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汇编 (2020年第一版)

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汇编 (2020年第一版)
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汇编 (2020年第一版)

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汇编

(2020年第一版)

2020-05-20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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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合创新材料有限公司发布

前言

规程,顾名思义即规定的程序,在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中,各个工作、工种作业

过程,都要遵循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这样才能有效的控制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企业

的安全生产。

目前,企业事故多发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广大从业人员在生产作业过程中,不按

安全操作规程办事,为了图省事,或者怕麻烦,在生产作业过程中往往形成自由操作,

想怎么干就怎么干,由此酿成的人身伤亡事故和财产损失不胜枚举。

安全操作规程是企业在长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践中,认真吸取事故教训,根据各

工种的特点和各作业过程的危险性,总结、提炼、甚至是用血的代价换来的。它是职

工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行为准则,职工从事本工种工作,就要遵守本工作的安全操作

规程,职工从事本作业过程,就要遵守本作业过程的安全操作规程。这样企业的安全

生产工作就从职工的行为上的得到了控制,这也是安全标准化的具体表现。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有关安全操作程序,避免或减少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标准,

希望各岗位严格按照此操作规程执行。

全书共分七章,即:第一章通用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第二章机修电仪专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第三章分析专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第四章叉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第五章仓储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第六章压力容器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第七章储罐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第八章车间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第九章废水处理车间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目录

第一章通用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5)

1动火作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5)

2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规程 (9)

3高处作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4)

4动土断路作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9)

5盲板抽堵作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0)

6盲板的制作和保存 (22)

7《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的管理 (23)

第二章机修电仪专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4)

1台钻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4)

2砂轮切割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4)

3砂轮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5)

4电气焊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6)

6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0)

7行车(电动葫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2)

8发电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3)

9螺杆式空气压缩机安全操作规程 (34)

10维修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5)

11仪表维修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6)

12值班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7)

13机修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8)

第三章分析专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0)

1质检科通用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0)

2 气相色谱仪使用操作规程 (42)

3 液相色谱仪使用操作规程 (43)

4 电热恒温干燥箱使用操作规程 (44)

第四章叉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6)

第五章仓管员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7)

第六章压力容器安全操作规程 (48)

第七章储罐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51)

1 罐区安全操作规程 (51)

2、罐区卸车安全操作规程 (51)

第八章车间安全操作规程 (53)

1中控DCS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53)

2 合成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53)

3 反应釜安全操作规程 (54)

4真空泵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56)

5、循环水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56)

第九章废水处理车间安全操作规程 (58)

1废水处理系统安全操作规程 (58)

2 废气处理安全操作规程 (58)

第一章通用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动火作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生产区域动火作业分类、安全防火要求、动火分析及合格标准、《动火许可证》的管理等。

本标准适用于生产区域易燃易爆场所的动火作业。

本标准不适用于非生产区域的固定动火区作业和固定用火作业。

2引用标准

GBJ 16 - 87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HG 23012 - 1999 厂区设备内作业安全规程

HG 23014 - 1999 厂区高处作业安全规程

AQ3022-2008 化学品生产单位动火作业安全规范

3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 1动火作业

在禁火区进行焊接与切割作业及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打磨、喷灯、电钻、砂轮等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赤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

3. 2易燃易爆场所

生产和储存的物品的场所符合GBJ16-87中火灾危险分类为甲、乙类的区域。

4动火作业分类

动火作业分为特殊危险动火作业、一级动火作业和二级动火作业三类。

4.1特殊危险动火作业

在生产运行状态下的易燃易爆物品生产装置、输送管道、储罐、容器等部位上及其它特殊危险场所的动火作业。

4.2一级动火作业

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的动火作业。

4.3二级动火作业

除特殊危险动火作业和一级动火作业以外的动火作业。

4.4凡厂、车间或单独厂房全部停车,装置经清洗置换、取样分析合格,并采取安全隔离措施后,可根据其火灾、爆炸危险性大小,经厂安全防火部门批准,动火作业可按二级动火作业管理。

遇节日、假日或其它特殊情况时,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

5 动火作业安全防火要求

5.1 动火作业应办理《动火许可证》(以下简称《作业证》),进入有限空间、高处等进行动火作业时,还须执行AQ 3028-2008 化学品生产单位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和AQ3025-2008 化学品生产单位高处作业安全规范的规定。

5.2 动火作业应有专人监火,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现场及周围的易燃物品,或采取其它有效的安全防火措施,配备足够适用的消防器材。

5.3 凡在盛有或盛过危险化学品的容器、设备、管道等生产、储存装置及处于GB50016规定的甲、乙类区域的生产设备上动火作业,应将其与生产系统彻底隔离,并进行清洗、置换,取样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作业;因条件限制无法进行清洗、置换而确需动火作业时按5.2规定执行。

5.4 凡处于GB 50016规定的甲、乙类区域的动火作业,地面如有可燃物、空洞、窨井、地沟、水封等,应检查分析,距用火点15 m以内的,应采取清理或封盖等措施;对于用火点周围有可能泄漏易燃、可燃物料的设备,应采取有效的空间隔离措施。

5.5 拆除管线的动火作业,应先查明其内部介质及其走向,并制订相应的安全防火措施。

5.6 在生产、使用、储存氧气的设备上进行动火作业,氧含量不得超过21%。

5.7 五级风以上(含五级风)天气,原则上禁止露天动火作业。因生产需要确需动火作业时,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

5.8 凡在有可燃物构件的凉水塔、脱气塔、水洗塔等内部进行动火作业时,应采取防火隔绝措施。

5.9 动火期间距动火点30 m内不得排放各类可燃气体;距动火点15 m内不得排放各类可燃液体;不得在动火点10 m范围内及用火点下方同时进行可燃溶剂清洗或喷漆等作业。

5.10 动火作业前,应检查电焊、气焊、手持电动工具等动火工器具本质安全程度,保证安全可靠。

5.11 使用气焊、气割动火作业时,乙炔瓶应直立放置;氧气瓶与乙炔气瓶间距不应小于5 m,二者与动火作业地点不应小于10 m,并不得在烈日下曝晒。

5.12动火作业完毕,动火人和监火人以及参与动火作业的人员应清理现场,监火人确认无残留火种后方可离开。

6 动火分析及合格标准

6.1 动火作业前应进行安全分析,动火分析的取样点要有代表性。

6.2 在较大的设备内动火作业,应采取上、中、下取样;在较长的物料管线上动火,应在彻底隔绝区域内分段取样;在设备外部动火作业,应进行环境分析,且分析范围不小于动火点10 m。

6.3 取样与动火间隔不得超过30 min,如超过此间隔或动火作业中断时间超过30 min,应重新取样分析。特殊动火作业期间还应随时进行监测。

6.4 使用便携式可燃气体检测仪或其它类似手段进行分析时,检测设备应经标准气体样品标定合格。

6.5 动火分析合格判定

当被测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大于等于4%时,其被测浓度应不大于0.5%(体积百分数);当被测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小于4%时,其被测浓度应不大于0.2%(体积百分数)。

7《动火许可证》的管理

7.1《动火许可证》为三联,特殊危险动火、一级动火、二级动火许可证分别以三道、二道、一道斜红杠加以区分。

7.2《动火许可证》的办理程序和使用要求

7.2.1《动火许可证》由申请动火单位指定动火项目负责人办理。办证人须按《动火许可证》的项目逐项填写,不得空项;然后根据动火等级,按2.6.4条规定的审批权限办理审批手续;最后将办理好的《动火许可证》交动火项目负责人。

7.2.2 动火负责人持办理好的《动火许可证》到现场,检查动火作业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确认安全措施可靠并向动火人和监火人交代安全注意事项后,将《动火许可证》交给动火人。

7.2.3一份《动火许可证》只准在一个动火点使用,动火后,由动火人在《动火许可证》上签字。如果在同一动火点多人同时动火作业,可使用一份《动火许可证》,但参加动火作业的所有动火人应分别在《动火许可证》上签字。

7.2.4《动火许可证》不准转让、涂改,不准异地使用或扩大使用范围。

7.2.5《动火许可证》一式三份,终审批准人和动火人、被动火单位各持一份存查;特殊危险《动火许可证》、《一级动火许可证》由主管安全防火部门存查。

8职责要求

8.1 动火项目负责人对动火作业负全面责任。必须在动火作业前详细了解作业内容和动火部位及周围情况,参与动火安全措施的制订、落实,向作业人员交代作业任务和防火安全注意事项。作业完成后,组织检查现场,确认无遗留火种,方可离开现场。

8.2 独立承担动火作业的动火人,必须持有特殊工种作业证,并在《动火许可证》上签字。若带徒作业时,动火人必须在场监护。动火人接到《动火许可证》后,要核对证上各项内容是否落实,审批手续是否完备,若发现不具备条件时,有权拒绝动火,并向单位主管安全防火部门报告。动火人必须随身携带《动火许可证》,严禁无证作业及审批手续不完备的动火作业。动火前(包括动火停歇期超过30分钟再次动火),动火人应主动向动火点所在单位当班班长呈验《动火许可证》,经其签字后方可进行动火作业。

8.3监火人由动火点所在单位指定责任心强、有经验、熟悉现场、掌握消防知识的人员担任。必要时,也可由动火单位和动火点所在单位共同指派。新项目施工动火,由施工单位指派监火人。监火人所在位置应便于观察动火和火花溅落,必要时可增设监火人。监火人负责动火现场的监护与检查,随时扑灭动火飞溅的火花,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动火人停止动火作业,及时联系有关人员采取措施。监火人必须坚守岗位,不准脱岗。在动火期间,不准兼作其它工作;在动火作业完成后,要会同有关人员清理现场,清除残火,确认无遗留火种后方可离开现场。

8.4 被动火单位班组长(值班长、工段长)为动火部位的负责人,对所属生产系统在动火过程中的安全负责。参与制定、负责落实动火安全措施,负责生产与动火作业的衔接,检查《动火许可证》。对审批手续不完备的《动火许可证》有制止动火作业的权力。在动火作业中,生产系统如有紧急或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停止动火作业。

8.5 动火分析人对动火分析手段和分析结果负责。根据动火地点所在单位的要求,亲自到现场取样分析,在《动火许可证》上填写取样时间和分析数据并签字。

8.6执行动火单位和动火点所在单位的安全员负责检查本标准执行情况和安全措施落实情况,随时纠正违章作业。特殊危险动火、一级动火,安全员必须到现场确认。

8.7各级动火作业的审查批准人审批动火作业时必须亲自到现场,了解动火部位及周围情况,确定是否需作动火分析,审查并明确动火等级,检查、完善防火安全措施,审查《动火许可证》的办理是否符合2.6.2要求。在确认准确无误后,方可签字批准动火作业。

9 《动火许可证》的有效期限

9.1特殊危险动火作业的《动火许可证》和一级动火作业的《动火许可证》的有效期为8小时。

9.2二级动火作业的《动火许可证》的有效期为72小时。

9.3动火作业超过有效期限,应重新办理《动火许可证》。

10 《动火许可证》的审批

10.1特殊危险动火作业的《动火许可证》由动火地点所在单位主管领导初审签字,经主管安全防火部门复检签字后,总经理终审批准。

10.2 一级动火作业的《动火许可证》由动火地点所在单位主管领导初审签字后,报主管安全防火部门终审批准。

11动火作业的完成确认

动火作业完成后,现场监护人员必须清理作业现场,联系班长要求电仪人员把现场电力装置安全撤掉。由车间领导、安全员进行现场动作作业完成确认,做好现场的清扫工作,必须做到不遗留任何火种。

动火证的保存期限为1年。

2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规程

本规程参照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上级专业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管理方面的规定、制度并结合本公司的特点而制定。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各生产装置的进入有限空间内作业。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的进入有限空间内作业管理具体办法。

2引用标准

《化学工业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原化学工业部,1991年4月14日。

《浙江省化工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程(试行)》2010年6月

AQ3028-2008化学品生产单位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

3设备作业的含义和危险性

本规程采用下列定义。

3.1 化工有限空间

是指在化工企业存在下列潜在危险、危害因素的空间,包括:

3.1.1各类存在进出限制的密闭、狭窄、通风不良的设备、塔器、管道、容器、反应釜、炉膛等内部;

3.1.2深度大于1.2米封闭或敞口空间,并非为长时间作业而设计的空间;

3.1.3地下或地下构筑物通风不良的局限区域。

4进入化工有限空间内部进行的作业。

4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要求

4.1 有限空间作业实施作业证管理,作业前应办理《有限空间安全作业证》(以下简称《作业证》)。

4.2 安全隔绝

4.2.1有限空间与其他系统连通的可能危及安全作业的管道应采取有效隔离措施。

4.2.2管道安全隔绝可采用插入盲板或拆除一段管道进行隔绝,不能用水封或关闭阀门等代替盲板或拆除管道。

4.2.3与有限空间相连通的可能危及安全作业的孔、洞应进行严密地封堵。

4.2.4有限空间带有搅拌器等用电设备时,应在停机后切断电源,上锁并加挂警示牌。

4.3 清洗或置换有限空间作业前,应根据有限空间盛装(过)的物料的特性,对有限空间进行清洗或置换,并达到下列要求:

4.3.1 氧含量一般为 18%~21%,在富氧环境下不得大于 23.5%。

4.3.2 有毒气体(物质)浓度应符合 GBZ 2 的规定。

4.3.3 可燃气体浓度:当被测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大于等于 4%时,其被测浓度不大于 0.5%(体积百分数);当被测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小于 4%时,其被测浓度不大于 0.2%(体积百分数)。

4.4.2 必要时,可采取强制通风。

4.4.3 采用管道送风时,送风前应对管道内介质和风源进行分析确认。

4.4.4 禁止向有限空间充氧气或富氧空气。

4.5 监测

4.5.1 作业前 30 min 内,应对有限空间进行气体采样分析,分析合格后方可进入。

4.5.2 分析仪器应在校验有效期内,使用前应保证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4.5.3 采样点应有代表性,容积较大的有限空间,应采取上、中、下各部位取样。

4.5.4 作业中应定时监测,至少每 2 h 监测一次,如监测分析结果有明显变化,则应加大监测频率;作业中断超过 30 min 应重新进行监测分析,对可能释放有害物质的有限空间,应连续监测。情况异常时应立即停止作业,撤离人员,经对现场处理,并取样分析合格后方可恢复作业。

4.5.5 涂刷具有挥发性溶剂的涂料时,应做连续分析,并采取强制通风措施。

4.5.6 采样人员深入或探入有限空间采样时应采取 4.6 中规定的防护措施。

4.6个体防护措施

有限空间经清洗或置换不能达到 4.3 的要求时,应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方可作业。

4.6.1 在缺氧或有毒的有限空间作业时,应佩戴隔离式防护面具,必要时作业人员应拴带救生绳。

4.6.2 在易燃易爆的有限空间作业时,应穿防静电工作服、工作鞋,使用防爆型低压灯具及不发生火花的工具。

4.6.3 在有酸碱等腐蚀性介质的有限空间作业时,应穿戴好防酸碱工作服、工作鞋、手套等护品。

4.6.4 在产生噪声的有限空间作业时,应配戴耳塞或耳罩等防噪声护具。

4.7 照明及用电安全

4.7.1 有限空间照明电压应小于等于 36V,在潮湿容器、狭小容器内作业电压应小于等于 12V。

4.7.2 使用超过安全电压的手持电动工具作业或进行电焊作业时,应配备漏电保护器。在潮湿容器中,作业人员应站在绝缘板上,同时保证金属容器接地可靠。

4.7.3 临时用电应办理用电手续,按 GB/T 13869 规定架设和拆除。

4.8 监护

4.8.1 有限空间作业,在有限空间外应设有专人监护。

4.8.2 进入有限空间前,监护人应会同作业人员检查安全措施,统一联系信号。

4.8.3 在风险较大的有限空间作业,应增设监护人员,并随时保持与有限空间作业人员的联络。

4.8.4 监护人员不得脱离岗位,并应掌握有限空间作业人员的人数和身份,对人员和工器具进行清点。

4.9 其它安全要求

4.9.1在有限空间作业时应在有限空间外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4.9.2 有限空间出入口应保持畅通。

4.9.3 多工种、多层交叉作业应采取互相之间避免伤害的措施。

4.9.4 作业人员不得携带与作业无关的物品进入有限空间,作业中不得抛掷材料、工器具等物品。

4.9.5 有限空间外应备有空气呼吸器(氧气呼吸器)、消防器材和清水等相应的应急用品。

4.9.6 严禁作业人员在有毒、窒息环境下摘下防毒面具。

4.9.7难度大、劳动强度大、时间长的有限空间作业应采取轮换作业。

5 职责要求

5.1 作业负责人的职责

5.1.1对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负全面责任。

5.1.2在有限空间作业环境、作业方案和防护设施及用品达到安全要求后,可安排人员进入有限空间作业。

5.1.3在有限空间及其附近发生异常情况时,应停止作业。

5.1.4检查、确认应急准备情况,核实内外联络及呼叫方法。

5.1.5对未经允许试图进入或已经进入有限空间者进行劝阻或责令退出。

5.2 监护人员的职责

5.2.1对有限空间作业人员的安全负有监督和保护的职责。

5.2.2了解可能面临的危害,对作业人员出现的异常行为能够及时警觉并做出判断。与作业人员保持联系和交流,观察作业人员的状况。

5.2.3当发现异常时,立即向作业人员发出撤离警报,并帮助作业人员从有限空间逃生,同时立即呼叫紧急救援。

5.2.4掌握应急救援的基本知识。

5.3 作业人员的职责

5.3.1负责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进入有限空间实施作业任务。作业前应了解作业的内容、地点、时间、要求,熟知作业中的危害因素和应采取的安全措施。

5.3.2确认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情况。

5.3.3遵守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设施与个体防护用品。

5.3.4应与监护人员进行必要的、有效的安全、报警、撤离等双向信息交流。

5.3.5服从作业监护人的指挥,如发现作业监护人员不履行职责时,应停止作业并撤出有限空间。

5.3.6在作业中如出现异常情况或感到不适或呼吸困难时,应立即向作业监护人发出信号,迅速撤离现场。

5.4 审批人员的职责

5.4.1审查《作业证》的办理是否符合要求。

5.4.2到现场了解有限空间内外情况。

5.4.3督促检查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6 《有限空间安全作业证》的办理及管理

6.1 《作业证》由作业单位负责办理,业务主管部门负责审批。

6.2 《作业证》办理应由作业单位提出作业申请,作业单位按照作业证所列项目应逐项填写,安全措施栏应填写具体的安全措施,并逐项进行落实。

6.3 《作业证》实行级别审批制度,应先由有限空间所在单位负责人审批,安全环保部负责最终审批(当做方案检修等特殊情况时由总经理审批)。

6.4 一处有限空间、同一作业内容办理一张《作业证》,当有限空间工艺条件、作业环境条件改变时,应重新办理《作业证》。

6.5 《作业证》一式三联,一由作业负责人或者作业部门持有、第二联由监护人持有或者进行现场张贴,第三联由安全环保部进行存档。

6.6 《作业证》保存期限至少为 1 年。

7《有限空间作业许可证》的管理

7.1有限空间作业必须办理《有限空间作业许可证》。

7.2《有限空间作业许可证》由公司安全环保科负责管理。

7.3《有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办理程序见本规程6。

7.4《有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安全措施栏要填写具体的安全措施。

7.5在有限空间进行高处作业办理《高处安全作业证》。

7.6在有限空间进行动火作业应办理《动火安全许可证》。

7.7作业人员须持有审批的《有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和其他作业许可证后方准许进入有限空间作业。

7.8有限空间作业因工艺条件、作业环境条件改变或者出现异常情况,需重新按照本规程程序处理作业现场并办理《有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后,方准许继续作业。

7.9有限空间作业结束后,必须清点有限空间内作业人员,清理材料、工具等,经确认无误后,作业主管部门负责人在作业许可证上签字确认。

7.10作业主管人员须由现场监护人员或者安全主管部门人员陪同进行现场验证。验证确认安全并签字后,安全主管部门收回作业许可证并送公司安全负责人审核签字。

7.11 公司安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本次作业许可证即时取消,留存气体样品可作废物处理。

7.12 取消作业许可证全部归档于安全环保科。

7.13作业证保存期限为1年。

3高处作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本标准参照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上级专业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管理方面的规定、制度并结合本公司的特点而制定。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各生产装置的高处作业。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的高处作业管理具体办法。

2引用标准

《化学工业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原化学工业部,1991年4月14日。

化学品生产单位高处作业安全规范AQ3025-2008

3 高处作业的含义

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通过最低坠落着落点的水平面)2米以上(含2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均称为高处作业。

根据化工企业的特点,对于虽不足2米,但在作业地段坡度大于45°的斜坡下面后附近有可致伤害因素(坑、井、风雪袭击、有震动、堆放物伤人等),亦视为高处作业。

4高处作业分级

4.1高处作业的级别和种类以及特殊高处作业的类别,按GB3608《高处作业分级》执行。

高处作业在2~5米时,称为一级高处作业。

高处作业在5米以上至15米时,称为二级高处作业。

高处作业在15米以上至30米时,称为三级高处作业。

高处作业在30米以上时,称为特级高处作业。

高处作业种类:分为一般高处作业和特殊高处作业两种。

特殊高处作业包括8个类别:

强度高处作业,异温高处作业,雪天高处作业,雨天高处作业,夜间高处作业,带电高处作业,悬空高处作业,抢救高处作业。

4.2在化工企业内,虽在2米以下但属下列情况时,视为化工工况高处作业;

4.2.1凡是框架结构化工生产装置,虽有护栏,但工作人员进行非经常性作业时有可能发生意外的。

4.2.2在无护栏、无平台的塔、釜、炉、罐等化工设备以及架空管道、汽车、铁路槽车、船、特种集装箱上进行作业时。

4.2.3在高大塔、釜、炉、罐等化工容器设备内进行登高作业时。

4.2.4作业地点下部或附近有可致伤的洞、升降(吊装)口、坑、井、排液沟、排放管、液体贮池、熔融物,或有转动的机械,或在易燃易爆、易中毒区域等部位登高作业。

5 高处作业安全要求与防护

5.1 高处作业前的安全要求

5.1.1 进行高处作业前,应针对作业内容,进行危险辨识,制定相应的作业程序及安全措施。将辨识出的危害因素写入《高处安全作业证》以下简称《作业证》,并制定出对应的安全措施。

5.1.2 进行高处作业时,除执行本规范外,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高处作业及安全技术标准的规定。

5.1.3 作业单位负责人应对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负责,并建立相应的责任制。

5.1.4高处作业人员及搭设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人员,应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及专业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并应定期进行体格检查。对患有职业禁忌证(如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病、精神疾病等)、年老体弱、疲劳过度、视力不佳及其他不适于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得进行高处作业。

5.1.5 从事高处作业的单位应办理《作业证》,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后方可作业。

5.1.6 《作业证》审批人员应赴高处作业现场检查确认安全措施后,方可批准高处作业。

5.1.7 高处作业中的安全标志、工具、仪表、电气设施和各种设备,应在作业前加以检查,确认其完好后投入使用。

5.1.8 高处作业前要制定高处作业应急预案,内容包括:作业人员紧急状况时的逃生路线和救护方法,现场应配备的救生设施和灭火器材等。有关人员应熟知应急预案的内容。

5.1.9 在紧急状态下(有下列情况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的)应执行单位的应急预案:

1)遇有6级以上强风、浓雾等恶劣气候下的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

2)在临近有排放有毒、有害气体、粉尘的放空管线或烟囱的场所进行高处作业时,作业点的有毒物浓度不明。

5.1.10 高处作业前,作业单位现场负责人应对高处作业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交代现场环境和作业安全要求以及作业中可能遇到意外时的处理和救护方法。

5.1.11 高处作业前,作业人员应查验《作业证》,检查验收安全措施落实后方可作业。

5.1.12 高处作业人员应按照规定穿戴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安全带符合GB 6095的要求,安全帽符合GB 2811的要求等。作业前要检查。

5.1.13 高处作业前作业单位应制定安全措施并填入《作业证》内。

5.1.14 高处作业使用的材料、器具、设备应符合有关安全标准要求。

5.1.15 高处作业用的脚手架的搭设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高处作业应根据实际要求配备符合安全要求的吊笼、梯子、防护围栏、挡脚板等。跳板应符合安全要求,两端应捆绑牢固。作业前,应检查所用的安全设施是否坚固、牢靠。夜间高处作业应有充足的照明。

5.1.16 供高处作业人员上下用的梯道、电梯、吊笼等要符合有关标准要求;作业人员上下时要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固定式钢直梯和钢斜梯应符合GB4053.1和GB4053.2的要求,便携式木梯和便携式金属梯,应符合GB 7059和GB12142的要求。

5.1.17 便携式木梯和便携式金属梯梯脚底部应坚实,不得垫高使用。踏板不得有缺档。梯子的上端应有固定措施。立梯工作角度以75°±5°为宜。梯子如需接长使用,应有可靠的连接措施,且接头不得超过1处。连接后梯梁的强度,不应低于单梯梯梁的强度。折梯使用时上部夹角以35°~45°为宜,铰链应牢固,并应有可靠的拉撑措施。

5.2 高处作业中的安全要求与防护

5.2.1 高处作业应设监护人对高处作业人员进行监护,监护人应坚守岗位。

5.2.2 作业中应正确使用防坠落用品与登高器具、设备。高处作业人员应系用与作业内容相适应的安全带,安全带应系挂在作业处上方的牢固构件上或专为挂安全带用的钢架或钢丝绳上,不得系挂在移动或不牢固的物件上;不得系挂在有尖锐棱角的部位。安全带不得低挂高用。系安全带后应检查扣环是否扣牢。

5.2.3 作业场所有坠落可能的物件,应一律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高处作业所使用的工具、材料、零件等应装入工具袋,上下时手中不得持物。工具在使用时应系安全绳,不用时放入工具袋中。不得投掷工具、材料及其他物品。易滑动、易滚动的工具、材料堆放在脚手架上时,应采取防止坠落措施。高处作业中所用的物料,应堆放平稳,不妨碍通行和装卸。作业中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用具,应随时清扫干净;拆卸下的物件及余料和废料均应及时清理运走,不得任意乱置或向下丢弃。

5.2.4 雨天和雪天进行高处作业时,应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冻措施。凡水、冰、霜、雪均应及时清除。对进行高处作业的高耸建筑物,应事先设置避雷设施。遇有6级以上强风、浓雾等恶劣气候,不得进行特级高处作业、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暴风雪及台风暴雨后,应对高处作业安全设施逐一加以检查,发现有松动、变形、损坏或脱落等现象,应立即修理完善。

5.2.5 在临近有排放有毒、有害气体、粉尘的放空管线或烟囱的场所进行高处作业时,作业点的有毒物浓度应在允许浓度范围内,并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在应急状态下,按应急预案执行;

5.2.6 带电高处作业应符合GB/T13869的有关要求。高处作业涉及临时用电时应符合JCJ 46的有关要求。

5.2.7 高处作业应与地面保持联系,根据现场配备必要的联络工具,并指定专人负责联系。尤其是在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场所或附近有放空管线的位置高处作业时,应为作业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器材(如空气呼吸器、过滤式防毒面具或口罩等),应事先与车间负责人或工长(值班主任)取得联系,确定联络方式,并将联络方式填入《作业证》的补充措施栏内。

5.2.8 不得在不坚固的结构(如彩钢板屋顶、石棉瓦、瓦棱板等轻型材料等)上作业,登不坚固的结构(如彩钢板屋顶、石棉瓦、瓦棱板等轻型材料)作业前,应保证其承重的立柱、梁、框架的受力能满足所承载的负荷,应铺设牢固的脚手板,并加以固定,脚手板上要有防滑措施。

5.2.9 作业人员不得在高处作业处休息。

5.2.10 高处作业与其他作业交叉进行时,应按指定的路线上下,不得上下垂直作业,如果需要垂直作业时应采取可靠的隔离措施。

5.2.11 在采取地(零)电位或等(同)电位作业方式进行带电高处作业时。应使用绝缘工具或穿均压服。

5.2.12 发现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设施有缺陷和隐患时,应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应停止作业。

5.2.13 因作业必需,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应经作业负责人同意,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作业后应立即恢复。

5.2.14 防护棚搭设时,应设警戒区,并派专人监护。

5.2.15 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如果发现情况异常,应发出信号,并迅速撤离现场。

5.3 高处作业完工后的安全要求

5.3.1 高处作业完工后,作业现场清扫干净,作业用的工具、拆卸下的物件及余料和废料应清理运走。

5.3.2 脚手架、防护棚拆除时,应设警戒区,并派专人监护。拆除脚手架、防护棚时不得上部和下部同时施工。

5.3.3 高处作业完工后,临时用电的线路应由具有特种作业操作证书的电工拆除。

5.3.4 高处作业完工后,作业人员要安全撤离现场,验收人在《作业证》上签字。

6、《高处安全作业证》的管理

6.1 一级高处作业和在坡度大于45°的斜坡上面的高处作业,二级高处作业由车间负责审批。

6.2三级高处作业及下列情形的高处作业由车间审核后,报厂相关主管部门审批。

1)在升降(吊装)口、坑、井、池、沟、洞等上面或附近进行高处作业;

2)在易燃、易爆、易中毒、易灼伤的区域或转动设备附近进行高处作业;

3)在无平台、无护栏的塔、釜、炉、罐等化工容器、设备及架空管道上进行高处作业;

4)在塔、釜、炉、罐等设备内进行高处作业;

5)在临近有排放有毒、有害气体、粉尘的放空管线或烟囱及设备高处作业。

6.3 特级高处作业及下列情形的高处作业,由单位安全部门审核后,报主管安全负责人审批。

1)在阵风风力为6级(风速10.8 m/s)及以上情况下进行的强风高处作业;

2)在高温或低温环境下进行的异温高处作业;

3)在降雪时进行的雪天高处作业;

4)在降雨时进行的雨天高处作业;

5)在室外完全采用人工照明进行的夜间高处作业;

6)在接近或接触带电体条件下进行的带电高处作业;

7)在无立足点或无牢靠立足点的条件下进行的悬空高处作业。

6.4 作业负责人应根据高处作业的分级和类别向审批单位提出申请,办理《作业证》。《作业证》一式三份,一份交作业人员,一份交作业负责人,一份交安全管理部门留存,保存期1年。

6.5 《作业证》有效期7天,若作业时间超过7天,应重新审批。对于作业期较长的项目,在作业期内,作业单位负责人应经常深人现场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并做好记录。若作业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应重新办理《作业证》。

6.6作业证的保存期限为1年。

4动土断路作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本标准参照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上级专业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管理方面的规定、制度并结合本公司的特点而制定。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各生产装置的动土断路作业。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的动土断路作业管理具体办法。

2引用标准

《化学工业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原化学工业部,1991年4月14日。《化学品生产单位动土作业安全规范》 AQ3023-2008

3动土作业的含义

凡是影响到地下电缆、管线等设施安全的地上作业都包括在动土作业的管理范围之内。

4动土作业安全要点

4.1检修过程中需要动土作业,必须按规定办理“动土断路作业许可证”,经有关部门审批后方可进行,由所在单位的专兼职安全员办理。动土作业申请时需写明作业地点、时间、内容、范围、施工方法、挖土堆放场所和参加作业的人员、安全负责人及安全措施。

动土作业中若超出已审核批准的范围,或延长作业期限,应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4.2挖土应自上而下进行,禁止采用挖空脚底的办法。应视土壤性质、温度和挖掘深度留有安全边坡或放置固壁支撑,如发现边坡有裂缝、疏松或支撑有滑动、折断等危险征兆,应立即停止作业,采取有效措施,拆除固壁支撑时,必须自下而上进行回填。开挖前应排除地面水,开挖深度低于地下水位时,应采取排水措施。

4.3挖出土方堆放位置,距沟边不得小于0.8米,在沟道转弯的拐角处不得小于1.5米,土方堆置高度不得超过1.5米。

4.4在坑、沟内动土作业应注意对有毒有害气体的检测,保持通风良好,并配备一定的防护器具,发现有毒气体,应立即停止作业撤离现场,采取措施查明原因及时消除。

4.5在靠近建、构筑物的地方动土时,应按挖掘深度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4.6动土作业的工机具,使用前必须进行安全检查合格。机械挖土要先发信号,挖土机回转范围不得进行其它作业,挖土机距离建筑物基石、墙柱至少1米以上,夜间作业应有足够照明。

4.7开挖沟、渠、坑等周围要设围栏及警告标志,夜间应设红灯示警。工人上下沟、坑等时应铺设防滑跳板。

4.8动土作业中当遇有地下情况异常,应停止作业立即报告主管部门处理。

5盲板抽堵作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本公司化学品生产各单位设备管道的盲板要求、盲板抽堵作业安全要求、职责要求和《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的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化学品生产单位设备管道的盲板抽堵作业。

2引用标准及定义

《化学品生产单位盲板抽堵作业安全规范》AQ3027-2008

盲板抽堵作业:是指在设备抢修或检修过程中,设备、管道内存有物料(气、液、固态)及一定温度、压力情况时的盲板抽堵,或设备、管道内物料经吹扫、置换、清洗后的盲板抽堵。

3盲板要求(强制性)

盲板及垫片应符合以下要求:

3.1盲板应按管道内介质的性质、压力、温度选用适合的材料。高压盲板应按设计规范设计、制造并经超声波探伤合格。

3.2盲板的直径应依据管道法兰密封面直径制作,厚度应经强度计算。

3.3一般盲板应有一个或两个手柄,便于辨识、抽堵,8字盲板可不设手柄。

3.4应按管道内介质性质、压力、温度选用合适的材料做盲板垫片。

4盲板抽堵作业安全要求(强制性)

4.1盲板抽堵作业实施作业证管理,作业前必须办理《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

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完整

通用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通则 1.安全通则适用于全公司所有岗位,未明确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所有人员必须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通则。 2.厂纪厂规和安全管理制度,认真执行“三大规程”(技术、操作、安全)员工进入工作岗位前,必须接受“三级安全教育”和岗位专业技能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工作。 3.工作时间,必须穿工作服,将防护用品穿戴齐全。 4.班前四小时内不准饮酒,班中禁止饮酒,班前八小时要保证充分睡眠,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5.工作期间禁止看书报,玩手机,脱岗,睡岗,串岗以及做工作以外的杂事。 6.工作中严禁擅离职守,必须暂离工作岗位时,须班组长同意安排合适人员替岗,方可离开。 7.严禁烟火,凡在禁火区域动火必须办理动火许可证。 8.非本人负责的机械设备、容器、仪器、管道阀门及工具不许擅自乱动。 9.非电器工作人员严禁拆解修理电器设备,线路及开关,未经车间批准非值班人员禁止入变、配电室。 10.高两米以上作业时必须系好安全带或设置安全防护。

11.一切检修工作都必须挂检修提示牌,检修电器应填写电气工作票。机械运转中禁止修理,禁止用抹布和棉纱擦拭运转设备。12. 13.一切岗位人员应掌握“四懂四会”知识,熟练防毒面具和消防设 施的使用方法。 14.禁止由窗户、楼梯口、高空往下抛掷杂物。 15.严禁挪用消防器材和占用消防通道,消防器材不得加锁,放置应 易于拿去,并设置显著标志,发现火灾立即通知调度室和消防队。 16.凡转动设备必须加装安全防护罩。 17.任何人不准在机械上站立,停留或放置杂物。 18.非有关人员禁止在下列场所停留 (1)起重工作的场所; (2)正在转运的设备附近; (3)有毒气体范围内及腐蚀性液体管道容器下; (4)动火工作的场所; (5)高空作业的地点; (6)处于事故状态的场所。 19.特殊工种和要害岗位的人员调动必须经安环部登记备案才能调用。 20.爱护安全设施和安全标志,安全设施及标志损坏时应及时报告。 21.易燃、易爆及危险作业场所,必须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22.严禁带儿童进入生产作业岗位。 23.各类运动机械在行进中,禁止人员上下。 24.未经安环部批准,严禁非本岗位工作人员禁止入(巡检、检修、

碎石加工厂全套安全操作规程样本

碎石加工厂 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目录) 1、安全操作规程普通规定 2、振动喂料机安全操作规程 3、颚式破碎机操作规程 4、分级机安全操作规程 5、泥浆泵安全操作规程 6、浓缩机安全操作规程 7、陶瓷过滤机操作规程 8、压滤机安全操作规程 9、圆锥破碎机操作规程 10、振动筛操作规程 11、装载机操作规程 11、破碎工安全操作规程

12、汽车司机(厂内机动车)安全操作规程 13、装载机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14、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15、焊工安全操作规程 16、检修工安全操作规程 17、办公室员工安全规程

安全操作规程普通规定 1、新入厂职工,必要通过本厂、工段、班组三级安全教诲,经考试合格后,方准进行工作。外来参观人员,必要经本厂批准并派专人带领方准进行参观。 2、凡在本厂区域内人员,必要遵守所设安全警示牌、提示牌规定。 3、进入作业场合,必要穿戴好该作业场合规定劳动保护品,禁止穿高跟鞋、拖鞋进入生产检修场合。 4、作业前,必要认真检查作业场合、设备、仪表工具等,确认安全后,方可进行工作。特种作业人员,必要持证上岗。 5、禁止酒后上岗和班内饮酒,工作中禁止打闹、睡觉和脱岗。 6、工作中必要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发现(生)事故,必要采用办法,保护现场并及时报告。 7、设备禁止带病运转,安全防护设施或装置,禁止擅自拆除。电器设备外壳必要按规定接地或接零,接地电阻符合规定。 8、设备运转中,禁止进行注油、清扫、修理等工作,

禁止隔着传动部位传递工具物品。 9、禁止在危险场合逗留、休息,禁止身体触及带电设备或带电体。 10、行驶机械设备禁止攀登和上下。 11、禁止擅自关闭现用状态电、油、风、水开关或阀门,工具仪表禁止乱动。 12、发现架空线断落地面或悬高局限性8米内,禁止人员进入并及时报告。 13、发既有人触电,一方面切断电源或用绝缘物体挑离带电体后,才干进行急救。 14、登高2米以上为高处作业,高处作业必要佩带安全带或采用其他安全办法,工具、材料必要用绳索上、下,并扎捆牢固。登高局限性2米或在不不大于30度以上坡面作业也必要采用相应安全办法。 15、作业场合材料、成品、半成品放置,必要不防碍通行和装卸安全。 16、作业场合必要有良好照明,行灯电压不准超过36伏,在金属容器内作业,行灯电压禁止超过l2伏。 17、人员行走必要随时观测周边状况,设人行道处必要

安全管理规定、安全操作规程汇编范文

目录 总则 第一节工作服、防护工具使用的安全规定 第二节生产用电、生活用电的安全规定 第三节设备装置安装使用的安全规定 第四节搬运、吊装重大物件的安全规定 第五节高空作业及使用梯台的安全规定 第六节使用明火及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规定 第一章制粉部分 第一节制粉清理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一.磨粉机安全操作规程 二.高方筛安全操作规程 三.关风器、除尘器安全操作规程 四.打麸机、粉料筛、打麦机、精选机安全操作规程五.着水机、螺旋输送机安全操作规程 六.打包机、缝(封)口机、秤安全操作规程 七.提升机、刮板机、输送带安全操作规程 八.清理筛、振动圆筛、皮前粗筛、去石机安全操作规程九.喂料器、微量添加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十.粉碎机安全操作规程 十一.磨粉机(GFY1820)安全操作规程 第二节气动设备与压力管网 一.气动装置安全操作规程 二.空压机、空压机站安全规定 三.压力容器使用的安全规定

四.多路阀安全操作规程 第二章维修工与机加工设备第一节维修工与机加工安全规定 第二节机加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车床安全操作规程 二.刨床安全操作规程 三.铣床安全操作规程 四.拉丝、磨光机安全操作规程 五.喷砂机安全操作规程 六.铅床安全操作规程 七.裁板机、弯板机安全操作规程 八.插床安全操作规程 第三节机械维修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维修工安全操作规程 二.钳工安全操作规程 三.板金工安全操作规程 四.管工安全操作规程 五.加油工安全操作规程 第四节木工及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一.木工车间及操作人员安全操作规定 二.平刨机安全操作规程 三.圆盘锯吊截锯安全操作规程 四.木工多用机床安全操作规程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2018)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目的 为保障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进行,防止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制定本规程。 2、范围 适用于公司内部有限空间作业相关人员。 3、职责 安环部负责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的制定和监管;公司各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4、术语和定义 4.1 本规程所述有限空间是指:封闭或部分封闭,与外界相对隔离,出入口较为狭窄,作业人员不能长时间在内工作,自然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者氧含量不足的空间。包括三类: 第一类:封闭半封闭设备 船舱、储罐、各类塔器、冷藏车、沉箱及锅炉、容器、浮筒、管道、槽车等。 第二类:地下建(构)筑物地下管道、地下室、地下仓库、地下工事、暗沟、隧道、涵洞、地坑、废井、地窖、沼气池及化粪池、下水道、沟、井、池、建筑孔桩、地下电缆沟等。

第三类:地上建(构)筑物储藏室、酒槽池、发酵池、垃圾站、温室、冷库、粮仓、试验场所、烟道等。 4.2无许可有限空间指不存在任何可能造成职业危害、人员伤亡的有限空间场所。 4.3许可性有限空间指存在任何可能造成职业危害、人员伤亡的有限空间场所。具有如下特点:空间内的气体具有危害性;空间内存在可能导致进入者身体受限的设备、设施;其它公认严重的安全或健康风险。 5、安全操作规程 5.1 基本规定 5.1.1严格实行作业审批制度,严禁擅自进入有限空间作业。 5.1.2 严格实行“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严禁通风、检测不合格作业。 5.1.3作业前必须配备个人防中毒窒息等防护装备,设置安全警示标识,严禁无防护监护措施作业。 5.1.4作业人员必须为参加过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培训且考试合格者,严禁教育培训不合格者上岗作业。 5.1.5作业现场必须配备应急装备,制定应急措施,一旦发生事故,严禁盲目施救。 5.2 有限空间作业审批许可证的办理许可证的办理应遵守公司《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的相关规定。

全套管钻机 安全操作规程 - 制度大全

全套管钻机安全操作规程-制度大全 全套管钻机安全操作规程之相关制度和职责,一、钻机安装场地应平整、夯实,能承载该机的工作压力;当地基不良时,钻机下应加铺钢板防护。二、安装钻机时,应在专业技术人员指挥下进行。安装人员必须经过培训,熟悉安装工艺及指挥信号,并... 一、钻机安装场地应平整、夯实,能承载该机的工作压力;当地基不良时,钻机下应加铺钢板防护。 二、安装钻机时,应在专业技术人员指挥下进行。安装人员必须经过培训,熟悉安装工艺及指挥信号,并有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 三、与钻机相匹配的起重机,应根据成桩时所需的高度和起重量进行选择。当钻机与起重机连接时,各个部位的连接均应牢固可靠。钻机与动力装置的液压油管和电缆线应按出厂说明书规定连接。 四、引入机组的照明电源,应安装低压变压器,电压不应超过36V。 五、作业前应进行外观检查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钻机各部外观良好,各连接螺栓无松动。 (二)燃油、润滑油、液压油、冷却水等符合规定,无渗漏现象。 (三)各部钢丝绳无损坏和锈蚀,连接正确。 (四)各卷扬机的离合器、制动器无异常现象,液压装置工作有效。 (五)套管和浇注管内侧无明显的变形和损伤,未被混凝土粘结。 六、应通过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启动内燃机,并怠速运转逐步加速至额定转速,按照指定的桩位对位,通过试调,使钻机纵横向达到水平、位正,再进行作业。 七、机组人员应监视各仪表指示数据,倾听运转声响,发现异状或异响,应立即停机处理。 八、第一节套管入土后,应随时调整套管的垂直度。当套管入土5m以下时,不得强行纠偏。 九、在作业过程中,当发现主机在地面及液压支撑处下沉时,应立即停机。在采用30mm厚钢板或路基箱扩大托承面、减小接地应力等措施后,方可继续作业。 十、在套管内挖掘土层中,碰到坚硬土岩和风化岩硬层时,不得用锤式抓斗冲击硬层,应采用十字凿锤将硬层有效地破碎后,方可继续挖掘。 十一、用锤式抓斗挖掘管内土层时,应在套管上加装保护套管接头的喇叭口。 十二、套管在对接时,接头螺栓应按出厂说明书规定的扭矩,对称拧紧。接头螺栓拆下时,应立即洗净后浸入油中。 十三、起吊套管时,应使用专用工具吊装,不得用卡环直接吊在螺纹孔内,亦不得使用其他损坏套管螺纹的起吊方法。 十四、挖掘过程中,应保持套管的摆动。当发现套管不能摆动时,应采用拔出液压缸将套管上提,再用起重机助拔,直至拔起部分套管能摆动为止。 十五、浇注混凝土时,钻机操作应和灌注作业密切配合,应根据孔深、桩长适当配管,套管与浇注管保持同心,在浇注管埋入混凝土2~4m之间时,应同步拔管和拆管,并应确保浇注成桩质量。 十六、作业后,应就地清除机体、锤式抓斗及套管等外表的混凝土和泥砂,将机架放回行走的原位,将机组转移至安全场所。 总经理助理职责董事会秘书职责辅导员工作职责

2018锅炉安全操作规程讲解学习

《锅炉安全操作规程》 一、点火前的检查和准备工作 1. 锅炉内有无杂场,人孔,手孔是否封好,耐火砖墙及前后拱无严重裂缝和结焦。 2. 锅炉水冷壁管集箱和对流管束应无裂纹和渗漏,变形,下降管绝热无破损。 3. 隔烟墙完整无损,炉排整齐无杂物。 4. 煤层调节板齐平,起落灵活刻度位置指示正确,耐火砖应牢固。 5. 煤槽闸板应开关灵活,严密好用。 6. 烟道内无积灰无杂质,烟道挡板严密,开关灵活,开关位置指示正确。 7. 炉排变速机构应进行变速试车,使炉排运转正常为止。 8. 在炉排运动中,检查炉排运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9. 各分段风室内无杂物,搬把牢固,开关灵活,位置正确,放灰板严密,开关灵活好用。 10. 所有人孔门,看火门皆应开启灵活,关闭严密。 11. 所有的吹灰器都应灵活好用,吹灰控位置正确。 12. 安全阀,水位计,压力表,温度计符合规定,齐全完好。 13. 所有阀门和塞都应开关灵活好用。 14. 各操作部位要有良好的照明。 15. 炉排前挡灰罩完好严密 16. 各种仪表齐全灵敏。 17. 各种电器设备安装试车符合要求。 18. 燃料,水源有充足的储备。

二、阀门的检查 1. 所有阀门应完整开关灵活,阀门是否在规定的位置,同时注意检查阀门应无堵板。 2. 检查的同时按规定位置进行调整。 蒸汽锅炉: (1)蒸汽系统—主汽阀门(关)母管戴止阀门(关),炉筒空气阀门(开),炉筒压力旋塞(开),压力放水旋塞(关)炉水取样阀门(关) (2)给水系统—省煤器进出口阀门,旁路阀门及排污阀门(开)直通上水阀门(关)炉筒进水阀门(开) (3)水位计—汽水旋塞(开)放水旋塞(关) (4)排污系统—炉筒排污阀(关),集箱排污阀及炉筒连续排污阀(关)(5)吹灰系统—各阀门(关) 热水锅炉: (1)锅炉共同水管阀门(开) (2)循环泵进出口阀门(开) (3)注水前打开各部门空气,注水阀关闭 (4)排污阀(关) (5)压力表旋塞(开) 3. 上水,通风运煤及除尘设备,生火前要进行全面检查。 4. 电器设备和热工仪表,安全自锁装置的检查,各种电器设备安装试车 合乎要求。

建筑工程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全套)

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安全生产基本规定 1、凡从事建筑安装工程的各种工人必须严格遵守本工种安全操作技术规程。各类机械操作工及其它工种在操作各类机具时应严格遵守所操作机械和机具的安全操作规程。 2、参加施工的工人(包括学徒工、实习生和民工等),要熟知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在操作中应坚守工作岗位,严格酒后操作。 3、电工、焊工、司炉工、爆破工、架子工、塔吊司机和指挥,打桩机司机和各种机动车辆司机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方准进行本工种独立操作,非特殊工种持证人员严禁从事特殊工种施工。 4、作业工人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并扣牢帽带。禁止穿拖鞋或赤脚。在没有防护设施的高空、悬崖和陡坡施工,必须系安全带。上下交叉作业有危险的出入口要有防护棚或其它隔离设施。距地面2米以上操作要有防护栏杆、挡板或安全网。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三件宝要定期检查,不符合要求的严禁使用。 5、施工现场的脚手架、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不得擅自拆动,需要拆动的,必须经工地施工负责人同意。 6、工作前必须检查机械、仪表、工具等,确认安全完好后方可使用。 7、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不得带病运转和超负荷作业,发生不正常情况应停机检查,不得在工作运转中进行检查和修理。 8、电气、仪表、管道和设备试运转,应严格按照单项安全技术措施进行,运转时不准擦洗和修理,严禁将头、手伸入机械行程范围内。各类施工机械应由持证机操工操作,其它人员不得无证操作,不得操作与工种无关的机具和机械。 9、从事高空作业要定期体检,经医生诊断,凡患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病以及其它不适于高空作业疾病的,不得从事高空作业。 10、高空作业衣着要灵便,禁止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 11、高空作业所用材料要堆放平稳,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套)内,上下传递物件禁止抛掷。 12、遇有恶劣气候(如风力在六级以上)影响施工安全时,禁止进行露天、高空、起重和打桩作业。 13、梯子不得缺档,不得垫高使用,梯子横档间距以30厘米为宜,使用时上端、下端都应扎牢,下端应采取防滑措施。人字梯底脚要拉牢,在通道处使用梯子应有人监护或设置围栏。单面梯与地面夹角以60-70度为宜,梯下应有专人监护,禁止二人同时在梯上作业。所有使用人字梯和单面梯在2M以上高空作业时,作业人员应戴好标准安全帽、系好安全带,安全带应生根可靠。 14、作业工人应定期参加安全活动,加强安全施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做到自己不伤害自己,自己不伤害他人,自己不被他人伤害。

XXXX公司安全操作规程汇编

安全操作规程汇编 (第二版) XXXXXXXX有限公司 二0一七年四月

前言 安全操作规程是人们长期实践经验的总结,是先辈们在长期工作实践中用血的教训换来的结晶。它既反映着人和物(设备)的安全关系,指导人们的安全行为,也体现着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而且是指导作业人员安全生产的重要规则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最有利的武器。 为贯彻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做到安全思想警钟长鸣、制度保证严密有效,监督检查严格细致,公司结合生产实际和客观情况变化,在各分厂、部室的大力支持和协助下,对原安全操作规程汇编重新进行了修订完善。修订后的安全操作规程汇编(第二版)经公司审查批准,现予发布。希望每位员工认真学习,自觉遵守,不断规工作行为,确保人身和设备安全。 XXXXXX 二0一七年四月

目录 一、员工安全守则 (5) 二、一般安全技术规程 (5) (一)机械 (5) (二)电气 (6) (三)登高作业 (6) (四)起重和交通运输 (7) (五)常用工具安全操作规程 (8) 1、台钻 (8) 2、手电钻 (8) 3、砂轮 (9) 4、板手 (9) 5、手锤 (9) 6、锉刀 (9) 7、手锯 (9) 8、凿子、冲子 (10) 9、螺丝刀 (10) 10、虎钳 (10) 11、千斤顶 (10) 三、纺部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 (10) (一)清梳联 (10) 1、清花值车工 (10) 2、梳棉值车工 (11) 3、推包、开包工 (11) 4、打包工 (11) 5、跟盘拣花工 (12) 6、清梳保全工 (13) 7、包磨剌辊工 (13) 8、滤尘工 (14) (二)精梳、并条、粗纱 (14)

安全操作规程完整版

安全操作规程 机组操作期间,提高安全意识,精心操作,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操作者要熟悉了解操作规程,不能误操作。为了杜绝事故的发生,要认真阅读操作手册中的安全说明以及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认真执行。 以下是简要记述的最重要的安全说明。 1.标志“注意” 机组在相关区域贴有安全警示牌,以期引起操作人员的高度重视。 机组是依据目前的工艺要求所制定的安全规程,操作人员应该严格认真的执行。 2.机组安全管理 机组操作手册保存在现场随时可以拿到的地方。 开车前操作人员必须认真阅读并理解本操作手册,特别是“安全”章节。尤其是偶而在这个机组工作的人员(比如开工和维护人员)。 除了这本操作手册,也应阅读一般有效的规程和其它有关预防事故的规定。 也可能涉及一些强制规定,如:接触危险物质,穿戴好防护品(如处理酸、碱液时)。 如果必要,操作手册为了考虑生产的特殊性可以改动。 所有机组、机械上的安全说明和危险警报必须能看到并保持清楚。 定期检查操作人员工作是否按安全规程工作,是否留意危险警报,是否持有操作手册。 不能在机组设备上改动或重新改制或添加零件,这可能会危及安全。这一点也适用于安全装置和安全阀的安装和调整以及支撑件上的焊接。 不能随意的改动控制系统中的程序软件。 备件必须与制造商的技术要求相符,原始备件通常有保证。 即使快到了试验检查的最后期限,也要按操作手册中列出的(规定)执行。 执行维护工作,应具备足够的工作条件和防护用具等。 要使大家都知道灭火器的位置和使用。 要注意可能性的火灾警报和灭火。

安全设施要定期检查、维护。 建议向操作人员上急救课程。 4操作人员的基本素质要求 选择受过专业培训的人员并具有一定的操作常识和文化素养热爱本职工作的工作人员,进行操作、开车、维护和维修工作。 明确机组操作责任,有权抵制他人违反安全规程的指令。 被培训的人员、或受过一般培训过程的人员只能在有经验的人员的指导下在机组上工作。 工作在机组电气设备的人员要根据电气工程师编写的电气技术规程或在电气工程师的指导下工作。 燃气设备(燃气消耗设备)上的工作只能由受过特殊培训的人员完成。 5正常操作 避免出现任何可能危及安全的操作方式。 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机组设备处于安全、操作状态。 只有在所有保护装置,安全装置如保护栏、紧急跳闸装置、吸音器、排泄设备等都有并处于操作状态,才能操作机组设备。 不管是出于什么目的,不要把手放入运行的机器或两个旋转机器部件,旋转锟子之间。 操作期间严谨打开所有的罐、炉门、人孔、盖等。如果特别需要,要穿戴防护用具,打开时,废气排出,可能会接触到腐蚀性或有毒物质。 打开盖之前,相应的罐子应该排空,罐要冷却下来并做气体检测试验,确保检修人员生命安全。 每班检查设备一次用肉眼检查其外貌是否有损坏,如有变化立即报告(包括操作习惯的变化),如果必要,立即停车检查并采取安全措施。 一旦出现错误运行,立即断开设备并采取安全措施,立即消除危害。 按照操作手册进行设备的启动和关闭及控制。 机组设备开工前,要保证设备启动时无人处在危险之中。 6服务与维护 按照操作手册的规定,制定维护和检查的时间,以及设备的使用期限。包括设备零部件更换及相应的资料。这项工作只能由专业人员完成。

木工机械安全操作规程(全套)

木工机械安全操作规程 1.必须遵守本公司相关规章制度。 2.工作场所严禁烟火,必须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 3.操作人员需经过部门主管进行培训教育,了解机械设备构造、 性能和用途,掌握有关使用、维修、保养、安全生产等技术知识才能上岗。电路故障必须由专业电工排除。 4.工作期间不得玩手机、打磕睡、打闹、嬉戏、打牌、下棋等 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更不准擅离作业岗位,不准饮酒后上岗,如身体不适及时向主管汇报申请休假。 5.严禁穿拖鞋上班,严禁戴手套进行机械作业,作业时作业人员 按规定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6.作业前应仔细检查工具、设备、安全装置是否完好和工作区 内有无异物,在确认完好和无异物后方可启动设备。 7.作业前必须经试机至少2-3分钟,检查各部件运转正常转作、 安全防护装置是否安全可靠后方可作业。开机前必须将机械周围及脚下作业区的杂物清理干净,必要时应在作业区铺垫板。 8.禁止在机械设备工作台面放置物件。机械的调整应报部门主 管安排负责,严禁在电源接通时来安装模具或调整。 9.禁止在设备运转或切断电源但仍在惯性运转时,将手伸到刀 刃部取出木材、清理设备、剔除木屑(木粉尘)及木块。10.链条、齿轮和皮带等外露传动部分,必须安装防护罩和防护

板。 11.未经部门主管同意,非机械操作员不准随意动用设备,非电 工专业人员不准私自改接电路,机械操作员不准操作与自己工作无关的设备。 12.机械运转过程中出现任何异常或故障时,必须立即断电停机 检查,确认机械正常后才能作业。 13.作业后必须切断电源,闸箱门锁好。 14.及时清理机器台面的木屑,严禁直接用手清理,木屑应存放 到指定地点。 15.每日必须检查设备电源、电线是否良好,损坏的电线需由电 工专业人员维修。 16.如出现违章作业行为,任何员工都可汇报上级按章处理并给 予汇报人适当奖励。 17.发生伤亡事故,应在积极抢救治疗受伤人员的同时,及时报 告上级领导和行政部门,要保护好现场,在生产许可时,在一定范围内暂停岗位生产。 员工发生违章工伤,造成一切后果自负。一年内出现两起违章一律辞退出厂。

安全操作规程汇编(52篇)

******************公司 安全操作规程汇编 编制 审核 批准 **** 年 ** 月 ** 日实施

目录 第一章电焊工安全操作规程 (1) 第二章天车工安全操作规程 (6) 第三章单梁半门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10) 第四章起重工(司索工)安全操作规程 (14) 第五章手持电动工具安全操作规程 (17) 第六章磁座钻安全操作规程 (20) 第七章铆工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23) 第八章砂轮切割锯安全操作规程 (25) 第九章内燃机叉车安全操作规程 (27) 第十章拖拉机安全操作规程 (30) 第十一章数控火焰切割机安全操作规程 (35) 第十二章剪板机安全操作规程 (38) 第十三章摇臂钻床安全操作规程 (40) 第十四章数控钻床安全操作规程 (43) 第十五章 SWZ1000型三维数控钻床安全操作规程 (46) 第十六章双立柱转角带锯机安全操作规程 (49) 第十七章 LMGQ数控管相贯切割机安全操作规程 (51) 第十八章切条机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53) 第十九章联合冲剪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55) 第二十章冲床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59) 第二十一章铣边机安全操作规程 (61) 第二十二章数控锁口铣床安全操作规程 (63) 第二十三章 JDX150端面铣床 (66)

第二十四章 YH41-315B单柱液压机安全操作规程 (68) 第二十五章液压板料折弯机安全操作规程 (70) 第二十六章三辊卷板机安全操作规程 (72) 第二十七章车床安全操作规程 (75) 第二十八章套丝机安全操作规程 (79) 第二十九章砂轮机安全操作规程 (81) 第三十章半自动火焰切割机安全操作规程 (83) 第三十一章组立机安全操作规程 (85) 第三十二章矫正机安全操作规程 (87) 第三十三章液压调平机安全操作规程 (89) 第三十四章悬臂焊机安全操作规程 (91) 第三十五章龙门焊机安全操作规程 (93) 第三十六章电渣焊机安全操作规程 (95) 第三十七章埋弧焊机安全操作规程 (98) 第三十八章气刨机安全操作规程 (100) 第三十九章栓钉焊机安全操作规程 (102) 第四十章打底焊机安全操作规程 (104) 第四十一章HHX1200(H)型钢自动线安全操作规程 (107) 第四十二章无气喷涂机安全操作规程 (109) 第四十三章抛丸机安全操作规程 (112) 第四十四章气体终端安全操作规程 (115) 第四十五章螺杆空气压缩机安全操作规程 (117) 第四十六章移动式空压机安全操作规程 (119) 第四十七章大型空气压缩机安全操作规程 (122) 第四十八章维修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124) 第四十九章丙烷(液化气)汇流排安全操作规程 (127)

(完整版)各种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规程汇编

第一部分:金属切削和钳工类 普通车床安全操作规程 1 本标准规定了普通车床的安全操作规程要求、操作方法和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普通车工作业安全技术操作。 2规程要求 1、工作前按规定穿戴好防护用品,扎好袖口,不准围围巾,女工应戴好工作帽。 高速切削或切削铸铁、铝、铜工件时,必须戴防护眼镜。接触旋转关键及旋转部位时,不得带手套作业,在夹装工件过程中允许带手套作业。 2、操作者应熟悉所操作机床的工作原理、结构和性能,并经考核取得资质证后,方可上岗操作。严禁无证者单独操作。 3、检查机床的防护、保险、信号装置、机械传动部分。电器部分要有可靠的防护装置,是否齐全有效。严禁超规格、超负荷、超转速、超温度使用机床。 4、工件、夹具和刀具必须装夹牢固。 5、机床开动前,检查各手柄位置是否正确。按润滑表加注润滑油,并要观察周围动态。机床开动后,要站在安全位置上,以避开机床运动部位和铁屑飞溅。 6、机床开动后,应低速运转3—5分钟,确认各部位正常后方可工作。 7、调整机床转速、行程、装夹工件和刀具以及测量工件、擦拭机床时,要等停稳后才能进行。 8、机床导轨面上、工作台上禁止摆放工具或其它物品。 9、不得用手直接清除铁屑,,要用专门工具清扫。如刷子或钩子。 10、凡两人或两人以上在同一台机床工作时,必须指定1人为机长,统一指挥,防止事故发生。 11、机床发生异常时,如异响、冒烟、震动、臭味等,应立即停车,请有关人员检查处理。 12、不得在机床运转时离开岗位,确因需要离岗时,必须停车,切断电源。 13、应正确使用量具、手工具,严格执行通用工具技术安全操作规程。 14、卡盘扳手、刀架及螺丝配合应合适,不得在扳手口上加垫使用,在扳手上加套管使用后,应立即取下。 15、使用的各种卡盘、量具不得随意乱放,用完后要放在工具箱内,经常使用的要放在专用的木盘上。 16、卡紧工件找正时,不得使劲敲击,以免震坏床头,或卡盘松动而使工件掉下造成事故。

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

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

一、常用各种注射法 (一) 1 2 旋转涂擦,直径应在5cm 3 4 不漏气;针头应选择型号合适、无钩、无锈、无弯曲的锐利针头。注射器和针头 5 6 注射前,须排尽注射器内的空气,同时要防止药液浪费。 7 8紧并下压折针周围皮肤,以露出断端,迅速以血管钳夹住断端,拔出。 9 (二) 1 将安瓿尖端药液弹至体部,用酒精棉签消毒安瓿颈及砂轮后,在安瓿颈部划一锯痕,然后重新消毒,拭去细屑,折断安瓿,用注射器将针头斜面向下放入安瓿内的液面下,抽动活塞,进行吸药。吸药时不得用手握住活塞,只能持活塞柄。抽 2 除去铝盖的中央部分,用酒精棉签消毒瓶塞,待干。向瓶内注入和所需药液等量的空气(以增加瓶内压力,避免形成负压),倒转药瓶及注射器,使针头在液面以下,吸取药液至所需量,再以食指固定针栓,拔出针头。然后把针头垂直向上,轻轻拉动活塞使针头中的药液流入注射器内,并使气泡聚集在乳头口,稍推活塞,驱出气体。有的注射器乳头偏向一侧,驱出气泡时,应使注射器乳头朝上 3 可用无菌等渗盐水或注射用水将药溶化(某些药物有专用溶媒),待充分溶解后吸取。注射粘稠油剂时,可先加温(药液易被热破坏者除外)或将瓶用两手对搓后再抽吸。如为混悬液,应先摇匀后再吸药。油剂混悬剂使用时应选用稍粗的针头,刺入要深,并固定好针栓部,以防用力推注时,注射器和针头脱开,药液外 (三)皮内注射法(ID) 1 2:

3 注射盘内放70%酒精、棉签或酒精棉球、无菌持物钳、弯盘、试敏药物、无菌1ml注射器和4 1/2—5号针头。0.1%肾上腺素1支。 4 (1) (2)选好注射器及针头,吸取药液,排除注射器内空气,用70%酒精棉签消 (3)左手绷紧皮肤,右手持注射器,将针头斜面向上,与皮肤几乎平行地刺入表皮和真皮之间,推药0.05—0.1ml,使局部形成一圆形隆起的皮丘,皮肤发 (4)拔针时勿按揉针眼。向病人交待注意事项,按时观察反应。 (5)局部反应可疑时需二人判定,必要时作对照试验,在另一臂相同部位注入01ml等渗盐水,20 (四) 1 用于预防接种、局部麻醉、需迅速达到药效和不能或不宜经口服给药时采用。 2 3 注射盘内放2—5ml无菌注射器、针头盒内盛5号及6号针头、无菌持物镊、 4 (1) (2)左手绷紧皮肤,右手持注射器,针头斜面向上呈30—40℃角,迅速进针2/3 (3)注射毕,用棉签或干棉球轻压针刺处,迅速拔针,整理用物。 (五)肌肉注射法(IM或im) 1 2 选择肌肉较厚,离大神经、大血管较远的部位。常选臀大肌、臀中肌、臀小 (1) ①十字法:从臀裂顶点向身体外侧引一水平线,再过髂嵴最高点向该线作一

加油站全套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加油站规章制度目录 服务规范目录1………………………………………………………………………加油站文明服务公约2……………………………………………………………………………加油站员工守则3……………………………………………………………………加油站规范化礼貌用语4…………………………………………………………………………………加油站忌语 安全管理制度目录5………………………………………………………………………加油站加油操作须知6…………………………………………加油站防火防爆十大禁令安全制度、安全职责7………………………………………………………………………………安全管理制度8……………………………………………………………加油站防火安全检查管理制度9………………………………………………………………………………消防管理制度10…………………………………………………………………………….明火管理制度11…………………………………………………….加油站质量、计量和损溢管理制度12…………………………………………………………….加油站票证、现金管理制度13…………………………………………………………….加油站记帐、登统管理制度14……………………………………………………………….加油站设备维修管理制度15………………………………………………………………….加油站值班、巡查制度16……………………………………………………………….加油站站客站貌管理制度17……………………………………………………………….加油站油品接卸管理制度18…………………………………………………………………………….物价管理制度 岗位(安全)职责目录19……………………………………………………………………………站长安全职责20…………………………………………………………………班长(领班)安全职责21…………………………………………………………………员工安全职责岗位职责22……………………………………………………………………………站长岗位职责23…………………………………………………………………班长(领班)岗位职责24…………………………………………………………………………安全员岗位职责

非煤矿山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全套

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目录 1、爆破员安全操作规程 2、安全员安全操作规程 3、保管员安全操作规程 4、民爆物品装卸员操作规程 5、风钻(开挖、凿孔)工安全操作规程 6、空气压缩机安全操作规程 7、测量工安全操作规程 8、机动车驾驶员安全操作规程 9、钻机安全操作规程 10挖掘机安全操作规程

1、爆破员安全操作规程 1、领取爆破材料时,严格手续当班清点好数量,如有遗失或失盗,应立即追查和报告有关领导。运送爆破材料时,不得在人群聚集的地方停留,必须将材料直接送到工作面或专用的临时保管箱(有锁),严禁他人代运代管。炸药和导爆管必须分开运送和存放。 2、必须详细检查炮眼的深度,方向和炮眼排列是否合理,个别炮眼打的深度不符合要求要补齐,药要送到炮眼底。装药时只准用木棍装药,禁止用金属物品代替木炮棍。炮眼端部必须堵炮眼泥或其他技术规定允许的充填物。炮泥填塞物长度不小于250毫米,不准用纸、布、炸药等代替充填物。填塞时注意不要破坏了导爆管。 3、同一个工作面禁止打眼和装药同时进行,必须将全部炮眼打完,一切无关人员撤出后再装药,装药爆破禁止单人作业。 4、爆破前要检查起爆器、起爆针、放炮母线的完好情况,确认合格后,将放炮母线的一侧两股铜线连接在一起,由爆破点向安全地段铺设放炮母线,铺设时尽量沿不易被爆破损坏、踩踏碰触的地段铺设,且不得与照明线路、铲运机电缆、架线等用电设施及线路相接触,并避免掉在积水中。铺设过程中要仔细检查放炮母线是否有破皮、裸露明线等现象,发现破皮、裸露必须进行绝缘包扎,若母线破皮较多应适当去除,但必须保证最小安全距离所需的长度。 5、起爆前,爆破员要大声呼喊“放炮了”至少三遍以上,并按规定设置好放炮警戒。放炮结束后,并按规定警戒15分钟后方可离开。

全套安全操作规程

主要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爆破工安全操作规程 1、岗位安全职责 1.1爆破作业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标准GB6722-2003《爆破安全规程》等规定,并作好日常记录; 1.2保管所领取的爆破器材,不应遗失或转交他人,不应擅自销毁和挪作它用; 1.3严格按安全技术交底和操作规程作业。 2、岗位任职条件 2.1接受过良好专业安全技术及技能培训; 2.2持有公安部门颁发的“爆破员作业证”上岗。 3、上岗作业准备 3.1 接受安全技术交底,清楚其内容。包括炮眼的布置,周边眼、辅助眼的间距及孔深,各种炮眼的装药量,导爆管的连接,起爆的顺序等; 3.2 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如工作鞋、安全帽、防噪音耳塞等; 3.3 熟悉围岩类别,检查爆破品的生产厂家、牌号、规格、批次、受潮及运输工具的情况; 3.4 察看爆破现场,确认要撤离的人员设备。 4、安全操作规程 4.1爆破器材运输,要选用符合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有持证的安全员或爆破员押运,按规定的路线和时间直接送到工地; 4.2雷管与炸药必须放置在带盖的容器内分别运送,其间距应相

隔50m以上; 4.3在有沼气和煤尘爆炸危险的工作面,必须使用取得产品合格证的煤矿安全炸药和雷管; 4.4不同厂家生产的不同品种的电雷管不得掺混使用; 4.5加工起爆药包,只许在爆破现场于爆破前进行,并按所需数量一次制作,不得留成品备用,制作好的起爆药包应专人妥善保管。 4.6导火索插入火雷管要轻轻推止加强帽,严禁转动插入。电雷管只许由药卷的顶部装入,不得用电雷管代替竹、木棍扎眼。装制炮头时,必须将电雷管脚线末端扭结短路。 4.7炮眼内的泥浆,石粉必须吹洗干净;刚打好的炮眼热度过高,不得立即装药。电力爆破装药连线时,严禁雷管脚线、放炮母线与导电体相接触; 4.8 装药要用木竹棒轻塞,严禁用力抵入和使用金属棒捣实。禁止使用冻结、半冻结或半溶化的硝化甘油炸药。 4.9 工作面装药时,人员要撤到安全地点,划出警戒线,严禁一切人员通过,放炮时,必须先发出警号进行爆破时,所有人员应撤离现场,其安全距离为: ⑴独头巷道不少于200m; ⑵相邻的上下坑道内不少于100m; ⑶相邻的平行坑道,横通道及横洞间不少于50m; ⑷全断面开挖进行深孔爆破(孔深3—5m )时,不少于500m。 4.10导火索起爆时严禁明火点炮。单人点火时,一人连续点火的根数(或分组一次点火的组数),地下爆破不得超过五根(组),露

全套102个安全操作规程

目录 第一章主要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 1、爆破工安全操作规程 (1) 2、风枪工安全操作规程 (5) 3、砼喷射工安全操作规程 (7) 4、装吊工安全操作规程 (10) 5、打桩工安全操作规程 (14) 6、木工安全操作规程 (17) 7、架子工安全操作规程 (23) 8、拆除工安全操作规程 (27) 9、钢筋工安全操作规程 (29) 10、模板工安全操作规程 (31) 11、混凝土工安全操作规程 (33) 12、沥青工安全操作规程 (35) 13、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37) 14、电焊工安全操作规程 (39) 15、电力电缆工安全操作规程 (42) 16、气焊工安全技术规程 (44) 17、钳工安全操作规程 (46) 18、铆工安全操作规程 (48) 19、机床工安全操作规程 (50) 20、自控仪表工安全操作规程 (52) 21、机械修理工安全操作规程 (54) 22、张拉压浆工安全操作规程 (56) 第二章主要施工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58) 23、盾构机(土压)安全操作规程 (58) 24、挖掘机安全操作规程 (65) 25、推土机安全操作规程 (67)

27、压路机安全操作规程 (73) 28、平地机安全操作规程 (77) 29、铲运机安全操作规程 (80) 30、履带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84) 31、汽车、轮胎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88) 32、桥式、龙门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93) 33、塔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97) 33、移动模架造桥机安全操作规程 (99) 34、架桥机安全操作规程 (102) 35、皮带输送机安全操作规程 (106) 36、汽车安全操作规程 (108) 37、载重汽车安全操作规程 (111) 38、自卸汽车安全操作规程 (113) 39、油罐车安全操作规程 (115) 40、平板拖车安全操作规程 (118) 41、机动翻斗车安全操作规程 (122) 42、衬砌台车安全操作规程 (124) 43、混凝土搅拌输送车安全操作规程 (127) 44、空气压缩机安全操作规程 (130) 45、发电机安全操作规程 (133) 46、变压器安全操作规程 (136) 47、电力电容器安全操作规程 (139) 48、锅炉安全操作规程 (141) 49、混凝土泵安全操作规程 (143) 50、混凝土泵车安全操作规程 (145) 51、混凝土搅拌机安全操作规程 (147) 52、泥浆搅拌机安全操作规程 (151) 53、卷扬机安全操作规程 (153) 54、施工电梯安全操作规程 (156)

安全操作规程汇编84939

叉车安全操作规程 1.工作前 1.1司机开车前,应检查发动机水位、油位是否符合要求,并检查连接处和各接头是否渗油、漏油。 1.2检查燃油油量、液压油油量及各油管接头有无漏油情况。 1.3检查蓄电池电极柱导线是否拧紧,其它导线有无松脱。 1.4检查轮胎气压、方向盘、制动踏板的自由行程是否合适。 1.5检查灯光、喇叭等信号装置是否正常。 1.6检查中所发现的问题,应在出车前进行排除。 1.7发动机发动后,检查各项仪表是否正常;发现异常,应立即熄火,进行检查排除,正常后方可运行。 1.8叉车作业前先松开制动手柄,然后起步行使,并检查脚踏制动效果是否良好;检查门架的起升、倾斜动作是否正常,转向是否轻便、灵活;确认正常后方可投入作业。 2工作中 2.1叉车行使作业时,应注意倾听有否异常声响。 2.2叉车在厂区、车间干道上行驶,其速度应控制在工厂安全部门规定的速度范围内,并注意来往行人随时鸣号。 2.3叉车只能在完全停车后才能换向;严禁提升、倾斜同时操作及超载运行。 2.4出现异常现象,应停车检查,及时排除。 3工作后 3.1发动机熄火前,应使发动机怠速运转 3.22-3分钟后熄火。发动机熄火停车后,应拉紧制动手柄。 3.3 低温季节(在零度以下),应放尽冷却水。 3.4当气温低于-15度时,应拆下蓄电池并搬入室内,以免冻裂。转动机油滤清器手柄1-2 转,检查螺栓、螺母有无松脱现象,并及时排除不正常情况。 3.5将叉车冲洗擦拭干净,进行日常例行保养后,停放车库或指定地点。

冲床安全操作规程 1、冲床工必须经过学习,掌握设备的结构、性能,熟悉操作规程并取得操作许可方可独立操作。 2、正确使用设备上安全保护和控制装置,不得任意拆动。 3、检查机床各传动、连接、润滑等部位及防护保险装置是否正常,装模具螺钉必须牢固,不得移动。 4、机床在工作前应作空运转2-3分钟,检查脚闸等控制装置的灵活性,确认正常后方可使用,不得带病运转。 5、模具要紧牢固,上、下模对正,保证位置正确,用手搬转机床试冲(空车),确保在模具处于良好情况下工作。 6、开车前要注意润滑,取下床面上的一切浮放物品。 7、冲床取动时或运转冲制中,操作者站立要恰当,手和头部应与冲床保持一定的距离,并时刻注意冲头动作,严禁与他人闲谈。 8、冲制或猥制短小工件时,应用专门工具,不得用手直接送料或取件。 9、冲制或猥制长体零件时,应设制安全托料架或采取其它安全措施,以免掘伤。 10、单冲时,手脚不准放在手、脚闸上,必须冲一次搬(踏)一下,严防事故。 11、两人以上共同操作时,负责搬(踏)闸者,必须注意送料人的动作,严禁一面取件,一面搬(踏)闸。 12、工作结束时及时停车,切断电源,擦拭机床,整理现场环境。

安全操作规程 全套

一、作业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手套,穿胶底鞋。 二、作业前应检查钢筋调直机安装平稳、牢固,各部件连接螺栓锚固是否牢靠;传动部位的防护罩是否完好无损;电箱电线无损坏、保护零线牢固、漏电开关灵敏。 三、调直钢筋时,长度5~10m的两侧2m区域内禁止通过,并设置防护栏杆、挂安全标志。 四、吊运盘钢时应两人配合,并堆放在离机械5m远处,防止吊物伤人。五、每次调直钢筋的长度,最长不大于10m。 六、按所调直钢筋直径,选用适当调直块、曳引轮槽及转动速度。调直块直径应比钢筋直径大2.5毫米,曳引轮槽宽与所调直钢筋直径相同。 七、调直块的调整:一般调直筒内有五个调直块,第1,5两个须放在中心线上,中间三个可偏离中心线。先使钢筋偏移3毫米左右的偏移量,经过调直,如钢筋仍有弯,可逐渐加大偏移量直到调直为止。 八、切断三、四根钢筋后须停机检查其长度是否合适。如长度有偏差,可调整限位开关或定尺板。 九、在导向筒的前部应安装一根1米左右长的钢管。被调直的钢筋应先穿过钢管再穿入导向筒和调直筒,以防止每盘钢筋接近调直完毕时弹出伤人。 十、在调直块未固定,防护罩未盖好前不得穿入钢筋,以防止开动机器后,调直块飞出伤人。钢筋在调直过程中,为防止由于氧化铁皮飞扬,污染环境,应采取相应的防尘措施。 十一、钢筋穿入后,手与曳引轮应保持一定距离。 十二、作业中人工抬运调直后的钢筋时,不得碰触电源线。 十三、工作中应经常注意轴承的温度,如超过60℃时,必须停机查明原因。十四、进行调直工作时,不准无关人员站在机械附近,当盘钢快用完时,要严防钢筋端头打伤人。 十五、运转中如发现传动部位有异常声响或不正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机,拉闸切断电源,报告机修组检修,不得擅自维修。 十六、作业结束后或遇停电时,应切断电源,锁好开关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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