)做好日常运行检查、维护保养和隐患排查治理,并按期申报定期检验; (九)制定专项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 (十)发生特种设备事故,按规定上报事故情况并配合事故调查处理;

机电类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规则(试行)40425

机电类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 许可规则(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机电类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单位的资格许可工作,确保机电类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及电梯日常维护保养的质量与安全性能,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凡从事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和大型游乐设施等机电类特种设备(以下统称机电类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和电梯日常维护保养的单位(以下统称施工单位),必须取得《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以下简称《许可证》),并在许可的范围内从事相应工作。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单位必须取得电梯维修的资格许可。 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和大型游乐设施的日常维护保养,以及流动式起重机、赛车类游乐设施等以完整成品出厂的机电类特种设备安装不适用于本规则。 从事上述施工的特种设备制造单位,也应当遵守本规则规定。 第三条机电类特种设备安装、改造和维修3个施工类别按照设备类型及其不同技术参数分别分为若干等级。具体的分类分级方法见《机电类特种设备施工单位分类分级表》(附件1)。 第四条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负责全国机电类特种设备施工单位资格许可工作的统一管理。安装、改造施工单位的资格许可,除客运索道施工单位及本规则第三十七条规定的单位由国家质检总局负责外,其他单位的资格许可委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

督局(以下简称省局)负责管理;维修施工单位的资格许可,由施工单位所在地的省局或其委托的地市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管理。国家质检总局及其他各级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以下简称总局或省级、市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负责施工单位资格许可具体工作的实施。 第五条执行本规则规定的申请单位许可条件鉴定评审机构(以下简称评审机构),由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确定和公布。 第二章资格许可条件 第六条施工单位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注册资金应与申请施工范围相适应,具体规定见《机电类特种设备施工单位基本条件》(附件2,以下简称《基本条件》)。 第七条施工单位必须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联系电话,申请改造资格的企业还应有满足其改造业务需要的厂房与场地。 第八条施工单位人员的素质与数量应当满足下列条件: (一)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了解特种设备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技术规范,对承担相应施工的特种设备质量和安全技术性能负全责。授权代理人应有法定代表人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并应注明代理事项、权限和时限等内容; (二)应任命1名技术负责人,负责本单位承担的机电类特种设备施工中的技术审核工作。技术负责人应掌握特种设备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且不得在其他单位兼职; (三)应配备足够的管理人员,设立相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拥有一批满足申请作业需要的专业技术人员、质量检验人员和技术工人,技术工人中持相应作业项目《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人员数量应达到相应要求。人员数量等具体规定见《基本条件》。

直饮水设备购销合同书-标准版

金家律师修订 本协议或合同的条款设置建立在特定项目的基础上,仅供参考。实践中,需要根据双方实际的合作方式、项目内容、权利义务等,修改或重新拟定条款。本文为Word格式,可直接使用、编辑或修改 设备购销合同 甲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乙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和(以下简称:乙方)就合作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条款:一:乙方向甲方采购产品名称、型号、数量、清单报价:

采购总金额为:¥元(人民币大写:元整) 二、包装:产品原厂包装,各产品符合技术介绍的技术指标。 本套设备为单级简易型反渗透制水机,系统脱盐率在90%以上,纯水出水电导率在30μS/cm以下。 三、付款方式及期限: 1、设备在合同签订后预付30%货款,7天内安装到位.,安装完成后付清余下货款。 四、交货时间及地点: 1、交货时间甲、乙双方根据各自时间安排,约定 20年月日交货。 2.、交货地点:安装地 五、违约责任: 对于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等造成违约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善后事宜经双方协商解决。 在设备全款未付清之前,设备的所有权归甲方所有,由于乙方付款不到位而造成的设备不能正常使用,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保修维护: 1、除加压泵以外的配件保修期为三年,加压泵保修一年。终身维护,维护时仅收取材料费用。 2、在售后服务过程中,乙方应给予甲方必要的配合,如反应实际情况、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3、下列情况不属于保修范围: ①、对设备的人为破坏造成设备损坏。 ②、由于电源、电压不稳造成的设备损坏。 ③、设备中的消耗品、耗材品 本合同一式两份,盖章有效,双方各执一份(传真件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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