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

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
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

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生活垃圾填埋场选址、设计与施工、填埋废物的入场条件、运行、封场、后期维护与管理的污染控制和监测等方面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生活垃圾填埋场建设、运行和封场后的维护与管理过程中的污染控制和监督管理。本标准的部分规定也适用于与生活垃圾填埋场配套建设的生活垃圾转运站的建设、运行。

本标准只适用于法律允许的污染物排放行为;新设立污染源的选址和特殊保护区域内现有污染源的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GB 5750-1985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法

GB 7466-1987 水质总铬的测定

GB 7467-1987 水质六价铬的测定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

GB 7468-1987 水质总汞的测定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 7469-1987 水质总汞的测定高锰酸钾-过硫酸钾消解法双硫腙分光光度法GB 7470-1987 水质铅的测定双硫腙分光光度法

GB 7471-1987 水质镉的测定双硫腙分光光度法

GB 7485-1987 水质总砷的测定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银分光光度法

GB 7488-1987 水质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的测定稀释与接种法

GB 11893-1989 水质总磷的测定钼酸铵分光光度法

GB 11901-1989 水质悬浮物的测定重量法

GB 11903-1989 水质色度的测定

GB 11914-1989 水质化学需氧量的测定重铬酸盐法

GB 13486 便携式热催化甲烷检测报警仪

GB 14554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T 14675 空气质量恶臭的测定三点式比较臭袋法

GB/T 14678 空气质量硫化氢、甲硫醇、甲硫醚和二甲二硫的测定气相色谱法

GB/T 14848 地下水质量标准

GB/T 15562.1 环境保护图形标志——排放口(源)

GB/T 50123 土工试验方法标准

HJ/T 38-1999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非甲烷总烃的测定气相色谱法

HJ/T 195-2005 水质氨氮的测定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

HJ/T 199-2005 水质总氮的测定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

HJ/T 228 医疗废物化学消毒集中处理工程技术规范(试行)

HJ/T 229 医疗废物微波消毒集中处理工程技术规范(试行)

HJ/T 276 医疗废物高温蒸汽集中处理工程技术规范(试行)

HJ/T 300 固体废物浸出毒性浸出方法醋酸缓冲溶液法

HJ/T 341-2007 水质汞的测定冷原子荧光法(试行)

HJ/T 347-2007 水质粪大肠菌群的测定多管发酵法和滤膜法(试行)

CJ/T 234 垃圾填埋场用高密度聚乙烯土工膜

《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卫医发[2003]287 号)

《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环监字〔1996〕470 号)

《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28 号)

《环境监测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39 号)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运行期

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作业的时期。

3.2 后期维护与管理期

生活垃圾填埋场终止填埋作业后,进行后续维护、污染控制和环境保护管理直至填埋场达到稳定化的时期。

3.3 防渗衬层

设置于生活垃圾填埋场底部及四周边坡的由天然材料和(或)人工合成材料组成的防止渗漏的垫层。

3.4 天然基础层

位于防渗衬层下部,由未经扰动的土壤等构成的基础层。

3.5 天然粘土防渗衬层

由经过处理的天然粘土机械压实形成的防渗衬层。

3.6 单层人工合成材料防渗衬层

由一层人工合成材料衬层与粘土(或具有同等以上隔水效力的其他材料)衬层组成的防渗衬层。

3.7 双层人工合成材料防渗衬层

由两层人工合成材料衬层与粘土(或具有同等以上隔水效力的其他材料)衬层组成的防渗衬层。

3.8 环境敏感点

指生活垃圾填埋场周围可能受污染物影响的住宅、学校、医院、行政办公区、商业区以及公共场所等地点。

3.9 场界

指法律文书(如土地使用证、房产证、租赁合同等)中确定的业主所拥有使用权(或所有权)的场地或建筑物边界。

3.10 现有生活垃圾填埋场

指本标准实施之日前,已建成投产或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已通过审批的生活垃圾填埋场。

3.11 新建生活垃圾填埋场

指本标准实施之日起环境影响文件通过审批的新建、改建和扩建的生活垃圾填埋场。

4 选址要求

4.1 生活垃圾填埋场的选址应符合区域性环境规划、环境卫生设施建设规划和当地的城市规划。

4.2 生活垃圾填埋场场址不应选在城市工农业发展规划区、农业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文物(考古)保护区、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供水远景规划区、矿产资源储备区、军事要地、国家保密地区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内。

4.3 生活垃圾填埋场选址的标高应位于重现期不小于50年一遇的洪水位之上,并建设在长远规划中的水库等人工蓄水设施的淹没区和保护区之外。

拟建有可靠防洪设施的山谷型填埋场,并经过环境影响评价证明洪水对生活垃圾填埋场的环境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内,前款规定的选址标准可以适当降低。

4.4 生活垃圾填埋场场址的选择应避开下列区域:破坏性地震及活动构造区;活动中的坍塌、滑坡和隆起地带;活动中的断裂带;石灰岩熔洞发育带;废弃矿区的活动塌陷区;活动沙丘区;海啸及涌浪影响区;湿地;尚未稳定的冲积扇及冲沟地区;泥炭以及其他可能危及填埋场安全的区域。

4.5 生活垃圾填埋场场址的位置及与周围人群的距离应依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确定,并经地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在对生活垃圾填埋场场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时,应考虑生活垃圾填埋场产生的渗滤液、大气污染物(含恶臭物质)、滋养动物(蚊、蝇、鸟类等)等因素,根据其所在地区的环境功能区类别,综合评价其对周围环境、居住人群的身体健康、日常生活和生产活动的影响,确定生活垃圾填埋场与常住居民居住场所、地表水域、高速公路、交通主干道(国道或省道)、铁路、飞机场、军事基地等敏感对象之间合理的位置关系以及合理的防护距离。环境影响评价的结论可作为规划控制的依据。

5 设计、施工与验收要求

5.1 生活垃圾填埋场应包括下列主要设施:防渗衬层系统、渗滤液导排系统、渗滤液处理设施、雨污分流系统、地下水导排系统、地下水监测设施、填埋气体导排系统、覆盖和封场系统。

5.2 生活垃圾填埋场应建设围墙或栅栏等隔离设施,并在填埋区边界周围设置防飞扬设施、安全防护设施及防火隔离带。

5.3 生活垃圾填埋场应根据填埋区天然基础层的地质情况以及环境影响评价的结论,并经当地地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选择天然粘土防渗衬层、单层人工合成材料防渗衬层或双层人工合成材料防渗衬层作为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区和其他渗滤液流经或储留设施的防渗衬层。填埋场粘土防渗衬层饱和渗透系数按照GB/T 50123中13.3节“变水头渗透试验”的规定进行测定。

5.4 如果天然基础层饱和渗透系数小于1.0×10-7cm/s,且厚度不小于2m,可采用天然粘土防渗衬层。采用天然粘土防渗衬层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压实后的粘土防渗衬层饱和渗透系数应小于1.0×10-7cm/s;

(2)粘土防渗衬层的厚度应不小于2m。

5.5 如果天然基础层饱和渗透系数小于1.0×10-5cm/s,且厚度不小于2m,可采用单层人工合成材料防渗衬层。人工合成材料衬层下应具有厚度不小于0.75m,且其被压实后的饱

和渗透系数小于1.0×10-7cm/s 的天然粘土防渗衬层,或具有同等以上隔水效力的其他材料防渗衬层。

人工合成材料防渗衬层应采用满足CJ/T 234 中规定技术要求的高密度聚乙烯或者其他具有同等效力的人工合成材料。

5.6 如果天然基础层饱和渗透系数不小于1.0×10-5cm/s,或者天然基础层厚度小于2m,应采用双层人工合成材料防渗衬层。下层人工合成材料防衬层下应具有厚度不小于0.75m,且其被压实后的饱和渗透系数小于1.0×10-7cm/s 的天然粘土衬层,或具有同等以上隔水效力的其他材料衬层;两层人工合成材料衬层之间应布设导水层及渗漏检测层。人工合成材料的性能要求同第5.5条。

5.7 生活垃圾填埋场应设置防渗衬层渗漏检测系统,以保证在防渗衬层发生渗滤液渗漏时能及时发现并采取必要的污染控制措施。

5.8 生活垃圾填埋场应建设渗滤液导排系统,该导排系统应确保在填埋场的运行期内防渗衬层上的渗滤液深度不大于30cm。

为检测渗滤液深度,生活垃圾填埋场内应设置渗滤液监测井。

5.9 生活垃圾填埋场应建设渗滤液处理设施,以在填埋场的运行期和后期维护与管理期内对渗滤液进行处理达标后排放。

5.10 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设施应设渗滤液调节池,并采取封闭等措施防止恶臭物质的排放。

5.11 生活垃圾填埋场应实行雨污分流并设置雨水集排水系统,以收集、排出汇水区内可能流向填埋区的雨水、上游雨水以及未填埋区域内未与生活垃圾接触的雨水。雨水集排水系统收集的雨水不得与渗滤液混排。

5.12 生活垃圾填埋场各个系统在设计时应保证能及时、有效地导排雨、污水。

5.13 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区基础层底部应与地下水年最高水位保持1m以上的距离。当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区基础层底部与地下水年最高水位距离不足1m时,应建设地下水导排系统。地下水导排系统应确保填埋场的运行期和后期维护与管理期内地下水水位维持在距离填埋场填埋区基础层底部1m以下。

5.14 生活垃圾填埋场应建设填埋气体导排系统,在填埋场的运行期和后期维护与管理期内将填埋层内的气体导出后利用、焚烧或达到9.2.2的要求后直接排放。

5.15 设计填埋量大于250万吨且垃圾填埋厚度超过20m生活垃圾填埋场,应建设甲烷利用设施或火炬燃烧设施处理含甲烷填埋气体。小于上述规模的生活垃圾填埋场,应采用

能够有效减少甲烷产生和排放的填埋工艺或采用火炬燃烧设施处理含甲烷填埋气体。5.16 生活垃圾填埋场周围应设置绿化隔离带,其宽度不小于10m。

5.17 在生活垃圾填埋场施工前应编制施工质量保证书并作为环境监理和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的依据。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施工质量保证书中的质量保证程序进行。

5.18 在进行天然粘土防渗衬层施工之前,应通过现场施工实验确定压实方法、压实设备、压实次数等因素,以确保可以达到设计要求。同时在施工过程中应进行现场施工检验,检验内容与频率应包括在施工设计书中。

5.19 在进行人工合成材料防渗衬层施工前,应对人工合成材料的各项性能指标进行质量测试;在需要进行焊接之前,应进行试验焊接。

5.20 在人工合成材料防渗衬层和渗滤液导排系统的铺设过程中与完成之后,应通过连续性和完整性检测检验施工效果,以确定人工合成材料防渗衬层没有破损、漏洞等。

5.21 填埋场人工合成材料防渗衬层铺设完成后,未填埋的部分应采取有效的工程措施防止人工合成材料防渗衬层在日光下直接暴露。

5.22 在生活垃圾填埋场的环境保护竣工验收中,应对已建成的防渗衬层系统的完整性、渗滤液导排系统、填埋气体导排系统和地下水导排系统等的有效性进行质量验收,同时验收场址选择、勘察、征地、设计、施工、运行管理制度、监测计划等全过程的技术和管理文件资料。

5.23 生活垃圾转运站应采取必要的封闭和负压措施防止恶臭污染的扩散。

5.24 生活垃圾转运站应设置具有恶臭污染控制功能及渗滤液收集、贮存设施。

6 填埋废物的入场要求

6.1 下列废物可以直接进入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

(1)由环境卫生机构收集或者自行收集的混合生活垃圾,以及企事业单位产生的办公废物;

(2)生活垃圾焚烧炉渣(不包括焚烧飞灰);

(3)生活垃圾堆肥处理产生的固态残余物;

(4)服装加工、食品加工以及其他城市生活服务行业产生的性质与生活垃圾相近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6.2 《医疗废物分类目录》中的感染性废物经过下列方式处理后,可以进入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

(1)按照HJ/T 228要求进行破碎毁形和化学消毒处理,并满足消毒效果检验指标;

(2)按照HJ/T 229要求进行破碎毁形和微波消毒处理,并满足消毒效果检验指标;

(3)按照HJ/T 276要求进行破碎毁形和高温蒸汽处理,并满足处理效果检验指标;

(4)医疗废物焚烧处置后的残渣的入场标准按照第6.3条执行。

6.3 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和医疗废物焚烧残渣(包括飞灰、底渣)经处理后满足下列条件,可以进入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

(1)含水率小于30%;

(2)二噁英含量低于3μg T EQ/Kg;

(3)按照HJ/T 300制备的浸出液中危害成分浓度低于表1规定的限值。

表1 浸出液污染物浓度限值

6.4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经处理后,按照HJ/T 300制备的浸出液中危害成分浓度低于表1 规定的限值,可以进入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

6.5 经处理后满足第6.3条要求的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和医疗废物焚烧残渣(包括飞灰、底渣)和满足第6.4条要求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在生活垃圾填埋场中应单独分区填埋。

6.6 厌氧产沼等生物处理后的固态残余物、粪便经处理后的固态残余物和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经处理后含水率小于60%,可以进入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

6.7 处理后分别满足第6.2、6.3、6.4和6.6条要求的废物应由地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监测部门检测、经地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进入生活垃圾填埋场。

6.8 下列废物不得在生活垃圾填埋场中填埋处置。

(1)除符合第6.3条规定的生活垃圾焚烧飞灰以外的危险废物;

(2)未经处理的餐饮废物;

(3)未经处理的粪便;

(4)禽畜养殖废物;

(5)电子废物及其处理处置残余物;

(6)除本填埋场产生的渗滤液之外的任何液态废物和废水。

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另有规定的除外。

7 运行要求

7.1 填埋作业应分区、分单元进行,不运行作业面应及时覆盖。不得同时进行多作业填埋作业或者不分区全场敞开式作业。中间覆盖应形成一定的坡度。每天填埋作业结束后,应对作业面进行覆盖;特殊气象条件下应加强对作业面的覆盖。

7.2 填埋作业应采取雨污分流措施,减少渗滤液的产生量。

7.3 生活垃圾填埋场运行期内,应控制堆体的坡度,确保填埋堆体的稳定性。

7.4 生活垃圾填埋场运行期内,应定期检测防渗衬层系统的完整性。当发现防渗衬层系统发生渗漏时,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7.5 生活垃圾填埋场运行期内,应定期检测渗滤液导排系统的有效性,保证正常运行。当衬层上的渗滤液深度大于30cm时,应及时采取有效疏导措施排除积存在填埋场内的渗滤液。

7.6 生活垃圾填埋场运行期内,应定期检测地下水水质。当发现地下水水质有被污染的迹象时,应及时查找原因,发现渗漏位置并采取补救措施,防止污染进一步扩散。

7.7 生活垃圾填埋场运行期内,应定期并根据场地和气象情况随时进行防蚊蝇、灭鼠和除臭工作。

7.8 生活垃圾填埋场运行期以及封场后期维护与管理期间,应建立运行情况记录制度,如实记载有关运行管理情况,主要包括生活垃圾处理、处置设备工艺控制参数,进入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的非生活垃圾的来源、种类、数量、填埋位置,封场及后期维护与管理情况及环境监测数据等。运行情况记录簿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等法律法规进行

整理和保管。

8 封场及后期维护与管理要求

8.1 生活垃圾填埋场的封场系统应包括气体导排层、防渗层、雨水导排层、最终覆土层、植被层。

8.2 气体导排层应与导气竖管相连。导气竖管应高出最终覆土层上表面100cm以上。8.3 封场系统应控制坡度,以保证填埋堆体稳定,防止雨水侵蚀。

8.4 封场系统的建设应与生态恢复相结合,并防止植物根系对封场土工膜的损害。

8.5 封场后进入后期维护与管理阶段的生活垃圾填埋场,应继续处理填埋场产生的渗滤液和填埋气,并定期进行监测,直到填埋场产生的渗滤液中水污染物浓度连续两年低于表2、表3中的限值。

9 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

9.1 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

9.1.1 生活垃圾填埋场应设置污水处理装置,生活垃圾渗滤液(含调节池废水)等污水经处理并符合本标准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后,可直接排放。

9.1.2 现有和新建生活垃圾填埋场自2008年7月1日起执行表2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

表2 现有和新建生活垃圾填埋场水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

9.1.3 2011年7月1日前,现有生活垃圾填埋场无法满足表2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的,满足以下条件时可将生活垃圾渗滤液送往城市二级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1)生活垃圾渗滤液在填埋场经过处理后,总汞、总镉、总铬、六价铬、总砷、总铅等污染物浓度达到表2规定浓度限值;

(2)城市二级污水处理厂每日处理生活垃圾渗滤液总量不超过污水处理量的0.5%,并不超过城市二级污水处理厂额定的污水处理能力;

(3)生活垃圾渗滤液应均匀注入城市二级污水处理厂;

(4)不影响城市二级污水处理场的污水处理效果;

2011年7月1日起,现有全部生活垃圾填埋场应自行处理生活垃圾渗滤液并执行表2规定的水污染排放浓度限值。

9.1.4 根据环境保护工作的要求,在国土开发密度已经较高、环境承载能力开始减弱,或环境容量较小、生态环境脆弱,容易发生严重环境污染问题而需要采取特别保护措施的地区,应严格控制生活垃圾填埋场的污染物排放行为,在上述地区的现有和新建生活垃圾填埋场自2008年7月1日起执行表3 规定的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表3 现有和新建生活垃圾填埋场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9.2 甲烷排放控制要求

9.2.1 填埋工作面上2m以下高度范围内甲烷的体积百分比应不大于0.1%。

9.2.2 生活垃圾填埋场应采取甲烷减排措施;当通过导气管道直接排放填埋气体时,导气管排放口的甲烷的体积百分比不大于5%。

9.3 生活垃圾填埋场在运行中应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恶臭物质的扩散。在生活垃圾填埋场周围环境敏感点方位的场界的恶臭污染物浓度应符合GB 14554的规定。

9.4 生活垃圾转运站产生的渗滤液经收集后,可采用密闭运输送到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排入城市排水管道进入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或者自行处理等方式。排入设置城市污水处理厂的排水管网的,应在转运站对渗滤液进行处理,总汞、总镉、总铬、六价铬、总砷、总铅等污染物浓度限值达到表2规定浓度限值,其他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由企业与城镇污水处理厂根据其污水处理能力商定或执行相关标准。排入环境水体或排入未设置污水处理厂的排水管网的,应在转运站内对渗滤液进行处理并达到表2规定的浓度限值。

10 环境和污染物监测要求

10.1 水污染物排放监测基本要求

10.1.1 生活垃圾填埋场的水污染物排放口须按照《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试行)建设,设置符合GB/T15562.1要求的污水排放口标志。

10.1.2 新建生活垃圾填埋场应按照《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的规定,安装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设备,并与环保部门的监控中心联网,并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各地现有生活垃圾填埋场安装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设备的要求由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10.1.3 对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监测的频次、采样时间等要求,按国家有关污染源监测技术规范的规定执行。

10.2 地下水水质监测基本要求

10.2.1 地下水水质监测井的布置

根据场地水文地质条件,以及时反映地下水水质变化为原则,布设地下水监测系统。

(1)本底井,一眼,设在填埋场地下水流向上游30~50m处;

(2)排水井,一眼,设在填埋场地下水主管出口处;

(3)污染扩散井,两眼,分别设在垂直填埋场地下水走向的两侧各30~50m处;

(4)污染监视井,两眼,分别设在填埋场地下水流向下游30、50m处。

大型填埋场可以在上述要求基础上适当增加监测井的数量。

10.2.2 在生活垃圾填埋场投入使用之前应监测地下水本底水平;在生活垃圾填埋场投入使用之时即对地下水进行持续监测,直至封场后填埋场产生的渗滤液中水污染物浓度连续两年低于表2中的限值时为止。

10.2.3 地下水监测指标为pH、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高锰酸盐指数、氨氮、硝酸盐、亚硝酸盐、硫酸盐、氯化物、挥发性酚类、氰化物、砷、汞、六价铬、铅、氟、镉、铁、锰、铜、锌、粪大肠菌群,不同质量类型地下水的质量标准执行GB/T 14848中的规定。

10.2.4 生活垃圾填埋场管理机构对排水井的水质监测频率应不少于每周一次,对污染扩散静和污染监视井的水质监测频率应不少于每2周一次,对本底井的水质监测频率应不少于每个月。

10.2.5 地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对地下水水质进行监督性监测,频率应不少于每3 个月一次。

10.3 生活垃圾填埋场管理机构应每6个月进行一次防渗衬层完整性的监测。

10.4 甲烷监测基本要求

10.4.1 生活垃圾填埋场管理机构应每天进行一次填埋场区和填埋气体排放口的甲烷浓度监测。

10.4.2 地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每3个月对填埋区和填埋气体排放口的甲烷浓度进行一次监督性监测。

10.4.3 对甲烷浓度的每日监测可采用符合GB13486要求或者具有相同效果的便携式甲烷测定器进行测定。对甲烷浓度的监督性监测应按照HJ/T 38中甲烷的测定方法进行测定。

10.5 生活垃圾填埋场管理机构和地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均应对封场后的生活垃圾填埋场的污染物浓度进行测定。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悬浮物、总氮、氨氮等指标每3个月测定一次,其他指标每年测定一次。

10.6 恶臭污染物监测基本要求

10.6.1 生活垃圾填埋场管理机构应根据具体情况适时进行场界恶臭污染物监测。

10.6.2 地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每3个月对场界恶臭污染物进行一次监督性监测。

10.6.3 恶臭污染物监测应按照GB/T 14675和GB/T 14678规定的方法进行测定。

10.7 污染物浓度测定方法采用表3所列的方法标准,地下水质量检测方法采用GB 5750中的检测方法。

10.8 生活垃圾填埋场应按照有关法律和《环境监测管理办法》的规定,对排污状况进行监测,并保存原始监测记录。

表 3 污染物浓度测定方法标准

11 实施要求

11.1 本标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实施。

11.2 在任何情况下,生活垃圾填埋场均应遵守本标准的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采取必要措施保证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各级环保部门在对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监督性检查时,可以现场即时采样,将监测的结果作为判定排污行为是否符合排放标准以及实施相关环境保护管理措施的依据。

生活垃圾填埋场设计规范

生活垃圾填埋场设计规范 篇一: 垃圾填埋场设计规范 垃圾填埋场设计规范 第1条填埋场的场址选择应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场址设置应符合当地城乡建设总体规划要求。 二、对周围环境不应产生污染或对周围环境污染不超过国家有关法律法令和现行标准允许的范围。 三、应与当地的大气防护、水资源保护、大自然保护及生态平衡要求相一致。 四、应充分利用天然地形。 五、应有一定的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 以下内容需要回复才能看到 第2条填埋场应满足下列技术要求: 一、必须有充分的填埋容量和较长的使用期,填埋容量必须达到设计量,使用期至少六年。 二、应有一定的施工设备,如汽车、布料机、装载机、推土机、碾压机等。设备的种类和数量应按填埋工程量、作业实际需要而定。 1 三、能在全天候条件下运行。 四、不会受洪水、滑坡等威胁。 五、不引起空气、水和噪声污染,不危害公共卫生。 六、技术工艺简单而科学,填埋工程处理垃圾的成本低。 第3条填埋场应设在下列地区:

一、交通方便,运距较短。 二、征地费用少,施工方便。 三、充分利用天然的洼地、沟壑、峡谷、废坑等。 四、人口密度低、土地利用价值低、地下水利用的可能性低。 五、不会引起群众不满,不会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六、在当地夏季主导风向下方,距人畜居栖点800m以外。 七、远离水源。一般设在地下水水流向的下游地区。 第4条填埋场不应设在下列地区: 一、专用水源蓄水层与地下水补给区。 二、洪泛区。 三、淤泥区。 四、居民密集居住区。 五、距公共场所或人畜供水点800m以内的地区。 六、直接与航道相通的地区。 七、地下水水面与坑底距离2m以内者。 八、活动的坍塌地带、地震区、断层区、地下蕴矿区、灰 2 岩坑及溶岩洞区。 九、珍贵动植物栖息养殖区和国家大自然保护区。 十、公园、风景、游览区,文物古迹区,考古学、历史学和生物学研究考察区。十一、军事要地、基地,军工基地和国家保密地区。 第5条填埋场选址必须事先进行调查,在掌握下列资料的基础上进行设计: 一、地形、地貌。 二、地层结构、岩石性及地质构造。

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研究(标准版)

( 安全论文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 研究(标准版) Safety is inseparable from production and efficiency. Only when safety is good can we ensure better production. Pay attention to safety at all times.

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研究(标准 版) 摘要:随着全球经济不断增长和各国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城市垃圾的数量在逐年增长,在我国,处理城市生活垃圾的主要方式包括填埋、焚烧和堆肥,由于很多垃圾燃烧会产生污染,因此利用焚烧来处理的垃圾数量并不多;由于很多垃圾不能够被分解,有机成分的含量也较少,因此也不能用堆肥手段进行处理,大多数的生活垃圾均是通过填埋进行处理,填埋垃圾数量约占我国每年处理垃圾总量的八成,不仅如此,在世界范围之内,大部分城市的多数生活垃圾均采用填埋的方式进行处理,但是在生活垃圾填埋场的设计、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很容易引发由于渗漏所导致的垃圾污染扩散问题,因此,非常有必要开展对于垃圾填埋场污染程度控制的研究工作。

关键词:生活垃圾;控制标准;垃圾填埋场;污染问题 1、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 1.1生活垃圾填埋场的废物类型 明确规定进入生活垃圾填埋场的填埋物应是生活垃圾,禁止爆炸性、易燃性、浸出毒性、腐蚀性、传染性和放射性等有毒有害废物进入生活垃圾填埋场.因此,生活垃圾之外的其他类型废物是无法进入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置的,即使是那些与生活垃圾性质相似的、不会与生活垃圾发生不利反应的、不会影响生活垃圾正常填埋的废物,如企事业单位产生的办公废物等。因此,经过对废物污染特性的研究,规定了企事业单位产生的办公废物,生活垃圾焚烧炉渣,生活垃圾堆肥处理产生的固态残余物,服装加工、食品加工以及其他城市生活服务行业产生的性质与生活垃圾相近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等,可以直接进入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置。此外,在实施的《医疗废物化学消毒集中处理工程技术规范》中规定了经处理后可以进入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的医疗废物的条件.感染性医疗废物的物理化学性质与生活垃圾相同,在进行化学消毒、微波消毒或高

垃圾填埋场生态修复技术的意义和作用

根据有关统计报告,在我们现代生活中每个城市人一天要产生1到1.2公斤的垃圾。而100万人的城市每天产生的垃圾就有1000吨,这1000吨是什么概念你可能想象不到,其实就相当于大型货轮的排水量。我们每天制造出那么多垃圾,之后我们把它丢入垃圾桶内。然后它会被送到垃圾分类的地方,分类之后可以填埋的垃圾再进行垃圾填埋。而每个城市都有这样一个大型的垃圾填埋场。但是真的垃圾填埋完就没事了吗?其实不然,填埋的垃圾还是会对环境造成污染,如果不进行妥善的无害化处理和后续的生态修复,这片一千多亩的土地就会变成无法利用的废地,还会继续危害周围的生态环境。 一些研究者跑到工业时代开始以后的垃圾填埋场打洞,把里面的东西挖出来看看。发现,经过几十年至一百多年的填埋,除了部分有机质分解了以外,其它基本都保持原貌。我们现在填埋的垃圾,要分解成泥土样的东西,恐怕要经过漫长的地质年代才可能实现目前,中国的垃圾分类工作做得还很不好,这给垃圾的再利用和污染的管控都造成了许多麻烦。大量的可回收垃圾被迫与低价值的不可回收垃圾混合,极大地降低了其利用价值。每年因垃圾分类不妥当而造成的经济损失高达几百亿元。 而垃圾填埋场生态修复是指将某种特定的植物种植在污染的土壤上,而该植物对土壤中的污染元素具有特殊的吸收富集能力,将植物收获并进行妥善处理后即可将该中污染物移出土体,达到污染治理与生态修复的目的。因为垃圾填埋场填埋的主要是城市生活垃圾,是可供植物生长的良好有机肥源。通过植物生长,既起到固土保水,降

低垃圾土容量,改良土质的作用,又提高了土壤对植物的供水,供肥能力,改善了土壤生态环境。植物修复以其良好的净化效果、独特的经济效益,能耗低,简单易行以及有利于重建和恢复良好的生态系统等特点。 在未来的10年内,中国会有大量的垃圾填埋场被大量的关闭,而现在使用的垃圾填埋技术会被逐渐低淘汰掉。这些垃圾填埋场被迫需要一个后续的处理,而垃圾填埋场的生态修复工程为我们的未来指明了方向并起到了很好的示范作用。 当然,修复垃圾填埋场只能避免原来的垃圾填埋造成的污染,而要妥善地处理垃圾,还需要大力推广垃圾分类机制,让每个人都能参与到污染治理中来。

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

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生活垃圾填埋场选址、设计与施工、填埋废物的入场条件、运行、封场、后期维护与管理的污染控制和监测等方面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生活垃圾填埋场建设、运行和封场后的维护与管理过程中的污染控制和监督管理。本标准的部分规定也适用于与生活垃圾填埋场配套建设的生活垃圾转运站的建设、运行。 本标准只适用于法律允许的污染物排放行为;新设立污染源的选址和特殊保护区域内现有污染源的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GB 5750-1985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法 GB 7466-1987 水质总铬的测定 GB 7467-1987 水质六价铬的测定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 GB 7468-1987 水质总汞的测定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 7469-1987 水质总汞的测定高锰酸钾-过硫酸钾消解法双硫腙分光光度法GB 7470-1987 水质铅的测定双硫腙分光光度法 GB 7471-1987 水质镉的测定双硫腙分光光度法 GB 7485-1987 水质总砷的测定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银分光光度法 GB 7488-1987 水质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的测定稀释与接种法 GB 11893-1989 水质总磷的测定钼酸铵分光光度法 GB 11901-1989 水质悬浮物的测定重量法 GB 11903-1989 水质色度的测定 GB 11914-1989 水质化学需氧量的测定重铬酸盐法 GB 13486 便携式热催化甲烷检测报警仪 GB 14554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T 14675 空气质量恶臭的测定三点式比较臭袋法 GB/T 14678 空气质量硫化氢、甲硫醇、甲硫醚和二甲二硫的测定气相色谱法

日处理350吨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案例.

日处理350吨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案例 1概述 某市城区废弃物主要为生活垃圾,此外有少量工业、商业及建筑垃圾等,没有进行分类和分拣。日垃圾处理350吨;服务人口25万人。垃圾组分的性质及其产量见表1。 表1生活垃圾物化性质表(重量百分率) 4吨运输车10辆,日场60车次,7吨运输车1辆,日场4车次。平均日清理生活垃圾约300吨。 2场址及库容 2.1场址 位于城东距市中心8公里处,为原废弃砖厂,规划占地200亩,填埋场占地130亩,三面有路,交通便利。 2.2填埋场库容 垃圾坝采用土坝,土坝稳定性好、就地取材、工程造价低。坝体主要取库区粘土、

碎石土和风化料进行砌筑。坝两个坡面贴坡铺设2.0毫米厚HDPE防渗膜与库区水平防渗层搭焊连成整体,膜上采用编织袋装土护坡填埋库区设的垃圾坝1座,设置在窑坑的中部,其坝底标高-4.30m,坝顶标高-4.10m,坝顶长155.0m,坝底长145.0m,坝顶宽5.0m,边坡1:2,坝底宽13.0m,坝高2.0m。 填埋库区的垃圾起始填埋标高为-4.30m,最终填埋标高为35.70m,总库容为180万m3,覆盖土所占容积为18万m3,可填埋的垃圾总量为145万t(垃圾经压实和腐熟后的密度按0.8t/m3计),垃圾填埋区地上部分高28.0m,服务年限10年。 3填埋作业方法 整个场区面积较大,利用分区坝将填埋场分成2个区域,在填埋到地坪高度时开始往上填埋一直达到设计填埋高度。 填埋场采用分层摊铺、往返碾压、分单元逐日覆土的填埋工艺。来自市区的生活垃圾经地磅计量后,通过作业平台和临时通道进入填埋库区的填埋作业小区卸车,然后由填埋机械摊铺、碾压和覆盖。工作面宽度定为10~12m,长度为20~25m,面积按220m2控制,每天堆填高度1.8m,可堆填垃圾量350t左右。 垃圾的摊铺、碾压作业分层进行,每一松散的垃圾分层用压实机碾压3~5遍,每次碾压的重叠宽度大于300mm,可以获得较高的压实密度(接近0.8t/m3)。多个薄层的压实厚度达到1.8m时,即进入覆土作业工序(覆土作业是将足量的覆盖土摊铺在垃圾上并压实,覆土厚度为0.2m)。1.8m厚的垃圾压实层与0.2m的覆土层,构成一个2.0m厚的填埋单元。为保证覆盖作业在每日收工之前进行,以一日为一个填埋单元。多个填埋单元组成2.0m厚的单元层。 5个单元层组成一个高度为10m的填埋分层。为利于排除层面上的地表径流,减少渗沥液产生量,分层形成坡向填埋区边沿截洪沟或集水管的弧面。分层的外坡坡度为1∶3。各分层之间设宽度为3m的控制平台,以通行填埋机械。控制平台上布置有截排坡面径流的排水管。排水管收集的雨水接入环库截洪沟,填埋完成后的垃圾堆体的坡面总坡度为1∶3.8,水平顶面的坡度≥2%。 填埋过程中不能直接填埋的有毒有害物质进行单独处置,填埋场的最终坡面和顶面的覆土总厚度不小于1m,填埋场还需对部分回拣或临时堆放的垃圾、填埋机械和填埋区进行不定期的喷药,减少和杜绝蚊蝇的孳生,填埋场的填埋工艺流程见图1。

垃圾处理标准规范—中国固废网

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运行管理规范 DB11/T 270—2005 前言 本标准由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市垃圾渣土管理处 本标准起草人:梁广生、栾智慧、徐勃、孙江、卫潘明、王树国、周凯音、李彦富、薛志飞、吕志强、赵坤、张跃升、郑晓萌。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的工艺运行、设备、计量信息、环境和安全运行等方面的管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4387-1994 工业企业厂内铁路、道路运输安全规程 GB 12801-1991 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 GB 14554-1993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6297-1996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CJJ 17-2004 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技术规范 DB11/T 273-2005生活垃圾粪便处理设施环境监测规范 DB11/ 307-2005 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3术语和定义 3.1 暴露比exposure proportion 垃圾暴露面积的平方米数与垃圾日处理量吨数的比例。 3.2 薄层压实thin layer compacting

将运至填埋作业区的垃圾摊铺至0.5m~0.6m厚,使用压实机进行压实的作业方式。 3.3 边堤skirt embankmet 在地平面以上的填埋作业过程中设置在垃圾堆体周围的围挡。 4一般规定 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应保证连续运行,并应满足如下要求: a)制定详细的工艺运行管理手册,重大工艺进行调整需申报经批准后实施; b)按照填埋工艺运行管理手册完成生活垃圾的填埋处理; c)制定各岗位操作规程,严格按照岗位操作规程完成作业任务; d)定期对填埋场相关设施,包括雨污分流导排系统、渗沥液收集处理系统、 填埋气收集处理系统、数据计量称重系统、场区道路、地下水监测井等 进行维护管理,保证填埋工艺正常运行; e)制定防火、防爆、防雷、防突发事件等措施及应急预案以备特殊情况下 的生活垃圾处理; f)具有完备的建设资料及工艺文件。 5工艺运行管理 5.1进场垃圾控制 5.1.1严禁接收和填埋工业垃圾及医疗、危险、放射性等有毒有害废物。 5.1.2进场垃圾来源明确,严禁来源不清的垃圾进入垃圾卫生填埋场。 5.1.3可以接收适量建筑垃圾、渣土作为填埋工艺辅助材料(覆盖层材料、边堤修建材料);日常覆盖材料总量不应超过全年生活垃圾处理量体积分数的15%。 5.1.4可以接收适量来自污水处理厂的污泥或来自粪便处理设施的残渣,但含水率不应超过70%,污泥和残渣进量不应超过当天全部垃圾处理量的5%,并不应影响其他工艺正常运行。接收来自粪便处理设施的残渣应立即进行覆盖。 5.2填埋作业 5.2.1垃圾卫生填埋场应根据垃圾量、垃圾种类、垃圾成分、填埋作业区场地条件、填埋机械设备条件等因素制定分区、分类填埋方案和年、月填埋作业计

垃圾填埋场常见污染问题及防治方法

垃圾填埋场常见污染问题及防治方法 [作者:许海云转贴自:中国环保产业] 摘要:本文从垃圾填埋过程中对水、大气和土壤的污染问题入手,阐述了在填埋过程中应采取的防渗、收集、处理和利用等措施,对防治垃圾填埋二次污染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生活垃圾;垃圾填埋场;二次污染;污染防治 中国分类号:X705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6-5377(2002)08-0019-03 卫生填埋作为目前最常见的垃圾处理方法,具有投资少、处理费用低、处理量大、操作简便等特点,在世界上许多国家得到广泛应用,如美、英等国生活垃圾处理都以卫生填埋法为主。我国80%以上的垃圾仍采用露天堆放和直接填埋的简易填埋法。但卫生填埋也存在着诸多污染问题,填埋过程中产生的大量二次污染物,如不妥善处理,会对周围的水体、大气和土壤造成严重污染。采取有效措施防治垃圾填埋二次污染,见山填埋场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促进人口、资源、环境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是我们当前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本文根据建设部《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技术标准》,参考国内外先进的垃圾卫生填埋技术,对垃圾填埋场中常见的污染问题进行了分析研究,提出了解决方法。 一、垃圾填埋常见的二次污染 垃圾填埋后对环境造成的污染是多方面的。监测结果表明:目前全国尚无一家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所排放的污染物全部指标均达到国家标准。这些污染物如不加处理排放,极易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其中最主要的是对水、大气和土壤的污染。 1、水污染。垃圾填埋对水产生的污染主要来自于垃圾渗滤液。这是垃圾在堆放和填埋过程中由于发酵、雨水淋刷和地表水、地下水浸泡而渗滤出来的污水。渗滤液成分复杂,其中含有难以生物降解的奈、菲等芳香族化合物、氯代芳香族化合物、磷酸脂、邻苯二甲酸脂、酚类类和苯胺类化合物等。渗滤液对地面水的影响会长期存在,即使填埋场封闭后一段时期内仍有影响。渗滤液对地下水也会造成严重污染,主要表现在使地下水水质混浊,有臭味,COD、三氮含量高,

垃圾填埋场:世界最大的生态修复案例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360docs.net/doc/0a10750543.html, 垃圾填埋场:世界最大的生态修复案例 作者:曹丽陈娜胡朝辉廖朱玮陈朱琦 来源:《城市管理与科技》2016年第03期 本文介绍了武汉市金口垃圾填埋场502万立方库区通过好氧生物反应器,加速老填埋场稳定化的生态修复技术。这一工程是世界范围内迄今为止规模最大的老填埋场生态修复的成功案例。修复后的填埋场减少了对周边的环境污染,成为第十届中国国际园林博览会场址,具有显著的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一、引言 我国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是从20世纪80年代起步的。长期以来,我国大多数城市解决生活垃圾的出路,大都以填埋作为最主要的方法。由于受经济发展水平的限制和技术的制约,很多大中城市初期投资建设的填埋场未按卫生填埋场的标准进行设计,后期亦未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因此出现了一个只有在我国才有的概念——存量垃圾,即堆放于非正规生活垃圾堆放点和不达标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中的生活垃圾。 根据《中国城乡建设统计年鉴》的统计数据,截至2013年底,我国已有卫生填埋场、简易填埋场和以填埋为主的综合处理场共计1549座,总占地面积36262公顷,综合处理能力421776吨/日。而在未来的5-15年内,将有1469座填埋场陆续被填满。除此之外,各地还存 在着大量小规模的垃圾堆放点。这些“存量垃圾”正在引发严重的环境污染和生态安全问题。比如,填埋气中含有甲烷和硫化氢等,不但带有难闻的恶臭,还会引发温室效应、污染大气,带来爆炸和火灾等安全隐患;垃圾渗沥液中更是含有大量的氨氮、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地下水、地表水及土壤,严重威胁着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而随着近年来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快速发展,城区面积不断扩大,原有的填埋场已从城市边缘变为城市的中心或居住区,不仅占用了大量的土地资源,而且正在成为我国可持续发展和城市化进程中的突出制约因素。 国家技术标准《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技术规范》(GB50869-2013)规定:“填埋场土地利用前应作出场地稳定化鉴定、土地利用论证。”但是在自然状态下,老填埋场的存量垃圾稳定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通常至少需要50-100年。因此,如何对老填埋场进行有效治理,使其在短期内快速转化为安全稳定、可以利用的建设用地,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 国发【2010】9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的工作意见》指出,各省(区、市)要开展非正规生活垃圾堆放点和不达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排查和环境风险评估,并制定治理计划。国务院于2012年4月19日转批的《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中将存量垃圾的治理列入生活垃圾无害化的六大重点任务之一,明确提出了对垃圾简易处理或堆放的设施和场所进行整治,对已封场的垃圾填埋场和旧垃圾场要进行生态修复、改造的建设任务。“十二五”期间,预计实施存量垃圾治理项目1882个,其中不达标的填埋场改造项目503个,封场项目802个,非正规堆放点治理项目577个。国务院在2012年128号文《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展改

生活垃圾填埋场设计规范

生活垃圾填埋场设计规范 篇一: 垃圾填埋场设计规范 垃圾填埋场设计规范 第1条填埋场的场址选择应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场址设置应符合当地城乡建设总体规划要求。 二、对周围环境不应产生污染或对周围环境污染不超过国家有关法律法令和现行标准允许的范围。 三、应与当地的大气防护、水资源保护、大自然保护及生态平衡要求相一致。 四、应充分利用天然地形。 五、应有一定的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 以下内容需要回复才能看到 第2条填埋场应满足下列技术要求: 一、必须有充分的填埋容量和较长的使用期,填埋容量必须达到设计量,使用期至少六年。 二、应有一定的施工设备,如汽车、布料机、装载机、推土机、碾压机等。设备的种类和数量应按填埋工程量、作业实际需要而定。

三、能在全天候条件下运行。 四、不会受洪水、滑坡等威胁。 五、不引起空气、水和噪声污染,不危害公共卫生。 六、技术工艺简单而科学,填埋工程处理垃圾的成本低。第3条填埋场应设在下列地区: 一、交通方便,运距较短。 二、征地费用少,施工方便。 三、充分利用天然的洼地、沟壑、峡谷、废坑等。 四、人口密度低、土地利用价值低、地下水利用的可能性低。 五、不会引起群众不满,不会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六、在当地夏季主导风向下方,距人畜居栖点800m以外。 七、远离水源。一般设在地下水水流向的下游地区。 第4条填埋场不应设在下列地区: 一、专用水源蓄水层与地下水补给区。 二、洪泛区。 三、淤泥区。 四、居民密集居住区。 五、距公共场所或人畜供水点800m以内的地区。 六、直接与航道相通的地区。 七、地下水水面与坑底距离2m以内者。 八、活动的坍塌地带、地震区、断层区、地下蕴矿区、灰

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

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 (GB16889-2008)

前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编制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的意见》,保护环境,防治生活垃圾填埋处置造成的污染,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生活垃圾填埋场选址要求,工程设计与施工要求,填埋废物的入场条件,填埋作业要求,封场及后期维护与管理要求,污染物排放限值及环境监测等要求。生活垃圾填埋场排放大气污染物(含恶臭污染物)、环境噪声适用相应的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 为促进地区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推动经济结构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引导工业生产工艺和污染治理技术的发展方向,本标准规定了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本标准首次发布于1997年 此次修订的主要内容: 1、修改了标准的名称; 2、补充了生活垃圾填埋场选址要求; 3、细化了生活垃圾填埋场基本设施的设计与施工要求; 4、增加了可以进入生活垃圾填埋场共处置的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医疗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厌氧产沼等生物处理后的固志残余物、粪便经处理后的固态

残余物和生活污水处理污泥的入场要求; 5、增加了生活垃圾填埋场运行、封场及后期维护与管理期间的污染控制要求; 6、增加了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物控制项目数量。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1997)废止。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本标准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同济大学、清华大学、城市建设研究院。 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08年4月2日批准。 本标准自2008年7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 1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生活垃圾填埋场选址、设计与施工、填埋废物的入场条件、运行、封场、后期维护与管理的污染控制和监测等方面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生活垃圾填埋场建设、运行和封场后的维护与管理过程中的污染控制和监督管理。本标准的部分规定也适用于与生活垃圾填埋场配套建设的生活垃圾转运站的建设、运行。 本标准只适用于法律允许的污染物排放行为;新设立污污源的选址和特殊保护区域内现有污染源的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

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的成功范例

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的成功范例 农村生活垃圾污染既是制约新农村建设的一大顽疾,也是群众反响强烈的问题之一。千阳县因地制宜,大胆创新,探索出农村生活垃圾县、乡、村、户分级管理的新机制,使农村生态环境和卫生面貌发生了根本性变化。其成功做法,值得各地借鉴。 创新的举措 千阳县在2003年被评为全国卫生县城后,根据群众意愿和新农村建设的需要,坚持城乡统筹,把以城市为主的垃圾管理迅速扩展到广大农村。成立了由县长挂帅的农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工作机构,制定了《千阳县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处理工作实施方案》,在全县开展了创建“村村文明一条街、美丽家园”和“清三堆”(土堆、粪堆、柴堆)“治三乱”(污水乱泼、垃圾乱倒、柴草乱堆)“美三口”(村口、路口、家门口)等集中整治活动。在此基础上,建立了农村生活垃圾分级管理的长效机制。具体做法是: ——户分类。以户为主对房前屋后进行综合整治,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要求,对日常生活垃圾进行分类处理。一是把瓜果皮、草木腐殖质、灰土等可腐烂降解的垃圾分拣出来,运送到田间地头,就地沤肥。在调查时村民说,农村生活垃圾中80%左右是容易腐烂可以用来沤肥的,你们沿途看到田间地头到处堆放的粪堆,有不少就是生活垃圾沤制的。这样既减少了垃圾转运量,又增加了土壤肥力;二是把纸板、书报、塑料制品、金属器物等分拣出来,交废品变卖处理;三是对剩余极少量的塑料袋、废旧电池等不能降解的有害物品,装袋后放垃圾台统一转运处理。

——村收集。在交通方便、人口相对集中的地方建造垃圾屋(台),布局数量原则上按30-50个农户建造一个,容积4-5立方米。同时每10—15户再配置一个果皮箱,目前该县共建造垃圾屋(台)672 座,配置果皮箱1000多个。村、组分别配备了专职保洁员。村级设立公益性保洁岗位,平均千人以下的村子配备3人,千人以上5人,报酬由县财政负担;村民小组平均每70户配备一名保洁员,报酬由村上负担。保洁员主要负责村、组公共区域内的卫生清洁管理,每天打扫一次。千阳县共配备保洁员614人,保洁工作基本做到了人员、报酬、任务、制度“四落实”。垃圾收集方式也是灵活多样。一是直接送。距离垃圾台不远的住户,将垃圾装袋后直接送到垃圾台;二是轮流收集。距离垃圾台较远的住户,相邻几户自由组合,轮流收集运送;三是保洁员收集。公共生活区域内或距离垃圾台偏远的住户由保洁员负责收集。曹家塬村支书刘千龙告诉我们,以前垃圾没处倒,群众随便拿铁锨往路口沟里一扔了事,脏的没法说。现在村里有5名保洁员每天负责清扫大街小巷,村民把生活垃圾分类装袋后搁在家门口,保洁员统一收集后放置在垃圾台,村容村貌经常保持干净卫生。 ——乡转运。县上设立垃圾填埋场,乡上和村上设垃圾填埋点。千阳县根据全县山、川、塬皆有,川、塬地区居住人口较为集中的特点,规定对距县中心填埋场15公里以内占全县80%的村庄,由乡上补贴,村上直接运送到县垃圾填埋场;对距县城15-20公里以内的三个偏远岭塬乡镇,分别由乡上投资5-10万元,在该乡镇所辖村选址修建简易填埋场,接收各村垃圾转运。对超过20公里以上的山区村子就地选址填埋。垃圾基本每周清运一次。转运车辆由各村采取租赁或承包的方式解决,拉运费用每次50-60元,乡政府每年给村上补贴2000 多元,其余部分由村上筹措解决。

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564-2010)

HJ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HJ 564-2010 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工程技术规 范(试行) Leachate Treatment Project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of Municipal Solid Waste Landfill 本电子版为发布稿。请以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的正式标准文本为准。2010—02—03发布 2010—04—01实施 环 境 保 护 部发布

前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防治垃圾渗滤液对环境的污染,改善环境质量,保障人体健康,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污染治理工程设计、施工、验收以及运行管理等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委员会)、城市建设研究院、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技术研究所)、北京东方同华科技有限公司、维尔利环境工程(常州)有限公司、北京天地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西门子(天津)水技术工程有限公司、北京国环莱茵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10年2月3日批准。 本标准自2010年4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I

目次 前 言 (Ⅰ) 1 适用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2) 4 总体要求 (3) 5 水量和水质 (5) 6 工艺设计 (6) 7 检测与控制 (9) 8 施工与验收 (10) 9 运行与维护 (11) II

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研究(新版)

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 研究(新版) Safety work has only a starting point and no end. Only the leadership can really pay attention to it, measures are implemented, and assessments are in place.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093

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研究(新版) 摘要:随着全球经济不断增长和各国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城市垃圾的数量在逐年增长,在我国,处理城市生活垃圾的主要方式包括填埋、焚烧和堆肥,由于很多垃圾燃烧会产生污染,因此利用焚烧来处理的垃圾数量并不多;由于很多垃圾不能够被分解,有机成分的含量也较少,因此也不能用堆肥手段进行处理,大多数的生活垃圾均是通过填埋进行处理,填埋垃圾数量约占我国每年处理垃圾总量的八成,不仅如此,在世界范围之内,大部分城市的多数生活垃圾均采用填埋的方式进行处理,但是在生活垃圾填埋场的设计、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很容易引发由于渗漏所导致的垃圾污染扩散问题,因此,非常有必要开展对于垃圾填埋场污染程度控制的研究工作。 关键词:生活垃圾;控制标准;垃圾填埋场;污染问题

1、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 1.1生活垃圾填埋场的废物类型 明确规定进入生活垃圾填埋场的填埋物应是生活垃圾,禁止爆炸性、易燃性、浸出毒性、腐蚀性、传染性和放射性等有毒有害废物进入生活垃圾填埋场.因此,生活垃圾之外的其他类型废物是无法进入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置的,即使是那些与生活垃圾性质相似的、不会与生活垃圾发生不利反应的、不会影响生活垃圾正常填埋的废物,如企事业单位产生的办公废物等。因此,经过对废物污染特性的研究,规定了企事业单位产生的办公废物,生活垃圾焚烧炉渣,生活垃圾堆肥处理产生的固态残余物,服装加工、食品加工以及其他城市生活服务行业产生的性质与生活垃圾相近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等,可以直接进入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置。此外,在实施的《医疗废物化学消毒集中处理工程技术规范》中规定了经处理后可以进入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的医疗废物的条件.感染性医疗废物的物理化学性质与生活垃圾相同,在进行化学消毒、微波消毒或高温消毒后其生物感染特性也被消除,在生活垃圾填埋场中不会对环

生活垃圾填埋场的作业流程

(1)填埋作业工艺 填埋作业工艺是怎么样的? 填埋场作业工艺流程图 填埋场覆盖层剖面图 (2)二次污染的防治与处理 由于垃圾填埋需要占用大量土地资源且容易造成垃圾填埋气、渗滤液等二次污染,因此这种方式目前并不是主流的垃圾处置方式。为解决垃圾填埋产生的二次污染,需从填埋场场底基础、填埋气的回收利用、渗滤液收集处理、封场后填埋场安全再利用等几方面考虑。 1、垃圾填埋场场底基础 进行垃圾卫生填埋首先要处理好场底基础,场底必须能支撑和承受设计容量的全部垃圾的压力,不会因填埋垃圾的沉陷而使场底变形。对于采用人造防渗层的填埋场来说,场底还应有保护防渗层的作用和有利于防渗层的施工。例如老港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从外往内的场底结构如下图,以此实现生活垃圾的无害化处置。 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场底结构图 2、填埋气的回收利用 目前国内外填埋气利用的主要途径有:

在蒸气锅炉中燃烧,用于室内供热和工业供热; 内燃机发电; 作为运输工具的动力燃料; 经脱水净化处理后作为管道燃气。 例如,上海老港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四期就将填埋气回收后用于发电。截至2016年,场区已安装11台15兆瓦的发电机组,是目前国内最大的垃圾填埋气发电项目。每年填埋气处理量可达8000万立方米,发电一亿度,可满足近10万户居民的用电需求,而且还可以减排二氧化碳66万吨,大概相当于200个上海植物园的吸碳量。 3、渗滤液的处理 渗滤液由于成分复杂、污染大,在排放前必须进行处理。 例如上海老港的渗滤液处理厂,其渗滤液日处理量为3200m3/d。浓缩液的深度处理规模为100立方米/日。处理工艺为渗滤液采用MBR+NF/RO工艺,浓缩液采用臭氧高级氧化组合技术(SHAS)技术。SHAS是以臭氧/ AOP处理技术为核心,并结合利用生物、膜、活性炭等处理的复合水处理技术。该复合工艺系统对MBR出水水质波动的特点应对良好,其运行管理简单稳定,多技术的有机组合在保证出水稳定的同时也极大程度地体现了其经济性,是目前垃圾渗滤液深度处理技术中最经济彻底的分解技术。 位于老港综合填埋场一期的渗滤液处理厂 4、封场后垃圾填埋场安全再利用 当填埋场达到使用年限时,完工的高台状的垃圾场带来的景观问题也不容忽视。为此,老港固废基地对已经封闭的一到三期填埋场进行了表面覆盖处理和植被的重建。表面覆盖处理作为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后期工作中的重要环节,主要是为垃圾场复垦奠定基础,为未来生态修复后植物生长提供基质,同时保护顶部防渗层、减少进入垃圾堆体的下渗雨水量。 说了这么多垃圾填埋二次污染的防治与处理,其实北极星环保设备网觉得,最好的办法

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

1.12 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 1.1 2.1 一般规定 1.1 2.1.1本节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工程。 1.1 2.1.2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工程项目主体是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场(以下简称填埋场),填埋场建设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贯彻执行环境保护、节约土地、劳动保护、安全卫生和节能等有关规定。 1.1 2.1.3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工程项目的建设水平,应以本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自然条件为基础,并考虑城市经济建设与科学技术的发展,按不同城市、不同建设规模,合理确定,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可靠。 1.1 2.1.4填埋场的建设规模,应根据垃圾产生量、场址自然条件、地形地貌特征、服务年限及技术、经济合理性等因素综合确定。填埋场建设规模分类和日处理能力分级宜符合下列规定: 1. 填埋场建设规模分类: Ⅰ类总容量为1200万m3以上; Ⅱ类总容量为500~1200万m3; Ⅲ类总容量为200~500万m3; Ⅳ类总容量为100~200万m3。 注:以上规模分类含下限值,不含上限值。 2. 填埋场建设规模日处理能力分级: Ⅰ级日处理量为1200t/d以上; Ⅱ级日处理量为500~1200t/d; Ⅲ级日处理量为200~500t/d; Ⅳ级日处理量为200t/d以下。 注:以上规模分级含下限值,不含上限值。 1.1 2.1.5新建项目应与现有的垃圾收运及处理系统相协调,改建、扩建工程应充分利用原有设施。 1.1 2.1.6 填埋物 1. 填埋物应是下列生活垃圾: (1) 居民生活垃圾。 (2) 商业垃圾。 (3) 集市贸易市场垃圾。 (4) 街道清扫垃圾。 (5) 公共场所垃圾。 (6) 机关、学校、厂矿等单位的生活垃圾。 2. 填埋物中严禁混入危险废物和放射性废物。 3. 填埋物应按重量吨位进行计量、统计与校核。 4. 填埋物含水量、有机成分、外形尺寸应符合具体填埋工艺设计的要求。 1.1 2.2 施工准备 1.1 2.2.1 填埋场选址 1. 填埋场选址应先进行下列基础资料的收集: (1) 城市总体规划,区域环境规划,城市环境卫生专业规划及相关规划。 (2) 土地利用价值及征地费用,场址周围人群居住情况与公众反映,填埋气体利用的可能性。

简易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的控制.

固废处理 简易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的控制 李瑞成 (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总院,广东深圳518133) 摘要:结合工程实例的介绍,阐述了简易生活垃圾填埋场的污染、危害及其控制的主要工程措施,指出了实现减量化、稳定化、无害化是我国该类填埋场污染治理的根本思路。 关键词:简易垃圾填埋场;工程实例;污染控制;无害化 INTRODUCTION TO POLLUTION CONTROL OF THE UNCONTROLLED MSW LANDFILLS Li Ruicheng (Central-South China Municipal Engineering Design and Research Institute,Shenzhen518133,China) Abstract:Combined with the introduction to project example,it was described the pollution and hazards generated by uncontrolled MSW landfills,and the engineering measures of pollution prevention.It is pointed out that the fundamental idea of pollution control for this MSW landfills is the realization of reduction stabilization and harmlessness Keywords:uncontrolled MSW landfills;project example;pollution control;become harmless 0引言 在实施无害化处理前,我国绝大部分城镇生活垃圾采用简易填埋方式处理,因而使得简易垃圾填埋场遍布全国众多城镇。由于简易填埋是没有采取污染防治措施的直接填埋,带来了很多的环境污染问题及安全隐患。因此,对简易垃圾堆场进行的污染控制是非常必要的。 1简易垃圾填埋场的污染与危害 简易填埋场没有按无害化卫生填埋场的标准建设,停用后有些直接裸露形成垃圾山,有些仅进行了简易覆土,因此这些填埋场给周边带来很大的安全隐患和环境危害。污染和危害主要来自4个方面:填埋气、渗沥液、土壤污染及景观问题。 1)大气污染。填埋场产生的填埋气主要为 CH 4、CO 2 及其他一些微量成分。CH 4 、CO 2 是主要的 温室气体,其中CH 4 易燃易爆,极易引发爆炸和火灾事故;同时填埋气带有恶臭,含有对人体有害的成分,造成大气污染。 2)渗沥液污染。垃圾填埋场产生的渗沥液属于高浓度难降解有机废水,成分复杂,含有较高的氨氮、重金属、有毒有机化合物等。因此渗沥液不经达标处理随意排放,会对水环境造成严重污染。 3)土壤污染。城市生活垃圾中含有大量的电池、玻璃、塑料制品等,它们直接进入土壤,会对土壤环境和农作物生长构成严重威胁。其中废电池含有大量有毒重金属,如进入土壤和地下水源,最终会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 4)景观问题。没有按国家标准封场裸露的简易垃圾场外观极差,随风飘撒的塑料产生白色污染,大量蚊蝇等害虫传播疾病,雨季时污水横流、气味难闻。2简易垃圾堆场污染防治措施 消除简易垃圾填埋场的环境污染及安全隐患问题的工程措施主要有两种,一是实施整体搬迁,二是就地按无害化标准进行封场。 2.1垃圾整体搬迁 垃圾场整体搬迁是见效最快、周围居民最满意的整治措施。整体搬迁是将简易垃圾填埋场内的垃圾搬迁转移至新建的无害化处理厂处理,彻底消除污染源。 2.2就地封场 对无条件进行整体搬迁的简易填埋场,其污染控制多采用按卫生填埋场标准要求进行就地封场。 简易垃圾填埋多位于偏远的山沟或洼地,垃圾数量巨大,实施整体搬迁工程量大,施工困难。同时垃 95 2010年12月第28卷第6期

垃圾填埋场案例分析

此类项目属社会区域类建设项目。 一、固体废物建设项目分类 1、生活垃圾填埋场——《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2、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3、危险废物填埋场——《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4、危险废物焚烧厂——《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 5、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 此类项目环评的关键问题是场址选择,最主要的环境影响是渗滤液对地下 水和地表水的影响、大气污染物(焚烧及填埋场产生气体)对大气环境的影响。 评价重点应为:处理工艺的可行性、选址合理性及渗滤液对地下水和地表水的影响。 二、生活垃圾填埋场建设项目案例分析要点 1、主要环境影响 (1)填埋场渗滤液对地表水的污染(未处理或处理不达标、地表径流),以及防渗层破坏后对地下水的影响; (2)填埋场产生的气体对大气的污染(无组织排放可能产生燃烧爆炸); (3)垃圾运输及填埋场作业产生的噪声; (4)填埋场建设对生态破坏和对景观的影响; (5)填埋场孳生的害虫等可能传染疾病; (6)填埋堆体对周围地质环境的影响,如造成滑坡、崩塌和泥石流等。 2、工程分析中特殊要求(一般内容见:05技p20及p32中各项) (1)项目组成: 储运工程要包括:收集、中转、贮存以及运输方式与路线等。 必须建设的项目:生活垃圾填埋场工程设计环境保护要求:生活垃圾填埋场设计应包括防渗工程,垃圾渗滤液输导、收集和处理系统(防渗层及渗滤液集排水系统)。防渗层的渗透系统k≤10 cm/s。垃圾填埋场设计应包含气体输导、收集 -7 和排放处理系统(导排气系统)。其他还有:建筑物应保持良好通风;设计时应设有导流坝和顺水沟,将自然降水排出场外或进入蓄水池等。

生活垃圾填埋场的作业流程

垃圾填埋采用单元填埋法,将垃圾填埋得场地划分为小单元,分别进行填埋,填埋顺序为垃圾卸料——垃圾铺平——垃圾压实——表面覆盖,日覆盖选择HDPE膜进行覆盖,每日填埋作业结束后进行覆膜作业。采用HDPE膜可有效减少雨水渗入,减少异味得散发,并且后期加强膜厚度与硬度,减少破损得可能性。最终覆盖选择土壤覆盖,后期进行植被修复等工作。 (1)填埋作业工艺 填埋作业工艺就是怎么样得? 填埋场作业工艺流程图

填埋场覆盖层剖面图 (2)二次污染得防治与处理 由于垃圾填埋需要占用大量土地资源且容易造成垃圾填埋气、渗滤液等二次污染,因此这种方式目前并不就是主流得垃圾处置方式。为解决垃圾填埋产生得二次污染,需从填埋场场底基础、填埋气得回收利用、渗滤液收集处理、封场后填埋场安全再利用等几方面考虑。 1、垃圾填埋场场底基础 进行垃圾卫生填埋首先要处理好场底基础,场底必须能支撑与承受设计容量得全部垃圾得压力,不会因填埋垃圾得沉陷而使场底变形。对于采用人造防渗层得填埋场来说,场底还应有保护防渗层得作用与有利于防渗层得施工。例如老港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从外往内得场底结构如下图,以此实现生活垃圾得无害化处置。

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场底结构图 2、填埋气得回收利用 目前国内外填埋气利用得主要途径有: 在蒸气锅炉中燃烧,用于室内供热与工业供热; 内燃机发电; 作为运输工具得动力燃料; 经脱水净化处理后作为管道燃气。 例如,上海老港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四期就将填埋气回收后用于发电。截至2016年,场区已安装11台15兆瓦得发电机组,就是目前国内最大得垃圾填埋气发电项目。每年填埋气处理量可达8000万立方米,发电一亿度,可满足近10万户居民得用电需求,而且还可以减排二氧化碳66万吨,大概相当于200个上海植物园得吸碳量。 3、渗滤液得处理 渗滤液由于成分复杂、污染大,在排放前必须进行处理。 例如上海老港得渗滤液处理厂,其渗滤液日处理量为3200m3/d。浓缩液得深度处理规模为100立方米/日。处理工艺为渗滤液采用MBR+NF/RO工艺,浓缩液采用臭氧高级氧化组合技术(SHAS)技术。SHAS就是以臭氧/ AOP处理技术为核心,并结合利用生物、膜、活性炭等处理得复合水处理技术。该复合工艺系统对MBR出水水质波动得特点应对良好,其运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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