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用放射性物质、剧毒试剂等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医用放射性物质、剧毒试剂等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背景

随着医疗技术的不断发展,医院使用的各种试剂和物品也越来越多样化。其中包括医用放射性物质和剧毒试剂等危险物品。这些物品在医学实践中具有重要的作用,但同时也存在一定的危险性。为了确保医学实践的安全性,各大医院都需要建立起完善的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目的

建立医用放射性物质、剧毒试剂等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制度的目的在于保障医疗工作人员、患者和环境的安全,预防危险物品造成的影响和事故的发生。

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

1. 危险物品的分类和标识

1.1 危险物品分类

医用放射性物质、剧毒试剂等危险物品应按照国际上通行的危险物品分类标准进行分类。如剧毒试剂应分为一类、二类和三类,医用放射性物质应分为轻度放射性、中度放射性和重度放射性。

1.2 危险物品标识

将危险物品的运输、储存、使用、交接等环节的危险品需附加相应的标识和警示语。标识应具有明显的识别性和警示性,以便医疗工作人员和患者识别。

2. 危险物品的储存和使用

2.1 储存要求

危险物品应储存在固定的专门仓库或储存柜内,并按照要求进行分类储存。储存时应注意避光、防潮、防震、通风、防腐和隔离等,并对其数量、品种、储存位置等进行登记。

2.2 使用要求

在危险物品的使用中,应遵循操作规程和使用说明,并实施现场监测和人员防护措施。如发现有人员或环境受到影响,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并及时向有关方面报告。

3. 危险物品的运输和交接

3.1 运输要求

危险物品的运输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运输标准规范,运输过程中应注意包装、标识和保护。在运输前应制定运输方案,并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确保运输的安全性。

3.2 交接要求

在危险物品的交接中,应由专门人员进行交接,并记录交接时间、物品品种、数量和运输中出现的问题等。在交接前应对物品的包装、标识等进行检查,确保物品符合相关规范。

4. 危险物品的废弃处理

在危险物品的使用过程中,需要注意后续的废弃处理。废弃物的处理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规和标准规范,确保对环境的影响得到最小化。同时,在废弃物的处理过程中,应注意职工和环境的防护,避免事故的发生。

实施

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制度的实施需要医疗机构具有一定的管理和技术能力,并进行持续的监控和培训。同时,监管部门也需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管和指导,确保危险物品的安全使用。

结论

建立完善的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制度是保障医疗工作人员和患者安全的前提。医疗机构应严格按照规定,落实各项措施,确保危险物品的安全性和环境保护。

医用放射性物质、剧毒试剂等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医用放射性物质、剧毒试剂等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背景 随着医疗技术的不断发展,医院使用的各种试剂和物品也越来越多样化。其中包括医用放射性物质和剧毒试剂等危险物品。这些物品在医学实践中具有重要的作用,但同时也存在一定的危险性。为了确保医学实践的安全性,各大医院都需要建立起完善的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目的 建立医用放射性物质、剧毒试剂等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制度的目的在于保障医疗工作人员、患者和环境的安全,预防危险物品造成的影响和事故的发生。 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 1. 危险物品的分类和标识 1.1 危险物品分类 医用放射性物质、剧毒试剂等危险物品应按照国际上通行的危险物品分类标准进行分类。如剧毒试剂应分为一类、二类和三类,医用放射性物质应分为轻度放射性、中度放射性和重度放射性。 1.2 危险物品标识 将危险物品的运输、储存、使用、交接等环节的危险品需附加相应的标识和警示语。标识应具有明显的识别性和警示性,以便医疗工作人员和患者识别。 2. 危险物品的储存和使用 2.1 储存要求 危险物品应储存在固定的专门仓库或储存柜内,并按照要求进行分类储存。储存时应注意避光、防潮、防震、通风、防腐和隔离等,并对其数量、品种、储存位置等进行登记。 2.2 使用要求 在危险物品的使用中,应遵循操作规程和使用说明,并实施现场监测和人员防护措施。如发现有人员或环境受到影响,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并及时向有关方面报告。

3. 危险物品的运输和交接 3.1 运输要求 危险物品的运输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运输标准规范,运输过程中应注意包装、标识和保护。在运输前应制定运输方案,并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确保运输的安全性。 3.2 交接要求 在危险物品的交接中,应由专门人员进行交接,并记录交接时间、物品品种、数量和运输中出现的问题等。在交接前应对物品的包装、标识等进行检查,确保物品符合相关规范。 4. 危险物品的废弃处理 在危险物品的使用过程中,需要注意后续的废弃处理。废弃物的处理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规和标准规范,确保对环境的影响得到最小化。同时,在废弃物的处理过程中,应注意职工和环境的防护,避免事故的发生。 实施 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制度的实施需要医疗机构具有一定的管理和技术能力,并进行持续的监控和培训。同时,监管部门也需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管和指导,确保危险物品的安全使用。 结论 建立完善的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制度是保障医疗工作人员和患者安全的前提。医疗机构应严格按照规定,落实各项措施,确保危险物品的安全性和环境保护。

医用放射性物质、剧毒试剂等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医用放射性物质、剧毒试剂等不安全物品 安全管理制度 一、前言 医用放射性物质、剧毒试剂等不安全物品是医疗机构中不可或 缺的物品,但它们也带来了安全隐患。为了保证医患工作安全,医 疗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确保这些不安全物品的安全 使用。本文将针对医用放射性物质、剧毒试剂等不安全物品的安全 管理制度进行认真讲解。 二、医用放射性物质安全管理制度 1. 医院放射性安全负责人的职责和要求 医院应当有专职放射性安全负责人,负责医用放射性物质的安 全管理工作,并向医院管理层、医疗科室负责人、使用人员以及有 关部门进行报告。 放射性安全负责人应当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对医用放射性物质有深入的了解,能够订立和实施安全管理制度, 对发生的安全事件能够有效地进行管理和应对。 2. 医用放射性物质的分类和编码 医用放射性物质应当依据放射性强度和半衰期进行分类和编码,依照国家标准和法律规定进行管理和使用。医院应当建立严格的医 用放射性物质档案,保证物品的来源可查、使用可追踪。 3. 医用放射性物质的收发、存储和运输

医院应当建立医用放射性物质的收发、存储和运输制度,收到医用放射性物质后应当对物品的精准性、数量和品质进行检查,确保收到的物品符合要求。医用放射性物质应当存放在封闭、划定区域的安全柜中,并进行定期盘点和检测。 医用放射性物质的运输应当依照国家、地方和医疗机构的相关规定进行,保证物品的安全运输。运输时应当注意保持温度、湿度和振动环境的稳定,避开发生物品泄漏、损坏和丢失等事故。 4. 医用放射性物质的使用和管理 医用放射性物质的使用应当严格掌控在授权的科室和人员范围内,使用前应当进行严格的准备工作,确保使用人员对不安全物品有深入了解,能够正确地操作,避开发生事故。使用人员应当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在使用期间应当定期检查身体的辐射指标。 医用放射性物质的管理应当订立严格的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对放射性物质进行全面的监控和检测,避开发生物品泄漏、丢失等事件。医院应当定期进行医用放射性物质的技术服务和质量监管,并定期向上级机构报告相关情况。 三、剧毒试剂安全管理制度 1. 剧毒试剂使用人员的职责和要求 医疗机构中的用剧毒试剂必需经过专业培训,并持有相关职业资格证书,严格依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使用人员应当定期参加职业健康检查,避开因吸入、接触剧毒试剂而产生健康隐患。 2. 剧毒试剂的分类和编码 剧毒试剂应当依据毒性程度、不安全性和作用方式进行分类和编码,确保使用和管理的标准和要求。

医院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

1、危险物品定义 接触后对人体健康造成急性或慢性不良影响的物品。 2、危险物品分类 放射性物品;化学性物品、易爆炸性物品;压缩气体、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毒害物品;腐蚀物品等. 3、放射性物品库安全检查管理制度 (1)库房值守人员应定时对放射性物品库及安全防范设施进行安全巡查,并做好值守记录。 (2)库房保管员应定期对放射性物品帐物进行盘库,并做好相应记录。 (3)单位安全主管负责人对放射性物品库的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并做好记录,检查记录至少保存一年。 (4)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放射性物品库的检查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并做相应记录,检查记录至少保存一年。 (5)重大保卫工作或重要节假日前,对放射性物品库进行检查,并做相应记录,检查记录至少保存一年。 (6)发现库内放射性物品丢失、被盗事故或案件时,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保护现场,并及时经保卫处向上级环保和公安部门报告。 4、化学性物品管理制度 (1)各相关科室、实验室使用危险化学物品时必须严格遵

守此管理规定。 2)剧毒化学试剂的采购由药剂科指派专人负责,并到公安机关办理审批开证手续。 (3)全院剧毒化学试剂由药剂科采取专人、专柜、专账、“双人双锁”集中存放毒品库管理,实验室不得存放剧毒化学试剂;全院剧毒化学试剂存放库房按市公安局要求,统一配置安装视频监控装置,并与市公安局联网监控. (4)各使用单位领取剧毒化学试剂前,须填写剧毒化学试剂使用申请表,详细注明实验名称,使用数量(仅限一个课题或实验),实验完成时间等内容,领用人及科室负责人签字;领用剧毒化学试剂时,需有两人领取并签字;领取数量应为一次实验用量. (5)使用剧毒化学试剂过程中必须建立详细完整的使用记录,包括:使用时间,实验内容,每次使用数量,使用者等内容;工作完成但剧毒化学试剂未用完时,必须及时退还药剂科并办理相关手续;剧毒化学试剂使用空后其原包装物必须退还药剂科。 (6)各相关科室、实验室应落实“危险化学物品安全专人管理"的规定: a、科室要有副主任以上人员担任危险物品安全管理负责人,负责实验室危险化学物品安全管理和自查工作,并在医院治保委员会办公室(保卫处)备案;

医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5篇)

医院危急化学品安全治理制度 为加强对医院危急化学品的安全治理,防止安全事故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急化学品安全治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一、危急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 二、危化品的选购原则上由使用部门或科室提出打算,相应选购部门负责实施选购。危化品存放点应有醒目的职业安康安全警示标志,做到帐物相符,觉察问题准时处置和上报。 三、危化品的供给商应当具备危化品生产或销售资质,其供给的产品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标准。严禁向无生产或销售资质的单位选购危化品。危化品凡包装、标志不符合国家标准标准(或有破损、残缺、渗漏、变质、分解等现象) 的,严禁入库存放。 四、严格把握选购和存放数量。危化品选购数量在满足生产的前提下,原则上不得超过个月的使用数量。核定数量由医院安全生产治理委员会依据往年每月平均使用量核定。 五、建立危化品治理档案,建立岗位职责、培训教育、应急救援等安全治理制度。加强对供给商以及危化品的日常安全治理,认真做好物资的检验和交付、使用、处置等完整记录。 六、危化品的存放应严格遵循分类、分项、专库、专储的原则。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危急品不得同存一库。对不同化学性质,混合后将发生化学变化,形成燃烧、爆炸,产生有毒有害气体,且灭火方法又不同的化学危急品,必需分别贮存,严禁混合贮存。

七、危化品及其用后的包装箱、纸袋、瓶桶等,必需严加治理,使用部门或科室统一集中回收,按医疗废物处置原则处理。不得任凭倾倒危化品及其包装物。 八、医院危化品安全治理执行分级责任制治理,部门和科室负责人为安全治理责任人。使用部门和科室对危化品安全治理具体负责;职能部门包含药学部、总务科、医学装备科对相应使用危化品科室进展每月定期督导、监管工作,并作出分析评价(质量把握),上报医院安全生产治理委员会;医院安全生产治理委员会是医院危化品安全治理部门,全面负责医院危化品安全治理工作,负责催促各职能部门做好危化品监管工作,定期分析医院危化品安全治理状况。 九、医院将危化品安全治理工作纳入目标治理,严格依据院科两级目标责任对使用部门及职能监管部门进展考核。 十、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原相关制度或规定在本制度执行之日废止。 附件: 1.危急化学品清单、分布图 2.危急化学品考核方案 医院 年月日 医院危急化学品安全治理制度〔二〕 为了加强医用放射性物质、试剂等危急物品的安全治理,确保人民生命安全和医院财产安全,依据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规定,特制定我院危急物品安全治理方法。 一、医院危急品包括。易燃、物品和化学试剂;放射性物品;物品;医疗废弃物品等。

医院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

医院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 医院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1 危险品是指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物品、放射性物品等能够危及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的物品。医务部门危险品包括:精、麻、毒性药品、酒精、氧气、化学物品、医疗废物、放射源等危险品及危险设施(危险设施:如高压氧仓、压力容器、高压配电室等)。为了加强危险品及设施的安全管理,根据国家危险品管理条例、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各相关科室根据上述危险品的性质做好在采购、保管、发放、使用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熟悉其理化特性、防火措施及灭火方法。 二、经常组织相关人员学习业务技术,熟悉危险品的性质和安全管理知识,定期对危险品进行检查。 三、贮存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耐火级别不得低于二级,有良好的通风散热条件,定期检测检查。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科室,储存量不得超过一周的使用量。 四、认真做好危险品品名、数量、进出时间的登记手续,杜绝丢失、私拿、转让等不安全因素的发生。毒麻类药品应设专柜,双人双锁进行保管,并严格入出库手续。腐蚀性、易燃、易爆化学试剂应有专用库房存放。 六、存放易燃、易爆化学试剂的仓库,严禁动用明火和带入火种,电气设备、开关,灯具,线路必须符合防爆要求。工作人员不准穿带

钉子的和化纤衣服,非工作人员严禁进入。严格按照存放规定进行存放保管,严格入出库手续。 七、易燃、易爆气体的高压钢瓶按规定涂上颜色,钢瓶要固定。操作人员应经常对接口、阀门、管道进行检漏,以保证安全。维修检查设备机件,严禁使用汽油等易燃易爆物品清洗。 八、对怕潮(如乙炔)、怕晒(氧气瓶)等物品,不得露天存放,以防因受潮或暴晒而发生火灾、爆炸事故。装卸和操作易燃易爆危物品应稳装、稳卸,严禁用产生火花的工具敲打和起封。存放和使用易燃易爆试剂的场所应设置消防器材和安全防护设施,并定期检查防护设施的有效期,发现过期应及时更换。 九、医疗废物应按规定进行分类存放,严格登统计,严格运送规定,要有相应资质的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理。 十、压力容器、高压配电设施应严格操作规程、严格岗位职责、及时合理地处置运行过程中出现的安全隐患。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维修保养并做好相应记录。 医院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2 为了加强对医院危险品安全事故的有效控制,最大限度的降低事故危害程度,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危险品事故的定义 危险品事故是指危险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废弃危险品处置过程中由危险品造成人员伤亡或环境污染的事故。

医院化学易燃、剧毒物品、放射源安全管理制度

医院化学易燃、剧毒物品、放射源安全管理制度 1、为了防止化学易燃物品及剧毒物品引起火灾、爆炸、中毒,放射性物品的泄露伤害等事故,保障我院医疗、教学、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各种易燃、易爆物品和压缩气体应根据性能设专用仓库,分类隔离存放,仓库不得是易燃建筑。仓库应配备消防器材,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 3、易燃、易爆物品在搬运过程中,防止震动、撞击、摩擦、重压等。开启油桶时应用钢质工具,防止产生火花。搬运危险物品的车厢容器等要采用安全措施。 4、贮存、使用化学易燃、易爆、剧毒物品、放射源的仓库和实验室应符合防火、防爆、防盗、防毒的要求,与周围建筑物间应有足够的防火间距,并不得设在人口集中的区域。 5、有可燃气体、可燃粉尘燃烧、爆炸、释毒危险的库房和实验室内必须做到: (1)加强通风吸尘等措施,使其不致达到爆炸浓度; (2)严禁烟火,杜绝可能产生火花的一切因素; (3)所有的电气设备和照明装置都应采取有效的隔离、封闭等防火措施,采取防爆型的设备和装置。 6、贮存化学易燃、易爆、剧毒物品、放射源的场所及运输车辆都应配备消防、安全防护设施,并由专人经常检查,保持有

效。 7、运输、贮存和使用易燃、易爆、剧毒物品所使用的设备、容器、管道,凡能产生静电引起爆炸的,都应该有导除静电的设备。 8、使用危险物品应遵守以下规定: (1)设备和容器应该符合防火、防爆、防泄露的要求,如有易燃、易挥发液体、气体的粉尘设备应该密闭;有爆炸危险的设备,应该有防爆泄压装置;有可能回火的设备,应有阻止回火装置。 (2)安全设备和仪表装置安装或检修完毕,必须经过鉴定,符合安全要求后才能使用,并经常维修保养,保证安全可靠。在修理上述设备时,必须事先消除火灾、爆炸、中毒、泄漏等因素。 (3)化学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和放射源的容器应该牢固、密封、可靠,容器的材料应该适应化学易燃、易爆、剧毒物品的性能,容器的外部应粘贴明显的警告标志,注明物品名称、化学性质和注意事项。用过的容器,必须经过检查处理,消除危险。 9、贮存、搬运化学易燃、剧毒物品和放射源,应遵守下列规定: (1)化学易燃、易爆、剧毒物品、放射源应当贮存在专门地点,不得与其它物品混合存放。 (2)化学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应该分类贮存。互相接触容易引起燃烧、爆炸的物品及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应该隔离贮存。

放射性物品管理制度3篇

放射性物品管理制度3篇 【第1篇】放射性物品危险源管理制度 1. 凡具有爆炸、易燃、毒害、腐蚀、放射性等危险物质在装卸、生产、使用、储存、运输过程中,在一定条件下能引起燃烧、爆炸,导致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等事故的物品,称为危险品。 2. 本公司贮存危险品的各项工作必须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 3. 危险物品必须贮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专用储存室(柜)内,并设专人管理,管理人员配备可靠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及监测仪器。 4. 危险物品专用仓库,应当符合有关安全防火规定,并根据物品的种类、性质,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爆、泄压、防火、反腐、报警、灭火、防晒、调温、消除静电、防护围堤等安全措施。 5. 根据危险品性能分区、分类、分项存放,主要通道应有安全距离,不准超量储存。 6. 遇火、遇潮容易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危险品,不得在露天、潮湿、漏雨和低洼、容易积水的场地存放。 7. 受阳光照射容易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危险品和桶装、罐装等易燃气体、液体,应当在阴凉通风地点存放。 8. 危险品入库前,必须进行严格检查登记,入库后应当定期检查,物品的箱、袋、瓶、桶等容器,必须严加管理,要统回收,登记造册,指定专人负责。危险品的出库应进行严格的检查和登记,其内容包括:危险品数量、包装和危险标志,核对合格后方可出库。

9. 进入危险化学品贮存区域的人员、机动车辆和作业车辆,必须采取防火措施。 10. 装卸危险化学品时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做到轻装、轻卸。严禁摔、碰、撞、击、拖拉、倾倒和滚动。 11. 装卸对人体有毒害及腐蚀性的物品时,操作人员应根据危险性,穿戴相应的防护用品。 12. 危险化学品入库后应采取适当的养护措施。在贮存期内定期检查,发现品质变化、包装破损、渗漏、稳定剂短缺等,应及时处理。 13. 要加强废旧物质的安全管理,凡含有危险性物质的废容器、设备、管道、管件、阀门等,必须进行彻底清洗。 14. 本单位危险源包括:生产用放射性溶液、放射性籽源、放射性废物及易燃易爆、剧毒化学药品。 (1)放射源管理:依据国家放射性物质管理要求,每一件均采用移交双方登记,入账、签收。源库为专用放射性物质存放库,库内不存放其他易燃、易爆、强腐蚀性物品,通风,严禁明火。库房大门双人双锁,库内籽源专用保险箱亦双人双锁保管。详见gmp文件物料管理文件之物料仓储管理规定及放射性物料接收、储存和发放管理制度。 生产中产生的放射性固体及液体废物定期收集包装、屏蔽后存放专用放射性废物库并做到移交双方登记、入账、签收;库房大门亦双人双锁,通风,严禁明火。 (2)危险化学试剂管理(详见化学试剂贮存管理制度):设立专用化 学试剂室。

医院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制度

医院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制度 医院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制度1 危险品是指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物品、放射性物品等能够危及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的物品。 医务部门危险品包括:精、麻、毒性药品、酒精、氧气、化学物品、医疗废物、放射源等危险品及危险设施(危险设施:如高压氧仓、压力容器、高压配电室等)。 为了加强危险品及设施的安全管理,根据国家危险品管理条例、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各相关科室根据上述危险品的性质做好在采购、保管、发放、使用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熟悉其理化特性、防火措施及灭火方法。 二、经常组织相关人员学习业务技术,熟悉危险品的性质和安全管理知识,定期对危险品进行检查。 三、贮存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耐火级别不得低于二级,有良好的通风散热条件,定期检测检查。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科室,储存量不得超过一周的使用量。 四、认真做好危险品品名、数量、进出时间的登记手续,杜绝丢失、私拿、转让等不安全因素的发生。 毒麻类药品应设专柜,双人双锁进行保管,并严格入出库手续。 腐蚀性、易燃、易爆化学试剂应有专用库房存放。 六、存放易燃、易爆化学试剂的仓库,严禁动用明火和带入火种,

电气设备、开关,灯具,线路必须符合防爆要求。工作人员不准穿带钉子的和化纤衣服,非工作人员严禁进入。严格按照存放规定进行存放保管,严格入出库手续。 七、易燃、易爆气体的高压钢瓶按规定涂上颜色,钢瓶要固定。操作人员应经常对接口、阀门、管道进行检漏,以保证安全。维修检查设备机件,严禁使用汽油等易燃易爆物品清洗。 八、对怕潮(如乙炔)、怕晒(氧气瓶)等物品,不得露天存放,以防因受潮或暴晒而发生火灾、爆炸事故。 装卸和操作易燃易爆危物品应稳装、稳卸,严禁用产生火花的工具敲打和起封。 存放和使用易燃易爆试剂的场所应设置消防器材和安全防护设施,并定期检查防护设施的有效期,发现过期应及时更换。 九、医疗废物应按规定进行分类存放,严格登统计,严格运送规定,要有相应资质的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理。 十、压力容器、高压配电设施应严格操作规程、严格岗位职责、及时合理地处置运行过程中出现的安全隐患。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维修保养并做好相应记录。 医院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制度2 一、管理易燃易爆物品的工作人员必须具备高度的责任心,作风严谨,工作踏实,严于职守,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医院各项规章制度。 二、管理人员必须将易燃易爆物品建立详细帐册,领用记录本。

放射性物质管理制度4篇

放射性物质管理制度4篇 【第1篇】医用发射性物质剧毒试剂危急物品平安管理制度 发射性物质、剧毒试剂的平安管理由药剂科及有关使用科室负责,落实专职人员举行科学管理,确保平安。 凡有储存及使用发射性物质、剧毒试剂等危急品的科室都要严格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举行管理。 建立严格的审批、选购、领取、使用和记下手续。 使用发射性物质、剧毒试剂,必需建立严格的领取、清退制度,做到:谁用谁领,随用随领,领取数量不得超过当班的使用量,剩余的要准时退回,不得乱存乱放或私送他人。 外出选购、运送,应指定专人专车;入库前必需严格核对数量。 存放危急品仓库的地点、场所要有严格的平安防范措施。 对发射性物质、剧毒试剂要指定专人专柜保存,采取双人双锁管理。对发射性物质、剧毒试剂的保管,坚持分间、分类储存,严禁混放,以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严禁任何人在发射性物质剧毒试剂库区吸烟,不准将火种、易燃品等物品带入仓库。 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仓库。 未经平安培训,不认识危急品的人员不得上岗。 【第2篇】医用发射性物质剧毒试剂等危急物品平安管理制度 医院医用发射性物质、剧毒试剂等危急物品平安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医用发射性物质、剧毒试剂等危急物品的平安管理,确保人民生命平安和医院财产平安,按照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守卫条例规定,特制定我院危急物品平安管理方法。 一、凡属我院医疗、化验、发射、化疗用的,能致人中毒成瘾的药物、化学物品、发射元素、氧气、易燃易爆物品,都属危急物品。 二、危急物品平安采取分级管理,即守卫科管理和使用科室平安管理。使用科室须有专人详细管理,并要有平安管理方法及平安管理制度。三、守卫科由专人对医用发射性物质、剧毒试剂等危急物品,举行平安管理和平安检查,并造册记下,建立危急物品平安管理档案,每月检查一次,作好检查记录。碰到节假日前,守卫科组织力气,对危急物品平安集中举行检查,并作好检查记录。对于存在的担心全隐患,应立刻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相关部门限期整改。 四、危急物品如发生失窃、失火、爆炸等危险状况时,守卫科立刻赶赴现场举行扑救,庇护好现场,并立刻上报公安机关或消防部门举行处置,对相关责任人和部门按实际状况划清责任,举行处理,造成严峻后果的可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第3篇】附院发射性物质平安管理制度 附属医院发射性物质平安管理制度 1、仔细贯彻、执行国务院《发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发射防护条例》、《发射事故管理规定》、《发射工作卫生防护管理方法》及国家有关规定;并主动接受、协作卫生、公安部门的监督和防护监测机构开展监测工作。

医用管理制度15篇

医用管理制度15篇 【第1篇】医用放射性物质、剧毒试剂等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制度放射性物质、剧毒试剂的安全管理由药剂科及有关使用科室负责,落实专职人员进行科学管理,确保安全。 凡有储存及使用放射性物质、剧毒试剂等危险品的科室都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建立严格的审批、采购、领取、使用和登记手续。 使用放射性物质、剧毒试剂,必须建立严格的领取、清退制度,做到:谁用谁领,随用随领,领取数量不得超过当班的使用量,剩余的要及时退回,不得乱存乱放或私送他人。 外出采购、运输,应指定专人专车;入库前必须严格核对数量。 存放危险品仓库(室)的地点、场所要有严格的安全防范措施。 对放射性物质、剧毒试剂要指定专人专柜保存(专管人员名单报保卫科备案),实行双人双锁管理。 对放射性物质、剧毒试剂的保管,坚持分间、分类储存,严禁混放,以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严禁任何人在放射性物质剧毒试剂库区吸烟,不准将火种、易燃品等物品带入仓库。 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仓库。 未经安全培训,不熟悉危险品的人员不得上岗。

【第2篇】ⅲ类医用卫生材料管理制度 ⅲ类医用卫生材料主要是指植入类、介入类、高值管理类的材料,由于其对患者的生命支持或生活质量的改善特别重要,所以,加强对ⅲ类医用卫生材料的管理尤为重要。 一、材料的计划和购入 (一)、由于ⅲ类医用卫生材料使用一般属于非急诊产品,并且其价值昂贵,储存与管理要求高,原则上不列为库存品,采取“既用则购”方式。 (二)、通过招标(包括网购产品)确定品牌与配送企业,签定购货合同。根据患者的《知情同意》签字确认许可后订购。 二、医疗材料的验收和使用 (一)、医疗材料配送企业送到医院设备科库房、供应室或特定的专业科室时,均必须执行严格的验收(包括实物与资料)、核实登记或核实后共同签字确认,并及时办理入库、出库手续。需要再次配送的医疗材料,由医院安排的专人负责送达,并做好交接签字确认。 (二)、交接手续应包括:领用与配送产品的品名、数量、外包装、产品质量等是否符合,合格证等是否齐全。 (三)、使用科室使用时,应及时将产品合格证妥善保存并贴于对应的病历中,并填好《特定卫生材料使用追踪登记表》,并回执到设备科库房统一备案管理。 (四)、医疗材料的采购产品发票必须有库房管理人员的签字认可,出库清单必须有领用科室负责人或指定管理人员的签字认可。设备科

物质管理制度10篇

物质管理制度10篇 【第1篇】医用放射性物质剧毒试剂等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医院医用放射性物质、剧毒试剂等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医用放射性物质、剧毒试剂等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确保人民生命安全和医院财产安全,根据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规定,特制定我院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办法。 一、凡属我院医疗、化验、放射、化疗用的,能致人中毒成瘾的药物、化学物品、放射元素、氧气、易燃易爆物品,都属危险物品。二、危险物品安全实行分级管理,即保卫科管理和使用科室安全管理。使用科室须有专人具体管理,并要有安全管理办法及安全管理制度。 三、保卫科由专人对医用放射性物质、剧毒试剂等危险物品,进行安全管理和安全检查,并造册登记,建立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档案,每月检查一次,作好检查记录。遇到节假日前,保卫科组织力量,对危险物品安全集中进行检查,并作好检查记录。对于存在的不安全隐患,应立即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相关部门限期整改。 四、危险物品如发生失窃、失火、爆炸等危急情况时,保卫科立即赶赴现场进行扑救,保护好现场,并立即上报公安机关或消防部门进行处置,对相关责任人和部门按实际情况划清责任,进行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可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第2篇】物质储存管理制度 (一)基本要求 1.库房、储罐区的建筑设计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1990年3月23日公安部第6号令)《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 2.物资储存场所应该根据物品性质、配备足够的和适应的消防器材,并应装设消防通讯和报警设备。 3.必须加强管理,建立健全岗位防火责任制度、火源、电源的管理制度、门卫制度、值班巡回制度和各项操作制度,做好防火、防洪(汛)防窃等工作。 4.在仓库、堆垛和储罐区,应设明显的防火等级标志,通道、出入口和通向消防设施的道路应保持通畅。 (二)仓库管理制度 1.仓库管理部门应制订物品入库验收制度,核对、检验进库物品的规格、质量、数量。无产地、铭牌、检验合格证的物品不得入库。 2.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要求采取杜绝火种的安全措施。 3.物品的发放,应严格履行发放手续,认真核实。化学危险物品的发放,应严格控制,主管部门应经常检查核准。 4.危险物品的储存要严格执行危险物品的配装规定,对不可配装的危险物品必须严格隔离。 ⑴放射性物品、剧毒品不能与其它危险物品同存一库。 ⑵炸药不能与易爆器材同存一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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