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自燃司法鉴定案例

车自燃司法鉴定案例
车自燃司法鉴定案例

车自燃鉴定之百万奥迪维修后试车自燃?

一辆价格近百万的奥迪Q7轿车在经过维修发动机油路后试车过程中突然发生起火燃烧,究竟是谁的责任?是车辆本身质量问题?是车主私自改装导致?还是维修厂维修出错?

为查找事故的真正原因,当地保险公司委托华碧理赔技术鉴定对涉事奥迪汽车起火原因进行鉴定,华碧鉴定受理了此鉴定。

涉案车辆调查

现场调查发现涉案车辆发动机舱为过火状态;天窗、挡风玻璃保存完整;前车灯、前转向灯、发动机舱盖漆、发动机盖、水箱、线束绝缘层、氧传感器绝缘层、蓄电池、风扇均过火损坏严重;内饰座椅、安全带、方向盘、仪表台、尾箱等无过火现象,烟熏痕迹明显。

整车电路调查

根据涉案车辆现状对其进行检查,未发现加装、改装现象;该车过火部位位于发动机舱,过火痕迹前重后轻、中间重两侧轻,由发动机缸盖位置向四周蔓延,可判断起火点为发动机舱中部发动机上方位置;

该车蓄电池外壳烧毁,发动机舱部位蓄电池正负极线、负极搭铁线、电源系统线束、启动系统线束、点火系统线束、照明系统线束、信号系统线束、其它辅助系统线束的绝缘层部分过火脱落;对各部位线束进行检查发现,该车有部分线束缺失,隔热板左上侧雨刷电机位置存在剩磁,经检测,剩磁量为2.1mT,说明该部位存在短路现象。

整车油路调查

发动机舱外露油路均被拆卸,其他部位接口处无变形泄漏迹象,底盘部位油路完整,烟熏痕迹明显。

整车气路调查

消声器与发动机连接完好,中段存在被拆卸的痕迹,未发现变形泄漏迹象,空气滤清器、进气歧管等过火烧毁。

整车玻璃调查

该车右侧车门玻璃破碎,其余保存完整,车门玻璃及后尾箱玻璃内侧无烟熏痕迹,可排除内饰起火的可能。

发动机舱调查

发动机舱为过火状态,缸盖、箱体过火变色变形;蓄电池正极导线无短接迹象,中央接线盒过火烧毁;冷却风扇及中冷存在明显的过火痕迹;发动机线束绝缘层烧毁脱落;发电机、氧传感器及火花塞分火线绝缘层均过火脱落;冷却系统散热器、进出水管、水泵、冷热水管等过火烧毁。

拆卸检查

将发动机拆卸后对其共轨系统进行检查,发现左侧共轨管路进油转接口螺栓有松动迹象,拆卸后发现该螺栓下部压覆面及螺纹处烟熏痕迹明显;右侧共轨进油管转接口螺栓紧固完好无松动迹象,拆卸后发现压覆面高温变色,未见烟熏痕迹。

分析过程

现场对涉案车辆进行调查,发现其发动机舱为过火状态;天窗、挡风玻璃、车门玻璃保存完整;前车灯、前转向灯、发动机舱盖漆、发动机盖、水箱、线束绝缘层、氧传感器绝缘层、蓄电池、风扇均过火损坏严重;内饰座椅、安全带、方向盘、仪表台、尾箱等无过火现象,烟熏痕迹明显;未发现加装、改装现象;整车过火位置位于发动机舱部位,过火痕迹前重后轻、中间重两侧轻,由中间向四周,可判断起火点为发动机上方位置。参考现场谈话内容,涉案车辆在经过维修发动机油路后试车过程中发生火灾,并依据涉案车辆起火位置及发动机共轨系统检测结果可知,左侧共轨管路进油转接口螺栓松动渗漏导致在运行过程中发动机部位起火,引发相

关电气故障,造成车辆多处保险丝熔断。由此可知,该车起火与发动机油路维修有关,可排除因电气故障引发车辆自燃的可能。

鉴定结论:

涉案车辆奥迪汽车起火与发动机油路维修有关。

车自燃司法鉴定案例

车自燃鉴定之百万奥迪维修后试车自燃? 一辆价格近百万的奥迪Q7轿车在经过维修发动机油路后试车过程中突然发生起火燃烧,究竟是谁的责任?是车辆本身质量问题?是车主私自改装导致?还是维修厂维修出错? 为查找事故的真正原因,当地保险公司委托华碧理赔技术鉴定对涉事奥迪汽车起火原因进行鉴定,华碧鉴定受理了此鉴定。 涉案车辆调查 现场调查发现涉案车辆发动机舱为过火状态;天窗、挡风玻璃保存完整;前车灯、前转向灯、发动机舱盖漆、发动机盖、水箱、线束绝缘层、氧传感器绝缘层、蓄电池、风扇均过火损坏严重;内饰座椅、安全带、方向盘、仪表台、尾箱等无过火现象,烟熏痕迹明显。 整车电路调查 根据涉案车辆现状对其进行检查,未发现加装、改装现象;该车过火部位位于发动机舱,过火痕迹前重后轻、中间重两侧轻,由发动机缸盖位置向四周蔓延,可判断起火点为发动机舱中部发动机上方位置; 该车蓄电池外壳烧毁,发动机舱部位蓄电池正负极线、负极搭铁线、电源系统线束、启动系统线束、点火系统线束、照明系统线束、信号系统线束、其它辅助系统线束的绝缘层部分过火脱落;对各部位线束进行检查发现,该车有部分线束缺失,隔热板左上侧雨刷电机位置存在剩磁,经检测,剩磁量为2.1mT,说明该部位存在短路现象。 整车油路调查 发动机舱外露油路均被拆卸,其他部位接口处无变形泄漏迹象,底盘部位油路完整,烟熏痕迹明显。

整车气路调查 消声器与发动机连接完好,中段存在被拆卸的痕迹,未发现变形泄漏迹象,空气滤清器、进气歧管等过火烧毁。 整车玻璃调查 该车右侧车门玻璃破碎,其余保存完整,车门玻璃及后尾箱玻璃内侧无烟熏痕迹,可排除内饰起火的可能。 发动机舱调查 发动机舱为过火状态,缸盖、箱体过火变色变形;蓄电池正极导线无短接迹象,中央接线盒过火烧毁;冷却风扇及中冷存在明显的过火痕迹;发动机线束绝缘层烧毁脱落;发电机、氧传感器及火花塞分火线绝缘层均过火脱落;冷却系统散热器、进出水管、水泵、冷热水管等过火烧毁。 拆卸检查 将发动机拆卸后对其共轨系统进行检查,发现左侧共轨管路进油转接口螺栓有松动迹象,拆卸后发现该螺栓下部压覆面及螺纹处烟熏痕迹明显;右侧共轨进油管转接口螺栓紧固完好无松动迹象,拆卸后发现压覆面高温变色,未见烟熏痕迹。 分析过程 现场对涉案车辆进行调查,发现其发动机舱为过火状态;天窗、挡风玻璃、车门玻璃保存完整;前车灯、前转向灯、发动机舱盖漆、发动机盖、水箱、线束绝缘层、氧传感器绝缘层、蓄电池、风扇均过火损坏严重;内饰座椅、安全带、方向盘、仪表台、尾箱等无过火现象,烟熏痕迹明显;未发现加装、改装现象;整车过火位置位于发动机舱部位,过火痕迹前重后轻、中间重两侧轻,由中间向四周,可判断起火点为发动机上方位置。参考现场谈话内容,涉案车辆在经过维修发动机油路后试车过程中发生火灾,并依据涉案车辆起火位置及发动机共轨系统检测结果可知,左侧共轨管路进油转接口螺栓松动渗漏导致在运行过程中发动机部位起火,引发相

由一个案例引发的关于行政法比例原则的思考 - 副本

由一个案例引发的关于行政法比例原则的思考 报载这样一个案例:(注:参见2001年6月7日《人民法院报》第2版。)某市规划局为华达公司颁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同意华达公司将其临沿江大道的二层楼房改建为三层楼房。 其后华达公司又申请增建两层,但未获批准。一年后,华达公司建成五层楼房一栋,命名为华达商厦。规划局察知,即向华达公司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其中认定:华达公司超出批准范围建成华达商厦,属违法建设;商厦所在沿江大道是历史名街,该市城市总体规划对沿江大道景观之保护规定要求“从整体环境出发,使新旧建筑互相协调,保证完美的风貌”,而商厦第4 -5层遮挡了沿江大道的典型景观武陵阁,严重影响了沿江大道的完美风貌。根据《城市规划法》第40条规定,限华达商厦60日内整体拆除商厦的第4-5层。华达公司复议请求减少拆除面积,遭到拒绝后,遂诉至法院。 法院经现场勘查确认:华达商厦第4-5层只有一小部分遮挡了武陵阁。基于上述事实,法院认为:华达商厦第4-5屋确属违法建设,市规划局有权责令华达公司采取补救措施,但由于华达商厦第4-5层只有一小部分遮挡了武陵阁,故市规划局要求华达公司整体拆除第4-5层明显超出了必要限度,从而可能给华达公司造成不应有的损失,是不合理的,所以处罚决定显失公正,依法应予变更。根据《行政诉讼法》第54条(4)项、《城市规划法》第40条的规定,法院判决将处罚决定变更为:拆除华达商厦4-5层的遮挡武陵阁的部分,对违法建设的其余部分处以罚款若干。宣判后,双方均服。 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应受到两大基本原则支配,即合法性原则和合理性原则。比例原则属于合理性原则的范畴。 行政法意义上的比例原则,是指行政权力的行使除了有法律依据这一前提外,行政主体还必须选择对相对人侵害最小的方式来进行。行政法学中的比例原则具有实体和程序两方面的涵义。就实体而言,比例原则是指行政主体行政权力的行使,不能给相对人造成超过行政目的之价值的侵害,否则就不合比例。实体合比例主要是从价值取向上来规范行政权与行政相对人之间的合理关系。就程序而言,比例原则是指行政主体所采取的措施与要达到的行政目的之间必须具有合理的对应关系。由于任何实体性的结果都必须经过一定的程序而达到,所以,程序合比例是实体合比例的保障,实体合比例是程序合比例的最终体现。(注:黄学贤:《行政法中的比例原则简论》,《苏州大学学报》(哲社版)2001年第1期。)比例原则始于德 国,它由司法判例所确立,后被明文规定于法律条文,并为现时的葡萄牙、西班牙以及我国台湾地区所接受,在其行政执法与行政诉讼中得到了不同程度的适用。 比例原则强调行政手段与目的之间的均衡关系,通常认为,比例原则中还包含有三个次级原则:第一,适当性原则。即行政机关采取的措施及方法应有助于行政目的之实现,否则即违反适当性原则。如某公司长期假冒他人专利产品,当地工商部门只定期收取罚款,而不禁止假冒专利产品的行为,工商部门采取的罚款方式实已沦为变相收费,无助于保护知识产权,维护市场秩序目的之实现。第二,必要性原则(亦称最小损害原则)。意指在有多种同样

车辆自燃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精心整理 贵州省清镇公共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车辆自燃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1.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2.3.3.1组织结构 组长:邓礼胜(总经理) 副组长:何灼江(副总经理) 成员:高翔波、徐家林、王晓平、张应雄、刘贵星、刘军、樊章红、王碧涛、杨

贤军、施树义、罗雯、胡刚、杨倩、各车队长。 指挥部下设应急救援小组,四个小组分别为:现场抢救组、交通运输组、物资供应组、善后处理组。 3.2职责 1 2 3 4 疗。 4. 严格按照车辆维护制度,落实车辆回场检、二维、检验等工作,发现问题隐患及时整改。定期对驾驶员进行培训,增强员工安全行车意识及车辆自燃事故的应对处理培训。 4.2预警行动

4.2.1车辆安全隐患预警 修理厂员工在车辆维修时,分公司员工在车辆回场检时发现车辆存在安全隐患的,应根据公司回场检制度,要求车辆排除隐患后方可继续营运,如遇拒绝配合的,应及时上报车技主管人员直接解决,事情交严重的,上报应急小组处理。 5. 5.1 1:车 公司 5.2 当发生事故时,公司驾驶员、管理人员应拨打公司值守电话对情况进行报告。需报告的内容为: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在场人员、事故现场简要情况(严重程度等)。当值守人员接到事故报告时,应根据事故分级对事故级别进行判断,对于三级以下事故的,由值守小组根据事故类别向相应的救援小组组长汇报,由救援小组组长迅

速展开处理;对于二级事故的,由值守小组根据事故类别向相应的救援小组组长汇报,由救援小组组长迅速展开处理;对于一级生产事故的,由值守小组立即向指挥部总指挥汇报。由指挥总指挥部署救援工作。 6.应急处置 6.1 1 部总指挥汇报事故情况。经指挥部总指挥同意后结束事故响应。 2)二级事故响应: 发生车辆白燃事故时,驾驶员如情况允许的,驾驶员应在保证自身安全的情况下,以最快的方式向当地公安消防部门及公司值守中心报告。应根据日常培训,按事故现场情况及自身情况,在条件允许的前提下按照《车辆自燃事故现场处臵方案))(7.2)

车辆自燃原因分析及预防措施示范文本

车辆自燃原因分析及预防措施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车辆自燃原因分析及预防措施示范文本使用指引:此解决方案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进入暑季,随着气温的攀升,烈日炎炎下的行车安全 再度成为驾车人员关注的话题,特别是预防汽车自燃更是 其中的重点。要预防车辆起火自燃,关键是要找到起火的 原因,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规避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 一、汽车自燃的原因分析 大家知道,无论是低端车还是中端,或者是高端品牌 车辆,遭遇自燃事件的都不在少数。曾经,汽车起火事件 引发了消费者对于汽车质量的质疑,但第三方评测机构认 为,汽车起火的原因有很多,但大都是外在原因诱发,并 非汽车本身质量问题,特别是新车。 很多案例说明,当汽车状况不良时,如车辆油液泄 漏、点火系统高压电泄露、线路接触不良、线路短路或过

载、发动机故障导致排气系统高温、天气过热、车辆行驶时间过长都有可能引发火灾,而保养不佳、车辆改装和使用不当等诸多误区往往也是汽车自燃的罪魁祸首。 问题一,汽车保养存误区 对汽车保养,不少车主认为应该“只选对的,不选贵的”。甚至不在正规的4S店进行维修保养,而是贪图便宜,选择网购产品或者在一般的美容小店进行保养。殊不知,这已经给自己的爱车安全埋下了隐患。在此提醒广大车主,一定要选择正规的品牌4S店进行维修保养。 问题二,忽视驾驶基础常识 有媒体做过调查,有近一半车主从来没读过说明书,没自己打开过引擎盖,所以车辆遇到故障时,大部分车主要么毫无警觉,要么手足无措。其实,一旦车辆出现故障,大部分情况下,仪表盘上都会亮起相应警告指示灯。业内人士提醒,开始驾驶一辆新车时要温习基础知识,详

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案例分析

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案例分析 主将老师:何丹怡 如何做好工程造价鉴定工作 一、司法鉴定的概念和特点 二、司法鉴定与传统的结算审核的区别 三、鉴定工作中的难点及其处理方法 四、报告的格式 五、总结 一、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的概念及特点 概念 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是指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依据其专门知识,对建筑工程诉讼案件中所涉及的造价纠纷进行分析、研究、鉴别并做出结论的活动。 特点 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结论作为一种独立证据,是工程造价纠纷案调解和判决的重要依据,客观、科学和准确的鉴定结论,直接关系到侦查、检察和审判机关对案件事实的判断和认定。在建筑工程诉讼活动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二、与传统的结算审核业务的比较

三、司法鉴定的难点和处理方法 1.材料价格的确定 工程项目中采用的材料数量、种类、品牌、型号繁多,且市场上同品种、同品牌、同型号的材料价格也都可能存在较大的差异,更何况不同品牌和不同型号的材料了。 在工程审价中,材料的价格确定主要是看双方合同的约定、工程造价信息、双方签证确认的价格、经建设单位确认的材料发票或供货合同(如果材料发票和供货合同未经建设单位的确认,仍不能做为结算和司法鉴定的依据)等;在司法鉴定项目中,没有约定的材料价格很难再达成一致意见,而材料价格却是影响造价的主要因素,定价难但又很重要,因此对于材料价格的取定就显得非常关键。根据我们的实践工作,材料价格的确定大致可分为以下几种情况:有约定、无约定、约定不明。 ● 有约定。分两种情形: ● 情形一双方对确认的单价无异议,即从约定。 如:合同约定采用施工时期的信息价做为结算价,缺少部分采用签证价,且双方对信息价和签证价均无异议的。 ● 情形二价格确认后有异议例: 背景:合同约定“材料结算价格执行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信息价,信息没有的双方签证确认”。其中,600*600抛光砖,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市场参考价为54元/m2,但没有具体品牌;实际使用的是600*600鹰牌抛光砖,双方签证价为105元/m2(未含采保运杂费)。被告(建设方)认为,按双方签证价格高出了信息价的90%,不同意支付,要求执行信息价格。 问题:105元/m2 的价格该不该给? 鉴定分析:由于造价管理站公布的信息价不注明品牌,与实际使用的鹰牌砖没有可比性;其次鉴定机构无法了解600*600鹰牌抛光砖价格的签证背景。因此,鉴定依据的是具有法律效力的签证单价进行计价。 约定不明依据合同约定条款无法确定材料价格例: 背景:按合同约定的材料单价结算原则:“材料价格执行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信息价,信息价没有的,由双方按市场实际签证确认。”某项目采用886系列厚的铝合金门窗,按合同约定应该采用信息价,结算时发现造价信息间断公布铝合金门窗的信息价,施工期间正好没有公布,也没办理签证手续。 问题:如何确定铝合金门窗的价格 鉴定分析:由于施工期间没有886系列信息价,但有90系列的信息价。经分析比较(详见对比分析),两种系列的铝材用量相差不大,则参考了90系列的单价;但在信息价中又找不到对应规格的价格(.*),鉴定工作人员又在90系列的基础上,查找规格最齐全的年份(与施工时间相差一年),经比对(见下表分析),同规格的价格都很接近,因此,对于施工期间没有对应规格的单价,直接套用了此前1年的90系列的价格。 系列替代90—886 铝合金消耗量 年份替代(规格不全)施工年份次年—施工期间 886B系列推拉窗重量分析

会计司法鉴定业务由会计师事务所执行的实践与思考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360docs.net/doc/0a7376543.html, 会计司法鉴定业务由会计师事务所执行的实践与思考 作者:徐悦 来源:《经营者》2015年第02期 摘要在经济纠纷、案件与日俱增的当今社会,当事人也愈发信赖会计司法鉴定,并期以手段科学的鉴定还原事实真相、捍卫企业利益及自身权益。而经由会计师事务所执行的会计司法鉴定业务虽作为案件审理的重要手段之一,却在鉴定主体、程序、技术标准等方面反映出一定问题,易发生虚假鉴定、人情鉴定等不良后果。本文旨在针对会计司法鉴定制度建设、完善与改革进程中,与会计师事务所等会计司法鉴定、社会鉴定机构就相关问题进行探讨,并尝试提出较为可行的改善建议。 关键词会计司法鉴定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 近年我国市场经济蓬勃发展,与此同时复杂化、多元化的经济纠纷与案件也与日俱增,当事人也愈发信赖会计司法鉴定,并期以手段科学的鉴定技术还原事实真相、捍卫企业利益及自身权益。会计师事务所执行会计司法鉴定业务虽作为此类案件审理的重要手段之一,却在鉴定主体资格、专业技术标准、机构准入、程序遵守等各方面存在问题,容易发生虚假鉴定、人情鉴定等不良后果,导致鉴定活动及其结果远不能达到社会期望或满足诉讼需求。本文旨在为会计司法鉴定制度建设、完善与改革进程中,针对会计师事务所执行会计司法鉴定的相关问题进行探讨,并提出较为可行的改善建议。 一、我国会计司法鉴定业务承接与实施现状 我国司法会计活动启动程序,通常需在立案之后由司法机关或当事人通过法院委托并签订会计司法鉴定委托书。在此后的诉讼进程中,会计司法鉴定人运用会计学原理和方法,结合财务、审计等专业知识以及相关法学知识,通过检查、计算、核对、验证鉴证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等会计资料形成的财务会计资料证据,做出专业判断后提出鉴定意见。 依据《国家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名册》,对我国已审核的司法鉴定机构进行统计分析不难发现,其中多数会计司法鉴定机构均为会计师事务所。以上海地区为例,根据《上海司法鉴定网协会名录》,上海市目前具备承接会计司法鉴定业务资质的机构共计58家,其中54家机构均为会计师事务所。这些业务范围涉及会计司法鉴定的会计师事务所中,执业鉴定人员均已取得司法鉴定执业资格,但技术职称鲜有专业执业司法会计师。另多数会计师事务所在受理鉴定业务的同时,主要业务范围涉及审计审阅鉴证业务,以及其他与财务会计相关的服务项目。

人力资源案例一个民企HR管理案例引发的思考

(人力资源案例)一个民企HR管理案例引发的思考

壹个民企HR管理案例引发的思考 A公司是从事机械制造、销售、维修的民营企业,现有员工60余人。董事长和总经理为亲兄弟,哥哥是董事长(大专学历),弟弟为总经理(初中学历)。二人管理风格相异,经常有不同意见,甚至几次于公司会议上发生当众争吵的事件。平时日常事务基本上交由弟弟处理,哥哥壹般只过问人员招聘和生产情况,但他们总是不经调查就随意下结论,也不给人以解释的机会,且且善变,好多事情之前说做,让下属去执行,但快做完或已经做完时他们又变卦了,弄得下属花了大量时间于做无用功。 公司鼓励员工加班,但又不愿支付加班费。所以,尽管有时确实需要加班,但因没有加班费员工也就不愿加班了;不仅如此,员工不管事假、病假、包括节假日均壹律无薪。于公司资金周转不开时,仍会让员工垫钱办事,有时壹垫就是上千元,弄得新、老员工遇到要花钱的事均是能不做就先不做,等公司账上有钱了再做。为了省钱,缺乏常用办公设备时也不愿添置,甚至要求员工外出办事时只能坐公交车。之上种种,造成全公司工作效率低下。 因设备匮乏、待遇不合理、内部管理混乱等原因导致人员招募也有壹定的难度,而且即便招来人也常会出现试用期内主动辞职的现象。这种情况HR觉得很不方便跟老板说,因为之前曾提到过通过改善上述问题来吸引人才和提高工作效率时,由于要花钱,遭到了老板的严辞拒绝,再多说的话,HR担心会让老板觉得HR跟公司不是壹条心,不能同甘共苦。 公司只有壹个曾于某500强企业做过俩年行政工作的人同时负责行政和人力资源管理工作,老板为节约成本也不愿再多加人手。因人员流失严重,公司招聘工作量较大。老板口头上说招聘岗位很要,但于实际工作中却很少为HR提供支持

2021新版教您五招防范汽车自燃事故

Safety issues are often overlooked and replaced by fluke, so you need to learn safety knowledge frequently to remind yourself of safety.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2021新版教您五招防范汽车自燃 事故

2021新版教您五招防范汽车自燃事故导语:不安全事件带来的危害,人人都懂,但在日常生活或者工作中却往往被忽视,被麻痹,侥幸心理代替,往往要等到确实发生了事故,造成了损失,才会回过头来警醒,所以需要经常学习安全知识来提醒自己注意安全。 原因——多因保养不及时 据消防部门统计,今年发生的209起机动车火灾中,近200起是自燃,其中有127起系电气原因所致,占了机动车火灾的六成。天气变暖后,个别司机不注意汽车保养,行驶中汽车机油挥发造成机件磨损,电路出现各种问题,导致火灾发生。另外,随着私家车逐年增多,驾驶员成分多元化,防范事故意识淡薄,一些人对汽车保养不及时,也成为消防宣传教育的薄弱环节。 据有关消防部门有关人士介绍,行车中车辆突然起火多会有一些预兆,比如加速突然感到乏力,制动踏板力度突然变轻,或是带有转向助力车辆方向盘突然变重,都有可能是燃油油管、制动液油管或动力转向油管发生泄漏。此时应立刻靠边停车熄火对车辆进行系统检查。如果行车时进气扇处于启动状态,油料泄漏后车厢内多能闻到味道。而在火灾刚刚发生的暗燃阶段,车厢内也会闻到明显的焦糊味。 对策——五种技巧要牢记

车辆自燃的八种原因分析与措施

编号:SM-ZD-43897 车辆自燃的八种原因分析 与措施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车辆自燃的八种原因分析与措施 简介:该方案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合理化地制定计划,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明确执行目标,工作内容,执行方式,执行进度,从而使整体计划目标统一,行动协调,过程有条不紊。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进入夏季,高温天气增多,车辆自燃事件多发,为了避免事故,下面整理了车辆自燃的八条原因及措施,以供同事们分享。提高安全意识,保护生命财产安全。 原因一:电路老化。经过一段时间的使用后,汽车的电线会老化,外表绝缘层脱落,电路故障或者电线接触不良会造成短路,从而引起自燃。 措施:定期检查电路,如果电线出现胶皮老化、电线发热等情况,应及时修理。 原因二:不正确的改造电路。有的车主在购买新车后,往往自己加装一些东西,如防盗器,音响等。一些维修店,不分析线路结构,不考虑线路的功率,随便引电线,不加保险,不固定电线等,这些错误操作都会造成危险。 措施:尽量少改变车辆电路。 原因三:长期不清理发动机,舱内油泥阻止散热,导致

建设工程司法鉴定的案例分析

建设工程司法鉴定的案例分析 海安中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沈兆兵 一、案例背景 某建筑公司(简称承包人)通过议标取得某公司(简称发包人)的生产厂房B#厂房工程的施工承包权,并签订了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约定为总价包干形式。工程为单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为6243.55平方米,檐高为8.5米,跨度为18米;于2006年1月12日开工,2006年9月30日竣工,工期为261日历天,合同约定未按工期要求完工,每推迟一天扣总价款的1‰;质量为合格工程;施工范围为厂房施工图内全部内容及设计变更中的内容;合同约定420元/平方,包干总价为2622291.00元。承包人如期开工,发包人如期按照合同约定方式付款,工程于2006年8月底停工,厂房结构已完成,内部隔墙未完成,所有门未施工,铝合金窗框已完成,室外散水未完成,外墙涂料未完成,图纸范围内有多处未完成。工程一直处于停工状态,于2008年2月份发包方向地方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诉讼返还工程拖延工期510天的违约金115万元,扣除未完工程价款40万元,并终止与承包人的合同关系。法院受理后,应发包人的申请,委托鉴定人对该工程的未完工程部分价款进行鉴定。而后承包人也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委托鉴定人对该工程的变更增项工程部分价款及施工期间材料价格上涨差价进行鉴定。法院于2008年3月份对原被告双方进行了调解,原被告双方都对工程的施工情况进行了阐述,各持己见。 二、争议焦点 (一)、工程未完成部分1、承包人与发包人对天棚抹灰取消的变更时点存在分歧,无工程变更通知单,发包人认为这是合同施工范围内的项目,现在未施工。 2、未完工程部分价款的计取标准,合同价款是按420元/平方确定的,发包人认为变更部分单价无约定,要求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因设计变更导致建设工程的工程量或者质量标准发生变化,当事人对该部分工程价款不能协商一致的,可以参照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方法或者计价标准结算工程价款。 (二)、工程变更增加部分1、工程变更增加部分有一些无签证单,发包人认为无依据部分不可增加,承包人认为原图纸上没有,施工过程中应发包人口头要求增加了工程量,应给予签证计算增加费用,

车辆自燃的八种原因分析与措施(通用版)

车辆自燃的八种原因分析与措 施(通用版) Understand the common sense of safety, you can understand what safety issues should be paid attention to in daily work, and enhance your awareness of preven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610

车辆自燃的八种原因分析与措施(通用版) 进入夏季,高温天气增多,车辆自燃事件多发,为了避免事故,下面整理了车辆自燃的八条原因及措施,以供同事们分享。提高安全意识,保护生命财产安全。 原因一:电路老化。经过一段时间的使用后,汽车的电线会老化,外表绝缘层脱落,电路故障或者电线接触不良会造成短路,从而引起自燃。 措施:定期检查电路,如果电线出现胶皮老化、电线发热等情况,应及时修理。 原因二:不正确的改造电路。有的车主在购买新车后,往往自己加装一些东西,如防盗器,音响等。一些维修店,不分析线路结构,不考虑线路的功率,随便引电线,不加保险,不固定电线等,这些错误操作都会造成危险。

措施:尽量少改变车辆电路。 原因三:长期不清理发动机,舱内油泥阻止散热,导致温度过高或者电瓶接线柱因杂质、油污使接触点发热引发燃烧。 措施:勤检查,发现发动机舱或接线柱脏了,应及时清理。 原因四:油路泄漏。由于油路多数是使用橡胶材质,橡胶老化会发生龟裂造成汽油泄漏。 措施:定期检查油路,发现问题及时更换,保持发动机整个系统整洁干净。 原因五:静电导致起火。由于一些衣物、座套等原因,车上的静电积累到一定程度的话,也会发生火灾。尤其在加油时应当注意。 措施:平时注意放电,比如买一个放电棒,选择座套或者穿衣服多用纯棉质地的等。 原因六:吸烟。并不是说吸烟的时候直接把车点着,而是在吸烟后没有把烟头熄灭就直接放在烟灰缸内,或者把打火机放在仪表台上经过暴晒后发生爆炸引起燃烧。 措施:车内尽量少吸烟,注意吸烟后打火机和烟头的处理。还

司法鉴定案例与思考

关于司法鉴定中“重复鉴定”问题的若干思考 2008年6月22日凌晨0时27分,瓮安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称,在县西门河大堰桥处有人跳河。公安局迅速派值班民警赶赴现场,于凌晨3时许将溺水女孩打捞上岸后,急救人员证实其已死亡。溺水女孩名叫李树芬,1991年7月生,系瓮安县三中初二(六)班学生。 6月22日,瓮安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技术科的副主任法医师胡仁强、唐仕平、22岁的见习法医魏鑫、技术科科长周芳沁等4人对尸表进行了第一次全面检查。认为李树芬死亡一事系自己跳河身亡,属自杀,并将调查处理意见及时告诉了死者家属。死者家属不能接受,认为有奸杀的嫌疑,要求进行DNA鉴定。6月25日下午,黔南州公安局派出法医赶到瓮安对死者进行复检,系溺水死亡。死者家属当时表示认可,但不安葬死者,要求公安部门责令王娇、刘言超、陈光权等人赔偿50万元。 7月1日,经反复向死者家属耐心细致的解释,其所有家属同意安葬,但要求下葬前再做一次尸体检验。因此省州县公检法部门法医联合进行复检,7月9日向死者家属和社会公布了瓮安李树芬遗体第三次尸检结果,再次确认死者系溺水死亡。 1、司法鉴定中“重复鉴定”释义 从我国法律现在的规定,司法机关和符合法定条件的法人以及社会团体都具备司法鉴定人资格。即在司法鉴定的相关问题上,侦查机关在侦查案件以及案件的移送、起诉等过程中可以进行案件相关证据的司法鉴定,是由案件侦查机关内部设立的司法鉴定机构进行的。相对应的另一方当事人同时也享有对于案件相关证据的相关司法鉴定。而我国法律并没有对这种鉴定的时间和次数作出规定。于是就出现了重复鉴定,或者说是多端鉴定。 尤其是《决定》的出台,对于司法坚定机构的设置带来了两方面的影响。一方面,明确了司法行政部门和法院内部不得设立司法鉴定机构。另一方面,依《决定》第八条、第九条的规定,各司法鉴定机构之间没有隶属关系,各方都处于平等地位,并且鉴定机构接受委托从事司法鉴定业务不受地域范围和级别范围的限制。因此一方当事人对于鉴定结果不服,仍然可以将鉴定事项提交其他鉴定机构予以重新鉴定,甚至多次启动鉴定程序。 2、司法鉴定中重复鉴定所引发的问题 (一)严重干扰了法庭对案件的审理。 鉴定结论是我国法律规定的七种法定证据之一,鉴定应当由依法登记或注册的机构按照法定的程序和科学的方法得出与客观实际相符合的结论。法官根据庭审时质证的证据居中裁判。如果同一案件中的同一个问题,出现由多个鉴定机构做出的多个不同意见的鉴定结论,法官或审判委员会是无法判断到底那个鉴定结论具有更高证明力的。 (二)严重损害了司法鉴定的公信力。 “鉴定结论打架”,客观说明鉴定结论存在质量问题。鉴定过程中来自行政的、经济的和其

一个案例引发的思考

一个案例引发的思考 ——参加长春班主任培训有感为期一周的长春行已落下帷幕,但各位老师精彩的分享依然盘旋在脑海当中,不愿散去。都说学海无涯,或者对于现在的我来说是教海无涯,外出培训更是体会到了这四个字的含义,现在只想对自己说: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须努力! 在这几天的培训当中又想起来之前班级发生过的一件事,经过如下: 某天,同学C过来找我聊天,说:“老师,我最近见到几次A去找B要东西吃,B总是不情不愿的,别不是受欺负了吧?”(A同学擅长体育,学习短板,还曾经参与过打架数次,B同学则是典型的乖孩子,学习特别努力。) 我对欺负两个字很敏感,于是当天找个时间又询问了和B同学同宿舍的两个人,得到的回答和C类似,便趁着下午放学的饭间找两个同学了解情况,让两人分开分别写了情况说明,当时带着先入为主的想法,对待A同学时态度就不免失之温和,但是没想到结果却让我大吃一惊。原来宿舍里的生活老师看中了A同学的“震慑力”,便让其在熄灯后还略显浮躁的男生宿舍里管纪律,同时还把开空调的任务交给了他。学校有规定,为怕学生感冒晚上空调需要定时,B同学便以让A同学随时去找他拿零食为条件成功的让A同学为他们宿舍多开会空调。知道实情之后,面对A同学自己觉得都有点尴尬,因为处理事情之前还说了他几句。

如上所述,在处理这件事情时确实出现了一些失误,因此结合这几天的培训,总结反思如下。 一:勿先入为主,应心平气和。 问题:在处理这件事情时,我犯了以下几个错误: 1:冲动:在没有了解清楚事情真相之前就急匆匆的去处理。 2:先入为主:因为平时的表现就在分别面对A和B时戴了有色眼镜,先入为主在A身上贴了“凶手”的标签,在B身上贴了“受害者”的标签。 3:言行不当:言语中对A透出怀疑,对B好言相代,未能一视同仁。 反思:在处理学生之间问题时,容易冲动是我跳不过去的一个坎,因此,首先需要改进的就不言而喻了: 1:有耐心:学生是发展中的人,品格尚未健全,犯错在所难免,这些错误,就像学习走路的幼儿跌跟头一样很正常,绝大部分是和道德品质没有关系的,所以面对这时的学生时,更需要我们耐心地去扶植,给与一份宽容。犹记得之前一位老师说过,在面对“另类”的学生时,说第一遍达不到效果,他便会以更温和的态度说第二遍,第三遍,直到学生按照要求做到为止,他的耐心是我要学习的。 2:要尊重:听黄宝国老师讲差点教育,要尊重每个孩子,不能从语言神色和行动中流露出轻视和不满,要一视同仁,尊重喜爱每个孩子,我觉得对于犯了错误的同学犹是,就事论事,不要总翻旧账,更不要“一错定终身”,目光是能传递很多信息的,我到现在还记得

车辆自燃事故现场处置方案范例

整体解决方案系列 车辆自燃事故现场处置方 案 (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14805 车辆自燃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Model on-site treatme nt pla n for vehicle spontan eous combusti on accide nt 说明:为明确各负责人职责,充分调用工作积极性,使人员队伍与目 标管理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特此制定 1. 开展自救: 车辆自燃时应立即按以下原则进行自救: 1)立即指挥乘客立刻离开车辆; 2)在初起火时,迅速使用灭火器灭火; 3)关闭油路、气路和电路总阀,呼救路人、其他车辆驾 驶员协助扑救; 4)估计火灾难以成功扑救,应及时报警,协助乘客、路 人疏散,引导救火车到现场。 2. 现场救援 指挥部总指挥根据接到的事故信息,立刻对救援人员进 行部署、调配,车辆自燃救援小组组长立刻落实救援力量,

赶赴事故现场开展救援工作,及时勘察事故现场迅速制定工 作措施,协助公安消防部门对事发现场实施交通管制,及时、 妥善地做好死、伤人员救援工作,尽快消除险情,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人员的生命和财产损失。 后勤支援小组组长根据现场情况调配资源进行支援配 合。、调集一切可利用的交通运输工具,保证应急救援人员、 物资、装备的优先运输。 救援小组应及时向指挥部领导汇报事故现场情况,提出可行性建议,服从指挥部总指挥的统一指挥,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后续处理工作。如现场情况复杂、需要现场指挥的,救援小组组长可向指挥部总指挥提出建议,由指挥部总指挥到现场指挥。 由指挥部成员赶赴现场,做好稳定司机情绪,做好现场秩序维护、疏散现场围观人群工作,积极与各方沟通,根据事件起因组织开展调查,制定调解措施,引导新闻媒体做好正面宣传等工作。 指挥部根据事故情况,到事故现场进行指挥。 在事故得到控制后,由交通事故救援小组组长向指挥部 总指挥提出申请经总指挥批示同意后响应终止。或由指挥部根据实际

浅析汽车自燃的原因及预防措施

浅析汽车自燃的原因及预防措施 汽车火灾是道路交通事故中最为惨重的事故之一,它不仅会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而且会危及人们的生命安全。引起车辆自燃的原因很多,主要是由平时保养不当,长期缺少检修引起的油路、电路老化、漏油、漏电或机械摩擦起火等原因造成的。 1 自燃的原因 1.1 线路 汽车的突发自燃事故多为线路故障所引起的。汽车的电气线路、火线的绝缘体破损搭铁或电器搭铁都会造成短路,尤其是线路残旧和排列混乱的车辆。 在因线路故障引起的汽车自燃事故中,大多数原因都起源于对线路的随意更改。许多车主喜欢根据个人爱好,给自己新车添加防盗器,升级音响,添加空调等等。但由于没有分析车辆的线路布置和具体的结构,没有对线路功率进行计算,为此也就出现了随便乱引电线,负荷大的地方不加保险,易摩擦处也未有效固定等情况。一旦出现漏电、过载、磨损搭铁的问题,便会在局部产生大量的热能,如遇周围有易燃物品,自燃事故将不可避免。

另外,车辆上的蓄电池火线(正极线)与车上金属体接触短路,也会产生高温电弧,如遇泄漏的汽油,极易引发火灾。 电缆线与车架、线夹之间由于震动摩擦产生“破皮”;尾灯、制动灯导线等由于震动摩擦而产生“破皮”;灯座安装处由于震动、连接件的破损而使绝缘件松脱、损坏等等;都会在车辆行驶或停车时自行搭铁而长时间跳火、产生高温,引起电器、开关、枷叩木担ɑ虬ぃ┢扑穑哟筇鸱段蟾呶虑颍詈蟮贾掠胗推帷⑿孤┑钠汀⒁兹嘉锲返冉哟ザ匀甲呕稹?/DIV> 1.2 漏油 燃油的泄漏是引发汽车自燃的又一重要原因。在一些普通化油器式汽车上,汽油泵多安装于发动机舱内,而且距离发动机缸体以及分电器很近,一旦燃油出现泄漏混合气达到一定的浓度,加之有明火出现,自燃事故将不可避免。当车内燃油泄漏时,机动车本身就有很多可以引燃汽油着火的火源,像点火系产生的高压火花、蓄电池外部短路时产生的高温电弧、发动机排气产生的灼热高温或喷出的积碳火星、处于高温状态的三元催化反应器等,漏油点多在接头处、橡胶管接触热体外易摩擦处(活动杆)、固定部位与非固定部位结合处等薄弱地方;刹车油、液压油、机油等泄漏也会引发自燃烧车事故。例如机油泄漏

[一个,案例,引发,其他论文文档]由一个案例引发的思考

由一个案例引发的思考 在本案中,被告人陈某虽然实施了欺诈行为把金坠的重量标签加以涂改,系在假金项链上,用以“偷龙转风”,换取真的金项链,但陈某最终取得金项链的手段是乘售货员不备自行调换,假金项链所起的作用是为陈某的盗窃行为作掩护,使得盗窃行为发生后不会被即时发觉。真金项链占有关系的改变并不是因为售货员陷于错误认识而自愿交付于陈某,而是在没有防备情况下,被陈某乘机调包。因此,窃取行为才是陈某犯罪目的得以实现的关键,陈某的行为应定盗窃罪而不是诈骗罪。此外,陈某的行为也不属于牵连犯。所谓牵连犯是指犯一罪,其方法或结果行为触犯他罪名的犯罪。具体说,行为人的目的,仅意图犯某一罪,实施的方法行为或实施的结果行为,另外触犯了其他的不同罪名,其方法行为或目的行为,或原因行为与结果行为之间具有牵连关系,这种犯罪现象就是牵连犯。②构成牵连犯的重要条件之一就是行为人实施的两个行为都必须是分别构成犯罪的行为,如果其中一个行为不能独立成罪,就不能成立牵连犯。在本案中,被告人陈某在实施盗窃犯罪行为的过程中,的确有以假乱真的欺诈行为,但这一行为并不能使售货员陷于认识错误,从而处分财产。陈某的欺诈行为在整个犯罪过程中并没有起到关键的作用,不能单独构成诈骗罪。因此,陈某的行为不能成立牵连犯,谈不上从一重处断的问题。通过对上述案例的分析以及对诈骗罪和盗窃罪客观方面的比较,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财产损失是否是被害人处分财产的行为所导致的,这是区分诈骗罪和盗窃罪的关键。在通常情况下,只要按照这个标准进行界定,就不难区分。即使是在诈骗行为和盗窃行为相交织的犯罪活动中,只要看行为人非法占有财物的过程中其关键作用的手段是什么,也不难区分诈骗罪和盗窃罪。有学者认为,“被害人是否陷于错误认识而‘自愿’处分财产,是区分盗窃罪和诈骗罪的关键。③笔者认为,“陷于错误认识”是成立诈骗罪的前提条件,是界定诈骗行为罪与非罪的一个要素。如果不是出于错误认识而自愿处分自己的财产的,则相对人的行为根本不构成诈骗罪。本文探讨的是诈骗罪与盗窃罪的区别,“陷于认识错误”是被害人处分行为题中应有之意,无需再特别加以表述。否则,会把人们注意的重点转移到“错误认识”上去,而事实上关键在于处分行为。在一般的诈骗行为中,通常只涉及到加害方和被害方,在这种情况下,人们对“处分”的含义不会产生太大的分歧。但是在遇到诈骗中的特殊情形——三角诈骗时,就需要对“处分”的含义作进一步的解释了。在三角诈骗中,除了行为人与被害人以外,又加入了没有过错的第三人,而且被行为人欺骗是第三人,不是处分财产的被害人。其中最典型的是诉讼诈骗。行为人以欺骗的手段让法官做出有利于自己的错误判决,并因此而不法得财或得物。在诉讼诈骗中,被欺骗的只有法官而已,被害人本身非常清楚事实的真相,是不会被欺骗的。行为人是利用法官手中的公权力,迫使被害人交出财物。这就与通说对诈骗罪的描述有了些许的差别,被害人对财产的处分不是基于错误认识,而是迫于公权力的压力。有学者这样解释诉讼诈骗:“欺诈行为的对方只要求是具有处分财产的权限或者地位的人,不要求一定是财物的所有人或占有人。”④笔者同意这个观点。欺骗的目的是获得财物,无论被欺骗的人是否是财物的所有人或占有人,只要具有处分该财产的权限或地位,行为人的目的都能够实现,这与直接欺骗财物的所有人或占有人并取得财物在本质上是一样的。例如:甲经常出入超市,发现购物者付款后,总是丢弃发票或收据。某日,甲在超市捡起妇女乙的购物收据,要求乙把所购之物交还,

车辆自燃原因分析及预防措施

车辆自燃原因分析及预 防措施 集团企业公司编码:(LL3698-KKI1269-TM2483-LUI12689-ITT289-

车辆自燃原因分析及预防措施进入暑季,随着气温的攀升,烈日炎炎下的行车安全再度成为驾车人员关注的话题,特别是预防汽车自燃更是其中的重点。要预防车辆起火自燃,关键是要找到起火的原因,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规避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 一、汽车自燃的原因分析 大家知道,无论是低端车还是中端,或者是高端品牌车辆,遭遇自燃事件的都不在少数。曾经,汽车起火事件引发了消费者对于汽车质量的质疑,但第三方评测机构认为,汽车起火的原因有很多,但大都是外在原因诱发,并非汽车本身质量问题,特别是新车。 很多案例说明,当汽车状况不良时,如车辆油液泄漏、点火系统高压电泄露、线路接触不良、线路短路或过载、发动机故障导致排气系统高温、天气过热、车辆行驶时间过长都有可能引发火灾,而保养不佳、车辆改装和使用不当等诸多误区往往也是汽车自燃的罪魁祸首。 问题一,汽车保养存误区

对汽车保养,不少车主认为应该“只选对的,不选贵的”。甚至不在正规的4S店进行维修保养,而是贪图便宜,选择网购产品或者在一般的美容小店进行保养。殊不知,这已经给自己的爱车安全埋下了隐患。在此提醒广大车主,一定要选择正规的品牌4S店进行维修保养。 问题二,忽视驾驶基础常识 有媒体做过调查,有近一半车主从来没读过说明书,没自己打开过引擎盖,所以车辆遇到故障时,大部分车主要么毫无警觉,要么手足无措。其实,一旦车辆出现故障,大部分情况下,仪表盘上都会亮起相应警告指示灯。业内人士提醒,开始驾驶一辆新车时要温习基础知识,详细了解各种故障提示灯的含义。当车辆出现故障提示灯时,及时进行应急处理,必要时到正规的修理厂进行维修,以排除隐患。 问题三,易燃物随意放 一些车主的不良习惯,也可能引起汽车自燃。殊不知我们日常生活中的打火机、香水、摩丝等也是构成汽车火灾的危险品。如将这些物品放在车内容易被太阳光照射到的部位,也具有一定的火灾危险性,更不要将汽油、柴油等危险油品放在车内,一旦又引燃了车内的其他可燃部件,后果同样严重。

关于建设工程司法鉴定几个疑难问题的思考

关于建设工程司法鉴定几个疑难问题的思考 作者:周吉高点击次数:555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主要有三类,一类是工程款纠纷,一类是工期纠纷,还是一类是工程质量纠纷。此外,若工程建设造成周边建筑物的损害,还存在侵权纠纷。而要处理好这些纠纷,往往涉及到四类鉴定,分别是工程造价鉴定、工期鉴定、工程质量鉴定、安全事故鉴定。而工程质量鉴定,除了需要鉴定质量问题产生的原因,还要鉴定修复方案,以及修复方案之工程造价。 是否需要鉴定,实施哪些鉴定,以及实施鉴定后的鉴定意见,往往决定着案件的最终裁判结果。笔者曾经中途代理一工程款案件,按照财务交接会议纪要,被告需要支付原告工程款500余万元,但是按照工程造价鉴定意见,原告需要返还被告800余万元工程款,正反相差1300余万元。法官审理案件、代理人代理案件主要工作就是围绕司法鉴定展开。人们说,打官司就是打证据,而对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而言,打官司就是打“司法鉴定”。 但是,决定着建设工程纠纷案件裁判结果的司法鉴定却存在众多疑难问题,各地法院、仲裁委对这些疑难问题往往缺乏统一的认识,造成同案、类案不同鉴、不同判情况,进而,影响法院的司法权威。 笔者结合十多年来专门从事建设工程诉讼代理的经验,总结了建设工程司法鉴定中存在的十多个疑难问题,并归纳了这些疑难问题的主要观点,在此基础上,谈谈自己的看法。 一、关于司法鉴定依当事人申请还是依职权启动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证据规定》)第二十五条规定:“当事人申请鉴定,应当在举证期限内提出……对需要鉴定的事项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提出鉴定申请或者不预交鉴定费用或者拒不提供相关材料,致使对案件争议的事实无法通过鉴定结论予以认定的,应当对该事实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该规定表明,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应当提出鉴定申请。司法鉴定依当事人申请启动。若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不申请,则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然而,《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规范全省房地产案件鉴定工作的若干意见(试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没有申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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