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大学生犯罪的成因及对策研究1

当代大学生犯罪的成因及对策研究1
当代大学生犯罪的成因及对策研究1

学习中心编号:318

学习中心名称:綦江区委党校

西南大学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

毕业论文

题目:当代大学生犯罪的成因及对策

研究

学生姓名高浩

学号1323182423004

类型网络教育

专业法学

层次专升本

指导教师黄国泽

日期2015.3.31

目录

摘要 (3)

一、大学生违法犯罪的现状和特点 (4)

二、大学生违法犯罪的原因分析 (6)

三、预防大学生犯罪的对策建议 (12)

四、结束语 (17)

当代大学生犯罪的成因及对策研究

摘要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社会的不断快速发展,在校大学生中犯罪事件频繁发生,犯罪率逐年上升,日益成为干扰校园秩序、社会安定和市场经济有序运行的严重问题。中国当代大学生是国民高素质文化的特殊群体,他们肩负着建设祖国现代化未来的重任,是社会的栋梁。他们的思想和行为状况如何在很大程度上直接关系到国家的前途和命运。因此,大学生的培养和教育应是全社会关心的问题。

犯罪的原因分析是一件很复杂的工作。犯罪的原因既有综合性又有层次性,是社会因素、生物因素、地理因素、行为人的主观因素等诸多因素的产物。大学生犯罪无论在原因、性质、种类和表现形式上,都具有与其他青少年、成人犯罪的不同特点,预防的策略与措施也应有区别,预防大学生犯罪要建立在对大学生犯罪现状的正确分析及其发展趋势科学预测的基础上,本文对大学生犯罪原因的分析有助于我们形成正确的可操作性的预防对策,力争通过社会各界的努力将大学生犯罪降为最低。

关键词:大学生:犯罪原因:对策研究

一、大学生违法犯罪的现状和特点

犯罪是指具有社会危害性的、触犯法律的,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犯罪现象是阶级社会中的社会现象。大学生作为社会群体中的一部分,他们不是生活在真空中,他们同样以各种不同方式参与社会、接触社会,因而出现犯罪行为是一种正常现象。对于大学生违法犯罪现象,我们不能视而不见,也不要夸大其词,耸人听闻,而应当正视,以便找出原因形成对策。

有关统计资料表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大学生违法犯罪现象明显增多,1976年青少年犯罪占整个刑事案件的87%,大学生约占4%。“马加爵案件”,“云南大学杀人碎尸案”等典型大学生案件的发生,都让人触目惊心,难以忘怀。可是,基于我国目前正处在社会转型时期,大学生违法犯罪是不可避免的社会现象,如何采取有效预防措施,遏制大学生违法犯罪的现象已经成为亟需解决地一项重要的社会问题。

(一)涉案范围扩大

首先,从犯罪的主体范围来看,以本科生、专科生为主,也有少量硕士生、博士生。重点大学占了不少比例,沿海发达地区的大学生犯罪率高于内地大学生。男生占犯罪人数的80%以上。犯罪大学生中以3、4年级学生为多,但主体开始呈现低龄化,1、2年级学生因心理问题而引发的犯罪日趋增多。大学生中有因缺乏法律知识而犯罪的非法律专业的学生,也有知法犯法的法律专业的学生。来自破裂家庭、单亲家庭的大学生的犯罪率明显高于家庭和睦的学生。

其次,从犯罪的种类看,表现为犯罪类型多样化,智能性犯罪突出。据有关资料显示,某市2013-2014年间被处罚的在校大学生共32名,这21名受罚者中犯盗窃罪的19人,占全部犯罪大学生的59.4%;犯人身伤害罪的7人,占21.8 %;犯诈骗罪的3人,占9.3%;强奸罪的3人,占9.3%,这四类犯罪成为大学生犯罪的主要类型,其中大多因经济原因引起,人身伤害罪、诈骗罪与性犯罪的背后动因常常是物欲。可见,经济犯罪是当前大学生犯罪的重点。同时一些新的犯罪

类型有所诞生。大学生参与非法组织,与境外反华势力相勾结以颠覆国家政权为目的的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也时有出现。大学生群体是青少年群体的特殊阶层,他们所处的环境、所受的教育,使他们的违法犯罪更具有明显的智能性。在犯罪的过程中,他们善于运用心理学、逻辑学等社会科学知识,使得犯罪行为带有很大的欺骗性和周密的计划性,他们还会利用“高科技”手段犯罪给破案带来困难。例如,97年,某高校化学系94级学生王某,只因多年好友、同班同学江某近来疏远了自己,竟向该同学水杯中投放了自制的百克剧毒物。

再次,出现了社会化趋势。大学生犯罪已开始从校内扩展到了社会。主要表现在与校外人员勾结作案,作案团伙化。某省一高校2名体育系学生、1名计算机系学生与社会盗窃团伙合作陆续盗窃所在学校上课的计算机及其零部件,共计50万余元。还有某一重点大学的学生田某与社会上一制造假文凭的犯罪团伙狼狈为奸,帮助制造销售假文凭等等。团伙犯罪由于参与的人员较多,相互影响,作案时相互配合,因此多为恶性案件,对社会造成的危害最大。

(二)性犯罪明显增加

大学生的年龄一般在17-23岁之间,生理发育大多成熟。由于社会的宽松、多元化、网络黄色内容充塞市场。在性的问题上,大学生普遍持开放态度。据有关机构公布的大学生心理调查,有近60%的大学生对婚恋问题不谨慎,50%的大学生对婚前同居行为表示“可以理解”。在对某高校男生调查问卷:“是否有观看黄色内容”,观看率达100%。在问及多大年龄时开始接触黄色内容,大多回答高中时候,更有1/3初中时就开始接触黄色内容。不少大学生在婚恋问题上极不严肃,有点甚至引发违法犯罪。2000年山西省某高校的一位物理相关专业的学生,暑假在家偷看淫秽内容,结果一时冲动产生邪念,将该村一名14岁少女强奸后杀害,然后逃之夭夭。女大学生犯罪中,性犯罪的比例仅次于盗窃罪,不少女大学为了享乐而出卖肉体,被“包二奶”的现象已不在少数,而参与卖淫团伙的也日益增多。广东某大学女生李某出卖色相傍大款,并对大款实施诈骗行为,最终锒铛入狱。如今,随着西方“性解放”思想的冲击,消费享乐风的盛行,今后一段时间,性犯罪在大学生犯罪类型中所占比例将会更加上升。

(三)网络犯罪成为犯罪的新趋势

网络的负面影响已开始让人触目惊心,大学生的上网比例已高达84.6%,大

学生上网主要用于聊天的占34%,主要用于玩游戏者占28%,主要用于查资料者占30%,其他占8%。可见有60%及以上的大学生在网上从事与学习工作无关的活动,上网的大学生中(男生)90%以上访问过色情网站,经常关顾者占15%。①有的还成为了年轻的网络色情传播者。广东省东莞某高中生刘某一向学习成绩优秀,考入了一重点大学后,他除了喜欢网上浏览色情内容外,还迷上了黑客程序,随后他从因特网上下载了黑客软件,窃取了他人的账号、主页、密码,用因特网上收集的淫秽图片、音像等内容制作成黄色网页供人浏览,随后不久被公安机关抓获,并被判两年徒刑。近几年来,大学生充当黑客犯罪者已不在少数。这种行为和现实生活中的偷盗、故意纵火、蓄意毁坏他人财产没什么区别,由于现在的网络建设投资巨大,一旦破坏,就会损失惨重。黑客如网络世界的“大侠”,很受大学生的青睐。来自几所高校的调查表明,50%以上的大学生认为当“黑客”富有挑战性,崇拜“黑客”并有想当“黑客”的念头。②2001年8月,黄石高等专科学校计算机专业的学生王某以“花花公子”的网名。先后侵入“楚天人才热线”、“中国大治”、“科技之光”、“黄石热线”等网站,涂改网站主页,导致4家网站无法正常运行。还有的大学生有意的利用黑客手段来牟取钱财。更为严重的是,大学生的黑客行为已经从网上攻击其他网站发展向网下破坏延生。北京的一大学生李某还未毕业就被聘为IBM公司的高级程序员,为了实现办自己的公司的梦想,残忍地杀害了日本三菱银行计算机主管。

二、大学生违法犯罪的原因分析

犯罪原因是一个复杂体。犯罪原因既有综合性又有层次性,是社会因素、生物因素、地理因素、行为人的主观因素等诸多方面的产物。长期以来,我们对青少年犯罪的研究总是充满道德责任色彩。由于道德与法律的要求大体方向基本一致,对青少年违法犯罪作必要的道德评价并不影响我们对青少年犯罪行为的真实理解。但是事实上,我们的研究者对于青少年犯罪尤其是作为“精英”层面的大学生犯罪感到痛心疾首,因而使得研究工作带来太多的感情色彩。我们可能会把包含复杂的社会、政治、历史、文化内容的大学生犯罪简单地归结为一种社会风

①泉州晚报:《大学生网络现在调查》,2003-12-23第8版

②赵永忠:《数字化侵害》,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123页

气问题,由此会产生出这样的一种观点:大学生犯罪行为的大量出现,只不过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阶段中所产生的一种道德失常现象,因而只要通过必要的道德规范调整和社会风气的整顿,就可以解决。出这种认识而会影响到犯罪对策研究,极有可能会把复杂的对策工程简单化成一种弘扬社会主义道德的教育活动。过分地重视道德的评判标准,会使得我们对大学生犯罪行为道德层面过于关心,以致无法对其做出更全面和深入的了解。人们对大学生的道德水准要求,显然要高于青少年中的其他群体。如果一个农民抢劫可能会被大家忽视,但是如果是一个在校大学生,就会引起人们的更多谴责和思考。但我个人认为,目前大学生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也只是一种个别现象,占全国大学生人数比例的很小部分,和其他群体相比犯罪概率并不高。③所以我们对大学生犯罪原因的研究应当从单一的道德感觉状态中摆脱出来,要结合科学精神、历史感和社会发展意识,从政治、经济、文化背景中结合加以分析。绝大多数大学生的本质是好的,引起犯罪的原因既有外因又有内因,而个人因素是其中最重要的因素。大学生普遍认为个人的道德修养和心理素质与大学生行为有着最密切的关系,其次家庭、学校、社会都会影响大学生成长的轨道。

(一)从社会因素分析

一个人的思想意识归根到底是由他生存的社会环境决定的。在犯罪形成的过程中,社会因素起着根本性的决定作用,而行为人的思想意识即个体主观因素起着直接的作用,我们能够透过个体的因素分析找到犯罪的根本原因。目前我国正处于经济快速发展的时期,但随着社会的不断变化,各种负面影响也不断产生。主要表现在精神文明建设和物质文明建设相脱节,这种脱节现象直接造成了商品经济冲击下拜金主义的狂潮,并间接导致道德的颓废与理想的沦丧。主要反映在以下几个方面:

1、价值观的改变引发了道德行为失衡。据调查了解近半数的学生认为“在奉献和索取的天平上,最好能平衡”。大学生已形成了强烈的自我意识。当我们将如何看待“幸福”的问题交给同学们去回答,其中58.2%的学生回答“幸福在于为达到自己的奋斗目标所进行的努力”;只有10%左右的学生回答“为人民贡献自己的最大力量就是幸福”。“走自己的路,让别人去说吧”成为大学生最喜欢

③同济网:《大学生病了还是媒体病了》,2002.5.11

的人生格言,充分说明了个人奋斗已成为大学生人生的目标。商品经济的影响,高消费的刺激,享乐主义、拜金主义的毒害,使一些大学生个人欲望开始膨胀,不少学生在学校中以自我为中心,追求享乐,互相之间兴起攀比风。这种对物质生活的超前追求与大学生的现实状况有着很大的矛盾,因而就出现了用不正当的手段占有钱财的欲望。近年来,我国大学生犯罪的类型大多是以追求享乐为动机的。盗窃罪占了大学生犯罪的七成之多。湘潭某重点大学的学生彭某出身于一个穷苦农民家庭,超前消费使得他的人生发生了根本变化,他看到同一宿舍的10个同学7个都有女朋友,于是,也开始谈起了恋爱并与女友在大学校园附近租房同居。经济上的拮据影响了他们的生活和学习,于是彭某开始打临时工,但打工的钱仍然满足不了。于是,学者电视里的情节,绑架儿童索取钱物,最后断送了自己的前程。女大学生的犯罪中享乐型犯罪占到了80%以上,不少女生偷窃、诈骗、卖淫的目的就是为了满足其虚荣心。虽然从总体来看当代大学生道德现状的主流是健康向上的,但是大学生道德行为状况中存在的“分离”现象已越来越明显,不容忽视。一是德智分离,这种分离造成了当今大学生高学历和低道德水平的反差,出现了有才无德的大学生。二是义利分离,“一切向钱看”的思想滋生,见利忘义,逐利弃义的不义之举因此增多。

2、腐败现象的滋生对大学生犯罪影响不容忽视。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由于社会主义法治在我国还没有完全建立起来,许多机制还不配套,存在有很多漏洞。法制的不健全影响到监督机制,而监督机制的松懈成为了党内、社会以及校园腐败现象滋生的重要原因。大学生们开始学会用自己的眼光观察和思考问题,然而残酷的现象把他们十多年学校的教育形成的正统思想摔得粉碎,身边的腐败行为令他们难过,令他们不知所措,也令他们感到了受欺骗。如果没有正确的引导,很容易形成反社会的心理。这种反社会的心理是非常危险的,它很容易为个体犯罪寻找自以为是的理由,在这一心理的支配下,较易产生各种犯重。与大学生联系比较密切的是就业问题,由于严酷的就业形势与“双向选择”体制尚不完善,腐败的权力便可逞一时之威,不公正的因素破坏了竞争法则给大学生造成心灵创伤,就可能由反社会的心理变成行动。湖南省某大学的学生孙某与被害人张某系同班同学,在一家单位应试时,孙某的各方面成绩远高于张某,但张某利用父亲的职权排挤了孙某而谋取了职位。孙某在极端愤怒的心理之下产生了刺杀张

某的心念(未遂)。校园的腐败更是直接影响着大学生,一个孩子如果不是凭自己的能力而是凭着父母的特殊关系进了大学,这个孩子从心理上就容易形成对权力金钱的迷恋,极有可能在其日后有权时会疯狂的索取,产生“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的想法,落成高素质的“盗窃犯”,国家的“大蛀虫”。这种腐败现象带来的影响不仅仅是短期的甚至是长期的,值得我们深思。

3、网络媒介中不良因素的诱导。现在网络媒介中传播着大量渲染暴力、颓废、色情和其它低级不健康的内容,诱发者不健康以至犯罪心理的滋长,大学生中许多暴力与色情犯罪都源于网络媒体的影响。因此,网络媒体与犯罪心理和犯罪行为之间的关系极为密切,不可忽视,主要表现在:一是提供了犯罪行为的方式,一些影视及书报为了吸引读者,介绍犯罪案例或描写犯罪情节时过于细致、夸张。不少实施绑架、强奸、杀人犯罪的大学生就是看了有关影视书刊,学习到了某些暴力和性行为方式,在某种刺激情境下模仿影视书刊作品实施犯罪。湖北某专科学校的胡某是一名优秀的学生,就是受偶尔看到的网络色情画面的影响,一发不可收拾,最终因强奸罪入狱。二是强化了人的本能欲望。人具有衣食住本能、性本能和防卫本能。在一般情况下,人的本能是受道德和法律约束的不能为所欲为、随意发泄。但当个人的本能意识被激活、强化后,就可能出现越轨及犯罪行为。大学生正在青少年时期,自控能力较差,受外界的刺激较为敏感,因而内心冲动很容易唤醒和被激活,最终引发各类违法犯罪。

(二)从家庭环境因素分析

一个人出生以后便置身于家庭环境之中。家庭是孩子的第一所学校,父母是孩子的启蒙和终身教师。因此,大学生走什么样的道路,如何成长与家庭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美国犯罪学家赫希在著名的《少年犯罪原因讨论》一书中提出了社会控制理论,其核心是社会联系。④赫希认为,任何人都是潜在的犯罪人,个人与社会的联系可以阻止个人进行违反社会准则的越轨与犯罪行为。当这种联系薄弱时,个人就会无约束地随意进行犯罪的行为。这种社会联系指犯罪人与父母、朋友、邻居、学校、工作单位的关系。研究表明,青少年犯罪人与父母的联系没有正常青少年那样密切。赫希认为:如果在面临犯罪诱惑的场合,青少年不考虑父母对他们行为的态度和反应,那么他们就可能做出犯罪行为····不管父母的

④特拉维斯·赫希(美)·吴宗宪等译:《少年犯罪原因探讨》,中国国际广播出版社1997年版,第87页

阶级地位如何,青少年与他们的关系越密切,进行犯罪的可能性就越小。大学生正处在人生的“断奶期”,第一次离开父母进入高校,对父母的依恋开始减少,与社会的联系还不完全。他们进入了茫然的燥动的青春期,再加上学校过于宽松的管理使他们更是处于一种无所依恋的状态。因而大学时期是人生当中很危险很关键的时期,把握得不好就可能似脱缰的野马。

目前我国的大学生几乎一半的是独生子女,这些独身子女父母对他们寄予了很大的期望,一些家庭的过分疼爱导致了一种畸形状态,会使被溺爱的子女加速或增加自我放纵和过分欲求以及更多的本能表现,影响着他们自控能力和对环境的适应性,有碍他们的社会化。其次,家庭结构的残缺也会影响大学生的成长。调查数据显示,单亲家庭(破裂家庭)出身的青少年犯罪高于正常家庭的孩子。家庭残缺使教育功能减弱,甚至失去家庭教育功能,一方面可能为了补偿而过分溺爱,另一方面又有可能造成对子女情感淡漠。最后就是朋友群体的影响,大多数大学生进入大学后远离了父母,因而朋友开始成为了他们新的依恋对象,他们在新的环境中更重视得到同伴的赞同,青少年的“从众”心里在这段时期中表现得十分突出,他们会模仿身边的同学去谈恋爱、去玩游戏,甚至打牌赌博等。因此,朋友圈的影响也不可忽视。

(三)从学校环境因素分析

在我国当大学生从百里挑一中选出来时,犯罪率是极低的。随着我国高等教育的改革和发展,学生来源及专业结构发生了极大的改变,大学生人数剧增,整体素质下降,因而大学生犯罪率上升不足为奇。但是总的说来大学生犯罪人数在整个青少年犯罪群体中所占的比例还是偏低,80%以上的青少年犯罪都发生在低文化群体中。然而发生在当今大学校园越来越多的犯罪行为不能不令我们对学校的教育进行反思。首先学校教育的失误是导致大学生犯罪的一个因素。学校是教育的前沿阵地,直接关系到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我国的教育一直在改革,但比起其他行业来却见效不大。教育改革总的说来是有失误的。中小学的基础教育的办学思想、管理制度、教育方法都存在着问题,学校普遍追求升学率,把升学率当成工作的重心。有些大学生在中学阶段就犯过严重的错误,但为了不影响升学率,所在中学往往不记入档案,在评价学生中,经常不实事求是,只写好的不写差的。因而进入高校后,学校对他们以往的表现一无所知,无法摸清他们的思想状况,

就这就可能为以后的犯罪种下祸根。近年来不少大学合并扩招也带来了很多负面影响。大学的扩招存在着不少盲目性。如不少学校只注重学生数量,而不顾及学校本身的承载力。因而学生进校后,一是缺乏师资管理;二是缺乏住宿条件。于是,放任学生在校外租房,让学生过早地接触社会的不良风气。

(四)从心里因素、人格因素分析

我国正处在市场经济的转型期。这个时期政治气候多变,中西文化冲突,市场竞争加速,因而对广大青年大学生来说,可能会造成他们价值系统的混乱,导致情感的极度苦闷,随之而来的则是各种心理冲突和心理障碍愈加突出。相关资料统计显示,我国大学生有心理障碍者约占16%至25.4%。其中有焦虑不安、恐惧、精神衰弱和抑郁情绪等严重心理问题的大学生占学生总数的约20%。

大学生已基本进入青年期,他们在人格和心智逐渐独立后,生活和经济上却得不到完全的独立,他们生活在一个相对封闭的环境中,还没有完全融入社会,但同时又对自己的各方面普遍存在着比较高的期望值。所以当现实与理想之期望值达不到统一,也就是说出现个人挫折时,往往容易发生心理问题,这也反应了大学生心理素质普遍偏低的现状。我个人认为大学生心理疾患的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首先,教育不当造成的不健康性格心理,缺乏人与人交往的协调能力。其次对遏制个人挫折没有或缺乏弹性调整的能力,不能积极寻找有益的办法去解决问题。再次,就是大学生自我意识混乱。

三、预防大学生犯罪的对策建议

(一)预防大学生犯罪的基本原则

1、教育保护的原则

预防大学生犯罪的教育保护原则,是值预防大学生犯罪应当立足于教育和保护。通过教育和保护,达到预防大学生犯罪的目的。这一原则是根据大学生的特点及其大学生犯罪的主客观原因而提出的。大学生正处在未成年向成年的过渡阶段,他们尚未走向社会,正处于接受高等教育时期,自我抑制能力相对薄弱,是真、善、美与假、丑、恶的争夺期。大学生走上犯罪道路,

除了自身主观原因外,客观外界环境的好坏对于他们的成长也有着十分重大的影响。社会、家庭、学校对于他们都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教育和保护是相辅相成的。教育是为了保护,保护必须进行教育,保护包括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和司法保护,只有将两者有机结合起来,才能达到预防大学生犯罪的目的。

2、及时防治原则

大学生是国家现代化建设的未来人才,是革命事业的接班人,任何一个大学生的犯罪都会给国家、社会、家庭带来损害。根据大学生生理、心理的特点,坚持治本和疏导,对大学生的不良行为进行预防和矫治,一是采取积极预防的措施,整顿不良社会环境,消除产生犯罪的原因和条件;二是对其不良行为及时矫治对其心理问题进行引导,将犯罪消灭在萌芽状态,从而达到预防犯罪的目的。

3、综合治理的原则

这一原则根据大学生犯罪原因的复杂性、多样性及其自身的特殊性而提出来的。我们在前一章分析原因时就发现了大学生犯罪原因的复杂性,它是多种因素相互交叉、综合作用的结果。因而预防犯罪必须从社会生活的多个领域、多个层次上通过政治的、经济的、行政的、法律的、文化的等多种手段进行“综合治理”,只有这样才能标本兼治,有效地预防大学生的犯罪。

(二)预防大学生犯罪的措施

1、社会预防

社会预防是犯罪预防的一个重要因素。社会是一个非常广阔的领域,因而犯罪的社会预防也是多角度多层次的,狭义上的社会预防指国家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人民团体等。

(1)完善立法、司法、行政依法办事,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是预防大学生犯罪的关键所在。我国正处在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法制建设还很不完善,立法尚未跟上改革的步伐,如公务员法没有制定,使国家招收公务员无法可依,其结果会使大量高素质的人才流失,有权有势有背景的低素质的人充塞政府机关,这样不仅会降低政府机关的办事效率,滋长腐败现象,而且会使大学生反社会心理滋生。随着大学生群体日益增多,预防大学生犯

罪就应当立法保护大学生的权益。比如建立贷学金制度,为那些生活的确有困难的学生提供贷学金,要求学生毕业后一定时期内还清,并承担一定利息或者免息。这样既可以解决困难学生的生活问题,又能刺激消费促进国民经济增长,还能在一定程度上抑制部分学生因贫困而滋生的犯罪念头。稳定而持久地公正执法、司法,不仅会使大学生在自发的、直观的心理体验中感受到法律的所在,还会在此基础上逐步形成依赖崇尚法律的心理定势,自觉地体验法律的价值意义。相反,则会导致大学生们对法律的冷漠甚至敌视。

(2)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净化社会文化背景。我国著名犯罪学家严景耀先生指出:“犯罪与文化的关系深刻而密切,其密切程度是大多数犯罪学者所估计不到的。”⑤大学时期是人的社会化初始阶段,文化对人的塑造作用尤为明显。在社会转型时期,文化背景呈现出多元化和世俗化的特点,不同文化之间产生交流、碰撞,形成多元文化的格局。在多元文化的背景下,大学生的心理常常处于一种失范的状态。既有希望又常怀失望:既急需选择又别无选择;既要为适应新环境进行冒险,又要为承受旧传统付出忍耐。这种边际人格的普遍化所产生的危机与大学生特有的心理年龄因素相结合,是很容易造成违法犯罪行为的,前面我们分析原因时也谈到这一点,大量的案件显示,黄色文化、暴力文化是导致犯罪的直接原因。且多元文化的影响特别是亚文化的影响多来源于网络、电视、广播、书刊等大众传媒上。因此,净化文化背景,扫荡社会的丑恶现象,帮助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道德观,让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占领大学生的文化阵地将是当前工作的重心。

(3)严格司法惩治。一是对那些已经违法犯罪的,视其实际情况,严格依据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罚、刑事处罚,限制或者剥夺他们一定的自由,使他们认罪服法,改恶从善,不再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二是对即将违法犯罪的大学生起震慑畏惧作用,使他们不得不畏惧刑罚的威严而收敛、抑制自己的犯罪行为。三是“惩前毖后”,惩罚的强度要超过犯罪分子在犯罪活动中得到的“快乐”和“奖励”,使犯罪分子“得不偿失”,自觉意识到法律权威的存在,最终使其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

⑤严景耀:《中国犯罪问题与社会变迁的关系》,北京大学出版社1986年版,第192页。

2、校园预防

高等学校是大学生走上社会的重要场所,是大学生生活和学习最重要的地方,大学期间是大学生形成人生观、道德观、价值观的关键阶段,因而也是犯罪预防的重要环节。

(1)营造良好的校园环境。高校应当端正办学思想,要把培养人才的质量放在重要的位置上,而不应盲目地追求学生的入学率。高校给予大学生一个宽松的环境是应该的,但学校过分的宽松会减弱大学生与学校的联系,容易滋生犯罪。因此高校要建立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进行科学合理的服务管理。

首先,要根据大学生中存在问题的轻重,实行分级负责,从决策、制度上理顺各种关系,提高管理效率,并使学生尽快学会自己管理自己。当前高校普遍面临的问题不少,如大学生婚恋问题、大学生经商问题、大学生赌博、打架斗殴等。这些问题需要有关部门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根据问题的性质、大小和所涉及的范围,理顺各种关系,制定相应的规定,促进高校管理的科学化、有效化。

其次,稳定政工和管理队伍,严格各种管理制度。在管理工作中,正确处理治本与治标、疏导与管理、教育与处罚的关系。学校要结合整治校纪校风,建立和完善必要的规章制度,如校规校纪管理制度、校园管理制度、考勤制度、学生宿舍管理制度、学校与家长联系制度等。

最后是强化校园治安保卫工作。校园管理者要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制,确保各项安全工作责任到人,让犯罪分子无机可乘。

(2)加强对大学生成长的心理指导。相当部分的大学生犯罪都是由心理障碍、人格畸形发展导致的,市场经济的竞争机制,人的压力普遍上升,那么心理的调适就显得尤为重要,学校要经常开展心理健康调查,对学生的心理状况进行全面的了解。针对不同年级、不同性别、学生来源进行分类,有目的地开展学生心理问题的研讨。大学生犯罪特别是女大学生的犯罪还有不少是在错误的性道德支配下发生的。在校大学生正是生理趋向成熟阶段,帮助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恋爱观和性道德十分必要,大学生性犯罪的教训告诉我们,单纯用禁止恋爱等强制的方法是不能解决根本问题的,由于中国长期

的封建意识和传统观念的影响,人们最忌讳谈性的问题,性教育、性道德从小学到中学基本是空白,这是我国教育的一个误区。因此在大学生中要增设有关性知识方面的讲座和选修课,指导学生摆正学习与恋爱的关系,让学生明白一个人的生理需要和欲望的满足必须要在道德和法律的约束之下。

3、家庭预防

在校大学生大都离开家庭在学校生活和学习,与家庭的联系有所减少。但家庭对大学生的影响却不可低估。在家庭防线、学校防线和社会防线这三道防线中,家庭防线是最基础性的防线。家庭结构是否健全对子女成长过程中思想和行为都产生着巨大影响。作为父母应充分发挥父爱与母爱的作用,为子女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家庭环境。如果夫妻双方感情方面出现了问题甚至破裂,也应当采取理智手段,尽量减少对子女的打击和伤害,即使在离异后也要尽最大限度给予孩子精神和物质支持。

(1)改进家庭教育方法。随着社会的发展,我国家庭中传统的教育观念逐渐弱化,父母的教育方法日益趋于简单、直接甚至极端,因此增强家庭教育效果显得极其重要与迫切。父母一方面应该注重改善传统教育内容和方法,侧重与子女进行思想上的沟通与交流。在另一方面,在家庭教育中作为父母应当密切关注子女实际情况,有侧重性的加以引导,当孩子在生活、学习、心理出现问题时,及时介入,帮助孩子顺利走出困境。

(2)改善家庭环境。家庭环境主要包括家庭硬环境和软环境,即通常提到的物质环境和精神环境,两类环境对孩子成长都至关重要,他们在得到丰富物质生活条件的同时,在精神生活方面同样需要得到重视。从家庭的物质环境角度看,在经济条件好的家庭中,父母在日常教育中应当灌输给孩子正确人生观和价值观,重视子女健康人格的塑造,避免对其进行过分的物质刺激。在经济条件较差的家庭中,父母应注重教育子女树立正确财富观,避免由于经济的困难形成子女对金钱的盲目追求或者形成对社会不满和敌视的倾向。于此同时,作为父母应当在日常生活中注意个人的思想作风、道德品质、生活方式、日常习惯和言谈举止,在子女面前树立良好的形象,营造温暖的家庭环境,关注子女心理的变化,关注子女的成长过程。经济条件较好的家庭可以增加对子女进行文化艺术方面的投入,陶冶其情操、丰富其人

生阅历。

(3)加强家庭与学校、社会教育的相互沟通。社会是由若干个家庭组成,大学生开始大学生活要与现实社会接触,家庭教育作为社会整体教育的有机组成部分,想要取得良好效果,需要加强与学校、社会之间的协调和沟通。家庭教育要注意结合社会教育,将家庭教育融合到社会教育之中,注意将良好的社会风气、社会道德规范、社会中的优秀事例折射到家庭教育之中。当面对社会的阴暗面,父母要及时与孩子沟通并给予引导,引导其正确认识社会,增强对社会的适应能力。日常的家庭教育要积极配合学校各类教育的开展,家长可以将子女的部分成长、学习经历提供给学校,并将子女的情绪异常和心理波动状况与学校及时沟通。从学校角度来讲,应当将学生在学校中的一些情况及时同家长联系,完善学校与家庭之间的教育沟通机制,发挥学校和家庭在教育方面的不同功效,共同形成合力,及时帮助大学生解决成长中面临的问题。

结论

大学生犯罪是复杂的社会问题,是家庭、学校、社会等多重因素之间矛盾交织的反映。由于大学生具有不同于普通成年人和青少年的特点,大学生犯罪具有自身的独特性,因此必须密切结合现阶段大学生犯罪特点、趋势,根据当今社会中出现的与大学生犯罪密切相关的新因素寻求可行、有效、具有实践价值的预防大学生犯罪途径。构建大学生犯罪预防机制是一项综合工程,它需要家庭、学校、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网络安全监察机关等多个相关部门的共同协作、综合治理。已经接受过刑罚处罚的大学生,他们需要重新面对新的生活,因此作为;立法机关必须从制度上建立大学生犯罪重生保障机制,帮助他们顺利回归社会,因为这是避免他们重新走入歧途的重要保障。

限于研究条件、时间及个人能力,本研究没有针对某个犯罪大学生从成

长环境到犯罪全过程进行跟踪、调查和分析。上诉不足之处有望在今后的研究中进一步深入。

参考文献

[1]泉州晚报:《大学生网络现在调查》,2003-12-23第8版

[2]赵永忠:《数字化侵害》,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123页

[3]同济网:《大学生病了还是媒体病了》,2002.5.11

[4]特拉维斯·赫希(美)·吴宗宪等译:《少年犯罪原因探讨》,中国国际

广播出版社1997年版,第87页

[5]严景耀:《中国犯罪问题与社会变迁的关系》,北京大学出版社1986年

版,第192页。

[6]颜小冬:当代大学生犯罪问题研究。北京:中国检查出版社,2004:15

[7]周晓冬:大学生违法犯罪预防机制研究。北京:中国石油大学,2006:

27.

[8]消建鸣:犯罪演化论。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470

[9]张丽娜:网络文化对大学生健康成长影响的研究。哈尔滨:黑龙江大学,

2008:15

[10]张晓秦,赵国玲。当代中国的犯罪与治理。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1.

[11]张德,吴剑平,校园文化与人才培养。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1.

致谢

感谢学院老师的精心指导,同学间的相互帮助配合,以及相关社会单位、部门的帮助支持。

大学生法律案例分析汇编

案例: 19岁的大学生张某多次趁室友王某不注意时,使用对方的小灵通拨打电话。王某察觉话费异常后,打算查询话费清单。张某当心事情败露,于~年~月~日,携带事先准备好的尼龙绳,菜刀,水果刀,将王某骗至其居住寝室的楼顶,趁其不备持菜刀朝王某的头,颈,肩部,双手等部位连砍数十刀,直到自己认为已将王某砍死后才逃离现场。事后,倒在血泊中的王某被同学发现后送到医院抢救。经法医鉴定,王某已构成重伤并6级伤残。 分析: 一、 二、案例中张某已经具备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符合刑法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并且 没有正当防卫等违法阻却事由,故构成故意杀人罪。 三、 四、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对于犯罪行为引起的被害人损失,应负民事赔偿责任。可 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启示: 张某作为一名大学生却做出如此莽撞,冲动的行为,是一种法律意识不够强的表现。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普遍不高,可能有如下几个原因: 1、学校关于法律教育的课程明显是很少的,除了法学专业的学生,大部分学生只是 学过《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2、 3、大学生学习已经不是以学习知识为目的,而是为了不挂科。导致学生只是在考前 一两个星期苦读,而平时没有注重。应付考试之后又把只是抛到九霄云外。 4、大学生对于法律的了解普遍停留在皮毛的状态,就算知道,也不太重视。主要指 非法律专业的学生。 5、 6、高校对于学生法律教育相对较少。比较注重本专业学习的督促。有关法律知识的 活动几乎为零,没有很好的让学生明白法律的重要性。 提高大学生法律意识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 2、增加法律教育的课程,较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法律教育,增加他们的法律知识。 3、 4、开展更多关于法律知识的活动,可以举行法律知识竞赛,模拟法庭,带学生旁听审判等 等。 5、大学生要树立以学习知识为目的的良好心态,不单是为了应试,还要为了提高自己的文 化素养,法律知识。 6、 7、学生在课余时间可以多浏览关于法律的书籍,观看法制节目,增强法制观念。

当代大学生犯罪的成因及对策研究1

学习中心编号:318 学习中心名称:綦江区委党校 西南大学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 毕业论文 题目:当代大学生犯罪的成因及对策 研究 学生姓名高浩 学号1323182423004 类型网络教育 专业法学 层次专升本 指导教师黄国泽 日期2015.3.31

目录 摘要 (3) 一、大学生违法犯罪的现状和特点 (4) 二、大学生违法犯罪的原因分析 (6) 三、预防大学生犯罪的对策建议 (12) 四、结束语 (17)

当代大学生犯罪的成因及对策研究 摘要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社会的不断快速发展,在校大学生中犯罪事件频繁发生,犯罪率逐年上升,日益成为干扰校园秩序、社会安定和市场经济有序运行的严重问题。中国当代大学生是国民高素质文化的特殊群体,他们肩负着建设祖国现代化未来的重任,是社会的栋梁。他们的思想和行为状况如何在很大程度上直接关系到国家的前途和命运。因此,大学生的培养和教育应是全社会关心的问题。 犯罪的原因分析是一件很复杂的工作。犯罪的原因既有综合性又有层次性,是社会因素、生物因素、地理因素、行为人的主观因素等诸多因素的产物。大学生犯罪无论在原因、性质、种类和表现形式上,都具有与其他青少年、成人犯罪的不同特点,预防的策略与措施也应有区别,预防大学生犯罪要建立在对大学生犯罪现状的正确分析及其发展趋势科学预测的基础上,本文对大学生犯罪原因的分析有助于我们形成正确的可操作性的预防对策,力争通过社会各界的努力将大学生犯罪降为最低。 关键词:大学生:犯罪原因:对策研究

一、大学生违法犯罪的现状和特点 犯罪是指具有社会危害性的、触犯法律的,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犯罪现象是阶级社会中的社会现象。大学生作为社会群体中的一部分,他们不是生活在真空中,他们同样以各种不同方式参与社会、接触社会,因而出现犯罪行为是一种正常现象。对于大学生违法犯罪现象,我们不能视而不见,也不要夸大其词,耸人听闻,而应当正视,以便找出原因形成对策。 有关统计资料表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大学生违法犯罪现象明显增多,1976年青少年犯罪占整个刑事案件的87%,大学生约占4%。“马加爵案件”,“云南大学杀人碎尸案”等典型大学生案件的发生,都让人触目惊心,难以忘怀。可是,基于我国目前正处在社会转型时期,大学生违法犯罪是不可避免的社会现象,如何采取有效预防措施,遏制大学生违法犯罪的现象已经成为亟需解决地一项重要的社会问题。 (一)涉案范围扩大 首先,从犯罪的主体范围来看,以本科生、专科生为主,也有少量硕士生、博士生。重点大学占了不少比例,沿海发达地区的大学生犯罪率高于内地大学生。男生占犯罪人数的80%以上。犯罪大学生中以3、4年级学生为多,但主体开始呈现低龄化,1、2年级学生因心理问题而引发的犯罪日趋增多。大学生中有因缺乏法律知识而犯罪的非法律专业的学生,也有知法犯法的法律专业的学生。来自破裂家庭、单亲家庭的大学生的犯罪率明显高于家庭和睦的学生。 其次,从犯罪的种类看,表现为犯罪类型多样化,智能性犯罪突出。据有关资料显示,某市2013-2014年间被处罚的在校大学生共32名,这21名受罚者中犯盗窃罪的19人,占全部犯罪大学生的59.4%;犯人身伤害罪的7人,占21.8 %;犯诈骗罪的3人,占9.3%;强奸罪的3人,占9.3%,这四类犯罪成为大学生犯罪的主要类型,其中大多因经济原因引起,人身伤害罪、诈骗罪与性犯罪的背后动因常常是物欲。可见,经济犯罪是当前大学生犯罪的重点。同时一些新的犯罪

大学生违法犯罪案例分析

大学生违法犯罪案例分析 摘要:大学生是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他们既是青年中有较多机会接受现代科学技术教育的一部分人,承担着振兴祖国科技事业、迎接新技术革命挑战的重担,并肩负着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的历史使命。但近年来,大学生违法犯罪数量的不断增长,严重程度的加深,大学生违法犯罪成为了备受关注的热点问题。有鉴于此,本文通过对大学生违法犯罪案例的分析,着力考察大学生犯罪的基本情况和原因,探究其犯罪的根源,并更多地从社会,教育,犯罪心理的角度提出预防对策,以减少大学生违法犯罪现象。 关键词:大学生;违法犯罪;校园案例;成因分析 1.校园违法犯罪案例 2004年寒假马加爵因为打工没有回家,留在学校住宿。邵瑞杰和唐学李提早回到了学校。唐学李原本是住在校外的出租房的,只是因为那几天还是假期,校内宿舍的床位空置率较高而入住邵瑞杰和马加爵的317室。案发前几天,马加爵和邵瑞杰等几个同学打牌时,因邵瑞杰怀疑马加爵出牌作弊两人发生争执。曾被马认为与其关系较好的邵瑞杰说“没想到连打牌你都玩假,你为人太差了,难怪龚博过生日都不请你……”,马认为他的这番话伤害了自己的自尊心,转而动了杀机。在2013年10月1日2日的锵锵三人行节目中,李玫瑾教授透露马加爵真正的杀人动机之一是因为寒假期间涉及性的行为 (外出嫖娼) 被室友发现,当年之所以不公布真相是怕给受害者和加害者家属造成二次伤害。 马加爵利用电脑在互联网上查阅资料,确定用杀人后流血相对较少的铁锤作为他的作案工具,同时查阅了一些省份的地理资料及登录过公安部的网站。他在自己电脑上查阅的这些资料后来成为警方的查案线索。马加爵到一个旧货市场买了一把石工锤,据其自称为了使用方便,他请店主把锤子的木柄锯短。马加爵把锤子藏在宿舍楼内厕所的隐蔽处,但后来却被人偷走。他又到同一间商店再买了一把锤,并同样让店主锯断。他还买了日后用于捆扎尸体的黑色塑料袋、胶带纸,又制作了假身份证以备逃跑时使用。 唐学李的存在成为马加爵杀人的障碍,因此马决定先除掉他。2月13日晚,马加爵趁唐学李不备用石工锤砸向其头部,杀死唐学李后马用塑料袋扎住唐的头部,藏进衣柜锁好。14日晚,邵瑞杰回到宿舍,因隔壁宿舍同学已经回来他只好回到317室。马加爵趁其洗脚时用石工锤把他砸死。15日中午,杨开红到317室找马加爵打牌,马趁机用同一办法将他杀死。当晚马加爵到龚博的宿舍,跟龚博说317室打牌三缺一,将其引到317室后杀死。四人的尸体均被马加爵用黑色塑料袋扎住头部后放入衣柜锁住。据马加爵本人事后指称,当时曾有一广西老乡过来找马加爵打牌,马加爵曾打算将其杀死,因其曾为马加爵到饭堂拿饭,加上马加爵觉得他平时对其不错而没有动手。 15日当天,马加爵到云南省工商银行汇通支行学府路储蓄所分两次提取了350元和100元人民币现金。杀死4人后,马加爵在2月17日带着现金和自己之前制作的假身份证乘坐火车离开。在火车站他的假身份证被警察查到,但由于其案情还未被发现,他得以逃脱并乘坐到广州的火车离开。 2004年2月23日中午13时18分,结束寒假刚返校不久的云南大学北院鼎鑫学生公寓6幢317室两名学生感觉宿舍有异味,遂一起打扫卫生,发现本室一衣柜内有液体流出并带有臭味后,随即向学校宿舍

大学生犯罪事件调查报告

大学生犯罪事件调查报告 在近几年的犯罪案件中,出现了一个本不该出现的犯罪群体:大学生。这些生活在象牙塔中、备受社会关注的天之骄子们为何走上犯罪的道路,承办人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应注意什么问题?带着这些问号,我对本市检察院受理的大学生犯罪案件进行了调查分析。 一、大学生犯罪特点 (一)犯罪类型:大学生犯罪涉及的罪名十分单一,从目前统计情况看,仅涉及盗窃和故意伤害这两种罪名,笔者在调查前主观认为应存在的高智商犯罪没有一例;涉案大学生男女比例为7:1,男大学生主要涉嫌故意伤害罪,女大学生无一例外全部是涉嫌盗窃罪; (二)涉案金额(后果):涉嫌盗窃罪的大学生们下手的目标都是移动性强的个人物品,如移动电话、信用卡、随身听等,且涉案金额都比较小,多数都在千元左右,仅有一例涉案金额为七千元(审查结果为不起诉);而故意伤害罪的犯罪情节最高是“轻伤偏重”,绝大多数为轻伤; (三)侵害客体:大学生犯罪侵害的客体多是同学,越熟悉的人越容易成为被侵害对象,如同宿舍同学。不认识的人被侵害权益的仅有两例(故意伤害罪一例、盗窃罪一例); (四)强制措施:大学生犯罪以取保候审为主要强制措施,且被

取保人一般能遵守法律,仅有一例因传唤不到而改变强制措施的; (五)处理结果:处罚一般都较轻。不起诉案件占15%,其余均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以下刑罚;在审理程序上一般适用简易程序。 (六)年龄结构:以本科一、二年级和专科一年级的学生为主。本科三、四年级学生犯罪的情况没有出现一例。 (七)犯罪主观故意:这些大学生主观恶性比较小,没有顽抗情绪,全部都能如实供述自己所犯罪行,且口供十分稳定,从侦查阶段到庭审阶段,均未出现翻供现象。 二、大学生犯罪原因分析 1、大学生法律意识普遍淡漠。 就我国目前的教育体系来看,重心仍然在于学历教育,而非素质教育。虽然几经呼吁这种“重学历、轻素质”的情况有所改观,但还远远没有达到理想状况。在中小学的课本当中没有关于普法教育的内容,就算是在大学,也仅仅是在大学一年级时开一门必修课“法律基础理论”。在这种教育制度下,从学生到家长都只注重分数,而忽略素质教育,守法的概念也就十分淡漠了。2、社会环境的影响。 大学生们虽然已经属于法律意义上的成年人,但由于绝大多数属于自幼上学、很少接触社会,其心理状态还没有达到成年人的成熟度,周围的环境对他们影响不容忽视。

大学生犯罪调查报告(共4篇)

大学生犯罪调查报告(共4篇) 大学生犯罪调查报告(共4篇) 第1篇: 大学生犯罪调查报告关于大学生犯罪的调查报告近年来,全国各地发生的刑事案件中,出现了一个本不该出现的犯罪群体:大学生。这些生活在象牙塔中、备受社会关注的天之骄子们为何走上犯罪的道路,承办人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应注意什么问题,怎样才能减少大学生犯罪现象?带着这些问号,笔者对部分大学生犯罪案件进行了调查分析。 一、大学生犯罪特点(一)犯罪类型:大学生犯罪涉及的罪名比较单一,从目前统计情况看,男大学生生仅涉及盗窃和故意伤害这两种罪名,笔者在调查前主观认为应存在的高智商犯罪没有一例;涉案大学生男女比例为7:1,男大学生主要涉嫌故意伤害罪,女大学生所犯的是涉嫌盗窃罪,近来也有女大学生的犯罪现象出现;(二)涉案金额(后果):涉嫌盗窃罪的大学生们下手的目标都是移动性强的个人物品,如移动电话、信用卡、随身听等,且涉案金额都比较小,多数都在千元左右,仅有一例涉案金额为七千元(审查结果为不起诉);而故意伤害罪的犯罪情节最高是"轻伤偏重",绝大多数为轻伤;(三)侵害客体:大学生犯罪侵害的客体多是同学,越熟悉的人越容易成为被侵害对象,如同宿舍同学。不认识的人被侵害权益的仅有两例(故意伤害罪

一例、盗窃罪一例);(四)强制措施:大学生犯罪以取保候审为主要强制措施,且被取保人一般能遵守法律,仅有一例因传唤不到而改变强制措施的;(五)处理结果:处罚一般都较轻。不起诉案件占15,其余均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以下刑罚;在审理程序上一般适用简易程序。 (六)人员成分:在涉案大学生中,以民办高校的本专科、高等院校成人学院的本专科和公立高等院校的专科为主。在笔者收集的案例中尚未出现公立高等院校本科学生犯罪的情况。 (七)年龄结构:以本科 一、二年级和专科一年级的学生为主。本科三、四年级学生犯罪的情况没有出现一例。 (八)户籍特征:以外地来京上学的大学生为主。仅有两例本地学生犯罪案例。 (九)犯罪主观故意:这些大学生主观恶性比较小,没有顽抗情绪,全部都能如实供述自己所犯罪行,且口供十分稳定,从侦查阶段到庭审阶段,均未出现翻供现象。 二、大学生犯罪原因分析1、大学生法律意识普遍淡漠就我国目前的体系来看,重心仍然在于学历,而非素质。虽然几经呼吁这种"重学历、轻素质"的情况有所改观,但还远远没有达到理想状况。在中小学的课本当中没有关于普法的内容,就算是在大学,也仅仅是在大学一年级时开一门必修课"法律基础理论"。在

浅析当代大学生犯罪特点以及成因

浅析当代大学生犯罪特点以及成因 青少年犯罪,是当今世界的一大严重社会问题。深入研究青少年犯罪问题,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不仅关系到社会治安、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的安全,而且关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目前,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原因已涉及经济、文化、教育等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是多种消极因素综合作用的后果。青少年犯罪现象如果得不到遏制,就会毁掉一批又一批青少年的美好前程,进而影响国民整体素质的提高,其危害的严重性、长远性不言而喻。因此,大到国家、社会的各个部门,小到社区、学校、家庭,都有责任互相配合、共同行动。针对当前青少年犯罪的现状与趋向,加大防范力度,建立一个科学有效的全方位预防络。当代大学生犯罪率不断上升的基本原因在于市场经济带来的急剧变迁和社会机制以及个人机制的弱化、学校弊端的影响、多元文化、不良媒体文化的影响以及人文主义的缺失。防范和减少大学生犯罪的基本对策在于必须形成良好的道德素质、培养健康的心理素质、健全体制、改进作风、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法制建设以及营造良好的家庭氛围等各方面综合出发。大学生犯罪的现象日益严重,给社会造成了重大损失。下面就如何做好预防大学生犯罪工作,减少大学生犯罪,浅谈几点看法。 关键词:大学生犯罪现象犯罪心理特征犯罪原因犯罪预防 近年来,一些被人们视为“天子骄子”,具有高智商、高素质、高层次的大学生们纷纷触犯法律,身陷囹圄,断送了自己美好的前程,应该说这是十分令人痛心的。尤其值得注意的是,这类高校学子违法犯罪现象有明显增加的趋势,这就不能不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和重视。 一、当代大学生犯罪的心理特征 (一)情绪特征 1.缺少社会情感。大学生犯罪行为人对人缺乏起码的仁慈和同情心;情绪体验地基、庸俗,不择手段的追求物质享受,沉醉于不良的精神需要。 2.不良倾向的消极情感情绪。大学生犯罪行为人对同伙讲义气、重感情,对正常人则冷漠、界碑,遇有冲突易导致攻击行为。 3.自尊与自卑共存。大学生犯罪行为人多数逞强好胜,妄自尊大;另方面在外界评价的影响下,有具明显的自卑感。二者并存于一体,使大学生犯罪行为人经常发生内心的情绪冲突。

大学生法律案例分析报告

大学生法律案例分析 各位读友大家好,此文档由网络收集而来,欢迎您下载, 校园法律案例分析教师误伤学生 案例:在本案中,原告欣欣,男, 10岁,某小学学生;被告为原告的教师王适之,男,28岁;第三人为原告所在学校和某镇教办。原告诉称: 1992年6月19日上午上第一节课时,由于我同桌不专心听课,教师王适之使用竹制教鞭拍击学生某桌面,以示教训某,不料打断教鞭头。致碎片飞插入我的左眼睑及眼球角膜,后经治疗,也未见效。1992年7月13日经县人民医院检查,诊断为眼外伤,瞳孔闭锁。1992年8月20日,再到某眼科医院检查诊断为旧性眼球钝伤。现要求被告赔偿我的药费、亲属的误工费1800元、伤残生活补助费27500元,共30450元。被告辩称:我当时在执行公务,用教鞭击课桌,以示警告违纪学生,不料教鞭破裂飞出碎末刺

着原告的左眼皮上,后来原告自己拔下,但当时我未发觉,后我知道原告眼伤曾向学校领导及班主任多次提议去医院检查治疗,而原告家属却说:只是热毒严重,不用麻烦了。后由于不及时找专科医院治疗,才导致眼睛失明。因此,我不应负全责。第三人述称:原、被告所述的受伤、治疗过程都是事实。由于被告的行为是过失行为,不是故意造成原告眼睛失明的,所以我们希望合情合理解决。经人民法院审理查明: 1992年6月19日上午上第一节数学课时,被告王适之检查学生背诵乘法口诀,因学生某不能背诵,且东西望,被告王适之便用教鞭拍击的课桌以示警告集中精神。但在拍击时,不料有一粒比牙签还细小的竹屑飞插入的同桌即原告左眼眉毛下的眼皮,原告即拨出,当觉得痛和出血时便小声哭。后被告发现即停止上课来问及病否和察看眼睛,并叫原告到卫生站看病。由于当时原告不愿去,结果到中午放学时才由班主任用

当代大学生犯罪特点及成因

当代大学生犯罪特点及成因 摘要:青少年犯罪,是当今世界的一大严重社会问题。深入研究青少年犯罪问题,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不仅关系到社会治安、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的安全,而且关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目前,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原因已涉及经济、文化、教育等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是多种消极因素综合作用的后果。青少年犯罪现象如果得不到遏制,就会毁掉一批又一批青少年的美好前程,进而影响国民整体素质的提高,其危害的严重性、长远性不言而喻。因此,大到国家、社会的各个部门,小到社区、学校、家庭,都有责任互相配合、共同行动。针对当前青少年犯罪的现状与趋向,加大防范力度,建立一个科学有效的全方位预防络。当代大学生犯罪率不断上升的基本原因在于市场经济带来的急剧变迁和社会机制以及个人机制的弱化、学校弊端的影响、多元文化、不良媒体文化的影响以及人文主义的缺失。防范和减少大学生犯罪的基本对策在于必须形成良好的道德素质、培养健康的心理素质、健全体制、改进作风、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法制建设以及营造良好的家庭氛围等各方面综合出发。大学生犯罪的现象日益严重,给社会造成了重大损失。下面就如何做好预防大学生犯罪工作,减少大学生犯罪,浅谈几点看法。 关键词:大学生犯罪现象犯罪心理特征犯罪原因犯罪预防 近年来,一些被人们视为“天子骄子”,具有高智商、高素质、高层次的大学生们纷纷触犯法律,身陷囹圄,断送了自己美好的前程,应该说这是十分令人痛心的。尤其值得注意的是,这类高校学子违法犯罪现象有明显增加的趋势,这就不能不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和重视。 一、当代大学生犯罪的心理特征 (一)情绪特征 1.缺少社会情感。大学生犯罪行为人对人缺乏起码的仁慈和同情心;情绪体验地基、庸俗,不择手段的追求物质享受,沉醉于不良的精神需要。 2.不良倾向的消极情感情绪。大学生犯罪行为人对同伙讲义气、重感情,对正常人则冷漠、界碑,遇有冲突易导致攻击行为。 3.自尊与自卑共存。大学生犯罪行为人多数逞强好胜,妄自尊大;另方面在外界评价的影响下,有具明显的自卑感。二者并存于一体,使大学生犯罪行为人经常发生内心的情绪冲突。

大学生犯罪案件的调查分析

大学生犯罪案件的调查分析 在我院近两年受理的刑事案件中,出现了一个本不该出现的犯罪群体:大学生。这些生活在备受社会关注的天之骄子们为何走上犯罪的道路,承办人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应注意什么问题,怎样才能减少大学生犯罪现象?带着这些问号,笔者对我院受理的大学生犯罪案件进行了调查分析。 一、大学生犯罪特点 (一)犯罪类型:大学生犯罪涉及的罪名十分单一,从目前统计情况看,仅涉及盗窃和故意伤害这两种罪名,笔者在调查前主观认为应存在的高智商犯罪没有一例;涉案大学生男女比例为7:1,男大学生主要涉嫌故意伤害罪,女大学生无一例外全部是涉嫌盗窃罪; (二)涉案金额(后果):涉嫌盗窃罪的大学生们下手的目标都是移动性强的个人物品,如移动电话、信用卡、随身听等,且涉案金额都比较小,多数都在千元左右,仅有一例涉案金额为七千元(审查结果为不起诉);而故意伤害罪的犯罪情节最高是“轻伤偏重”,绝大多数为轻伤; (三)侵害客体:大学生犯罪侵害的客体多是同学,越熟悉的人越容易成为被侵害对象,如同宿舍同学。不认识的人被侵害权益的仅有两例(故意伤害罪一例、盗窃罪一例); (四)强制措施:大学生犯罪以取保候审为主要强制措施,且被取保人一般能遵守法律,仅有一例因传唤不到而改变强制措施的;

(五)处理结果:处罚一般都较轻。不起诉案件占15%,其余均判处刑期三年以下刑罚,在审理程序上一般适用简易程序。 (六)人员成分:在涉案大学生中,以民办高校的本专科、高等院校成人教育学院的本专科和公立高等院校的专科为主。在笔者收集的案例中尚未出现公立高等院校本科学生犯罪的情况。 (七)年龄结构:以本科一、二年级和专科一年级的学生为主。本科三、四年级学生犯罪的情况没有出现一例。 (八)户籍特征:以外地来京上学的大学生为主。仅有两例本地学生犯罪案例。 (九)犯罪主观故意:这些大学生主观恶性比较小,没有顽抗情绪,全部都能如实供述自己所犯罪行,且口供十分稳定,从侦查阶段到庭审阶段,均未出现翻供现象。 二、大学生犯罪原因分析 1、大学生法律意识普遍淡漠。 就我国目前的教育体系来看,重心仍然在于学历教育,而非素质教育。虽然几经呼吁这种“重学历、轻素质”的情况有所改观,但还远远没有达到理想状况。在中小学的课本当中没有关于普法教育的内容,就算是在大学,也仅仅是在大学一年级时开一门必修课“法律基础理论”。在这种教育制度下,从学生到家长都只注重分数,而忽略素质教育,守法的概念也就十分淡漠了。 2、社会大环境和学校小环境的影响。 大学生们虽然已经属于法律意义上的成年人,但由于绝大多数属

浅谈当代大学生犯罪的特点、原因及预防

浅谈当代大学生犯罪的特点、原因及预防 当代生活水平普遍提高,贫富分化现象逐渐加剧,我们不得不开始反思我们的教育制度,我们过多的关注了文化教育,而忽视了素质教育,再加上这个变化极快的时代,从而造成部分人的心理失衡,空虚、迷茫,没有信仰,找不到正确的人生观和世界观,最终充分的暴露出人性自身的弱点—贪婪、欲望、妒忌……最终走向犯罪,这其中很多人是因为长期的压抑无法排解,一时冲动作出了一些不明智的行为,有些甚至造成了不可挽回的后果,其结果是令人痛心的,我们不能每次在灾难发生以后才来反思和补救,社会应当承担这样的责任,从制度上、教育上来帮助他们,关心他们,尽量给予犯了错误的人重新改过的机会,防止没有犯错的人再犯错,无论什么时候,一般预防的效果总是好过特殊预防。曾经让我们引以自豪的大学学子,是社会改变他们还是他们在改变着社会?然而现在呈现在我们面前的是让人心痛和心酸的现实,是家庭,是社会,是金钱还是其他的客观原因导致了现在大学生犯罪居高不下。可为什么在社会主义的国家会发生让人痛心的事实,一个可怕的字眼“大学生犯罪”,究其原因只能说有几大客观因素影响了他们,其实现在的大学生真的不知道怎么了,有的女大学生为了出国可以出卖一切,有的可以被大款保养。而家庭条件不好的男同学为了满

足女朋友的要求,在没有金钱的条件下盲目的走上犯罪之路。其实有好多大学生在犯罪之后,都说不知道这样那样做是犯法的,其实这只能说明,学校在平时的法律教育上,没有足够的引导和进行法律的普及学习,这也说明,这是我们当今大学校园里应该关注的问题。其实事情出来了大家都惋惜,其实我们旁观者不是最大的惋惜者,而是那些犯罪的大学生,其实他们才是最为自己惋惜的人! 大学生是一个特殊的群体,这里不乏精英和骄子,他们代表着祖国的未来和希望。可是不经意的疏忽却使一些人触犯法律,身陷囹圄,不仅使父母、师长蒙羞,还断送了自己的前程。大学生犯罪的现象日益严重,给社会造成了重大损失。如何减少大学生犯罪,已逐渐成为社会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文从当代大学生犯罪现象着手,较系统地分析大学生犯罪的特点和原因,从而探寻减少大学生犯罪的有效途径和方法。 近年来,一些被人们视为“天子骄子”,具有高智商、高素质、高层次的大学生们纷纷触犯法律的确令人痛心,这些高校学子违法犯罪现象趋势,不能不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和重视。 一、当代大学生犯罪的特点: (一)犯罪数量逐年增加。

大学生案例分析

一、解析大学生违法犯罪的特点 1、侵犯的客体以财产利益为主,犯罪类型多样化。在大学校园里面,70%以上的刑事案件主要涉及到盗窃罪、诈骗罪、抢劫罪等罪种,这些罪种所侵犯的客体都是财产所有人或管理人的财产利益。绑架、杀人、伤害、强奸等侵害人身权案件也逐进有所抬头的趋势。 2、犯罪主体范围逐近扩大化。犯罪主体范围扩大化包括几方面:一是从院校的办学层次、从重点与非重点来看,过去犯罪的学生主要是来自高职与民办院校,而逐步向重点院校蔓延。例如,马加爵案件、周一超案件、刘海洋案件等一些名牌院校的学生犯罪。二是从学历来看,也不排除硕士生、博士生。三是从成绩优秀来看,一些成绩“非常优秀”的学习尖子”也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3、低龄化。由于人们受教育观念的转变,很多家长都希望自己孩子过早地接受教育,这也形成了很多低龄学生较早地进入大学校园,接受高等教育的现象。 4、团伙性。所谓团伙犯罪,是指犯罪行为人有组织、有目的地纠合在一起,共同实施犯罪的行为。团伙性犯罪的发生来自几个因素;1、老乡会;2、哥们义气;3、某些利益的一致性。很多大学生拉帮结派,相互寻找保护、依赖,容易形成一个犯罪集团。在大学校园里面,集体团伙性的打架斗殴现象越来越突出。 5、智能性。犯罪手段日益“高智能化”。主要类型有:侵害计算机网络。编制、传播计算机病毒,利用计算机网络诈取钱财。随着互联网的高度发展,大学生利用计算机实行各种犯罪的可能性非常大,且手段十分隐蔽,方法非常高端。 二、大学生违法犯罪的原因 大学生违法犯罪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原因: 1、社会原因。 (1)文化因素,价值观错位。社会上不良风气的影响以及腐朽思想和不良网络文化是导致大学生犯罪的原因之一。 (2)就业因素。很多大学毕业生,不能更快地安置好自己的工作,只是临时性工作,收入不稳定,是违反犯罪的主要原因。 2、学校原因。 (1)管理方面。由于高等学校的过度地扩招生源,导致了学校管理体系跟不上学生数量的节奏,学生思想道德教育滞后。其次,存在重知识“输入”而轻思想品德的“塑造”,缺乏科学的管理机制,有的学生夜不归宿、逃课旷课、赌博醉酒等也无人过问。 (2)法制教育。院校对大学生的法制教育的不重视。 3、家庭原因。 家庭是孩子最原始接受教育的环境。家庭的教育方式的好与坏,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与决定着孩子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一些家长对孩子的过度溺爱,放纵孩子,从小就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不良生活习惯。形成好逸恶劳,挥霍无度的不良习气。有些孩子因为长期从家来要钱,家长更是百依百顺,恐怕自己的孩子受委屈。其中,处于溺爱型家庭、打骂型家庭、放任型家庭、失和型家庭等“问题家庭”的大学生较之正常家庭的孩子更容易犯罪。原因就是缺乏适当的教育方法和健康的教育方式。 4、自身原因。 内因是决定事物发展变化的根本因素。 (1)大学生自我定位的错误。有些大学生由于受到社会中的不良风气影响,在人生的价值观、世界观方面产生了误解。 (2)健康心理品质的缺失,造成心理的不成熟。大学生作为社会的一个典型群体,正处在学知识,长才干时期,心理与生理正趋向成熟型转变阶段。一些学生由于种种的原因不能适应校园里面的生活,在心理上造成巨大的压力和

浅析大学生犯罪的心理原因与研究

浅析大学生犯罪的心理原因与研究 摘要: 近年,在校学生犯罪频繁发生,已经严重影响了校园的稳定和社会的和谐。我国高校普遍存在的人文精神缺失和法制教育观念滞后在很大程度上造成大学生对他人权利的漠视和法制观念淡薄,心理健康教育缺失,心理疏导缺位则是大学生心理问题频发的重要原因。 关键词: 犯罪原因;教育缺失;心理矛盾 中国的大学生作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准人才,是和谐社会建设的生力军,是民族的希望,是祖国的未来。他们的精神面貌、思想态度和行为状况如何,直接关系到国家的前途和命运,因此,大学生的培养和教育应为全社会所关注。目前,我国正处于激烈的社会转型时期,城市化、现代化、工业化、市场化的社会变革也正处在关键时期。就这个时期我国的大学生而言,其思想道德素质状况的主流是健康向上的,能与变革中的时代要求相一致。但是随着社会的变革,尤其是高等教育改革的深入,以前居于“象牙塔”中的大学生,如今也逐步被卷入社会化、市场化浪潮之中。入学时的高额收费、毕业时的双向选择,高校扩招带来的就业困难使现在的大学生较以往在思想上、心理上都产生了前所未有的负担和压力。经济、学习、就业的压力、使许多大学生心理上不堪重负,于是在大学校园里产生了一些不协调的音符,出现了日益增多的大学生违法犯罪现象。据北京大学教授康树华所做的一项调查:1965年青少年犯罪在整个社会刑事犯罪中约占33%,其中大学生犯罪约占1%;“文革”期间,青少年犯罪开始增多,占到了整个刑事犯罪的60%,其中大学生犯罪占%;而近年,青少年犯罪占到了社会刑事犯罪的70%~80%,其中大学生犯罪约为17%{1}。从卢刚事件到马晓明杀亲,从云南大学马加爵杀死同学到政法大学陈春明老师被学生杀害,这都引起全国范围的关注和讨论。大学生犯罪的数量之大、频率之高,范围之广,危害之重已不容我们对这个犯罪群体忽视。 以往学者们在探究大学生犯罪原因时,更多的是关注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主体外因素。诚然,这些主体外因素对犯罪的发生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但是犯罪是综合动因的产物,主体外因素必须通过主体内因素才能发挥作用。犯罪既是一种社会现象,又是一种个体现象。任何犯罪行为的发生,都是在行为人的有关心理活动和心理因素的影响下进行的。犯罪心理既是生成犯罪行为的基础和前提,又是行为人承担刑事责任的主观根据。正如菲利所言:犯罪必然在他的心

大学生犯罪案例分析 (1)

大学生犯罪案例分析 案例:成都体院两个大二学生,从租住屋骑电瓶车上学的路上,在高升桥路口,与好又多一男员工发生擦挂、争吵。二人随即下车,一人飞起一脚踢向该男子,另一人在该男子没倒地前又踢一脚。两人随即骑电瓶车去学校。该人当场死亡。警察根据天网信息,3小时即在教师抓获了两人。两人听说刚打倒的人已经死亡,随即瘫软在地,嚎啕大哭。 分析: 案例中两体院大学生因争执而故意伤人,行为冲动而致人死亡,《刑法》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的手段致人重伤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同时,还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后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后果的发生,是犯罪故意。以此来看,体院两大学生因一时冲动而故意伤人,被警察抓获时才认识错误,但必须承担刑事责任。这两个案例体现出当代大学生犯罪的其中两个原因:无知与冲动。 大学生法律意识普遍浅薄。就我国目前的教育体系来看,重心仍然在于学历教育,而非素质教育。虽然几经呼吁这种"重学历、轻素质"的情况有所改观,但还远远没有达到理想状况。在中小学的课本当中没有关于普法教育的内容,就算是在大学,也仅仅是在大学一年级时开一门必修课"法律基础理论"。在这种教育制度下,从学生到家长都只注重分数,而忽略素质教育,守法的概念也就十分淡漠了. 大学生尚未真正踏入社会,行事易冲动。虽然已经属于法律意义上的成年人,但由于绝大多数属于自幼上学、很少接触社会,其心理状态还没有达到成年人的成熟度,做事很多时候不会考虑后果,不知轻重。 大学生犯罪给社会造成了严重的损失,要预防或减少犯罪事件的发生,必须加强法制教育,让大学生多接触社会。在对大学生进行知识技能的培养中,也要完善他们的人格。

浅谈当代大学生犯罪及预防

浅谈当代大学生犯罪及预防 内容摘要:改革开放30多年来,中国正经历着一场巨大的社会变革,做为天之娇子的大学生,同时也深受着各种思潮的冲击和影响。由于各地区文化、家庭教育、自身的差异等,使一些大学生偏离了正常的人生轨迹,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大学生犯罪已经引起了全社会的关注,如何预防和减少大学生违法犯罪已经成为全社会亟需解决的一个社会问题。当代大学生犯罪率不断上升的原因在于:社会环境的负面影响;学校教育存在薄弱环节;大学生个人因素;家庭教育的缺失等。预防和减少大学生犯罪的基本对策有:第一,加强人生观和价值观教育和培养;第二,建立咨询平台,提高心理素质;第三,加强校园文化建设;第四,加强法律知识教育;第五,营造良好的家庭教育氛围;第六,司法机关的配合协助。 关键词:大学生犯罪;犯罪原因;教育;预防措施

目录 一、大学生犯罪的现状与特点 (3) (一)大学生犯罪的现状概述 (3) (二)大学生犯罪的特点 (3) 二、影响大学生犯罪的主要因素 (4) (一)社会环境的负面影响 (4) (二)学校教育存在薄弱环节 (4) (三)大学生个人因素 (4) (四)家庭教育的缺失 (4) 三、预防大学生犯罪的对策 (4) (一)加强人生观和价值观教育和培养 (4) (二)加强对大学生的心理引导,培养健康的心理素质 (5) (三)加强校园文化建设 (5) (四)加强法律知识教育 (5) (五)营造良好的家庭教育氛围 (5) (六)司法机关的配合协助 (5) 四、小结 (6) 五、参考文献 (6)

浅谈当代大学生犯罪及预防 改革开放30多来,我国经济发展取的举世瞩目的成就,然而在发展的同时,东西方文化的差异和各种新思潮出现,冲击并重塑着大学生的人生观和价值观,而缺乏社会经验的大学生无法正确辨别新文化思潮的好坏,导致其价值观沦陷,使一些大学生偏离了正常的人生轨迹,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研究与解决当代大学生的犯罪问题,是全社会的职责,它不仅关系到社会的长治久安,关系到大学生这个特殊群体的健康成长,更关系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兴衰,具有重大的战略指导意义。如何预防和减少大学生犯罪,已经成为当今社会不可回避的问题。本文从大学生犯罪的特点、原因剖析入手,谈谈自己对大学生犯罪的预防和应对措施。 一、大学生犯罪的常见问题与特征概述 (一)大学生犯罪的现状概述 大学生犯罪近年来成为了社会广泛关注的焦点。据中国犯罪学研究会会长、北京大学法学教授康树华所作的—项调查显示:1965年青少年犯罪在整个社会刑事犯罪中约占33%,其中大学生犯罪约占l%;“文革”期间,青少年犯罪开始增多,占到了整个刑事犯罪的60%,其中大学生犯罪占2.5%;而近几年,青少年犯罪占到了社会刑事犯罪的70%至80%,其中大学生犯罪约为17%。 2010年的药家鑫的撞人杀人案、李启铭开车在河北大学撞倒两名女学生致一死一伤案,2011年东莞理工大学敖翔强制猥亵妇女罪、故意杀人罪案的等等,无不触动着大众敏感的神经,更是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的反响。人们在看到这些新闻的同时,也为他们感到痛心,虽然他们已经伏法,却引起了我们乃至全社会的深思,他们为什么会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我们的社会和高校能为大学生做些什么才能消除和减少大学生犯罪这种现象?如何才能提高大学生的法律素质和自身修养?带着这些疑问,本文从大学生犯罪这个课题谈谈自己的看法。 (二)大学生犯罪的特点 大学生作为特殊的群体,他们生活的环境因受到自身教育、思维方式都与其他青少年有着很多不一样的地方,因此大学生犯罪的心理有其独特的特点。大多数犯罪的大学生情绪不稳定,自控能力较差,喜好感情用事,行为易冲动,易产生挫折感。以上心理特征,使得当代大学生犯罪呈现如下特点:第一,犯罪人数呈增长趋势。随着各地高校扩招,大学生数量众多,同时大学生犯罪案件和人数也呈增长的趋势,近几年犯罪数量增加数据调查表明,大学生犯罪案件数量及犯罪人数从1999年起开始上升, 2001年比1999年增加了54. 5%, 2002年较之2001年又增加了97. 1%, 2003年以来也呈现出,了明显的上升趋势。从以上的数据看出,大学生犯罪现象日益频繁和严重,犯罪率也呈逐年上升趋势。 第二,犯罪类型向复杂化、多元化趋势发展。从大学生犯罪的类型来看,近年来发生的案件从以前的盗窃、打架斗殴和侵犯财产类型犯罪,逐步发展为抢夺、敲诈勒索、故意伤害、强奸猥亵、杀人放火、投毒等多种类型,这些案件反映出大学生犯罪有向复杂化、多元化发展的趋势。 第三,犯罪智能化、高科技化。随着科技的日新月异,掌握着先进知识的大学生犯罪出现了向智能化、高科技化发展趋势。近年来大学生犯罪出现了如计算机网络犯罪、破译用户银行密码、盗取虚拟货币、信用卡诈骗等。 第四,犯罪动机情绪化。大学生是一个特殊的青少年群体,同其他年轻人一样容易冲动,自控能力差,做事情往往不计后果,常会做出一些让自己追悔莫及的事情来。在一般情况下,这类犯罪通常没有什么预谋,当事人之间也不存在什么仇恨,具有一定的盲目性和突发性。 第五,犯罪手段暴力化、凶残化。近年来,大学生犯罪手段日益凶残化,从马家爵案、药家鑫案、敖翔强制猥亵妇女罪、故意杀人罪案等案件可以看出,杀人、强奸、绑架等在也不是远离校园的事。 第六,犯罪形式团伙化。社会上一些低俗的人际关系文化同样影响着大学生这个群体,在一些学生的交往当中,会以老乡、班级、兴趣爱好、哥们义气、价值观等为纽带,在他们之间形成无形的小团体,这些小团体之间拉帮结派、追求刺激享受,会集体出动,分工相互配合作案。如果不对其加以正确的引导,一旦出现犯罪诱因,极易酿成犯罪。 二、大学生犯罪原因分析

大学生犯罪案例分析

大学生犯罪案例: 犯罪嫌疑人周瑞(化名),鞍山科技大学三年级学生。2003年五六月间,他在校内连续作案6起,共偷窃同学钱物6000余元。令人难以原谅的是,这已经是周瑞在大学的第二次作案。然而,周瑞身后那个位于河北农村的偏僻贫穷的家,还有他苍老多病、老泪纵横的父母,又不免让人心生怜悯。 2003年五六月份,鞍山科技大学几个教室里,连续发生了多起盗窃案。随着几位同学的现金、手机、随身听、CD机的相继“失踪”,原本充满朗朗读书声的教室渐渐被一种不安和猜疑所笼罩。 6月5日,几名学生走进空荡的教室中时,发现有人竟然正试图把手伸进别人的书包,企图盗窃,这个人就是21岁的大学生周瑞。经调查,周瑞一个月间先后盗窃同学随身听、钱物6起,总价值6000余元。2003年6月19日,当同学们正在进行紧张的期末复习时,周瑞被公安机关以盗窃罪拘捕。 老师和同学们看着周瑞的目光是复杂的,有惋惜,有鄙视,更有失望———因为这已不是周瑞第一次作案。 2001年9月,周瑞刚入学的第一个月,就私自拿走了同寝室一位同学放在寝室内的太平洋卡,并取走了其中的1800元钱。事后,周瑞主动承认了错误,退还了1800元钱。考虑到周瑞家庭贫困的现实情况,而且他的认错态度也较好,学校给予周瑞一次改过的机会:把原来立即开除学籍的处分改为留校察看一年。 在法庭上,周瑞交代作案动机时说,自己第二次向同学伸手的原因跟第一次一样:因为家庭窘迫,没钱生活,所以一时冲动,把手伸向了同学。他拿走同学的手机和随身听等物品,只是希望卖点儿钱,做自己的生活费。然而,良心的谴责一直让周瑞无法卖掉同学的东西,于是便保存在自己的箱子中。周瑞也想过用各种办法去挣钱,但是都没有结果。这也许跟他过于内向的性格有关。他说,自己的内心经历了无数次煎熬与斗争,明明知道自己做错了,可又没有勇气承认,直到被当场抓获。 案例分析:了解了这个案例后,我想到了这样一句话: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因为贫穷,周瑞在法律面前终究没有控制住自己。是的,周瑞值得同情,但是同样也可恨。可怜的村中难得的大学生将前途毁于自己手中,可恨的是作为村中难得的大学生却就这样葬送了自己。周瑞的情况值得我们同情,但是这并不是能犯罪的理由。尽管周瑞的也曾经有过心理挣扎,但仍然一而再再而三的知法犯法,这是绝对不能容忍的。面对贫穷,周瑞应当通过自己的努力去改善这一切,而并不是将罪恶之手伸向同学的财产。从另一个角度来看,这也反应了社会对于贫困学生的帮助还比较缺乏,社会对于学生社交能力的培养也还远远不够,否则周瑞也不会在想尽各种方法挣钱这点上毫无结果了。 这个案例给我们的启示有以下几点: 1.案例中看出现在大学生群体中知法犯法的情况还是存在的,这可能有各种因素导致,但 从根本上还是应当加强、加深大学生法制教育,让大学生更完善的了解法律,找准底线。 2.案例中犯罪嫌疑人周瑞内向孤僻的心理也是造成其犯罪的一大动因,在学校期间,加强 学生心理素质的培养,健康、积极、向上的心理的锻炼都是重要且有待改善的。否则,周瑞也不会在生活方面屡次碰壁而最后选择了犯罪。 3.案例中犯罪嫌疑人的有着十分贫穷的家庭背景,而其也是因为实在由于生活上的困难, 做过相当艰难的心理斗争后选择了犯罪。这让我们意识到有必要再一步加强对特殊学生的照顾措施,让其能够简单、方便的享受资助,得到基本的生活以及学习资料,安心完成学业。

当代大学生违法犯罪原因分析

遇到刑法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 https://www.360docs.net/doc/0c7155459.html, 当代大学生违法犯罪原因分析 (一)大学生法律意识普遍淡漠。 就我国目前的教育体系来看,重心仍然在于学历教育,而非素质教育。虽然几经呼吁,这种“重学历、轻素质”的情况有所改观,但仍远远未达到理想效果。在中小学的课本当中几乎没有关于普法教育的内容,即便进入了大学,也仅仅在大学一年级时开设一门必修课“法律基础理论”。此外,很多学校对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法律政策教育形式单调,内容僵化,针对性不强,导致一些大学生接受教育的效果不理想。在这样的教育制度下,从学生到家长都只注重分数多少与考取好学校为目标,而忽略素质教育,遵纪守法的概念也就十分淡漠了。我们在处理学生校外偷窃商品和校内宿舍“顺手牵羊”盗窃同学物品案件时,问及当事人在偷窃时的动机及心理感受,有的学生觉得拿别人东西是件无所谓的事,心里舒服,没有感觉到内疚和紧张;个别学生居然称拿别人东西时候是神不知、鬼不觉的情况下干的,只要拿不出证据自己就不会承认,根本没去考虑后果如何。可见,这些学生多是随心所欲和冲动心理、侥幸心理作祟。如:设计学院03级学生肖某某,2017年7月3日晚趁与其合租在外居住的同学不在之机,

将其放于房间内的一部价值3120元尼康数码相机盗走。次日,此案被公安机关查获,经公安机关调查取证确认属实,由九龙坡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九龙坡区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肖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同时,根据《四川美术学院违纪处分管理办法》规定,学校给予肖某某开除学籍处分。 (二)受市场经济冲击,大学生的思想价值观改变。 在市场经济条件影响下,物质利益已经不再被人们视为是“拜金主义”和“思想腐化”的反映,这种昔日遭人唾弃的观念反而成为现代社会中的“重头戏”。有的人甚至把物质利益作为衡量个人成败得失的尺度。正是社会上这种盲目追求物质利益的不良风气刮进了校园,动摇了“象牙塔”内众多学子纯洁上进的思想,使得他们价值观发生了错位。对物质享受的过分追求诱发和刺激了大学生们去偷盗、抢劫、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有的大学生甚至抛弃了个人的基本道德,出卖肉体出卖灵魂。 据调查,女大学生犯罪,除了少数是因为经济窘迫所致外,绝大多数是因为虚荣心过强,受社会不良习气影响,喜欢攀比,贪图享乐造成的。比如,我院高职03级一名女生杨某某,生长于我市区内,论家庭经济条件应该说是很好的,然而就为了能拥有更多的钱来满足自己穿着时髦、添置奢侈生活用品的欲望,竟在即将毕业的前夕铤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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