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证书编号规则

毕业证书编号规则
毕业证书编号规则

毕业证书编号规则

毕(结)业证书编号即为注册号,使用阿拉伯数字,统一规范为17位。

(一)普通、成人高等教育毕(结)业证书注册号由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按以下顺序编排:

前5位为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的国标代码;

第6位为办学类型代码;

第7至10位为年份;

第11至12位为培养层次代码;

第13位至17位为学校对毕(结)业证书编排的序号。

(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及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毕业证书注册号,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按以下顺序编排:

第1位为办学类型代码;

第2位为培养层次代码;第3、4位为省(自治区、直辖市)国标代码;第5、6位为地(市)国标代码;第7、8位为县(区)国标代码;第9、10位为年度代码;

第11位为上、下半年考试考次代码;

第12至16位为准考证序号代码;

第17位为校验代码。

(三)办学类型代码:

普通高等教育1;成人高等教育5;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和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6。

(四)培养层次代码:

博士研究生01;硕士研究生02;第二学士学位04;本科05;专科(含高职)06。

2002年学历证书编号扩充至18位(但当年有部分高校仍使用17位);

2008新版学位证证书编号规则

新版学位证证书编号规则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2005年8月25日下发的《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调整学位证书编号方式的通知》精神,现学位证书编号方式调整如下(以湖北省为例): 一、普通博士、硕士、学士学位证书(以下简称三级学位证书)编号调整为16位数:前五位为学位授予单位代码;第六位为授予学位的级别,博士为2,硕士为3,学士为4;第七至第十位为授予学位的年份,如:2006年为2006;后六位为学位授予单位授予学位人员的顺序号码。 例1:1048632006000001 二、普通学士学位中的“双学位”和“第二学位”证书,分别在第十一位用一个汉语拼音字母“S”和“E”加以区别,其余与普通学士学位证书编号方式相同。总位数为16位。 例2:1048642006S00001 三、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所获学位证书,在起始位置加“C”,与普通学士学位证书加以区分,其后续编号为16位数。 例3:C1048642006000001。 自考生所获学位证书,第十一位用汉语拼音字母“Z”标明,其余与成人学士学位相同。总位数为17位。例4:C1048642006Z00001 四、专业学位证书编号位置印有汉语拼音缩写的“Z”字样,其后续编号改为16位数。除第十一位根据不同专业学位用一个汉语拼音字母加以区别外,其余与普通三级学位证书编号方式相同。具体字母为:法律硕士(F)、教育硕士(Y)、工程硕士(C)、建筑学硕士和学士(J)、农业推广硕士(A)、兽医博士和硕士(B)、临床医学博士和硕士(L)、口腔医学博士和硕士(D)、公共卫生硕士(G)、公共管理硕士(E)、工商管理硕士(S)、工商管理硕士EMBA(I)、会计硕士(K) 例5:Z1048632006F00001 五、攻读两课教师、中职教师、高校教师所获取的硕士学位证书的编号,在起始位置用“Q”与其他学位证书加以区别,后续编号方式与普通硕士学位证书编号相同。 例6:Q1048632006000001

毕业证书(大专以上)编码

2001年以后的毕业证书(大专以上)编码规则毕(结)业证书编号即为注册号,使用阿拉伯数字,统一规范为17位。 (一)普通、成人高等教育毕(结)业证书注册号由学校或其它教育机构按以下顺序编排:前5位为学校或其它教育机构的国标代码;第6位为办学类型代码;第7至10位为年份;第11至12位为培养层次代码;第13位至17位为学校对毕(结)业证书编排的序号。 (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及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毕业证书注册号,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按以下顺序编排:第1位为办学类型代码;第2位为培养层次代码;第3、4位为省(自治区、直辖市)国标代码;第5、6位为地(市)国标代码;第7、8位为县(区)国标代码;第9、10位为年度代码;第11位为上、下半年考试考次代码;第12至16位为准考证序号代码;第17位为校验代码。 (三)办学类型代码:普通高等教育1;成人高等教育5;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和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6。 (四)培养层次代码:博士研究生01;硕士研究生02;第二学士学位04;本科05;专科(含高职)06。 (五)毕业证编号是学校按照教育部制定的编码规则编制的,共有18位,排列有一定规律:前5位是学校的编号,第6位是教育类型,第7到第10位是毕业年份,第11、12 位是教育层次,最后6位是流水号。每年在学生毕业前2到3个月,学校会把毕业学生的名单送交相关部门,每个毕业生会得到毕业证书和相应的证书编号比如。。北京大学的学校编号是10001 (六)1998年的规定:学位证书的样式博士、硕士、学士三级学位证书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印制,由学位授予单位颁发,从1998年起使用新的学位证书。学位证书的格式如下:...... 3、学士学位证书:封面为墨绿色,上部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下部印有“学士学位证书”字样;内页按学位授予对象分为“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和“来华留学本科毕业生”三种,右侧金框内以淡黄色底纹衬托有关文字,右上角有粘贴学位获得者照片的方框。...... 为便于全国计算机联网检索查询和实现防伪检查,学位证书采取全国统一编号。证书编号为12位数,前五位为学位授予单位代码;第六位为授予单位的级别,如:博士为2,硕士为3,学士为4;第七、八位数为授予学位的年度,如1998年为98、2000年为00;后四位为各校按授予人员排序的顺序号码。二、最新的规定: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2005年8月25日下发的《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调整学位证书编号方式的通知》精神,现学位证书编号方式调整如下(以湖北省为例):一、普通博士、硕士、学士学位证书(以下简称三级学位证书)编号调整为16位数:前五位为学位授予单位代码;第六位为授予学位的级别,博士为2,硕士为3,学士为4;第七至第十位为授予学位的年份,如:2006年为2006;后六位为学位授予单位授予学位人员的顺序号码。 (七)例1:1048632006000001 二、普通学士学位中的“双学位”和“第二学位”证书,分别在第十一位用一个汉语拼音字母“S”和“E”加以区别,其余与普通学士学位证书编号方式相同。总位数为16位。 (八)例2:1048642006S00001 三、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所获学位证书,在起始位置加“C”,与普通学士学位证书加以区分,其后续编号为16位数。 (九)例3:C1048642006000001。自考生所获学位证书,第十一位用汉语拼音字母“Z”标明,其余与成人学士学位相同。总位数为17位。 (十)例4:C1048642006Z00001 四、专业学位证书编号位置印有汉语拼音缩写的“Z”字样,其后续编号改为16位数。除第十一位根据不同专业学位用一个汉语拼音字母加以区别外,其余与普通三级学位证书编号方式相同。具体字母为:法律硕士(F)、教育硕士(Y)、工程硕士(C)、建筑学硕士和学士(J)、农业推广硕士(A)、兽医博士和硕士(B)、临床医学博士和硕士(L)、口腔医学博士和硕士(D)、公共卫生硕士(G)、公共管理硕士(E)、

高校毕业证编号编制规则

毕业证编号编制规则 1998年前毕业证编号编制归学校统一编制,如是花样多多有7位、8位、9位都有。 1999年经教育部发文指导全国高校毕业证编号统一以99开头,尾数学校制定。 2000年,由上海办证教育部统一规定毕业证书(大专以上)编码规则:毕(结)业证书编号即为注册号,使用阿拉伯数字,统一规范为17位。 (一)普通、成人高等教育毕(结)业证书注册号由学校或其它教育机构按以下顺序编排:前5位为学校或其它教育机构的国标代码;第6位为办学 类型代码;第7至10位为年份;第11至12位为培养层次代码;第13 位至17位为学校对毕(结)业证书编排的序号。 (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及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毕业证书注册号,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按以下顺序编排:第1位 为办学类型代码;第2位为培养层次代码;第3、4位为省(自治区、直 辖市)国标代码;第5、6位为地(市)国标代码;第7、8位为县(区)国标代码;第9、10位为年度代码;第11位为上、下半年考试考次代码; 第12至16位为准考证序号代码;第17位为校验代码。 (三)办学类型代码:普通高等教育1;成人高等教育5;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和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6。 (四)培养层次代码:博士研究生01;硕士研究生02;第二学士学位04;本科05;专科(含高职)06。 2002年学历证书编号扩充至18位(但当年有部分高校仍使用17位) 毕业证编号是学校按照教育部制定的编码规则编制的,共有18位,排列有一定规律:前5位是学校的编号,第6位是教育类型,第7到第10位是毕业年份,第11、12位是教育层次,最后6位是流水号。每年在学生毕业前2到3个月,学校会把毕业学生的名单送交相关部门,每个毕业生会得到毕业证书和相应的证书编号。 1

高校毕业证编号编制规则

毕业证编号编制规则 毕业证编号是学校按照教育部制定的编码规则编制的,共有18位,排列有一定规律:前5位是学校的编号,第6位是教育类型,第7到第10位是毕业年份,第11、12位是教育层次,最后6位是流水号。 一、普通、成人高等教育毕(结)业证书注册号由学校或其它教育机构按以下顺序编排:前5位为学校或其它教育机构的国标代码;第6位为办学类型代码;第7至10位为年份;第11至12位为培养层次代码;第13位至17位为学校对毕(结)业证书编排的序号。 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及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毕业证书注册号,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按以下顺序编排:第1位为办学类型代码;第2位为培养层次代码;第3、4位为省(自治区、直辖市)国标代码;第5、6位为地(市)国标代码;第7、8位为县(区)国标代码;第9、10位为年度代码;第11位为上、下半年考试考次代码;第12至16位为准考证序号代码;第17位为校验代码。 三、办学类型代码:普通高等教育1;成人高等教育5;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和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6;留学生9。 四、培养层次代码:博士研究生01;硕士研究生02;第二学士学位04;本科05;专科(含高职)06。

毕业证书编号统一规范为18位阿拉伯数字。 1、编号的前五位为学校代码,也就是所毕业学校的代码。比如电子科技大学的学校代码为10614。 2、第六位为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为1、成人高等教育为5、自考为6、网络教育为7、留学生为9。 3、第七至十位为四位毕业年份;如2014为2014年毕业的; 4、第十一、二位为培养层次,博士研究生是01;硕士研究生是02、第二学士学位是04、本科是0 5、专科(含高职)是06; 5、第十三至十八位为流水号。 6、我校第十三至十八位编号顺序:学生类别-学院-专业-学号 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的编号,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按照以下规律编排:第一位为办学类型代码、第二位为培养层次代码、第三位与第四位为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国标代码、第五位与第六位为地(市)国标代码、第七位与第八位为县(区)国标代码、第九位与第十位为年度代码、第十一位为上、下半年考试考次代码、第十二位到十六位为准考证序号代码、第十七位为校验代码。

高校毕业证编号编制规则

毕业证编号 目录 编辑本段毕业证编号 从2001年起,我国开始对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实行电子注册制度。毕业证编号也叫电子注册号,一般来说,只要在网上能通过姓名、毕业证编号查到毕业证信息,就能证明存在其学历。不同的高校对于该毕业证书编号的称谓不同,有的叫做学校编号、学历证书编号、学历证编号、毕业证书号码、毕业证号码等等,只要是2001年以后毕业的,都可以在毕业证书上找到一个17位或者18位的数字,这个数字就是证书编号。 编辑本段毕业证查询 通过国家教育部的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查询,国家承认的各类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包括研究生、普通本专科、成人本专科、网络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以及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等。其中,研究生、普通本专科的学历证书已实现在线即时电子注册。本人进行实名注册后,登录学信档案,即可免费查询本人学历(范围为1991年以来的学历)。零散查询,通过学信网学历查询栏目查询学历(范围为2001年以来的学历,不含1991-2000年的学历)。单位会员查询,登录“学信就业”平台,进行“单位注册”,充值后即可查询学历(范围为1991年以来的学历,可多条查询)。 编辑本段编号规则 毕(结)业证书编号即为注册号,使用阿拉伯数字,统一规范为17位。 (一)普通、成人高等教育毕(结)业证书注册号由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按以下顺序编排:前5位为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的国标代码;第6位为办学类型代码;第7至10位为年份;第11至12位为培养层次代码;第13位至17位为学校对毕(结)业证书编排的序号。 (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及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毕业证书注册号,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按以下顺序编排: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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