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新版学位证证书编号规则

2008新版学位证证书编号规则
2008新版学位证证书编号规则

新版学位证证书编号规则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2005年8月25日下发的《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调整学位证书编号方式的通知》精神,现学位证书编号方式调整如下(以湖北省为例):

一、普通博士、硕士、学士学位证书(以下简称三级学位证书)编号调整为16位数:前五位为学位授予单位代码;第六位为授予学位的级别,博士为2,硕士为3,学士为4;第七至第十位为授予学位的年份,如:2006年为2006;后六位为学位授予单位授予学位人员的顺序号码。

例1:1048632006000001

二、普通学士学位中的“双学位”和“第二学位”证书,分别在第十一位用一个汉语拼音字母“S”和“E”加以区别,其余与普通学士学位证书编号方式相同。总位数为16位。

例2:1048642006S00001

三、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所获学位证书,在起始位置加“C”,与普通学士学位证书加以区分,其后续编号为16位数。

例3:C1048642006000001。

自考生所获学位证书,第十一位用汉语拼音字母“Z”标明,其余与成人学士学位相同。总位数为17位。例4:C1048642006Z00001

四、专业学位证书编号位置印有汉语拼音缩写的“Z”字样,其后续编号改为16位数。除第十一位根据不同专业学位用一个汉语拼音字母加以区别外,其余与普通三级学位证书编号方式相同。具体字母为:法律硕士(F)、教育硕士(Y)、工程硕士(C)、建筑学硕士和学士(J)、农业推广硕士(A)、兽医博士和硕士(B)、临床医学博士和硕士(L)、口腔医学博士和硕士(D)、公共卫生硕士(G)、公共管理硕士(E)、工商管理硕士(S)、工商管理硕士EMBA(I)、会计硕士(K)

例5:Z1048632006F00001

五、攻读两课教师、中职教师、高校教师所获取的硕士学位证书的编号,在起始位置用“Q”与其他学位证书加以区别,后续编号方式与普通硕士学位证书编号相同。

例6:Q1048632006000001

六、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所获学位证书的编号,在起始位置用“T”与其他学位证书加以区分,后续编号方式与普通三级学位证书编号相同。总位数为17位。

例7:T1048632006000001

七、来华留学人员所获学位证书的编号,在起始位置用“L”与其他学位证书加以区分,后续编号方式与普通三级学位证书编号相同。总位数为17位。

例8:L1048632006000001

2008新版学位证证书编号规则

新版学位证证书编号规则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2005年8月25日下发的《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调整学位证书编号方式的通知》精神,现学位证书编号方式调整如下(以湖北省为例): 一、普通博士、硕士、学士学位证书(以下简称三级学位证书)编号调整为16位数:前五位为学位授予单位代码;第六位为授予学位的级别,博士为2,硕士为3,学士为4;第七至第十位为授予学位的年份,如:2006年为2006;后六位为学位授予单位授予学位人员的顺序号码。 例1:1048632006000001 二、普通学士学位中的“双学位”和“第二学位”证书,分别在第十一位用一个汉语拼音字母“S”和“E”加以区别,其余与普通学士学位证书编号方式相同。总位数为16位。 例2:1048642006S00001 三、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所获学位证书,在起始位置加“C”,与普通学士学位证书加以区分,其后续编号为16位数。 例3:C1048642006000001。 自考生所获学位证书,第十一位用汉语拼音字母“Z”标明,其余与成人学士学位相同。总位数为17位。例4:C1048642006Z00001 四、专业学位证书编号位置印有汉语拼音缩写的“Z”字样,其后续编号改为16位数。除第十一位根据不同专业学位用一个汉语拼音字母加以区别外,其余与普通三级学位证书编号方式相同。具体字母为:法律硕士(F)、教育硕士(Y)、工程硕士(C)、建筑学硕士和学士(J)、农业推广硕士(A)、兽医博士和硕士(B)、临床医学博士和硕士(L)、口腔医学博士和硕士(D)、公共卫生硕士(G)、公共管理硕士(E)、工商管理硕士(S)、工商管理硕士EMBA(I)、会计硕士(K) 例5:Z1048632006F00001 五、攻读两课教师、中职教师、高校教师所获取的硕士学位证书的编号,在起始位置用“Q”与其他学位证书加以区别,后续编号方式与普通硕士学位证书编号相同。 例6:Q1048632006000001

试验室计量认证技术要求

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技术要求 1 人员 1.1 人员的要求 人员是最宝贵的资源,一个实验室水平高低优劣,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人员素质与水平,实验室应对特别是对关键岗位人员的受教育程度、理论基础、实际工作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和技术能力)、工作经验等应加以规定。 实验室应配备与其从事试验检测活动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专业技术人员是指从事技术的检测人员(包括直接从事检测和间接从事技术活动的人员)、核查人员(是指对检测活动和结果进行复核或审核的人员); 管理人员包括实验室最高管理者、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部门主管及各管理岗位人员。 1.2人员组成 实验室人员由正式人员和合同制人员(必须有合同关系)组成。 实验室根据从事检测工作的工作特点和相应工作量,配备人员的数量和能力均应满足要求。 使用合同制人员及其他的技术人员及关键支持人员时,实验室应确保这些人员胜任工作且受到监督,确保其工作符合实验室管理体系的要求。 1.3人员的培训 对实验室所有从事抽样、检测和审核签发检测报告以及操作设备等工作的人员,都必须持证上岗,但上岗前应按要求根据相应的教育、培训、经验和/或可证明的技能进行资格确认并进行上岗授权(授权必须明确、具体)。 从事特殊产品的检测活动的实验室,其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还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要求。 实验室应确定人员培训需求,在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应建立人员培训程序,在实验室运行过程中应建立人员培训计划并确保实施,培训内容和其承担工作相适应。 实验室应对培训活动的有效性进行评价,评价方式有能力验证、人员比对、

操作观察、内部和外部审核来进行。 实验室人员能力经相适应的教育、培训后应与其承担的任务相匹配,并有相应的技术知识和经验。 1.4人员的监督 实验室对新进人员、培训中的人员和工作不放心人员时,应对其进行适当的监督,确保其不会对实验室的质量管理体系、结果质量等造成不利影响。 质量监督的对象是人(新进人员、培训中的人员和工作不放心人) 质量监督人员的职责是对检测现场和操作过程、关键环节、主要步骤、重要检测任务以及新上岗的人员进行重点监督;当发现检测工作发生偏离,影响检测数据和结果时,监督人员应当令其中止检测工作。 质量监督员任职条件为熟悉各项检测方法、程序、目的和结果评价的人员才能担任质量监督员。 如何搞好对实验室的检测活动实施监督,应满足如下基本要求: (1)对监督人员应有资格要求,由熟悉各项检测方法、程序、目的和结果评价的人员担任; (2)突出监督的重点是检测现场和操作过程,关键环节,主要步骤以及重要检测任务; (3)制定监督计划,明确对象、内容、时间、地点,确定监督的过程和方法; (4)监督员应在现场进行观察,如出现了不符合工作监督员应立即停止其检测活动; (5)做好监督记录,记录应有规定的格式,并对检测全过程(包括出现的问题)进行描述; (6)监督员应对监督的结果做出评价,并由相关负责人确认; (7)监督员在授权的范围内,对日常的检测活动有权进行随机监督; (8)实验室应形成管理有序的监督机制。 质量监督员的设置应根据实验室情况分专业设置不同的质量监督员。 1.5 人员档案 实验室所有的人员(包括正式、合同、辅助人员等)均应建立人员的资格、培训、技能和经历等的档案。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新旧版本对照表及说明

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新旧版本对照表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已经2015年3月23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8月1日起施行。本办法自2015年8月1日起施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于2006年2月21日发布的《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国家认监委为国家质检总局下属的副部级事业机构,不能发布部门规章,故两个管理办法都以国家质检总局令的形式对外发布。新的评审准则《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将和该办法同时生效。原证书到期机构按新准则评审将按新准则发证,国家会给与一定的过渡期, 序号项目旧办法(第86号)新办法(第163号)备注 名称名称:实验室和检查机构 但:对检查机构一直未发布评审准则; 实际上,检查机构也有检验检测,实验室也有评 价,不宜分得太细 名称:检验检测机构 统一称为:检验检测机构 将不再区分检验 机构、检测机构, 去掉检查机构的 概念。 1 法律依据第一条为规范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资质管理工 作,提高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资质认定活动的科学 性和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 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为了规范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工作, 加强对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 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的 规定,制定本办法。 减少《中华人民共 和国标准化法》、 《中华人民共和 国产品质量法》作 为法律依据

序号项目旧办法(第86号)新办法(第163号)备注 2资质认定的定义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资质, 是指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和结果的 实验室和检查机构应当具有的基本条件和能力。 本办法所称的认定,是指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 委员会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质量技 术监督部门对实验室和检查机构的基本条件和 能力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相关技术 规范或者标准实施的评价和承认活动。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检验检测机构,是指依法成 立,依据相关标准或者技术规范,利用仪器设 备、环境设施等技术条件和专业技能,对产品 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特定对象进行检验检测的 专业技术组织。 本办法所称资质认定,是指省级以上质量技术 监督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技术规范 的规定,对检验检测机构的基本条件和技术能 力是否符合法定要求实施的评价许可。 资质认定包括检验检测机构计量认证。 国家质检总局将 原有产品质量检 验机构计量认证、 资格认定、实验室 和检查机构认定 三项许可合并为 一项,即检验检测 机构资质认定。产 品质量检验机构 资格认定调整为 采取其他行政管 理方式。 4管理机构第四条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 称国家认监委)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实验 室和检查机构的资质认定工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 门和各自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以下统称地方质 监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所辖区域内的实验室 和检查机构的资质认定和监督检查工作。 第五条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主管全国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工作。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 认监委)负责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的统一管 理、组织实施、综合协调工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 部门(以下简称省级资质认定部门)负责所辖 区域内检验检测机构的资质认定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所辖 区域内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 新增一个管理机 构 4 第二章资质认定 删除

实验室资质认定基本知识题集

【实验室资质认定基本知识题集】 第一章资质认定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 第一节计量、标准、质量 (一)填空题 1.《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以下简称《计量法》)立法的宗旨是为了加强计量监督管理,保障国家计量单位制的统一和量值的,有利于生产、贸易和科学技术的发展,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维护国家、人民的利益。答案:准确可靠 2.《计量法》规定,国家采用单位制。计量单位和 计量单位,为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答案:国际;国际单位制;国家选定的其他 3.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在工作岗位上使用无检定合格印、证或者超过检定周期以及经检定的计量器具。在教学示范中使用计量器具。 答案:不合格;不受此限 5.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依法设置的计量检定机构,为计量检定机构。 答案:国家法定 7.保障人体,人身、财产的标准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强制执行的标准是强制性标准,其它标准是。 答案:健康;安全;推荐性标准 9.已有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国家鼓励企业制订严于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在企业内部适用。“内部适用”是指标准可以不公开,也不要求。但如果该标准作为交货依据,该标准必须,同时该标准也是监督检查的依据。 答案:备案;备案 11.对需要在统一的,应当制定国家标准。 答案:全国范围内技术要求 12.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分为和。 答案: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 13.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自 9月1日起施行。 答:2000年

14. 国家根据国际通用的质量管理标准,推行企业认证制度。国家参照国际先进的产品标准和技术要求,推行认证制度。 答案:质量体系;产品质量 15.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认证机构必须依法按照有关标准,、地出具检验结果或者认证证明。 答案:客观;公正 18.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认证机构伪造检验结果或者出具虚假证明的,责令改正,对单位处以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答案:五;十 二、判断题(正确的,画“ ”;错误的,画“ ”) 1、根据《计量法》的规定,为社会提供公证数据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必须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 答案:( ) 3、计量认证合格单位采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可使用其复制件或电子版本。() 答案:(×) 4、计量认证合格单位应为质量管理人员、检测人员配备与其业务有关的有效标准文本。() 答案:( ) 5.《标准化法》中所规定的县级以上标准化行政管理部门设置或授权的检验机构提供的检验数据具有法律效力,是处理有关产品是否符合标准争议的依据。 答案:( ) 6.对没有国家标准又需要在全国某个行业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可以制定行业标准。 答案:( ) 7.省、自治区、直辖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工业产品的安全、卫生要求的地方标准,在本行政区内是强制性标准。 答案:( ) 8.采用国际标准是指是指把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技术内容都直接等同地纳入我国标准,并贯彻执行。

学士学位申请表及学位评定标准

山东大学成人(网络)高等教育授予学士学位申请表姓名性别出生日期 民族身份证号 通讯地址邮编 申请何学位学士学位联系电话 学习形式业余 最后毕业学校山东大学计算机科 学与技术学院 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号 修业年限三年毕业时间2009年1月 备 注

评定学位要求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88)学位字012号文件、山东省教育厅鲁教高字[1992]10号文件规定,成人高教本科毕业生准予授予学士学位。为了保证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的质量并保障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一条可申请授予学士学位的范围 1.凡我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各种办学形式所培养的有学籍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我校主考的应届本科自考毕业生。 2.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或独立设置的成人高校举办的函授、夜大学专科起点的本科班的应届毕业生,其毕业学校向我校推荐者。 第二条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的条件 1.思想品德好、能认真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能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并具有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分析、认识问题的初步能力,通过对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的学习,较好地掌握了本门学科的基本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和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 2.学生在校期间各门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平均成绩70分以上(含70分),毕业生论文(毕业设计或综合考试)成绩优良者。 3.参加由各学院组织的学位主干课程(一门专业基础课、二门专业课)学习和考试,且成绩在70分(含70分)以上; 4.必须参加山东省教育厅统一组织的外语考试,且成绩合格。 第三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授学士学位

计量认证证书附表

计量认证证书附表 计量认证证书附表 (E5: 机构名称:山西省长治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所 发证日期:2009年12月07日 有效期至:2012年12月06日 发证机关:山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制 注意事项 1(依据本附表提供的检测数据?用于贸易出证?产品质量评价?环境、卫生、安全评价?成果鉴定?具有证明作用。 2(取得计量认证证书的实验室?在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和结果时? 必须按照本附表所限定的检测范围出具检测报告?并在报告左上方使用CMA标志。 3(对于授权、验收机构?该证书附表既是计量认证附表?也是机构授权/验收证书附表。授权/验收检验机构?在承担监督检验任务时?其检测报告上同时使用CMA和CAL标志。 4(本附表无发证单位骑缝章无效。 5(本附表页码必须连续编号?每页右上方注明:第X页共XX页。 批准山西省长治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所计量认证/验收范围及限制要求 证书编号:计量认证2009040014Z资质认可,2009,晋质监验字0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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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项目/ 参数检测产品序检测标准( 方法)名称限制范围/ 号及编号(含年号) 或说明类别序号名称 1 浓香型白酒GB 10781.1-2006 《浓香型白酒》 2 清香型白酒GB 10781.2-2006 《清香型白酒》 3 米香型白酒GB 10781.3-2006 《米香型白酒》 4 液态法白酒GB/T 20821-2007 《液态法白酒》 5 固液法白酒GB/T 20822-2007 《固液法白酒》 6 老白干香白GB/T 20825-200 7 《老白干香白酒》 酒 (1) 感官GB 10345-2007 《白酒分析方法》,5, (2) 酒精度GB 10345-2007 《白酒分析方法》,6, (3) 总酸GB 10345-2007 《白酒分析方法》,7, (4) 总酯GB 10345-2007 《白酒分析方法》,8, 一食品(5) 己酸乙酯GB 10345-2007 《白酒分析方法》,11, (6) 固形物GB 10345-2007 《白酒分析方法》,9, (7) 甲醇GB/T 5009.48-2003 《蒸馏酒及配制酒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4.1, (8) 杂醇油GB/T 5009.48-2003 《蒸馏酒及配制酒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4.2, (9) 铅GB 5009.12-2010 《食品中铅的测定》 (10) 锰GB/T 5009.90-2003 《食品中锰的测 定》 (11) 乙酸乙酯GB 10345-2007 《白酒分析方法》,10, (12) 乳酸乙酯GB 10345-2007 《白酒分析方法》,12, (13) 标签GB 10344-2005 《饮料酒标签通则》 第2 页共44 页

计量认证基础知识

计量认证基础知识 --------------------------------------------------- 一、什么是计量认证标志CMA CMA是China Metrology Accreditation(中国计量认证/认可)的缩写。取得计量认证合格证书的检测机构,可按证书上所批准列明的项目,在检测(检测、测试)证书及报告上使用本标志。 二、计量认证的性质是什么 计量认证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该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为社会提供公正数据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必须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其计量检定、测试的能力和可靠性考核合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二、三十三、三十四、三十五、三十六条中进一步明确规定计量认证是对检测机构的法制性强制考核,是政府权威部门对检测机构进行规定类型检测所给予的正式承认。 由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中将这种考核称为“计量认证”,于是“计量认证”的名称延用至今。 三、计量认证的法定效力是什么 根据计量认证管理法规规定,经计量认证合格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数据,用于贸易的出证、产品质量评价、成果鉴定作为公证数据具有法律效力。未经计量认证的技术机构为社会提供公证数据属于违法行为,违法必究。

四、计量认证合格检测机构检测数据和结果用途是什么 检测机构存在的目的就是为社会提供准确可靠的检测数据和检测结果,计量认证合格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数据和结果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政府机构要依据有关检测结果来制定和实施各种方针、政策; 2、科研部门利用检测数据来发现新现象、开发新技术、新产品; 3、生产者利用检测数据来决定其生产活动; 4、消费者利用检测结果来保护自己的利益; 5、流通领域利用检测数据决定其购销活动。 五、计量认证历史和国际实验室认可情况如何 1947年,澳大利亚建立了世界上第一个国家实验室认可体系,并成立了认可机构澳大利亚国家检测协会(NATA)。60年代英国也建立了实验室认可机构,从而带动欧洲各国认可机构的建立。70年代美国、新西兰、法国也开展了实验室认可活动,80年代实验室认可发展到东南亚、新加坡、马来西亚等国家建立了实验室认可机构。目前国际上大多数国家都实行了实验室认证、认可制度。 90年代初,我国颁布了《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技术考核规范》(JJG1021-90),建立了最早的实验室认证/认可体系模型。由于国家计量法律中使用“认证”字样,“计量认证”其实质是对实验室的一种法定认可活动。

计量认证基本知识理论试题及参考答案(DOC)

计量认证基本知识理论试题及参考答案 一、填空题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和结果的实验室应当遵守《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 2.实验室资质是指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和结果的实验室应当具有的基本条件和能力。 3.资质认定证书的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满后,应进行复查换证。复查申请应在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提出,逾期不提出申请的,由发证单位注销资质认定证书,并停止其使用标志。 4.资质认定的形式包括计量认证和审查认可。 5.实验室应当具有与其从事检测和/或校准活动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6.实验室及其人员应当对其在检测和/或校准活动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7.实验室应建立和保持能够保证其公正性、独立性并与其检测和/或校准活动相适应的管理体系。 8.实验室管理体系应形成文件,阐明与质量有关的政策,包括质量方针、目标和承诺,使所有相关人员理解并有效实施。 9.对管理体系文件的基本要求是规范性系统性协调性唯一性和适用性。 10.实验室在确认了不符合工作时,应采取纠正措施;在确认了潜在不符合的原因时,应采取预防措施,以减少类似不符合工作发生的可能性。 11.实验室所有工作应当时予以记录。每次检测的记录应包含足够的信息以保证其能够再现。 12.实验室每年度的内部审核活动应覆盖管理体系的全部要素和所有活动。审核人员应经过培训并确认其资格,只要资源允许,审核人员应独立于被审核的工作。 13.所有从事抽样、检测、签发检测报告以及操作设备等工作的人员,都应按要求根据相应的教育、培训、经验和/或可证明的技能进行资格确认并持证上岗。 14.实验室的监测设施以及环境条件应满足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或标准的要求。 15.设施和环境条件对结果的质量有影响时,实验室应监测、控制和记录环境条件。 16.区域间的工作相互之间有不利影响时,应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 17.实验室应按照相关技术规范或者标准,使用适合的方法和程序实施检测活动,优先选择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18.所有仪器设备(包括标准物质)都应有明显的标识来表明其状态。 19.实验室应确保其相关检测结果能够溯源至国家级标准,以保证结果的准确性。 20.实验室应当按照相关技术规范或者标准实施样品的抽取、制备、传送、贮存、处置等。 21.实验室应具有检测样品的标识系统,避免样品或记录中的混淆。 22.实验室应当按照相关技术规范或者标准要求和规定的程序,及时出具检测数据和结果,并保证数据和结果准确、客观和真实。 23.计量器具的检定是查明和确认计量器具是否符合法定要求的程序,它包括检查、加标记和(或)出具检定证书。 24.《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在工作岗位上使用 无检定合格印、证或者超过检定周期以及经检定不合格的计量器具。 25.请写出我国法定计量单位的基本单位长度、质量、时间、电流、热力学温度、物质的量、发光强度的计量单位名称及符号: 答案:分三种情况出题 1. 给出量的名称填写单位名称和单位符号2. 给出单位名称填写量的名称和单位符号3. 给出单位符号填写量的名称和单位名称 26. 在下列计量单位名称后填写相应的单位符号: 牛〔顿〕符号 N ,焦〔耳〕符号 J ,帕〔斯卡〕符号 Pa ,

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管理办法

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管理办法 颁发部门:国家计量局(已变更) 发布日期:1987-07-10 生效日期:1987-07-10 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管理办法 (一九八七年七月十日国家计量局发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七章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对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的计量认证,是考核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的计量检定、测试的能力和可靠性,证明其具有为社会提供公证数据的资格,并为国际间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的相互承认创造条件。 第三条凡为社会提供公证数据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必须按本办法进行计量认证。 第四条经计量认证合格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所提供的数据,用于贸易出证、产品质量评价、成果鉴定作为公证数据,具有法律效力。 第二章计量认证的内容 第五条计量检定、测试设备的配备及其准确度、量程等技术指标,必须与检验的项目相适应,其性能必须稳定可靠并经检定或校准合格。 第六条计量检定、测试设备的工作环境,包括温度、湿度、防尘、防震、 防腐蚀、抗干扰等条件,均应适应其工作的需要并满足产品质量检验的要求。 第七条使用计量检定、测试设备的人员,应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实际经验,其操作技能必须考核合格。 第八条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应具有保证量值统一、准确的措施和检测数据公正可靠的管理制度。 第三章计量认证管理

第九条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负责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的计量认证。 属全国性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的计量认证,由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负责并会同有关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属地方性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的计量认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负责并会同有关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第十条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的考核,应按本办法第九条的规定,分别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指定所属的计量检定机构或者授权有关技术机构负责。 第十一条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负责计量认证的工作机构,具体职责: (一)起草工作文件和技术规范; (二)受理计量认证申请; (三)制定计量认证计划; (四)办理计量认证合格书或计量认证结果通知书; (五)承办计量认证的其他有关事项。 第四章计量认证程序 第十二条申请计量认证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应向有关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提交计量认证申请书及其规定的文件。申请书格式由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统一制定。 第十三条有关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在接到计量认证申请书和申报材料后,应在30天内审核完毕并发出是否接受申请的通知。 第十四条计量认证申请被接受后,由有关人民政府行政部门指定考核单位或组织考评员进行考核、评审,其结果报告有关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 第十五条对考核合格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由有关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审查批准,颁发计量认证合格证书,并同意其使用统一的计量认证标志;对不合格的,发给考核评审结果通知书。

关于计量证书编号及标志的规定

关于计量证书编号及标志的规定 文件编号:无 产生日期: 1985-11-14 发布机构:国家计量局 (1985年11月14日国家计量局颁布) 一、证书编号 1.计量认证合格证书编号 格式:()量认()字()号 填写内容: (1)是年号,如1986年为(86) 1987年为(87) (2)是发证单位代号 国家计量局用“国”字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量行政部门用各地简称如北京市用“京”,天津市用“津”(详见附表一)。 (3)定一个五位数的顺序号,第一位数用英文字母A~Z划分实验室分类,如A代表机械类(详见附表二)。第二~五位数为顺序号,一律由0101号开始顺序排列。 举例:如上海市计量局颁发的1986年第三号机械类实验室计量认证书,其编号为: (86)量认沪字A0103号 2.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编号 格式:()量制()字(3)号(注) 或()量修()字(3)号 填写内容:上格式中 (1)是年号(同上) (2)是发证单位代号(同上)

(3)是一个七位数字的顺序编号 第1-3位数是省(市、自治区)内属市、县的代码,由省级计量行政部门自编,报国家计量局备案,同时通报全国其他省(市、自治区)备查。如四川省隆昌县可编103等。 第4-7位数是证件顺序编号,从0101开始编起。 举例:如四川省隆昌县一九八六年发出第0243号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其证书编号为:(86)量修川字25-1030243号 3.计量器具形式批准证书编号 格式:(1)量型(2)字(3)号 填写内容: (1)是年号,(同上)。 (2)是发证单位代号,(同上)。 (3)是一个四位数字的顺序编号,也从0101号开始编排起。 举例:如江苏省一九八六年发的第七十四号计量器具形式批准证书,其编号为: (86)量型苏字0174号 二、标志 1.计量认证标志: MA 是Chinese Metrology Accreditation的缩写CMA 2.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标志 MC 是Chinese Metrology Certification的缩写CMC 3.计量器具型式批准标志 MP 是Chinese Metrology Approval of Pattern的缩写CMP 三、编号与标志使用

毕业证书(大专以上)编码

2001年以后的毕业证书(大专以上)编码规则毕(结)业证书编号即为注册号,使用阿拉伯数字,统一规范为17位。 (一)普通、成人高等教育毕(结)业证书注册号由学校或其它教育机构按以下顺序编排:前5位为学校或其它教育机构的国标代码;第6位为办学类型代码;第7至10位为年份;第11至12位为培养层次代码;第13位至17位为学校对毕(结)业证书编排的序号。 (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及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毕业证书注册号,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按以下顺序编排:第1位为办学类型代码;第2位为培养层次代码;第3、4位为省(自治区、直辖市)国标代码;第5、6位为地(市)国标代码;第7、8位为县(区)国标代码;第9、10位为年度代码;第11位为上、下半年考试考次代码;第12至16位为准考证序号代码;第17位为校验代码。 (三)办学类型代码:普通高等教育1;成人高等教育5;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和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6。 (四)培养层次代码:博士研究生01;硕士研究生02;第二学士学位04;本科05;专科(含高职)06。 (五)毕业证编号是学校按照教育部制定的编码规则编制的,共有18位,排列有一定规律:前5位是学校的编号,第6位是教育类型,第7到第10位是毕业年份,第11、12 位是教育层次,最后6位是流水号。每年在学生毕业前2到3个月,学校会把毕业学生的名单送交相关部门,每个毕业生会得到毕业证书和相应的证书编号比如。。北京大学的学校编号是10001 (六)1998年的规定:学位证书的样式博士、硕士、学士三级学位证书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印制,由学位授予单位颁发,从1998年起使用新的学位证书。学位证书的格式如下:...... 3、学士学位证书:封面为墨绿色,上部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下部印有“学士学位证书”字样;内页按学位授予对象分为“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和“来华留学本科毕业生”三种,右侧金框内以淡黄色底纹衬托有关文字,右上角有粘贴学位获得者照片的方框。...... 为便于全国计算机联网检索查询和实现防伪检查,学位证书采取全国统一编号。证书编号为12位数,前五位为学位授予单位代码;第六位为授予单位的级别,如:博士为2,硕士为3,学士为4;第七、八位数为授予学位的年度,如1998年为98、2000年为00;后四位为各校按授予人员排序的顺序号码。二、最新的规定: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2005年8月25日下发的《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调整学位证书编号方式的通知》精神,现学位证书编号方式调整如下(以湖北省为例):一、普通博士、硕士、学士学位证书(以下简称三级学位证书)编号调整为16位数:前五位为学位授予单位代码;第六位为授予学位的级别,博士为2,硕士为3,学士为4;第七至第十位为授予学位的年份,如:2006年为2006;后六位为学位授予单位授予学位人员的顺序号码。 (七)例1:1048632006000001 二、普通学士学位中的“双学位”和“第二学位”证书,分别在第十一位用一个汉语拼音字母“S”和“E”加以区别,其余与普通学士学位证书编号方式相同。总位数为16位。 (八)例2:1048642006S00001 三、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所获学位证书,在起始位置加“C”,与普通学士学位证书加以区分,其后续编号为16位数。 (九)例3:C1048642006000001。自考生所获学位证书,第十一位用汉语拼音字母“Z”标明,其余与成人学士学位相同。总位数为17位。 (十)例4:C1048642006Z00001 四、专业学位证书编号位置印有汉语拼音缩写的“Z”字样,其后续编号改为16位数。除第十一位根据不同专业学位用一个汉语拼音字母加以区别外,其余与普通三级学位证书编号方式相同。具体字母为:法律硕士(F)、教育硕士(Y)、工程硕士(C)、建筑学硕士和学士(J)、农业推广硕士(A)、兽医博士和硕士(B)、临床医学博士和硕士(L)、口腔医学博士和硕士(D)、公共卫生硕士(G)、公共管理硕士(E)、

计量认证申请书

计量认证申请书 计量认证申请书 质检机构名称: (盖章) 主管部门名称: (盖章) 申请日期: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编制 填表须知 用墨笔填写或计算机打印,要字迹清楚。 填写页数不够时可用A4纸附页,但须连同正页编第页,共页。 “主管部门”指管理质检机构的行业行政管理部门(若无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此项不填)。 本《申请书》所选“□”内打“√”。 本《申请书》“CNAL”是“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的英文缩写。 本《申请书》须经质检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有效。 本《申请书》亦适用复查、扩项的申请。 1.概况 质检机构名称 地址: 邮编:传真: E-mail:

负责人:职务:电话: 联系人:职务:电话: 所属法人单位名称(若质检机构是法人单位的此项不填) 地址: 邮编:传真: E-mail: 负责人:职务:电话: 主管部门名称(若无主管部门的此项不填) 地址: 邮编:传真: E-mail: 负责人:职务:电话: 质检机构设施特点 固定□临时□可移动□其他□ 法人类别 独立法人质检机构 社团法人□事业法人□企业法人□其他□ 质检机构所属法人(非独立法人质检机构填此项) 社团法人□事业法人□企业法人□其他□ 评审类型 计量认证 首次□扩项□复评审□其他□ 计量认证+审查认可

首次□扩项□复评审□其他□ 计量认证+审查认可(验收) 首次□扩项□复评审□其他□ 获取证书情况 计量认证证书编号:发证日期:有效日期: 授权证书编号:发证日期:有效日期: 验收证书编号:发证日期:有效日期:CNAL认可证书编号:发证日期:有效日期: 申请计量认证/审查认可(验收)的专业类别 质检机构总人数:名 高工名,占 %;工程师名,占 %; 助工名,占 %;技术员名,占 %; 质检机构检测报告批准签发人数:名 姓名职务签字领域 质检机构资产情况 固定资产原值:万元 仪器设备总数:台(套) 质检机构房屋面积(m2) 实验室面积:恒温面积: 2. 提供资料状况 申请计量认证/审查认可(验收)项目表(见附件1) 组织结构框图(见附件2)

资质认定(计量认证)和计量授权的区别

资质认定(计量认证)和计量授权的区别 A、实验室资质认定(计量认证): 一. 什么是实验室资质认定(计量认证)?其标志CMA的意义是什么? CMA是China Metrology Accredidation(中国计量认证)的缩写。凡取得实验室资质认定(计量认证)合格证书的检测机构,可按证书上所批准的项目,在检测(检测、测试)证书和/或报告上使用本标志。 二. 实验室资质认定(计量认证)的法定效力是什么? 根据计量认证管理法规规定,经计量认证合格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数据,用于贸易的出证、产品质量评价、成果鉴定作为公证数据具有法律效力。未经计量认证的技术机构为社会提供公证数据属于违法行为,违法必究。 三. 实验室资质认定(计量认证)的性质是什么? 实验室资质认定(计量认证)是指由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第三方产品合格认证机构或其他技术机构的检定、测试能力和可靠性的认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七章和《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管理办法》中的规定,为社会提供公证数据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或其他技术机构,必须经省级以上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其计量检定、测试能力和可靠性考核合格,取得计量认证合格证书。这里所称的“公证数据”,是指面向社会从事检测工作的技术机构为他人决定、仲裁、裁决所出具的可引起一定法律效果的数据,即除了具有真实性和科学性外,还具有合法性。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二、三十三、三十四、三十五、三十六条中进一步明确规定:计量认证是对检测机构的法制性强制考核,是政府权威部门对检测机构进行规定类型检测所给予的正式承认。由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中将这种考核称为“计量认证”,于是“计量认证”的名称沿用至今。 四. 实验室资质认定(计量认证)合格检测机构检测数据和结果用途是什么? 检测机构进行计量认证的目的就是为社会提供准确可靠的检测数据和检测结果,计量认证合格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数据和结果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政府机构要依据有关检测结果来制定和实施各种方针、政策; 2、科研部门利用检测数据来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 3、生产者利用检测数据来决定其正确的生产活动; 4、消费者利用检测结果来保护其自己的合法权益; 5、流通领域利用检测数据决定其是否进行购销活动。 五. 实验室资质认定(计量认证)与实验室认可有何区别? 实验室资质认定(计量认证)是法制计量管理的重要工作内容之一。对检测机构来说,就是检测机构进入检测服务市场的强制性核准制度,即:具备计量认证资质、取得计量认证法定地位的机构,才能为社会提供检测服务。 国家实验室认可是与国外实验室认可制度一致的,是自愿申请的能力认可活动。通过实验室国家认可的检测技术机构,证明其符合国际上通行的检测和/或校准实验室能力的能用要求。 六. 实验室资质认定(计量认证)使用何种评审准则? 2001年国家颁布了《计量认证/审查认可(验收)评审准则(试行)》,在同年12月1日起实施同时废止原评审准则JJG1021-90。目前计量认证所遵循的评价体系:《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同时补充了我国计量法制管理的规定内容。 七. 实验室资质认定(计量认证)如何分级?如何组织实施? 实验室资质认定(计量认证)分为两级实施。一个是国家级,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组织实施和发证书;另一个为省级,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组织实施和发证书,

CMA计量认证申请书填写

受理号: 受理日期:年月日 实验室资质认定 申请书 实验室名称(盖章):XXX实验室 主管部门名称(盖章):XXX局(委) 申请日期:X年X月X日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编制 填表须知 1.用墨笔填写或计算机打印,字迹要清楚。 2.填写页数不够时可用A4纸附页,但须连同正页编为第页,共页。 3.“主管部门”是指实验室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若无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此项不填)。 4.本《申请书》所选“□”内划“√” 5.本《申请书》须经实验室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名有效。 6.本《申请书》适用与首次、复查和扩项评审的申请。

1.实验室概况 1.1 实验室名称:XXX实验室 地址:广州市白云大道金钟路22881号3楼 邮编:510405传真:E-mail: 负责人:张三职务:所长电话:手机: 联络人:李四职务:检测部部长电话:手机: 1.2 所属法人单位名称(若实验室是法人单位的此项不填): 地址: 邮编:传真:E-mail 负责人:职务:电话: 1.3 主管部门名称(若无主管部门的此项不填): XXX局(委) 地址:广州市XX路XX号 邮编:510405传真:E-mail: 负责人:王五职务:局长电话:020— 1.4 实验室设施特点: 固定 临时□可移动□多场所□1.5 法人类别 1.5.1独立法人实验室 社团法人□事业法人□企业法人 其他□1.5.2实验室所属法人(非独立法人实验室填此项) 社团法人□事业法人□企业法人□其他□2.申请类型及证书状况 2.1计量认证 首次 扩项□复查□其他□ 2.2计量认证+授权 首次□扩项□复查□其他□ 2.3计量认证+验收 首次□扩项□复查□其他□

实验室资质认定基本步骤(精)

实验室资质认定准备 《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中的19个要素分为管理要求和技术要求两部分,管理要求有11个要素,技术要求有8个要素。实验室在决定申请资质认定后,应从现场评审时主要涉及的组织机构、仪器设备、检测工作、人员培训、实验室环境、管理体系建立和运行等几个方面做好迎审准备工作,具体分为以下两个部分: 第一部分:管理要求 、完善的组织机构 组织机构是是管理要求中最重要的一个要素,也是一个实验室存在的基础和法律证明,它包括实验室的法律地位和基本要求两方面的内容。 1、法律地位 申请计量认证的实验室应是一个明确的法律地位,并能承担法律责任的实体,具有独立法人或授权法人资格。从法律上讲,实验室有两种情况必须注意区分:一种是实验室本身就是一个独立的法人单位,具有明确的法律身份,能够独立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另外一种情况是实验室本身不是独立法人单位,而是母体组织的一部分,母体组织的法定代表人有正式的书面授权实验室进行与检测有关的活动。能满足以上两种情况中的一种,并能够提书面有效的法律证据则满足要求。 一般来说,法律地位证明文件主要包括:编办的成立批文、法人证书、法人授 文件等相关的文件或者证书。 2、完善准备工作领导和工作机构1)成立计量认证领导小组 为了保证计量认证工作的顺利实施,更好的调动和利用现有的资源和条件,对于申请资质认定的单位来说,一般都有必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机构和岗位设置及岗位职责划分、协调人财物等资源的利用等重大问题,掌握认证工作安排和进度,负责各相关部门之间的协调和衔接等。

2)成立计量认证工作小组 工作小组负责制定迎审计划,组织人员培训,编制和组织宣贯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组织检查软件、硬件的准备情况等。为了方便评审工作的开展,实验室应将涉及19个 要素的文件按照顺序分门别类存放,并做好相应的标示。 3、确定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 质量方针是实验室最高管理者正式发布的质量管理宗旨和质量方向,质量目标是质量方针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质量方针又是实验室各部门和各岗位必须遵守的尊则,因此,实验室必须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切合自身实际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 4、发布公正性和独立性声明 保证检测活动客观独立、公正公开、诚实信用,是对实验室的基本要求,实验室必须根据准则的要求,制定和发布相关公正性和独立性的声明,并严格按照声明规定的内容实施。 5、确定组织机构,分配管理责任实验室内部机构设置必须有利于检测工作的顺利开展,有利于实验室各环节与管理工作的衔接,有利于职能部门的作用得到充分的发挥。在分配管理职责的时候,应注意各项管理活动之间的接口和协调措施,防止出现职能空缺和职能重叠的现象。 以上5部分为完善实验室组织机构需要做的基本工作,只有完成了以上基本工作,才能保证实验室具有一个明确的法律地位,完善的组织机构,清晰的职能职责划分。也为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管理要求部分的编写提供了相应的依据,为实验室以后的运行和管理搭建了一个平台。 、确定申请项目和检测能力 申请项目和检测能力的多少决定实验室建设规模的大小和投入的多少,实验室应根据自身的需要、技术能力、人员等情况,拟定资质认定的申请项目,并填写好申请资质认定检测能力表。确定申请项目的原则一般为:

计量认证

精心整理 第十二章计量认证及法律法规 第一节试验室管理基本知识 一、质量管理相关术语 1.质量:一组固有特性满足要求的程度。“固有的”就是指存在于某事或某物中的,尤其是那种永久的特性。 2.合格(符合):满足要求。要求是指明示的、通常隐含的或必须履行的需求或期望。“通常隐含”要求可 3. 4. 行。 5. 6. 7. 8. 9. 的培训;c.重复性和可追溯性;d.提供客观证据;e.评价质量管理体系的持续适宜性和有效性。 10.记录:阐明所取得的结果或提供所完成活动的证据的文件。记录可用于实现和证明可追溯性,并提供验证、预防措施和纠正措施的证据。 11.预防措施:为消除潜在不合格或其他潜在不期望情况的原因所采取的措施。一个潜在不合格可以有若干个原因;采取预防措施是为了防止发生,而采取纠正措施是为了防止再发生。 12.纠正措施:为消除已发现的不合格或其他不期望情况的原因所采取的措施。一个不合格可以有若干个原因;纠正和纠正措施是有区别的。 13.纠正:为消除已发现的不合格所采取的措施。纠正可连同纠正措施一起实施。

二、实验室质量控制 质量控制是质量管理的一部分,致力于满足质量要求。 1.实验室质量控制方法 常用的质量控制方法有:1)定期使用有证标准物质进行内部质量控制;2)参加实验室间的比对或能力验证计划;3)利用相同或不同方法进行重复检测;4)对存留物品进行再检测;5)分析一个物品不同特性结果的相关性。 2.能力验证与实验室间比对的概念 1)能力验证活动:用于监控实验室能力的任何实验室间比对或测量审核,例如由国家或区域的认可机构、合作组织、政府、行业组织或提供正式能力验证计划的商业提供者运作的实验室间比对 2) 3) 4) 活动。 1. 2. 3. 4. 5. 1 测量标准或国际测量标准联系起来的特性。“量值溯源”是指自下而上通过不间断的校准而构成溯源体系;而“量值传递”,则是自上而下通过逐级检定而构成检定系统。 2.[计量器具的]检定:查明和确认计量器具是否符合法定要求的程序,它包括检查、加标记和(或)出具检定证书。 周期检定是按时间间隔和规定程序,对计量器具定期进行的一种后续检定。确定检定周期遵循以下原则:1)要确保在使用中的计量器具给出的量值准确可靠,即超出允差的风险应尽可能小;2)要做到经济合理,即尽量使风险和费用两者平衡达到最佳化。 应该指出规程中一般给的是常规条件下的最长周期。根据具体情况可以缩短或延长,但必须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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