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考核管理办法原创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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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管理控制表

环境保护考核管理办法

一、目的

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奖惩机制,规范公司环境保护考核工作,推动环境保护管理水平持续提升。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单位。

三、定义

(一)突发环境事件是指满足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定义及分级标准的事件;

(二)环境保护违法违规行为是指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以及集团公司有关规定的行为;

(三)环境保护工作不到位是指工作态度不端正、工作标准不高、工作质量低下、工作要求不落实等行为。

四、管理职责

(一)安全质量环保部门是公司环境保护监督归口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为:

1. 组织制定公司环境保护考核制度,检查各单位环境保护工作开展情况。

2. 负责对环境保护工作不到位和违法违规行为提出考核意见。

3. 对突发环境事件单位负责人提出责任追究意见,提请公司党委审议,并按职责权限落实会议确定事项。

4. 对各单位年度环境保护绩效提出考核建议。

5. 组织集团公司和外部机构环境保护先进集体、个人的初选和申报工作。

6. 按照“一票否决”的要求,配合有关部门提出公司各类评优评先的意见。

7. 组织对突发环境事件单位负责人责任追究的调查、核实、认定工作。

8. 配合工会工作部门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单位和责任人反映意见的核实与复查工作。

(二)生产技术部门、工程管理部门是环境保护专业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为:

1. 参与管理范畴内各单位环境保护工作的考核。

2. 对管理范畴内环境保护工作不到位和违法违规行为提出处理意见。

3. 参与对突发环境事件单位负责人责任追究的调查、核实、认定工作。

安全环保部绩效考核管理办法正式样本

文件编号:TP-AR-L3636 There Are Certain Management Mechanisms And Methods In The Management Of Organizations, And The Provisions Are Binding On The Personnel Within The Jurisdiction, Which Should Be Observed By Each Party. (示范文本) 编制: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 安全环保部绩效考核管理办法正式样本

安全环保部绩效考核管理办法正式 样本 使用注意:该管理制度资料可用在组织/机构/单位管理上,形成一定的管理机制和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设置的规范,条款对管辖范围内人员具有约束力需各自遵守。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为明确本部门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提高工作效 率,特制定本考核办法,对部门工作人员进行考核。 考核结果作为每月部门绩效工资发放的主要依据。 1工作质量考核标准 1.1工作表现:(80分)。 1.1.1工作能力:主要指具备本职岗位的专业知 识与技能、工作履职成效等(30分)。 1.1.2创新能力:主要指独立承担本职工作,具 有创造性、前瞻性,有始有终地做好各项工作(10 分)。

1.1.3服务态度:主要指能够服务于生产,工作主动负责。(10分)。 1.1.4团结协作:主要指在工作中与同事的协调,与领导的协调,与其它部门的协调,顾全大局,服从领导,吃苦耐劳,多做奉献。(10分)。 1.1.5执行力:能够顺利完成部门领导安排的临时性专项任务及部门月度工作计划,对于部门下发的各项整改计划能够 跟踪到位,及时考核。(20分) 1.2劳动纪律 (出勤、各项活动):(20分) 1.2.1每月的出勤情况(有无迟到、早退、旷

环境保护、节能减排责任制及考核管理办法

环境保护、节能减排责任制及考核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预防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节约能源法》和《省环境保护条例》,结合总承包项目部及各分部的实际工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总承包项目部及各分部。 第二章主要班子成员环境保护、节能减排职责第三条项目经理 (一)负责全面主持总承包项目部环境保护、节能减排管理工作; (二)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各项方针、政策和工程目标; (三)负责建立环境保护、节能减排管理体系和管理制度; (四)负责批准给业主或上级的环境保护计划和报告; (五)负责主持或参与重大环境保护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第四条书记

(一)认真宣传贯彻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总承包项目部《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二)抓好总承包项目部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工作的宣传教育工作,并对环境保护、节能减排管理工作提出改进意见; (三)积极协调、支持工程管理部、质量环保部组织开展环境保护知识竞赛活动,及时总结和推广环境保护方面的先进典型; (四)参加总承包项目部重大环境保护及其他重大环境保护、节能减排管理活动,研究和协调解决总承包项目部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存在的重大问题; (五)参与重大环境保护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五条其他班子成员 (一)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建立总承包项目部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和管理制度; (二)组织各分部开展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工作; (三)主持或参与环境保护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第三章部长环境保护、节能减排职责 第六条质量环保部部长 (一)认真宣传、执行环境保护、节能减排的方针政策、法

安全 环保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

安全环保管理制度 目录 1概述错误!未指定书签。 2适用范围错误!未指定书签。 3安全管理错误!未指定书签。 3.1职责....................................................................... 错误!未指定书签。 3.2实施程序............................................................... 错误!未指定书签。 3.2.1教育与培训制度 ............................................... 错误!未指定书签。 3.2.2设备、工程建设、劳动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 错误!未指定书签。 3.2.3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 错误!未指定书签。 3.2.4个人防护用品和职业危害的预防与治疗制度错误!未指定书签。 3.2.5检查和隐患整改制度 ....................................... 错误!未指定书签。 3.2.6违章情况考核制度 ........................................... 错误!未指定书签。 3.2.7安全事故处理制度 ........................................... 错误!未指定书签。 3.2.8劳动制度............................................................ 错误!未指定书签。 3.2.9安全操作制度 ................................................... 错误!未指定书签。4环保管理错误!未指定书签。 4.1环保设施............................................................ 错误!未指定书签。 4.1.1环保设施概述 ................................................... 错误!未指定书签。 4.1.2环保设施要求 ................................................... 错误!未指定书签。 4.2环保设施和环保事故管理 (1)

最新全套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制度(体系)

四川华泰建设集团 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制度(试行) 集团生态环境保护部 二○一九年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一节依据、目的、适用范围 (1) 第二节管理内容与要求 (1) 第二章组织机构................................ 3第一节成立生态环境保护领导小组.............. 3第二节生态环境保护的主要职责................ 3第三章环境保护目标责任. (5) 第一节环境保护目标任务 (5) 第二节建立环境保护责任制 (5) 第四章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11) 第一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11) 第二节环境保护设备运行管理制度 (14) 第三节环保事故管理制度 (19) 第四节环保培训教育制度 (24) 第五节环保奖惩管理制度 (26) 第六节环境治理管理制度 (28) 第七节环境治理主要措施 (30) 第八节“跑、冒、滴、漏”管理制度 (31) 第九节废弃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 (32) 第十节危险废物管理制度 (35) 第十一节环境保护责任考核制度 (39) 第十二节环境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41) 第五章附则 (44)

第一章总则 第一节依据、目的、适用范围 第一条为加强企业环保工作,改善企业生态环境,根据国家《生态环境保护法》、《清洁生产促进法》、《节约能源法》以及广安市有关法规、政策,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企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主要任务和目标是:积极推进清洁生产,节能、减耗,发展循环经济,努力实现生产资源集约化、生产方式环保化、生产工艺清洁化、道路运输无尘化、企业管理制度化、建设区域生态化,促进企业经济与生态环境和谐发展。 第三条认真贯彻国家“要金山银山,更要绿水青山”的环保理念,企业领导、员工要认真学习和自觉遵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及有关规定,正确处理企业生产与生态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认真执行“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积极做好污染防治及生态保护工作。 第四条本制度是集团公司规章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集团公司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和管理的基本依据。适用于各部门、各单位与环保关联的一切相关作业。 第二节管理内容与要求 第五条集团生态环境环保工作目标: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环保优先,发展至上的理念,做好固体废弃物及危废品的

安全环保管理考核规定实用版

YF-ED-J1606 可按资料类型定义编号 安全环保管理考核规定实 用版 In Order To Ensure The Effective And Safe Operation Of The Department Work Or Production, Relevant Personnel Shall Follow The Procedures In Handling Business Or Operating Equipment. (示范文稿) 二零XX年XX月XX日

安全环保管理考核规定实用版 提示:该管理制度文档适合使用于工作中为保证本部门的工作或生产能够有效、安全、稳定地运转而制定的,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设备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下载后可以对文件进行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使用。 1 目的 为了强化公司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职业卫生管理工作,积极预防和减少工伤事故和污染事故的发生,保证生产作业现场的安全生产和“三废”稳定达标排放,夯实基础安全环保管理,规范安全环保管理考核,提高员工自我安全防护和环境保护意识,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3 参考文件 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3.2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3.3 ?宁夏回族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 3.4 ?工伤保险条例? 3.5 ?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 3.6 ?环境体系文件? 3.7 ?公司绩效管理制度? 3.8 ?公司员工奖惩管理规定? 4 名词和定义 4.1 伤亡事故:指企业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 4.2 损失工作日:指被伤害者失能的工作时间(即员工因受伤自医治休假至伤愈到岗之间的休假天数)。 4.3 化学需氧量:氧化剂氧化水中有机污染物时所需的含氧量。

安全消防环保管理考核办法详细版

文件编号:GD/FS-3078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安全消防环保管理考核办 法详细版 The Daily Operation Mode, It Includes All Implementation Items, And Acts To Regulate Individual Actions, Regulate Or Limit All Their Behaviors, And Finally Simplify The Management Process. 编辑: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安全消防环保管理考核办法详细版 提示语:本管理制度文件适合使用于日常的规则或运作模式中,包含所有的执行事项,并作用于规范个体行动,规范或限制其所有行为,最终实现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文档所展示内容即为所得,可在下载完成后直接进行编辑。 为进一步加强我公司安全、环保、消防管理工作,提高全员安全意识,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以人为本,促进和谐,安全发展的指导方针,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英国公司一号文件相关规定,特制定以下管理考核办法。 第一章指导思想 第一条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体现“讲安全就是讲政治、抓安全就是抓效益”的管理理念。强化培训教育,提升全员安全生产意识,改善现场管理。以考核为管理手段,全面提高事故综合防范能力,有效避免和减少各类事故发生。 第二章安全管理目标

第二条 1、重大人身伤害事故,重大生产、设备、火灾、交通事故为零,千人负伤率控制在1‰以下。 2、职业病发病率为零。 3、安全标准化合格班组达标率100%。 4、重大、较大危险源点受控率、事故隐患整改率达到100%。 5、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及证件有效率达到100%。 6、建设项目“三同时”执行率100%、达标率100%。 第三章安全组织机构 第三条公司安全、环保管理委员会 主任:A 副主任:B

炼铁厂环保管理制度和考核细则(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炼铁厂环保管理制度和考核细则(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1784-41 炼铁厂环保管理制度和考核细则(正 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一、组织机构: 组长:胡万平肖建国 副组长:秦作青曹国德刘志英 成员:生产科技术科设材科公辅作业区 高炉作业区机械作业区 二、职责: 1、组长对环保管理工作负责。 2、副组长按照职能分工分管环保工作。 3、定期组织召开环保会议,每月一次。 4、组织制定环保治理和改造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 5、组织制定环保的规章制度并贯彻落实。 6、协调处理环保工作重大事故。

7、定期组织环保监测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责成有关部门和单位进行整改。 8、生产科负责与公司能源环保部的协调工作,负责日常的环保监测的组织和检查督促工作,负责生产现场的组织管理。 9、设材科负责环保设备的运行管理。 10、技术科负责环保的工艺改进和相关技术项目的引进。 11、公辅作业区对除尘设备的运行和日常维护负责,负责岗位烟粉尘的日常监测。 12、其它各作业区根据职能分工,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环保工作,接受上级和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13、小组成员在业务范围内参加环保管理,履行相关职责。 三、管理与考核: 1、小组每月至少检查一次,检查情况填写《现场检查表》;检查由生产科负责组织实施,少检查一次,考核生产科100元,并责令生产科及时纠正;小组成

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生态环境保护问题关系到现代化建设全局和中华民族的长远发展,面对当今环境与发展问题,我们应坚持科学发展,探索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建立符合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下文是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欢迎阅读! 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全文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工作,根据《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及其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市人民政府全面负责本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本办法,对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行监督管理,协调处理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工作中的相关问题。 灞桥区、临潼区、长安区、蓝田县、周至县、户县人民政府(以下统称相关区县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区县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管理机构负责本辖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具体监督管理和协调工作。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秦岭生态保护监督,指导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企事业单位做好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发展和改革、规划、建设、财政、国土资源、环境保护、水务、农林、公安、旅游、文物、交通运输等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各自职责,做好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工作。 第四条市、相关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研究解决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中的重大问题,协调处置重大事件和严重违法案件。 联席会议每半年召开一次。遇特殊情况时,可即时组织召开。市、区县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具体负责会议的组织工作。 第五条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区县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管理机构的领导。 区县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应当及时向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管理机构报告下列事项: (一)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年度工作; (二)本辖区内影响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事件、案件; (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管理机构下达任务的完成情况。

环境保护考核和奖惩制度

******有限公司 环境保护考核和奖罚制度 一、目的 为了加强对公司环境污染防治设施的监督管理,保障环保设施正常、有效运行,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实现环保目标。根据国家法律及环保部门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环境保护考核和奖罚制度。 二、范围 本责任制适用于公司各车间、部门。 三、职责 1、安全环境保护部负责环境保护考核的归口管理,会同办公室对公司范围内的环境管理运行和活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负责提出考核意见,实施考核。 2、财务部负责根据管理结果实施环保考核的扣款。 3、其它管理部门均可对安全环境保护部环境保护、环境风险考核的实施过程进行监督。 4、其它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环境保护及环境风险活动的管理,接受安全环境保护部对环境保护及环境风险的整改要求和考核。并对本部门违反管理规定的人员进行考核。四、定义 “异常排污”是指生产过程中发生的超标排放、无组织

排放、环保设备停运排污、有毒有害废弃物处理不当,以及各种有害污染物严重跑冒、泄漏、溢流等影响环境的情况。 “环境污染事故”是在生产过程中,因管理、操作、施工不当、工艺控制、设备装置原因或其它因素,造成公司内部环境和周边环境污染的事故。 “现场管理”这里是指用科学的标准和方法对生产现场各生产要素,包括人、机(设备、工具、工位器具)、料(原材料)、法(加工、检测方法)、环(环境)、信(信息)等进行合理有效的计划、组织、协调、控制和检测,使其处于良好的结合状态,以达到优质、高效、清洁、均衡、环保、文明生产的目的。 五、考核项目及内容 考核项目为综合管理、污染物排放监督、环保设施运行管理、环保举报投诉、异常排污及环境污染事故等。 六、考核形式 考核检查的方式有日常巡查、专项检查、随机抽查和上级管理部门督查,根据检查情况进行评分,并对检查中发现的不规范行为进行罚款。 七、考核办法 (一)综合管理考核 1、各车间、部门应建立健全以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内部环保管理体系,及时、认真填写各项环保台账,安全环

《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内蒙古大唐国际新能源有限公司 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制度摘要】 业务类别安全生产 适用范围内蒙古大唐国际新能源有限公司 废止说明《内蒙风电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内蒙风电制【2010】10号) 内容概要《内蒙古大唐国际新能源有限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是依据大唐国际、内蒙古公司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的一部适用于环境保护管理的办法。《办法》共分七章三十一条,明确了内蒙古新能源公司环境保护组织机构及职责,并对建设项目及生产过程中环境保护管理做出详细说明。此办法的颁布实施,进一步规范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内容,确保完成公司环境保护工作任务。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内蒙古大唐国际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环境保护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规以及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环境保境保护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新能源公司环境保护工作实行总经理负责制,加强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强化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和运行维护,依法履行国家和地方法规规定的环境保护责任和义务,全面完成公司环境保护工作任务。

第三条环境保护管理要坚持科学发展,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进清洁生产,建设“两型”企业;环境保护与电力事业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实行全过程、集约化、法制化、规范化管理。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新能源公司。 第二章机构和职责 第五条环境保护组织机构 环境保护领导小组 组长:总经理 副组长:分管基建副总经理,总工程师 成员:各部门、各单位第一负责人 环境保护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主任:安生部主任 成员:安生部全体成员,发规部、工程部、检修部相关项目负责人,各风、光电场安全员。 第六条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大唐集团、大唐国际环境保护规章制度、标准、环境保护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二)组织制定公司环境保护发展战略,审定公司环境保护规章制度、工作计划。 (三)负责新能源公司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考核。

安全环保管理考核细则实用版

YF-ED-J6164 可按资料类型定义编号 安全环保管理考核细则实 用版 In Order To Ensure The Effective And Safe Operation Of The Department Work Or Production, Relevant Personnel Shall Follow The Procedures In Handling Business Or Operating Equipment. (示范文稿) 二零XX年XX月XX日

安全环保管理考核细则实用版 提示:该管理制度文档适合使用于工作中为保证本部门的工作或生产能够有效、安全、稳定地运转而制定的,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设备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下载后可以对文件进行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使用。 为进一步加强我公司安全环保管理,确保企业安全运营,经公司领导研究决定,将安全、环保管理列为部门季度业绩考核内容之一,细则如下: 一、事故类 1、企业级事故: 1)发生企业级一般事故,事故责任部门扣7分;并对事故责任人给予行政或经济处罚。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企业级一般事故:(1)一次事故造成轻伤2~4人; (2)一次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5万元

以上,10万元以下; (3)一次事故造成装置停产≥24h,<48小时。 (4)一次环境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 2)发生企业级重大事故扣10分;对事故责任人给予行政或经济处罚,视情节轻重对事故部门主要负责人给予警告、撤职、留用察看、直至开除等行政或经济处罚。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企业级重大事故: (1)一次事故造成轻伤5人以上; (2)一次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 (3)一次事故造成装置停产≥48h。 (4)一次环境污染事故受到环保主管部门

环保考核管理办法.docx

X X X X X X有限公司环保考核管理办法 一、检查制度 1、为更好的落实公司环境检查和监测工作,确保公司环境管理质量。特制订本制度。 2、环保办公室每季度对全厂环境检查和环境监测情况进行一次汇总,根据检查结果对各单位的环境保护情况进行评比考核。 3、公司经理每月组织对全厂进行一次综合性环境检查,对全公司环境情况进行一次评价。 4、各部门环境负责人每天对本部门进行一次环境检查,及时发现隐患,整改隐患。 5、因环境因素涉及岗位,岗位责任人每天要经常性对本工作岗位进行日常环保检查,及时治理环境污染,消除小范围污染危害。 6、公司环保专员每天进行环保巡查,同时每天对现场环境保护情况进行督查,对污染单位和个人进行适时考核考核。 7、环境检查范围主要是厂区内重点部位:车间环境卫生、垃圾堆场、污水及废气处理设施设备运行情况。 8、检查包括以内容: a)环保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b)环保设备运行和管理的情况 c)环保设施运行、记录情况,完好、有效情况 d)各密封装置是否漏灰漏风 二、污染事故的分类及处理程序

谢谢观赏 1、为明确管理责任,加强环境管理,对污染事故进行分类 2、污染事故,是指正常生产时间内非正常排放污染物对本区域内或周边环境造成较大影响,给正常的工作和生活带来较大损害的行为。 3、污染事故按其危害程度可分为一般污染事故和较大污染事故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均为一般污染事故: a)污染造成距排污点20米内的工作人员工作、生活无法正常进行,排污时间在20分钟以内的。 b)治污设施因管理不善或故障未及时处理致使排放浓度轻微超排放标准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均为较大污染事故 a)污染造成距排污点20米以上,对厂界内外,人的工作、生活造成较大影响,且排污时间在20分钟以上的。 b)因治污设施故障未及时处理或管理不善造成出口浓度严重超标 c)因污染造成人身伤害的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均为重大污染事故 a)因污染造成人身伤害较严重的,造成生产正常停止运行8小时以上的。 b)上级部门发现环境污染严重,对公司进行行政处罚的 c)发生污染事件后,经受害单位(个人)或员工举报,或被公谢谢观赏

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办法

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办法 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保障生态环境持续良好,构筑国家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建设美丽西藏,实现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西藏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从事资源开发、项目建设、兴办企业等与生态环境有关的活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坚持生态优先、保护优先,在保护中开发、开发中保护的方针,鼓励低能耗、高附加值的高新技术产业和特色优势产业,推动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 严禁引进高污染、高排放、高能耗产业和项目,严禁引进淘汰落后的生产技术和设备,不应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换取经济效益。 第四条资源开发、生产性项目建设应优先考虑生态环境承载力和保护水平,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严格控制资源消耗量,严格环境准入和环境保护第一审批权。 第五条生态环境保护实行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谁开发、谁保护,谁污染、谁治理。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各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本辖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第

一责任人,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负责人负直接领导责任。第七条环境保护主管部闩负责规划和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查审批,依法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统一发布 环境监测数据和环境信息。 发展改革、国土、交通、水利等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监督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负主要领导责任。 保护与开发 第八条地(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依据自治区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编制本行政区域的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划定生态红线,确保生态环境保护底线。 第九条编制城乡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水土保持规划应当与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相衔接,并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有效调控城乡建设与环境保护。 矿产、水电、旅游等资源开发和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的有关专项规划和建设项目,应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未经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查批准,项目审批机关不应审批、核准,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金融机构不得办理贷款。 第十条矿产、水电资源开发和交通、通信、输变电线路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应充分考虑环境影响和景观影响,科学设计、优化选址选线,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要求,设置取料场、弃渣场、施工便道和生活营地等临时设施,及时进行

2019安全环保管理考核办法

安全环保管理考核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安全环保工作,切实落实各项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责任,提高安全环保绩效管理,特制定本考核标准。 第二条本考核标准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部门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的考评,对于违反工艺纪律、设备管理的考评参照公司生产管理、设备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考核,在考核过程中除特殊原因外,对集团公司考核过的项目公司不予重复考核。 第三条为进一步解决当前安全管理重点、难点及突出问题,促进、激励车间内部管理,有效引导和约束员工行为,确保日常安全生产和检修过程有序运行,将公司安全管理考核内容划分为安全环保单项考核、安全环保目标考核及班组无事故安全递进奖。 第四条相关术语 (一)属地管理是指在公司所属各生产处(室)、车间、中心、对于外来施工部门在车间、中心所辖范围内进行的各类活动、行为、施工、作业等负有现场管理及监督责任,有对所辖区域任何作业进行全面了解的权利和义务,有对不符合管理制度的行为指出并予以制止的义务。

(二)外来施工部门作业是指在公司所管辖的区域内,非本公司、部门人员在公司辖区内进行的各类作业。 第五条释义与原则 (一)结合安全标准化管理要素,狠抓反“三违”、检维修、隐患排查治理、承包商管理等基础管理重点性工作。 (二)加大基础安全管理日常考核,实行“三级”处罚,对安全生产违章、违纪及制度要求履行不到位的执行一般性考核处罚。对违反保命条款、不可违背条款、各类红线和事故隐患未及时治理,承包商管理职责履行不到位的从严从重处罚,对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责任人进行党纪、行政处分。 (三)坚持分级奖惩的原则,杜绝重复性奖惩,公司级奖惩的车间级不得重复性奖惩,车间级奖惩的班组级不得重复性奖惩。 第二章工作职责 第六条安全环保处 (一)安全环保处是本标准的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本标准的编制、修订; (二)负责本标准的执行和落实,负责对各部门安全、环保工作的监督与管理;

环保管理考核办法

环保管理考核办法 1主题内容及适用范围 1.1为使公司及公司各单位进一步适应《新环保法》,贯彻环境保护这一基本国策,实现“三废”达标排放,在原有《安全环保管理制度》的基础上,特制订《环保管理考核办法》。安环部将进一步加强对环保管理的监督,加大对公司各单位环保考核力度,对发生环境污染事故或因其它各种原因而未达到上级环保部门环保管理、考核指标及违反环境保护管理的单位实施考核。 1.2环保管理考核以公司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企业自测、环保部门的监督性监测结果及日常检查为依据。 1.3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分厂及有关单位。 2考核要求 2.1严格遵守公司安全环保管理制度和环保管理考核办法,履行各类环保审批手续;及时制定本单位环保工作计划并确保有效实施;按要求完成公司布置的环保工作。 2.2各项环保设施运行台帐记录规范、完整;现场环境整洁无污染,对异常、紧急情况及时规范处理。 2.3环保设施与生产设施要同步、正常运行,各单位因设备检修等特殊情况需停运的,需请示安环部,经同意审批后,方可停运。 3考核指标 3.1设施故障未及时发现上报或检修不及时,停运未及时报告安环部扣所在单位200元/次,隐瞒不报扣500元/次,因此导致环境污染事故发生予以5000—10000元处罚,情节严重的追究单位或分厂主要领导的责任。 3.2 避免或减少使用新鲜水对地坪和设备的冲洗,对违反者,将视情节轻重扣分厂200~500元的处罚,责任人100~200元的处罚。 3.3企业自测和监督性监测实现污染物100%达标。 3.3.1选矿分厂: 实现无组织排放污染物环保措施到位,无环境污染事故。若发生环境污染

事故,视情节轻重每次处罚500--1000元。 3.3.2磷酸分厂: 废气污染物:氟化物、氨、颗粒物(根据环评批复确定的污染物) 排放标准:氟化物(9mg/m3)、氨(20kg/h)、颗粒物(120mg/m3) 每次检测污染物每一项目超标处罚500元/次;造成环境污染事故(造成投诉500/次);跑冒滴漏(500元/次)。 安环部对渣场回水进行考核,造成打入渣场水与回水严重不平衡,每发现一次处罚500元。 3.3.3磷铵分厂 废气污染物:氟化物、氨、颗粒物(根据环评批复确定的污染物)共3个排放口。 排放标准:氟化物(9mg/m3)、氨(20kg/h)、颗粒物(120mg/m3) 每个排口每项污染物超标处罚500元/次;造成环境污染事故(造成投诉500/次);跑冒滴漏(500元/次)。 安环部对洗涤液进行考核。每发现一次洗涤液外排,处罚责任人200元,责任单位1000元。 4附则 本办法由安环部制定并负责解释。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办法

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办法 【法规类别】环保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20号 【发布部门】西藏自治区政府 【发布日期】2013.07.25 【实施日期】2013.07.2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章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 (第120号) 《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办法》已经2013年7月21日自治区人民政府第9次常务会议通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自治区主席:洛桑江村 2013年7月25日 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保障生态环境持续良好,构筑国家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建设美丽西藏,实现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西藏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从事资源开发、项目建设、兴办企业等与生态环境有关的活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坚持生态优先、保护优先,在保护中开发、开发中保护的方针,鼓励低能耗、高附加值的高新技术产业和特色优势产业,推动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 严禁引进高污染、高排放、高能耗产业和项目,严禁引进淘汰落后的生产技术和设备,不应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换取经济效益。 第四条资源开发、生产性项目建设应优先考虑生态环境承载力和保护水平,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严格控制资源消耗量,严格环境准入和环境保护第一审批权。 第五条生态环境保护实行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谁开发、谁保护,谁污染、谁治理。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各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本辖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负责人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七条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规划和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查审批,依法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统一发布环境监测数据和环境信息。 发展改革、国土、交通、水利等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监督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负主要领导责任。 第二章保护与开发

环保绩效考核办法

环保绩效考核办法 为确保公司各项环保目标与指标的实现,保证公司环保上水平,重点解决关键问题,全面提升环保综合治理标准,结合目前环保综合治理工作重点,和公司各分厂的环保工作现状,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各分厂、部室、各外委单位及驻厂施工单位。 二、考核原则 1、考核以正向激励为主,基本履职考核实施负向考核; 2、突出达标排放考核、专项考核; 3、强化工作质量考核,过程控制与结果考核相结合。 三、考核控制指标 1、轻微环境污染事故 (1)被政府部门查出的溢烟、扬尘,考核责任单位1000元/次,其中现金500元,剩余500元分解到分厂工资总额;现金分解为:直接责任人200元,其他300元根据事故分析会结果进行分解。 (2)公司内部查出的溢烟、扬尘严重的,考核责任单位500元/次,分厂根据事故分析结果进行分解,确定分配金额。 (3)分厂自己查出的,由责任分厂自行分解、通报(公司查出的,执行公司考核)。 (4)特殊情况下的考核 ①环保设备检修、调试过程中,采取了相应地措施,依然产生溢烟、扬尘的,考核200元/次,走工资总额;没有采取措施或措施不能缓解溢烟、扬尘的,造成环境影响恶劣的,考核500元/次。 ②高炉休风期间,打开炉顶蒸汽,依然造成溢烟、扬尘的,不考核。烧结机检修期间,公共线打外排,采取得当措施依然扬尘的,不考核;无相应措施的考核责任单位200元/次,责任单位分解相应责任人。 ③对于没有除尘设备或没有集尘罩的点位,正常生产期间导致的扬尘现象,不考核; ④由于设计或设备原因以及技术水平限制,岗位虽已采取相应地措施,仍无法控

制的溢烟、扬尘,不考核。无相应措施的考核责任单位200元/次,责任单位分解相应责任人。 (7)查出的溢烟、扬尘,责任单位立即组织人员分析原因,制定出整改措施,消除污染;24小时内将整改措施报告上报安环部,对逾期不交者或故意拖延时间的,考核责任单位主管200元。 (8)溢烟、扬尘原因从工艺、设备、人员、物料、技术等方面分析,不得瞒报漏报,一经发现与实际不符、瞒报错报原因的,考核责任单位主管200元。 2、无计划溢烟考核 (1)计划性检修期间易造成冒烟现象的必须提前向安环部打报告,并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对未打报告造成冒烟现象的考核分厂厂长100元,安环科长50元,不采取防范措施或采取措施不合理造成冒烟的每次考核200元,由分厂落实责任人。 (2)除尘岗位工在接到启动加大转速信息后,立即将除尘器转速提到规定标准,未按规定执行或信息联系不通的每次考核100元,造成环保事故的加倍考核,由分厂落实责任人。 (3)烟气不达标排放属于环保事故,应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分厂、科室应在通报下发后24小时内组织召开分析会,详细分析事故原因并制定防范措施,对无故不组织召开分析会或召开不及时的每次考核分厂厂长100元,安环科长50元。 3、环保设备考核: (1)环保设备月同机运行率大于98%,低于98%考核500元,并由安环科组织召开分析会,对负有管理责任的分厂管理人员或外包单位进行考核;环保设备事故处理、分析、考核由设备科负责。 (2)环保设备设施不允许带故障运行,分厂做好设备设施点检巡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做好记录,并列出整改计划。对未查出的或计划期间未整改完毕的问题每次考核分厂200元,连带分厂厂长50元。 (3)环保设备设施应与生产设备同步运行,如需停机检修必须提前向安环部打报告,未打报告私自停机的每次考核分厂500元,连带分厂厂长100元。 (4)在除尘的振动筛或除尘罩内严禁乱扔杂物(易于被吸入除尘管道,对除尘器内部造成损害),否则每次考核责任人50元,如影响除尘器正常运转造成环保事故的可视情节严重性考核责任分厂100-500元。

安全环保工作管理考核办法正式版

Through the joint creation of clear rules, the establishment of common values, strengthen the code of conduct in individual learning, realize the value contribution to the organization.安全环保工作管理考核办 法正式版

安全环保工作管理考核办法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通过共同创造,促进集体发展的明文规则,建立共同的价值观、培 养团队精神、加强个人学习方面的行为准则,实现对自我,对组织的价值贡献。文档可以直接使用, 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为进一步深化企业内部管理,推进标准化体系有效运行, 切实加强风险控制,认真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强化现场管理,防范重大安全环保事故和减少一般事故发生,促进公司基层、基础管理迈上新台阶,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特制订本办法。 一、考核的基本原则 1、施行全员安全环保工作绩效考核,公司员工10%的绩效工资纳入安全环保月度考核。 2、公司主管以上管理人员、各车间部

门安全环保管理人员实行安全环保风险责任金制度,按安全环保工作责任缴纳责任金,并实施责任考核。 3、安全环保专项奖实行否决倒扣制,车间及相应部门按安全环保工作职责及细则,结合综合检查情况进行月度考核。 4、安全标准化工作按其10个A级、53个B级要素分解细化至相关车间、部室,按照各自承担的工作内容,实行季度量化评分,并纳入安全环保专项奖、安全环保风险责任金挂钩考核兑现。 二、考核范围 各生产车间及职能处室。 三、考核细则 (一)安全环保设施(设备)管理

《生态环境标准管理办法》全文及起草说明

附件2 生态环境标准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2019年10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8) 第二章环境质量类标准 (10) 第三章污染物排放类标准 (12) 第四章环境监测规范类标准 (13) 第五章环境基础类标准 (15) 第六章环境管理规范类标准 (17) 第七章地方生态环境标准 (17) 第八章标准实施评估及其他规定 (21) 第九章附则 (22)

生态环境标准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立法目的】为加强生态环境标准管理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生态环境标准的制定、备案、实施,以及对实施生态环境标准的监督和评估。 第三条【标准制定主体】为防治环境污染、防控环境风险、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公众健康,由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依法制定生态环境标准,统一规定生态环境保护技术要求。 第四条【标准分类和执行范围】生态环境标准分为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和地方生态环境标准。 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包括国家环境质量类标准、国家污染物排放类标准、国家环境监测规范类标准、国家环境基础类标准和国家环境管理规范类标准,在全国范围或标准指定区域内执行。 地方生态环境标准包括地方环境质量类标准、地方污染物排放类标准和地方其他生态环境标准,在颁布该标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范围或标准指定区域内执行。有地方标准的地区,应

当依法优先执行地方标准。 第五条【发布形式和法律效力】国家环境质量类标准和污染物排放类标准等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强制执行的国家生态环境标准,以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形式发布。法律、行政法规未明确规定强制执行的国家生态环境标准,以推荐性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形式发布。 地方环境质量类标准和污染物排放类标准等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强制执行的地方生态环境标准,以强制性地方标准的形式发布。法律、行政法规未明确规定强制执行的地方生态环境标准,以推荐性地方标准的形式发布。 强制性生态环境标准必须执行。不执行强制性生态环境标准的,应依法处罚。 推荐性生态环境标准被强制性生态环境标准或其他具有强制执行法律效力的文件引用的,被引用内容通过成为强制性标准(或文件)的一部分而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引用和被引用标准(或文件)各自的法律效力不变。 第六条【职责分工】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依法制定并监督实施国家生态环境标准,评估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实施情况,备案地方生态环境标准,指导地方生态环境标准的制定、评估,检查各地监督实施生态环境标准情况。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依法制定地方生态环境标准,并报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 县级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流域、区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机

安全环保班组建设考核细则通用范本

内部编号:AN-QP-HT631 版本/ 修改状态:01 / 00 In A Group Or Social Organization, It Is Necessary T o Abide By The Rules Or Rules Of Action And Require Its Members To Abide By Them. Different Industries Have Their Own Specific Rules Of Action, So As To Achieve The Expected Goals According T o The Plan And Requirements. 编辑: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安全环保班组建设考核细则通用范本

安全环保班组建设考核细则通用范本 使用指引: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团体或社会组织中,需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并要求其成员共同遵守,不同的行业不同的部门不同的岗位都有其具体的做事规则,目的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资料下载后可以进行自定义修改,可按照所需进行删减和使用。 一、目的 为认真贯彻公司创建“争先创优先进岗位”活动,系统、科学、合理地导入“白国周班组管理法”,切实提高安全意识和防范事故能力,最大限度地保障员工的职业安全与健康,从而促进企业更好更快地发展,特制定本细则。 二、范围 适用于化肥一厂、二厂、热电厂所辖班组(以工段为单位)的安全环保考核。 三、组织机构 3.1组长:朱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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