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三类人员及特殊工种配备数量表

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三类人员及特殊工种配备数量表
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三类人员及特殊工种配备数量表

表1 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三类人员”及特殊工种

配备数量表

注意:B类人员三级资质的按照总包3个,专业承包2个匹配,标准的数量不对

注:主要负责人应包括董事长、总经理、主管安全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

表2 专业承包企业“三类人员”及特殊工种配备数量表

表3 劳务分包企业特种作业人员配备表

注:主要负责人应包括董事长、总经理、主管安全副经理,人员配备:2-3人;项目负责人:1-2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3人。

工程总承包项目组织机构

工程总承包项目组织机构 为顺利、圆满完成******工业园区东片区路网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的设计、施工工作,由**惠丰建设有限公司和昆明市政设计院组成联合体投标,成立EPC总承包项目部,分别协调各自单位相关职能部门协助、指导和管理项目管理部,以及设计及施工资源。其中由**惠丰建设有限公司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施工及工程竣工验收和交付使用以及提供相关其他相关服务;昆明市政设计院主要负责勘察(包括初步勘察、详细勘察、提交工程勘察报告并承担任何勘察缺陷责任)、设计(包括方案设计、方案优化、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等)。 3.2.1工程总承包项目组织机构设置原则 (1)一次性和动态性原则 一次性主要体现为总承包项目组织是为实施工程项目而建立的专门的组织机构,由于工程项目的实施是一次性的,因此,当项目完成以后,其项目管理组织机构也随之解体。动态性主要体现在根据项目实施的不同阶段,动态地配置技术和管理人员,并对组织进行动态管理。 (2)系统性原则 在总承包项目管理组织中,无论是业主项目组织,还是EPC总承包商项目组织,都应纳入统一的项目管理组织系统

中,要符合项目建设系统化管理的需要。项目管理组织系统的基础是项目组织分解结构。每一组织都应在组织分解结构中找到自己合适的位置。 (3)管理跨度与层次匹配原则 现代项目组织理论十分强调管理跨度的科学性,在总承包项目的组织管理过程中更应该体现这一点。适当的管理跨度与适当的层次划分和适当授权相结合,是建立高效率组织的基本条件。对总承包项目组织来说,要适当控制管理跨度,以保证得到最有价值的信息;要适当划分层次,使每一级领导都保持适当领导幅度,以便集中精力在职责范围内实施有效的领导. (4)分工原则 总承包项目管理涉及的知识面广、技术多,因此需要各方面的管理、技术人员来组成总承包项目经理部。对于人员的适当分工能将工程建设项目的所有活动和工作的管理任务分配到各专业人员身上,并会起到激励作用,从而提高组织效率。 3.2.2总承包项目部总承包项目的组织机构设置 (1)EPC总承包商项目经理部的定位及其组织机构 当EPC总承包商与业主签订合同以后,应立即组建EPC 总承包商项目经理部。EPC总承包商项目经理部必须严格按照合同的要求,组织、协调和管理设计、采购、施工和保修

关于煤矿井下特种作业人员配备标准

关于煤矿井下特种作业人员配备标准 煤矿特种作业种类。根据安监总局第30号令的规定,以下10 个工种为煤矿特种作业,需持证上岗。 1、煤矿井下电气作业(井下电钳工) 2、煤矿井下爆破作业(井下爆破工); 3、煤矿安全监测监控作业(监测电工) 4、煤矿瓦斯检查作业(瓦斯检查工) 5、煤矿安全检查作业(安全检查工) 6、煤矿提升机操作作业(主提升司机) 7、煤矿采煤机(掘进机)操作作业(采煤机司机、掘进机司机); 8、煤矿瓦斯抽采作业(瓦斯抽采工); 9、煤矿防突作业(防突工); 10、煤矿探放水作业(探放水工)。 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范围。 根据国家安监总局《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第3号令)第六条的规定,安全生 产管理人员必须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从事煤矿生产、技术、安全方面管理工作的从业人员,除矿长(副矿长)外,还包括生产安全科室负责人(科长),采煤队、掘进队主要负责人(队长)。 三、特种作业人员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人数要求。 各煤矿必须根据本矿的生产规模、采掘布置情况配备足够数量的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生产能力在9万吨/年(一采两掘)的小煤矿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配备最低人数作以下规定。

1、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矿长、生产副矿长、安全副矿长、机电副矿长、技术负责人); 2、煤矿井下电气作业:不少于8名; 3、煤矿提升机操作作业:每台绞车不少于4名; (提升机司机是指滚筒直径在1.2米 以上提人和1.6米以上提料的大型绞车操作人员;) 4、煤矿井下爆破作业:不少于8名(掘进4名,回采4名); 5、煤矿瓦斯检查作业:每一个工作地点(指回采、掘进、维修等地点)1名,每班轮休1名,全矿井巡查2名; 6、煤矿安全检查作业:回采工作面、掘进工作面每班 1名,每班轮休1名; 7、煤矿安全监测监控作业:不少于4人(监控员要求按8小时一班安排,1名轮班); 8、煤矿探放水工不少于4人; 9、其他特种作业人员按各矿实际情况按需配备。

总承包组织机构和职责

某项目的组织机构和职责 项目组织机构和职责 项目组各部门的主要职责为: 设计技术部 负责项目技术管理与设计管理工作。负责对设计单位等技术承包商的技术和设计活动进行管理,对承包商完成的技术文件、设计变更、技术方案优化等根据授权进行审查、批准、协调、管理; 负责对项目组的采办、施工等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审核需业主确定的技术条件、技术方案、技术变更、技术合作及应用等,并组织实施,为项目投资控制提供技术保障,对项目投资活动的合理性和技术经济可行性进行评估和管理; 负责项目组技术委员会的日常管理工作,对于部门职责以外的技术审批和决策问题,提出部门处理意见和建议,提交项目组技术委员会讨论决策。组织技术委员会会议并对技术委员会决议组织实施,监督落实; 负责依据项目设计、采办、施工统筹计划, 编制项目详细设计进度计划,审查承包商编制的设计计划,对设计进度负责,支持、监督和督促设计单位按计划开展工作,并定期将实际设计进度反馈给相关执行部门和PMT; 组织编制和完善项目技术规定,批准设计单位拟采用的涉及项目投资控制和技术水平等方面的设计标准; 负责设计界面管理和总体院工作管理,组织协调勘察与设计单位之间、各设计单位之间、设计单位与专利商、设备制造、施工等单位之间的配合与互供资料,对其技术活动进行管理,对其往来技术文件进行审查批准; 负责牵头协调其它职能部门与设计单位的工作,由于工作的需要,控制部、施工建设部、商务部、质量部、HSE 部、生产准备部等职能部门与设计单位进行

的工作联系,须按照设计技术部的统一要求,在设计技术部的协调组织下开展相关工作; 参与完工和竣工验收、协调设计单位和技术承包商对工厂试运行投产、开车提供支持和指导。 施工建设部 在项目定义阶段,主要负责项目管理模式、项目实施策略、项目执行计划、项目合同策略的研究和编制,负责编制施工管理计划、标准、规定、程序等;组织实施施工现场前期准备工作,确定施工现场建设总平面布置,参加可施工性研究、组织大件吊装研究,支持项目总体计划的编制;负责组建项目管理部(PMT),支持长周期设备采办、组织与承包商的技术交流,建立项目合格承包商库,提出C 或 E(PC)合同申请;参加C 或 E(PC)等的招标,组织技术评标。 在项目实施阶段,施工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协调整个项目的施工建设,对项目施工的技术、进度、质量负责;负责组织编制施工进度计划,审查承包商编制的进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施工开工报告的办理;完善和修订项目施工管理计划、标准、规定、程序等,指导、监督、检查PMT 执行;负责PMT 和施工承包商的管理;组织进行施工承包商和EPC 承包商长名单筛选,并提出合同申请,参加施工承包商资格预审,组织技术评标、澄清、谈判;审核批准施工承包商推荐的分包商;负责施工界面管理,协调PMT 之间的工作界面;负责施工现场的管理,对整个现场施工进行统筹管理和组织协调,并通过PMT对承包商的施工质量、进度、费用、安全等进行综合性管理;负责施工总平面管理,组织建设、管理、维护和维修现场临时设施;负责文明施工管理工作,督促各PMT 和承包商做好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并组织检查;负责施工技术管理,负责关键和特殊施工方案、运输方案、吊装方案的审定,参加或组织检查;负责组织主要由业主、设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特种作业人员配置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特种作 业人员配置 发布日期:2015年01月06日 点击:584次 前 言 本标准的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提出。 本标准由山东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金属非 金属矿山安全分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庄立德、王希刚、彭兆峰。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特种作业人员配置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生产过程中应 配备的特种作业人员最低数量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地下开采金属非金属矿山的设计和 生产。 本标准以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独立生产系统以及 尾矿库为单位。 本标准不适用于煤矿、煤系硫铁矿及其他与煤共生的矿藏。 本标准不适用于石油天然气、矿泉水等液态或气态的矿藏。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ICS 73.020 D 00 DB37 山东省地方标准 DB 37/T 1913—2011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特种作业人员配置 2011 - 07 - 25发布 2011 - 08 - 01实施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6423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0号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 以平硐、斜井、斜坡道、竖井等作为出入口,深入地表以下,采出供建筑业、工业或加工业用的金属或非金属矿物的采矿场及其附属设施。 3.2 特种作业人员 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从业人员。 3.3 金属非金属矿井通风作业 指安装井下局部通风机,操作地面主要扇风机、井下局部通风机和辅助通风机,操作、维护矿井通风构筑物,进行井下防尘,使矿井通风系统正常运行,保证局部通风,以预防中毒窒息和除尘等的作业。 3.4 尾矿作业 指从事尾矿库放矿、筑坝、巡坝、抽洪和排渗设施的作业。 3.5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检查作业 指从事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监督检查,巡检生产作业场所的安全设施和安全生产状况,检查并督促处理相应事故隐患的作业。

工程总承包项目组织机构及其运作

工程总承包项目组织机构及其运作 工程总承包项目合同签定后将组建项目部,任命项目经理,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项目部在项目经理的领导开展工程承包建设工作。项目组织机构的形式虽然多样,但基本组成相似,主要由项目经理、现场经理、设计经理、商务经理、施工经理、控制经理、安全经理等职位(部门)构成。 一、EPC典型组织结构 见附图 二、项目关键人员的职责分工 1.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的职责

?项目经理是EPC工程项目合同中的授权代表,代表总承包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承担合同项目中所规定的总承包商的权利和义务。 ?项目经理负责按照项目合同所规定的工作范围、工作内容以及约定的项目工作周期、质量标准、投资限额等合同要求全面完成合同项目任务,为顾客 提供满意服务。 ?项目经理按照总包公司的有关规定和授权,全面组织、主持项目组的工作。根据总承包商法定代表人授权的范围、时间和内容,对开工项目自开工准备 至竣工验收,实施全过程、全面管理。 项目经理的主要工作任务 ?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和安全管理体系并组织实施。 ?在授权范围内负责与承包商各职能部门、各项目干系单位、雇主和雇主工程师、分包商和供货商等的协调,解决项目中出现的问题。

?建立项目工作组,并对项目组的管理人员进行考核、评估。 ?负责项目的策划,确定项目实施的基本方法、程序,组织编制项目执行计划,明确项目的总目标和阶段目标,并将目标分解给各分包商和各管理部门, 使项目按照总目标的要求协调进行。 ?负责项目的决策工作,领导制订项目组各部门的工作目标,审批各部分的工作标准和工作程序,指导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开车以及项目的质量管理、财务管理、进度管理、投资管理、行政管理等各项工作,对项目合同规定的工作任务和工作质量负责,并及时采取措施处理项目出现的问题。 ?定期向公司的项目上级主管部门报告项目的进展情况及项目实施中的重大问题,并负责请求公司主管和有关部门协调及解决项目实施中的重大问 题。 ?负责合同规定的工程交接、试车、竣工验收、工程结算、财务结算,组织编制项目总结、文件资料的整理归档和项目的完工报告。

EPC工程总承包管理服务架构

EPC工程总承包管理服务架构 5.1 总承包管理服务组织机构 为提高EPC的科学管理水平,保证工程的顺利建设,我单位将按照国际模式建立总承包项目经理部。其管理组织机构、岗位设置和管理人员完全独立并授权管理包括我单位自行施工的土建、安装施工单位以及各专项发包和专业分包单位。在此模式下,总承包项目经理部可集中精力进行各项总体管理和目标控制,并为各单位做好服务工作,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 5.2 组织机构岗位设置 总承包项目经理部的决策层由一名项目经理,4名项目副经理和项目总工组成,管理层由专业职能部门组成。 一、技术部 (1)负责技术部日常技术管理工作的全面实施工作。 (2)负责组织项目科技工作规划和年度科技工作计划的编制、并指导实施。

(3)负责项目科技创新与推广运用工作。 (4)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有关技术政策、技术标准以及技术管理制度。 (5)负责编制工程项目施工组织设计,以及特殊分部分项工程方案,运用全面质量管理、网络计划管理等先进管理方法,科学地组织各项技术措施地实施。 (6)具体负责工程项目的设计交底、图纸会审,并向项目工程技术和管理人员进行技术交底。 (7)具体负责指导按设计图纸、技术标准、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措施进行施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并上报。 (8)参加隐蔽验收、质量评定、质量事故的处理等工作。 (9)负责组织与复查工程测量工作,组织原材料、半成品地鉴定、检验工作,以及配合焊接等的技术控制和计量工作。 (10)协助项目领导贯彻实施IS0900l、IS014001及OHSASl8000系列标准。 (11)配合项目总工程师组织竣工图的绘制及工程档案

总承包管理组织机构

总承包管理组织机构 Document serial number【KK89K-LLS98YT-SS8CB-SSUT-SST108】

1.1总承包管理组织机构 1.1.1组织机构图的层次说明 现场组织机构总体上由置顶、上、中、下四部分组成,置顶层为整个工程决策层,其下为本工程各分区段的管理层,中部为执行层,下部为操作层。 置顶决策层由单位副经理驻现场项目总指挥对整个工程现场组织机构全面负责,同时与工程项目质量总监、单位专家组、项目安全总监共同对项目经理及其下属的工程部进行质量、安全、进度、工期、文明施工等各方面的监督和指导。 管理层以工程项目经理为首,以下设各区段的项目副经理、生产副经理、机电副经理、商务副经理、项目管理副经理以及项目总工程师,共同组成现场组织机构管理层,分管技术、管理、生产、商务和财务工作。 执行层中的各科室是对应本工程的各项目标而设置的,技术部、质量安全部、土建工程部、机电工程科、合同预算部、物资采购部、资金成本部和办公室,共8个部室。其中技术部内设测量及变形监测、施工方案和工程资料人员。质量安全控制部内设质量员、安全员,土建工程部内设土建施工员、内装饰施工员;机电工程部内设设备组、材料组和调试组;物资采购科内设器材员、采购员;合同预算部设合同管理员、预算员;资金成本部设成本员、核算员;办公室主要为复印、来访人员接待、对外协调以及处理工程生产以外琐碎事务。 1.1.2职责说明 1.1. 2.1管理层人员职责 1.1. 2.1.1项目经理职责 遵守市政府关于工程建设和城市建设管理的政策和法规,确定总承包项目部组织机构,全面组织项目部开展工作;全面负责工程实施,满足业主要求;严格履行工程总承包合同,确保质量、进度、安全等各项目标的实现,参与质量、进度、成本控制方案、物资管理方案的编制并督促落实;领导编制工程各阶段的目标计划与总体进度计划,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指导管理层各领导的相关工作;进行部门工作协调,领导人力资源开发和团队建设;做好与业主、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的协

施工总承包项目管理部组织机构图

施工总承包项目管理部组织机构图

主要管理人员名单

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辅助说明资料 项目管理组织机构分工: 项目经理部设项目经理1名、项目副理1名、项目总工程师1名、下设四部一室,即:工程技术部、质安部、材料设备部、计划财务部、办公室,详见:施工管理组织机构图。 项目经理:负责按照已确定的工期、质量、成本控制、安全文明施工等各项管理目标,按照ISO9001质量体系的要求,组织全过程的具体实施。 项目副理:协助项目经理以上的工作。 项目总工程师:协助项目经理工作,主管施工技术、质量监测、指导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处理各种技术问题,检查项目经理部各部门按各自工作职能规定工作的落实情况,重点监控施工进度情况。主持工程技术会议,组织工程、质量检测工作,最终实现工程质量管理目标。负责对前期工程(基坑支护)交接和后期管理。 工程技术部:负责项目全过程实施的具体技术管理工作,负责施工现场调度、技术管理、施工测量、检验试验及环保文明施工管理。负责各专业施工单位施工组织设计和作业指导书的审核;检查各专业施工单位施工技术工作,指导各专业施工单位做好现场施工技术交底;负责解决图纸中的问题,并组织好图纸会审工作;负责图纸和有关的技术文件的收发及存档工作;做好交工资料收集整理工作;负责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应用和推广;负责QC小组活动。 负责贯彻执行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项规定,督促检查现场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情况,对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认真执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奖罚办法》,定期组织现场安全、文明的检查、评比,参加工伤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及安全管理资料的整理工作;负责各专业施工单位的安全教育;负责现场CI布置及管理。 质安部:负责项目全过程实施的质量安全管理工作。

小河嘴煤矿关于煤矿井下特种作业人员配备标准

2013年度小河嘴煤矿 关于煤矿井下特种作业人员配备规定 为加强特种作业人员培训配备管理,根据国家安监总局第30号令的规定,切实做到一切以安全为重,一切从安全出发,更好地满足安全生产需要,根据小河嘴煤矿2013年度安全生产实际需要,对我矿特种作业人员配备作如下规定: 一、煤矿特种作业种类。根据安监总局第30 号令的规定,以下10 个工种为煤矿特种作业,需持证上岗。 1、煤矿井下电气作业(井下电钳工) 2、煤矿井下爆破作业(井下爆破工); 3、煤矿安全监测监控作业(监测电工) 4、煤矿瓦斯检查作业(瓦斯检查工) 5、煤矿安全检查作业(安全检查工) 6、煤矿提升机操作作业(主提升司机) 7、煤矿采煤机(掘进机)操作作业(采煤机司机、掘进机司机); 8、煤矿瓦斯抽采作业(瓦斯抽采工); 9、煤矿防突作业(防突工); 10、煤矿探放水作业(探放水工)。 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范围。根据国家安监总局《《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30号令)和《煤矿安全培训规定》(第52号令)的规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安全生产管理

人员是指从事煤矿生产、技术、安全方面管理工作的从业人员,除矿长(副矿长)外,还包括副总工程师、生产安全科室负责人(科长),采煤队、掘进队、机运通队主要负责人(队长)。 三、特种作业人员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人数要求。根据2013年度本矿的生产规模、采掘布置情况配备足够数量的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配备最低人数作以下规定。 1、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4人(矿长、生产副矿长、安监处长、技术负责人); 2、煤矿井下电气作业:机电队井下电钳工不少于26人;采煤队电钳工不少于2人班(综采队加倍);掘进队不少于5人/队;运输队不少于6人/队。全矿合计不少于65人(其中包机组电钳工6人)。 3、采煤机机操作作业:单班作业不少于2人/班,双班作业不少于4人/班。全矿合计不少于14人。 4、煤矿提升机操作作业:提升机司机(是指滚筒直径在1.2米以上提人和1.6米以上提料的大型绞车操作人员;)不少于4人/班;调度小绞车每台不少于2人/班(提升机操作作业人员包括参加司机和信号把钩工)。全矿合计不少于160人。 5、煤矿井下爆破作业:采煤队不少于2人/班;掘进队不少于2人/班。全矿合计不少于50人。 6、煤矿瓦斯检查作业:根据2013年生产部署(4个采面、6个掘进碛头)每一个工作地点(指回采、掘进、维修等地点、全矿井巡

总承包-总体实施方案

2、总体实施方案 2.1、项目目标 1质量目标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有关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施工 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有关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工期目标 本项目总工期(指自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到工程交付业主使用之日期间的工 期,包括勘察设计工期、采购工期、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的工期等) 为 300 天(日历天)。项目建设工期预计从2017 年 10 月至 2018 年 8 月。 设计工期具体要求如下:(1)勘察设计阶段:(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 日历天; (2)方案设计阶段:(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0 日历天; (3)初步设计阶段(含初设概算): 10日历天(不包括:①初设文件提交后至取得评审意见的时间;②提交修订后的初 设文件至取得批复文件的时间);(4)施工图设计阶段: 15 日历天(①不包括施工 图设计文件提交送审后至取得审图意见的时间;②不包括针对审图反馈意见修改并 取得审图合格书的时间)。 3造价目标 将造价严格控制在按合同约定的造价范围内。其中,设计阶段是影响投资成本的最大阶段, 控制好了设计阶段的主要因素,就能控制总项目的造价目标。 4安全目标 确保无重大工伤和火灾事故,杜绝死亡事故,轻伤频率控制在3‰。 2.2、项目的实施组织形式 本节重点从总承包项目策划的组织机构和职责分工方面明确项目各参与方的职

责分工。 (一 )工程总承包项目组织机构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组织机构设置原则 (1)一次性和动态性原则 一次性主要体现为总承包项目组织是为实施工程项目而建立的专门的组织机 构,由于工程项目的实施是一次性的,因此,当项目完成以后,其项目管理组织机 构也随之解体。 动态性主要体现在根据项目实施的不同阶段,动态地配置技术和管理人员,并对组织进行动态管理。 (2)系统性原则 在总承包项目管理组织中,无论是业主项目组织,还是总承包商项目组织,都应纳入统一的项目管理组织系统中,要符合项目建设系统化管理的需要。项目管理 组织系统的基础是项目组织分解结构。每一组织都应在组织分解结构中找到自己合 适的位置。 (3)管理跨度与层次匹配原则 现代项目组织理论十分强调管理跨度的科学性,在总承包项目的组织管理过程中更应该体现这一点。适当的管理跨度与适当的层次划分和适当授权相结合,是建 立高效率组织的基本条件。对总承包项目组织来说,要适当控制管理跨度,以保证 得到最有价值的信息;要适当划分层次,使每一级领导都保持适当领导幅度,以便 集中精力在职责范围内实施有效的领导。 (4)分工原则 总承包项目管理涉及的知识面广、技术多,因此需要各方面的管理、技术人员来组成总承包项目经理部。对于人员的适当分工能将工程建设项目的所有活动和工 作的管理任务分配到各专业人员身上,并会起到激励作用,从而提高组织效率。

企业安全员配备标准-(37178)

生产、经营及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员配备标准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3 号)第二章第二十一条规定: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100 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100 人以下的,应当配置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危险化学品企业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安监总管三〔2010〕 186号) 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设。企业要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要具备相对独立职能。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不少于企业员工总数的 2%(不足 50 人的企业至少配备 1 人),要具备化工或安全管 理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有从事化工生产相关工作 2 年以上经历,取得安全管理 人员资格证书。 三、安监总局令 11 号第六条规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上的煤矿、非煤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不少于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15%的比例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7 人以下的,至少配 1 名。 四、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企 业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四〔 2010〕 169 号) 20101011 3.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人员。企业要设置配备与企业发展相适应的安 全管理机构和人员。从业人员超过 300 人的企业,要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按照冶金、有色、建材企业不少于从业人员 3‰、其他企业不少于 2‰的比例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 300 人以下的企业,要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具备胜任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能力,取得安全培训资格证书,同时享受相当类别管理岗位的待遇。 1 ~~

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方案工程方案实施方案

E P C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方案(工程方案、实施方案) 总承包管理方案 目录 第一章总承包管理总体概述........................................... 1.1总承包管理概述....................................................................................................... 1.2 工程概况......................................................... 第二章总承包管理与服务目标......................................... 2.1总承包管理目标.................................................... 2.2 总承包服务目标................................................... 第三章总承包管理原则............................................... 3.1 “公正”原则..................................................... 3.2“科学”原则...................................................... 3.3“统一”原则...................................................... 3.4“控制”原则...................................................... 3.5“协调”原则...................................................... 第四章总承包管理模式............................................... 第五章总承包管理服务架构........................................... 5.1 总承包管理服务组织机构........................................... 5.2 组织机构岗位设置................................................. 第六章总包与业主、监理、设计、政府部门的配合....................... 6.1 协调好与业主的关系............................................... 6.2协调好与设计院的关系.............................................. 6.3协调好与监理单位的关系............................................ 6.4与相关政府部门协调配合............................................ 第七章总承包管理方案............................................... 7.1 总承包管理的方法................................................. 7.2 工程总承包质量管理方案........................................... 7.3 工程总承包进度管理方案........................................... 7.4 工程总承包施工安全生产管理....................................... 7.5 文明施工管理.....................................................

最新版三类人员及特种配备表

附表 一、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安管人员”、特种作 业人员配备数量最低要求 企业类别资质 等级 主要 负责人 项目 负责人 专职安全生 产管理人员 最低要求 特种作业人员 配备数量 建筑工程特级2-4 12 18 电工、焊工、起重机械司机、起重信号 司索工、架子工各不少于2人 一级2-4 12 16 二级2-4 12 15 三级2-4 5 8 公路工程特级2-4 15 21 电工、焊工、起重机械司机、起重信号 司索工、架子工各不少于2人 一级2-4 15 19 二级2-4 15 18 三级2-4 8 11 铁路工程特级2-4 15 21 电工、焊工、起重机械司机、起重信号 司索工、架子工各不少于2人 一级2-4 15 19 二级2-4 8 11 三级2-4 3 6 港口与航道特级2-4 15 21 电工、焊工、起重机械司机、起重信号 司索工、架子工各不少于2人 一级2-4 15 19 二级2-4 8 11

工程三级2-4 5 8 水利水电工程特级2-4 15 21 电工、高压电工、焊工、起重机械司机、 起重信号司索工、架子工各不少于2人 (高压电工为省安监局证书) 一级2-4 15 19 二级2-4 15 18 三级2-4 8 11 电力工程特级2-4 20 26 电工、高压电工、焊工、起重机械司机、 起重信号司索工、架子工各不少于2人 (高压电工为省安监局证书) 一级2-4 15 19 二级2-4 10 13 三级2-4 5 8 矿山工程特级2-4 20 26 电工、焊工、起重机械司机、起重信号 司索工、架子工各不少于2人 一级2-4 15 19 二级2-4 12 15 三级2-4 5 8 冶金工程特级2-4 20 26 电工、高压电工、焊工、起重机械司机、 起重信号司索工、架子工各不少于2人 (高压电工为省安监局证书) 一级2-4 15 19 二级2-4 12 15 三级2-4 7 10 石油化工工程特级2-4 20 26 电工、焊工、起重机械司机、起重信号 司索工、架子工各不少于2人 一级2-4 15 19 二级2-4 12 15 三级2-4 5 8 市政特级2-4 12 18 电工、焊工、起重机械司机、起重信号

总包管理组织方案

第八章总包管理组织方案 第1节总包管理目标 目标范围包含主承建项目、指定分包、独立承包及各供应商的工程管理目标。 1、总工期目标 施工总工期:300天以内(日历天)。 2、质量目标 质量目标:“太湖杯”标准; 3、安全及文明施工目标 杜绝重大伤亡事故,轻伤事故率控制在1.5‰以下。获得市级文明样板工地。 第2节总包管理机构组织 依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施工总承包管理实施方案,结合本工程的特点,我们组织施工管理经验丰富的工程技术人员和工程管理人员,组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部及相应的管理组织机构。 1、公司与总包项目管理机构的关系和授权 公司与现场项目管理机构的关系 总部保障层对项目管理部全面负责,项目管理机构在总部保障层领导下开展工作。 公司对现场项目管理机构授权范围: 有根据工程需要要求在全企业范围内选调有关人员的权力;

对项目各类人员有奖、惩权; 在公司监督下,对分包及劳务队伍有选择权; 对本工程所需物资有要求调配权; 对项目部的生产要素具有管理和支配权; 有设置项目专用资金帐号权和资金调配权。 2、总包管理组织机构主要领导职责 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全面履行与业主签订的施工总承包合同和书面承诺;协调好各方面的关系;负责施工所需人、财、物的组织管理与控制;是全面履行施工总承包合同的第一责任人。 项目执行经理: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负责项目总包管理工作的全面组织和实施;主管分包管理部,掌握各分包的生产以及管理等情况;负责配合业主对分包单位的招标、考核以及进场计划;负责配合业主制定指定工程的质量目标、工期目标、文明安全目标、环保目标,并进行监督检查;负责配合业主,主动与分包单位沟通,了解其所需要总包单位协调、配合、管理的情况,并负责组织落实。 总承包项目经理部组织机构图

总承包管理组织机构

1.1 总承包管理组织机构 1.1.1组织机构图的层次说明现场组织机构总体上由置顶、上、中、下四部分组成,置顶层为整个工程决策层,其下为本工程各分区段的管理层,中部为执行层,下部为操作层。 置顶决策层由单位副经理驻现场项目总指挥对整个工程现场组织机构全面负责,同时与工程项目质量总监、单位专家组、项目安全总监共同对项目经理及其下属的工程部进行质量、安全、进度、工期、文明施工等各方面的监督和指导。 管理层以工程项目经理为首,以下设各区段的项目副经理、生产副经理、机电副经理、商务副经理、项目管理副经理以及项目总工程师,共同组成现场组织机构管理层,分管技术、管理、生产、商务和财务工作。 执行层中的各科室是对应本工程的各项目标而设置的,技术部、质量安全部、土建工程部、机电工程科、合同预算部、物资采购部、资金成本部和办公室,共8 个部室。其中技术部内设测量及变形监测、施工方案和工程资料人员。质量安全控制部内设质量员、安全员,土建工程部内设土建施工员、内装饰施工员;机电工程部内设设备组、材料组和调试组;物资采购科内设器材员、采购员;合同预算部设合同管理员、预算员;资金成本部设成本员、核算员;办公室主要为复印、来访人员接待、对外协调以及处理工程生产以外琐碎事务。1.1.2职责说明 1.1. 2.1 管理层人员职责 1.1. 2.1.1项目经理职责 遵守市政府关于工程建设和城市建设管理的政策和法规,确定总承包项目部组织机构,全面组织项目部开展工作;全面负责工程实施,满足业主要求;严格履行工程总承包合同,确保质量、进度、安全等各项目标的实现,参与质量、进度、成本控制方案、物资管理方案的编制并督促落实;领导编制工程各阶段的目标计划与总体进度计划,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指导管理层各领导的相关工作;进行部门工作协调,领导人力资源开发和团队建设;做好与业主、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的协调,与业主保持经常接触,随时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替业主排忧解难,确保业主利益;积极处理好与项目所在地政府部门的关系。 遵守国家和市政府关于工程建设和城市建设管理的政策和法规,确定总承包项目部组织机构,全面组织项目部开展工作;全面负责工程实施,满足业主要求;严格履行工程总承包

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组织机构

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组织机构 我公司将成立由公司领导为首的项目班子组成“武汉东湖会议中心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部,组建构架清晰、分工明确、人员充实、总部与现场密切配合的项目经理部。 一. 总承包项目管理部 鉴于工程的重要性,为确保本工程总承包各项管理目标和服务目标的实现,确保本工程施工技术的先进性和可靠性;确保为业主奉献出一个精品工程,我公司成立“武汉东湖会议中心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部”, 二. 项目重要岗位 总承包项目管理部项目经理由公司领导林伟洪亲自担任,总承包项目管理部执行经理由丁钢担任。 项目上另设其他重要岗位6个:项目总协调1人、主管后勤及保卫的项目书记1名、项目总工1名、主管工程生产及物资、设备调度的副经理1名、主管商务合约的副经理1名、主管安全的安全总监1名。

三. 重要岗位的职责 1. 项目(执行)经理 作为公司在项目的执行代表,对工程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向业主全面负责;代表公司履行对业主的合约,并代表业主行使对项目所有分包商的管理权。 2. 项目书记 主管行政后勤工作。负责项目的人事管理、对外事务、文秘工作及后勤保卫工作。负责现场施工人员生活及住宿安排等,负责生活区的环境卫生工作。 3. 项目总协调及总工 项目总协调及项目总工,领导相关部门。全面落实设计意图,对项目的总体施工策划、技术管理及质量负责。对本工程质量具有一票否决权;贯彻国家及地方的有关工程施工规范、工艺规程、质量标准,严格执行国家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确保项目总体质量目标和阶段质量目标的实现。

4. 主管工程生产的副经理 全面协调项目各专业、各区域的施工,确保本工程达到总进度目标要求; 负责本工程所有参施单位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确保各专业分包在总包的统筹协调下有序的开展工作。现场材料管理,设备进出场、使用、保管、维修管理,保养好所有塔吊。 5. 主管合约商务的副经理 负责本项目的全部商务工作,主管合约商务部,就本项目成本管理、合约管理向项目经理负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廉政。 6. 主管安全的安全总监 按照公司安全手册、职业健康安全保障体系的要求,开展安全管理活动。对本工程施工安全具有一票否决权;贯彻国家及地方的有关工程施工安全规范,确保本工程总体安全目标和阶段安全目标的顺利实现。 四. 项目职能部门及其职能

企业安全员配备标准

生产、经营及建筑施工企业配备标准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令第13号)第二章第二十一条规定: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和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100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100人以下的,应当配置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二、、关于危险化学品企业贯彻落实的实施意见(安监总管三〔2010〕186号) 三、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设。企业要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要具备相对独立职能。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不少于企业员工总数的2%(不足50人的企业至少配备1人),要具备化工或安全管理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有从事化工生产相关工作2年以上经历,取得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书。 四、三、令11号第六条规定:从业人员300人以上的煤矿、、建筑施工单位和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不少于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5%的比例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7人以下的,至少配1名。 五、四、关于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企业贯彻落实国务院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四〔2010〕169号)20101011 3.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人员。企业要设置配备与企业发展相适应的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企业,要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按照冶金、有色、建材企业不少于从业人员3‰、其他企业不少于2‰的比例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下的企业,要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关于建筑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配备的意见

关于建筑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配备的意见 发布部门: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号:冀建安〔2012〕688号日期:2012-10-16 13:41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城管局(公用局): 为了加强建筑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规范全省建筑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数量配备,从源头上减少事故隐患,保障生命财产安全,预防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就建筑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配备,提出意见如下: 一、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适用对象 凡在我省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等建设活动的建筑施工现场的建筑电工、建筑架子工、建筑起重信号司索工、建筑起重机械司机、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工人员的管理适用本意见。 二、加强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 (一)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建设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从事相应作业。 (二)持有资格证书的人员,应当受聘于建筑施工企业、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单位或者高处作业吊篮租赁企业,聘用企业应当和被聘用的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相应的社会保险,并组织其参加年度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三)用人单位对于首次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应当在其正式上岗前安排不少于3个月的实习期。 三、建筑施工企业对施工现场配备建筑电工、建筑架子工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建筑电工按工程项目建筑面积配备: 1、5万平方米以下的工程不少于2人; 2、5万~10万平方米的工程不少于3人; 3、1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工程不少于5人。 (二)建筑架子工按工程项目建筑面积配备: 1、1万平方米以下的工程不少于4人; 2、在1万平方米的基础上每增加1万平方米增加1人。 (三)附着升降脚手架在升降作业和安装拆卸中,每一栋主体工程附着升降架子工应不少于6人,并配备电工不少于2人。 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或致害因素多、施工作业难度大的工程项目,建筑电工、建筑架子工的人员配备数量应当根据施工实际情况,在以上规定的配备数量标准上适当增加。 四、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单位和使用单位进行作业时应按下列原则配备特种作业人员 (一)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单位要确保每台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拆卸时应配备建筑起重机械司机不少于1人、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不少于5人、建筑起重信号司索工不少于2人。 (二)建筑起重机械使用单位要对建筑起重机械设备使用实行定机、定岗、定责。 1、工程项目日常施工时,要确保每台塔式起重机配备塔式起重机司机应不少于2人、建筑起重信号司索工不少于2人; 2、每台施工升降机配备施工升降机司机应不少于2人; 3、每台物料提升机配备物料提升机司机应不少于1人; 4、有4台以上(含4台)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的施工现场必须设置2名以上维修工组成维修班,指定负责人专门负责。还应配备满足工程需要的设备管理人员。 五、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工应按下列原则配备特种作业人员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工应按工程项目配备:1万平方米以下的工程不少于4人;每增加1万平方米增加2人。其他特种作业人员应按规定配备并满足建筑施工需要。 六、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建设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对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配备实施监督管理,具体负责:(一)在办理工程项目安全监督备案时,应当审查该工程项目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配备情况。 (二)将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纳入“一卡通”管理。 (三)及时监督检查施工现场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配备和上岗工作情况,查处违章作业行为并记录在档。 2012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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