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马术协会关于2017年中国马术协会会员注册和会费收缴工作的通知

中国马术协会关于2017年中国马术协会会员注册和会费收缴工作的通知

中国马术协会关于2017年中国马术协会会员注册和会费收缴

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体育综合规定

【发布部门】中国马术协会

【发布日期】2016.12.30

【实施日期】2016.12.3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行业规定

中国马术协会关于2017年中国马术协会会员注册和会费收缴工作的通知

各省市自治区马术协会、俱乐部、马场、骑手和爱好者:

为进一步加强中国马术协会组织建设,发展马术运动,更好的服务会员,根据《中国马术协会会员管理办法》,现启动2017年中国马术协会会员注册工作。为保证会员注册工作的顺利,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登录网址https://www.360docs.net/doc/0d1702679.html,进行2017年会员注册;

二、老会员续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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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技术协会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2014年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中国科协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中国科协2014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表 三、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表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表 第三部分中国科协2014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关于2014年收支预算情况的说明 二、关于2014年收入预算情况的说明 三、关于2014年支出预算情况的说明 四、关于2014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的说明 五、关于201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的说明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中国科协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中国科协是中国科学技术工作者的群众组织,是中国共产党 领导下的人民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科学技术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推动科学技术事业发展的重要力量。《中国科学技术 协会章程》确定的主要职能包括: 1.开展学术交流,活跃学术思想,促进学科发展,推动自主 创新。 2.组织科学技术工作者为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全面提升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作贡献。 3.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传播科学思想和科学方法。捍卫科学尊严,推广 先进技术,开展青少年科学技术教育活动,提高全民科学素质。 4.反映科学技术工作者的建议、意见和诉求,维护科学技术 工作者的合法权益。 5.推动建立和完善科学研究诚信监督机制,促进科学道德建 设和学风建设。 6.组织科学技术工作者参与国家科学技术政策、法规制定和 国家事务的政治协商、科学决策、民主监督工作。 7.表彰奖励优秀科学技术工作者,举荐科学技术人才。 8.开展科学论证、咨询服务,提出政策建议,促进科学技术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费管理办法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费管理办法 (2018年6月26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第六次全国会员代表大 会通过) 第一条为了规范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费的收取与使用,保障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以下简称《注册会计师法》)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章程》(以下简称《协会章程》)规定的职责,保证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日常工作的正常运行,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根据《注册会计师法》和《协会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应当交纳会费。 会费分为个人会员会费、单位会员会费。个人会员会费分为执业会员会费和非执业会员会费;单位会员会费为会计师事务所单位会员会费。 第三条会费按年度收取。 第四条个人会员按下列标准交纳会费: (一)执业会员每人每年1000元; (二)非执业会员每人每年100元。 第五条依法批准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以上年度业务

收入为基础,按下列标准计算交纳单位会员会费:(一)年度业务收入在1亿元(含)以下的,为年度业务收入的0.7%; (二)年度业务收入在1亿元以上的,1亿元(含)以下部分为年度业务收入的0.7%,1亿元至3亿元(含)部分为年度业务收入的0.6%,超出3亿元部分为年度业务收入的0.5%。 本办法所称年度业务收入,是指会计师事务所单位会员在一个会计年度内从事各项业务取得的收入总和。 第六条会计师事务所单位会员的年度业务收入信息应当接受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检查。 第七条执业会员应当通过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交纳执业会员会费。非执业会员应于每年6月30日前,向会员关系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交纳当年度非执业会员会费。 港澳台地区及外国籍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的非执业会员应于每年6月30日前,向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交纳当年度非执业会员会费。 第八条会计师事务所单位会员应于每年3月31日前,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统一交纳当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单位会员会费和执业会员会费。 设立分支机构的会计师事务所单位会员,分支机构应于

一、社会工作与社会发展

一、社会工作与社会发展 (一)我国社会工作发展的基本原则【《社会工作综合能力》P9-10】 1. 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 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引领 3.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 4. 坚持职业化、专业化、本土化的发展路径 (二)当代中国社会工作的发展历程 一、改革开放前我国社会工作的发展 1、1900年至1949年我国的社会工作 ①1925年燕京大学建立了社会学与社会服务系可视为我国社会工作发展的重要标志。 ②晏阳初倡导并极力推行的华北平民教育运动。③40年代,当时政府把社会工作引入我国,对我国社会事业的发展有一定作用。 2、1949年至1978年我国的社会工作 ①1952年政府决定在大学里取消社会学、社会工作学科,社会工作专业教育中断。同年,燕京大学被取消。②城市实行“单位制度”,农村依靠家庭和村集体解决困难。这种社会工作是行政性的非专业化的社会工作。 二、改革开放至党的十八大我国社会工作的发展 ①1979年国家决定恢复社会学学科建设,社会工作课程在一些大学恢复起来。②1988年国家决定在部分高校试办社会工作与管理专业,在制度上打开了社会工作专业教育的门。③1991年中国社工协会成立。1994年中国社工教育协会成立。 ④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工作的特点: a、政府积极探索 b、社会工作教育率先发展 c、行政性社会工作与专业社会工作同时并存 d、专业社会工作不断发展 三、新时代我国社会工作的发展 【参考论文《新时代背景下我国专业社会工作健康发展的基本内涵与推进路径》】中共十九大报告做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的重要论断,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指出,要在“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的框架下“促进专业社会工作健康发展”,可以说,大力推进专业社会工作健康发展是当前创新社会治理体系和提升社会治理能力的关键环节;同时,专业社会工作的健康发展是在社会治理创新中充分彰显其功能作用的重要前提。 1. 以保障服务对象特别是弱势群体发展权利为中心。 服务对象特别是弱势群体的权利和尊严能否得到充分维护,是衡量社会工作的专业价值和服务成效的重要考量指标,也是实现人的全面和自由发展、彰显社会公平和融合包容的关键,它是专业社会工作健康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将发展权利保障作为健康发展内涵的核心,符合专业社会工作发展的本质要求,并与党和政府的服务宗旨高度一致。 2.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健康发展 作为社会工作的构成要素之一,高素质的专业人才是专业社会工作健康发展的第一推动力。经过10多年的发展,我国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已经取得了一定进展。民政部相关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底,全国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资源总量为1 025 757人,全国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和社会工作师证书的人员共326 574人;并初步建立了一套较为系统的社会工作教育和职业评价体系,在推动和谐社会建设和参与社会治理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然而,从总体上看,目前我国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仍处于“健康发展”的初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doc 7页)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注册会计师执行商业银行财务报表审计业务,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注册会计师在执行商业银行财务报表审计业务时,应当将本准则与相关审计准则结合使用。 第三条本准则所称商业银行,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设立的从事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办理结算等业务的企业法人。 第四条商业银行通常具有下列主要特征: (一)经营大量货币性项目,要求建立健全严格的内部控制; (二)从事的交易种类繁多、次数频繁、金额巨大,要求建立严密的会计信息系统,并广泛使用计算机信息系统及电子资金转账系统; (三)分支机构众多、分布区域广、会计处理和控制职能分散,要求保持统一的操作规程和会计信息系统; (四)存在大量不涉及资金流动的资产负债表表外业务,要求采取控制程序进行记录和监控; (五)高负债经营,债权人众多,与社会公众利益密切相关,受到银行监管法规的严格约束和政府有关部门的严格监管。 第五条商业银行具有下列主要风险: (一)信用风险; (二)国家风险和转移风险; (三)市场风险; (四)利率风险; (五)流动性风险; (六)操作风险; (七)法律风险; (八)声誉风险。 第六条由于商业银行具有的特征和风险,注册会计师应当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以将审计风险降至可接受的低水平。 第二章接受业务委托 第七条注册会计师应当初步了解商业银行的基本情况,评价自身独立性和专业胜任能力,初步评估审计风险,以确定是否接受业务委托。 第八条在评价自身专业胜任能力时,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 (一)是否具备商业银行审计所需要的专门知识和技能; (二)是否熟悉商业银行计算机信息系统及电子资金转账系统; (三)是否具有对商业银行国内外分支机构实施审计的充足人力资源。 第九条注册会计师在接受业务委托时,应当就审计目标和范围、双方的责任、审计报告的用途等事项与商业银行达成一致意见。 第三章计划审计工作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所属全国性学会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管理办法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所属全国性学会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管理 办法 【法规类别】社团管理 【发文字号】科协发学字[2002]162号 【失效依据】本篇法规已被《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关于印发<中国科协全国学会组织通则(试行)>的通知》(发布日期:2007年9月20日实施日期:2007年9月20日)废止 【发布部门】中国科学技术协会 【发布日期】2002.10.04 【实施日期】2002.12.01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团体规定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所属全国性学会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管理办法 (科协发学字[2002]162号 2002年10月4日) 第一条为加强对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以下简称中国科协)所属全国性学会、协会、研究会(以下简称全国性学会)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监督管理,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政部《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登记办法》、《中国科学技术协会所属全国性学会组织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全国性学会的分支机构是全国性学会根据开展活动的需要,依据业务范围的划分或者会员组成的特点而设立的专门从事本学会某项业务活动的机构,是全国性学会的基础。 分支机构可以称分会、专业委员会、工作委员会、专项基金管理委员会等。 全国性学会的代表机构,是全国性学会在住所地以外属于其活动区域内设置的代表本学会开展活动、承办本学会交办事项的机构。 全国性学会的代表机构可以称代表处、办事处、联络处等。 第三条全国性学会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名称不能冠以“中国”、“中华”、“全国”等字样;其名称前应当冠以全国性学会的名称;开展活动,应当使用全称。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英文译名应当与中文名称一致。 第四条全国性学会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是全国性学会的组成部分,接受学会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的领导,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法律责任由设立该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全国性学会承担。

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准则版

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准则 (2006版)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2006-2-15

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准则2006版目录

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体系 一、审计、审阅与其他鉴证业务准则 中国注册会计师鉴证业务基本准则 (一)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 1、一般原则与责任: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01号——财务报表审计的目标和一般原则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11号——审计业务约定书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2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的质量控制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31号——审计工作底稿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41号——财务报表审计中对舞弊的考虑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42号——财务报表审计中对法律法规的考虑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1号——与治理层的沟通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2号——前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 2、风险评估以及风险的应对: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01号——计划审计工作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11号——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并评估重大错报风险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12号——对被审计单位使用服务机构的考虑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21号——重要性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31号——针对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实施的程序 3、审计证据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01号——审计证据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11号——存货监盘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12号——函证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13号——分析程序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14号——审计抽样和其他选取测试项目的方法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21号——会计估计的审计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22号——公允价值计量和披露的审计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23号——关联方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24号——持续经营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31号——首次接受委托时对期初余额的审计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32号——期后事项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41号——管理层声明 4、利用其他主体的工作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401号——利用其他注册会计师的工作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411号——考虑内部审计工作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421号——利用专家的工作 5、审计结论与报告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1号——审计报告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2号——非标准审计报告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11号——比较数据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21号——含有已审计财务报表的文件中的其他信息 6、特殊领域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1号——对特殊目的审计业务出具审计报告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2号——验资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11号——商业银行财务报表审计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12号——银行间函证程序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13号——与银行监管机构的关系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21号——对小型被审计单位审计的特殊考虑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31号——财务报表审计中对环境事项的考虑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32号——衍生金融工具的审计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33号——电子商务对财务报表审计的影响 (二)中国注册会计师审阅业务准则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阅准则第2101号——财务报表审阅 (三)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 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 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11号——预测性财务信息审的审核 二、中国注册会计师相关服务准则 中国注册会计师相关服务准则第4101号——对财务信息执行商定程序 中国注册会计师相关服务准则第4111号——代编财务信息 三、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 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第5101号——业务质量控制

中国社会工作政策文件汇总

一、中国社会服务政策简介 (一)国家级政策 进入二十一世纪以来,我国的改革开放逐渐向纵深推进,新的问题和旧的未解决的矛盾纠缠在一起,考验着党的执政能力。自2004年开始,中共中央及政府陆续出台关于社会管理及社会服务的相关政策,对于社会服务,尤其是社会工作的支持与引导政策为社会工作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指引和规范,也带来了机遇和挑战。 2004年9月16日至19日,中共十六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这是中国共产党首次以中央全会的形式对执政党的能力建设作出决定,也是在这份文件中提出“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推进社会管理体制创新”。在这一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第九批国家职业标准目录,社会工作作为一个新的职业,有了自己的职业标准。 2005年10月11日中共十六届五中全会上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十一五”规划的建议》中,进一步提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加强社会建设和完善社会管理体系,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社会管理”和“社会建设”的提出,为社会服务尤其是社会工作相关的社会服务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 2006年7月20日,人事部、民政部正式印发《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和《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这标志着社会工作者从国家层面被纳入了专业技术人员行列,对于社会工作人才的认定和管理都有着里程碑式的意义。也是在这一年的10月11日,中共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首次提出:建设宏大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这份文件中详细的写到:“造就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建立健全以培养、评价、使用、激励为主要内容的政策措施和制度保障,确定职业规范和从业标准,加强专业培训,提高社会工作人员职业素质和专业水平。制定人才培养规划,加快高等院校社会工作人才培养体系建设,抓紧培养大批社会工作急需的各类专门人才。充实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部门,配备社会工作专门人员,完善社会工作岗位设置,通过多种渠道吸纳社会工作人才,提高专业化社会服务水平。” 2010年6月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纲要关于统筹推进各类人才队伍建设中提到:“以中高级社会工作人才为重点,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章程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章程 (2006年5月25日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中国科学技术协会是中国科学技术工作者的群众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人民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科学技术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推动科学技术事业发展的重要力量。 第二条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的宗旨是: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团结和动员科学技术工作者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思想,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和可持续发展战略,建设创新型国家。促进科学技术的繁荣和发展,促进科学技术的普及和推广,促进科学技术人才的成长和提高,促进科学技术与经济的结合。反映科学技术工作者的意见,维护科学技术工作者的合法权益。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服务,为科学技术工作者服务,推动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努力奋斗。 第三条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由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以下学会、协会、研究会简称学会)和地方科学技术协会组成。 地方科学技术协会由同级学会和下一级科学技术协会及基层组织组成。 第四条中国科学技术协会贯彻国家科学技术工作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指导方针,弘扬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风尚,倡导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精神,坚持独立自主、民主办会的原则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 第五条中国科学技术协会高举爱国主义旗帜,加强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科学技术交流,维护民族团结,促进祖国统一。 第二章任务 第六条开展学术交流,活跃学术思想,促进学科发展,推动自主创新。 第七条组织科学技术工作者为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全面提升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作贡献。 第八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传播科学思想和科学方法。捍卫科学尊严,推广先进技术,开展青少年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2020年工作总结摘要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xx年工作总结摘要 7月1日,新的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正式施行。编制中 国职业道德守则和国际守则差异比较表。为帮助会计师事务所贯彻落实职业道德守则,组织起草《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操作指引》。 4月15日,《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正式发布。为指导注册会计师开展企业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确保指引顺利实施,制定出版了《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讲解》,共计2.5万余字。 引导考生从"重知识"型考试向"重技能"型考试跨越,充分体现了 改革的目标和行业的职业特性。在试题命制上,采用征集案例、分散命制、集中审改的案例式命审题机制。在试卷评阅上,继续采取双重评卷方式,并从具有证券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聘请了119名注册会计师参与评卷工作,综合阶段考试评卷工作全部由注册会计师承担。注册会计师在评卷过程中坚持职业谨慎,充分运用职业判断能力,评卷差错率明显降低。xx年,全国考试报名人数为52.8万人、127.6万 科次。考试报名人数较xx年增加3万人,报考总科次较xx年增加8万科次。 在xx年度上市公司财务报告审计中,通过注册会计师的审计工作,审计调整利润总额182亿元、资产总额1963亿元、应交税金93亿元

xx年,共组织检查了14家证券资格事务所总所及其71家分所。其中,中注协直接组织检查14家总所及38家分所,委托地方注协检查33家分所。检查中,中注协检查组抽查事务所底稿320份,地方注协检查组抽查事务所底稿184份。经惩戒、申诉委员会决定,中注协对2家证券资格事务所(含1家分所)及14名注册会计师实施了行业惩戒。 顺利完成xx年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工作。xx年全国应参加年检的注册会计师人,通过任职资格检查的有人,因未完成继续教育等原因暂缓任职资格检查的有1894人,检查不予通过撤销、注销的有1093人,任职资格检查通过率为96.67%。xx年,全国共新批会计师事务所566家(含分所134家),注册会计师7725人。截至xx年12月31日,全国共有会计师事务所7785家(含分所795家),执业注册会计师人,非执业会员人。 开展首批资深会员评选工作,授予684人资深会员称号,其中执业注册会计师394人,非执业会员290人。 11月8-11日,第18届世界会计师大会在马来西亚吉隆坡举行。王军副部长率代表团出席并发表题为《助力经济复苏,创造持续价值》的主题演讲,在会计行业的世界舞台唱响了中国声音。国际会计师联合会授予王军副部长"特殊贡献奖"。

中国社会工作者协会社会工作者守则

中国社会工作者协会社会工作者守则 一、总则 中国社会工作者继承中华民族悠久的历史、文化传统,吸收世界各国社会工作发展的文明成果,高举人道主义旗帜,以促进社会稳定和全面进步为己任。中国社会工作者通过本职工作,提倡社会互助,调节社会矛盾,解决社会问题,改善人际关系,为社会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服务。 二、职业道德 1、热爱社会工作,忠于职守,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敬业精神。 2、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满足社会成员自我发展、自我实现的合理要求而努力工作,并不因其出身、种族、性别、年龄、信仰、社会经济地位或社会贡献不同而有所区别。 3、尊重人、关心人、帮助人。为保障包括人的生存权、发展权在内的人权而努力。注意维护工作对象的隐私和其他应予保密的权利。 4、同工作对象保持密切联系,主动了解他们的需要,切实为之排忧解难。 5、树立正确的服务目标,以关怀的态度,为工作对象困难、问题的预防和解决,以及其福利要求提供有效的服务。 6、清正廉洁,不以权谋私。

三、专业修养 1、确立正确的社会工作价值观和为专业献身的精神。 2、努力学习和钻研业务,不断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和专业服务质量。 3、通过参加专业培训和进修,努力实现专业化,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效能。 4、运用专业的理论知识与方法技能,帮助社会成员改进和完善社会生活方式,不断提高生活质量,以利于民族素质的提高。 5、从广大群众的集体力量和创造精神中吸取专业营养,促进专业的发展与创新。 四、工作规范 1、重视调查研究,深入了解社会成员的困难和疾苦,并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帮助他们摆脱困境。通过不断的调查研究,提高社会工作的服务水平。 2、对待工作对象,应平易近人,热情谦和,注意沟通,建立互相信赖的关系,努力满足他们各种正当的要求,并帮助他们在心理和精神等方面获得平衡。 3、对待同行,应互相尊重,平等竞争,取长补短,共同提高。在业务上,诚意合作,遇有问题时,互相探讨,坦率交换意见,或善意地进行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长冯淑萍接受香港会计师公会APlus-hkicpa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长冯淑萍 接受香港会计师公会《A Plus》杂志2016年1月号的采访原稿 一、中国会计行业的未来发展方向 近年来,在财政部和理事会的正确领导下,中注协一直注重加强行业诚信建设,全面推进行业发展五大战略的实施,行业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已经成为市场经济诚信链条的重要一环,成为市场经济监督体系重要的制度安排,成为高端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截至2015年6月30日,中注协有团体会员(会计师事务所)8331家,其中,有40家证券期货资格会计师事务所,获准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的内地大型会计师事务所11家。个人会员超过20万人,其中,注册会计师100601人,非执业会员109908人。全行业从业人员超过30万人。注册会计师行业服务于包括2600余家上市公司在内的420万家以上企业、行政事业单位。2014年度全行业业务收入达到603亿元。 2015年,是中国“十二五”规划的最后一年,国家作出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战略部署,着力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在新形势下,行业面临着服务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责任,“一带一路”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政府会计制度改革、金融市场发展、“互联网+”等为行业带来巨大的发展机遇。但同时行业也面临着行业人才尤其是高端人才培养不足,行业职业道德建设和专业胜任能力建设仍有待加强,市场对行业认知不够和品牌建设尚欠成熟,以及行业整体信息化建设水平仍有待提高等方面的挑战。 目前,国家正在制定“十三五”规划,“十三五”时期是实现一百年奋斗目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性阶段。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在未来的发展中,将以国家“十三五”规划为指导,进一步深化对注册会计师行业重要性以及行业发展规律和发展方向的认识,研究制定行业“十三五”期间的发展规划,在不断深化行业人才培养、事务所做强做大、准则国际趋同、新业务拓展和行业信息化等五大发展战略的基础上,在以下四个方面积极推进注册会计师行业的未来发展:

中国社会工作发展

社会工作是一门综合运用现代化科学所提供的知识与技能而形 成的以应用为主的专门学科。通过为社会成员提供各类服务与福利保障,帮助困难者、不幸者恢复生活能力和信心,调整人们适应社会的能力,宗旨在于预防和解决社会问题,恢复和增强人们的社会功能,达到个人和社会的全面发展,提高生活质量。社会工作的目标从抽象的意义讲,是提高人的社会功能,协调、平衡人与社会、人与环境的关系,具体来说,就是帮助个人群体认识、解决、减少由于人与环境的潜在不平衡,提供预防措施,使之归于平衡。 社会工作在中国的发展历史 专业社会工作是西方社会的产物,19世纪末20世纪初社会工作在英美等发达国家发端,而中国的社会工作起步较晚、水平低,大致可以分为三个时期: 第一,20世纪上半夜专业性质的社会工作在中国的大学里开始讲授社会学、社会服务等课程,一些大学师生开始从事社会服务活动,同时在西方受过正规教育的一些知识分子为了救国救民,救亡图存在中国大地上发起了乡村建设运动,虽然这些活动因为战争等的原因这些实践活动并没有取得预期的结果,但它在我国社会工作发展史上仍有重要意义; 第二,1949年以后计划经济时期的行政非专业化的社会工作模式形成阶段。在30多年计划经济与“单位体制”实行时期,政府通过

其代表者——各种社会组织和单位,并通过国家干部以行政程序与手段向人们提供生存资源和力所能及的帮助,从而形成了靠行政框架解决社会问题的行政性非专业化的社会工作模式。 第三,80年代中期以后,专业社会工作在中国的宣传、提倡与初创阶段。1979年国家决定恢复社会学,社会工作课程作为应用社会学也在一些大学恢复起来。随着“政企分开”改革政策的推行和政府、群众团体职能由管理型向服务型的转变,以及民政等部门对干部知识化、专业化要求的提高,社会工作作为一个专业化的要求自然被提上议事日程。1986年国家决定在北京大学等学校设立社会工作与管理专业,这样专业社会工作教育在中国开始起步、恢复,与其同时民政等部门对干部进行在职培训,讲授社会工作内容,从而形成了以往的行政性社会工作与专业性社会工作相结合的发展格局。 改革开放特别是90年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与社会结构转型的速度加快,各种“适应性”社会问题的出现只能由现存的社会结构和社会制度框架内去解决,这为解决社会问题提供了一种“非政府渠道”解决方式,使得社会工作能够快速发展起来,其主要推动因素有以下几方面:人们依靠亲属群体解决困难的手段日益弱化;来自政府部门的支持力量在逐渐增加;体制改革带来社会服务的职能回归社会;与市场经济发展相对应的某些社会层面的发展;专业社会工作在中国的恢复、发展、壮大走上了规范化的道路。

中国科协部门发文-中国科学技术协会

附件 项目编号: 科普项目申报书 项目名称 申报单位 申请日期年月日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科学技术普及部制表 2019年5月

项目申报与实施说明 1.本申报书是申报中国科协科普项目的依据,填写内容须实事求是,表述应明确、严谨。相应栏目请填写完整。格式不符的申请表不予受理。 2.每个申请项目单独填写项目申报书,同一申报书申请两个或两个以上项目视作无效。申报书应为A4开本的计算机打印稿,报送一式3份。 3.“项目名称”须按申报通知要求填写,应确切反映项目内容和范围,不超过20个汉字。“申报单位”填写单位全称。封面页顶项目编号由中国科协项目负责人填写。 4.“项目申报单位基本情况”,项目须由申报单位本级执行,严禁转包。如需有关单位参与协作,请在申报书各相关部分中,写明由第一申报单位牵头项目实施和管理,并明确承办单位和协作单位双方在任务分工、经费使用等方面的责、权、利。 5.“项目组织实施条件”,指项目单位在实施项目过程中应当具备的人员条件、资金条件、设施条件、制度条件及其他相关条件。相关财务管理条件,如人员、机构、系统、制度等条件也须明确。 6.“项目经费预算”须按项目实施过程中具体工作需求详细填写,申请中央财政资金与配套资金须分别编报,并详列测算依据。不列支管理费,已有财政支持人员经费的单位,不列支固定人员工资类预算,并进行项目单独核算。 7.“经费支出预算表”,分工作任务表中,对项目工作对应发生的费用按照任务口径分别填写预算;分经济科目表中,仅填写计划列支费用的科目预算。“经费支出预算表”的“测算依据”须对应支出内容和金额,详细列出测算的基础信息,如预算对应的工作内容、工作次数项数、参与活动的人数天数、购买货物或服务的数量、各项费用算标准(如咨询费、劳务费、差旅费、会议费、货物或服务单价等),以及预算标准的依据,如来源于相关具体文件的名称与规定内容、通行的行业或地区标准、市场询价结果等。 8.项目实施步骤和进度计划中,项目起止时间须明确至“日”。 9.项目申报书填好后,加盖单位公章,按照申报通知要求寄送至通讯地址。在申报评审过程中,中国科协有权要求项目单位根据评审意见优化申报书内容,项目单位须相应修改完善申报书。选定承担项目的单位根据相关意见修改的申报书是双方任务约定并盖章确认的前提基础。 10.申报书一经签订,不得随意调整工作或预算,若确需调整,项目单位应以书面形式,在调整前专门向中国科协上报,具体、完整地说明调整的原因、工作内容、相关预算金额和内容等,经中国科协书面批准后方可实施调整。 — 2 —

全国各地社工机构名录

全国各地社工机构名录标准化管理部编码-[99968T-6889628-J68568-1689N]

全国各地社会工作机构名录 上海社工: 上海乐群社工服务社、上海市新航社区服务总站、上海市自强社会服务总社、潍坊街道社会工作站、上海市阳光社区青少年事务中心、东方医院医务社工部、乐耆社工服务社、公益社工师事务所、复馨社工师事务所、春晖社工师事务所、静安寺街道阳光助残社工事务所、上海中致社区服务社 广州社工: 广州市海珠区启创社会工作发展协会、广州仁爱社会服务中心、广州阳光社会工作事务中心广州市成长动力社会工作专业发展与资源中心、广州市星空社会工作发展中心、广州市大同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广州市北斗星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广州基督教女青年会、广州市明镜社工服务中心 东莞社工: 东莞市大众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东莞星扬社会工作服务社、东莞正阳社工服务中心、东莞市横沥镇隔坑社区服务中心、东莞展能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东莞市乐雅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东莞市普惠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深圳社工: 鹏星工作服务社、深圳市社联社工服务中心、慈善公益网、深圳市龙岗区彩虹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深圳市东西方社工服务社、深圳市铭晨社工服务中心、深圳市龙岗区龙祥社工服务中心、深圳市

北斗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深圳市希望社工服务中心、深圳市龙岗区春暖社工服务中心、深圳市春雨社会工作服务社、深圳市盐田社工服务中心、深圳爱民社工服务社、深圳市红树林社工服务社、深圳市微尘社工服务社、温馨社工服务中心、深圳市新现代社工服务中心、润鹏社工服务社、深圳市日月社工服务社、深圳市志远社会工作服务社、深圳市中智社工服务社、深圳正阳社工服务中心、深圳市友爱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人本社工服务社、深圳工源社工服务社、深圳市宝安区尚德社会工作服务社、深圳市安澜社工服务社、深圳市升阳升社会工作服务社、深圳市宝安区阳光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深圳至诚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社工、深圳市残友社工服务社、深圳市仁和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深圳市南山区惠民综合服务社 广东其它市社工: 佛山市南海区扬帆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珠海市香洲区梅华社工服务中心、中山市博睿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中山心苑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其它省社工机构: 甘肃丝雨社会工作发展论坛、福建医大社工服务中心、江西洪宇社会工作服务社、心航社工事务所、北京慧灵智障人士社区服务机构、绿城社工服务站、武汉新起点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社工相关组织: 中国社会工作协会、深圳社工协会、澳门社会工作局、台湾社会工作专业人员协会、浦东新区社会工作者协会、东莞社会工作

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发展规划(2011-2015)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发展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 会协[2011]1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发展规划(2011-2015年)》经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第五届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现予印发。 各地在规划实施中所取得的进展和发现的问题,请报告我会。 附件: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了展规划(2011-2015) 二○一一年十二月一日 附件: 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发展规划 (2011-2015年) 为深入贯彻人才强国战略,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全面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发展,进一步提升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工作水平,推动注册会计师行业跨越式发展,更好地服务国家建设,根据《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加快发展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9]56号)以及《会计行业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0-2020年)》、《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规划(2011-2015年)》的要求,制定本规划。 一、行业人才建设面临的形势与任务 注册会计师行业(以下简称行业)作为专家行业,是社会经济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现代服务业的一支重要力量。在规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维护国家经济信息安全,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提高经济社会发展质量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经过30余年的努力,特别是大力实施行业人才培养战略以来,行业人才建设工作取得了长足进展。一是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制度体系基本建立。形成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加强行业人才培养工作的指导意见》为指导,以《中国注册会计师胜任能力指南》为标准,以《中国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制度》、《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继续教育暂行办法》等为政策依据的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制度体系。二是行业人才培养体系基本形成。建立了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中注协)为龙头、各地方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地方注协)为支柱、会计师事务所为基础、国家会计学院为依托,培训内容各有侧重,面授培训、远程教育、网络教育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多层次培养体系。三是行业人才培养机制逐步完善。以行业领军人才和国际化人才培养为重点,以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为基础,以行业后备人才培养为重要补充,构建起分阶段、分层次、点面结合、自主培养与联合培养相结合的人才培养机制。四是行业人才队伍规模稳步扩大。截至2011年6月30日,中注协个人会员达18万余人,其中,执业会员(注册会计师)96442人,非执业会员86658人,海外会员469人,行业从业人员近30万人。五是高层次人才培养工作初见成效。自2005年以来,先后从行业公开选拔217名行业领军人才进行跟踪培养,3000余名注册会计师取得了境外会计师职业组织的执业资格或会员资格。 在行业人才培养工作不断取得成绩和突破的同时,也应清醒地认识到,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对行业人才发展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行业人才队伍素质还不能完全适应行业做强做大、新业务领域拓展、信息化等战略需要,在一些领域问题还比较突出。主要表现在:高层次、国际化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相对滞后,难以满足金融和国际化等高端业务发展需要;能够服务特殊业务的专门人才数量不足,专业服务能力有限,难以满足行业多元化发展需要;部分事务所内部治理机制和激励约束机制还不完善,业务骨干流失问题在一些地区、事务所相当突出,行业对人才的吸引力亟待进一步提升,行业后备人才,尤其是业务骨干后备队伍建设亟待加强;行业人才培养体制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十二五”时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深化改革开放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这也是注册会计师行业把握机遇实现新跨越的重要时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文件.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文件 科协发学字〔2008〕29号 关于印发《中国科协学术交流活动平台项目 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副省级城市科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协,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中国科协学术交流活动平台项目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现将《中国科协学术交流活动平台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中国科协学术交流活动平台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二○○八年五月三十日 —1 —

附件 中国科协学术交流活动平台 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中国科协学术交流活动平台项目(以 下简称“本项目”)管理及实施,根据《中央本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和《中国科协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项目通过建设学术交流平台,创新学术交流方式,营造鼓励不同学术观点争鸣、思想火花碰撞的良好学术环境,打造学术品牌,使科技工作者特别是在科研一线工作的科技工作者在学术交流中增长知识和才华,进一步推进学术建设,促进科技创新、学科发展和创新人才成长,发挥学术交流在国家创新体系中的重要作用。 第三条本项目管理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突出重点。项目重点支持国家优先发展的科技领域及与经济社会发展中热点、难点问题紧密相关领域的学术交流活动,特别是高端、交叉的学术交流活动。鼓励自由探索,突出自主创新。 (二)择优支持。充分考虑中国科协所属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以下简称“全国学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副省级城市及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协(以下简称“省级科协”),以及有关高等院校、—2 —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doc 65页)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doc 65页)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2 号 ——验资》指南 第一章总则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2号——验资》(以下简称本准则)第一章(第一条至第六条),主要说明本准则的制定目的、本准则与其他审计准则的关系、验资的含义、验资类型及设立验资和变更验资的含义、被审验单位的含义、出资者和被审验单位的责任、注册会计师的责任,并对注册会计师执行验资业务应遵守的职业道德规范提出要求。 一、本准则与其他审计准则的关系 本准则第二条规定,注册会计师在执行验资业务时,应当将本准则与相关审计准则结合使用。 注册会计师在执行验资业务时不应孤立地使用本准则,而应当将本准则与相关审计准则结合使用。例如,注册会计师除了遵守本准则的要求外,还应当遵守审计业务约定书、历史财务信息审计的质量控制、审计工作底稿、计划审计工作、审计证据、存货监盘、函证、期后事项、管理层声明、利用专家的工作等审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其他相关审计准则的一般原则和要求与本准则不一致的,以本准则为准。 二、验资的含义 (一)验资的含义 本准则第三条第一款指出,验资是指注册会计师依法接受委托,对被审验单位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或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的变更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 此定义主要明确了下列几个问题: 1.验资是注册会计师的法定业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第十四条明确规定,“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是注册会计师的法定业务之一。其他法律法规也有对注册会计师承办验资业务作出规定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等。 2.验资是一种受托业务。注册会计师必须接受委托人的委托,由其所在会计师事务所与委托人签订业务约定书,方可执行验资业务。 3.验资是一项鉴证业务。注册会计师的审验意见旨在提高被审验单位的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或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变更情况的可信赖程度,满足公司登记机关登记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及被审验单位向出资者签发出资证明的需要。 4.验资的内容包括对被审验单位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或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的变更情况进行审验。被审验单位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是指被审验单位实际收到出资者缴纳注册资本的情况。被审验单位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的变更情况是指被审验单位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的增减变动情况。 5.注册会计师完成审验工作后,应对被审验单位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或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的变更情况发表审验意见,出具验资报告。 (二)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的含义 1.注册资本是指被审验单位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全体出资者的出资额。因公司组织形式不同,其注册资本的含义也不同,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分别作出了下列定义: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其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 采取募集设立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其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2.实收资本是被审验单位全体股东或者发起人实际交付并经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出资额或者股本总额。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执业违规行为惩戒办法

附件1: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执业违规行为惩戒办法 (修订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规范对会员违规行为的惩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以下简称《注册会计师法》)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章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中注协)对会员违规行为实施行业惩戒,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的会员,指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中的执业会员,即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 第三条中注协实施惩戒,应当遵循客观、公正原则,坚持惩戒与教育相结合,保障法律、法规以及行业规范得到贯彻执行。 实施惩戒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与违规行为的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影响程度相当。 第四条会员对中注协给予的惩戒,享有陈述和申辩权利;对惩戒不服的,可以提起申诉。 第二章惩戒的种类与适用 第五条中注协对会员违规行为给予惩戒的种类有: (一)训诫; (二)行业内通报批评; (三)公开谴责。 第六条中注协认为会员的违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或可能构成犯罪的,应当及时提请行政、司法机关调查处理。 第七条会员具有下列违规行为之一的,应当给予行业惩戒: (一)违反《注册会计师法》有关规定的; (二)违反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的;

(三)违反注册会计师业务准则的; (四)违反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的; (五)应当给予惩戒的其他情形。 第八条会员违反《注册会计师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和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的,视情节给予行业内通报批评或公开谴责。 第九条会员违反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的要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给予训诫、行业内通报批评或公开谴责: (一)由于经济利益、自我评价、关联关系和外界压力等因素导致违反独立性要求的; (二)宣称自己具有事实上不具备的专业知识、技能、经验或资质的; (三)泄漏客户商业秘密或利用客户商业秘密为自身或他人谋取利益的; (四)泄漏执业中获取的证券交易内幕信息或利用内幕信息为自身或他人谋取利益的; (五)对客户或其他单位和个人进行强迫、欺诈、利诱的; (六)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以或有收费方式提供鉴证服务的; (七)在接任审计业务时蓄意侵害前任事务所合法权益的; (八)明示或暗示有能力影响司法机关、监管机构或其工作人员的; (九)利用与司法机关、监管机构或其他具有社会管理职能组织的关系,进行不正当竞争的; (十)为招揽客户而向推荐方支付佣金、回扣,或向第三方推荐客户而收取佣金的; (十一)以低于成本的收费承揽业务的; (十二)捏造、散布虚假事实,损害、诋毁其他会员声誉的。 前款所称自我评价,是指下列情形之一: (一)鉴证小组成员曾是鉴证客户的董事、经理、其他关键管理人员或能够对鉴证业务产生直接重大影响的员工; (二)为鉴证客户提供直接影响鉴证业务对象的其他服务; (三)为鉴证客户编制属于鉴证业务对象的数据或其他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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