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公司干部交流管理办法(最新范本)

XXX公司干部交流管理办法(最新范本)
XXX公司干部交流管理办法(最新范本)

XXX公司干部交流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推进干部交流工作,进一步优化领导班子结构,提高领导干部的素质和能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促进XXXXX 公司(下称“公司”)全面发展,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公司本部和公司下属正常经营的企业,交流岗位重点是企业班子成员、组织人事、财务、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负责人。

第三条干部交流原则:

(一)服从、服务于公司战略发展的原则;

(二)培养干部与工作需要相结合的原则;

(三)组织安排与个人自愿相结合的原则;

(四)干部交流与干部回避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章交流对象

第四条交流对象主要是下列人员:

(一)因工作需要交流的;

(二)需要通过交流锻炼提高领导能力的;

(三)在一个企业或者部门工作时间较长的;

(四)按照规定需要回避的;

(五)其他原因需要交流的。

第五条干部交流的条件

(一)职业素质好,工作作风硬,能认真贯彻执行集团公司的方针、政策,遵守公司纪律。

(二)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业务工作能力。

(三)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能够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素质。

(四)担任人事、财务、审计、纪检监察、党建、经营等管理岗位三年以上的相关人员。

(五)在重要项目、生产运营期间,取得较突出工作业绩的相关人员。

(六)缺少基层工作经验或岗位经历单一的相关人员。

(七)按有关规定需要回避的。

第六条在同一企业同一职位上任职满10年的,必须交流。在同一企业党政领导班子中担任同一层次领导职务满10年的,应当交流。对年轻干部应该有计划地交流轮岗培养。

第七条在同一企业的组织人事、财务、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负责人任职满10年的,必须交流。

第八条干部任职回避交流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交流或者暂缓交流:(一)离最高任职年龄不满5年的;

(二)因健康原因不宜交流的;

(三)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四)其他原因不适合交流的。

第三章交流范围和方式

第十条干部交流的范围:

(一)公司本部各部门之间;

(二)公司本部与下属企业之间;

(三)下属各企业之间;

(四)企业内部岗位或部门之间。

第十一条干部交流的方式:

(一)调任交流:指在公司本部或各企业间进行横向或纵向调配任用的交流。

(二)挂职交流:指在公司本部或各企业进行挂职锻炼的交流;

(三)轮岗交流:指在公司本部或各企业进行职位轮换的交流。

第四章组织实施

第十二条干部交流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组织实施。根据工作需要,上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也可直接组织实施。

第十三条干部交流工作一般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组织(人事)部门拟定交流方案,提出交流人选;

(二)征求干部调出、调入单位意见;

(三)党委(党组)集体讨论决定;

(四)党委(党组)或者组织(人事)部门与交流干部谈话,听取本人意见,做好思想工作;

(五)组织(人事)部门办理调动手续。

第十四条干部交流应突出重点,增强计划性、针对性,注意与领导班子换届调整相结合。企业党政正职领导成员未任满一届的一般不交流,同一企业党政正职领导成员一般不同时交流;领导班子一次性交流一般不超过班子成员的三分之一;需按法定程序选举或者任免的干部,交流时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办理。按规定需作离任审计的,应当进行审计。

第五章交流工作纪律

第十五条干部交流必须严格执行下列纪律:

(一)任何企业必须执行上级党委(党组)关于干部交流的决定,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执行。

(二)各级党委(党组织)必须严格执行干部交流程序,集体研究决定交流对象,不得借干部交流突击提拔干部。任何人不得借干部交流对干部进行打击报复。

(三)干部应当服从组织的交流决定。接到交流通知后,须尽快办理工作交接手续,在限定的时间内报到。跨企业交流的,应当同时迁转劳动合同关系和党的组织关系。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组织安排的,就地免职或者降职使用。

(四)调出单位应尽快向调入单位转递干部档案,提供真实情况和材料,不得弄虚作假。调入单位应当认真审核有关材料。

(五)干部调离时,不得违反规定随调工作人员,不准随带公共物品;干部调离后,不得干预原单位的工作。

第十六条实行干部交流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纪律或者执行纪律不严格的,应当严肃批评教育;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主要责任人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七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干部交流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受理有关举报、申诉,制止、纠正违反本规定的行为,对有关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或者建议。

第六章保障措施

第十八条建立健全干部交流激励机制。坚持交流与培养使用相结合,采取有利于干部健康成长的政策措施,鼓励干部到困难企业、复杂环境、重点建设工程经受锻炼,建功立业。

第十九条党委(党组织)及其组织(人事)部门应关心爱护交流轮岗干部,妥善安排其工作、生活,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干部调入、调出企业应当相互配合,帮助交流轮岗干部解决困难和问题,解除其后顾之忧,使其尽快适应岗位工作。

第二十条干部交流轮岗期间的表现作为选拔任用、岗位晋升的参考依据。

第二十一条交流干部在交流期间享受交流所在单位同级干部的一切待遇。工资、奖金、各类保险及相关福利待遇等,由交流所在单位负责,享受交流所在单位同级干部的工资、奖金、各类保险和相关福利和待遇。

第二十二条党委(党组织)及其组织(人事)部门应当跟踪了解交流干部的思想、工作情况,加强教育、管理和监督。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各企业内部交流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办法。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由公司党委工作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XXX公司干部交流管理办法(最新范本)

XXX公司干部交流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推进干部交流工作,进一步优化领导班子结构,提高领导干部的素质和能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促进XXXXX 公司(下称“公司”)全面发展,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公司本部和公司下属正常经营的企业,交流岗位重点是企业班子成员、组织人事、财务、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负责人。 第三条干部交流原则: (一)服从、服务于公司战略发展的原则; (二)培养干部与工作需要相结合的原则; (三)组织安排与个人自愿相结合的原则; (四)干部交流与干部回避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章交流对象 第四条交流对象主要是下列人员: (一)因工作需要交流的; (二)需要通过交流锻炼提高领导能力的; (三)在一个企业或者部门工作时间较长的; (四)按照规定需要回避的; (五)其他原因需要交流的。

第五条干部交流的条件 (一)职业素质好,工作作风硬,能认真贯彻执行集团公司的方针、政策,遵守公司纪律。 (二)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业务工作能力。 (三)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能够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素质。 (四)担任人事、财务、审计、纪检监察、党建、经营等管理岗位三年以上的相关人员。 (五)在重要项目、生产运营期间,取得较突出工作业绩的相关人员。 (六)缺少基层工作经验或岗位经历单一的相关人员。 (七)按有关规定需要回避的。 第六条在同一企业同一职位上任职满10年的,必须交流。在同一企业党政领导班子中担任同一层次领导职务满10年的,应当交流。对年轻干部应该有计划地交流轮岗培养。 第七条在同一企业的组织人事、财务、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负责人任职满10年的,必须交流。 第八条干部任职回避交流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交流或者暂缓交流:(一)离最高任职年龄不满5年的; (二)因健康原因不宜交流的; (三)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完整)某某公司用章及合同管理制度

**公司用章及合同管理制度 第1章总则 第1条为明确公司合同审批权限,规范公司合同订立行为,加强对合同使用、制度的监督,防范和降低因合同的签订给公司带来的风险,规范公司合同制定行为,加强对公司印章的管理,规范公司印章的使用及保管,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规范公司合同的拟定、审批及签章工作,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关规定,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第3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类格式合同、部门合同文本的制定,以及对业务经办人员与合同对方拟定的合同的会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合同专用章、公章、法人章、财务专用章的使用、保管等。 第4条本制度所称会审,指合同在拟稿以后、正式生效之前,由合同关键条款涉及的其他专业部门(如技术、财务、审计等相关部门)会同公司行政人事部对合同文本进行审核。 第5条为监督合同的有效履行,及早发现违约情况,避免或减少因违约或纠纷给公司带来的损失,保障本公司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公司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6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合同违约及纠纷情况的处理。 第2章合同授权与审批 第9条本制度所称合同指公司与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的合同或协议。 第10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的书面合同审批,包括冠以合同、合约、协议、契约、意向书等名称的规范性文件的审批。 第11条本制度中所称部门指代表公司洽谈、签订合同的各业务、职能部门。 第12条本制度中所称业务经办人是合同谈判、签订及履行的第一责任人,并有责任保证合同最终文本与经各级审批后的合同文本在条款内容上的一致性。 第13条合同的主体 1.订立合同的主体必须是公司,其他部门不得以部门名义擅自签订合同; 2.订立合同前,应当针对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资信能力、履约能力进行调查,不得与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签订合同,也不得与法人单位签订与该单位履约能力明显不相符的合同; 3.公司一般不与自然人签订合同,确有必要签订合同,应经公司总经理同意。 第14条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紧急情况经公司总经理临时授权时达成的口头协议,事后应补办书面形式的合同文本。 第15条合同对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规定必须明确、具体、文字表达要清楚、准确。合同内容应注意的主要问题是: 1.部首部分,注意写明供需双方的全称、联系方式和法定办公地点; 2.正文部分,注意:标的物品名称应具体写明牌号、商标、生产厂家、型号、规格、等级、花色、是否成套产品等;技术质量要求要明确、具体;数量要明确计量单位、计量方法、正负尾差、合理称差及自然损耗率等;运输方式及运费负责应具体明确;交(提)货期限、地点及验收方法应明确;价金必须执行现行的国家定价或国家指导价、市场调节价;违约责任有法定违约金的按规定写明,法律没规定或规定不具体的,应具体写明约定的违约金数额、比例及计算方法;合同终止条件;专用合同约定的其他必要条款; 3.签订合同,除合同履行地在我主所在地外,签约时应力争协议合同由我方所在区、县

对敏感岗位人员轮岗交流暂行办法

关于下发《敏感岗位人员岗位交流管理暂行办法》的 通知 各直属单位、机关各部门: 现将《敏感岗位人员岗位交流管理暂行办法》下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公司 2014年5月29日

敏感岗位人员岗位交流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敏感岗位人员队伍建设,优化结构,提高素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健全和完善岗位交流工作机制,适应公司快速改革发展的需要,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公司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敏感岗位人员是指在敏感岗位履行对公司人、财、物管理职责,具有决策权、审核权、执行权或具有物资采购、产品销售、资金管理、二次资源回收等业务的管理职能或业务处置权或容易发生违规违纪或违法犯罪行为的人员。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敏感岗位人员岗位交流的管理。 第二章管理职责和权限分工 第四条敏感岗位的认定分级。 (一)敏感岗位的认定。敏感岗位主要是指岗位职责涉及人事、财务、物资、设备、供应、销售、招投标、工程、取样、检验、化验等重要领域的关键环节,岗位工作及作业面临较高廉洁风险的岗位,岗位人员工作质量对公司效益、形象及发展有较大影响的岗位;能够对外履行签订合同的岗位、具有管理职能的岗位都是敏感岗位敏感岗位。 (二)敏感岗位的分级。依据岗位职权性质与覆盖范围、裁量自由权大小、风险程度和腐败危害等因素,敏感岗位可划分为A、B、C三个级别,其中A级敏感岗位廉洁风险最高,C级敏感岗位廉洁风险最低。A级敏感岗位范畴:具有人、财、物管理的决策权、审核权、执行权或易发生违纪或违法犯罪行为的岗位。B级敏感岗位范畴:具有物资采购、招投标、产品销售、商情信息、客户服务、资金管理、工程建设、设备材料计划、二次资源回收等业务处置权或易发生较大违纪行为的岗位。C级敏感岗位范畴:具有物资采购、产品销售等业务职能或易发生一般性违纪行为的岗位(包括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计量、审核、取样、验质、仓储保管等操作性岗位)。 敏感岗位的认定由单位根据敏感岗位等级评定标准,按照责权力清晰、流程优化、管

干部工作经验交流会 总结

山西农业大学信息学院 农业与生命科学系学生会 活 动 总 结 活动名称:班干部经验交流会 部门名称:科技部 活动时间:2011年11月13日

干部工作经验交流会 为了促进各系学生会干部及各部门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更好的发挥先进作用,树立学生干部的良好形象,促进工作有效开展,农科系学生会于2011年11月15日举办了第一届学生干部工作经验交流会,经参加此次交流会的有大一大二各班学生干部代表、学生会全体学生干部,同时特邀院学生会副主席张翰同学出席。 会议由系学生会主席梁亮宇主持。依次由院学生会副主席,系学生会副主席,辅导员和各班优秀学生干部代表分别发言。首先,他们肯定了这一学年各部门所取得成绩,其次希望接下来开展学生工作,能像组织部一样把握格局、及时调整战略,像秘书处一样从大处想问题、从小处着手,像办公室一样规范制度、提高效率,像实践外联部一样勤勤恳恳,像体育部一样兼收并蓄、用人所长,像学生权益中心一样为同学尽心服务、灵活应变,像宣传部一样对工作大胆探索和创新,学生干部要有大局意识,积极服从组织安排,努力学习,争做楷模,甘于奉献,吃苦在前,众志成城,精诚团结,希望我们农科系是鹰一样的团队,雁一样的个人。铿锵有力的讲话幽默诙谐的言语,生动的精彩演讲不时引起台下学生的阵阵掌声,简短而凝练的话语寄托着四位代表对每一位干部的殷切希望。 最后,由梁主席结束本次会议、本着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宗旨,想同学之所想,急同学之所急,强化服务意识,拓展服务领域,完善服务手段,致力于校园文明之风的形成,提高校园生活质量。真正成为“同学之家、师生之桥、干部之校”。此次经验交流会的顺利

开展,使学生干部对今后的工作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及更准确的定位。学生干部作为学院凝聚的核心力量,促进了我系团总支学生干部的团结协作与激情奋进。忆过去,我们踌躇满志;展未来,我们满怀信心。让我们共同期盼,我们会用百倍的努力回报老师及同学对我们的期望。 农科系学生会科技部 2011年11月15日

交流人员管理办法

交流人员管理办法

丹江口市教育局文件 丹教[2010]7号 市教育局关于印发 《丹江口市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城乡挂职交流人员 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教育发展协作区,城区中小学: 为加强城乡挂职交流人员的管理考核,促进干部教师队伍建设,推进我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现将《丹江口市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城乡挂职交流人员管理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丹江口市教育局 二〇一〇年二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印发城乡挂职交流考核办法通知 抄送:省教育厅办公室,十堰市教育局,市委办、市政府办、市委政府机关工委。 丹江口市教育局办公室2010年2月22日印发

共印10份丹江口市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城乡挂职交流人员 管理考核办法 为加强全市教师队伍建设,促进城乡优质教育师资共享,逐步实现城乡教育协调均衡发展,构建和谐、公平教育。根据《丹江口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有效开发和利用全市优质教育资源,通过建立教师交流制度,大力提高全市农村学校教师、干部队伍素质,逐步实现城乡教育一体化,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 二、挂职交流对象 挂职对象主要是中小学中层以上干部;交流对象主要是学校优秀年轻教师、农村学校短缺学科教师等。 三、挂职交流办法 1、建立城乡学校中层以上干部交流任职制度。 市教育局每年从城区学校选派一批优秀中层以上干部到 农村学校挂职锻炼;同时从农村学校选派一批优秀年轻干部到城区学校挂职锻炼。 2、建立教育干部外出挂职锻炼制度。 市教育局将从中小学干部中选派一批优秀人员到发达地区学校挂职锻炼,学习先进的教育教学管理经验。 3、建立城区学校教师定期下乡支教制度。

XXXX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XXXXX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合同管理机构、人员及其职责 第三章合同的签署 第四章合同的履行 第五章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第六章合同纠纷的处理 第七章合同档案的保管 第八章合同管理信息化 第九章检查与考核 第十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公司的合同管理工作,预防和及时解决合同纠纷,有效控制和防范法律风险,提高公司依法治企的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结合公司施工生产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合同,是指公司在施工生产活动中,以公司名义与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之间签订的各类合同或协议,包括经济合同、技术合同、涉外合同、招标投标文件等。合同一律采用书面形式,即时清结者除外。 劳动合同管理另行制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合同管理,是指对公司及所属各单位、直属项目部、公司本部各部门(以下简称各部门)对外签订的合同进行审查、监督和管理。包括合同立项、合同谈判、合同起草、合同审查会签、合同

签署、合同履行、合同变更及解除、合同纠纷处理、合同归档、合同备案及其他与合同相关的事项进行全过程的管理,实行责任把关,最大程度防范和控制合同风险。 第二章合同管理机构、人员及职责 第四条合同管理实行公司分管领导主管、法律事务室统管、各部门分管、合同承办人专管的合同分级管理制度。 法律事务室为公司合同归口管理机构,合同承办部门、财务部门、审计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按各自职责管理合同,并建立健全相关机制。 第五条公司法律事务室履行以下管理职责: (一)贯彻实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普及合同管理法律知识,建立和健全合同管理制度; (二)参与公司重大合同的可行性研究、谈判工作; (三)负责对合同的合法性、严密性和可行性进行审查; (四)监督、检查合同履行情况,及时发现并协助有关部门解决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五)审查制作授权委托书; (六)协助合同争议的解决; (七)负责(或协助有关部门)制订、修改、发布并指导适用合同示范文本; (八)组织对合同管理人员及合同承办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和考核; (九)建立健全合同台帐管理,对合同文本(包括协议书、有关电报、图表、信函等)进行登记、备案和汇总统计; (十)负责同XXXXXX公司合同管理部门进行业务联系;

干部队伍建设经验交流材料

干部队伍建设经验交流材料 XX公司干部队伍建设经验交流材料 为适应国家电网公司“两个转变”带来的管理变革,安徽固镇XX公司党委理清工作思路,抓住干部管理这个关键环节,推出一系列改革举措,在“配、管、育、评”四点发力,营造出干部队伍想干事、敢干事、会干事、善共事、不出事的良好氛围,达到了以点带面,推动全局的预期效果。 配——竞争与择优双剑合璧 强化干部管理的前提是配好干部。在干部选拔配备中,应始终坚持把服务发展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首要任务,坚持为发展选用干部,在发展中选用干部,选用发展型干部;坚持用好的作风选人,选作风好的人。要特别注重在差额比较、公开竞争中,考察、识别、使用和淘汰一批干部,从而提高选人用人的质量。 固镇XX公司中层干部换届调整。在此之前,由于劳动定员的限制,公司部分员工被分流到多经企业和乡镇XX所工作。为了防止分流人员的回流,公司主业、多经、乡镇XX所三者之间的人员流动相对封闭。虽然早在即制定了《竞争上岗实施办法》,但仅在小范围实施,没有扩展到主业用工的关键岗位。经过多方调研,公司班子成员认为:引入竞争机制,实行竞争上岗是符合现代企业管理的用工选拔模式,既拓宽了选人视野,广开了进贤之路,又实现用制度制约权力,有效防止用人上的不正之风。经过周密的酝酿,公司党委对原有的选人用人制度进行了大刀阔斧的改革,主业用工的所有中层岗位及管理岗位一律面向全体员工实行“公开竞聘为主、直接调任为辅”的选拔机制。 为了最大限度地保证竞聘工作的公平公正性,公司在竞争上岗中,

坚持定性考评科学化、定量考评最大化的原则,根据竞聘岗位的不同特点,尽可能的将竟聘人员的基本条件、德才表现、政治素质、年龄、学历、专业对口情况、工作履历、技术等级、测试成绩等按照岗位特点分别量化为分值,以保证竟聘的科学性。在决定竞聘结果的最后一个环节中,还引入公示制和试用制。即:在一定范围内公布拟定人选,广泛听取意见,在一定期限内对各方面的看法和意见进行分析研究,符合“群众公认”后,再决定竞聘结果。试用制是对竞聘胜出人员开出一定的试用期,期满经民主测评和考核合格后方能正式任命。 经过大范围、多层次、有步骤的考核与调整,中层干部队伍更趋向于年轻化、专业化和知识化,一批专业能力强、工作责任强的年轻同志走上中层岗位;出台了退二线干部管理规定,既开辟了年轻干部上升的通道,又最大限度地发挥退居二线干部的管理经验;通过中层干部岗位交流,干部队伍综合阅历和综合素质得到进一步提高。 管——制度与廉政三位一体 如何管好干部是企业永恒的课题。电力企业要注重结合干部监督、经济责任审计、效能建设以及遵纪守法等事项,构建完整的干部监督体系,形成干部监督的强大合力。围绕国家电网公司“干事、干净”的廉政理念,固镇XX公司在相继出台了《中层干部管理办法(试行)》、《中层干部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中层领导干部问责暂行规定》等一系列约束性文件,按照教育是基础,制度是保证,监督是关键的思路,在廉洁从业工作中着力构筑“三道防线”。 加强教育,构筑一道“不想腐败”的防线。一是引导广大干部树立强烈的责任意识,培养对工作认真负责的态度,做到对工作、对同事既热情关心又积极监督,营造齐心协力、有错必纠、共同提高的健康氛围。二是开展“算帐”活动,即:算好政治账,算好经济帐,算好事业帐,算好名誉帐,算好亲情帐。从各个角度剖析贪污受贿分子

农村信用社干部交流管理办法

ⅩⅩ农村信用社干部交流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ⅩⅩ农村信用社干部队伍建设,提高ⅩⅩ农村信用社经营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各类风险,促进各级领导班子合理配置,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农村信用社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干部交流是指根据工作需要,通过调动、轮换、挂职等形式,有计划地对干部的工作岗位进行调整。干部交流工作由各级管理机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级负责。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ⅩⅩ农村信用社辖内的各级机构。 第二章干部交流的原则 第四条有利于贯彻执行党的干部政策,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党的统一领导,促进地区、部门之间的联系和发展。 第五条有利于各级领导班子整体结构的合理配置,使文化结构、年龄结构、专业特长、个性特征等方面达到最佳组合,充分发挥领导班子管理效能。 第六条有利于加快后备干部和青年干部的锻炼成长,尽快培养出一批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高、管理能力强的高素质领导干部。 第三章干部交流的对象和范围 第七条干部交流的对象 (一)新提拔的各级机构负责人,原则上应易地交流。 (二)在一个地方或部门工作时间较长的干部。 (三)按政策规定需要回避的干部。 (四)其他需要交流的干部。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进行交流: 1.处级干部年龄超过55岁,科级干部年龄超过50岁,可区别情况对其工作进行调整,一般不进行易地交流;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组织审查而尚未做出结论的; 3.因其他原因不宜交流的。 第八条干部交流的范围。省联社机关部门负责人、市农信办主任、副主任在ⅩⅩ范围内进行横向或纵向交流,县级联社理事长、主任、监事长、副主任

在所在市范围内进行横向交流,县级联社部门负责人和信用社主任、副主任在本县级联社范围内进行横向或纵向交流。 第四章干部交流的形式和时间 第九条根据工作需要,结合业务性质,干部交流的主要形式有以下五种:(一)调整性交流:为合理配置优化领导班子结构,结合年度考核,认真分析班子的实际情况,对年龄、专业特长、性格、能力、气质等方面搭配不合理的进行交流调整。 (二)培养性交流:对年轻干部,工作经历单一,缺乏基层经验,可依据干部自身的特点,有计划地进行交流,使其在不同岗位、不同环境中得到锻炼,丰富其阅历、知识和工作经验。 (三)岗位轮换性交流:一是行政岗位与业务岗位的轮换;二是重要岗位、重要部门之间的轮换。 (四)回避性交流:对任职需要回避的干部进行交流,以利于班子的廉政建设和干部的健康成长。 (五)提拔性交流:凡新提拔的干部,除业务性较强的部门外,原则上要交流任职,以利于其更好地开展工作。 第十条干部交流的时间。市农信办、县级联社、基层信用社正职在一地任期6年的,副职在一地任期4年的,一般应当进行交流;虽不满上述年限,但因工作需要或其他原因不宜在一地继续任职的,也可以进行交流。 第五章干部交流的组织实施 第十一条各级党委(党组)要把干部交流工作提到重要日程,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 (一)要正确处理稳定与交流的关系,把干部交流同干部能上能下、干部任职回避、干部任期制度等结合起来,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 (二)要充分考虑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考虑新老成员的交替与合作,无特殊情况,各级管理机构、各部门的一、二把手不能同时交流。 (三)要坚持原则,公道正派、顾全大局,搞“五湖四海”,反对和防止本位主义和狭隘的地域观念,为干部交流工作的顺利进行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四)要与干部考核有机结合起来,让年轻干部尽可能多地走上领导岗位。 第十二条干部交流工作整体上由各级管理机构的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工负责,组织实施。 (一)组织人事部门拟定干部交流方案,组织实施。处级干部交流由省联社党委集体讨论决定,省联社组织人事处负责实施;科级干部交流经各市农信办和省联社组织人事处研究并报省联社党委同意后,由省联社组织人事处负责实施;股级干部交流经各县级联社党委研究并在市农信办备案同意后,由县级联社

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司合同管理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司合同管理工作的 通知 公司各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合同管理工作,避免和减少因合同管理不当造成的不必要损失。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经公司研究决定对合同管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规定,本通知所称“合同”不仅包括以书面形式订立的合同,还包括与他人(含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发生的存在经济权利义务关系的所有行为。 二、公司所签订合同必须主体合格,标的合法,手续完备,条款齐全,意思表达真实,约定明确,文字清晰,语言规范,无矛盾条款,无空白条款。 三、凡单笔业务金额达二十万元(含)以上或有抵押担保的合同须经办人填写合同审批表,由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经公司行政办及财务部审核无异议后,报请法定代表人批准,方可加盖合同专用章。单笔业务金额在二十万元以下且无抵押担保的合同,由公司行政办及财务部对合同条款进行审核,无异议后方可加盖合同专用章。 四、公司行政办是合同管理的归口部门,印鉴管理工作实行

专人负责制,若出现印鉴管理人员不在岗的情况,则任何人不得私自取用印鉴,特殊情况须报请公司法定代表人批准。 五、如需借用公司合同专用章外出,经办人员须获取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定的《用章申请表》和书面授权书,并将拟签订的合同交由公司行政办复印留底后方可办理借用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在签订合同时,不得超越委托书的权限范围。如在合同签订过程中出现合同条款需要改动的情况,则须将改动后的合同相关材料先传真回公司,经公司法定代表人评审同意后,方可签字盖章。 六、合同签订后,经办人员上交合同如与已审核文本相符,相应审核资料按规定归档;如上交合同与已审核文本不符,则按公司规定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七、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对方所开具的发票须先由经办人员审核签字认可,交由财务部审核,并报法定代表人签字同意后方可付款。 八、变更或解除合同须依照合同的订立流程经业务部门、财务部门、行政办等相关职能部门和公司法定代表人审核通过方可办理。我方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双方的协议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按规定经审核后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合同变更后,合同编号不予改变。 九、公司严格执行谁签订的合同,谁负责追踪合同履行情况

关于对敏感岗位人员轮岗交流暂行办法

敏感岗位人员岗位交流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敏感岗位人才队伍建设,优化结构,提高素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健全和完善岗位交流工作机制,适应电厂快速改革发展的需要,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电厂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敏感岗位人员是指在敏感岗位履行对电厂对外合 作交易中被赋予一定考察选择、考核评判和资源分配职责,以及在电厂内部管理中被赋予管理职能具有决策权、审核权、执行权的非领导职位,主要包括出纳、物资采购、工程管理、招投标管理、煤场管理、采制样、化验等岗位。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敏感岗位人员岗位交流的管理。 第二章管理职责和权限分工 第四条敏感岗位的认定分级。 (一)敏感岗位的认定。敏感岗位主要是指岗位职责涉及出纳、物资采购、工程管理、招投标管理、煤场管理、采制样、化验等重要领域的关键环节,岗位工作及作业面临较高廉洁风险的岗位,岗位人员工作质量对电厂效益、形象及发展有较大影响的岗位。 敏感岗位的认定,按照责权力清晰、流程优化、管理规范的原则,结合风险预警及防控情况,对敏感岗位设置提出初步

意见,经电厂党委会认定,人力资源部备案。人力资源部对敏感岗位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工作条件的变化适时组织调整。第五条人力资源部负责具体实施敏感岗位人员的岗位交流。根据部门提出的岗位交流需求和建议进行调研分析,制定岗位交流方案,纳入电厂人 力资源调配计划,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报电厂研究审定后,分层分级进行实施和和落实。 第三章岗位交流的对象和程序 第六条岗位交流的对象是在敏感岗位工作的人员。有下列情形者,应予岗位交流。 (一)在同一部门敏感岗位从事工作3年以上的; (二)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在同一部门敏感岗位工作的。 (三)因工作需要、防范廉政风险,按定期或不定期对敏感岗位人员交流的。 第七条敏感岗位人员岗位交流应当有计划地在部门之间、单位内部进行。 敏感岗位人员岗位交流与年度考核和日常考核相结合,在年度考核和日常考核基础上进行规划、部署和实施。 第八条敏感岗位人员岗位交流由人力资源部门按照干部 人事管理权限负责实施。 第九条电厂管理的中层领导人员及助理的岗位交流,按照

干部交流管理办法

水电三局有限公司干部交流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干部综合素质,优化干部队伍结构,使干部交流工作科学化、制度化,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干部交流,是指公司对交流范围内的干部有目标、有计划地进行横向和纵向的定期调换岗位。干部交流分为短期交流和长期交流两种形式。 一、短期交流:时间为一年以内。特殊情况,根据工作需要,可适当调整交流期限。 二、长期交流:时间为一年以上。根据工作需要,可适时调整交流期限。 第三条开展干部交流,是培养、锻炼、选拔干部的一条重要途径,也是公司加强总部与二级单位之间、各二级单位之间的联系与合作的重要工作。 第四条干部交流的原则 一、服从、服务于公司战略发展的原则; 二、培养干部与工作需要相结合的原则; 三、公司安排与个人自愿相结合的原则; 四、工作推动与制度建设相结合的原则;

五、干部交流与干部回避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章干部交流的对象、条件和范围 第五条干部交流的对象 一、公司总部各部门、二级单位领导班子及各部门、项目领导班子及各部门的管理人员。 二、各级后备干部; 三、有专长的业务骨干。 四、其他经公司研究认为需要交流的人员。 第六条干部交流的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和工作作风,能认真贯彻执行公司的方针、政策; 二、有一定的业务工作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三、身体健康,能适应正常的工作压力; 四、连续两年考评结果为称职及以上; 五、距离退休年限五年以上。 第七条干部交流的范围 一、公司总部与二级单位或项目之间交流; 二、二级单位与二级单位或项目之间交流; 三、公司总部部门之间交流; 四、其他交流。

领导干部落实六个转变经验交流

领导干部落实六个转变经验交流 一、把“六个改变”作为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 增强党的在朝才能建立,必需建立一支高本质的干军队伍,特殊是“一把手”步队。我们充沛应用县委党校这个阵地,把“六个改变”作为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环绕“六个改变”确定培训题,凸起“六个改变”睁开进修评论,依照“六个改变”查验进修结果,深化展开教育经验,打通了干部思维深处的“堰塞湖”,使广阔干部进一步解放了思维,拓宽了视野,提拔了看问题、想工作、干任务的才能和程度。先后举行科级干部主体班、乡镇党委书记培训班、乡镇长培训班、人才主干班、进修理论科学开展观主干班、乡镇选举培训班等各类专题班11期,全县受训指导干部达900余人次,个中“一把手”350余人次。县委书记、县长及相关常委亲身讲,进步了进修兴致性和针对性,惹起了广阔参训学员的激烈回响。每次进修培训完毕,还实时组织一些专题性进修调研运动,明白响应进修专题、调研题,由“一把手”展开进修调研,然后分系统、分片区展开进修评论,交流谈话,先后环绕解放思维大评论、向王瑛同志进修、若何培养立县财产及争做俭朴、喫苦、感恩的巴中人等问题展开评论运动150余场次。 二、把“六个改变”作为选人视野的倾泻重点 当时,正处在加速开展的要害期间,急迫需求一多量政治过硬、年富力强、充溢生机、勇于开辟的干部,这就要求必需形形色色,拓宽视野,多渠道、多条理、多视角发现和选拔人才。我们把“六个改变”作为选人视野的倾泻重点,结实树立“为事业选人”的责恣意识,

果断废除论资排辈、吹毛求疵等旧传统、旧观念的约束,既规范,又形形色色;既论资历,又不惟资历,积极为优异年青干部锋芒毕露、安康生长发明优越前提。一直把选人用人的视野瞄准底层、瞄准一线、瞄准财产、瞄准项目、瞄准人才、瞄准实绩,优先选拔人品正、干实事、真爬坡、敢破难、群众呼声高的干部。特殊是在年青干部的选用上,克制了单方面追求“完人”的用人观念,只需根本本质好,有开展潜力、群众反对的,就勇敢选拔运用,尽量使干部成熟度与重用机遇相一致。本年以来,全县共选用选拔“一把手”3名,储藏“一把手”后备人选32名。 三、把“六个改变”作为选任任务的标准要求 “六个改变”是市委对全市各级指导干部的根本要求,更是往后全市培育、选拔指导干部特殊是“一把手”的主要规范。我们依照“一把手”必需是民主型、效劳型、标准型、开放型、复合型和立异型的要求,积极履行干部人事准则变革,乡镇指导干部执行“公推公选”,县级部分指导执行“公推”和“两推一述”,机关中层干部执行“竞争上岗”,完成了“在大都人中选人”和“由大都人选少量人”目的,进步了干部选拔任用的精确性和公信度。一是试行“一把手”和“一把手”后备干部公开选拔。公选10名副科级指导干部,充分到县级部分和乡镇任职,个中5名年青优异干部拟作为下一轮乡镇换届“一把手”选拔首要人选。二是进一步进步“一把手”选拔任用的民主化程度。逗硬执行和完美干部调查预告、干部任前公示等准则。三是进一步变革“一把手”后备干部的选拔方法。扩展民主引荐渠道,

中层干部轮岗交流制度

中层干部轮岗交流制度 为建设一支廉洁、高效的领导干部队伍,提高干部的综合素质,丰富干部的工作经验,根据中组部关于《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暂行规定》及市委组织部的有关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范围 (一)科级干部轮岗交流:年龄在45周岁以下,在同一岗位连续任党政正职5年或副职5年以上的,必须轮岗交流。 (二)副科级干部轮岗交流:凡在同一职位连续任职满5年及其以上的,原则上实行轮岗。轮岗在同一机关内部或根据人事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在部门之间交流。实行轮岗的职位、数量,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局党组或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 二、程序和方法 科级干部轮岗,由机关人事管理部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按有关规定和程序提出方案,报局党组研究批准后实施。 (一)排查任职情况。对本单位中层干部任职情况进行认真排查,准确掌握情况。 (二)普遍征求意见。党组集体研究拟定轮岗方案后,普遍征求单位职工意见,安排专人与被轮岗对象谈话。 (三)公布调整方案。在普遍征求意见、集体讨论的基础上形成方案,按干管理权限报批后在本单位职工大会上公布。 三、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对这项工作的宏观指导,在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由机关人事管理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并将实施意见按干管权限报组织、人事部门审核。 推行轮岗,要注重实效,保证质量,防止形式主义和简单化。既要按规定年限轮岗,又要考虑工作的稳定性和连续性。严明纪律、防止和纠正借轮岗搞不正之风的行为,确保轮岗工作健康、顺利进行。

市司法局局管科级领导干部轮岗交流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强我局干部队伍管理,促进机关干部作风转变,根据温委发[2012]107号和温委办发[2012]13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和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按照建设一支高素质干部队伍的要求,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着眼于干部的培养锻炼和潜在能力的开发,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努力做到配置合理、人岗相适、各得其所,实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激发工作活力,推动机关效能建设,为我市司法行政科学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交流对象 局管在职科级领导干部(包括局机关在职中层干部和市劳教所局管正科级领导干部)。 三、交流条件 1.在同一中层岗位任职满6年的; 2.在同一处室连续任正副职满9年的; 3. 在同一中层班子中连续任领导职务满9年的; 4.为优化处室领导结构而需要调整的;

(完整版)员工轮岗交流管理办法

XXX公司员工轮岗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给广大员工提供更广阔的职业发展平台, 最大限度的发挥员工潜能,通过内部岗位轮换,促进员工熟悉和掌握相关岗位作业流程,有效培养复合型人才,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和能力,进一步优化人力资源配置,体现“人岗相宜,人尽其才”的人才理念,形成员工和公司共同进步的良好氛围,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实施员工轮岗的原则:员工轮岗必须符合公司 发展战略和人力资源发展规划,确保不影响轮岗相关部门工作正常开展,有利于提升参与轮岗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 第三条轮岗时限根据相关岗位实际情况确定。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XXX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岗员工。 第二章轮岗岗位选定 第五条由人力资源部定期与各部门沟通,并根据公司 发展战略和人力资源发展规划,选定出可以进行轮岗的岗位,经公司审批后,列入轮岗计划。

第六条轮岗岗位分为建议轮岗类(岗位风险防范及员工岗位锻炼,培养“多面手”员工需要)和个人意愿轮岗类(根据个人意愿及公司轮岗计划,统筹安排)。 第七条岗位轮岗分部门内轮岗和跨部门轮岗。具体轮岗要求如下: (1)部门内轮岗:原则上同一岗位任职5年以上的员工,部门负责人可根据岗位工作安排及员工综合绩效表现(计划轮岗前12个月绩效考核结果均在C(含)以上)安排员工内部轮岗。 (2)新进员工轮岗:新进员工试用期结束后,根据部门安排在部内相关岗位进行短期轮岗,了解内部业务运作流程。每个岗位轮岗时间不少于一周,具体由所在部门负责人安排。职能部门新进员工轮岗试用期结束后,除了安排部内轮岗外,由公司统筹安排到相关业务部门进行轮岗,了解公司经营业务状况及熟悉业务流程。每个部门轮岗时间不少于两周,轮岗部门及轮岗时间安排由人力资源部协商用人部门及轮岗部门后实施。 (3)职能部门与业务部门间轮岗:加强机关与基层业务交流,由各部门向人力资源部提出轮岗需求,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轮岗计划统筹安排。

事业单位人事工作经验交流材料_经验交流.doc

事业单位人事工作经验交流材料_经验交流 以职责管理为中心以全员聘用为基础创新事业单位人事工作方法我所成立于1969年,是国家实施××行业管理的技术支持单位。2000年以来,我所得到长足发展,业务部门由4个实验发展为4个业务中心、3家控股公司。为适应事业发展需要,我们不断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基本形成了以岗位职责管理为中心的干部管理模式、以全员聘用为基础的多种聘用方式和以按劳分配与按要素分配为主体的多元化分配体系,建立了一套有效的人事管理制度,初步建成了一套适应我所事业发展的人事工作方法。我们的做法是:一、以职责管理为中心,转变以职务管理为主的干部管理模式,建立有效的干部管理机制《干部任用条例》和“5 1”文件对党政领导干部的选择、任用和管理做出了政策性规定,是从事干部管理的主要依据。正确理解和运用这些政策首先要从本单位的性质和职能定位入手。我所是没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主要从事的是动物行业管理的技术研究,不宜采用以职务管理为主体的干部管理模式。近年来,我们探索建立以岗位职责管理为中心的管理方式,围绕岗位职责选人用人,把干部评价、考核、监督和奖惩等环节有机地结合了起来。具体做法是建立”两个体系、三个机制”。(一)编制干部管理职责体系。全面分析汇总体现干部基本素质、履行岗位职责要求和工作实绩情况等方面的信息,建立以思想、学习、生活、作风和工作内容等方面的职责体系,确定了干部任用和监督管理的基本依据。根据干部职责要求,我们编制了干部岗位职责手册,并在全所范围内进行公布,强调干部选择、竞争上岗、考核评价均以岗位职责为

标准,全面接受广大职工的监督和检查。(二)完善干部管理决策体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集体决定”的要求,理顺关系,明确程序,逐步形成在党组统一领导下,人事部门和纪检监察机构有机联系、密切协同的党组用人决策机制,提高选人用人的效率和决策水平。无论组织推荐还是竞争上岗的干部,都在专家考核评价的基础上,由党组结合岗位目标集体研究,最后确定人选。(三)健全干部考核评价机制。根据岗位职责确定干部岗位职责标准和考核评价指标,建立主体明确的评价方法,按照层级负责的原则,确立了以部门评价为主导、内部评价与外部评价相结合的绩效评价管理体系,引导干部有效地履行职责。建立了由所内外专家组成的聘任委员会、考核评价委员会等工作机构,部门评价结果均参考工作机构的综合评价。专家考评机制的建立为决策提供了有力的依据。(四)优化人才资源配置机制。坚持注重效率、保持公正,需要优先、兼顾政策性安排,逐步形成能进能出、能上能下、能留能转的机制,按照岗位职责标准,把最优秀的干部配置到最需要的岗位上。我们先后推行了提前退养、低职高聘、高职低聘、事业编制转企业聘用合同制等办法,调整了部分干部的职务和岗位,在一定程度上推进了干部的合理流动。(五)建立干部监督激励机制。以完善干部管理机制、加强事前防范为监督的基本途径,建立了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强调责权利的一致性,着力加强了对领导干部履行职务情况和行使权力过程的监督,开展了业务审计、业绩考核、民意调查等工作。同时进一步完善了干部激励保障机制,构建干事创业的文化平台,改善了办公环境、办公设施,制定了与工作岗位相适应的工资体系,加大了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的比例。二、以全员聘用为基础,

干部交流实施办法

习水县国土资源局干部交流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管理,提高干部综合素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动国土资源事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规定》和上级有关规定、制度,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加强国土资源管理,培养锻炼干部,合理配置人才,优化队伍结构,提高干部素质,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为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加快全县国土资源管理事业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基本原则 (一)遵循民主集中、统筹兼顾、逐步实施、公开公平、客观公正、按章办事的原则。 (二)坚持从有利于工作出发,坚持符合岗位职责要求和拟任职务任(挂)职条件,坚持个人服从组织的原则。 (三)坚持交流与培养使用相结合,鼓励干部异地交流,尤其是优秀干部要加大交流力度;切实做好思想工作,使干部交流工作得以顺利推进。 三、交流时限和范围 局党组通过调任、挂任、举荐、竞争上岗等方式进行岗

位交流,交流时限为一年,期满后视工作表现再行安排工作岗位。干部交流范围一是对本局股级及股级以下干部的工作岗位在局属各股室、局机关与乡镇所、中心所与偏远所进行岗位调整;二是由县局举荐到市局学习锻炼,重点进行培养;三是确因工作需要,由当地党委推荐,按干部管理权限进行协商,按照“进一出一、对等安排”的原则,与地方进行干部交流。 四、交流对象 (一)因工作需要、发挥干部特长需要进行交流的; (二)已不适合在本岗位、缺少基层工作经验或岗位单一的; (三)需要重点培养的; (四)按规定需要回避的; (五)因其他原因,需要进行交流的 五、考核方法 (一)考核工作分为部门目标考核和个人考核。 (二)个人考核由办公室根据干部德、能、勤、绩方面的表现, 重点考核工作实绩,按分值比例制定具体考核细则,交局党组讨论通过发布施行。 (三) 干部量化考核同部门目标考核同步进行。根据年终考核结果,对优秀等次人员交流到重点岗位或由县局举荐到市局挂职锻炼;对末尾人员按试岗、待岗处理,属局机关

XXXX公司内部合同管理制度

XXXX控股有限公司 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合同管理,杜绝因合同不规范或不合法引起的纠纷,提高经济效益,树立中凯良好的品牌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各部门及下属公司对外签订的各类经济合同一律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做好合同管理,对于公司经济活动的开展和经济利益的取得都有着积极的意义。本制度规定了各部门及相关人员在签订和履行合同过程中的职责,做到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签订合同时,各职能部门应相互协助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审核相关材料,规范操作流程,以保证合同的合法性、可行性。 第四条公司法务专员根据公司的授权,全面负责合同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有关部门的合同订立、履行等工作。 第二章合同的拟定 第五条签订经济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及有关规定,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 第六条订立合同采用书面形式,有关修改合同的文书、传真件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国家规定采用标准合同文本的则必须采用标准文本。 第七条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经济合同: (一)单笔业务金额达壹万元(含)以上的; (二)有保证、抵押或定金等担保的; (三)我方先予以履行合同的; (四)有封样要求的; (五)合同对方为外地单位的 第八条合同在签订前,合同承办部门应对合同另一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和资信进行了解和调查核实后,提出承办意见,并将有关真实资料连同合同文本,一并送合同审查机构审查。承办部门应了解和调查核实的情况包括: (一)主体资格的合法性:具有经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其核载的内容与实际相符。 (二)欲签订的合同标的应符合当事人经营范围,涉及专营许可的,应具备相应的许可、等级、资质证书。 (三)由代理人签订合同的,应出具真实、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

轮岗交流管理制度doc

重点岗位干部职工轮岗交流管理制度第一条、为了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优化人力资源配置,不断提升干部职工的综合素质,建设一支高效、勤政、廉洁的干部职工队伍,根据公司纪委关于重点岗位轮岗交流的有关精神,结合我厂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的重点岗位干部职工是指厂属从事基建、油建、物资供应、后勤服务、动力装备、办公室等岗位上的科级、工段级和职工; 第三条、中层领导干部轮岗交流必须符合拟任职务所要求的任职条件;各二级单位进行内部轮岗交流时,要坚持有利于锻炼培养后备干部、有利于优化队伍结构、有利于工作需求的目标要求,循序渐进,稳步推进;轮岗交流人员要坚持个人服从组织的原则。 第四条、重点岗位轮岗交流办法: (一)现职重点岗位科级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进行岗位交流: 1、在同一单位同一岗位(有严格任职要求或专业技术性较强的除外)任职连续满三年以上的,必须跨单位交流; 2、单位科级领导班子的年龄层次、知识结构、专业水平等不够合理,需优化结构的; 3、按任职回避制度规定需要回避的; 4、其他需要进行岗位交流的;

(二)现职重点岗位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跨单位或在本单位跨岗位交流(专业技术性较强的除外): 1、职工在单位同一岗位工作满三年的; 2、班组长在本岗位工作满五年的; 3、专业技术人员因工作需要轮岗的,但应保持专业的连续性; 4、其他需要进行岗位轮岗的; 第五条、非重点岗位科级领导干部在同一岗位任职满五年的,应有计划地进行轮岗交流;满八年的必须轮岗交流;特殊岗位需延长轮岗交流年限的,应报厂轮岗交流领导小组批准。 第六条、厂级领导班子成员副职分管一项工作满三年的;各二级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副职分管一项业务工作满五年的,原则上要在班子成员内部进行分工调整。 第七条、跨单位轮岗交流由组织人事部门组织实施;单位内部轮岗由本单位组织实施。 第八条、单位内部轮岗工作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与竞争上岗工作相结合,由单位制定轮岗工作实施办法,讨论确定轮岗岗位及轮岗人员,面向单位职工自由报名(需轮岗职工不得参与原岗位竞争),进行民主测评、业务知识笔试、组织讨论等形式,择优上岗。 第九条、单位人数较少难以开展轮岗或本单位所设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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