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的概念与特征、本质试题

法的概念与特征、本质试题
法的概念与特征、本质试题

第二章法的概念

一、不定项选择题

1.我国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属于(A )。

A.广义的法律 B.狭义的法律

C.难以确定 D.狭义的法规

2.在我国,狭义的法律是指(C)。

A.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 B.地方人大制定的法规

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度的法律 D.省级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

3.在阶级对立社会中,法的本质属性首先是指(C )。

A.统治阶级赖以存在的物质基础 B.物质生活条件以外的其他因素C.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D.法的强制性

4.法的最终决定因素是( C )。

A.统治阶级的意志 B.阶级斗争状况

C.社会物质生活条件 D.历史传统

5.法的适用对象是一般的人而不是特定的人,它是反复适用的而不是仅适用一次的。这表明法具有( A )。

A.规范性的属性 B.连续性的属性

C.概括性的属性 D.效率性的属性

6.法的规范性是指(AB C)。

A.法对人们行为的指导作用

B.法向人们提供一个评价是非的标准

C.法为人们提供一个行为模式

D.法总结和概括统治阶级的胜利成果

7.法作为一种社会现象,与其他社会现象都有不同程度的联系,其中与( D)的联系是最根本的联系。

A.经济 B.政治 C.道德 D.国家

8.法的更为深层次的本质是( B)。

A.社会生产力水平 B.社会物质生活条件

C.全体社会的共同意志 D.执政党的意志

9.“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这句话的含义是指(C)。

A.法是统治者团体意志的体现

B.法是广大人民意志的体现

C.法首先和主要是执政阶级意志的体现

D.法是国家政权意志的体现

10.法调整的对象是( A)。

A.行为关系 B.思想社会关系

C.意志关系 D.各种社会资源

11.“无论是政治的立法或是市民的立法,都只是表明和记载经济关系的要求而已”,马克思这句话的含义是( AB )。

A.法是由经济基础决定的

B.法所体现的统治阶级意志的内容是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

C.法不反应统治阶级的意志,它反映经济关系的要求

D.法是由生产力水平决定的

12.法的形式特征包括( ABCD )。

A.法是调整行为关系的规范 B.法由国家制定或认可

C.法以权利义务的双向规定为调整机制 D.法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

13.法所体现的意志的内容是由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这意味着(ABCD )。

A.法具有客观性

B.立法应注意现实的经济条件

C.法应随经济条件的发展而发展

D.法不是以意志为基础的

14.国家通过制定、认可两种方式产生法,法在形式上表现为(AC )。

A.成文法 B.习惯

C.习惯法 D.判例法

15.下列诸项中正确的说法是( BD )。

A.只要有人类社会就必然存在法

B.只要有人类社会就必然存在社会规范

C.法是所有社会规范的综合

D.法只是社会规范中的一种

16.法的强制力具有的特点是(CD)。

A.直接性 B.或然性 C.间接性 D.潜在性

17.一般而言,法产生的主要方式包括( BD )。

A.生成 B.制定 C.默许 D.认可

18.下列诸项中属于法的非本质属性的是(ABD )。

A.国家强制性 B.规范性 C.阶级性 D.预测性

19.经济以外的因素对法也有重要影响,这些因素包括( ABCD )。

A.宗教 B.道德 C.历史传统 D.社会文化

20.法作为一个整体在本国主权范围内具有普遍的约束力,这是法的(D )。

A.统一性 B.强制性 C.规范性 D.普遍适用性

21.下列诸项中正确的说法是(ACD)。

A.宪法关于“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规定中的“法律”是广义上的法律

B.在我国,狭义的法律仅指全国人大所制定的法律

C.法的现象体现法的外部联系,依靠感官就能感觉出来

D.法是一定阶级的意志的表现,但法不是以意志为基础而是以社会为基础的

22.作为法的调整对象的行为,是指人的(A)。

A.外在行为 B.心理活动

C.交往活动 D.经济活动

23.法的统一性意味着(ABD)。

A.通常一个国家只有一个总的法律体系

B.各个法律之间的根本原则是一致的

C.社会生活的每个领域都由中央立法予以调整?

D.一国法律体系内部各个规范之间不能相互矛盾

?24.法以规定人们的权利和义务作为自己的主要内容,从这个意义上讲,法属于(B)范畴。

A.实然 B.应然 C.未然 D.或然

实然是指客观条件存在时,某种结果就会出现。

或然是有多种可能发生

应然是指

25.下列诸项中关于法具有国家强制力的错误说法有(ABC)。

A.法的每一个实施过程都要借助国家暴力

B.每一个规范的实施都要借助国家暴力

C.国家强制力是保证法的实施的惟一力量

D.国家强制力具有潜在性,不是必然显现的

二、名词解释

1.法是由国家制定、认可并依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以权利和义务为调整机制,以人的行为及行为关系为调整对象,反映由特定物质生活和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或人民)的意志,以确认、保护和发展统治阶级(或人民)所期望的社会关系、社会秩序和社会发展目标为目的的行为规范体系。

2.法的规范性是指法属于社会规范范畴,法律规定了一种行为标准、模式、方向,以便人们遵循。法的规范性体现在三个方面:第一,法对人们如何行为提出了明确的指示。第二,法的内容具有一般性和概括性。第三,法是反复适用的。

3.法的统一性是指各个法律之间在根本原则上的一致,其次是指除极特殊的情况外,一个国家只能有一个总的法律体系,且该法律体系内部各规范之间不能相互矛盾。

4.法的普遍适用性是指法作为一个整体在本国主权范围内具有普遍的约束力,所有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个人都必须遵守法。任何人的合法行为都无一例外地受到法律保护,任何人的违法行为也都无一例外地受到法律制裁。

5.法的国家强制性是指,从终极意义上讲法是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但是国家强制力并非保证法实施的惟一力量,法的每一个实施过程、每一个法律规范的实施并非都要借助国家的系统化的暴力。

三、简答题

1.⑴在古代文献中,“法”除了与“刑”通用外,也往往与“律”通用。在秦汉时期,“法”与“律”同义。清末以来,“法”与“法律”是并用的。在现代汉语中,法律有广、狭义两层含义:广义的“法律”是指包括宪法、行政法规在内的一切规范性法律文件;狭义的“法律”是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基本法律以及基本法律以外的法律。⑵在西方,广义的“法”和狭义的“法律”分别加以表达,“法”兼有“权利”、“公平”、“正义”的含义,指的是永恒的、普遍有效的正义原则和道德公理,而法律则指由国家机关制定和颁布的具体行为规则。

2.⑴从立法者的角度定义,认为法是某种意志或命令。⑵从司法者的角度定义,认为法是法官的判决。⑶从守法者的角度定义,认为法是约束行为的规范。⑷从法的作用的角度定义,着重说明法的工具性。

3.马克思主义法学把法定义为:法是由国家制定、认可并依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以权利和义务为调整机制,以人的行为及行为关系为调整对象,反映由特定物质生活和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或人民)的意志,以确认、保护和发展统治阶级(或人民)所期望的社会关系、社会秩序和社会发展目标为目的的行为规范体系。上述定义揭示了五个方面的内容:即法与统治阶级的内在联系;法与国家之间的必然联系;法与社会物质生活条件的因果联系;法的主要目的、作用和价值;法的主体内容和调整机制。

4.⑴法是“意志”的体现或反映。法是人们有意识活动的产物。⑵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反映。统治阶级就是掌握国家政权的阶级。⑶法是统治“阶级”的意志的反映。法所反映的是统治阶级的阶级意志,代表着整个统治阶级的整体利益。⑷法是“被奉为法律”的统治阶级的意志。统治阶级意志本身不是法,只有被“奉为法律”才是法。“奉为法律”意

即经过国家机关把统治阶级的意志上升为国家意志,并客观化为法律规定。

5.人的行为是法的调整对象,也可以说,法的调整对象是社会关系。这两种说法意思是一致的,因为社会关系不过是人与人之间的行为互动或交互行为。法调整人的行为,同时也调整了社会关系。

6.从终极意义上讲,法是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法的国家强制性既表现为国家对违法行为的否定和制裁,也表现为国家对合法行为的肯定和保护;既表现为国家机关依法行使权力,也表现为公民可以依法请求国家保护其合法权利。是否具有强制性,是衡量一项规则是否是法的决定性标准。但是国家强制力并非保证法实施的惟一力量,法的每一个实施过程、每一个法律规范的实施并非都要借助国家的系统化的暴力。

四、论述题

1.⑴法是调整人的行为的社会规范。第一,法对人们如何行为提出了明确的指示。第二,法的内容具有一般性和概括性。第三,法是反复适用的。法调整人的行为,同时也调整了社会关系。作为法的调整对象的行为是指人的外在行为。

⑵法是出自国家的社会规范。国家通过制定和认可两种方式创立法。制定即国家机关通过立法活动创制新的规范;认可即国家机关赋予某些既定的社会规范以法律效力,或者赋予先前的判决所确认的规范以法律效力。法具有国家意志的属性,因此具有高度统一性、普遍适用性。

⑶法是规定权利和义务的社会规范。法是通过规定人们的权利和义务,以权利和义务为机制,影响人们的行为动机,指引人们的行为,调整社会关系的。法以规定人们的权利和义务为主要内容,所以,法属于“应然”范畴,不属于“实然”范畴。

⑷法是由国家保证实施的社会规范。从终极意义上讲法是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但是国家强制力并非保证法实施的惟一力量,法的每一个实施过程、每一个法律规范的实施并非都要借助国家的系统化的暴力。

2.⑴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第一,法是“意志”的体现或反映。法是人们有意识活动的产物。第二,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反映。统治阶级就是掌握国家政权的阶级。第三,法是统治“阶级”的意志的反映。法所反映的是统治阶级的阶级意志,代表着整个统治阶级的整体利益。第四,法是“被奉为法律”的统治阶级的意志。统治阶级意志本身不是法,只有被“奉为法律”才是法。“奉为法律”意即经过国家机关把统治阶级的意志上升为国家意志,并客观化为法律规定。

⑵法的内容是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是指,与人类生存相关的地理环境、人口和物质资料的生产方式,其中物质生活资料的生产方式是决定性的内容。从最终决定意义上讲,统治阶级意志的内容由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除了物质生活条件外,政治、思想、道德、文化、历史传统、民族、科技等因素也对统治阶级的意志和法律制度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在法的阶级性和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制约性的关系上,应当强调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是法的更深层次的本质,统治阶级的意志是较浅层次的“初级本质”,不应把二者对立起来,更不能用社会物质条件的制约性去否定阶级性。

法的概念与特征、本质试题

第二章法的概念 一、不定项选择题 1.我国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属于(A )。 A.广义的法律 B.狭义的法律 C.难以确定 D.狭义的法规 2.在我国,狭义的法律是指(C)。 A.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 B.地方人大制定的法规 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度的法律 D.省级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 3.在阶级对立社会中,法的本质属性首先是指(C )。 A.统治阶级赖以存在的物质基础 B.物质生活条件以外的其他因素C.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D.法的强制性 4.法的最终决定因素是( C )。 A.统治阶级的意志 B.阶级斗争状况 C.社会物质生活条件 D.历史传统 5.法的适用对象是一般的人而不是特定的人,它是反复适用的而不是仅适用一次的。这表明法具有( A )。 A.规范性的属性 B.连续性的属性 C.概括性的属性 D.效率性的属性 6.法的规范性是指(AB C)。 A.法对人们行为的指导作用 B.法向人们提供一个评价是非的标准 C.法为人们提供一个行为模式 D.法总结和概括统治阶级的胜利成果 7.法作为一种社会现象,与其他社会现象都有不同程度的联系,其中与( D)的联系是最根本的联系。 A.经济 B.政治 C.道德 D.国家 8.法的更为深层次的本质是( B)。 A.社会生产力水平 B.社会物质生活条件 C.全体社会的共同意志 D.执政党的意志 9.“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这句话的含义是指(C)。 A.法是统治者团体意志的体现 B.法是广大人民意志的体现 C.法首先和主要是执政阶级意志的体现 D.法是国家政权意志的体现 10.法调整的对象是( A)。 A.行为关系 B.思想社会关系 C.意志关系 D.各种社会资源 11.“无论是政治的立法或是市民的立法,都只是表明和记载经济关系的要求而已”,马克思这句话的含义是( AB )。 A.法是由经济基础决定的 B.法所体现的统治阶级意志的内容是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 C.法不反应统治阶级的意志,它反映经济关系的要求 D.法是由生产力水平决定的 12.法的形式特征包括( ABCD )。

运算符重载基础概念练习题

运算符重载基础概念练习题 1、下列运算符中, ()运算符在C++中不能重载。 A = B () C :: D delete 2、下列运算符中, ()运算符在C++中不能重载。 A ?: B [] C new D && 3、下列关于C++运算符函数的返回类型的描述中,错误的是()。 A 可以是类类型 B 可以是int类型 C 可以是void类型 D 可以是float类型 4、下列运算符不能用友元函数重载的是()。 A + B = C * D << 5、在重载运算符函数时,下面()运算符必须重载为类成员函数形式。 A + B - C ++ D -> 6、下列关于运算符重载的描述中,正确的是()。 A 运算符重载可以改变运算符的操作数的个数 B 运算符重载可以改变优先级 C 运算符重载可以改变结合性 D 运算符重载不可以改变语法结构 7、友元运算符obj>obj2被C++编译器解释为()。 A operator>(obj1,obj2) B >(obj1,obj2) C obj2.operator>(obj1) D obj1.oprator>(obj2) 8、在表达式x+y*z中,+是作为成员函数重载的运算符,*是作为非成员函数重载的运算符。下列叙述中正确的是()。 A operator+有两个参数,operator*有两个参数 B operator+有两个参数,operator*有一个参数 C operator+有一个参数,operator*有两个参数 D operator+有一个参数,operator*有一个参数 9、重载赋值操作符时,应声明为()函数。 A 友元 B 虚 C 成员 D 多态 10、在一个类中可以对一个操作符进行()重载。 A 1种 B 2种以下 C 3种以下 D 多种 11、在重载一个运算符时,其参数表中没有任何参数,这表明该运算符是()。

法的基本特征

1.法的基本特征: 法是调节人们行为的一种社会规范;法由国家制定或认可;法规定人们的权利义务;法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 2.法的规范作用: 法的规范作用是指:法律基于其规范性特征在调整人们行为方面所具有的作用。 根据行为主体的不同,可分为指引、评价、教育、预测和强制五种作用。 指引:对本人行为的指引、确定的指引和有选择的指引。 评价:判断、衡量他人行为是否合法或者有效,以及行为人应否承担责任、承担多大责任。 教育:即规范,通过法的制定和实施对人的行为所发生的积极影响。 预测:依靠法律,人们可以预先估计他们相互间将如何行为。 强制:对违法者的制裁、惩罚。 3.西方国家两大法系是民法法系和普通法法系。 民法法系是以罗马法为基础而发展起来的法律的总称,又名罗马法系、大陆法系、罗马—德意志法系、法典法系等,这一法系的主要历史渊源是罗马法。 普通法法系是以英国普通法为基础发展起来的法律的总称,也可称为英美法系。 4.法治的局限性: (1)法的作用的局限性:法并不是调整社会关系的唯一手段、“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能以自行”、法律的抽象性稳定性与现实生活的矛盾、法律所要适用的事实无法确定。 (2)由于法不是调整社会关系的唯一手段,以及有些社会关系领域不适宜于法律的调整,所以法治不能实行于所有的社会关系领域,也不能取代或排斥其他社会规范和调整手段的作用。 (3)实行法治不能仅依靠确立依法治国的方略或提出这样的口号,更重要的是要营造相应的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条件。 (4)法律的抽象性与千差万别、纷繁复杂的现实生活之间的矛盾,实行法治可能就不利于实现个案中的正义。 (5)法律的稳定性与现实生活的变动性存在着矛盾,这就会使法律称为社会变革和发展的障碍,法治更适用于和平和稳定的时代。 5.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与中国社会主义法律文化存在区别: 积极因素:重视道德教化的作用。徒法不能以自行。重视调解在解决纠纷中的作用。执法、司法官员应具有公正廉明、刚正不阿的品质。制定法传统。 消极因素:以“三纲”为核心的封建主义教义,“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概括了中国历代封建社会的主要社会、政治制度,比如君主专制、等级特权、宗法制。轻视法律的作用。轻视诉讼和权利观念淡薄。法即是刑。轻视法学。 6.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 (1)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是治国的两大基本方略,应该始终把法制建设与道德建设紧密结合起来。 (2)法治属于政治建设,属于政治文明,德治属于思想建设,属于精神文明,二者范畴不同,缺一不可。 (3)立法上法律的很多原则和内容,直接体现了不同层次的道德要求。法律也将促进社会成员道德水平的提高。 (4)社会主义法治的实现必然提高公民和国家工作人员的道德水平,社会道德水平的提高又必然会促进法治的实现。 7.中国古代、当代的德治与法治的区别: 古代儒家两派的德治与法治都是中国传统文化的宝贵遗产,有积极和消极的因素,我们应该批判继承。 (1)当代是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服务的,古代都服务于古代专制君主的统治。 (2)当代主张法治与德治的相辅相成、紧密结合,古代儒法两派主张的各有偏颇,两者是对立的。 (3)当代的法治是建立在社会主义民主基础上的,德治是社会主义道德,古代的德是指封建制道德,法是指刑,甚至严刑峻法。 (4)当代的法治是与人治对立的,古代儒家的德治与人治是同义的。 8.法的制定(我国社会主义立法)的基本原则: (1)事实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的原则~是维护和保障立法科学性的重要原则。 (2)群众路线和专门机关工作相结合,民主与集中相结合的原则~是使立法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和保证立法质量,保证立法民主化的一项重要原则。 (3)合宪性和法制统一原则。立法活动要遵守宪法,要维护法制统一~这是维护和保障立法合法性的中央原则。 (4)总结自己的立法实践经验,结合实际积极吸取、借鉴外国经验相结合的原则~是借鉴人类政治文明的有益成果,立法活动少走弯路,沿着正确轨道前进的重要原则。 (5)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的原则~是保证立法正确、有效和切实可行的重要原则。 (6)立足全局、统筹兼顾、适当安排的系统科学原则~是保证立法社会主义方向和性质原则。 (7)维护法的稳定性、连续性与及时创、改、废相结合的原则~是维护社会主义立法权威性原则。 9.我国现行立法体制:“一元、两级、多层次” “一元”指在以宪法为基础的统一基础上。 “两级”指中央和地方两级立法。 “多层次”指中央级立法和地方级立法之间,每一级的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内部还有不同层次机关制定的不同效力的法律法规规章。 (1)中央一级: A.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及其常设机关:全国人大修改宪法、制定法律。全国人大常委会解释宪法、制定和修改全国人大以外的法律、全国人大闭会期间对其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 B.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及其所属机关: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发布决定和命令,向全国人大或人大常委会提出法律案。国务院各部门和各个行政直属机构在本部门权限范围内发布命令、指示、制定规章。 (2)地方一级 A.地方各级权力机关及其常设机关:地方各级人大在本行政区域内制定地方性法规,发布决议。 B.地方各级行政机关: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本行政区内发布决定和命令、制定政府规章。下属部门发布命令和指示,规范性文件。 10.法的执行的含义: 法的执行,简称执法,是指掌管法律,手持法律做事,实施法律。广义的执法是指所有国家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和经授权、委托的组织一招法定职权和程序实施法律的活动。侠义的执法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和经授权、委托的组织依法行使管理职权、履行职责、实施法律的活动。 11.法的执行的特点: 法的执行是以国家的名义对社会进行全面管理,具有国家权威性。法的执行主体是国家行政机关和经授权、委托的组织。法的执行具有国家强制性。法的执行具有主动性和单方性。 12.法律对人的效力:指法律对谁有效力,适用于哪些人,在世界各国的法律实践中先后采用过四种对人的效力的原则。 (1)属人主义,即只适用于本国公民,且不受其所在地域影响。 (2)属地主义,即管辖区内所有人,且不受其国籍影响。 (3)保护主义,即维护本国利益,且不受国籍和所在地域影响。 (4)属地主义为主,与属人主义、保护主义相结合(我国),既要维护本国利益,坚持本国主权,也要尊重他国主权。 13.我国法律对人的效力包括: (1)对中国公民的效力,即境内外适用中国法律,并受中国法律的保护。 (2)对外国人和无国籍人的效力,即在国内适用中国法律,国外对中国公民犯罪的,适用中国法的同时,也要结合犯罪地法。 14.法律的时间效力,指法律何时生效、何时终止效力以及法律对其生效以前的事件和行为有无溯及力。 15.当代中国法律适用的原则: (1)司法公正原则,是指司法活动的过程与结果,必须体现公平、平等与正义的精神。 意义:是法的精神的内在要求。它是由司法活动的性质决定的。是司法机关存在的合法性基础。 如何贯彻:改进完善司法制度。提高司法人员素质。努力改善司法环境。 (2)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原则,即是我国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也是我国法的适用的一条基本原则。 含义:是指在我国,法律对于全体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社会出身、宗教信仰、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统一适用,所有公民依法享有同等的

法律的本质和特征

法律的本质和特征 一、法律的本质 法律是奠基于一定社会的上层建筑,有什么样性质的社会,就有什么样性质的法律。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法律的性质、特点和发展规律,归根结底都是由我国的社会性质及其发展程度所决定的。 现阶段我国法律的性质所以是社会主义的,并同资本主义法律在性质上根本不同,首先在于初级阶段的法律是建立在以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基础之上,它的内容和发展方向主要是由社会主义公有制所决定的。 (一)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这是马克思关于法律本质的基本观点,是纵观人类社会历史和运用唯物史观进行阶级分析所得出的正确结论。 (二)法律是一定经济基础上的上层建筑。法律所表现出来的统治阶级意志的内容是有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 (三)法律是实现阶级统治的工具。在阶级对立的社会中既然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那么统治阶级制订法律的根本目的就是建立、维护和发展有利于自己的社会 关系和社会秩序,从而顺利的实现统治,巩固统治。 "阶级性"是法律的本质属性,法学带有阶级性,法学政治化,给中国法学带来了深刻的影响,这种影响从积极方面看: 第一、有利于提高人民群众的觉悟,认清剥削阶级法的本质,推动人们反抗旧的制度,摧毁旧的法学体系,建立全新的法学体系。 第二、法学具有阶级性,在一定时期内,有利于镇压反革命,巩固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权益,在一定程度上调动了广大人民的积极性,增强了人民的法制意识、法律意识。 因而,阶级性在一定时期内对我国法学发展有着巨大的促进作用,它曾使中国法学在1949年-1957年间出现了短暂的繁荣,为中国能成功消灭剥削制度提供了法律保障,同时也为社会主义法制的健全奠定了基础。然而,过分的强调阶级性,也对我国法学发展造成了极其不利的影响,它严重阻碍了中国法学的发展。 二、法律的特征: 我们把法律的一般特征归纳为四个基本方面,即:调整行为关系的规范,由国家专门机关制定、认可和解释,以权利义务双向规定为调整机制,依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 (一)、凋整行为关系的规范 (1)行为关系是法律的调控对象 法律不是通过对人们思想的调整来调整社会关系的。在法律上,行为是极为重要的。马克思说过:"对于法律来说,除了我的行为以外,找是根本不存在的,我根本不是法律的对象Ⅲ这就是说法律一般不以主体作为区分标准,而是以行为作为区分标准。法律是针对行为而设立的,因而它首先对行为起作用,首先调整人的行为。对于法律来说,不通过行为控制就无法调整和控制社会关系。这是法律区别于其它社会规范的重要特征之一。比如道德规范是通过思想控制来调整和控制社会关系的,政治规范是通过组织控制或舆论控制来完成社会调整的。概而言之,法律是以行为关系为调整对象的规范。

哲学基本概念试题

辩证唯物主义认为,实践是() A.改造自然界的一切活动 B.改造社会的一切活动 C.人类能动地改造和探索自然、社会的一切现实物质活动 D.主观见之于客观的活动 真理的客观性是指() A.真理是有用的 B.真理是为无产阶级和广大人民服务的 C.真理反映的内容是客观的,检验真理的标准是客观的 D.真理是永恒的绝对真理 “观念的东西不外是移入人脑并在人的头脑中改造过的物质的东西而已”,这是()A.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 B.形而上学唯物主义的观点 C.主观唯心主义的观点 D.客观唯心主义的观点 从“物到感觉和思想”与“从思想和感觉到物”的对立属于() A.能动的革命的反映论与直观的消极的反映论的对立 B.唯物主义反映论与唯心主义先验论的对立 C.辩证法与形而上学的对立 D.经验论与唯理论的对立 我们想问题、办事情的基本出发点是:() A.一切从实际出发 B.联系和发展的观点 C.一切从群众的意识 D.一切从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出发 一个完整的认识过程是() A.感性认识—理性认识—感性认识 B.理论—实践—理论 C.概念—判断—推理 D.实践—认识—实践 检验真理的标准只能是() A.科学的理论 B.对人们是否有用 C.社会实践 D.多数人的拥护 发挥意识能动作用的根本途径是() A.实践 B.认识 C.劳动 D.实验 唯物主义认识路线主张() A.从物到感觉和思想的路线 B.从思想和感觉到物的认识路线 C.从物和感觉到思想的认识路线

D.从思想到物和感觉的认识路线 唯心主义的认识路线主张() A.从物到感觉和思想的路线 B.从思想和感觉到物的认识路线 C.从物和感觉到思想的认识路线 D.从思想到物和感觉的认识路线 认识发生的现实基础是() A.实践 B.理论 C.生产 D.人脑 认识主体最本质的属性是() A.历史性 B.具体性 C.社会性 D.自然性 认识发展的规律是() A.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 B.感性认识——理性认识——感性认识——理性认识…… C.认识——实践——再认识——再实践…… D.抽象——具体——再抽象——再具体…… 实践标准的确定性是指() A.只有实践才能充当检验真理的标准 B.实践和正确理论都可以充分检验真理的标准 C.逻辑推理对检验真理毫无作用 D.一次实践就能检验一个认识是不是真理 实践标准的不确定性是指:() A.实践对真理的检验往往不是一次完成的,总要经过多次反复 B.实践不能确定一个认识是不是真理 C.实践不是真理的唯一标准 D.实践不是真理的标准 对事物从客体的或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而不是把它当作人的感性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这是() A.主观唯心主义观点 B.客观唯心主义观点 C.形而上学唯物主义观点 D.辩证唯物主义观点 唯心主义认识论的两种表现形式是() A.经验论 B.先验论 C.唯名论 D.唯实论 30.认识的本质在于() A.认识是以实践为基础的主体对客体的能动反映

社工法学基础答案(ctrl+F)

社工法学基础答案(ctrl+F)

《法学基础知识》网上形考作业指导 单选 1.我国担保法规定的担保物权包括:() A.典权和抵押权 B.留置权、抵押权和质权 C.地上权和地役权 D.地役权、典权和质权 2.法律规定了人们在一定情况下可以做什么、应当做什么、不能做什么,从而为人们确立了明确的行为模式和标准。这体现了法律规范的()A.规范性 B.概括性 C.可预测性 D.明确性 3.现行宪法经过了几次修改?() A.一B.二 C.三 D.四 4.下列哪项不属于宪法规定的公民的社会经济权利?() A.自由权 B.财产权 C.受教育权 D.休息权 5.《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自()起施行。 A.2007年10月1日 B.2008年10月1日 C.2007年12月1日 D.2008年12月1日 6.民法的平等原则是指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 )平等。 A.权利 B.义务 C.法律地位

D.民事行为能力 7.行政立法行为属于()A.抽象行政行为 B.具体行政行为 C.内部行政行为 D.依申请的行为 8.刑罚的特殊预防目的是预防() A.社会上的危险分子犯罪 B.犯罪分子重新犯罪 C.违法分子犯罪 D.社会上一般人犯罪 9.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消费者是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A.社会组织B.社会团体C.国家机关D.居民个人 10.吴某家多次被盗,一天吴回家正遇程某在房内行窃。 吴某上前抓住程某,程用拳猛击吴胸部。吴某拿起木棒打程某头部一下致其倒在地上,程正要起身,吴紧接着又猛打程腰部一下,致程三根肋骨骨折而残废。 吴的行为应属于()A.正当防卫B.事后防卫C.报复侵害 D.防卫过当 1.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 A.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B.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C.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D.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会计的基本概念试题

会计的基本概念试题 2.14会计的基本概念来源: 一、单项选择题 1.会计的基本职能是( )。 A.核算B.监督 C.核算和监督D.控制 2.我国会计年度的起止日期是( )。来源: A.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B.每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 C.每年5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D.每年2月1日至次年1月31日 3.会计主要利用的计量单位是( )。 A.实物计量单位B.货币计量单位 C.劳动计量单位D.工时计量单位 4.有关会计监督,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会计监督是一种经常性的监督 B.会计监督主要利用各种价值指标 C.会计监督是以法律、法规和制度为依据的监督 D.上述说法都对 5.会计核算的内容不包括( )。 A.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B.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 C.工程合同的签发D.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

6.下列关于会计监督内容表述中,错误的是( )。 A.会计人员要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 B.原始凭证记载的各项内容均不得随意涂改 C.会计账簿记录的各项财产物资应与实物及款项的实有数额相符,保证账实相符 D.会计账簿记录不一定与会计凭证的有关内容相符 7.会计假设中,规定了会计核算内容空间范围的是( )。 A.会计主体B.持续经营 C.会计分期D.货币计量 8.会计核算的基本前提中,明确了会计工作时间长度的是( )。来源: A.会计主体B.持续经营 C.会计分期D.货币计量 9.在持续经营的前提下,企业的资产价值才能运用( )计价。 A.现行市价B.历史成本 C.清算价格D.重估价格 10.关于会计假设下列提法错误的是( )。 A.会计主体不一定是法人主体B.我国采用公历年度作为会计年度 C.会计主体就是法人主体D.编制的会计报表必须以人民币反映 11.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为依据进行会计核算,是( )的要求。

法的基本特征

法的基本特征 (1)国家创制性(就法的形成方式而言);——制定、认可是国家创制法的两种基本方式。(程序性) (2)特殊规范性(就法的逻辑结构而言)(有权限划分);——法的构成要素:法律规范、法律概念、法律原则;——法律规范的构成要素:行为模式、法律后果。 (3)普遍适用性(就法的适用范围而言);——在本国主权范围内或法所规定的范围内普遍适用。 (4)国家强制性(就法的实施方式而言);——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国家强制力,即由军队、警察、法庭、监狱等有组织的国家暴力。 法的规范作用 (1)指引作用 法具有规范性的特点,它明确规定人们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做什么,应当做什么或不应当做什么。它为一般人的行为提供一个模式、标准或方向。 (2)评价作用 法对人们行为的评价作用是指法作为人们的行为规则,具有判断、衡量人们行为合法或违法作用。 (3)预测作用 由于法律规范的存在,人们就有可能预见到国家对自己和他人的行为会抱什么态度,也就是说人们事前可以预计到自己或他人的行为是合法的还是非法的,在法律上是有效的,还是无效的,会有什么样的法律后果等。 (4)强制作用 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具有国家强制性。这是法律规范专有的属性。正是由于法具有强制性的特点,才表现出强制作用。 (5)教育作用 法的教育作用,是指法作为特殊的行为规范,在国家强制力的保证下,对人们今后的行为发生直接或间接的影响作用。这种教育作用主要是通过法制宣传、制裁违法。惩罚犯罪等环节进行的。 法律规则的种类 (1)按照规则的内容不同,法律规则可以分为授权性规则和义务规则。 所谓授权性规则,是指规定人们有权做一定行为或不做一定行为的规则,即规定人们的“可为模式”的规则。 所谓义务性规则,是指再内容上规定人们的法律义务,即有关人们应当做出或不做出某种行为的规则。 (2)按照规则内容的确定性程度不同,可以把法律规则分为确定性规则、委任性规则和准用性规则。

法的概念、本质和基本特征

第六部分法律——第二十六章法的一般原理 第六部分法律 第二十六章法的一般原理 本章知识点 【知识点一】法的概念、本质和基本特征 【知识点二】法律规则的逻辑构成和分类 【知识点三】法的制定和法律解释 【知识点四】法的功能和效力 【知识点一】法的概念、本质和基本特征 建议关注法的类型、本质、基本特征。 (一)法的概念 1.法是由一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体现统治阶级意志,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以维护、巩固和发展一定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为目的的具有普遍效力的行为规范体系。 2.法的类型 (二)法的本质 1.法的阶级性:法反映的是整个统治阶级的整体利益和共同意志。 2.法的国家意志性:只有通过合法的程序,上升为国家意志的那部分统治阶级意志才能成为法。 3.法的物质制约性:法最终决定于构成物质关系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 (三)法的基本特征 1.法是一种特殊的社会规范:特殊强制性。 2.法由国家制定或认可。 3.法以权利和义务为内容。 4.法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是法区别于其他社会规范的重要标志。 5.法在国家权利管辖范围内普遍有效,具有普遍性。 6.法是具有严格程序规定的规范。 【经典例题】 【例题·单选题】(2016年)根据马克思主义的观点,法的本质可以概括为阶级性、国家意志性和物质制约性等多个方面,但作为一种上层建筑,法最终决定于()。 A.社会物质生活条件

B.统治阶层的意志 C.国家的意志 D.多数公民的意志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法的本质。法最终决定于构成物质关系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 【知识点二】法律规则的逻辑构成和分类 建议关注法律规则和法律条文的区别、法律规则的分类。 (一)法律规则的逻辑构成 【例如】酒类经营者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商品,并应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予以明示,违反规定的,给予警告,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两千元以下罚款。 2.法律规则与法律条文的区别 (1)法律规则是法律条文的内容,法律条文是法律规则的表现形式。 (2)并不是所有的法律条文都直接规定法律规则。 (3)不是每一个法律条文都完整地表述一个规则或只表述一个法律规则。 【例如】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二)法律规则的分类

第二章 法的概念

一、单项选择题 1.以下有关法的表述中,哪项是法的本质的最终体现?(B ) A.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正式行为规范 B.法的内容受一定社会因素制约,由一定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 C.法体现的国家意志是统治阶级的意志 D.法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 2.下列有关法的特征的表述,哪项是错误的(B )? A.法是由公共权力机构制定或认可的具有特定形式的社会规范 B.就性质而言,法律和道德等其他社会规范的性质是完全相同的。 C.法是以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规范 D.法律是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通过法律程序保证实现的社会规范。 3.根据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基本观点,下列表述哪一项是正确的?(B ) A.法在本质上是社会成员公共意志的体现 B.法既执行政治职能,也执行社会公共职能 C.法最终决定于历史传统、风俗习惯、国家结构、国际环境等条件 D.法不受客观规律的影响 4.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下列哪个表述是正确的?(A) A.法律需要国家 B.国家也需要法律 C.政党需要法律 D.社会需要法律 5.我国古代法学家商鞅提出法有“定分止争”的作用,如何理解商鞅所说的“定分”?(D ) A.法是一种行为规范 B.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 C.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 D.法确定社会关系参加者的权利义务关系 6.下列有关法的特征的表述,哪项为正确的组合(D )? (1)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经理均有约束力,为人们提供了行为的标准,因而具有法的特征和效力。

(2)一位党的干部因受贿被判处刑罚,同时被开除党籍,这些都是法的实施方式的体现。 (3)法是司法机关的办案依据,因此,可作办案依据的典型判例。行政规章、国家政策等都可列入法的范畴。 (4)法的适用范围具有普遍性,由于北京市的地方性法规只能在北京市有效,因而不是严格意义上的法 A.1、4 B.2、3、4 C.都不正确 D.4 二、多项选择题 1.下列有关法的特征的表述哪些是正确的?(BC ) A.历史上的一切法的规定都是明确的、肯定的。 B.法是司法机关办案的主要依据 C.法律以外的其他社会规范也可作为司法机关裁判案件的依据 D.法是以国家政权意志的形式出现的 2.下列有关法的阶级本质的表述中,哪些体现了马克思主义法学关于法的本质的学说?(AC ) A.一国的法在整体上是取得胜利并掌握国家政权的阶级意志的体现 B.历史上所有的法律仅仅是统治阶级的意志的反映 C.法的本质根源于物质的生活关系 D.法所体现的统治阶级的意志是统治阶级内部各党派、集团及每个成员意志的相加 3.以下关于法律体现的意志的说法错误的是(ABD )? A.法所体现的意志为社会各阶级的总体意志 B.法所体现的意志为统治阶级中各集团意志的总和 C.法所体现的意志为统治阶级的共同意志、整体意志或根本意志 D.法所体现的意志为统治阶级中实力上占优势阶层的意志 4.有关法的强制性的论述,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哪些?(BCD ) A.法具有强制性,使其与道德规范等其他社会规范相区别 B.法的强制性是一种特殊的强制性,即国家强制性 C.国家强制性保证法的实施也必须依法进行,受法律规范的约束 D.国家强制力不是保证法的实施的惟一力量

海洋经济的基本概念与相关理论试卷90分答案

1、在广义的海洋资源概念中才包括海水中所蕴藏的能量资源。 正确 错误 2、海洋资源可持续利用的公平性特征主要是指当代人之间与世代人之间对海洋环境资源选择机会的公平性。 正确 错误 3、进行海洋区域划分要明确两个主要任务,一是划定分区界线,二是回答分区理由。 正确 错误 4、海洋科技权益不是国家海洋权益在利益层上的体现。 正确 错误 5、《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沿海国有建立24海里领海和12海里毗连区的权利。 正确 错误 6、内海是指领海基线向内一侧的全部海域。 正确 错误 7、广义上的海洋管理是指海洋综合管理。 正确 错误 8、海洋资源可持续利用的特征:公平性,也就是国与国之间对海洋环境资源选择机会的公平性。 正确 错误 9、国家海洋权益,是指国家在其管辖海域内所享有的领土主权。 正确

错误 10、海洋产业结构是指各海洋产业部门之间的比例构成以及它们之间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的关系。 正确 错误 11、“完善海洋综合管理体系”不是海洋资源可持续利用的目标之一。 正确 错误 12、《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沿海国有建立12海里领海和42海里毗连区的权利。 正确 错误 13、国家管辖海域之外的海洋利益的维护和取得,不是海洋综合管理的基本内容。 正确 错误 14、“持续性”是海洋资源可持续利用的特征之一。 正确 错误 15、海洋经济和陆域经济之间既有共同性,又有特殊性。 正确 错误 16、海洋第一产业,即海洋农业。 正确 错误 17、海洋第三产业,即海洋服务业。 正确 错误 18、海洋产业按产业发展历史分类有传统产业和新兴产业两类。

正确 错误 19、进行区域划分,只需划定分区界线,无须回答分区理由。 正确 错误 20、通过实施区划达到保护海洋环境、保持海洋生态平衡的目的。 正确 错误 21、本课程指出,在海洋产业中,海洋产业的高级阶段,一、二、三次产业比重排序特征为()。 三、二、一 三、一、二 一、二、三 二、三、一 22、根据本讲,海洋资源可持续利用的特征不包括()。 持续性 公平性 协调性 集约性 23、2002年9月国家海洋局发布的《全国海洋功能区划》,采用了()指标体系。 五类三级 十类二级 五类四级 十类三级 24、《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于()正式生效,它的诞生,标志着新的国际海洋法律制度的确立和人类和平利用海洋、全面管理海洋新时代的到来。

最新-中考化学复习专题一 基本概念模拟试题 精品

初三化学《专题一基本概念》模拟试题 相对原子质量:K-39 I-127 0-16 C-12 H-1 Fe-56 S-32 Al-27 一、选择题(每一小题只有一个选项符合题意,计40分) 1.下列变化属于化学变化的是( ) A.汽油挥发 B.木炭燃烧 C.冰融化成水 D.矿石粉碎 2.下列物质属于混合物的是( ) A.干净无污染的空气 B.干冰 C.冰和水的混合物 D.液态氢 3.决定元素种类的是( ) A.核外电子数 B.中子数 C.质子数 D.最外层电子数 4.下列物质属于氧化物的是() A.干冰 B.熟石灰 C.空气 D.醋酸 5.下列物质中,具有还原性的气态化合物是() A. CO2 B. C C. H2 D.CO 6.我们都有这样的经历,有些水果和花的香虽有一定距离,仍能闻到,这一现象说明( ) A.分子很大 B.分子分裂成更小的原子 C.分子间有间隔 D.分子是在不断运动的 7.化学反应前后肯定不变的是( ) A.物质的种类 B.分子的种类 C.原子的种类 D.分子的数目 8.下列各组物质或其主要成分的名称(或俗称)与化学式一致的是( ) A.大理石、CaCO3 B.纯碱、NaOH C.熟石灰、CaO D.烧碱、NaCl 9.根据常见元素的化合价,下列物质的化学式(括号内)书写不正确的是() A.氯化铝(AlCl3) B.氧化镁(MgO) C.硫酸铁(FeSO4) D.氧化钠(Na2O) 10.某物质在空气中完全燃烧后,生成的气体能使澄清石灰水变浑浊,该物质一定是() A.碳单质 B.含碳元素的化合物 C.含碳、氧元素的化合物 D.含碳的物质 11.在空气的成分中,约占空气体积1/5的气体是( ) A.氮气 B.稀有气体 C.氧气 D.二氧化碳 12.在 M + 2O2 == 2CO2 + 2H2O 中,依质量守恒定律可以判断M为( ) A.CH3OH B.C2H5OH C.CH3COOH D. CH4 13.饱和食盐水在室温下露置在空气中一段时间后,有少量的氯化钠固体析出,这是因为() A.氯化钠的溶解度变小 B. 溶液变成了不饱和溶液 C.溶剂质量变小 D. 溶液中溶质的质量分数变小 14.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离子是带电的原子或原子团 B.水分子是由两个氢元素和一个氧元素构成的 C.分子、原子和离子都是构成物质的微粒 D.氧气是由氧元素组成的 15.在一定温度下,某物质的饱和溶液一定是( ) A.稀溶液 B.浓溶液 C.不能继续溶解该物质的溶液 D.含有100g水的溶液 16.对于SO2和SO3这两种物质,相同的是( ) A.组成物质的元素种类 B.硫元素的质量分数 C.相对分子质量 D.分子中氧原子的个数 17.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分子是化学变化的最小微粒 B.由同种元素可以组成不同种的单质 C.一种元素只能表现出一种化合价 D.含有氧元素的化合物就是氧化物 18.环境科学家的最新观点是“室内污染不比户外污染轻”。室内装潢所用油漆、胶合板等材料会释放出有害气体,其主要成分是甲醛(CH2O)。下列关于甲醛的说法正确的是 A. 甲醛的相对分子质量为(12+1+16)

论法的基本特征

论法的基本特征 一、法的基本特征的界定 法的特征是法的本质的外化,是法区别与其他事物和现象的主要标志之所在。从哲学上讲,一个事物的特征是指该事物区别于其他近似事物的征象。由于法是作为一种社会规范而存在的。因此,所谓法的特征就是法区别于其他社会规范——主要包括道德规范、宗教规范、习惯规范等的显着特点。法律的特征是法的本质的外化,是法的本质属性在现象上的体现。1法的特征是本身固有的、确定的东西,人们无法任意加以编造或抹煞,也无法主观性的予以增加或减少,我们只能科学的加以认识和分析。法的特征有基本特征和派生特征的区分。法的基本特征是指法的带有根本性的、原初的特征;法的派生特征是指从的基本特征中派生的又是常见的特征。2由于看问题的角度和方法的不同,不同的学者对法的特征的属性的区分也不一样,在法的特征中,对于哪些是法的基本特征、哪些是法的派生特征的问题,也没有一个固定统一的答案。很有可能在一些学者看来是基本特征的东西,在另一些学者看来就是派生特征。因此,我们在谈论法的基本特征的时候,必须清楚这里对法的基本特征的描述基本上是一种有选择的描述,并不是对所有法的基本特征的一个概括。 二、传统法理学对法的基本特征问题的界定 在传统法理学的研究内容上,法的基本特征问题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几乎每一个研究法理学的人或多或少都要涉及到这个问题,在当前比较权威的基本法理学教科书中,对于法的基本特征问题也都有非常详细的论述。在张文显主编的《法理学》中,把法的一般特征归纳为是个基本方面: 1、调整行为关系的规范。法律通过对行为的作用来调整社会关系。法律的调整对象是社会关系,即调整社会利益资源在各社会主体间的分配。也就是说,法律是以行为关系为调整对象的规范。之所以说法律具有规范性是因为法律具有概括性,它是一般的概括的规范,不针对具体的人和事,可以被反复适用。另外,法律的构成要素中以法律规则为主,这不仅表现在法律归责在量方面占主导地位,而且法律的其他要素也主要是为法律规则服务的,或者需要转化为归责才能发挥效力。 2、由国家专门机关制定、认可和解释。法律出自国家,具有国家性。法律需要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必须以国家名义来制定和颁布,而且法的实施是以国家强制力为保证的国家创制法律主要有三种主要方式:制定、认可和解释。制定是指通过国家立法活动产生新规范,认可是国家对现有的行为规范予以承认,赋予法律效力。解释是特定国家机关对某种法律原则和规则的确认。由于法律是角制定或认可的,所以它还具有普遍性的特点。一般说来,在一个国家内,法律应该发挥着统一的效力。 3、以权利义务双向规定为调整机制。权利、义务是法的最基本的两个概念,法律也以权利和义务为主要内容。这是因为法律对人们行为的调整主要是通过权利义务的设定和运行来实现的。权利义务是人们法律地位的体现。不管一个社会的法律规定是怎么样的,权利义务总是法律条文的最基本的内容。不管是禁止性的法律条文,还是授权性的法律条文,其内容都是权利义务关系的调整和再分配。法律通过规定人们的权利和义务来分配利益,影响人们的动机和行为,进而影响社会关系。 4、依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法律的实施由国家强制力来保证,如果没有国家强制力做后盾,那么法律在许多方面就会变得毫无意义。法律之所以对人们具有很强的威慑力,主要是人们意识到违反了法律一定会收到法律的制裁,而且这种制裁是最严厉的制裁,轻则遭受财物上的损失,重则被剥削自由,在极端的情况下,法律甚至还会剥夺人的生命。因此,法律的强制性是显而易见的。如果违反法律的行为得不到任何制裁,法律的保障社会安定的目的也就无法实现了。因此,法律的强制性是法律区别于其他社会规范的一个根本特征。3 1葛洪义主编:《法理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67页 2参见徐显明主编:《法理学教程》,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第16页 3参见张文显:《法理学》,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年版,第46页以下

法律 -法律的基本概念

第一节法律的基本概念 一、法律的基本概念 (一)法或法律的定义: 法的定义:法是反映统治阶级意志的,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总和。 “法律”,通常那广义和狭义两种含义以上使用。 广义的“法律”通“法”同义。 狭义的法律,是指拥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和颁布的规范性文件。 在我国,由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和颁布的规范性文件,称为法律。 (二)法的特征 法的特征:指区别于其他社会规范所持有的属性。 特征:1、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规范。制定或认可是国家创造法的两种形式。 2、法是有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规范。 3、法是制定人们权利和义务的规范。 4、法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 (三)法的本质 法的本质:指法的质的规定性,是法的内在、基本的物质精神因素的总和,是法存在的基础和发展变化的决定力量。

要点:1、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2、法的内容是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经济基础对法具有决定作用。 二、法律价值和法律理念 (一)法律的价值 首先:法具有服务性价值,它确认和保护、发展对统治阶级有利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它确立规则,使资源得到合理的分配。其次:法本身还具有权利和义务相一致的价值、相对稳定相的价值、是国家权力运用公开化的价值等。只有当法律符合或能够满足人们的需要时,法律才有价值可言。 (二)法律的理念 法律的理念是对法律的本质、精神、基本原则和运行机制的理性认识和价值取向上的意识形态,它基于某种基本的法律制度而产生。 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公平公正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 三、法律的形式和体系 (一)法律的形式 国家机关制定的各种规范性文件是法律的主要形式。 规范性文件:国家机关在其权限范围内,按照法定程序制定和颁

护理学基本概念测试题

第三章护理学基本概念测试题 姓名:得分: 一、选择题(每题2分) 1、护理的四个基本概念的核心是() A.人 B.环境 C.护理 D.健康 E.环境与人的关系 2、在护理学中有“人”这样概念描述,下列正确的是() A.人是一个闭合系统 B.人是护理实践的核心 C.人应对他人的健康负责 D.人是 由生理和心理两部分组成的 E.在不同发展阶段,人都有相同的基本需要 3、护理理论的四个基本概念是() A.病人、治疗、健康、预防 B.健康、环境、人、预防 C.治疗、护理、预防、人 D. 人、健康、环境、护理 E.预防、人、健康、护理 4.下列哪些不符合“以疾病护理为中心”护理阶段的特点() A.开始成为一门专业 B.护理人员需要经过特殊的培训 C.护理人员运用护理程序解决病人的健康问题 D.形成了一套较规范的护理常规和操作规程 E.重视疾病护理,轻视对人的全面照顾 5、在护理学中有关“人”的概念错误的描述是() A.人是护理服务对象 B.人是一个统一的整体 C.人是一个闭合系统 D.护理服务 的人包括病人和健康人 E.人是自然系统中的一个子系统 二、名词解释(每题5分) 1、健康的概念 2、护理的概念

3、疾病的概念 4、环境的概念 三、简答题(每题15分) 1、影响健康的因素有那些? 2、成长与发展的特征是什么? 四、填空题(每题8分) 1、人作为一个生物系统,是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多个系统组成 的,各子系统之间不断的进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交换。2、人的基本需求,可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________方面________方面_________方面 ___________方面_____________方面 3、生理环境包括哪些系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自然环境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护理内涵主要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行动学习法的内涵本质与特征

行动学习法的内涵、本质与特征 行动学习法的内涵、本质与特征2017-09-11 行知外展训练行动学习是一个以完成预定的工作为目的,在同事的支持下持续不断地反思与学习的过程。行动学习法不仅是一种通过项目解决问题的方法,而且是改变自己的工作和职业方向以及处理工作中的矛盾冲突的有效手段,是一种自我发展的有用工具。作为一种教师培训的模式,行动学习法具有反思性、行动性、合作性、主体性、参与性、操作性、综合性等特征。一、行动学习法的内涵与本质1.行动学习法的内涵行动学习是一个以完成预定的工作为目的,在同事的支持下持续不断地反思与学习的过程。在行动学习中,参与者通过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反思自己的原有经验,相互学习,共同提高。因此,行动学习是组织变革以及组织中个人观念解放的过程,参与者通过借助同伴的建设性批评解决问题,得出行动的要点,通过负责任的行动从结果中进行学习,从而使未来的问题解决能力得以提高。 行动学习的基础是反思与行动的相互联系。因为我们都是从经验中进行学习的,通过对过去事件的思考,寻求对过去事件的理解,从而找到在类似情形下的新的行动方式。这种反思是连接过去和能在未来更有效地行动的关键。因此,在行动学习中,反思是有效行动的一个前奏,如果参与者能注意

到反思与行动之间的相互联系,则可以大大提高从经验中进行学习的效果。行动学习最重要的方面是行动和学习两者的关系:通过对过去行动的反思,我们对外部世界和自己会有清醒的认识;通过对过去事件的反思和学习,我们可以构建将来的行动。库博(kolb,1924)将这一过程描述为体验式学习循环在体验式学习循环中,反思和概括性判断阶段是在行动学习小组(即一段时间内在一起工作的人)的帮助下进行的。小组的陈述者在陈述结束时,设计他下一步的行动计划,然后在检验阶段付诸实施,以便带着这一检验结果在下一次行动学习小组会议上作进一步反思和概括性判断,直到问题被再一次解决。这一相关阶段被佩德勒等人进一步翔实地描述为体验―理解―计划―行动这一循环往复的过程。体验即是对一定情况下的行动结果的观察和反思;理解是在体验的基础上形成或重新形成对形势的理解;计划是根据理解,制定行动计划,以便影响新的形势;行动是在一定情景下执行或实验计划。这种体验、理解、计划、行动的反思与学习循环将持续不断地进行下去。 行动学习是在行动学习小组中完成的。行动学习小组是根据机构的需要形成或者由教师自由组成的一种团体组织,具有结构性特征。行动学习小组通过在正常有效实践的基础上有意识地、有效地利用时间或者项目来解决问题的方法,经过一对一的互动过程,或一系列的一对一的互动过程,帮助小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