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施工方案的范围

专项施工方案的范围
专项施工方案的范围

需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和专家评审的专

项方案范围

摘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26条

第二十六条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下列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一)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

(二)土方开挖工程;

(三)模板工程;

(四)起重吊装工程;

(五)脚手架工程;

(六)拆除、爆破工程;

(七)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对前款所列工程中涉及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单位还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

并附:

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

建质[2004]213号

危险性较大工程是指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

六条所指的七项分部分项工程,并应当在施工前单独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一)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

基坑支护工程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并采用支护结构施工的工程;或基坑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复杂、地下水位在坑底以上等工程。

(二)土方开挖工程

土方开挖工程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

(三)模板工程

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大模板等;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及特殊结构模板工程。

(四)起重吊装工程

(五)脚手架工程

1、高度超过24m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

2、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包括整体提升与分片式提升;

3、悬挑式脚手架;

4、门型脚手架;

5、挂脚手架;

6、吊篮脚手架;

7、卸料平台。

(六)拆除、爆破工程

采用人工、机械拆除或爆破拆除的工程。

(七)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1、建筑幕墙的安装施工;

2、预应力结构张拉施工;

3、隧道工程施工;

4、桥梁工程施工(含架桥);

5、特种设备施工;

6、网架和索膜结构施工;

7、6m以上的边坡施工;

8、大江、大河的导流、截流施工;

9、港口工程、航道工程;

10、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可能影响建设工程质量

安全,已经行政许可,尚无技术标准的施工。

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核

建筑施工企业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编制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由施工企业技术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及监理单位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由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签字。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组织专家组进行论证审查的工程(一)深基坑工程

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或地下室三层以上(含三层),或深

度虽未超过5m(含5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及地下管线极其复杂的工程。

(二)地下暗挖工程

地下暗挖及遇有溶洞、暗河、瓦斯、岩爆、涌泥、断层等地质复杂的隧道工程。

(三)高大模板工程

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高度超过8m,或跨度超过18m,施工总荷载大于10kN/m2,或集中线荷载大于15kN/m的模板支撑系统。

(四)30m及以上高空作业的工程

(五)大江、大河中深水作业的工程

(六)城市房屋拆除爆破和其他土石大爆破工程

专家论证审查

(一)建筑施工企业应当组织不少于5人的专家组,对已编制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审查。

(二)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组必须提出书面论证审查报告,施工企业应根据论证审查报告进行完善,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实施。

(三)专家组书面论证审查报告应作为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附件,在实施过程中,施工企业应严格按照安全专项方案组织施工。

关于印发《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

的通知

建质[2009]87号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积极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我们组织修定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九年五月十三日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明确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内容,规范专家论证程序,确保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积极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建筑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和拆除等建筑安全生产活动及安全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是指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作业人员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分部分项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见附件一。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以下简称“专项方案”),是指施工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的基础上,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单独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文件。

第四条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或办理安全监督手续时,应当提供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和安全管理措施。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第五条施工单位应当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编制专项方案;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对专项方案进行论证。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见附件二。

第六条建筑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编制。其中,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深基坑工程、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等专业工程实行分包的,其专项方案可由专业承包单位组织编制。

第七条专项方案编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工程概况: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概况、施工平面布置、施工要求和技术保证条件。

(二)编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及图纸(国标图集)、施工组织设计等。

(三)施工计划: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与设备计划。

(四)施工工艺技术:技术参数、工艺流程、施工方法、检查验收等。

(五)施工安全保证措施:组织保障、技术措施、应急预案、监测监控等。

(六)劳动力计划: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

(七)计算书及相关图纸。

第八条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技术部门组织本单位施工技术、安全、质量等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审核。经审核合格的,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应当由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专业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

不需专家论证的专项方案,经施工单位审核合格后报监理单位,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

第九条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

下列人员应当参加专家论证会:

(一)专家组成员;

(二)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三)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相关人员;

(四)施工单位分管安全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项方案编制人员、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五)勘察、设计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人员。

第十条专家组成员应当由5名及以上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家组成。

本项目参建各方的人员不得以专家身份参加专家论证会。

第十一条专家论证的主要内容:

(一)专项方案内容是否完整、可行;

(二)专项方案计算书和验算依据是否符合有关标准规范;

(三)安全施工的基本条件是否满足现场实际情况。

专项方案经论证后,专家组应当提交论证报告,对论证的内容提出明确的意见,并在论证报告上签字。该报告作为专项方案修改完善的指导意见。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当根据论证报告修改完善专项方案,并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方可组织实施。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相关专业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

第十三条专项方案经论证后需做重大修改的,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论证报告修改,并重新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专项方案组织施工,不得擅自修改、调整专项方案。

如因设计、结构、外部环境等因素发生变化确需修改的,修改后的专项方案应当按本办法第八条重新审核。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工程的专项方案,施工单位应当重新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第十五条专项方案实施前,编制人员或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当向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第十六条施工单位应当指定专人对专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和按规定进行监测。发现不按照专项方案施工的,应当要求其立即整改;发现有危及人身安全紧急情况的,应当立即组织作业人员

撤离危险区域。

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应当定期巡查专项方案实施情况。

第十七条对于按规定需要验收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当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经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

第十八条监理单位应当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列入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应当针对工程特点、周边环境和施工工艺等,制定安全监理工作流程、方法和措施。

第十九条监理单位应当对专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理;对不按专项方案实施的,应当责令整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的,应当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建设单位接到监理单位报告后,应当立即责令施工单位停工整改;施工单位仍不停工整改的,建设单位应当及时向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报告。

第二十条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按专业类别建立专家库。专家库的专业类别及专家数量应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设置。

专家名单应当予以公示。

第二十一条专家库的专家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诚实守信、作风正派、学术严谨;

(二)从事专业工作15年以上或具有丰富的专业经验;

(三)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第二十三条建设单位未按规定提供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

程清单和安全管理措施,未责令施工单位停工整改的,未向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报告的;施工单位未按规定编制、实施专项方案的;监理单位未按规定审核专项方案或未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实施监理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附件一: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

附件二: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

附件一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

一、基坑支护、降水工程

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或虽未超过3m但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的基坑(槽)支护、降水工程。

二、土方开挖工程

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工程。

三、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一)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大模板、滑模、爬模、飞模等工程。

(二)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5m及以上;搭设跨度10m 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0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15kN/m及以上;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联系构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

(三)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

四、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

(一)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二)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

(三)起重机械设备自身的安装、拆卸。

五、脚手架工程

(一)搭设高度24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二)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

(三)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四)吊篮脚手架工程。

(五)自制卸料平台、移动操作平台工程。

(六)新型及异型脚手架工程。

六、拆除、爆破工程

(一)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工程。

(二)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

七、其它

(一)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二)钢结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三)人工挖扩孔桩工程。

(四)地下暗挖、顶管及水下作业工程。

(五)预应力工程。

(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附件二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

一、深基坑工程

(一)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二)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筑(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二、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一)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工程。

(二)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8m及以上;搭设跨度18m 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5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20kN/m及以上。

(三)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00Kg以上。

三、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

(一)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0kN 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二)起重量300kN及以上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高度200m及以上内爬起重设备的拆除工程。

四、脚手架工程

(一)搭设高度50m及以上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二)提升高度150m及以上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

(三)架体高度20m及以上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五、拆除、爆破工程

(一)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

(二)码头、桥梁、高架、烟囱、水塔或拆除中容易引起有毒有害气(液)体或粉尘扩散、易燃易爆事故发生的特殊建、构筑物的拆除工程。

(三)可能影响行人、交通、电力设施、通讯设施或其它建、构筑物安全的拆除工程。

(四)文物保护建筑、优秀历史建筑或历史文化风貌区控制范围的拆除工程。

六、其它

(一)施工高度50m及以上的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二)跨度大于36m及以上的钢结构安装工程;跨度大于60m 及以上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三)开挖深度超过16m的人工挖孔桩工程。

(四)地下暗挖工程、顶管工程、水下作业工程。

(五)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需要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和需要专家论证的情况

施工现场危险源识别及需要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和需要专家论证的情况: 1、对于下列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单独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1)基坑支护、降水工程: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或虽未超过3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复杂的基坑(槽)支护、降水工程。 (2)土方开挖工程: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工程。 (3)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1)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飞模、滑模、爬模、大模板等工程。 2)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5m及以上;搭设跨度10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0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15KN/m 及以上;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联系构建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 3)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 (4)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重量在1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起重机械设备自身的安装、拆卸。 (5)脚手架工程:搭设高度24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吊篮脚手架工程;自制卸料平台、移动操作平台工程;新型及异型脚手架工程。 (6)拆除、爆破工程: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工程;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 (7)其他:建筑幕墙安装工程;钢结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人工挖扩孔桩工程;地下暗挖、顶管及水下作业工程;预应力工程;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2、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还应组织专家对单独编制的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 (1)深基坑工程:基坑支护、降水工程:开挖深度超过5m (含5m)或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支护、降水工程。 (2)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1)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飞模、滑模、爬模、大模板等工程。 2)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8m及以上;搭设跨度18m 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5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20KN/m及以上。 3)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00kg以上。 4)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

建筑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高处作业安全技术措施 一、高处作业的一般要求 1、高处作业必须执行《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等与安全有关的规范、标准及规定。 2、凡高处作业,都必须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高处作业禁止抛掷,必须往下扔东西时,下面必须有人监护,禁止人员通过。 3、经常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要定期进行体格检查。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精神病、癫痫病等不适合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得从事高处作业。饮酒后禁止高处作业。偶然从事十米以上高处作业的人,作业前必须进行体检符合要求后方可进行作业。 4、在六级以上(包含六级)强风或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气候条件下及夜间禁止露天高处作业。必须进行特殊高处作业时,应编制专项安全措施,采取绝对安全的保障措施并由项目部负责人审核批准后方可进行作业。 5、如果上下两层同时工作,两层之间必须有符合要求的防护棚或其他隔离措施,否则禁止上下同时工作。 6、工具要放在工具袋内或用绳子随身拴上。所用的物料应该堆放平稳,不可放置在临边或洞口附近,也不可防碍通行和装卸;拆下的物体、剩余材料和废料等都要加以清理和及时运走,不得任意乱置或向下丢弃。高处切割或拆除时,应将要割除或拆除的物体接住,或打眼拴住,以免落下伤人。 7、对脚手板、斜道、扶梯、跳板应随时清扫。有泥或冰雪时,必须及时清扫,必要时应采取防滑措施。 8、禁止从各种脚手架上爬上爬下,禁止乘坐吊运模板、楼板等物体的电梯、吊笼等非乘人的设备。 9、在高处作业时作业人员必须正确系好安全带,衣着灵便但决不可赤膊裸身,脚下要穿软底防滑鞋,决不能穿拖鞋、硬底鞋和带钉易滑的鞋。 10、在吊装口、升降口、爬梯口工作时应面向口外,禁止背向口外,以防失足。 二、高处作业前的准备工作 1 、技术准备工作 ①特殊高处作业应由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由工程项目总工审批。 ②施工员对高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一般高处作业由班组长履行签字手续,特殊高处作业人员

施工方案编制原则及规范要求

施工方案编制原则及规范要求 安治国 2018年8月21日 一、施工方案编制原则 1、施工方案定义 根据《建筑施工组织设计规范》GB/T 50502的定义,施工方案是以分部(分项)工程或专项工程为主要对象编制的施工技术与组织方案,用以具体指导其施工过程。 具体讲,施工方案是针对工程项目,根据施工目的、施工现场调研收集的资料和信息、施工图纸、施工验收规范、质量检查验收标准、安全操作规程、等资料,通过对施工实施过程中所耗用的人力、材料、设备等资源在工期的要求下,通过合理组织,进行技术经济分析,从中选择安全可靠、切实可行、经济合理的最优施工工艺和方法。 施工方案依据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对专业工程施工而编制的具体作业文件,是施工组织设计的细化和完善。施工方案以专业工程为对象,制定专业工程施工工艺,部署专业工程资源、工期,明确HSE 和质量等要求。施工方案直接指导专业工程施工;保证专业工程施工质量和安全生产;配置专业工程资源,保证专业工程工期。 2、编制原则 施工方案应有针对性和可行性,能突出重点和难点,并制定出可行的施工方法和保障措施;方案能满足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要求,并且施工所需的成本费用低。

1)科学合理、具有可操作性 编制方案首先必须从实际出发,切实可行,符合现场的实际情况,有实现的可能性。编制方案在资源、技术上提出的要求应该与当时已有的条件或在一定时间能争取到的条件相吻合,否则是不能实现的,因此只有在切实可行的范围内尽量求其先进和快速。 2)满足工期、动态管理控制 满足合同要求的工期,按工期要求投入生产,交付使用,发挥投资效益。所以在制订施工方案时,必须保证在竣工时间上符合合同的要求,并能争取提前完成。为此,在施工组织上要统筹安排,均衡施工,在管理上采用现代化的管理方法进行动态管理和控制。 3)保质量、促安全、符合技术规范 工程建设是百年大计,要求质量第一,保证施工安全是每个参与人及全社会的要求。因此,在制订方案时应充分考虑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并提出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的技术组织措施,使方案完全符合技术规范、操作规范和安全规程的要求。 4)降成本、增效益、应用技术创新 在合同价格的控制下,尽量降低施工成本,使方案更加经济合理,增加施工生产的盈利。从施工成本的直接费(人工、材料、机具、设备、周转性材料等) 和间接费中找出节约的途径,采取措施控制直接消耗,减少非生产人员。在技术上尽可能地采用先进的施工技术、施工工艺、新材料,通过技术创新,提高效率,降低成本。 5)充分考虑业主的要求

专项施工方案的范围

需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和专家评审的专 项方案范围 摘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26条 第二十六条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下列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一)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 (二)土方开挖工程; (三)模板工程; (四)起重吊装工程; (五)脚手架工程; (六)拆除、爆破工程; (七)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对前款所列工程中涉及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单位还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 并附: 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 建质[2004]213号 危险性较大工程是指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

六条所指的七项分部分项工程,并应当在施工前单独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一)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 基坑支护工程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并采用支护结构施工的工程;或基坑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复杂、地下水位在坑底以上等工程。 (二)土方开挖工程 土方开挖工程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 (三)模板工程 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大模板等;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及特殊结构模板工程。 (四)起重吊装工程 (五)脚手架工程 1、高度超过24m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 2、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包括整体提升与分片式提升; 3、悬挑式脚手架; 4、门型脚手架; 5、挂脚手架; 6、吊篮脚手架; 7、卸料平台。 (六)拆除、爆破工程

哪些施工方案要专家论证

哪些施工方案要专家论证 以下安全专项方案需要进行专家论证:1。深基坑工程,开挖深度超过5米含5米或地下室三层以上含三层,或深度虽未超过5米,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及地下管线极其复杂的工程;2。地下暗挖工程;3.高大模板工程,高度超过8米或跨度超过18米,施工总荷载大于10KN/平方米,或集中线荷载大于15KN/平方米的模板支撑系统;4.30米及以上高空作业的工程5.大江大河中深水作业的工程6.城市拆迁或爆破和其他土石大爆破工程。 还有预应力张拉工程也需要专家论证 下列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及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以上的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应编制专项方案。(一)土石方开挖工程 1、开挖深度3m及以上的基坑(沟、槽)的土方开挖工程; 2、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复杂的基坑(沟、槽)的土方开挖工程; 3、凿岩、爆破工程。 (二)基坑支护工程 1、开挖深度3m及以上的基坑(沟、槽)支护工程; 2、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的基坑(沟、槽)支护工程。 (三)基坑降水工程

1、需要采取人工降低水位,且开挖深度3m及以上的基坑工程; 2、需要采取人工降低水位,且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的基坑工程。(四)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1、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大模板等; 2、混凝土模板支架工程 (1)搭设高度5m及以上的; (2)搭设跨度10m及以上的; (3)施工总荷载10kN/m2及以上的; (4)集中线荷载15kN/m及以上的; (5)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结构可连接的。 3、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承重支撑系统工程。 (五)脚手架工程 1、落地式钢管脚手架; 2、附着升降脚手架; 3、悬挑式脚手架; 4、高处作业吊篮; 5、自制卸料平台、移动操作平台; 6、新型及异型脚手架。 (六)起重吊装工程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实施方案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 0一四年四月十日 专项 整 治 实施 方 案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一、编制依据 1、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的通知(建质〔2012〕6 号); 2、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 3、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 号); 4、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建质〔2011〕111 号); 5、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建质〔2013〕4 号); 6、关于启用〈宁波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信用评价手册(试行)〉的通知(甬建发〔2011〕180 号); 7、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宁波市房屋建筑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甬建发〔2014〕65 号); 8、宁波市鄞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2014 年鄞州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和《2014 年鄞州区建筑工程质量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甬鄞[2014]46 号); 9、宁波市鄞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立即开展全区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通知(甬鄞[2014]48 号); 10、公司及各级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相关文件、法规、部门规章及标准等。 二、实施目的进一步落实项目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措施,排查治理安全隐患,消除物的不安全状态,提高从业人员按章操作的自律性和安全防范意识,杜绝人的不安全行为,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的发生,确保建筑施工安全生产。 三、实施内容 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落实情况。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人员的配备,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执行情况;项目部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及在岗履职情况;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2、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管理情况。脚手架、深基坑、高支模、起重机械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审、专家论证、重点施工环节告知、挂牌公示及实际执行情况,特别对高大支撑系统搭设、构造、验收、使用等是否符合规范标准;顶管施工、深基坑土方开挖是否遵循方案顺序 和要求,支护边坡防护监测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和标 准要求。 3、施工现场高处作业等安全管理情况。“三宝”、“四口”、“五临边”安全防护情况;脚手架操作层、电梯井等易发高处坠落事故的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预防物体打击事故的相关措施落实情况;安全网、

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内容及格式要求

第一部分专项施工技术方案编制内容 专项施工技术方案就是指在施工总体组织设计编制得基础上,针对技术复杂得、危险性较大得分部分项工程需单独编制得技术文件。就是对施工组织设计相关内容得深化、细化、补充与完善,必须具有很强得操作性,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编制说明(必要时写) 含编制范围、原则、依据等内容。 二、工程概况 2、1 工程简介 2、2 自然条件(地形地貌、地质、水文、气象等) 2。3 主要工程数量 2。4工程得主要特点及难点 三、项目管理目标、指标(必要时写) 3、1质量目标 3。2 工期管理目标(进度目标) 3、3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目标 四、施工总体部署 4、1 施工组织机构 4。2临建设施(栈桥、施工便道,施工用水用电,搅拌站、预制场、钢筋加工场,塔吊与电梯布置,墩位龙门吊布置等) 五、主要临时结构设计(相关附件可附在最后) 5、1设计概述(设计思路、设计概况等) 5、2主要临时结构设计 六、主要施工方法与施工工艺(含关键技术参数与技术措施) 施工概述、施工测量、工艺流程、临时工程施工、工程主体施工方法等。 七、施工进度计划 7。1 施工进度计划安排(简单得文字说明,如:分项工程得施工工效,主要节点工期) 7、2施工进度计划网络图(横道图或网络图)

八、资源配置计划 列出设备使用起始与结束时间,主要周转物资需求时间。 8、1劳动力配置 管理及劳务人员(分工种)配置计划。 8、2 施工机械及设备配置 机械及设备得名称、规格、功率及容量、数量、进场时间等。 8。3 材料供应 材料得计划供应表。 九、进度、质量、安全环保保证措施 工程质量管理措施(含质量通病防治措施等)、安全生产保证措施(含应急救援等)。 十、特殊季节施工保证措施(冬雨季与热期施工。需要时写) 突出:大体积混凝土、主塔高标号泵送混凝土等得特殊季节施工措施 十一、预案措施 设计方案与施工方案得预案措施(前述第四章主要为原案) 十二、提请专家决策得问题(如有) 十三、附图、附表 施工平面布置图;临时工程设计图与计算书等。 第二部分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内容 项目部应在危险性较大得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由项目总工程师组织工程、安监及质检等部门得专业技术人员编制专项方案、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就是指在项目施工组织(总)设计得基础上,针对危险性较大得分部分项工程需单独编制得安全技术措施文件。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编制说明 1。1 编制依据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及图纸(国标图集)、施工组织设计等、

一般、重大施工专项方案规定

关于印发《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 建质[2009]87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江苏省、山东省建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中央管理的建筑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积极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我们组织修定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00九年五月十三日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明确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内容,规范专家论证程序,确保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积极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建筑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和拆除等建筑安全生产活动及安全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是指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作业人员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分部分项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见附件一。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以下简称“专项方案”),是指施工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的基础上,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单独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文件。 第四条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或办理安全监督手续时,应当提供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和安全管理措施。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第五条施工单位应当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编制专项方案;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对专项方案进行论证。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见附件二。 第六条建筑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编制。其中,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深基坑工程、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等专业工程实行分包的,其专项方案可由专业承包单位组织编制。 第七条专项方案编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工程概况: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概况、施工平面布置、施工要求和技术保证条件。 (二)编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及图纸(国标图集)、施工组织设计等。 (三)施工计划: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与设备计划。 (四)施工工艺技术:技术参数、工艺流程、施工方法、检查验收等。 (五)施工安全保证措施:组织保障、技术措施、应急预案、监测监控等。 (六)劳动力计划: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 (七)计算书及相关图纸。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技术交底的编制要求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技术交底 编制要求 第一节概述 一、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技术交底的作用、重要性 优质工程必须与现有工程的质量目标策划,有相应的管理预控措施,强调施工组织设计的科学性和指导性,方案的针对性和实用性,技术交底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同时要结合施工现场的具体的管理和操作及工程实体的质量,检查是否按施工组织设计进行严格施工。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和技术交底对工程的质量、进度和成本起着关键的作用。对于创优工程,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和技术交底编制的好坏,直接影响着工人的操作、生产的组织以及成本费用的高低,影响着创优成功与否,因此编制好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和技术交底,对工程创优具有重要意义。 二、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技术交底的关系 1、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技术交底的不同作用 (1)施工组织设计是一个工程的战略部署,是项目经理受企业法人的委托,为履行企业同业主签订的合同和对业主的承诺,依据合同、设计图纸以及各类规范、标准、规定和文件来编制,是对工程投标、签订承包合同和工程从施工准备到工程竣工验收全过程的综合性

纲领性文件。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前由项目经理组织,项目全体人员在熟悉图纸和工程特点的基础上集体讨论,集思广益,最后由项目部总工组织相关人员,按照项目经理和全体项目管理人员的意图编写。 (2)方案是依据施工组织设计关于某一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法而编制的具体的施工工艺,并对此分项工程的材料、机具、人员、工艺进行详细的部署,保证质量要求和安全文明施工要求。它应该具有可行性、针对性。 (3)技术交底是依据方案对操作工人的工艺交底,主要针对工序的操作和质量控制,技术交底应该具有可操作性。 2、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技术交底的不同点 (1)侧重点不同 施工组织设计侧重决策、方案侧重实施、技术交底侧重操作。 (2)出发点不同 施工组织设计从项目决策层的角度出发,是决策者意志的文件化反映,它更多反映的是方案确定的原则,是如何通过多方案对比确定施工方法的。方案从项目管理层的角度出发,是对是施工方法的细化,它反映的是如何实施,如何保证质量,如何控制安全的。技术交底从操作层的角度出发,反映的是操作的细节。 第二节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写要点 一、施工组织设计封面 封面应包括:

施工方案编制要求

施工方案 一、编制依据 二、工程概况 1、工程概况应包括工程主要情况、设计简介和工程施工条件等。 2、工程主要情况应包括:分部(分项)工程或专项工程名称,工程参建单位的相关情况,工程的施工范围,施工合同、招标文件或总承包单位对工程施工的重点要求等。 3、设计简介应主要介绍施工范围内的工程计设内容和相关要求。 4、工程施工条件应重点说明与分部(分项)工程或专项工程相关的内容。 三、施工安排 1、工程施工目标包括进度、质量、安全、环境和成本等目标,各项目标应满足施工合同、招标文件和总承包单位对工程施工的要求。 2、工程施工顺序及施工流水段应在施工安排中确定。 3、针对工程的重点和难点,进行施工安排并简述主要管理和技术措施。 4、工程管理的组织机构及岗位职责应在施工安排中确定,并应符合总承包单位的要求。 四、施工进度计划 1、分部(分项)工程或专项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应按照施工安排,并结合总承包单位的施工进度计划进行编制。 2、施工进度计划可采用网络图或横道图表示,并附必要说明。 五、施工准备与资源配置计划 ①施工准备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技术准备:包括施工所需技术资料的准备、图纸深化和技术交底的要求、试验检验和测试工作计划、样板制作计划以及与相关单位的技术交接计划等; 2 、现场准备:包括生产、生活等临时设施的准备以及与相关单位进行现场交接的计划等; 3 、资金准备:编制资金使用计划等。 ②资源配置计划应包括下列内容: 1、劳动力配置计划:确定工程用工量并编制专业工种劳动力计划表;

2、物资配置计划:包括工程材料和设备配置计划、周转材料和施工机具配置计划以及计量、测量和检验仪器配置计划等。 六、施工方法及工艺要求 1、明确分部(分项)工程或专项工程施工方法并进行必要的技术核算,对主要分项工程(工序)明确施工工艺要求。 2、对易发生质量通病、易出现安全问题、施工难度大、技术含量高的分项工程(工序)等应做出重点说明。 3、对开发和使用的新技术、新工艺以及采用的新材料、新设备应通过必要的试验或论证并制定计划。 4、对季节性施工应提出具体要求。 七、质量要求 应明确质量标准,允许偏差及验收方法。 八、其他要求 根据施工合同约定和行业主管部门要求,制定该施工方案的施工安全生产、消防、环保等措施,与监理单位的配合等。

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制度

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制度

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制度 根据国务院令《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一、专项施工方案编审的范围 1、施工临时用电方案, 2、起重吊装工程; 3、脚手架工程; 4、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二、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要求 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必须具有较强的针对性,针对各种不同的工程结构、施工工艺和方法、作业条件等所产生的各种不相同的危险因素,采取相应的对策、措施,主要应体现以下要求: a、针对施工项目的特点找出危险点、源和重要控制环节; b、明确作业方法的流程及操作要领; c、附具的安全验算结果 d、人员、机具、装备的选用配备、保证安全的措施; e、卫生、环境条件、文明施工标准; f、可能出现的危险及针对性预防措施; 三、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和论证 1、小型工程(单体建筑面积5000M2以内)的专项施工方案由工程项目经理部完成编制,公司工程进行协助,完成后的专项施工方案由工程部组织进行论证,参加论证的人员主要为公司内部的工程师以及项目经理和施工员,论证后的专项施工方案报公司总经理助理审批后实施。 2、中型工程(单体建筑面积5000M2以上)的专项施工方案由公司工程部进行编制,完成后的专项施工方案由公司组织进行论证,参加论证的人员除公司内部的工程师以及项目经理和施工员外,还要请设计部门、质量监督部门和工程监理部门参加,论证后的专项施工方案由公司总经理审批后实施。

3、涉及大型工程、特种工程和危险性特别大的工程项目的专项施工方案,由工程部负责人亲自编制,由公司总经理主持,聘请设计、质量监督、工程监理、安监部门和其他有关方面专家进行论证,公司内部的工程师和有关的项目经理参与讨论和记录,经过论证后的专项施工方案在报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再进行实施。 四、专项施工方案的实施 1、已批准的专项施工方案,不得随意变动,实施方案所需的安全技术措施经费不得挪作它用。 2、认真进行专项施工方案实施中的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工作,安全技术措施中的各种安全设置、防护应列入施工任务单,责任落实到班组或个人,并实行验收制度。施工作业人员必须进行现场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否则不得进行作业。 3、在要害部位和危险区域,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防范措施,施工现场要有专职安全人员巡回检查,并设明显标志及警示牌。 4、作业过程中需变更方案和措施,必须由原编审人员同意,并有书面签证。 5、专项施工方案在实施过程中,现场必须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旁站监督。小型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在实施过程中,项目部工地安全员必须全过程旁站监督,公司安全负责人择时参加;中型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在实施过程中,公司工程部负责人必须全过程旁站监督,企业安全负责人择时参加;当实施大型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时,公司工程部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必须全过程旁站监督。 6、对不认真执行专项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擅自更改措施的行为,一经检查发现,将对责任人进行严肃查处。

工程施工方案编制要求标准范本

编号:QC/RE-KA5710 工程施工方案编制要求标准范本 In the specific resource conditions, according to the specification, and the effect of the completion of the record, the formation of experience, to provide a reference for future programs. (执行方案示范文本)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施工方案编制要求标准范本 使用指南:本执行方案文件适合在为明确的目标或目的,在特定的时间、预算、资源条件下,依据规范完成,并把完成时所达到的有形或无形的效果记录,形成经验或者总结,使用数据记录并为以后的方案提供参考。文件可用word任意修改,可根据自己的情况编辑。 模板工程施工方案的编制要求 一、工程概况: 要求对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建筑面积、层高、梁、柱类型、截面尺寸、跨度、楼板厚度等内容进行简单介绍。 二、材料选择: 1、要求明确所选择的模板、木楞、支撑系统所采用的材料名称、规格及使用部位。 2、层高超过4m的支撑系统必须采用钢管支撑。 三、相关验算:

1、要求进行验算的内容: (1)支撑系统的强度验算; (2)支撑系统的稳定性验算; (3)连接扣件的抗滑移验算。 2、关于验算步骤的规定: (1)注明验算所采用的计算方法及依据; (2)根据最不利荷载,选择计算部位,建立力学模型; (3)根据建立的力学模型及计算依据进行验算。 四、施工方法: 1、基本要求: 要求明确梁、柱、板、墙模板采用的材料、规格、木愣间距、支撑立杆的间

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6351 (解决方案范本系列) 编辑:XXXXXX 查核:XXXXXX 时间:XXXXXX 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标准 版本

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标准版本 操作指导:该解决方案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进行更好的判断与管理。,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第一章、工程概况 一、工程概述 本工程为年产20万吨已内酰胺一期工程厂外西侧规划道路第二标段,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安全等级为二级,设计抗震烈度6度。工程范围:道路位于巴公镇兰花新材料门前,是一条南北向的主干道,全线现状为土路面,路面破损严重,全长约520.44m宽约12m,为保证施工过程原有道路、交叉道路、出入口的通车、过人功能,同时保证施工运输车辆安全进入工地,特编制交通维护组织措施。

二、编制说明 1、B/T 50903-2013《市政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 2、工程施工图纸及相关文件。 3、市政道路施工的相关技术规范。 4、其他有关的国家及地方强制性规范和本工程现场实际情况。 5、我公司现阶段施工能力、管理水平及历年来承担类似工程的施工经验。 第二章、工程特点 一、工程特点 1、本工程道路两侧为临建房屋和厂区围墙及护坡,贯穿于厂区和天辰工程部中间。上下班人流量较大。 2、工期短,又逢雨季及冬季施工,施工难度

大。 第三章、交通维护组织措施 二、基本措施: 1、危险地段,悬挂警示标志; 2、车辆进入施工区域,应有专职人员指挥疏导; 3、进行道路临时封闭施工,并派专人监守,并设置明显临时交通引导标志和禁令标志,确保行人与车辆的安全。 三、施工路段的交通组织 1、交通组织设计 本路段设置临时封闭措施,天辰工程部西侧设置临时道路。 2、设置交通标志及设施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应在明显位置及主要通道、

施工方案编制-规范依据

各类《施组》、《施工方案》、《专项施工方案》 编制、审核、审批规范依据 一、审批阶段性要求:(应按工程进度,不可一次性报审) 1、第一阶段(土方开挖前):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施组、塔机安装方案、土方开挖方案及论证、人工挖孔及论证、临时用电、防水专项方案…… 2、第二阶段(基础及主体施工阶段):钢筋、模板方案及论证、砼及大体积砼专项方案、脚手架及论证、卸料平台…… 3、第三阶段(装修阶段):砌筑方案、抹灰方案、地暖方案、钢结构及论证、幕墙及论证、外墙保温、地暖、塔机拆卸方案…… 二、施工总承包方案 编制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中标人员),不是资料员! 审核人:项目经理(中标人员) 审批人:苏总(分公司总工) 三、专业分包施工方案(地基与基础工程、土石方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建筑幕墙工程、钢结构工程、电梯安装工程、消防设施工程、建筑防水工程、防腐保温工程、附着升降脚手架、金属门窗工程、起重设备安装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爆破与拆除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等) 编制人:(分包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 ①《审批页》审核人:(分包单位)项目经理 审批人:(分包单位)公司总工 《二级会审表》参加会审人员签字:项目部人员, 《二级会审表》一式两份。 ②监理《报审表》《审批表》:参加会审人员签字→项目部人员 审批:公司总工签字 由专业承包单位施工的分部(分项)工程或专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应由专业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审批页);有总承包单位时,应由总承包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核准备案。 四、公司内部使用表格 ①《方案审批会签表》 ②《专项方案实施报监表》 五、规范依据 1、施工组织设计→GB/T50502-2009《建筑施工组织设计规范》。6+1: ①工程概况、编制依据 ②总体施工部署 ③施工总进度计划 ④总体施工准备与主要资源配置计划 ⑤主要施工方法 ⑥施工总平面布置 ⑦主要施工管理计划 1)一般规定 2)进度管理计划

专项施工方案的范围

需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和专家评审的专项方案范围 摘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26条 第二十六条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下列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一)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 (二)土方开挖工程; (三)模板工程; (四)起重吊装工程; (五)脚手架工程; (六)拆除、爆破工程; (七)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对前款所列工程中涉及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单位还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 并附: 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 建质[2004]213号 危险性较大工程是指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所指的七项分部分项工程,并应当在施工前单独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一)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 基坑支护工程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并采用支护结构施工的工程;或基坑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复杂、地下水位在坑底以上等工程。 (二)土方开挖工程 土方开挖工程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 (三)模板工程 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大模板等;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及特殊结构模板工程。 (四)起重吊装工程 (五)脚手架工程 1、高度超过24m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 2、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包括整体提升与分片式提升; 3、悬挑式脚手架; 4、门型脚手架; 5、挂脚手架; 6、吊篮脚手架; 7、卸料平台。 (六)拆除、爆破工程 采用人工、机械拆除或爆破拆除的工程。 (七)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1、建筑幕墙的安装施工; 2、预应力结构张拉施工; 3、隧道工程施工; 4、桥梁工程施工(含架桥); 5、特种设备施工;

需专家论证的专项施工方案

需专家论证的专项施工方案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 一、深基坑工程 (一)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二)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筑(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二、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一)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工程。 (二)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8m及以上;搭设跨度18m 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5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20kN/m2及以上。 (三)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00Kg以上。 三、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 (一)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0kN 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二)起重量300kN及以上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高度200m及以上内爬起重设备的拆除工程。 四、脚手架工程

(一)搭设高度50m及以上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二)提升高度150m及以上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 (三)架体高度20m及以上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五、拆除、爆破工程 (一)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 (二)码头、桥梁、高架、烟囱、水塔或拆除中容易引起有毒有害气(液)体或粉尘扩散、易燃易爆事故发生的特殊建、构筑物的拆除工程。 (三)可能影响行人、交通、电力设施、通讯设施或其它建、构筑物安全的拆除工程。 (四)文物保护建筑、优秀历史建筑或历史文化风貌区控制范围的拆除工程。 六、其它 (一)施工高度50m及以上的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二)跨度大于36m及以上的钢结构安装工程;跨度大于60m 及以上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三)开挖深度超过16m的人工挖孔桩工程。 (四)地下暗挖工程、顶管工程、水下作业工程。 (五)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安全施工专项施工方案

安全施工专项施工方案 施工单位:深圳市新宝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工程地点: 项目部安全施工目标:不发生人身死亡事故(零死亡率),不发生重大施工机械设备损坏事故,不发生一般或重大火灾事故,不发生一般或重大垮(坍)塌事故。文明施工目标:为确保现场周围公共区域正常工作环境不受干扰,我项目部根据施工现场的特点编制一整套严格的施工作业管理措施。 1. 为加强现场管理,我项目部将全面负责现场的安全、保卫、消防、噪音、卫生环保、建筑垃圾清理、施工废水处理、暂住人口管理、计划生育等工作;并设有专职安全员、治安员、消防员,且落实到位; 2. 我项目部施工人员将持证上岗,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均挂牌施工,并严格遵守总包的各种管理制度,做到文明施工; 3. 项目部实行周度检查、月度检查,所有安全控制资料保证齐全; 4. 安全文明施工、环保措施符合有关部门颁发的法令及法规。 三.安全生产保证措施安全文明施工是工程按计划施工的前提条件,也是有关部门对施工企业的强制性要求。我项目部将按文件要求及总包的安全管理制度规定做好安全文明施工工作,并对容易发生施工安全事故的环节采取有力措施,保证施工安全一直处于受控状态。 具体措施如下: 1、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技术教育:根据我公司ISO9001国际质量体系、ISO14001环境保障体系及OHSAS18001职业健康体系文件,所有施工人员必须通过安全培训,考核合格才有资格上岗操作。所有操作者在开工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技术教育。安全技术交底及安全技术教育应有相关的质量记录;特种作业人员需持证上岗,如架工、焊工、电工、机操工等。无相应证件作业者,一经发现,立即清除出施工现场,并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重罚;针对工程的特点,对进行较易发生安全问题的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特别安全、技术交底,确保施工过程零事故率。 2、安全检查:切实落实施工安全规范,按照规范要求设置安全检查员,安全检

专项方案设计编制要求编制格式及常见编制及实施问题

一、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方案编制的原因 2003年11月12日国务院第二十八次常务会议通过《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第393号第二十六条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下列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一)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 (二)土方开挖工程; (三)模板工程; (四)起重吊装工程; (五)脚手架工程; (六)拆除、爆破工程; (七)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 规定的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对所列工程中涉及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单位还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工程的标准,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制定。 2004年12月1日建设部建质[2004]213 号《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2009年5月13日建设部建质[2009]87 号《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围详见下文 《哪些工程需要专家论证?按照什么程序进行论证?》 二、建筑工程施工方案编制现状和问题 施工方案编制对安全生产施工具有重要的作用。一旦发生安全事故,首先从方案编制着手追究责任,再从方案实施方面追究责任。 1、不重视施工方案的编制 表现一:不少项目施工前没有施工方案或者项目已经做完了或做一半了才出方案。 表现二:随便找一个管理人员,甚至是刚毕业的学生编,编制人员缺乏技术理论基础或具体施工经验。 表现三:施工方案编制与实际施工脱节,不具有针对性,照搬照套一个类似工程方案,不进行分析。 表现四:施工方案编制后束之高阁,仅作为一种必要的资料来做或者只是应付相关部门的检查。 表现五:从管理机制上,没有始终坚持把施工方案作为指导性文件,忽视它的权威性。 2、施工方案编制常见问题 问题一:容简单,不全;空泛、不具体;无图示、无计算等。 问题二:编制方案从不看图,将一些施工工艺标准等技术资料进行简单的堆砌。 问题三:编制文字水平较差,文不对题,没有条理,容颠三倒四、重复,语法错误、编号错字等低级错误。问题四:方案容(工期、质量、施工方法等)不符合施工组织设计的总要求。 问题五:不进行技术经济指标的分析,图表、网络的设计、计算的方法等,均处于缺乏科学统一标准的状态。 3、施工方案审批存在的问题 问题一:无审核、审批,或审核审批流于形式,把关不严。 问题二:无编制人、审核人、审批人签字,或审批不按规定的流程和要求进行。

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第一章工程概况 一、工程概况 ..。 二、施工工期 本工程计划开工:2018年10月8日,计划完工时间:2019年4月30日。 三、安全承诺 始终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保证体系,制定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施工期间无重大安全事故和人员伤亡事故。 四、环保承诺 严格遵守国家建设项目的环保规定和本公司的三标一体体系文件,按照环境保护原则办事,既要达到工程建设的规划目标,又要达到美化绿化环境的目的,实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以及社会效益的协调发展。

第二章安全施工保证措施 根据国家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各项安全生产法规、规章和制度,结合工程特点,制定本项目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一、安全生产目标 确保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工伤事故频率控制在0。 二、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安全生产体系运转图 三、安全生产管理组织及职责 1、公司经理是企业的法人代表,对公司的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总负责,公司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对公司所属一切生产、工作场所进行安全督促检查,消除隐患,防止各类事故,保证施工安全生产秩序。 2、部门经理、主任、主管应对本部门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工作具体负责任,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按规章指挥,制定和实施安全技术措施,经常进行安全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制止违章作业,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和安全纪律教育,发生事故要及时上报,并根据“三不放过”(即事故原因没有分析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不放过)的原因认真分析事故原因,提出和实现改进措施。 3、班组长负责本班的安全作业,有权拒绝违章指挥,上班前要对所使用的工具、设备、防护用具、作业环境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改进措施,指导和督促工人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经常进行现场检查,纠正违章作业现象,及时消除事故隐患。负责对新工人进行班组安全教育,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教育,督促操作人员正确使用防护用具。发生了工伤事故要立即上报所在部门经理、主管,保护现场,并参加事故调查,组织安全生产竞赛,在评奖时应把安全生产情况作为考核内容之一。 4、专职安全员要经常对所属部门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督促员工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各种安全生产制度,正确地使用个人防护用品,检查和维护本班组的安全设施,如发现生产中有不安全、不卫生情况,要及时报告,并参加事故的分析和研究,协助公司安全领导小组实施防止事故的措施。 5、生产工人要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违章作业,并

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制度

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制度 根据国务院令393 号《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一、专项施工方案编审的范围 1、施工规程(安装、高空作业、); 2、施工临时用电方案; 3、施工临时动火方案; 3、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二、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要求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必须具有较强的针对性,针对各种不同的工程结构、施工工艺和方法、作业条件等所产生的各种不相同的危险因素,采取相应的对策、措施,主要应体现以下要求: a针对施工项目的特点找出危险点、源和重要控制环节; b、明确作业方法的流程及操作要领; c、附具的安全验算结果 d、人员、机具、装备的选用配备、保证安全的措施; e、卫生、环境条件、文明施工标准; f、可能出现的危险及针对性预防措施; 三、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和论证 1、小型工程(单体建筑面积10000M2 以内、建筑层数12层以内、单跨结构24M 以内等等)的专项施工方案由工程项目部完成编制,公司施工技术管理科进行协助,完成后的专项施工方案由施工技术管理科组织进行论证,参加论证的的人员主要为公司内部的工程师以及项目经理和施工员,

论证后的专项施工方案报企业技术负责人(总工程师)审批后实施。 2、中型工程(单体建筑面积10000M2 以上、建筑层数12层以上、单跨结构24M 以上等等)的专项施工方案由公司施工技术管理科进行编制,完成后的专项施工方案由企业技术负责人组织进行论证,参加论证的人员除公司内部的工程师以及项目经理和施工员外,还要请设计部门、质量监督部门和工程监理部门参加,论证后的专项施工方案由公司总经理审批后实施。 3、涉及大型工程、特种工程和危险性特别大的工程项目的专项施工方案,由公司技术负责人(总工程师)亲自编制,由公司总经理主持,聘请设计、质量监督、工程监理、安监部门和其他有关方面专家进行论证,公司内部的工程师和有关的项目经理参与讨论和记录,经过论证后的专项施工方案在报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再进行实施。 四、专项施工方案的实施 1、已批准的专项施工方案,不得随意变动,实施方案所需的安全技术措施经费不得挪作它用。 2、认真进行专项施工方案实施中的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工作,安全技术措施中的各种安全设置、防护应列入施工任务单,责任落实到班组或个人,并实行验收制度。施工作业人员必须进行现场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否则不得进行作业。 3、在要害部位和危险区域,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防范措施,施工现场要有专职安全人员巡回检查,并设明显标志及警示牌。 4、作业过程中需变更方案和措施,必须由原编审人员同意,并有书面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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