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省直机关工作人员差旅住宿费标准明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省直机关工作人员差旅住宿费标准明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省直机关工作人员差旅住宿费标准明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省直机关工作人员差旅住宿

费标准明细表》的通知

【法规类别】会议差旅

【发文字号】鲁财行[2016]27号

【发布部门】山东省财政厅

【发布日期】2016.04.22

【实施日期】2016.05.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省直机关工作人员差旅住宿费标准明细表》的通知

(鲁财行〔2016〕27号)

省直各部门、单位:

按照《山东省省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鲁财行〔2014〕4号)和《关于调整山东省省直机关差旅住宿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鲁财行〔2015〕83号)有关规定,省直机关工作人员在省内出差,按照省财政厅调整后的省内出差住宿费限额标准执行;到省外出差按照财政部发布的相关地区出差住宿费限额标准执行。目前,财政部已将各地标准汇总发布。我厅对有关标准进行整理,形成了《山东省省直机关工作人员差旅住宿费标准明细表》,现印发给你们,自2016年5月1日起执行。

该明细标准已同时发布到省财政厅门户网站,各部门、单位可自行下载。今后如有调

整,我厅将及时更新发布。

附件:山东省省直机关工作人员差旅住宿费标准明细表

山东省财政厅 2016年4月22日

附件

山东省省直机关工作人员差旅住宿费标准明细表 单位:元/人·天

省内

济南市、淄博市、枣庄市、东营市、烟台

市、潍坊市、济宁市、泰安市、威海市、 日照市 800 480 380 烟台市、威海市、 日照市 7-9月 960 570 450

青岛市

800 490 380 青岛市 7-9月 960 590 450 莱芜市、临沂市、德州市、聊城市、滨州 市、菏泽市

800 460 360

1100 650 500

天津

6个中心城区、滨海新区、东丽区、西青区、津

南区、北辰区、武清区、宝坻区、静海区、蓟县 800 480 380

宁河区

600 350 320

800 450 350 张家口市 7-9月、11-3月

1200 675 525

秦皇岛市7-8月1200680500

承德市7-9月1000580580 800 450310

山西太原市、大同市、晋城市800 480350临汾市800 480330阳泉市、长治市、晋中市800 480310其他地区800 400240

800 460350 800 460320海拉尔市、满

洲里市、阿尔

山市

7-9月1200690480二连浩特市7-9月1000580400

额济纳旗

9-10

1200690480辽宁

沈阳市800 480350

其他地区800 480330

800 490350全市7-9月960590

420

吉林

长春市、吉林市、延边

州、长白山管理区

800 450350

吉林市、延边

州、长白山管

理区

7-9月960540420其他地区750 400300

800 450350哈尔滨市7-9月960540420

750 450300

牡丹江市、伊

春市、大兴安

岭地区、黑河

市、佳木斯市

6-8月900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省直机关工作人员差旅住宿费标准明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省直机关工作人员差旅住宿 费标准明细表》的通知 【法规类别】会议差旅 【发文字号】鲁财行[2016]27号 【发布部门】山东省财政厅 【发布日期】2016.04.22 【实施日期】2016.05.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省直机关工作人员差旅住宿费标准明细表》的通知 (鲁财行〔2016〕27号) 省直各部门、单位: 按照《山东省省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鲁财行〔2014〕4号)和《关于调整山东省省直机关差旅住宿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鲁财行〔2015〕83号)有关规定,省直机关工作人员在省内出差,按照省财政厅调整后的省内出差住宿费限额标准执行;到省外出差按照财政部发布的相关地区出差住宿费限额标准执行。目前,财政部已将各地标准汇总发布。我厅对有关标准进行整理,形成了《山东省省直机关工作人员差旅住宿费标准明细表》,现印发给你们,自2016年5月1日起执行。 该明细标准已同时发布到省财政厅门户网站,各部门、单位可自行下载。今后如有调

整,我厅将及时更新发布。 附件:山东省省直机关工作人员差旅住宿费标准明细表 山东省财政厅 2016年4月22日 附件 山东省省直机关工作人员差旅住宿费标准明细表 单位:元/人·天 省内 济南市、淄博市、枣庄市、东营市、烟台 市、潍坊市、济宁市、泰安市、威海市、 日照市 800 480 380 烟台市、威海市、 日照市 7-9月 960 570 450 青岛市 800 490 380 青岛市 7-9月 960 590 450 莱芜市、临沂市、德州市、聊城市、滨州 市、菏泽市 800 460 360 1100 650 500 天津 6个中心城区、滨海新区、东丽区、西青区、津 南区、北辰区、武清区、宝坻区、静海区、蓟县 800 480 380 宁河区 600 350 320 800 450 350 张家口市 7-9月、11-3月 1200 675 525

销售业务员管理制度

业务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能使公司运作有秩序地进行,维护公司及员工的切身利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涵盖业务员思想道德行为准则、日常工作规范条例、账款管理制度、客户关系管理办法等。 第三条凡公司业务员适用本制度。 第二章业务员思想道德行为准则 第一条业务员应思想端正,品德高尚,诚实守信,对公司拥戴忠诚,热爱本职工作,有奉献精神,严格遵守公司的一切规章制度,服从公司领导的安排。 第二条业务员之间应相敬相爱,团结互助,要具备团队意识,有矛盾纠纷要妥善解决,或上报公司领导寻求调解,不得私下用武力等不良方式,一经发现,扣除当月所有工资奖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公司有权解除合同,予以解聘。 第三条业务员是对外代表公司形象的重要“代言人”,每个业务员在客户面前,不得作出有损公司形象的行为或举动,不得作出有损公司信誉的事情,如经发现,或有客户投诉涉及公司形象的,经公司调查属实,扣除当月所有工资奖金。

第四条公司本着充分保障每个业务员利益的原则,严禁业务员之间出现抢单或划单的行为。抢单,是指甲业务员在洽谈的业务,乙业务员利用关系或以让出自己提成点数等别的手段抢走此业务;划单是指,甲业务员将自己的单划到乙业务员的名下。公司一经发现有抢单或划单的行为,扣除双方当月全部工资及奖金,并在全公司通报一次。如第二次再犯,公司有权解除合同,予以辞退。 第五条业务员在外不得以公司名义、打着公司的旗号从事与业务无关的活动。如经发现,扣除当月所有工资奖金,立即予以解聘,并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第六条业务员应具备职业操守,遵守公司相关的保密规定,不得将公司的商业秘密告诉竞争对手。如经发现,扣除当月所有工资奖金,立即予以解聘,并根据合同内容中的相关保密协议向法院起诉。 第三章业务员日常工作规范条例 第一条业务员严格遵守考勤管理规定,每天早晚必须到点打卡考勤,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准时到店打卡,必须提前通知主管领导,并说明原因,经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二条业务员每天必须向负责主管口头汇报前一天的工作详情,如有困难,寻求解决困难的办法。每周周五提交“周工作总结”的书面报告,报告中包含本周每日拜访客户名单以及进度。此项规定旨在发现并解决业务员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予以总结归纳,帮助提高业务员的业务水平。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 处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国有资产综合规定 【发布部门】山东省财政厅 【发布日期】2009.09.19 【实施日期】2009.09.1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省直各部门: 现将《山东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二○○九年九月十九日山东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和完整,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根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山东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鲁政办发〔2001〕119号)等规章制度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和会计制度的省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组织(简称省级单位)。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国有资产处置,是指省级单位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含召开重大会议、举办大型活动等临时配置的国有资产)产权转移及注销。 国有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对外投资(含股权)等。 处置方式包括调拨(含捐赠)、有偿转让(含出售、出让)、报废、报损、置换(含以非货币性资产抵顶债权、债务)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方式。 调拨方式处置国有资产,以不改变国有资产性质为前提。 第四条省级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实行审批制度。省财政厅、省级单位主管部门(简称主管部门)按照规定权限和程序对省级单位国有资产处置事项进行审批或者备案。 未按规定权限和程序报经批准或者备案,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处置国有资产,不得处理相关会计账务。

公司差旅及出差补贴规定

有限公司 差旅费及出差补贴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工作人员出差的工作与生活需要,规范差旅费管理,制定本规定,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出差人员。 第二条差旅费开支范围包括: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费和差旅杂费。 第三条交通费在规定标准内凭据报销,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费和差旅杂费根据出差人员类别的不同执行不同的报销标准;在等候乘机、乘车时的茶座费及其他费用应由个人自理,不予报销。 第四条依据出差人员工作职责的不同,相应分为总经理、高管、中层和基层四个级别,按不同级别,适用不同的报销标准。 第二章差旅费报销预支规定及程序 第五条出差人必须在《出差申请单》上填写注明出差地点、事由、天数、所需资金等必填项目,经部门经理签署意见,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出差。手续办妥后 到财务部办理借款;关于出差的申请、审批、报告等文档的提交,遵从公司有关规 定;未经过审批的,不予借支和报销差旅费。出差申请单由财务部留存,并作为部 门费用考核依据。 第六条员工可从公司预借差旅款项,预借款应合理计算,基层人员最高限为每日不超过人民币300元,并应在《出差申请单》上“暂支数额”栏内注明,如有特殊 出差任务,增加的借款另行提出申请;中层和高层依据出差任务的不同据实提 出申请。 第七条出差人员借款需持批准后的“出差申请单”,填写“借款申请单”,列明用款计划,经财务部审核,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借款。 审批流程:填写《出差申请单》《出差预算》《借款单》→部门经理审批→总经理审批→财务部审核办理借支(经办人持出差预算单申请单和借款单)→行政部备案

第三章差旅费报销标准 第八条依据出差人职位的不同,差旅费实行不同的报销制度,总经理以上人员实行据实报销制度,其他出差人员执行包干制度,具体包干金额见下表: 说明:(1)地州办事处跨区域暂按此标准执行,在本区域内出差另行规定。 (2)股东、总经理、副总连续乘火车超过30小时以上路程,可不经董事长批准乘坐飞机。 (3)超支部分自理,节余不补。 (4)地区类别。 一类地区:北京、上海、重庆、南京、沿海省会及副省级城市。 二类地区:除一类地区以外的省会城市及地级市、一类地区周边的县级市。 三类地区:所有县级城市及地区。 第四章交通费规定 第九条出差时,应根据出差地的远近及业务的紧急程度选择安全、省时、舒适、经济的交通工具(凭车票报销)。 第十条一般情况,业务员应首选火车硬座;但乘车时间超过6小时,可乘火车硬卧或汽车卧铺,超过六小时坐慢车硬座或快车硬座者,按其硬座票面价的50%奖励给个人。 第十一条遇特殊情况或紧急情况需乘火车软卧、火车D字头车次或飞机时,须先申报,经上级领导批准后方可乘座,(上级领导同意乘坐时飞机票最高不得超过7折,超过时 按7折报销),未经批准按同程火车硬卧报销。

集团公司出差补贴标准

集团公司出差补贴标准 青岛一建集团有限公司文件 青一建集字【2011】36号 集团公司出差费用管理规定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出差费用的管理,严格控制费用支出,达到节约高效的目的,结合集团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报销原则 1、公私分明原则:出差人员在出差期间因私发生的费用严禁报销。 2、明责分摊原则:根据出差的目的、事由而发生费用由所属各单位或部门(独立核算)承担。 3、高效间从原则:原则上要一人多差,减少随从。 适用范围:集团总部、核心层及紧密层各单位;参控股公司参照执行。第三条: 二、出差实施细则 第四条:员工出差依下列程序办理: 1、出差前3日应填写“出差申请单”。出差期限由派遣负责人视情况,事前予以核定,并依照程序审核。 2、出差人依实际情况凭核准的“出差申请单”向财务部门暂借一定数额的备用金,返回后7日内填具“费用报销单”,并结清备用金。第1页共5页未于7日内报销者,财务部门应于当月工资中先予扣回,等报销时再行核付。 第五条:出差期间,因工作及其他原因需要延时的应及时请示,不得借故延长出差时间,否则延时期间费用不予报销。

第六条:出差返回后,3日内向派遣负责人汇报情况。第七条:出差费用分为住宿费、伙食费、交通费、补助费。 三、出差人员费用报销标准 第八条:住宿费、伙食费报销标准: 1、出差人员住宿费要在规定的范围内凭住宿发票按实报销,高出标准部分原则上自理。如属特殊情况,出差人员应在报销单据上注明超标事由,经分管领导审核同意,按费用报销程序审批后,财务部门给予报销。 2、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给予免费部分,不得报销费用。 3、参加各类会议、培训期间,由会议统一安排住宿的,凭会议通知或学习证明,据实报销。会议及培训未统一安排伙食及交通的,按照补助标准执行,超过会议安排天数的住宿及其他费用不予报销。 第2页共5页 4、陪同上级部门及业务单位有关人员外出办公,经主管领导批示后,按照核定标准执行。 第九条:交通费报销标准: 1、外出办公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交通工具,乘坐飞机要严格控制,出差路途较远或任务紧急的,经董事长(集团总部)、总裁(核心层各单位)、单位负责人(紧密层各单位)事先批准后方可乘坐飞机。 2、出差人员市内交通费在工作范围内注明详实理由,经负责人同意签批后,财务部门审核后给予报销。 3、出差人员乘坐的火车票、轮船票、长途汽车票据实报销,车、船票与住宿发票时间必须吻合。 4、出差人员带公车出差及到外地参加会议、学习、参观、培训期间不再报销市内交通费。

公务出差管理制度

公务出差管理制度 1.目的 1.1为规范公司员工出差管理,完善差旅费报销制度,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2.1公司全体员工因公出差期间发生的各种交通工具费、住宿费、餐费、杂费等。 3.原则 3.1公司员工出差实行差旅费“定额包干、超标准自负”的报销原则;交通费在规定标准内凭据报销;住宿费、餐费实行定额包干。出差包干费用的住宿费的计算天数采取算头不算尾的办法执行(如9月11日至9月18日出差只能算18-11=7天),在出差完毕后凭发票进行报销。 3.2本制度所规定的公务外出包括市内公务外出和长途差旅两类。 4.公务外出管理规定: 4.1员工公务外出时,必须在行政前台《员工外出登记表》详细登记外出事由,并经部门经理或直接主管签字同意后方可外出,返回后及时登记返回时间。 4.2如遇特殊情况未办理外出手续的,须事先向部门经理和行政部说明原因,返回单位后及时补办外出手续,并由行政部负责人签字

确认,否则按旷工处理。 4.3离开市内工作范围(指西安范围内)从事与业务相关活动且超过8小时的为长途差旅,需钉钉发起《出差审批》并按流程完成报审报批工作。 5.长途差旅 5.1审批流程: 5.1.1本人申请:因业务需要出差的,应钉钉发起《出差审批》至部门经理或直接主管审核,审核通过后总经理审批,审批通过后执行出差计划,如业务单位承担费用的,需通知财务部进行相关费用的收取。行政部负责出差人的考勤记录核销。 5.1.2部门指派:部门因业务需要指派专人出差的,由发起部门责任人钉钉发起《出差审批》至总经理审批,审批通过后执行出差计划,如业务单位承担费用的,需通知财务部进行相关费用的收取。行政部负责出差人的考勤记录核销。 5.1.3《出差审批》应提前一周报审报批,按流程由相关责任人进行审批审核。如遇相关责任人外出等事务短期内无法获批的情况,应电话请示相关责任人说明情况,由相关责任人指定专人代审代批。 责任人流程分类发起审核审批记录 费用收取 报销审核 本人申请发起人部门经理 直接主管 总经理行政部财务部 部门指派部门负责人行政部总经理行政部财务部 5.2权责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调整职工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计提基数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省直驻济各部门、各单位、中央驻济各单位: 根据省委鲁发(1999)17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现就调整职工住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计提基数等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从1999年7月1日起,调整省直驻济单位职工住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的计提基数。其中,职工住房补贴按调整工资后的基本工资计提,职工住房公积金按调整工资后的7月份职工工资总额计提。有关职工基本工资、工资总额的组成仍按现行规定执行。 二、职工住房补贴的计提比例由原来的25%提高到35%。考虑到目前省级财政状况,根据省领导的意见,新提高的10个百分点暂缓发放,今后适当时候再予补发。职工住房公积金的计提比例不变。 三、改变职工住房补贴的管理方式。从1999年7月1日起,省对职工住房补贴不再实行专户储存的办法,改为按月随工资直接发给职工个人;原缴存到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管理的职工住房补贴,可由单位统一办理支取手续,然后发给职工个人。职工住房公积金继续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要求,金额纳入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专户管理。 四、由于调整计提工资基数而增加的职工住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其资金来源按现行财政体制规定和经费开支渠道解决。按照房改属地管理的原则,驻济以外的省属单位执行所在地的有关政策,中央驻济单位可参照本通知执行 五、调整职工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的计提工资基数和提高职工住房补贴的比例,是省委、省政府为加大住房货币分配力度,进一步增加职工住房消费能力,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发展而采取的重大措施。各部门、各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切实按照本通知的要求,做好本单位职工住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的计提发放和管理工作,把省委省政府对广大职工的关怀落到实处。

公司业务员管理规定

第一章入职指引 第一节入职与试用 一、用人原则:重选拔、重潜质、重品德。 二、招聘条件:合格的应聘者应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学历、专业、执业资格等条件,同时具备敬业精神、协作精神、学习精神和创新精神。 三、入职 第二节考勤管理 一、工作时间公司每周工作五天半,员工每日正常工作时间为小时。其中: 周一至周五:上午::-: 下午: :-:为工作时间 :-:为午餐休息 周六:上午::-:为工作时间 实行轮班制的部门作息时间经人事部门审查后实施。 二、考勤 、所有专职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公司考勤制度,上下班亲自打卡(午休不打卡),不得代替他人打卡。、迟到、早退、旷工()迟到或早退分钟以内者,每次扣发薪金元。 分钟以上小时以内者,每次扣发薪金元。 超过小时以上者必须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月迟到、早退累计达五次者,扣除相应薪金后,计旷工一次。旷工一次扣发一天双倍薪金。年度内旷工三天及以上者予以辞退。、请假()病假 、员工病假须于上班开始的前分钟内,即:-:致电部门负责人,请假一天以上的,病愈上班后须补区、县级以上医院就诊证明。、员工因患传染病或其他重大疾病请假,病愈返工时需持区、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康复证明,经人事部门核定后,由公司给予工作安排。() 事假:紧急突发事故可由自己或委托他人告知部门负责人批准,其余请假均应填写《请假单》,经权责领导核准,报人事部门备案,方可离开工作岗位,否则按旷工论处。事假期间不计发工资。、出差() 员工出差前填好《出差申请单》呈权责领导批准后,报人事部门备案,否则按事假进行考勤。() 出差人员原则上须在规定时间内返回,如需延期应告知部门负责人,返回后在《出差申请单》上注明事由,经权责领导签字按出差考勤。 、请假出差批准权限:三天以内由直接上级审批,三天以上十天以内由隔级上级审批,十天以上集团总部员工由人力资源部审查、总裁审批,子公司员工由所在公司人事主管部门审查、总经理审批。、加班() 加班应填写《加班单》,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报人事部门备案,否则不计加班费。加班工时以考勤打卡时间为准,统一以《劳动合同》约定标准为基数,以天为单位计算。 () 加班工资按以下标准计算: 工作日加班费=加班天数×基数×% 休息日加班费=加班天数×基数×% 法定节日加班费=加班天数×基数×% ()人事部门负责审查加班的合理性及效率。()公司内临时工、兼职人员、部门主管(含)以上管理人员不计算加班费。()公司实行轮班制的员工及驾驶员加班费计算办法将另行规定。、考勤记录及检查()考勤负责人需对公司员工出勤情况于每月五日前(遇节假日顺延)将上月考勤予以上报,经部门领导审核后,报人事部门汇总,并对考勤准确性负责。()人事部门对公司考勤行使检查权,各部门领导对本部门行使检查权。检查分例行检查(每月至少两次)和随机检查。()对于在考勤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给予元以上罚款,情节严重者作辞退处理。 第四节人事异动 一、调动管理 、由调入部门填写《员工内部调动通知单》,由调出及调入部门负责人双方同意并报人事部门经理批准,

出差补助标准及细则

出差补助标准及细则公司内部编号:(GOOD-TMMT-MMUT-UUPTY-UUYY-DTTI-

智高点教育出差补助细则为了加强公司的出差管理和费用支出,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合理使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现结合校区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员工出差依下列程序办理: (一)出差前,当事人部门应填写"出差申请单"写明出差事由、人数、地点、天数。出差期限由派遣负责人视情况需要事前予以核定天数。 (二)出差人凭核准的"出差申请单"可向财务部暂支相当数额的差旅费,原则是前账不清,后账不借;未向财务暂支费用的,返回后3日内报。 第二条出差审核权限: (一)当日往返的市内出差由教务长(负责教务部门)或市场总监(负责市场部门)核准。 (二)国内出差:两日以上(含两日)和管理层以上人员出差须由卢旭艳、汪慧、李长江三方共同批准后签字方可生效。 第三条出差不得报销加班费。但节假日出差酌情予以倒休,但要写明原因。报上级领导批准后到人事行政部备案。 第四条出差途中除因病或遇意外灾害,或因工作实际需要延误回程的,应及时与相关领导或总部电话联系,除请示批准延时外,不得因私事或借故延长出差时间,否则不予报销旅差费额外部分;未经请示私自延长出差时间讲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第五条出差费用补助标准: 1.补助标准 出差补助分为食宿补助、交通补助。 (1)食宿补助按地区划分为三类。 一类地区,北京、上海、广州、深圳,240元/天; 二类地区,省会城市,180元/天; 三类地区,除一类二类以外的其它地区,120元/天。 住宿补助按实际住宿天数报销。 备注:公司前往分公司出差的人员,住宿、用餐均在分公司安排,无特殊原因,公司不承担任何费用,食宿标准按分公司标准执行。 (2)交通补助按相应票据据实报销;交通费报销金额如下:往返交通费总额在600元(含)以下者全额报销,往返交通费总额在600元以上只报销600元,差额计入年终奖、即在年终奖发放时报销上一年交通费差额部分。 备注:当日往返的市内出差,如无重要事务,只限报销公共交通车票(如公交、地铁等),如遇重要事务需要乘坐快速交通车辆的(如出租、长途车等)需在报销单据背面注明原因。 2. 交通:飞机、火车、长途汽车、地铁、船等。 3. 公司出差人员按规定乘坐车、船、飞机,凭车、船、机票等相应票据据实报销;员工报销住宿费用均必须提供明细帐单和正式发票,否则不予报销。

出差补助标准2019年最新规定是什么

出差补助标准2019年最新规定是什么 用人单位在员工出差的时候会给一定的出差补助作为一项重要的员工福利,也是为了使员工更好地在出差期间进行工作的一种奖励,是属于企业的内控行为。那么出差补助标准2018年的最新规定是什么呢,用人单位是否应该必须在员工出差期间支付出差补助。 ▲一、企业出差补助标准2017年是多少? 公司的出差补助的基本标准是企业的内控行为,属于企业经营自主权,国家对此没有明确的规定,一般是公司参照中央机关国家机关和所在地地方政府的差旅费管理办法(比如:《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来制定本企业的出差补助标准与管理办法。 出差补助指的是单位员工因公出差享有的住宿费标准、市内交通费标准、伙食补贴(或误餐补贴)、以及因出差而享有的其他补助(如远离家人,公司给予一定补贴等)。企事业单位出差补助没有明文规定,一般视企业规模大小及公司意愿而定,补助金额参差不齐。一般分为两种情况,即分项目

如住宿标准是多少钱一天,市内交通是多少钱一天等,也有的单位实行包干制,即一天多少钱,不再承担住宿、市内交通费及餐饮费。但国家公务员出差补助一般都有明确标准,由于各地视经济条件不同标准也不尽相同。 1、城市间交通费: 城市间交通费是指省际、市际出差因搭乘火车、轮船、汽车、飞机等交通工具所产生的费用。 2、住宿费: 住宿费是指出差任运出差期间入住宾馆、饭店、招待所等产生的房租费用。 3、伙食补助费: 伙食补助费是指给予工作人员出差期间吃饭费用给予补助的费用。 4、市内交通费: 市内交通费是指出差人员在出差地市内坐公交、地铁、出租车等所产生的费用。 出差人员市内交通费补助标准一般为每人每天80元,或者出差人员乘坐由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提供交通工具的,应向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交纳相关费用。 ▲二、如何报销出差费用? 1、出差结束后提供相关报销手续,包括差审批单、机票、车票、住宿费发票等凭证。住宿费、机票支出等按规定

宜昌市级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

宜昌市级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市级党政机关国内差旅费管理,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完善公务活动管理制度,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湖北省省级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市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各人民团体(以下简称党政机关)。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差旅费是党政机关工作人员离开城区开展公务活动所必需的费用,差旅费开支范围包括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城区指西陵区、伍家岗区、点军区、宜昌高新区(含白洋园区)、猇亭区、夷陵区小溪塔。 第四条党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公务出差审批制度,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格差旅费预算管理,控制差旅费规模。出差必须按规定报经单位有关领导批准,如实填写《宜昌市级党政机关国内公务差旅审批单》(见附件1),具体包括出差人员姓名、职务、出差事由、地点、预计天数等。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严禁异地部门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

第五条市财政部门按照分地区、分级次、分项目的原则制定差旅费标准,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物价及消费水平变动情况适时调整,报市委、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二章城市间交通费 第六条城市间交通费是指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因公离开城区出差发生的城市间的交通费用。 第七条出差人员应当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出差人员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见下表:

省部级及相当职务的人员出差,因工作需要,随行一人可乘坐同等级交通工具。 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 第八条到出差目的地有多种交通工具可选择时,出差人员在不影响公务、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应当选乘相对经济便捷的交通工具。 第九条乘坐飞机的,往返机场的专线客车费用、民航发展基金、燃油附加费凭据报销。 第十条乘坐飞机、火车、轮船等交通工具的,每人次可以购买交通意外保险一份。所在单位统一购买意外保险的不再重复购买。 第十一条乘坐火车,从当日晚8时至次日晨7时乘车6小时以上的,或连续乘车超过12小时的,可购同席卧铺票。符合规定而未购买卧铺票的,按实际乘坐的硬座票价的80%给予补助。可以乘坐软卧而改乘硬卧的,不再给予补助。 第三章住宿费 第十二条住宿费是指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入住宾

驻外业务人员管理行为规范

驻外业务人员管理行为规范 为规范销售行为,防范市场风险,充分提高业务人员工作学习能力,发挥销售的龙头带动作用,龙的家电销售有限公司特制定以下业务人员行为规范指南,作为实现公司年度经营目标的制度保障和销售工作开展的指导性文件。本指南体现了龙的价值观的基本要求,职员必须签名确认对本指南熟知遵守。 适用范围:本管理规定适用XX销售有限公司全体驻外办事处推广助理及以上人员。 岗位管理要求: 一、出勤 1、驻外人员必须按公司管理制度进行考勤,事假、病假一律先申请再执行,否则按旷工计算。业务员每到一个区域,必须用当地固定电话向营销中心负责人/区域总监汇报,凡不打电话的,本次车票不予报销。 2、为方便各种紧急事件处理,业务人员尽量保持24小时通讯的畅通。电话号码原则上不得变更,如确实需变更必须第一时间通知公司行政部。必须随时注意手机使用状态,如打电话三次不开机扣20元,累计三次不开机当月电话费不予报销,(如出现暂时无法接通,一般不能超过2个小时)。特殊情况需要向公司提前声明,给公司造成较大损失的,公司将追究责任。 3、营销中心负责人/区域总监需在每月10日将本月出差计划书面报经营办。实际出差与计划出差要一致,如有临时调整,需提前通知。在出差期间与总部保持业务沟通,总部随时进行抽查,如有弄虚作假发生,处以100元/次罚款。连续三次,扣除50%的费用。 二、职业素质要求 1、业务员应以谦恭的态度和客户接触,并注意服装仪容整洁大方,不得无故接受客户的招待,不得在工作时间喝酒,不得向代理商借钱、借物。对于公司各项销售计划,行销策略,产品价格及政策等严守商业秘密,不得泄漏于他人。办事处经理如有重要(政策)承诺给代理商时,必须提前申请,经区域总监通过,并经营办同意后方可答应客户。不可随意承诺客户,以免对公司和个人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否则,对情节严重的,公司将追究责任。 2、市场销售遇到困难的时候,要有一颗诚挚的心,百折不挠的心,勇于面对现实,经常与公司保持沟通,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法。 3、除本职日常业务外,未经公司授权或批准,职员严禁下列活动: A、以公司名义进行考察、谈判、签约、招投标、竞拍等; B、以公司名义提供担保、证明、对新闻媒介发表意见或消息; C、代表公司出席公开活动; D、职员超出公司授权范围或业务指引的要求,对客户和业务关联单位做出书面或做出口头承诺。在 公司内部,职员应实事求是地对工作做出承诺,并努力兑现。 三、执行、主动

山东省财政厅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

第三章住宿费 第十条住宿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入住宾馆(包括饭店、招待所,下同)发生的房租费用。 第十一条省内出差按照山东省省直机关省内差旅住宿费限额标准执 行(见附件1)。 省外出差按照山东省省直机关省外差旅住宿费限额标准执行(见附件2)。 对于住宿价格季节变化明显的城市,住宿费限额标准在旺季可以适当上浮一定比例,按照省财政厅另行发布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出差人员应当在职务级别对应的住宿费标准限额内,按规定住单间或者标准间,并选择安全、经济、便捷的宾馆住宿。 第四章伙食补助费 第十三条伙食补助费是指对工作人员在因公出差期间给予的伙食补 助费用。 第十四条伙食补助费按照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省内出差每人每天100元包干使用。 省外出差按照山东省省直机关省外差旅伙食补助费标准包干使用(见附件2)。 第十五条出差人员应当自行用餐。凡由接待单位统一安排用餐的,应当向接待单位交纳伙食费,并要求接待单位收取人出具收取证明。 第五章市内交通费 第十六条市内交通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发生的市内交通费用。 第十七条市内交通费按照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每人每天80 元包干使用。 第十八条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或者其他单位提供交通工具的,应当向接待单位或者其他单位交纳相关费用,并要求接待单位或者其他单位收取人出具收取证明。 第六章审批与报销 第十九条厅机关人员出差前,必须按规定填写《出差审批单》逐级审签。处室(单位)人员出差,报所在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审签;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出差,报厅分管负责同志审签;厅领导班子成员出差,报厅主要负责同志审签。 第二十条出差人员应当严格按规定开支差旅费,费用由厅机关承担,不得向下级单位、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转嫁。 未按规定开支差旅费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 第二十一条出差人员出差结束后应当及时办理报销手续。差旅费报销时应附《出差审批单》及会议、培训、调研等通知,提供机票、车票、住宿费发票等凭证,并填制《差旅费报销单》,由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经厅机关财务负责人审核后报销。 住宿费、机票、车票支出等按规定用公务卡结算。 第二十二条厅办公室应当严格按规定审核差旅费开支。批准人和出差人员对发生差旅费的真实性负责。 城市间交通费按照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凭据报销,订票费、签转或退票费、交通意外保险费凭据报销。

出差补助标准

出差管理制度 为了适应市场经济变化及公司运营要求,保证出差人员工作与生活的需要,规范差旅费管理,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二、差旅费开支范围主要包括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及津贴等。 三、交通费、住宿费凭据报销。伙食补助费、津贴实行定额包干。 四、员工因公出差,应事先填写《出差计划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或总经理批准。如因事情紧急而未能及时填表,须事先由部门负责人口头报告,等返回公司后,应立即补办手续,具体操作程序如下: 1、填写《出差计划申请单》,注明预计出差时间、到达地点,报行政办公室办理相关报批事宜。 2、出差人员可根据报批后的《申请单》填写《借款单》,按《借款规定》报批后,向财务部预支差旅费。 3、出差人返回后七日内应按《报销规定》办理报销手续,并注明实际出差日期、起讫地点、工作内容、报销项目、金额等。 五、出差人员按照标准乘坐交通工具,凭据报销交通费。乘坐交通工具的标准见下表: 六、出差人员夜间乘坐交通工具达6小时以上或连续乘坐超过10小时的可选择相应等级的交通工具。 七、出差人员乘坐飞机、火车软卧、动车组从严控制。未达到级别,因出差路途较远或出差任务紧急的,事前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乘坐。凡事前未经批准自行改变交通工具而产生的费用,差额部分由本人承担。

八、自带汽车出差不享受相应的市内交通费。 九、住宿费标准见下表(单位:元/天) 十、随领导出差,可根据情况参照领导的住宿标准。 十一、特殊情况需超出标准,必须经相关领导同意,否则超额部分自行承担。 十二、出差期间根据出差性质,给予一定的伙食补助,见下表(单位:元/天): 1、出差时间不足一天按以上标准补助误餐费。连续出差首日12:00前按一天计;回程日18:00后按一天计。 2、外出参加会议或学习培训期间的食宿费用由会议主办方支付的,不报销伙食补助,只报在路途期间的伙食补助费。

业务人员管理与考核办法

业务人员管理与考核办法 (试行) 为有效促进公司业务健康有序的发展,确保公司与个人的相关权益,在充分征求意见和反复论证的基础上,特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 本办法是公司对业务人员和业务运营的基本管理条例,经公司总经理审核批准试行。公司各项业务与相关人员的考核与奖惩均按本办法执行。 (二)业务人员招聘、录用、晋升、解聘与基本工资 1、招聘:由市场部提交用人计划,报经总经理批准后,人力资源部按公司规定与市场部协作进行。 2、录用:市场部根据实际需要与招聘结果会同行政人事部提出录用意见,报总经理审批后办理录用入职手续。 3、晋升:市场部根据业务人员实际工作表现通过行政人事部向总经理提交晋升意见,公司进行统一考察予以认可后,按公司人事规定办理晋升。 4、解聘:市场部根据业务人员实际工作表现考核办理,对于业绩停滞不前或责任心等问题影响业务进度的、损害公司利益的、违反公司相关规定的、违法违纪的人员可直接解聘。对于因业务结构或其他原因认为不适合继续从事业务工作的,通过行政人事部向总经理提交解聘意见,公司统一考察予以认可后,按公司人事规定办理解聘。 5、基本工资:按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三)业务人员日常工作管理与考核: 1、市场部按照本办法相关规定直接对业务人员进行管理。公司委派专人进行监督和考核。 2、根据工作实际需要,经市场部经理书面批准,业务人员可以坐班开展工作,但每天上午9时00分以前必须通过相关方式向市场部经理汇报当日行程安排,每天下午17时前返回公司向主管汇报当日工作结果,并征求下一步工作意见。 3、公司每周一、周三上午和周五下午召开工作例会,业务人员必须按时参加。 4、业务人员必须按时按规定填写上交《业务日报表》以及公司要求的其他文件资料。 5、业务人员必须向市场部提供相关资料,协助专门人员建立公司客户档案。 6、业务人员必须遵守公司关于保密办法的各项规定。 7、业务人员确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时报到、参加会议以及填报上交各种报表资料的,必须事先或事后18小时以内向主管说明情况。无故不能完成日常要求工作的,违规一次予以警告;连续违规三次或当月非连续累积违规5次予以通报批评并扣罚当月10%的基本工资;连续违规5次或当月非连续违规8次予以解聘并扣罚当月50%的基本工资。 8、业务人员有义务遵守公司的其他规定和相关工作安排。 (四)《》业务考核与奖惩办法:

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省级

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省级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专项扶持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的通知 【法规类别】招工与就业 【发文字号】鲁财社[2016]41号 【发布部门】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日期】2016.09.13 【实施日期】2016.10.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省级大学生创业引领计 划专项扶持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鲁财社[2016]41号) 各市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财政直接管理县(市)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为推动深入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进一步加强省级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专项扶持资金管理,充分发挥专项资金使用效益,现将《山东省省级大学生创业引领专项扶持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6年9月13日 山东省省级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 专项扶持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省级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专项扶持资金管理,切实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和我省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的有关政策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省级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专项扶持资金(以下简称“省级专项资金”)是省级财政预算安排,用于引导、带动全省普通高校在校大学生、毕业5年期内的高校毕业生和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以下并称大学生)开展创业实践的专项资金。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参照高校毕业生属地享受相关创业扶持政策。 第三条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根据全省年度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的工作目标、发展需求等情况,经评审论证、综合评估,编制省级专项资金预算。 第四条省级专项资金通过“以奖代补”方式,按因素法对大学生创业工作成效显著的市、省财政直接管理县(市)(

出差制度及补助标准细则

出差制度及补助标准细 则 公司内部编号:(GOOD-TMMT-MMUT-UUPTY-UUYY-DTTI-

出差制度及补助标准细则 目的:为了加强公司的出差管理和费用支出,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 合理使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现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员工出差依下列程序办理: (一)出差前,当事人部门应填写"出差申请单"(见附表-1)写明出差事由、人数、地点、天数。出差期限由派遣负责人视情况需要事前予以核定天数。 (二)出差人凭核准的"出差申请单"可向财务部暂支相当数额的旅差费,原则是前账不清,后账不借;未向财务暂支费用的,返回后3日内报。 第二条出差审核权限: (一)当日往返的市内出差由部门经理核准。 (二)国内出差:三日内(含三日)和部门经理以上人员出差的由行政部备案后报总经理批准。 (三)国外出差一律由总经理批准。 第三条出差不得报销加班费。但节假日出差酌情予以计薪,但要写明原因。报总部批准后报行政备案。 第四条出差途中除因病或遇意外灾害,或因工作实际需要延误回程的应及时与相关领导或总部电话联系,除请示批准的延时外,不得因私事或借故延长出差时间,否则除不予报销旅差费额外部分外,依情节轻重作出处理。 第五条出差费用补助标准: 1.补助标准 (1)出差补助分为住宿补助和其它补助(含餐费及市内交通费)。 (2)住宿补助按地区划分为三类。 一类地区,指各省会、直辖市、经济特区等,250元/天; 二类地区,指全国大中城市、经济较发达地区,200元/天; 三类地区,指中小城市及县级乡镇地区,150元/天。 住宿补助按实际住宿天数核发。 其它补助为元/天,按照出差自然天数核发。

出差制度及补助标准细则

出差制度及补助标准细则 目的:为了加强公司的出差管理和费用支出,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 合理使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现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第一条员工出差依下列程序办理: (一)出差前,当事人部门应填写"出差申请单"(见附表-1)写明出差事由、人数、地点、天数。出差期限由派遣负责人视情况需要事前予以核定天数。 (二)出差人凭核准的"出差申请单"可向财务部暂支相当数额的旅差费,原则是前账不清,后账不借;未向财务暂支费用的,返回后3日内报。 第二条出差审核权限: (一)当日往返的市内出差由部门经理核准。 (二)国内出差:三日内(含三日)和部门经理以上人员出差的由行政部备案后报总经理批准。 (三)国外出差一律由总经理批准。 第三条出差不得报销加班费。但节假日出差酌情予以计薪,但要写明原因。报总部批准后报行政备案。 第四条出差途中除因病或遇意外灾害,或因工作实际需要延误回程的应及时与相关领导或总部电话联系,除请示批准的延时外,不得因私事或借故延长出差时间,否则除不予报销旅差费额外部分外,依情节轻重作出处理。 第五条出差费用补助标准: 1.补助标准 (1)出差补助分为住宿补助和其它补助(含餐费及市内交通费)。 (2)住宿补助按地区划分为三类。 一类地区,指各省会、直辖市、经济特区等,250元/天; 二类地区,指全国大中城市、经济较发达地区,200元/天; 三类地区,指中小城市及县级乡镇地区,150元/天。 住宿补助按实际住宿天数核发。 其它补助为元/天,按照出差自然天数核发。

2. 交通:飞机、火车、长途汽车 3. 公司出差人员按规定乘坐车、船、飞机,凭车、船、机票等相应票据据实报销;员工报销住宿费用均必须提供明细帐单和正式发票,否则不予报销。 4、其它报销:公关费、招待应酬等费用经总经理审批执行的,可实报实销,涉及接待费,应在费用报告中注明被执行的各人及接待目的。 5、下列费用不得报销: (1)健身娱乐美容费用 (2)酒店内的任何购物费用和房间小酒吧的费用 (3)差地商场等地方发生的任何私人购物费用 (4)公司指定审批人认为不得报销的相关费用 6、住宿补助、交通补助,如际情况,需要调增的,需先向总经理报备,同意后方可适当增办。 第六条费用报销程序: 所有报销单据报销有效期为3日。当天出差的费用3日内必须交至财务部审核;短期出差人员应在回公司后三个工作日内办理报销事宜,根据差旅费用标准填写《费用报销单》。报销单应填写规范,报销时报销单上应注明所办每一单的事由、目的地、人数、用途和原始单据张数,并附原始单据和发票。经部门主管审核签字后,交财务部审核签字,总经理审批。财务部负责对所有报销凭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合理性的复核。

(完整版)关于私有车辆用于公务出差的暂行管理规定

华夏人寿青岛中心支公司 关于私有车辆用于公务出差的暂行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提高日常办公效率,同时加强出差费用报销的管理,有效控制办公成本,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原则上不提倡私车公用,各条线、部门如因特殊事项或紧急情况,公司无法派车,确实须私车公用的,按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中心支公司各部门及营销服务部私有车辆用于公务出差的管理。 第四条本规定所称私有车辆用于公务出差,是指符合一定条件的人员报经总经理批准的驾驶其私有车辆用于公务出差。 第二章条件及审批程序 第五条具备驾驶资格且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申请: 一、公司各部门负责人、营服负责人或担任特殊职务人员; 二、确因公务出差所需使用车辆,但不能满足需要的。 以上人员中,不包括已实行车辆费用补贴的总经理室成员。 第六条私有车辆用于公务出差前,必须填写《私车公用审批表》,经部

门负责人审核后,报人事行政部、总经理室审批。 第三章费用报销规定 第七条按规定程序报经批准者,凭过路过桥费和油费发票报销合理费用。 过路过桥费按往返公司与出差地点之间最近路途内发生的费用核报;燃油费按往返公司与出差地之间最近路程及核定的油耗报销。百公里油耗分为两个标准: (1)排量1.6L 以上的车辆:6月-9 月份油耗为15 升/百公里,10 月-5 月份油耗为13 升/ 百公里; (2)排量1.6L 以下的车辆:6月-9 月份油耗为13 升/百公里;10 月-5 月油耗为11 升/ 百公里; 不再报销其往返公司与出差地相关的火车票、公共汽车票、出租车票或公交车票等。 第八条报销时,需提供经审核签批的《私车公用审批表》,填写《费用报销单》并附《出差私车公用费用详单》(经人事行政部审核)及相应发票后按流程进行报销处理。 第四章其他第九条私有车辆办理一切规费及任意保险所需支出由车主自负。 第十条私有车辆用于公务出差而发生的交通责任事故、违章行驶等,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与交通事故、违章行驶相关的一切费用(如事故处理费、车辆维修费、罚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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