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中心城区综合交通规划

天津市中心城区综合交通规划
天津市中心城区综合交通规划

天津市建筑工程规划管理技术标准(试行)

天津市建筑工程规划管理技术标准 (试行) 2019年4月12日

目录 目录 (2) 1总则 (1) 2术语 (2) 管理篇 (4) 1规划管理 (5) 1.1建筑工程规划管理 (5) 1.2建筑工程规划管理市区两级事权 (5) 2技术文件 (5) 2.1一般规定 (5) 2.2规划选址(条件)申请书 (6) 2.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类)设计方案 (7) 2.4建设工程(建筑部分)规划放线测量技术报告 (8) 3规划受理权责 (9) 3.1一般规定 (9) 3.2选址意见书或规划条件的核提 (9) 3.3建筑工程规划许可 (9) 技术篇 (11) 1基本规定 (12) 2总平面规划设计 (13) 2.1一般规定 (13) 2.2规划布局 (13) 2.3基地出入口 (14) 2.4内部道路和交通组织 (15) 2.5空中连廊或地下通道 (15) 2.6停车场(库) (15) 2.7地下空间利用 (16) 2.8竖向设计 (16) 2.9绿地、开敞空间和景观设计 (16) 2.10围墙和雕塑 (17) 2.11场地防护 (17) 3建筑平面和形态 (18) 3.1建筑平面 (18) 3.2建筑层高 (18) 3.3建筑高度 (18) 3.4建筑层数 (19) 3.5建筑形体 (19) 3.6建筑立面 (20)

3.7建筑屋面 (20) 3.8建筑色彩 (20) 3.9建筑设施 (20) 4建筑退线 (21) 4.1城市道路红线等控制线退线 (21) 4.2建筑用地退线 (21) 5建筑间距和日照影响分析 (23) 5.1一般规定 (23) 5.2一般区域建筑间距 (23) 5.3试点区域建筑间距 (25) 5.4日照影响分析 (25) 6建筑面积计算 (27) 6.1地上建筑面积计算 (27) 6.2地下建筑面积计算 (27) 6.3居住社区公共配套设施建筑面积计算 (28) 7容积率、建筑密度与绿地率 (29) 7.1容积率奖励 (29) 7.2容积率计算 (30) 7.3建筑密度 (30) 7.4绿地率 (31) 8其他规定 (32) 8.1避免违规设计 (32) 8.2鼓励设计创新 (32) 8.3新技术推广应用 (33) 8.4合理分期实施 (33) 本标准用词说明 (34) 引用标准名录 (35)

电力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 合同编号: 工程名称: 委托方: 受托方: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使用说明 1.本合同范本适用于国家电网公司各单位大型电力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的签订。 2.当事人使用本合同范本时无约定的条款,应在该条款处注明“无”。 3.对本合同范本的修改或补充,可由当事人于“专用条款”中进行约定,不得直接对合同通用条款进行变动。 4.合同范本有关其他填写说明见合同条款注释。

目录 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 (1) 第二部分通用条款 (4) 第1条定义及组成合同的文件 (4) 第2条双方责任 (5) 第3条设计工期 (8) 第4条审查、确认 (8) 第5条其它服务 (8) 第6条合同价款与支付 (9) 第7条设计文件交付 (9) 第8条现场服务 (9) 第9条违约责任 (9) 第10条索赔 (10) 第11条保险 (11) 第12条不可抗力 (11) 第13条争议解决 (11) 第14条合同生效 (12) 第15条份数 (12) 第三部分专用条款 (13)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 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 委托方: 受托方: 鉴于委托方拟委托受托方承担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勘察设计工作,且受托方同意接受该委托。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1条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地点:。 第2条勘察设计范围 委托方根据合同需承担的勘察设计工作的范围如下: 第3条合同价款 3.1 合同价款为人民币(大写)(¥)(含税); 3.2 支付方式见专用条款。 第4条合同依据 4.1 项目核准文件。 4.2 中标通知书。 4.3 设计委托书(如有)。 第5条合同组成部分 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5.1 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达成的纪要、协议等文件。 5.2 本协议书。

天津市城市管理规定

天津市城市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落实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效能管理的要求,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创建环境整洁、市容优美、文明有序的现代化城市,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中心城区、滨海新区建成区、特定区域、其他区县人民政府所在地建制镇的城市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城市管理是指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市政设施、路灯照明、道路交通等方面的养护和管理。 第四条加强城市管理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坚持体制创新,形成管理重心下移、区县为主、权责明确、务实高效的管理体制; (二)坚持机制创新,形成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竞争有序、政府监管的运行机制; (三)坚持科学管理,形成科技引领、监督到位、履行职责、运转高效的长效管理机制。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各新闻媒体及各单位,应当加强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宣传和公众的教育,不断增强市民文明意识,树立良好的社会道德风尚,创造良好的城市管理环境。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享受优美城市环境的权利,负有维护城市整洁、爱护公共环境卫生和公共设施的义务,对违反本规定的 行为有责任进行规劝、批评和检举。 第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对在城市管理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管理标准与要求

第八条市容市貌管理应达到下列要求: (一)管理范围内无违法建设、无占路经营、无私开门脸、无乱吊乱挂和乱涂乱画。 (二)户外广告和商业牌匾的设置要符合设置规划和规范。 (三)建筑工地的围挡符合有关规定和规范。 (四)城市雕塑、时钟应保持完好整洁、功能正常。 (五)达到国家和本市对市容市貌的其他管理标准和要求。 第九条环境卫生管理应达到下列要求: (一)快速路、主干道路、各类桥梁(含人行天桥)、重点地区、次干道路、支路和居民区内的胡同里巷、楼群、甬路路面净、人行道净、绿地净、树穴净、排水口净;无乱堆乱放,无白色污染,无垃圾堆存,垃圾收集、清运及时,无运输洒漏。其中,快速路、主干道路、立交桥和重点地区保持20小时,次干道路、支路和人行天桥、跨河桥梁保持16小时,里巷道路保持12小时以上清扫保洁作业,清扫保洁率达100%。 (二)集贸市场分行划市、管理有序,达到摊位净、地面净,无垃圾堆存,无摊贩乱摆乱卖,市场内外干净整洁。 (三)河道两岸无垃圾堆存、无杂草,水体清洁,无漂浮物。 (四)公共厕所配套设施齐全完备,内外干净、整洁、无异味,地面干燥、光洁、无污物。 (五)达到国家和本市对环境卫生的其他管理标准和要求。 第十条园林绿化管理应达到下列要求: (一)公园、绿地和道路绿化,乔灌木花草生长正常,植物品种丰富,树形整齐美观,无枯树死树,无裸露土地,无杂草垃圾,基本无病虫害。

天津市规划归纳总结(--2020年)

天津市规划归纳总结(2005 年--2020 年) 一、城市性质、城市职能及发展战略 天津的城市性质为:是环渤海地区的经济中心,要逐步建设成为国际港口城市、北方经济中心和生态城市。 天津的城市职能为: (1)现代制造和研发转化基地。把天津建设成以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制造业为主的现代制造和研发转化基地。 (2)我国北方国际航运中心和国际物流中心,区域性综合交通枢纽和现代服务中心。使天津成为连通国际和区域(华北、东北、西北、华东)的客货运综合交通枢纽。 (3)以近代史迹为特点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和旅游城市。保持和发扬天津传统的津派文化,强化以近代史迹为主要特点的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和旅游城市的地位。 (4)生态环境良好的宜居城市。充分利用天津市山、河、湖、海共生,湿地众多等丰富的自然资源,建立生态型城市,增强城市自然环境的优美度、人工环境的舒适度和优美度,提供良好的人居环境。 天津城市发展战略为: 构筑高层次产业结构。积极发展现代都市型农业和特色养殖业,逐步提高农业的综合生产能力和经济效益。发展壮大支柱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加快建设现代制造和研发转化基地。建设一批高水平的技术研发中心和高科技企业孵育基地。大力发展金融、物流、旅游等现代服务业,增强城市综合服务功能。 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天津港和疏港通道建设,打造北方国际航运中心和国际物流中心。加强天津机场与首都机场的合作,共同构建东北亚地区国际航空客货运枢纽。 加强区域合作。发挥天津港口、交通和现代服务业等优势,为环渤海地

区扩大开放和产业转移提供通道和载体。进一步形成以京津冀为经济核心区、以辽东半岛和山东半岛为两翼的环渤海区域经济共同发展的大格局。

设计(电力工程)合同协议书范本

发包人: 设计人: 经发包人和设计人协商一致,发包人委托设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区域改造项目电力工程施工图纸的设计以及天津____________设计院电气图纸的对接和补充设计工作。 第一条本合同签订依据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1.2、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勘察设计管理的法规和规章。 1.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区域改造项目的批准文件。 第二条设计依据 2.1、发包人提交的文件、图纸等基础资料 2.2、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 ①、项目所在地电力部门相关的规定和要求。 ②、现行的《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 ③、现行的《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 第三条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 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能互相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来判断:1、合同书;2、其它有关文件。

第四条本合同承发包主要内容和涵盖范围 4. 1、该项目建筑红线范围内商业配电室电气设计、住宅变配电室的基础提资设计、室外电缆管线土建设计。 4.2、该项目范围内的变配电室低压动力供电系统设计。 4.3、制冷机组10KV动力配电系统设计。 4.4、对天津____________设计院电气专业变配电系统的设计图纸中未完善的或缺项的部分进行对接和补充设计。 4.5、因为各建筑的各功能分区的低压配电系统____________设计院已经做出设计,因此,已有____________设计院的设计可做为变配电室低压出线的依据。变配电低压系统应根据所需为各个单体建筑选择出线开关和出线电缆的型号规格及参数。 4.6、因该项目总体施工图审查的需要,____________设计院对变配电室照明、变配电室接地、变配电室火灾报警系统已经做出设计。但因变配电设备位置等不确定的原因,所以不能作为最后施工的依据。该部分由本合同设计人审核确定或重新做出设计。 第五条设计成果要求 5.1、设计文件、图纸等设计成果(含设计采用的设备、材料、电线电缆、元器件的规格、型号、参数等)须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和规范以及供电部门的规范、规程、规定和相关要求。 5.2、设计人承诺本次设计与该项目的总体设计单位(天津____________设计院)的设计成果无缝对接,并对天津____________设计院的设计进行完善和补充,做到不留空白。 5.3、设计成果须通过工程所在地供电部门的审定并达到施工单位按图施工的深度。 第六条发包人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文件及时间

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要解决的十个重点问题

!""#$%city 探讨与研究 根据天津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我们正在对天津现行的城市总体规划进行修编。如何编制好这个规划,使之真正成为今后天津城市发展的指导性文件,已成为大家关注的焦点。我认为,天津的城市总体规划,一定要紧紧围绕天津未来的城市定位,把规划的着力点放在为天津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协调发展,为天津长远的发展目标作好服务这个问题上。在这次城市总体规划中有十大问题需要进行认真的研究。 一、适应天津新的变化和要求,对城市定位进行调整天津现在的城市定位是:天津是环渤海地区的经济中心,要努力建设成为现代化港口城市和我国北方重要的经济中心。新的城市定位应该体现更高的标准和要求。天津市委八届三次全会提出的把天津建设成为现代化国际港口大都市的目标,是对“现代化港口城市”目标的提升。将“现代化港口城市”提升为“国际港口大都市”,有利于天津扩大对外开放,适应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发展趋势,参与国际分工,增强辐射能力,提高天津的国际地位和影响,符合天津的实际发展需要。 从区域经济发展看,我国长江三角洲和珠江三角洲都有对本区域发展起着巨大带动作用的经济中心城市。我国北方地区也需要强大的经济中心城市来带动整个区域的发展。从城市职能看,北京是我国的政治、文化中心。近年来,天津经济持续快速增长,取得了重大成就。从规划看,无论经济总量还是城市规模,天津都具备建设北方经济中心城市的优势。从城市空间 资源上看,天津有更为广阔的土地资源和港口优势,应当充分发挥国际港口城市和流通、制造业基地的优势,主动承担起带动整个北方地区经济发展的重任。因此,建议将原定位中“重要”两个字删除,把“我国北方的经济中心”作为天津城市定位的内容之一。 天津未来的发展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思想。保护自然生态环境、弘扬地方特色文化、不断改善人居环境是世界城市发展的潮流。天津自然地理条件优越,是我国北方少有的山、河、湖、海、湿地、平原等地形地貌兼备(尤其是湿地资源丰富)的大都市,具备建设生态城市的良好条件。作为向国际化迈进的大都市,天津应与国际社会的发展目标接轨,把建立宜人居住的城市环境作为目标追求。天津是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天津文化源远流长,有着丰厚的文化底蕴。海河、海洋孕育和发展了天津文化,构成了开放性、包容性、多元性的显著特征。继承和发扬优秀的传统文化,不断注入时代精神是创造天津特色文化的源泉和根基。 这样考虑的城市定位,符合国家对天津发展的要求,符合区域经济发展的趋势,同时有利于我们自身加快发展,进一步提升天津在我国北方地区乃至全国发展格局中的地位,有利于天津为全国建设小康社会作出更大贡献。但这只是从定性的角度来分析,如果从定量的角度来看,这样的提法是否正确,尚有待进一步的研究和论证。 尹海林 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 要解决的十个重点问题 &

电力设计合同范本2015年

合同编号: 配电工程设计合同 设计证书:建设部乙级资质 证书编号:A241007751 项目名称: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签约日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结合电力设计的特点,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现就甲方委托乙方承担配电深化设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合同双方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2、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项目地址: 项目概况: 设计范围:依据供用电项目协议,完成户内、外部供配电工程的正式用电设计。 3、设计收费及支付方法 3.1设计费收费 3.1.1 设计费收取依据:依据国家发改委、建设部“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 计算本工程设计费。 3.1.2设计费取费标准:工程概算*设计费费率=工程设计费金额。 3.1. 3 工程概算:本工程设计费取费基数以双方认可的工程概预算为准(见附件一)。 3.1. 4设计费费率:本工程设计费取费费率为: 3.1. 5设计费金额:人民币(大写)(¥元)。 3.2付款方式 3.2.1 设计图纸送供电方审查前支付全部设计费用。 3.2.2 以上每阶段支付必须先开具合格发票。 4、双方责任 4.1甲方责任 4.1.1甲方应尊重乙方根据国家或行业有关标准规定进行的设计工作,不应提出与国家或行业标准、 规定相抵触的要求。

4.1.2甲方在合同生效后三天内向乙方提交满足设计工作所需的有关原始资料及文件:供用电项目 协议、分类用电负荷、外网航测图等,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性负责。甲方提交上述 资料及文件超过期限3天以内,乙方按本合同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规定期限超过3 天以上的,乙方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4.1.3甲方变更设计委托事项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对所提资料作较大修改,造成乙方设计返工, 除双方需协商签订补充合同(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返工 的费用。 4.1.4乙方为本次设计的版权归甲方所有。 4.1.5甲方按照合同规定的日期和金额支付设计费。 4.2乙方责任 4.2.1按照本合同规定的内容,根据国家及行业规程、规定及质量标准进行设计工作。 4.2.2负责对现场进行实地测量以及收集设计所必需的有关技术资料。 4.2.3对所设计项目应进行设计技术交底,负责设计范围内的工代工作。乙方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 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负责向甲方做设计交底。同时乙方有责任向甲方提出合理化建议及改正措施。 4.2.4 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扩散、转让甲方提交的技术、经济资料。 4.2.5 乙方负责项目的现场勘测工作。 4.2.6为保证设计文件完成的时间和质量,乙方在工程设计时严格按照ISO9001质量体系的质量要 求进行设计工作;由主设计编制设计方案,包括专业间的接口及互提资料;设计文件的评 审采用三级审核方式,即:部、室组长工程师校核,室主任审核、总工程师批准。 4.2.7设计送审后,针对审查意见进行修改直到审查通过。乙方有专人配合甲方与电业局进行项 目报装工作和图纸审核工作。 4.2.8乙方向甲方提交最终施工图全套,共计6套,乙方配合甲方做好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工 作。 5、违约责任 5.1甲乙双方都应该严格履行合同约定的双方责任,若未能履行都属于违约行为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5.2在合同履行期间,非乙方重大过失,甲方要求终止或者解除合同必须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接通 知后,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甲方已付的费用;已开始设计工作的,甲方根据乙方已完

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编制 办法

关于印发《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编制办法》的通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关于印发《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编制办法》的通知 建城[2010]13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规划委员会,天津、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市政管理委员会、规划局: 为了规范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编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我部组织制定了《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编制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〇一〇年二月二日 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编制办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编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按照国家行政建制设立的市,应当组织编制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并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是城市总体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实施城市综合交通体系建设,调控交通资源,倡导绿色交通、引导区域交通、城市对外交通、市区交通协调发展,统筹城市交通各子系统关系,支撑城市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战略性专项规划,是编制城市交通设施单项规划、客货运系统组织规划、近期交通规划、局部地区交通改

善规划等专业规划的依据。 第四条 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指导和监督全国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编制工作。 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编制工作的监督管理。 直辖市、市人民政府建设(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辖区内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编制的管理。 第五条 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应当与城市总体规划同步编制,相互反馈与协调。 第六条 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应当与区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重大交通基础设施规划等相衔接。 第七条 编制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应当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 第八条 编制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应当以建设集约化城市和节约型社会为目标,遵循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社会公平、城乡协调发展的原则,贯彻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战略,优化交通模式与土地使用的关系,保护自然与文化资源,考虑城市应急交通建设需要,处理好长远发展与近期建设的关系,保障各种交通运输方式协调发展。 第九条 编制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的规划期限,应当与城市总体规划相一致。 第十条 编制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的地域范围,应当与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规划编制范围相一致。 第十一条 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调查分析:以调查为依据,评估城市交通现状,分析交通存在的问题,构建交通战略分析模型。

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方案

2004-2008年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 第一章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天津市委八届三次全会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

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国发[2002]13号文件)和建设部、国土资源部等九部委《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的通知》(建规[2002]204号)、建设部《关于印发〈近期建设规划工作暂行办法〉、〈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暂行规定〉的通知》(建规[2002]218号)文件要求,按步骤实施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特编制《天津市近期建设规划(2003-2007年)》。 1.2 近期建设规划的范围和时限: 1.2.1 本次近期建设规划范围为天津市行政辖区,重点为中心城区、滨海新区和外围重点发展地区以及各区县城区。 1.2.2 规划时限为2003年至2007年。 1.3 近期建设规划的依据 1.3.1 《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1996-2010年)》 1.3.2 《天津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6-2010年)》 1.3.3 建设部《近期建设规划工作暂行办法》、《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暂行规定》 1.3.4天津市委八届三次全会精神 1.3.5 《天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计划》 1.3.6 《天津市国土规划(2002-2030年)》(阶段成果) 1.3.7 其它全市性、系统性的专项规划 1.4 近期建设规划的基本任务 1.4.1 明确近期内实施《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的发展重点和建设时序; 1.4.2 确定天津市近期发展方向、规模和空间布局; 1.4.3 确定天津市近期自然遗产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措施; 1.4.4 提出天津市重要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城市生态环境建设和其他安排的意见。1.5 近期建设规划的指导思想 1.5.1 依据十六大精神和天津市"三步走"发展战略以及天津市委八届三次全会提出的五大战略举措,坚持"可持续发展"的规划理念,实现经济与人口、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

天津市空间发展战略规划

【专题】天津空间发展战略和文化中心设计方案 一总体战略 以深化落实国务院确定的“国际港口城市、北方经济中心和生态城市”的城市定位为目标,依托京津冀,服务环渤海,面向东北亚,用区域和国际视野,着眼天津未来长远发展,着力优化空间布局、提升城市功能,提出了“双城双港、相向拓展、一轴两带、南北生态”的总体战略。 总体战略示意图:双城双港、相向拓展、一轴两带、南北生态 -双城是指中心城区和滨海新区核心区,是天津城市功能的核心载体。 -双港是指天津港的北港区和南港区,是城市发展的核心战略资源,是天津发展的独特优势。

总体战略示意图双城双港 (一)双城双港 双城是指中心城区和滨海新区核心区,是天津城市功能的核心载体。 中心城区通过有机更新,优化空间结构,发展现代服务业,传承历史文脉,提升城市功能和品质。滨海新区核心区通过集聚先进生产要素,实现城市功能的跨越,成为服务和带动区域发展新的经济增长极。 双港是指天津港的北港区和南港区,是城市发展的核心战略资源,是天津发展的独特优势。北港区包括北疆港区、南疆港区、东疆保税港区以及临港工业区(含临港产业区),重点发展集装箱运输、旅游和客运等综合功能以及重型装备制造业。南港区是指独流减河以南规划建设的新港区,近期主要依托石化、冶金等重化工,建设工业港区,远期将建设成为现代化的综合性港区。 通过“双城”战略,加快滨海新区核心区建设,与中心城区分工协作、功能互补,实现市域空间组织主体由“主副中心”向“双中心”结构转换提升,构成双城发展的城市格局,促进北方经济中心建设。 通过“双港”战略,加快南港区建设,扩大天津港口规模,培育壮大临港产业,调整优化铁路、公路集疏运体系,促进港城协调发展,更好地发挥欧亚大陆桥优势,进一步密切与“三北”腹地和中西亚地区的交通联系,加快建设成为我国北方国际航运中心和国际物流中心,增强港口对城市和区域的辐射带动功能。

天津市总体规划分析

天津城市总体规划分析 城市性质:是环渤海地区的经济中心,要逐步建设成为国际港口城市、北方经济中心和生态城市。 城市主要职能:(1)现代制造和研发转化基地。充分利用得天独厚 的滨海天然优势、特殊的水陆交通枢纽地位、雄厚的工业基础和科研力量,把天津建设成以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制造业为主的现代制造和研发转化基地。 (2)我国北方国际航运中心和国际物流中心,区域性综合交通枢纽和现代服务中心。构筑海陆空一体化的交通网络,使天津成为连通国际和区域(华北、东北、西北、华东)的客货运综合交通枢纽。综合利用枢纽型基础设施,优化物流基地布局,培育仓储、加工、运输、信息、服务相互融合的现代物流业,使天津成为面向区域物流供应链的中心节点,承担我国北方国际物流中心的职能。加强金融、商贸、会展、科技、信息、文化教育等服务业的发展,使天津成为信息汇集,各类传媒业发达,商贸兴旺,科研、文化、医疗机构和人才集中的区域性服务中心。 (3)以近代史迹为特点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和旅游城市。保持和发扬天津传统的津派文化,强化以近代史迹为主要特点的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和旅游城市的地位。 (4)生态环境良好的宜居城市。充分利用天津市山、河、湖、海共生,湿地众多等丰富的自然资源,建立生态型城市,增强城市自然环境的优美度、人工环境的舒适度和优美度,提供良好的人居环境,创造良好的就业环境,使天津成为市民和国内外旅居者共同拥有的美好家园。 城市主导产业:目前天津市主导产业已经形成了第二、三产业“3 +2”的5大板块:以电子信息和现代医药业为主的高新技术产业板块,以石油、化工、冶金等装置型重化工业为主的临港工业板块,以汽车、造船业为主的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板块,以物流、社会服务业、金融、房地产为主的先进服务业板块,以传统商贸业为主的传统服务业板块。 城市性质与城市职能的区别与联系 联系:在于他们都是反映城市为外部服务的作用,在国家或区域中

电力高低压配电工程设计合同协议书完整版

电力高低压配电工程设 计合同协议书 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

合同编号: 电力(高低压供配电)设计合同 委托工作名称: 发包人: 设计人: 签署日期:2017年12月12日 电力(高低压供配电)设计合同 发包人: 设计人: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完成_ 项目(下称“项目”或“本项目”)高低压供配电工程(下称“工程”或“本工程”)设计工作(下称“设计工作”),设计人接受委托。为明确双方的责任、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确保本工程设计的顺利完成,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1 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河南省城镇住宅电力设施建设技术规范》。 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2本合同项下设计人的设计内容为:本工程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人完成的各阶段设计成果应满足附件一《设计任务书》规定的设计深度要求。 发包人的工程造价控制在______万元内(本数据依据投标时概算投资总额确定)。 4 设计人应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成果(包括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等)

5 设计服务内容及周期: 设计人的设计服务须按项目所在地供电部门和发包人的要求完成,按时提供高质量的设计成果,并免费提供专业设计咨询。设计人提供的设计服务内容包括设计人在投标时提供概念设计方案;以及在发包人确认的电气设计方案的基础上进行方案深化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阶段服务工作。 设计方案范围和内容: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 2 项目地址:本项目位于 3 项目概况:该项目总用地面积约亩,项目住宅总建筑面积约万平方米(其中地上万平方米,地下万平方米)。 (二)设计方案范围和内容: 设计方案应满足郑州市供电公司提供的有关电力建设技术规范。住宅项目共用电力设施设计范围从10千伏电源接入点至新建住宅项目建设范围居民计量电表箱。住宅项目专用电力设施(物业、商用、电梯、消防、绿化、公共照明、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等)设计范围是从10千伏电源接入点至新建住宅项目专用电力配电室低压出线柜。 注:开闭所、配电室及桥架的位置请结合主体建筑设计院综合管网布置。 附:设计任务书 6 设计深度 达到可以根据设计内容进行设备采购安装和系统集成、系统调试验收合格、现场答疑。(达到供电项目协议要求并通过图纸审查加盖供电公司审图专用章) 7 本合同设计费的确定与支付 本合同设计费采用固定总价,设计费总金额(即总设计费)为贰拾柒万元人民币(小写:¥270000元整)。

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编制办法

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编制办法 第一条为了规范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编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按照国家行政建制设立的市,应当组织编制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并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是城市总体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实施城市综合交通体系建设,调控交通资源,倡导绿色交通、引导区域交通、城市对外交通、市区交通协调发展,统筹城市交通各子系统关系,支撑城市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战略性专项规划,是编制城市交通设施单项规划、客货运系统组织规划、近期交通规划、局部地区交通改善规划等专业规划的依据。 第四条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指导和监督全国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 划编制工作。 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 划编制工作的监督管理。 直辖市、市人民政府建设(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辖区内城市综合交 通体系规划编制的管理。 第五条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应当与城市总体规划同步编制,相互反馈与协调。 第六条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应当与区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重大交 通基础设施规划等相衔接。 第七条编制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应当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

第八条编制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应当以建设集约化城市和节约型社会为目标,遵循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社会公平、城乡协调发展的原则,贯彻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战略,优化交通模式与土地使用的关系,保护自然与文化资源,考虑城市应急交通建设需要,处理好长远发展与近期建设的关系,保障各种交通运输方式协调发展。 第九条编制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的规划期限,应当与城市总体规划相一致。 第十条编制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的地域范围,应当与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规划编制范围相一致。 第十一条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调查分析:以调查为依据,评估城市交通现状,分析交通存在的问题,构建交通战略分析模型。 (二)发展战略:根据城市发展目标等,确定交通发展与土地使用的关系,预测城市综合交通体系发展趋势与需求,确定综合交通体系发展目标及预期的交通方式结构。提出交通发展战略和政策。确定交通资源分配利用的原则,确定各种交通方式的发展要求和目标。 (三)交通系统功能组织:确定交通系统功能组织的原则和策略。论证客运交通 走廊,确定大运量公共客运系统的组成和总体布局。论证货运交通走廊,确定货运通道布局要求。 (四)交通场站:提出各类交通场站设施规划建设原则和要求。论证城市交通与 对外交通的衔接关系,确定各类综合交通枢纽的总体规划布局、功能等级、用地规 模和配套设施;确定城市公共交通场站规划建设指标、布局和用地规模;确定城市物流设施用地、布局和规模。

天津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规程

天津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规程 1 总则 1.1为统一天津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的内容和深度,实现控规编制的标准化、规范化和法制化,依据国家有关规范和标准,以及《天津市城市规划条例》特制定本编制规程。 1.2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在已经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的指导下,对分区内各街区的土地利用性质、开发强度、公共配套设施、道路交通、市政设施及城市设计等方面作出详细控制规定。重点是对分区规划所确定的各项指标进行深化和落实,经过法定程序批准后成为法定文件(文本和图则)。 1.3天津市城市规划区内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均应符合本规定的要求。 1.4本规定未包含的内容,应符合现行国家的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和其它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 术语和符号 3 控制性详细规划成果的构成 3.1控制性详细规划成果包括按制定程序批准的文本和图则两部分。在编制文本和图则时,应编制规划说明书,作为制定文本和图则的基础技术支撑和解释性技术说明。 3.2文本和图则的构成 3.2.1文本 文本是指需经法定程序批准具有法律效力的规划控制条文,表达规划的意图、目标和对规划有关内容提出的规定性要求。 3.2.2图则 图则是指需经法定程序批准并由天津市人民政府或其授权部门文件批复(盖章)生效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规划控制总图及其附表。 3.3规划说明书的构成 3.3.1规划说明书

规划说明书包括关于规划情况的技术性研究和说明,以及关于控制性详细规划制定的背景和过程的解释性文字。 4 文本和图则的编制内容及深度规定 4.1文本 必须用法定文件的问题阐述以下内容: 4.1.1总则 4.1.2土地利用性质 以“地块控制指标一览表”(参见表1)的方式阐明对各类不同性质地块的土地利用性质的具体控制要求。 ⑴土地利用性质分为“规划确定的土地利用性质”(在表1的“用地性质”栏中表达)和“可相容的土地利用性质”(在表1的“土地利用相容性”栏中表达)。 ⑵“地块控制指标一览表”中规定性地块控制指标必须包括的项目有:用地性质、用地面积、容积率、绿地率、配套设施项目及其规模以及土地利用相容性规定。“地块控制指标一览表”必须附在“图表”右侧,而且表中的“用地性质”和“土地利用相容性”的名称和代码应符合《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中的有关规定。 ⑶如有重点地块,可在“备注”栏中附加控制重点,或以条文方式提出其他特殊控制要求以及增加指导性控制指标。 地块控制指标一览表 表1(示例) ①控制指标均采用统一单位(如示例所示),容积率保留至小数点后1位,其余数字取整数; ②控制指标的计算方法按照术语及符号的规定执行; ③公共配套设施必须标明项目名称和规模控制要求;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编制天津市现代服务业布局规划工作的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编制天津市现代服务业布局规 划工作的安排意见 【法规类别】价格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津发改服务[2008]499号 【发布部门】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日期】2008.08.04 【实施日期】2008.08.0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编制天津市现代服务业布局规划工作的安排意见 (津发改服务〔2008〕499号) 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高丽书记和兴国市长关于加快重点规划编制工作的指示精神,大干150天,用5个月的时间,到年底之前高标准完成“天津市现代服务业布局规划”编制任务,现就开展现代服务业布局规划编制工作,提出以下安排意见。 一、规划编制的总体要求 (一)规划编制的意义 未来一个时期(2009-2020年)是全面实现胡锦涛总书记考察天津时提出的“两个走在全国前列”、“一个排头兵”重要要求的关键时期,也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

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时期。编制好天津市现代服务业布局规划,加快推进滨海新区、中心城区和各区县三个层面统筹联动协调发展和三次产业优化升级,尽快实现中央对天津的城市定位,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 (二)规划编制的目的 1、深化落实《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促进我市产业结构升级与经济发展。现代服务业是天津未来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科学规划现代服务业空间布局,是落实建设国际港口城市、北方经济中心、生态城市定位要求,推进滨海新区现代制造业和研发转化基地建设,实现市委提出的“一二三四五六”奋斗目标和工作思路的重要举措。 2、合理配置天津现代服务业的用地规模,优化空间布局结构,提高土地使用效率。通过科学地规划现代服务业空间布局,协调产业与城市设施、生态资源之间关系,在有限土地资源的约束下,实现集约化发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经济、社会、环境全面协调发展。 3、规划配置现代服务业布局的支撑体系,为产业结构升级与经济发展提供必要保障。依据现代服务业的发展要求,科学规划配置产业发展所需的交通设施、市政设施、公共安全设施等各方面的支撑体系,从城市设施方面全方位保障产业发展。 (三)规划编制的基本任务 1、协调现代服务业发展与城市空间布局的关系。在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指导下,提出天津市现代服务业布局的整体思路,并体现到城市空间和用地布局上。 2、协调现代服务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现代服务业的空间布局要符合生态环境保护的原则,体现构建生态文明的环保要求。 3、协调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发展的关系。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的发展,是天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意见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意见 【法规类别】城市规划与开发建设 【发文字号】津政发[2006]79号 【发布部门】天津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6.09.04 【实施日期】2006.09.0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意见 (津政发(2006)79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2006年7月27日,国务院下发《国务院关于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国函〔2006〕62号,以下简称《批复》),同意修编后的《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年-2020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为全面贯彻落实《批复》精神,做好《总体规划》实施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实施《总体规划》的重要意义 国务院批复同意的《总体规划》,以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指导思想,重视城市人口和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坚持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原则,强调城

乡统筹和以人为本,突出推进滨海新区开发开放,是天津城市发展、建设和管理的基本依据。实施《总体规划》,对于促进天津城市长远发展和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提高我国国际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 (一)有利于促进天津城市长远发展。《总体规划》确定天津城市定位是:“天津市是我国直辖市之一,环渤海地区的经济中心。天津市的发展建设,要按照经济、社会、人口、资源和环境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以滨海新区的发展为重点,不断增强城市功能,充分发挥中心城市作用,将天津市逐步建设成为经济繁荣、社会文明、科教发达、设施完善、环境优美的国际港口城市,北方经济中心和生态城市。”今后15年,天津将形成“一轴两带三区”的市域空间布局结构,滨海新区将成为我国新的经济增长极,11个新城和一批中心镇将颇具规模,我国北方对外开放的门户、高水平的现代制造业和研发转化基地、北方国际航运中心和国际物流中心、生态城市将相继建成,必将有力地促进天津城市的长远发展。 (二)有利于加强京津分工协作共同发展。2005年1月,国务院批复同意了北京城市总体规划,明确“北京市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首都,是全国的政治中心、文化中心,是世界著名的古都和现代国际城市”。对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强调天津要建设成为北方经济中心、国际港口城市。这是国务院根据两市的性质和特点,对两个城市的定位进行的科学分工。按照国务院的要求,加强天津与北京的协调,实现优势互补、协调发展,对于提升为首都、环渤海以及北方地区服务的功能,更好地促进京津冀城市群的协调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三)有利于促进环渤海乃至东北亚区域经济发展。振兴环渤海地区经济,是党中央、国务院明确的战略任务。天津地处环渤海湾的中心,是我国北方最大的沿海城市,特别是《国务院关于推进天津滨海新区开发开放有关问题的意见》(国发〔2006〕20号)赋予了滨海新区带动天津发展、推进京津冀和环渤海区域经济振兴,促进东中西互

电力工程勘察设计合同

精选范本,供参考! 电力工程勘察设计合同 发包人:某某建设集团某某置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某某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某某分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 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协商,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项目主要内容与技术经济效果 项目名称:某某国际大酒店、某某花园小区配电工程 根据甲方的委托,乙方对某某国际大酒店、某某花园小区配电工程进行详细的勘察设计,其服务的主要内容如下: 1. 对所委托的工程进行现场踏勘、收集资料,并按建设部有关规范、 规程和现场实际情况进行分析论证和经济、技术比较,提供合理、可靠、安全的方案。 2.对变电所工程,则须对该工程的电气平面布置、开关柜选型、二次保护等内容提供详细的设计技术文本和设计资料。 3.对土建工程,提供甲方所需要的技术文本和资料。 4.项目的主要服务指标。

二、项目实施计划、进度、期限、地点 1.进度和期限: 2011年月日开工; 2011 年10 月底前,乙方向甲方提交经验收合格的勘察设计技术资料及设计文本8份等文件资料。 2.地点:某某市某某区。 精选范本,供参考!三、甲方承担的工作内容与责任: 1.提供必要的基础资料,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负责。 2.在有关人员进入现场勘察作业时,应提供必要的生活和工作条件,其费用由乙方负担。 3.按国家有关规定付给勘察设计费,即万元。 4.维护乙方提供的所有成果和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和转让给第三方重复使用。 5.在踏勘和勘察定位时,派专人配合。 6.因勘察定位需要而造成的农作物及其它损坏、赔偿费用由甲方承担。 7.甲方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乙方设计返工时,应按乙方实际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返工费。 四、乙方承担的工作内容与责任

规划体系(城市综合交通规划体系编制办法)

城市综合交通规划体系编制办法 第一条为了规范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编制工作,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按照国家行政建制设立的市,应当组织编制城市综合交 通体系规划并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是城市总体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实施城市综合交通体系建设,调控交通资源,倡导绿色交通、引导区域交通、城市对外交通、市区交通协调发展,统筹城市交通各子系统关系,支撑城市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战略性专项规划,是编制城市交通设施单项规划、客货运系统组织规划、近期交通规划、局部地区交通改善规划等专业规划的依据。 第四条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指导和监督全国城市 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编制工作。 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编制工作的监督管理。 直辖市、市人民政府建设(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辖区内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编制的管理。 第五条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应当与城市总体规划同步编制, 相互反馈与协调。 第六条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应当与区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重大交通基础设施规划等相衔接。 第七条编制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应当遵循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和技术规范。 第八条编制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应当以建设集约化城市和节约型社会为目标,遵循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社会公平、城乡协调发展的原则,贯彻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战略,优化交通模式与土地使用的关系,保护自然与文化资源,考虑城市应急交通建设需要,处理好长远发展与近期建设的关系,保障各种交通运输方式协调发展。 第九条编制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的规划期限,应当与城市总 体规划相一致。 第十条编制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的地域范围,应当与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规划编制范围相一致。 第十一条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调查分析:以调查为依据,评估城市交通现状,分析交通存在的问题,构建交通战略分析模型。 (二)发展战略:根据城市发展目标等,确定交通发展与土地使用的关系,预测城市综合交通体系发展趋势与需求,确定综合交通体系发展目标及预期的交通方式结构。提出交通发展战略和政策。确定交通资源分配利用的原则,确定各种交通方式的发展要求和目标。 (三)交通系统功能组织:确定交通系统功能组织的原则和策略。论证客运交通走廊,确定大运量公共客运系统的组成和总体布局。论证货运交通走廊,确定货运通道布局要求。 (四)交通场站:提出各类交通场站设施规划建设原则和要求。论证城市交通与对外交通的衔接关系,确定各类综合交通枢纽的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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